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8 14:52:20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1

2、在履行督查的内容上,坚持以投入为主线兼顾一般预算支出,做到依法治理乱收费规范教育投入,严格教育支出与维护财经法纪相结合,通过历年审计情况看,教育乱收费行为行到一定遏止,财政对教育支出逐年有所增长,部门对预算管理逐步规范。

3、在履行督查的力度与成效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方针,做到审、帮、促相结合,支持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中学的违法卖地问题、××中新大楼投入、××中办班等,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不是一棍子打死,本着支持事业发展,规范学校管理角度去思考,并向人大、县政府提出审计建议支持教育发展。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2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高质量通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面动员、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举全县之力,集各方之智,促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均衡、和谐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

二、目标任务

确保今年11月我县教育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督导评估,并力争在2011年度全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进入前3名。

三、督导评估对象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内各级各类学校。

四、督导评估内容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详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五、实施步骤

整个“迎检”过程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22日—10月10日)。

1、调整全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全县“迎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动员,明确督导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意义要求、内容方法、重点难点,分析“迎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3、各地、各部门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及《2011年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精神。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10月11日—10月18日)。

1、各地、各部门根据《2011年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整理档案资料。

2、对照《评估细则》,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建好归档材料,并将规定上交的“迎检”相关材料(含数据表)和乡镇教育工作汇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于10月20日前交县“迎检”办汇总与审核,切实做好我县教育工作迎接市政府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专项督查阶段(10月19日—10月25日)。

1、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按照《2011年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和目标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统计工作,接受县教育工作迎检督导组专项督查和指导。

2、县教育工作迎检督导组在抽查的基础上,对照省《2011年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逐项量化评估,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措施。

(四)第四阶段:集中攻坚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教育工作迎检督导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县“迎检”办汇集有关资料,撰写《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和《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填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数据汇总表》并上报市政府。

3、县“迎检”办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迎检”所有相关材料和数据表格收集整理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迎接市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各项任务。

(五)第五阶段:迎检阶段(11月)。

接受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专家组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是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迎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我县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县上下的一件大事。为此,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从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教育民生的大局出发,站在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的高度,深刻理解这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把“迎检”工作作为当前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10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10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程节新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 烨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章卫国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 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二)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制作教育展版;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不超过15分钟)。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五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1)学校情况简介。

(2)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3)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07/08、08/09、09/10学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其中女生人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含外乡、外县)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4)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5)其它(如办学特色等)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辍。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0月17日——11月15日)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1、各学校按照《2010年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三)自查汇报阶段(2010年12月17日——2010年2月10日)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四)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2日——3月31日)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迎接市检阶段(2010年4月2日——4月30日)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省、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六)迎接省检阶段(2010年5月)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5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认真做好调查统计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有关人员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地也要对学校调查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三)明确工作职责,抓住关键环节。此次调查统计工作,要坚持谁统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信息采集填报环节。学校填报是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步,信息填报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调查统计质量的高低。各填报学校要选择能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同志担任调查统计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数据采集、录入、上报等工作,把好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关”。二是信息审核环节。县(市)、区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汇总、初审基本情况时,要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县(市)、区教育、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教职工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和工资情况逐一审核,做到准确无误。三是公示环节。对在册正式人员实行县(市)、区和学校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和县(市)、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考虑到此次调查统计工作时间紧,各地可以将公示与填报、审核工作同时进行。襄樊市汇总后,将对上报的在册正式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编制情况有异议的,由编制部门负责处理,对其他信息有异议的,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县(市)、区要加强对调查统计工作的检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计质量。市教育、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调查统计情况进行抽查。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职称聘用和工资政策。建立调查统计工作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调查统计工作,认真清理“吃空饷”人员。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调查统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教师调查统计工作中存在谎报、漏报、错报情况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编办关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电[**]53号)的要求,为全面系统掌握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和基本信息,正确分析我市教师队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统计范围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6

一、统一思想认识。“两基”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区县(市)全部通过省里的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个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是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法履行的一个法定程序,也是目前国家在教育方面最全面、最权威、最高规格的一种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最近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是重要的迎检责任单位之一。因此,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本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克服简单应付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安排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涉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指标达标。

二、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迎接“两基”检查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时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按照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及时审核下达各中小学用编计划。

