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4-08 11:50:06

国家审计论文

国家审计论文篇1

什么是审计文化?审计学术界尚没有统一的认识,研究的角度也不尽一致,总体来说,有大审计文化论和小审计文化论两种。大审计文化论,采用的是文化学研究关于文化的广义定义,而小审计文化论则采用的是文化的狭义定义。

《辞海》关于“文化”的解释是:“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审计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种制度和组织机构,应该从狭义的文化概念来理解比较合适。从实践的角度看,研究审计文化的概念,并不是要对审计从物质到精神进行新的全面的理论概括,而是要对审计实践中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进行系统的理性思考。因此,审计文化的概念不宜作太宽泛的定义。从审计本身的特点来看,审计虽然实务性很强,但它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连管理都不直接参与,审计物质文化问题的研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另外,国家审计文化属于部门行政文化,是行政文化的一部分。行政文化同时又是政治文化的一个方面。目前,国内外政治学家都是只从观念文化的角度理解政治文化。因此,正如把行政文化理解为“行政物质文化、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精神文化的有机结合的整体”,与政治文化的内涵相冲突一样,把审计物质文化也纳入审计文化的范畴,就显得过于宽泛。

因此,关于审计文化的概念,应当从文化的狭义概念进行推演,从三种审计的实践出发,加以定义。根据文化的狭义定义,审计文化应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审计精神文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计信息文化、审计制度文化和审计组织文化。审计的精神文化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类型,每种审计精神文化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制度、审计组织机构和审计信息模式。本文专门研究国家审计文化。

二、国家审计精神文化

审计精神文化在审计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理论上,它包括审计价值观念、审计思维方式、审计职业道德等内容。国家审计精神文化,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推进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核心理念。

(一)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

国家审计的价值观,是指审计工作所追求的目标和所希望发挥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不同的审计组织的审计价值取向是不同的,有为维护王权服务的,有为资本市场提供真实信息的,为组织内部改善管理服务的,等等。我国国家审计的价值观,最主要的就是民主政治观,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在工作过程中的查错观和服务观。

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民主政治观。民主政治的形式有很多种,不仅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形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同样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现代国家审计本身就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其实质是一种国家权力制约机制,是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工具。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审计的价值观可以作出不同的概括;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的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也必然不同;但是,作为现代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现代国家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必然是为了不断推动和促进国家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与完善。

国家审计的查错观和服务观与民主政治观是紧密相关的。它是民主政治观在历史实践中的具体化。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与完善,这是国家审计民主政治观的本质要求。但是,在国家审计实践中,这一本质目标的实现是分步实现的。从这一目标出发,第一个具体目标就是要发现问题,这就涉及国家审计的查错观。国家审计还有第二个具体目标,就是管理目标,促进管理机制的完善。第三个具体目标就是效益目标,促进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国家审计的管理目标和效益目标,就是国家审计服务观的内容。

国家审计的查错观,讲的是审计的首要职责就是发现问题。但是,审计的发现问题究竟是为了什么?它与管理部门的经济监督有什么区别?这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的价值取向问题。这种价值取向并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它往往具有明显的时代印记。管理部门的查错行为一般与纠错、处罚行为直接相关联,而审计机关的查错,有些与纠错和处罚直接相关(因为我国审计机关依法拥有一定的处罚权),但更多、更主要的是一种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和依法公告权。特别是审计结果的依法公告,是现代审计查错处理的主要形式。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是要经过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这一法定程序的。不管你能否改正,也不管你何时改正,依据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审计机关都要向纳税人公告的,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同时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审计查错,不是着力于每个具体问题的全部解决,而是在于国家整个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协调与完善。因此,现代审计查错,关注的是重大问题、主要问题,特别是倾向性问题、制度性问题等。

国家审计的服务观与查错观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对立的统一。查错观要求通过审计能够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而服务观则要求,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主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并且要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问题只是第一个具体目标,还要有第二个具体目标,就是主要着眼于整改财经秩序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于深化改革、制定规章、严格管理,堵塞漏洞,而不仅仅是要求进行技术性的调账和纠正。它要求要督促、推动(但不是代替或干预)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观要求还要有第三个具体目标,就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绩效水平,这就要开展效益审计。根据国家审计的民主政治观,国家审计是一种具有高度目标意识的活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在管理目标和效益目标方面是一致的。因此,审计机关要与被审计单位有更多的相互沟通,要把促进整改、提高的工作目标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

(二)国家审计道德

什么是道德?道德不同于制度,它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它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习惯性、舆论性的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是以高尚与低下为标准的职业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国家审计道德主要是一种职业道德。国家审计机关不承担任何政府行政管理任务,它是独立从事审计活动的专业部门。国家审计道德是维护和保持国家审计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

国家审计道德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沉积过程,要有深厚的传统积淀。充分了解、科学总结过去的历史,才能构筑国家审计道德的根基。国家审计道德同时又是一个不断扬弃的历史过程,既克服又保留,克服落后的审计道德文化,保留进步的审计道德文化。但是,国家审计道德并不总是向后看的。国家审计的职业理想就是推动国家审计道德文化与时俱进的内在动力。

国家审计道德与国家审计独立性密不可分。谈到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一般可以从经济的角度进行观察,主要讲的是经济受托责任,但国家审计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受托责任。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与民间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有着本质的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不是类似民间审计组织相对于委托者和被审计对象的第三者的意识。国家审计是法定审计,一般没有具体的委托者。审计机关在政府最高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它首先要对政府最高首长负责;国家审计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审计机关必须对法律负责;国家审计,说到底,是代表纳税人进行审计,它必须对纳税人负责。因此,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更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法定作用,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公共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守夜人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是审计道德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独立性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它与国家的政治体制,与民主政治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总是与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

国家审计职业责任,是国家审计道德的集中体现。国家审计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它负有特殊的时代责任和历史责任。它的时代责任,主要是一种国家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责任,是政府工作透明化与人大监督具体化的重要媒介与工具。它的历史责任最终体现在国家审计要对纳税人负责。

国家审计职业纪律,是国家审计独立性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国家审计职业纪律的核心,就是从经济上割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的利益关系,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客观公正。

国家审计职业品格,是审计道德的人格化。例如敢说真话:敢于碰硬,履行审计职责刚正不阿;服务大局:审时度势,突出重点,不拘泥于小账小事;业务过硬:查得出重大问题,经得起质量检验;廉洁从审,手不短,嘴不软,等等。国家审计品格,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的综合形象。

(三)国家审计的职业技能水平

国家审计职业技能水平,是审计胜任能力的基本标准,也是实践国家审计道德的前提条件。很难设想,一个没有必要的审计职业技能或审计职业技能不高的人,能够在国家审计活动中表现出很高的国家审计道德。不断提高审计职业技能水平,也是履行国家审计职责的基本要求。国家审计的发展与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与国家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密切相关。审计职业技能的内涵与水平必须与之相适应。

