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税务合集12篇

时间:2023-06-04 08:36:24

公司经营税务

公司经营税务篇1

一、筹划背景

(一)利润最大化的要求

税收虽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只要做好税收筹划,依法纳税,就能够使企业获得较大的利益。对于跨地区经营经营租赁汽车集团而言,系统掌握行业税务知识,利用集团管理的方式,在竞争激烈的汽车租赁市场中有效地控制税收成本,取得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公司经营需要参考税务筹划方案制定企业战略

对于企业而言,所谓的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纳税前做好相应的税务规划活动。对于跨地区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而言,为了扩大规模或开拓市场,往往需要不断增设分支机构,由于不同种类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和纳税义务并不相同,需要企业在机构设立之前,就从经营角度出发,考察要设立的公司架构是否适合公司本身的发展,并从税务角度考察,判断该模式是否有利于整个公司的利益,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机构设置和商业模式的设计,从而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风险规避的要求

对于企业而言,虽然可以采用调整商品价格等方式来提升企业的收益,增加企业的利润,但是市场是存在风险的,一旦商品市场出现变动,即使企业调整商品价格,也会不可避免的遭受损失。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通过税收筹划,进行合理的避税,是企业获得稳定收益的重要途径。

企业所采取的税收筹划,即是企业在税法的相关规定下,使用合理的方法对企业将要纳税的一种规划。企业采用合理的手法进行税收筹划,不仅能够使企业减轻税赋,还有利于企业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对于跨地区经营的经营租赁汽车集团来说,首先要研究理清经营租赁行业的主要税种和税收政策,并结合不同地区地方税收政策的不同,研究设置分支机构,综合跨地区所得税管理的相关办法,整体筹划,以防范税收政策理解错误、业务模式选择不当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利润损失。

二、经营租赁汽车集团税收策划

(一)组织形式的选择

对于汽车租赁企业而言,跨地区、联网经营的集团化管理方式是企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公司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往往需要向下增设分支机构,即开办分公司或子公司。

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第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设立方式之间的差异。所谓的子公司就是企业拨付资金,协助创立的一个能够进行单独核算,盈亏自负的公司,而所谓的分公司就是企业发放资金,另行创立的一个由企业统一管理的公司,相当于企业的一个部门。第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核算方式之间的差异。子公司的核算通常是独立的,自负盈亏,企业只需要在年末收取分红即可,而分公司则是由企业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

汽车租赁集团在分支机构组建期,往往出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业务特点及管理便利、当地设置分公司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考虑,将分子公司的建立按照地域管辖划分为东、西、南、北等片区。一般情况下,若是企业的总公司长期处理获利的状态,那么设立子公司较为适宜,因为企业的总公司带动子公司发展盈利,就会使子公司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预计组建的新公司在经营初期就会发生亏损,且需要一定的时间业务量才能达到一定水平,则组建分公司更为有利,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分公司的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抵减总公司的税收负担。另外,也可以考虑将不同业务发展程度地区的分公司统一设置在同一子公司下,从而利用业务欠发达地区分公司的亏损抵减业务发达地区子公司承担的税赋,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二)经营租赁汽车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1、经营租赁汽车公司主要业务

通常情况下,汽车租赁公司开展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汽车租赁公司将其内部的汽车出租给他人,汽车租赁公司提供汽车的保险费用以及年检费用,但是不提供汽车驾驶员以及汽车的燃油费用等,然后汽车租赁公司向顾客收取租金;第二种方式是,企业租赁公司不仅将汽车出租给他人,并且提供汽车驾驶人员,燃油费等日常费用,然后汽车租赁公司向顾客收取租金。

2、相关政策规定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汽车租赁公司的第一种租赁业务,即只将汽车租给客户,不提供汽车驾驶人员的租赁方式中,汽车租赁公司所收取的费用适用17%的增值税率,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租赁公司可以凭借所购汽车或是燃油等费用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相应的抵扣。

经营租赁汽车公司的第二种业务,即汽车租赁公司将汽车出租给客户,同时提供汽车驾驶人员以及汽车修理费,燃油费等所有的日常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汽车租赁公司所收取的租金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从2013年8月1日起,发生购进汽车、燃油、汽车修理费等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同时,企业可以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客户也可以据此抵扣税款。

3、企业选择

从税收政策看,只提供汽车租赁,不提供驾驶人员的汽车租赁模式17%,不仅提供汽车租赁也提供驾驶人员并承担日常费用的租赁模式增值税税率为11%,二者均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故企业应在企业战略目标、公司设置、人员安排、租赁合同签订、运输工具购买等方面做出必要的调整,按照自己公司的实际状况选择设置相应的业务经营内容和产品模式,使自己的业务操作符合相应税目的要求,以达到减少税赋的目的。

与此同时,企业应兼顾出租车辆的购入日期,将出租的汽车属于2013年8月1日前购入的、企业需选择采用简易办法纳税的业务并且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的业务与现行征收11%或17%增值税的业务分别核算,以避免未分别核算而使用较高的税率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三)集团内部间相互租赁

汽车租赁业务能够同时为出租方与承租方带来很大的收益,这是因为对于汽车租赁的承租方来说,其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租金,就能够使用自己理想的车型,使其因为资金不足难以支付理想汽车的购买费用的情况得到有效的缓解,而对于汽车租赁的出租方来说,利用其现有的汽车资源,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其资本。同样,当租赁业务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只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就能够将企业的资产以租赁的方式转给另一个企业,这样不仅能够实现收益,同时还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赋。

