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习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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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习论文

篇1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开始重新关注曾在中国占有显学地位的儒家思想与学说。儒家学说代表人物众多,内容纷繁芜杂,很难用较为简短的语言概括其全部内容及精神。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昭示着儒学有着其他学说难以企及的巨大弹性,因此今人对其的评价亦可有广阔的操作空间。

儒学包含丰富的社会思想,大陆学界对儒学的认识中,亦有从构建中国学术谱系的企划出发,将儒学中某些因素,作为西方社会科学中某些学科的中国样本这一趋势。例如,将儒学中的统治技术和国家治理思想视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将儒学中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视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彭立荣,2003),等等。此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东西方不同发展路径条件下知识与学说的形成与性质。

一、关于社会学发生学意义的不同认识

社会学作为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专门知识的理论体系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种种社会问题促使社会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深入思考:同时,社会学的出现更是人类对社会及其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在其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之前,它的许多思想观点一直被包含在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等学说、理论之中,以社会哲学的形式存在(贾春增,2000)。

在西方,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社会学经历了从社会哲学到社会学的漫长转变过程。古希腊哲学中的社会思想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哲学思想,对社会学的逐渐形成起到了重要的理论积淀作用。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学的产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前提,其成果反映在哲学思想(从思辨的层次)上,通过哲学思想又直接影响到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得以产生和发展,乃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社会哲学思想演化的结果。

一些学者认为上述解释固然合理,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体系均有各自不同的知识与学科发展路径。人类对自身群体进行的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就中国情况而言,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包含着对人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这一类有关人类社会的理论与学说,不可否认其具有社会学性质。因此,儒家学说(或称儒文化)就是一种以文化的形态出现,以规范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为根本特征和对社会进行整合、治理为根本任务的关于社会的理论与学说,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持有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无社会、社会学之名,且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与讨论亦不可能上升到近代细致分工的学科之水平,因此不能企望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使用今天的学术概念,更无法企望其思想与学说完全符合近代学术规范i今人对此类历史上的思想、学说与理论的审视与界定,不应仅从其具有的概念与范畴出发,更重要的是需注重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检讨其理论体系是否形成并成熟,其理论深度与社会功能处于何等程度。因此对儒家学说而言,审视其蕴含的具体内容,是对其进行定位与“正名”先决条件。

二、儒家学说的两大主题

在上述观点的支持下,不妨从儒家思想的主题入手,梳理其中蕴含的社会学意义。儒家学说的核心为两大主题,即“礼”与“仁”,以此为核心儒家学说首先具有突出的伦理社会学性质与功能,同时兼具政治社会学意义。

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礼的形成适应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孔子认为礼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故对其极为重视(苗润田,2002)。《广雅》;“祉,髓也”,礼具有使人彼此结为一体的功能(王处辉,2002),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与此相关,儒家学说对家庭的关注亦是由于对礼的维护,体现了其在家庭社会学范畴的理论已处于高度系统化程度,这种角色要求实际上同样是一种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推而广之,家国同构。治家与治国被联系到一起,孔子引用《尚书》“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认为在家庭伦理问题上持正确态度才具有参与政治的资格,主张从政者首先应当是全民道德方面的表率(彭立荣,2003):因此儒家政治思想对统治类型的期望和韦伯的“个人魅力统治”有着惊人相似。这种统治的基础是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其才能可表现在伦理、英雄行为或宗教方面(L.A.科瑟,1990),在统治者所具有超凡的个人魅力与才能中,伦理道德标准是关键因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篇)。

在阐发“礼”主题的同时孔子提出“仁”主题,为礼画龙点睛。“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孔子认为仁是礼的内心,礼是仁的表达形式;仁是内心的深情厚意,由此而求表达,于是有礼乐(王处辉,2002)。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敬的交往伦理;同时,仁应当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君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篇)

推及政治领域,孔子的“仁”被发展为孟子的“仁政”,涉及统治者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先秦诸子学说中,儒家最关注政治合法性问题,“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篇)。冯友兰指出:“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冯友兰,2000)王道政治就是仁政。所以孟子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篇)

综上所述,儒家思想的两大主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思想,其中所阐发的一系列分析与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接近近代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路径。

三、儒学社会思想、儒学社会学思想,古代中国社会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孔子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社会思想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因此在社会学教学的主干课程——中国社会思想史中,这一部分会被着重讨论。儒家思想存在着近代社会学中某些分支的研究内容与理论假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儒家学说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呢?笔者个人认为在西方学术规范主导的当代学术领域,我们不应该轻易下这样的结论。近代科学起源于西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科学,在其漫长的学科发展历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规范体系,这与东方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注重形象思维、具有高度抽象性的治学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存在着体系的差异,因此用西方近代学术体系中的语言概括、界定古代中国的思想与学说,未尝不具枘凿之嫌。

