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经济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3 15:58:09

泡沫经济论文

泡沫经济论文篇1

实体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虚拟经济是指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虚拟资本是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包括银行信贷信用如期票和汇票、有价证券如股票和债券、产权、物权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活动占总经济活动的比例也越来越大,金融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其结果是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创新。由于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投机活动,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和金融活动本身的产值迅速增长,形成规模不断扩张的虚拟经济。

泡沫经济是指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股票和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价格迅速的膨胀,是虚拟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实体经济增长速度所形成的整个经济虚假繁荣的现象。其形成过程为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上涨的预期吸引了大量新的买主,这些新买主一般只是想通过投机获取价差、牟取利润,而对所买卖的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或盈利能力不感兴趣;由于新买主的不断介入,价格节节攀升,形成泡沫经济现象;一旦价格上涨的预期发生逆转,价格暴跌,泡沫破裂,便引发金融危机并导致整个经济衰退。历史上著名的泡沫经济案例有1636年发生的荷兰郁金香泡沫、1791――1720年发生的巴黎密西西比泡沫、在伦敦发生的南海泡沫等,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泡沫经济案例拉美地区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金融危机等。

在讨论泡沫经济时应严格区分泡沫经济和经济泡沫,泡沫经济并不等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市场机制会对经济泡沫起制衡作用,无论速度快慢,最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总会出现一个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将下降。但市场机制对泡沫经济则无能为力,因为泡沫经济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随之上升,市场充溢着买涨不买落的投机气氛,泡沫经济运行不遵循市场的基本运行原则,是市场失灵的特殊典型。1846――1847年英国铁路狂热,1919――1920年伦敦和纽约股票和商品价格暴涨暴跌,1920――1923年德国物价剧烈波动,1982年黄金价格从每盎司850美元跌至350美元等,均是比较典型的经济泡沫的案例。

二、虚拟经济的特征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与实体经济相比,虚拟经济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四个方面。

1、高度流动性。实体经济活动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即使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其从生产到实现需求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但虚拟经济是虚拟资本的持有与交易活动,只是价值符号的转移,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其流动性很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股票、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无纸化、电子化,其交易过程在瞬间即刻完成。正是虚拟经济的高度流动性,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效率,使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不稳定性。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而言,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是由由虚拟经济自身所决定的,虚拟经济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使得各种虚拟资本在市场买卖过程中,价格的决定并非象实体经济价格决定过程一样遵循价值规律,而是更多地取决于虚拟资本持有者和参与交易者对未来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的主观预期,而这种主观预期又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前景、政治及周边环境等许多非经济因素,增加了虚拟经济的不稳定性。

3、高风险性。由于影响虚拟资本价格的因素众多,这些因素自身变化频繁、无常,不遵循一定之规,且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使虚拟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驾驽,非专业人士受专业知识、信息采集、信息分析能力、资金、时间精力等多方面限制,虚拟资本投资成为一项风险较高的投资领域,尤其是随着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大量投机性资金的介入,加剧了虚拟经济的高风险性。

4、高投机性。有价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虽然可以作为投资目的,但也离不开投机行为,这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所决定的。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巨额资金划转、清算和虚拟资本交易均可在瞬间完成,这为虚拟资本的高度投机创造了技术条件,提供了技术支持。越是在新兴和发展不成熟、不完善、市场监管能力越差,防范和应对高度投机行为的措施、力度越差的市场,虚拟经济越具有更高的投机性,投机性游资也越容易光顾这样的市场,达到通过短期投机,赚取暴利的目的。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在联系

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范畴,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虚拟经济的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则虚拟经济将无从谈起,即实体经济是第一性的,虚拟经济是第二性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的货币、资金、电子货币、股票、债券、ABS等金融工具,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快速发展,离不开虚拟经济的支持,落后的虚拟经济会成为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的障碍。

但是,我们应看到,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并不能带动实体经济的超速发展,反而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以EdwardS.Shaw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对本国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损害,还通过国际贸易、汇率变动以及资本流动等渠道,对周边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形成区域性或世界性金融危机。

四、虚拟经济的功能及其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影响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发现的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使发行主体如企业等能及时并充足地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促进优良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获得社会资金的企业有义务提高其经营透明度,由广大虚拟资本投资者予以监督和审查,通过市场的力量,自动调节资金流向,使社会资本流向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管理规范的行业和企业,使没有前途的企业由于资金匮乏而自生自灭,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在这一方面,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经济近十年的强劲增长。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与技术进步、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成功转换有关,但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巨大支持也起到了同样重要的作用:风险资本市场为美国的网络经济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资本,使其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发展,并成为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2、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一,虚拟经济在促进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技术以及自然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使有限的经济资源流向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部门,提高整个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二,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的发展,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规模扩张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股权置换、控股收购等产权交易方式的创新,为企业低成本规模扩张提供了便利渠道,有助于社会规模经济的发展。其三,制度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最具影响也最具推动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是股份制,而股份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股权交易,这些均是虚拟经济的重要范畴。

3、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其三,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的未来转变,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选择正确的经营方向;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规避投资风险。

4、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资产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的变化(1995年不变美元)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中经网数据处理中心整理。

五、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实现的。但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投机活动始终是共存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资本配置的高效率,取决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而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是依靠投机活动实现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风险规避功能如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等,风险也是通过投机者分摊的。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所具有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很容易吸引大批资金滞留于虚拟经济领域进行投机活动,而投机过度会引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并形成泡沫经济。从日本、东南亚各国以及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经验看,泡沫经济的产生是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直接结果,但与实体经济也有密切关系。引发泡沫经济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货币政策失误与金融监管不当是产生泡沫经济的体制性因素。在金融监管不利的情况下,低利率和超量的货币供给会使大量资金流入股票、房地产等容易产生泡沫经济的领域,导致投机活动猖獗,引发泡沫经济。如日本货币供应量在1982――1985年期间十分稳定,经济也稳步增长,出现大量外贸顺差,导致本币升值;且由于日本居民储蓄率始终很高,银行拥有大量过剩资金。为了继续保持其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日本央行在坚持零利率政策的同时,多次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1987――1990年日本货币供应量(M2+CD)超过了10%;日本银行积极向房地产经营者提供贷款,1985-1987年间对房地产的贷款增加了20%以上。由于大量新增资金并未投入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流入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导致投机活动日益猖獗,并使日本经济迅速泡沫化:日经指数1985年为12000点,1986年开始急剧上升,到1989年底已突破39000点,四年之内翻了二倍多;日本土地价格以1980年为100,1985年上升为154,1990年上升为626,日本土地面积只有37万平方公里,按当时市值计算,1990年日本的土地总值已达15万亿美元,比美国土地资产总值多四倍(美国土地面积为93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倍多。日本的泡沫经济与其货币政策的失误是密切有关的。

2、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过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大量呆账、坏账的存在是引发泡沫经济的重要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逐高利率的利益驱动下,放松金融监管和金融审查,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大量信贷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贷款抵押品手段非常软弱,许多贷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产作抵押,当泡沫经济迸裂,股票和房地产价值回归其合理价格时,被抵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和房地产等抵押品出现大量缩水,不仅高息无法收回,而且贷款本金亦难以到期收回,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帐面出现大量呆账、坏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当广大民众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失去信心,便会发生挤提,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如泰国银行坏帐占银行总信贷的比例,1996年为9.8%,到1997年就上升为11.9%,1997年8月国际债信评价机构认为,泰国金融贷款中25%付不出利息。银行体系存在的大量呆帐、坏帐已经严重扭曲了泰国的金融体系,积聚了极大的金融风险,引暴了金融危机。

3、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拉美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在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980-1996年期间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占GDP<的比例(%)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7》

4、国际游资的大量存在也是产生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国际游资属于短期投机资本。从新兴工业化国家泡沫经济的形成及其破裂过程看,国际游资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较快,金融市场开放度较高,且在金融监管方面经验不足,使国际游资有了大肆进行投机牟取暴利的机会。

1988-1997年新兴工业化国家股票证券投资流入(亿现价美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99年世行发展指标》

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必然引发泡沫经济,但并非说虚拟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的经济泡沫即为泡沫经济。由于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且美国股市最近持续高涨,引致全球经济学界对美国经济是否泡沫化的担忧。事实上,美国目前仅仅是存在一些经济泡沫,整体经济并未泡沫化:其一是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是由实体经济中高科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的,80年代之后一直维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80年代后为5%,90年代为1-2%,目前为1.5%,失业率不断降低,98年跌至4.3%,消费持续旺盛,兼并收购浪潮风起云涌等,使美国实体经济稳步、持续增长,足以支撑美国虚拟经济中的金融泡沫;其二是美国虚拟经济中存在一些金融泡沫是合理的。首先,美国股市虽然频频创出新高,但主要是由NASTAQ科技股的强劲上扬所带动,工业、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股票走势较为平稳。NAST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以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平均为20倍,均处于合理区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科技股板块市盈率偏高而认为泡沫成分过大。其次,科技股板块整体市盈率偏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现代的现金流量模型,股票价格更多地反映了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成长性的预期,股票的内在价值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所预期并接受的现金流所决定,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其公式为:

V=D1÷〔1+K〕

若按此方法计算,除个别市盈率过高的股票,如有的科技股市盈率达2900倍,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大多数科技股若长期保持现在的增长势头,则美国科技股的定价尚不太高。其三,美国拥有全球最为健全、规范、高效的金融体系,具有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好,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强。因此,美国经济虽然存在一定的金融泡沫,但并未泡沫化。

六、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危害

在看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泡沫经济产生后,无论其持续时间有多长,最后均会发生破裂并引致严重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构成多方面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泡沫经济论文篇2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高潮”。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泡沫经济论文篇3

(二)房地产泡沫问题现在很多投资者都将目光放在了开发和投资房地产行业当中,希望可以在房地产行业当中获取大量的利润。面对这种情况,一些经纪人员对人们的这种心理进行充分的利用,大肆地开发房地产,希望能够维持供求市场的平衡,在人们的热捧之后房价就开始直线的上升,人们现在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有没有经济泡沫存在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对于人们的正常生活而言,房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属于刚需品。然而因为房地产经济泡沫问题,因此很多中下等收入的人就会由于房子的问题而经常发愁,而另一些人看到急剧上升的房价,就开始将大量的资金用于房子的购买当中,希望能够获利。然而在市场经济当中很难保证这种行为能够获得预期的效果,很多房产信息只是房地产公司为了促进自己房产的销售而做出的售房方案,因此,房地产经济的泡沫问题必须要受到关注和改善[5]。

二、预防经济泡沫出现在金融经济当中的有效手段

(一)国家应该致力于对金融经济干预的不断加强现在很多“地王”出现在了房地产市场当中,对于土地资源的争夺也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状态。尽管我国对住宅土地使用的最高费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然而大部分的地产在现实的交易当中已经突破到了这个限制。土地价格由于拍卖竞标而出现了大幅度的飙升,价高者得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高地价的频频产生起到了助长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就表现得十分软弱无力。要想使上述的情况得以解决,国家应该致力于对金融经济干预的不断加强。以上海为例,我们可以发现,上海在最新出台的土地出让模式当中选择先招后拍的土地出让方式针对热门的地块进行处理,从而对土地价格的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6]。与此同时,尽管我国在这些年来将解放经济的政策提了出来,然而必要的干预措施还是不能少的,解放经济并不是简单的放任自流。面对这些年发展后的金融经济当中存在的许多的经济泡沫,国家必须要致力于对金融经济干预的不断加强,从而最终使金融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得到保障[7]。

(二)针对房价的不合理性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房地产产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如果房价持续不断的增长,就有极大的可能扩张到其他的领域当中,从而导致极大的风险。国家在市场当中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调控措施,所以必须要使这种政策的连续性得到保持。要想对房价的不合理性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房地产的调控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当中仍然是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调控的重心。

(三)将相应的法律制度制定出来要想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具备完善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制度。因此国家在对经济进行大力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将一些法律制定出来,从而对其中的一些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除此之外,我国的法律制度在约束金融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将一定的自由度提供给金融经济的发展,最终能够保证金融经济实现张弛有度的发展。

泡沫经济论文篇4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高潮”。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泡沫经济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2-0164-04

引文

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自2003年进入了价格持续上扬、多项调控措施出台的阶段。2003年人民银行为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并防范金融风险,了有关紧缩放贷的新规定。同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两项文件实质上都是着重于如何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调控局部地区的过热问题,严重一些就是房地产局部泡沫问题。政策的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激烈争论。各方争论焦点包括了房地产泡沫存在与否以及新政策的取向和效应。本文中将对泡沫争论的不同观点、各方所提出的泡沫产生的机理以及消解泡沫的策略进行综述。

一、泡沫概念的界定

首先在文章的开始要理清什么是泡沫,什么是泡沫经济,这样房地产泡沫的含义也就迎刃而解了。那么什么是泡沫?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金德尔伯格(Charles.P.Kindleberger)在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撰写的“泡沫”辞条中写道:“在编写本辞条时,理论界尚未达成泡沫的一致同意的定义;至于它是否可能发生,也没有一致的看法。”[1] 可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严格的泡沫和泡沫经济的定义。

英国经济学者乔纳丹・泰纳鲍姆认为,世界经济的架构是倒金字塔,下面是实物资本,上层是金融衍生物及虚拟资本,泡沫是虚拟资本缺乏实物资本的保证而过度膨胀的结果。泡沫是对经济中出现的虚假繁荣现象的形象描述,它由资产价格异常膨胀,严重偏离真实价值而产生,又由于缺乏实物资本的支撑,最终以价格暴跌告终。泡沫引起连锁反应,引起金融危机。

曹振良对泡沫的定义和解释为,泡沫实质上是一种价格运动现象。对其简单的定义为:泡沫是由投机导致的资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持续上涨。泡沫又称为价格泡沫、资产泡沫、投机泡沫或资产价格泡沫。泡沫有以下两重涵义:泡沫是资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持续急剧上涨的过程或状态;泡沫是资产价格高于由市场基础决定的合理价格的部分[2]。

王子明认为,泡沫是一种经济失衡现象,可以定义为某种价格水平相对于经济基础条件决定的理论价格水平的非平稳性向上偏移,这种偏移的数学期望可以作为泡沫的度量。导致价格泡沫的原因是复杂的,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预期相关联的过度投机行为、幼稚投机者的交易行为、规范失灵、诈骗行为和道德风险等都可能成为导致泡沫现象的原因。一般来说,在投机性泡沫发生时,价格往往会突然攀升,价格的攀升趋势可能会使市场产生进一步价格上升的预期,并且吸引新的买主,形成自我实现的正反馈过程。当泡沫被市场发现,就会产生和原来相反的预期,出现使市场价格回归理论价格的动力,价格可能迅速而急剧地下降,导致泡沫的破灭[3]。

包宗华认为,泡沫是一种价格远离价值的经济现象。根据泡沫产生的程度和后果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泡沫经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过度投机,表现是价格若干倍的狂涨,远远的离开价值,但这种高价只保持一定的时间后则破裂,每一个泡沫经济事件都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第二类是一般性的泡沫,可称为经济泡沫,比较普遍产生,它也会带来大幅度的涨价但上涨和下降幅度较小,不会有泡沫经济的“破裂”和“狂跌”现象,并且对调节市场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4]。

二、中国房地产泡沫是否存在

事实上,对于目前市场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仍然是众说纷纭,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认为中国房地产存在泡沫,而另一种认为不存在泡沫,可能存在局部过热。

1.“泡沫论”持有者

谢国忠指出,在这次经济繁荣中,大多数的利润都来自于房地产行业,资本收益依赖于房地产需求的高增和房价的高企。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总量的市场价值大约相当于GDP总额的30%。所有数据都表明,目前的市场已经处于严重的过度扩展状态[5]。当在一个泡沫破裂之前,它都会保持扩张势头。1995年,当美元见底的时候,泰国曼谷的“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下跌的房价使外国投机热钱撤离。上海与十年前的曼谷很类似,很可能步其后尘。而泡沫破裂的时间取决与外来资金 [6]。

易宪容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存在与否的争论就在于把住房需要与住房需求混为一谈。无论从消费的角度还是从投资的角度,国内住房市场的热销仅是以往“存量需求”的释放,而不是潜在需求真正地转化为有效需求。有效需求不足,一味地提升房地产的价格只能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越吹越大[7]。

宋德林认为,房地产是最终消费品,跟资本市场有很大的不同,房地产的基本价值已到位,在炒的过程中没有形成任何新的价值,炒房就是投机。按照经济学原理,商品价格和价值背离很大叫做泡沫。上海的房价两年翻了两倍,这就是泡沫[8]。

王小广认为,中国房地产业正处在“泡沫化”自我强化的过程。房地产的繁荣是非理性的,房价的上涨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购买力水平相适应的,持续地脱离就是泡沫,就是“非理性”。衡量居民住房购买力的主要指标是房价收入比,中国的许多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持续多年在10倍以上,有的高达15倍,过高的房价收入比说明目前房价严重高估,泡沫化严重,同时也说明靠房价上涨支撑的房地产需求增长不可能长期持续,购买力的瓶颈迟早会到来[9]。