(四)国家审计的工作目标与方式方法

国家审计属于国家的管理活动,我国的国家审计同时属于政府的管理活动。国家审计的方式与方法,与国家政治文化和国家行政文化的发展紧密相关,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密不可分。

国家审计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特别是审计的专业性目标。审计专业性目标的特点,主要是从审计的专业行为本身出发的。国家审计还有一种超专业的目标,一种审计文化的目标。这种目标主要是从国家审计作用的角度出发,将审计专业目标与国家的整体目标结合成有机的整体。国家审计的工作目标,简单地说,就是真实合法效益。但是,一般往往从经济的角度谈的比较多,从文化的角度谈的比较少,实践的难度也比较大。

国家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大方面。经济的发展一般更注重效率;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一般则更需要兼顾公平。当然,效率与公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政治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文明;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精神文化的丰富。审计机关的关注点,总是党和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制定或实施的政策制度和公共资源的分配。它经常和直接关注的是其具体管理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但是,它追求的整体目标则是其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的宏观目标中的真实合法效益。这种审计整体目标与审计专业目标间的联系既是内在的,又是潜在的;既有客观必然性,又不是自发实现的。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完善,是审计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审计工作的最终归宿。无论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还是政府行为的效益审计,最终对国家政策法规施加影响都是审计机关的重要使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进步,是国家和政府的工作目标,也同样是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因此,始终强调国家审计工作的整体目标,既是审计机关管理的方向性的重要任务,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家审计的工作方式,不同于国家审计的业务实施方式。它是国家审计工作整体思路的实践形式。依法审计,突出重点,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所谓依法审计,绝不是简单地、机械地执行法律条文,而是科学认识审计机关在国家机器中的法律地位,全面履行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从审计文化的角度观察,依法审计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揭露与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这是依法审计;按照财经制度规章,查错纠弊,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揭露和评价政府部门行为的效益性,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发现国家政策法规不完善或有空白的问题,提出积极的审计建议,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法定审计职责,对现实中的法律缺失问题的审计处理和政策法规性的专门建议,也是依法审计;根据国家经济工作中心的要求和国家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需要,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这同样是依法审计,而且是更重要的审计。依法审计是对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对象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审计机关本身的基本要求。从审计机关自身来说,法定审计职责必须全面履行,法定审计程序必须执行。突出重点,在审计实践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审计的法定职责范围是全面的,被审计对象的数量远大于国家审计的直接审计能力。突出重点,是国家审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唯一途径。同时,突出重点,才能有效保持国家审计整体目标的统一性,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和政府责任履行机制中的双重作用。国家审计的重点,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它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此。

国家审计工作的基本方法,一般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揭露与处罚。它侧重于内部通报与直接处罚。这种揭露与处罚一般都是或主要是针对单位、部门,很少涉及当事人或领导者的责任。二是公开揭露与提出审计建议。它侧重于审计信息的透明化。客观上它是对事不对人,实质上它是明对事,暗对人。审计公开的效果要远大于审计直接处罚的效果。三是公开进行绩效评价。审计的绩效评价,不同于管理部门的绩效考评。首先,它是基于被审计对象法定经济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不是全面的评价。其次,它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最基本的效果的评价,重点还是揭露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国家审计信息文化

国家审计信息文化,是审计精神文化的基本载体和传播形式。

(一)审计语言

审计语言是审计信息文化的基本工具。从审计实践的角度来看,审计语言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审计工作语言、审计报告语言和审计公告语言。这三种语言的对象不同、目的不同,其内容与形式都有区别。从理论上对此做出明确的界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审计工作语言,是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的审计专业语言。它的应用范围,主要体现在国家审计的内部审计文书上。审计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必须有自己的专门术语和专业知识。审计工作语言主要是记录审计活动和交流审计信息时使用的审计专业语言。

审计报告语言,是审计人员结束具体审计实施过程后,向审计领导提交审计报告中运用的审计语言。它的主要目的不是反映专业审计活动的全过程,而是要集中反映审计成果和审计主体的分析意见。因此,审计报告语言,除必要的审计专业术语外,不必有过多的审计专业语言。强调审计报告语言与审计工作语言的区别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审计报告的审计目标意识,突出重点。

审计公告语言,是审计机关向政府领导、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语言,以及向公众公告审计信息时运用的语言。审计公告语言的对象完全不同于审计工作语言和审计报告语言的对象,在保证准确反映审计信息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审计专业语言和审计专业省略语,应当适当增加分析性、说明性和解释性的语言。目的就是让人看得懂,并能正确理解审计信息的本质内涵。

(二)国家审计文书

审计文书是审计组织特有的文书形式。国家审计文书是国家审计精神文化的主要有形形式,也是国家审计精神文化的基础性载体。

国家审计文书的本质,是审计行为与审计对象行为的法制结合形式。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这里的审计行为和审计对象行为,不是任意的审计行为和任意的审计对象行为,而是与特定审计对象直接相关的审计行为和审计行为观照(作用)过的审计对象行为。二是审计行为与审计对象行为必须是直接与法治相关的行为。从审计行为来说,不仅其本身要严格限定在法制规范范围之内,而且审计成果必须是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结果;从审计对象行为来说,确实具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存在。

国家审计文书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审计成果的全过程形成记录。它包括这样几层含义:一是审计文书以审计成果为起始目标和终极形式;二是审计文书完整地反映项目审计的整个过程,内容要全面;三是审计文书以系列形式出现,不能缺失;四是审计文书记录的审计成果包括揭露问题和客观评价。

(三)计算机审计信息

计算机审计信息在审计信息文化中的作用正在以几何级数增长。计算机审计信息正在改变着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也在改变着审计的观念。

计算机审计信息,涉及审计对象信息、审计法规信息、审计过程信息和审计管理信息等各个方面。

(四)审计信息的对外媒介

审计信息实际上包括两种:一种是指审计过程中的动态性信息,一种是指审计结果性信息。审计信息的媒介,主要指审计结果性信息的传递媒介。它一般包括审计重要情况信息媒介、审计案件移送媒介、新闻媒介等。

四、国家审计制度文化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既是现有审计制度的总和,包括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准则、审计法律法规等,也是一个审计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动态过程。

(一)现实的审计制度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首先是指现实的各种审计制度。现实的审计制度,是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基本依据。

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从事国家审计业务工作的行为规范。它包括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审计操作指南等三大部分。国家审计准则的着力点,是全面规范国家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

国家审计法规体系,是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直接依据。国家审计法规体系,是由国务院以及地方人大制定的国家行政法规或地方行政法规构成的。在众多审计行政法规中,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应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行为,不仅是专门审计法规的执行行为,同时应当是整个审计法规体系的执行行为。

国家审计法律体系,是在宪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的基础上,主要由审计法这部专门法律,以及其他法律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构成的。全面贯彻审计法,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国家审计责任,认真落实各种法律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是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

