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安全管理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7 15:03:58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1

(二)工作目标:按照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全程监管的要求,力争**期末,初步建立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和市场、企业、基地质量自检体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查处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达到无公害行业标准。宜昌市城区在**年底以前启动蔬菜市场准入试点,**年全面实施蔬菜市场准入,逐步实行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市场准入。到**期末,各县市区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逐步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对农产品生产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确定并适时调整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认真落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度,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用于农业生产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渔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依法实行许可制度;组织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并公布抽查结果;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积极制定、修订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化实施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以创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为“三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做到主要农产品生产都有地方标准。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行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和先进的标识技术,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产销衔接,强化营销促销服务,努力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快建立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凡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时均须有明确的标识,要悬挂统一制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牌,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检验结果。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标识的农产品,必须经过包装或标识后才能销售。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按照“确定重点、量力而行、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卫生、质监等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措施。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加快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和销售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或记录,加强对农产品的查资验质;严格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制度,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者,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理;建立举报奖励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逐步做到只有经过“三品”认证或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方可采收上市,出口农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宜昌市城区先行推行蔬菜市场准入,逐步扩大到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市场准入,各县市区要逐步推行实施。凡宜昌市城区已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在进入宜昌城区销售时,必须持有“三品”认证证书或产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合格证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对接互认,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要在经营场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2

建设监理属于技术密集型中介服务行业,企业的宗旨就是围绕委托监理合同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监理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管理有序、技术一流的监理团队。围绕这一目标,我公司多年来一直把员工教育和培训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从而增强了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提高了监理工作水平。其次,认真总结监理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监理工作程序,积极创新监理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如:2009年我公司对以前使用的《现场监理机构考评细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司内部《现场监理机构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工作。三是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87号文和市建设局2009年537号文的精神,我公司相继制订了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四是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工作中,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公司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质量、安全监督直线式管理模式,形成以中青年骨干为主,专业知识与年龄结构配套的专业管理团队;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有关按照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做到定员定岗、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突出事前控制、坚持预控为主

一是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找出图纸中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中提出,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完善。二是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三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施工人员、原材料、以及施工机械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具备正常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工程开工;四是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分析工作重点和技术难点,设置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五是推行“样板”开路,对于使用功能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装饰、装璜以及设备安装阶段,通过样板间、样板段的施工可以发现许多质量、技术问题,能及时地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加以解决,为大面积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六是充分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和手段,对工程质量的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的过程监控,促进施工单位改进施工操作工艺,提高工程质量。

3坚持原则不让步:严把材料检验关

工程原材料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提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以及有关备案证。对要求复试的原材料,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退出施工现场。2009年我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中,经现场监理检查以及抽样发现并处理退场的许多建筑材料,主要存在问题是:由于新三级钢筋的强、屈比,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外观壁厚,塑料电线管的壁厚与强度:电线电缆的规格与绝缘性能,屋面防水卷材SBS的厚度等各类建筑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清退出场,做到坚持原则不让步,严把材料质量关。

4严控工序质量、强化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我公司各项目监理机构严把工序质量关,对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验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先行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进行验收,重要分部项工程及时通知设计、质监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或返工措施,直至合格为止。同时,加强现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强化“过程控制”对每道工序及隐蔽工程,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动态巡视和跟踪检查,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尽早地将质量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以及施工规范标准问题、现场监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制止。2009年,海棠路立交装饰工程由于工期紧、任务重,钢结构施工处于关键时期,监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施工的钢方管柱头内十字加强肋焊接存在问题,当时出于工期考虑,设计单位口头同意在内部灌注混凝土补强,但没有明确变更单,现场监理拒绝同意构件吊装,最终由设计单位办齐手续,并在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才同意构件吊装。东方医院病房综合楼人工挖孔桩工程终孔验收时,考虑到结构的重要性,现场监理要求做到每根桩必须经过监理、地质、设计三方人员现场进入坑内检查验收,各方会签完成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通过严格履行工序验收手续以及落实各项验收制度,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目标的有效控制。

5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是工程安全的责任主体,能否确保安全生产取决于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而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班子。因此,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尤为重要。我们在现场监理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实施动态监管,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3

20*年,市政府把实行豆制品、豆芽菜(下称“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落实市政府的实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的“两豆”食品消费安全,在深入调查、摸清生产和流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关于豆制品、豆芽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豆”市场准入的操作程序和规范,确定了环环紧扣的工作步骤,从市场主体到经营户层层落实了“两豆”市场准入的责任制。根据城区农贸市场和县(市)中心农贸市场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市、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合实际,采取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了“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实施到位。到去年年底,城区153家农贸市场,*、*等县(市)8家中心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建德、富阳、淳安等县(市)12家中心农贸市场豆制品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豆芽菜市场准入基本实施到位。年终实事项目通过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二、启动了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我局会同市工商局深入基层调查,制订了《*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杭政办〔20*〕421号文件转发。《方案》确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操作机制和工作目标,提出了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总体要求,规范了流通领域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操作流程,并提出实行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企业组织管理、实施步骤和监督管理要求。12月17日,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召开了*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会议,对零售环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12月20日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启动。

