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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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论文

篇1

1980年全国首届美学会议上胡经之提出“文艺美学”,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山东人学设重点研究基地“文艺美学研究中心”,20多年来,文艺美学己成为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化演进中的一种“重要”的理论话语、一种“认真”的学术建构、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对文艺美学,应怎样看待和定位,论说甚多,公案末了,但以上三个方面不由让我想起了三个——也许不很恰当的词——绝、怪、玄。

一、作为一种理论话语的文艺美学

文艺美学表现为一种理论话语,是一绝。理论是从古典到现代的一种西方正统的学术把握方式。话语则是西方后现代和各非西方文化的学术把握方式对西方正统学术来说,要称得上理论,必须要符合二个条件:有一批基本概念;这些概念的定义是明确的,逻辑是一贯的;这些概念按照逻辑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理论是与非理论相区别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而话语则不管言说形式上的严格性,只要有真知灼见,可以是以理论的逻辑的学术的形式,也可以为闲谈的零散的悖论的形式文艺美学在中国虽然是在谈论一种理论,但山于文艺美学的言说,从形式严格性上说有一定问题,但又正因为成问题而造就它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是“绝’之一,这一点将山后而两节来细说)因此,最好将之看成一种话语当然它不是一种一般的话语,而是一种理论话语。

前面讲了,文艺美学一词由胡经之作为理论概念提出,但其背后是北京大学的整个美学和文艺学的学术倾向,朱光潜认为美学是艺术理论,哲学系美学研究团队,扬辛、叶朗、阎国忠等都认为,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的北京人学的美学丛书以“文艺美学丛书”为名,丛书自1980年代初出现到现在,有近20余种。中国文艺学的重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文艺理论室,老资格的学术带头人钱中文和杜书瀛,都是文艺美学的支持者和论述者,前者的《文艺美学:文艺科学新的增长点))(2001)后者的《文艺美学原理》(1992)集中地表达了对文艺美学的理论思考中国文艺学的另一重镇北京师范人学中文系文艺理论室占据了文艺理论的教学主流,以童庆炳为首的理论团队编写的种种文艺理论,认为文学首先是审美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文艺美学作为文艺理论的核心山东人学拿下了文艺美学基地,其学术带头人曾繁仁和谭好哲当然以文艺美学为已任,前者写了《中国文艺美学学科的产生及其发展》(2001},后者著有《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义性与综合性》(2001)文艺美学的光芒不但在上述的中心闪耀,而四射向全国的要津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朝闻主编了“艺术美学丛书”由多家出版社分出了10余种,辽宁大学土向峰主编有《文艺美学辞典》(1987},四川大学王士德有《文艺美学论集》(1985),浙江大学王元骧写了《文艺美学之我见》(2001)……以上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活跃在文学理论界的一代,改革开放后毕业的新一代学人,如王一川、王岳川、陈炎、土德胜、姚文放等,都是文艺美学话语的参与者和者。文艺美学不但在文学理论圈中热热闹闹,而且向相关领域播散:于是有了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如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1986),西方的文艺美学(如冯宪光《西方文艺美学思想》1988],马列的文艺美学(如刘文斌《文艺美学研究》1996,董学文编著《的文艺美学活动》(1995)……以上这些学人为代表的言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关于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著述,在这样的一个时间长度和空间范围里,仍然没有一对文艺美学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界说,也没有使文艺美学在学术的机构化中得到逻辑一致的表述。正如土德胜的论文标题所揭示的:《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2000)这不由得使人感到,在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里,纠缠了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这里着重讲两个方面,一是纯学术体系的,即关于文艺美学的学术定位问题,二是学术与决定学术之如此的实践关系,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使这一学科缘起,发展、流变。

二、作为学科定位的文艺美学

先看一看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现实状况,日前中国的学术管理体系里,与文艺美学相关的学科定位有三,一是文艺美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一级)下面的文艺学(二级)下面的一个方向(三级)。二是艺术类(一级)下面的艺术学(二级)下而有艺术美学(三级),三是哲学(一级)下面的美学(二级)下面没有文艺(或艺术)美学,只有美学原理,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二级)从这一现状中,不让人想起一个字:怪。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之怪,首先表现为概念逻辑的困难,其次是学术管理与学术体系的矛盾,然后是学科划分与学术体系整体的冲突

概念逻辑是文艺美学遇到的第一个困难,这一困难有比中国学术史复杂的学术史和文化史的背景文艺美学的两个来源文艺和美学在历史上都不是洁白的首先是文艺和艺术这两个词的绞缠。文艺,本是文学与艺术,文艺并列可以用来指一切艺术。艺术有两种用法,一是狭义,不包括文学,是广义,包括文学,因此就广义而言,文艺就是艺术。文艺理论,就是艺术理论。无论哪一方而讲,文艺学作为中国语言文学下面的二级学科都是一个概念错误,应该是文学学。文艺学——正如钱中文先生指出——其俄文原文就是文学学,文学学不符合汉语习惯,改成英文常用的“文学理论”就很好,偏偏改成文艺,一字之差,逻辑不通同样在文学学(或文学理论)下而的二级学科应该是文学美学(两个学字汉语上又很别拗)艺术学从学术管理的区分性来说,从文学中区分出来之后,应是一个狭义,是除了文学之外的艺术学,同理,艺术美学,是Ix_别于文学美学的艺术美学当然从学术体系的整一性来说,艺术美学可以也应该是包括文学于其中广义的艺术美学,史有利于学术逻辑和教学逻辑。但把艺术区分为一门文学和其它七门艺术合一的艺术,与学术逻辑较少关系,而是教育和学术现实状况决定的,从教学和研究的机构、规模、人数等因素着眼,文学一块,其它艺术共一块是合理的文学自一块,文学美学也可自成体系从这里返回去看,己经早现了文艺美学话语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人讲文艺美学的人,都是搞文学理论的人虽然文艺美学这一名称让他们在出言写作的不少时候把文学外的其它艺术包含了进来,但实际上山于自己的专业所限,对其它艺术的涉及是不多的,理解也是不深的为什么不就讲文学美学呢?文艺美学这一词汇使他们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巫术式的影响?把文学理论定义成文艺学是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上的第一个概念定义错误,由此而下的文艺美学是一个附属错误,虽然文艺美学一词本身没有错,但在如此一个学术体系下却错了。

二是文艺与美学的关系。美学的定义本就很为复杂,但在西方它基本有三种定义方式,1、美学是关于美的学问,它以审美对象为中心来研究美;2、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的学问,它通过美感来研究美;3、美学是艺术哲学,艺术的目的是追求美,研究艺术就是研究美,只有艺术是典型和纯粹的美,其它所谓自然美、社会美等等,作为美是暂时的,不纯的,而且它们的美的基本性质己经包含在艺术中了。美感主要是对艺术之感,审美经验主要体现为艺术经验。研究艺术同时就把握住了美感和其它的美。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按照西方学术对美学的第三种定义,文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也就是美学。中国1980年代以来其学术主流认为美学包括三个方面,审美对象、美感、艺术。文艺美学就等于美学中的艺术部分。这样文艺美学与美学的概念冲突来源于两个学术传统和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划分。从学术传统上讲,文艺学是前苏联关于文学理论的概念,艺术是西方美学的概念,中国现代学术体系把文艺学划在中文,美学放在哲学,文艺学中的文艺美学与美学中的艺术本是一回事,却变成了两个概念。而且文艺学下面的文艺美学,美学下面的艺术,艺术学下而的艺术美学,都是一回事,在中国学术体系中成了三个概念,分属三个不同的二级学科下而的三级学科。这一理论和概念上的混乱不能完全怪学术体系的建立者。美学的发展状况、学术真理与学术管理的矛盾要负点责任。

