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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生轻生原因的伦理学分析
大学生本是人们口中的天之骄子,但太多的原因使他们一个个本应美丽的身影逐渐消失,这是令人痛心的。笔者认为导致大学生轻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生价值的存在丧失了其合理性,也就是说大学生生存所依赖的核心价值不复存在了,使大学生感觉到生存的意义不明确,生无眷恋。导致传统价值合理性丧失的因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人生信仰缺失
在人类文化史上信仰长期作为价值生活的依据。有坚定信仰的人,无论是宗教的信仰、政治信仰抑或是职业的信仰,这样的人是从不缺乏价值合理化能力的。然而,现代社会似乎正在经历一个信仰的低谷,不仅有信仰的人数在减少,就是那些宣称自己有信仰的人,对于信仰之物的态度也不全是精神性的,而表现为能带来相应的物质性的利益。
当代大学生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旧的信仰体系已经打破新的体系尚未建立之时,他们缺乏坚定的信仰。对于部分大学生来说,宗教信仰是迷信而虚幻的;信仰迂腐而不切实际;对于未来的事业或者工作,更确切的说是作为个人的谋生手段而不是终生奋斗的理想信念,更多的是陷入迷茫状态。如果非得给大学生加个“信仰”的话,那恐怕是“金钱”,以及金钱所能带来的安逸的生活。过分地看重物质,更加淡化了对精神信仰的崇拜。
在缺乏人生信仰的情况下,大学生遇到重大挫折、各种压力或突发事件,外在表现便是意志薄弱,焦虑、抑郁,甚至是长期困扰于某个或某些问题而走极端。
2、个人主义盛行
大学生中严重的个人主义阻碍个体社会性的发展。现代大学生多是独生子女一代,这样的生活环境决定了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伦理学中的个人主义是相对于集体主义而言的,目的是反抗集体控制个人的行动。但人首先具有社会性,在社会中生存是不能摆脱各种社会关系的,大学生也不例外。大学生往往忽略社会关系对个人的影响,如家庭关系、朋友关系等。很多情况下这些亲密关系都能为个人提供价值生活的依据,例如“为爸爸妈妈而活”的说法并不少见,因为多了一份责任感,生的意义又厚重了一些,更多了一些生的眷恋。
社会亲密关系在个人遭遇到重大挫折时,还能够给予支持、开导、帮助、启迪、宽慰等,阻止其走上轻生的道路。然而受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这些亲密的社会关系逐渐在解体,如大学生在家中跟父母有代沟,认为他们思想老化;在学校中过分注重个人权益,与同学格格不入,人际关系恶劣。在遭遇挫折的时候找不到可以疗伤的避风港,情绪得不到安慰,甚至轻易否定自我价值,淡化个人的责任意识,放弃生命。大学生否认了社会关系对个人的支持作用,有可能导致其走上轻生的不归路。
3、缺乏理想的道德人格
在伦理学范围内,人格通常被理解为道德人格,指人的道德品质,相当于“人的品格”。关于自杀与人格特征之间的关系,在国外已有相当多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不管哪种自杀类型都隐含着共同的人格基础:孤僻,退缩,焦虑,敏感。就个体而言,如果在这些特征方面发展到极端,自然属于异常人格。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存在重智能、轻人格的误区,即片面强调智能培养,忽略人格的塑造。这导致了学生的人格发展不健全,不能正确客观地认识自己和他人,不能勇敢地面对和接受现实,没有积极乐观的情绪情感,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差。例如因生理上的伤残、疾病或智力水平低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对自我认识不清而产生消极的态度,心理失去平衡,因而终日忧虑不安、抑郁沮丧乃至自暴自弃。
三、大学生轻生问题的伦理学干预
1、树立追求自我幸福的人生信仰
大学生若是有正确的宗教信仰,他们不会选择自杀,在他们极端无助的时候还有终极信仰来依靠;倘若没有终极信仰就需要树立自己的信仰,那就是追求自身的幸福,即以幸福作为精神的支柱。人道主义学者弗洛姆认为,人生的任务和意义就是成为自己,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追求自我的幸福。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在具有人的特性之外,他的性格、气质、天资、性情等都与其他人相区别。在个体遭遇各种逆境时,应该具有生存的勇气和追求幸福的信念,然后才能发展人的潜能,成为独立的人。幸福是一种持续的快乐的体验,是对生命价值的肯定,有必要成为挽留生命的理由。拥有强大的自我,相信自己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相信自己具有实现幸福的潜能,这所有的一切的前提要求是个体必须继续生存,必须活着。
2、培养生产性的爱
弗洛姆首先肯定了自爱是合道德的,并指出,“爱是人与他人及与自己之关系的生产性形式。它包含着责任、关心、尊重和认识,包含着对他人成长和发展的愿望。”爱自己首先要关心自己,这要求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疼爱自己,关心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更需要对自己能力的发展负责任。爱自己就要使自己健康、自由、全面的发展,而不是轻易否定自己,剥夺自己生命存在的权利。
生产性的爱不仅包括爱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还包括爱他人,爱身边的人。作为教育者,应当培养大学生具有生产性的爱,真诚的爱护家人,真心的对待朋友和同学,尊重老师,承担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个人的行为结果。当个人将别人对自己的爱作为一种财富,倍加珍视时,家人的爱与支持,老师与同学的关心与帮助,也会使其获得生存的依据。
3、培育理想的道德人格
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首先,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0世纪90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250万人预计到1996—2010年平均新增1450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1]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其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达到280万,2005年将超过300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2]
第三,社会发展的区域存在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较好回报发展的前景,成为人才输入省。在这些地区人才竞争激烈,很多学生未能有效就业,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愿去西部地区就业。在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的岗位找不到毕业生。
2.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当代大学生就业状态研究’课题组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布了他们的调查,大学生目前的择业观念,在单位的选择上:选择科研结构、党政群体、中外企业占总人数的63%,而选择乡镇企业、大中学校、集体企业的,只有7%,在地区的选择上,选择大城市的有20.8%,而选择小城镇、农村、老少边地区三项仅有5%。”[3]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工作。另外,有些用人单位盲目提高选才标准,追求高学历。相当多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重学历而轻视实践的倾向。
