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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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逐渐与国际惯例趋同泰国会计准则原借鉴英国会计模式,后来由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强大影响力,逐步向美国会计模式转换。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泰国开始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泰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广泛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会计确认项目逐步增多,不少新增的会计确认项目直接援引国际准则,并随着国际准则的变动而做经常性修改。而1993年的《会计准则第6号———收入的确认》、2000年生效的《会计准则第48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2011年生效的《会计准则第28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则直接援引国际会计准则,这说明泰国政府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会计准则力争逐步与国际惯例趋同。

(二)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泰国原为农业国家,自1961年开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改革经济的方针政策,实施工业化战略,至今已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由传统农业国向工业国家转变,决定了该国会计确认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首先,泰国的会计确认也增加了对风险的确认。《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规定除存货、金融资产和长期建造合同等部分资产外,当资产出现减值时,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其次,增加了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初级和衍生金融工具充斥着国际市场。1997年金融危机之前,泰国没有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对金融期权、期货、远期合约等各类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确认或未作充分的披露。为了加强对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于2000年生效的《会计准则第48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直接引用国际会计准则IAS32的规定,新增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并对金融工具表内和表外信息的呈报作出了相关规定。最后,对谨慎性原则的充分应用。表现为泰国政府对政策的谨慎运用,通常一个全国性的发展战略或者方案的实施要经过辩论和议会批准等多个阶段,因此从方案的拟订到实施大概要一年。泰国会计法规的制定方面也很谨慎,在会计确认和具体的实务操作上要求会计人员遵循谨慎性原则。上述规定都充分表明泰国会计确认政策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二、中国—泰国会计确认比较

(一)中国—泰国会计确认发展程度比较

中泰两国的会计确认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由核算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并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步接轨。但两国的会计确认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开始时间和程度不同。泰国原受英、美会计模式影响,因此会计确认也具有英、美的特点。随着199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泰国会计学者发现原来的会计准则已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于是开始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会计改革,有的准则甚至直接引用国际会计准则,泰国会计准则与中国相比,其国际会计趋同程度更高。此外,泰国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国际上许多国家有着相似的经济结构,在会计确认向国际接轨方面较中国更容易。而中国经历了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会计模式选择上受苏式会计影响较大,在会计确认问题上,主要服务于政府,具有高度统一的特点,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不断增强,中外合资企业也不断增多,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已成为必然趋势。我国会计确认的国际化起步较早,但国际趋同程度弱于泰国。

(二)中国—泰国对会计六大要素确认

比较泰国会计确认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而中国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两国对会计确认定义及会计要素总体确认原则基本一致,但对会计六大要素的具体确认各有异同。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无论从定义还是确认条件上都高度相同,不仅要满足资产、负债定义的三个特征,还要满足确认的两个条件,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对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两国均以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作为标准,且要求同时满足定义标准、可靠性标准、相关性标准、经济利益可计量性标准。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两国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仅包括日常活动中产生的,不包括非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要素中确认。而泰国对收益和费用的确认是广义范围的,收益的定义包含了收入和利得;费用的定义包含了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和非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损失。与利润计量直接相关的要素是收益和费用,对收益、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计量,部分取决于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资本和资本保全概念。由此可见,泰国引入了资本保全概念,中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三、中泰会计确认趋同的建议

(一)立足本土,加快与国际趋同中泰两国经济基础不同

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所颁布的会计法律、法规也以服务于本国经济为主。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尚未完善,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更多地考虑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必定导致两国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有所差异,会计确认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两国会计确认虽有差异,但可以把国际会计准则作为蓝本,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将其引进并予以本国化,并在会计确认的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同时,两国需加强沟通,互相借鉴。泰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严格,内容上注重借鉴邻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并且与时俱进,适时对现有准则进行修改;在会计事务所管理方面,允许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设立国际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都值得我国借鉴。

(二)会计确认向管理型方向发展是必经之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会计电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以手工核算为主的传统会计核算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会计电算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会计核算工作量,把会计人员从传统的“账房先生”中解脱出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会计的核算型职能逐步转变为管理型特征。随着公司结构的系统化、复杂化和业务往来的频繁性,要求会计核算不仅要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还要反映管理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在会计确认方面,也应反映出管理型的特点。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的经济状况日益复杂化,市场风险变化也变得难以捉摸。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危机之后,两国更应加强对知识、技术等无形资产和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对各类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充分披露财务状况,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两国的经济往来提供更有效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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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莱西市于2001年推行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改革内容之一就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在于:

