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4 14:50:04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14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 胡xx

电 话:xx

传 真:xx

邮 箱:xx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二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卫疾控发〔2010〕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0〕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 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三、 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7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11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12-2016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17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 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 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 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 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1报告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 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 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 病例核实。

3. 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 规范病例治疗。

4. 1治疗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确认的所有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以及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

4. 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 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 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 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 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 疫点处置。

6. 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 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 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 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 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1. 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 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公安、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大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20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 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

1. 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公安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 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 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 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 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 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 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 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 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 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 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 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 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独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 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2. 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 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三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疾病防治政策,根据县卫生局关于《长武县医院xxx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镇xxxx年的疟疾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健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技能培训

按照我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任务,首先我镇成立了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任务及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其次我镇卫生院防保科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疟疾防治知识、会后对培训效果做出了测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总结。

二、村医院配合镇卫生院开展血检工作。

疟疾的防治重点在于疟疾病人的发现及治疗和对疫点人员的预防以及群众对疟疾防治的掌握,根据疟疾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症状,发现疟疾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涂制“三热病人”血片,镜检查找疟原虫。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和要求,我院将在全镇全面开展疟疾血检工作。由村卫室负责将发热病人转诊至卫生院,卫生院门诊负责专册登记、化验室负责血检登记并将血检样品送医院防保科、由防保科负责每月25日以前将样品送县CDC。

1、血检工作任务80人份。分别在6个村卫生室(任务分配见附表)2、血检主要对象:三热病人(即:疟疾现症病人,疑似疟疾病人,发热原因不明的病人),流动人员的发热病人。

3、时间要求:xxxx年3月1日至xxxx年10月31日前。

三、“4.26全国疟疾宣传日”宣传活动

疟疾防治,关键在于宣传疟疾防治的知识要点,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疟疾的防治知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全民皆兵的格局,争取在xxxx年在我县达到消除疟疾,于是我镇将在xxxx年4月26日举行“全国疟疾日”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时间:xxxx年4月26日

2、宣传地点:我镇医院、镇街道及6个村医院所在地开展日宣传活动。

3、宣传的内容:疟疾防治知识

4、宣传的方式:发宣传单或展板、宣传画、设立咨询台等。

5、整理宣传总结并上报总结和图片。

四、病例处置和疫点处置

加强对打工人口的监测,流行季节严密注视疟情,对疟疾病人及可能有疟疾病的病人进行个案调查,对病家周围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并按“八日疗法”服药)。对疫点进行消杀,所有居民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镜检或者快速诊断,对疟原虫阳性者,给予规范治疗;在出现本地感染/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自然村和居民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向居民发放疟疾宣传资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五、切实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疟疾疫情及血检开展情况每月汇总并按时样品,其它资料要县CDC的要求及时上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1.2016年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

2.2016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3.2016年“全国疟疾日” 宣传活动方案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2

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2001年4月卫生部出台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与任务。在此管理模式下,全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也就有了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充分体现了该模式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1 管理模式简介

在原县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成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镇级血防站、各镇卫生院防保组均撤销,在其基础上每镇设立一个疾控组归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县、镇两级疾控机构行政和财务统一管理、人员和物资统一调配、业务工作统一安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部设立结核病防治科、传染病防治科等10个相关职能科室,下设8个镇疾控组。疾控组负责本镇所有疾控相关工作,服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这一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县级防疫机构与乡镇医疗机构需协调开展工作的局面,有效建立了县、镇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体系,逐步提升了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2 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嘉鱼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在县、镇疾控工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有利条件下,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按照《规划》要求,除县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县卫生局与各级综合医疗机构签订年终工作目标责任状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对各镇疾控组进行年终目标工作考核。具体做法是年初制订出详细的考核方法和评分细则,定期到各镇疾控组进行细致地考核评分,年终进行汇总,将考核结果纳入镇疾控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内容。这样使得全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行政指令上做到了上下统一,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2.1 病人转诊: 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安排,中心本部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旬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病例的主动监测,各镇疾控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日两次到卫生院收集传染病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结核病防治科工作人员每月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通过这一举措,全县各级结核病的网络直报工作均能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结核病病人的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有了明显提高(表1),(x2=431.12,P

2.2 病人追踪: 由于县、镇两级疾控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也就没有了其他中间环节的干扰。结核病防治科组建了防痨人员QQ群,利用这个信息平台,使得结核病病人的就诊、治疗信息在县镇两级可以共享,对那些转诊没有及时到位的结核病病人,结核病防治科能及时将病人信息反馈到其所在的镇疾控组,疾控组防痨人员收到信息后可以通过家访、联系村医和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全面追踪,从而提高了结核病病人的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表1),(x2=255.55,P

2.3 病人治疗管理: 按照《指南》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将结核病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纳入镇疾控组全年工作计划当中。结核病防治科利用防痨人员QQ群定期结核病病人的治疗信息,各镇疾控组防痨人员收到辖区内的结核病病人相关信息后及时下村进行督导管理,并作好督导记录。因此,全县镇、村两级能及时对结核病病人进行规范的治疗管理,督促病人进行规律服药和定期复查,提高了病人的治愈率(表2),(x2=33.79,P

2.4 健康教育与村医培训: 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已纳入各镇疾控组业务工作范围。特别是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将其作为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健康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疾控组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健康处方(健康教育折页等)、播放音像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等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各镇疾控组每年还定期组织辖区内的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使村医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结核病病人的转诊、追踪和治疗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4 讨论与体会