(二)国家审计制度的制定、创新与完善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并不是现实审计制度的简单相加。它更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系列的过程。制度的酝酿、制度的草拟、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和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等,是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宣传、研究审计制度的这种过程,是审计制度文化极其重要的内容。

从国家审计的特点来说,研究审计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对审计执行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任何审计制度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有其历史局限性。我们观察审计制度,要注意从其形成过程领会它的实质,认识它的发展。不能把目光仅仅盯在审计制度的现状上,要从审计制度的现状中透视出它的历史形成过程,并预见它的可能的发展方向。

国家审计还有一个完善审计制度的任务。国家审计在审计执行中要注意发现审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进而提出审计建议,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职责。因为,国家审计并不只是简单地查错纠弊。

审计制度创新,是审计制度文化的本质要求。

五、国家审计组织文化

国家审计组织文化,一般包括这样三个方面,即审计项目执行组织、审计机关常设组织和国家审计领导体制。审计项目执行组织主要就是审计组。

(一)审计执行组织

审计组织文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审计项目的执行组织是以项目审计组的形式出现的。项目审计组,是一种非常设的审计组织,同时也是一种审计业务组织的最基本的形式。项目审计组由于经常随着审计项目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同时也是审计组织文化中最活跃的组织形式,是审计常设组织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二)审计常设组织

国家审计论文篇2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国家审计论文篇3

1、国家审计在有限政府中的治理功能国家治理理念下,有限政府的职能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以及对市场进行监管,为国家治理的平稳有效运行创建一个基本的制度环境;通过对公共资源配置与使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通过环境治理、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等纠正市场所不能解决的负面外部效应;通过实施民生工程、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等手段实现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等等。在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体系中,国家审计一般很少涉及对政府治理的直接参与,但其特有的独立、客观和专业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等功能,决定着国家审计可以介入到政府的各项具体职能履行过程中去发挥相应的治理功能,从而保障和促进有限政府职能充分实现。(1)监督、保障和评价政府治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科学有效会对政府的所有治理产生基础性影响,是国家治理合法性的首要问题。如果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存在问题,那么政府失效或失灵就会产生,国家治理就无从谈起。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和评价,以便给决策者提供借鉴和帮助,增强政府的决策和治理水平。政府政策是否合法、科学有效不能由制定者或执行者自身完成,不然就会出现政府的自我评价局面。国家审计的内在特性决定了:一方面,国家审计能够对政府制定的政策实现独立的“他评”,并提出优化和调整公共政策的建议,从而为其它治理主体提供基础的支持;另一方面,国家审计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政府政策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政府政策的顺利、有效实施,由此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作用。(2)监督和约束政府的资源配置与使用,打击腐败有限政府理念下,政府通过对公共资源配置与使用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是一个国家治理得以顺利运转的经济基础。然而,在资源有限性的前提下,如果没有适当的约束机制,不仅会导致资源分配的无效率,也会给贪污挪用、腐败等权力寻租,以及资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自由裁量或滥用等带来孳息的机会,严重侵害公众的利益,侵蚀国家治理的经济基础。国家审计监督的存在,通过对政府预算、公共财政资金等的审计,确保对政府资源配置和使用权力的有效约束和监督,可以防范和保障公众利益不受侵害,为国家治理的有效运行基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后盾。(3)监督并参与外部性治理、民生治理环境、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的治理实际上正是有限政府所要弥补市场失灵所不能解决的外部性、收入分配不公、公共产品等问题。在环境污染这一外部性问题的治理中,国家审计一方面监督和促进政府本身环境治理的合法性,评估政府环境治理的效果,提出完善政府环境治理的相关建议;另一方面促进企业社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共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经济危机(如美国的次贷危机)、自然环境危机(汶川地震、太湖蓝藻)、公共安全危机(群体暴力、事件SAS)等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国家审计作为现代国家经济社会运行这样一个开放的大系统中的一个“免疫系统”,发挥揭示国家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经济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前瞻作用,以及发挥防范、抵御、管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免疫力”作用。在民生问题的治理上,通过审计关注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保等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绩效情况,揭示影响民生治理中的机制、体制和制度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促进国家民生治理的完善。

2、国家审计在有效政府中的治理功能(1)国家绩效审计是评估政府治理绩效的重要主体有效政府面临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激励和约束政府人,使之不仅要合法地配置、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而且要按照最能增进社会福利的方式有效配置、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对政府的绩效管理是激励和约束政府人的重要手段。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是政府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与重要基础。善治理念下的政府绩效评价是一个引入公众参与的多主体的评价机制[8]。在这种评价机制下,国家审计的参与将有助于保持绩效评价运行在政治上的独立性和公正性[9]。国家通过实施绩效审计,不但可以发挥其专业化和独立性优势,依靠其地位的权威性来有效实施绩效评估,还可以在绩效审计评估时,吸收并推动公众参与绩效评估,适应了一个在更广、更深层次上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的绩效评估需要。因此,在政府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中,国家审计具有重要的主体地位。(2)国家审计具有促进提高政府治理绩效的建设性增值功能一是国家绩效审计可以有效防范、揭露和惩治政府寻租等腐败行为,从而提高治理过程中公共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二是通过审计挖掘制度性问题,促进政府机构效率的提高。国家审计能由表及里,从微观入手,并由微观上升到宏观,深入发现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体制性、机制性及制度性等深层次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帮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三是通过审计解决政府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由于现代国家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政府很难全面掌握分散在无数微观个体中的各种政府治理情况的信息;加之我国“多元的、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区域性经济与社会”关系状况,更加决定了国家治理层级链条较长,治理信息的传递难免发生阻碍和偏差。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治理的有效性问题随之产生。国家审计由于以被审计对象的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为基础,采用专业化的审计方式,能掌握一手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动态信息和获得必要的问题线索,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从而帮助解决政府低效率的问题。国家审计这种应有的建设性增值作用,可以促进提升政府治理绩效,适应了在一个更高水平上提高和完善国家治理的需要。

3、国家审计在民主政府中的治理功能(1)国家审计是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内在机制,对民主具有监督与保障功能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利必然导致滥用,权利滥用将导致公民的价值诉求偏斜和民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国家治理民主性制度设计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权利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的建立。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专业性使国家审计成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最有效、最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内在机制之一。可以说,有了审计监督,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民主才得以保障和实现。(2)国家审计是强化对政治控制和参与的基础,对民主具有反馈与沟通功能国家治理民主性的核心问题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然而,官员队伍的专业化和技术专家治国却造成了因行政专业化而将“理性无知”的社会民众排斥在政府行政之外,社会民众因行政信息与专业知识技术与行政官僚的不对称而无法参与到行政决策过程中,而国家审计的第三方专业监督、鉴证功能,可以保障将政府行政的专业化与善治的民主参与要求结合起来。如:对人大的参与治理,各种政府审计报告成为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审查能力最重要的信息来源,对政府审计报告的审查有助于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强化人大对政治控制和参与的基础;在公众参与环节,国家审计成为保障、连接、反馈公民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桥梁。

