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贸易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7:25

机电贸易论文

篇1

一、贸易摩擦的概念

国际贸易理论界对“贸易摩擦”并未作专门的定义。综合比较普遍的理解,“贸易摩擦”指各国(地区)之间、各国(地区)相关产业之间、一国(地区)的产业或企业与其它国家(地区)政府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由于当今国际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因此“贸易摩擦”主要是指发生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领域的国际争端,它反映了世界各国家(地区)在经济贸易发展中的利益冲突.

二、我国贸易摩擦的现状

目前,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在进口成员方遭受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壁垒引起的,影响我国出口利益,如其它WTO成员方在对我国企业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滥用非市场经济待遇,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特殊保障措施调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其它成员对我国政府的经济贸易政策和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提出的交涉。基本情况如下:

1贸易摩擦的数量居高不下

我国加入WTO后,针对我的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多的成员转而采取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据商务部统计,加入WTO前后的2001,2002年,国外对我发起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涉案金额分别为11.4和7.92亿美元。2006年,共有3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6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不少WTO成员根据我国入世议定书第七条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使我国企业在反倾销的倾销调查中,一方面难以获得企业独立的反倾销税税率,另一方面由于选择“替代国”生产要素等的价格计算我国企业的倾销幅度,导致较高反倾销税税率。

2针对我国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有蔓延之势

加入WTO后,相继有韩、日、加、美、印、土、欧盟及秘鲁等8个WTO成员以我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为由,制定其国内立法并为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做准备。自2002年8月13日印度对我出口的工业用缝纫机针发起第一例特保调查以来,截止2006年12月底,先后有印、美、土、欧盟及秘鲁对我产品发起21起特保调查,涉案金额14.27亿美元。

三贸易摩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和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并存,各国围绕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争夺更加激烈,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巨大。而全球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贸易摩擦频频发生,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很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重要产业生存、发展和本国就业,减少贸易逆差,频繁采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和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业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形成一定障碍。

1、贸易摩擦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利益

据商务部统计,自1979年至2004年5月底,共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37起针对或涉及我国产品的反倾销、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案件573起,保障措施案件51起,特保案件11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了我国约186亿美元的出口贸易。这些贸易摩擦还进一步使我出口产品丧失了潜在的贸易机会,而丧失贸易机会所带来的间接损失要远大于涉案金额。

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影响我国出口产品和产业的国际信誉,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损害,贸易摩擦还会影响我国与当事国及其它国家的经济关系,影响我国在国际发展中的外部环境。

2、贸易摩擦在宏观上对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面效应

贸易摩擦的不断出现,抑制了我潜在的产品出口,阻碍了我进一步扩大出口、市场多元化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国内新兴产业的建立及健康发展受到影响,国内市场受到一定冲击;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这些负面影响则是无法估量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现阶段我国就业问题、“三农”问题尚未得到较好解决的情况下,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上发生的贸易摩擦可能会使产业工人、农民生活陷入困境,甚至会危及社会稳定.

3、贸易摩擦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

由于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国民经济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外贸依存度从1978年的9.8%跃至2006年的70%贸易摩擦对出口的影响,势必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连锁反应,应对贸易摩擦事关国家经济安全。

涉及机电产品十分广泛,所涉及的产品十分广泛,除了上述10类设备外,加上与此有关的材料、组件,已远远超出这个范围。电子产品中包括了电视机、录像机、收音机、个人电脑、传真机等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以及通过电讯以外的发送声音和图像技术的录制和复制设备等。机械产品中包括了多种电器产品、部分监测和控制器械、复印机、摄影机、割草机和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以及家电电器、照明设备和自动售货机等。这些产品多数是我国出口的主导产品(据有关部门初步分析,上述产品将涵盖我国200多个海关税号)。

目前我国产品尚不能满足指令要求,产品含有的有害物质大多超标。同时,出口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要付给专业回收公司的费用为单价的3%~5%。因此,欧盟采取的这一措施,必将对我国出口产品形成贸易壁垒,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而且欧盟的这一行动,很可能被美国、日本等其他主要贸易伙伴效仿,采取类似措施,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

四中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发挥的作用

1中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发挥作用的优势

首先,应诉企业需要了解实地情况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有关问卷和答辩,并就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是否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进行答辩。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得到国外进口商的帮助,以便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可见,单个企业即使想应诉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而一旦超过规定的应诉时间,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调查当局就可单方面采取反倾销措施。而行业协会则可以安排专门的部门、人员应对反倾销的调查、应诉答辩,行业协会具有时间和人员上的优势。

其次,反倾销官司程序烦琐,持续时间漫长,而且聘请应诉律师的费用也很高。企业一旦卷入,即便胜诉,所损失的金额也不少。这也导致了一些企业望而却步,宁愿转换市场,另找出路。而行业协会则可以集合企业成员共同筹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由于资金短缺而不愿应诉的情况。

再次,由于反倾销知识的欠缺,往往使得一些企业产生了畏难心理。很多企业经常把反倾销调查程序混同于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担心成为“被告”而上“法庭”,并承担法律责任。86更有甚者连“倾销”的概念都不清楚,只要看到自己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就自认其出口行为构成倾销。这样,当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必然手足无措,导致不敢应诉或不知如何应诉而错失机会,并造成相当的经济损失。而代表同行企业的行业协会中不但包括该行业经济领域的专家,而且有熟知反倾销和WTO规则的法律人才,在这样的知识人才储备下,应对反倾销策略的做出应是具有相当力度和可行性的。

最后,目前更多的情况是,单个企业没有应诉的动力。因为反倾销调查针对的是一国的某一产品而不是某一特定企业的产品,其所涉及的是整个行业的公共利益。如果应诉胜利,行业内其他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同样受益。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都会进行投入与产出比的经济成本估算,则会发现应诉的私人收益小于其社会收益,不应诉是个体企业在非合作博弈中可以选择的唯一均衡点。许多企业便产生“搭便车”(FreeRiding)87的机会主义心理,企图坐享其成,通常采取不应诉、能搭便车就搭的策略。由于,从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来看,每一个体企业都有免费享有另一个体企业提供利益的占优动机,应诉本身具有较大外部性(Externalities)88,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共产品”(PublicGoods)。笔者认为,公共产品应该由公共性的组织提供,行业协会虽然是民间组织,但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因此,作为整个行业的代表者,在应对涉及整个行业利益的反倾销中,行业协会应是一个适当的选择。它可以通过收取会费的形式来筹集资金、建立反倾销基金,以专门用来建立信息渠道、配备反倾销专业人员、牵头聘请律师、组织企业应诉、利用整个行业的资源来克服单个企业势单力薄的不足,这就可以解决应诉不及时的问题。另外,无论受益还是损失都由行业内的企业分担,这就可能解决某些企业“搭便车”的问题。

2我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具有重要作用

(1)反倾销调查前

我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出口产品过于集中,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相压价,恶性竞争。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其自律职能来协调本行业出口产品的数量、调节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布局、指导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必要时可以限定最低价。以此实现在保持价格优势的同时又避免构成倾销,从而确保整个行业的利益。

(2)反倾销调查中

首先,行业协会可以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行业协会能够在应诉限定时间内完成有关问卷,并就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是否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进行答辩。在这一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寻求国外进口商的帮助,以便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并聘请应诉律师。

其次,行业协会可以配合外国政府做好反倾销调查,提供有关本行业的全面资料。WTO《反倾销协议》第六条中的第八款规定:“当任何一个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拒绝接受或者不提供必要的资料,或极大地妨碍调查,则最初和最终的裁决,不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进口国有关当局都可在现有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也就是说,如果不积极主动提供资料,被调查方就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而行业协会可以代表企业更好地配合调查方,完整地提供他们所需的资料和统计数据,为核查提供便利,从而使调查方全面、真实地了解本行业的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宝钢的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自1996年以来,宝钢六次应诉国外反倾销,其中有三次获胜。其获胜的经验之一就是中国钢铁协会积极协助企业,配合国外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在了解实际的成本等情况后,外国政府的裁定更为公正,宝钢也屡次应诉成功,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经济利益。

最后,行业协会可以利用WTO的一些特殊规定为本行业服务。比如,根据WT0《反倾销协议》第五条第八款,如果能证明倾销幅度低于2%(用出口价格的百分比表示)或损害是微不足道的,以及从特定国家进口的倾销产品的数量不足进口国同类产品进口总量的3%,则终止倾销调查,对这些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我国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通过问卷调查答复时,对于中国的出口商在调查期间的出口总量低于3%的情况应给予充分说明,以达到对这些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3)反倾销调查做出裁决后

其一,行业协会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权益。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允许成员国就WTO各项协定所提起的争端,提交争端解决机构来解决。WTO有关反倾销引起的争端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17条第4款有如下规定:“成员可以提交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措施是最终反倾销税、接受价格承诺和临时措施。”因此,如果我国出口商对外国政府所做的裁决有异议,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提交争端解决机构来解决。从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案件来看,涉案方要对WTO的法律条款和反倾销协议非常熟悉,才能指出对方的不合法之处,为自己有效地辩护,并向专家组提出合理的裁定和建议,以保证最终胜诉。但目前我国对WTO有关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这方面的专家。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代表,集中了本行业的专家,人员整体素质较高,因此可以发挥其人力资本的优势,专门研究WT0的各项相关规定,总结和借鉴各国在解决争端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遇到争端时可以积极督促并帮助企业和政府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其二,行业协会利用《反倾销协议》的复审制度,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取消反倾销措施。根据《反倾销协议》,在反倾销措施持续一段合理时间后,出口商及相关的利害关系方可以要求进口国当局对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结果表明倾销不存在,且终止反倾销也不会导致倾销和损害复发,则可以要求有关当局终止反倾销措施。行业协会应该对本行业遭受的所有反倾销案件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归类整理,利用上述规定及时要求进口国有关当局审查。凡符合条件者,行业协会应代表企业积极督促有关当局终止反倾销措施,以减少损失。

3行业协会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的作用

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政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时,其管理行为存在着明显的行政性质,而影响竞争的公平,并导致效率的降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行业协会与政府相比,在应对反倾销中的优势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业协会作为整个行业利益的代表,对行业的了解程度无疑高于政府,同时也高于行业内的单个企业。行业协会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可以防范政府失灵,又可以利用其优势与政府和企业一起建立反倾销预警系统,并发挥比政府更优越的作用。目前,我国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已正式委托行业协会协助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采集、分析和上报本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数据和动态情况。该系统主要包括对重要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的监测及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可能产生的损害的监测、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以及出口产品可能招致进口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监测,并定期预警信息,做到未雨绸缪。

其次,由于我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出口产品过于集中,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相压价,恶性竞争。行业协会可以发挥其自律职能来协调本行业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布局,指导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必要时可以限定最低价,并以此来实现在保持价格优势的同时又避免构成倾销,从而确保整个行业的利益。

再次,政府过分利用“社会利益”代表者的权力对企业行为进行过多干预,导致企业难有作为。而且政府对各种产品标准的制定不够及时,不能适应竞争节奏。政府部门的倾向性还会使一些企业,尤其是国营企业占据一定的市场和资源优势。由于这一优势不是通过正常竞争而来,从而企业可能会滥用资源经济优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形成市场的行政垄断。政府对信息反馈回应慢,导致其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督市场的职能。94在市场、政府失灵过程中,需要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组织加以弥补。而行业协会的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等职能恰能弥补这一缺损,引导企业的有序竞争。

最后,政府可直接调配的各种资源日益匮乏或短缺,政府为保证其主要任务与目标的完成,必须将有限的资源集中配置到满足全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和环节中去,其逻辑结果必然是进一步地在“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中做出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确实无力,也根本不可能提供企业所需要的全部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均对行业组织寄予厚望,并倾注了大量的热情与关爱,行业协会的产生是政府的客观需要。

4可以互通信息,统一确定整个行业的战略战术

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信息是最重要的市场资源,其能给市场主体带来无限的经济效益,而同时信息的获取与交换也是要花费成本的。单个企业在国际市场进行运营时,必须搜寻和掌握一定的信息并依据市场信息做出最佳决策。

对于企业来讲,出口任何一种产品到国外都应进行周密而详尽的市场调研以求尽可能掌握各种信息,以防出口产品遭受进口国来势汹汹的反倾销。然而,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这种调查无疑要产生一定的成本支出。而对同一行业内所属企业而言,其所搜寻的信息大多一致,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合作与协同,那么很可能出现所有企业都为搜寻同一信息而各自付出费用,从社会资源的总量考虑,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有关反倾销信息的获取和收集也并非一件易事,其需要经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这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必然存在一定的难度。然而,对于由相同或相近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而言,行业协会便可为各个企业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其费用由各个成员分担,由此便可以使单个企业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

