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投资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7 18:13:30

矿业投资论文

矿业投资论文篇1

澳大利亚是传统的矿业开采国,有“坐在矿车上的国家”之称,是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的世界第三大矿产品生产国。澳大利亚的矿石开采主要用于出口,其出口量占开采量的80%。

澳大利亚的矿石产品种类繁多、品位优良,且储量巨大。目前已探明的矿产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铀、铅、锌、钽和镉;居世界第二位的有铋、错、铪;居世界第三位的有煤、铝土矿、金、钴、锂和金刚石等。为我国进口商青睐的铁矿石资源的年储量也已达到180亿吨。据统计,2007年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1.46亿吨,占我国铁矿石进口总量的38%。

澳大利亚拥有许多世界级的矿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西澳大利亚州的哈默斯利铁矿带,昆士兰州的蒙特艾萨铅锌矿区,新南威尔士州的莱特宁山脉黑蛋白石矿床等。

在具备优良的矿业资源禀赋的同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矿业勘探也相当重视,对矿石勘探项目的投入巨大且投入额逐年增加。澳大利亚政府在增加勘探支出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勘探技术的科技含量。2007年,政府启动了新一代矿产勘探计划——“玻璃地球”计划。该计划利用三维可视化和地质模拟等技术,使大陆表层1公里以内的地域,像“玻璃一样透明”,从而大大提高了勘探效率与准确性。

(二)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港口设施完备

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要冲,交通便利,远洋运输业发达,是重要的国际运输中心之一。运输成本较低,运输效率极高。墨尔本港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现代商业港,港口的年吞吐量在6400万吨以上,有4万平方米的堆场,码头上铺设铁路线,油罐车可直达码头。凯恩斯港、悉尼港、弗里曼特尔港亦是其重要商贸港口。赫德兰港是其主要的矿物出口港之一。

(三)低利率、低通涨,经济持续增长

澳大利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低利率、低通胀、经济持续增长的特点。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澳大利亚2006、2007、2008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8%、4.1%和2.5%。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2009—2010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将放缓为1.7%。不难看出,澳大利亚的经济颇具活力,其经济增长率超过了经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

(四)外资政策趋于鼓励性

大体上看,澳大利亚对外资的政策是鼓励性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就开始放宽对外国资本的限制。在当今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进一步减少外资限制条款,以吸引全球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投资。

1.放宽准入审批限制

从1999年9月起,澳大利亚政府将外国对澳大利亚既存企业投资的政府审批底线,以及外国公司中澳大利亚资产被另一外国公司收购时须向澳政府通知的底线由原来的500万澳元放宽到5000万澳元。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投资额在5000万澳元以下的中国企业,使投资者避免了繁杂的审批手续,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投资收益。

2.放松矿业投资的股权限制

澳大利亚政府取消了在新矿业开发项目中,澳大利亚人要拥有一半股权的限制[投资主体为外国政府(包括国企)时不适用],同时外国人接管既存采矿企业,也不必再进行经济利益检测。

(五)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济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贸关系。1972年,澳中签署了两国贸易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文件。1978年澳政府宣布对中国实行普惠制待遇。近年来,我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额逐年攀升,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总额已达到438.5亿美元。同时,中澳之间的投资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澳大利亚已成为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IDD)的第六大目的地。仅2007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非金融类项目直接投资额已逾9.4亿美元。同年,澳大利亚在华的新增投资项目487个,实际使用金额3.5亿美元。

(六)法律体系健全。外资可得到充分保障

澳大利亚虽然没有统一的外资法,但外资活动主要由1975年通过的《外国收购和接管法》、《公司法》等法律监管。澳大利亚的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相应法律,保护外资在本州、本地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澳大利亚的矿业投资环境良好,但在当今经济背景与海外投资者对澳大利亚矿业的收购狂潮下,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风险。

二、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机遇与风险

投资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性。仅热衷于历史材料的堆砌,而忽视时代本身特点的投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当今世界,投资形势瞬息万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投资者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风险?

(一)危机中的矿产投资机遇

1.金融危机成为澳大利亚矿业股指“走绿”的推动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是继上世纪初“大萧条”之后,波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全球性经济衰退。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都受到危机的影响,澳大利亚也不例外。其矿业产业正面临着生产规模缩小与被迫裁员的窘境,截至2009年4月,澳大利亚矿业企业裁员已逾1.2万人。与此同时,市场上不断走低的矿石价格更使矿山开发者措手不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如铜、铝、铅、锌等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20%、16%、40%、31%,且无明显反弹迹象。长期的萧条也导致企业内资金流动出现严重困难。在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澳大利亚矿业股领跌股市,然而这也为我国投资者“低价收购”提供了机会。

2.下跌使中国投资者“掏腰包”时更有底气

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投资者带来的另一利好消息是澳元下跌。澳元汇率于2008年7月中旬开始大幅下跌。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由1:6.6636,跌至8月中旬的1:5.9378。2009年,澳元下跌趋势更是不可逆转,根据外汇价牌,4月中旬,澳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4.9727。澳元的持续下跌为中国投资者的并购又增添了筹码。

3.澳大利亚矿主与中国矿业企业“联姻”的欲望强烈

金融危机带来的投资机遇对于世界各国的投资者都是均等的,但是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主观上更愿意与中国企业“联姻”。澳大利亚铅锌矿大亨Perilya公司面对恶意收购,主动寻求中金岭南,提出收购要约;澳洲第三大铁矿石出口商ForteseueMetalsGroup也积极地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能的投资机会展开对话。澳大利亚矿业巨头表现得如此主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中国作为矿业资源消费大国,有色金属需求量已占全球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市场资源广大。中国虽是矿产大国,但贫矿多、富矿少,多数产品的原料供应对外依存度较高。尤其是当今中国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品位优越的矿业产品。同时,中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逐渐开放,也使得更多海外受困企业把目光投向中国。其次是中国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中国主要矿业企业具有相当实力,能够提供目标企业急需的现金。中国的矿业生产以供给“内需”为主,金融危机对其影响十分有限,许多大型矿业企业并没有受到金融风暴的大规模冲击。同时,中国矿业实体自身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制、掌握着广阔的矿带,资金力量雄厚,国际信誉优良,涌现出中国铝业、中金岭南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实体。面临大量债务问题的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与这样的投资者“联姻”,更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升信心。

金融危机下,现金为王,中国在此时恰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中国投资者可以为目标企业提供足够资金,而不是采取股权交易的形式。目标企业的决策者由于担心用于交易的股票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极有可能贬值,因此更愿意与能够提供现金交易的中国企业接触。

4.在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国家也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但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投资者在做“走出去”的决策时难免有所顾虑。为此中国政府也在为矿业企业“撑腰”。2009年3月初,国务院通过了《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就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的振兴规划。国家通过收储政策(目前出台的收储规划为:铝100万吨、铜40万吨、锌40万吨),减少国内矿企的积压库存,保证企业现金流的活跃。通过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创新研究、鼓励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使产业升级,使相关企业在收购竞争中能够把腰板挺得更直。

(二)危机中的矿业投资风险

1.来自对手的竞争风险

机遇是平等的,其他国家或东道国的投资者在机遇来临时也不会畏首畏尾。所以,中国矿业投资者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它们的并购竞争。这类竞争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收购成本增加。比较典型的实例是,中金岭南联合印尼的安塔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争。双方你追我赶,多次提高收购价格。收购价由每股2.5元飙升至每股2.85元。中金岭南经过多方面考虑,不得以退出竞争,撤回要约。同样,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澳矿业巨头力拓的部分股份时,也遇到了来自澳业巨头必和必拓的竞争。在其他收购案例中,投资者间的竞争更是不胜枚举。

2.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审批风险

能源矿业产业涉及澳大利亚核心利益与国家安全,中国企业的大规模收购必然引起澳大利亚政府的警惕与担忧,促使其出台相应的限制性政策。2009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外商投资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利益”,要求“投资透明,无政治背景”,这一模糊的政策为投资准入审批提供了极大的裁量自由度。同时,2009年2月17日,澳政府又宣布外国政府及其人(包括国企)对澳投资,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的审核,并明确规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15%。

相比之下,此类风险更应该得到我国投资者的重视,因为它是一切主要风险的根源。为了不给它国留下“政府过分介入”的话柄,东道国政府可以将这种风险转化为单纯的竞争风险。通过支持本国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来达到制约外国投资者的目的,然而在这类有东道国政府幕后支持的投资竞争中,我国企业是很难取胜的。

3.来自于目标企业的现存债务风险

有些澳大利亚的矿业企业在金融危机下,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中国投资者如果选择股权收购,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问题,这就要求收购企业本身有雄厚的实力。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收购股权后,由于本身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流动资金,难以经营。所以,在股权收购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债务情况,评估其风险是否是企业自身能够承担的。

三、中国企业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策略

中国矿业企业的海外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利用机遇、规避风险,是投资者亟需思考的问题。成功的投资往往是以成功的策略为基础,通过分析中国矿业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并购的几大特色案例,我们不难归纳出以下四条投资策略。

(一)投资目标与股权策略

矿业产业是澳大利亚能源产业的核心,关系其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一领域的投资审批始终采取相当审慎的态度。所以,中国的投资者在收购此类产业实体时,就要讲究策略。

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申请收购澳大利亚中小规模矿业实体,更容易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批准。而且在收购大型矿业实体时。不要总以“持大股”为目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东道国政府的恐慌并出台严厉的限制政策。所以,大项目的投资者可以瞄准目标企业在非东道国市场上市的股份以缓解东道国政府的忧虑。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力拓公司时,就有意避开力拓在澳洲的上市股份,而选择收购其在英国上市的股份,但即使是这样,澳大利亚政府仍然做出了“延长三个月审查期”的决定(最终力拓选择放弃与中铝的结盟计划——编者)。