在社会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汲取中国古代社会思想中的因素并赋予其社会学意义,是当代社会学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同时,在梳理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时,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更不容忽视。正如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有哲学思想而无哲学;我们或可认为,儒家学说中包含的社会思想,有些已具备近代学科意义上社会学思想的雏形,但我们不能武断地承认儒家学说中的社会思想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人民出版社,2003

[3]苗润田,《解构与传承一一孔子、儒学及其现代价值研究》,齐鲁书社,2002

[4]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篇2

社会因素。①高尔夫运动代表的文化内涵,满足了社会的某种精神需要。高尔夫运动的文化内涵是丰富的,代表了游戏、竞技、休闲和沟通,分别对应了生活文化,商业文化,休闲文化和社交文化。作为一种舶来品,高尔夫运动提供给人们更多的选择,首先体现在生活方式选择上的多元化与个性化,高尔夫球运动提供独特的生活理念,比如,与大自然的最亲密接触、陶冶情操。目前参与高尔夫球运动的群体,以中高端商务人士为主,因此,为高球运动贴上了“商业文化”的标签。高尔夫运动在动静的转变之间,尽显了领导者的抉择风范。高尔夫球运动的发明来自于苏格兰牧羊女的游戏,其休闲的特质也尽显无遗,置身于蓝天绿草之间,身心得到最好的放松,无疑是休闲的绝佳方式。同时,活动范围扩大和加深,社交成为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必需,而高雅的高尔夫运动,为人们展示了一种有效、有层次的社交方式。正是因为其所涵盖的文化特质,适应了当今社会的不同人群不同层面的需求,高尔夫运动才得以广泛开展。②经济发展与高尔夫运动的开展相互促进。某种意义上讲,高尔夫运动在我国的开展,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开展该项目,并不仅仅是建立一座球场那样简单容易,在一座座高标准球场的背后,是一条长长的经济链条,包括配套设施,道路和运动用品(球具、服装、球车等)等,这一切都需要经济上的巨大投入,没有强大的社会资源作基础,是无法发展的。无论是从占地还是维护、经营,高尔夫运动都需要相当昂贵的费用,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开展该项目的根本前提。东部和沿海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高度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资源,这些地区的也是开展最好的,所以,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等于是空谈。据统计,高尔夫运动的开展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二者为互为促进、互相影响的关系。因此,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高尔夫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反过来,高尔夫运动也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尔夫球运动作为一项典型的休闲、竞技体育并存在形态,成为体育发展的趋势,理应得到正视,促进其合理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篇3

2目前私营企业较为普遍地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从三年劳动争议的发展情况看,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村集体企业、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的案件数和劳动者当事人数都保持基本稳定,而民营企业的争议案和当事人数都大幅增长,其中私营企业案件数增长最快2002年为2000年的2.22倍。可见,正确处理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意义重大。共生是人基本的存在方式,是不同的人密切地生活在一起。劳资关系作为劳方与资方基于各自的生存和发展所建立的一种关系,是种共生关系。受胡守钧教授社会共生论及劳资共生论的启发,对劳资关系理论做了进一步的思考。

2互补性与互斥性是劳资关系的两大属性

劳资关系既有互斥性又有互补性。首先劳资关系具有互斥性。假定参与生产的各种要素不限在这样的前提下,价值和成本也是不变的,由此可推导出工资(x)与利润(y)的总和也是不变的:x+y=k(常量)。可见,x增加,y必减少,反之亦然。所以劳资双方利益互相排斥。其次,劳资关系又具有互补性,因为只有劳动力与资本相结合才能生产价值。无论工人还是老板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彼此合作。

3劳资关系按照两大要素——资源与约束条件可以分成四种类型

劳资关系是一种以劳方、资方为主体,资源为纽带,政府等三方机构为约束条件,以合作与冲突为现象的社会共生关系。对于劳方而言,资源主要指工资及一切与劳动有关的报酬以及社会资本,对于资方而占资源主要指利润及员工为企业带来的社会资本。约束条件主要指劳资双方共同遵守的共生规范,如法律、道德、政府政策等。对于约束条件的具体分类,可以参考国际上通用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SA8000(第四章会有专门论述),它包含了9个方面的内容: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这些内容集中体现了对企业在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的具体责任。以劳方获取的资源及资方受到的约束条件为分类条件,按照资源与约束条件的多少,劳资关系可以分成四类:

1、福利型劳资关系

1)与其他劳动者相比,劳方获得的资源更多,同时由于资方受到的约束条件多使得劳方的工作条件更舒适,我把这种关系称为福利型劳资关系。

2)该关系主体要素特点:劳动力市场一般是处于求大于供的状况,劳动力拥有一定的稀缺能力或资源;资方遵纪守法,且企业责任感很强,在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工会权利等方面担负起了很高的责任。

3)福利型劳资关系集中的单位:垄断型企业(如电信)、政府、大型现代化私营企业(如本文所调查M公司)、一些世界500强公司(如强生、陶氏)、新兴高新技术公司(如google)

2、利益型劳资关系

1)与其他劳动者相比,劳方获得的资源更多,但由于资方受到的约束条件少使得劳方的工作条件不怎么舒适,由于在这种关系中劳方主要为了报酬而选择与资方共生,因此我把这种关系成为利益型劳资关系。

2)该关系主体要素特点:劳动力市场一般是处于求大于供的状况,劳动力拥有一定的稀缺能力或资源;资方缺乏很强的企业责任感,在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工会权利中的某一或某几方面担负的责任不够。

3)利益型劳资关系集中的单位:一些对工作时间要求严格的公司(如投行、咨询公司、四大、软件公司等)

3、保障型劳资关系

1)与其他劳动者相比,劳方多的资源较少,但资方受到的约束条件多使得工作条件比较舒适,劳动者比较看重这类工作有保障,因此我把这类报酬少但工作较舒适的劳资关系称作保障型劳资关系。

2)该关系主体要素特点:劳动力市场是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力并不拥有稀缺能力或资源,因此获得的报酬不高;但是资方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企业责任感,在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工会权利等方面担负起了很高的责任。

3)保障型劳资关系集中的单位:大多数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如银行)、工作强度不高的外资企业。

4、剥削型劳资关系

1)与其他劳动者相比,劳方多的资源较少,同时资方受到的约束条件也很少,使得工作条件也不舒适,我把这类劳方待遇不好、工作条件不好的劳资关系称为剥削型劳资关系。

2)该关系主体要素特点:劳动力市场是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力并不拥有稀缺能力或资源,因此获得的报酬不高;同时资方缺乏很强的企业责任感,在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工会权利中的某一或某几方面担负的责任不够。

3)剥削型劳资关系集中的单位:很多中小型私营企业、一些小型外资企业。总的来说,剥削型劳资关系属于单向度共生,利益型劳资关系及保障型劳资关系都属于偏正共生,福利型劳资关系属于均衡共生。

4资源与约束条件是影响劳资关系的主要因素

由于整个共生系统由资源及约束条件构成,因此资源与约束条件是影响劳资关系的主要因素,资源和约束条件的优劣必然影响劳资关系的优劣。这是本文的一个重要假设。一方面,劳动者通过劳动换取报酬,资方通过支付报酬雇用劳动从而获得利润,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这些资源的多少都将直接影响到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度。若一方很少必将引起矛盾甚至冲突。另一方面,劳动者与资方的雇用关系必须在世界公认的约束条件的规定之下。资方遵守的约束条件越多,标准越高,则劳资关系越好,资方遵守的约束条件越少,标准越低,必将引起矛盾甚至冲突。以上是从理论上对该命题所做的论证,那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资源与约束条件哪个影响更大,约束条件中究竟又有哪些因素影响更大?

5斗争和妥协是劳资共生的方式

这里已经向我们展示了共生论所认为的共生方式——斗争与妥协的互动。那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究竟劳方更愿意斗争呢还是妥协呢?这里我认为是:

1、在私营企业中,劳方更倾向于妥协的方式。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隐忍、坚强的民族,这造就了国民的个性更偏向于忍耐与坚持。因此我认为劳方更倾向于通过妥协的方式解决劳资冲突。

2、职位的高低影响着劳方对斗争及妥协方式的选择。职位越高的员工由于对占有着一定的资源,与资方关系近,可能会偏向于斗争的应对措施,而职位较低的员工由于缺乏对资源的占有,与资方关系远,可能会偏向于妥协的应对措施。

篇4

我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就必须建立一支科技素质高的队伍。新生代农民工分布在第二、三产业中,是我国工业化建设的主力军,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有利于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增长速度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顺利实现。

1.2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是加快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途径

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土地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核心是人。人的城镇化意味着人的素质提高,进入到文明的生产体系和生产方式中靠得就是教育,因此,教育在城镇化中起着核心作用。农村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工作、生活上基本城镇化,而思想上尚未真正实现城镇化。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观念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其适应和融入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加快我国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