3、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定岗分流等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是:

1、完成第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和编制核定工作;

2、按照核定编制,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并督促落实到位;

3、做好各中小学教职工进人用编计划审核,办理好上下编手续;

4、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的调整工作;

5、做好第二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工作;

6、完成迎“两基”国检的情况汇报、资料汇编等工作。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7

一、督导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督导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核内容主要为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等(详见附件《*省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量化表》,以下简称《考核量化表》);基础考核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10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共用一个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同一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督导考核等次相同,该等次同时为其所在县(市、区)考核等次。

二、督导考核的组织领导

20*年度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实行县级自评、市级复查、省级抽查。

(一)县(市、区)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评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市成立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级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考核工作重要事项。

市成立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督导、教育等相关部门中熟悉教育、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市级复查的日常工作。

(三)省级抽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省级督导考核抽查专家组。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抽查的具体工作。

三、督导考核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县级自评

县级自评在20*年4月10日前结束,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县(市、区)自评领导小组对照《考核量化表》,认真组织自查,撰写自评报告。

2、县(市、区)自评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相关资料,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给考核对象赋分。

(二)市级复查

市级复查工作在20*年4月底前结束。

1、市级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于复查前一周,通知被考核县(市、区)和考核对象。

2、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赴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复核。按照《考核量化表》的要求,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材料、账目,随机访谈,考察学校等形式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3、市级督导考核复核专家组将所考核的县(市、区)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

4、市级复查结束后,市级督导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赋分,并按照省有关考核等次的规定,提出所辖县(市、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

(三)省级抽查

1、省级抽查工作于20*年5月底前结束。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于抽查前一周,通知被抽查县(市、区)。

2、省级抽查专家组赴被抽查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考察学校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并形成实证式的初步考核意见。

3、省级抽查专家组将初步考核意见反馈给被考核县(市、区),被考核县(市、区)对初步考核意见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函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并附原始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政府公章)。

四、督导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推荐比例:辖6个及以下县(市、区)的市推荐1个优秀等次;辖7个及以上县(市、区)的市推荐2个优秀等次;

(二)优秀等次的基础考核得分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的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的须在60—80分之间(含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为“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的(含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2、造成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

(四)各县(市、区)考核等次由省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其中优秀等次在各市推荐的优秀等次中产生。

五、督导考核材料上报要求

(一)县(市、区)上报市的材料包括县(市、区)自评报告、《考核量化表》。其中县(市、区)自评报告内容应有自评工作的主要措施,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评结果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各项材料一式2份,由考核对象单位盖章及被考核人签名,于20*年4月10前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8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教育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督导对象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重视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个决定”、“五大工程”、“一个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实现乡级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直、驻县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齐抓共管教育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各项教育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的目标。

三、督导时间

年11月1日—12月10日

四、督导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安基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五、督导内容

1、《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优质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现代化教学装备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优良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社会化奖教助学工程实施意见》和《县教师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计划等

3、贯彻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等;

4、其他相关工作,如乡镇中心幼儿园选址落实情况等。

六、督导步骤

为使督导工作取得实效,督导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各督导对象对照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6日。

第二阶段:县级督导。县政府将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各督导对象落实《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时间初定为12月7-8日。

七、督导方式

1、听、查、访。即听取督导对象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走访学校、相关单位、群众等;

2、实地调研。实地察看和调研在听、查、访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力求督导工作具体、全面。

八、有关要求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9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我县“两基”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两基”工作的评估验收为目标,以“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为工作方针,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我县“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推动我县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两基”“国检”就是按国家“两基”验收工作程序的规定,在全省以县为单位实现“两基”后,以省为单位整体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全面督导检查。“两基”“国检”是国家依法对省级“两基”工作的整体评估和确认,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接受“国检”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基”工作是以县为单位推进的,评估验收也是以县为单位。“国检”要通过抽查县、乡“两基”工作,对全省“两基”工作进行评估认定。因此,“两基”“国检”过程中全省所有的县(市、区)都是受检对象。在“两基”“国检”过程中无论抽查到那个县,所总结的成绩和经验是代表全省进行肯定的,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映的都是全省的差距。所以,我们要以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对待“两基”“国检”。以全面提高我县“两基”水平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抓住“两基”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的契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全县“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两基”“国检”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