例如,甲企业(出租方)和乙企业(承租方)属同一利润集团,乙企业处于税收优惠地区(时期或行业),所得税率为15%,甲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将年赢利10万元的车辆(价值100万元)以租赁形式转给乙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租金水平符合公开市场原则),收取足够低的租金(如4万元)。这样,对于甲企业(出租方)方来说少收入10-4=6万元,乙企业(承租方)则少支出6万元,甲企业就将6万元利润转移到了乙企业,享受乙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使整个集团税负减少了6×(25%-15%)=0.6万元,从而提升了集团利润率。甲、乙企业适用的税率差别越大,租金越低,从甲企业转移乙企业的利润越多,税负降低的幅度就越大,整个集团利润率增加的幅度就越大,税收筹划的效果就越好。

(四)因汽车牌照受限等因素引起的同业收购中应注意的问题

因汽车保有量的增大,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逐渐开始对小汽车牌照实施限制性规定。汽车牌照的稀缺性,使公司并购成为取得牌照和租赁经营权的一种捷径。但因汽车租赁行业起步较晚,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在兼并前,应加强与目标企业所属税务部门的沟通,确认目标企业适用的税务政策及真实缴交状况,核实被收购企业是否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是否存在税务应补退税款及罚款,这些信息将直接影响收购企业补税额的高低,应在投资前予以充分考虑。在此基础上,应尽量选择一些管理不善出现亏损的公司进行合并,通过收购企业盈利与被收购企业亏损的相互抵消,进而使企业所纳税获得减免。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企业还可以实现亏损的递延,推迟所得税的缴纳时间。

公司经营税务篇2

二、全面营改增对某军工企业子公司的影响

(一)各子公司的实际税负在下降,下降的幅度存在着差异

6 家军民融合型控股子公司原来大部分都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全面“营改增”后其采购的原来不能抵扣的缴纳营业税的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准予自销项税额中抵扣,全面“营改增”后实际的税负在下降。2家现代服务业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在全面“营改增”后的税率大部分为6%,虽然税率略微上升,但由于存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该2家公司的实际税负较“营改增”前下降了一个百分点左右。

(二)部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下降,提升了盈利能力,改善了现金净流量

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2家现代服务业公司原来的主营业务收入里包含了营业税,在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不再包含在其主营业务收入里,在含税销售额不变的条件下,其主营业务收入将下降。随着各公司实际税负的下降,对各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和现金流量的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三)对各公司的会计核算要求更高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相对较为简单,收入里含税,应交税金的会计核算相对简单。“营改增”之后,收入里不含销项税额,支出里不含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是根据当期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采购业务的进项税额之差来计算的,应交税金的会计核算相对复杂。此外,大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税率不止一种,对于兼营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经营业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将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这给各公司的规范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对各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更高

原来营业税发票的管理相对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相当严格。为取得最大的抵税效益,客观上要求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合同谈判、外协采购、产品销售等各环节的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些都对各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促进各公司经营模式的优化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全面“营改增”配套政策的规定,各公司为单位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这就使得各公司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2家现代服务业公司须优化商业模式,重构内部业务组织机构,合理利用外部专业分工,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提升经济效益。

(六)促进各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全面“营改增”配套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特别是取得的不动产及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在2年内抵扣。这将推动各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创新力度,取得最大的节税效益,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三、某军工企业子公司的应对措施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全面“营改增”是我国税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深远重大,涉及企业业务流程的优化和内部机构的调整及配套制度的修改衔接等等。各公司要加大“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全员认识,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全面“营改增”政策的变化对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全面“营改增”后的形势需要,各公司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研究政策,结合各公司业务实际运用,规避涉税风险,合法降低税负,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

全面“营改增”后,对各公司会计核算精细化水平的要求更高,会计核算的难度将更为复杂。各公司要严格按国家财税政策要求,不断规范会计核算和涉税业务处理,规避涉税风险,争取最大的节税效益。

(四)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

全面“营改增”后,对各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要求更高。各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正确开具发票,杜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及时收集、审核和验证外购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确计算和按时申报纳税,避免造成涉税风险或不必要的损失。

(五)优化合作伙伴的管理

增值税的纳税特点决定其应纳税额由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因素决定,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条件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公司要进一步优化合作伙伴的管理,调整供应商名录,尽可能和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合作,以取得最大的抵税效益。

(六)深入落实去杠杆的要求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配套政策的规定,企业为取得贷款服务融资费用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各公司要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努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股权融资比例,降低带息债务的融资规模。

(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营改增政策出台的目的之一就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公司要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科学调整战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落实中国制造2025规划,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自动化的水平,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化,提升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八)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6】36号和配套政策规定了全面“营改增”的不征、免征及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各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研究和充分利用资产重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地降低企业的税负。

(九)科学调整经营模式

全面“营改增”后,各公司原来的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将不完全适应增值税的征税特点和抵扣要求。各公司要合理调整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如采取劳务外包、外协采购的模式将原来内部承担的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单位承担,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税负。