相比之下,中国五矿集团的遭遇则更为明显。该集团斥资17亿美元全资收购世界第二大锌矿开采商——澳大利亚OZMineral的申请被澳大利亚财政部门以“部分开发矿区(ProminentHill)涉及军事,不利于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为确保收购,中国五矿被迫放弃全资方式,以12.06亿美元收购OZMineral的部分资产,并放弃对军事矿山的控制权。这项修改计划最终获得了澳政府批准,但其规定此项收购是纯粹的资产收购,五矿集团并不能持有OZMineral的股权。

(二)投资交流与沟通策略

由于外国的投资审批者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够了解,因此存在一些偏见。其中最为主要的偏见是“中国政府控制投资行为”。在大型投资项目中,东道国的审批者总想知道“中国政府在幕后的作用”。然而一旦在这方面得出不利结论,对中国投资者将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在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东道国政府取得沟通,消除其潜在疑虑。同时,我们也要通过沟通策略,充分考察目标企业,保证信息对称性,避免盲目投资。

投资者也可以向东道国政府做出一些承诺,譬如,保证收购后不大幅降低产品价格,使本国采购商获得过多利润;制定开采产品在东道国的销售比例;对企业的控制权保守索取等。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时就向澳大利亚投资审批机构保证“不谋求进入董事会,不会对力拓的经营施加影响”,以减少东道国政府的疑虑。

同时,中国投资者也要和目标企业搞好关系,使目标企业出面,游说其本国政府,这样比我们一味单方面的宣传更有实效。

(三)投资合作与共赢策略

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与我方共同收购,将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事实上,目前中国的几大海外收购项目,投资主体基本上都在寻找强大的合作伙伴。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公司时,选择美国铝业作为合作伙伴。美国铝业历史悠久,且是公认的“全球最大铝业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设立跨国机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与这样的合作者共同收购,对于融资效率、风险的化解与分担都是有利的。

(四)投资竞争与退让策略

中国企业在与其他投资者竞争时,要充分分析自身情况,了解对手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调整。对于大手笔的收购,既要努力争取,也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时的决策失误使公司债台高筑、得不偿失。具体来讲,根据情势不同,可以采取两种竞争策略

一是主动出击,据理力争,维护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地位与利益。我们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东道国的竞争对手更容易对我国企业的收购提出质疑,以达到拖延时间、从中渔利的目的。在中金岭南收购澳大利亚Per-ilya公司时,就受到了澳洲竞争者CBH公司的质疑。CBH公司的律师顾问团向澳大利亚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称中金岭南在收购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影响了其公司收购计划,属于不公平竞争,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审查,同时要求PEM公司推迟召开股东大会。面对对手的指责,中金岭南及时做出反申诉,通过与澳政府投资审查部门的多次商谈,使对方明确了我们的收购是规范的、不受政府或大股东控制的,对手的指责站不住脚,由此解除了澳大利亚政府的疑虑,也迫使CBH公司退出竞争。

二是避其锋芒,放眼未来,暂时的退让有时是明智的表现。在与对手的竞争过程中,如果竞争对手过于强大,或者对手对该项投资过分执着。我们就要冷静分析竞争的结果,避免造成两败俱伤的情况。中金岭南集团在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时,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价收购。经过多次提高定价,收购价格越过中金岭南的“红线”。此时,中金岭南理智地放弃竞争,宣布收购失败。然而几个月之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中金岭南抓住机会,收购了澳大利亚Pefilya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澳铅锌业巨头50.1%的股份,成为中国首家绝对控股发达国家资源企业的公司。

两相对比,收购先驱公司48%的股份需要20多亿人民币,收购Pefilya公司50.1%的股份需要2亿人民币。中金岭南虽然在形式上退出了竞争,可在实际投资收益上以绝对优势击败了布米公司,成为此次竞争的真正赢家。倘若中金岭南不顾股东利益,缺乏理智地强行收购,恐怕现在已经处于入不敷出、极为危险的境地。

以上提及的四点投资策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总之,当代中国的投资者只有在认清当前形势,理清投资思路,优化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矿业投资竞争中取得优势,并树立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崭新形象。

参考文献:

张华: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中国矿业》,2001年第10期。

刘树臣:澳大利亚玻璃地球计划及其启示,《中国发展观察》,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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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5-2008年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人民出版社。

鲍江升:《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国企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三点建议》,《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7月。

张瑞杰:《五矿收购OZ澳大利亚终开绿灯》,《法制晚报》,2009年4月25日。

矿业投资论文篇2

论文摘要: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世界矿业行情一改连续6年涨势,08年第3季度开始急转直下,为我国矿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挑战。本文通过对08年以来我国境外矿产资源投资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对境外矿业投资概况、热门矿种、资金流向的国家或地区加以分析,从而对境外投资的特点、取得的成绩及面对的问题进行一些思考。 论文关键词:矿业国际化 境外投资 现状特点 趋势 一.我国境外矿业投资现状 1.境外矿业投资概况 我们搜集了2007年底至今我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排除油气类)勘查、开采及并购等直间接投资项目800余例,涉及主体(企事业单位)300多个,项目地点分布在50多个国家,涉及金额500多亿美元(有实际投资额的以实际投资额计,无法取得实际投资额的投资案例则以协议投资金额计,意向投资未计入)。其中,企业直接收购境外矿业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投资案例60余例,涉及金额约300亿美元。勘查开采投资项目700余例,涉及金额200多亿美元。 2.从项目数量上看海外投资的热门矿种 从整体项目数量上来看,企业境外投资最热门的目标矿种主要是铜、铁和黄金(注:其中勘查、开采项目以项目的主矿种统计,伴生矿种未列入;并购案以目标公司的主营矿种统计),投资这些矿种的项目数量均占到了总项目数的20%左右。其次是铅锌矿、铝矿和镍矿,投资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的5%左右。铀矿21例,占2%左右。非金属项目中,主要以煤炭(6%)和钾盐(2%)的项目居多,其它非金属主要是宝石、水泥类等,比重不大(图1,图2)。 3..从投资金额上看海外投资的热门矿种 如果并购案以目标公司的主营矿种统计,而勘查、开采项目以项目的主矿种统计(注:其中伴生矿种未列入),则投资资金向目标矿种的流向,以铁矿山为主,涉及金额200多亿美元,占全部资金的近50%。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铝收购力拓股份。因为力拓的主营矿种为铁矿,因此该案涉及的155.5亿资金流向均列入了铁矿投资金额内统计。(注:意向投资均未列入统计数据中)流向铜矿的资金大约为100多亿美元,占总金额的近20%。流向金矿的投资约47亿美元,占总金额的近8%。流向铝矿和铅锌矿的金额约为20多亿美元,分别占总金额的3%。流向放射性金属的金额无法精确统计,就已知情况看,主要的目标矿种是铀矿,金额在7.8亿美元以上。 其他金属投资涉及的总金额约为60多亿美元,约占8%。其中镍的投资约20亿美元,铬约8亿美元,因此,镍和铬算是除铁、铜、金、铝、铅锌矿以外的几个主要目标矿种。锰和锡分别在1亿美元左右,其它如钴、钼、钛、钽、锑、钨、铂等均在1亿美元以下。 非金属矿投资金额约30亿美元,约占总金额的6%左右。其中流向煤炭的资金超过25亿美元,居非金属矿产资源之首;其次是钾盐的5.3亿美元,其它的是一些宝石及水泥类的投资(图3,图4)。 4.海外矿业投资的热门国家(地区) 我们将勘查、开采等以项目的实际勘查开采地点进行统计;并购等间接投资以目标矿业企业的所属国进行统计。若该公司在两个以上国家设有总部,则按该公司的主营矿种总部所在地进行统计。如力拓在澳大利亚和英国都有总部,因其公司总资产89%集中在澳大利亚和北美且控股澳大利亚第二大铁矿石生产公司,主营矿种是铁矿,因此将并购该项公司的150多亿资金全部计入澳大利亚。此外在澳大利亚还有五矿12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OZ矿业公司资产等近60个投资项目。因此,从整体上看,投资资金主要流向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有200多亿美元,约占境外总投资金额的45%。其次是中南美洲,金额约为100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6%。中南美洲中,秘鲁和阿根廷投资较多,分别占总投资的10%和4%左右。第三是亚洲地区,金额约为8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3%以上,并且我国在亚洲的投资项目数量是最多的,达到445项,远远高于第二位的非洲的168项。主要目标国是老挝、菲律宾、朝鲜、印巴、蒙古、缅甸等周边国家。其中以老挝、菲律宾、朝鲜的投资额较多,分别占境外总投资金额的2%左右。第四是非洲地区,金额约为7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2%。在非洲国家中,以马达加斯加和南非的投资较多,分别占到总投资的8%和1.2%左右。第五是欧洲,约占总投资的6%,其中主要投资目标国是俄罗斯,金额超过35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5%以上。其它投资

矿业投资论文篇3

引 言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显著增加,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也随着升温,勘探投资的基础是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由于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涉及到多种因素,如何更加有效地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就成为矿业权市场中的关键问题。传统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方法没有考虑矿产资源的灵活性和柔性,不能准确地反映矿产资源的真实价值。实物期权可以使矿业权人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决策,提高灵活性,更能反映矿产资源的真实价值。

张能福等利用期权理论研究了矿业工程的投资决策模型,并研究了矿产资源的投资评价方法;张金锁等研究了煤炭资源价值的形成机理,并用实物期权的方法对煤炭资源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朱磊等利用实物期权理论研究了矿产资源的最优投资决策策略模型;孙宝静等基于实物期权理论对黄金勘查项目的投资价值进行了分析;赵建华把收益现值法与实物期权的方法结合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进行实证研究。以上学者利用期权的理论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了研究,但是很少有人把传统的评估方法与实物期权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对收益法与实物期权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提供决策支持。