1、普及程度。主要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是反映“两基”工作的核心指标,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从严掌握,不能降格以求。

2、师资水平。检查落实教师编制情况(师生比)、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新补充教师的合格率。同时要检查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情况。

3、教育经费。检查“三个增长”情况,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育的情况,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各种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和资助贫困生情况。

4、办学条件。检查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危房率控制在规定范围,生均校舍面积和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根据省定标准衡量。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情况,同时检查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5、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凡有造成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检查学校秩序、校园环境,检查治理学校乱收费情况。

6、教育质量。检查地方政府是否给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是否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以及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情况。

7、扫盲工作。上世纪末未经国家教育督导团专项检查扫盲工作的西部7个省,在“两基”“国检”中扫盲工作是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国检”的程序

1、省级政府(办公厅)致函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国检”申请。并附件上报全省当年“两基”主要指标达到情况。

2、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申请省“两基”主要指标进行初步审查。

3、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与省级政府(办公厅)和教育厅协调,确定“国检”时间后,向省级政府(办公厅)复函,抄送教育厅。

4、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检”组,对申请省实施“国检”。“国检”组一般由国家总督学顾问(副部级)任组长,成员十几人,时间7—10天。

5、“国检”组将检查情况向教育部报告,经同意,致函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整改要求,确认是否为实现两基省。同时新闻公报。

6、在适当时机,由有关领导向省政府颁发纪念牌。

(三)“国检”的具体步骤

1、检查省,听取省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1)分管副省长向“国检”组报告全省“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2)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委、 人事、劳动、城建、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等。

(3)邀请省级人大、政协参加。

(4)汇报后现场质询。

(5)省里一般不安排专门材料查阅时间,但要求将材料前一天交“国检”组人手一份。

2、抽查县,“国检”组再分2—3个小组,各抽查2个县。重点为“两基”攻坚县,尤其是最后一年达标的县,包括前几年达标的巩固提高县。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县。有不同经济水平的县,中部地区这几次也查经济较好的县。人口大、中、小都要照顾到。按地理环境,山区、丘陵、潮区、平原都要照顾到。

一是听取县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1)县长向“国检”组报告全县“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2)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人事、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等。

(3)邀请县级人大、政协领导参加。

(4)汇报后现场质询。

二是查阅县“两基”档案材料(“国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必要时,“国检”组有权利要求提供原始账目、资料。

三是随机抽查乡(镇)、学校。

(1)一般抽查2个乡(镇),也沿途随机抽查。

(2)由县里向“国检”小组提供全县乡(镇)、学校分布图,由“国检”小组确定。

(3)在乡(镇)一般查初中(含完中、一贯制),中心小学教学点。

(4)在学校需要对“两基”有关情况全面进行了解。

(5)在学校中可视情况召开校长、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座谈会。

(6)乡(镇)和学校应提供充分的档案材料,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在场。

(7)对乡(镇)和学校不进行反馈,对县政府不安排正式反馈,可由“国检”小组组长视检查工作情况,集中检查组的意见后,非正式向县政府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3、汇总,汇总内容包括:各小组检查情况,对各路情况的评价对全省工作的总体评价。

4、反馈,以“国检”组名义向省级政府口头反馈意见。

5、评估检查团返回后,教育部以正式文件给受检省(区、市)级人民政府下发《反馈意见》,并要求省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上报《整改措施》。

三、“两基”迎“国检”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自查,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两基”自查内容依据为《云南省“两基”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即小学部分30项,初中部分29项,扫盲部分18项。《云南省“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项目及指标要求》35项。要逐一对照指标要求找准差距,特别要把重点放在几个一票否决的指标上,并提出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在指标达到程度的计算上要注意把握好计算方法。

1、小学的入学率:7—12周岁人口中在初中就读的人数可以从分子、分母中同时减除后再计算入学率。

2、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13—15周岁人口中初中已毕业人数不能计入分子。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以年龄段来划分是计入小学还是初中。即7—12周岁残疾儿童,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初中就读,都计入小学入学人数。13—15周岁残疾少年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初中就读,都计入初中入学人数。