尹中立认为,不能用一般的市场均衡理论去解释和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现象。房地产市场具有投资品市场的特征,简单的概括投资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规律就是“追涨杀跌”,按照股票市场的经典投资理论为“牛市中,股价有自我强化和复制的功能”。房地产市场繁荣阶段的特征就是价格上涨,需求增加,空置率下降,此阶段也是房地产泡沫的形成阶段,市场景气度高,人们对前景盲目乐观,但此时市场形式会随时出现逆转[10]。

2.“非泡沫论”持有者

包宗华则指出,许多文章的作者把泡沫现象包含的内容扩大化,除“价格涨的过快”,还有“房地产发展过热”、“房地产投资增长过速”、“房地产规模过大”、“住房空置率过大”、“房价收入比过高”、“房地产结构性矛盾突出”、“房地产利润过高”等等,都归结为泡沫现象。如果硬要把这些内容归入泡沫现象,必定会造成理论上、实施政策措施上的混乱。包先生结论为:第一,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时期,一般不会出现全国性房地产萧条或破裂的问题。第二,中国有日本当年相同的国民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条件,又有比日本年平均价格低和政府已经予以调控的不同条件,而且国民经济不仅没有萧条而且在继续繁荣发展。因此不可能出现全国性的房价破裂问题。第三,少数城市房价涨幅超过10%甚至20%,但时间都没有超过三年,即使出现了经济泡沫的苗头或经济泡沫,但没成为泡沫经济,即使外国专家抨击的上海也没有泡沫经济[11]。

顾云昌认为,全国房价是平稳、正常的上扬,不存在资产价格的虚涨。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是房价涨幅的2倍,居民的购房能力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沪杭的泡沫大约处于中小泡沫的程度,并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房价的平稳或稍有回落,泡沫会慢慢消融,这种现象只是局部的 [12]。

刘韬认为,日本三十多年平均每年上涨超过10%,其中超过30%有两次,这也成为其产生泡沫经济的原因。因此参考日本房地产发展历史,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无论从时间还是涨幅方面都不具备产生泡沫经济的条件。统观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都会发现真实需求和实际供给的结构失衡问题,即使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了房地产过热或结构性的过剩现象也不能判断房地产已经是“泡沫经济”[13]。

文林锋认为,局部地区房地产需求的旺盛与房价的上涨并不意味着就是泡沫,主要是一些原来房地产发展滞后的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业的迅速崛起的表现,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矛盾。并不能单纯以房价的涨跌来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出现泡沫,而应该看价格和价值的相互关系。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释放的购买能力,新建房屋品质的提高,居民改善居住水平的愿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增人口和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个人收入的增加等成为强大的市场需求支撑;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的增加,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导致土地供给量与住房需求量的矛盾加大,土地取得成本的增加,这些因素使得土地价格逐年上升;建材涨价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的增加使成本加大;住房档次和品质的提升提高了商品房的价值。国外资本进入房地产业,刺激了投资和消费的增长。部分地区的投资过热的主体为民营企业,投资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的理性[14]。

三、房地产价格高涨和房地产泡沫形成机理分析

易宪容认为,政府信贷政策的误导越来越成为房地产需求扩张和膨胀的主流的原因,银行超低利率及银行资金的易获得性,使民众住房需求出现了虚假繁荣,使得北京、上海个人住房持有率大大的高于法国、德国和美国。没有把房价的变化作为宏观调控的风向标,国内投资在高位运行的状况是无法改进的[15]。

王小广认为,造成房地产日益“泡沫化”的原因相当的复杂。第一是体制方面的原因,政府存在过度投资的冲动,地方政府把房地产作为筹集公共投资资金的“聚宝盆”;另外的体制原因就是我们没有设计出一套有效的制度来防止房地产泡沫。第二个房地产持续的过热的原因是给不动产赋予了过多的投资属性,再加上开发商对消费者的误导,引发房价过度上涨,房地产虚热。土地政策宽松和价格低廉,获得土地上获得了政府的过度刺激;房地产消费信贷风险空置意识薄弱,允许了具有投机性的政策的存在[9]。

宋德林认为,房地产泡沫是一个体制问题。房地产80%的资金来自银行,商业银行有着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巨大作用,由于商业银行处于规模发展时期便会出现总行给分行的指标是超常规的,而这些指标是和职位结合的;并且银行干部为任期制,缺乏无限期责任的追究;这种情况导致银行放贷审查时,会采取一些权衡之策。银行在支持时很卖力,但调控时乏力[16]。

厉以宁认为,中国房地产的确是有问题,但主要是结构问题。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于占房地产价格40%的土地价格的上升而上升的,再加上土地批量有限。所以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不是泡沫造成的,而是供求决定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利率调整和土地批量调整同等重要,并且调控房地产市场供给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时多批土地,反之则少批[17]。

刘福坦把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表现为商品房价格过高;另一类表现为供求结构不对称。但产生的根源是一个,即房地产商品化、资本化过程中要素和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出现了重大失误。现行房地产流通体制与国民经济发展阶段、主要矛盾转化态势、产权结构严重背离[18]。

丰雷、朱勇、谢经荣从目前中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这样一个特征出发,对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如果仅限于从投机、预期、非理性和虚拟资本理论等角度进行,将会出现偏差。土地投机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最直接原因。政府失败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主要原因,土地供应的双轨制,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过度干预和干预失灵,以及市场主体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推动了土地投机等“市场因素”在地产泡沫形成机制中直接发生作用。而权力寻租和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则在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中起了推动作用[19]。

四、消解房地产泡沫的方法

随着新政策的出台不同的学者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和防范、消解房地产泡沫的策略。

易宪容提出政府应该通过调整银行利率和银行信贷来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因为房价是通过房地产供求关系变化来调整的,只有这样的措施才能使国内房地产新政走向明确化,否则微观的调整并不能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如果中央银行能够逐渐让国内利率市场化,让市场的利率逐渐进入一个上升周期,那么已经形成的国内房地产泡沫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消解。

王小广认为,首先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向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转变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财政和金融政策要减少对房地产消费的刺激。刺激住宅消费的政策要转向“适度的紧缩”,政府要把发展经济的主要精力从房地产上转向工业升级和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其次要加强对房地产的金融和土地调控,可以适时地采取结构性升息措施,抑制泡沫的继续发展;二是采取严格的土地调控政策,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增加中低档住宅的供给。第三是建立抑制房地产“泡沫化”的长效机制,取消预售政策,征收房地产税,新房住满一年以后才准上市,以抑制住房的过度投机行为[9、20]。

沈悦认为,中国政府选择一些政策工具的组合来调控房地产价格:通过央行控制的利率和再贴现工具;通过一些监管政策如准备金、资本要求,以及对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行管制,帮助抵御房地产相关信贷供应流动性的巨大变化带来的冲击;通过逆景气循环的财政政策,消除私人部门的超量消费或者消费不足,进而影响总产出和私人部门的消费;通过选择性的税收变化降低或提高资产交易的实际税收回报。但调控政策出台时间应十分慎重[21]。

谢百三、王巍认为,轻易捅破房地产泡沫并非明智之举,应该采取以下的措施:一是控制整顿银行信贷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一个不可或缺因素,也是影响房地产需求的重要因素。因此,合理限制信贷是优化资源配置和银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银行风险的关键。二是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三是积极推进部分地区的廉价房建设,以寻求供需平衡,让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缓慢上升,才是释放和化解风险的良策[22]。

文林锋认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调整供求关系,增加供给,控制需求,即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住宅供给,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投机炒作行为,把扰乱市场等不合理的需求排斥在外 [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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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曹振良,高晓慧.中国房地产业发展与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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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谢百三,王巍.对房地产降温不可鲁莽[J].金融信息参考,2005,(5).

