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2-20 20:50:08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1

二、监察范围

1、扇骨营道路拓宽。基本情况:全长550米,规划拓宽至16米。年目标:建成通车。年计划投资:2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扇骨营地块危旧房改造。基本情况:位于家居乐地块东侧,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年目标:进行主体施工。年计划投资:20000万元。责任单位:房产局。

三、监察内容

1、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

3、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等突出问题;

4、违反法规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

5、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6、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

7、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

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工程招投标情况。重点围绕中介机构选择、招标方式确定、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条件设定、专业工程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中标履约情况。重点检查中标单位与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是否一致;总监、项目经理是否调整,调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合同双方是否存在签订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三是工程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是否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完善相应手续;现场签证程序、签字手续是否规范;工程管理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要求。四是工程档案管理及廉政档案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列入监察范围的重点工程档案资料及廉政档案完备情况。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分为“必填类”和“选填类”两大类,各责任单位在保证“必填类”表格内容全面真实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在“选填类”中自行选择部分表格载入廉政监察档案。

四、监察的目的

1、规范和解决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2、规范和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3、规范和解决土地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4、规范和解决城乡规划管理中的违规问题;

5、规范和解决设计变更控制不紧、现场签证审查不严、项目经理变更和现场监理把关不力等问题;

6、解决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等问题;

7、对重点工程基本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梳理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廉政风险控制点,提高廉政监察的预见性,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五、监察的程序

1、召开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对廉政监察的范围进行审查、审批;2、成立廉政监察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3、制定下发《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实施方案》、下达《重点工程廉政监察通知书》;4、召开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廉政监察对象单位负责人报告重点工程开展的情况;5、督促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对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向区监察局报告自查自纠情况;6、廉政监察领导小组到项目责任单位实施检查;7、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责成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整改;8、向区政府和市监察局上报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报告。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2

一、抓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廉政党课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作风养成、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意识。

2、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和党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倡导“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

3、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勤政廉政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示范教育;同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抓检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学风转变

1、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认真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查实领导批办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如实反馈,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庸懒散软”问题。重点整治精神不振、能力不强、创新不够、效率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

三、抓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站、队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抓好所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3、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抓行风,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

1、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进一步抓好整改建制工作。

2、完善“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全区所有乡镇、村(社区)达到国家《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要求和国家“诚信计生”标准。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防范处理工作。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倾听百姓呼声,体察民情民意,回复听众诉求;完善以“12356”阳光服务热线、社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员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通过实名举报奖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1、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问责制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3、加强对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兑现、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两个纪律”执行情况、“阳光计生行动”的专项督查,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4、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今年重点查办十个方面的案件:党员干部、公众人物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计生工作人员违规乱收费,违规审批二孩,违规行政等“三违”案件;破坏经济环境案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件;弄虚作假,有意瞒报、错报人口出生案件;上级批转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违反奖励扶助政策的案件;被否决单位相关责任人处理案件;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案件。

六、抓队伍,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3

一、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局纪检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计生系统能够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以“553”工程统领人口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接待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维稳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确保了我市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无一人上访。二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制作了高标准、长久性的政务公开栏,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名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实行动态公开管理。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发挥良好,向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双评”活动。常住人口(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农民工)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比较满意(常住人口满意率99%,流动人口满意率99%)。四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两个纪律”落到实处。正确引导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我局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目前,全局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和谐向上。局纪检组组长王埃塘同志度被市纪检委、市监察局评为“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先进个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旧没有根除;个别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会议和文件需要进一步压缩和精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反腐倡廉工作

全市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抓好落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讲话精神及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大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中、省、市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活动,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今年的“双评活动要与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治理弄虚作假问题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全力打造诚信计生,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等突出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问卷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栏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双评’’活动的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以及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双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扎实开展“下评上”活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带头接受下级评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三是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及时把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群众评议结果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计生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将在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做到主动介入,防范突发事件。在做好日常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注重保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各县区要尽一切办法安抚个别老上访户,确保无越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见信必批、有案必查、及时结案、按期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处理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审批二胎,特别是病残儿童鉴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假数字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协作办案制度,加强管理,统一指挥,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承诺三个不放过,即有案不查不放过,调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4