公司经营税务篇3

1.降低税务风险。客观来讲,在公司经营发展中,之所以会出现税务风险,主要是因为公司内部没有达成有效信息流通,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衔接环节的风险问题,最终带来税务层面的风险。因此,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够及时找到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依此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税收筹划、业务交易、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如此就能够有效将其公司的税务风险。2.拓展经营价值空间。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不仅可以降低公司税务风险,而且能够拓展公司经营价值空间。一方面,公司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帮助公司在既定的政策框架下避免花费更多的税收费用,进而达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降低公司税收成本的效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有助于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进而达到拓展其社会价值空间的目的。3.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现状来讲,国内许多公司在经营发展实践中因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不到位,造成财会管理风险加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安全发展。因此,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强化,不仅能够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而且能够加强相关人员对税务政策的深层理解和认识,进而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

二、新时期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实困境

1.税务征管困境。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税务部门明确要求各大公司必须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税收操作,确保税务征收工作的科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但就现状来讲,国内公司税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根本无法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层次。另外,为满足新时期国家税务征收的要求,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但现实中大部分财务工作人员无法达到这一标准,而这也成为了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一大困境。2.税务稽查困境。近年来,我国对税收稽查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金融、铁路、地产等领域的公司有着极高的稽查规范,而这就给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难点。但目前,许多财务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在税务筹划上存在较大漏洞,再加上许多公司的软硬件建设不到位,都造成了公司税务风险的加大。3.外部环境困境。所谓的外部环境困境,主要是指公司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会增加公司税务风险,并加大内部控制的难度。例如,在地区保护主义的作祟下,许多外来企业在地方市场的拓展中会遇到种种阻挠,相关部门会要求外来企业在短时间内完成较大的税收证明任务,如要求他们在既定时间内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其他相关税收证明等。显然,这些工作任务必然会增加公司经营成本,造成税务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最终制约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探讨

1.改善公司内部环境。税务新常态下,要向实现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加强对环境要素的合理建设与把控。有关政策规定,公司企业在开展内部环境建设时,一定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执行具体政策。具体来讲,在国家既定政策框架下,公司要结合市场环境特征和公司经营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内部环境建设,不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内部机构,而且要加强专业税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要构建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为确保内部环境优化的常态化生成,公司还要精心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增进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生产经营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以便及时转变税务管理策略,避免因业务信息变更与税务管理革新相脱节,确保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常新化发展。2.加强税收筹划管理。税务筹划工作是决定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内容,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是不同的,包括企业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因此每个企业应该要缴纳的税种也是不同的。而对应不同的税种,国家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以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讲座和培训,以便及时关注国家税务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税务难题,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当然,除此之外,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还可以关注更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内容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内容等。3.增进内外信息互动。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各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导致风险加大,无法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以便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创造更多的条件。企业在税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中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业务往来单位信息、税务部门政策信息等,要求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及时获取各种各样的内外信息,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整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防范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全新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税务征管困境、税务稽查困境和外部环境困境,相关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优化改进,既要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又要加强税收筹划管理,同时要增进内外信息互动。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才能拓展公司经营发展的价值空间。

作者:徐金秀 单位: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范影.基于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创设及思考[J/OL].中国商论,2017,(12):92-93.

[2]陈剑锋.关于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讨[J/OL].中国商论,2017,(11):113-114.

公司经营税务篇4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5-0019-02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出于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初衷,在国家相关法律与法规熟练掌握的前提下,全面、综合地发挥自己的内在潜质,通过周密地筹划,做出以减少税负为目的的一系列决策与付诸实施的经济行为,该行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中营业税是与增值税并驾齐驱的两大税种之一,其征收范围广泛,对其进行税收筹划意义重大。

一、减少流转环节

筹划思路:营业税一般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道道征税。营业税既不像增值税虽道道征税但只对增值部分征收,也不像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因而企业可以通过减少流转环节、缩小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甲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4月开发完成了一幢写字楼,现准备对外销售。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先按乙公司的要求装修该写字楼,再以11 000万的价款销售给乙公司。甲公司将该装修工程以3 000万的金额承包给丙装修公司(举例只考虑营业税,不考虑可能涉及的其他税种,下同)。

甲公司应纳营业税=11 000×5%=550(万元)

丙公司应纳营业税=3 000×3%=9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直接签订装修合同,价款3 000万,丙公司将装修业务发票直接开给乙公司;甲公司再向乙公司开具8 000万的房屋销售发票。

甲公司应纳营业税=8 000×5%=400(万元),节税150万(550-400)。

丙公司应纳营业税=3 000×3%=90(万元),其税负不变。

二、增加扣除金额

营业税纳税人应尽量扩大税前扣除项目,减少计税营业额,减少应纳营业税税款。当然纳税人应注意加大扣除项目金额要合理、适当,避免税务机关调整计税基数。

【案例分析】:A公司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2012年4月该公司承接了一项广告业务,营业收入为600万。A公司按照与电视台签订的合同规定,支付给电视台广告费160万,设计、制作费140万。

A公司应纳营业税=(600-160)×5%=22(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A公司可以与电视台协商,在一定限度内将广告设计、制作费转换为广告费,加大扣除项目金额,降低计税依据。经双方协商,广告费提高到210万,设计、制作费降为90万。

A公司应纳营业税=(600-210)×5%=19.5(万元)

经过纳税筹划,A公司节税2.5万元(22-19.5)。

三、降低适用税率

筹划思路: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是影响营业税额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营业税的税率分为三档:3%、5%、5%~20%。营业税纳税人可以通过业务流程的转变,采用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人通过对其自身的业务进行一定的调整安排,使其业务属性发生变化,在税务认定上由适用较高税率的税目转变为适用较低税率甚至是免税的税目从而减轻税负。这种筹划方式的关键是纳税人要找到与自身业务相近的、能转变的、适用更低税率的业务。