泡沫经济论文篇6

货币政策目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稳定,即在保持物价稳定的基础上,维持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类是金融稳定,即保持金融体系的健康。根据历史经验,一般物价水平的稳定有助于经济稳定和增长,但是不能确保金融稳定。近20多年来,物价稳定而资产价格频繁波动是许多国家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资产价格泡沫在许多国家均有发生,但是在泡沫产生-膨胀-破裂的过程中,货币政策是否应该对其进行干预这一问题成为理论界的研究热点论文。

资产价格泡沫中的货币政策干预问题分析

关于货币政策是否应该对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干预的问题,近年来在学术界产生了持久性的争论。到目前为止,有一点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干预或者不干预的关键并不在于判断资产价格是否合理估值,而是取决于资产价格所包含的信息内涵,即价格中是否含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的信息。换句话来讲,就是要看资产价格是否能够作为经济预测的领先指标。如果资产价格中包含了未来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的信息,那么货币政策就应当对泡沫进行干预。

目前争论的焦点问题在于,如果资产价格不包含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信息,那么货币政策是否仍旧应该对泡沫进行干预?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资产价格没有信息内涵,即不包含诸如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信息,货币政策仍然应当积极对泡沫进行干预,我们称之为“有为论”。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资产价格没有信息内涵,那么央行应当忽略泡沫的影响,不对其进行干预,我们将其简称为“无为论”。

(一)无为论

Bernanke,Mishkin,Filardo以及Goodfriend等都是“无为论”的支持者。他们认为,除非资产价格泡沫影响到通货膨胀预期,否则货币政策不应该对泡沫进行干预。

BernankeandGertler(1999)的研究颇具代表性。他们对BGG模型进行扩展,加入泡沫因素。通过对四种不同的货币政策在泡沫从膨胀到破裂的全过程进行模拟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认为:采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即仅对通货膨胀反应的货币政策虽然不直接对泡沫做出反应,但是仍然能够取得最小的通货膨胀波动和产出波动,是四种候选货币政策中最好的一种。一些中央银行家也持有“无为论”的观点,如美联储前任主席Greenspan。Greenspan(1999)在众议员战略委员会提供证词时,对资产价格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如下论述:“尽管财产价值对经济至关重要,美联储必须对此认真监督和审查,但是其本身并不是货币政策的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美国经济的最大可持续性增长,而不是资产具体的价格水平。”

(二)有为论

Cecchetti,Genberg以及Wadhwani(2000)等学者明确主张中央银行应该直接干预资产价格泡沫。他们认为,从理论上来讲,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即经济稳定)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而资产价格泡沫与金融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泡沫崩溃往往会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所以,中央银行应该通过调控利率等手段,对泡沫进行干预。

持有为论的学者和中央银行家为数也不少,如Smets(1997)、KentandLowe(1997)以及GoodhartandHofmann(2000)等。他们并不是建议将资产价格纳入货币政策的损失函数,而是将资产价格作为货币政策反应函数中的一项,即采取形如第四种情况的货币反应函数。也就是说,有为论并不是要求改变货币政策的损失函数,有为论与无为论之间的主要争论也在于对货币政策反应函数的不同看法。

货币政策直接干预资产价格泡沫的局限性

尽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应对资产价格泡沫中也存在许多局限性。如果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直接对泡沫进行干预,存在如下的问题:首先,央行必须准确判定资产价格泡沫是否存在以及合理评估泡沫程度大小。但是,要识别正在逐渐发展的泡沫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资产的基础价值本身是无法观测的,而且难以对其进行准确估算。实际上,相于私人部门而言,中央银行并不拥有信息优势以及更强的泡沫预测能力。Greenspan(1998)曾经说:“想通过市场干预来戳破股市泡沫,有个根本性的问题尚未解决,那就是你必须比市场本身更了解市场。”事实证明政府并不比市场知道更多信息。如果中央银行在不具备信息优势的情况下错误地对是否存在泡沫做出判断,那么就会导致错误的货币政策。

其次,货币政策对于资产价格泡沫仅具有有限调节能力,许多实证研究结论表明,货币政策与资产价格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固定的模式,这表明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控制资产价格的手段和能力是有限的。而且,运用货币政策对泡沫进行调控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使用时有一定的政策时滞。

第三,货币政策的成本也需要引起关注。运用货币政策抑制泡沫的同时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紧缩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比泡沫带来的危害更大。如果央行采取激进的措施,比如大幅度提高利率,即使有可能会成功地抑制泡沫,但是其后果是经济出现下滑,甚至陷入衰退。所以,即使可以识别泡沫,货币政策仍然很难在刺破泡沫的同时不损害实体经济。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BernankeandGertler(1999)提出了基于弹性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下干预方法:即使在资产价格泡沫对预期通货膨胀率产生影响的情况下,货币政策也不应当直接对泡沫本身进行干预,而是应当对被影响的通货膨胀率进行干预。但是,这种方法需要预测泡沫对预期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而这在操作上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无论如何,货币政策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泡沫的产生。货币政策只能通过信贷的扩张与收缩,间接影响资产价格泡沫的变动。防治泡沫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完善的会计制度、执行有效的法律体系,高效的监管构架以及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的建立。货币政策对于金融稳定的作用也只能是治标,最后贷款人功能的发挥局限于事后的“救火”以及防止危机的扩散。

泡沫经济论文篇7

货币政策目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稳定,即在保持物价稳定的基础上,维持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类是金融稳定,即保持金融体系的健康。根据历史经验,一般物价水平的稳定有助于经济稳定和增长,但是不能确保金融稳定。近20多年来,物价稳定而资产价格频繁波动是许多国家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资产价格泡沫在许多国家均有发生,但是在泡沫产生-膨胀-破裂的过程中,货币政策是否应该对其进行干预这一问题成为理论界的研究热点写作论文。

资产价格泡沫中的货币政策干预问题分析

关于货币政策是否应该对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干预的问题,近年来在学术界产生了持久性的争论。到目前为止,有一点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干预或者不干预的关键并不在于判断资产价格是否合理估值,而是取决于资产价格所包含的信息内涵,即价格中是否含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的信息。换句话来讲,就是要看资产价格是否能够作为经济预测的领先指标。如果资产价格中包含了未来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的信息,那么货币政策就应当对泡沫进行干预。

目前争论的焦点问题在于,如果资产价格不包含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信息,那么货币政策是否仍旧应该对泡沫进行干预?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资产价格没有信息内涵,即不包含诸如通货膨胀或者产出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信息,货币政策仍然应当积极对泡沫进行干预,我们称之为“有为论”。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资产价格没有信息内涵,那么央行应当忽略泡沫的影响,不对其进行干预,我们将其简称为“无为论”。

(一)无为论

Bernanke,Mishkin,Filardo以及Goodfriend等都是“无为论”的支持者。他们认为,除非资产价格泡沫影响到通货膨胀预期,否则货币政策不应该对泡沫进行干预。

BernankeandGertler(1999)的研究颇具代表性。他们对BGG模型进行扩展,加入泡沫因素。通过对四种不同的货币政策在泡沫从膨胀到破裂的全过程进行模拟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认为:采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即仅对通货膨胀反应的货币政策虽然不直接对泡沫做出反应,但是仍然能够取得最小的通货膨胀波动和产出波动,是四种候选货币政策中最好的一种。一些中央银行家也持有“无为论”的观点,如美联储前任主席Greenspan。Greenspan(1999)在众议员战略委员会提供证词时,对资产价格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如下论述:“尽管财产价值对经济至关重要,美联储必须对此认真监督和审查,但是其本身并不是货币政策的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美国经济的最大可持续性增长,而不是资产具体的价格水平。”

(二)有为论

Cecchetti,Genberg以及Wadhwani(2000)等学者明确主张中央银行应该直接干预资产价格泡沫。他们认为,从理论上来讲,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即经济稳定)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而资产价格泡沫与金融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泡沫崩溃往往会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所以,中央银行应该通过调控利率等手段,对泡沫进行干预。

持有为论的学者和中央银行家为数也不少,如Smets(1997)、KentandLowe(1997)以及GoodhartandHofmann(2000)等。他们并不是建议将资产价格纳入货币政策的损失函数,而是将资产价格作为货币政策反应函数中的一项,即采取形如第四种情况的货币反应函数。也就是说,有为论并不是要求改变货币政策的损失函数,有为论与无为论之间的主要争论也在于对货币政策反应函数的不同看法。

货币政策直接干预资产价格泡沫的局限性

尽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应对资产价格泡沫中也存在许多局限性。如果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直接对泡沫进行干预,存在如下的问题:首先,央行必须准确判定资产价格泡沫是否存在以及合理评估泡沫程度大小。但是,要识别正在逐渐发展的泡沫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资产的基础价值本身是无法观测的,而且难以对其进行准确估算。实际上,相于私人部门而言,中央银行并不拥有信息优势以及更强的泡沫预测能力。Greenspan(1998)曾经说:“想通过市场干预来戳破股市泡沫,有个根本性的问题尚未解决,那就是你必须比市场本身更了解市场。”事实证明政府并不比市场知道更多信息。如果中央银行在不具备信息优势的情况下错误地对是否存在泡沫做出判断,那么就会导致错误的货币政策。

其次,货币政策对于资产价格泡沫仅具有有限调节能力,许多实证研究结论表明,货币政策与资产价格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固定的模式,这表明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控制资产价格的手段和能力是有限的。而且,运用货币政策对泡沫进行调控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使用时有一定的政策时滞。