4.1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制改革前,因政府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嘉鱼县原镇级血防站、卫生院防保组的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创收方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从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另外,由于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技术部门下达到乡镇级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常常不能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的整体发挥。体制改革后,在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的保障前提下,撤销原卫生防疫相关机构和部门,实行县、镇疾控人员统一管理,有效地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全县包括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4.2 体制改革前,全县原卫生防疫人员共186人。其中,无学历的临时工作人员37人,占19.89%。另有年龄偏大、或体弱多病、或长期不在岗的共38人,占20.43%。存在人力资源总量短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专业人才队伍布局不合理等诸多现实问题,很难适应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改革后,在有编制和岗位保障的前提下,严格人员准入制度,调整后聘用上岗110人。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县疾控专业人员布局情况,打破地域、级别界限,对县、镇两级疾控专业人员进行了合理调整。后期根据各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人才交流互动,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以点带面,有效地促进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全面发展。

4.3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从创收型转变为服务型,并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工作协调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方能不断提高疾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日益繁重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制改革后,县政府增加了疾控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做到上级项目经费地方财政不截留、需地方财政配套解决的积极到位。年地方财政人平经费拨款由过去的3500元包干增加到全额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到位。从根本上解除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全心全意集中精力搞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1-2]。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3

提高我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情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决策的重要内容。在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本文对湖北省有代表性的市县2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了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疫情监测、资料分析以及预警决策方面的现状,评估其利用监测数据进行预警决策分析的能力,找出进行有效疫情预警决策分析中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5年3~4月份分别对随州、黄石2个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水、大冶2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业务领导和疫情监测分析人员进行访谈。共访谈20名专业人员,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业务领导8人,其中市级4人,县级4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监测分析人员12人,其中市县2级各6人。

12   方法   采用半结构化访谈的方法,根据事先确定的访谈提纲,由1名主持人进行访谈,1名记录员对访谈内容进行记录,并在对象同意情况下录音。每次访谈约15h。访谈内容包括: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状、从事疫情监测分析人员状况、监测内容和报告管理方式、监测数据利用、提高决策分析能力的途径等。

13   统计分析   访谈完成后,对录音资料进行整理,根据提纲的问题,对资料中所有的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

2   结果

21   访谈对象学历职称专业现状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学历以大专水平为主,多为中级职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中专学历和初级职称。专业方向多为预防医学专业,但多未受过专门的现场流行病学和监测资料的统计分析培训。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资料分析管理人员中有计算机专业人员,其工作主要是为了疫情报告系统的维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计算机知识,只能简单操作疫情报告系统进行数据的报告。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4

1、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能力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2、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

3、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建设和实验室规范化管理。

二、夯实免疫规划基础工作

4、深入开展“免疫规划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形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细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合理布局功能分区,继续推进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创建活动和“预防接种优质服务门诊”评审工作。

5、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产科接种单位要做好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第一针的接种,分娩后正常的新生儿,两种疫苗的接种应在出生当天或第二天完成。全县适龄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其中含麻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麻风、麻腮风疫苗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夯实免疫规划工作基础,巩固接种率90%达标成果,做好准备迎接省卫计委抽查复核。

6、按照《县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系统的水平,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作用,提高免疫规划工作效率。全县5天内录入率、5天内及时备份率、5天内及时上传率达95%以上。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统计未种儿童名单,每月进行催种和补种。新版接种证的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必须打印,门诊接种打印率达95%以上。

7、各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报告工作与处置工作,乡镇报告覆盖率、48小时内报告率、48小时内调查率均达100%。

8、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AFP、麻疹、甲肝、乙肝、乙脑、流脑、流腮、风疹、新破、百日咳、白喉有关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发现病例要按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并采集有关标本送检。2014年,全县每一个医疗单位至少完成一例发热出疹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采样任务,采样率、48小时内送检率达95%以上。

9、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每剂次5元的接种补助。

三、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10、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报人员管理(含大疫情网;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病等专报系统;艾滋病、性病、丙肝检验信息系统),建立网报人员培训上岗发证制度;加强网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建立网报人员风险津贴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积极稳定网报人员队伍;推行网报人员短期跟班学习制度。

11、狠抓卫生应急业务培训及演练,按培训要求对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分五个片区开展卫生应急演练,确保演练覆盖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12、加强传染病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各类传染病网络报告率达95%以上,确保传染病报告卡的及时报告与审核,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95%以上,减少重卡、不完整卡片以及逻辑错误卡的出现,杜绝误填误报信息,对出现误填误报信息单位在年终考评中一票否决。全面落实医疗单位疾控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各项措施,尽全力减少传染病漏报,确保漏报率控制在5%以下。

13、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霍乱、流感、禽流感和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霍乱、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加强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

四、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控工作

14、抓好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安全套推广措施。

15、全力抓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2014年全县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示范乡(镇、街道、社区)创建活动。

16、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全县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检测点要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按全县总人口的8%)。

17、加强全县艾滋病检测点的督导,提高检测点工作水平。

18、推动多部门共同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创新管理模式,探索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应管理的机制,提高艾滋病综合防治效果。

五、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19、认真贯彻《州市2014-2015年结核病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县2014-2015年结核病防治行动计划。

20、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任务数;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85%以上。

21、做好耐多药肺结核诊疗管理工作,提升结核病规范管理、实验室诊断、临床诊疗能力。

六、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

22、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示范食堂、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活动。

23、按要求做好居民死因监测及肿瘤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4、根据《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点居民碘盐监测工作。

25、按照《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省消除疟疾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迎接考核评估工作。

26、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考核,在40%的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培训和工作指导,以及防治效果的评估。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

27、完成上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域指标和疾控机构指标的绩效考核工作。

28、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

八、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29、认真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效果评估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常规监测学校身高体重测量业务指导工作,并做好各项数据的录入与上传。

30、完成全县840件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任务。

31、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基本装备,提升职业健康体验服务能力,扩大职业健康体检覆盖面。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5