一、理论分析

(一)收益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矿权,利用的是将利求本的原理,首先估算待评估采矿权实施后的未来预期收益;再扣除分配给开发投资者的合理收益;最后得到剩余净利润现值之和,此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与贴现现金流量法相比较,根据采矿权评估方法设计思路,此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矿山的采矿权价款评估。

(二)期权方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二、实证分析

A煤矿可采地质储量为

1 104.7万吨,年生产能力为100万吨,根据其初步设计,煤炭价格为420元/吨,可变制造成本为20 424.33元/吨,年固定费用为16 023.01万元,处于停产时的固定费用为3 200万元。无风险利率取2012年一年期国债利率为3.7%,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率为10%,红利为7.7%。

三、结论

矿业活动充满了不确定性,矿业权评估中涉及到多种因素,如矿产品价格、矿产资源储量等因素,由于矿产品价格的不确定和矿产资源储量无法准确探明,导致矿业权价值评估充满了不确定性。实物期权作为一种研究不确定性的工具,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矿业权价值。

(一)期权评估矿业权价值更具灵活性

由于传统方法评估矿业权价值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利用期权的方法可以使矿业权人获得矿业权以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出售和选择开采矿产资源,通过对矿业权资产的灵活使用,使投资的利益最大化。

(二)规避矿业权评估的风险

在矿业权评估方面,矿业权价值的评估风险尚缺乏研究,矿业权市场的风险是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途径,更好地规避矿业权评估风险不仅维护矿业权人的利益,也是矿业权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张永峰,陈汉林,贾承造,等.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实物期权复合模型研究[J].天然气工业,2006,26(3):13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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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朱磊,范英,魏一鸣.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矿产资源最优投资策略模型[J].中国管理科学,2009,17(2):36-41.

[5] 孙宝静,傅学生,曲明辉,等.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黄金勘查项目投资价值分析[J].矿业研究与开发,2010,30(4):108-110.

矿业投资论文篇4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供给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

面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的现状,迫切需要建立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探讨了各种可行的方案,而构建与完善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出路之一。

一、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矿业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矿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投资总额稳步增长,投资结构不断改善,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已初见端倪,整个行业的资金市场有所扩大,矿业权市场正在建立并不断完善,境外投资逐渐增加。中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向着开放的、法制的、市场化方向发展。

但是,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行业的投资增长较慢,计划性财政地勘投入正在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但是,如果除去油气矿产,这一比重则要大大改变,自2003年以来,我国非油气矿产的矿产地质勘查资金还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发展后劲显得不足。而且,市场化程度较低,中央部门投资比重过大,社会投资和外资投资比重过小。整个资金市场规模偏小、发育不健全。投资体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矿产地质勘查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探、采”的体制,没有真正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国家投资低效、社会投资进入受阻”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的发展。

2.勘查权益的保障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政策法规的稳定性、透明性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商业性投资的要求。

3.市场发育的程度不高,矿产地质勘查要素市场不发育。矿业资本市场缺失,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的投入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发育,数量少,不规范。市场主体改革滞后。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老矿山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继续依赖于旧的运行机制,对市场信号和市场调节不灵敏。我国符合完全市场主体要求的涉勘企业并不多,大多是事企混合运行的地勘单位。

4.探矿权流转不畅。我国目前探矿权的流转不活跃,转让方式单一。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市场仍然是为“大而全”的国有地勘单位所垄断,缺少机制灵活、经营有进有退的中小型勘查公司和找矿人,整个矿产勘查市场缺乏活力。在矿业权融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往往作为矿产勘查风险企业的股东参与运作,并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财务等专长,一方面保证矿业权融资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又在谈判中保障了风险企业原有股东的权利。

二、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

现在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几点具体配套措施如下。

1.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是矿产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的中介,只有矿业权市场运转灵活而高效,中小型高风险勘查企业才能实现其潜在的高收益,真正的融入风险投资市场中。为了迅速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矿业权市场的进程:(1)尽快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2)建立合理的矿业权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矿业权资产交易成功后的收益分配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阻碍矿业权资产进入市场。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分配办法,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3)维护良好的矿管秩序,没有良好的矿管秩序,就无法建立规范的矿业权资产交易市场,应加强矿管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矿业权资产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努力拓宽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只有顺利地实现退出,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但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需大力加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1)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勘查业的资本市场;(2)利用国外的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在合适的时候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筹资需要选择合适的上市地点。

3.加快地勘单位市场化改革

中小型的地勘企业是勘查风险投资机制中的客体,该机制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地勘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化经营的行政指导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改革遇到的政策,如企事业离退休待遇的不同、财政预算管理的新规定等,以及在改革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或改革的方向性问题,都需要加强行政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事业牌子和企业化经营的关系,把工作重点放在实施企业化经营上。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尽快制定国家有关勘查风险投资的指导原则、战略方针、中长期规划;尽快出台政府低息贷款制度、银行贷款政府担保制度、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勘查补贴制度、勘查税收减免政策等;进一步完善矿业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勘查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完善矿权流转市场。还要注重培养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人才,以运作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活动。

三、结论

矿产地质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而且在当代日益呈现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趋势,这些特点决定了矿产地质勘查业很难像一般产业一样从普通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结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就成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现阶段财政支出在矿产地质勘查中仍占相当比重,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对资源保障的需求。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大量的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现状和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这集中体现于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机制的构建研究之中。

参考文献:

[1]胡魁.振兴矿产地质勘查工作[J].资源产业,2002,(4):14-16.

[2]郭战英.内蒙古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管理[J].矿产保护与利用,2002,(1):1-6.

[3]梁珂.我国地质勘查业与矿产开发业协调发展的途径[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9):20-23.

[4]冯建忠,续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研判ABC[J].地质找矿论丛,2007,22(4):287-290.

[5]赵振华.从超大型矿床研究对中国矿产资源的思考[J].科学通报,1999,44(8):890-894.

矿业投资论文篇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供给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面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的现状,迫切需要建立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探讨了各种可行的方案,而构建与完善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出路之一。

1.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矿业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矿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投资总额稳步增长,投资结构不断改善,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已初见端倪,整个行业的资金市场有所扩大,矿业权市场正在建立并不断完善,境外投资逐渐增加。中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向着开放的、法制的、市场化方向发展。

但是,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行业的投资增长较慢,计划性财政地勘投入正在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但是,如果除去油气矿产,这一比重则要大大改变,自2003年以来,我国非油气矿产的矿产地质勘查资金还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发展后劲显得不足。而且,市场化程度较低,中央部门投资比重过大,社会投资和外资投资比重过小。整个资金市场规模偏小、发育不健全。投资体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矿产地质勘查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探、采”的体制,没有真正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国家投资低效、社会投资进入受阻”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的发展。二是勘查权益的保障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政策法规的稳定性、透明性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商业性投资的要求。三是市场发育的程度不高,矿产地质勘查要素市场不发育。矿业资本市场缺失,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的投入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发育,数量少,不规范。市场主体改革滞后。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老矿山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继续依赖于旧的运行机制,对市场信号和市场调节不灵敏。我国符合完全市场主体要求的涉勘企业并不多,大多是事企混合运行的地勘单位。四是探矿权流转不畅。我国目前探矿权的流转不活跃,转让方式单一。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市场仍然是为“大而全”的国有地勘单位所垄断,缺少机制灵活、经营有进有退的中小型勘查公司和找矿人,整个矿产勘查市场缺乏活力。在矿业权融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往往作为矿产勘查风险企业的股东参与运作,并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财务等专长,一方面保证矿业权融资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又在谈判中保障了风险企业原有股东的权利。

2.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

现在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几点具体配套措施如下。

2.1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是矿产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的中介,只有矿业权市场运转灵活而高效,中小型高风险勘查企业才能实现其潜在的高收益,真正的融入风险投资市场中。为了迅速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矿业权市场的进程:一是尽快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立合理的矿业权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矿业权资产交易成功后的收益分配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阻碍矿业权资产进入市场。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分配办法,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维护良好的矿管秩序,没有良好的矿管秩序,就无法建立规范的矿业权资产交易市场,应加强矿管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矿业权资产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2.2努力拓宽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只有顺利地实现退出,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但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需大力加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一是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勘查业的资本市场;二是利用国外的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在合适的时候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筹资需要选择合适的上市地点。

3.加快地勘单位市场化改革

中小型的地勘企业是勘查风险投资机制中的客体,该机制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地勘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化经营的行政指导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改革遇到的政策,如企事业离退休待遇的不同、财政预算管理的新规定等,以及在改革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或改革的方向性问题,都需要加强行政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事业牌子和企业化经营的关系,把工作重点放在实施企业化经营上。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尽快制定国家有关勘查风险投资的指导原则、战略方针、中长期规划;尽快出台政府低息贷款制度、银行贷款政府担保制度、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勘查补贴制度、勘查税收减免政策等;进一步完善矿业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勘查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完善矿权流转市场。还要注重培养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人才,以运作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活动。

总之,矿产地质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而且在当代日益呈现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趋势,这些特点决定了矿产地质勘查业很难像一般产业一样从普通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结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就成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现阶段财政支出在矿产地质勘查中仍占相当比重,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对资源保障的需求。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大量的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现状和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这集中体现于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机制的构建研究之中。

参考文献:

[1]胡魁.振兴矿产地质勘查工作[J].资源产业,2002,(4):14-16.

[2]郭战英.内蒙古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管理[J].矿产保护与利用,2002,(1):1-6.