【案例分析】: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在乙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协助下,丙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最后中标。甲单位与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 000万。另外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300万元的组织协调服务费用。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

丙公司应纳营业税=3 000×3%=9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若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若工程承包公司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乙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先和甲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金额为3 000万;然后,乙公司再和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以2 700万将该项工程转包给丙公司。乙公司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3 000-2700)×3%=9(万元)

丙公司应纳营业税=2 700×3%=81(万元)

经过税收筹划,乙公司节税6万(15-9),丙公司节税9万(90-81)。

四、分别核算营业额

筹划思路: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因而兼营同一税种下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或劳务的企业,应尽量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劳务的营业额,以便按各自的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加重税负。

公司经营税务篇5

一、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二、保险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保险公司加强纳税筹划,是增强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纳税人)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尤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由于其所纳税收占其支出的比重较大,研究纳税筹划的意义更加重大。

1.有助于抑制自身自觉和不自觉的偷、逃税行为,树立诚实纳税人的良好形象。

2.有助于优化险种结构和经营方向。保险公司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险种结构和经营方向的优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赋,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险种结构合理和经营方向正确的道路上来。

3.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和利润是公司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基本要素,节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效果,以达到公司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4.从长远和整体来看,节税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所以进行税收筹划,既符合国家利益,又能增强公司实力。节税有利于公司,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三、保险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分析

(一)营业税筹划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税率为5%,节税的重点在营业额。主要有三种方式:应税项目定价、扩大免税项目、分保业务。下文将详细阐述各种方法的应用。

1.应税项目定价。当前,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正逐步走向市场化,也就是说在保险费率的确定越来越多地采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协议价格的方式。这样,就为财产保险公司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如果保险人采取较低的定价,就可降低应纳税额。而且在此同时,还可以向被保险人提出提前付款、签订长期合同等优惠条件,从而使纳税人——财产保险公司得到总体的、长远的利益。

2.扩大免税项目。目前,财产保险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出口货运险种、养两业保险、开展保费到期返还投保人业务、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1)对于出口货运险而言,一方面加大投入,调动出口货运险展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加该险种的保费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条款的修订,扩大保障范围或增加附加险,从而在技术上促进出口信用险保费的增加。(2)对于种、养两业保险而言,随着入世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将得到较大的提高,届时种、养两业保险将有较大的开发空间。(3)开展财产、人身保险业务,且该项业务具有保费到期返还给投保人的特点。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属于营业额,而不是储金的利息收入,所以该笔业务的营业额为2900万元。(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2号文件,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分保业务。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险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例如某保险公司为卫星发射业务提供保险,根据合同规年:发射失败,将赔偿2000万人民币。全部保险费收入为200万人民币。该保险公司以分保形式支付给另一保险公司保费100万元,否则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2000000-1000000)×5%=50000(元), 代扣代缴分保人营业税为1000000×5%=50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从纳税总额上仅次于营业税,且由于其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的各项收支息息相关,特别是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内容是财产损失和责任风险,在经营上有其特殊性,所以搞好财产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筹划,体现了财产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水平,对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点一般包括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免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和减免税优惠项目等三个主要方面,财产保险公司也是同样。

1.免于计入收入总额的纳税筹划。保险企业的下列项目,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1)手续费不超过8%据实扣除;(2)佣金不超过保费5%据实扣除;(3)按不超过营业收入5%业务宣传费据实扣除。开业不满3年的保险企业,按不超过营业收入0.9%的,据实扣除;(4)按不超过营业收入0.3%招待费据实扣除;(5)财产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0.8%据实扣除;(6)各种保险赔款冲抵准备金不足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7)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准予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等等。

2.扩大免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1)选择不同的股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规避、税收滞纳。这种办法的依据是:企业的股票长期投资的会计核算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在被投资企业处于低所得税税率地区时,对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是有影响的。由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范围很窄,故该办法很少用到,但随着国家允许财产保险公司投资范围的扩大,该办法将是一个可供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2)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了亏损弥补政策,这一条例适用于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经营组成形式的企业。但由于目前的财产保险公司基本都有盈利,所以都未从中得益。但随着竞争的加剧,某些年度发生亏损不可避免,那时候充分利用这条政策,可以为企业降低不少税收。

3.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纳税筹划。(1)金融保险企业购买(包括在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未到兑付期而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2)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先征后返。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保财险公司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雇员工资收入部分。(1)尽可能平均地发放员工的每月工资,避免一次性的大额奖金发放,相对降低员工应纳所得税的税率。(2)捐赠抵减的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3)由公司提供相关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采取由公司提供一定服务费用开支等方式,虽然减少了雇员的收入,同时也减少了雇员的应纳税所得。比如,由公司提供通讯、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来抵顶一部分工资。对公司来说,开支并没有增多,利益无损;对雇员来说,这些通讯、交通等开支是纳税人的日常开支,若由纳税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所得税时扣除。

2.支付给个人人的手续费部分。(1)分次申报纳税。支付给个人人的手续费属劳务报酬,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间隔期不超过1个月,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支付手续费的数量,可以使个人人多次抵扣法定的定额(定率)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其净收益增加。(2)同样可以适当采用对雇员的第(2)、(3)种办法。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保险市场的健全,财产保险公司税收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将为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四)企业组建形式中利用受控保险公司的税收筹划