4、辍学率:用上一年初在校学生人数做分母,(用上年初在校学生减去毕业生人数加上招生人数加上转入(来源:文秘站 )人数减去转出人数减去休学人数减去死亡人数)一(本学年初在校学生人数)/的差做分子。

总之,自查工作中要把握标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要制定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表,严格对照“两基”标准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明确缺什么,补什么。

(二)健全完善“两基”档案,实事求是反映“两基”现状

审核“两基”材料是“两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两基档案的健全完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需要在短期内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突击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到“两基”档案资料全面实现微机管理,使其规范、完整、齐备。二是要补齐验收的原始资料。三是要健全近三年即—的“两基”业务档案资料。(含“普九”的15种表册;“扫盲”的7种表册;0—18岁文化状况统计表;适龄人口九年的统计表,在校学生九年的 统计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表(小学、初中);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全县“普九”、“扫盲”的各种汇总表;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表;教育经费统计年报表等;四是要收集为“两基”工作制发的文件、成立的机构等材料。五是要写好总结汇报材料,在汇报材料中一定要突出本县、乡(镇)工作实绩、特色、亮点、所办的主要实事。

(三)落实教师编制,按要求配备教师

在教师的编制落实、教师的配备上,一是要严格按照《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编办、行署教育局、行署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思署办发〔〕29号)文件规定,按师生比高中1:12.5—1:13.5;初中1:13.5—1:18;小学1:19—1:23的标准确定教职工编制。二是要在全县范围内做到教师的配备基本均衡,要按相关的政策规定确定教师岗位,要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越是艰苦的地方教师负担越重的现状。

(四)核实近三年教育经费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1、核查是否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县本级财政核拨的公用经费是否达到省定标准(即年生均小学40元,初中60元)。

2、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一是征收是否足额;二是是否全额拨付教育使用,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三是是否做到5%用于师资培训、30%用于职业教育。四是从税务部门的征收到财政部门的拨付至教育的管理使用都要有原始的凭证资料。

3、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若有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必须及时纠正。要有各级下达指标的文件、拨付凭证、使用结果的相关资料。

4、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否实施了对预算的编制管理、预算的执行管理、预算的结算管理,实行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结算中心)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办法,落实“校财局管”的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的要尽快整改。要有“两免一补”兑现到学生的相关资料。

(五)抓紧实施“校安”工程,杜绝使用d级危房

一是结合“校安”工程的实施必须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定期勘测鉴定制度。二是不得使用d级危房。在“两基”“国检”中若发现继续使用d级危房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六)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是对学生开展教育教学的专门场所,加强学校管理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主题。要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科学推进校点布局调整,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校长、教师三支队伍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全程全员管理、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有效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增强学校吸引力。二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目前我们一些学校,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一是设备不足,二是管理、使用不能令人满意。有设备没有利用,闲置,实验开出率低,这些方面的工作都需要加强,这对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都产生直接的作用。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四是不允许设置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入学后也要享有相对公平的公共教育资源和待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五是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六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平安。

四、组织机构

为促进我县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对我县“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取得显著成绩,根据省市迎“国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苏永明(县教育局局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李文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赵承友(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维萍(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刘克(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李云松、龙建林、杨学平、林佳、张琼、三共、罗庆菊、岩翁、普家文、杨梅珍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

1、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小组

组长:苏永明

成员:张琼、段金益、杨兴丽、阮前秀、吴志芳、白艳萍

2、宣传、会务接待、资料整理小组

组长:赵承友

成员:李云松、徐莉波、任孟芬、岩帅、岩保

3、普及程度、学校管理和安全稳定小组

组长:刘克

成员:林佳、龙建林、杨学平、罗庆菊、周全、李志云、岩翁、任孟芬

五、工作职责和时间安排

(一)资料小组

1、20__年1月30日前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汇报材料、县、乡情简介的起草、审核工作。

3、20__年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的核对工作。

4、20__年2月30日前完成乡(镇)、学校的材料、数据的审核工作。

5、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资料目录编写、装订工作。

6、20__年3月10日前完成部门汇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7、20__年3月10日前完成学校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8、20__年3月20日前完成数据材料上报工作。

(二)办学条件小组(20__年3月15日前完成)

1、仪器装备和实验教学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仪器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含仪器、音体美劳卫情况数据);完善仪器实物分类帐(含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