[3]梁珂.我国地质勘查业与矿产开发业协调发展的途径[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9):20-23.

[4]冯建忠,续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研判ABC[J].地质找矿论丛,2007,22(4):287-290.

矿业投资论文篇6

一、引言

近年来,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先后投资了山西霍尔辛赫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究其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煤矿项目投资流程开展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等工作,坚持科学投资、风险可控。笔者在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全面主导了对酸刺沟煤矿、霍尔辛赫煤矿的投资工作,现结合相关投资项目的实践经验,浅谈对煤矿项目投资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二、煤矿项目投资流程介绍

一般来说,投资煤矿项目的完整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项目机会的选择和筛选

根据公司的投资定位及任务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资源,通过合作伙伴、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煤矿项目投资机会。在投资机会收集过程中,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人员进行帮助。项目负责部门对收集的投资机会进行初步筛选,对经筛选后的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并与拟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初步洽谈,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等,开展初步的项目资料收集工作,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股比、价格等)。

(二)项目立项、尽职调查

根据收集的煤矿项目基础资料,项目负责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否立项。对具有投资价值、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报公司或上级审批部门予以正式立项。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中介机构成立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投资收购的全部工作,并同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审计、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业务调查等,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三)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及投资决策

基于各项尽职调查工作成果,开展煤矿项目投资可行性论证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家进行协助。立项阶段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比较粗浅,本阶段要重点结合投资预算、融资方案对煤矿项目的投资收益及经济可行性进行测算分析,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行业规范要求对项目的工艺流程、技术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价,并重点揭示项目存在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经过投资可行性论证,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煤矿项目,即可进行投资决策,确定予以投资。

(四)谈判签约

项目工作组与拟投煤矿项目方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金额、合作股比、人员选派、运作模式、表决机制、关联交易、分红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并明确写进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等关键性合作文件。谈判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和条款,随时向投资审批上级部门进行汇报。特别说明的是,相关投资文件必须得到上级审批部门的同意和批准后进行签订。

(五)出资与监管

投资协议签订和出资工作完成后,即可按照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的约定选派人员进驻煤矿项目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或者相关部门,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代表投资方对所投煤矿实施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督促所投煤矿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召开“三会”,重大事项报相关投资方审议通过。项目负责部门应定期前往所投煤矿检查调研,掌握其实际经营状况,与派驻人员共同对所投煤矿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充分维护投资方的投资权益及收益。

(六)投资总结及后评价

项目投资完成后,由原项目工作组对整个投资流程进行总结,评价得失。在所投煤矿投入运营1年后,可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其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对前期的投资决策、收益测算、风险措施进行对比分析,以指导今后的投资工作。

三、煤矿项目投资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投资煤矿项目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风险,需要在尽职调查及投资决策阶段予以慎重考虑:

(一)政策风险

国家出于行业发展及环保政策加码等因素考虑,调整煤炭行业的管理政策,可能带来煤矿开采成本的增加,尤其是环保成本的不断增加,直接影响项目的经营效益,进而影响项目投资收益。

(二)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生产环境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及不可知性,各种安全隐患及因素叠加,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若发生较为重大的安全事故,动辄停产整顿或者予以关停,可能导致相关投资无法收回。

(三)市场风险

煤炭销售价格受市场波动较大,从2003年以来的煤炭黄金十年到目前的煤炭低谷,煤炭价格变动幅度超过一倍以上,给煤炭企业的经营效益带来极大的影响,一些曾经的盈利大户甚至到了破产重组边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市场因素对于煤矿投资带来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收购企业及被收购项目(或其控股股东)在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必须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这些差异在收购企业介入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可能导致今后的合作中摩擦及矛盾不断,给双方的合作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正式投资前,关于项目的管理模式、表决机制、分红方案等关键性条款必须约定清晰,才会减少合作后的摩擦及矛盾。

四、煤矿项目投资建议

根据经验,选择一个煤矿项目,可重点关注三个因素:一是储量,二是煤质,三是运输。其中,储量是基础,决定项目的投资年限;煤质是核心,决定项目的盈利能力;运输是关键,决定项目的下游市场,三者缺一不可。在项目前期筛选过程中,可重点考虑这三个因素。目前,国内外的煤矿开采技术、机械设备、工艺方案已经非常成熟,对煤矿“五害”的预防措施及治理手段也趋于完备,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已经不是投资煤矿项目的主要障碍,应重点关注煤矿项目自身的投资效益。因此,对煤矿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工作非常重要,这是一个煤矿项目投资与否的决定性条件。

五、结论

煤矿项目投资金额巨大,动辄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投资责任及风险较大,必须坚持稳健谨慎的投资原则。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应该坚持科学的方法,严格按照投资流程开展各阶段工作,加强对各投资阶段工作的审查,不可本末倒置,更不可直接跨越某个阶段而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作者单位为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矿业投资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P52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35-1

地质勘查主要包括矿床的普查和勘探,因而也被称之为"矿产勘查"。所谓矿床普查就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不同的精度要求进行找矿或发现矿床的工作,主要是由概查和详查两个阶段或两类工作内容组成。可以结合不同比例尺的地质制图工作开展矿床普查工作,也可以在已知道矿点的情况下进行专门找矿。找矿一般都要整体布局,综合考虑,就是寻找该地区内的可能存在的全部矿产资源并评估它们的特征属性以及以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找到的矿产资源属性特征及分布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并对将来的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设计。也可以只是针对某种特定的矿种进行找矿,到可能存在这种矿的矿点或是已经显示存在这种矿的地点进行找矿。其实找矿的主要问题就是"要找什么"、 "去哪里找"、"要怎么找"。矿床是一个地区地质演化过程中一个稀有、特定的事件。它必须考虑到形成矿床的特定地质条件及其他因素,因而矿床的发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虽然矿床极不易发现但可因矿床与地质异常有关且其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所以找矿可以从这两方面着手。为了提高找矿效率,首先利用科学准则对可能成矿的地区进行预测,找出有利成矿较大范围,再逐渐缩小范围,从而提高找矿成功机率。

1 商业性地质勘查存在的问题

1.1 矿业权法律意识缺失

相关法律规定投资人必须是要在取得合法探矿业权或采矿业权前提下才能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由于人们对矿业权没有清楚的认知,经常会出现无证勘查和越界勘查现象,造成无证勘查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所拥有的矿业权已经过期或失效;利用或冒用别人的探矿业权进行地质勘查,从而引发矿业权纠纷;地区政府或领导对该地区进行保护;投资勘查的一些人缺少法律意识。

1.2 勘查工作目标意识盲目

当前很多勘查投资人并不知道为什么进行地质勘查,对地质勘查所要完成的任务也没有明确的要求,简单地追求办理采矿许可证这一目标掩盖了商业地质勘查背后的重大社会和历史责任。绝大多数勘查投资人忽略了为建设矿山提供矿产资源、储存能量和寻找开采技术条件等必要的地质资源,从而减少开发风险,进而实现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这一主要目的。只有少数勘查投资人对勘查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提出明确的要求和任务,很好地和勘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然而大多数投资人却不能做到这点加上并不是所有的勘查单位都能及时详细的向投资人反馈工作进展。因此必然会导致许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与此同时,投资人也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1.3 勘查资金投入少、周期短

很多家地勘单位之所以参与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投标和竞争是为了谋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地勘单位通常会采用"价格战"降低价格以此来获得这个勘查项目,同时作为投资人,他们会优先考虑价格因素,而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整体情况、综合实力不予以理会。从而造成商业性地质勘查后期工作资金不足。在当今社会,投资者想要以较少的经济投入来获得较大利益,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整个投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由于地质勘查工作的特殊性,需要一定的勘查投入,假如缺少必要的勘查投入,那么地勘单位必定会对勘查工程不负责、不认真,从而给最终取得的成果带来不利的影响,给投资矿产开发带来更大的经济危险。

1.4 勘查阶段确定缺乏合理性

一些投资人为了降低商业性抵制勘查工作的资金投入,在没有考虑勘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下及工作进展的情况下,就确定了勘查的进展程度,必然会对勘查成度的评定造成失误,会出现勘查程度偏低,或是勘查程度偏高,出现这两种情况都会对勘查工作严重影响。还有一些勘查投资人为了谋求暴利,不顾他人安危以采代探。一些相关部门对一些地质控制程度较低对资源 / 储量的比例没有具体的要求,因此一些为了以最少的勘查投入获得最大的利益,在不考虑矿床和矿山开采的规模的情况下,一味的降低比例要求,导致最后取得成果并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

2 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开展的基础

2.1 地质基础

矿产勘查工作是在明确了和成矿相关地质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的,"矿"只是构成地质体的一部分。对地层、地质的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等一些相关的控矿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是寻找矿和查明矿的不可缺少的工作。为了寻找到矿及查明矿,还要对矿床自身所有的一些特性进行研究,其中包括矿体特征、物质成分、矿石质量等,在进行这些研究时需要掌握一些矿物、蚀变方面的理论知识。矿产勘查是在地质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的,地质理论基础在寻找大型矿床的工作中起到很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2.2 经济基础

矿产勘查在经济活动的范畴内,其必定受制于"经济"。其在①工业指标及市场价格对矿体的属性特征进行制约;② 进行矿产勘查的最终目的是取得经济效益;③矿产勘查的工作包括经济可行性论证,三个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2.3 技术基础

勘查技术的手段及其理论基础都直接影响着矿产勘查的成败。其主要表现在:①勘查程度受到技术水平影响;②勘查信息获取及处理等均受到到技术水平影响;③勘查战略及程序受到技术水平影响;④勘查对象变化受到技术水平的提高程度的影响。