美学是世界学术体系中最难的学问之一其难首先表现在,世界上每个文化都知道美,但却很难形成关于美的学问。美是至广的,在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美的问题,美又是至高的,美总是与宇宙的最高者相连,美的本质一直与哲学的根本问题相关,与宗教的最高实在相关,与人类学的基础相关。而美的学问则意味着要把美按照学术体系的方式将美的问题学科化。美学的困难,就在于美的客观本性与美学的学科化的张力之中虽然美学很难,但美确实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的有限智慧使人很难知道美是什么,但人的求知本能又摧使人偏要想去知道什么是美。因此,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我们看到了这一现象:人虽然讲不好美学,却又一定要去讲美学自1980年代末以来,美学的学科定位就成为一个论题,肖到现在还有这方而的论文在发表这个问题来自两方面,一是美学自身的学术本性,二是学术体系的定位要求就前者来说,美学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总的性质上说,理论上的真、善、美的并列,教育方针上的德、智、体、美并列,意味着美具有最高的总括性;从美学的分布看,哲学系、中文系、新闻系、各类艺术(美术、音乐、建筑、工艺)系、服装、广告等等,都配有美学的专一业课程。而各普通院校,也有美学作为普通选修课从这一方而来说,美学不适于在现代的学科分类体系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这种找不到恰当位置的学科,姑且借现成术语,谓之跨学科但这“跨”不象西方学界的“跨”是学科进展和思维方式变化的结果,现代学术体系发展有两个趋势,一个趋势是细分,学科越分越细,现代型的专家也越来越专,所专的领域越来越小而细、专、小虽然是必然的、必要的,但带来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从而现代学术的发展又产生了另一个与细、专、小形成张力的另一趋向,就是跨学科,所谓跨学科,就是把好些相关学科中的一些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学科这样现代学术的发展,一方面是有不断地“细分”,另一方面又是在不断的“综合”。但美学的跨学科却是一个从古延续到今的老题。而对这一个老题,作为一个国家的学术体系,一定要把美学放在一个位置上才好进行学术管理。这样在我国,美学就成了哲学下而的二级学科。只要明白对于很多跨学科的知识体来说,其学科定位在于学术本性与学术管理相互间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关于美学学科定位的讨论基本上只有学术管理的意义。但这种学科管理体系要真正有利于美学学科的健康发展,最好在美学各分散部分(哲学、文学、艺术、建筑、服装、广告,等等)之问有一个沟通和协调机构。美学的管理如何真正起到促进美学的发展,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美学成为哲学的二级学科,是学术管理而对一个美学的跨学科性质时的无奈,当然,如何在这种无奈中把工作做得史好一点,还是极需讨论的

文艺美学的产生还来源于中西文化在艺术本质认识上的差异,西方人认为,艺术的本质是追求美,因此艺术哲学(或艺术理论)本身就是美学,至少就是艺术(文艺)美学,中国传统讲究文以载道,艺以传道,由前苏联学术而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学术都很强调学术的政治性。因此艺术(文艺)理论人于艺术(文艺)美学。与改革开放前的学术体系强调学术的政治性不同,改变开放后的学术转型更强调学术的科学性如果说,在中国语境中,文艺(学)理论可以包含很强的政治性,那么,文艺美学则突出了文艺自身的性质因此,文艺美学在中国的崛起,是与中国文化的学术转型密不可分的

三、作为文化现象的文艺美学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政治统帅一切,改革开放首先就是突破政治统帅一切,什么是最少政治性而又最有正当性的思想呢?美学,因此,1980年代兴起的美学热,文化原因大于学术原因。文艺美学就是这场巨大的美学热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为什么不是艺术美学而是文艺美学呢?在中国学术界里,各个艺术领域都偏重于创作,文学由于以文字为媒介,本就多观念的成分,文学领域从来是创作与理论并重的,艺术界多创作者而文学界多理论家,正好文艺理论被命名为文艺学,美学具有广博性,文学理论用文艺学来命名,正好暗合于文学理论的通向美学,于是文艺美学的大旗树了起来。虽然正如第一节所列,摇旗呐喊的都是搞文学理论的文艺美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虽然有着明显的术语混乱,但其传达的理论信息和文化信息是十分明晰的文艺美学虽以学科的而日出现,却有着文化的象征意义而且就是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看,它也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文艺美学虽然山搞文学理论的人提出,跨越了学科边界,但正是这一跨越,使从文学理论发动的转型,带动了整个艺术领域的观念转型,而且影响了整个文化的观念转型因此,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充满了历史的玄机可以称得上一个“玄”字。

文艺美学在文化转型中产生,无论从学术的严格性上有着怎样的概念含混,但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却恰好最有利于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转型,与政治意识形态关联最密切的文艺理论,要摆脱与自己的学术本性无本质关联的政治性,回归自已的学科本性,文艺美学的提出,确实名正言顺,文学的本性就是它的审美特征让文学理论从政治学回到美学正是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学科转型的主要轨迹,2001年教育部成立了两个文艺学重点基地,作为全国文艺学学科的带头单位,一是北京师范人学,一是山东人学,前者的文艺学理论,认为文艺是审美的意识形态,后者名称就是文艺美学从1980至两个基地的建立,可以说,文学理论的学科转型在根本观念上己经完成。正因为在基本层面上的观念转型业己完成,在新基础上的学理建构才显得重要起来文艺美学不但作为一个学科在现代学术体系的学科建设中暴:露出了自己在学理上和概念上的矛盾性,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文化转型的潮去潮来中也越来越早现出自已在学理上和文化上悖论性先讲后一方而文艺美学的出现和成潮在于它突出了文学理论的本质,从文艺美学出发,使文学理论走上了自已的正路,山于文学在中国文化里从先秦以来和从现代性以来都是最重要和最中心的学问之一,文学的回归正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文化转型具有重要的影响,文艺美学也因这一功劳而声名人振但中国文化转型的进程在世界经济科技文化转型的人背景中日新月异,电子传媒,文化工业,人众文化成了社会文化舞台上新的文化明星文学理论告别政治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已的政治高位,电子时代又使文学使去了印刷时代所具有的美学高位文艺美学使文学理论回归本位在文化转型的初期具有文化的先锋作用,但当文化转型在电子传媒和人众文化的进一步飞跃中,文学理论回归到文艺美学反而失去了自已的文化先锋功能文艺美学所突出的审美特性虽然是文艺的本质性的东西,但不是文学理论的全部审美突出了文学的本位,但文学又不是只有一个本位,文学是与整个社会/文化/历史相关联的,因此,文学不是只能从审美方而进行研究,还可以从其它相关方而,如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等等,进行研究但文艺美学这个名称不利于这种跨越本位的多学科研究,而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性又使其想继续扮演文化先锋,于是文艺美学的宣传者纷纷要把文艺美学变成具有文化先锋性的学科。胡经之(1989),钱中文(2001)、曾繁仁(2001),谭好哲(2001)等,都要求文艺美学而对实践,面向文化的多向性,实现交叉性和综合性。这样的言说,从文艺美学在学术体系中的学科定位和学理逻辑来说,很是勉强,但从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功能来说,又一以贯之,非常逻辑.而且体现了文艺美学言说者对时代的洞察和对现实的敏锐,也符合中国文化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就F有的人文关怀。文艺美学从其产生起,就有二重功能,一是学科转型,一是文化先锋,因此,它既是一种学科建设,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前者必须要逻辑严格方能最后完成,后者往往因为含混而获,得现实的成功。从逻辑上说,文艺(文学)美学是文学理论的本位,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又学心理学、大众文学、文学政治学……才是文学理论与其它领域的关联。一定要求文艺美学与其它领域关联,那么,它是坚决不与其它领域关联而升腾到审美的纯度,而以一种更高的境界与之关联,而不是直接的、感性的、具体地与之关联。一旦文艺美学要直接地具体地与其它领域关联,它都会变成不是文艺美学,不管它用不用文艺美学这一商标。再从文化现象的角度来看学科动向,中国文艺学有三个重点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两个同时拥有重点基地的重点学科点,一方面标举“美学(审美)”商标,受学科逻辑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文化逻辑的推动,编织着新说。而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学则在文化先锋这一逻辑的推动下决定告别文艺美学走向文化研究,其学术带头人金元浦说:“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与文学研究则发生了‘文化的转向’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文学发生的由中心到边缘的‘三级抛离’——走向审美、走向文本、走向内在规律的总体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与文艺研究正在迅速地走向社会、走向历史、走向文化。”[1]也就是,走向读图时代,走向人众文化,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20世纪80年代‘回到文学自身’的趋势相反,文学的文化研究是‘走出文学自身’探索。”[2]从文化先锋的逻辑看,就可以理解今天的“文化研究”与过去的“文艺美学”一脉相承,也可以文艺美学论者要超越自己的概念内涵去而向社会、历史、文化的内在动机。