1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状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全县有1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个乡镇卫生院、109个村卫生站,全县共有疫情网络直报点25个,计划免疫门诊22个,形成覆盖全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主要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1.1小金县疾控中心现状

1.1.1疾控中心职责

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传染病防治管理、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测、地方病防治、包虫病、艾滋病管理等,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相关工作。

1.1.2疾控中心房屋状况

小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国债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建成。中心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实验楼978平方米,行政办公楼600平方米。

1.1.3疾控中心设备状况

小金县CDC在2008年地震后,根据灾后重建要求,按照县级实验室装备进行配备实验设备,并建成了洁净实验室及P2实验室,大大提高了实验室检测能力,只是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设备利用率不高。实验室设备(见表1)。中心现有车辆4台(均为计划免疫冷链车装备,一辆达到报废标准)。

表1实验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1 PCR扩增仪 1 23.样品粉碎机 1

2.酶标仪 1 24.微波消解器 1

3.自动洗板机 1 25.纯水处理器 1

4.多头移液器(套) 1 26.1/万电子天平 1

5.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27.1/千电子天平 1

6.超净工作台 1 28.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1

7.生物安全柜 1 29.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8.生物显微镜 1 30.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 1

9.倒置显微镜 1 31.可见分光光度计 1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设备名称 配置数量

10. 普通离心机 1 32.离子色谱仪 1

11. 高压灭菌器 1 33.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 1

12. 干烤灭菌器 1 34.空气采样装置 1

13. 恒温培养箱 1 35.α、β表面沾污测量仪 1

14. 生化培养箱 1 36.防护级χ、γ射线剂量仪 1

15. 暗视野显微镜 1 37.气相色谱仪 1

16. 霉菌培养箱 1 38.声级计 1

17. CO2培养箱 1 39.X光机 1

18. 厌氧培养箱 1 40.听力计 1

19. 恒温水浴箱 1 41.B超(甲状腺、腹部) 1

20. 液氮罐 1 42.肺功能测定仪 1

21. 均质器 1 43.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1

22. 微量震荡器 1 44台式电脑 10

1.1.4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状况

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数为40人,实有在职职工人数为25人,其中现场专业人员17名,实验室人员5名,其它人员3名,其中第一专业为预防医学和卫生检验的只有4人。各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全日制中专毕业,学历均为在职教育。各类人员学历和职称构成见表2、表3:

表2 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学历构成情况

人员 本科及以上 大专 中专 中专以下 合计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疾控中心人员 5 20.00 18 72.00 1 4.00 1 4.00 25

现场业务人员 4 13.53 11 64.71 2 11.76 17

中心检验人员 1 20.00 4 80.00 5

表3小金县疾控中心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人员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构成比

疾控中心人员 7 29.17 6 25.00 11 45.83

现场业务人员 3 19.65 5 29.41 9 52.94

中心检验人员 3 60.00 1 20.00 1 20.00

1.1.5科室设置

小金县疾控中心共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疾控科、卫生科、性病科、检验科(理化、微生物、艾滋病初筛、健康体检等)和健康教育科。

1.2乡镇、村疾病防控现状

1.2.1乡镇、村卫生院疾病控制的职责

全县共有21个乡镇,共有21个乡镇卫生院(2-5人每卫生院),在承担全乡镇的治疗任务同时,还要承担疾病监测、传染病网络直报、计划免疫、妇幼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县109个村卫生站,村医现在只能协助乡卫生院完成部分疾病防控工作。

1.2.2乡镇卫生院房屋状况

除老营、日尔、新格、新桥卫生院外其余卫生院均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新建村卫生站个82个,设施配备不齐。

1.2.3防保队伍现状

21个乡镇卫生院中,卫生人员共83人,其中预防保健兼职工作人员21人。从学历来看,21名防保人员中,大专18人,占85.7%,中专3人, 占14.3% 。从职称来看,初级职称11人,占52.4%,中级职称2人,占9.5%,无职称人员8人,占31.8%。21个乡镇共有村医118人,平均每村0.88人(16个村无村医)。其中,1人有执业资格,占0.85%。大专以上学历2人,占1.69%。中专学历57人,占48.31%,高中学历59人,占50%。

2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和工作现状

2.1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2011年前涉及疾控中心项目)

2012年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指导中心成立,挂靠疾控中心,该项任务项目多,涉及面广,而且在实施初级阶段,没有固定的模式,群众对此项目还没有深入理解,部分慢性非传染病的数据库还未健全。

2.1.1疫情监测

全县共有25个传染病报告点。虽然25个传染病报告点都配备了网络直报设备及进行了人员培训,但由于网络运行费用没有得到落实,乡镇卫生院电源不稳,传染病无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报病意识不强,给科学、及时、有效的分析疫情带来一定影响,去年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134例,报告总发病率为172.39十万。。

2.1.2免疫规划

全县共设22个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将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C群流脑疫苗等十一种疫苗纳入儿童扩大计划免疫。全线预防接种实行以乡为单位、每月16-18日门诊集中接种服务形式。州疾控中心(CDC)每半年送一次疫苗至县CDC,县CDC每月送一次疫苗至乡卫生院,县、乡均将疫苗保存于冰箱中,冷链系统虽然能够基本满足目前计划免疫工作开展,但不能适应扩大免疫规划的需要。2011年完成全县22个预防接种点12轮的疫苗冷链工作,建立了严格的冷链运转制度,加强冷链冰箱管理,全年共计下发各类疫苗13900余人份,下发各型空针7000具。各类疫苗共计应种7916人次,实种7637人次,接种率为96.48%。完成全县21个乡镇294名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各计划免疫门诊均未达到合格门诊及规范门诊要求,乡镇无计划免疫专职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接种质量相对较低,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可能出现局部暴发流行的可能。计划免疫接种率报告为月报表形式,所有乡镇接种门诊未实现电脑登记、预约和接种证打印。