2.4 预测基础

矿业投资论文篇8

一、引言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几十年内仍不会改变,而我国又是世界上煤矿安全事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虽然政府和企业逐渐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但是我国煤矿事故仍然频发,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安全生产已成为制约煤炭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

理论界普遍认为,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直接原因。早期煤矿安全投资不足,近几年由于资源需求旺盛,煤矿管理者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投入,导致安全投入长期严重不足,欠账较多,以及安全投资资金使用不合理。

近年来,随着煤矿安全方面的投入增多,我国煤矿事故总量、重大事故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明显下降,2009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虽然我国政府和煤炭企业开始重视煤矿安全投资,但是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煤矿安全投资不仅要注重资金的投入,还要注重煤矿安全投资效率。

目前关于煤矿安全及安全投资评价的研究,一方面集中于煤矿安全评价;另一方面集中于煤矿安全投资决策。煤矿安全评价主要是帮助煤矿企业识别各种危险信号,定性和定量评价各种重大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强调煤矿安全生产的软硬件条件;煤矿安全投资决策则是采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若干或单个可行性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多个方案中选出最优或对单一方案的可行性作出明确判断的过程。如果说煤矿安全评价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状态的评价,煤炭安全投资决策则主要是从经济效益上对煤炭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前的分析判断。但是煤矿安全状态的评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煤矿安全投资,脱离煤矿安全投资空谈煤矿安全状态评价是没有意义的。

杨波,田水承(2008)从分析企业的安全投资现状入手,对安全投资的分类以及安全效益的计算进行了界定;将DEA模型引入企业的安全投资分析中,对模型建立的步骤进行了阐述,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程晓娟(2010)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以我国煤炭企业100强中前20家企业为研究对象,从综合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等方面对其安全效率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其研究表明,我国煤炭企业的总体安全效率并不理想,还有较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

上述文献在构建煤矿安全投资效率的DEA模型时,对安全投资的投入和产出沿用普通意义的安全投入和产出,在与煤矿特点结合上不是很理想,本文拟结合煤矿安全实际特点,重新确定煤矿安全投入和产出项目,为更好地进行煤矿安全投资评价提供参考。

二、煤矿安全投资的几个概念界定

(一)安全投入界定

梅强(1999)认为安全投入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防止因工伤亡、消除事故隐患、治理尘毒作业区等投入的全部费用,即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表1所示。

陈宝智(2002)认为安全投入是企业为控制生产中的危险,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各项投入。主要有以增加生产为主要目的的生产性投入和以提高安全水平为主要目的的安全性投入。陈万金、刘素霞等(2004)按照投入功能具体划分安全投入,主要包括安全工程项目投入、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应急救援投入、安全宣传教育投入、日常安全管理投入、保险投入和事故投入七部分。

(二)煤矿安全投入

李树刚等(2009)认为煤矿安全投入由三要素构成:人员投入、科学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投入。王书明等(2009)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选定年安全投入总额、吨煤安全投入、安全工程投入、安全设备投入、安全科技投入、安全管理投入等作为煤矿安全投入水平的主要指标。张小兵,朱建芳(2009)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出发,根据煤炭安全投入系统的概念,从资源条件、从业人员、安全科技、安全管理、事故投入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安全投入指标。

(三)煤矿安全投资效益

通过安全投资,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了事故经济损失,即为安全投资效益,但是安全投资效益是隐性的。在实际统计中,能得到的仅仅是事故发生的经济损失值。因此,可以取事故发生的经济损失值数据中的最大值,用其减去其他数值,即事故经济损失减少额,以其作为安全投资效益的变量。

煤矿安全投资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煤矿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减少,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减少和间接经济损失减少。直接经济损失减少包括直接避免事故、事故经济损失下降等带来的事故损失减少;间接经济损失减少包括劳动强度下降、环保和生态平衡等带来的事故损失减少。

2.煤矿安全价值增值,包括经济效益增值和社会效益增值。经济效益增值包括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环境改善等;社会效益增值包括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提高、事故概率下降等。

(四)本文对煤矿安全投入和产出的界定

由于我国学者对煤矿安全投入的观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本文在总结已有文献定义的基础上,考虑统计数据的可得性等因素,确定煤矿安全投入项目为硬件投入、从业人员、安全科技、安全管理。各个项目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将煤矿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减少额和煤矿安全价值增值作为安全投资产出,各个项目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

三、煤矿安全投资效率评价DEA模型的构建

煤矿安全投资是一个涉及多输入和多输出的系统,单投入产出的效率评价模型不能有效地解决其效率评价问题,而DEA是评价具有多个输入的同类部门之间相对有效性的科学方法,故本文构建煤矿安全投资效率的DEA模型。

(一)DEA模型的选择

DEA模型包括基于输入和输出的两种,基于输入的DEA模型是在投入一定的情况下,确定能产生的最大收益;基于产出的DEA模型是在产出一定的情况下,确定最小投入额。

以BC2模型为例,基于输出的DEA模型如公式(1)所示:

maxα=VDs.t.■λjxj+s-=x0■yjλj-s+=αy0■λj=1λj≥0,j=1,2,…,ns-≥0,s+≥0 公式(1)

基于输入的DEA模型如公式(2)所示:

minθ=Vxs.t.■λjxj+s-=θx0■yjλj-s+=y0■λj=1λj≥0,j=1,2,…,ns-≥0,s+≥0 公式(2)

公式(1)和(2)中,α为目标决策单元输出的权系数;θ为目标决策单元输入的权系数;yj表示第j个部门的输出,xj表示第j个决策单元的输入,y0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输出,x0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输入,λj表示输入和输出的权系数矩阵,VD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最大输出值,VX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最小输出值,s-、s+分别表示输入和输出的松弛变量。

煤炭企业更关注煤矿的安全产出,并且煤矿安全投入要进行量化,因此选择基于输出的DEA模型。

(二)决策单元选择

决策单元选择的基本要求是决策单元具有相同的输入输出和任务。考虑到调研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可以选取煤矿或整个煤炭企业作为DEA模型中的决策单元。如果以煤矿作为DEA模型的决策单元,则是比较煤炭企业内部各个煤矿的安全投资效率,确定出DEA有效的煤矿,并对非效率的煤矿提出改进建议。如果选择整个煤炭企业作为决策单元,则搜集整个煤炭企业若干年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煤炭企业各个年度的投入产出进行DEA有效性分析,确定出哪些年度的安全投资是DEA有效的,哪些是非有效的,并且对DEA非有效的年度进行详细分析,针对具体年度的煤炭企业安全投资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三)DEA模型的构建

一方面各煤矿安全投资项目与安全产出的关系复杂;另一方面,煤矿安全投资分别从各个不同角度对煤矿安全产出产生影响。通过DEA进行煤矿安全投资效率评价能够有效地量化各投资项目对投资效率的贡献,从而为煤矿安全投资提供决策支持。以下以煤矿作为决策单元为例,构建煤矿安全投资效率评价的DEA投入产出模型。如表4所示。

根据各个煤矿的实际投入产出数据,以产出最大化为目标,建立DEA模型,如公式(3)所示:

maxμTy0=Vps.t.ωTxj-μTyj≥0,j=1,2,…nωTx0=1ω≥0,μ≥0 公式(3)

式中,n个投资年度表示n个决策单元,μ、ω分别表示产出与投入的权向量,y0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产出,yj表示第j年的安全效益,xj表示第j年的安全投资,x0表示目标决策单元的投入,最后,采用DEAP2.1求解各决策单元的参数值。

若Vp=1,则表示该决策单元是DEA有效的,DEA有效包含的经济意义是:在该特定产出的情况下,不可能减少任何投入;在投入既定的情况下,不可能再增加产出。根据各个决策单元值的相对大小,判断煤矿安全投资结构的合理性,为煤矿安全投资决策提供决策支持。

总之,本文主要在阐述DEA模型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煤矿安全投资的特点,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煤矿安全投入、煤矿安全产出项目,构建煤矿安全投资效率的DEA评价模型,以期为煤炭企业安全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省略/jrzg/2009-01/27/content_1216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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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书明,何学秋,王恩元.煤矿安全投入总和评价指标的筛选与确定[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9,24(4):5-9.

矿业投资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44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长期以来, 我国矿产资源由国家出资勘查、矿山企业无偿使用。80 年代开始, 随着国家投入的相对减少, 为形成地勘投入的多元化, 保护勘查者利益, 作为过渡性措施, 原地矿部出台了地勘成果有偿使用的一系列规定( 对应的地勘成果资产评估随矿业权制度确立而完成其使命) 。新修改的《矿产资源法》确立了矿业权制度, 为矿业权( 探矿权、采矿权) 有偿使用及其流转提供了依据。目前, 作为统称的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即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特许经营权权益价值评估) , 此权益可归属无形资产。

一、矿业权评估方法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通常所称的成本法, 是固定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鉴于矿业权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未来收益现值化上, 故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并不是首选方法。但在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难以准确量化时, 本着资本保全的原则, 采用成本法评估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成本法评估的基本原理与一般的重置成本法类似, 以重置价值× ( 1+ 地勘风险系数) ×( 1- 技术性贬值系数) 作为评估值。重置价值采用重置核算法( 直接法) , 以投入的地勘实物工作量及现行价格标准( 对直接费用) ( 间接费用按定额) 求得。

2、贴现现金流量法(DCF 法)

贴现现金流量法属收益法( 收益现值法) 的一种, 均是“通过估算被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 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 只不过此处的“收益”是以净现金流量为基数而不是传统上所指的净利润。矿产资源具备独立的能够连续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 决定了本方法在可行性研究及以上阶段的高精度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中广泛应用。

3、约当投资分成法( 约当投资- 贴现现金流量法)