受控保险公司是指一家工商企业集团建立起来的保险公司,承保本公司集团全部或部分风险事宜。如果这家从事保险的子公司只限于某公司业务的范围,它被称为纯粹的受控保险公司。如果它还向企业集团以外承担风险,便被称为广泛的受控保险公司。受控保险公司以一种特殊的身份替代了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保险公司。除了经营目的外,税收目的也是着力追求的重要目标。

其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母公司或集团成员企业支付给受控保险公司的保险费通常允许在计征公司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算总账便可得到一笔额外的税收利益。

其二,受控保险公司如果是设在低税负国家或者设在不征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保险费收入除了可以少征或免征所得税外,其税后所得如不及时汇回公司,一般还可以递延缴纳母公司的所得税。

当母公司遇到有关独立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所引起的保险成本问题时,可以在低税管辖区组建受控保险公司。在这以后,母公司从独立保险公司处购买保险单,而受控保险公司就母公司的保险单与独立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的比例分包关系。独立保险公司按受控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把母公司的保险费付给受控保险公司,后者按合同向前者支付税额不大的分包佣金。合同使母公司把支付给独立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从自己的所得中扣除,并且使受控保险公司在无税管辖区积聚保险所得,从而减轻了跨国集团的税收负担。

优势:(1)母公司把部分利润从高税管辖区转到无税管辖区,减轻了税收负担;(2)独立保险公司通过向受控保险公司再保险,减轻了自己的风险;(3)利用独立保险公司来转移税务部门对服务公司逃税的嫌疑。著名的荷兰飞利浦公司就是以这种形式将集团的部分利润转移到位于牙买加的金斯敦受控保险公司。

参考文献

公司经营税务篇6

学号:2014220134

摘要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目前,我国制造业全面采用消费型流转税方式,随着工业制造分工细化,制造行业盈利水平的降低,导致从整体税负率上看,增值税税负相对营业税税负较低,从而造成整体制造业税负水平趋于下降,而服务业税负水平相比趋向于上升的局面。

营业税税负率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匹配的状况,将加剧制造业滞涨和市场消费能力下降的局面,严重失衡的状况下,还将阻碍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阻碍国家通过转型升级、技术革新来改变中国产业结构、实现向以服务经济为主转变的大政策推广。“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对拉动内需消费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轮“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影响很大,通过税费降低,价格转移的经营成本也随之降低,消费者也从中得到实惠。不过“营改增”在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套取进项抵扣发票以及部分企业利用增值税票虚开客户发票的潜在税务风险,需要通过强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来降低税源管控风险。

关键词:营改增 商业模式 影响

第1章 前言

本文通过对福建最大港资液体化工码头—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在“营改增”实施的前后商业模式分析对比,以及会计利润核算方面的不同,突出展现“营改增”对石化仓储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对企业的商业运营提出一些建议与对策。

以下,我们将通过对石化仓储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前后的经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深入到企业经营内部了解税费体制改革带给企业的诸多影响和利弊。

第2章 ‚营改增‛带给石化仓储企业的整体影响

2.1

石化仓储企业介绍

2.2.1 泰山集团介绍:

泰山集团(总部位于新加坡)以及其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代码1192),是一家致力于为中国和全球客户提供独一无二的综合性能源服务的公司,分别在广州南沙、福建泉州、上海洋山兴建大规模石化产品仓储设施,并开办国际先进的船厂和远洋学校,发挥集团在亚太,尤其是中国地区的优势。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及石化产品的分销、仓储、供应、运输(集团拥有多达35艘的油轮船队,总运力超过375万吨,其中包括13艘超级油轮)。集团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水域之间拥有两座浮动油库,总容量为34万吨。

2.2.2 福建仓储、码头项目介绍:

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泰山石化集团控股的香港永富联集团有限公司(外方,占股份的95%)与福建省泉州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中方,占股份的5%)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4月8日经泉州市泉港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泉港[2002]17号文批复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码头及仓储设施的经营或出租,为福建泉港石化基地或福建周边地区具有石化原料及产品经营资格的相关企业提供仓储服务,为石化运输船舶及货主提供靠泊、装卸服务。

同时,该公司拥有3000吨级固体码头配有出运滑道,40吨的门吊1座,后方配有10万平方的场地,也是大型水工、钢构件的理想预制场所。

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主要服务于其在泉州泉港区海岸线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大型石化工业项目,目前有福建联合石化、中化炼油厂、中海油液化天然气基地等。

公司为此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高效的管理系统,公司可全日24小时为外轮提供服务。公司享有保税资质,可提供国际转口服务,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油品、石化产品以及化学品的卸载、仓储和调兑服务。公司存放的产品可进保

税库,如不在国内销售,则免收进口关税,并可转运至其他国家。公司也计划成为国内外石油交易所的期货交割库。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体化工品和石油产品的装卸、仓储。装卸业务指利用自有码头为货主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收取装卸费;仓储业务指货物通过连接码头的专用管道输送至储罐,为货主提供货物仓储服务,收取管道运输、仓储、出入库操作费。

仓储的化工品包括醇类、芳香烃、脂类、酸碱类等。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航空煤油等。根据仓储货物特性的要求,公司具备对货物进行加热、冷却和利用氮气保护的仓储条件。 2.2 2.2.1

