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考察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0 14:49:48

门窗考察报告

门窗考察报告篇1

作为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英国,虽说近年有些落寞,但从去年的脱欧公投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然自信满满。

老建筑:保持传统的同时改善使用功能――在内部增加一道窗(双层窗),开启方式以上下提拉为主,竖条的窗更节能。

新建筑:还是具有相当的现代气息,门窗幕墙的设计及应用上值得学习。

二、爱尔兰的城市建筑考察

爱尔兰的建筑风格与英国并无二致,但整体感觉爱尔兰在门窗的具体应用上(旧窗改造与新建建筑的门窗使用)要略高于英国。

老建筑:很多老建筑一步到位,直接应用现代的门窗――整体风格上还算协调。

新建筑:无论建筑风格还是门窗应用,很德国化。

三、“慕尼黑国际建材、建筑系统及建筑技术更新贸易博览会(BAU)”

2017年1月16-21日于慕尼黑举办的“慕尼黑国际建材、建筑系统及建筑技术更新贸易博览会(BAU)”是一场规模宏大的全球建筑、建材和建筑系统领域的视觉盛宴。该展会覆盖了建筑、建造、设计及施工等建筑全产业链,其主要展示对象为开发商、设计院和建筑商。此次展会上所展出的展品范围囊括建筑业所有领域,包括建筑部品和建筑系统、建筑解决方案、新建建筑室内装修、旧房翻新改造等。其中与建筑系统门窗、幕墙有关的产品包括:钢、铝、塑、木和复合门窗及幕墙、阳光房、玻璃、五金、安装结构、遮阳等。

此次展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1.欧洲各大系统公司齐聚参展。

推出的不止是单一的产品,而是庞大的产品体系,是建筑的全面解决方案。

2.节能依旧是各系统公司主打牌,例如通过大断桥设计、型材空腔中使用发泡绝缘材料、安装构造设计、三层中空玻璃的使用或无钢衬技术来实现降低整窗传热系数的目的。

3.遮阳也成为系统门窗公司研发的一个重点。除了传统的卷帘窗之外,国内多安装在室内的卷帘被当成外遮阳使用。许多门窗系统公司将节能效果良好的外遮阳百叶,通过玻璃防风构造与窗扇集成,形成一体化,既达到了隔热、节能的目的,又解决了高层安装外遮阳百叶因为风压大而容易被吹落的问题,同r该结构还可以被打开,从而方便百叶的维护和更换。

4.门窗的防雾霾通风也出现了,显然中国市场逐渐得到重视。

5.大开启逐渐成为流行趋势。

6.窄边、通透的效果展示越来越多。

7.边界处理依然得到重视。

8.防火防盗的真功夫。

9.众多软件公司也参加了此次展会,如CLAES、3E、ORGADATA等。他们的软件可以用于系统门窗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有利于帮助门窗、幕墙行业实现信息化管理。

10.中德建联与德国最大的展览公司BAU成立合资公司,并在BAU展上联合举办了论坛活动,必将强强联合,引进来、走出去,相信中国的门窗幕墙行业乃至整个建筑行业都会得到极大的发展机会。

11.参观展会期间,考察团又实地考察了德国开发商的集中样板房展示区,模式上非常符合这种别墅性质的展示与体验;又一次见证了德国人对待建筑的严谨与人性,更多新技术的应用,对降低能耗的不懈追求。

门窗考察报告篇2

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具体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具有审批职能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监督保障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附件3)。

三、考核方式

1、单位自查(10分)。按照行政审批工作考核自查表(附件2、3),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报自查表,并同步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要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行政审批现状和工作及推进情况,对自查中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在实地考核中一经发现,给予加倍扣分。各单位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于2012年12月15日前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2、日常测评(60分)。窗口审批工作日常测评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四个季度的日常测评,形成对被考核单位年度日常测评分值。

3、实地考核(30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对2012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考核。实地考核根据审批工作的特点,创新考核方式,采取赴被考核单位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单位自查、日常测评和实地考核评分情况,形成考核成绩,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按市目标管理考核权数折算后报相关部门,统筹纳入全市2012年度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门窗考察报告篇3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门窗考察报告篇4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门窗考察报告篇5

为继续深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中心发展,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之目的,20__年11月16日至19日,县府办副主任__同志偕县法制办主任祝立标同志率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等相关一行12人赴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期间,得到了三地中心负责同志的热情接待,听取了他们的详细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三地中心的审批大厅和窗口的工作情况,与中心管理人员和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了三地中心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具体做法。通过考察,考察组对三地中心的良好工作氛围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受到他们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提供借鉴。考察组认为通过考察,拓宽了思路,学到了经验,增强了要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现将考察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三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漳州市地处闽南三角洲,是福建省地级市,下辖八县一市二区,漳浦县、龙海市即为漳州市下辖的县及县级市。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__年11月28日,实行市、区两级联办模式,即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业务处、督查处、综合处、行政处和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现进入中心的部门(单位)60个,其中市直44个,芗城区16个,设50余个窗口,受理审批项目686项,中心工作人员198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__年11月28日揭牌成立对外办公运行,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行政科、督查科等四科室。现进驻中心的包括23个政府职能部门和5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83项服务内容。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__年5月28日开始挂牌运行,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三个职能科室。现进入中心的部门(单位)28家,设22个部门服务处(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289项,中心工作人员67人。

三地中心的管理机构都确定为独立的行政机构,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正处级(正科级),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政府对行政服务中心也较为重视。其中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原为芗城区会展中心,现无偿提供给中心使用,面积3439.3平方米。一层为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二层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三层为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县科技大楼二、三层,办公服务大厅面积1300多平方米。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邮政大楼二楼,使用面积900平方米。三地中心的管理人员都为兼职人员,没有定编。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由市府办、纪委等单位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林素珍同志负责。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也分别由府办副主任、监察局副局长、纪委纪检监察员等组成。三地中心的运行经费有较大差别,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有一定财政拨款,中心可独立支配;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少量运行经费,中心开支需经府办同意。

目前三地中心的运行情况,尤其是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比较好,总的评价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在服务内容上力求一个“全”字,在办事程序上突出一个“简”字,在工作节奏上强调一个“快”字,在承诺时限上达到一个“短”字。