三、巩固深化“放心肉”工程

20*年度,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70*7头,其中市区定点屠宰生猪757672头。*市区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年未发生与我市有关的群发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

(一)有效开展屠宰厂(场)整合工作。

20*年4月20日,*五丰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原*肉厂)屠宰分厂、彭埠定点屠宰场先后移址西兴定点屠宰场,11月底,五和丰盛(德清)定点屠宰场正式运营,*余杭区小洋坝定点屠宰场按时关停,至此*市区基本形成一个公司、南北二个定点屠宰场、二个鲜肉批发交易市场的格局。各区、县(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余杭区压减屠宰场4家,*市压减2家;*县压减1家。截至目前*市共计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10家,现有屠宰场95家。

(二)进一步加强肉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未检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针对个别区域未检肉销售情况有所抬头的现象,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传统节日和奥运、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突击检查。1-12月全市组织屠宰执法检查1588次,出动人员11456人次,检查经营户(含屠宰场)55312家次,收缴违法产品7376.81公斤,销毁6636.81公斤;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出动检查2623人次,其中晚上出动796人次,检查屠宰场167家次、各类市场640家次、用肉单位243家次,取缔未检肉销售点62个,查扣未检肉1140.35公斤、销毁917.35公斤。办案2件,行政处罚2000元。处理举报、投诉22次,满意率100%。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了消费安全。

(二)全面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工作。20*年1-12月,全市共抽检44612批次,检验样品103958个,合格103946个,合格率99.99%。其中市区共抽检12002批次,检验样品59179个,抽检比例从去年的5.80%提高到8.16%,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继续开展外地进杭冷鲜肉及牛肉抽检工作。20*年以来,我局会同市畜牧兽医总站、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外地进杭冷鲜肉及富阳受降屠宰场出场的牛肉进行了4次全面抽检,共抽检肉牛屠宰户37户次,外地进杭冷鲜肉经营企业44家次,抽取样品总计81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更好地促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以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新颁布为契机,组织举办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市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人、屠宰管理执法人员、定点屠宰厂(场)的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条例》宣传效果,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据统计,一个月来全市共制作悬挂横幅25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60份,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媒体报道33篇次,宣传效果良好。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35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并成立*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专家组,具体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举办了两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培训班,详细解读管理办法中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罚则的等具体内容,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屠宰厂(场)。为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时监控,我局积极筹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五)认真做好屠宰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20*年,根据商务部有关生猪屠宰信息采集的要求,确定专人对各区县(市)24家规模企业每月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填写、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额的调查统计”这一要求,及时掌握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相关信息,为稳定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决策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登记台帐,促进其规范内部管理,我局集中精力,汇编了《*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制度及台帐》样本,并统一制作,下发至全市各个屠宰厂(场)作为范本。

四、扎实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基础上,加强散装酒的经营管理,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同时积极筹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一是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截至*年12月底,全市酒类经营者共备案登记21394家,备案登记率达87.30%,占全省备案登记的41.68%,继续居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步伐,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深入企业了解《随附单》的使用情况,指导企业准确填写、规范台帐记录,督促批发企业主动开具、零售企业主动索取。截至12月底,全市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批发企业已达259家,发售酒类流通随附单4885本,244250份。

三是加强对散装酒的流通管理。为规范散装酒的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对市区各超市、农贸市场销售散装酒的抽检,共抽检20家生产厂家,41个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另外,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散装酒销售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的法规规定,对超市、商场销售散装酒的标识标签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随附单的推行使用,共组织检查了酒类批发、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吧等各类经营企业243家,对《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索票、索证不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5家企业均如期整改。另外还处理投诉举报件2起。

五是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做好了行业协会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全面加强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

20*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2月份与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对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超市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蔬菜安全状况,拟定了“蔬菜农残每月重点检测品种”指导目录,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品种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测。为确保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落实了50万元的蔬菜农残检测测试卡补贴,我们还加强了日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20*年1—12月份,全市140家流通企业蔬菜定性检测并网上共公示检测结果54.68万批次,其中合格54.55万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9.76%,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蔬菜消费安全。

六、继续评审认定*市绿色市场

绿色市场的创建对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企业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20*年,我市继续开展绿色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市有5家单位申报并通过了认证机构国家绿色市场的认定。10家申报创建*市绿色市场的单位中有9家被评审认定为*市绿色市场。此外,国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还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家部级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市三绿办委托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5家*市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均顺利通过复评验收。至此,我市部级绿色市场已达13家,*市绿色市场已达125家,为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组织开展了三绿工程广场宣传活动