4.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大学生就业。一些学校的办学方法和观念落后,没有市场意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大学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了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此外,部分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业工作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就业工作往往毕业前才进行,就业指导仅仅是一种职业介绍,而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脱离实际的泛泛而谈。“调查显示,非常需要职业指导的大学毕业生对本校就业指导机构的了解程度多寡不一,其中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只有1/3的人,有10%的人根本不知道学校有这样的机构。”[4]这说明大学职业指导工作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5.社会壁垒,就业市场分割的现实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近年来,毕业生自主择业已成主流,然而户籍、档案等一些因素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绊脚石。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的都有“非本市户口免谈”的痛苦经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使大学生与许多好的工作机会失之交臂。
中国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是有多种因素造成的,要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必须调动多种力量,做出多方努力。
二、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
1.大学生自身作出调整和努力。其一,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新时期的就业观。大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抛弃“社会精英”的情结,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空闲岗位,小城市、乡村等地急需人才,小企业、私企业等还存在大量的用人要求;大学生还应树立基层意识,事业意识和奋斗意识,到基层锻炼自己,挖掘潜能,还可以将眼光投向西部,到西部地区锻炼成才;逐步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职业选择策略,从现实出发选择自己的求职道路。其二,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就业主动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个人的素质、能力、专长和团队精神将是主导毕业生择业的重要因素。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体制下的规律,大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过硬的本领,才能在就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谋取自己理想的职位。其三,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实力解决就业问题。大学生在一定的条件下,找准商机,发挥一技之长,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道路,在解决自己就业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
2.高校的改革。其一,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调整专业结构,使之与招生,毕业生的就业趋向相结合,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学校和专业,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其二,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而不仅仅局限于临近毕业的同学。其三,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推动整个大学生就业工作起着关键作用。这就要求对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吸收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信息学等专长的老师充实到就业指导队伍中来。其四,以就业为导向,加快高校的教育与教学改革。学校内部调整自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培养模式,开设具有专业特点,实践性强的课程,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关注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3.政府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首先,制定政策法规,完善就业市场体系。各级政府要从规范就业市场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逐步把毕业生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还应继续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消除就业歧视,深化人事、户籍等相关就业制度的配套改革,打破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市场分割问题,规范就业市场。其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国家应采取必要的宏观调供措施,加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手段来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鼓励大学生投身西部,在西部地区安家落户。还应看到中国基层人才匮乏,存有大量的用人需求,国家也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大学生投身基层实现就业,锻炼成才。另外,政府还应建立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和培训机制。毕业生是中国宝贵的人力资源,毕业生失业是一种巨大的人才浪费。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应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将未就业的大学生和失业的大学生纳入到社会失业人员的范畴,并给予相应的救济。