主要做法

在学习考察中,考察小组感到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建设中,敢于创新,很多地方能大胆探索、并付出实践,随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和现代化管理办法,按“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宗旨,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为群众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尤其是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深化效能建设中,掀起了一场效能建设的革命,使中心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政府办事机构。芗城区原为漳州市的老城区,作为一个县级区,审批权力较为有限,顾其打报告要求市区联办,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实行了市、区联办模式,市、区一部分窗口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合并,这样工作人员得到有效利用,收入实行市、区五五分成(上交除外)。三地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程序简化,工作高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办事程序上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力求简化,其中80的工作量窗口可以直接承办。许多窗口把原来多层次把关、多程序审核简化为一个程序,即充分授权于窗口。工作人员把各种空白证件事先在单位里盖好印章,再带来窗口。群众上门来办证时,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当场发证,这样减少了审批环节。窗口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每逢星期一、三、五下午都要来中心现场审批,从而使有些问题可以不出中心,在中心当场拍板解决,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窗口作为收发室现象。

在工作中,办事效率之高还体现在自动化操作上,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即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各窗口运行畅通,高效便捷。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例群众来中心办证,窗口即自动生成承诺单,单子上印有密码,群众随时可以凭密码上网查询办件进程,如一个项目原需7天办理,现在2天就办结了,群众上网一查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证件己经办好了,就可以提前来领证。又例工商窗口的“名称预先核准”项目,原来办事群众在申请名称时,碰到冠市名、冠省名 则要到市、省工商局去核准,现在工商窗口和省、市工商局联网,在冠名时只要上网查询,没有重名即可在网上完成申报、审批手续。并在名称未核下之前,因己在系统上申报了名称,就可以在中心服务部雕刻印章,以此现实办证提速。

三地中心在办件时间上也进行探索,其中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36个项目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所有承诺件100提前办结,办件周期大大缩短,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二、服务多样,以人为本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服务上也大做文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起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为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其中推出的一系列优质服务,包括微笑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配套服务等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这些做法可以综合概括为“五个一”,即:1、聘请一批联络监督员;2、建立一个窗口服务大厅;3、完善一个网上信息平台;4、发放一张服务卡;5开通一个服务热线。通过以上这些载体方便了群众,使中心真正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政务超市”。

在这些服务中,延伸服务,即聘请一批联络监督员收获最大。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与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建立了三级公共行政服务网络,把窗口服务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百姓中间。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聘请了11名镇乡街道联络监督员,镇乡街道又向社区聘请了122名联络监督员。由这些联络监督员无偿为企业和群众代办审批手续,使业主和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办成多项审批。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中心在联络监督员的管理上实行发放聘书,每季度召开联络监督员会议等方式。如联络监督员发现窗口运作存在缺点或有不方便群众的地方,随时或在会议上与中心沟通。因其业务量大,许多联络监督员基本上每天在中心办证,这样实际上起到了联络监督员随时随地都在监督窗口工作的作用。中心还在每年年底评比优秀联络监督员,并让联络监督员提出合理化建议,来促进中心发展。

三、制度建设,卓有成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成熟。通过工作例会制度、月考评通报制度、指纹机考勤制度、周例会制度、AB岗制度等10多项制度,对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在业务操作上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依据、申办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承诺制度,实行立即办结、时限承诺、联审办理、申报协办、否定报备、委托等六项办理制度。

其中月考评通报制度的做法是,中心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和现场督查等方法,对工作人员的办件、收费、出勤、在岗、仪容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信息投稿,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程度,表扬信,锦旗等依据进行加、扣分。由电脑自动进行操作,网上自动扣分。每月得分为满分或加上奖励分的,自动列为候选人。中心于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讲评会,分析月办件、服务态度等情况。讲评会后,进行考评,每个工作人员都在网上进行投票,然后按高低分,投票数来确定5名先进工作者和3个红旗窗口。把考核结果、考评通报表,扣分的理由,在中心网和大厅公示栏公示。并向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发书面通报。三地中心在此基础上适当进行经济补助,即窗口工作人员除享受原单位所有福利待遇外,中心对每个工作人员按得分来进行经济奖励,100分的每月奖励200元,以此类推,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得300元每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操作方法基本相同,三地中心对进入中心工作的人员考核按20的比例来评优,评优时参照每月评比及联络监督员评议等相关依据,得出优秀公务员名单,在中心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不占原单位名额,其档案在中心考核之后送到原单位,再由原单位送人事局。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年奖金由原单位发放,中心对个人没有经济补助。中心对窗口的考评实行与市对各单位考评相结合制度,中心对窗口的考核分占单位总考核分的一定比例,比例为20,即20分。

它山之石

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运行以来,在优化经济环境、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在许多做法上值得我们学习。群众普遍反映到中心办事是“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亲切地把中心称之为“政务超市”。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认识指导实践,认识不到位,中心就得不到发展。三地中心的相关领导对中心的成立十分重视,由市、县相关主要部门领导来兼任中心领导职务,在漳州市(芗城区),市委、市政府发文强化了中心的地位,明确了中心的指导思想、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和运作机制等。各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中心运作较为顺畅。从而使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顺民心,合民意,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得到了尉健行、吴官正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赞赏与肯定,有关省、市等领导也相继来中心视察工作。

二、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三地中心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中心规范运作,有章可循,确保了中心的正常运转。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制度管人,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到位。二是督查考评。对各窗口人员到岗、遵守各项制度、办件业务受理、服务对象等四个方面进行督查,采用量化标准的方法,严格考核,评选红旗窗口和先进工作者,搞好自身建设。三是群众监督。设立网站、群众评议栏目、意见薄、投诉箱等,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程序简化,机制创新

三地中心对进入中心的项目在审批环节上力求能简则简原则,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千方百计来减少办事程序,压缩办证时限。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用联络监督员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各种办事项目,做法、操作比较成熟,既方便了群众,又对窗口工作人员起监督作用,成效显著。

四、政务公开,一目了然

三地中心还有一个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即根据每个项目编印设计了窗口告知单。放在每个窗口(部门服务处)柜台前的专门文具盒内。上列项目名称、 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从而在办件过程中使“一口清”提升到了“一纸明”的高度。群众也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查询“六公开”资料,或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脑触摸屏查询。