2.1.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及健康教育

重点是预防慢性非传染病(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病)及预防亚健康体检项目,这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重点要求的项目,以前没有开展过相关工作,并且开展相关工作需要群众的支持,理解,所以到目前还未健全基础数据库。

2.2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小金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A类检测项目77个B 类13个(饮用水可检测22个指标),其中理化指标13项,微生物指标12项,其它指标13项。另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2项。

2.3五大卫生监测

2.3.1食品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配合,完成从业人员体检582人,完成饮料、白酒、卤菜、冷饮等样品检测。

2.3.2公共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集中整治6次。抽查6个医疗单位进行院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2.3.3学校卫生:2011年对学校每学期进行疾病防控技术指导二次,学生健康体检9034人,检出患龋齿266人,视力低下794人。

2.3.4放射及职业病防治卫生:送省级放射人员健康体检4人。

2.3.5生活饮用水: 2011年共采集城镇供水水样15个,合格率为66.7%,出具了相应的水质评价报告。

近年由于食品药品监督局处于职能划分阶段,五大卫生工作亦无工作经费,此项工作发展滞缓。

2.4项目支撑疾病管理

2011年结核病归口管理24人:艾滋病毒携带者追踪管理2人,自愿咨询检测296人次:包虫病B 超检查6000人,病人治疗35人:大骨节病病人治疗128人:碘缺乏病检测288食盐样品,健康教育20000人。

2.5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

县疾控中心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处置队伍包括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防护和卫生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都经过初步培训。疾控中心完成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1个、涉及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方面。但只有最基本的应急装备,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网络虽基本健全,但底子差,基础薄,小金属于高山峡谷地带,地广人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本相对较高,工作经费相对缺乏,完成质量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疾控中心为指导中心,乡镇为枢纽,社区及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乡镇卫生院设立专人管理,实行一把手院长责任制,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村卫生室按属地管理(保证每村有一名村医生,原则协助乡卫生院做好疫情登记,计划免疫,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促进传染病防治的规范化建设。

3.2灾后重建后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有较大的改善,软件建设亟需改善,需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优化组合,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应急管理高层次人才,加快对乡村医生的扶持、培训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尽快更新知识,补充责任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县、乡、村卫生人员队伍中去,夯实三级网底。逐步改变疾控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现状。加强设备使用率,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6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18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7

根据“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统计,截止5月底,全县共报告总法定传染病13种564例,报告发病率125.33/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0.59%(564/201),无报告传染病死亡病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9种计260例,月报告发病率57.78/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9.35%(260/201)。报告丙类传染病4种309例,月报告发病率67.56/10万,而去年同期无丙类传染病发生,今年丙类传染病主要是为手足口病,发病数为284例。

二、有效防控手足口病

今年手足口病防控领导重视,谋划超前,防控有序,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2月10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转发<*县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防控传染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09]6号),并在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3月11日召开了有局班子成员、局股室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王三运省长对做好卫生工作及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布置了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3月31日县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防字[2009]29号),成立了以局长苏胜为组长的“*县春季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疫情处置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宣传培训和后勤保障组。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的爆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手足口病(ev71感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4月5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全政办[2009]16号)。

(二)召开会议,加强培训

3月20日,县卫生局举办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师资培训班,要求全系统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和报告处置能力。

针对我县发生1例重症病例,4月6日县政府紧急召开了各镇书记或镇长、分管卫生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分析当前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形势,宣读《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县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就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讲了三点意见: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3、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保手足口病防控暨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有效开展。

4月10日,县卫生局召开了全县镇卫生院负责人会议,传达市政府召开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了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强调基层卫生院在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并落实手足口病包保责任制。

4月24日,县疾控中心举办由各基层卫生院防疫人员、社区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参加的*县手足口病、霍乱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对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知识进行了再培训。

(三)加强督导,落实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手足口病的预防意识和诊治能力,保障我县人民特别是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5日至6日,卫生局局长苏胜带领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疾控中心防病技术人员对*镇境内所有的县直医疗单位、民营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及中医院下设的门诊点进行了督查和技术指导,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4月16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盛必龙、副县长*在卫生、教育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医疗和托幼机构,进行了实际查看,仔细听取了卫生、教育部门领导汇报,盛县长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提出了三点重要指示:1、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2、要把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作为防治手足口病的重要抓手,全民参与,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治理环境卫生,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3、要把防治手足口病作为改善教育部门民办教育办学条件的重要抓手,同时要求卫生部门拟草《*县托幼机构卫生规程》。4月24日,县政府董县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现已正式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为进一步落实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4月21日,县卫生局局长苏胜、副局长廖勇、县疾控中心主任徐志荣对*县医院预检分诊、专家会诊、院内感染控制、疫情报告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4月28日上午,市卫生局派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对我县前一阶段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开展宣传,提供咨询

为正面做好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防病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自4月6日起先后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预防手足口病防治要点温馨提示和电视宣教片2周,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编制并面向全县发放了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单5500份。

4月9日县疾控中心正式开通手足口病咨询电话,同时在政务信息平台和卫生局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自2月初以来,县疾控中心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工作,定期搜集、统计、分析疫情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通报疫情。同时与教育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重点加强对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严防聚集性病例发生。凡托幼机构病每发生一例病例,县疾控中心均进行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措施指导。积极有效处置了实验幼儿园、黄庵双语幼儿园、春芽幼儿园等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疫情。

县疾控中心在做好每例住院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对患儿家庭环境均进行了终末消毒,并随时关注住院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和患儿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