2012~2014年‘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商业模式的影响

公司通过‘营改增’前后的商业模式改变,提高经营收入水平

公司原有收入结构格局

2012年和2013年,泰山石化的主营收入是:罐租、码头操作费、管道运输

这三部分组成,三项占比约为:58%、12%、29%。

此外,公司还有一些港口租用费、码头使用费、港口保安费、清罐洗灌费、泊位费、堆存费等收入,这部分金额占比仅1%。 ✓

罐租收入:仓储费:按照存放天数收取仓储费用。目前公司收费标准是:12元/月.立。月为月底盘点库存。 ✓

码头收入:(出入库)装卸费:公司为货主提供液体化工品的出入库操作管理服务,提供计量设备,安排人员记录出入库数量等服务,从而按照出入库吨数收取的操作费用。根据国家交通部、计委《关于严格执行《港口费收规

则》(外贸部分)的通知》(交水发〔1996〕664号)规定,一级危险液体每吨按19.3元计收,散装液体按同类费率的50%计收。根据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沿海内贸港口费收标准的通知》(闽交运〔1996〕156号)规定,烈性危险液体、原油每吨按8.40元计收,装卸烈性危险品货物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00%,

即每吨按16.8元计收。目前公司实际收费标准是:18元/每立方。

✓ 管道收入:管道运输费:营改增之前,适用税率为3%,有单独收费;营改增之后,适用税率为11%,公司不再单独收取,合并计入装卸费结算。

✓ ✓

其他小额收费项目不再一一赘述。

除管道运输费税费为11%以外,其他项目收费税率均为6%。 公司2012年-2014年主要收入构成的变化分析:

如图所示

由图可见,2012年公司有单独显示管道收入,而2014年管道收入归并到码头收入,其目的就是2012年营改增之前,管道运输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如果单独收费,可以比其他业务收入的营业税5%少交2%;而2013年营改增之后,适用税率为11%,公司如果再单独收取,将比其他业务收入的增值税税率6%高出5%,所以按照合理避税原则,管道运输采取对客户免费的政策,但是加高了码头装卸费的结算收入。

2.2.2 通过‘营改增’进项发票认证,有效降低运营费用

公司原有运营成本分析

2012年和2013年,泰山石化的主营收入是主要有运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部分组成,占比约为:21%、8%、71%。

由图可见,财务费用对于公司费用占比最大,如果一旦银行利息也实施‘营

改增’,将对大型投资项目带来巨大的利好。

公司2012年-2014年主要成本结构变化分析:

运营费用的成本结构变化分析

✓ 由图可见,2013年公司在收入上升的情况下,整体运营费用下降,主要下降

的项目是运营费、水电氮气成本、维护费,这三项费用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从而降低了入账费用金额。 ✓ 此外,我们通过图表也可以发现,‘营改增’实施之后,人工成本是不受到

影响的。随着整体物价水平的提高,M2广义货币与GDP的差距不断拉大,人工成本上升是必然趋势。这是企业经营成本中无法通过‘营改增’来解决的。

运营成本当中涉及‘营改增’政策影响的成本结构分析

2013年开始‘营改增’,运营费用(运输11%,其他17%)、水电氮气成本(水、氮气13%电17%)、维护费(修理17%建筑安装3%)假设都可以拿到增值税专

用发票,且17%发票居多的情况下,相关费用开始降低。如图所示,2013年三项费用环比下降43.9万元,2014年下降62.5万元。 管理费用的成本结构变化分析

由图可见,2012年~2014年9月公司管理费用增幅变动不大,‘营改增’对管理费用影响不大,除了办公用品购买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因此,2013年和2014年办公费有所下降。由于金额较少,不做过多阐述。

财务费用的成本结构变化分析

由图可见,2012年~2014年9月公司财务费用增幅变动不大,由于‘营改增’目前尚未涉及金融领域,因此工程建设的项目融资贷款利息费用相对固定,目前‘营改增’对财务费用影响不大。

2.2.3 ✓

通过‘营改增’政策影响,企业利润结构变化分析

由图可见,2012年~2014年9月公司,‘营改增’政策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十分巨大。2013年和2014年总体利润和EBIT&EBITDA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 2013年净利润比2012年提升259.7万元,业务收入影响为140.8万元,‘营改增’导致运营费用下降的影响为118.9万元。

✓ 2013年EBIT&EBITDA业绩指标环比上升317.7万元,而收入环比仅增加140.8万元,‘营改增’政策以及其他影响导致经营业绩提升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税费结构变化之后,税前收入增加285.3万元。

✓ 2014年9月收入比2013年全年少807.9万元的情况下,EBIT&EBITDA业绩指标仅环比下降5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息费用和折旧及摊销金额过大,全年尚未提足,所以EBIT&EBITDA业绩指标尚未显现真实情况。此外,‘营改增’政策影响继续加大,公司运营开支进一步减少,促进公司提升业绩176.9万元。

2.3

‘营改增’政策对石化仓储企业纳税的影响 2013年综合纳税影响

✓ 如图所示,2013年‘营改增’之后,对公司纳税造成综合纳税影响是增加综

合税负79万元。

✓ 相同收入情况下,如果缴纳营业税,比缴纳增值税,节税71.4万元。 ✓ 相同收入情况下,缴纳营业税,相关附加税费也可节税7.9万元; ✓ 所得税影响方面:缴纳营业税可以所得税前抵扣25%,而增值税只有附加税