统计数据表明,约有80%的行业协会具有信息统计功能,居所有功能的第一位。综上所述,中国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因素,能够发挥政府和单个企业所难以达到的功能和作用。因此,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的作用应愈发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五、中国机电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的实证案例分析

在国外,有很多事例证明那里的行业协会是针对中国反倾销案件的提起人或者实际组织者,以行业整体角度参与反倾销案件的全部活动,将比企业单独参与该类活动,均为有利有效得多。2002年2月发生的中美轴承案,就是美国轴承协会以中国轴承在美国市场低于正常的出口价格销售为由,对中国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2003年6月28日,经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欧盟宣布对中国(主要来自温州)的可充气打火机实施反倾销调查,以期在短时间内将中国的打火机挤出欧洲市场。可见成熟的行业协会正是这样利用贸易救济措施,协调外部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依托。通过借鉴国外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的作用,中国行业协会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我国行业协会的制度虽然还不完善,但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对中早已开始了实践探索。

(1)温州打火机案

温州是中国打火机主要生产基地,温州每年生产打火机8.5亿只,80%用于出口,在欧洲市场占有率达到80%的事实,对欧洲打火机生产厂商是绝对的威胁。2003年6月28日,经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欧盟宣布对中国(主要来自温州)的可充气打火机实施反倾销调查。温州打火机协会在有关法律和应对反倾销专家的指导下,挺身而出,组织协会力挽狂澜。他们及时组织召开应对分析会,剖析利弊,最后,作出团结一致、共同集资、共聘律师、联合应诉的决策。这一举措,聚沙成塔,以一当十,成本最低,效率最高。2003年7月14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协会正式向欧盟撤诉,2003年9月11日,欧委会正式终止对中国打火机实行反倾销调查的官方公报。这场没有硝烟的国际贸易大战便以“挑战者”的匆匆“撤兵”而宣告“应战者”告捷。这标志着温州打火机协会应对欧盟反倾销已取得彻底胜利,其是中国进入WTO后中国企业打赢欧盟反倾销的第一案。

(2)中美轴承案

2002年2月发生的中美轴承案,是中国加入WTO后的第一起反倾销案。面对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球轴承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102作为会员的代表在其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有效组织和指导下,上百家输美球轴承出口厂商在2002年3月4日之前的短短几天内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按时递交调查问卷,并积极准备应诉。最终,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代表以四对零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美国不能向应诉企业加收任何“反倾销税”。本次胜诉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全体职工和全体应诉企业夜以继日的艰难努力争取的宝贵成果。

在本文中,笔者基于我国对行业协会的制度规定,从目前影响很大的温州打火机案、中美轴承案入手,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探索情况,着重论述了我国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的作用。博鳌亚洲论坛会长龙永图称,发挥协会团结作用,把企业组织起来,才能有战斗力,才能在应对反倾销上做得更加漂亮,从而在抗辩中获胜。

六加强机电行业协会在产业救济体系中的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政府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是各国政府,同样世贸组织允许的对国内产业实施救济是通过政府采取措施进行的。然而与产业自己相比,政府对产业的情况可能不很熟悉,对外来产品的威胁不很敏感,因此就要求行业协会在产业救济体系中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产业的利益向政府申诉。从我国以往与贸易伙伴的冲突与摩擦中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在产业救济工作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日本国对中国出口的缝纫机的反倾销诉讼案,就是由他们国内有关的机电协会首先提出并胁迫政府提起的;2002年2月发生的中美轴承案,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起特殊保障措施案,这一案件就出于美国轴承制造协会六成的会员向美国国际贸易协会递交了针对中国的球轴承反倾销调查申请。

1确立机电行业协会代表我国企业的地位

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虽然也陆续建立了行业协会和商会,但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还不能满足保护国内产业的需要,在国内市场中的反倾销诉讼申请方面,我国己经提起的反倾销申请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个别企业独自提出的,这将大大降低中国企业针对外国来华商品在国内市场倾销案件的立案申请的效果和应有的影响。因此行业协会要能代表企业、产业的利益向政府提出申诉,谋求和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对企业中的害群之马予以制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我国政府要在法律制度上、体制上确立行业协会一定的全力和职责,这是加强国内产业保护的关键。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和商会要为企业扩大出口,优化进口结构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外经贸市场秩序服务;同时,还要帮助企业增强应对贸易争端的能力,学会运用符合WTO规则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手段,维护经济安全;更重要的是,如果由每个企业单独应诉,会造成经济学中的搭便车现象,即一个企业承担成本,其他的企业分享收益。因此,应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能够帮助行业内的企业加强合作,收集和传递信息,并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更好的采取应对措施。

3协会——搭建企业合作平台

面对欧盟双指令给机电行业带来的困难,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协会要设法促进企业间的有效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优势。协会中分设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多个分支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研究合作。与此同时,商会以及中介组织方面必须要加大信息传达和市场服务,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及时向企业通报信息,指导实际的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尚明编著:《反倾销:WTO规则及中外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美)雅各布.瓦伊纳著:《倾销: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问题》,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3.赵维田著:《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朱叶编著:《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纠纷案例评析1995-2005》,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张向晨著:《发展中国家与WTO的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

6.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编:《进出口公平贸易法规汇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年版

7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联络司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手册》,经济管理出版社,1992年版

8,龙永图主编:《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1年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编:《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编:《商务立法年编2004》,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版

11.王贵国著:《世界贸易组织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霍克曼等著:《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一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3.张玉卿主编:《WTO新回合法律问题研究》,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年版

14.高永富等著:《WTO与反倾销、反补贴争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5.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6.史晓丽著:《WTO与中国外贸管理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7.赵瑾著:《全球化与经济摩擦》,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18.陈宪等编著:《国际贸易:原理.政策.实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版

19.王春等主编:《反倾销应对之道》,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篇2

[中图分类号] 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2-0043-02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全球经济下行,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受到冲击,外贸增速逐年变缓。但与外贸增长乏力相对应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网络贸易异军突起,发展速度惊人。2015年3月,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并第一次提出“互联网+”概念,意图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制造业充分融合,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良性发展。在此机遇之下,“互联网+”计划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外贸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去促进其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销等综合能力的升级,用信息流带动生产要素流(包括资本、商品、技术等)的全球快速流动,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因此,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外贸创新对我国的外贸发展而言非常必要。

二、国内外关于外贸创新研究综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关领域已经开始对互联网、国际贸易创新进行研究与探讨。从研究内容来看,目前关于互联网和外贸的相关性研究中,大多数侧重于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来论述互联网对外贸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并提出各种对策建议;而国际贸易创新研究则主要围绕电子商务或互联网经济下的国际对外贸易在管理、贸易方式、贸易内容、贸易法规、贸易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创新,以及通过外贸创新快速提升产业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国内研究

目前,我国学者对互联网和外贸创新的研究主要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在外贸创新的理论研究方面,李俊江(2000)认为,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对外贸易的方式和内容在被互联网改变的同时,传统的对外贸易理论、法规等也在互联网经济时代遭遇各种各样的挑战;冯雨亭、王萍 (2013)在讨论了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基础之上,论述了电子商务背景下国际贸易在准备工作、洽谈方式以及全球化生产布局方面的创新,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国际贸易对策;郭文(2015)论述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特点,即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全面性和立体性、特发性和集中性、突出开放和自由主题的特点;魏宇潇(2015)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国际贸易创新势在必行,并提出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跨境电商产业园进行国际贸易创新。

在国际贸易创新实证研究方面,温郡(2015)将引力模型进行修正,利用2009―2012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模型论证得出结论,即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赵志田、杨坚争(2012)通过建立动态模型,利用2003―2010年我国对外贸易数据,分别从进口、出口两个方面论证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对外贸的影响,即从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会产生各种积极影响,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影响趋势在不断地加快、加强;佟家栋(2015)通过建立计量模型来分析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外贸产品创新的影响,并得出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降低能够显著提高外贸产品创新能力的结论;康志勇(2011)通过建立Tobit模型分析规模经济以及贸易政策的调整与外贸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发现规模经济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外贸创新的作用是积极的。

(二)国外研究

国外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互联网对贸易的影响方面。Freund和Weinhold(2004)通过对全球多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随着互联网发展水平的提高,一国的外贸规模会不断扩大,这是因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为企业新添了商业机会,进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增长。与此同时,Freunda和Weinhold(2004)利用1995―1999年的经济数据建立实证模型,论证分析互联网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995―1996年的两年间互联网对进出口的影响非常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1997―1999年三年间互联网对进出口的影响却变得非常显著,并且通过对比研究可以发现,互联网对外贸的影响力度在贫困国家是远远大于富裕国家;Terzia(2011)也利用多个国家的外贸数据建立实证模型,研究跨境电商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得出跨境电商对外贸的影响为正的结论。但该文也进一步指出,在短期内,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中的体现尤为明显,但从长期来看,跨境电商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积极影响作用更强更明显。与前面几位学者不同的是,Davidvan Hoose(2003)用经济学研究方法去研究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基于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理论,从理论上分析了电子商务对对外贸易的影响。文章指出,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能够更好地解释在网络经济时代下,行业间的对外贸易将越来越依赖于电子商务。

三、结语

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世界经济开辟了一个全新、开放、多维、立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之上,劳动、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可以在世界市场范围内快速流动,实现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最终实现全球经济网络一体化,这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创新带来强大的动力。

“互联网+”背景下的对外贸易创新给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外贸的结合促使对外贸易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创新,从而促进外贸和外贸企业进一步深入地改革和创新。外贸企业应该大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经营风险,重组企业业务流程,实现“四流一体”的全新运作方式,最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另外,企业还应牢牢抓住“互联网+”背景下外贸创新的机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商机,扩大市场空间,使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去。我国的对外贸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有利因素,大力发展互联网思维,通过贸易方式、运行机制、营销管理以及外贸政策等各个方面的创新,促进对外贸易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等各种综合能力的提升,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

[参考文献]

[1] 李俊江.论当代国际贸易方式创新及对我国的经济影响[J]. 财贸经济,2000(9).

[2] 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创新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0(3).

[3] Andersen, P. H.. Export Intermediation and the Internet: An Activity-unbundling Approach[J]. Intentional Marketing Review, 2005(2):147-164.

篇3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抓住了国际产业转移的良好机遇,迅速成为全球机电产品主要制造及出口的重要基地。从国内来看,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比重早已超过半数,并呈递增趋势;从国际上看,2010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已超过德国,位列世界第一。因此,保持机电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仅是我国对外贸易保持增长,保持份额的重要基础,而且也是我国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载体和主要的支撑力量。

但随着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在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的方式已由关税逐渐向新的贸易保护方式如技术贸易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反倾销等转移。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贸易保护措施的影响,全年出口直接损失505.42亿美元,在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产业排行榜中,机电产业位列榜首。

关于国际贸易环境,学者之前的研究主要有:杨秀平、刘合光等(2009)从理论上分析认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从长远来看是乐观的,但是短期内形势比较严峻。严复雷(2006)提出面对愈来愈多的贸易摩擦和争端,必须改革我国的外贸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外贸体制存在的结果性问题。刘苗(2010)认为从当前我国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现状看,在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亟需拓展比较优势,并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

由于国际贸易参与主体多样、涉及面广,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相当多的文献大多停留在理论研究层次,并没有实际的根据证明。本文以贸易引力模型为依据,以机电贸易为立足点,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试图进一步探究我国贸易受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政策与建议。

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说明

2.1 模型的构建

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思想来源于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既两物体间的相互引力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距离成反比。贸易引力模型以万有引力定律为指导,最早由tinbergen(1962)和plyhonen(1963)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提出。该模型认为:两个国家或地区间的双边贸易量与这两地区的经济总量成正比,和两地间的空间距离成反比。

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变,且为减少模型中变量的异方差性,将原模型转化为线性的对数形式并添加随机误差项而得到如今常用的的贸易引力模型的公式:?ln?t??ij?=c+c(1)?ln?g?ig?j+c(2)?ln?pg?ipg?j+c(3)?ln?d??ij?+d。式中t??ij?指i国与j国(或地区)的双边贸易量;g?i和g?j分别表示i,j两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通常以?gdp?表示;pg?i和pg?j为各国的人均?gdp?;d??ij?表示i国家或地区到j国家或地区的距离,一般以两国或地区的经济中心或主要港口的距离来衡量。式中c为常数项,d为随机误差项,系数c(1),c(2),和c(3)为t??ij?对g?ig?j和d??ij?的弹性。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为中国对国(或地区)的出口量,而非双边贸易量,所以本文在对上述模型有所修改的基础上,添加贸易变量后构建的机电产品出口引力模型为:?ln?t??ij?=c+c(1)?ln?g?j+c(2)?ln?pg?j+c(3)?ln?d?j+c(4)?ln?fq?j+c(5)?ln?js?j+c(6)sa?j。模型中,新加的解释变量的含义、数据来源以及解释和对因变量的理论预测影响及说明如表1所示。