(2)实物管理

规范科学、有序存放教学仪器、设备;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化学 药品必须专柜储存;落实“六防”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95%;规范领用、借用程序。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的有关资料)

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仪器设备调拨单据(采购设备合同配置清单);领用、借用登记、报损单;实验开出记录、通知单、实验报告、开出率统计表(分年度);科技活动成果材料、师生作品实物;各类科技活动记录;学生分组实验名单(按“两基”迎“国检”核定的学生数填写)、实验课表;教学仪器说明书。

(4)现场准备

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布置(房所、桌凳、器材、制度、柜卡标签、防护工具、门牌、板报、课表、分组名单);实验室常规设备的安装、电、水、砂包、废液缸的准备;消耗性实验材料的准备;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仪器柜内卫生、实物卫生;科技应用成果展示(实物展示:展板、展窗或展台)。

(5)现场教学应用呈现

普通教室: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演示实验、探究实验、科技制作活动;实验室:安排学生分组实验课;理科教师教案、实验课教案;科技课外小组活动。

2、电教及远程教育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电教设备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电教硬件、软件、功能室设备、电子办公设备、远教设备、全部设备总帐);完善电教设备实物帐(分电教硬件和电教软件两部分);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统计功能教室装备情况、“校校通”实施情况。

(2)实物管理

规范、科学、有序存放电教设备(软件、硬件、功能室专用设备);落实“六防”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搞好常规电教设备的维护、维修;搞好信息化设备、远教站点的维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转;规范领用、借用程序。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

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电教设备调拨单据、采购合同清单、远教设备清单;各种借用使用登记册;如:领用、借用登记、各类功能室教学日志、电教课登记本、学生上机登记本、远教应用登记本、服务“三农”情况记载本;师生电脑作品登记册、电子作品集(学生作品、教师课件);学生上机分组名册、课表;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考查成绩册(按“两基”迎“国检”核定的学生数填写);远教开课安排表;各类活动记录(竞赛、电教课题);服务三农和农民远教、党员远教活动记载资料;远教教案(常规课、多媒体课、信息技术课);学校科技活动成果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

(4)现场准备

各种功能室的规范化布置;(房所、桌凳、器材、制度、柜卡标签、防护工具、门牌、板报、课表、上机名册、领导小组名单);普通教室常规电教器材的安装;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设备清洁;科技应用成果展示;功能室设备的维护、调试,确保正常运转。

(5)现场教学应用呈现远教应用

普通教室:常规电化教育的普遍应用;各种功能教室的正常应用;电脑室:信息技术课;语音室:外语或语文教学;多媒体远教室:多媒体整合课;课件室:教师电子备课。远教服务三农、党员教育的活动呈现。

3、图书管理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学校图书装备帐目(建好总帐、流水帐、分类帐,包括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生均册数(分校);学校报刊、期刊造册、统计达标情况。

(2)实物管理

认真搞好图书编目、造册、上架工作,所有图书100%按规范程序上架;落实图书保管防护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搞好报刊、期刊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按规范要求完成);搞好图书的维修工作;规范使用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

图书工作的计划、总结;图书分配的调拨单、购书、赠书清单;借阅登记及借阅统计数据;读书活动资料(2次/每年);师生心得体会(2次/每年);学生征文获奖材料数据统计。

(4)现场准备

图书室、阅览室的规范布置;室内外的卫生;图书的清洁、卫生;读书心得展览(刊、板报等);借阅活动安排表。

(5)使用现场呈现

按时间安排表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安排学生、教师借阅图书、报刊;收集准备部分师生借书证,借用次数要充分体现借用经常、使用效率高。

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建立和完善学校固定资产总收、分类明细、准确、齐全、规范;认真准确统计、填报学校固定资产报表(帐物、帐帐相符);九年制及中心小学要准确统计村小的数据,指导村小建立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帐。

(2)全面消除学校危房

危房全部拆除;渣土杂物全部清除;破损房屋、设施修缮到位。

(三)宣传小组(1月至国家验收结束)

1、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两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印发“两基”迎“国检”宣传资料。印发“两基”迎“国检”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两基”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重点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相关讲话,发放给各乡(镇)、村、中小学校和人民群众。

(2)制作宣传标语。县教育局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刷写若干标语或制作大型宣传画, 公路沿线醒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