费可以所得税前抵扣25%,因此,所得税影响上,缴纳营业税比增值税节税

45万元;(由于公司2013年账面报表亏损,因此没有实际现金影响。) ✓ 由于2013年进项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减少运营费用开支45.3万元; ✓ 综合纳税金额影响为79万元,由于2013年经营亏损,实际影响为34万元

(=79-45)。

✓ 从税负率上看,2013年实际税负率高于‘营改增’之前,如果公司正常盈利

的情况下,将高出2%。

有关公司实际税负率的说明:目前企业在建设工程期剩余大量工程建设发票,可以三年

内留抵,因此,公司实际情况税负率与‘营改增’比较分析数据无关。由于固定资产可抵扣的政策在‘营改增’政策之前,为排除有关固定资产进项留抵的实际情况,本文在

第3章 ‚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3.1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机遇

通过以上企业2012年、2013、2014年9月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结构变化分

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从商业模式上,‘营改增’促进了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首先,公司业务

收入和运营费用出现同比降低,服务价格由原来含税价格,变为价税分离形

式,尽管从总量上降低了企业的业务收入,但是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体的下游企业得到实惠,也逐一降低了产品成本,有关税费从价外收取,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业务发展;其次,‘营改增’导致公司商业运营思路发生巨大转变,原先2012、2013年收入占比29%的管道运输收入被取消了,相关业务形态转变为码头装卸费,从而企业更注重服务意识,从原有资本设备盈利模式,开始向经营服务提升方向去发展,从而进一步带动企业的转型升级。

✓ 从经营管理上,公司内部的运营部门逐步意识增值税进项税认证对企业利润

影响的重要性。2013年开始‘营改增’,运营费用(运输11%,其他17%)、水电氮气成本(水、氮气13%电17%)、维护费(修理17%建筑安装3%)、办公用品(17%)有关运营费用逐步降低。2013年三项费用环比下降43.9万元,2014年下降62.5万元。

✓ 从股东利益上,‘营改增’政策有效提高了企业现金盈利能力,从而提高了

企业市场估值。根据本文数据分析,‘营改增’促进2013年和2014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2013年和2014年总体利润和EBIT&EBITDA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详见公司利润结构变化分析。

3.2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挑战与应对

‘营改增’政策给企业带来并非全部都是好处。通过以上企业2012年、2013、2014年9月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结构变化分析,其实‘营改增’只是将营业税从财务报表中剥离,并将我们日常经营费用转化为了增值税的一部分,这样财务利润得以提升,实际税负率并没有降低。因此,我们涉税方面开始从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从企业商业模式和经营、财务层面,以下情况值得关注:

✓ 从商业模式上看,石化仓储企业适用服务行业税率,但是国家增值税税法明

确规定管道运输属于运输税率11%的征管范围,尽管公司将管道运输作为无偿提供项目,但实际仍是混业经营收费项目,从税法角度,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当然,反面来说,这也是‘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盲区,值得引起国家的重视。运输业税负过重,由来已久,通过本届政府的税收体制改革,希望能考虑到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降低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考虑到混业经营仓储企业的管道运输税费核算问题。

✓ 从经营层面上看,‘营改增’之后,税收筹划问题,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公

司2013年的税负率比2012年高出2%,主要原因是税费从成本费用中剥离,独

立核算,一方面收入基数减少,一方面总税费绝对值增加,存在计算口径变化造成的比值增加,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实际过多负担。然而从税收筹划层面上看,罐租和码头收入增值税率为6%,增值税按原营业税标准折算后税负:1/1.06*0.06=5.66%;运营费用中可抵扣税额(运输费用、安装维修保养费用、氮气、水电、油、备品备件等进项)约占总税额20%,因此总税负率可以抵扣20%:5.66%*80%=4.53%,由此,得出公司增值税整体税负率目前为5.7%(详见2013年综合税费分析),仍有继续下降的管理空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留抵情况除外)。

从财务管理上看,增值税的认证体系相对营业税管理体系,相对严格。企业

在实际进项过程中,取得认证发票金额的多少,能够取得多少有抵扣价值的运营发票,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运营费用开支,关系到税收筹划是否成功,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利润和EBITDA业绩指标。因此,防伪税控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及认证工作,替代了原先相对简单的营业税发票管理工作,其中的涉税风险问题不言而喻,成为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须加强学习与实践摸索。‘营改增’企业应该尽早学习与防范相关增值税涉税风险知识。

公司经营税务篇7

我国公民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管理是确保公司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如果税务管理出现疏漏,就可能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甚至法律责任。伴随建筑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主体将在建筑行业中持续存在,是该行业一个不可缺少的主力军,对我国的国民经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筑劳务公司实际营运中,要签订各种类型合同,加上各种关系复杂,项目周期性短,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影响,少数财务人员对其具体经营业务认识上还存在模糊概念,对核算正确营业额及如何纳税在认识上产生了一些分歧,导致有的建筑劳务公司不按税法规定正确进行申报纳税,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小的纳税风险。下面我将结合建筑劳务公司的具体业务种类,理清一些建筑劳务公司的专业术语和概念,就如何正确核算营业额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国家对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有特别规定,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和发展建筑劳务公司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中,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硬性要求建筑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使用有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建筑劳务公司经营业务大致如下:混凝土作业包、油漆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木工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其他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简单的工程项目承包等。

