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8:5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篇1

一、年度目标

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受疫情影响,全国各企业单位延期开工,严重影响贫困户就业返岗,我镇要全力确保2020年全镇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年龄段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培训帮扶需求的人,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针对性地向企业推荐就业以及鼓励、引导贫困人员就地转移就业或从事农业实用技术应用与提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等多渠道帮扶能全部实现就业创业,达到动态清零。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一库五名单”。

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比对复核工作,做实贫困劳动力统计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针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制定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跟踪服务。

(二)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充分利用各培训机构、扶贫基地及扶贫车间等平台,引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本镇、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让贫困劳动力不出村、不出镇即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完成就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加强本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在各村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就地就近开展各项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就业扶贫作用。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服务,在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治安巡护、养老和留守儿童看护等领域开发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户劳动者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岗位补贴。

(五)举办招聘会,促进就业。

疫情期间,利用健康登记及外出务工健康体检服务报名等契机,积极开发收集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工信息和本镇对外劳务输出信息,通过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发放传单等线上线下形式,并在疫情结束后,于镇内延期举办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引导贫困户劳动者市场就业和转移输出就业,同时有针对性地收集一批适合贫困户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按月推送,对贫困户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引导贫困户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六)鼓励引导灵活就业。

篇2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做优,壮大工业总量,促进工业深度反哺农业,继续按照《县促进工业发展意见》,在企业贷款贴息、产业研发、转型升级、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强化对上政策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对从事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返乡创业人士、小微企业等在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

(二)突出优势产业,提升工业对农业产业的带动。

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稳定、高质的生产原料来源。一是做大做强以葡萄、野生菌类、半野血藏猪、沙棘、野樱桃、玫瑰、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快其产品的精深加工。二是深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支持企业为农户生产提供技术、资金、种子、农资及技术指导,指导农户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是引导农村群众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优质优价。四是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三)倾力营造环境,帮助企业不断开拓市场。

篇3

以“联村帮扶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促进新农村建设,帮助所帮扶农民脱贫致富,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期实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此项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参加范围

全局所有干部。

三、扶贫对象

以已审核通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依据,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包扶5户,一般干部每人包扶1户。

四、包扶方式

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方式,责任到人、连续帮扶,实行“干部三年包扶不变,电话联系与进村入户结合,不定期分散入户与定期集中入户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五、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共帮扶镇2个村,154户贫困户。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贫困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式扶贫方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贫困户致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

六、扶贫工作重点

1、认真落实扶贫计划。协同所包村制定好脱贫致富三年计划,帮助贫困户制定当年增收脱贫计划,结合所帮扶村实际情况,确定扶贫项目,在每一个村集中帮扶,全力增加农民收入,改进农民生活,改善贫困村落落后面貌,三年内将任务全部完成。

2、继续抓好“联村帮扶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与包扶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农业产业化、小微企业发展以及资金、技术、信息、上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帮助,做到2个村的贫困户全覆盖。

3、要做好协助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协助镇党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确保贫困户脱贫增收目标顺利实施。

七、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成立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根据我局帮扶2个村的实际情况,组成2个驻村工作队,每队帮扶一个村,包扶干部每周三必须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八、具体要求

1、帮扶干部要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带着真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与农民群众接触时态度要和蔼、平易近人,不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坚决杜绝。

3、下乡驻村期间不得聚众吃喝、饮酒、酗酒,不得参与黄、毒、赌及封建迷信等活动,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篇4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对脱贫攻坚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用“绣花”功夫扶真贫、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纳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1、贫困人口退出管理。以户为单位,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严格按照《xx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的“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实施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17年。同时,要对照《办法》所列8种不能退出的情形,逐一进行评议审核,确保贫困退出质量。

以往年度已脱贫和2017年底未脱贫人口,参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及信息比对结果,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致贫人员自然减少、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户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或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农户,经民主评议,本人认可,可在系统中按相应年度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2、新纳入贫困人口及返贫人口管理。各社区、村街要将符合《办法》规定贫困标准和条件,但仍“应纳未纳”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新纳入贫困人口应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口、“回头看”清退不当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人口以及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人口。

返贫人口应重点关注户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省扶贫标准或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支出型贫困的人口等。

3、贫困人口自然增减管理。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嫁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增加处理。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嫁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处理,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审计督查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发现问题整改

各社区、村街要对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审计,省扶贫办审计调研、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以及建档立卡数据清洗核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核查,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上报街道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相应的标注调整,调整后的数据作为2017年底的数据。

(三)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

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信息采集;新纳入贫困户信息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

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11月5日前完成)

省扶贫办11月1日召开视频培训会议,直接培训部署到街道;县扶贫办11月3日对街道分管负责人、扶贫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街道必须在11月5日前对第一书记、脱贫责任人、社区及村街干部全部培训一遍。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

1、贫困户信息采集。包括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纳入户。由2人以上进行入户采集,形成贫困户和脱贫责任人签字的入户调查记录(不能书写的,写明代签人)。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采集“返贫原因”。新纳入贫困户使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

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要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书由本户自己手写申请,不再采用统一的打印模式。

2、公布相关采集信息。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提出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包括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

(三)评议审核和公示公告阶段(2017年11月30日完成)

1、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根据采集贫困户信息,2017年11月11日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该村预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名单。经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核实、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7日前完成),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脱贫户、清退户履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

2、脱贫户、清退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符合退出条件的,在村内公告(公告期5天),无异议后告知脱贫户、被清退户。

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确定全街道贫困户名单,在村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4日前完成);无异议后,街道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以县为单位与公安、住建、财政、人社、工商、农机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单位)信息进行比对,把疑似问题反馈给村、户,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确认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11月29日前完成),无异议后告知贫困户。

3、组织开展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扶贫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后,街道扶贫办要搞好自查验收,收集整理各种采集表、公示公告等相关资料,完善纸质《贫困户档案》及清退、自然增减等台账。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对贫困户退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动态调整质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档案资料等内容。

3、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此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较真碰硬。各社区、村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度工作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村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将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无论是纳入还是退出,不能单纯强调规模和数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真穷就真帮,稳定脱贫的就真退,实在困难今年难以退出的,要放在下年继续帮扶。信息采集要真入户,内容要真实。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做到真评真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要有具体方案和结果,不能大而化之。信息比对结果要反馈给村、户,不能简单化、“一刀切”,确保贫困纳入退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

(三)规范标准程序。今年动态调整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以“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为核心标准,对《办法》规定的不得纳入和退出的各种情形,要逐项对照,严格把关。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要全部纳进来,确保应纳尽纳,达不到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出,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已经脱贫的,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保”,以往脱贫人口中,经核查凡是达不到标准和脱贫不稳定的,要全部返贫继续帮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