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工作,11月1日,在吴山广场组织举办了以“安全消费在身边,绿色消费进万家”为主题的20*年“三绿工程”大型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富有实效,活动前期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设计制作了20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三折页,制作了精美卡通小宣传品,精选了20家在*具有影响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生产的优质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优惠展卖。市三工程的主要成员单位市贸易、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共为市民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的三折页8000余份,精美卡通小宣传品5000余只,现场优惠展卖的蔬菜、猪肉、豆制品、禽蛋、卤味、腌腊制品、放心粮油、速冻食品等农产品达300余个品种,市工商部门提供的食品检测车还免费为市民进行了蔬菜农残检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我市的“三绿工程”工作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全面实行蔬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421号)和《*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细化操作方案》,加强和完善*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责任体系,实行问责制度。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有效组织,指导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和完善以总经理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具体职责分解落实到管理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把蔬菜、猪肉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贯穿到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要明确对责任人的问责。

二是实施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过程出票与索票的规范化、程序化操作。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总体按照《*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规范操作程序执行。在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要着重加强蔬菜流通的追溯管理。各有关城区商贸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及其经营者与*市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者交易蔬菜要严格执行“供货出票,货票随行”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操作规范。蔬菜批发市场在前期运行的基础上,要稳定操作模式,切实把住“经营者主动出票和出门查票”的关键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等零售单位要切实把住“进场查票、验票”的关口,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批发与零售的榫接。农贸市场经营者、超市对猪肉、蔬菜分销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也要按照规定出具规范的分销凭据,并做好相应台帐,确保流通环节的鲜活农产品能实现质量安全快捷、有效的追溯管理。

三是建立考评和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考核要求,市区对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蔬菜、猪肉等重点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管理将提出考核要求,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相应建立考核机制,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得好的企业要进行表扬,执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启动追溯,依法处罚。对政府执法抽检和专业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猪肉进行销毁并实施追溯。蔬菜农残检测超标,对规范提供票据和索取票据的可依法追溯源头;对零售没有索取票据的依法处罚和曝光;因市场主办方原因导致追溯线索中断的,追究市场主办方责任。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合力一致,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各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力度。要建立列会制度,掌握情况,把握进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对确定的城区示范单位要重点加强工作的直接指导,以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落实重点监管和督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推进并全面实施到位。

二、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深化放心肉工程

2009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强化我市放心肉工程。

一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新审核工作。我市已对各区、县(市)上报的9家定点屠宰场在会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审核,今年要继续做好对乡镇定点屠宰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对既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报市政府授牌发证。对虽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但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既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不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屠宰场,提出整合或限期关停意见并做好督促实施。

二是加快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调整和提升改造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结合各区、县(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台《*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布局实施意见》,以加快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调整步伐,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通过规整屠宰企业,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肉品品质,保障城市的供应。

三是制定《*市小型屠宰场点布局规划》。我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实行“合理布局、满足消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由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的精神,各区、县(市)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提出辖区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数量及具体布局,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评定后制定出台《*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确保边远地区居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屠宰企业基础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指导工作,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

五是完成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的搭建。通过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有效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是加强外地进杭冷鲜肉的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对原已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授牌发证的要求,对目前在杭销售或有意向进杭销售外地企业的屠宰资质开展重新认定,对在《条例》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授牌及屠宰许可证件的屠宰生产企业,其屠宰生产的猪肉不得进杭销售。对进杭销售的外地猪肉经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出具完整证照票据,建立规范台帐记录,能实现有效追根溯源。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例行抽检,确保进杭销售猪肉的质量安全。

七是开展“屠宰质量管理年”活动。一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定点屠宰场管理手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屠宰,严把屠宰质量、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关;二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定点屠宰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定点屠宰场因管理不善、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屠宰、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以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以致严重影响肉品质量、危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点地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未检肉交易等违法行为,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消费者猪肉食用安全。

三、继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饮酒安全

最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要深入贯彻《通知》要求,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喝上放心酒。

一是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关停和新开业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前期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酒类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酒类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及经营状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二是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我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已在全市推开使用,但进展不平衡。各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推行《随附单》使用的步伐,以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同时,要按照《随附单》的申领发放程序,做好《随附单》的发售管理工作,并每月统计上报《随附单》的发售情况。

三是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对散装酒经营者一定要及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并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严禁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开启后分装的容器要标注出原散装酒标识标签包装上的所有信息,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散装酒的盛装容器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未定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等行为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五是组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今年要完成*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巩固、深化“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

巩固去年“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成果,继续实行“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确保流通领域的“两豆”商品,来源渠道正宗,能追根溯源。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延伸对城区新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县(市)中心以下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入“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巩固阵地,扩大成果。