1.3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社会全体成员都要加强学习。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不断增加,农民工群体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群体。实现全员学习不仅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还是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社会成员终生学习、持续学习。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较轻,受教育水平有限,原有专业训练已难以适应当前科学发展要求、技术革新的速度。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终身学习体系,可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发展要求,也符合建设学习社会的要求。

2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面临的新形势

2.1培养群体扩大化和年轻化

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我国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城市吸纳了2.6亿从农业生产中分离的劳动力,他们是维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及保证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希望通过继续学习教育学得一技之长,改变自己的工作现状。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普遍偏小,智力水平处于高峰期,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学习精力旺盛,他们具备学习的基本条件。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增加、培养群体扩大、培养对象年轻化的特点,有利于开展大规模规范的培养教育,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培养教育提供了良好机遇。

2.2培养目标高移化

新生代农民工为自己制订了较高的工作目标。老一辈农民工多数从事建筑业、制造业,主要靠出苦力,不排斥脏活累活。他们多把建筑业、制造业等艰苦工作作为进入城市的跳板,他们趋向于做网络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机械维修师及从事新兴行业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从生活目标的设定来看,老一辈的农民工是“生存型”,将生存视为第一目标,养家糊口是他们的主要任务。而新生代农民工是“发展型”的,发展是他们的第一目标。他们认同城市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希望在城市定居,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过着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实现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于加强自身的学习与实践。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一般都接受过义务教育,甚至是高中教育,比父辈拥有更高的文化水平,这也是他们敢于追求更高层次理想工作和生活的基础。学习型社会建设应该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与需求而提高培养目标。

2.3培养教育行政化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培养教育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和社会应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工作。现阶段农民工培训机构是通过政府指令的方式确定,缺乏竞争机制。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能力各不相同,有些完全不符合培训要求。同时,政府对培训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评估制度,使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培训而培训,倾向短期利益的获得,忽视了学习者发展的长远要求。虽然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有稳定的供给,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多个部门共同管理资金的使用,造成资金分配不当,使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发展后劲不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多由政府设定好,理论性较强,缺少实际操作性,不能与时俱进。政府在制订培训计划时,未正确分析社会需求,进行社会调研,培训内容与促进农民工就业脱节,培训效果不佳,得不到农民工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3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科学体系的构建

3.1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终身学习观念教育

学习型社会以社会学习者为主,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机会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权利,保障和满足每位社会成员的学习权利和学习需求,形成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教育体系。首先,让新生代农民工了解义务阶段学习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终身学习的结束,要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新生代农民工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城镇人,就必须不断地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把终身学习变成自觉行为和一种内在需求。其次,以学习型社区建设为依托,开展终生学习理念教育。在新生代农民工聚居的社区和工地,举办大型讲座,成人教育是保障他们接受再教育的重要途径。最后,发挥榜样带头作用。邀请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成功人士,讲述自己成功的经验,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学习的自信心,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以及对知识的向往[5]。

3.2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内容

3.2.1增加权益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未接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律知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避免伤害的发生。因此,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普法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发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扩大和居住分散的特点,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权益教育。建设学习型单位,每个企业都有法律顾问,企业应协助法律顾问开展覆盖农民工群体的法律讲座,详细讲解企业和农民工建立雇佣关系的条件和程序,针对工作岗位上容易出现的纠纷矛盾,提出合理的应对解决策略。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会是企业员工自愿、共同选举出来的组织机构,农民工通过工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因此应充分发挥工会的法律教育功能,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素质。3.2.2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农民工犯罪也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随着农民工群体的扩大犯罪案件也呈不断上升趋势,经济贫困与心理扭曲是造成犯罪的关键因素。目前,在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内容中,主要侧重职业技能教育,而对心理健康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的灌输。因此,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教育而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应建立农民工心理档案,重点关注有潜在心理问题的新生代农民工,给予正确引导。定期举办团体活动,增进在职员工与临时员工之间的联系,拓展农民工的交际范围,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消除心理歧视的障碍。政府应组织成立专门的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咨询机构,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惑,也可以招募志愿者深入基层,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答疑解惑,正确引导他们适应城市社会。3.2.3引入创业指导教育。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有很多人多才多艺。他们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但是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门槛又高,使他们心中过高的期望与现实的就业情况形成巨大反差。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创业素养和创业能力,应引入创业指导教育。首先,应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中等职业教育,增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接受过初级教育,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多分布在操作实践性较强的岗位,这为开展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深化创业理念。其次,培训机构应完善农民工职业资格培训政策,增强创业资本。职业资格可以直观反映农民工技术水平,增强创业的自信心、说服力和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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