变量名变量含义数据来源预期符号理论说明

g?j进口国i在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百万美元)(注:此为引力模型基本变量)2011年世界经济年鉴+以进口国gdp反映进口国的机电产品市场需求规模和增长潜力,机电产品需求能力越强

pg?j进口国i在2010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美元)2011年世界经济年鉴+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象征,反映了一国的代表性需求水平

d?j我国首都北京与i国首都之间的地理距离(公里)(注:此为引力模型基本变量)中的距离计算器citydistance tool-距离的远近反映了运输成本、通信成本的大小,距离越远,成本越大,从而影响了机电贸易

js?j2009-2010年进口国i的技术贸易壁垒的通报数(件)中的数据整理而得-一国关于机电产品tbt通报数越多,对机电产品的进口约束就越大

sa?j进口国i是否有企业加入sa8000(虚拟变量)sa8000官方网站/-加入sa8000代表该国的社会责任较强,对国外的社会壁垒l较高,此时取1,可见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呈反向关系

fq?j2009—2010年进口国是否对我国机电产品实施反倾销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反倾销的实施阻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所以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呈反比

2.2 样本国家的选取

综合考虑对华贸易情况、国家发展水平、国家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因素,本文选取了美国、日本、香港等24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样本,通过对该24个国家的机电产品出口额的横截面数据进行贸易引力模型回归分析,其结果将反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国际贸易环境对其出口的影响。

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根据收集的数据和构建的机电产品贸易引力模型,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stata11.1进行ols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ln?t??ij?=-1.987+9.656?ln?g?j+0.049?ln?pg?j-0.001?ln?d?j-0.015?ln?fq?j+-0.028?ln?js?j+0.016sa?j

(-7.40)(34.33) (3.09) (-2.32) (-2.69) (-2.46) (0.27)

r?2=0.8965 f=998.79

从统计结果可看出,模型的拟合程度尚可,但变量sa?j的t统计值过小,不能通过严格的t检验。既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国是否加入sa8000对中国对该国的机电产品出口量影响不显著。因此剔除变量sa,对模型?ln?t??ij?+c(1)?ln?g?j+c(2)?ln?pg?j+c(3)?ln?d?j+c(4)?ln?fq?j+c(5)?ln?js?j进行再次回归分析。得到统计结果如下:

?ln?t??ij?=-1.985+9.679?ln?g?j+0.039?ln?pg?j-0.004?ln?d?j-0.015?ln?fq?j-0.025?ln?js?j

(-7.69) (35.88) (2.93) (3.09) (-2.46) (-2.34)

r?2=0.9963f=1084.62

-

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对剩下的5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vif检验结果如下图。

从统计结果上看,vif检验结果均小于10,说明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r-squared=0.9963说明方程的拟合程度很好,变量的符号和预测吻合,各变量的显著性检验也很成功。因此,以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为解释变量的的贸易引力模型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机电产品出口情况。

从统计结果的实际意义上看,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这5个变量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额的影响显著,这说明这5个因素是目前影响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最主要的因素。首先,进口国gdp的系数最大,说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最大,这符合事实情况,中国机电产品最大出口国如美国、日本的经济发展状况都很好,gdp值很大。其次,由结果可看出空间距离对出口额的影响最小,这也符合实际情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运输管理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全球运输网络的建立,空间距离对贸易的影响已越来越小。同时,进口国是否加入sa8000的影响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是随着中国劳工保障的提高和劳动力价格的上升,中国已达到了相关标准,并且随着中国机电科技的发展,sa8000对中国机电产业的制约效应已大幅度降低。最后,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都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产生了阻碍效应,且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阻碍效应大于反倾销,但两者相对于gdp的影响程度小,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弹性系数为0.245175,该数值表示,针对我国机电产品的tbt通报量每增加1%,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额将减少0.245175%,反倾销同理。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的来说,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具有较显著的影响。与本文研究命题相关的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和sa8000中,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表现出了明显的负效应,从系数上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较大,而sa8000的影响不显著。

针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面临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4.1 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但在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偏低。近年来,国际市场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已趋于饱和,且这类产品的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作为机电产品出口大国的中国早已置身于众矢之的。因此,在外贸出口发展方向上保持一定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同时,下大力气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扩大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资本密集型机电产品出口。为此,国家应在政策性金融扶持方面,加大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提高机电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4.2 完善检验体制,建立标准体系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各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市场,控制进口纷纷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贸易保护措施,这对我国在新世纪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构成现实的影响。因此,我国应依据相关的技术性法规,借鉴国外经验,使国内机电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制度、认可制度、检验制度,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制定出台健全、完善出口机电产品技术标准、质检、包装等方面的法律,并提高原有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为本国机电产品提供国际社会认可的中国权威技术标准的法律依据。

4.3 培养国际贸易人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具有专业素质的国际贸易人才是至关重要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作为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涉及面广,要求从业人员拥有较高的职业技能与自身素养。教育部应该从实际考虑,在部分大学的相关专业开设贸易标准化方面的课程,提高在校学生对此方面的素质,同时鼓励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帮助从业者的知识更新换代,加强国际交流,注重贸易人才的后续培养,注重相关的实践,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国际贸易操作水平。机电企业更要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吸收,保证降低国际贸易中的相关不必要的成本浪费,熟悉国际单证标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

参考文献

[1]?刘苗.论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下中国贸易发展的优势分析[j].中国商贸,2010,(10):184-185.

篇4

【关键词】

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创新

电子商务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大势所趋。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国际贸易方式产生了新的变化,很多国家都看到电子商务带来的商业机遇,积极进行贸易方式的创新。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在运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创新研究来扩大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为国际贸易的进步创造更广阔的天地。

1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在国际上的定义为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交易的参与者需要借助电子工具,共享商务信息,完成管理活动、商务活动及消费活动中的各项交易。

2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及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

2.1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电子商务的基础是网络计算,伴随着网络计算的发展进步,电子商务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逐渐成为大众熟知的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可概括为电子数据交换阶段,早在1994年网络出现之前,电子商务就借助EDI开始运作,EDI作为一种商业交易信息可以完成计算机间的商业信息传输,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交易时间并降低了交易错误率。但EDI需要的成本较高,增值网络和分布式软件对于交易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EDI难以实现实时定价和采购,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EDI的普及受到很大影响。第二阶段为基础电子商务阶段,这在一时期,交易双方开始脱离中介进行自主交易,此类交易多发生于技术公司与懂技术的客户之间,渠道性的冲突很少。第三阶段称为商务社区阶段,开始有第三方网站出现,第三方网站将买卖双方集结于一个商务社区当中,保证了市场的透明度,交易双方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始频繁互动,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第四阶段为协同式商务阶段,即电子商务的各个参与方可以通过网络协商来共同解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每个流程进行改善,使得交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创造的商业价值不断提升。可以说协同式商务阶段能够将供需之间的复杂流程完整地反映出来。

2.2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

2.2.1寻找贸易伙伴

传统国际贸易在寻找贸易伙伴方面存在较大阻碍,成本高,成效低。而运用电子商务则可以使寻找过程得以简化,且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节约成本。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自主建立网站来展示产品信息,还可以利用网络来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找到合适的贸易伙伴。

2.2.2简化洽谈程序

交易的达成必须要经过商业洽谈,传统洽谈需要双方确定好时间、地点,通过会面来完成洽谈,电话与传真虽然可以节约成本,但信息的完整性又难以保证。电子商务的出现可以将国际贸易的洽谈程序简化,借助电子邮件、网络实时谈论、图片传送等方式来进行沟通,大大节约了国际贸易的成本和时间。

2.2.3实现网络交易

产品订购和资金支付都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这是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方面。卖方可以接收到来自买方的具体订购信息,按照要求来发送商品,尤其对于咨询、影音等无具体形态的产品交易来说更为便利。在网络安全技术的支持之下,网络交易将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更好地运用。

3 利用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的方法

3.1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条件,只有在完备的信息设施和高超的电子技术的支持下,才能使国际贸易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因而,我国想要获得国际贸易份额,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需对网络资源进行整合,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我国当前的行业分割较为混乱,资源紧缺的问题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同时存在,致使我国信息利用率维持在20%-30%之间,同时,电子商务资费过高的问题也对电子商务的普及形成制约,需要政府及企业共同协调,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提升资源的使用率,打造出更加易于接受的电子商务平台。

3.2 明确企业的外贸经营权

传统国际贸易当中,国家间的贸易媒介是进出口商,此类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当重要,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其作为一种新型媒介将商检、报关、运输、仓储等贸易环节连成一体,提供各式网络服务。这样一来,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不仅可以及时获取商机,还能快速完成交易,将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确定下来。在进行商品进出易时会有固定的流程,将流程输入到计算机当中,就能为世界各国的交易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使得凭信息不对称来赚取差价的中介组织被淘汰出局。

3.3 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研究

拥有电子商务技术是发展国际贸易的一个基础条件,当前我国的技术力量远不及发达国家,因而想要在国际贸易当中占有足够的市场份额就必须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研究。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实现与税务、银行、外汇、海关等部门的协调,共同组成电子商务技术研究小组,出具合理的技术方案,解决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各个行业应加强合作,通过国内网络互联形成国际贸易专用网,与国际贸易网络联合,实现信息共享,使我国企业能够平等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部门在加强攻坚技术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3.4 加强国际间的商务合作

电子商务使得商贸的发展突破了时空限制,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同时,各类交易问题如国际收支、进出口税收、知识产权等也层出不穷。面对这种机遇和挑战,各个国家必须进行对话和讨论,共同出具解决方案。我国应改变对国际讨论的消极态度,通过积极参与来获得合理的利益分配,使电子商务的国际兼容性得以提升。在参与国际间商务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能够体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还能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占得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

4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方式创新

4.1 国际贸易理论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形成很大冲击,企业需要顺应时代,在国际贸易理论方面进行新的变革。企业经营由原本的实物流动转变为开放立体的网际实物或非实物流动,这样的改变使得企业对经营理论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带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创新。在电子商务环境之下,企业的经营不再固守原本的理论模式,而是向着弹性化和柔性化的方向发展,将各个生产环节都纳入到网络当中,实现全面的网络交易。

4.2 国际贸易管理创新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更好地提升国际贸易的管理效率是国家监管部门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国际贸易管理创新对于监管者来说既是挑战,也是创新管理方式的新机遇。当前,我国在进行贸易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例如,运用电子招标的方式进行出口商品配额;在电子商务的辅助下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检验;通过网络来发放许可证;运用电子商务来进行电子报关等等。这些都是国际贸易管理的创新成就,能够使监管趋于公开透明,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4.3 国际贸易营销创新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带来了国际贸易营销方式的改变,电子营销应运而生。电子营销主要通过电子信息网络来开展市场营销,企业在互联网的辅助之下,可以传递商品信息,推出商业广告,完成交易支付。贸易双方除了可以开展一对一的沟通,还能进行多对多的交流,营销范畴更加广阔。营销创新突破了实体市场的限制,给更多企业以广阔的平台,同时消费者也在这种营销模式中受惠,参与的主动性得以增强。企业通过与消费者的互动交流,能够更加了解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在产品产量和适用度方面都可进行适当调整,使企业生产更有方向。这种以消费者为主导的国际贸易营销模式突破了传统营销方式的束缚,实现了营销创新。

4.4 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创新

在电子商务的辅助下,国际贸易的交易环节得以简化,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传统的国际贸易主要倚赖的是纸面单据,在经过几十个繁琐的环节之后才能完成交易,而电子商务的运用改变了这一状态,使得交易在经过几个环节的处理之后就可以顺利实现。电子商务使得国际贸易的流程得以精简,信息化、自动化及电子化成为国际贸易的新特征。

4.5 国际贸易运行机制创新

借由电子商务而形成的虚拟市场带来了国际贸易运行机制的创新,世界市场的一体化进程正在逐步加快,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愈加频繁。国际贸易运行机制的创新带来了诸多优势,首先减少了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决策失误或决策滞后的可能性;第二,贸易超越了时空限制,使得竞争劣势及区位劣势得以克服;第三,产品实物转变为数字信号的形态来展现,模糊了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的界限;第四,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国际贸易能够打破市场垄断,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世界市场格局,为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服务,完成世界范围内的资源优化,使市场运行机制创新的效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4.6 际贸易运输方式创新