五、加强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根据政协委员的多个提案和社会有关方面集中反映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及建议,各区、县(市)要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加强制度和流程建设,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操作;建立管理规范,加强对加盟、联营、招商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自检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引导消费,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强化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赢得消费者心目中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高效作用

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今年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4

(一)指导思想。全镇“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执法监管

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村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镇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诊所)、小食杂店、液化气、美容美发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建成区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等。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干制海产品等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经贸、卫生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市工商、质监、供销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全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农林渔业、经贸、质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卫生、经贸、工商、质监、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小音像店、小书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书店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文化站配合市文化广电、工商、*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村镇建设办配合市交通、工商、安监、农机、交警、市公路运输管理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村镇建设办配合市市政园林、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5

中图分类号:U231.3文献标识码:A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新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0).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6

引言

水利工程是我国的基础公共工程建设之一,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重要意义。而水利工程建设,一般具有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与建设过程较为复杂的特点。因此,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极易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困难、问题[1]。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一旦出现施工中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将会对建设过程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使用提供一定保障。

1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相关法规监督机制不全面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建设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类工程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进行设计、施工。但是,就现存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旧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升[2]。因此,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需要更为全面、准确的法律、法规来提供指导、约束,才能更好的保障施工质量、安全。

1.2施工过程不规范的问题

在水利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人员因素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人员因素也会直接对施工质量、安全造成影响。从目前的施工现状来看,发现部分施工人员存在施工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过程缺乏一定的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要想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必然也需从施工材料、费用等方面出发。而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节省施工成本,所使用施工材料的质量未达到一定要求,致使施工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同时,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设计也极为关键,设计图纸的优劣,直接会影响到施工质量。在具体的水利工程设计中,未结合地形、环境等因素,导致图纸在具体应用中也缺乏较好的适应性。

1.3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需建立全面、有效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对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但就目前的水利工程施工现状来看,发现存在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分配不明确、重合的问题。并且,部分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水平、素养也不过关,管理手段也较为单一、陈旧。多种因素的干扰之下,导致安全与监督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而是流于形式化,难以对施工质量、安全起到预期的监督作用。

2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策略浅析

2.1推动监督管理体系的统一化

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推进监督管理体系的统一化发展,对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率有积极作用。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管理者自身需要在施工人员中建立良好的威信。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所涉及的人员也较为复杂,对于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此时,监督管理体系的统一化,也能够很好的提升监督管理质量、水平[3]。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也需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法律手段来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力度。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让相关人员、部门自我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可以尽可能的保障施工过程的稳定性、有序性,进而为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一定保障。同时,在法律法规文件的完善过程中,也需从实际施工情况出发,才能更好的推进监督管理体系的统一化发展。

2.2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是其中的关键。因而也需通过一定的措施来改善施工质量,提升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①可以从施工人员的素养出发,强化施工人员的素养培养,可以为施工规范、质量提供一定保障。施工人员可谓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核心,每个施工环节均需施工人员来完成。加强对施工人员现场指导、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②可以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出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定期检查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以便能够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对症下药,快速解决水利工程中的隐患。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需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每天、每星期、每个月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从影响质量的不同方面来完成评价,并与以往的评价结果进行对照,进一步改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2.3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7

中图分类号:TV5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应该具有健全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快速有效的解决,避免因此而引发更多、更大的失误。具备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能够确保一个项目的顺利高效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工程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深刻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显得极其重要,必须建立一个巩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很多施工单位过于重视施工进度,从而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导致工程质量大大降低,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致使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1、企业主体意识差

企业是以追求并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存在。一是轻安全管理培训。目前很多一线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缺乏安全知识,施工单位在其上岗前没进行有效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不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安全措施跟不上;二是轻管理投入。很多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从而忽视自身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顾工程质量好坏,盲目的赶工程进度。

2、监理单位力度不到位

工程质量监理是工程建设一项必不可少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目前总体上监理市场需求远远满足不了施工市场需要,监理市场行为总体较不规范,监理机构良莠不齐,大牌子,小队伍普遍存在;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不强,监理手段简单落后,难以有效对质量安全进行控制管理,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消除。

3、政府监管力度不到位

施工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们国家和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但是有些部门和企业依然漠视这些法律条款,我行我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熟视无睹。很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仅仅是到工地走走形式,摆摆架子,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专业安全条款去检查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要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就应该从政府,企业,从业人员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增强监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考核,真正可以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伴随各种有力监督,加强施工企业的自我约束,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

1、政府监督部门

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考核,确保监督人员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可以及时的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处理;严格执法,有效监督。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企业的安全意识。要进行依法执政,依据法律自身的强制性,严格执法,对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违规企业进行严惩,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2、监理单位

要严格履行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监理资质、人员选择上应该确保监理人员素质、专业知识能胜任工作要求,做到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无论是在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在交工阶段都要全过程监理,以便对每道工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承包商四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权限,规范运作行为,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3、业主单位