虎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按照虎林市纪委《关于印发〈2006年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考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方案总体要求,2005年以来,我局进一步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了人口和计生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虎纪发(2006)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廉政建设的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 26 人,局领导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科室6个,各科室主任6人。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结要求,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切实搞好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思想上、制度上加强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人口和计生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主要工作 2006年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两个条例》和省委、市委的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学习了国家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八不准”和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一是提高了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渔水关系和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从而增强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计生工作上服务不到位、执法不严就是一种腐败行为,必须加以预防。三是明确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预防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3)严格贯彻执行廉政规定,遵守党纪政纪。 (二)、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年初,我局按照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我局制定不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即《规范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不准用公车钓鱼、旅游制度》、《不在单位搞娱乐活动制度》等,从而细化责任目标,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科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责任、范围、内容和要求。局党支部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对各自的分管科室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统筹安排,同人口计生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奖惩。 (三)、务实创新,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人口计生工作面向千家万户,牵涉到百姓切身利益。我们本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宗旨,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在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利益导向、政策推动、依法行政上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助民、便民措施。如我市设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联系卡,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考核办法,计划生育手术费免费服务,计划生育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办法等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不仅提高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的社会地位,而且扩大了基本国策在社会的影响力。在抓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抓财源,建强市,奔小康”这一总体目标,在积极招商引资的同时,我们在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努力为前来投资的客商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对这部分人采取了特事特办即来即办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没有出现勒卡和刁难客户的现象。达到了顾客满意。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在上级年度综合评估中,我局又取得了一档的优异成绩。

(四)、搞好人口计生执法检查、坚决反对和制止不正作风 2006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工作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执行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服务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法等问题。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我们对各乡镇服务站、社区进行了重点抽查,全市共抽查了12个单位。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了2起违法案件。 (五)、认真检查、加强监督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xx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xx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 心”,20xx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20xx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xx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xx年、20xx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20xx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xx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20xx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20xx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xx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xx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xx年、20xx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20xx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20xx—20xx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20xx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xx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xx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20xx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xx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xx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xx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xx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6

⒉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工作被动局面,群众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联席会制度,推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7

第三条系统工作联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系统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联系必须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根据全省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业务实际,着力抓源头和治本工作。

第五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坚持"调查研究,商讨对策,沟通信息,强化监督,协调行动,标本兼治"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分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商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路和对策。

(二)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中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

(三)协调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相关工作。

(四)交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五)沟通来信来访涉及到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人员有关廉政的情况。

(六)了解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发展计划部门进行公务活动的廉政情况。

(七)提供查办案件工作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联系的具体内容是:

(一)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组长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适时召开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研究全省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系统特点,有指导意义的问题。

(三)组织调研或会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联合调研,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带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下发纪检监察工作年度总结,工作安排,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

(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纪委的业务培训。

(六)不定期收集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中的勤政廉政情况。

第七条各级发展计划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联系中要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一)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同业务干部的联系与合作。

(二)坚持原则,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自觉接受监督。

(三)注重调查研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8

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我国反腐倡廉具有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加强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风险问题,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失灵的困境,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等特点,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使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完善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制度链条”。比如,部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大多采取无偿补助形式,且没有明确地方科技部门对部级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措施,导致项目申报企业为了利益弄虚作假、地方科技部门归口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建议科技部对科研项目支持方式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对基础研究和重大、尖端科研项目以无偿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对生产性科研项目可以采取有偿支持的形式,有效解决权力寻租的问题。同时,地方各级科技部门要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 善于依靠制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具体到湖南省科技厅,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省本级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一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廉政谈话、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清理完善制度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完善工作,在2010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3个、内部管理制度48个,按照“废除一批、新出台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置,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

关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2015年初,厅党组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厅机关14个内设机构中有10个进行了职能调整,将内设处室按三类进行划分,即综合与监管处室、业务执行处室、管理与服务处室,将原先一个部门一条龙从头管到尾的权力切割成了3段,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新设立监督管理处,将原各处室的经费监管、评估、验收等职能整合,牵头负责科技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开展权力责任清理工作,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8项,厘清责任清单40项,已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

二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省级科技计划评审立项工作实行“五统一,三分开”运行模式,即统一组织评审、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机构、统一集体决策、统一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相互制约”。对部级科技计划申报推荐类项目纳入决策监督范畴,实行“1+5+N”管理模式,其中“1”为牵头业务处室,“5”为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监督管理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N”为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处室,分管厅领导为会议召集人。

三是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原来的41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形成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和人才专项等5个类别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预计较上年减少40%以上,单个项目平均支持经费额度增加50%。创新经费支持与管理方式,对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投入。

四是推行阳光行政。主动向社会公开非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今年7月,湖南省科技厅对2015年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798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涉及经费11242万元,首次对拟立项的面上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公示。

三、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做到全过程监督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9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在抓好廉洁自律警示教育的同时,开展好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共同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创造廉洁和谐的美好生活。

(三)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活动。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四必谈”,即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廉政建设中测评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必须进行戒免谈话;发现党员干部有不廉洁倾向时必须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反映有不廉洁问题的党员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纳入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经常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遵守党的纪律,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二、加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落实各项责任制

(一)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人口计生工作的大局来抓,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党组继续与各乡镇计生办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责任追究内容条款。