4、国家审计在透明政府中的治理功能———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工具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政府实现治理透明的重要制度基础。政府审计报告和公告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和有效工具。政府审计的报告和公告制度是政府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透明性制度安排,并成为公众了解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相关信息从而参与公共决策的一个窗口。由于政府审计公开的各种审计结果信息,包含了政府公共权力的运行情况、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等政务信息,使得公民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授予者,能够清晰、明了地看到政府人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受托责任,保障了公民在参与国家治理中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国家治理价值取向下国家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路径

国家治理价值取向实际上也就是建立有限、有效、民主和透明政府的过程。有限政府理念下的政府职能为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指明了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有效政府理念为国家审计指明了审计的目标,民主政府理念拓展了国家审计的参与方式,透明政府理念为国家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应用奠定基础。

1、有限政府下的国家审计治理路径(1)开展公共政策评估审计新公共管理运动推动了公共政策评估的兴起与发展。很多国家都将最高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主体之一,利用审计独特的权威和独立地位来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的程序和结果评估,使其在政府的公共管理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政府治理的完善。我国也应当构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导的政府政策评估制度,发挥国家审计在政府政策评估中的建设性作用,充分服务于有限政府的合法性治理。一方面,立足宏观,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据一定的政策评估标准和程序,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合法、有效开展独立审计评估,进而提出促进相关政策优化与调整的对策建议;另一方面,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审计,监督和评价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对公共政策的执行情况与效果,从而间接评价和反映政府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2)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公共资金的审计为全面监督公共资源的分配与使用状况,一是需要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审计主要是预算执行审计,无论在覆盖范围还是效力效果上,都不能适应国家治理对公共资源广泛覆盖并实施有效监督的需要。为此,应拓宽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与内容,构建一个覆盖所有预算过程与结果、所有收支、所有预算单位(包括政府采购中心等实施预算功能的机构)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制度框架。二是加强对公共资金的审计。除了将全部政府性公共资金(包括全部财政资金、政府预算外资金以及政府债务等)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外,对不是政府负责使用但政府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一些公共资金,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也要纳入审计监督视野。(3)开展各种环境审计以及民生资金审计、公共危机事件审计一是要通过大力开展环境绩效审计以及探索开展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环境责任审计促进政府环境治理的完善。二是开展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保等关系民生的政策与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治理完善。三是开展公共危机事件审计,包括开展类似汶川震后恢复重建、禽流感控制等这样的突发事件审计。审计不仅要关注这些危机治理过程中有关资金使用的合法和有效性情况,更需要发挥审计主动识别政府在应急准备上的问题,发现潜在风险,发挥审计在危机预防中的作用。

2、有效政府下的国家审计治理路径———建立以绩效审计为主导的国家审计模式绩效审计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和潮流。很多国家还将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绩效评估机构,由其主导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我国国家审计也应从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审计为主导的国家审计模式转变。一是在国家审计制度的建设上,将政府绩效审计作为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政府治理情况的绩效评估信息;二是在国家审计的目标上,积极发挥绩效审计的建设性增值作用,对影响政府效率的突出问题,予以充分的揭露和反映,以促进社会财富总量的最大化;三是在绩效审计的选择范围上,应对所有的审计项目类型、所有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行政或业务活动开展绩效审计;四是在审计方式上,实行独立型与结合型绩效审计并重。

国家审计论文篇4

1.2传统单一向国家审计本质论的局限性我国国家审计制度恢复以来,对国家审计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经济监督(控制)论。经济监督论认为审计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行为,经济控制论认为审计本质不仅是经济监督行为,而且还包括“纠偏”,这两种观点都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观的视角揭示国家审计的本质,都将国家审计作为政府管理的一个控制机制,在微观层面上探讨具体的审计行为。二是权力制约论。权力制约论以公共权力为切入点,认为审计是国家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是有效避免权力被滥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手段。三是民主法治论。民主法治论认为国家审计既是民主法治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法治的手段,国家审计制度本身是一种法律制度,因此不能离开法治谈论审计,也不能离开审计谈论法治。这三种观点分别基于管理、政治、法律理论对国家审计的本质进行抽象和提炼,体现了审计人对国家审计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但国家审计的行政型体制特点,决定了任何单一向度的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经济监督(控制)论只停留在微观的监督制约层面上,对国家审计本质的研究站位不够高、视野不够开阔,容易造成“就审计论审计”;权力制约论和民主法治论对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应当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预防性作用关注不够等。因此,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国家审计的本质特征,必须改变单一向度的研究方式,整合多种途径开展国家审计本质研究。

2.“免疫系统”论:一种整合管理、政治、法律途径的国家审计本质论

“免疫系统”论强调国家审计行为的“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强调国家审计是“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这是在继承经济监督(控制)论、权力制约论、民主法治论基础上,整合管理、政治、法律途径而提出的一种国家审计本质论,代表着国家审计本质研究的最新成果。

2.1管理途径的“免疫系统”论“免疫系统”论认为,国家审计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这是基于管理理论对国家审计本质的概括。公共行政的管理途径是管理学理论在公共行政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主要包括传统管理途径和新公共管理途径。管理途径认为公共行政是一种管理行为,通过发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以最少的投入实现公共行政效率、效能、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履行好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在政府管理职能中,控制是必不可少的职能之一,控制职能部门按照计划标准衡量计划的完成情况,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哈罗德•孔茨)。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系统中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进国家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通过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履行好控制职能。一是揭示功能。科学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地方党委政府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努力揭示国家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风险,查找国家治理现状与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二是抵御功能。根据审计揭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严格查处财经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震慑作用。三是预防功能。通过对矛盾和问题的深入分析,从体制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及时向决策系统提出完善国家治理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国家审计论文篇5

(二)审计客体和内容审计署公开的2003—2013审计结果公告中,有13个关于国有银行审计的公告,被审计单位覆盖了中国人民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7家商业银行,揭示和披露了银行大量的合法、合规、效益上的风险,并促进整改移送处理多起案件。因此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审计对国有银行风险揭示和风险管理中起着外部促进的作用,以独立的第三者促进国有银行的风险管控。

(三)审计频率从审计频率来看,银行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国家审计几乎每年都会对国有银行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全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审计。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被审计1次;对7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其中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分别被审计1次,而农业银行被审计4次。