要强化前期质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对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管理具有先导作用,在勘察设计阶段应认真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论证,严格设计周期和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确保提交设计文件质量;在监理、施工招标阶段应综合考察,争取选择具有较好资质等级、经验、信誉的监理及施工单位;要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业主单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以质量安全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三者关系,强化设计、监理、施工把好质量控制关,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二是根据政府监督机构、监理单位、社会媒体等质量安全信息反馈,及时研判质量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做好整改,决不留隐患。

4、施工企业单位

施工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质量生产的重要性和严重性,把质量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点项目来抓,提高质量安全责任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增强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应该认识到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是发展生产,提高施工质量,创造企业利益的关键因素。增加质量安全意识既包括要加强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同时要兼顾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自觉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学习,通过各类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牢固树立企业施工的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以及之后用户的人身安全,质量问题不仅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而且也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经济损失。质量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往往与施工人员的粗心有关,为消除各种隐患,企业可以建立自身的监督系统,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从材料的配置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责任规范到每一个人,确保各个岗位的监督人员,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对于异常的现象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就要求监督系统内部的每个职员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端正态度,意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施工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查,做到不留隐患,确保施工的质量安全。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企业要拥有自己的质量安全救援制度,并确保这种救援制度的有效实施,在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时,可以尽快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对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不断细化,出现问题依据责任进行追究,严格依据程序办事。

结束语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施工和质量监督的同步进行,把安全和质量放到工程的首位,是确保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也是一个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更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建筑行业发展的必要战略手段。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相关人员应该把质量安全问题视为整个施工工程的生命,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徐俊.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J].经营管理者,2010(12).

[2]陈土锡.如何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07).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8

【摘要】:

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由于公路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的作用,本文通过简要分析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问题,针对性提出相关应对措施,仅为相关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单位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这几年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到310万公里。5年时间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约8l万公里,其中:东部地区约20万公里。中部地区约50万公里,西部地区约11万公里(未含村通公路里程)。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370万公里”。随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也出现了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不强。二是设计文件简单、粗糙,导致现场施工和监理缺乏指导依据。三是施工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执行不严格,施工质量不合格。四是监理队伍的实力较弱,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能满足项目监理需要。五是政府质量监督行为较为宏观,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力度不够。六是试验检测手段落后,实测项目较少,检测数据不科学。但随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难度也被加大。因此,地方政府机关及其交通运输部门,在关注项目施工进程的情况下,对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也要加大重视力度。

一、交通运输部门及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现状

农村公路主要为村庄与村庄之间的油路和村庄与城镇之间的公路,由于农村公路的功能性,均是在县城以下的范围内施工。

第一,农村公路建设,天高皇帝远,承建方很多时候的态度就是只要完成任务就行。因而设计过程简单,设计文件资料粗糙,对很多重要的设计指标和工程施工参数都没进行准确的标出。这就直接导致现场施工过程的不严谨性,施工方不得不多次跟设计单位再沟通,很多对候施工方不得不根据自己以往的施工经验在进行施工,从设计上质量工作就得不到保证。

第二,我国大多数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还没采用项目业主负责制,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造成了如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不规范、公路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

最后,配套资金少,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工项目部分中途停止,几乎不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等都可能导致我国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问题。当然,随着质量安全追责越来越严厉,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在不断降低,但在部分边远地区,依然不能完全避免。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与其他建筑工程一样,在施工过程具有风险因素众多、事故发生率较高、危险系数较大等特点;另一方面,工程施工团队人员结构复杂,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差异都较大,在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施工者,包括部分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够强,对风险因素的控制和应对策略上,也不够重视。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对诸如“农村公路”等小工程,其真正的安全监督力度还不够。

三、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策略分析

(一)严格资质审查等准入机制,是保障农村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基础

即使是农村公路,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同样不能忽略和忽视,严格的监督和对工程质量的把关也同等重要。申请承建公路工程的相关企业公司需遵照工程监督管理流程程序,向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监督申请,未按规定申请的项目交通运输部门当不予批准开工,工程竣工后,不对项目进行移交和进行质量等级鉴定。对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监督的承建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委派现场监督人员进行核查,包括对项目法人、工程设计方、工程监理方、工程施工方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情况。具体为,设计方设计方案是否科学,施工图纸参数指标是否明确,项自启动前,设计方是否进行了对工程监理方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方人员、机械设备、建材准备、施工方法技术、施工环境、相关测量手段是否都达到工程标准;施工方企业或公司以及施工技术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建立严格的施工队伍选择和施工技术标准准入机制

为了相关监督和管理机构更好的开展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一方面,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的队伍进行选择时,尽量选择长时间从事过农村公路建设的施工者队伍。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施工单拉或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加强施工团队良好的品质意识。另一方面,要严把技术标准关。相关管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是非常明确的。首先,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前,一定要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地质勘查,得到施工许可;另外,对工程建材的采购、施工混和料的搅拌以及压实等重要施工阶段实施系列化的管理;最后,要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农村公路的工程标准进行公布并接受监督,比如沥青路面层厚度、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边沟宽度,甚至是竣工后公路周边的绿化率要求等,均可实施张榜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任何一项不达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可做验收不通过处理。

