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3-03-08 14:55:0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公司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篇1

相关专题: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篇2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卫生管理。

3.定义

规范公司各部门的卫生标准。

4.内容

4.1厂区及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

4.1.1厂区的环境及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随时注意保持干净、整洁;

4.1.2随时保持厂区内道路、水沟、公共区域、厂区内卫生间等清洁、无蚊蝇、无鼠害、地面无积水;

4.1.3每天9:00前将厂区及办公楼内垃圾桶的垃圾收集至地面垃圾中转站(保证垃圾桶周围无散落的垃圾),厂区所有的垃圾必须于当天清运出厂;冲净垃圾中转站地面和墙壁,保证地面及墙壁无污垢及污水残留;

4.1.4厂区内餐厅要求装有灭蚊蝇灯、如遇灭蚊蝇灯坏掉不能工作时,需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修理、更换;

4.1.5厂区环境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灭蚊蝇、灭鼠工作,对厂区周围环境、水沟、洗手间、公共区域进行喷洒灭蚊蝇;捕鼠笼进行灭鼠;

4.1.6以上工作内容(4.1.1―4.1.5)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随时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在《厂区及办公楼卫生检查表》中记录,应定期向领导反馈人员工作表现。

4.2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2.1生产车间建筑材料使用无毒、耐腐蚀、易于清洗的材料;

4.2.2生产车间应整洁、无蚊蝇,工作台无杂物,设备表面及输送带洁净无灰尘,车间地面平坦、无污水、无污泥、碎烂纸皮、杂物等;

4.2.3生产车间使用物品的管理须符合7S管理制度要求,严禁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4.2.4设有与车间相边的更衣室,其卫生管理按《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5在适当地点设置洗手池、消毒池,同时在进入水处理、灌装间前设置过脚池;

4.2.6灌装间进入处必须设置风淋室,风淋时间设置为至少15秒;

4.2.7进入生产车间人员卫生管理按《员工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8车间出口及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装有防鼠、防蝇和防蚊虫设施;

4.2.9车间内的纱窗与外界相通的门不允许敞开,以免蚊蝇进入;

4.2.10车间在适当地点设置灭蚊蝇设施,并正常开启,如有损坏,立即修复或更换;

4.2.11车间定期灭蚊蝇,夏季每周对车间灭蚊蝇一次,冬季视实际情况每一周或两周灭蚊蝇一次,使用的药品须适用于食品厂车间内用;

4.2.12车间内发现有蚊蝇等视为卫生不合格。车间内人员一但发现蚊蝇,须立即将其消灭;

4.2.13灌装间卫生管理按《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2.14每班必须有约15-30分钟搞卫生,拖地、清理工作场地、纸皮、绳子、胶纸、废瓶盖、废空瓶、烂标签等必须分别清理或摆放整齐。

4.2.15每周必要时行卫生大扫除一次,擦门窗、玻璃、墙面,清理车间下水道。

4.3更衣室管理制度

4.3.1各生产车间必须设有与车间相连的更衣室;

4.3.2更衣间必须保持干净、无灰尘、无积水、空气流通、无异味;

4.3.3所有衣服、鞋必须入柜,且工衣、工鞋不得同柜存放;

4.3.4工衣和私人衣物、私人物品必须分开存放,并折叠、整齐摆放;

4.3.5所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如口杯、食物等)不得带入更衣室。

4.3.6禁止在更衣室内进食、吸烟、睡觉;

4.3.7所有柜门在未更衣时要求一律关闭,柜门锁损坏应报告领导,便于及时更换修复;

4.3.8更衣室灭蚊蝇设施要求一直开启;

4.3.9灌装间的二次更衣室,要求洁净服和工衣分柜存放,用塑料衣架整齐悬挂;

4.3.10人员离开后灌装间更衣室要求开启紫外灯。

4.3.11更衣室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卫生管理。各车间按照卫生清洁区域划分责任,安排更衣室清洁卫生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4.4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4.4.1进入灌装间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服、帽、水鞋、口罩(口罩须掩住口、鼻)按指定途径,经过脚池消毒和风淋室风淋后,方可进入灌装间;