一方面,文艺美学是一个学科,应该在现代学术体系中有自己的学科逻辑,另方面它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应该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作用现实,而向文化。文艺美学如何从这两个一直相互纠缠的方而摆脱出来,既完成学科的建设,又找到自己作用现实和面向文化的恰当方式,困难尚多,道路还长。但是只有当这两方而都得到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定位,有关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才会清晰起来。

篇2

中国古典美学具有朴素的主体间性特征,儒家有“天人感应”学说、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观点,道家直接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其思想内涵与西方现代主体间性理论遥相呼应。苏轼是宋代学者型文人的代表,在思想上,融贯儒释道三家精华,形成独特的文学观点和美学思想,在诗书文画方面都有巨大的成就。对于他的美学思想,虽然没有专门著述,但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却时时可见,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突出代表。在对传统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哲学的反思下,现代西方哲学、美学逐渐向主体间性过渡。主体间性打破了二元论哲学的桎梏,主张将世界纳入主体范畴。在主体间的存在中,世界不再是被主体征服的客体,而是另一个自我,两者是平等和谐的关系。审美主体间性理论则强调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世界的平等,反对传统的主体与客体割裂的二元论,通过了审美体验、审美同情和审美理解等现象学的阐释表达了对物我合一的本体论境界的诉求。主体间性理论由西方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入我国,金元浦先生在《文学解释学》中较早地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文学理论中,此书可称得上是我国介绍主体间性理论的开山之作。当代学者杨春时教授则创造性地针对主体间性所针对的三个领域进行了划分以及阐释。

近年有陈士部先生撰写了《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一文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阐释中国古典艺术的特质,很具有启发性。以上是针对主体间性较为宏观的研究。而从微观上看,许多研究者也开始运用主体间性理论分析具体的文艺理论著作或者理论家,如孙琳的《论文心雕龙的主体间性》,洪世林的《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后者对笔者有较大的启发。苏轼文艺美学融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精华,具有中国古典美学的典型特征,本文试图从本体论层面上的主体间性美学出发,对苏轼的文艺美学进行阐释与反思。对于审美活动中的主体,苏轼没有直接提出过相关表述。但是其丰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创作却使他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并通过其文学创作表现出来。他曾写过有关道教丹诀的《大还丹诀》一文,苏轼写作此文虽在于讲述道教炼丹之秘诀,但道教内丹理论与两宋道学有着密切联系,苏轼的哲学美学思想受其影响很大,甚至许多观点都根源于此。其本意是在构想一种内丹生成的过程,即“性灵”与“六华”生成人,再不断汲取天地“六华”养成内丹。但以美学的视角来看,这段话可以说是苏轼对于审美思想的总括,包含着苏轼对于美的感悟。首先苏轼提到形器之外的“英华”即其概括为“六华”者,实际上就是世界万物“美”的具体表现。在苏轼《赤壁赋》中曾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成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造物者之美,赋文中之略举“声”、“色”,而在《大还丹诀》中更加丰富,演变为“声”、“色”、“光”、“味”、“力”、“膏”等六华。在苏轼的美学观念中,他不只把世界局限为个人审美的对象和客体,而是强调世界在与个人的交流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与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下文中,苏轼进一步提出审美过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存在,所谓“此了然常知者与是六华者盖合而生我矣”。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六华”无疑是世界万物美的表现,而“了然常知者”可视作审美判断力,只有在世界与个人的审美交流即“与吾接”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性与美的表现相融合,审美主体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后文中,苏轼进一步说道:“此了然常知者存乎中,则必与是六华者皆处于此矣”,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交流,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实现了超越个体与社会的本真存在。这也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核心观点。可见在苏轼的文艺美学中,在文学活动中的我与世界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主体间的交流是审美成为可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苏轼文艺美学与主体间性美学的本质论遥相呼应。那么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苏轼的文艺美学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也不是单方面的认识,而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同情,从而相互融合,达到一种身与物化的审美境界。苏轼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有很多,如“人之所以信者,手足耳目也,目知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蓋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居士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以人之耳目和度量权衡设喻,苏轼提出只有自我主体深入艺术对象中,摆脱外界干扰,摈弃个人的主观判断,即“无意无我”,去认知体会,才能获得对艺术对象的审美理解,将其表现得真实可信。