3月30日市一院报告我县一例重症病例后,引起了县领导和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县疾控中心立即派专业人员赴市一院开展了流行病调查,并对患儿居住地、家庭环境和生活用品进行了终末消毒,同时对患儿所在村庄5周岁以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健康排查,要求当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密切关注疫情,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在患儿住院治疗期间,县疾控中心与患儿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病情变化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经省立儿童医院专家全力救治,该患儿于4月22日痊愈出院。

根据疫情统计,截止2009年6月18日8时,我县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324例,其中临床诊断319例、实验室诊断5例。门诊观察病例309例,占93.8%;住院病例20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占6.2%,现已全部痊愈出院。报告病例中,小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130例,占40.12%;散居儿童194例,占59.88%。目前,疫情较为平稳。

三、全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为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始终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卫生局于4月30日成立了以局长苏胜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建制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廖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挥工作。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还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县疾控中心成立了2支疫情处置组和1支宣教及后勤保障组,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了2支卫生监督组,10个建制镇卫生院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应急小组。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二)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我局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5月2日下午立即举办了“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业务知识师资培训班”。苏胜局长、廖勇副局长出席并参加了培训工作,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基层卫生院业务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负责人,县疾控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68人接受了师资培训。继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自开展了全员培训,全县接受培训的人数(包括乡村医生)约420人。随着国家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的修订以及国家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方案》和安徽省《安徽省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防控管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的下达,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随即组织多次学习,从而全面提升了广大医务人员防范意识和综合防治能力。

(三)加强病例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为严防输入性病例在我县的发生,县卫生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规范建立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各项预检分诊制度,对出入疫区的人员均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可疑病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立即登记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同时协助转诊至县人民医院排查。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工作,进一步核实疫情和排查密切接触者,并做好消毒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县疾控中心增加疫情网络浏览频次,密切关注我省及国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动态。

(四)确定甲型h1n1流感的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甲型h1n1流感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感染科为收治病区。县医院已做好专用救护车辆、隔离病房、床位、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准备、采购和储备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投入使用。*镇卫生院为我县集中医学观察点(*镇卫生院新址在原八波卫生院处)。

(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县疾控中心及时对消杀器械、药品、防护用品进行了清理和补充。目前,县疾控中心储备消杀器械:机动喷雾器2台、手动喷雾器4台;消杀药品:消毒粉800kg、消毒片360kg;防护用品:布织防护服15套、防护帽100个、防护眼罩40个、防护口罩200个、防护手套380双、胶靴15双。根据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拟请求县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物资支持,以备长期应急所需。

(六)加强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

卫生系统重点做好应急值班,并实行了领导带班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24小时待命,确保反应迅速,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处置有效。

(七)加强宣传教育,设立咨询电话。

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县卫生局应急办、县疾控中心设立了咨询电话,解疑释惑。县疾控中心及时将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自5月7日起在县电视台打出预防甲型h1n1流感温馨提示流动字幕。5月10日《*报》热点关注专栏整版刊登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开展街头咨询。

(八)适时制订了《*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甲型h1n1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我局拟草了《*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6月2日,县政府办以全政办[2009]35号文件形式印发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

四、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一)全力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

今年省政府首次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纳入民生工程。为了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县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县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执行方案>的通知》(卫防字[2009]45号),对项目管理进行责任分解,县疾控中心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并加强了督导,并对各预防接种点开展了冷链运转。

(二)做好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对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等实行“零病例”报告,县疾控中心定期对县医院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对报告的2例“afp”脊灰疑似病例、16例“麻疹”疑似病例进行了个案调查。2例脊灰疑似病例经省级实验室检测,均为排除病例。16例麻疹疑似病例经市级实验室检测,2例为麻疹实验室确诊病例,14例为其它病例。

(三)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工作

县疾控中心加强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对全县尚未安装系统软件的接种单位进行了软件安装,进行了人员培训,截止5月底全县共录入儿童接种信息9667人,上传信息3847人。

(四)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宣传与培训工作

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围绕“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宣传主题开展了街头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册和宣传折页向群众宣传讲解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政策、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等。此外,县疾控中心还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意识。

为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上半年我县组建了10所镇卫生院防保站,针对镇卫生院防保站刚组建,部分人员以前未从事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不熟等情况,疾控中心购置了投影仪等教学设备,及时对卫生院防保站开展了全员业务培训。

五、切实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根据《安徽省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2009年修订)》的通知,4月中旬,在*、*、*、*、*、*、*镇、*、*9个乡镇36个行政村288户居民户中开展食盐碘含量检测,未发现无碘盐和不合格碘盐。

调查8-10周岁儿童200人,ⅰ°甲状腺肿大1人,甲状腺肿大率0.5%。检查其中100名小学生尿样,尿碘中位数为311.7ug/l,>100ug/l人数为98人,<100ug/l人数2人,最小值73.3ug/l。

5月15日上午,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与县盐务局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县城襄水路嘉年华购物广场前开展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县电视台作了新闻报道。此外,县疾控中心于5月14日-16日在县电视台播发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片,在《*报》刊登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同时,全县10所镇中心卫生院出碘缺乏病专题宣传栏20期。

六、重视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

1、病人、感染者管理

县疾控中心对现症4例病人进行规范治疗管理,定期做治疗随访和cd4细胞检测工作;每月一次抗病毒服药督导;及时为病人提供心理支持。对于病人密切接触者做hiv抗体初筛检测以及健康教育。目前,已为4例病人cd4细胞检测8人次,4例病人cd4细胞数均较2009年底有所增加,且都能从事中度体力劳动。