本方法是成本法和收益法的结合, 在一方以矿业权权益入股或者地勘由多方投资、计算各方权益时具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计算可参照无形资产收益法的应用, 即以矿山收益的现值×无形资产分成率( + 最低收费额――如果收益中已扣除最低收费额的话) 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以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购买方约当投资量+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求得, 其中购买方和无形资产的约当投资量均为其重置成本× ( 1+ 适用的成本利润率)。

4、地学排序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

本方法是在加拿大温哥华及多伦多股票交易所招股说明书中广为使用的“地质工程法”基础上, 由澳大利亚人修改而成, 并在其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中所采用。其基本原理是: 以基础购置成本为基数, 乘以技术价值因子和其他价值因子来评估探矿权价值。基础购置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和勘查投入( 重置成本法或物价系数法评估, 不计风险)或者按法规所规定的承诺最低勘查投入( 对无投入或投入低于最低要求的) 。

5、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

本方法即根据该勘查区或类似勘查区已签订的联合风险经营协议的条款, 按照参入公司所承诺的勘查投资及其所获得的相应股权, 来评估矿业权价值。本方法在国外常用, 使用也很简单。

二、矿业权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矿业权评估相关法制法规还不健全

公平、公正是确保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科学性的首要前提。目前, 我国矿业权评估的公平、公正性工作, 一靠国家法规, 二靠评估师协会和评估机构自律行为。近年来,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有关暂行规定, 保证了矿业权的正常流转, 打击了倒卖矿业权牟利等违法行为, 但针对矿业权评估中评估师利用评估参数的变动, 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款,以便赢得委托人信任的做法, 我国还缺少相应的行政法规来制止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2、矿业权评估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

矿业权评估业在我国兴起至今只有十余年时间,评估理论和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 我国有不少学者对矿业权的物权性质和流转方式还存有疑问,虽然国家已制定矿业权评估的法律依据, 但是某些评估方法的理论基础也确实存在缺陷。比如成本途径方法和收益途径方法, 都是在计算卖方的投入, 预期未来收益的基础上得出的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都是资产对于卖方的价值, 没有充分体现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于理不合。从评估方法来说,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在国际上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可, 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应用范围, 是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 特别是在达到详查以上阶段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中使用最广。采用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 需要遵循一定的假设条件, 如设定生产力水平, 因为内地和边远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差别较大, 其采用的平均生产力水平也应不同。但评估中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 这就使得内地和边远地区做矿业权评估时采用相同的生产力水平, 没有针对性, 造成矿业权价款和实际不符。

3、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评估价款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这就要求从事评估业的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 矿业权评估业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 而大部分注册评估师并不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 在评估过程中难免出现套用现有报告格式、抄袭别人成果等现象发生。还有的评估师为了自身利益, 故意抬高或压低矿业权价款, 不惜以牺牲国家资源为代价, 来满个别委托人的要求, 帮助他们从中牟取暴利, 坑害国家。

4、评估风险与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开始兑现入世承诺, 投资、外贸等方面进一步开放, 随着国企改制、海外上市、国际资本国内收购等开放的经济要求, 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机构、组织、依赖矿业权评估结果进行交易和决策, 这既体现了矿业权评估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 同时也加大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责任风险。然而, 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评估人员, 其行业风险意识长期淡漠, 很少思考如何应对因自己执业不当或无意过错所要承担的诉讼或仲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败诉而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三、矿业权评估的注意事项

l、应注意“外部效应”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投资行为

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活动会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效益,或外部经济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成本外部不经济性。任何一个矿业投资项目都是社会市场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或组成部分,所以,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既包括项目本身的财务经济效益,还包括对外部社会及市场所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外部效益,也即,总效益=内部效益±外部效益。矿山生产建设中给社会所带来环境污染,政府所征收的排污费,就应该从总的效用中减去。对于矿业权的价值,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由于矿山投资而对国民经济或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产生正的效益,就应该考虑在总效用中增加,这也应是矿业权价值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应建立跟踪验证和“后评估”制度

目前的矿业权评估。一般都是一个阶段。当评估报告提交后,评估结论也会随委托关系的终结而“盖棺定论”,但评估结论的准确与否。尤其是采矿权评估所基于的净现值流量法(NPV)是基于未来收益的现值累计,而一个矿业权一般要经历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里,其经济形势和矿业市场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期初的矿业权评估,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事前的估计。而矿业权到期末时再进行评估,所得到的结果才是真正的结果。所以,矿业权评估有必要建立跟踪备案和“后评估”制度。

3、矿业权评估不仅仅是一个中介咨询服务的经济行为更是一项法律行为

矿业权是基于矿产资源而存在的无形资产,体现的是对某一矿产资源的权属关系,它不能独立于矿产资源而存在;而矿产资源资产总表现为一定形式和一定主体的矿业权。矿产资源是本,矿业权是其表现形式;矿产资源资产从形式上讲属于经济范畴,而矿业权从形式上讲属于法律范畴。作为矿业权市场中的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机构所提交的评估报告,对一个具体的评估对象作出的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到该矿业权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矿业权评估行为必须严肃、科学、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测,更不能人为篡改数据。

结论

矿业权评估成为确认和保护物权人财产的重要手段,也成为资源价值发现、交易、流转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要改变此前的那种矿产资源廉价或无偿取得与粗放经营的思路,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建立起明确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企业珍惜资源的长效机制,使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走上集约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四光等. 矿产资源资产与矿业权评估-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8,第5期,132-133页.

[2]刘和发等. 矿业权流转活动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 2010,第2期,91-92页.

矿业投资论文篇10

这3年里,中国煤炭行业由热转冷,渐入寒冬。由于10座煤矿长期无法建设投产,为数众多的闽、浙投资人被深度套牢,陷入绝境。

“一证”缘何会被搁置3年?2014年7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山西调查采访。

获准“井工变露采”

2011年5月底,持续两年多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在山西圆满收官。经过这场声势浩大的产业大变革,山西从此告别了“小煤窑”的历史,率先挺进“大矿时代”。

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厅了解到,整合之后,山西的煤炭产业集中度与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矿井数量由整合重组前的2598处减少到1053处,70%的矿井达到年产90万吨的规模,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矿井全部淘汰,所有矿井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开采。

在这一轮重组整合中,元金煤业等10座煤矿(注:其余9座煤矿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运通煤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宁武半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和顺正邦隆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浑源恒山阳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昔阳安顺李夫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浑源瑞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灵石恒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杰旺煤业有限公司)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称“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得以保留。

2010年初,就在上述煤矿获得保留后的第二年,各煤矿开始按照核定产能编制矿井初步设计。但在设计中,10座煤矿遇到了相同的“麻烦”――由于资源整合前诸多小煤窑留下大量的采空、积水以及火区(即井下发生火灾后被封闭的区域),加之煤层赋存不稳定、断层分布较多,导致难以布置正规的综采(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煤层不连续,采空区分散,就没办法上综采。正好省里的一个专家看到当地煤炭埋藏浅,适合露天开采,就建议我们变更开采方式。”来自浙江的煤矿投资人张安平(化名)回忆。

为了应对这一新情况,各煤矿先后给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作了紧急汇报。2010年5月,10座煤矿所在的6个市级人民政府分别向“领导组办公室”请示报告,申请上述煤矿由井工开采调整为露天开采。

2011年7月3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部分煤矿重组整合方案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62 号,下称“62号文”)。

“62号文”明确指出:对原批复为井工开采的矿井,在新主体接管后,组织专家和设计部门经过实地考察论证,因经济技术原因采用井工开采无法布置正规回采工作面而提出拟变更露天开采的,由煤炭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主体企业审查同意并提出申请,经山西省煤炭厅牵头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论证,在确认技术上更加可行、经济上更趋合理、方案进一步优化的前提下,由省煤炭厅提出意见,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办理。

“62号文”下发后,山西省煤炭厅随即组织专家对上述煤矿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召集山西省国土厅和山西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进行了会审。在参会人员原则同意的基础上,山西省煤炭厅于2011年9月9日正式给大同、晋中等6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同意变更”的批复。

自此,上述10座煤矿关闭了原井工生产系统,开始向山西省国土厅申请换领采矿许可证。与此同时,村民搬迁、土地征用、障碍物移除等露天开采的前期工作亦一并展开。

采矿证“卡壳”

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晋煤规函(2011)1301―1306”批复文件虽然注明了“接文后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但在国土部门,采矿许可证的换发却并不“简单”。

福建籍投资人黎宇光(化名)直言,由于部门间的权力之争,10座煤矿不幸“躺枪”。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最初到省国土厅换证时,国土部门认为煤炭厅不具备审批煤矿变更开采方式的权限,所以不承认煤炭厅的批复,只认可‘领导组办公室’的文件。”

山西省煤炭厅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层领导却持不同观点,“我们是严格按照‘62号文’来办理的,也是省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能,由煤炭厅牵头,国土与环保都参与了会审。况且‘变更开采方式’是兼并重组方案获批后的另一码事,不能套用兼并重组的办法。”

“换证”工作搁置一年后,山西省国土厅于2012 年8 月再次组织专家对10座煤矿进行了实地考察及论证报告的评审。论证认为,由于井田内煤炭资源支离破碎,且采空区含有大量积水并伴生火区……采用井工开采方式已无法布置正规、连续的壁式综采工作面……

论证还提到了更为积极的一点――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可多回收资源量约29859 万吨。

之后,山西省国土厅委托山西省矿山调查测量队先后为10座煤矿出具了《评审意见》,认为上述煤矿适合露天开采。

即便如此,采矿许可证的换领依然没有出现转机。

由于拖延日久,各市及煤炭企业多次向山西省煤炭厅反映。2013年3月5日,山西省煤炭厅致函山西省国土厅,希望按照当年2月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换发采矿许可证,保证后续审批事项顺利推进”的要求,对10处矿井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工作予以关注。