这样既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又体现了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同时,针对毕业生未能及时就业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种培训班,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失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相信通过大学生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一定能够妥善解决,高校毕业生一定实现充分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中国巨大人口和庞大劳动力队伍中一支活跃的生产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一定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修池,刘子婷.当代大学生就业指导[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
1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大学生就业问题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就渐露端倪,近几年成为突显的社会问题,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局势。从2003年至2008年,我国大学毕业生数量每年增加量超50万,而每年毕业大学生一次就业率在70%左右,未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从2006年开始,未就业人数已经超过100万。据统计,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10万,就业形势紧张的现状似乎已很难避免。尤其是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就业可能就是难上加难了。
目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普遍遇到三难,即落实用人单位难、专业对口难、正式上岗难。最近几年对外公布的初次就业率一直维持在70-75%之间。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影响到高校稳定、社会和谐和人力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等,而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有识之士的更多关注。
2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整个社会就业问题的缩影,很多国家都存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但是中国目前这个问题比较严重。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为了尽量满足更多人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势必会造成大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就业问题日益严峻。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状况,创造不了如此多的就业机会,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大学毕业生需求。
2.1大学生就业遇上严峻的“大环境”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结构性矛盾影响就业状况。导致就业难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地区差距的扩大所导致的区域结构性矛盾。[1]大学生就业难处于“两难”境遇:一边是毕业生想去的地区和单位不要毕业生或毕业生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另一边经济发展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贫困山区及乡镇长期招收不到应届大学毕业生。二是国家就业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不很完善。用人指标、户口、档案等问题,导致一些大学生放弃既有机会,用人单位招不到人。三是就业竞争激烈,市场达超饱和。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然因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岗位数绝对减少,大学培养的学生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等,使他们在求职择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2.2大学生就业面临困惑的“小环境”
从“小环境”看,一方面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滞后于社会发展,没有能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主动调整,往往依据自身师资条件等,专业设置盲目性,专业趋同现象严重,造成供给结构失衡。同时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内容陈旧。对于实用性强的技术岗位招聘,很多单位在通过与学生面试中反映,高校部分专业课程设置无法与单位实际需求相适应。再次,很多高校连续扩招后,教师工作量加大,整天忙于应付事务性的工作,没有时间补充新知识,缺乏职业生涯指导的专业研究。[2]另一方面,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方面盲目提高用人标准,条件要求也愈加苛刻,文凭已经不再是走向理想职业的唯一“通行证”,除了崇尚高学历,要求毕业生具有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还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多数应届毕业生往往不能够完全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为许多用人单位所“嫌弃”,不少招聘单位的广告明确地写明“只限男性”或“男士优先”,性别上存在歧视。再者,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很多都是“80后”的独生子女,而社会对“80后”这一代评价褒贬不一,用人单位认为“80后”大学生员工普遍存在着散漫、忠诚度低、责任心弱等缺点,使用人单位招聘时有所顾忌。
2.3大学生毕业生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
大学生毕业生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就业观念陈旧,期望值过高。一方面,追求安逸舒适的工作环境,不愿去老少边穷地区、基层单位、中西部地区等等;另一方面,过分看中单位的医疗、养老保障制度等,只把目标锁定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外企上。择业期望值普遍偏高,不肯放下架子,缺乏脚踏实地从基层开始干起的精神。二是自身素质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大学生的自身素质与社会需求的差距较大,部分毕业生“心比天高”,过高估计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但综合能力又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要求。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要应届毕业生,他们认为应届毕业生动手能力差,缺乏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较差,缺乏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有些学生在为人处事方面还存在种种缺陷[3]。三是缺乏创业意识。传统的就业择业观制约了大学生成功就业,大学毕业生普遍存在“等”、“靠”、“要”等思想,缺乏创业精神和自主创业意识。在面对当今市场巨大的创业平台,高校毕业生宁愿成为现有就业市场廉价的替代者与竞争者,也不愿意实现对自我的突破,不愿意走上创业之路。