四、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与策略分析

农村公路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五同时”原则:施工与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安排、同时执行、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价。

具体策略为: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对施工单位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工程安全风险预测评估及其控制措施策略制定进行核查;项目启动施工后,每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的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都要委托相关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进行监督,其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内容有:审核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驻地、施工作业点(面)、危险品存放地、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等等。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建设必须通过分析问题,针对性解决问题,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开展,综合保障我国农村公路工程的品质标准和安全要求。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9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条件下,政府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扮演着“教练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身份。虽然身份定位并不妥当,但在当时还是为我国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政府部门也在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增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完善人才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

1、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

优质安全的水利工程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基础。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投资的不断加大,新建的水利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这使得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工程质量问题也成为建设工程过程不可回避的尖锐所在。水利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影响水利构筑物的使用寿命,还会增加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的费用,更严重的可能使国家的安全和人们的经济财产遭到极大的威胁。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对于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极为重大。投资和建设过程始终应该在认清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意义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工程更好的服务和发挥其巨大的工程效益。

2、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薄弱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的薄弱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国家就水利工程的建设问题分类制定了详细的质量规范标准,并以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形式将其一一列出。但是不少水利建设部门及相关工程建设人员对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非常薄弱,常常是按经验进行相关工作,无视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和规范的要求。一些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而忽视技术规范要求和既定工序,给水利工程的最终质量埋下了隐患。还有一些单位将自己的水利工程进行了单元分包,且对其管理不到位,造成偷工减料、工序混乱等严重情况。这些充分说明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意识很薄弱,急需提高,意识的浅显疏忽对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的威胁和危险极大。

2.2、水利工程资金管理科学性不强

资金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极为重要,是水利工程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分配,在达到控制成本目标的同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也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现在很多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对资金的管理缺乏科学性。最常见的例子的就是很多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没有完善的工程预算制度,单位进行建设工作没有依据预算开展,对于预算内容常常进行随意的更改,使工程预算工作毫为意义,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难以保证。

2.3、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只是注重工程施工的最终效益,而忽视安全施工问题,从而导致相应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各种安全责任制度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这主要是由于项目的最高管理者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从而在施工企业中根本没有形成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整个企业的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形同虚设,直接参与施工的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更是无从谈起。其次,还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基本步骤和规律置若罔闻,为了尽快完成工程,盲目开工、压缩施工时间,还有的建设单位出现压价垫资的现象,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安全施工资金,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安全出现较大问题。

2.4、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做的不到位

目前我国的监理市场发展的还不够完善,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能还不能很好的履行。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一个总监负责几个工程的监理工作,甚至普通监理员也要监理多个工地的现象,这样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是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认真的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够认真的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甚至很多的监理人员根本都不熟悉施工时的技术规程以及安全法律法规,那么一旦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时,他们也就不能够及时的制定整改措施,不能及时的纠正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的现象,一些非法的施工现象也不能够及时的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3.1、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意识,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质量意识对控制水利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保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在工作中从认识和理解上重视工程质量,都要自觉去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水利工程相关监督单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只有水利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们自觉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3.2、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水利工程建设中领导的作用非常重要。其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水利工程的质量的好坏。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中,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管人的责任,不管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不能免责,确实使领导者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

3.3、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生产安全一起管”的原则,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其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也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首要的任务。为了保证相应安全生产方针的顺利实施,施工企业必须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科学的完善,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安全施工目标,并保证工程的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所谓安全责任的落实就是指,施工企业必须保证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和认真执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工程施工。另外,施工企业还应该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不管企业因为何种原因出现何种问题,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减少,保证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到位。

3.4、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质量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因此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在大型重点水利项目中继续推行组建项目站的方式,中、小型水利项目明确主监人员、责任监督员,落实责任,每个工程配备2名以上监督人员,监督人员需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在日常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推行项目站、主监制、巡监制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质量监督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科学、公正,监督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尤其现场检查应由手摸、眼看、尺量等一般检查手段转变为采用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如实在没有配备相关设备可与市场第三方检查单位联合检查,做到以数据采集、数理分析为依据的科学检查手段,真正实现用数据说话,保证监督工作科学、公正、准确。

4、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投资的不断加大,新建的水利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这使得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也成为建设工程过程不可回避的尖锐所在。因此,必须加强了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做好相关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水利工程更好的服务和发挥其巨大的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10

引言

根据水利部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假如监督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安全及质量事故,可监督人员实施了惩罚措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是防止水害,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经过长期的摸索、改进、完善,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故解决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水利工程迫需解决的问题。