(四)审计揭示的风险从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对资产负债表的真是性合规性是审计重点,在审计署投入大量的精力对银行进行审计后发现了大量的合规和真实性问题。根据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风险分类法,国家审计对国有银行揭示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上,其它类别的管理风险所面临的具体风险则较为多样和广泛。运营风险主要在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存款业务的合规性问题;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损益不实和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其它管理风险主要是体现在“三查”管理(贷前、贷中、贷后审查)、采购管理、授信管理、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合规性风险。通过分析发现经营风险中,审计结果公告揭示贷款业务的风险22个,主要是违规放贷,包括违规为个人和法人发放贷款;在披露的10个票据和结算业务中,其风险主要是合规性问题,主要是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违规办理大额提现和转账业务等问题;披露的6个存款业务问题,也主要是真实性合规性问题,为完成存款考核指标而违规虚增存款、提高存款利率等问题。在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中,审计结果公告揭露损益不实问题6个,主要是收入支出不实的问题;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的15个问题中,风险较为多样化,主要是会计政策和账务处理不合规、信贷资产处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发票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违规列支各类费用等问题。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披露国有银行面临的管理风险较为多样化,主要的有“三查”管理、授信管理、采购管理、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管理、专项信贷资金管理、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多种管理的风险。其中揭露的“三查”管理不到位的9个,使得贷款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从而形成不良信贷资产;采购管理和授信管理问题分别3个,主要是违反采购招投标等规定,分支机构违反授信范围办理业务;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问题2个,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衍生金融产品的更加多样化,但是银行在这一领域的管理并不是很规范,导致问题频发,因此对这一领域的监管显得很亟需。

二、结论和建议

通过分析,国家审计揭示的国有银行风险中,最主要的三大风险是贷款业务、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三查”管理的合规性风险,而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国有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程度不够,对具有审批和管理权限的人员约束不到位,让他们有机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

国家审计论文篇6

(二)大数据横空出世,源于个人全球化、记忆数字化、社会网络资本化的全力驱动,是IT业发展演进的历史使然。大数据不是突然产生的,是IT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大数据浪潮主要源于三大驱动力推动。一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了信息、知识和社会关系网络乃至“个人”全球化,为大数据提供了广泛的数据来源。二是数据开放运动和数据民主化,实现了数据的分布式共享和全球性覆盖,云计算等廉价、高效的存储提取方式,让数据成为“共享的社会记忆”,客观上开启了大数据时代大门。三是挖掘复杂社会网络资本价值,加速了大数据技术的深度应用,构成了大数据的经济驱动力。全球化、数字化和社会网络资本化齐力推动了大数据大发展。

二、大数据:国家审计改革发展新动力

正在发生和演变的趋势表明,大数据时代无论对于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一次革命,一个巨大的挑战,一个重大的转型机遇和飞跃的契机。国家审计无疑也是如此。1.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新实践,必将推进国家审计理论与时创新。当前,人工智能、社交网站、RFID、语义网、云计算等技术或理念风驰电掣一般闯入我们的工作生活,数据开放、软件开源、普适计算、智慧地球等新思想令人眼花缭乱,新的技术和观念层出不穷。在信息技术环境下,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实践,通过信息交换、权能传递和功效联动等方式,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网络时空观、数据挖掘、系统集成以及多媒体等多种学科理论和技术思想深层次地植根于审计理论,刺激审计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同时,国外一些先进管理理念,如企业再造工程、虚拟组织、穆尔法则(Mooreslaw)、基尔德法则(Gilderslaw)和麦特卡夫法则(Metcalfeslaw)等,与传统审计理论进行分化、碰撞、对接与融合,必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审计理论不断繁衍与创新,审计理论将呈现多样性、交融性和虚拟性。2.审计客体内涵和外延的扩张,必将呼唤国家审计权力边界顺势突围。近年来,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中,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实物流、资金流表现向无纸化、数字化和信息流的转变,业务处理和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自动化和网络化,国家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线索等都呈现出普遍电子化、数字化的特点。从而摆脱了传统帐套、传统财务信息、纸质的业务轨迹,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扩展到电子数据、系统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自身;从财务数据延伸到业务数据;从内部数据关联到外部数据,审计客体外延和内涵的扩张,突破了以财政财务收支、纸质载体为主的审计权限范围。必然要求法律赋予审计部门数据采集、技术侦查、行政强制、诉讼等更多权力,以应对大数据时代的高科技舞弊,确保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3.新型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必将推动国家审计作业流程优化再造。联机分析、数据挖掘、WEB2.0互联网审计、云技术等大数据技术普遍运用,将所有的审计内容、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纳入大数据审计之中。传统的现场审计作业流程必将改造优化为:了解调查,获取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数据;进行数据转换、清理和验证;创建审计中间表;进行数据分析,找出审计重点;构建审计分析模型,分析数据;延伸落实,审计取证。数据分析成为审计作业的核心。信息技术还可以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如利用信息技术为审计项目管理内置一个标准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作业流程,用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作业行为,使不同背景、不同水平的审计人员能够执行相同的审计动作。通过虚拟组织形态和数据集成智能化管理,实行远程控制审计项目,包括审计方案的控制、分工控制和授权控制,为质量控制和风险预防搭建一个良好的、高效的管控平台。4.国家审计供需矛盾更为激烈,必将要求国家审计主体能力自我革命。审计作为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覆盖领域之广,涉及的经济社会活动之多,所产生和集聚的数据规模不可谓不大。大数据价值的发现和挖掘,必定给审计创造了更多需求,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对审计供给能力提出了新挑战。而决定审计供给能力的关隘就是国家审计主体能力。大数据时代,IT审计师将主导国家审计舞台。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主要精通财会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技能比较欠缺,知识结构还不能满足大数据技术的要求,数据分析与管理高端人才紧缺。审计人员除了要有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外,必须精通信息技术,掌握网络、数据库、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优化审计人员能力结构,增强审计干部信息化审计基础能力、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监测指标和模型的构建和分析能力、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测评能力,尤为紧迫。

三、大数据背景下国家审计发展路径

无论是组织结构,还是国家文明,只有充分发挥大数据时代的价值、迎接好大数据面临的挑战并积极应对,才会处于不败之地。因此,国家审计应放眼未来,以大数据审计为目标,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抢占审计发展的突破点和制高点,迎接新时代挑战。

(一)加快理论创新,为大数据审计落地提供实践指南。要坚持实践上的“摸着石头过河”与理论上的“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在理论上对大数据审计的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审计职能与任务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筑起适应大数据时展的、可用于解释和预测多种审计现象的审计理论。加强与国家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公安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研讨,多角度、更准确地把握客观现实及政策约束;组建由学术界专家、审计研究人员和实务骨干组成的团队,承担把握前沿热点、规划审计思路等工作,为加快大数据审计实践提供操作指南。要制定大数据审计发展的长远规划,坚持把大数据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发展的核心战略,从数据、制度、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逐步积累基础资源,有计划、有步骤、长期不懈地坚持推进。要加大宣传,营造数据审计文化氛围,革新思想观念,树立正确数据观,建立基于全数据模式、从整体到局部的审计思维模式,用大数据时代精神武装头脑。