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进行商品运输,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商品运输将逐渐实现运输环节、交通环节及仓储环节的结合,综合物流模式也将得以实现。在信息网络的辅助之下,国际贸易的运输效率及服务水平都将得以提高,而成本库存则可以降低。电子商务的一大特点就是高效率,运输方式的创新恰恰符合这一要求,使商品的运输速率大大提高,也更加符合消费者的要求。这就是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运输即将发生的创新变革。

5 结束语

电子商务的发展进步是大势所趋,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之下,国际贸易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不断地创新使国际贸易焕发出新的生机。我国企业应顺应时代要求,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在国际市场上求得更大的利润,实现自身的成长,为我国经济增长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翠玲,黄丽红.电子商务中的诚信思考[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篇5

摘要:时至今日,大数据作为海量的数据存储,将我们的日常生活囊括其中。徜徉在数据的海洋中,由数据信息挖掘和利用所带来的技术创新、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以及新的竞争优势和新价值的产生已成为新一轮的生产力增长点。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

一、引言与理论研究综述

对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自跨国界商品、要素流通和生产分工发展伊始几个世纪以来便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及前沿问题。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到今天的新新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历经五个阶段已逐步形成完整而成熟的理论体系。与之相比,大数据却是理论界较新且同样具有前沿研究价值的概念。虽然,数据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人类认识世界的客观标度,对其认知历史可追溯到人类科学发展的起始(黄欣荣,2014),而大数据这一名词却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人提出后直至2008年9月Nature刊登的一期以Bigdata为主题的专辑才得以广泛传播。此后,理论界虽以大数据为研究主题,从不同视角和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对其进行探索,但这些研究或集中于对其概念和特点的探讨,相关文献如陶雪娇等(2013)、黄欣荣(2014),或集中于其技术具体运用途径和方向的分析,如黄晓斌、钟辉新(2012),李莉、顾春霞和杨亚楠(2014),邵鹏、胡平、齐杰(2014)等。将大数据与国际贸易学这两个前沿研究问题结合研究的文献资料很少。需求催生供给,近年来随着交通、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价值链的分工方式使得世界范围内的实体物品资源和数据流通速度加快、流通方式日趋复杂,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挖掘信息以促进贸易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王碧宏(2014)、李连飞(2014)等从跨境电商、在线国际贸易等新兴国际贸易方式发展的角度解读了大数据海量规模及其挖掘技术和利用效率的提升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管理及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及相关挑战;曹云、王东(2014)和谢健明(2014)则选择紧跟时事,将大数据研究置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和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具体操作案例中,研究大数据对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还有研究将大数据与贸易进出口直接关联起来,辩证地对大数据时代下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机遇及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如薛静辰(2014)。从上述文献梳理分析可发现,目前学者对大数据下国际贸易发展的研究虽不是空白,但研究的角度比较单一,多停留在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信息分析及其挖掘技术运用到某一具体贸易流通环节(如消费者行为分析、营销模式变革或物流效率提升等)而促使贸易企业效率提升的表象上,并未涉及其深层作用体制或传导体制的分析,因而所得出结论的普遍指导性不强,对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理论及架构变化的研究稍显不足,也无法形成对国际贸易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展的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对大数据下国际贸易学发展的研究还处于基本空白而亟待理论研究者们的探索与创新。已有的国际贸易学理论研究领域的发展创新,经过总结大都可以沿着贸易动因、贸易结构和贸易结果等层次进行归类总结(彭徽,2012),沿用这一研究主线,本文将就大数据时代下国际贸易在贸易动因、贸易方式、贸易内容、贸易结果和贸易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发展进行探讨,通过抽象具体商务和贸易操作中的大数据运用,深入剖析其深层作用理论,希望能从理论发展的层次去分析大数据时代给国际贸易学带来的新发展,填补研究空白。

二、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的新发展

随着数据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推广,我们所能分析和利用的数据的4V特征日益明显:数据总量规模增长巨大且呈指数级增速;来源和类型不断增加;数据价值突显。大数据的强大影响力已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科技、经济、卫生、教育、军事等各个方面,有学者称大数据将成为开启人类社会的第四次科技革命的红旗手,更有甚者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直接意味着第四次科技革命。那么,就国际贸易学而言,大数据究竟在多大范围、多深程度上影响其理论发展呢?

1.大数据提供了贸易动因的新来源

深层解构国际贸易理论不难发现,无论基于何种发展层次的理论,贸易主体间的比较优势是贸易开展的动因这一结论已成为不可撼动的真理,理论的主要分歧点在于贸易主体的具体比较优势来源不同。已有的理论或从技术、要素禀赋等供给的角度,或基于相互需求、产品生命周期等需求的角度论述了贸易主体的优势来源。而数据作为重要的信息载体,它是知识的源泉,是企业创造价值和利润的原材料,是知识竞争的重要支点。拥有海量规模的大数据已为国际贸易主体带来新的优势来源:基于国家主体层次,庞大的数据资源储备被各国提到战略高度,将成为新的知识基础设施,构建国家综合竞争力;基于行业或企业主体层次,大数据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和发展机遇,并作为新的、重要的生产因素成为行业或企业发展的未来新石油,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些新的比较优势的培育,将成为新的贸易动因,推动贸易进程。

2.大数据促进了贸易方式的多样化

传统的贸易平台为实体贸易,商品或贸易主体需经过漫长的旅途到达特定交易地点以供选择或进行面对面的磋商,这样大大加大了贸易的成本和风险。而今,大数据技术革命时代的到来所带来的商品参数的可传递性、消费市场需求的精确分析和交易货币的电子化等巨大变化已突破了传统交易的时间、地域限制,使得交易流程数据化;此外,大数据技术的推广促进了跨境电商或在线国际贸易平台的构建,完善了国际贸易的供需链条。大数据时代下,国际贸易突破了传统实体贸易形式,发展出了跨境电子商务或可称为在线国际贸易的新型虚拟网络贸易平台,这种贸易平台的强劲发展丰富了国际贸易方式,成为实体贸易方式强有力的补充。

3.大数据充实了国际贸易的内容

在以往,商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相关的要素流动占据国际贸易的全部内容,人们或有注意到由贸易所产生的贸易主体间的信息流交换,但也未将其放置在与商品、服务、要素等贸易内容同等重要的地位以作为独立研究对象,而是将其笼统地掺杂在贸易商品或服务商品内做细小的分析研究。大数据时代的诞生革新了这一现象。作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所衍生的数字贸易、信息贸易便是基于日益频繁及扩大的国际贸易中对信息流重要性的强调及价值分析,认为数字所包含的市场定位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生产者供应行为分析等重要信息是比具体商品更为重要的贸易内容。一旦某一国家或企业能够掌握这些信息,那么其市场决策及预测的有效性便可大大提高。因此,许多知名企业纷纷投入到数据库收集及分析的行列中,大数据也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许多大型跨国企业在进行市场分析与产品定位等决策前,花费大量成本进行数据采集及购买,这也成为了商品成本的构成部分。数字信息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内容。

4.大数据为改变世界贸易格局提供了机遇

自二战以后,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便形成了南北两极分化的格局,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或资源因素占据着贸易优势地位,主导着世界贸易长达一个多世纪并呈长期保持优势的态势。近百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曾尝试多种改革手段,企图实现贸易额的快速增长、贸易条件的改善和贸易地位的提升,但一直收效甚微。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带来了新的机遇,在大数据发展的大环境下,国际贸易并不太多强调国家的天然资源基础而依赖于数据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其优势的获取能力具有后天的可培育性,这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大数据信息的充分识别和挖掘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对国际市场消费需求的合理定位和预测,从而减少供求失衡的可能性,实现资源的最合理配置。这样,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的贸易竞争中有望提升其竞争力,获取贸易地位的提升,进而改变世界二元贸易格局。

5.大数据带来了新的贸易风险

大数据作为一种符号,在拥有大量科学标示符号所共通的优点之余,也包含着致命的隐患。除却大数据运用中所包含的提取数据信息的技术壁垒,大数据作为即时、快速的信息,其高速的流动性在便利贸易流通、拉近贸易主体距离之余,也增加了贸易信息扩散或被贸易对手恶意攫取的风险,这将带来不可预估的贸易损失。更为严重的是,贸易的数字信息中包含有大量与居民生活、国家安全、军事防卫等安全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恶意破解、攫取和利用,将对国家关系、国家安全提出挑战。大数据背景下,贸易安全应该是国际贸易理论关注的重点。

三、结论与展望

时至今日,大数据作为海量的数据存储,将我们的日常生活囊括其中。徜徉在数据的海洋中,由数据信息挖掘和利用所带来的技术创新、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以及新的竞争优势和新价值的产生已成为新一轮的生产力增长点。在此大环境下,我们分析国际贸易的新发展是可行且必要的。同时,在厘清新的时代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新特点之余,还应将其上升到理论层次,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后续研究者做出更为具体而实际的理论政策建议。本文在对大数据时代下国家贸易理论层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做了基本研究,不足之处希望在后续的研究中得以完善,也期待更多的理论研究者将目光延伸到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理论新发展这一领域,以共同探讨贸易理论的时代特点。

参考文献

1、我国金融发展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基于1991-2005年数据的实证研究曲建忠;张战梅;国际贸易问题2008-01-15

2、论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李怀亮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4-20

国际贸易学毕业论文范文二: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变革

摘要:传统的国际贸易在运营上是以单向物流为主,而电子商务实现了四流一体的全新战略,即形成以物流为依据,以资金流为形式,以信息流为核心,以商流为主体的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交易各方不相谋面,通过电子交易方式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它不仅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而且成本低廉、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运行效率,实现了国际贸易活动的全球化、简易化、信息化、智能化、无纸化,目前已经广泛存在于商业贸易活动中,并在推动经济全球化方面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应用

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环节众多,业务操作过程复杂繁琐,费时费力。电子商务将交易各方连成一体,把原来传统商业模式中的各项活动转移到互联网上,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实现如下基本应用:

1.选定贸易伙伴。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企业可使用信息技术建立自己的网站或借助相关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向全球市场发布自己的产品广告和服务信息,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主动搜索各种各样的经贸信息,在互联网上与客户咨询洽商贸易,足不出户就可以选择理想的合作伙伴和更多的商业机会。

2.便捷贸易磋商。

在电子商务方式下,各个交易方可通过互联网这个电子平台来了解其所关注的商品信息与行业发展动向,也可通过互联网为媒介的交互工具进行跨地咨询、交易谈判,既突破了面对面洽谈的限制,又能够使贸易业务的咨询及洽谈变得更加便捷、成本变得更加低廉。

3.网签与支付。

贸易双方运用电子商务,可以在建立的网站中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彼此沟通,实现各种交易信息的传输。若想达成交易可以签订电子合同,并可通过网上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的参与实现网上支付。在网上进行的这些业务,过程快捷方便、节省开销,有专门的电子加密等技术保证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致泄露。

4.网上交易管理。

国际间贸易的业务活动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政府、银行、保险、税务、运输等众多部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使国际贸易的交易管理实现了网络化与无纸化,外贸企业可在网上与这些部门办理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业务,及时高效、轻而易举地完成相关的结算及后续工作。

三、电子商务推动了国际贸易发生变革

1.改变了国际贸易的运行环境。

传统实体市场的低速度决定了商品交易规模和范围的有限性,而电子商务的兴起,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市场空间,出现了电子化的虚拟市场。在电子商务这种虚拟化的业务运行环境中,商务活动中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以数字方式开展交互式的商业活动,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商务信息的传递被高速流转,商务主体之间的距离被缩短,商务交易的时空限制被突破,商务交易的范围被全球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广泛应用,为交易各方创造了更高效的贸易市场。不仅如此,电子商务中网上的咨询、订货、促销与谈判也为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发展形势。但另一方面,有时交易者本身的直觉会被虚拟的网络所埋没,这样会使交易出现不确定性。另外,一些网上交易风险也要引起重视,如来自网络黑客的攻击或病毒的人侵。