1 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投入不足

工程资金配套不足在日常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对己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地方财政没有配套拨款,影响了工程的竣工验收。这种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许多部位已经受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破坏,造成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使用性能下降。

1.2 施工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人员专业技能的要求都随之提高,水利工程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造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效率偏低,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水平和档次,进一步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没有做充分的调查及准备工作,造成施工过程中,整体布局设计不合理,严重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1.3 管理体制落后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各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或有分工不明确造成管理缺失货或重叠的现象,我国现阶段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针对多个问题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够完善,阻碍了我国水利质量与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故应采用综合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治理方法进行治理。

1.4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薄弱

部分水利建设部门及相关工程建设人员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甚至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施工,将水利东城技术规范要求和既定工序抛之脑后,严重的影响爱了水利工程的最终质量。还水利工程的兴建中还实行单元分包制,加之管理工作粗放,造成偷工减料、工序混乱等严重情况的发生。这些充分说明对水利工程对质量管理和控制重视度不够,意识的浅显疏忽对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的威胁和危险极大。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人员要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使自已具备专业水平,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知识精神,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熟练的处理各种管理业务。虽然在实际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未必一定能掌握上述完备的知识结构,但尽可能多地具备多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对于许多水利工程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这也是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学习的目标。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是提升施工水平的前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而增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2.2 健全法律体制

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利工程中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和我国城市规划法等一些法律,制定更符合我国实际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步奏都有相关法律作为参照,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进行执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2.3 保证资金的正常投入

质量与安全施工费用的正常投入是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监督不仅要加强自身的职责,同时还要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施工职责,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施工防护用具,尤其是在高空作业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拟定整改与预防措施并实时跟踪;熟悉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器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监督工作的循环运行。

2.4 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意识

质量意识对控制水利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保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在工作中从认识和理解上重视工程质量,都要自觉去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水利工程相关监督单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只有水利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们自觉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结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利工程的兴建不能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对协调水资源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步骤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最大的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永远的主题。

参考文献:

[l] 庞会媛,许维民,张凯铭.浅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7(17).

[2] 陈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开创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事业新局面一在全国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J].中国水利,2011(13).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11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施工,到图纸设计再到施工阶段的各项施工环节的监理、监督、验收等等工作,包含了众多的环节,将这些环节加以串联,建立制度予以保障,给予必要的政策、财力、人力资源的支持,是近年来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努力的工作。如今,建筑领域的管理水平无论是在质量监管,还是安全管理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容忽视。

1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1由于传统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当今的管理工作中依然有一流,因此一些现象没有得到解决,例如:对于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缺乏强制性措施和标准的管理,粗放型管理的模式依然盛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没有做到完全贯彻和落实,一些标准和规则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很多企业对于不掌握或者不重视设计文件,不严格遵守施工各项故障制度,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墙面裂缝、门窗的粗制滥造的问题,屋面的渗漏的问题,承重结构被擅自变更的问题,楼面荷载随意增加的问题,等等。还有从节能环保角度上提到的环境污染、勘察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钻孔数量以及钻进深度不达标等现象,加之试验数据严重失真等;同时,还存在着监理不落实、职责不到位等相关问题。

1.2 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一线生产工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存在侥幸的心理。施工企业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从而使建筑行业的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起重伤害等事故,紧随交通事故、矿难事故排名第三,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 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针对当前国内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

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培训、增强严格执行标准的意识。监督主要问题的解决以及重要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培训是基础,贯彻标准是确保。做好上述两项工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训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二是监管施工图审查。提高抗震、节能、消防等方面工作能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发现执行没有做到强制的行为,应给予批评和强制执行,对违规现象在工程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都要进行惩戒。采用通报批评的方法,运用监督检查的能力,以强制性标准为工作重点贯彻落实相应的处罚。

2.2 开展勘察专项治理,加强勘察质量监管

明确单位的法人代表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勘察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专治制度,积极开展勘察质量管理责任制,将现有的管理和规定有效落实到位,并且针对勘察质量管理薄弱方面制定有关办法督促勘察单位进行监督勘察过程的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制度,采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处罚,使用单位即设计单位的监督力量,确保监督控制勘察能够监控质量管控全程;明确审定人以及勘察作业有关的人员责任制度,确保资料全面可靠,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岗位职责制度。通过科学的管理程序完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如钻探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等工作,切实加强勘察质量,结合勘察工作特点,出具勘察报告以及审查办法,按照各自职责提出质疑,控制勘察质量。

2.3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确保文件以及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中既包括法律法规,又包括强制性标准。总之,应当在确保公共安全以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靠,保证审查质量,并且对审查人员建立和实施上岗机制,然后对现有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2.4 切实提高一般的普通住宅和中小学校建筑工程质量