4.4.2所有人员进入灌装间之前必须按《灌装间进入人员卫生要求流程》更衣、洗手消毒,进入灌装间后必须用75%酒精对手部进行消毒灭菌,在工作过程中亦须每隔2小时对手部消毒灭菌一次。灌装间操作人员要求手部微生物检测的细菌总数≤500个/手;

4.4.3灌装间操作人员不得将洁净服、帽、水鞋穿出灌装间二次更衣室。灌装间应配备足够的洁净服、工帽、口罩、水鞋,并每班进行清洗、清洁处理;

4.4.4进入灌装间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灌装间;

4.4.5进入灌装间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中关于个人卫生的要求以及洗手要求;

4.4.6进入灌装间人员的管理:非灌装间操作人员进入灌装间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在《灌装间进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扣方可进入。按第2条更衣、洗手消毒,灌装间操作工必须监督进入灌装间人员的着装规范及其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作记录。如不符合要求的,灌装间操作工有权拒绝进入,如操作工未做检查让其进入的,操作工同时视为违规。

4.4.7灌装间操作工在每班开始生产前,必须提前进入灌装间,分别启动空气净化装置、封盖机,必须用臭氧水彻底冲洗灌装头、回收接水盘。开机前冲洗10分钟,第一圈水不封盖应倒掉,并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作出书面记录;

4.4.8生产前,洗盖消毒液的浓度、灌装水水质等需经品控员确认,通知合格时方可开机生产;

4.4.9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应同时检验设备运转情况,作好交接班记录;

4.4.10灌装间操作工应在开始生产前及生产结束后清洁设备表面,保证设备表面各个部位清洁、无灰尘、无污物。只允许用水冲洗或用干净的温抹布擦拭清洁,严禁用压缩空气吹喷;

4.4.11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报告当班领班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检修位置是易污染产品的部位(例:灌装头、冲盖机喷头等)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局部清洗,再用臭氧水清洗不少于5分钟;

4.4.12设备维修人员应与操作工就维修结果及检修部位进行沟通,维修人员要做好维修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检修后设备的清洁、消毒由操作工负责;

4.4.13设备大修后正式生产前,生产部应熏蒸消毒灌装间后方可生产。

4.4.14灌装间内要求清洁干净。地面、设备、墙壁不得有污渍、油污等污物存留;现场无任何杂物摆放;掉地空瓶、瓶盖立即捡起丢到不合格暂存框;

4.4.15灌装间内要求保持明显正压,内外压差应大于等于10pa以上;

4.4.16灌装三合一机高效出风口正下方的空间区域洁净度必须达到100级,灌装间的其它区域洁净度必须达1000级;或灌装间整体空间洁净度必须达1000级。对空气过滤网的清洁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更换,初效过滤器每15天清洗一次(原则上每月1日、16日清洗),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每年或每两年更换一次,以确保灌装间洁净度符合设计要求;

4.4.17每周对各生产线灌装间进行一次空间落菌检验,空间落菌要求沉降菌≤3个/皿(落菌时间30分钟).当空间落菌检验结果超过标准时,必须加强相应灌装间消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空间熏蒸或加强空间喷酒消毒;

4.4.18灌装间操作工对工作区域内的瓶盖、次瓶、损耗瓶等必须及时清理出灌装间,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4.4.19员工停机进餐时、因故停机时、停产休息等情况,必须开启灌装间内的全部紫外杀菌灯进行空间消毒。开启紫 外灯后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所有紫外灯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否则应及时报告领班安排检修、更换;

4.4.20操作工在下班前或交接班时,必须清理干净工作现场,清洁生产设备;

4.4.21灌装间空间消毒:在生产过程中按1次/2小时的频率对灌装间的地面、墙壁、墙角等空间喷洒300ppm浓度的复核季铵盐;空间落菌和尘埃粒子检测出现异常时,增加消毒频率。消毒应在《灌装间清理消毒表》中记录。

4.4.22进入洁净区工作时首先将总电源开关合上送电;

4.4.23为保证洁净室的洁净度,洁净室每次使用时应提前30分钟先开净化送风风机,以便使各灌装间进行自净;

4.4.24禁止将容易发尘、发霉的物品及用具带入灌装间;