第三,货币政策的成本也需要引起关注。运用货币政策抑制泡沫的同时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紧缩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比泡沫带来的危害更大。如果央行采取激进的措施,比如大幅度提高利率,即使有可能会成功地抑制泡沫,但是其后果是经济出现下滑,甚至陷入衰退。所以,即使可以识别泡沫,货币政策仍然很难在刺破泡沫的同时不损害实体经济。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BernankeandGertler(1999)提出了基于弹性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下干预方法:即使在资产价格泡沫对预期通货膨胀率产生影响的情况下,货币政策也不应当直接对泡沫本身进行干预,而是应当对被影响的通货膨胀率进行干预。但是,这种方法需要预测泡沫对预期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而这在操作上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无论如何,货币政策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泡沫的产生。货币政策只能通过信贷的扩张与收缩,间接影响资产价格泡沫的变动。防治泡沫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完善的会计制度、执行有效的法律体系,高效的监管构架以及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的建立。货币政策对于金融稳定的作用也只能是治标,最后贷款人功能的发挥局限于事后的“救火”以及防止危机的扩散。

泡沫经济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4-0003-03

泡沫经济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例如历史上著名的16世纪荷兰郁金香泡沫、17世纪英国的南海泡沫、1929年美股泡沫、20世纪末的日本泡沫以及美国最近发生的次贷危机,都是典型的泡沫经济现象。以日本为例,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繁荣被称为“泡沫经济”时代,随后进入“失去十年”的经济停滞期,尽管日本多次采取超常规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但经济并没有真正走出泡沫破裂的阴影。

一、西方经济学视野中泡沫经济生产的机理

西方经济学从理性和非理性两个角度分别探讨了泡沫及泡沫经济。理解泡沫经济的核心是要理解泡沫本身的内在含义,金德尔伯格认为,泡沫可以不严格地定义为一种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陡然上升。开始的价格上升产生进一步价格预期,并且吸引新的买主――投机者一般感兴趣的是来自资产买卖的利润,而不是它的使用或产生盈利的能力。这个价格上升通常跟随着导致金融危机的预期逆转和价格的陡然下降。

根据金德尔伯格的泡沫定义,可以看出界定泡沫主要有三种特质:一是强调资产价格连续陡然上升并随之突然下降的过程;二是强调导致价格发生巨大变化是因为投机者对资产预期发生变化而不是基于该资产的使用价值或者它具有盈利能力;三是根据其他学者的描述,泡沫还具有自我生成和自我确信的特性。也就是说,泡沫具备一个具有生成、扩张以及破灭的自动机制。

西方经济学针对泡沫的解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经济学理性的角度来解释泡沫,一种解释则通过非理性角度来解释泡沫。就理性角度来解释泡沫而言,这种解释是以“有效市场”假设为前提,提出了理性泡沫(the theory of rational bubbles)说,这种解释认为理和理性预期是前提,金融价格除了包含基础价值外,还包含偏离基础价值的理性泡沫的成分,这些理性泡沫并非资产错误定价,而是反映了未来的收益。

理性泡沫的产生机制有内生和外生两种:一种是投资者对泡沫进行投资而非对基础价值进行投资,原因是泡沫也可以带来收益,所以能够吸引一大批投资者介入;另一种是内在因素,例如投资者对股利未来收益的预期也会吸引投资者介入从而产生泡沫。虽然这种理性泡沫可以解释一些资产价格短期偏离现象,但由于条件苛刻,例如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投资者的认知能力问题,投资者的预期可能存在很大的偏差,这就不是理性能够解释的范围。

但人类社会往往需要解释那些难以解释的现象,管理不可管理的事件。另一种解释看到了人类的理性限制,认为人类不仅具有理性的一面,还具有非理性的一面。凯恩斯较早发现人具有非理性的一面,他称之为“动物精神”,即人的投资冲动依赖于自然本能,后来这种动物精神被不断拓展,发现这种“动物精神”具有躁动性和恐慌性的特性。DeLong等人认为,受到噪音或者伪信号的干扰会导致投资者的非理。同时,投资者过度依赖历史价格的变化、公开信息以及过度自信都会导致投资者采取非理性的行为。当代著名的金融学家罗伯特・席勒的解释是投资者的从众行为会导致市场的“非理性繁荣”:价格上涨导和财富效应诱使新的投资者和资金不断投入,新投入的资金又推动价格上涨,但这种正反馈是有限度的,最终导致负反馈循环,价格突然下跌,泡沫就此破裂。

总之,泡沫的生成机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可以通过理解释的泡沫:一定的泡沫也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往往会引导投资者介入,投资者对资产的未来收益投资也会吸引投资者成为泡沫的推动者;另一种解释是投资者由于受到认知水平、心理情绪等驱动,产生盲动行为,导致泡沫产生。当这些泡沫扩展到整个资产市场,就会产生资产泡沫,但资产有泡沫不一定会产生泡沫经济,当资产泡沫影响到整个经济领域才会产生泡沫经济,也就说,随着投机预期的继续强化,某种资产泡沫继续扩张,超过了整个经济系统所能承受的压力,便产生了泡沫经济。

二、资本逻辑与泡沫经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了泡沫产生的根源,在马克思看来,有价证券产价格上涨或下跌只是有价证券索取权证书的价格变动,实质是重新分割剩余价值,而不是创造剩余价值。

无论是泡沫内生论还是外生论,都是基于对泡沫经济直接原因进行剖析,马克思对泡沫经济批判可谓入木三分,“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做资本化”,在这个过程中,有价证券的增值是幻想的。以股票为例,马克思认为:“这个资本不能有双重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另一次是作为在这些企业中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它只存在于后一种形式,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它的市场价值取决于索取权大小、可靠程度以及预期决定的,这种“市场价值”只是一种幻想,一旦货币市场紧张,利息率提高,大量的证券投入获取货币,就会出现价格跌落,但在危机中贬值的证券又变成货币集中的一个强有力的手段。“随着生息资本和信用制度的发展,一切资本好像都会增加一倍,有时甚至增加两倍,因为有各种方式使同一资本,甚至同一债权在不同的人手里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这种价值增倍的想法被马克思看成是“纯粹幻想的怪物”。资产价格不断上涨导致这种“幻想的怪物”不断被强化,似乎资本不经过资本主义生产环节就能自动增值,而且金融资本家还积极推动这种自动增值的怪物不断推进,最终扩散到整个经济体系内,直到经济体系不能再承受,经济泡沫破裂,经济危机爆发。

马克思反复强调有价证券只是现实资本的复制本,它只是代表一种所有权的证书,同时也是对未来剩余价值的索取权益。也就是说,虚拟资本只是对剩余价值的一种分割权,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但它却是参与剩余价值的分割。这种所有权证书跌落而造成的盈亏,具有集聚功能,“越来越成为的结果”,“已经取代劳动,表现为夺取资本财产的本来的方法,并且也取代了直接的暴力。”这类人的资本积累可以不按照现实的资本积累方式进行积累,而且从现实中攫取了很大的一部分价值,从而实现资本的超常规积累。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的逻辑总结起来有三点:一是最大化的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无论是绝对剩余价值还是相对剩余价值,当然,由于参与资本运动主体很多,如何在不同的职能资本之间分割剩余价值,也会存在激烈竞争;二是最大化的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当资本所有者获得了剩余价值,资本家要有韦伯意义上“禁欲”精神,将剩余价值投入到再生产循环,而不是用来消费,从而增加资本积累和扩张。这两种都是单个资本的积累,而第三种逻辑可以通过兼并以及信用杠杆的方式进行快速扩张,虚拟资本的扩张就是这种逻辑,这种逻辑带有性质,但它却采取了隐蔽的手段。实质上,随着公众对有价证券的投资,这种隐蔽的掠夺不仅仅是资本家之间的剩余价值分割,还掠夺了工资、租金等收入,使得社会财富不断向大资本集聚,从而加速资本的集中和积累。正是由于虚拟资本自我增值的幻想,导致资本主义社会每隔一定时间就会爆发一次危机,这些危机的功能不仅是使得幻想的泡沫被挤掉,而且通过索取权的变更导致资本的集中,增加了大资本的心理和操纵市场的能力,从而加速这种爆发周期。

三、泡沫经济生成机制及其危害

泡沫经济产生的深刻根源是虚拟资本不断重新分割剩余价值以及其它收入,它采取资本自动增值的幻想形式重新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以加速资本的集中和积累。资本目的是获得自身的增值,它所依附的资产或者说标的物多种多样,表现为该资产的资本化的过程。

