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训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6 15:59:13

纳税实训总结

纳税实训总结篇1

会计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具体可以划分为建账、日常处理和期末处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会计工作内容和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我们结合会计工作内容、会计岗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初步设计了会计实训必需的四大模块,即建账、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出纳岗位工作、纳税登记,并从这四大模块入手,分析、阐述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相关会计课程后,如何让学生有目的、直观的、仿真的进行会计工作的训练。

一、建账模块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所有我们要求学生实训的第一模块,即必须掌握如何“建账”。一个企业至少应建四本账册:一册总分类账;一册现金日记账;一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册活页明细账。

二、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模块

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主要包括日常经济业务处理、期末业务处理和会计报表三部分。这一模块的会计工作内容多,在选择实训内容时,既要选择有普遍性的经济业务,又要选择有特殊性的经济业务。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

1、日常经济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填制和审核。(1)根据实训资料采用专用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整理、传递;(2)根据实训企业的日常业务采用通用凭证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2、日常经济业务处理——登记账簿

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会计凭证进行日常账簿登记,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各类账簿登记的一般技能要求;(2)熟练规范地根据前期工作成果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并按全月三次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3)掌握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以及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4)能够采用适用的错账更正方法,对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错账进行更正。

3、期末业务处理——对账、结账。(1)根据实训企业的资料及在前期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期末账务处理,并登记相关帐簿;(2)编制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对帐无误后进行月末结帐;(4)整理并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4、期末业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1)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2)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利润表。

三、出纳岗位工作模块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在进行该模块实训操作前,首先要学生掌握出纳岗位的工作目标。

2、工作态度和能力要求

在掌握以上出纳具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实训企业的具体业务,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态度要求:要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作风的培养在成就事业方面至关重要。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地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有条不紊就是计算器具摆放整齐,钱款票据存放有序,办公环境洁而不乱;严谨细致就是认真仔细,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

(2)技能要求: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

(3)能够填制与审核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如:工资表、报销单、借款收据、领款收据、差旅费借款、报销单等;并能模拟现金收付款业务的办理。

(4)能够填写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并模拟银行结算业务的办理。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5)能够辨别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如 重要的凭证进账单,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6)能够进行期末对账及结账,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纳税处理模块

该模块是在各门会计课程中几乎不被重视,也是学生掌握较差的一部分,但在实际会计工作是不可缺少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将纳税处理单独作为一模块来设计实训是必要的。

1、总体目标设计:由于税种较多,学生在进行实训操作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实训。通过这两个税种纳税处理实训,帮助学生掌握从事企业会计工作所需要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理论知识,能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与核算,并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工作等。

2、实训内容及其方法设计:

(1)增值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程序与方法。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企业当月销项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③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计算该企业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

方法:教师先借助多媒体教学方式,演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及纳税申报程序,让学生直观感受增值税申报缴纳的具体业务处理,为学生动手训练提供参考;然后再让学生进行实训。

(2)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应缴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等。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计算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据实预缴的所得税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独立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时模拟企业全年利润总额;③根据资料,独立确定应税所得额中纳税调整项目,并据以计算模拟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④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该课题论文只是我们研究会计专业实训教学的一个开始,以后我们将在这一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不断总结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邓泽民:《职业教育教学设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3(职业教育设计丛书)。

纳税实训总结篇2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征管科,负责汇算清缴工作政策咨询、申报表及培训资料印制、数据统计、总结报告等日常事务。

二、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税务机关组织部署—开展培训和辅导—纳税人领取申报软件安装盘、表证单书、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或委托税务)—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清算税款—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统计、分析、总结上报本辖区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三、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按照汇算清缴业务流程,我局将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培训阶段、汇算清缴申报阶段、总结阶段、日常检查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阶段

在1月17日前完成,主要由分局对纳税人及全体税务干部就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培训。

(二)汇算清缴申报阶段

1、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分局要求各税务所应督促纳税人在5月20日前完成汇缴申报),由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并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同时上报,市局要求所有查账征收企业都应使用所得税申报软件报送),同时要附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2、根据市局企业所得税培训会议精神,年度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的,应提供具备税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报告。各税务所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认真审核,对不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办结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税款等事项。

3、各税务所应结合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按照市局下发的《专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日常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

在5月30日前完成,各税务所应根据汇算情况及时登记、完善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并向分局报送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

3、企业所得税税收增减变化及原因

4、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5、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6、两份纳税评估报告

(四)日常检查阶段

从年6月1日到12月31日由各主管税务所对连年亏损企业、自行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在30万以上或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历年未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从年各所的检查报告上报情况来看,还存在资料不规范、检查内容不全面、底稿不详细等问题。年各所在检查时一定要重视检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文书使用要规范;二是所有税种、基金均要逐项检查;三是检查底稿必须记录详细;四是要注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分局特别要求在检查资料中要附银行对帐单;五、对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的,各所要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分别情况处理:若主管税务所对申报资料审核后,认可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在报送审理时,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提出审核认定报告;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不认可的,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审理。各所所长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障检查报告的上报质量。

四、业务培训

分局将对我局所有税务人员及企业进行政策辅导,要求参会企业达到100%。

(1)培训对象:企业所得税在我局缴纳的查账征收企业和全体税务干部。

(2)培训时间:年1月16日-1月17日,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天。

(3)培训地点:分局五楼会议室

(4)培训内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

五、汇算要求

1、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各主管税务所应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纳税实训总结篇3

按照省市局要求,每月13日为纳税人税法培训时间(节假日顺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税法培训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造税法培训品牌。

二、培训地点

县局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

地址: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一楼东区

三、培训方式

坚持以税收政策法规解读为重点,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坚持无偿服务、平等交流、满足个性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针对纳税人不同特点、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重点组织开展新办证纳税人入门培训;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纳税人分类培训;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开展专题培训等。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税法知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收政策、税务稽查、税收预警、财会知识以及纳税人集中反映的税收管理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等。侧重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传达和讲解,新办证企业应知应会税收知识辅导,办税流程和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技能培训。

五、授课人员

授课人员以地税干部为主,由各业务科室及各中心税务所业务骨干负责授课,也可邀请有关中介机构的人员授课。

六、工作要求

1、要求在培训前3个工作日将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老师等告知参加培训的纳税人,在税法培训结束当日,将培训通知、纳税人名单(培训签到表)、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及时通过Notes网传至县局纳税服务中心。