3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
3.1多管齐下,优化大学生的就业“大环境”和“小环境”
政府及社会应对大学生择业就业难应有所作为。第一,政府要通过努力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尤其是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业水平,增强吸纳能力,使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社会的人才使用衔接好。第二,应扩大毕业生入伍、研究生招生比例,这既有利于提高军队素质,也为社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为未来国家竞争力储备力量。第三,鼓励经济相对优越的毕业生到发达国家深造学习,学成归国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第四,鼓励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第五,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第六,完善有关人才及劳动法规,使用人单位、高校、大学毕业生都在能人力资本交易中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用人单位要放低门槛,寻求真正可用之才。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在目前毕业生数量庞大的情况下,把录用人才的门槛抬得过高,本来是本科生可以胜任的工作岗位,却要聘用硕士生,甚至博士生。用人标准虚高,使得相当一部分人难找到工作,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因此,要动员用人单位改变用人观念,多注重高校毕业生的整体素质,而不要一味地追求高学历。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民企、私企单位,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责任,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侵犯了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自己公共形象,进而造成大学生不愿意到这些单位就业,人为地促成了“就业难”。
高等院校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就业指导体系。一方面,高校应根据整个经济环境来预测未来的人才需求状况,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确定招生的专业和规模。在课堂教学方面,高校要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把从片面注重专业知识教育转移到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轨道上来,加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高校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就业指导工作水平。从学生入学时起,高校就应在不同阶段对学生进行相应职业课程的指导,逐步进行职业规划,并在大三、大四加大指导力度。
家庭要承担起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责任。首先,随时关注孩子的成长变化,注意培养孩子适应社会的能力,知道自己孩子的不足,并能及时给予指导,使孩子少走弯路,更快成长。其次,督促孩子毕业后尽快成功就业。再次,不要强求学生绝对专业对口就业。常言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学生喜欢,只要学生肯努力,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最后,家长要转变就业观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才的流动越来越普遍,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整个社会充满了竞争,现在没有一包到底的“铁饭碗”,单位都实行合同制。毕业生要靠自己的能力在社会上立足。
3.2努力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力
大学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降低期望值。一方面,大学生不能总是盯着“热门”职业。随着社会的变迁,旧的行业在不断消失,新的行业也不断产生。过去被人视为“低贱”的工作,反而更能锻炼人的本领,发挥个人的潜力。另一方面,树立多元化就业观,不能等到毕业时才决定是考研、出国还是工作。有的学生只是在找不到工作后才想到去考研,或是考研失败后转而去找工作,这些都是漫无目标的行为。只有早做准备,在大学期间才能形成一个明确的择业目标,才能够在毕业时不会感到迷茫。要强化机遇意识,牢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大学生在校期间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提高大学生就业成功的根本是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做人”的素质。有些大学生意识落后,只重视对学校所安排课程的学习,不注重对自己综合素质的提高,造成毕业时就业核心力低,不能达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大学生应成为“T”型人才,“竖”代表专业基础知识,而“横”则要求大学生通览各方面的知识。
大学毕业生强化创业意识。大学生应努力培养创业意识,在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对改善目前就业难的局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学毕业生创业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减轻就业压力,而且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随着新增劳动年龄人口进入高峰期,大学生创业不但可以改善毕业生自己的就业问题,同时可以为社会上其他的待就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达到创业带动就业的理想境界。然而创业带动就业需要来自社会、高校、学生个人几方面的努力才能完成。社会应该给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制度;高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学生个人应该具有勇于拼搏、大胆创新的精神。
参考文献
[1]穆林.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调查分析与思考[J].择业与就业,2008(4).