(一)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平台

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不得进入会计核算中心支出户。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会计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的要求。

(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四)提高资金支出透明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核算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会计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初始阶段,它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核算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核算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核算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核算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资料档案在会计核算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现在我市财政较为困难,一些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收取上无法控制,是否应收尽收,会计核算中心不得而知。会计核算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

(二)挫伤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性

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需中心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跑腿、打杂的,有无会计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不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加之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观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会计核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支出效率不高。

(四)监督面难于拓宽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一组三人管二十多个单位的业务。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核算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核算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程的监控制度。其基本含义是: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设立一个统一银行账号,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在该账户下设分类账户进行集中管理;财政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资金的余额只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实行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部门、单位的支出权限。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掌握资金支付权,可以根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的规定而决定是否给予支付。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而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可以掌握每笔资金的最终去向,为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奠定基础。如果这项改革实实在在地推进,不仅具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义,更具有倡廉、堵乱的作用,意义非同一般。

四、把国库集中支付制作为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一部分

对于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县(市)财政尤其是财力不佳的地区,在现阶段利用核算中心现有的条件和基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不仅可以合理地利用人才资源,节约行政运行成本,而且可以达到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的,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的运行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计集中核算制要求取消单位原有的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实行单一账户制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运作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单一账户制度实施创造了条件。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已成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有效补充

会计集中核算制实行集中支付,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和统一发放工资,实际上已拥有了一部分国库集中支付的功能。通过对单位预算的有效执行,使财政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成为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有效补充。

(三)会计集中核算制要求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核算,这种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国库集中支付下。收入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不设立过渡性账户。支出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其目的是加强财政监督,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后者要求单位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单位的收入要求直接进入财政专户或专储。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各项收支业务。虽然目的是加强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但因为集中核算所形成的会计核算职能的独立性仍然使财政监督得到了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空前提高,促进作用非常明显。

五、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结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会计集中核算制为依托,以国库科为龙头,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与会计核算中心合并为第二层次,以大量的行政事业单位为第三层次的金字塔形的财政资金划拨和核算体系。

(二)具体结合

1机构与账户设置

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置在会计核算中心,整合人力资源,合并办公;中心在商业银行新开设两个统一账户,一个作为财政国库支付机构的零余额账户,承担具体支付和与国库的结算业务;另一个作为财政部门为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承担单位的具体委托支付和与国库的结算业务;单位非财政性资金则仍然通过核算中心原为单位设立的统一账户进行支付,实行分户核算;单位的小额、零星费用仍然采用备用金制度。

2会计核算中心原有的岗位可同时成为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工作岗位

会计核算中心原有的会计核算岗位可以成为支付机构的支付审核岗位,承担管理单位预算指标、审核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审核单位的报销单据、登记单位的支出明细账等业务。原有的资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可成为国库支付机构的资金会计岗位,承担管理国库资金、支付机构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签发国库支付令。账户与国库之间的结算工作等业务。原有的稽核岗位可成为国库支付机构的稽审岗位,继续履行稽核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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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不足

1.组织配合不协调

工业企业会计在应用集中核算后,很多的企业管理者以为如果公司没有财务人员存在,那么也就可以不用做一些相应的会计工作了,逐渐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还有绝大部分的管理者认为在实施集中核算之后,阻止他们对资金的使用权,觉得干涉了其工作,久而久之,就会出现抵触情绪,在工作中也就没有相应的配合。当管理者产生错误的思想时,就会造成工业企业会计在集中核算中没有办法顺利的开展工作,导致管理工业企业会计核算没有组织管理,对资金支出没有相应的计划。

2.监督责任划分不明确

工业企业的审批和报账会计在审查的过程中,能够展现出会计核算在工业企业对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实施会计核算时会出现会计核算与会计主体相互分开的现象,如此一来,会计核算也就单单能检查凭证的合理性,对于凭证的真实与否也就非常难判断。这种情况的发生,就会让一些不良人群抓住机会,通过合法的凭证来套取现金,给工业企业带来了很多经济损失。

3.核算缺乏及时性

工业企业在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后,以工业企业所报账目就能观看出较明显的改变,在以前所发生的情况中,通常都是同样一笔费用,并进行单一的处置,而现如今是批量上报并进行解决,之前可以很快的解决问题而现在通常是好几天才会处理完成。同时由于核算人员有限,相对工作量较大,多数业务不能及时处理完,因此给会计人员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使得工业企业人员不能及时的完成报账,导致了会计信息时效性明显减少,使管理者不能及时的作出最终决策。