(二)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大数据审计相关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和计算机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活动,有些甚至还是盲区,导致大数据审计的法律地位和权限虚置。要加强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相关立法,把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电子证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保管要求,数据认证机构的管理,电子信息与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固化下来,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法律依据。要强化审计权威,扩大审计权限,赋予审计审查审计对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安全措施,利用网络和审计软件进行审计,接入、采集、存储、提炼审计对象所有数据等的权力。要坚持本土自创与模仿移植相结合,建立健全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审计标准和准则,如制定大数据审计评价准则、技术标准,数据挖掘分析指南,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的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准则,云计算以及网络审计准则等,确保大数据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快机制创新,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大数据审计联动机制。大数据技术在国家审计领域中的推广应用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根据国家审计行业自身的特点,其无法自发地独自实现,必须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多点支撑联动机制,形成聚合效应。对政府而言,要积极把握大数据战略机遇,制定积极的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基础设施,营造适度宽松的大数据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审计部门进行大数据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从标准、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大力引导大数据审计发展。对审计部门而言,要制定战略数据储备计划,加快与被审计单位数据实时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数据载体;要逐步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审计数据中心,构建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方法和评价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审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大集中。对IT企业而言,要深刻洞察大数据审计的需求,提供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要专注细分领域创新,提供具有审计行业特色的大数据审计专家级方案。

国家审计论文篇7

二、国家审计服务经济建设的路径变迁

国家审计工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法定职责,确定不同历史时期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我国国家审计演进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简称《宪法》)规定,在我国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经济监督。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程序、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职责、权限等基本制度作了全面规定。《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免疫系统”论是对传统审计理论的创新,也是现代审计发展的理论基础。国家审计以促进公共责任的有效履行为天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2013)提出了国家审计在国家良治方面的目标,包括维护民主法治、提高政府效能、预防打击腐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改善民生、推动透明问责等。至此,我国国家审计的目标、内容、职能等理论与实践,同世界审计组织倡导的审计理念完全一致。我国国家审计已经与国际接轨,在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现实反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人民对公共权力监督要求的提高,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1.国家审计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局限

(1)国家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有限在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中,审计处于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和《宪法》、《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决定的。托马斯.G.希金斯认为:“独立审计师必须拥有独立性,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9]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既不具有形式上的独立,也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所以影响了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制约力度有限,特别是位高权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即使进行监督也流于形式。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评价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公共权力履行情况后所作出的审计处理决定,有时难以得到切实执行,致使“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审计体制未能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困境。

(2)国家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作用有限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不是审计的本质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审计被赋予评价职能。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公共管理绩效和公共服务能力,应由上一级政府审计机关评价,因此作为最高级的中央政府的工作情况就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研究不多,缺乏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无法为完善制度、体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审计实践中缺乏对公共权力行使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评估机制,法律依据和评价标准也不健全,导致审计人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公共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但201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仅381个,涉及资金139.38亿元,仅占部门项目预算的1.5%。[10]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民主和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是不相宜的。

(3)国家审计对经济社会的免疫作用有限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经济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和危机,审计系统有责任、有义务尽早感受并发出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目标定位的重点仍停留在对事件的事后审查监督和处理层面,对风险控制或防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仍不完善,未能从源头上规避或控制风险,使国家审计免疫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基础设施、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资。为了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对上述投资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进行权力寻租,审计机关应调整以往事后审计的惯性思维,创新审计路径,将审计重点放在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上,加强跟踪审计,对被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2.原因分析

(1)理论根源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国家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1985年在《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中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11]在我国,国家一切财富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委托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受托人),按人民的利益使用、支配公共财产,处理公共事务,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委托人)报告情况。人民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监察部等)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受托人行使运用公共权力的状况和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判断、评价公共权力行使者行权是否恰当,以决定其继续行使或被解除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我国国家审计模式属于行政型,审计工作的领导权很大程度上由本级政府的领导掌握。在国家审计的审计关系中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如图2所示),审计主体和被审计人又同处于一个大的组织结构中,造成审计主体只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2)社会根源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等各自的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向优化结构转轨,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无序、社会分配不公、官民冲突等。这些社会矛盾越严重,就越需要审计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免疫作用,以其特殊的职能,去揭露、参与消除矛盾,保证社会和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国家治理的需求,国家审计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体制根源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机构设置在政府内部,实质上是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如此的组织结构安排,客观上限制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尽管我国《审计法》第15条对此作了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但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与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导致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权威性与领导作用往往被本级政府弱化。

四、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路径重构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审计应更积极有效地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如图3所示)。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市场交易秩序、社会服务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尤其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驱动,社会资本形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都超出了原有制度的约束范围,使权力寻租、市场无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市场经济自身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在运行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等因素造成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等情况。因此,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对其进行揭示和处理。

2.监督政府经济权力的运行现代政府应是权力有限型政府。然而,在我国经济领域,政府权力仍然过大,支配大量公共资源,与市场边界不清,影响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按受托公共责任理论和国家审计制度设计的初衷,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经济权力运行负有监督使命。国家审计监督的目的是创新政府经济治理方式,强化其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权力审计,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与评价,从而正确评价政府经济权力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借鉴美国审计署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框架,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满足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对绩效信息的需求,促进各级政府科学配置在经济领域的事权和财权。

3.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是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从理论上讲,只要政府债务增长率控制在经济增长率范围内,财政就拥有偿债能力。多玛[12]提出存在一个最优债务负担率,只要一国债务水平小于或等于最优债务负担率,政府就有偿债能力,财政可持续。要保证我国财政的可持续,必须完善财政制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改革与重构收付实现制的预算报告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评价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能否满足其未来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尝试引入中期预算框架,用审计成果倒逼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使预算模式符合完整性、准确性、程序性、详尽性、公开透明、约束严格等要求,体现财政收支的集中统一和预算的有效监督特征。

4.保障金融安全国家审计是金融领域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和普遍摸底双管齐下的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结构调整计划、资产负债损益和贷款投放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分析贷款用途和偿债前景,抓好贷款的流向追踪和主体的合规性,揭露我国金融领域潜在的问题及导致其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促使其加强内部控制,重视危机预防与应对,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审查,跟踪金融创新,健全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的“减震”功能,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从2006~2012年,审计署通过对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收回违规发放贷款或挪用贷款等违规使用资金共计1731.28亿元,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予以处理。2013年审计署查出问题后,相关监管部门和银行制定完善制度100多项。

5.维护公共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审计机关应严格审查国库资金收付,建立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定期清理制度,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产资源出让等进行审计,避免公共资源损失,揭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公共项目投资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全过程进行跟踪,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恢复和发展。

国家审计论文篇8

《辞海》关于“文化”的解释是:“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什么是审计文化?总体来说,审计文化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实务中培育形成的,体现审计工作特点和规律,被共同认可、遵循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群体意识的总和。国家审计所具有的价值理念、所形成的工作氛围决定审计文化创新与发展的有效性。对此,审计文化的创新与发展,首要的就是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文化观。