在评论文与可等人的艺术实践时,苏轼将其成功归因于“与物化”、“与物交”,亦是其物化主张的表现。苏轼虽然强调了物我合一、以物观物的审美境界,但同时也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以物观物表现了一种物化的倾向,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对万物的体验与同情,这种审美同情在老庄哲学中发挥到极致。然而经世致用的儒家文化教育使得苏轼难以彻底成为老庄的信徒。他十分关注现实世界,有着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也有着不俗的政绩。然而坎坷多舛的征途令他不得不回到了独善其身的精神世界中。因此在审美过程中,他强调“寓意于物”的非功利态度,以获得审美愉悦和自由,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这个观点出自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在《超然台记》中他也有进一步的阐述:“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苏轼对比了自我主体的两种态度,并指出只有“寓意于物”才能获得审美愉悦,“微物”、“尤物”在这方面没有差别,而“留意于物”则让人难以得到审美愉悦和自由,而是为物奴役。这种论述与现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著作《美学》中关于“非功利性关系”与“功利性关系”的论述有相似之处,黑格尔强调非功利性是审美活动是否成立的标志,苏轼虽没有上升到本体论高度,但谈到非功利性对于审美愉悦的决定性意义。苏轼的文艺美学中既有身与物化的倾向,亦有寓意于物的追求,表面上二者似乎是矛盾的,而事实上二者却是对立统一的。身与物化从对象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对象主体对自我主体的影响;而寓意于物则从自我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自我主体的审美修养和判断,尤其是非功利性的态度。两者出发点不一,但却互相补充,有利于审美主体间的和谐交流。这种和谐的交流在创作论上演绎为“与造物者游”,在创作实践中表现为“随物赋形”。陈士部先生在《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时曾谈到三个方面的内涵,“艺类融合的文本互渗性”是其中之一。孙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审美主体间性特征研究中》进一步阐释为“注重艺类渗透的文本融合性”。两者都指出在抽象思维处于潜隐状态的农耕文化语境中,古代文学理论中的许多范畴具有超越艺类的概括力,古代文人常强调“得意忘言”,而不甚介意文本的艺类归属。不同艺类间的融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主体间性的表现。苏轼文艺美学中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他主张打破艺术形式的束缚,进入一种时空一体的审美境界。

篇3

佛经翻译理论与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密切关系,首先表现在它的理论概念、范畴就是从传统的文学、美学理论中借用或引发出来的。这最早可追溯到三国时的译经僧人支谦。他的《法句经序》就借用孔子、老子的文学、美学观来阐述其对翻译的看法:

仆(指支谦)从受此五百偈本,请其同道竺将炎为译。将炎虽善天竺语,未备晓汉。其所传言,或得胡语,或以义出音,近于质直。(重点号为引者所加,下同)仆初嫌其辞不雅。维袛难曰:“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座中咸曰:“老氏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仲尼亦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明圣人意深邃无极。今传胡义,实宜径达。”是以自偈受译人口,因循本旨,不加文饰……(《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金陵刻经处本)

这里所出现的雅与达、信与美、言与意、文与质等概念及范畴都是出自先秦时期的传统文艺观与美学观。支谦的祖籍是月氏人,而父亲在汉灵帝之世已来到中国,他也出生在中国,其实他早已汉化。他对中国学问相当精通,传载他避乱江南时,曾在孙权门下被拜为博士,并辅导东宫。他的翻译也更受中国老、庄的影响,在名词概念上常拿老、庄词语与佛教大乘经典词语相牵合。因此,在阐述翻译观点时,自然也沿用中国传统的孔、老之言。自他以后的译人在谈翻译时几乎都沿袭他所开创的传统。如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序》在评价前人的出经时说:“前人出经,支谶、世高,审得胡本难系者也;叉罗、支越(指支谦),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同上书,卷八)道安在这里则从庄子的以朴为美的文艺美学观出发去指责支谦、叉罗的意译的。又如僧肇评鸠摩罗什所译的《百论》是“质而不野,简而必诣”(同上书,卷十一),慧远评僧伽提婆所译的《三法度论》是“虽音不曲尽,而文不害意”(同上书,卷十)。这些都渊源于传统的文艺美学观。

从实质上看,翻译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转换。佛经翻译的初期,由于语言不甚精通的限制,也更由于中印文化背景的差异,翻译的难度是很大的。为了寻找到两种不同文化的沟通点,译者自然而然地采用了中国传统的词语去翻译佛教的名词、术语,如用“本无”译“性空”、“真如”,用“无为”译“涅槃”,用道家的吐纳(入息、出息)去译佛教的禅观(安般)等等。这实际上是为了缩短不同文化间的距离。而在佛经翻译初期,翻译往往是中外合作的,一般先由外国僧人背诵(初期译经没有原本)(注1),再由懂西域语言(不完全是梵语,有的是西域诸国语言,即所谓胡语)的中国居士或僧人翻译成汉语,再执笔写下来。语言的转换实则是文化的转换。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中国人只能是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去接受佛教文化。此时,译者如何对待翻译的过程,怎么表达自己对翻译的评价与认识,也只有站到中国文化传统里去,采用中国传统的文学理论和美学理论的词语。从这一点看,佛经翻译理论又可以看作是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文学理论与美学理论。

实际上,中国翻译理论发展到近代,甚至是1949年以后,仍然还是采用中国传统的文艺美学观来表述其理论观点的。非常有代表性的如严复的“信、达、雅”,钱钟书先生就指出,这三字的提出早已见于支谦的《法句经序》中了。(注2)傅雷1951年提出的“神似论”,(注3)钱钟书先生提出的“化境论”,(注4)都是渊源于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理论的。这种情况也表明:中国历来就是把翻译当作一门艺术,从美学的高度去要求的。翻译理论实际上也便是文学与美学的理论。

佛经翻译理论与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密切关系,我们还可从中古时期佛经翻译理论的中心议题看出。中古时期的佛经翻译理论主要就是讨论佛经翻译是直译还是意译的问题,文质之争成为了贯穿中古佛经翻译全过程的中心议题。名僧道安、鸠摩罗什、僧肇、僧睿、慧远等都对翻译的文质关系问题展开了讨论,有关材料王元化先生在《文心雕龙创作论》中曾有列举,这里不妨再抄录出来:

《梁僧传》记道安之言曰:“支谦弃文存质,深得经意。”

《出三藏记》卷十载道安《楞婆沙序》(注5):“昔来出经者,多嫌梵言方质,改适今俗,此所不取。何者?传梵为秦,以不闲方言,求知辞趣耳,何嫌文质?文质是时,幸勿易之,经之巧质,有自来矣,唯传事不尽,乃译人之咎耳。”

《出三藏记》卷七载道安《合放光光赞随略解序》:“光赞护公执胡本,聂承远笔受,言准天竺,事不加饰,悉则悉矣,而辞质胜文也。”

《出三藏记》卷十载慧远《大智论钞序》:“圣人以方设训,文质殊体。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者寡,是以化行天竺,辞朴而义微,言近而旨远。义微则隐昧无象,旨远则幽绪莫寻。故令玩常训者,牵于近习,束名教者,惑于未闻。若开易进之路,则阶藉有由,晓渐悟之方,则始涉有津。远于是简繁理秽,以详其中,令文质有体,义无所越。”

《出三藏记》卷七载《首楞严后记》(不详作者):“饰近俗,质近道。文质兼,唯圣有之耳”

僧祜《出三藏记》:“方言殊音,文质以异,译梵为晋,出非一人。或善梵而质晋,或善晋而未备梵。众经浩然,难以折中。”

佛经翻译的文质问题主要是讨论文辞与经意的关系问题,即在翻译佛经时到底是仅仅以传达佛经的内容就算了,还是应该在传达内容的同时尽量使文辞更雅,更具美文学色彩。实际上这也是从文学的角度提出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佛经翻译关于文质的讨论大致可分为三种意见:一种主张直译(偏于质),如道安,一种主张意译(偏于文),如鸠摩罗什,一种是折中(主张文质相兼),如慧远。(注6)而梁代的文论之争基本上也区分为三派,一派是以裴子野、刘子遴为代表的守旧派,一派是以萧纲、徐樆父子、庾肩吾父子为代表的趋新派,另一派是以萧统、刘勰为代表的折中派。(注7)这三派讨论的主要议题中也有文与质的关系问题。如裴