纳税实训总结篇4

二、有效组织,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汇缴宣传、培训和辅导

一是在宣传培训的内容上,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在内网设立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专栏”中提供的相关政策、提示与数据,结合本地管理要求,在汇缴申报前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解释辅导、汇缴程序的宣传培训和纳税遵从风险提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所得税新政策和网上申报有关变化事项的辅导,对中小企业、文化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将汇缴政策宣传培训到位。

二是在宣传培训的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场所、网络报刊媒介开展工作。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举办汇缴政策集中培训、纳税申报填报讲评、税企座谈会等宣传活动,接受纳税人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对适用特殊政策的重点企业要派专人辅导,主动送政策上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深入宣传税收政策。各单位面上集中培训工作要在3月底前结束,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个别辅导等针对性的宣传服务工作则要贯穿于整个汇缴始终,以满足纳税人的各种年度申报需求。

三是加强分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培训的效果。今年的汇缴培训要加强分类,更加重视区分企业类型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别化培训宣传。培训对象不应少于主要税源企业、一般查帐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三个层面,根据企业特性有重点地实施宣传和服务。对房地产、汇总纳税等特殊行业特定类型企业也要开展专门政策讲解。培训辅导既要遍及所有参加汇缴的企业,培训面达到100%,又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影响,形成有利的汇缴氛围。

三、核实税源,核查税基,进一步加强汇缴相关基础管理

1、抓好户籍管理,理清汇缴对象。各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年度应汇缴户情况,防止漏征漏管、应汇缴而未汇缴情况发生。对年度内已注销企业,以及非正常户、实行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等不需要参加年度汇缴的,也要在做好数据核对基础上,分类整理清册。

2、核对信息,开展所得税管理信息基础维护。明确税务登记、税种认定、新办企业调查等所得税基础管理事项的数据质量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全面复核维护,对跨地区经营企业特别是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我市的企业也要加强基础信息复核,充分应用决策监控系统所得税管理提示信息完成基础管理综合调查相关工作。

3、加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审核。今年网上申报增加了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受理表,各地要辅导企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规定的要求及省局25号公告问答,正确做好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工作。对所得税优惠事项严格按照省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国税发〔〕93号)的规定,做好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相关工作。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应按照税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四、有序安排,优化服务,全力做好汇缴申报全过程跟踪管理

1、合理安排申报进度,保证汇缴准期申报率。各单位要加强年度申报序时管理,妥善安排好不同类别企业分期分批申报。告知汇缴截止期限,从纳税人角度建议其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集中申报带来不便。除个别特殊重点企业外,要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所有企业年度申报受理工作。市局将加强整个申报过程监控,适时通报进度,确保准期申报比例达到100%。

2、积极组织所得税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是网上纳税申报模块全省统一后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一网上纳税申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工作,辅导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正确归集和填列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发挥网上申报逻辑控制和自动比对作用。

3、认真做好备案事项管理和附报资料受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省局25号公告问答、国税发〔〕93号文的规定,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根据省局重组业务操作指南进行备案管理。对企业报送的涉税事项备案资料,要认真审核是否齐全有效,凡资料不齐全、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退回并限期补正。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备案受理的资料内容、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4、正确引导发挥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业务管理,密切关注涉税鉴证质量。凡经过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须报送汇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详细说明审核情况、纳税调整项目、原因、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加强涉税鉴证质量评审,以发挥涉税鉴证业务在汇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密切关注,突出重点,大力提升主要税源所得税申报质量

1、利用汇缴契机,着力加强主要税源企业税收宣传辅导和纳税提醒。各单位要根据预缴申报营业收入、会计利润等指标排出前位企业,对主要税源特别是达到省、市局监控标准的所得税重点税源,结合纳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及有关第三方信息,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一对一”沟通辅导。一是核对其预缴情况,与实际会计利润额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在企业年度申报前通知其及时补充四季度预缴申报,保证应预缴入库的税款及时入库;二是结合前期宣传辅导,开展主要税源企业基础管理事项综合调整,对总分机构、关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重要的征管信息加强动态维护,保证征管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对主要税源企业适用政策和主要业务所得税处理开展针对性辅导,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了解其核算状况、会计和税收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存在的风险实施有效纳税提醒,帮助并督促企业对照税法政策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2、加强年度申报审核,提高主要税源申报质量。关注企业申报动态,在主要税源企业初始申报完成后及时组织年度申报表审核。审核申报表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审核申报数据与台帐数据是否吻合,与基础管理信息是否一致,与其他资料的基本勾稽关系是否准确;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纳税调整具体项目,判断企业纳税调整是否到位,发现申报错误及时通知重新申报或者补充申报。主要税源企业年度申报质量是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反映,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申报质量的监控管理,省、市局也将充分关注,在汇缴期结束后适时组织抽查考核。

3、建立完善台帐,加强重要事项备案信息管理。对规模较大、达省市局监控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要逐户建立所得税管理信息台帐,全面反映包括时间性差异、优惠享受、亏损弥补、税额抵减等所得税常规管理必备内容,对投入产出、主要物料人工耗用、关键评税指标前后各期变化等带有行业特性或个体企业规律性的情报信息也应尽量通过台帐跟踪反映,便于管理。重要事项涉及跨年延续管理或政策适用发生重大改变的,要分清不同年度税基差异对企业所得税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

六、规范核定,强化征管,坚持抓好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1、严格对照政策,做好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限制行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以及当年新办企业不得核定征收。对新办企业初始征收方式认定按查帐征收管理的,应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前根据企业核算状况进行征收方式重新鉴定。各单位要督促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建帐建制和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把核定征收面控制在合理范围。

2、加强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管理。开展核定征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查,如企业经营业务与行业认定不符合,及时做好系统内行业类别更新维护。凡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与行业类型不匹配,突破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上下限的,要利用汇缴期及时进行调整。对某些利润率较高、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应从高确定其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至少高于同类行业查账征收户的利润和税负水平,防止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恶意筹划人为降低税负。

3、强化核定征收企业收入管控,防止少征税或税收流失。各单位要加强不同税种间申报收入比对,积极从源头上控管销售收入。对容易隐瞒收入、纳税申报不实的,要采取以可计量的成本费用支出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控管企业税收。对异常零申报企业和长期空挂企业,尽力做好零申报情况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虚假零申报面。

