重大交通事故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2 14:59:59

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篇1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八家户交警大队依托收费站和执勤点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

(六)确保宣传效果,迅速印制宣传品。为满足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州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了40块宣传板和14条横幅。近日,支队印制了10万份涉及到车管业务流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村民及务工人员交通安全、驾驶员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进家庭、乘客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和交通民警指挥手势八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中,我州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0次,设置宣传站点32处,摆放宣传图板200块(次),上交通安全课39次,播放光盘56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80条,张贴宣传画579张,受教育群众9.2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媒体刊稿50余篇。进农村84个(次)、农民受教育人数63000余人。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支队及各大队严格按照区厅总队指示要求,将道路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迅速调整警力部署,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一)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时段的管控,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各大队针对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夜间勤务,加强对夜间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支队全体民警轮流上路执勤,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各大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警力跟着事故走、警力跟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走”的勤务方式,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段)

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内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部分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的道路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其中五台大队辖区新增设了三处避险车道、两处临时停车场、两座黄闪灯,现已投入使用,两处led显示屏已完成安装,在坡陡易结冰路段堆放防滑沙1200袋。

(四)突出重点,严查严纠。以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的作用,在国省道和市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集中查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重大交通事故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体系,有效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发生在本县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其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刚壮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安局政委栾卫国、副局长朱江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即现场保卫组,现场勘查组,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紧急救护组,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案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和安全防范工作;

2、现场勘查组:由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检验鉴定、逃逸案件查缉、事故原因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和提出对肇事人、单位及相关人员、单位的处理意见,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3、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由县公安交警和巡警组成,负责现场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伤员的救助以及现场救助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

4、紧急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督促“120”急救中心的高效运行;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5、现场处置组:由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组成,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交通专业运输单位责任调查;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泄漏、组织伤员搜救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反应和处置程序

(一)报告和启动预案

属于本预案范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下达现场应急处置指令,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二)赶赴现场

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到岗开展工作。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立即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现场保卫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民警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规范放置现场勘查警示、警告及导向标志,必要时应采取交通管制。

(四)组织施救

县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及案发地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要用最快的速度解救被困人员,对受伤人员,要采取紧急措施,在现场或就近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五)现场勘查

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勘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勘查事故现场,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同时,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

(六)善后处理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财政局、民政局和案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善后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

(三)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交通事故的,救援组织不及时、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以至因为现场警戒不力引发二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请示汇报,绝不能擅自决策,更不能越权行事。广电、县报、网站等新闻单位要求现场采访和事后报道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附则

重大交通事故篇3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民政、交通、建设、医疗卫生、交警、消防、保险、公路、运管、社保、农牧、农机监理等单位负贵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队、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现场勘查调查、现场保卫、医疗救护、现场救援保障、善后处理、联终接特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指导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姐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公安局负责,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程序规定,负责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责任调查,对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员的布控、缉捕、讯问等工作,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交警、武警、驻军、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民兵和附近村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负责,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要求,组织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抢救费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力争将人员伤亡数显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6现场救援保障组:由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运管局、农牧局、消防、交警、公路、农机监理等部门组成,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时组织调用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铲车、吊车、概车、起重机等特种工程设备,负责清理障碍物,采取防护措施,为现场施救提供方便。并会同电力、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供电工作,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畅通。

7善后处理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险、农机、肇事单位等部门组成,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保险理赔、死亡人员身份确认、遗物保管和认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了解事故伤者及伤亡者家属的意见和情绪变化,发现和处置苗头。

8联络接待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办、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接待安慰死伤者家属及来访群众、新闻单位、上级部门,负责各种材料的上报下达,及信息反馈。

对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肇事单位,安监局应会同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车辆肇事单位进行整顿,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强化管理,使各项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市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交通、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预案启动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员死亡,或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毁等造成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翻车、着火、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灾害。

五、信息接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程序规定,及时将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况逐级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全体处置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卫生、消防、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并按各系统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行电话联动,不论是哪一个单位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电话的四台之间相互通报和逐级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

六、现场处置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规范要求,建立安监、公安、交通、卫生、保险、农机、驻军、民兵等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按下列要求处置:

一中心现场应当使用警戒带或者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并指派驻军、武警、公安民警、运管人员、农机监理人员和民兵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过往车辆减速行驶或者绕道行驶。

二遇有雨、雾、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和冰雪恶劣天气、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受限的事故现场,应增设警戒标志和警戒人员,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者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严禁险情消除前进入现场。

四遇起火、爆炸、剧毒物品等扩散时,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卫生急救等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开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险情,需要封闭事故现场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民兵、村民协助公安、武警、驻地部队封闭现场,排除险情。

五因水灾、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毁坏道路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总段组织突击队抢修被毁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六勘查、救护车辆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依次停放在安全处,严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视重特大交通本故应急处置工作,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重大交通事故篇4