 

子野从正统史学家和名教的立场,极力反对作文的靡丽之词。萧纲则鄙薄裴子野的文章“无篇什之美”,“质不宜慕”。(《与湘东王书》)萧统主张文质并重,“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刘勰也主张“文附质”,“质待文”,“是以衣锦褧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文心雕龙·情采》)这些争论的展开促使了当时文学、美学理论的深化,而佛经翻译的文质讨论则可以说是这些争论的滥觞。(注8)

从中古时期佛经翻译的发展看,基本上是由质趋文的。据《梁高僧传》记载,东汉末期的译经多偏于质,以传达经意为主。如安世高的译经是“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辨而不华,质而不野”。(《安世高传》)支谶的译经是“皆审得本旨,了不加饰”。(《支谶传》)竺佛朔的译经是“弃文存质,深得经意”。(同上)康巨译《问地狱经》也是“言直理旨,不加润饰”。(同上)这个时期属佛经翻译的初期,许多外国译者还不怎么懂汉语,有些是勉强翻译的,如维袛难应吴地人之请译经,维袛难不太懂汉语,就邀其同伴竺将炎共译,而竺将炎也“未善汉言”,所以译文只能是“颇有不尽,志存义本,辞近朴质”。(《高僧传·维袛难传》)到两晋时期,译者大多数能熟悉梵语与汉语,语言上的障碍变得越来越少的时候,译文也便更通畅,也更华美起来。如月氏僧人竺法护,《高僧传·本传》载其“随师至西域,游历诸国。外国异言,三十六种,书亦如之。护皆遍学,贯综诂训,音义字体,无不备识。”他译经时还有“善梵学”的中国居士聂承远父子的帮助,所以译文“虽不辩妙婉显,而宏达欣畅”。当然,他的译文也还是不稳定的,有时候又表现出“事不加饰”和“辞质胜文”的特征。译文到鸠摩罗什的时候,已趋向于讲究词藻。《高僧传》载鸠摩罗什在凉州住了十六年,通晓华语方言,所以,他不仅能看出过去译的经存在不少错误,决心重译,而且出自他手的译文也得到众僧的一致称赞。他的译文能做到既不拘泥于原文又不损于原文意趣的再创造,力求传达出原文的神韵。如《妙法莲花经》中的“火宅喻”关于起火的一段,罗什这样译:“于后舍宅,忽然火起。四面一时,其焰俱炽。栋梁椽柱,爆声震裂。摧折堕落,墙壁崩倒。诸鬼神等,扬声大叫。雕鹫诸鸟,鸠槃荼等,周章惶怖,不能自出。恶兽毒虫,藏窜孔穴。”把火的气势描写得十分生动。此外,还有北凉昙无谶的翻译也是十分讲究文采的。他译的《佛所行赞·守财醉象调伏品》写佛祖如来如何降服醉象:

尔时提婆达,见佛德殊胜,内心怀嫉妒,退失诸禅定,造诸恶方便,破坏正法僧……于王平直路,放狂醉恶象。震吼若雷霆,勇气奋成云。横泄而奔走,逸越如暴风。鼻牙尾四足,触则莫不摧。王舍城巷路,狼藉杀伤人。横尸而布路,髓脑血流离。一切诸士女,恐怖不出门。合城悉战悚,但闻惊唤声。有出城驰走,有窟穴自藏。如来众五百,时至而入城。高阁窗牖人,启佛令勿行。如来心安泰,怡然无惧容。唯念贪嫉苦,慈心欲令安。天龙众营从,渐至狂象所。诸比丘逃避,唯与阿难俱。犹法种种相,一自性不移。醉象奋狂怒,见佛心即醒,投身礼佛足,犹若太山崩。莲花掌摩顶,如日照乌云,跪伏佛足下,而为说法言……

在佛祖如来出场前夕,烘托了十分浓烈的气氛,士女们的恐惧、规劝与如来的镇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切昙无谶都译得富有文采。伴随着佛经翻译发展而发展的佛经翻译理论,基本上也是从主张偏于质而走向偏于文或文质相应道路的。而中古文学的发展趋势,则是在不断地“踵事增华”,越来越推崇美文丽词和雕琢章句。如果把佛经翻译的发展与中古文学的发展看作是同一方向的两条平行线,这自然未尝不可,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两条线的发展都放置在中古时期这一大的文化背景中去看,它们又都是当时社会风气、时尚、心理的产物,这时候,这两条线又是可以重叠在一起的,更何况,佛经翻译作为文学,正在逐渐渗透并融合到中国文学中来。因此、从这样的角度看,我们把佛经翻译理论看作是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表现形态之一,也是完全可以的。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国僧人和文人参加到佛经翻译工作中去,既沟通了佛经翻译文学与中国文学的关系,也沟通了中国文学理论与佛经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的发展更趋于一致。比如帮助鸠摩罗什译经的道生、道融、僧睿、僧肇诸人,都是极富才学的人物。《高僧传》卷二“译经总论”中说到:“时有生(道生)、融(道融)、影(昙影)、睿(僧睿)、严(慧严)、观(慧观)、恒(道恒)、肇(僧肇),皆领意言前,词润珠玉,执笔承者,任在伊人。”《高僧传·僧睿传》又载:“昔竺法护出《正法华经·受诀品》云:‘天见人,人见天。’什(罗什)译经至此,乃言曰:‘此语与西域义同,但在言过质。’睿曰:‘将非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喜曰:‘实然。’”僧睿提出的修改词语,使句子变得更雅了一些。又比如参加治改南本《大涅槃经》的谢灵运,就对北本《大般涅槃经》的舛漏粗鄙文字进行过认真的修改、润色。《高僧传·释慧严传》载:“大涅槃经初至宋土,文言致善而品数疏简,初学难以厝怀,严乃共慧观、谢灵运等依泥洹本,加之品目。文有过质,颇亦治改,始有数本流行。”谢灵运在修改大涅槃经时是起了很重要作用的,“文有过质”的南本改定过程中有着他的精心推敲。唐释元康《肇论疏》卷上序里说:“谢灵运文章秀发,超迈古今,如《涅槃》元来质朴,本言‘手把脚蹈,得到彼岸’,谢公改云:‘运手动足,截流而度。’”(《大正藏》第45册,第162页)谢灵运的改动不仅使文意更加清楚,而且也显得文雅得多。比照南本与北本的文字相异处,发现有不少这样改动较好的句子。如北本《寿命品》之二:“犹如日出时,除云光普照,是诸众生等,啼泣面目肿。”南本的前三句没有改动,而第四句则改为“恋慕增悲切”,这一改动使其辞避免了鄙陋,带上了南方诗歌的风气。又如《金刚身品》第二,北本的“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不福田”一句,南本则改为“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一字之改,使句式变得更加整齐,上下呼应,呈现出骈偶色彩。梁代文人参加译经更受重视,梁武帝曾设译经博士。因此,中国僧人以及文人的参与译经,一方面将中国学风、文风带入了翻译,另一方面又从佛经的翻译中吸收了佛经文学遣词造句以及文学描写的风格。这种双向的交流必然导致中国文学理论与佛经翻译理论的相互融合与渗透。