2.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贸易中介在在传统贸易方式下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把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到国际贸易实践,会引发贸易主体发生变化,随之催生了众多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虚拟公司,主要是指网上经营的代理公司或者服务公司等。这种虚拟组织在功能和效果上己经远远超出了原有的中介公司,并迅速成为新的国际贸易经营主体。电子商务条件下,信息网络技术将在专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这些企业联为一体,利用互联网形成一个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网络上高效、快捷地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好地服务和产品,实现过去由单一公司或者企业无法承担的市场职责。同时,电子商务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不仅简化了传统国际贸易业务的操作程序,还能让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轻松地进人国际市场参与竞争,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3.创新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新型国际贸易用EDI取代了传统的有纸贸易,把一些经济信息如订单、发票、报关单等,按一定的数据格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送,不仅速度提高,而且传送成本与差错都大幅度降低,在网上做广告代替了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EDI的使用使国际贸易活动的工作更加简捷。新型国际贸易在互联网上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传统的纸质货币被电子货币所代替,电子信用证结算速度高效,使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发生巨大变革。互联网上电子商务的交付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直接贸易两种形式,一些无形产品,如电子书刊与音像制品等的直接贸易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这种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超越了地理空间障碍,已成为全新的国际贸易交货方式。

4.完善了传统国际贸易的经营管理方式。

传统的国际贸易在运营上是以单向物流为主,而电子商务实现了四流一体的全新战略,即形成以物流为依据,以资金流为形式,以信息流为核心,以商流为主体的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引导下,代理、展销等传统贸易方式可融为一体,在计算机网络中可引人报关、商检、营销等主要进出口业务流程,由此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互动的全面的服务,消除了传统贸易中时空对各个交易方的局限,节省了时间与费用,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篇6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informationtechnologyandeconomicglobalization,thewideapplicationofE-commerceintheinternationaltradehasbecomeaninevitabletrendintheageofknowledgeeconomy.ThispapersummarizestheimpactofE-commerceoninternationaltrade,analyzestheproblemswhenapplyingE-commercetointernationaltrade,andfinallyproposesmajormeasuresforpromotingtheintegrationofinternationaltradeandE-commercefromtheperspectiveofconceptchange,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andcoretechnologyresearchandcorrespondingpolicy.

Keywords:E-commerce;internationaltrade;proposedmeasure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20世纪40-50年代,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计算机技术与光纤通信技术结合,引爆了至今仍未停息的信息技术革命。不论是数据的处理,还是信息的传输,人类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效时代。20世纪70年代,EDI技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的产生,使得人们开始尝试在不同的计算机之间进行商业数据的自动交换,这便是电子商务的初级形式。

继EDI之后,随着宽带技术的普及与网络安全技术的更新,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这一电子方式进行贸易或商务活动为特征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Business,ElectronicCommerce,或E-commerce)逐渐成为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依托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和Extranet(企业外部网),将企业、用户、供应商以及商业和贸易所需环节联接到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上,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1]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自电子商务在全球出现以来,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断向深层次扩展,在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运行机制、营销手段、政府宏观管理以及贸易政策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2][3]具体表现如下:

1.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开放、多维、立体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空间存在为前提的束缚,全球贸易市场以信息网络为纽带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市场全球化的形成。

2.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益和效率。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使得信息跨国界传递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且,电子商务能够降低交易价格,让那些成本过高或执行困难的交易变得可能。

3.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运行机制。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缩短了生产厂家与消费者之间供求链的距离,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

4.电子商务增加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虚拟公司。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单个公司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把众多公司相互联接为通过公司群体网络运作的“虚拟公司”,完成一个公司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5.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的竞争态势,促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应用与企业生产制造活动相结合,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更贴近市场的需求,有助于提高企业生产的敏捷性和适应性。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成本低、快捷等特点使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也有机会参与到大的国际贸易中来,开拓国际市场,并且发挥其灵活机动的竞争优势,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所面临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信息技术因素在国际贸易中成为贸易参与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国家或企业的信息处理效率成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条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都极大地影响了一国在国际贸易甚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竞争地位。但国际电子贸易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4]

(一)技术层面

1.EDI报文标准的不统一。在EDI作为电子化外贸的主要载体时期,EDI所需的专用硬件线路和各国不统一的报文标准是主要问题。只有使用统一“报文标准”(即发送方与接受方的计算机都能识别的通用语言)的买卖双方,通过EDI传输的数据才会被对方解码,进而使用。在进入2000年之后,iEDI对传统EDI的取代逐渐解决了这个问题。iEDI将传统电子数据交换移植到internet上来,使数据交换摆脱了专用网络VAN的束缚。然而,目前主要适用于北美国家的美国EDI标准和主要在欧洲和亚洲国家使用的联合国EDI标准并不统一,这对国际贸易信息的传输带了许多不便。

2.EDI硬件成本高而且应用程序存在安全问题。EDI必须使用专用的网络硬件,即VAN网络(Va1ue-addedNetwork),这不但需要企业或政府机关从电信营运部门申请专线,而且,即使大型进出口企业在使用EDI的过程中,EDI的应用程序即电子商务所直接依存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

(二)法律层面

1.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传统上的贸易合同必须由书面订立,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来辨别身份。在电子商务中,贸易双方主要依靠数据电文的交换来达成合同,包括电子货币和电子签名等形式。如果要承认通过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首先就要承认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由于数据电文是存储在硬盘上的无形物,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对其是否有充分的法律地位的认识是不统一的,尚待进一步明确规定。

2.要约的撤回、撤销及承诺的撤回。关于要约及承诺的撤回,法律在时间上的要求是“送达之前”或“同时送达”,而在EDI电子商务之下,要约和承诺的送达只需几秒中,所以这种“撤回”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同样,要约的撤销在电子商务中也是不可能的。

3.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传统的合同、单据大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章,才会具有法律效应,相应的电子商务的合同单据则需电子签名,而在当前条件下,电子签名的技术还不完善,制作伪造电子签名远远易于伪造实际合同的签名。因而我国法律对电子签名的应用目前还有许多限制。这就大大妨碍了正常贸易的进行。

此外,还存在网络信息的隐私权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无形产品的网络交易对征收海关进出口关税和国内其他财政贸易政策与市场准入等问题。这些由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问题都要求在贸易立法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使之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我国国际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现状及对策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信息产业部CCID的调查统计,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已经显示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主要表现在:(1)法律及人文环境不断改善,电子商务相关的法规、法律趋于成熟,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2)网络基础设施及支付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了一个全国性的跨银行、跨地区的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全国已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机构约60个,中国跨行支付系统运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3)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交易额持续增长。电力、纺织、交通等各行业都建立行业网站,开展在网上产品信息,进行网上洽谈、签约,开展网络经销。按赛迪顾问的统计,2004年全年交易额共计4800亿人民币,比2003年增长73.7%。[5]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展EDI应用开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我国电子商务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就总体而言,尚停留在对安全,保密认证,法律等技术手段和标准规范是否成熟可靠的讨论上。我国现阶段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贸易,而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

2.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因素较多。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的制约因素:公众购物观念落后于商务模式;国内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质量差;网络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企业信息化普及率低;网络安全和保密措施不足;社会化信用体系不健全;网上支付尚未真正解决;缺乏一个覆盖全国的物流配送体系;缺乏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环境等。

3.我国企业对电子商务认识还比较模糊。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竞争意识不强,对电子商务认识不深刻,仍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虚拟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即使已经进行电子商务的企业,也并未真正认识电子商务。目前我国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几个大城市。

(二)我国国际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的对策

电子商务取代传统贸易方式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面对严峻的挑战,我国的企业必须加快贸易方式的转变,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6]为了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的竞争实力,我们应该采取如下的应对之策:

1.转变观念,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并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冲击,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数字化竞争,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和信息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并提供相关的社会培训,以促进国民和企业转变观念,提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电子商务在一国的应用与发展有赖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基础。电子商务在欧洲的推行与发展也与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网络架构已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从全国的范围来看,我们在光缆铺设、电脑普及以及网络建设方面明显落后,许多边远贫困地区至今没有建立网点,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盲点”或“荒漠”。“信息贫困化”被视为下世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而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后,有可能使我们失去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3.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问题是各国发展电子商务共同面临的问题,由于我国技术研究力量相对薄弱,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尤显迫切。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涉及外经贸及与其业务相关的银行、税务、海关、外汇、保险等诸多部门和行业,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推行也有赖于以上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之问的协调与共同努力。当前围绕着保密技术、安全管理、CA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各方应加强联系、紧密合作、共同开发,早日实现国内网互联,建立起全国外贸专用信息网,进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实现同联合国贸易信息网及其他国际商务信息网络的联网,并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国的技术研究力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例如,罗端红等人(2006)在分析描述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和其中的主要流程的基础上,对ebXML等电子商务规范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与中间件技术之间的需求与供给关系,针对电子商务分布式跨平台的应用需求,提出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中间件技术实现规范与标准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可供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开发商和国际贸易电子交易运营商(e—MarketMaker)在决策时参考。[7]

4.注重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的创新。电子商务在改变国际贸易的方式和内容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跨国公司理论和国际贸易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交易的安全性、网络贸易的征免税、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及纠纷的处理,等等。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应当注重理论创新、宏观管理创新、政策创新、运行机制创新、交易方式创新、营销创新、运输方式创新等创新活动。

5.完善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中国现行贸易法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方式而制定的,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建立并完善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

6.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电子商务是一门交叉学科,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需要熟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又需要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相关理论知识,还需要熟识各国的政策法规及对贸易环节的要求与对策等。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电子商务专业还未被列入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的专业目录中,现有的各类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参差不齐。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对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方面的投入,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运营机制,指导、规范各类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和考核,加强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电子商务技术、法律等方面的自主研发人员和一批熟知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最终在我国形成一种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四、结束语

在瞬息万变的电子商务时代,国际贸易呈现出的变化是对新的贸易环境和贸易方式适应性的表现。据预测,2010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一万亿美元。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应用电子商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走向世界的机遇与挑战。为了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应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态势,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培育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电子商务的竞争能力,使我国国际贸易发展进入新的里程。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秀华.论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7(1).

[2]崔范华,杜世风.谈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与策略选择[J].集团经济研究,2006(12).

[3]张希颖,王恒书.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方式创新[J].商业时代,2006(30).

[4]牟小刚.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所面临的问题[J].科技广场,2006(10)

篇7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wide application of E-commerce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in the age of knowledge econom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impact of E-commerce on international trade, analyzes the problems when applying E-commerce to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inally proposes major measures for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mmer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cept chang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core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corresponding policy.

Key words: E-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proposed measure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20世纪40-50年代,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计算机技术与光纤通信技术结合,引爆了至今仍未停息的信息技术革命。不论是数据的处理,还是信息的传输,人类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效时代。20世纪70年代,EDI技术(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的产生,使得人们开始尝试在不同的计算机之间进行商业数据的自动交换,这便是电子商务的初级形式。

继EDI之后,随着宽带技术的普及与网络安全技术的更新,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这一电子方式进行贸易或商务活动为特征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 Electronic Commerce, 或E-commerce)逐渐成为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依托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和 Extranet(企业外部网),将企业、用户、供应商以及商业和贸易所需环节联接到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上,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1]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自电子商务在全球出现以来,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断向深层次扩展,在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运行机制、营销手段、政府宏观管理以及贸易政策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2][3]具体表现如下:

1.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开放、多维、立体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空间存在为前提的束缚,全球贸易市场以信息网络为纽带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市场全球化的形成。

2.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益和效率。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使得信息跨国界传递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且,电子商务能够降低交易价格,让那些成本过高或执行困难的交易变得可能。

3.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运行机制。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缩短了生产厂家与消费者之间供求链的距离,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

4.电子商务增加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虚拟公司。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单个公司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把众多公司相互联接为通过公司群体网络运作的“虚拟公司”,完成一个公司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 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5.电子商务改变了国际贸易的竞争态势,促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应用与企业生产制造活动相结合,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更贴近市场的需求,有助于提高企业生产的敏捷性和适应性。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成本低、快捷等特点使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也有机会参与到大的国际贸易中来,开拓国际市场,并且发挥其灵活机动的竞争优势,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所面临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信息技术因素在国际贸易中成为贸易参与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国家或企业的信息处理效率成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条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都极大地影响了一国在国际贸易甚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竞争地位。但国际电子贸易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4]

(一)技术层面

1.EDI报文标准的不统一。在EDI作为电子化外贸的主要载体时期,EDI所需的专用硬件线路和各国不统一的报文标准是主要问题。只有使用统一“报文标准”(即发送方与接受方的计算机都能识别的通用语言)的买卖双方,通过EDI传输的数据才会被对方解码,进而使用。在进入2000年之后,iEDI对传统EDI的取代逐渐解决了这个问题。iEDI将传统电子数据交换移植到internet上来,使数据交换摆脱了专用网络VAN的束缚。然而,目前主要适用于北美国家的美国EDI标准和主要在欧洲和亚洲国家使用的联合国EDI标准并不统一,这对国际贸易信息的传输带了许多不便。