2、大众宣传

利用我县传统民俗“正月十六走太平”,在县城敬梓路*大闸“走太平”入口处,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设宣传台1处,咨询台2处,停放宣传车1辆,悬挂横幅1条,展出展板2块,散发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单、宣传册等计2500多份。此次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卫生局安排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

3、娱乐场所高危行为干预

(1)开展基线摸底调查

县疾控中心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深入城区各娱乐场所作情况调查,绘制了*县城区娱乐场所分布图。目前,城区娱乐场所47家,其中桑拿浴池16家,歌舞厅11家,旅社宾馆15家,足浴5家。

(2)确定干预娱乐场所并选定同伴教育员

在2009年确定的县城内规模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10家娱乐场所作为主要干预场所基础上,再增加2家,12家场所含盖了宾馆、旅社、歌厅、夜总会、足浴、桑拿洗浴中心。同时,在每个主要干预场所内选定一名领班或大堂经理作为该场所的同伴教育员。

(3)深入娱乐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活动

高危人群干预队成员深入娱乐场所,定制艾滋病宣传小专栏,定期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画,发放性病艾滋病宣传材料和用品,累计发放艾滋病宣传材料3768份,安全套2200只,宣传纸杯1000个,宣传雨伞20把。对12家干预场所服务人员hiv抗体筛查133人,均未发现阳性病例。

4、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抗体检测

每季度1次对监管场所羁押人员采集血样做hiv抗体检测,目前,累计检测样本35份,未发现hiv抗体初筛阳性标本。

5、自愿咨询检测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所vct门诊工作运转正常,两门诊接待自愿咨询检测137人份,占任务数的68.5%(137/200)。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

1、健康教育

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4.25儿童预防接种日”、5月份的“科技宣传周”开展了结核病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共展出有关结核病防治展板8块,悬挂横幅5条,发放各式宣传材料4500余份,同时,结核病门诊医生还向每一位就诊者发放宣传手册计500余份。此外,举办了1期有疾控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和防保站全员参加的培训班。

2、经费使用

年初,将上一年度项目病人管理费下发至相关乡镇卫生院。除民生工程经费外,已发放转诊费750元,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交通费650元。此外,向项目肺结核病人提供了免费药品、免费查痰、免费摄片。

据统计,截止6月17日,我中心结核病门诊共接诊初诊病人602例,被诊断为结核病人226例,其中项目肺结核病人196例(含初治涂阳97例)。追踪可疑肺结核病人75例,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70例,对乡镇督导36乡(镇)次,访视病人56例,初治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91.2%,涂阴病人完成疗程率90.3%,免费查痰1522份,免费摄片206张。

(三)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为了做好2009年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县卫生局于2009年4月23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对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4月24日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全县2009年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培训班”。从5月1日起县医院、各中心卫生院恢复肠道病专门门诊,全县实行肠道病门诊周报制,县医院开展霍乱弧菌培养,做到“逢疑必查”,基层卫生院对疑似病人及时采集标本送县疾控中心培养检测。县疾控中心还开展外环境水源、公厕标本和重点食品的监测工作。截止5月底共监测各类标本94份,未检出霍乱弧菌阳性标本。

七、认真组织实施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农村改水项目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

我县2009年中央补助农村改水项目监测点10个,分别位于9个镇,覆盖23个村,覆盖人数4.21万人,共投资2215.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92.01万元,供水工程主要解决污染水问题。

为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3月6日,县疾控中心根据省方案精神和要求,制定了《2009年中央补助*县农村改水技术方案》。3月10日,召开了2009年中央补助*县农村改水项目启动会暨培训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3月11日,成立了以县爱卫办主任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和以县疾控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工作组,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目前,县疾控中心已按方案进度完成了上半年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对10个监测点监测出厂水、末梢水各监测10份,累计监测的20份水样全部合格。

2009年我县获“全省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先进单位”。2009年上半年,在做好中央补助*县农村改水项目工作的同时,县疾控中心在10个农村改水项目监测点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个监测点(包括5家水厂、5家分散式供水点),计20个监测点列入今年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象。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中,集中式供水采集出厂水15份、末梢水15份,分散式供水采集水样5份,总计35份,其中合格32份,合格率为91.4%,不合格3份,不合格水样中2份硬度超标,1份硬度、细菌总数超标。

八、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

(一)实施经费

1、艾滋病、结核病(民生工程)医疗救治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艾滋病、结核病(民生工程)医疗救治经费指标的通知》(财社[2009]226号)精神,2009年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医疗救治省级补助资金计5.2万元,其中:艾滋病医疗救治资金1.8万元(其中重大疾病预防控制0.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经cd4等检测及临床确诊已经发病的艾滋病感染者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结核病病人医疗救治资金3.4万元(其中重大疾病预防控制0.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贫困的现症结核病患者因患结核病导致各种并发症的检测治疗。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相关治疗检查费用从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中列支,结核病病人化疗相关费用从中央补助的结核病防治项目中列支。

2、民生工程预防接种补助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民生工程预防接种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财社[2009]225号)精神,2009年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预防接种补助经费计44.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地方公共卫生免疫规划项目补助经费19.1万元,省财政扩大国家免疫专项补助经费4.3万元,城市常规免疫接种补助7.4万元,麻疹强化免疫接种补助经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09年出生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二)实施任务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县艾滋病计划医疗救治人数为4人,结核病计划医疗救治人数为28人。辖区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4900人,麻疹强化免疫接种6.8万人,总计计划预防接种任务数为170900人次。