(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委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实行廉政问责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

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一)加强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县委提出的“十严禁”、“五不准”和这次机关效能建设提出的“四大纪律”、“五条禁令”,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政关。

(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纠正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执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监督,落实计生富民惠民政策

(一)按照《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精神,人口计生系统着重解决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淡薄,宗旨意识弱化,团结意识不强,廉洁意识不够,执行意识差的问题,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二)督促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加强对公务员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三)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和计生“三结合”帮扶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和有无,优亲厚友中饱私襄、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

(一)组织开展行政职能督查。强化政务公开。重点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账务公开,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凡属重大开支,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降标收费和使用非专用票据收费。加强对计生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严禁免费药品进入市场,杜绝发放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具。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和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金费落实到位。对在计生服务中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一并列入监督范围。

(三)加大对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监督。对于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成人伤残鉴定和再生育审批要进行追踪调查,对那些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和不按程序办理的要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

六、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10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具有计生工作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创特色、争先进、上水平,保持全国先进、全省前列、全市领先位置,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区街两级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具有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精神,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工作务实的干部队伍,保证今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促进廉政勤政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年初召开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2、继续深化三项教育。坚持以局机关干部和街计生办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从根本上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加强勤政廉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学、守纪律、树形象”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基础。针对工作实际和队伍思想状况,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干部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自已人”,引导全体人口计生工作者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人口网和生育文化建设阵地等各种载体宣传人口计生系统勤政廉政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收看专题教育片、开展知识竞赛、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形式,在全系统形成抵御不正之风的文化氛围和群众基础。

(二)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源头预防

1、加强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制度建设。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单位实际,以查找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认真排查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制定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监督制约制度,同时要大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制度,建立中层重点岗位定期交流制度,落实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健全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完善财务监管、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公务消费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勤政。

2、完善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创新考核评价模式,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完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责任追究、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等制度。

4、畅通监督渠道。全面推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拆电话等。要防止和克服“假公开”和应公开内容部分公开的现象。与此同时,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还要注重落实单位内部重大事务特别是涉及人、财、物方面的事项及时向单位工作人员公开的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工作责任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并做好群众投拆的受理、办理工作,健全行风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2、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解决办事推诿、怕负责任、效率低下、敷衍了事、资源浪费、熟视无睹等问题,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3、组织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免费技术服务经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特困救助等有关项目经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截留、挪用、贪占专项经费等违规违纪情况,促进规范管理。

4、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督促基层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四)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查办案件

1、坚决查办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对顶风违纪收受商业贿赂的,从严查处。

2、认真查办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案件。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以及在检查考评中弄虚作假和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征的违纪案件,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4、规范人口计生系统纪检监察举报工作。重视做好重要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坚持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计生办和相关职能科室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人员的劝返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反映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举报信件,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核查。

(五)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

1、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带头转变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形式主义、。组织开展“三找”活动,即找弱势朋友、找自身不足、找廉政风险,增强自我防范、自我警示、自我纠错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将试行领导干部下基层帮促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包社区试点工作,大力加强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解决计生系统一至两个突出问题,使全系统在机关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发展环境四个方面达到明显提升。

2、组织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宣传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结合系统总结表彰大会,评选一批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另外,各街道计生办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创建文明(示范)窗动。

3、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社会评议、群众评议、系统内上下互评等评议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升形象,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

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要从保证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切实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全局中考虑,充分体现围绕人口计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着眼建立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着重从源头和制度层面加强预防,着力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11

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的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廉政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篇12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139-02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规划实施的十三个部级重点能源基地之一。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世界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重任。2012年原煤产量达到7408万吨,煤炭生产及建设总规模突破1亿吨/年,资产总额超过800亿元。神宁集团在发展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既重视发展速度,又重视发展的质量;既重视企业经济效益,更重视企业廉洁效益。为此神宁集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企业管理各个环节,把廉洁风险防控体现在业务管理全过程的关键节点上,把现代管理学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PDCA管理体系引入到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洁风险管控的创新实践之中,按照“试点先行,经验分享,总结提升,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集团内部全面开展了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的基本内涵

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就是将企业廉洁风险管控工作按照策划计划(Plan)、执行实施(Do)、监督检查(Check)、评价改进(Action)四个阶段进行运作,充分发挥PDCA模式的动态管理特性,在企业员工岗位、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廉洁风险防控小循环的基础上,公司整体又进行着大循环,小循环的正常运行成为大循环运行的保证,实现了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闭合循环管理,持续改进,形成了向上紧贴“权力”、延伸至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下紧贴“人、财、物、产、供、销”,延伸至关键岗位的立体式的廉洁风险管控运行机制。

二、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策划计划(P)