五、管理系统,高效便捷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即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使中心达到管理运作高效之目的。自始至终,办理各种项目都在电脑上操作,中心则利用网络对审批项目运行情况实施监控。中心的六项办理制度都制定了严格的运行程序,并在软件上提供相应的运转通道。承诺件从打印承诺单开始,管理系统就自动跟踪监督办理时限过程。否定件必须在电子公告栏上写明否定理由方可了结。未按期办结的中心会在网上自动发出警示信号。所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错误操作都会在考评系统中留下信息并自动扣分。

几点看法

一、管理人员编制问题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各个单位调入,但又身兼原单位职务,三地中心管理层都没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其管理人员行政、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管理体制的不顺,导致管理人员一定的工作职责模糊,权限不清,不利于工作的展开,容易出现管理人员工作走形式主义。

二、审批制度改革问题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但三地中心却没有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项目也未进行及时清理,未精减行政审批事项,这就没有了优越的制度基础,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门窗考察报告篇6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知民情、听民意、说实话、办实事;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部门选派1—2名素质高、业务熟、协调能力强、行政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出。实行abc角工作制,a角为首席代表,分管领导;b角属常驻工作人员;c角为替补工作人员,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当b角工作人员确需离岗时,c岗及时补充,bc角由中心主任统一调度。镇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镇直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中心服务窗口有服务人员上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向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权限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监察网络集中;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各单位abc角人员名单于201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为民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以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同级人事部门赋予中心,评先选优指标由人事部门按照中心人数比例核定,不占进驻单位的评先选优名额,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审核后装入个人档案。窗口工作人员调离中心时,由中心出具鉴定材料移交所在部门或单位,作为进驻单位干部考核、使用和晋升的依据。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级代办员的管理、监督和学习培训,各进驻单位要协调配合,重视、支持、帮助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村(居)委会两委班子要担负起对代办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代办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统筹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考核奖惩。为民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4:30,每周日和周一为休息时间。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必须要请假,否则将按照××镇干部职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其运行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奖惩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将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进驻单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经济惩罚,并且本年度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逐步建立村级代办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在代办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为民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为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财政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财政所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财政所预算每年每个点安排720元业务经费作为代办员工作补贴;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管理、考核等相关政策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为民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把中心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实施效能监察,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100%受理、100%查清、100%依归依纪严肃处理;宣传、广播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

五、规范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全程代办制”,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一)落实六项制度。为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卫生安保制度、投诉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实效到位。

(二)实行“六件”管理。对群众的申办事项要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进行及时分类,不同的办理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并尽快回复。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则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部门或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现场勘察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信件到服务中心办理。

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要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上报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三)实行“六公开”办事。为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中心的各个窗口实行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

六、建立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点

(一)村(居)委会实行代办员制。负责代办需要到镇及县级以上办理的事项。各村(居)委会代办员由村(居)委会副主任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由副主任和负责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并将代办员名单于201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运行机制。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的运行机制由受理、传递、回复三个环节组成。代办员受理事项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申办人员告知办理权限、承诺时限等,向申办人出具相关证照工本费的收费依据和收据。对于申办人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传递时,要主动与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回复时,代办员要将办好的手续及凭证送交申办人,并收回原出具的收据,及时做好证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征求申办人对所办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申办人对代办员工作有意见的,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门窗考察报告篇7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一)福州市鼓楼区公共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1、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行政事务中心为处级单位,中心分为综合科、业务科、管理科,编制9人,行政编制。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面积近800平方米,功能上分为经济服务和市民服务两大部分,有19个行政职能部门入驻大厅,服务项目共有64个。四年来,三级服务网络共为群众服务514721件次,受理办件261465次,办结率为99%,服务项目平均办理周期比原来缩短55.7%。中心的工作台受到福建省和福州市多次嘉奖。

2、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公共行政事务服务网络,实行横向联动、纵向延伸。以服务大厅为中心,将各专业的服务大厅纳入全区服务大厅的联动体系,同时向街镇和社区纵向延伸,将民政、计生、劳动等10个部门的31个项目下放到街镇的市民服务中心;将民政、劳动、计生、人事等11个项目下放到社区服务点。通过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做到行政事务由区级服务大厅提供服务,社会事务进街镇服务中心点,让群众能更便捷地找政府办事。处处体现政府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

二是实行“三个五”机制。实行“五公开”承诺制度。即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实行“五联办”运作制度。对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责任部门牵头进行联审联办。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原创:实行“五件制”管理制度。即办件,实行现场即收即办,约占总数的60%;承诺件,由窗口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联办件,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联办部门联合审批,限时办结;补办件,由受理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充的材料;退回件,由受理窗口向服务对象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三是以系统软件为支撑,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实行电脑化管理,力求透明、规范。所有的业务操作都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服务大厅”管理层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所有办件情况进行即时监督,减少了审批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二是为了促进办事效率的提高,电脑软件系统设置了超时自动默认功能,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受理窗口单位承担责任。三是加强制度管理,力求高效、有序。制定了考勤考绩等一整套科学周密的管理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量化为具体指标,通过计算机系统来监督、管理。四是强化纪律约束,力求廉洁、效能。“服务大厅”实行严格的组织纪律、办事纪律和审批责任追究纪律,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珠海要素有形市场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珠海市有形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市直接管理。编制共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综合科(编制4人)和管理科(编制3人)。管理办公室将珠海市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商用土地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五个有形要素市场统一整合,宏观管理、统一人事管理,干部任免、运行的监督。将这五个市场集中整合,整合效能资源,并通过系统网进行有效监督,成效显显著。

2005年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后,全年建设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共561项,总投资额31.34亿元,总成交额26.9亿元,节约额4.26亿元;土地交易净增国有资产3.7亿元,平均增幅24.4%;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49个,涉及资产总额14.46亿元,成交金额5.31亿元,同比增长80%,资产增值5605.7万元,同比增长16.47%;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03亿元;人才市场进场应聘人数22万余人次,形成了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大平台。

2、主要做法:

珠海市有形要素市场在管理体制下,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对五个个中心进行整合运作,统一管理。一是建立重大项目现场监督制度。由办公室领导或管理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监督,确保重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二是实现交易现场的实时监控,防范交易出现不规范行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从单位推荐、聘用协议签订、权利义务要求、聘书发放、申请回避到责任追究等方面,均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四是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岗位定责和动态管理的要求,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和指标的权重分配,并按照德、能、勤、绩对人员进行综合性考核(三)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东、西两个相邻的办事区域。办事大厅总面积为5300平方米。其中东区一层办事大厅面积为2000平方米,二层办事大厅面积为1000平方米;西区二楼办事大厅面积2300平方米。目前,共有53个部门和单位、516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近20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日均办件量超过1400件,累计收费36亿元,群众对窗口服务评议的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处级单位,中心主任由市政府办由市政府秘书长兼职,政府办副主任为中心常务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中心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信息处和督察处,人员关系分别在原单位。中心成立三年来先后获得了江苏省五一功动奖状和全园职工职道建设先进单位和苏州十大民心工作台,苏州市行风评议第一名,并且受到苏州百姓和投资企业的极大的认可。

2、主要做法:

一是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了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他们的运行理念是“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社会转”。并通过搭建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形成新的管理模式。

二是中心在运行机制上实现五个机制,即: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和面向社会的监督机制。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流程等进行实时管理与监督;各部门与“中心”之间通过电信或广电光缆实现宽带接入,窗口单位与本部门实现实时联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于联办事项以审批程序的最后审批把关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办理。“中心办事人员要了解办理过程和结果,可通过语音电话查询和128人工呼叫查询;事项办结有短信告知;中心网站有结果公示;专设了咨询服务台和残疾人电梯等;专门供办事人员查阅政府有关文件的档案室。

(四)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

1、基本情况:

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的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厅文电处具体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心网络于2005年6月正式筹建,2006年初,网上审批正试运行。

2、主要做法:

郑州市网上审批是以原有的各部门办事大厅为依托,以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和郑州市政务内网(以下简称政务内网)为技术手段,以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为成员,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代替传统的行政审批。网上审批按照“前台软、后端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一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办法,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前台服务;以全程自动化的处理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电子化的后端服务。

在受理方式上,公众和企业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任一个办事大厅,将上报材料电子化通过政务外网或政务内网直接传送到审批的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利用本单位局域网,在网上审批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批。若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审批机关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原始材料。整个审批过程,市监察局通过网络进行效能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损害公众和企业的问题进行查处。

二、这次考察的体会

通过对福州、珠海、苏州、郑州的服务中心的考察,了解当地服务中心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学习了大量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的方式、方法,开阁了视野,提高了水平。我们通过此次考察,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投入到位是行政服务中心成功动作的关键。从福州、珠海、苏州、郑州四地来看,各地都能充分认识到中心建设是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提升政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上至下对此都十分重视。各地市专为此兴建了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专门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中心工作由市长亲自抓,常务副市长、秘书长、监察局长组织推进。事关中心发展的重要问题,都由常委会和常务会议定,监察局负责中心的事务管理。在中心工作人员都是部门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骨干,工作人员由中心管理考核,原则上在中心必须工作一年以上,并实行批次50%的轮换制度,保证了中心人员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并且把中心作为培训干部的基地,以此作为今后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各地都加大对中心的投入,在中心建设上,福州鼓楼区软硬件投入500多万;苏州租用展馆,年租金600多万元;珠海仅软件开发一项就500多万;郑州筹建行政网上审批网络系统时先后上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进行实地考察,中心软件招标价为380万元(二)部门支持、放(授)权充分是行政服务中心成功运作的基础。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能否真正代行部门审批权、切实成为能管事、能办事的机构,是衡量中心运作成败的尺度。通过考察发现,由于各地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入中心的职能部门思想观念有很大的转变,增强了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一是所有职能部门均对外承诺并公告,所有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中心(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中心的窗口是本部门唯一的审批事项受理点,基本上杜绝了窗口和单位“两头受理”情况的发生;二是授权充分。常驻中心各单位均授予窗口人员充分的事项审批权力,绝大多数审批事项可由窗口工作的负责人独立审批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充分授权,并联审批或“一站式”审批机制才真正建立和运行,行政审批中心各项工作才有开展的基础。这也是此次考察服务中心最深刻的体会。

(三)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是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发展的动力。从福州、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践来看,管理好窗口工作人员是行政服务中心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他们始终抓好了中心的人员管理,原创:一是各窗口单位至少有一名本单位主要审批处室的股(科)长或副股(科)长进驻中心,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采取“有事必来,没事常来”的工作方法,加强与窗口的联系和管理;二是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大厅的表现作为其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中心建立党支部、团支部、工会、文体部,窗口人员的政治学习、活动均在中心,入党、入团的审批也在中心;四是中心经常性开展各种党团和娱乐性活动,增强了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整个中心充满着朝气,洋溢着和谐的气息;五是积极与邮政部门协调,在中心推行证照特快专递服务。采用特制证照专用包装,并且费用比通行的邮政快递资费降低30%,方便了办事群众,减少了往返取件路程,体现了为民方便快捷的服务。

在机制上不断地创新。一是建立了“绿色通道服务”,制作了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卡。特别是在绿色通道服务中规定,对于企业、社会法人和外来投资者的申报件,首接窗口均应立即受理并抄送相关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边办边补,并且在办件过程中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不分8小时内外,不分节假日,坚持先办事,后休息。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对纳入绿色通道服务的申报件要全过程跟踪督办,存档备查;二是企业申报事项的前置审批实行“先上车,后买票”制度。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引资项目,无论申请人提供的法定要件齐全与否,只要其申办的项目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业或项目,都实行先办证照和批文,待企业正式设立后,再审查和验收。三是接办件,年办件量极少的非常驻中心部门,按业务关联度,由中心安排窗口接办件;四是推行中心各部门联合年检制度。五是建立荣辱机制。把办事群众对中心窗口单位每个月进行的全方位服务测评结果进行网上和张榜公示,促成了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竞相争优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中心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网络平台,有效整合资源,是行政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打一个比喻,每个单位都是一颗珍珠,网络就是一条线,他可以把珍珠穿成项链,提高他的价值。我们筹建的网系系统就是这个原理,他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所以在行政服务中建设推进过程中,要始终把政务信息化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的现有实际情况,精简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流程再造。以网络为载体,有效的整合资源,构建网络平台,建立一个跨越时间、地点、部门、全天候服务的“虚拟政府”。