七、细化分析,排查风险,不断加强汇缴评查和后续管理

1、加强税基项目风险审核。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充分应用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开展汇缴申报结束后主要税基项目风险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总结近几年汇缴审核工作经验,在市局分析选案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税源税基特点,加强自身风险识别,完成二级选案。要熟悉风险审核工作流程,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选案和审核操作,重点加强审核质量管理。根据工作底稿中提示项目和审核要点,认真开展应对处理。涉及主要税源重点风险事项的,要集中骨干力量专业团队重点应对。各单位要加强审核工作组织,强化过程跟踪、督查复查、结果反馈,把好审核质量关口。

2、强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及时开展享受优惠企业有关数据分析,组织备案资料核查,按照优惠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等因素,实行分级专业化审核管理。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较大的,要实行集中专业评审,督促辅导企业完善专项申报资料;对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政策较复杂事项,要通过服务引导和后续管理,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要义,明确适用口径,降低优惠政策管理风险。对确实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严格核查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纳税实训总结篇5

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创新

2016年5月1号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也改变了原有的纳税申报体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层对税收的重视。作为培养的财税人才的财务管理专业而言,一方面,增强税收理论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涉及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

一、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纳税申报实训作为一门实训课程,一般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而存在,但目前该实训课程在实训教学中存在如下问题:

1.实训教材内容滞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均已经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教学和实际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而导致纳税申报教材内容可能出现滞后,并且与现实的税收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2.教学设施缺乏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训类课程,除了相应的教材外,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在目前企业的日常纳税申报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直接在税务部门的网站登录相应的纳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且每家企业必须配备税务部门认证的CA证书。而在高校的纳税申报实训中,由于无法登录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系统,因此,只能通过下载相应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简单的填列,但是单独的纳税申报表无法体现纳税申报的系统性,因此,纳税申报系统的缺失导致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学考核机制欠缺

当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操类课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如果采用类似于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如论文或者书面考试的形式都无法真正体现学生对纳税申报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纳税申报考核机制的欠缺也影响了纳税申报课程的实训效果。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建设的建议

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月日常财务处理流程中的必经程序,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实务技能,而纳税申报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实训课程中又必须将税收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针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师团队

在缺乏具有时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的客观条件下,笔者建议通过建立双师型和双导师的教师队伍来应对纳税申报实训教材滞后存在的问题。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能够在纳税申报实训过程中很好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由于并未实时在纳税申报的工作一线,难免会存在信息和实训内容的滞后。因此,就需要有“双导师”型的教师参与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而“双导师”都来自企业或财税部门,掌握了最新的纳税申报的信息和内容,通过“双导师”队伍对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弥补了传统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内容滞后的不足,同时积极推进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学团队研发符合学校和学生特点的纳税申报基础教材和实时纳税申报政策读本,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2.加强实训设施建设

由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在特定的软硬件环境下进行,因此高校必须投入资金从硬件和软件两个角度来解决教学设施的问题。在硬件方面建设方面,投资建立专门的纳税申报实验室,模拟企业纳税申报的实体环境。在软件方面,为纳税申报实验室安装专门的纳税申报模拟软件,并且模拟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服务器,还原了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处的软件环境。通过纳税申报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情景化教学,可以在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中让学生在实验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及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的处理,为学生日后就业能够迅速适应企业的纳税申报环境奠定了实践基础。

3.协调专业课程设置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以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为理论基础,因此为了能够使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能够与其他的课程很好的衔接,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的设计中,就必须调整相关课程的相关顺序,建议的顺序为先安排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最后安排纳税申报实训。

4.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两部分的分值,通常实践成绩的比重略高,最终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总和。理论方面,可以按照常规理论性课程的方式进行的书面考试或者论文考核,而考核的内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而在实践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在企业实际的纳税申报中,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实践成绩将取决于学生通过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学习能否在模拟的纳税系统中按时按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也是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最终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关于税务会计岗位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探索[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

纳税实训总结篇6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安县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税收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四力”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批示好评。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迎难而上,全力以赴组织收入。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冠疫情和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要求,既要保持总量平稳又要考虑县政府财力需求,组织收入面临多重压力。对此,我们多措并举保财力,坚持原则提质量,迎难而上完任务。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对全县税源情况进行分行业、分税种、分业户深入调研分析,切实摸清税源底数,根据调研结果精准发力,科学分解税收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局领导分组督导,每周定期汇总收入进度并进行考核。对进度情况实施日汇总、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对进度落后的单位负责人帮其分析原因、找准根源、补齐短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收入目标落实。二是管好重点税源。把重点税源作为组织收入的关键所在,加大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力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解剖式分析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及税收收入等增减变化涉税基础信息,加强涉税信息各个节点控制管理,切实提高税收预测的准确性。

(二)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我局始终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暖心贴心的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坚持“减到位、免到位、降到位”,倾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助力“六稳”“六保”大局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知尽享。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平台、上门辅导等途径,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开设税收政策云课堂、云讲堂,定期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直播培训”,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帮助纳税人全面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红利。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推进便利办税。全面及时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非接触式”服务,充分发挥“智慧办税厅”“自助终端”的功能,实现了100%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覆盖和“7x24”小时不间断的“一站式”办税方便纳税人。在精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出“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为企业复产、稳产提供税收支持。三是减税降费效果明显:

(三)稳步提升,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刷亮“党徽映照 税徽闪耀”税务党建品牌。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期。带动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紧盯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激发党员行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形成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县局《成安县税务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表,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县局党委领导班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分包税务局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总结宣传上报,传播正能量。三是涵养党员意识。通过党员集体过好“政治生日月”活动,“沉浸深度阅读 构建书香税务”读书月活动,提升党员综合素养。依托“全息式”学习室搭建“知税堂”线上培训直播间,持续开展线上直播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创建模范机关。制定《成安县税务局“让县委放心 让纳税人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围绕队伍素质、组织设置、制度执行、阵地建设、党建活动等5个方面,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创建对党忠诚、全面过硬、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模范税务机关。五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落实“全民健身,全民阅读”,开展“工间操”、乒乓球比赛等运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成“红翔”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先锋队,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税收宣传、困难帮扶、助学敬老等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税务形象。