佛经翻译理论中的一些概念、范畴虽然是从古代文学理论和美学理论中借用或引发出来的,但是,由于它的研究对象是翻译,它所讨论的理论问题又有其独立的价值与意义,可以说,它是从另一个方面丰富了中古时期的文学、美学理论。

一、关于言与意的关系。

无论是直译说还是意译说,二家讨论文质问题都涉及到言与意的关系。直译派主张翻译只要能传达经典的原旨(意)就可以了,至于文辞的修饰无关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圣人的意是很难传达的,更何况梵汉语言还有不同。因此,翻译时只需“径达”,或者“案本而传”的“实录”。道安的翻译理论就是这么主张的。他的“五失本”、“三不易”的翻译原则也建立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之上。为了保证不“失本”,道安在对待“巧”(实质是“文”)与“质”的关系上,也认为应该以质为主。所谓“巧”,道安所指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指翻译时的删重去复,二是指改旧适今。道安在这方面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在他未到达关中以前,道安常用异译本(即“合本”)来做对照工作,在对照中,他对删略这一点是赞同的。如他用《放光》与《道行》对照,他认为《放光》经过删略以后,文字更流畅更达意了。他说:“斥重省删,务令婉便。若其悉文,将过三倍,善出无生,论空特巧,传译如是,难为继矣。”(《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但到关中以后,在其他译人

如赵政、慧常等的影响下,他改变了看法。如在译《比丘大戒》时,道安觉得过去的戒本翻译“其言烦直,意常恨之”,而现在的新译本依然如此,便叫笔受者慧常“斥重去复”。慧常却加以反对,认为戒就象礼,是不能删的。又说这是一师一师相传的,万一有一言与原本违背就会被老师赶走。所以,“与其巧便,宁守雅正”。道安便赞同了这一意见,并且认为译烦为约者“皆蒲陶酒之被水者也”。(同上书,卷十一)对改旧适今的“巧”,道安也是反对的。在《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中,他说:“前人出经,支谶、世高,审得胡本难系者也;叉罗、支越,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若夫以《诗》为烦重,以《尚书》为质朴,而删令合今,则马、郑所深恨者也。”(同上书,卷八)他认为胡言的质朴和烦重都是时代的产物,在翻译时不能为了顺应今天爱好文饰的风气而去随便修改它,正如不能把《诗经》、《尚书》改为今天的文体一样。如果那样做,“巧”是显得“巧”了,但窍成以后混沌则死了。因此,道安对翻译中言意关系的论述基本上还是建立在庄子的自然全美和反对以言害意的美学思想基础上的。而主张意译的鸠摩罗什对言意关系的认识却与道安不一样。他的翻译标准是:只要在不违背原本经义(意)并且能传达经旨(意)的情况下,对经文字句作一些增加或删减,都是可以的。如他译《维摩诘经》,僧肇说他的译本是“陶治精求,务求圣意,其文约而诣,其旨婉而彰,微远之言,于兹显然”。(《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八)他译《大智度论》,则“以秦人好简,裁而略之”。(同上书,卷十)译《中论》,他也是“乖阙繁重者,皆裁而裨之”。(同上书,卷十一)在鸠摩罗什看来,翻译中的言意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言简并不一定就导致意也简。相反,只要“趣不乖本”,翻译时作一些必要的增或减却能使译文更为畅达,其文意反而能更好地传达。如果死扣文句,译得结结巴巴,文意反会受到损害。罗什的看法及翻译实践,与魏晋玄学家们的轻言重意和言简意丰的理论有暗合之处,也与文学、美学理论中强调的“文约意广”、“文约旨丰”有暗合之处。看得出,罗什也受到魏晋玄学言意之辨的影响。主张折中的慧远在阐述翻译中的言意关系时,也很有玄学的意味。正如上面所引,他认为翻译的文辞如果太质朴,经义(意)则不能很好地显露,显得深奥而难于理解;语言如果太一对一地直译、死译,经旨(意)反而会显得更加遥远,不便于把握。经义不能显露就会无象可见,经旨遥远就会无绪可寻。慧远的这一意见使人联想到王弼的话来,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过:“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从总的看,慧远比较接近“言不尽意”。慧远将魏晋玄学中的言、象、意引入翻译领域,实际上也开始了使哲学命题向文学命题转化的美学建树。他与罗什的意见都反映出了他们是从美学的高度来要求翻译语言的。这也反映出了当时整个学界、文界内的风气。象佛教义学领域内对佛经经义的理解,当时的佛教义学家就常常援引魏晋玄学中“言不尽意”的观点来注释经义。(注9)

言意关系,也是中古文学、美学理论十分关注的问题。魏晋时期,第一个受言意之辨的影响而畅谈文学的是陆机,他的《文赋》一开始就谈意与物、言与意的关系。陆机虽然认为意称物、文逮意都是很难的,但他基本还持言能尽意观点,主张言意双美。他说:“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他认为言意要互相协调,要防止那种“或辞害而理比,或言顺而义妨”、“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适”等现象。刘勰对言意关系也有深刻论述,他认为“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至于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文心雕龙·神思》)他说的“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范文澜先生说刘勰这句话“似谓言尽意也”。(注10)王元化先生也说刘勰的见解不同于玄学家的言不尽意论。(注11)钟嵘《诗品》也主张“文约意广”,反对“文繁而意少”,并进一步把“兴”说成是“文已尽而意有余”。他还主张诗歌的语言要达到“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中古时期文学理论中的言意之论都涉及到文学语言的美学意义,它与佛经翻译理论中的语言问题的探讨都是魏晋玄学推动下的产物,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因缘。

二、关于文体问题。

与语言翻译的文质、言意问题相关联的是翻译的文体问题。佛经翻译,在道安以前的确是采用较古朴的文体的,如汉末译的《四十二章经》,近似于《老子》的语录体。安世高的译经文体,也比较古朴。道安曾几次提到安世高的这一特点。如《大十二门经序》说:“世高出经,贵本不饰,天竺古文,文通尚质。”(《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人本欲生经序》又说:“斯经似安世高译为晋言也,言古文悉,义妙理婉,睹其幽堂之美,阙庭之富或寡矣。”(《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六)道安自己也推崇以质朴的古体来翻译,他坚定地认为不能把经典的质朴文体译成流行的文体,这在前面所引《鞴婆沙序》他借用赵政的话里可以见出。

道安以及道安以前的翻译文体之所以大多数偏于古朴,原因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处于佛经初译阶段,为了迎合汉地人崇尚经典的需要,所以故意采用一些古朴的文体。如康僧会译的《六度集经》就迎合孙权崇儒的口味,不仅将佛教与儒家思想相牵合,用语也多采用古语,象《察微王经》说:“魂灵与元气相合,终而复始,轮转无际,信有生死殃福所趣。”(《大正藏》第三册,第51页)第二,当时的僧人对汉语还不十分精通,所依靠的笔受者汉文水平也不是很高,还无法讲究词藻。第三,道安、赵政也不懂梵文,对梵文文体并不了解,错误地认为梵文经典都是比较古朴的。站在不“失本”的立场上,所以他们多用古朴文体去译经。第四,当时“格义”风气的影响,僧人与笔受者都喜欢用外典(老、庄、儒的经典)来翻译佛经的概念、词语。许多中国僧人又都是精通外典的。所以,在译经时就不自觉地采用过去经书的文体。