三、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建议

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务公开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整体有序推进,但是我市的中心筹建工作还有一定的不足,仍需不断地探索和改进。针对目前我市行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外地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组织机构问题。当前打好筹建服务中心这场攻坚战,对于市政府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意义重大。根据各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筹建时的经验和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尽早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首先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进驻单位为委员会成员,市监察局主要领导兼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及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机关编制。分别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业务科、信息科、监督科、法制科,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协调、监督的力度,珠海政府的实践也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明二、关于中心系统的软件问题。目前,市里各部门及各区县已接入政务办公网,部分单位已有自己的内部专业网,有38个部门建立了内外独立网站,并与政府主网站联接,其余未建立网站的部门,市政府主网站也为其提供了上传信息接口。中心的信息系统可以通过政务办公网与政府网站、政府各级部门可以安全互联,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根据这次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想法是博采众家之所长,避众家之所短。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电子监察软件系统在全国已成为试点,并在苏州行政服务中心的应用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郑州的软件系统,设计理念先进,硬件过硬,软件一流,有较强的应用性。福州市鼓楼区率先在福建省实行区、街、社区的三级网管理模式,受到上级和群众的表杨。郑州市的网上审批系统与我市的实际情况较为符合。建议结合三家的长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提供所需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再经过专家论证,实行邀请招标。

门窗考察报告篇8

一、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应进必进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平安以及申请量较小的行政许可事项外,除经同级政府批准。其他经常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须全部入驻;行政许可事项料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监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由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同时,入驻项目要根据国务院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及时搞好项目调整衔接。

(二)充分授权

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所有审批环节,各窗口单位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全部由授权窗口直接操持。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许可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

(三)公开透明

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置公开栏、办事指南、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现代网络信息设施,依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服务内容、料理依据、料理顺序、许诺时限、料理结果和收费规范等全面公开。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便民高效

简化审批顺序,要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提高效能作为工作的动身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推行重大项目领办、代办等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

(一)理顺体制

统一冠名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编制、工作职能可参照《关于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批复》廊编〔2010〕5号)执行。各县(市、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

(二)健全管理机制

审批科向“中心”集中,1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即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批科集中。审批事项进“中心”位,部门向窗口授权到位。各进厅部门归并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建立审批科;审批事项多、服务任务重的部门可设立大处室制;审批事项较少、无需独立建审批科的部门,设立首席代表。审批科或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扁平化管理机制。

身份、劳动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受派驻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行政服务中心。

该印章为进驻部门受理和审批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唯一专用章。2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进驻部门和单位统一刻制和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对每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图、料理时间、资料要求、收费行为都通过计算机顺序控制,3实行电子监察系统办公制。所有进驻“中心”操持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操持。使各窗口的项目受理和料理水平始终处在公开、透明状态。

完善监督、管理、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4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中心”建立窗口工作人员档案。中心”对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纳入人事部门正常考核顺序,原部门不再重复考核。被选派到窗口的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一定两年,两年内需要调整岗位的进驻部门须提前征求“中心”意见,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设立纪检监察室,5实行纪检监察驻厅制度。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实行动态监督和效能监察,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行政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及其它问题进行查处和问责,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民主评议。

三、建立健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制度

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依照职责要求。方便群众办事,落实好岗位责任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信息反馈制等一般性制度外,着重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工作制度:

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1即时料理制。对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现场办结;2许诺料理制。将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下限办结时间作为许诺办结的时限;3联合料理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相互关联的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协调会议或组织联合操持,实现审批事项的高效办结;4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办事人员要一次性地告知行政审批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料理顺序和所需全部申报资料,不得遗漏;5统一收费制。设立由银行统一代收的专门收费窗口,各窗口不得收取费用。6代办服务制。对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代办。

四、加快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步伐

各县(市、区)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依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建设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2010〕102号)和市纪委《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对接、同城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廊纪字〔2010〕66号)要求。力争两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充分利用政府网上审批资源平台,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实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线反馈、全程监督”运行机制,开辟快捷便民的网上审批通道,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门窗考察报告篇9

(一)办事公开制度。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可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二)乡镇全程办事服务制度。各乡镇均要设立全程办事服务窗口。属于乡镇政府职能范围办理的所有事项纳入乡镇窗口全程。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村级全程受理点,由驻村干部担任全程办事员,将办理事项交回乡镇窗口办理。需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乡镇窗口负责交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三)县直机关“窗口式”集中办理制度。县直机关审批事项应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接受县审批改革办公室监督。凡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各单位不得另行受理;目前进入“中心”办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应在本单位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各乡镇全程办事服务窗口的送交事项,由“中心”全程,办结后返还乡镇窗口。

(四)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经办科室、人员或相关联系电话。承办人应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比较特殊的,承办人应在第一时间请示部门领导,并把是否受理的结果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

五AB岗工作制度及乡镇办公无双休日制度。窗口单位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手续的岗位,应落实A岗、B岗承办人,A岗承办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承办人自动顶岗。乡镇在双休日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值班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名单和相关联系电话。

(六)办事时限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办事时限并可以提前的提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办事时限由职能部门及乡镇提出,监督部门、上级部门和服务对象代表共同参与确定并予以公布严格执行。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书面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七)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到机关部门或乡镇机关办理有关事项,承办人员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并登记备案。承办人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决定不办。

第三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抵触或拒不执行;行政越权,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管理事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予以批准;行政不作为,对该管理的事项不管理,对该处理的事项不处理,经查实,由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四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违反办事时限制度,经查实,一个年度违反一次的,实行通报批评;违反二次的,实行诫勉或离岗培训;违反三次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机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人员因未能一次性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使其无效往返,被投诉查实的,一律参加离岗培训,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五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宴请,实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理;收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礼券、支付凭证,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索要的,加重处分。

第六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使用禁忌用语,或未能履行首问责任,被投诉查实,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次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七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一律予以通报批评;违犯二次以上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给予降级、降职直至辞退。

第八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的,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对本科室、本单位效能低下问题失察、管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告诫、诫勉、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部门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触犯党政纪的,追究党政纪责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的机关部门的效能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若分管的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门窗考察报告篇10