(三)实施现况

1、艾滋病、结核病(民生工程)医疗救治

截止目前,县疾控中心已完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137人,高危行为干预服务人员716人次、干预顾客485人次,公安局看守所采集血样35人份,对公共娱乐场所发放宣传材料3768份、安全套2200只,另外利用“正月十六走太平”习俗开展街头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多份。在民生工程艾滋病医疗救治中,对现存活的4例艾滋病病人(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cd4(免疫细胞)检测8人次、病毒载量检测4人次,服药督导16人次,治疗随访16人次,4例艾滋病病人均得到免费抗病毒治疗,抗病毒药品价值近6万元。第一季度,4例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总计4798元已在民生工程艾滋病医疗救治经费中予以报销,现正着手核查第二季度4例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8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二: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9

(一)成立县防治艾滋病知识宣讲团

为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以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为主,各乡镇(办事处)、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1名人员共同组成县防治艾滋病知识宣讲团。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对宣讲团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专题培训,编写发放广播稿、宣传单、宣传画等资料。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每季度进行1次防治艾滋病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在本乡贸易集日进行宣传;村委会和村医利用村广播喇叭对村民进行宣传,每月不少于5次,农忙季节及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每月不少于8次。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乡、村医务人员由县卫生局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委会的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⒈在县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宣讲团每年利用庙会、集日和“世界艾滋病日”在县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以上,活动前要与电视台、报社联系,备足各类宣传用品等。(县卫生局负责督导落实)

⒉书写墙体标语

在各村主要街道书写宣传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的标语,每村不少于6条。县疾控中心统一对墙体标语编号,对全县的标语按序号登记内容、地点,每季度集中检查1次,有缺失损坏及时补充修整。(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标语,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落实)

⒊在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栏

在县医院大厅或皮肤性病科、妇产科诊室或候诊处、各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卫生所及个体诊所、各类大型施工工地、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都要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或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单或小册子等,要求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每季度更换1次。(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宣传材料,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⒋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

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间播放防治艾滋病知识及相关政策或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2次。(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播放内容,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落实)

⒌对农民工及中学生进行宣传

县建设局负责对全县所有工地、农民工集中场地的农民工数量进行登记,并向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提供全县农民工基本情况。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在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张贴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画,并每月到现场宣传1次,落实农民工健康教育工程的要求。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所有中学开设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的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⒍组织专题讲座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每季度要到县级医疗单位举办防治艾滋病知识讲座,提前贴出通知,以便就诊者按时参加。

⒎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登记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将计划进行大众宣传的目标按人群种类、所到场地或利用的媒体等进行登记,按照目标计划逐一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活动登记本,对目标场所人群开展宣传活动后,及时登记,并写出书面总结。

(三)宣传目标

到2013年底,县城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大中学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民工达到70%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达到90%以上。

加强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

(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

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工作队人员组成以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为主,并从县公安、卫生、工商、药监、计生、文体、交通、妇联等相关部门各抽调1-3名工作人员。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人员都要参加省市两级培训,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干预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

(二)防治艾滋病干预措施

⒈摸底登记

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洗浴场所、足疗按摩店、宾馆、饭店、职业中介等场所进行登记,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提供登记情况。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在县公安局配合下,在全县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立安全套发售设施,并摆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

⒉定期核实县域内高危场所及高危人群的基本情况

艾滋病高危人群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高危场所和高危人群的变动情况及时核实登记,每季度进行1次全面核实。

⒊定期实施干预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干预工作涉及到10类高危人群(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配偶、性病病人、暗娼、男男同性恋、吸毒者、VCT者、外来长期务工人员、其他:长途卡车司机、羁押劳教人员),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根据我县艾滋病高危人群种类特点,多形式开展干预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干预工作内容包括: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推广使用安全套、健康咨询及医疗转介等。

(1)对HIV感染者、AIDS患者及其配偶的干预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采取随访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HIV感染者及AIDS患者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发放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医疗转介、避免母婴传播等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同性恋人群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同性恋高危场所及高危人群逐一实施干预工作,强化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高危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3)对吸毒人群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统计到的吸毒人群实施艾滋病健康教育、清洁针具、不交叉使用针具、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

(4)对性病病人的干预

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诊治性病的医院科室、个体诊所进行摸底登记,依托各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对性病病人实施干预。各性病门诊医生要全部参加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性病门诊诊室及候诊处要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摆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医生向病人推荐或销售安全套,并做好门诊日志,按要求上报转介性病病人。

(5)对长期外来务工人员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在劳务市场、流动人群集中的大型企业、建筑工地、车站、集贸市场、宾馆旅店等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安装自动售套机或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以大篷车形式到场所定期循环举办宣传咨询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6)对VCT者的干预

在VCT工作中,针对前来咨询者的背景情况,按要求对其实施有效干预。

(7)对其他人群的干预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10

本文作者:保洪伟工作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疾控中心需要根据新时期特点,尽快完成疾病控制工作职能的转变,服务对象转变为面对整个社会人群,为他们提供有效的预防保健服务。县疾控中心服务对象和目标明确后,就要对其工作职能,进行明确定位,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2]。县疾病控制中心的职能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所管辖区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全面负责;②所管辖区内的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③所管辖区内消毒、灭鼠、杀虫,以及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的组织与指导;④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性报告;⑤卫生防疫相关知识的普及;⑥面向服务群体,提供健康教育;⑦指导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⑧对于上级交待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要按时保质完成。

只有实施“逐层管理、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体制,县疾控中心才可以确保高效率的完成相应的工作职能,顺利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3]。针对于县疾控中心,“逐层管理、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疾控中心签订工作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县疾控中心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的相应责任、质量考核标准,以及相应的奖励与惩罚措施;②县疾控中心与中心各科室签订工作责任书,内容是对县疾控中心工作的具体指标,以及相应奖惩措施,进行深入的明确;③县疾控中心与乡卫生院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内容是对乡卫生院所将要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质量标准,以及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通过逐层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不仅能够多方位地推动县疾控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相应的奖惩制度,还能够激发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使各项疾控工作做到井然有序的开展。