泡沫经济产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在人的行为是理性的条件下,泡沫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以及它会带来预期的利息收入;在人的行为并非理性的条件下,也会导致泡沫的产生,即投资者可能受到信号干扰、认知能力有限、或过度依赖历史价格和公开的信息以及过于自信。

泡沫生成的机制是一种正反馈与负反馈互相循环的过程,即资产价格变高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介入继续推高资产价格,直到无法一直持续下,价格下跌。无法继续进行正反馈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资金是有限的,历史条件也是一定的,一些聪明的投资者可能会提前嗅到泡沫破裂的危险从而跳出这种正反馈循环。

泡沫经济是这种资产泡沫不断扩大,财富效应不断显现,诱使大量的投资者介入,最终扩散到整个经济领域,生成了泡沫经济,而社会大众的盲从跟风,使得整体经济承受不了沉重压力,从而导致整个经济泡沫的破裂。

尽管一定的泡沫会对经济有一定促进作用,泡沫意味着资本对未来乐观情绪和扩张倾向,但泡沫经济无论是生成过程还是破裂的危害也非常巨大。

一是它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平衡,大量资金配置到无效的市场中去,而不是配置到最需要的产业中去,它带来的国民经济增长是一种虚假的繁荣,一旦破裂则会导致大量企业倒闭、经济萧条。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有价证券只是代表所有权证书的索取权,它的价格涨跌并不产生实际的价值,尽管虚拟资本是“虚拟”,但却会导致现实资本配置无效率,也成为一些人攫取现实资本的杠杆,从而导致经济结构失衡。泡沫经济破裂往往会导致所谓经济奇迹的终结,也往往会结束一个霸主统治时代,例如元朝末年纸币超发导致整个元朝政权覆灭;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裂使得日本陷入了“失去的十年”时代;最近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克林顿政府倡导的“美国梦”幻灭,甚至有可能结束美国在全球各个领域的霸权统治。

二是泡沫经济具有财富分配效应,扩大贫富两极分化。假设泡沫不破裂,会导致没有参与者失去财富增值的机会,从而增加了二者的财富分化程度,例如房价上涨导致那些没有买房者与买房者财富差距很大;泡沫经济破裂更会导致财富的集中,一部分投资者成为资本巨头,另一部分投资者变成穷光蛋,这种集中会扩大居民的财富分化程度。

三是金融市场赚钱比实业赚钱快,被称之为“快钱”,这种赚钱模式会增加国民赌性而厌恶劳动。这种替代了劳动,增加了人们的赌性,从而导致真实价值创造减少,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劳而获”的风气,从而制约整个经济的发展。

四是社会可能因为泡沫经济的破裂而变得不可控,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泡沫经济破裂会产生经济危机,经济危机会增加失业,增加财政负担,从而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不断增加,处理不好则很有可能造成社会动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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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itiatives:Policy,Pedagogy,Perspective,2015,(1):6.

[2] De Long J B,Shleifer A,Summers L H,et al.Noise trader risk in financial market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703-738.

[3] Diba B T,Grossman H I.Explosive rational bubbles in stock prices?[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8:520-530.

[4] 葛新权.泡沫经济理论与模型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5] 周小川.金融政策对金融危机的响应[EB/OL].新浪财经,2011-01-04.

泡沫经济论文篇9

国外关于证券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深入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至今仍然方兴未艾。Camerer(1989)将投机泡沫分为以下三类。

理性投机泡沫理论

在投机泡沫的研究中,理性泡沫理论体系发展得最早也最完善。这主要是因为理性泡沫理论体系是建立在标准的理性预期的框架下,假设简单,逻辑严谨,体系完备,可以运用严密的数学工具进行推导论证。对于投机泡沫的各种实证检验方法主要围绕着理性泡沫的存在性检验。

Blanchard和Watson(1982)从理性预期方程出发,在套利均衡条件下,利用重复迭代法求解具有理性预期的差分方程,得出理性泡沫解,为投机泡沫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此处的“理性”一词指的是泡沫服从理性预期,即反应了理性投资者的一种自我实现的预期。也就是说理性预期可以造就资产价格的实际运动过程,使其偏离基础价值形成理性泡沫。同时,Blanchard和Watson(1982)还构建了一种新的理性泡沫模型――爆炸性泡沫模型,可以更好地描述在现实中常常出现的价格在长期上涨后突然崩溃的情形。Granger和Swanson(1994)通过一般鞅过程模型解出的理性泡沫解集,几乎囊括了目前学术文献中常见的所有理性泡沫解。

虽然给出了理性泡沫解集,但是由于解集的多重性所导致的问题是,并非每一种从理性预期方程中所得到的理性泡沫解的形式都能够描述现实中的经济现象。所以,为了更好地运用理论解释现实情况,需要在理性预期方程中加入一些条件,如横截条件,以剔除一部分不符合现实情况的理性泡沫形式。在理性泡沫剔除方面,涌现出大量文献,可以归纳为从局部均衡框架和一般均衡框架下找出理性泡沫不可能存在的充分条件。

局部均衡框架主要运用后推归纳法剔除在一些特定类型资产上的泡沫。如对于有限责任资产(Diba和Grossman, 1988)、或者是自由处置并且供给为无限弹性的资产(Blanchard和Fischer,1989)、或者是有终期条件的资产、或者是易再生的资产(Binswanger,1999),这些资产上不会出现投机泡沫。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局部均衡框架下,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尚不能够排除在股票资产上存在投机泡沫的可能性。

从局部均衡框架转移到一般均衡框架研究泡沫是否存在,则对经济的有限性(即经济体中市场参与者人数是否有限)和市场参加者的时域的假设非常关键。

若假设市场参与者人数有限,而时域无限,即市场参与者的预期生命无限长的情况下,经济体中不会出现投机泡沫(Tirole,1982; Weil,1987)。泡沫不存在的关键在于,投资者的人数是有限的。由于投资者购买资产的唯一目的是希望在日后能够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其他人,因此,只有当经济不断有新的交易者进来,以使得其他投资者顺利离开市场的情况下,泡沫才能够存在。

若假设市场交易者为有限时域,并且不断有新的交易者进入经济,则经济体中不能排除泡沫存在的可能。Tirole(1985)和 Weil(1987)运用跨期世代交叠模型(OLG模型)证明当利率超过经济增长率时泡沫不会存在,也就是说泡沫只可能存在于一个动态无效的跨期世代交叠经济体系中,资本的过多积累促使利率水平下降到经济增长水平以下。

在Tirole(1985)以及Weil(987)年工作的基础上,许多研究学者进一步放松假设,论证理性泡沫可以存在的必要条件。Weil(1989)通过引入市场参与者的遗产动机,扩展了Tirole(1985)和Weil(1987)的研究成果。如果市场参与者考虑所有的后代,就可以将市场参与者有限时域延伸为无限时域。在这种模型结构下,Weil(1989)在个体预期生命无限期界的条件下证明出理性泡沫的存在。Yanagawa和Grossman(1993)使用离散的世代交叠模型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同样认为在内生增长经济中,当均衡增长率大于利率时,适当的理性泡沫可以存在。Futagami和Shibata(1999,2000)在更严格的条件下使用连续的世代交叠模型也得到理性泡沫能够存在的结论。

非理性泡沫理论

泡沫所展现的形态不一定对应于由理性预期模型所推导出来的泡沫形式(Adam and Szafarz, 1992)。如果我们希望探寻泡沫如何生成的原因以及泡沫与市场参与者行为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抛开理性泡沫这一个较为狭隘的概念。行为金融学的兴起与发展为确认现实世界中投资者的有限理性提供了大量的心理实验和解释,同时从非理性出发,探寻泡沫产生的微观行为基础。非理性泡沫理论是对理性泡沫理论的一个补充,用以解释那些由于非理性因素所导致的泡沫现象。

时尚模型(Shiller, 1984; Summers, 1986)给出了投机泡沫成因的一种解释。Shiller(1984,1990)认为股价极易受到纯粹的时尚潮流和社会动态的影响,投资者彼此之间的高度关注可能会导致泡沫的产生。Summers(1986)认为资产价格与市场基础价值之间的偏离产生于投资者情绪或者时尚潮流的变化。Shiller(2000)从投资者心理角度分析股市投机性泡沫,认为投资者的“心理依托”、“从众心理”和反馈环机制导致了股市泡沫。