(四)规范管理,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提升征管数据质量。每天通过系统监控,提醒未采集的纳税人进行实名采集,保证已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实名采集率达100%,电子档案采集做到应采尽采,保证档案采集率达100%。针对金税三期系统问题错误数据及时组织修改,数据错误修改率达到100%,且未有逾期。认真做好数据清理工作,按照市局下发数据任务,严把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清理工作。针对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加强基础征管风险疑点分析,及时整改到位,并强化后续管理措施。二是进一步落实《征管规范》工作。通过强化规范培训、开展考试测试,加强《河北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贯彻落实。各相关业务岗位通过 “钉钉”软件参加培训,提高操作能力,进一步规范征管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切实抓好申报入库工作。征期内定期对各分局申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分局进一步加大申报提醒工作力度,有效夯实申报、入库等基础工作。对未申报纳税人的未申报原因进行分析,加大催报催缴等后续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四是加强电子税务局的推广使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向纳税人推广,最大程度覆盖全体纳税人。强化运维保障,安排大厅专职人员解决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整理,及时反馈。

(五)健全机制,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机制,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知识,积极组织风险任务分析应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已经发起和接受的跨区域风险协作任务,建立了跨区域协作风险任务台账。接受外省、市协作任务1条,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认真处理。二是统筹推送风险任务,组织风险任务应对。统筹了省、市三类风险任务,扎口推送给有关部门开展风险应对,并对各批风险任务按要求进行跟踪督查复核。截至10月底,完成税源管理平台共推送应对风险任务141条。按照市局安排,开展商贸风险任务应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税收漏洞。三是积极做好与市跨区稽查局的对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收集分析、联系反馈、案件收尾、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发票协查等业务衔接工作。

(六)落实政策,持续加强依法治税。一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我局应汇缴2327户,已汇缴2327户,汇缴率100%。汇缴过程中认真审核每一户申报数据,及时更正错误,保证数据质量;认真审核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确保符合条件纳税人真正享受相关优惠。二是认真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精准辅导研发费加计扣除纳税人28户,研发费投入3483万元。为14户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把关,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金额753万元。三是圆满完成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缴12797人次,共为3600余名自然人办理退税,退税金额181.84万元。对我县2300余家扣缴义务人单位进行全方位多轮次宣传,并安排税务干部深入企业为广大职工宣讲个税改革政策,保证优惠政策红利宣传到位。四是顺利完成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1165户次,汇缴率100%。补缴税款57.88万元,退税1.99万元。 五是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目前为止,本年度可清算项目4个,清算完成两个,入库763万元;其余两个项目正在审核中,审核完成后将及时送达审核结论,积极组织税款入库。六是做好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落实。享受政策纳税人8184户次,减免税额1504万元。政策落实过程中,排查疑点数据1036条,涉及减免金额249.98万元,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七是认真开展资环税复核。完成了92户税源数据更新,完成了3户新增纳税人税源数据录入和27.15万元税款追征。

(七)创新举措,纳服工作进一步提升。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抓手,不断提升办税质效和纳税人满意度。一是创新思路开展培训辅导。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以及最新政策解读作为重点工作,通过“钉钉”、微信工作群组、短信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宣传资料印发等形式,线上线下、多角度、多渠道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费优惠相关政策”“电子税务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等多项税收新政策,有效的向纳税人进行了政策宣传。二是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0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分局长和业务骨干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培训会”,多次召开“纳税信用管理推进会”,有力保障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三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座谈会,抓好纳税人满意度问题整改。共召开了纳税人满意度分析讲评会和纳税人需求交流会6次专题会议,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以及对满意度相关的意见建议,精准施策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四是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围绕33项常见办税事项制作办税明白卡,在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向纳税人发放,同时将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在政务中心开办企业窗口摆放,方便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办税缴费。建立“税收服务联络员”制度。将我县450余户企业列入重点服务清册,由税收管理员担任税收服务联络员,推送“税收服务联络电子名片”,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推动税收服务精准化、高效化。五是聚焦“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按照申报缴税走“网路”、资料传递走“邮路”、发票领开走“近路”、个性服务走“线路”的基本思路,185项业务实现“非接触”办理。设立自助办税服务厅,有序推进实体厅与智能厅业务“分流”,智能办税厅和智能办税点逐步成为办税“主平台”。积极推进办税服务“三化建设”,使得办税服务厅标准化、智慧化、团队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八)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防“四风”。1月14日,召开春节廉洁警示教育暨廉政文化推进会。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规定,与各单位签发了廉洁提醒单,严格廉洁纪律。时时通过微信提醒、电话督导,确保上级部署、工作要求、纪律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等及时传达学习到位;多次深入分局、分包小区对疫情防控、各分局人员在岗、食堂安全管理、值班值守落实及各分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律、纳税服务、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防问题发生。二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并组织干部对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局违法违纪问题通报、《警鉴》等进行集中学习。为增强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组织了集体廉政宣誓。充分利用微信群、钉钉等平台,组织辖区广大纳税人认真开展扫描二维码网上解答调查问卷活动,查找问题,严格整改。结合省市局的十二项43种重点问题,召开自查推进会,汇总梳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深入5个分局就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内容的学习、办公用房、人员在岗、履行请销假手续、物品摆放、工作日饮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5个分局分别建立了干部家属廉政微信群,定期廉政信息、党纪法规和助廉倡议等。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创建了廉政文化建设品牌。通过干部整理个人家风家训,汇编成干部家风家训征集图册,使每名干部的良好家风在身体力行中传承,德能勤廉在传承家风中凝聚,廉政文化建设成效于润物无声之中提升。

(九)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做好职级套转准备工作。按照省、市局职级套转工作安排,及早行动,认真工作,仔细核对每一名干部职级套转相关信息,完成职级套转备案表。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地方工作进度,填写《地方职务职级并行推进情况表》并按时报送市局。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王秀福、王禄贵等两名临近退休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为一下步全局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打下基础。二是持续深化干部素质提升工作。依托“全息式”教育培训工作法,运用“钉钉”软件群直播功能,创新搭建“知税堂”线上培训直播间。挖掘内部师资力量,组成“讲师团”,组建学习兴趣小组,推动结对学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人人学业务、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局35岁以下青年干部参加信息技术、货劳、征收管理等13个岗位的线上练兵比武考试,被市局挑选参加第一轮信息技术、进出口税收、税务稽查岗位笔试的干部人数在各区县名列前茅。三是全力推进“学习兴税”平台建设。推荐一名平台管理员,参加全省管理员培训,学xxx台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并向股室全员进行培训。推进全体干部下载激活“学习兴税”手机APP,激活率达到100%。四是全面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制定《2020年度青年干部培养方案》,制定了奖励激励措施,提高青年干部学习积极性。推进青年干部报考“三师”,保证35岁以下青年干部“三师”报考率100%。