第二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透明的原则,为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规范服务。

第三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是为政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或者集中办理、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提供服务的场所,其运行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政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进驻部门),应当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

第五条 进驻部门要逐步依法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向一个内设股(室)集中,内设行政审批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进驻部门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较少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或委托办理。

第六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心各部门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并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效能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进驻或者退出中心的实施部门及其行政服务事项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三)对依法由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制度;

(四)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等行政服务事项,由综合窗口提供代办服务;

(五)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监督和考评;

(六)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供后勤保障;

(七)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其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窗口办件管理

第八条 进驻部门应当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窗口和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流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示范文本以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办人、监督渠道等。

第九条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进驻部门必须向窗口派遣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或行政审批股(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窗口的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或其它服务事项;

(二)根据本部门授权,行使本部门行政审批一般申请事项的决定权、重要审批事项的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以及印章使用权;

(三)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并做好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条 进驻部门服务窗口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行政服务事项的申请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决定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办理期限从受理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的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转报件、退办件,并采取不同的办理方式。

(一)即办件,是指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驻部门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事项。对即办件,应当场作出行政决定。

(二)承诺件,是指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需经过审核、现场勘验等法定程序,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驻部门应当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由部门窗口送达决定。

(三)联办件,是指同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进驻部门联合审批办理的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确定主办窗口和协办窗口,实行并联办理。

对涉及审批部门较少、程序简单的事项,由主办窗口直接转告各协办窗口;协办窗口分别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由主办窗口首席代表商协办窗口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对涉及审批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事项,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办理。联席会议前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由主办窗口提出意见,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组织,原则上一次完成,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两次。联席会议由主办窗口提出,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召开,各协办窗口必须在联席会议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由主办窗口首席代表会同协办窗口部门共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联办件的送达工作由主办窗口承担。

(四)转报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级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后转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批的事项。转报件由主办部门窗口先行受理服务申请事项,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由受理部门初审后向上一级

行政机关转报,并负责跟踪全过程办理。(五)退办件,是指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经业务受理窗口初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或经有关部门现场勘验、调查核实后,认定不具备批准条件的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认定为退办件的,应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注明不予办理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投诉的权利;窗口工作人员无法当场认定为退办件的,应按承诺件处理。

服务对象对退办件有异议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窗口单位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送达服务对象。

第十二条 进驻部门在办理审批事项时,除国家规范性的证照加盖行政机关印章以外,其它行政审批件都加盖部门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

进驻部门要根据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需要,在窗口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除另有规定的外,审批专用章由进驻部门按统一规格自行刻制,名称统一为:“__县×××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专用章仅限于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

县内审批环节中,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县外或上报的审批批文需审批机关签署意见或加盖公章的,凭审批专用章的意见即到即办。

第十三条 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服务性费用的,应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具缴费票据,申报对象凭缴费票据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缴费。

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定期公开办理结果。

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进驻部门应当派驻至少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具有两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工作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实行授权窗口审批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及AB岗工作制。

进驻部门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编人员身份。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应当定岗两年以上。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的,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报请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意。

第十六条 进驻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要与窗口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签订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代表行使本部门承办的即办件和退办件的审批权,承诺件、并联办件和转报件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

第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部门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保留在进驻部门,业务工作由所在部门领导,日常管理、考核由本部门首席代表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通报进驻部门。窗口运行所需的专用业务办公设施由派驻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本部门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专职从事窗口工作,与原单位其他工作脱钩。进驻部门应当为窗口工作人员履行窗口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力支持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

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制定进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县考核办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业务办理、行政效能、工作作风纳入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合理确定考核分值,明确目标考核责任。其中,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考核量分应略高于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

县人社部门应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人员评优实行单列,不占用原单位和政府办名额,并适当增加年度评优指标。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按进驻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情况,每年年终组织开展“优秀服务窗口”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凡被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和先进工作者的,由县委办、政府办予以通报表彰。

第二十条 各进驻部门应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将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现作为晋职晋级、后备干部推荐和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政务服务中心后备干部推荐、培养、锻炼实行单列管理。

对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窗口工作人员,进驻部门应当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及时调整。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调整窗口人员的,由政务服务中心报请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在相应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因多次违规退回的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一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进驻单位。

县财政部门将窗口工作人员(A角,即窗口长期坐班人员)年终奖划入政务服务中心账户,经中心组织考核后,按评定格次兑现奖惩。

第二十二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人社、监察、考核办等部门,负责对本中心的进驻部门窗口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进驻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进驻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依据。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县纠风办(优化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效能监察室,与有关投诉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四条 进驻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管理权限提请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报请相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应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而不进驻的;

(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之外的场所受理申请的;

(三)进驻部门没有向中心派驻首席代表和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或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

(四)对应当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行政服

务事项,不履行牵头责任、协办责任,相互推诿、延误办理期限的;(五)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示应当公示的内容的;

(六)违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进驻部门及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的;

(三)未依法说明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理由的;

(四)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

(五)对申请人态度蛮横、语言粗暴,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服务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七)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二十六条 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违规收费、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松懈、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二)在管理活动中、、的。

门窗考察报告篇11

二、明确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工作体制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市委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是:确保市委有关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参与管委会制定重大管理活动和决策方案。与管委会共同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是: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是:负责协调对进入“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负责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催办。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考核。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中心”党工委和管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协助行政审批服务投诉中心处理办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和省属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保证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在“中心”受理、缴费、办结、送达。制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程序。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告知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中心”陈列。加强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选派得力工作人员,充分赋予职权,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制定窗口管理制度,配合中心现场管理,保证窗口工作正常、有序、规范。服务窗口工作职责是: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投诉中心。工作职责是:负责受理对违纪违规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受理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协助“中心”管理窗口工作人员。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是:建立健全中心高效协调运转保障制度、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保障、监督、追究等制度的建设;要结合中心建设和工作,授予中心一定的组织人事管理权、日常业务协调权和考核奖惩权,将中心的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中心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民高效。

三、应进须进,构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

凡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和中央、省属驻黄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都应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服务窗口,所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项目和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都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收费、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原单位继续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原单位继续收费、结算。确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必须说明理由,列出依据,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经市政府批准。凡是暂不能进驻“中心”的部门,都要按照《**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本部门窗口集中办理制度,规范许可行为。