[2]姚裕群.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演变与近期发展趋势[J].人口学刊,2008,(1):10-14.
[3]邵华.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14):14-15.
1.现象:诚信缺失即道德缺失。就业市场中的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大致包括:就业前就业材料的“注水”,避实就虚,夸大其词,各种就业证书的“克隆”、作假,各种职务的“加官进爵”等;就业过程中的“骑牛找马”,“一女多嫁”,重复签约,恶意违约等;就业之后的频繁改行、“跳槽”等。
2原因:大学生诚信缺失成因是复杂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毕业生本人造成的,也有用人单位和就业体制造成的。(1)主观方面:大学生初次就业,经验不足,对就业工作程序和政策了解不够透彻,有时甚至曲解“自主择业”,放任自流;对就业形势缺乏宏观的把握,过高或过低估计就业形势;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就业期望值过高或过低,就业心态盲目自信或自卑;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等等。(2)客观原因:首先,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诚信危机”现象,不同程度引诱和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导致大学生的效仿和跟随,挺而走险,出现诚信缺失现象。其次,高校诚信教育薄弱,诚信教育缺乏针对性,缺乏诚信守诺的心理辅导,缺乏诚信守诺的道德品质的指导,缺乏诚信守诺的行为督导。最后,诚信教育评价体系不完善,没有规范标准去评价诚信度,去衡量诚信行为,从而失去了约束力,失去了诚信的内在驱动力。
3.影响与危害。毕业生诚信缺失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损害了大学生自身的形象,降低个人信誉,而且给学校带来巨大的压力,直接损害所在学校的声誉,导致用人单位对学校产生信任危机。
二、就业诚信现象之评价
1.评价的目的和方法。(1)目的:这种评价以形成性评价为目的,旨在通过诊断就业市场中的诚信问题,为不断深化的就业体制改革和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信息,以规范大学生就业行为,加强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提升高校在社会上的美誉度,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2)方法:大学生就业诚信的评价,作为学生评价的一种评价类型,就评价的基本模式来讲,可以套用最常用的泰勒模式。因为,诚信如同其他的品质一样都是抽象的、内在的,是不可直接观察的。所以,其评价方法,也同评价其他心理品质与思想品德等方法相同,可以通过外界的行为得到表现,可以通过就业行为来观察了解,见徽而知著,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抽象,从外面到内在。具体来讲,“刺激—反应法”、“现象一本质法,“效应—本体法”等几种方法可供评价就业诚信时选择,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是正确的。
2.两个观点。(1)上面提及的“刺激—反应法”等评价方法所建立的诱导或假设条件毕竟不是真实的,所以,应该用鉴定的标准反复核对,问他的理由和意图是什么,这种鉴定方法涉及到真实性和合理性等重要问题。下面仅举一例:假设我们要评价S们的诚实,并将他们置于可以欺骗的情形中。S1欺骗是因为他无论如何看不出欺骗有什么错;S2欺骗以获得一点好处;S3欺骗是因为不想遵从权威;S4没有欺骗是因为周围有人,使他有犯罪感;SS没有欺骗是因为他是一个绅士的JL子,而除了在某些环境之外,“绅士的儿子是不欺骗的”;S6没有欺骗是因为对他来说信守规则更有趣,等等。现在,我们可以说S1—S3欺骗了,而S4—S6没有欺骗,S6的没有欺骗仅仅是对诚实感兴趣,这一点也远远是不够的。其他无法作更进一步的鉴定。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显然是不同诚实的人,不同不诚实的人,因为他遵循不同的规则和推论。由例子可以得出两点:第一,如果我们预先将道德领域如诚信限定为一些特殊情境(以诚实、讲真话为“公共标准”),我们将容易忽视不同类型的理性;第二,除非我们能发现“的头脑中在想什么”,否则我们将容易忘记在行为中使用什么概念,这是至关重要的。可见,我们对道德的评价,同样包含对诚信的评价,都必须注意道德思想和行为的不同的方面,这些方面并非来源于任何关于“心理结构方式”的理论或假设,而只是简单地来源于对道德的思考和行动是什么意思的考虑,来源于这种考虑所必然包含的东西,而这些来源都是动态的。(2)第二个观点由第一个观点启发而来。因为一个人可能以一种不合理的、无法容忍的、有偏见的或不明智的方式持有完全正确的信仰,反之亦然。所以,我们要把一个人扮演一种特定角色如就业角色时的功过和他的信仰的正确性区分开来。不言而喻,对就业中的诚信缺失现象,我们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加以及时的引导和教育,但对诚信缺失的不同情况应区别看待。就业前就业材料的制假与欺骗、就业过程中的违约和就业后的跳槽等来源于不同的道德基础,所以,诸如就业中的善意违约、跳槽等就不应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首先,毕业生违约可以理解。当今就业市场并未真正市场化,就业市场不够规范。有的毕业生违约是现行就业体制造成的,违约自然在情理之中。协议的签订,基本功能在于给当事人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预期,但有的行为预期长达几个月,过长的行为预期,可能会使毕业生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或改变对用人单位的看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毕业生选择更好的用人单位,也是人之常情。其次,毕业生违约是一种权力。就业协议与其他协议一样,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就一定会赋予签约人违约的权力。违约是对义务的违反,也是对个人权利的遵行。在一定限制条件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有权改变原有的意向,双方均可以选择履行协议,也可以选择违约。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的一种权利,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应聘者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只要毕业生不是恶意的,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恶劣影响,且由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就业协议。最后,毕业生违约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就业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地配置人才资源。部分毕业生违约也可以看作是人力资源重新组合、优化配置的过程,它利于毕业生寻找到更能发挥才能的位置,更利于社会的发展。“强扭的瓜不甜”,如果毕业生迫于无奈暂时不解约,但“身在曹营在汉”,工作时不专心,不忠诚于用人单位,迟早也会改行跳槽。当然,这种人力资源的合理优配,带来的不仅有直接成本的损失,而且还有间接成本、机会成本、诚信成本的损失。
三、应对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