(十)精益求精,积极推进办公室工作。一是做好后勤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购买红外线测温仪、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喷壶等防护用品并发放,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时间在机关办公楼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机关食堂、楼梯、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日常通风、防疫检测等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宣传。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确定一人统管,全员参与的宣传计划,按分工不同将省市局信息简报和《河北税务》《邯郸税苑》及报纸宣传进行定篇登记,确保宣传任务全面落实。严格稿件审核把关,有效保证信息质量。定期统计全市各个县区局在媒体关注及信息简报等媒体的上稿情况,进行对比,督促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省局纪检组长对我局稿件进行肯定性批示。三是抓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绩效目前位次全市第9 ,得分375.261分。数字人事,按市局要求完成了2019数字人事的轧账和自查工作,完成了季度评鉴工作,及时提醒单位干部完成工作纪实,对评鉴人和被评鉴人关系进行维护。四是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税收政策,召开税企座谈会,问需、问计、问难于纳税人。在县人民广场和十二生肖广场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收入压力较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项主体税种应对收入的增长起支撑作用,但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县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下降,重点行业的减收明显,完成任务存在较大困难。

(二)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需加大。今年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大、涉及税种多、政策解读复杂,对税收宣传和培训带来很大挑战,部分纳税人没有得到充分学习,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同时内部除业务科室、分局外,还有部分税务干部对减税降费政策掌握没有达到100%。

(三)纳税服务工作仍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在服务的人性化和多元化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纳税人服务永远在路上。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继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回头看”,认真自查,系统回顾,对照问题台账,梳理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党建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紧抓各支部建设,通过督促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县纪委“两个责任”监督平台日常工作和资料上传工作。四是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五是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六是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好省市两个文明动态系统资料完备上传工作。

(二)在组织收入上稳扎稳打。一是牢牢把握税收底线。继续严肃组织收入纪律,结合本地税源实际,科学分解税收工作任务,坚决与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应收尽收,决不虚收。二是定期做好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工作调研,摸清税源底数,加强征管基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税收政策落实。个税方面,针对今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在今年的经验基础上提前谋划和安排好明年的申报工作,进行提前预判,做好预案。继续强化个税经营所得管理。对不建账、账目不健全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强化申报质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企税方面,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并加强优惠数据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持续深化纳税服务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各项优质的纳税服务制度,继续推广“非接触式办公”、电子税务局,积极推广智能办税服务厅,保障好办税服务厅整体运行平稳、高效,并做好办税服务厅一线岗位培训等后续工作。二是围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完成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三是继续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对照市局绩效工作要求,完成好培训辅导、投诉处理等重点绩效指标。

(五)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工作。一是突出特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市局关于“一县一品”廉政文化建设要求,结合成安实际,突出“家风家训”,力求硬件求精,软件求实。二是严格要求,全力加强监督工作。根据市县纪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日常监督和重点工作监督,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促进整体税收工作的良好开展。

(六)加强人事教育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充分发挥“全息式”工作法上下联动、左右横通的优势,发挥好师资作用,开展各类宣讲、授课活动,提高全局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二是努力提升练兵比武考试成绩。创新优化工作方法,继续组织各类分岗位和全员业务考试,提升练兵比武考试成绩。

(七)认真做好非税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保费扩面工作,提高参保意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及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社保费知识水平。

(八)抓好绩效和数字人事工作。绩效管理方面,继续推进行“周提醒,月通报,季总结”制度。每月由绩效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至少召开一次绩效工作推进会,保持当前排名情况下,争取再上台阶。数字人事方面,保持思想的高度重视,落实《成安县数字人事管理方案》,加强督导数字记实工作。

(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四力”要求以及市局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压实防控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堵源头,抓过程、抓环节、抓细节,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进行办税,全面开展“承诺制”容缺服务,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十)做好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完成资产处置和资产盘点工作,加快两证办理工作进程。二是关注基建施工进度。配合基建办公室开展基建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完成资金结算、审计和验收等工作。

 

 

纳税实训总结篇7

专项课题:本文为2010年度邢台学院教改课题“邢台学院会计类专业《税法》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JGY10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但长期以来,高校税法教师习惯于扮演税法宣传员的角色,照本宣科,空洞说教,重理论,轻实践,每周有限的课时只能用于讲授基础理论知识,使得学生虽然熟悉了纳税核算,但纳税申报操作能力较差,而根据对一些企业的税务会计岗位需求调查得知,企业急需的会计,除了能准确地计算所交税种的应纳税额外,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结算都是必须掌握的技能,这正是当前税法课程的瓶颈。授课教师只有突破传统教学中“满堂灌”的单一格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积极尝试案例教学、模拟实训教学等新型实践教学方法,才能切实培育出实用型人才,才能使会计专业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时不会束手无策。

一、依托案例教学,提高理论课教学水平

税法课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针对所要讲述的税法条文,选择典型的税收征管案例,提出问题,启发诱导,从而引出所要讲述的课程内容。由此可见,恰当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选择时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便于教师把握,易于学生接受,做到因理选案以案释理。笔者根据近几年税法教学中的体会,总结出以下几种案例类型:

(一)阐释型案例。这种案例是教学中最常用的,税法条文比较原则,如果只是泛泛地讲解,难免空洞乏味。通过具体的案例,可以变抽象为形象,变文字为数字,例如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计算,但税率为全部奖金除以12以后适用的税率。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税款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而将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取得上述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2000元的,可将上述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对于这样复杂的规定可以设计一个阐释型案例就会变得通俗易懂。设计如下:王某2010年12月工资3000元,奖金6000元,则工资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年终奖: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额=6000×5%=300元;若工资1800元,奖金6200元,则年终奖:[6200-(2000-18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所得额=6200-(2000-18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5%=300元。

(二)融合型案例。税法与会计的关系极为密切,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业务就是通过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来搜集、整理数据,计算和缴纳税款的。但由于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有时使得同一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又不完全一致。通过融合型案例,可以将税法与所学过的会计知识联系起来。如关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税法条文对于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以及如何抵扣的情况都有明确规定,反映到会计处理中,就表现为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对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记入相关成本;而在企业所得税中,由于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上有差异,造成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相等,依据利润表来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增值税上的一致和企业所得税的不一致都可以通过具体的融合型案例来剖析对比。