2.EDI硬件成本高而且应用程序存在安全问题。EDI必须使用专用的网络硬件,即VAN网络(Va1ue-added Network),这不但需要企业或政府机关从电信营运部门申请专线,而且,即使大型进出口企业在使用EDI的过程中,EDI的应用程序即电子商务所直接依存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

(二)法律层面

1.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传统上的贸易合同必须由书面订立,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来辨别身份。在电子商务中,贸易双方主要依靠数据电文的交换来达成合同,包括电子货币和电子签名等形式。如果要承认通过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首先就要承认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由于数据电文是存储在硬盘上的无形物,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对其是否有充分的法律地位的认识是不统一的,尚待进一步明确规定。

2.要约的撤回、撤销及承诺的撤回。关于要约及承诺的撤回,法律在时间上的要求是“送达之前”或“同时送达”,而在EDI电子商务之下,要约和承诺的送达只需几秒中,所以这种“撤回”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同样,要约的撤销在电子商务中也是不可能的。

3.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传统的合同、单据大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章,才会具有法律效应,相应的电子商务的合同单据则需电子签名,而在当前条件下,电子签名的技术还不完善,制作伪造电子签名远远易于伪造实际合同的签名。因而我国法律对电子签名的应用目前还有许多限制。这就大大妨碍了正常贸易的进行。

此外,还存在网络信息的隐私权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无形产品的网络交易对征收海关进出口关税和国内其他财政贸易政策与市场准入等问题。这些由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问题都要求在贸易立法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使之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国际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现状及对策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信息产业部CCID的调查统计,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已经显示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主要表现在:(1)法律及人文环境不断改善,电子商务相关的法规、法律趋于成熟,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2)网络基础设施及支付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了一个全国性的跨银行、跨地区的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全国已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机构约60个,中国跨行支付系统运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3)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交易额持续增长。电力、纺织、交通等各行业都建立行业网站,开展在网上发布产品信息,进行网上洽谈、签约,开展网络经销。按赛迪顾问的统计,2004年全年交易额共计4800亿人民币,比2003年增长73.7%。[5]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展EDI应用开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我国电子商务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就总体而言,尚停留在对安全,保密认证,法律等技术手段和标准规范是否成熟可靠的讨论上。我国现阶段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贸易,而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

2.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因素较多。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的制约因素:公众购物观念落后于商务模式;国内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质量差;网络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企业信息化普及率低;网络安全和保密措施不足;社会化信用体系不健全;网上支付尚未真正解决;缺乏一个覆盖全国的物流配送体系;缺乏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环境等。

3.我国企业对电子商务认识还比较模糊。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竞争意识不强,对电子商务认识不深刻,仍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虚拟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即使已经进行电子商务的企业,也并未真正认识电子商务。目前我国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几个大城市。

(二)我国国际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的对策

电子商务取代传统贸易方式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面对严峻的挑战,我国的企业必须加快贸易方式的转变,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6]为了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的竞争实力,我们应该采取如下的应对之策:

1.转变观念,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并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冲击,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数字化竞争,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和信息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并提供相关的社会培训,以促进国民和企业转变观念,提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电子商务在一国的应用与发展有赖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基础。电子商务在欧洲的推行与发展也与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网络架构已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从全国的范围来看,我们在光缆铺设、电脑普及以及网络建设方面明显落后,许多边远贫困地区至今没有建立网点,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盲点”或“荒漠”。“信息贫困化”被视为下世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而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后,有可能使我们失去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3.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问题是各国发展电子商务共同面临的问题,由于我国技术研究力量相对薄弱,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尤显迫切。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涉及外经贸及与其业务相关的银行、税务、海关、外汇、保险等诸多部门和行业,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推行也有赖于以上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之问的协调与共同努力。当前围绕着保密技术、安全管理、CA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各方应加强联系、紧密合作、共同开发,早日实现国内网互联,建立起全国外贸专用信息网,进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实现同联合国贸易信息网及其他国际商务信息网络的联网,并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国的技术研究力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例如,罗端红等人(2006)在分析描述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和其中的主要流程的基础上,对ebXML等电子商务规范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与中间件技术之间的需求与供给关系,针对电子商务分布式跨平台的应用需求,提出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中间件技术实现规范与标准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可供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开发商和国际贸易电子交易运营商(e—Market Maker)在决策时参考。[7]

4.注重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的创新。电子商务在改变国际贸易的方式和内容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跨国公司理论和国际贸易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交易的安全性、网络贸易的征免税、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及纠纷的处理,等等。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应当注重理论创新、宏观管理创新、政策创新、运行机制创新、交易方式创新、营销创新、运输方式创新等创新活动。

5.完善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中国现行贸易法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方式而制定的,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建立并完善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

6.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电子商务是一门交叉学科,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需要熟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又需要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相关理论知识,还需要熟识各国的政策法规及对贸易环节的要求与对策等。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电子商务专业还未被列入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的专业目录中,现有的各类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参差不齐。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对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方面的投入,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运营机制,指导、规范各类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和考核,加强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电子商务技术、法律等方面的自主研发人员和一批熟知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最终在我国形成一种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四、结束语

在瞬息万变的电子商务时代,国际贸易呈现出的变化是对新的贸易环境和贸易方式适应性的表现。据预测,2010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一万亿美元。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应用电子商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走向世界的机遇与挑战。为了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应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态势,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培育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电子商务的竞争能力,使我国国际贸易发展进入新的里程。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秀华.论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7(1).

[2]崔范华,杜世风.谈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与策略选择[J].集团经济研究,2006(12).

[3]张希颖,王恒书.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方式创新[J].商业时代,2006(30).

[4]牟小刚.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所面临的问题[J].科技广场,2006(10)

篇8

根据经济学需求理论,一国对外贸易发展受到两种效应的影响,即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具体来讲,与产品价格、汇率、主要贸易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本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及通货膨胀有关。此外,国际贸易理论也指出,对外贸易政策、外商直接投资等因素也会影响一国对外贸易发展。本文选取进出口总额前三大的贸易伙伴国进行分析:美洲地区以美国为代表,欧盟地区以德国为代表,东亚地区以日本为代表。在充分考虑模型的拟合优度后,设置以下变量(见表1)。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

本文采用实际有效汇率。以美国、日本、德国在2007年3季度到2010年3季度的GDP量比为权重,结合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中间名义汇率,通过运算获得实际有效汇率。进出口贸易收支中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变化,通过计算各年各季的同季平均数Yi和总的平均数Yj分别得到进口和出口的季节指数,结果证实:重庆市机电产品对外贸易收支存在季节变化趋势。因此,笔者采用移动平均趋势剔除法,对相关季度数据进行了处理。

实证结论分析及建议

实证结论分析

从国际需求来看,美、日两国是重庆市机电产品的主要贸易伙伴,基本面良好,对机电产品具有长期稳定的需求;从比较优势理论来看,我国是劳动密集型国家,物美价廉的优势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因此,美国、日本GDP的增长,是重庆市机电产品贸易收支的主要影响因素。虽然,实际有效汇率RER的弹性系数为-2.45825,对重庆市机电产品对外贸易收支存在负效应。然而,由于重庆市机电产业本身固有的性质和主要贸易国的需求刚性,导致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波动对重庆市机电产品净出口存在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如美国和日本经济的增长。

篇9

一、引言

自1995年成为中国出口第一大支柱以来,机电产品对国家出口就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力。从量上看,中国机电产品出口规模连年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从质上看,外贸竞争力强弱却是有待深入研究的战略性问题。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分工国际化的深化发展,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多元化和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一国商品(服务)出口的贸易实得与其名义出口价值往往不成正比。进入21世纪后,中国机电产品“贸易实得”与“名义出口价值”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此现实启发我们,解决这个战略性问题要分三步走:第一步,重新界定外贸竞争力内涵;第二步,创建契合外贸竞争力新内涵的评价指标;第三步,选择适当的国际标杆对中国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进行测度和比较。

二、基于贸易实得的外贸竞争力内涵和测度指标

(一)外贸竞争力内涵的重新界定

外贸竞争力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朔到亚当·斯密时期,但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才开始有较多的文献出现。从文献公开发表的时间看,外贸竞争力内涵等规范研究,并未与外贸竞争力测度等实证研究同时起步。第一个外贸竞争力评价指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Balassa1965年创建的,直到1978年Carmichael才正式界定外贸竞争力为一个国家的企业或者产业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产品的能力。这种从销售能力视角进行界定的做法被广泛认同,因为此后13年都未出现其他界定。1992年Markusen从实际收入增长速度的视角进行界定,但未得到广泛认同,国内外学者或者继续直接引用Carmichael的定义或者加以改进。

在对Carmichael的定义加以改进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学者是陈宝春,他的视角从销售能力拓展至了获利能力,但他没有强调利润的多少,也没有创建相应的测度指标。利润(本文指会计利润)是一国企业开展外贸活动的基本动力,而利润的根本来源又是本国企业为出口商品(服务)所创造的附加值。当一国企业为出口某种商品(服务)所创造的附加值与其名义出口价值不成正比时,名义出口价值增加并不意味着该国企业获得的利润也相应增加。一国的外贸活动由出口和进口两个方面组成,商品(服务)进口后可能直接进入本国消费领域,也可能先进入生产领域再进入本国消费领域,还有可能进入生产领域形成新的商品(服务)再出口至国际市场,即“先进(进口)后出(出口)”。在第三种情形中,出口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就既有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名义出口价值减去由外国企业创造的价值,才是本国企业创造的、通过外贸活动实现的价值总额,本文称之为“贸易实得”,它正是本国企业为出口商品(服务)所创造的附加值的依附主体,其大小将直接决定利润的多少。所以,在当前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国际化的现实背景下,应该立足于贸易实得对外贸竞争力内涵重新进行界定。我们认为外贸竞争力是指一国产业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商品(服务)并获得相应利润的能力。

(二)贸易实得指数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方法

最具国际影响力的三大外贸竞争力评价指标(下文称为传统外贸竞争力评价指标)均为国外学者创建:RCA是Balassa1965年创建的;Grubel等1975年创建了产业内贸易指数(G-L);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是John等1987年创建的。此后,国外学者都是直接应用以上指标测度外贸竞争力,再没有进行指标的创新。

根据我们对外贸竞争力内涵的重新界定,就不难发现以上三大传统评价指标都无法真正契合其内涵,因为它们都只涉及名义出口价值量的方面,而忽略了名义出口价值背后质的问题:这些出口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全部都是本国企业还是包含了外国企业?通过出口本国产业或企业获得的贸易实得多还是少?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吗?为此,我们创建新的外贸竞争力评价指标——贸易实得指数(Actual-Trade-Take,ATT),它是一国企业或产业出口某种商品(服务)的贸易实得与该商品(服务)名义出口价值总额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

(1)

(1)式中,ATTj表示一国企业或产业出口第j种商品(服务)的贸易实得指数,Xj代表该国第j种商品(服务)的名义出口价值总额,Mxj代表该国为第j种商品(服务)出口而进口的价值总额。ATTj的取值范围为[0,1]。根据贸易实得、附加值和利润之间的关系,ATTj越接近于1,该国企业为第j种出口商品(服务)所创造的价值总额越接近于名义出口价值总额,本国企业通过出口商品(服务)得到的利润就越多,该国第j种商品(服务)的外贸竞争力就越强,反之亦反。公式中的Xj可以在统计年鉴等渠道查到,Mxj需要我们计算,公式如下:

Mxj=xj(αj β+b) (2)

(2)式中,αj=(a1 j a2 j … an j)代表国内直接消耗系数向量,aij表示j部门每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出需要国内i部门直接提供的中间产品或服务的数量,■,Di表示国内i部门直接为j部门生产Y所投入的中间产品或服务总量,Y为j部门总产出。β=(b1 b2 … bn)T代表进口投入系数向量,bi表示i部门每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出需要本部门进口产品或服务用于中间投入的数量,■,Fi表示国内i部门为生产出Yi的总产出所进口的中间产品或服务的数量,Yi为i部门总产出。■,b表示j部门每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出需要本部门进口的数量,F为j部门为生产Y单位的最终产出需要本部门进口的中间产品或服务数量。

从ATT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出:ATT指数能够充分体现一国出口产业或企业获取利润的来源和外贸竞争力的新内涵。