三、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综合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结合全国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力争使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在短期内取得实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尤其对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营运、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严处罚一起,绝不能姑息手软。对个别情节严重,不服从管理,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驾驶员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重大交通事故篇5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 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30300411141,初次领证日期XX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年4月1日换领XX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XX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XX年8月21日,驾驶未按 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XX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ls4bab3d3bg266382,发动机号为b5ha091897,初次登记日期:XX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XX5303t000008961;商业保险保险单号: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XX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XX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XX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XX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 。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 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XX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经测量,车辆驶离路面点距第一落地点22.8米,车辆坠落高差为11.4米。

2.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通过对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车主袁晓书进行调查,其陈述:8月11日早上,其驾驶云dv5586号车在挖玉冲村小学门口(距车辆驶离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刘石英、陈旭鹏、周汝兰、杨瑞仙、张卓瑶、郭双海、郭海发、郭和珍、刘会平、张杰、王开先、秦陆秀12人陆续上车后,袁晓书驾驶车辆行驶至其家门口停车(行驶距离为318米),陈曌华、陈锦华先后上车,袁晓书回家与丈夫张金付从家中搬来一袋约40公斤的苕子种并装入车辆后尾部,张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晓书回到家中,由郭双海驾驶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前往阿岗镇,8时许,郭双海驾驶车辆仅行驶146米,在雨后湿滑路面下陡坡左转急弯过程中车辆驶离路面,坠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

3.检验、鉴定情况。

(1)经曲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郭双海尸体血样中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中菊酯类农药和鼠药类毒物及乙醇。

(2)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云dv5586号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驶系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该车驶离路面时的车速约为42km/h,发生事故路段坡度为-8%,弯道半径为8.45m。

(3)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郭双海符合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时驾驶人位置上人员。

(4)经罗平和谐司法鉴定所检验:陈锦华、刘石英损伤构成重伤,陈旭鹏损伤构成轻伤。

(5)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秦陆秀损伤构成重伤。

(五)经济损失情况

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人民52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主观原因。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急弯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超速40%),致使车辆驶离路面坠落在该道路的下一台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观原因。

2.客观原因。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湿滑。

(二)间接原因

1.罗平县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到位;阿岗镇派出所在村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和疏漏。对农村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对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不够。

2.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够深入和细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特别是县乡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阿岗镇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对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3.罗平县、阿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深入乡村责任到户、管理到人。在农村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农村地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该起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郭双海,肇事车驾驶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杨伟平,中共党员,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阿岗镇道路交通整治责任人。在接到挖玉冲村道路隐患情况后未及时组织协调隐患整治,也未及时上报县交通局整治立项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黄稳林,罗平县公安局阿岗交警中队中队长,主持中队全面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监管不到位,对肇事车辆超载、超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金艳生,中共党员,阿岗镇政府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分管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杨林,中共党员,阿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等工作。落实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到位,对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杨画,中共党员,罗平县钟山乡党委书记(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岗镇镇长)。在任阿岗镇镇长期间,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聂应斌,中共党员,罗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对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人员

1.方梓仲,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隐患整治,分片联系阿岗镇交通建设、管养工作。对村中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检查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彭安辉,中共党员,罗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督促有关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管控有关制度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责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重大交通事故篇6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改,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以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等省市过境车辆在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月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通设施。

(二)针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抽调交警、安监、交通、农机、公路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上马二级公路设立了弄北、古零检查点和1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对中小学校、沿公路主干线自然村逐校逐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建成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村;农机中心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在春节前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我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安全事宜。

(四)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措施,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重大交通事故篇7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 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 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重大交通事故篇8

撞红绿灯杆不属于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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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篇9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博州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博州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博州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

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八家户交警大队依托收费站和执勤点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六)确保宣传效果,迅速印制宣传品。为满足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州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了40块宣传板和14条横幅。近日,支队印制了10万份涉及到车管业务流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村民及务工人员交通安全、驾驶员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进家庭、乘客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和交通民警指挥手势八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中,我州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0次,设置宣传站点32处,摆放宣传图板200块(次),上交通安全课39次,播放光盘56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80条,张贴宣传画579张,受教育群众9.2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媒体刊稿50余篇。进农村84个(次)、农民受教育人数63000余人。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支队及各大队严格按照区厅总队指示要求,将道路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迅速调整警力部署,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一)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时段的管控,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各大队针对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夜间勤务,加强对夜间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支队全体民警轮流上路执勤,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各大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警力跟着事故走、警力跟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走”的勤务方式,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段)

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内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部分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的道路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其中五台大队辖区新增设了三处避险车道、两处临时停车场、两座黄闪灯,现已投入使用,两处led显示屏已完成安装,在坡陡易结冰路段堆放防滑沙1200袋。

(四)突出重点,严查严纠。以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的作用,在国省道和市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集中查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重大交通事故篇10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快速、有序、科学处置原则,以协调联动为保障,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为载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现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县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 长: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__任办公室主任,__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现场指挥,值班电话

三、处置范围

1、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急需救治的。

2、事故发生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再次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3、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严重堵塞、中断交通的。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泄露,危及周边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各交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现场快。

2、先期处置原则。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封闭现场道路、实行区域交通管制、有条件的及时分流堵塞车辆,疏散现场周边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在事故现场尾随车辆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车、设置告示、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确保重点原则。事故发生地中队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及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重点加强事故现场及周围的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为其他联动应急部门预留救护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统一指挥原则。由县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保证处置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处置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听取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治安、消防、救护、医疗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故意拒绝或拖延救治,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处置方法