(三)启发型案例。此种案例是基础理论的延伸。如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由此可知,企业完全能够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占总销售额的比重,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可以设计一个关于跨行业经营企业的税收筹划案例来启发学生思维,既有利于加深对税法条文的理解,又可以开阔学生的思路。如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一笔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收取的费用为115万元,购进原材料的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3%,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如果缴纳增值税则应纳税额为:115×17%-100×17%=2.55万元;如果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115×3%=3.45万元。显然,该公司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应设法使年货物销售额占到与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合计数的50%以上。

二、辅以模拟实训教学,增强学生实务操作能力

当前,许多税法理论课教材只注重对税收实体法中各税种应纳税额的介绍,对于税收征管法中的各项纳税事项只是泛泛提及,一带而过,甚至根本就没有将纳税申报表编写进去,这就直接导致许多学生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却不会纳税申报这一现象。实训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各纳税事项相关表格的填写,填补了教学上对于税收征管法的欠缺,实现了税收实体法与税收征管法的有机结合。笔者认为模拟实训教学应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本技能实训。该阶段旨在使学生从总体上对税收征管流程形成直观认识。将重心放在税收基本技能方面,对纳税人开业、变更、歇业及经营期间各纳税事项的相关表格进行登记训练,其中纳税申报实训应作为重点内容。

第二阶段:综合技能实训。该阶段以培养学生综合把握某企业的纳税业务为目标,采用情境式仿真教学。可先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组代表不同类型的企业,向每组学生提供该种企业的性质和基本资料。组内的学生分别扮演相关角色,各司其职来模拟现实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销售、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环节,要求学生首先能够判断企业在各个环节应缴纳税种(如: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营业税、购置税、消费税等;生产环节的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销售环节的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然后利用企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中一个月或一年的业务数据,自行计算各相关税种应纳税额,据以填制各税种所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相应税务会计核算,使税务与会计这一对“孪生体”最终又合而为一。

三、实践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任何一种教学方法如果将其模式化地加以滥用,都必然带来诸多负效应。是否采用实践教学,采用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都要视教师素质、学校环境、学生情况而定,不可牵强附会。

(一)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课堂变成学生思想的“海洋”,但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实践教学应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联系,即实践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基础上进行,所以在开展实践教学之前首先应由教师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讲解透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开展实践教学,使二者优势互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学生分组讨论或模拟实训的环节,更需要教师发挥“主持人”作用,控制好课堂秩序,避免使课堂失控,处于“放羊”状态;在每一次讨论或实训结束后,教师还应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加以澄清,对好的方案提出表扬,尤其要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实践教学应有足够的课时保障。由于税法课程的开设时间较晚,现在许多院校都存在着课时不足的问题,理论课课时紧张,有时一个案例讨论就会占用一次课时间,稍不注意就会跟不上教学进度,实训教学内容的安排也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学校甚至只是在会计模拟实训中一带而过。要让学生真正学好用好税法,要有课时做保证。税法理论课周课时应在3~4课时为宜,在上完理论课后应安排2~3周的实训课时间。税法课时增加的要求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纳税申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毕业生就业所必需的技能,税法已被列为社会上热门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必考课程之一。另外,从税法与其他课程的融合性来看,税法的实训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会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的综合运用,所以,税法课时的增加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

(作者单位:邢台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纳税实训总结篇8

(一)数据来源本文所取得数据来自A省税务机关的涉税数据,包括税务登记信息、申报征收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发票管理信息、采集信息、代码维护信息7大类数据,共77张数据库表(105331599条记录)和655个Excel文件表(45236224字节数)的微观数据量。经过数据的清洗与整备,选出了A省2011年度1951户、2012年度1302户房地产业纳税人。

(二)模型原理本文测算微观税收流失的基本思路是运用机器学习法建立起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登记数据、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等描述)和应纳税额关系的税基模型,然后模拟出纳税人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应纳税额的关系,进而计算应纳税额,并在此基础上测试相应的税收流失额。本文对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测算建模基于以下假设:一是多数的纳税人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即相似经营条件(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同投入)的企业,其经济行为如纳税规律应该相近。二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是通过一定的准则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过程进行会计核算的结果,能较为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数据可记载企业的行为。三是大量样本、大数据可以反映企业的行为规律,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三)算法选择考虑到A省税收数据的情况,本文组合使用了Bagging、决策树两种算法,主要原因如下:(1)Bagging采用重复取样,每个个体分类器所采用的训练样本都是从训练集中按等概率抽取的,因此Bagging的各子网能够很好的覆盖训练样本空间,从而有着良好的稳定性。同时,Bagging对数据的抗干扰能力较强,适合公司规模大小有差异、注册登记类型不同的房地产业,避免因为业务发生的偶然性而失去观测值的“独立同分布”。(2)决策树法是数据挖掘分类算法的一个重要方法,由于A省数据来源多、覆盖面广,对于决策树数据的准备要求较低,而且能够同时处理数据型和常规型属性,特别是能对分布失衡的分类变量自助划分,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能够对大型数据源做出可行且效果良好的结果。

(四)变量选择有监督的机器学习问题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已知目标变量y与输入x之间存在一定的未知依赖关系,即存在一个未知的映射F(x,y),通过逼近函数反复地训练调整,使预测的期望风险降到最小,以找到最佳的F(x,y)近似目标函数。根据研究目的,本文选择的目标变量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这两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而对于参与变量,原始数据中可供选择的指标很多,但这些指标并非全部有助于税收流失测算,反而可能因为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噪声变量等降低模型的有效性。运用传统的聚类方法、因子分析、逐步回归等进行自变量选择是比较繁琐、艰难的工作,机器学习支持全样本、全变量参与,符合大数据分析的需求。所以,本文运用了机器学习法中的噪声稳健性算法(具体算法不再赘述)计算各变量的重要性排序,并以此确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应纳所得税额等为参与变量。