四、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建立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子项目)、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通过中心网站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告知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方式对社会公开,在“中心”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完善项目办理运行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的原则,适应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改进审批方式和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心”窗口与部门职能科室之间的项目办理运行机制。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办理模式和操作办法。要进一步明确申报、受理、审核、缴费、办结、送达、反馈、协调、督办等规范要求,责任到人。努力把依法管事、按章办事贯穿到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推进政府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凡需经两个以上行政审批单位交叉审批的事项,其运行过程、办事程序由“中心”确定一个主受理窗口,按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部负责,实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联动审批、限时完成、统一回复、责任追究”。“中心”负责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

积极开展全程服务试点。优化组合联办审批和集中办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标准化服务,落实办件责任,突出抓好即办件、承诺件和联办件运行机制的建立,努力提高即办件比重,提高承诺件办理速度,提高联办件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对象在一个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在“中心”结算窗口按规定交费,在承诺日到同一个窗口领取申请结果。实现“告知一口清”、“服务一站式”和“联办一条龙”的服务目标。

建立行政审批报告制度。窗口单位在每年的1月和7月上旬,将全年和半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实施行政审批的种类、具体项目、办理数量、收费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情况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书面报告。

建立完善协调、督查、催办和通报等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完善协调、督查、催办和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以制度规范办事,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以制度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五、选优配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

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运作、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载体,各窗口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优的同志到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行政实施主体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单位审批事项,掌握电脑操作。设2人以上的窗口,要配备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窗口负责人常驻“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一定1年以上,严禁窗口单位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心”提出退换要求,窗口单位应及时更换并根据“中心”意见予以处理。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工资关系不转,原单位福利不变。对窗口工作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经费由窗口单位和市财政共同负担。在窗口工作期间,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要转入“中心”,在“中心”过党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活动。

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由“中心”统一组织,按公务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人事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单列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原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并存入档案。

门窗考察报告篇12

(一)福州市鼓楼区公共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1、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行政事务中心为处级单位,中心分为综合科、业务科、管理科,编制9人,行政编制。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面积近800平方米,功能上分为经济服务和市民服务两大部分,有19个行政职能部门入驻大厅,服务项目共有64个。四年来,三级服务网络共为群众服务514721件次,受理办件261465次,办结率为99%,服务项目平均办理周期比原来缩短55.7%。中心的工作台受到福建省和福州市多次嘉奖。

2、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公共行政事务服务网络,实行横向联动、纵向延伸。以服务大厅为中心,将各专业的服务大厅纳入全区服务大厅的联动体系,同时向街镇和社区纵向延伸,将民政、计生、劳动等10个部门的31个项目下放到街镇的市民服务中心;将民政、劳动、计生、人事等11个项目下放到社区服务点。通过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做到行政事务由区级服务大厅提供服务,社会事务进街镇服务中心点,让群众能更便捷地找政府办事。处处体现政府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

二是实行“三个五”机制。实行“五公开”承诺制度。即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实行“五联办”运作制度。对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责任部门牵头进行联审联办。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实行“五件制”管理制度。即办件,实行现场即收即办,约占总数的60%;承诺件,由窗口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联办件,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联办部门联合审批,限时办结;补办件,由受理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充的材料;退回件,由受理窗口向服务对象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三是以系统软件为支撑,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实行电脑化管理,力求透明、规范。所有的业务操作都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服务大厅”管理层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所有办件情况进行即时监督,减少了审批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二是为了促进办事效率的提高,电脑软件系统设置了超时自动默认功能,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受理窗口单位承担责任。三是加强制度管理,力求高效、有序。制定了考勤考绩等一整套科学周密的管理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量化为具体指标,通过计算机系统来监督、管理。四是强化纪律约束,力求廉洁、效能。“服务大厅”实行严格的组织纪律、办事纪律和审批责任追究纪律,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珠海要素有形市场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珠海市有形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市直接管理。编制共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综合科(编制4人)和管理科(编制3人)。管理办公室将珠海市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商用土地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五个有形要素市场统一整合,宏观管理、统一人事管理,干部任免、运行的监督。将这五个市场集中整合,整合效能资源,并通过系统网进行有效监督,成效显显著。

2005年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后,全年建设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共561项,总投资额31.34亿元,总成交额26.9亿元,节约额4.26亿元;土地交易净增国有资产3.7亿元,平均增幅24.4%;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49个,涉及资产总额14.46亿元,成交金额5.31亿元,同比增长80%,原创:资产增值5605.7万元,同比增长16.47%;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03亿元;人才市场进场应聘人数22万余人次,形成了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大平台。

2、主要做法:

珠海市有形要素市场在管理体制下,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对五个个中心进行整合运作,统一管理。一是建立重大项目现场监督制度。由办公室领导或管理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监督,确保重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二是实现交易现场的实时监控,防范交易出现不规范行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从单位推荐、聘用协议签订、权利义务要求、聘书发放、申请回避到责任追究等方面,均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四是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岗位定责和动态管理的要求,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和指标的权重分配,并按照德、能、勤、绩对人员进行综合性考核。

(三)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东、西两个相邻的办事区域。办事大厅总面积为5300平方米。其中东区一层办事大厅面积为2000平方米,二层办事大厅面积为1000平方米;西区二楼办事大厅面积2300平方米。目前,共有53个部门和单位、516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近20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日均办件量超过1400件,累计收费36亿元,群众对窗口服务评议的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处级单位,中心主任由市政府办由市政府秘书长兼职,政府办副主任为中心常务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中心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信息处和督察处,人员关系分别在原单位。中心成立三年来先后获得了江苏省五一功动奖状和全园职工职道建设先进单位和苏州十大民心工作台,苏州市行风评议第一名,并且受到苏州百姓和投资企业的极大的认可。

2、主要做法:

一是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了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他们的运行理念是“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社会转”。并通过搭建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形成新的管理模式。

二是中心在运行机制上实现五个机制,即: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和面向社会的监督机制。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流程等进行实时管理与监督;各部门与“中心”之间通过电信或广电光缆实现宽带接入,窗口单位与本部门实现实时联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于联办事项以审批程序的最后审批把关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办理。“中心办事人员要了解办理过程和结果,可通过语音电话查询和128人工呼叫查询;事项办结有短信告知;中心网站有结果公示;专设了咨询服务台和残疾人电梯等;专门供办事人员查阅政府有关文件的档案室。