只有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工作队伍,才能真正意义上加强能力建设,做到县疾控中心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4]。能力建设的加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①加强能力建设的关键,即为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上级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是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不断的更新和提高,才能保证高效、保质的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另外,为了留住人才,进行更好发展,县疾控中心自身也要建立相应的绩效体系,在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带领下,尽快发展为专业性强、责任心高、服务全面的疾病预防和疾病控制队伍,顺利完成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②随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模式的转变,县疾控中心,不光是进行房屋等维修建设,还需要花费大量的经费,进行必要硬件设备的更新和新置,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设施齐备,保证县疾控中心业务的高效开展;③县疾病控制中心只有从整体上加强业务能力,才能真正地提升工作能力,更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5]。具体的强化措施主要是,县疾控中心要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在疾病预防和疾病控制方面的具体工作中,做到多汇报、多请示,最大力度地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才能更高效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将经费、硬件设施、考核制度落实到位,为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对每项工作内容、进度、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通过报表形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县疾控中心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尽快完成职能转换,明确职能定位,实施责任目标管理,以及加强能力建设,才能给服务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11

多年来,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在市委、市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在年实现了以乡为单位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四苗”接种率三个5%的目标,年证实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年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市的免疫规划工作从4苗防6病扩大至11苗防12病。市、县、乡各级冷链设备得到了更新和补充,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呈现出科学、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尽管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各县(区)工作基础和发展水平不平衡。部分地方对免疫规划工作不够重视,对“两消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费投入不足,多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关键的防治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影响了“两消除”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二是疟疾防治能力低。无专门的疟疾防治队伍,疾控和临床医务人员疟疾防治、疟疾诊断和治疗,专业技术不强,实验室人员疟疾检测能力较弱,群众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低,自我防护意识差等问题。三是全市麻疹和疟疾发病率较高。我市是全省唯一属于长江水系、亚热带气候的地区,是麻疹和疟疾的高发区域,年麻疹发病率为4.43/十万,学校及幼儿园时有暴发流行,这与国家消除目标1/100万还有很大差距。疟疾在全省5个部级流行县中我市就占了4个(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以县为单位分为以下四类。一类县: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二类县: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三类县: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非疟疾流行区。),其中、为二类县,、为三类县。全市年疟疾发病率为0.07/十万。尤其是近年来,我市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输入性疟疾病例的风险不断加大,这为消除疟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在3年和10年时间内,全市分别实现“两消除”的目标任务,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两消除”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消除”目标如期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到年全市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消除麻疹工作目标

1、总目标:年,力争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2、分年度目标: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1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目标。

(三)消除疟疾工作目标

1、总目标:年全市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2、分年度目标:二类县、,1年达到无本地感染病例,4年达到无本地感染病例。三类县、县,1年保持无本地感染病例,无疟疾死亡病例,年达到消除疟疾目标。年,全市无本地感染病例,无疟疾死亡病例,并做好输入病例的监测工作,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两消除”工作

实现“两消除”目标,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措施,全面促进“两消除”工作深入开展。

(一)大力开展消除麻疹工作

消除麻疹策略的核心是免疫接种,即通过常规免疫和对重点人群定期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形成覆盖全人群的免疫屏障。同时落实疾病监测、加强疫情控制、控制风疹、控制医院感染等综合性消除麻疹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1、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一要切实加强常规免疫工作。各县(区)要切实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确保2岁及以上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要实施安全接种,保证接种质量。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群免疫空白。二要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的及时补种工作,确保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三要做好重点人群含麻疹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各县(区)要根据麻疹疫情,在发病率较高的地区或者发病风险较高的单位,适时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接种,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防止麻疹疫情暴发。尤其要做好流动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积极组织以流动儿童为主的查漏补种活动,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

2、认真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根据卫生部安排,年9月11日—20日将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一次以月龄-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以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任务。-年,各地根据麻疹疫情情况,确定需要开展集中查漏补种活动的地区,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接种活动,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

3、提高麻疹监测能力和水平。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麻疹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开展对疑似麻疹、疑似风疹的流行病学监测、采样和血清学检测工作,强化监测质量控制,为全市消除麻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切实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4、强化麻疹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各县(区)政府要全面提高控制麻疹疫情的能力,根据麻疹疫情情况,每年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麻疹疫苗,用于控制疫情。要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快速作出反应,对早期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处理,加强病例管理,及时实施适龄人群群体性预防接种防控措施,控制医院感染,将麻疹暴发规模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认真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按照《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年)》要求,二类县、要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三类县、县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各县(区)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1、加强疟疾传染源控制和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传染病报告网络和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主动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等手段及时发现疟疾病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加强疟疾疫情监测与报告,严格核实报告病例,对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所有住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要积极与劳务输出机构沟通,加强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一旦发现输入性疟疾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2、加强媒介防制。一要防蚊灭蚊。疟疾传播的季节,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二要加强个人防护。疟疾传播季节,提倡流行区居民使用驱蚊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3、加强健康教育。各级教育机构要将疟疾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4、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加强疟疾确认实验室能力建设,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质量控制。对于非流行县区,应当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病例监测,防止继发病例发生。

四、保障措施

实施免疫规划、“两消除”工作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推动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两消除”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对“两消除”工作领导,市上将成立全市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各县(区)也要建立“两消除”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订规划,落实任务,推动“两消除”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能。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共同做好“两消除”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两消除”工作政策、规划和措施,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两消除”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疫苗、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麻疹、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广电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两消除”知识宣传。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篇12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4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4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4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4〕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08〕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09〕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2〕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发生疫苗针对疾病流行或发生预防接种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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