但到鸠摩罗什则表现出了不同的风气。《高僧传·本传》载:“什每为叡论西方辞体,商略同异云:‘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絃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咏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罗什从佛经文体出发,认为梵转汉时虽然在大意上可以不失,但在文体上总是隔了一层,其宫商体韵不但不能翻译传达,就是连文藻也会失掉。因此,他力图想在译经文体上有所改进,使其既通俗化,又富有美文学色彩,同时又保留原作的丰姿,即后人评价他的“有天然西域之语趣”。(《宋高僧传》卷三)他译的《大庄严论经》就有这些特点。如卷第十四鹿王经,散文部分十分口语化,采用的是一种通俗文体,经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昔曾闻雪山之中,有二鹿王,各领群鹿,其数五百,于山食草。尔时波罗城中有王名梵摩达,时彼国王

到雪山中,遣人张围,围彼雪山。时诸鹿等尽堕围中,无可归依得有脱处。乃至无有一鹿可得脱者。尔时鹿王其色斑驳如杂宝填,作何方便使诸鹿等得免此难。复作是念。更无余计,唯直趣王。作是念已,径诸王所。时王见已,勅其左右,慎莫伤害,所恣使来。时彼鹿王既到王所,而作是言:“大王,莫以游戏杀诸群鹿用为欢乐,勿为此事,愿王哀愍,放舍群鹿,莫令伤害。”王语:“鹿王,我须鹿肉食。”鹿王答言:“王若须肉,我当日日奉送一鹿。王若顿杀,肉必臭败,不得停久。日取一鹿,鹿日滋多。王不乏肉。”王即然可……

试比较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三《布施度无极经》第十八鹿王故事,就见出康僧会译经采用的是古体,经开头部分如下:

昔者菩萨身为鹿王,厥体高大,身毛五色。蹄角奇雅。众鹿伏众数千为群。国王出猎,群鹿分散。投岩堕坑,荡树贯棘。摧破死伤,所杀不少。鹿王睹之哽咽曰:“吾为众长,宜当明虑,择地而游。苟为美草而翔于斯;凋残群小,罪在我也。”径自入国。国人睹之,佥曰:“吾王有至仁之德,神鹿来翔。”以为国瑞,莫敢干之。乃到殿前,跪而云曰:“小畜贪生,寄命国界。卒逢猎者,虫类奔迸。或生相失;或死狼藉。天仁爱物,实为可哀。愿自相选,日供太官。乞知其数,不敢欺王。”……

罗什在译文中还韵文部分的翻译,他译的韵文部分是经过精雕细琢的,看得出他是力图想通过韵散结合的方式使翻译文体更接近原文的美学风格。他译韵文也采用五言诗的形式,但不采用古体。如《大庄严论经》中“鹿王经”中鹿王准备代怀妊母鹿去死时说的一段偈语:

我今躬自当,往诣彼王厨。我于诸众生,誓愿必当救。我若以己身,用贸蚊蚁命。能作如是者,尚有大利益。所以畜身者,正为救济故。设得代一命,舍身犹草芥。

罗什并不是不能运用古体,他的汉语水平其实很不错,他写的《赠沙门法和》一诗就带有古气:“心山育明德,流熏万由延。哀鸾孤桐上,清音彻九天。”这与他译经体中的偈颂是两种面貌。可见,罗什在翻译文体上是别有用心的。

罗什对译经文体的改进还表现在他对音译的处理上。僧叡《大品经序》说到罗什在翻译时,“手执胡本,口宣秦言,两释异音,交辩文旨……与诸宿旧义业沙门释慧恭、僧叡、僧迁、宝度、慧精、法钦、道流、僧叡、道恢、道标、道恒、道悰等五百余人,详其义旨,审其文中,然后书之。……胡音失者,正之以天竺,秦名谬者,定之以字义;不可变者,即而书之。是以异名斌然,胡音殆半,斯实匠者之公谨,笔受之重慎也。”(《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八)罗什对于那些难以在汉语中找到对应的梵语字是坚持音译的,这种音译并不是随便译出而是经过仔细推敲以后才确定的。如人名、神名和一些不能翻译的专用名词,他一般都采用音译。这比以前的旧译中多用音译(如支谶)或尽量不用音译(如支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一方面避免了不用音译所造成的牵强或者由于音译过多使译文难懂的弊病,另一方面恰当的音译又丰富了汉语的词汇,同时还使得译文体保留着一些异国色彩,增加了文辞的美感力。

此时采用通俗语言译经的还有北凉的昙无谶。他译长诗《佛所行赞》,用的是散文句法,不仅语言口语化,而且节奏多有变化,不少句子打破了汉诗五言体的传统节奏,但它又注意了声调的和谐流畅。这给当时的诗坛也树立了一种新的表现方式的楷模。

中古时期文学理论中存在的古今文体之争,也是与文质、言意关系讨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的人主张复古,祟尚古体,如北魏的魏收、邢劭,西魏的宇文泰,北周的苏绰等;有的人主张今体,如沈约、萧纲、王褒、庾信等;还有的人主张古今兼采,如颜之推,提倡“以古之制裁为本,今之辞调为末”(《颜氏家训·文章篇》)。齐梁之际,作为今体代表的“永明体”就表现出向浅显和口语化的方向发展,它的出现是想改革晋宋以来艰涩典正的诗风。永明体的创始人之一沈约就明确提出过以“易”字为核心的革新主张。《颜氏家训·文章篇》载:“沈隐侯(约)曰:文章当以三易,易见事,一也;易识字,二也;易诵读,三也。”永明体诗人就力图从当时的口语中提炼诗歌的语汇,使诗歌易于吟诵,显得协调流畅。如谢朓《吟竹诗》:“窗前一丛竹,青翠独言奇。南条交北叶,新笋杂故枝。月光疏已密,风来起复垂。青扈飞不碍,黄口得相窥。但恨从风箨,根株长别离。”几乎全是口语。又如《江上曲》:“易阳春草出,踟蹰日已暮。莲叶何田田,淇水不可渡。愿子淹桂舟,时同千里路。千里既相许,桂舟复容舆。江上可采菱,清歌共南楚。”其中借用了汉乐府的句子,同时又融入了吴声西曲的特点。沈约也取南朝乐府中常见的口语入诗,以丰富诗歌的表现力。如《石塘濑听猿》:“噭噭夜猿鸣,溶溶晨雾合。不知声远近,唯见山重沓。既欢东岭唱,复伫西岩答。”而张融的《别诗》几乎全由白话提炼而成,读来朗朗上口:“白云山上尽,清风松下歇。欲识离人悲,孤台见明月。”自然,永明体同时也讲究声律和排偶对仗,追求文字的清丽,这些美学上的追求与诗歌新体的改革是相关的。因为对仗、骈俪并不与口语化存在完全的对立,从口语中提炼出的词汇仍可做到骈俪。只是后来宫体诗的出现,由于题材的狭窄,诗风则逐渐走向浓艳绮丽和雕绘了。齐梁之际正是佛教兴盛时期,文人中信佛者颇多,他们对佛经翻译文体的特点肯定也有所了解。因此,齐梁之际的这种诗风以及以易懂、易诵读为目的的诗歌革新理论与当时的翻译文体也不能说没有一定联系。而这些又与《文心雕龙》的出现有着密切联系。《文心雕龙》的创作同齐梁文坛上存在的古今、新旧之争是分不开的。(注12)