所谓科学的审计文化观,笔者认为,一是在审计价值取向上,要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核心,以审计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准则,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根本,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搞好审计工作的高质量监督和服务。二是在审计监督取向上,要实现审计工作的“四个战略性转变”:即从过去侧重审查物质指标,转向注意审查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指标;从过去侧重于审查真实合法性指标,转向注重审查效益指标;从过去侧重审查经济发展速度指标,转向注重审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标;从过去审查近期利益指标,转向注重审查可持续发展指标。三是在审计服务取向上,要立足建设性,坚持批判性;立足服务,坚持监督;立足全局,坚持微观揭露与查处;立足主动性,坚持适应性;立足开放性,坚持独立性,尽职尽责地维护人民的根本权益。

二、加大审计人才建设力度,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人是审计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客体。审计文化是通过审计人员的主观努力塑造出来的,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人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既是审计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审计文化创新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把审计人才建设作为审计文化创新与发展的重点来抓。

首先,要建立健全审计人才工作机制。一要严把审计人员的“进门关”,执行“凡进必考”制度,探索以审计职业准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化建设之路,确保审计队伍的“活水源头”。二要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增强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完善促进合理流动的人才交流机制,将专业领域磨练与多岗位锻炼相结合,运用“多岗快跑”的方式,实现科学的人才轮岗交流。四要建立健全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形成平时考评、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相统一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审计人才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要强化审计人才培养工作。主要有三点:一是要围绕审计署2008至2012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探索全新的培训模式。二是在培训人员上,要以审计领导人才、审计专业人才和审计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专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三是要采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实践作为第一跑道,认真落实主审述职制、审计实务导师制,以及“审前分析、审中交流、审后总结”制等制度,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锻炼中培养人才、在培养中造就人才,努力增强审计人才的创新思维和工作技能。

第三,要提高审计人才职业修养。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导审计人员树立以大局观、民本观、绩效观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的职业原则;保持严谨、稳健和负责的职业态度;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保守秘密,遵守廉政纪律。要打造审计人才的团队精神。通过努力,力求全面塑造审计人员的新形象:塑好廉洁形象,增强免疫能力;塑好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塑好团结形象,发扬团队精神。

三、加快审计体制革新步伐,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纵观世界各国的审计体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审计事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我国的审计体制应逐步由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转变。笔者认为,这种转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在体制建立上,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国家财政进行有效监督的需要,在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应实行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体制,即省、市、县国家审计机关的人事、业务及经费等均由国家审计署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在地位确立上,国家审计超然独立。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政权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国家审计权独立于其他权力,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涉,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最高原则。国家审计权与国家其他权力之间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在职权范围上,国家法律应建章立制,明确相关权力的赋予。就国家审计职责而言,几乎涉及政府的全部行为,并以公共财政为审计主要对象,包括公共财政涉及的国家权力、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所有“产品”和“劳务”,并把政府绩效审计列为工作重点。同时,国家审计具有鉴证和评价等职责。就国家审计的权限而言,国家法律赋予其神圣的权力,主要有:检查权、调查权、采取强制措施权、处理处罚权、报告权、公告权及建议权等。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过渡后,国家审计的立法型审计体制最终必将形成。

四、提升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要全面贯彻审计署“人、法、技”发展战略,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这两个中心点,建设好审计信息化系统。

一是要坚持推广应用ao系统与深入开展审计模型研究并重,在全面推广应用ao系统开展项目管理和数据分析同时,加大审计方法或审计模型的研究力度。通过对审计模型的深入研究,使ao系统应用深度得以拓展,促进计算机审计成果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要坚持推广应用oa系统与大力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并重,在不断完善oa系统,实现广域网互联互通的同时,高度重视审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研究开发“审计信息网站”,使之成为oa系统应用的有效补充,促进审计信息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要设计网站专用数据库系统,对审计简报信息、大要案信息和对外宣传信息进行跟踪管理,为领导决策和审计人员随时了解审计工作成果提供服务。四是要加强审计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加强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运行维护和数据加载的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确保审计信息化建设发挥最大效能,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国家审计论文篇9

1.2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系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生了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强资源环境审计,通过监督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科技创新、产业调整、生态循环经济建设等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可以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2资源环境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面临的挑战

2.1资源环境审计目标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治理目标的要求目标一般可以理解为想要达到的境界或目的。国家治理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是不同的,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的目标必然是由国家治理的需求和国家审计的功能共同决定的。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资源环境审计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为目标,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发挥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以及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国家治理框架下的国家审计目标尚在探索阶段,国家审计目标尚无完全适应国家治理要求,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各具体项目目标也难以完全适应国家治理目标的要求。

2.2国家治理对资源环境审计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资源环境审计不仅涉及国土、环保部门,还涉及财政、发改、工信等多部门,覆盖内容广泛且专业性强,在审计工作中不仅要对财务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还要分析资源环境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果,评价资源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并针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和完善情况提出建议与意见。因此,需要审计人员了解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分析评价的重点、指标和方法,创新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专业技术数据和审计调查获得的相关专业技术数据能够进行分析,据此提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2.3资源环境审计人才队伍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需要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新领域,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审计实务还都处在探索阶段。资源环境审计涉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领域,涉及环境保护、经济、管理、工程学等多方面知识,需要资源环境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审计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资源、环境、统计、工程等方面的知识,专业胜任能力比常规审计要求更高。而各地资源环境审计机构成立相对较晚,人员来自于各审计业务部门,未专门培养相关资源环境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短期内达到国家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相关要求仍有难度。

3资源环境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途径选择

3.1关注资源环境安全国家审计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通过审计揭示国家经济社会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维护国家安全。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及时发现国家资源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更早感受到危害国家资源环境安全的风险。因此,在资源环境审计中,不仅需要揭示资源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还要站在国家的角度结合国内外环境综合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的角度提出有预见性的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功能,从而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

3.2关注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党的十已经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经济发展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相对较大,对资源和环境保护仍然放在经济发展之后,如何处理好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这关系到当前及子孙后代的发展,同时,近年来,国家重视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效果也需要审计监督。因此,关注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当前及以后资源环境审计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需要在实际审计中关注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问题,还要将关注环境和生态效益的理念贯穿于项目立项、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等整个审计过程。

3.3加大对权力运行审计监督力度权力制约是权力部门之间在法制轨道上由于分工和责任的不同而形成的相互约束和牵制,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将权利置于国家审计的制约之下,可以促进权利体系的合理的运作,可以监督行政权力不被滥用、乱用和私用,确保权力能够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有序地运行,确保国家利益。资源和环境都属于国家最重要的经济资源,掌握了资源就相当于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而主要对土地、矿产等及环境进行管理的国土和环保部门都属于新兴政府管理部门,成立相对较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相对滞后,管理相对薄弱,这和两部门所拥有的管理权限不匹配,在很多地方国土部门和环保部门成为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因此,一是加强对国土、环保部门的监督,加大资源环保部门相关项目的审计力度,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大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力度,发挥审计震慑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掌权人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为民执政。