(五)模型评估本文总结出模型的有效性包括理论模型有效性确认、数据有效性确认和运行有效性确认等三部分。以下将通过模型输出对上述三方面进行评估:1.理论有效性确认。本文运用交叉验证(Crossvalidation)法进行判断。其基本原理为:先以一个子集做分析,而其它子集则用来做后续对此分析的确认及验证。初始子集被称为训练集,而其它子集则被称为验证集或测试集。交叉验证一般需满足:(1)训练集的比例要足够多,一般大于50%;(2)训练集和测试集要均匀抽样。本文的交叉验证结果表明训练集误差率很小,说明机器学习法逼近数据相关性的能力很强。外推性方面,测试集的误差率明显小于1,说明该模型可靠性很高。预测集部分,可以反映出纳税遵从样本的选取比例,不再赘述。2.数据有效性确认。本文采用拟合度检验比较理论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常用方法包括剩余平方和检验、卡方(c2)检验和线性回归检验等。本文所用方法是对实验中每个目标变量的500个模型同时进行检验,以判断模型对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检验结果显示拟合度平均值大于80%,表明数据拟合效果较好。3.运行有效性确认。本文通过分析模型在构建中的误差走势和残差分布来确定运行有效性。计算结果见图1(以2012年度、营业税为例),其中左、中、右分别为误差走势图、残差分布核密度图、残差分布Q图。误差走势图显示数据误差在最后环节基本趋于稳定且逼近最小值,残差分布核密度图和残差分布Q图则显示残差分布属于正态分布,这说明数据结果在统计上是可靠的。

二、测算结果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流失测算的总体结果2011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企业所得税总流失金额189720235.7元、总流失率44.99%,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995户,总流失户比76.42%;2012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企业所得税总流失金额311769655.50元、总流失率51.47%,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059户,总流失户比54.28%。数据反映,2011-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且有恶化趋势。从税收流失的区间分布看,企业所得税流失主要集中在少数纳税人身上,税收流失集中性非常明显。据统计,其中,2012年度流失金额在100万以上的仅为42户、占总流失户数的2.15%,流失金额为244580407.5元、占总流失金额的78.45%。这一结果表明,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税收流失严重的企业,从源头上防止税源流失。

(二)营业税税收流失测算的总体结果2011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营业税总流失金额64059647.53元、总流失率21.64%,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232户,总流失户比94.62%。2012年度主要测算结果为:营业税总流失金额53222753.25元、总流失率3.63%,存在低申报缴纳税款的户数在为1786户,总流失户比91.54%。与企业所得税相比,房地产业营业税的税收流失率较低,这可能与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单一,并采用以票控税的征管方式有关。

(三)按经济性质划分的税收流失情况本文按照纳税人的经济性质分别测算了各类企业的税收流失情况,计算结果见表1(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例)。数据显示,不同经济性质的纳税人流失情况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从“流失金额>100万的纳税人户数占总户数的比”看,应重点关注的是国有企业;从“流失金额>100万的流失金额占总金额的比”看,应重点关注的是国有企业、私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按主管税务机关划分的税收流失情况本文按照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测算了各税务主管机关的税收流失情况,计算结果见表2(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例)。由于各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发展情况、征管质量和纳税人结构等的不同,各市纳税人的税收流失金额、流失户数比例等存在着不少的差异。从税源专业化角度上来讲,上级税务机关应综合考虑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基层人员数量和素质等因素,对征收管理和绩效考核进行全盘考虑。

纳税实训总结篇9

此次调查分为网上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两种方式,调查范围为我局管辖范围内使用海信、银龙税控机的纳税人;调查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依据的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对税控服务商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地税票〔20__〕304号)中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税控服务商对办理税控初始化、操作培训、安装调试、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配件供应、软件更新、维修情况,提供免费的上门辅导、操作技能培训辅导情况,24小时接听咨询电话及接听电话的态度情况等11项内容;第二部分是对税控服务商的意见和建议。[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经统计,目前我局共有2350户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调查中发放纸质调查问卷1150份,收回1050份;收到网上调查问卷411份,两种方式共计收回问卷1461份,占我局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总数的62.2%。

二、调查结果分析及存在问题

[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此次调查针对每项内容分设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我们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从统计结果看,纳税人对税控服务商的服务满意程度并不理想,大多数服务项目的服务满意率(指良好及良好以上所占的比重)在50--60之间,仅有第三项、第七项、第十一项满意率超过了60,其中第三项即专职服务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情况的满意率最高为72.94,另外,有三个项目的满意率在50以下。综合上述情况,结合纳税人的意见及建议,目前,对税控服务商的服务情况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咨询服务欠深入。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特别是新办企业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尽管在装机时接受了税控服务商的培训,但由于对税控装置的操作规范理解不够透彻,应用不够熟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纳税人的咨询必然较多。但是,面对上述咨询,税控服务商还存在解释、指导不够详细、深入,个别服务人员接听电话态度生硬,服务缺乏耐心等现象,这也是导致纳税人在使用税控机开具发票时出现较多问题的重要原因。由于不能准确熟练地操作税控机文秘站:,致使大量错、退、废票产生,在《税控安全管理系统》内造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给税收管理员进行数据比对增加了难度。

2、培训辅导不到位。在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时,按照要求,每台机器要提供不少于20张票样供操作者练习使用,而实际练习过程中,部分纳税人并未获得充足的票样进行练习,不利于纳税人发现、认识、了解各种税控开票中的问题。此外,在接受培训时,税控服务商对于税控机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讲解不够全面,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麻烦,如某企业在本月未发生经营业务,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税控服务商培训中应提示其在到税务机关报数授权前应先开具一张发票,同时作退票处理再到税务机关进行报数接受授权,否则,往往会影响纳税人的顺利授权。

3、维修技能待提高。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机器故障,给其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便,这就需要维修人员具有较高的维修业务技能,帮助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税控机的正常使用。然而,实际工作中,部分维修人员对于故障的处理不够及时,修复情况难以满足纳税人的要求,反映出他们在素质和能力方面的问题。如,我局管辖的某招待所有4台税控机,其20__年6月29日-20__年10月1日期间使用税控机共开具发票5086份,在《税控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报数情况为:正常票226份、错票5份、废票119份、退票403份、可疑发票4333份。税务所在进行数据比对时发现其可疑发票份数占到开票总份数的85%,就上述情况征管科和税务所及时向税控服务商进行了反馈,维修人员在对机器进行检查后也未能找出问题的症结,最后只得要求纳税人停用两台税控机,分两批到税控初始化部门对其密码器重新进行初始化。

三、改进建议

通过开展此次调查,不仅使税务机关较全面地了解了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对税控服务商的售后服务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目前,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征管部门一方面及时与海信、银龙两家税控服务商进行了沟通;另一方面,着手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对税控服务商的管理。

纳税实训总结篇10

国税总局称,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

国税总局表示,该项政策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

“一家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是营业额2万元,2万元以下不征税,2万元以上才征税,用计税营业额乘以3%的税率,应纳税额至少是600元,就不会存在1元以下纳税额。”北京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相关人士昨日说。