(3)抓好媒体宣传。宣传组要注意收集有关材料、图片、图像等,写成新闻稿件在县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凡有涉及“两基”迎检的工作或活动,宣传组要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进行宣传报道。各学校要随时将“两基”迎“国检”的工作动态、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等撰写成新闻信息,发送到县“两基”迎检办公室,对“两基”迎检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宣传组要根据“两基”自查报告和相关汇报材料收集有关资料、图像、图片等,制作出××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宣传专题片。

2、主题活动宣传

(1)专项督查活动。宣传组对各学校进行一次“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检查。

(2)板报评比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知识》等宣传,并开展一次班级黑板报评比活动。

(3)清除不文明用语和不规范字活动。各学校要在3月10日前组织学生会和班干部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不文明用语、不规范字进行一次全面清除。

(四)安全稳定小组(1月至国家验收结束)

1、检查各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切实做好了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查学校工作会议记录、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队伍名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状等。

2、仔细排查学校校舍、设备设施、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教室、寝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场地等场所;检查各小学是否实行路队制度;学校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实行值班制。发现隐患要求学校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

3、排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饮水安全,严格禁止“三无”产品、霉变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中毒。

4、排查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路以及其他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寝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

5、排查校园周边治安、矛盾纠纷。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治安隐患,校门口50米内是否有违规摊点,是否有乱停乱摆现象;排查教职工与学校行政、学校与群众等是否有矛盾纠纷,发现隐患立即督促学校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化解,专人负责。

6、检查学校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对学生是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及反警示教育。

(五)普及程度及学校管理小组(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

1、负责审查“两基”情况统计表、“两基”评估验收登记表、开学报表、“两基”自查表、基层报表、普九花名册、0—17周岁儿童少年就读情况统计表、学生花名册、成绩册等信息的高度准确性、数据的完全一致性。

2、负责审查学生异动手续与报表名单去向的相对应性、审查学生异动手续的内容完整性,异动手续的真实性。

3、负责到校依据报表清点学生数及审查座次表、课桌、报到册、学生手册、学籍表、校务日志、值日表、实验分组表、会议记录本、教学计划总结等能反应学生数的物件或资料上的数字是否与报表一致。

4、负责指导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类。

5、督促学校高标准达到校园文化建设“十个一”的要求,特别要求学校加强学生文明礼貌教育;彻底清扫卫生,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强化内务整理,尤其是教室、办公室、寝室的布置;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学校食堂不能体现承包,要清理校园小商店的“三无”食品,“国检”期间要关闭校园小商店,食堂从业人员要穿戴工作服;公物要加强爱护与修缮;提高校园的绿化、美化、亮化度。

6、检查学校开设的课程计划是否合乎国家规定,检查有无其他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要坚决取缔家教家养行为。

7、检查学校是否执行了“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的学生认定是否合乎程序,名单现在是否仍在公布。

(六)教育经费小组(20__年3月5日前完成)

1、商财政核准前三年教育事业费的收拨数据,按要求填好中央和省检经费表格。

2、商财政追拨相关教育经费。

3、拟写“两基”迎“国检”数据解说文字材料。

4、调查统计好县、乡近三年教育偿还债务情况。

5、准备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6、整理教育经费迎“国检”资料。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10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11

2月14日,督导组参加武宣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正式开始对武宣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程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武宣县权限共有4个县处级单位(县四家班子)、71个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10个乡镇都依次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989个基层党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受教育党员15373名,七种县处级党员干部27名、科级党员干部372名。在活动中,督导组重点抓好县处级及部分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部分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等对象。在具体工作中,为了将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武宣县,我们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加强联系,分类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指示,把握关键环节,交代政策,明确要求,传达压力。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把重点放在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上,放在查找和找准“四风”问题上,放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上,放在突出的立行立改、建章立制上。注意掌握全县活动的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重视发现亮点、培植典型,鼓励并及时上报信息。坚持严督实导,把指导和传导压力贯穿始终,推动该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6月24-25日,武宣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到会的自治区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市委书记李志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截至8月底,全县85个单位(含10个乡镇党委)均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989个党组织均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9月23日,县四家班子“两方案一计划”及领导个人整改措施、清单通过审核并进行了公示,其余各级各单位在9月28日前全部向党员群众公示。自治区党委第四督导组组长、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文明副主任到武宣检查指导工作时,对该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很有特点、很有亮点、很有质量、工作扎实认真”的评价。