4.4.25进入灌装间时必须先换鞋、更衣、穿戴连体洁净服,工作时应尽量不作明显扰乱气流流向的运作

4.4.26每班生产结束后,应清理干净,人员离开灌装间曨应开启紫外线杀菌灯对灌装间进行消毒。如下一班开工时间距离本班下班时间达1小时以上应关闭净化系统(时间差在1小时以内的应保持净化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4.4.27工作完毕所有人离开洁净室之后中,必须关闭总开关。

4.4.28每班检查净化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

4.4.29定期消毒、清洗初效过滤器(原则上每月1日、16日),每年或每两年更换一中效过滤器和高效过滤器;

4.4.30每天检查一次灌装间的正压差,应不小于5pa,否则必须检查初效、中效过滤器是否堵塞,清洗更换、检查送排风机是否运转正常;

4.4.31每周一次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洁净室的洁净度,如不符合技术参数可调节送、回风管上的可调风阀来调节送风量和控制回风量,直至室内洁净度达到其技术参数为止;

4.4.32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更换后,应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查高效过滤器与四周边框密封是否良好。调节送、回风管道内的送风风量,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洁净室内的洁净度,直至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4.4.3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

1、气流速度降到下限1.5米/秒;

2、更换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后,气流速度仍不能增大;

3、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达到初阻力的1.5―2倍;

4、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破损。

4.4.34空间落菌检测

1、检测频率:1次/周;

2、检样数量:按附件规定分布检样组(每组包括1个总菌培养皿和1个霉菌培养皿)为宜。可视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布点数量;

3、每次由微检员负责提前1天将次日所需的培养皿预备好,冷藏于冰箱;

4、检测日,由当班微检员负责检测需监控的生产线灌装间的空间落菌;

4.4.35空间落菌检测培养皿放置要求:

1、放置前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度级别的工作服,戴好口罩、双手消毒;

2、测试时,灌装间内不得多于2人;

3、放置稳定后,将培养皿打开,靠放在培养皿边缘,测试时间为30分钟。

4.4.36严格按规定位置放置培养皿;

4.4.37落菌检测完毕,将培养皿盖好,收集于篮子时里;

4.4.38培养皿放入培养箱培养(总菌培养:37°培养48小时;霉菌培养28°培养72小时);

4.4.39异常处理:若空间落菌不合格,书面通知责任部门改善,直至检测合格;

4.4.40空间落菌检测结果由微检员详细记录于《灌装间落菌、尘埃粒子、正压检测记录表》中。

4.4.41空间尘埃粒子检测

4.4.42在执行完毕第4.4条中平皿布点后,立即对灌装间尘埃粒子检测;

4.4.43检样数量:2个样/灌装间,一个样必须是灌装区域;

4.4.44空间尘埃粒子检测要点:

1、检测前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戴好口罩;

2、测试时,灌装间内不得多于2人;

3、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检测;

4、取两点检测数据的平均作为灌装间本次检测结果。

4.4.45尘埃粒子检测操作规范;

4.4.46异常处理:若尘埃粒子检测结果不合格,书面通知责任部门发送,直至检测合格;

4.4.47尘埃粒子检测结果由微检员详细记录于《灌装间落菌、尘埃粒子、正压检测记录表》中。

4.4.48各灌装间正压标准值:大于5pa;

4.4.49各灌装间应安装微压表,便于品控员对各灌装间的正压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检查并记录。

4.5车间消毒制度

4.5.1灌装间地面、空间环境的消毒:灌装间按3.3-3.9平方米安装1支15瓦紫外灯。员工停机进餐时、因故停机时、停产休息时等情况必须开启灌装间所有紫外灯进行杀菌消毒,开启紫外灯后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所有紫外灯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否则应及时请相关人员进行检修、更换;

4.5.2消毒频率:

1、原则上每周行熏蒸消毒。灌装间设备进行大修后必须熏蒸消毒后方可开机生产。并记录于《车间熏蒸杀菌记录表》;

2、如因生产需要不能停机进行熏蒸消毒,每周执行以下消毒方法:用300ppm复合季铵盐喷洒消毒灭菌,对地面、墙角、空间均匀喷酒,然后开启紫外灯,保持灌装间密闭消毒至少30分钟。