De Long等人(1990a)开创性地建立了噪声交易者模型(DSSW模型),从微观行为角度解释股票市场价格相对于基础价值的持续偏离,认为噪声交易者信念的不可预期性给资产价格带来了风险,套利者的风险规避态度以及短期期界(short horizon)限制了他们纠正错误定价的能力,从而导致泡沫的形成及持续。Binswanger(1999)对DSSW模型进行了动态扩展,将噪声交易者对资产价格的判断误差看作是时间的函数,深入地研究了噪声交易者的存在与资产泡沫之间的关系。

De Long等人(1990b)建立模型证明了套利交易策略和正反馈交易策略的相互作用使得理性投资者不仅没有能够消除泡沫的存在,甚至肯定会进一步加剧投机泡沫的程度。Lux(1995)提出传染模型(contagion model),刻画了市场上投资者的从众行为,或者说是相互模仿的传染现象,他认为投资者并不是盲目从众,只是对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进行快速反应,以免丧失盈利机会。这种传染现象能够很好地解释股市泡沫的形成和破裂。Shleifer和Vishny(1997)的研究证明了不完全套利的导致泡沫的形成。专业基金管理人可能会放弃长期套利机会,因为在其任期考核期间内,价格有可能继续偏离其基础价值,甚至偏离的更远。

信息泡沫理论

信息泡沫理论放松了标准金融理论的完全信息假设,引入非对称信息。不同交易者拥有的信息不完全相同,对信息的收集、分析及处理能力也是有差异的,即使对于相同的信息,不同交易者的理解可能也会不同。对于信息泡沫的讨论,多采用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框架,认为投机泡沫产生的根本原因是非对称信息。

泡沫经济论文篇10

一、有关资产价格泡沫的定义

1926年出版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给出的定义是:“任何高度投机的不良商业行为”。1978年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指出投机促成泡沫形成,泡沫可能导致金融危机。1993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泡沫”一般来讲是指资产价格大幅度偏离经济基础条件而上升的过程。1989年,布兰查德和费希尔(blanchard and fischer)定义:理性泡沫即市场价格超过其基本价值的部分。1988年,迪巴和格鲁斯曼(diba and grossman)将理性泡沫描述为价格中除去内在价值的那一部分价格。总之,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对泡沫概念的认识,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

二、泡沫研究的发展阶段

从研究的进展来看,可以大致分为有重叠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7世纪开始至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对泡沫的描述和定性分析为主。

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到80年代末,泡沫研究进入数理模型分析阶段。

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非线性理论的引入使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描述和定性分析阶段

1688年,约瑟夫.德.拉.维佳(joseph de la vega)出版了经典之作《困惑之惑》,从投机角度提出了类似于当代“博傻理论”(great fool theory)的思想。1841年,苏格兰学者查尔斯.马凯(charles markey)在《惊人的幻觉与大众的疯狂》(extraordinary popular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一书中首次对1636年荷兰“郁金香狂热”、1719-1720年法国“密西西比股灾”等进行较为详尽的描述和分析。1994年,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在《泡沫的故事》艺术中描述了包括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垃圾债券热以及1987年的股市崩溃等金融事件。

四、数学模型的运用和新理论的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起,数量方法的引入标志着泡沫理论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之前,1967年哈恩(hahn)、萨缪尔森(samuelson)和希尔.斯蒂格利茨(stiglitz)已经从理性预期出发证明了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系统可能出现泡沫。1979年,布兰查德和沃森(blanchard and watson)证明,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资产价格方程的解中仍有可能出现泡沫成分,并将其命名为“理性投机泡沫”(rational speculative bubbles)并在1982年提出的爆炸性泡沫模型。1987年,桑托尼(santoni)认为理性泡沫至少具有连续性、膨胀性和不可能出现负值。此后,格兰杰和斯沃森(granger and swanson)在1994年用“一般化随机鞅”的概念给出了理性泡沫解的集合,几乎可以囊括目前学术文献中常见的所有理性泡沫解。特别地,在部分均衡下,迪巴和格罗斯曼(diba and grossman)在1988年证明了,对于有限责任的资产而言,从来不肯能存在负的理性泡沫。夫鲁特和奥博斯特菲尔德(froot and obstfeld)1991年证明,一种特殊理性泡沫(内生泡沫)的存在性,因为这种泡沫的产生仅仅与基本经济变量(如红利)的变动有关而不依赖于其他别的因素。在一般均衡下,蒂罗尔(tirole,1985)和韦尔(weil,1985)证明了,在计划期无限、市场参加者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泡沫。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泡沫理论研究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噪音交易者理论(black,1986)。在这个理论中,布莱克提出非理性的“噪音交易者”概念。1990年,de long、shleifer、summers和waldmann提出了著名的dssw(1990a)噪音交易者模型,指出当噪音交易者对风险资产未来价格存在认知偏差时,风险资产价格将偏离其基本价值。1989年,camerer提出信息泡沫的概念,他认为如果交易者有不同的信息或者用不同的模型分析经济现象,使得价格没有反映所有信息,资产价格就有可能偏离其基本价值,出现泡沫。在1990年出现了正反馈交易模型(dssw3)。指交易者在股价出现上涨后买入,或在股价下跌后抛出,即“追涨杀跌”造成价格波动。1984年,shiller指出,投资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投资者的行为也会受到社会变动的影响,引发金融市场上的“时尚”现象,从而对资产价格造成影响。west(1986)将时尚称为“近似泡沫”(near bubble)。1988年,kraus和smith证明了“太阳黑子理论”,即使投资者对资产都有完全相同的信念,那么,关于信念的信念(belief on beliefs)称为一种类似太阳黑子的不确定性,造成价格对价值的长期偏离,他们称之为“伪泡沫”。另外,关于泡沫的检验与测定,最为著名的检验方法是希勒(shiller,1981)以及勒鲁瓦和波特(leroy and porter,1981)提出超常易变性检验(excess volatility test),常用的方法还有,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 and granger,1987)的协整检验,韦斯特(west,1987)的euler方程检验法,怀特的市盈率比较法等。此外,夫卢德和嘉伯(flood and garber,1980)通过对德国恶性通货膨胀的分析,首次给出了确定性泡沫直接检验法,而弗如特和奥布斯菲尔德(froot and obsfeld,1991)则通过对美国股票价格的分析,进行了一种内在性泡沫的直接检验。

随着研究的发展,理性与非理性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两种因素的融合使理论的解释能力大大增强。

五、进入90年代之后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以分形和混沌理论为代表的部分非线性理论的引入,泡沫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然而,这方面的研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状态,泡沫理论的研究处于第二阶段尚未结束、第三阶段刚刚开始的状态。

六、小结

以上梳理让我们对泡沫理论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较清晰地认识。金融危机仍在全球肆虐,我们期待泡沫理论研究能够以此为契机,在实践中有更大的飞跃,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泡沫经济论文篇11

一、有关资产价格泡沫的定义

1926年出版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给出的定义是:“任何高度投机的不良商业行为”。1978年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指出投机促成泡沫形成,泡沫可能导致金融危机。1993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泡沫”一般来讲是指资产价格大幅度偏离经济基础条件而上升的过程。1989年,布兰查德和费希尔(blanchard and fischer)定义:理性泡沫即市场价格超过其基本价值的部分。1988年,迪巴和格鲁斯曼(diba and grossman)将理性泡沫描述为价格中除去内在价值的那一部分价格。总之,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对泡沫概念的认识,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

二、泡沫研究的发展阶段

从研究的进展来看,可以大致分为有重叠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7世纪开始至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对泡沫的描述和定性分析为主。

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到80年代末,泡沫研究进入数理模型分析阶段。

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非线性理论的引入使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描述和定性分析阶段

1688年,约瑟夫.德.拉.维佳(joseph de la vega)出版了经典之作《困惑之惑》,从投机角度提出了类似于当代“博傻理论”(great fool theory)的思想。1841年,苏格兰学者查尔斯.马凯(charles markey)在《惊人的幻觉与大众的疯狂》(extraordinary popular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一书中首次对1636年荷兰“郁金香狂热”、1719-1720年法国“密西西比股灾”等进行较为详尽的描述和分析。1994年,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在《泡沫的故事》艺术中描述了包括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垃圾债券热以及1987年的股市崩溃等金融事件。