“但如果一批货物进项是100元,销项是102元,销项减进项,再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那么缴税凭证上就会出现1元以下的纳税额了。这种1元以下纳税额的情况在基层还是挺多的。”上述纳税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士举例称,差额征税相对容易出现小额纳税额的情况。

该人士认为,在实际征税的过程中,税务人员要打印凭证和提供服务等,运用各种人力物力成本,整个缴税的操作过程中,耗费的成本高于纳税额;而对纳税人来说,为了1元以下的纳税额还要跑银行缴税,也浪费成本,所以1元以下应纳税额免税对纳税双方都有好处。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畅通“蓝领”成才通道

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健全而系统的培训。今后要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并提出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使企业所有技能岗位职工都得到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今后,我国还将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由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各地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央财政将通过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要畅通企业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业绩贡献与待遇相联系的企业用人制度。鼓励企业拓宽职工成才发展空间。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并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开展试点。此外,国家还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探索设立“首席技师”,享受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

我国将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2012—2015年,我国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我国将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高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公民总体受教育水平。此外我国还将采取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不断提高公民总体受教育水平。

上海:多项政策促就业 非沪创业者首次纳入范围

据悉,上海虹口区近日调整多项创业促就业政策,放宽了对创业者户籍的限制,并将扶持创业的重点聚焦至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和青年群体创业上。

虹口区《鼓励青年创业专项补贴政策》规定:参加虹口组织的创业培训和创业见习(实训)后实现创业并带动就业的青年,给予专项开办费补贴6000元;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的80%的补贴;招用本区失业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全额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工商注册登记起的18个月。

专项开办费补贴条件为: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均在虹口,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创业组织;创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创业组织带动本市户籍就业人数不少于1人。

社会保险费补贴条件为: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均在虹口,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民办非企业;非本市户籍创业者(法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补贴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广东:扶贫开发协会启动创业扶贫工程

纳税实训总结篇11

近年来,我局以新税法实施为契机,以纳税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提高了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一是加强税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我局不断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着力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每月组织开展税收政策解读,每季度对新政策进行探讨。组织内部骨干培训考试,在实际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中学习。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汇缴业务培训辅导,提高了办税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在基层分局培养出既懂财会知识又精通所得税政策的业务骨干,以适应不断改革的所得税税收管理新形势。二是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意识。努力做好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及时传达宣传上级的各项文件规定,不定期地将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并下发至纳税人,以便纳税人及时掌握,履行好纳税义务。利用纳税人学校定期举办企业所得税知识培训班,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所得税知识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水平,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项目调整奠定了基础,从而不断增强纳了税人自核自缴的能力。

二、抓管理,按照分类管理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

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我局按照总局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意见和措施。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四项措施,深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我局局确定50户重点税源企业为重点联系企业,设立外网联系专门电子邮箱,提供所得税纳税服务和咨询,每季度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在日常管理中,对重点税源企业主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等静态数据情况,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特点等;以企业日常申报资料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有关帐薄等信息为依据,分析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获利能力、营运能力、财务状况和税款缴纳能力等;通过分析上述涉税信息的变动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情况,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提升税源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事项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标准,审核审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税前扣除等事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的管理,并建立分户台帐,完善征管措施。

二是不断加强对所得税一般税源企业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将所辖一般税源企业划分不同的行业,根据不同的行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我市重点抓好汽车和建材行业所得税管理。对该类企业,重点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减免、财产损失等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核审批管理,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备案和后续管理;在汇算清缴管理中,对一般税源企业,重点是以税收政策与成本、费用差异项目的纳税调整、减免税政策和汇缴程序、要求、法律责任为重点,进行纳税宣传和政策业务辅导,以进一步提高申报纳税质量;对新办企业,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办企业的登记情况,进一步防止漏征漏管,督促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三是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管理。针对大量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纳税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强化对新办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核定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规定,根据不同行业、地域、利润率水平,采取评估、约谈等方式,科学核定税额。对已实行核定征收企业,定期的进行日常巡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应税所得额。针对全市疑点企业下发建议核定征收名单,共下发1000多户疑点企业名单,由各县市区局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800多户实行核定征收。通过核定,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是加强对注销户的管理。加强了业户的停(歇)业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对停(歇)业户实行跟踪调查管理,有效的避免了业户“假停业、真偷税”的现象。

三、抓评估,认真落实评估问题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机制,通过纳税评估,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税收环境,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认同。

一是加强评估力量。市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由分管局长、普通税干、工商、个协、当地党政机关等部门人员和廉政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的税负评估领导小组,对10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重点评估。全面深入调查业户经营情况后,统一进行公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公之于众,充分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后,逐户下发了定额通知单。此项工作虽然量大、矛盾多,但是由于宣传到位,程序规范合理,工作过程公开透明,因此,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和理解。

二是对评估的问题进行更深的延伸。我们对照企业所得税评估指南,把评估与审核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相结合,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的收入状况,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探讨企业管理、财务核算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抽查账册凭证,对照税收风险指标参数体系有目的有重点地检查有关疑点问题。一查预收账款及销售合同,看销售收入核算是否符合税收要求,有无隐瞒收入的情况;二查成本核算,看材料的购进、消耗、成本归集是否准确、收入与成本核算是否配比;三查费用明细账,看有无不合理支出;四查营业外支出,看有无未经报批的支出;五查往来明细账,看往来核算是否有违税法规定;六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待摊费用的摊销,看其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规定;七查应缴税金、其他应缴款,看各项税款的缴纳是否到位,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贡献率与行业水平、预警值的偏差。如评估中发现的白纸发票和虚假发票,延伸追究其开票方的税务问题。

三是加强评估的后续管理。我局坚持纳税评估工作不走过场,狠抓评估问题的具体落实。纳税评估人员通过评估分析,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采取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出评估约谈通知,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对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或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就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进行相应处理。对评估分析和约谈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逐一进行认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制作纳税评估结论书,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并提出税收日常监控管理目标和管理建议。年度结束后,纳税评估人员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评估情况,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提供相关评价指标。

纳税实训总结篇12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在原有规划制度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训”活动和打造“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20__年度“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设立“全局学习日”,为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打下坚实制度基础。二是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五个月来,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新途径。在内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网送税法”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学法、守法。

三、创新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以“百名局长千名税干入万户送税法”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了各行业有代表性、典型性,辐射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编写了若干份诸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矿山、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税收政策解答”、 “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__有限公司、__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

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2、利用国税内、外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纳税人权力和义务以及新的税政法规。

3、 4月23日 ,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假发票,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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