三、中美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的实证与比较

(一)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现状

鉴于美国既是全球机电产品贸易的贸易强国,又是中国机电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本文拟将美国作为中国横向比较的参照样本。2005年1月1日中国98%工业品的“入世过渡期”结束,中国机电产品自此失去了“入世过渡期”保护,开始面临全方位的国内外竞争。2004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为2682.2亿美元,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7.63%,同期美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为3931.1亿美元,占世界机电出口总额的11.19%。2010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增加至7031.0亿美元,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8.13%,同期美国为4453.4亿美元,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1.48%①。从市场占有率看,“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所占的世界市场份额与美国相比已从落后逆转为超出,说明中国的名义出口价值不断扩大,即销售能力在不断增强。

中国机电产品销售能力逐步增强的表象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好的事实——“先进(进口)后出(出口)”现象非常普遍:2000年以来,中国机电产品加工贸易出口占比达六成以上,2010年为67.36%②,加工贸易出口占比越高说明中国机电产品“大出(出口)大进(进口)”现象越普遍,也就是说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价值链主体除了中国企业还有大量的外国企业,获利能力急待深入研究。

(二)中美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的比较

本文拟以HS(1996)作为机电产品的分类标准。根据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2008 年联合颁布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及其零部件和元器件,从内容看上,它们隶属于HS(1992)的第84—89章。

1、基于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的测度

TC是指一国某种商品(服务)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公式如下:

■(3)

(3)式中,TCj表示某国第j种商品(服务)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Xj代表该国第j种商品(服务)的出口总额;Mj代表该国第j种商品(服务)的进口总额。TCj的取值范围为[-1,1]。从TC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虽然它涵盖了出口和进口两个方面,但仅以名义进出口价值为计算因子,没有考量名义进出口价值总额中贸易实得的大小,因此它只能衡量中国机电产品生产企业或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能力。由于中国逢2、7年份才编制国家投入产出表,2012年的国家投入产出表尚未,下文的贸易实得指数仅能从2007、2002和1997年三个时点对研究样本的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进行测度,因此在这里我们也仅计算这三个时点的TC值,计算结果和变化趋势见表1和图1。

根据计算结果和TC指数的评判标准,此处我们得出的结论是:1997—2007年这10年里,前5年中国机电产品的外贸竞争力总体比较弱,后5年有一定的改善;相比较之下,美国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不但比中国弱,而且逐步恶化,平均值为-0.24,比中国平均值低0.134。但事实上,美国不但是世界公认的发达国家、工业化起步较早的国家,而且还是当前全球机电产品贸易市场上高尖端技术机电产品的主要供给者,与中国相比,美国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肯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所以,本节应用TC指数得出的结论明显违背事实的情况,足以说明在当前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多元化和国际化加剧的背景下,TC指数已经无法准确、客观地测度一国商品(服务)的外贸竞争力。

2、基于贸易实得指数(ATT)的测度

在此,我们将应用ATT重新测度两个国家的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根据ATT的计算方法,我们需要的数据是两国的投入产出表和机电产品进出口数据。各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数据在联合国官网就可以查到。为了测算出各国机电产品名义出口价值总额中的进口价值总额,我们需要部门分类非常详细的国家投入产出表来计算αj、 β、和b。需要说明的是,美国每年都编制有国家投入产出表,而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中国每逢2、7年份才编制国家投入产出表,2012年国家投入产出表尚未,最新近的国家投入产出表是2007年投入产出表,因此,我们仅以2007、2002和1997年作为纵向比较的时点。

经过计算,得到了中美两国1997、2002和2007年3个年份机电产品的ATT值(见表1)。透过表1和图1可以看出以下基本情况:美国机电产品贸易实得指数的平均值为0.585,10年里的增减幅度非常微小,无论是各个年份的贸易实得指数还是贸易实得指数平均值都位居中国前列;中国机电产品贸易实得指数在起点(1997年)本来就不高,落后美国0.15,2002年还出现了大幅倒退,此后至2007年虽有一定上升,但始终没有回归至1997年的起始状态,最终导致三个时点的ATT平均值落后美国0.171。

四、基本结论与启示

第一,在当前商品(服务)价值链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国际化加剧的现实背景下,基于贸易实得重新界定外贸竞争力的内涵,才能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全面、准确地把握外贸竞争力。

第二,ATT能够比TC更加准确、客观地测度一国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因为它能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即从销售能力和获利能力两个维度对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加以测度。本文应用ATT比较中美机电产品外贸竞争力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美国是世界机电产品贸易强国,中国只是贸易大国,其外贸竞争力与美国等机电产品贸易强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第三,国内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大出(出口)大进(进口)”的加工贸易方式是导致中国机电产品贸易实得不多、外贸竞争力不强的根源之所在。国内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应将主要依靠初等要素投入的加工贸易方式,转变成依靠产品研发、售后服务、品牌培育等高等要素投入的一般贸易方式,成为机电产品价值链高端价值的创造者。

第四,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和科技进步步伐的加快,今后机电产品国际竞争的焦点将趋向于高尖端技术密集型产品。政府要尽快调整机电产品相关产业引资政策,完善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标准、认证、国际信息收集与等的机电产品扶持与监管体系。

注:

①数据来源:UN Comtrade 电子数据库。

②数据来源:《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各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参考文献:

①Carmichael, E. A. Canada’s manufacturing sector: performance in the 1970s. Canadian Study, 1978, 51, 72-128.

②Balassa, B.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Manchester School, 1965, Vol. 33, No.2, 90-123

篇10

但随着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在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的方式已由关税逐渐向新的贸易保护方式如技术贸易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反倾销等转移。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贸易保护措施的影响,全年出口直接损失505.42亿美元,在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产业排行榜中,机电产业位列榜首。

关于国际贸易环境,学者之前的研究主要有: 从理论上分析认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从长远来看是乐观的,但是短期内形势比较严峻。 提出面对愈来愈多的贸易摩擦和争端,必须改革我国的外贸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外贸体制存在的结果性问题。 认为从当前我国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现状看,在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亟需拓展比较优势,并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

由于国际贸易参与主体多样、涉及面广,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相当多的文献大多停留在理论研究层次,并没有实际的根据证明。本文以贸易引力模型为依据,以机电贸易为立足点,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试图进一步探究我国贸易受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政策与建议。

2模型的构建与变量说明

2.1模型的构建

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思想来源于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既两物体间的相互引力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距离成反比。贸易引力模型以万有引力定律为指导,最早由Tinbergen(1962)和plyhonen(1963)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提出。该模型认为:两个国家或地区间的双边贸易量与这两地区的经济总量成正比,和两地间的空间距离成反比。

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变,且为减少模型中变量的异方差性,将原模型转化为线性的对数形式并添加随机误差项而得到如今常用的的贸易引力模型的公式:lnTij=c+c(1)lnGiGj+c(2)lnPGiPGj+c(3)lnDij+d。式中Tij指i国与j国(或地区)的双边贸易量;Gi和Gj分别表示i,j两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通常以GDP表示;PGi和PGj为各国的人均GDP;Dij表示i国家或地区到j国家或地区的距离,一般以两国或地区的经济中心或主要港口的距离来衡量。式中c为常数项,d为随机误差项,系数c(1),c(2),和c(3)为Tij对GiGj和Dij的弹性。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为中国对国(或地区)的出口量,而非双边贸易量,所以本文在对上述模型有所修改的基础上,添加贸易变量后构建的机电产品出口引力模型为:lnTij=c+c(1)lnGj+c(2)lnPGj+c(3)lnDj+c(4)lnFQj+c(5)lnJSj+c(6)SAj。模型中,新加的解释变量的含义、数据来源以及解释和对因变量的理论预测影响及说明。

变量名变量含义数据来源预期符号理论说明

Gj进口国i在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百万美元)(注:此为引力模型基本变量)2011年世界经济年鉴+以进口国GDP反映进口国的机电产品市场需求规模和增长潜力,机电产品需求能力越强PGj进口国i在2010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美元)2011年世界经济年鉴+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象征,反映了一国的代表性需求水平Dj我国首都北京与i国首都之间的地理距离(公里)(注:此为引力模型基本变量)中的距离计算器citydistancetool-距离的远近反映了运输成本、通信成本的大小,距离越远,成本越大,从而影响了机电贸易JSj2009-2010年进口国i的技术贸易壁垒的通报数(件)中的数据整理而得-一国关于机电产品TBT通报数越多,对机电产品的进口约束就越大SAj进口国i是否有企业加入SA8000(虚拟变量)SA8000官方网站/-加入SA8000代表该国的社会责任较强,对国外的社会壁垒l较高,此时取1,可见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呈反向关系FQj2009—2010年进口国是否对我国机电产品实施反倾销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反倾销的实施阻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所以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呈反比

2.2样本国家的选取

综合考虑对华贸易情况、国家发展水平、国家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因素,本文选取了美国、日本、香港等24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样本,通过对该24个国家的机电产品出口额的横截面数据进行贸易引力模型回归分析,其结果将反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国际贸易环境对其出口的影响。

3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根据收集的数据和构建的机电产品贸易引力模型,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stata11.1进行OLS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lnTij=-1.987+9.656lnGj+0.049lnPGj-0.001lnDj-0.015lnFQj+-0.028lnJSj+0.016SAj

(-7.40)(34.33)(3.09)(-2.32)(-2.69)(-2.46)(0.27)

R2=0.8965F=998.79

从统计结果可看出,模型的拟合程度尚可,但变量SAj的t统计值过小,不能通过严格的t检验。既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国是否加入SA8000对中国对该国的机电产品出口量影响不显著。因此剔除变量sa,对模型lnTij+c(1)lnGj+c(2)lnPGj+c(3)lnDj+c(4)lnFQj+c(5)lnJSj进行再次回归分析。得到统计结果如下:

lnTij=-1.985+9.679lnGj+0.039lnPGj-0.004lnDj-0.015lnFQj-0.025lnJSj

(-7.69)(35.88)(2.93)(3.09)(-2.46)(-2.34)

R2=0.9963F=1084.62

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对剩下的5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VIF检验结果。

从统计结果上看,VIF检验结果均小于10,说明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R-squared=0.9963说明方程的拟合程度很好,变量的符号和预测吻合,各变量的显著性检验也很成功。因此,以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为解释变量的的贸易引力模型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机电产品出口情况。

从统计结果的实际意义上看,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这5个变量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额的影响显著,这说明这5个因素是目前影响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最主要的因素。首先,进口国GDP的系数最大,说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最大,这符合事实情况,中国机电产品最大出口国如美国、日本的经济发展状况都很好,GDP值很大。其次,由结果可看出空间距离对出口额的影响最小,这也符合实际情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运输管理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全球运输网络的建立,空间距离对贸易的影响已越来越小。同时,进口国是否加入SA8000的影响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是随着中国劳工保障的提高和劳动力价格的上升,中国已达到了相关标准,并且随着中国机电科技的发展,SA8000对中国机电产业的制约效应已大幅度降低。最后,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都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产生了阻碍效应,且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阻碍效应大于反倾销,但两者相对于GDP的影响程度小,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弹性系数为0.245175,该数值表示,针对我国机电产品的tbt通报量每增加1%,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额将减少0.245175%,反倾销同理。

4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的来说,进口国GDP,进口国人均GDP,空间距离,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具有较显著的影响。与本文研究命题相关的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和SA8000中,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表现出了明显的负效应,从系数上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较大,而SA8000的影响不显著。

针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面临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4.1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但在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偏低。近年来,国际市场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已趋于饱和,且这类产品的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作为机电产品出口大国的中国早已置身于众矢之的。因此,在外贸出口发展方向上保持一定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同时,下大力气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扩大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资本密集型机电产品出口。为此,国家应在政策性金融扶持方面,加大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提高机电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4.2完善检验体制,建立标准体系