四、数学模型的运用和新理论的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起,数量方法的引入标志着泡沫理论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之前,1967年哈恩(hahn)、萨缪尔森(samuelson)和希尔.斯蒂格利茨(stiglitz)已经从理性预期出发证明了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系统可能出现泡沫。1979年,布兰查德和沃森(blanchard and watson)证明,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资产价格方程的解中仍有可能出现泡沫成分,并将其命名为“理性投机泡沫”(rational speculative bubbles)并在1982年提出的爆炸性泡沫模型。1987年,桑托尼(santoni)认为理性泡沫至少具有连续性、膨胀性和不可能出现负值。此后,格兰杰和斯沃森(granger and swanson)在1994年用“一般化随机鞅”的概念给出了理性泡沫解的集合,几乎可以囊括目前学术文献中常见的所有理性泡沫解。特别地,在部分均衡下,迪巴和格罗斯曼(diba and grossman)在1988年证明了,对于有限责任的资产而言,从来不肯能存在负的理性泡沫。夫鲁特和奥博斯特菲尔德(froot and obstfeld)1991年证明,一种特殊理性泡沫(内生泡沫)的存在性,因为这种泡沫的产生仅仅与基本经济变量(如红利)的变动有关而不依赖于其他别的因素。在一般均衡下,蒂罗尔(tirole,1985)和韦尔(weil,1985)证明了,在计划期无限、市场参加者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泡沫。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泡沫理论研究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噪音交易者理论(black,1986)。在这个理论中,布莱克提出非理性的“噪音交易者”概念。1990年,de long、shleifer、summers和waldmann提出了著名的dssw(1990a)噪音交易者模型,指出当噪音交易者对风险资产未来价格存在认知偏差时,风险资产价格将偏离其基本价值。1989年,camerer提出信息泡沫的概念,他认为如果交易者有不同的信息或者用不同的模型分析经济现象,使得价格没有反映所有信息,资产价格就有可能偏离其基本价值,出现泡沫。在1990年出现了正反馈交易模型(dssw3)。指交易者在股价出现上涨后买入,或在股价下跌后抛出,即“追涨杀跌”造成价格波动。1984年,shiller指出,投资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投资者的行为也会受到社会变动的影响,引发金融市场上的“时尚”现象,从而对资产价格造成影响。west(1986)将时尚称为“近似泡沫”(near bubble)。1988年,kraus和smith证明了“太阳黑子理论”,即使投资者对资产都有完全相同的信念,那么,关于信念的信念(belief on beliefs)称为一种类似太阳黑子的不确定性,造成价格对价值的长期偏离,他们称之为“伪泡沫”。另外,关于泡沫的检验与测定,最为著名的检验方法是希勒(shiller,1981)以及勒鲁瓦和波特(leroy and porter,1981)提出超常易变性检验(excess volatility test),常用的方法还有,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 and granger,1987)的协整检验,韦斯特(west,1987)的euler方程检验法,怀特的市盈率比较法等。此外,夫卢德和嘉伯(flood and garber,1980)通过对德国恶性通货膨胀的分析,首次给出了确定性泡沫直接检验法,而弗如特和奥布斯菲尔德(froot and obsfeld,1991)则通过对美国股票价格的分析,进行了一种内在性泡沫的直接检验。

随着研究的发展,理性与非理性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两种因素的融合使理论的解释能力大大增强。

五、进入90年代之后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以分形和混沌理论为代表的部分非线性理论的引入,泡沫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然而,这方面的研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状态,泡沫理论的研究处于第二阶段尚未结束、第三阶段刚刚开始的状态。

六、小结

以上梳理让我们对泡沫理论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较清晰地认识。金融危机仍在全球肆虐,我们期待泡沫理论研究能够以此为契机,在实践中有更大的飞跃,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泡沫经济论文篇12

一、有关资产价格泡沫的定义

1926年出版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给出的定义是:“任何高度投机的不良商业行为”。1978年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CharlesP.Kindleberger)指出投机促成泡沫形成,泡沫可能导致金融危机。1993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泡沫”一般来讲是指资产价格大幅度偏离经济基础条件而上升的过程。1989年,布兰查德和费希尔(BlanchardandFischer)定义:理性泡沫即市场价格超过其基本价值的部分。1988年,迪巴和格鲁斯曼(DibaandGrossman)将理性泡沫描述为价格中除去内在价值的那一部分价格。总之,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对泡沫概念的认识,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

二、泡沫研究的发展阶段

从研究的进展来看,可以大致分为有重叠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7世纪开始至20世纪80年代之前,以对泡沫的描述和定性分析为主。

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到80年代末,泡沫研究进入数理模型分析阶段。

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非线性理论的引入使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描述和定性分析阶段

1688年,约瑟夫.德.拉.维佳(JosephdelaVega)出版了经典之作《困惑之惑》,从投机角度提出了类似于当代“博傻理论”(GreatFoolTheory)的思想。1841年,苏格兰学者查尔斯.马凯(CharlesMarkey)在《惊人的幻觉与大众的疯狂》(ExtraordinaryPopularandtheMadnessofCrowds)一书中首次对1636年荷兰“郁金香狂热”、1719-1720年法国“密西西比股灾”等进行较为详尽的描述和分析。1994年,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KennethGalbraith)在《泡沫的故事》艺术中描述了包括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垃圾债券热以及1987年的股市崩溃等金融事件。

四、数学模型的运用和新理论的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起,数量方法的引入标志着泡沫理论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之前,1967年哈恩(Hahn)、萨缪尔森(Samuelson)和希尔.斯蒂格利茨(Stiglitz)已经从理性预期出发证明了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系统可能出现泡沫。1979年,布兰查德和沃森(BlanchardandWatson)证明,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资产价格方程的解中仍有可能出现泡沫成分,并将其命名为“理性投机泡沫”(rationalspeculativebubbles)并在1982年提出的爆炸性泡沫模型。1987年,桑托尼(Santoni)认为理性泡沫至少具有连续性、膨胀性和不可能出现负值。此后,格兰杰和斯沃森(GrangerandSwanson)在1994年用“一般化随机鞅”的概念给出了理性泡沫解的集合,几乎可以囊括目前学术文献中常见的所有理性泡沫解。特别地,在部分均衡下,迪巴和格罗斯曼(DibaandGrossman)在1988年证明了,对于有限责任的资产而言,从来不肯能存在负的理性泡沫。夫鲁特和奥博斯特菲尔德(FrootandObstfeld)1991年证明,一种特殊理性泡沫(内生泡沫)的存在性,因为这种泡沫的产生仅仅与基本经济变量(如红利)的变动有关而不依赖于其他别的因素。在一般均衡下,蒂罗尔(Tirole,1985)和韦尔(Weil,1985)证明了,在计划期无限、市场参加者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泡沫。转贴于中国中国-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泡沫理论研究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噪音交易者理论(Black,1986)。在这个理论中,布莱克提出非理性的“噪音交易者”概念。1990年,DeLong、Shleifer、Summers和Waldmann提出了著名的DSSW(1990a)噪音交易者模型,指出当噪音交易者对风险资产未来价格存在认知偏差时,风险资产价格将偏离其基本价值。1989年,Camerer提出信息泡沫的概念,他认为如果交易者有不同的信息或者用不同的模型分析经济现象,使得价格没有反映所有信息,资产价格就有可能偏离其基本价值,出现泡沫。在1990年出现了正反馈交易模型(DSSW3)。指交易者在股价出现上涨后买入,或在股价下跌后抛出,即“追涨杀跌”造成价格波动。1984年,Shiller指出,投资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投资者的行为也会受到社会变动的影响,引发金融市场上的“时尚”现象,从而对资产价格造成影响。West(1986)将时尚称为“近似泡沫”(nearbubble)。1988年,Kraus和Smith证明了“太阳黑子理论”,即使投资者对资产都有完全相同的信念,那么,关于信念的信念(beliefonbeliefs)称为一种类似太阳黑子的不确定性,造成价格对价值的长期偏离,他们称之为“伪泡沫”。另外,关于泡沫的检验与测定,最为著名的检验方法是希勒(Shiller,1981)以及勒鲁瓦和波特(LeroyandPorter,1981)提出超常易变性检验(excessvolatilitytest),常用的方法还有,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andGranger,1987)的协整检验,韦斯特(West,1987)的EULER方程检验法,怀特的市盈率比较法等。此外,夫卢德和嘉伯(FloodandGarber,1980)通过对德国恶性通货膨胀的分析,首次给出了确定性泡沫直接检验法,而弗如特和奥布斯菲尔德(FrootandObsfeld,1991)则通过对美国股票价格的分析,进行了一种内在性泡沫的直接检验。

随着研究的发展,理性与非理性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两种因素的融合使理论的解释能力大大增强。

五、进入90年代之后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以分形和混沌理论为代表的部分非线性理论的引入,泡沫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然而,这方面的研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状态,泡沫理论的研究处于第二阶段尚未结束、第三阶段刚刚开始的状态。

六、小结

以上梳理让我们对泡沫理论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较清晰地认识。金融危机仍在全球肆虐,我们期待泡沫理论研究能够以此为契机,在实践中有更大的飞跃,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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