9月26日,市委群众监督评议组对该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到会的群众代表32人,其中31人给予“好”的评价,1人给予“较好”的评价,意见建议18条。该县计划建立完善40项制度,已经出台36项,其余4项制度正在讨论和修改中。通过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制度,将制度长期固化下来。

10月10日,督导组对武宣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进行督查。教育实践活动汇报会上,县委组织部部长覃燕由代表县委作活动情况汇报,县委13个督导组分别作督导汇报。最后市委督导组组长梁家旗讲话,传导压力,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要求,要求该县认真组织学习即将召开的中央、自治区、**市各级总结大会领导讲话精神,重点抓好整改落实,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县委派驻督导组也要层层督查各级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主要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第二、三环节的各项规定动作,传导压力,严格按照各环节的工作步骤和督导要点逐项进行检查,对活动中不重视、没有完成规定的动作、有闯关思想的单位,督促其及时“补课”,保证全面地、高质量地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

 

 

县教育督导汇报材料篇12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省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迎“省检”准备工作,成立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元

    副组长:王雅璐  乔阌秩

    成  员:学校全体教师

    1.校园环境、德育活动组:

    组  长:乔阌秩  成员:王喜银  吕志娥  廖红兴

    2.法制安全、班级和学生管理组:

    组  长:宫新会  成员:各班班主任

    3.教学教研、档案组:

    组  长:王雅璐  成员:张海艳  刘桂娜  魏赛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2019年2月-4月)

    1.宣传动员。学习涞水县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

制定《王各庄小学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职责。召开迎检动员大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 调查摸底。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对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实验

仪器、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同时对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的排查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集中准备,落实提高(2019年5-8月)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要借省督导评估之契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一是要加强专用教室建设:要对照评估标准,增加专用教室数量;二是按照新的配备目录摸清底数,对各科教学仪器、图书、器材等科学合理地进行配备和补充,特别是音体美器材,确保达到省定评估标准。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绿化美化校园:粉刷墙面,栽种、修剪花草。二是墙面文化,包括墙面文化、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三是进一步完善学生社团和活动机制,推进广播站工作,完善哗啦圈、书法、音乐和计算机社团。四是网络校园建设,推动教师博客和学校博客圈建设。五是班级文化建设,丰富班级文化内涵。

    3.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教研。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专用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对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规范教师目标考核机制。五是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能力和校本课程等方面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4.加强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德育的地位,落实德育基地、场所建设,开展德育活动和德育工作交流。二是完善学生养成教育机制和措施,注重过程性、形成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三是规范班级管理,有制度,有措施,规范学生评价机制。四是搞好校园卫生。

    5.搞好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将过去的工作痕迹、工作成果、工作资料及时分门别类的汇总整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第三阶段:自查、交流完善(2019年9月-10月)

    1.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数字报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高标准完成自查报告、学校简介、2016年以来的档案整理等工作。

    廖红兴:汇总各处室工作计划、总结等常规管理材料;学校简介等方面资料。

    宫新会:负责学校各项制度汇总、学校法制教育、安全等方面资料。

    王雅璐:负责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学校发展规划等;负责汇总素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档案;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资料;体育卫生档案;艺术教育档案;综合实践魏赛赛;学籍档案、档案室建设;各专用教室管理档案、使用记录等。

    乔阌秩:负责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校园卫生、校园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档案。同时负责教育经费预算、报表、基建、购置、校务公开、公物维护及校园建设等方面档案。

    2.交流提高。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其它学校参观学习,邀请教育和体育局各相关科室到学校指导工作,通过交流学习,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

    3.模拟督导评估。迎接教育和体育局的模拟督导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召开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按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2019年11月)

    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学校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迎检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将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口号、广播站等形式,对教育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动员和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发展。

    3.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学校制订的此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下,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体教师要树立全局观念,把“迎检”作为促进教育教学的手段。

    4.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巩固和提高“四率”指标,五是抓好教学教研工作,六是搞好校园文化,七是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5.开展督导自查,为使迎检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领导小组将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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