4.5.3消毒药品用量:复合季铵盐按0.3%-0.5%。

4.5.4消毒方法:将不锈钢(塑料盆)盆均匀分布旋转于灌装间适当位置,把已称量好的复合季铵盐倒入不锈盆(塑料盆),再按要求量沿盆壁缓慢倒入复合季铵盐,关闭灌装间的门窗,密闭8小时以上,开启空气净化装置至室内复合季铵盐排出后(约需1小时)开机生产;

4.5.5注意事项:倒入时应戴上耐酸耐碱手套操作;盆内不得放置纸质等易燃物品;配置好后应迅速离开灌装间。

4.5.6车间管道及灌装间设备(灌装机、封盖机)的清洗、消毒

4.5.7每天早晨开机生产前,水处理车间必须提前给生产车间供给合格的臭氧水,生产车间必须提前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5分钟(停产一天以上,必须清洗消毒不少于10分钟),并经品控员检测合格,通知可以开机方可生产;

4.5.8生产过程中如因故停机超过20分钟,开机生产前必须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5分钟;

4.5.9如生产线长期未开机生产(停机时间达7天以上),必须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机器设备不少于20分钟,并经品控员取样检测合格,通知可以开机时方可生产。在生产过程仍需密切关注水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停机继续排水;

4.5.10如新生产线投产前,必须用合格的臭氧纯净水清洗管道、机器,用200目滤网检查管道、机器设备异物情况,直至连续三次检查没有异物;然后品控员取样检测水质合格后,通知试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仍需要密切关注水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停机继续排水;

4.5.11灌装间的机器设备表面及操作台面的清洗、消毒,每天开机前及下班后必须用臭氧水彻底冲洗干净;

4.5.12灌装间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设施(如灌装头、封盖头、输水管道等)修理后,先用干净的湿抹布和洗洁精擦拭干净,然后用臭氧水冲洗消毒不少于5分钟后,方可开机生产,必要时由品控员判定是否需要取样检测水质;

4.5.13车间过脚池消毒液:每班由车间指定人员按1:100比例配制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品控员每班检测一次并记录于《车间使用消毒液浓度检测记录表》。必要时对过脚池消毒液进行抽查,发现消毒液不符合要求时立即要求领班处理。消毒液配制情况记录于《车间消毒剂使用登记表》。

4.6车间虫害防治制度

4.6.1应在车间设置纱窗、纱门和防蝇门帘,以防止蚊蝇进入车间;

4.6.2车间下水道口应设置水封,排气扇口、通风口应设置铁丝横格子网,以防止飞虫、爬 虫进入车间;

4.6.3车间适当位置按要求数量设置荧光灭蚊灯;灭蚊灯的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

1、距离地面适当高度,以利于对灭蚊灯进行检查、清理为宜;

2、安装在背光或处,以免减弱荧光的效果;

3、与堆放物品及工作台面应保持50cm以上距离;

4、车间的出入口、更衣室、车间人流通道应安装灭蚊灯;

5、车间灭蚊灯的安装原则:以灭蚊灯能覆盖整个生产区域;

6、车间灭蚊灯的安装由工厂质量部会同生产车间,根据各车间实际情况确定车间内灭蚊灯的安装位置及数量,报请生产总监后实施。

4.6.4车间应按要求设置、安装防治设施;

4.6.5各车间应对防治设施建立明确的责任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清理。每班上班前由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防治设施检查;

4.6.6车间蚊蝇的防治:车间应对每台灭蚊灯按区域编号并明确责任人。每班上班前,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灭景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灭蚊灯工作是否正常;蚊蝇、飞虫数量。并将松果结果记录于《车间灭蚊灯使用情况检查表》;

4.6.7发现以下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班及当班品控员汇报,对异常情况作出处理;

1、灭蚊灯蚊蝇数量异常;

2、车间发现活蚊蝇;

3、灭蚊灯无法工作或工作不良;

4、其它防治设施不工作或工作不良。

4.6.8车间应定期对生产区域用由质量部指定的灭蚊剂进行喷洒,以杀灭、驱赶车间内活体虫害,并记录于《车间灭蚊记录表》;