国家审计论文篇10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国家审计论文篇11

【关键词】审计风险防范控制

由于审计风险来源广泛,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涉及面广,并涉及到审计项目全过程的每个阶段的几乎所有内容.也涉及到参加审计项目的全体人员和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旦作出错误的审计判断,就会导致某种不良后果,导致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是由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还可以与审计程序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将风险控制环节置于具体审计工作之中。并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的全过程采取各种风险管理和控制对策。以减少审计风险,避免风险损失。我们兵团审计具有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双重职能,以国家审计为例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风险的控制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审计准备阶段风险控制

1.严格遵循法定审计程序和审计管辖范围的规范,从严依法审计、依法行政。审计监督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审计监督行为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方法、步骤、时限和顺序,违反了审计程序或超过管辖范围。无疑会招致审计风险。

2.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强化分工负责制。并选择适量并能胜任工作的审计人员组成小组。审计小组成员的专业特长和基本素质要求。要有充分的考虑,并且对被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审计任务的简繁程度也要做到充分考虑。

3.做好审前准备和调查。作好法律法规准备、技术准备、资料准备、物资准备、认真备战,争取审计工作开局的主动。做好审前调查,重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使审计工作更具针对性,减少审计不必要的资料浪费和工作失误。

4.实施审计方案控制。审计方案是实施审计的总体安排,是保证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有效措施,也是审计机关据以检查、控制审计工作质量、进度的依据。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能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二实施阶段审计风险控制

1.召开见面会、公开办公地点与沟通渠道。以争取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可以采用座谈会、个别访问、设置意见箱、公开结果作出最后把关.减少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以偏概全、以点概面。

2.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审计决定。审计决定是审计风险产生的重要环节,是引发被审计单位复议风险和诉讼风险的关键部位。审计人员应注意正确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处理处罚要宽严适度,既不可对违法违纪单位和行为人有恻隐之心,网开一面,也不能超越《审计法》规定的处理、处罚权限,宽严无度,显失公平、公正。

在实施处理、处罚时,应告知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当事人所拥有的合法权利,一旦发现审计决定或审计行为有误,应及时纠正,而且不能包容护短,以错掩错。对于审计人员与审计单位发生矛盾或分歧。应依法公开处理和解决。不能“私了”或暗箱操作,同时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审计机关的尊严。

3.重视后续审计。视审计项目效果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失时机开展后续审计.加强和巩固审计成果,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避免审计决定“虚化”的现象,及时发现和控制审计结果落实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审计风险,我师审计局领导特别重视后续审计.于2o07年对已审计项目进行全面追踪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审计决定得到落实。有效控制了审计风险。

4.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资料库和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同时加强审计报告的复核力度。并不定期与企业沟通交流,使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利于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针对新会计准则给国家审计带来风险增加的影响,强化和改进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三、审计风险控制的其他措施

1.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增强审计风险防范能力。随着人们对审计期望值的越来越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审计机关将会更加关心如何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审计成本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并有效地避免审计风险及其损失。持续不断地加强审计风险教育,改变传统审计教育的弊端,增强审计人员风险责任感,提高识别能力,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寻求积极有效的方法控制风险。作到自觉预防审计风险和正确加以处理。

2.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健全完善审计准则体系。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且审计实践中新技术新问题层出不穷、要求不断升华审计理论研究。不断建立健全、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体系,使得审计人员有章可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减少由审计人员失误而引起的风险

3.建立审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责任。对审计小组、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给予全面考核;如设立审计项目计划完成率、违纪金额检出率、审计工作底稿合格率、审计建议采纳率、复议差错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同时还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建立自己的质量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制度,还要认真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

国家审计论文篇12

二、国家治理视角下国有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有企业的审计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管理模式上的弊端明显。在国家审计体制中,审计单位大多是以行政机关,以及各大事业单位为主。由于这些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广,囊括范围大,因此,在进行财务申报时很难做到准确性与全面性。而这一切主要是因为审计体系的不完善,没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制约每一条例的进行与开展,导致审计过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得不到制度的保障,进而导致政府审计部门公信力的下降。

(二)审计报告系统的不健全

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主要是依赖于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审查。很多情况下,一些国有企业为了掩盖企业真实效益,或是为了谋取利润,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信息,因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的真实性。

(三)审计技术的落后性

目前我国的审计的技术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使得审计对象范围扩大,更加复杂。同时,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个人素质也是影响审计水平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审计的主要方式还局限在人力审查的地步,因此各个国有企业会采取特殊的方式来逃避某些活动的审计。种种现象表明,传统的落后的财务核算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

三、国家治理视角下国有企业审计的重点

(一)以真实性,合法性为主

新形势下,我国国家与政府的行政改革更加深化,对反腐倡廉的力度也逐渐加大。而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违法行为,以及政府审计过程中的投机取巧,现象等也应该加大力度予以排除或减少。加强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是促进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对国有企业审计过程中,要以真实性与合法性为基础,严格审计。只有保证审计过程的真实性,才能便利于政府以及国有企业自身对当前行业市场的整体的全面性了解,同时也才能够真实的面对企业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加以及时的规范修整。只有保证审计过程的合法性,才能更好的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调控,以及保障政府审计机关的廉洁性,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的阳光执政政府建设,为国民经济的长足发展提高制度保障。

(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在对国有企业审计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基础,其自身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大幅度的加强我国政府的作用。国有企业的审计中,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审计,经济效益的运作等,都需要审计部门严格审查其对我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使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内正常运行,而不脱离国家的大政方针。

四、国家治理视角下国有企业审计的内容

(一)了解企业情况,促进政策调整。

(1)对企业财务方面的审计。财务基本面的审计包括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方面的总体审计,主要目标是掌握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也是审计的最基本目标。通过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现行的发展状况,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对企业的财务进行严格的审计。

(2)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主要是指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程序,以及会计汇总资料程序等。

(3)对企业收益的审计。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它涉猎的范围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因此,国有企业自身的增收亏损对人们的生活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要严格审计国有企业的决策,企业规划,投资项目等的审查。检查其是否有转移投资资金,是否隐瞒经济收益的现象。

(二)揭露企业隐患,促进企业完善

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违法行为,以及政府审计过程中的投机取巧,现象频繁。对于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存在的偷税漏税现象,做假账,虚构财务报表等严格违法行为,政府在审计过程中要严加防范。一旦发现国有企业中的这些陋习繁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自身深远发展,阻碍国民经济的增长,不利于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的部分,审计部门要及时的予以警示。以使国有企业的隐患意识有所提高,并逐步的进行改善。

(三)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企业进步

在以往的政府审计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态度并不都是积极的。很多时候,虚假审计报告的存在实质上是国有企业对审计等额消极抵触的情绪。除了部分人员想要谋取利润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审计部门的服务观念的缺乏。长期以来,人们听到公检法都是充满戒备。国家审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主要在于“检查”。但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企业隐患,使其解决问题,促进其正常发展的。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内部控制、重大决策方面的问题,深入揭示企业内部环境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掌握有关企业、行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及趋势,从制度层面提出防范企业、行业运行风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