篇11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世界各国的生产方式、贸易方式及竟争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际贫易传统理论与现实应用都带来了相当程度的挑战。本文分析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电子商务对国际贫易的理论冲击及现实挑战、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实现途径。 关健词:国际贫易 电子商务 趋势 途径 一、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1)国际贸易主观型贸易—客观型贸易 国际贸易由于国界、货币等差别的存在而受到限制,作为其运作新方式的电子贸易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复杂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国际市场的交易效率。电子贸易不仅是用电信代替了纸张,而且是由相关行业的内在综合而使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的业务高度同步,达到贸易的根本变革。 (2)电子商务系统:封闭—开放 EDI依托的VAN具有封闭、可靠及安全等优点且已有30多年的运作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大批量的商业事务处理提供成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因而受到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部门的信任。但随着EDI参与者的增加、EDI应用部门的扩大和不同结构EDI应用系统的开发,为避免形成各种专业的、封闭的EDI孤岛,最大限度地发挥EDI的效益,这就要求EDI必须走向开放。 (3)各环节系统整合以及宏观体系与微观企业ERP对接 ①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系统的整合,一笔国际贸易业务从交易双方进行磋商开始,到发货、收款结束,其间经历多个环节,各环节都有大量信息流传送,但目前主要还停留在信息搜寻、客户沟通等阶段。 ②宏观与微观系统的对接,完整的国际贸易电子化系统要使国际贸易流程在政府部门、不同企业之间实现安全顺畅的过渡,实现完美的对接。也就是说,国际组织的协议和民间中介平台需要和各国政府的贸易监管和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服务部门实现对接;而在企业内部,必须把电子贸易与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二、国际贸易电子化的实现途径 (1)加快技术创新 ①与电子签名密切关联的电子商务谈判系统的开发,电子签名的一个重要应用是电子合同的签署,但电子合同的签署是与电子商务的谈判密切联系的,而到现在为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可以在电子合同起草过程中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商务谈判系统。 ②无纸贸易技术的研究,从技术角度看,无纸贸易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主要是ED1技术所进行的贸易数据交换活动;从商务角度看,它是贸易链各个参与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标准化的业务数据传输和处理,以完成贸易活动中合同履约的全过程。 ③物品编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首先,加强物品编码技术标准建设。解决物品编码混乱的问题首先应从标准建设入手;其次,建立国家动态商品编码数据库;最后,以大城市为突破口,推动商品编码的广泛应用。 ④网络交易安全技术的研发,网络交易安全是一个有待不断解决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需要着重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网络信任体系的构建。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推广,我国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己经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二是网络监控技术。网络安全依靠强大的监控系统,网站交易行为的监控、第三方支付的监控、以及网络游戏的监控都需要开发方便易用的技术。花是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技术。 (2)完善制度保障 ①完善相关立法,健全法律实施机制,其实电子商务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到一个法律确认的问题,一种新的技术形式、经济形态,如果得不到法律的确认,本身将是缺乏稳定性、叮预见性的,这在法制意识强烈的 现代社会无疑将是致命的缺陷。直到目前,无论是在国内贸易中还是在国际贸易中,都还未能制定一套世界公认的标准化的电子协议和电子信息格式,电子贸易仍缺乏规范的法律标准。 ②通过有效的国际协调,建立电子商务协议,由于WTO协定中并没有针对电子商务设计具体条款,电子商务在WTO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知识产权协定及贸易与发展等方面都有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给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就需要为电子商务建立一套必要的多边规则框架以有效地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把电子商务的机遇和潜力变成现实。 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对于信用体系的高度依赖,没有信用体系,电子商务将无法有长足的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银行信用体系,并将其扩大到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府与行业自律和权威的民间中介平台两个层面上的共同努力。 三、结束语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广泛应用的确可以大大促进其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理论和现实上都对目前的国际贸易提出挑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电子商务更加广泛和深人的应用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我们可以通过探讨电子商务条件下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来明确我们所面临的困难以及相应的解决思路。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发展国际贸易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使整个制度体系和技术系统更加完善,从而越来越接近理想状态。

篇12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2)03003807

一、引 言

电子信息产业是当前世界最重要的战略性产业之一,也是21世纪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有机结合的核心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增长基本保持8%~10%的速度,为同期世界GDP增速的1.5倍[1]。自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增速持续高于全国整体水平。2010年,其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中国早已成为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本文中的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是根据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中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的第一大国。在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中,美国是最大的贸易伙伴,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额在2007年间就达394.5亿美元,为2003年133.6亿美元的3倍,而贸易差额的增长更是快于贸易额(2007年中美电子信息产品的贸易差额为290.4亿美元,是2003年90亿美元的3倍),中国对美国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已经出现巨额顺差。

1997年后中美贸易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贸易结构变动幅度进一步缩小[2]。中美贸易额急剧增长的同时,贸易摩擦也不断升级,尤其在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贸易争端更是频频出现。但中美贸易产品整体上仍存在从低技术向高技术渐进升级的过程[3]。相关研究显示:中国制造业生产率水平越高,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却越低[4],这说明中国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能力越强,在中美贸易中就越处于不利的位置[5]。在具体研究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文献中,张静中和王翔宇(2006)对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现状、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中国的比较优势决定了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产品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美国实行的严格出口管制和中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了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差额的转移[6]。

在对产业内贸易的类型研究中,Greenaway等(1995)对南北贸易的研究发现,垂直差异化产品贸易是产业内贸易的主要形式[7]。在对迅速崛起的东亚经济区研究中(Hellvin,1996;Hu和Ma,1999)[89],发现垂直产业内贸易也是其产业内贸易的主要形式。Fukao等(2003)的研究发现,垂直产业内贸易很可能是由要素禀赋差异推动的,发展中国家很少拥有技术来生产发达国家出口的同类商品, 因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垂直产业内贸易更加显著[10]。在对中美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研究中,林琳(2006)发现垂直产业内贸易是其主要形式,这正符合了南北研究的结果[11]。

综上,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仍然是产业内贸易的主要形式,同时,中美贸易条件的变化决定了中国在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地位。已有文献中对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整体发展及局部结构的研究很少。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采用1992―2007年间中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统计数据,从产业内贸易水平、结构和类型等视角分析中美该产品贸易的特点,并深入探讨其发展情况,以期为制定有效的贸易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中美贸易发展,进而减少中美贸易摩擦提供客观依据。

二、中美电子信息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测度及特征分析

本文涉及的数据主要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采用以《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现在的国际贸易体系中,一般采用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统计委员会编制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和国际海关理事会制定的编码协调制度(HS, The Harmonization Code System),以它们为标准对商品进行分类。现实中,国内外学者还未在国际贸易统计数据收集时使用何种汇总体系达成一致。在产业内贸易研究中,采用SITC下两位数、三位数对产品进行分类的居多,且大多数研究趋向于采用SITC下三位数分类产品。第三次修订标准(SITC Rev.3)下三位数为基础,中国采用中国作为报告国主要是考虑到多年来,中美在进出口统计口径上存在着差异:美国统计采用原产地原则,在计算转口贸易时,将转口贸易产生的增加值归为原产国,而转口贸易在中美贸易中占的比重又比较大,从而夸大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向UN COMTRADE报告的与美国进出口贸易的#751、#761、#762、#763、#764、#772、#774、#776产品#751指办公用机器。#761指监视器和投影机,未装有电视接收设备;电视接收设备,不论是否装有收音机或录音、录像或重放装置。#762指收音机,不论是否在同一机壳内装有录音或重放装置或者时钟。#763指录音机或重放机;录像机或重放机;不论是否装有视频协调器。#764指未另列明的电信设备及第76类所列装置的附件和未另列明的零件。#772指电路开关或保护用电器或联接电路用电器;电阻器,加热电阻器除外;印刷电路;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于开关、保护或联接电路、控电或配电装置的板、盘、台、桌、柜和其他基座。#774指内科、外科、牙科或兽医用电诊断装置和放射性装置。#776指热离子管、冷阴极管或光阴极管及其他管;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导体器件;发光二极管;安装好的压电晶片;电子集成电路和微型组件及其零件。统计数据。

为了准确衡量中美电子信息产品产业内贸易的水平,我们选取以上三种指数以期能综合客观地考察其真实水平。但同时由于各个指数存在的缺陷,也使得本文测度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测度结果及分析

1.GL指数测度结果

在中美整个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中,#764(电信设备)所占比重最大(基本在40%左右),所以整个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很大部分被电信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所左右。如表1所示,整个电子信息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走势与#764大致相同;其次为#776(半导体产品),该产品占整个贸易的比重平均在15%以上,而其在1992―2007年间的GL指数一直平稳地保持在0.5左右,对于整个电子信息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样本期间内#761和#763产品的贸易比重波动变化,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整体变化情况。#761(影像产品)在整个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在近几年逐渐增大,而与此同时,#763(录音产品)的比重则出现下滑,以2005―2007年间情况来看,下降趋势还很大,由2005年的192%下降到2007年的9.6%。

三、中美电子信息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类型甄别

(一)产业内贸易的类型

产业内贸易的类型分为水平和垂直两种。水平型产业内贸易(VIIT,vertical IIT)的贸易品质量相似,只是在产品特性或属性上有所不同,它是基于消费需求多样化和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而发生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HIIT,horizontal IIT)的贸易品通常存在明显质量差异,它是一种基于产业内国际垂直分工的贸易形式。为了准确把握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发展的实态,需要进一步甄别中美该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类型。

随着产业内贸易研究的发展,Greenaway等(1994)[16]提出了GHM方法测度产业内贸易的类型。该方法假设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产品的价格差异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产品的质量差异,根据进出口单位价格比将贸易重叠部分中质量相似产品从质量显著不同的产品中分离出来。通常采用出口产品的单位价值与进口产品的单位价值比例作为指标,即: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中方口径的SITC第三版分类下三位数的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数据,借助GL指数、修正GL指数和Aquino矫正指数对中美1992―2007年间电子信息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现状及特征进行分析,并采用GHM方法对产业内贸易类型进行测算,总结得出中美电子信息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一些特征。

第一,中美之间电子信息产品贸易总额发展迅速,并已初具规模。但总体仍以较低水平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并伴有“较低程度的产业内贸易产业间贸易”的变化趋势。根据Aquino指数分析可以看出,中美该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基本都在0.5左右波动,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并不高。相比之下,2001年之前的产业内贸易水平相对较高,但在进入2001年后出现了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产业间贸易的情况,而且至今仍没有转变为产业内贸易的迹象。

第二,中美电子信息产品整体上虽然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但在单个产品上却存在明显差异。电信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持续且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与其他产品的低水平形成了鲜明对比。电信设备在电子信息产品贸易额中占有的较大比重,使得其具有的较高水平产业内贸易带动了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同时也能看出,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中间产品及加工品上。

第三,2001年后,中美电子信息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发生巨大转变,中美贸易总量也快速增长。加入WTO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美国际贸易的发展,同时中美两国间巨额的贸易逆差引起的美国对华的抵制和反倾销诉讼,以及美对华在高端技术产品上严格的出口限制,都对中美该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发展形成了障碍。

产业内贸易对于一国发展贸易具有重要的作用。以知识密集型产品为主的产业内贸易,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从前文分析来看,美对华在电子信息产品上的巨额逆差,并不能代表中国是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中最大的受益者。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主要处在国际生产网络末端――加工组装阶段,这些低端产业大多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中国作为国际产业链上的一员,并没有享受到多少国际分工带来的好处。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发展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国际电子信息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在继续利用自身比较优势、扩大利用外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同时,应鼓励自主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适时向产业链的研发环节渗透,重视加工贸易的结构转型,逐步提升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同时,政府层面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可小视。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组织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培育有利于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市场结构。另外,通过对主导产业的保护和带动,及对薄弱产业的扶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从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参考文献:

[1] 杨欢进,王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管理,2008(1):7376.

[2] 程晨,臧新.中美贸易的商品结构及类型性质的实证研究[J].经济纵横,2007(9):57.

[3] 李强,唐磊.中美贸易结构的稳定性分析:基于产品周期理论的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9(6):4755.

[4] 王梦婷,曹家和,程哲.中美贸易条件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杨小凯的消费者―生产者模型[J].统计与决策,2009(21):103106.

[5] 王苍峰,王恬.对中美贸易条件恶化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9(8):3135.

[6] 张静中,王翔宇.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现状原因及对策[J].财经界,2006(4):225226.

[7] GREENAWAY D, HINE R, MILNER C.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IntraIndustry Trade: A Cross Industry Analysis for the United Kingdom[J]. Economic Journal, 1995(November):15051518.

[8] HELLVIN L.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OECD Countries[J]. OECD Development Centre, Technical Papers,1996(114):633.

[9] HU X, MA Y. International IntraIndustry Trade of China[J]. 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1999,135(1):82101.

[10] FUKAO K, ISHIDO H, ITO K.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East Asia[J]. Journal of Japanese and Interational Economies, 2003(17):468506.

[11] 林琳.中美产业内贸易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6(1):3339.

[12] GRUBEL H G, LLOVED P J. IntraIndustry Trade: The Theory and Measure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Differentiated Products[J].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75,13(4):13611362.

[13] 李俊.产业内贸易指标及其优化[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0(3):3236.

[14] AQUINO A. IntraIndustry Trade and InterIndustry Specialization as Concurrent,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Manufactures[J]. 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 1978,114(2):17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