1、蚊虫多发 季节(如春夏秋),车间应每周用灭蚊剂喷洒一次;

2、蚊虫较少季节(如冬季),车间应每月用灭蚊剂 喷洒一次;

3、选用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在食品厂中使用的灭蚊剂,实施灭蚊前确认所有的原料、包材、成品、及暴露的设备窗口均已被安全遮盖、隔离;

4、工厂质量部根据实际情况(如灭蚊灯蚊蝇数量异常、车间发现活蚊蝇等),认为有必要增加喷洒频率时,车间应增加喷洒次数。

4.6.9质量部不定期对各车间进行车间害虫防治工作的检查、监督。

4.7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7.1工厂行政从事部门需组织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食质量量卫生和食品生产安全教育;

4.7.2定期对全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关卫生规范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

4.7.2食品质量卫生和食品生产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属地宣传培训,工厂行政从事部应对参加人员、教育培训的效果等进行考核,并记录存档。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7.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如涂粉性化妆品);

4.7.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如项链、耳环、戒指、手表等)带入车间;

4.7.5进入车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用、工作鞋、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必须将头发全部包在工作帽内);

4.7.6生产人员不得穿工作鞋出车间,灌装间人员洁净服、工作帽、工作鞋一律不允许穿出灌装间二次更衣室;

4.7.7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在生产区域(生产车间、更衣室、仓库等)存放食物;

4.7.8工作中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在如下情况下:开始工作前、进餐前后、清理垃圾后、处理废料后、清理设备后、入厕后和其它相关操作会影响食品生安全的情况,必须洗净双手;

4.7.9未经许可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的外来参观人员,须在我司指定人员的带领下按指定路线参观,并按我司要求更衣着装;其余需进入生产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7.10灌装间操作人员卫生管理按《灌装间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7.11生产人员的着装情况及工衣、工帽的卫生清洁情况由当班领班每班进行检查,品中不定时抽查。部门负责人日常巡查本部门员工的卫生情况,质量部负责人对全厂员工的卫生情况进行日常巡查;

4.7.12质量部品控员按每周一次的频率对灌装等岗位员工的手部卫生情况进行抽查检测;

4.7.13所有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列入员工的当月绩效考核,当日要求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合格。每周对不合格项进行统计,由生产总监签批后在本部门内张贴通告和通报相关部门。

5. 区域考核细则

5.1卫生检查频次:每月至少一次,参与卫生检查人员由质量部负责组织,具体参与卫生检查岗位包含但不限于工厂副总、生产总监、各部门主管等;人事行政负责协助并通知;如现场卫生恶化或检查平均分数低于85分时,增加检查频次;

5.2卫生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眼看、手摸的方法。如灌装区域规定“吹瓶间灌装机间保持干净卫生的状态,无积尘、无生锈、无油污”,检查本条时,检查者要观看内外的卫生状况,如表面是否有灰尘(内外),如果有类似污迹,检查者应该要求该岗当值员工清除这些污迹或者记录下来,班后清除;“0”或“1”、“2”此项记录为“0”分;污迹超过3处或者某一处污迹大小超过3cm*3cm或同等面积,此项记录为“0”;无任何污迹,窗门关闭正常,此处记录为“2”;中间状态记录为“1”;

5.3结果评定:

5.3.1各区域每个卫生项跟据实际卫生情况计分“0”、“1”、“2”,然后汇总;

5.3.2该区域最终得分,最后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5.3.3、责任范围:生产部负责:井水区;水处理间;盖、坯区;吹瓶、灌装区域;洗盖区;灯检、贴标、封箱区;码垛区;更衣室;设备部负责:高低压房;五金备件库;仓库部负责:成品仓库;辅料仓;化学品仓;人事行政部:厂区外围;食堂;厕所;办公区;品控部:化验室、留样室;

5.3.4、考核分数应用:区域检查结果为80分以下时,用岗位卫生区域考核分数*系数0.7,依次类推;得分占比系数如下表:

检查分数

得分占比系数

80分以下(不含80分)

0.7

80-85分(含80分和85分)

0.8

86-90分(含86分和90分)