2013年3 月26 日,山西省国土厅复函煤炭厅,认为上述煤矿的变更应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露天煤矿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7 号,下称“47号文”)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煤矿重组整合成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8 号,下称“48号文”)的要求,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013年4月11日,山西省煤炭厅再次复函国土厅,口气不再委婉。复函强调,10处矿井应按照“62 号文”的规定办理。理由有三,一是“62 号文”出台于2011年7月,而“47号文”“48号文”均出台于2012年6月;二是“47号文”要求“今后新建露天煤矿和改变开采方式的煤矿,需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而文件所指“今后”应从文件下发日2012年6月20日开始,之前的仍应按照“62号文”执行;三是10处煤矿不属“48号文”提到的“新建矿井”,均为重组整合保留煤矿变更开采方式,属遗留问题。

此后,山西省国土厅再未复函。

2013年8月14日,在山西省煤炭厅批复近两年后,山西省国土厅就10座煤矿“变更开采方式”一事正式向山西省政府请示。这份“晋国土资发(2013)275号”文件的拟办意见为:拟同意10座煤矿开采方式由井工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待省政府同意后,我厅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换发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的采矿许可证。

但时至今日,历经数度波折的“换证”工作仍悬而未决。

2014年7月11日,记者专门致函山西省国土厅,希望了解迟迟无法换证的原因。直至记者截稿,没有得到回应。

“50亿巨亏”

“保守估计,我们10个煤矿这3年的损失超过了50亿!”福建籍投资人黎宇光愤然道。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分布于山西大同、长治、晋中、吕梁、忻州、朔州6市的上述10座煤矿,有4座归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1座归属同煤集团,其余均为地方主体兼并整合煤矿。

黎宇光表示,10座煤矿中多数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虽然大部分煤矿归属山西省属大集团或地方企业,但前期真正的投资人均是在各矿中持股比例为49%的民营企业。这样的合作方式令闽、浙投资人不堪重负。

此前,山西煤炭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曾受到外界广泛关注,被视作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早期实践。“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完成时,山西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办矿占比高达53%,超过了国有与民营办矿的总和。

3年中,由于无法换领新的采矿许可证,10座煤矿不仅错过了煤炭行业的黄金期,同时让众多闽、浙投资人背负了沉重的债务。

黎宇光告诉记者:“福建、浙江两地的融资成本非常高,我们每年至少要支付30%的利息。包括购矿价款、资源价款、建设成本、拆迁补偿等,每个矿平均投入都在四五个亿。3年的时间,仅财务成本就得付出四五个亿。”

张安平也认可“矿均亏损5个亿”的估算。除了高昂的财务成本,张安平有着更多难言之隐,“我们当中,有的煤矿每年要支付上千万元的‘农村既得利益款’。虽然这5年未产过一吨煤,但国有控股的煤矿还必须要承担省政府下达的低收入家庭的供煤任务……”

“去年移除地上障碍物,仅电线杆一项就支出过千万;给低收入家庭的供煤任务是2万吨,买煤也花了近千万。还有人员工资、农民补偿等等,不敢细算!”谈到这3年的巨额投入,另一位闽籍投资人向记者诉苦。

由于80%的投资来源于民间融资,黎宇光直言“压得喘不过气”。

3年中,10座煤矿的投资人会经常聚到一起,大家更多的是发一通牢骚,然后再相互安慰鼓励。每一次的碰面,最后都是无奈与沮丧。

“敢怒不敢言,怒只能藏在心里!” 黎宇光难以掩饰心中的不满。

焦灼的等待

今年4月22日,山西省政府召开了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采取市场化办法公开出让煤炭资源,在新的办法研究出台前,暂停以协议方式配置煤炭资源,暂停审批露天煤矿。

前述山西省煤炭厅中层领导表示,会议并未对这10座煤矿的变更情况作出明确安排,只是提到“暂缓办理”。

然而,在众多闽、浙投资人看来,10座煤矿的现状已岌岌可危。“暂缓”的时间每拖延一分钟,就会多一分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据悉,上述10座煤矿均出现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由此引发了部分煤矿职工的上访。而村级利益的无法正常兑现也激化了村矿矛盾。

与此同时,由于井工系统已全部关闭,上述煤矿均按照露采方式编制了《地质报告》、《储量核查报告》、《初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等基础报告。如今,此前换领的为期两年的井工临时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按照有关规定,10家煤矿已失去换领长期采矿许可证的资格,届时,10家煤矿将失去采矿资格。

一煤矿所在地的县委书记对于上述煤矿的窘境颇为同情,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老板们融资成本很高,非常不容易!我们也想让煤矿尽快开,既能够服务地方经济,还能弥补我们税收的不足。”

3年中,虽然省、市、县多方都在积极推动,但10座煤矿换领采矿证的“马拉松”还是没有抵达终点。

对于现在的困局,多数煤矿投资人直指山西省国土厅“行政不作为”、“人为拖延”。黎宇光表示:“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走群众路线,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而我们的问题却在一个环节卡了3年。山西这样的投资环境,我们福建、浙江人今后还敢来投资吗?”

今年5月初,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巡回督导组在山西晋城市进行巡回督导、调研。万般无奈之下,10座煤矿向中央督导组递交了“关于山西十家煤矿三年时间无法换领露天采煤许可证的情况反映”。

矿业投资论文篇11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y of venture capital, and the extends to the practice of mining investment.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 of China, and the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the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the control level of resources reserves of the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nterrelation between the value and risks of the investment projects in the mining industry. On this basis, it explores the opportunity to enter or exit the investment in the mining industry.Key words: mining;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risk; geological survey; geological exploration; resources; reserves; standard

中图分类号:F407.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问题的提出

风险是指投资活动中人们不希望的后果出现的潜在可能性。矿业项目的投资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像其他的风险投资项目一样,投资的失败率极高。

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同时也是风险投资最为发达国家。对美国近50年风险投资的统计表明,失败是大概率事件。见表1。

由于风险投资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大多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和较高利润回报的企业,从技术的研究开发、产品的试制、生产,到产品的销售要经历许多阶段,而投资风险存在于整个过程中,并来自于多方面。因此,加强风险投资的风险研究,规避风险,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主体的生存和发展。

在矿业领域里,所谓的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发生偏差的可能性。很明显,这种可能性越大则风险越高。由于矿山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投资回收期很长,面临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导致投资支出能否取得预期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之投资量巨大,矿山一旦投入建设就很难再改变投资方向。因此,在矿山的可行性研究中,风险分析,诊断和解决方案的确定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应该成为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床的勘探和开发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因此,决策一个矿业投资项目,必然会遇到风险的预测,分析和控制问题。在决策一个矿业投资项目时,往往在决策的时刻无法完全查明矿床的特点,而且各种社会和环境参数(如市场条件,经营成本,矿业政策等)也是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因此,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矿业项目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时机选择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矿业项目风险投资的特点

矿业项目实际上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矿业项目的产业链,矿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决策包括:进一步圈定矿体,继续进行某个单体勘探工程,新建矿山,扩大矿山能力,改变矿山经营参数,选择采矿/选矿工艺和方法,安装采选设备,生产矿山的大规模改造以及设备更新等。

2.1 矿业风险投资项目的特殊性

和其它行业里的风险投资项目相比,矿业领域里的风险投资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涉及矿业税收,金融,财政和其他政策时,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虑。矿业领域里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矿业的高风险性。矿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也意味着高回报。这是各国都扶持矿业发展的出发点。

矿业的阶段性。矿山随着矿床的发现而兴,随着资源耗尽而衰。对矿山周期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政策。

矿业的地带性。只有在发现资源,并且有开发价值的地方才能发展矿业。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的地域性决定了矿业政策要与土地准入,土地使用政策相衔接。

矿业的危害性。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具有众多的破坏性影响。如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大气,水体和地表环境产生的破坏;矿业活动有可能诱发各种地质灾害。

2.2 矿业风险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

首先,矿产开发的经济效益,是在对资源的不断消耗过程中实现的,所以矿业项目的价格首先取决于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但是,矿床的属性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强。其次,矿产供求关系的特点决定了矿产价格波动性很强。矿产在低价时,供给弹性大。而矿产在高价是,供给弹性小。再者,矿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矿业投资周期长。投资的经济效益受市场价格变动和通货膨胀水平影响很大。

由于矿业领域里的风险投资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则呈现出来的投资风险业同样具有特殊性。概括起来,矿业领域里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矿山自然条件的不确定性:包括矿床自然条件(地质条件,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水温条件,品位和储量等)

社会和市场环境:包括矿产品价格,投资,成本,市场供需,矿业政策,环境法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

基础资料的不确定性:由于矿床经济评价和矿山可行性研究的大部分基础资料,来自类似矿山或者经验,因此其正确性难以保证。

三.矿业项目投资风险的分布

矿产开发包括勘探和开采两部分。首先获得了探矿权,但你并不知道地下矿床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即便取得了采矿证,开采矿产同样还有风险,因为投资回报不仅取决于矿产资源本身,还受到自然社会环境、开采技术条件、加工技术水平、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制约。所以,矿床的大小和质量是矿业项目价格的基础。而投资价值有多高,很大程度是由矿产品价格决定的。

3.1 我国基础地质储量的评价标准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对矿物资源储量的管理和控制一直沿用前苏联的模式。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逐渐过渡到对矿物资源储量进行基于经济和技术两方面的动态管理。本文结合阅读《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的点滴体会,从资源储量开始探讨矿业项目投资风险的分布。