三、优化途径

1.转变观念

工业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需要转变原有的传统观念,主要是将会计核算职能向会计监督管理智能方向转变。工业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在管理时应该建立一个账务自主模式,并且依照财政统一的管理模式,建设财务会计支付监督管理中心,以此来对各种会计信息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依照财政支付集中的措施使每一个单位的资金能够被有效的监督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能够提升工业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2.提升监控力度

在会计核算中,其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会计核算以及对资金的支配使用,但不能仅仅只把会计中心当作一个专门记账目的执行机构,还要考虑对预算执行信息的监控和及时反馈。需要严格把控工业企业每个部门的预算目标和用款的进程,做好对预算资金的支付以及对行事之前和行事时的监督管理,严谨用款超出。将会计核算中心在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加以规范,从根本上防止浪费腐败的现象。同时,会计人员还要有服务意识的理念,把握好服务与监督间的相互联系,在服务中达到监督的目标,严于律己,在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的同时还能提升监管水平。

3.构建远程报账系统

当前,很多工业企业都通过信息管理技术和网络技术构建会计集中核算远程报账系统,以此来实现会计集中核算。远程报账系统的应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会计在管理财产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管理效率的目标。远程报账系统是在互联网的财务报账流程中所形成的,其存在数据资源的共享以及能够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会计集中核算远程报账系统的实际应用是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它突破了传统的报账模式,实现了账目的网络化特性,从本质上解决了会计在报账时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从而提升了会计集中核算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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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资金帐户,其会计业务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由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同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截留收入、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纠正了原来那种账户设置乱、银行开户乱、会计档案乱的“三乱”现象,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端正经费开支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核算中心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使得不合规定的票据及不合理的开支不再出现,并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予以坚决拒付,从而净化了支出项目,确保年度预算的执行及指定项目的落实。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过程中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了一些单位滥发钱物、大吃大喝等不合法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仅2006年1—9月份我市市直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就核减支出44.93万元。

3、加强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全部转到核算中心,使得会计人员可以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增强了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自觉意愿,使会计人员敢于对会计资料进行全过程监督,使得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消除了财政监督的死角.从而有效地阻止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的支出,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实物资产管理的缺位,削弱了会计管理职能。

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进行丁集中,但资产、实物,合同等仍由原单位管理,出现了账实管理分离的现象,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办公,无法及时参与单位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各项财产的管理,一旦单位领导与报账员管理意识薄弱,或因工作疏忽而未向核算中心提供真实情况,核算中心将无法知晓各单位的资产存在情况,致使核算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加以解决,既违背了集中核算的初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2、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

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

3、内控制度上的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

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断,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4、分账管理上的单一化,使得会计核算与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状态。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笔者所处的地方财政较为困难,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收取上无法控制,是否应收尽收,会计中心不得而知。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任其发展,核算中心的职能就会削弱,也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类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经多年的实践和摸索,认为:

1、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支出审批程序。由于现行的资金支出标准缺乏可行性,执行起来较困难,所以应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及福利补贴制度,逐步规范单位各类分配支出标准。这样使得核算会计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可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存在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除此之外,对单位内部执行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2、应加强财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核算中心应督促单位完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数量卡片,记录、管理本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凡涉及固定资产数量的变动,应及时通知核算中心会计,保证账账、账实一致。中心会计则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建账、核算。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与控制,并定期与保管员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应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源头上增收节支。核算中心应尽快介入单位的收费管理,配合物价等部门将收费办法落实到位,做到既要制止单位乱收费行为,又要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从而规范单位收费行为。对单位的代管费用,核算会计应用到茅头上,不可因单位经费的紧缺而随意挪用、挤占。

4、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会计服务质量。首先,核算中心应建立一套综合的、公正的、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并相应建立“监督奖励基金”,把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其次,对于单位,应加强单位领导层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之自觉有效的依法办事,从源头上保证了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监控,每年一审的检查,不可因其的特殊身份而予以减免,并对会计专管实行定期轮岗交换,在每一任职年限期满后,由有关部门对核算会计实行离任审计制,确保核算中心的阳光作业。

5、应正确处理好核算与被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会计集中核算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遇到一定的阻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作为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脱离服务搞监督,也不能失去监督搞单纯的服务;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单位也要支持核算会计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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