在技术上,加大审查质量制度的力度,结合施工图,针对对住宅通病的治理,在建筑工程建筑中,开展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加大检查力度,将发现的质量通病,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培训,促进住宅建设水平的提高;在政策上给予有效方法加以解决。

2.5 深化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明确检测单位的法律责任。沉底清理检测机构,并且严格按照建材型、综合型以及专项检测型分别分类,并且还要明确责任,尤其要对提供假数据以及假报告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值得一提的是,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测数据信息采集和处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并且要注意提高效率,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其公正性和科学性。

2.6 大力推进工程保险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而且存在着风险。为此,我们应当推行保险、担保制度,这是确保投资安全以及提高单位抗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来源日益多元化,而且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也非常的大,风险管理越来越被重视,其中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实施了保险制度。

2.7 加强建筑安全生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一是安全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

二是要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依照依法治国的原则,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是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加强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和管理力度。比如,完善和健全建筑行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以《建筑法》为基础,加快推广速度,使工伤保险制度向全国普遍推开。

2.8 推动技术进步,加速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制定注重节能与环保的技术经济政策,结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其发展目标并进行单位规模、技术于资金等运作。适时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和材料。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广新材料,降低或者禁止污染物释放超标的材料使用,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提高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创造清新的环境。

3 结语

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是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管理的关键,应贯穿在“全过程”的管理中,实行“点”“面”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采取全面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调动起、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创新的精神,创新从企业发展动力,重视对工程质量和信誉切切相关的以人为本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创新――做好全员创新、管理创新,就是要将企业素质、人力资源进行开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企业发展动力源源不断,使企业具有动力、凝聚力以及内在机制,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篇12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公共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按照《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我市乳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各级政府对本地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1.加大生鲜乳生产质量管理。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对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逐个登记备案并加强管理,指导奶畜养殖场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加强奶畜饲养管理和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引导奶农参照有关规程进行奶畜的科学饲养,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生鲜乳。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对奶畜实施强制免疫,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奶畜所生产的生鲜乳禁止出售。

2.规范奶站建设和管理。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当地的奶源分布情况,遵循方便奶畜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生鲜乳收购站,依据《条例》要求,对现有生鲜乳收购站逐个进行登记、清理,符合《条例》要求的及时发放许可证,保证生鲜乳的正常收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3.对奶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严格把关。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把奶牛饲料、蛋白饲料、奶牛场的自配料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发现有问题的奶牛饲料及蛋白饲料,产自本市的,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合格的产品封存销毁,已售出的坚决召回销毁;产自外地的,立即下架封存,并向产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通报。

推广规模化养殖场(区)饲料统一采购、统一检测模式,健全饲料来源记录,实现饲料质量的可追溯,减少奶农分散采购风险。奶牛养殖场(区)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化合物,严禁使用《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的违禁药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规定,建立完善投入品使用记录,确保使用安全。

4.规范生鲜乳贮存运输。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生鲜乳贮存运输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对生鲜乳贮存容器、运输车辆以及从事运输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生鲜乳贮存、运输环节发生问题的,立即停止营运,对受污染的生鲜乳封存销毁,严禁流入生产、消费领域。

(二)加强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乳制品行业准入制度。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审查,新建企业不符合具有稳定奶源基地等行业准入条件的,不得进入乳制品加工行业,不具备乳制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和相应检测设备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

2.落实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乳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从原材料入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规范,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组织生产。实行原材料购进查验制度,对收购的生鲜乳逐批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收购入厂。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添加标准外的任何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格出厂检验制度,做到批批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建立销售台账,并留样备查,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3.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的检验监测。质监部门要定期对乳制品质量进行检验监测,对检验出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封存销毁库存产品;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立即召回并销毁。企业经过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对乳制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严把乳制品销售市场准入关。工商部门要对乳制品销售者的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办理营业执照。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乳制品的违法行为。

2.落实乳制品销售者自律制度。工商部门要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登记、乳制品安全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如实记录乳制品进货品种、数量、流向等内容,有关证票和进货台账应保存两年以上,实现乳制品进货可追溯。

3.建立销售环节乳制品退市制度。乳制品销售者要按照政府、监管部门、乳制品生产企业公布的乳制品安全信息,对不合格乳制品及时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停止销售,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对退市乳制品进行跟踪登记,监督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4.加强市场监测和消费者举报信息分析。工商部门要做好销售领域乳制品抽样监测工作,及时监测信息。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对消费者反映的不合格乳制品申诉举报信息,快速反应,立即核查,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通报。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的监管

餐饮单位要实行采购乳制品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等相关内容。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明。卫生部门要对餐饮业经营者食品索证索票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组织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农业、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实施。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整顿;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整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进出口环节的整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流通环节的整顿;卫生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密切合作,协同联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确保专项整顿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专项整顿,积极探索并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使全省乳品生产经营秩序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抓好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全面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对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对乳品市场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区,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此次专项整顿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