中国文坛历来对翻译以及翻译家抱有成见,认为翻译之人不够“文雅”,就连谢灵运这样的大诗人兼翻译家,文史家对他的翻译都置之不理,(注13)只是在佛教界才对他有较高的评价。而十分丰富的翻译理论也被古代的文学、美学理论家们冷落,这实在是可惜的事情。好在近代以来,佛经翻译理论的价值日益受到人们的注目,罗根泽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里还专列一章予以讨论。我以为,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一宝贵的理论遗产当会享有更高的历史地位。

(注1)佛教教义在五天竺和西域流传,开始都没有写本,所谓“外国法,师徒相传,以口授相付,不听载文”。(《分别功德论》卷上)《法显传》也载:“法显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诸国,皆师师口传,无本可写。”这从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博士弟子景卢从大月氏使臣伊存面授浮屠经之事也可得到证明。

(注2)《管锥编》,第三册,第1101页。

(注3)傅雷:《〈高老头〉重译本序》,载罗新璋编《翻译论集》。

(注4)(注13)钱钟书:《林纾的翻译》,载罗新璋编《翻译论集》。

(注5)这一条材料经王元化先生再核对,他发现卷数与篇名有误,原抄为“卷八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应为“卷十道安《鞴婆沙序》”。此处遵王元化先生之嘱,特意提出并更正。

(注6)参见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册,第259—26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注7)参见周勋初《梁代文论三派述要》,载《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

(注8)王元化先生在《文心雕龙创作论》中早已指出了这一点,他说:“魏晋以来,释家传译佛典,转梵言为汉语,要求译文忠实而雅驯,广泛地提到文质关系问题,开始把这一对概念引进了翻译理论。在这个基础上,刘勰提出的文质论就更接近于文学的形式和内容问题了。”

篇4

一、引言

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活跃的力量。历来中西译论中都少不了对于译者的评述;但是这些评述中大多是探讨译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及视野。而本文则是从实际译作出发,结合接受美学理论来探讨译者在翻译中的不同身份任务。翻译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欣赏阅读,分析阅读,文本再现。因此,译者的三个角色分别是:阅读者,研究者和创作者。

二、译者作为阅读者

阅读是翻译的首要阶段,是理解文本的过程。阅读行为包含了两个参与者:文本和译者。他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形成了译者对文本的理解。

文学文本和我们所熟知的文学作品不同。伊塞尔指出文学作品有两极:艺术极和美学极。前者所指涉的是作者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和后者意味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构建出来的作品。而文学作品既不等同于前者,也不等同于后者,它居于两者之中。因此,整篇论文中所谈到的文学文本均是指尚未被读者所阅读的作品。

那么,在文学文本中有什么?伊塞尔认为文本具备一定的现实性,不过这种现实性并不是已存现实世界的反映,而是一个在文本宇宙中构建出来的全新世界。接受美学借用英伽登的图式理论,将文学文本视为一个充满意义空白的图式结构,拥有不同的层级,在每个层级都存在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便是文学文本的“召唤结构”,产生“动力性”,吸引读者参与到文本叙述的事件中,并为他们提供解释和阐释的自由。

《道德经》是为世人所熟知的中国哲学典籍,区区五千字,却蕴含了深奥难解的内涵。它在上述的各个层面上体现出文本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首先是语音语调层。汉语是表意文字。同一种拼音,带有不同声调所组成的字会有截然不同之意。此外,一个字在不同的句子中有不同的读音,不同的意思;这都对理解原文构成了困难。其次,在语义构建层面上,中文语法中没有明显严格的规定限制主语宾语,单复数,时态和人称;向来以意合成句。第三个层面是文学修辞格。《道德经》虽是哲学典籍,却少不了文学性。诗性的语言中使用了多种文学修辞格。如比喻(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隐喻(上善若水),对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修辞问句(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第四个层面是意境意象层。在《道德经》中多次出现“圣人”,“有道者”,这都是独具中国文化意义的词语,且在不同章节中,有不同的所指。最后是思想感情层。它涵盖了作者的世界观以及人生观。这是理解文学文本的的关键以及难点所在。

三、译者作为研究者

译者,作为读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理解原作。但是,这仅仅只是翻译的第一步。译者不应当满足于对文本的粗浅欣赏,还应当对原文有深入透彻的理解。因此,译者还应该是研究者,确定所要翻译的内容,以及所要采用的翻译策略。

亚瑟韦利具备多年翻译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文学理念。他拒绝维多利亚式的诗歌,译诗时打破传统抑扬格五音步,大胆在译诗中采用自由体。对于翻译,他认为,翻译所求绝对不是对等,而是风格上的一致。文学翻译应坚持“文学性”,也就是说译作应能够让译语读者读懂。在所译《道德经》的序言中,他说到,他所极力呈现的是“历史性翻译”而不是“经书式翻译”。前者所追求的是文本原本之意,后者所表达则是文本于后世之价值。因此,在翻译中,他将重心放置于原意而不是其文学性,辛苦考究文字,使用了大量注释,只为让读者明白原文真正意义。

林语堂则有所不同。他学贯中西,对翻译有其独到见解。他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忠实,通顺,美”,在翻译中也是贯彻始终。他所在乎的不仅仅是内容,意涵,还有原文的美感。

四、译者作为创作者

原作是文学作品,那么译作也应当是文学作品。阅读文学作品是一种文艺美学经验,而文学的功能是激发人的思维,想像和认识,沟通人们的心灵。而完成这一功能的往往是意象。翻译就是去解码意象,再重新构建意象。

在具体的翻译中,能够看到不同的翻译策略,对于文本不同的理解,对两位译者所带来的影响。

《道德经》

林语堂将其译作命名为《老子的智慧》,因为在书中,他不仅翻译了五千字道德经,还运用了庄子的思想来进一步解释老子的言语。亚瑟韦利则是翻译为《道与德:道德经研究以及在中国思想上的地位》,其中也表明了他对于道和德的理解。

“道”是整部作品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基石。在书中出现多达76次,而且在不同的语句中甚至有不同的意思。林语堂和亚瑟韦利对于这一字有着不同的理解。林语堂将其视为宇宙的力量,万事万物的源头,因而将其音译为“tao”。亚瑟韦利将其理解为道路,天路,因而译为“the way”。

“德”是此书中的另一个关键词。在书中出现了44次。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道是模糊的,难以捉摸的,但当运用于现实事务中,便可称之为德。林语堂按照翻译道的方法,将其译为“teh(character)”,留待读者去填补其中之意。韦利将其译为“the power”,为读者表现出了道与德的关系。

五、结语

通过对两位译者的《道德经》译本分析,本文认为译者在不同的翻译阶段中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身为阅读者,阅读文学文本,译者结合自身的经历主动参与文本意义的构建中。而后作为研究者,译者深入探究文本。最后作为创作者,译者重新构建一部文学作品,实现文学功能。

参考文献:

[1]Holub,Robert C.(1984).Reception Theory:A Critical Introduction[M].London: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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