篇3

在执法协作工作中要坚持“各司其职、小案独立、大案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2 把握二个范围

行政违法。执法把握在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范围内。由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理(罚)。

刑事违法。对在查处动物卫生监方面违法行为时,对确有触犯刑法的,由公安部门实施刑事处理。

3 牢记三项执法内容

围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两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4 侧重四个环节

养殖环节。重点是养殖业动物卫生防疫条件、档案记录情况、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使用或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人用药品;动物强制免疫及免疫标识佩戴情况等。 4.2 屠宰环节。无证屠宰、私屠滥宰,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屠宰、出售。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

检疫监督环节。违法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经营、仓储、销售、运输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4.4 兽药经营环节。无证经营、经营假劣兽药或非法药品。 5.建立五项制度 5.1 联合执法启动制度

常规启动机制。建立节假日、双休日巡查以及投诉举报、应急事件快速处理制度。需要开展全市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经两部门会商后组织实施。

专项启动机制。涉及两部门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两部门协商后实施联合行动。

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两部门立即、尽快组织实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两部门轮流召集。遇特殊情况,经任何一家成员单位提议可视情召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共同研究事件处置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和行动方案,确定打击重点;共同分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动向、特点、规律,研究应对策略等。

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流涉及各监管环节的法律法规、政策、食品安全标准规范。采用一般信息通报、典型案件通报、重大事项(紧急情况)通报等三种通报方式。实行一般信息月通报,典型案件限时通报,重大紧急情报“零时差”通报机制。

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时,要及时移交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案件查处中认为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立即通报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必要时可在现场立即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对两部门移交的案件,对方应立即派人到场。现场检查初步认定有违法行为,需要立案的,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在现场或后续案件调查按各自职能分工进行。决定不立案的,应书面告知移送案件部门。对于决定立案的案件,移送机关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对方,并办理交接手续并依法作出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两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案件的相关证据。对易腐烂、变质、灭失等不宜或者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固定证据;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涉案物品,应当送请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法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对于两部门移送的案件,对方应将查处情况通报移送的机关。双方均有督办权,告知权,知情权。对推诿、不作为行为,对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馈。

案件处置制度:

篇4

    基于上述问题,完善电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着力从如下几个方面全面推动。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纯靠职业卫生人员的努力工作是不够的,需要得到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4]。同时,需结合经济技术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日趋规范化、法制化的实际,借鉴国内外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为成熟企业所推行的通用标准化体系经验。结合我国电网企业的实际,需建立层级分明的管理网络体系。具体做法是通过企业管理层牵头,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领导管理网络,成立国家级(企业)职业卫生一级领导机构,省及直属级(企业)的二级职业卫生领导机构,以及基层的三级实施机构。领导机构分别由国家级(企业)、省及直属级(企业)和各基层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各自级别负责人,成员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环保、卫生、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各级别各司其责,分别成为整个电力企业系统职业卫生管理的宏观决策机构,中观传达和工作部署机构,以及微观执行决策和配合实施机构。自上而下,层层落实,使得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框架内顺利开展。详细的管理框架网络(图略)强化职业卫生制度建设强化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职业卫生科学管理的需要,也是职业卫生机构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设上,要建立健全更加精细的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如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保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各级领导、部门、岗位的职业卫生责任通过精细化管理而落到实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连锁互保、人人有责的职业卫生管理格局。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其他相关配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如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教育培训、有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健康检查、防护设施管理与检查、防护用品管理等,并完善各岗位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档案。组织各单位、部门分系统、按专业对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操作规程进行统一的修订完善,组织修订《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标准,岗岗有规范。加强职业卫生防范宣传针对前述职工职业卫生意识淡薄的现状,有必要强化职业健康教育和劳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防范意识的提高是杜绝职业病发生最基础、最有效、最关键的防线[1]。近几年,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企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国家各种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活动。举办各类职业病防治培训班,提高负责人及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明确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了解相关权利,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应进行多种形式的自我防护技能演练,这对于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及自我保护实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还需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和控制等多方面的知识。形成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悉相关政策的高素质职业卫生管理队伍,是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关键。建立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一方面,需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职业卫生专业人才为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需要及时跟踪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动态,做好新形势下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完善电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