目前在我国,基础储量一般的使用3位数码和一个字母组成。比如111b表示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而2M22则表示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第一位数字表示矿床的经济效益性;第二位数字表示其技术经济性;最后一位数字表示矿床勘查的程度(阶段)。请参考图1―矿床评价标准模型

图1―矿床评价标准模型

3.2 固体矿物的地质勘查

固体矿物的地质勘查基本上分成四个阶段。分别是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

预查是通过对区内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资料的综合研究,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并可估算预测的矿产资源量。

在这一阶段上获得的有关矿床的地质信息可以支持对于项目所进行的可能性评价。

普查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进行地质填图,通过数量有限的地质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

详查通过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为勘探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作为矿山总体规划和编制矿山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勘探是通过对勘探区采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并进行可行性研究,估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为矿山建设确定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和矿山建设设计等提供依据。

在地质勘查的各个阶段上,都要相应的对地质研究程度,矿石质量研究,矿石选(冶)和加工技术条件,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以及综合勘查进行综合的评价。

毫无疑问,一方面,随着矿床地质信息的不断完善和补充,矿床的价值也在不断的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可能性评价、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也把矿床的经济效益性不断地展示出来。同时也大大地降低了对矿床进行评价所承担的风险。请参见图2―矿业项目各阶段上成功概率曲线

图2―矿业项目各阶段上成功概率曲线

3.3 矿业项目投资价值和风险的分布

从全球矿产勘查的成功率来看,一般投资100个矿点,能最终采到1个矿。前期的筛选风险也很高,如果有3-5%的成功率已经算高的了。

笔者曾对国内外100多个矿业投资项目案例进行了统计,其风险的分布参见表2。

下图2用图示的方式表示了矿业项目从草根项目开始到投入生产的各个阶段上,成功的概率。从图示中可以看出,矿业投资项目成功的概率实际上是随着地质勘探程度的提高和项目技术经济评估的深入而升高的。与此同时,项目的价值也在提高。与此相反的,则是风险的下降。请参见图3―矿业项目各阶段上价值提升与风险下降曲线的对应关系。

图3―矿业项目各阶段上价值提升与风险下降曲线的对应关系。

四.矿业项目投资进入和退出的时机探讨

矿产开发的勘探风险与高科技投资的市场风险相比要小得多,而对矿床和对市场的把握和预测通常是最艰难的一件事情。 因此,在矿业项目评价充分的基础上,作为投资者来说,进入和退出的时机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说来,在矿业投资项目的初级阶段上,风险很大,但是价格相对也是很低的。在项目的后期阶段上,风险相对很小,但是价格相对也是很高的。所以如何科学性地布局矿业投资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时机,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矿业投资项目决策的最关键问题。

在本文的以上几个章节,我们概略讨论了矿业投资项目风险的特殊性、地质勘探和资源

储量的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投资风险的分布以及项目风险与价值的对应关系。再此基础上,结合图4―矿业投资项目进入和退出时机,我们可以分三个方面来讨论矿业投资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时机。

图4―矿业投资项目进入和退出时机

4.1 矿业项目投资的进入时机

矿业项目投资的进入时机,可以选在地质普查开始后和地质详查结束的一段时间里。在这段时间里,已经经过了地质预查,矿床的开发具备了可能性,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因为项目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价格也相对较低。

4.2 矿业项目价值的提升阶段

实际上,矿业项目投资的价值是通过其经济效益性体现出来的。因为地质详查阶段所得到的地质信息可以通过预可行性研究的深入而展示其经济效益性;而地质勘探阶段所得到的地质信息可以通过可行性研究来展示其经济效益性。所以在这个阶段上,矿业投资项目的价值可以得到实质性的大幅度提升。

其实,在地质勘探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的某一个时间点,就是项目价值和风险的平衡点。

4.3 矿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时机

矿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时机,可以选在地质勘探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之后。因为在这个阶段上,项目的价值得到了实质性提升,而风险也得到了大幅度的下降,同时这个时期也是产业投资人和专业投资人进入项目的时期。所以作为风险性质的可以风险投资应该有选择性的有序退出。

矿业投资论文篇12

一、我国矿产概述

我国面临的矿产资源短缺形势十分严峻。对我国主要矿产品的分析表明,到2020年,国内供应能力可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矿产有天然气、铅、钨、锡、钼、锑、稀土、磷、钠盐、芒硝等矿种;不能满足的有煤、石油、铁、锰、铬、铜、铝土矿、锌、镍、金、萤石、硫、钾盐等矿种。其中满足程度极低的矿产是钾盐、铬,满足程度低而又关系到国家经济和军事战略安全的大宗矿产有石油、铁、锰、铝土矿、铜和钾盐。这种矿产资源状况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严重制约,迫切需要地质工作者在地质找矿过程中探索如何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实现找矿突破这一难题,尤其是要解决社会经济建设需求量大的关键矿产或支柱性矿产的找矿突破问题,为解决我国的矿产资源危机做出贡献。

影响地质找矿效果和制约找矿突破的主要因素有地质找矿创新能力、创新工作模式、创新文化和成矿研究水平等。其中,地质找矿创新能力、创新工作模式、创新文化是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实现找矿突破的基础,成矿研究水平是关键。

二、目前地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勘项目点多、面广,人员的数量、质量均不能满足地质工作的需要。基层和第一线地质专业人员尤为缺乏,地质工作难以为继;地质专业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亟待发扬,科学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执业道德亟待净化。

2.虽然我国矿产资源丰富,找矿潜力巨大,但地质勘查面积大,自然条件恶劣,并且勘探资金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基础地质研究滞后,资源勘查程度低,矿产可采储量在保有储量中所占比例小。

3.商业性地质勘杳资金投入周期短。勘查投资人为了加快矿业开发的速度,不按照地质勘查的客观规律办事,过分要求地勘单位缩短勘查周期,而一些地勘单位为了取得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工作费用,也违背勘查工作的基本规律,盲目勘查。地质勘查工作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违反这一基本准则,一方面会造成勘查程度偏低,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勘查工作部署的不合理和工作量的浪费,使得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预期的成果和目的。

4.勘查工作质量下降。由于地质勘查投入不足和勘查周期过短等原因,造成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地质勘查工作的成果质量和资源储量的可信度,并给矿山开采带来巨大的隐患,也增加了勘奄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勘查工作质量下降主要表现为不按勘查规范的要求进行工作,地质综合研究程度明显偏低。甚至是虚报勘查工作量,伪造地质勘查资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这样做的结果势必会造成勘查投资人的投资失误,同时也使地勘单位失去商业信誉,并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下降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不进行矿床的综合评价,对矿石的工业利用性能只作粗略的研究和评价。

5.地质科技研究工作薄弱,理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低水平重复的现象没有得到纠正;应用研究削弱,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利用做得不够好。

三、 如何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实现找矿突破

1. 客观认识地质找矿环境

对地质找矿环境的认识,决定着视野和思维定位,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前提.地质找矿主要面对的有以下几点:一是客观存在的经济环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且日趋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则就是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配置的核心就是体现资源的物有所值,配置的前提就是规范有序,配置的要求就是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环境。地质勘查是发现并评价矿产资源,地质找矿是为开采利用矿产资源服务的,是人、财、物、技术、管理等诸要素投入的过程,是对自然界由未知到已知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的实践再实践活动,它具有风险性、规律性.我们要正确认识解决地质找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适应、尊重这两个客观存在,遵循、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地质勘查规律。

2.选拔找矿突破领军人

地质找矿工作需要在优秀领军人的带领下创新、发展和突破。因此,选拔好找矿突破领军人,是构建和提升地质找矿创造力的根本环节。找矿突破领军人是地质找矿工作中的决定力量,是实现找矿突破的最关键人才,应具备很强的地质找矿综合工作能力,能够有效驾驭地质找矿工作朝着既定目标不断迈进,并最终实现找矿突破。地质找矿是探索性很强的工作,在实践中坚持科技理论创新则是打开宅藏之门的一把钥匙。重视实践,创新认识。鼓励技术人员开动脑筋找矿,从生产实践中来,理论联系实际,再到生产实践中去。打破传统的单打一专业界限,采用项目合作方式,从合作中更新与储备知识。对于找成果突出的地区,设立专门的课题,组织精f的技术力量,吸收最新研究成果,总结出具有特色的创新性认识。

3.加大地勘项目管理力度,提高高层次的宏观理论研讨

加强地勘项目科学化管理与规范化管理,保证提交高质量的成果。解决勘查工作质量下降的问题已经成为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中的当务之急,这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勘查投资人、地勘单位的共同努力,坚决杜绝商业性地质勘查中出现的质茸下降问题。地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勘查工作质量是地质勘杳工作的生命线,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对勘查工作中已经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评价,决不能隐瞒勘查工作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4. 建立专家系统,选准。选好项目

应该全面公开地选拔、重用新老地质找矿专家,组建专家队伍系统,选准、选好项目是实现找矿突破的基础。在组建专家队伍系统时,一定要注意公正、公开、全面地选拔;同时要真正尊重他们的权威性、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及福利待遇,制定必要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选立项目时,首先是要分析国内外矿产资源的市场形势及其变化动态,结合我国的客观成矿规律和成矿条件,再决定要找什么样的矿。

结 语:

地质找矿工作必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探索、研究和解决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实现找矿突破面临的各种问题。地质找矿工作的全过程都要树立“找矿突破第一”的思想意识。地质找矿工作需要以创新能力、创新工作模式和创新文化构建地质找矿创新体系,以成矿单元的成矿一找矿信息为基础,按照从成矿区带

一成矿系统一矿床的找矿思路来寻求找矿突破。实现找矿突破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探索过程,会遇到很多复杂和难解的困难和问题,必须有耐心、决心和信心打持久战,迎难而上,在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创新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更多地发现国家建设需要的各类矿产,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