(四)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

1、基本情况:

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的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厅文电处具体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心网络于2005年6月正式筹建,2006年初,网上审批正试运行。

2、主要做法:

郑州市网上审批是以原有的各部门办事大厅为依托,以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和郑州市政务内网(以下简称政务内网)为技术手段,以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为成员,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代替传统的行政审批。网上审批按照“前台软、后端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一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办法,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前台服务;以全程自动化的处理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电子化的后端服务。

在受理方式上,公众和企业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任一个办事大厅,将上报材料电子化通过政务外网或政务内网直接传送到审批的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利用本单位局域网,在网上审批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批。若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审批机关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原始材料。整个审批过程,市监察局通过网络进行效能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损害公众和企业的问题进行查处。

二、这次考察的体会

通过对福州、珠海、苏州、郑州的服务中心的考察,了解当地服务中心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学习了大量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的方式、方法,开阁了视野,提高了水平。我们通过此次考察,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投入到位是行政服务中心成功动作的关键。从福州、珠海、苏州、郑州四地来看,各地都能充分认识到中心建设是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提升政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上至下对此都十分重视。各地市专为此兴建了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专门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中心工作由市长亲自抓,常务副市长、秘书长、监察局长组织推进。事关中心发展的重要问题,都由常委会和常务会议定,监察局负责中心的事务管理。在中心工作人员都是部门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骨干,工作人员由中心管理考核,原则上在中心必须工作一年以上,并实行批次50%的轮换制度,保证了中心人员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并且把中心作为培训干部的基地,以此作为今后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各地都加大对中心的投入,在中心建设上,福州鼓楼区软硬件投入500多万;苏州租用展馆,年租金600多万元;珠海仅软件开发一项就500多万;郑州筹建行政网上审批网络系统时先后上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进行实地考察,中心软件招标价为380万元。

(二)部门支持、放(授)权充分是行政服务中心成功运作的基础。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能否真正代行部门审批权、切实成为能管事、能办事的机构,是衡量中心运作成败的尺度。通过考察发现,由于各地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入中心的职能部门思想观念有很大的转变,增强了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一是所有职能部门均对外承诺并公告,所有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中心(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中心的窗口是本部门唯一的审批事项受理点,基本上杜绝了窗口和单位“两头受理”情况的发生;二是授权充分。常驻中心各单位均授予窗口人员充分的事项审批权力,绝大多数审批事项可由窗口工作的负责人独立审批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充分授权,并联审批或“一站式”审批机制才真正建立和运行,行政审批中心各项工作才有开展的基础。这也是此次考察服务中心最深刻的体会。

(三)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是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发展的动力。从福州、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践来看,管理好窗口工作人员是行政服务中心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他们始终抓好了中心的人员管理,一是各窗口单位至少有一名本单位主要审批处室的股(科)长或副股(科)长进驻中心,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采取“有事必来,没事常来”的工作方法,加强与窗口的联系和管理;二是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大厅的表现作为其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中心建立党支部、团支部、工会、文体部,窗口人员的政治学习、活动均在中心,入党、入团的审批也在中心;四是中心经常性开展各种党团和娱乐性活动,增强了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整个中心充满着朝气,洋溢着和谐的气息;五是积极与邮政部门协调,在中心推行证照特快专递服务。采用特制证照专用包装,并且费用比通行的邮政快递资费降低30%,方便了办事群众,减少了往返取件路程,体现了为民方便快捷的服务。

在机制上不断地创新。一是建立了“绿色通道服务”,制作了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卡。特别是在绿色通道服务中规定,对于企业、社会法人和外来投资者的申报件,首接窗口均应立即受理并抄送相关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边办边补,并且在办件过程中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不分8小时内外,不分节假日,坚持先办事,后休息。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对纳入绿色通道服务的申报件要全过程跟踪督办,存档备查;二是企业申报事项的前置审批实行“先上车,后买票”制度。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引资项目,无论申请人提供的法定要件齐全与否,只要其申办的项目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业或项目,都实行先办证照和批文,待企业正式设立后,再审查和验收。三是接办件,年办件量极少的非常驻中心部门,按业务关联度,由中心安排窗口接办件;四是推行中心各部门联合年检制度。五是建立荣辱机制。把办事群众对中心窗口单位每个月进行的全方位服务测评结果进行网上和张榜公示,促成了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竞相争优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中心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网络平台,有效整合资源,是行政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打一个比喻,每个单位都是一颗珍珠,网络就是一条线,他可以把珍珠穿成项链,提高他的价值。我们筹建的网系系统就是这个原理,他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所以在行政服务中建设推进过程中,要始终把政务信息化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的现有实际情况,精简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流程再造。以网络为载体,有效的整合资源,构建网络平台,建立一个跨越时间、地点、部门、全天候服务的“虚拟政府”。

三、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建议

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务公开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整体有序推进,但是我市的中心筹建工作还有一定的不足,仍需不断地探索和改进。针对目前我市行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外地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组织机构问题。当前打好筹建服务中心这场攻坚战,对于市政府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意义重大。根据各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筹建时的经验和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尽早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首先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进驻单位为委员会成员,市监察局主要领导兼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及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机关编制。分别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业务科、信息科、监督科、法制科,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协调、监督的力度,珠海政府的实践也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明。

二、关于中心系统的软件问题。目前,市里各部门及各区县已接入政务办公网,部分单位已有自己的内部专业网,有38个部门建立了内外独立网站,并与政府主网站联接,其余未建立网站的部门,市政府主网站也为其提供了上传信息接口。中心的信息系统可以通过政务办公网与政府网站、政府各级部门可以安全互联,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根据这次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想法是博采众家之所长,避众家之所短。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电子监察软件系统在全国已成为试点,并在苏州行政服务中心的应用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郑州的软件系统,设计理念先进,硬件过硬,软件一流,有较强的应用性。福州市鼓楼区率先在福建省实行区、街、社区的三级网管理模式,受到上级和群众的表杨。郑州市的网上审批系统与我市的实际情况较为符合。建议结合三家的长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提供所需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再经过专家论证,实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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