1、各交警中队接警后,应当迅速报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县交警大队根据事故等及上报要求逐级上报,并立即调集警力,先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

2、县交警大队要统一协调指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伤人数较多的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交通管理机关和同级政府,并通知安监、交通、公安、卫生、交警、医疗急救中心的主管领导。以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助,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辖地交警中队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对有可能灭失或不能保存的重要证据痕迹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因抢救伤员而移动的痕迹要标明位置,待县交警大队到达后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复核。

4、卫生、医疗急救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卫生部门根据受伤人数合理安排救助医院,并组织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工作。

六、职责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处置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1、伤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120”急救中心、县医院及管辖区人民医院参加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2、现场勘察组。县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管辖中队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持秩序,设置警戒线、隔离桩,要在不破坏现场的基础上,尽可能维护道路上车辆通行状态,然后会同业务上级部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勘察、相关痕迹、证据提取、道路技术鉴定、对现场周围目击者及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3、交通疏导组。由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流疏导,必要时可以交通管制、封闭现场,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应当快速勘察,尽快恢复交通。在实施临时封闭管制措施期间,交警和交通部门应当加强事故路段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同时,要引导过往车辆

和行人绕行现场,确保事故现场路段的安全。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严密部署、逐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绝不能因工作失误和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后果扩大。

2、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各协作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重大交通事故篇11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指导思想。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迅速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坚持“县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各司其责”的原则。

(一)县交通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县交通局局长梁峰任总指挥,副局长付明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县交通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一把手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付明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全办。

值班电话:工作日时间为7212240;其它时间为:7225231。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专业指挥部,指挥长分别由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有关股长和局直各单位、事故发生地的主要领导组成,局直单位为牵头单位。专业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1、交通运输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陈晓明副指挥长:侯保义、方红松

负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县运管所和县海事处牵头负责。

2、公路建设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付明副指挥长:张锦、李春伟

负责公路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县公路局牵头负责。

3、县乡道路施工、工程质量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付明副指挥长:张锦、李春伟

负责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县县乡公路管理局牵头负责。

4、劳动安全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付明副指挥长:马杰

负责全系统劳动安全和交通技校驾驶员培训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县驾校牵头负责。

5、消防及重大危险源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付明副指挥长:马杰

负责本系统消防安全和重大危险源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县运管局牵头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应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最高行政领导担任,成员由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地的单位领导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各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系统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各专业指挥部的工作;掌握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的通信联络方法。

2、根据本系统应急救援资源情况,与县政府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事故概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报告,并请求给予救援支持。

5、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6、根据事故(险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疏散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1、全面掌握本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掌握危险范围内职工和群众分布情况以及周围重点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

2、整合全系统应急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组织;督促高危行业与抢险救援单位签订抢险救援协议。

3、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周边人群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潜在的危险性质和健康危害程度,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掌握各种信号的含义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4、准确评估危险目标潜在危险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程度。

5、指导全系统专业救援队伍的训练,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6、明确局直各单位抢险救援职责,督促各单位制订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人员、装备落实。

7、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性质,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8、当事故危及周围群众安全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建议启动警报系统,紧急通告,向周围群众通报事故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如需实施人员疏散,上报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员疏散。

(三)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组织参加抢险救援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立即报告县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经批准后,迅速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及时向县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事故(险情)信息的上报工作。

7、办理县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机构包括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五个组,具体负责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一)抢险救援组:由县管所、汽车站和事故发生单位等组成。负责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施、运输抢险物资、拆除倒塌建筑、疏散遇险物资等工作。保证抢险物资运输以及抢险工作对有关车辆的需要。

(二)治安管理组:由运管所、县乡站、公路分局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三)医疗救护组:由县地方海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医疗救护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由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由县局分管局长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六)涡阳县交通系统的任何组织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义务,不得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救助任务。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县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二)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三)各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险情)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并将需增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物资等数量报专业指挥部办公室,保证抢险救援有效实施。

(二)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在立即通知专业指挥部指挥长的同时赶赴事故(险情)现场,专业指挥部指挥长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汇报,总指挥办公室应迅速做好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处置和预案的准备工作。

(三)专业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险情)现场后,根据事故(险情)发生地点的地形地貌,迅速选择靠近抢险一线、便于指挥的安全地带建立现场指挥部,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抢险命令。

(四)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迅速制定抢险救援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抢险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五)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接到抢险命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和抢险救援队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队组成及装备情况,按照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六)抢险工作结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的单位要有序的撤离现场。

(七)参加抢险的单位撤离现场后,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现场恢复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救援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局直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救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重大交通事故篇12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驾驶人李艳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及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夜间和行经下坡路段时车速过快,又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遇事时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驾驶人曹立金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前方机动车遇事故等候通行时,没有按顺序排队等候通行,而是从左侧车道随意变更车道,占道停车,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秩序,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三是驾驶人李峰驾驶小型客车,未按规定装载,超载1人,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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