具体包括确定管控目标、辨识廉洁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规范体系文件。

一是确定管控目标。公司纪委结合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监督党纪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己任,明确提出了通过廉洁风险管控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实现企业项目建设安全、经营安全和人员安全的廉洁风险管控目标。

二是按照“五步法”流程,开展廉洁风险辨识。通过“自查、上报、反馈、修正、审定”五个步骤,做到了上到班子成员,下到一般员工,全员查找廉洁风险。风险查找强化重点领域,兼顾一般领域,从印信、合同、保密、人力资源、财务、工程、物资采购、工程造价、销售、办公费用管理等14个模块,查出169个风险点。通过整理归纳分析,确定了62个风险点进行重点管控。

三是突出“实用、管用、好用”原则,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实用,就是强调制度流程的规范实用、上下环节的监督制约、职能部门的参与配合、相关岗位的责任连带、具体业务的审批核准和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用,就是通过明确防范措施的方式方法、责任主体、检查手段等来保证实施效果。好用,就是对防范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确保措施符合实际,实施不走过场,过程不流于形式,防范措施具有针对性。

四是按照定业务领域、定风险源、定风险等级、定责任部门和具体岗位、定预防措施、定考核办法的“六定”原则,制定管控计划,落实管控责任。在具体风险管控上实行分级管控,重大风险由主管领导负责管控,重要风险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控,一般风险由具体业务负责人负责管控。

五是规范管理制度。按照业务领域编制管理体系文件12册,涵盖了260多项管理制度,230多项管理流程,作为企业管理的标准和刚性文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二)执行实施(D)

主要是对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实施,具体包括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严格执行和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教育。

执行主体划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各单位和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在重大决策、经营考核指标、安全目标、“五型”企业建设、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干部任用、造价审核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制度和流程执行,并按照职能分工制定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和物资、计划、财务、工程、人事、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三个重点层面。在教育内容上,突出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党规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贯彻;企业廉洁文化学习宣贯;廉洁从业警示教育三个重点方面。在教育形式上,采用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三个一”专项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洁承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在考核上,直接针对受教育对象,采取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召开讲评会、诫勉谈话、通报等形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C)

监督检查环节主要是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联动、优势互补、覆盖全面、监督有力的内部监察格局。具体做法包括过程监督、效能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

一是强化过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紧紧抓住人财物关键环节,对重大决策、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干部任用、产品销售等“六大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建立起了主要经济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效能监察。将效能监察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找准薄弱和关键环节进行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了物资采购效能监察,每年完成招投标项目100多项,参与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变更引起的材料变更、合同变更谈判30多项,为公司节省资金2000多万元。

三是强化内部审计。采取审计先行,纪检跟进的方式,把审计工作边审边改边提高的优势充分运用到项目建设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共开展财务、采购合同、在建工程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干部离任专题审计等审计项目20多项,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30多项,审减金额1000多万元。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制定了《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上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下到一般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34种情形,在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按照职级和薪酬,逐级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维护企业利益,有效发挥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四)评价改进(A)

主要从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本身的运行效果和廉洁风险管控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并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一是对廉洁风险管控效果方面存在的不足,通过修订完善制度、优化流程,逐步进行完善,提高体系运行的协调性、科学性、可靠性。

二是对于体系本身存在的问题,分类查原因,再行研究,调整改进管控计划,完善管控过程,从而实现了PDCA管控体系的循环改进运行。开展廉洁风险“回头看”活动,全面查找廉洁风险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系统梳理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图,使廉洁风险易发点、防控点清晰明确,风险防范做到有的放失。

三、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的作用发挥

一是完善了制度体系,工作更具系统性。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体系管理,从目标的确立,计划的提出,措施的制定,执行过程的监督,惩处手段的落实,检查问题的整改,体系自身的改进,都有具体的规划、步骤,内容,整体工作系统化。围绕已经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现有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具有神宁特色的廉洁风险PDCA管控体系。

二是健全了风险预警机制,工作更具前瞻性。建立廉洁指数评估体系,通过对廉情信息的采集分析,对廉洁风险进行预警,发出廉洁风险预警信息,制定防控措施,做到了风险的前期预防和有效监控,各项工作都突出了源头治理,超前预防,逐步形成了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长效机制。

三是提高了科技监管水平,工作更具操作性。把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与现代信息化系统相结合,通过实施ERP系统等现代技术,实现了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集成和统一,大幅度提升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以及重大投资监控。纪检监察部门在计划制定、教育引导、过程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内容更具体,方式方法更规范,责任落实更准确、整体工作可操作性更强。

四是提高了制度执行力,工作改进更具持续性。建立健全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对不按制度行使权力、不按制度办事、制度得不到落实的严格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每一项工作都在不断总结、查找、改进、提高,保证了在闭环管理的基础上始终保持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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