二、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业务分类及营业额核算

1、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即有建筑资质的总承包建筑公司投标中标工程项目后,要与有专业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从建筑安装公司中分离出来的独立核算的建筑劳务公司或其他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中标的工程项目才能在当地备案登记。总承包建筑公司要向当地人社局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向建筑劳务公司统一支付民工工资。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建筑劳务公司为总承包公司或专业承包公司提供的劳务分包作业,要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使用建安发票,由总承包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这是当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一种纳税模式。建筑劳务公司属于建安行业,要开具建安发票,适应3%的营业税,全额计算营业额,由总承包公司在劳务发生地税局代扣代缴。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分包工程的全部价款 (1)

2、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按劳动合同到用工单位服务,劳务派遣公司同时依法与接受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派遣劳工向要派公司(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公司(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雇用关系。建筑劳务公司如果经营范围包含有从事其它劳务派遣的经营业务,则建筑劳务派遣包含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到其它单位从事除建筑业外的其他劳务作业(如保安、家政等),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由建筑劳务公司发放,建筑劳务公司收取用工单位一定管理费用。第二种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到施工工地从事建筑专项劳务作业,即总承包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其中的施工材料及工程质量监由总承包公司负责,施工劳务则由建筑劳务公司提供,总承包方按照建筑劳务公司承包方派遣人员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人工费,按期拨付给建筑劳务承包方并按工地派遣人员发放,建筑劳务承包只按总承包方实际结算人工费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这种情况下,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劳务公司属于服务行业,要开具综合服务发票,即适应5%的营业税,按差额计算营业额,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全部价款―支付劳务派遣人员报酬(2)

3、劳务中介服务

建筑劳务公司如果进行的是劳务中介活动,为用人单位、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动者提供中介服务,促使用人单位或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这样建筑劳务公司收取的是一定的咨询服务费用,即劳务中介费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调查,其适用的是《合同法》。建筑劳务公司取得了除建筑安装业以外的劳务收入,要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使用综合服务发票。即适应5%的营业税,按全额计算营业额,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全部的劳务中介服务费(3)

4、其他业务情况的营业额计算

(1)承包工程。根据《建筑法》及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对拥有砌筑、抹灰、钢筋工、木工等相关专业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其工程范围时,允许承担一定规模以下的乡、镇村民用住宅、农房的建筑施工。建筑劳务公司承建的是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简单、细小的建筑工程。这种情况下,建筑劳务公司经营类似建筑公司,要开具建安发票,全额计算营业额,即适应3%的营业税,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承包工程的全部价款 (4)

(2)包工头挂靠劳务公司。这是目前建筑行业比较普遍存在的情况,由于建筑劳务市场的特点,包工头直接挂靠建筑劳务公司,建筑劳务公司根据当地市场行情按点数收取项目管理费,然后将余款统一发放给民工或者包工头。按理说,这种情况国家是不允许出现和违法的,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这种挂靠情况。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务分包类型,但也要区别对待。

第一,由建筑劳务公司与总承包方建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情况等同于上述建筑劳务派遣作业,建筑劳务公司要按差额计算营业额,开具综合服务发票,即适应5%的营业税,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分包工程的全部价款酬-支付劳务派遣人员报酬 (5)

第二,由建筑劳务公司与业主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同于上述建筑劳务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劳务公司要按全额计算营业额,开具建安发票,即适应3%的营业税,全额计算营业额,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全部价款 (6)

(3)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在实际运行当中,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细小工程项目,经常会出现购买材料的的经营业务,如果不是为为业主代购代付,这部分材料费用则包含在工程结算内,建筑劳务公司要全额计算营业额,开具建安发票,即适应3%的营业税,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承包工程的全部价款 (7)

(4)管理资询业务。建筑劳务公司接受施工方委派,提供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资询业务,协助施工方管理现场或其他技术支持服务,但并不委派劳务人员进行现场建筑劳务作业,建筑劳务公司只收取该项目的资询服务费。

这种情况下,建筑劳务公司则按收取资询服务费的全额来计算营业额,要开具综合服务发票,适应5%的营业税,在当地税局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收取全部的管理咨询费 (8)

三、建筑劳务公司的税收计算及注意要点

当建筑劳务公司确定营业额以后,建筑劳务公司要按当地税局规定,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相关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差额计算营业额扣除劳务人员报酬,并不包含建筑劳务公司不在工地作业的管理人员报酬,这部分金额是不能抵扣营业额,但可以直接进入管理费用抵扣所得税;还有就是购买的材料,如果不是替发包方代购,而是包含在工程结算价内,这部分材料费用支出也不能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但可以作为公司成本,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另外,作为唯一可以抵减营业额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必须保证费用资料手续齐全,核算无误,符合差额计税的税法要求。

四、结语

建筑劳务公司是一个适应时展的需要的新生事物,其业务经营范围将会越来越广,如果涉及到兼营、混合经营等业务,则应按照经营业务的类别分别核算营业额,并按当地税收政策规定逐一缴纳营业税及相关其他税费,上述公式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国家营改增的逐步进行,建筑劳务公司税制改革也势在必行。财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领悟国家税法精神,才能正确分析建筑劳务公司各种具体业务特点,处理好不同业务种类下的纳税要求,最终做到准确无误地进行纳税申报,为公司稳定发展做好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公司经营税务篇8

在2011年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在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截止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的范围已经推广至全国开始试行,在今年的5月1日,营改增已在全国实施,使增值税的制度更加趋向规范,这也是我国流转税制的一次重大的改革;这次改革,是在消费方面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国内市场上的商品在消费方面和劳务方面的税收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在重复收税方面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生产问题;增值税在除了建筑业以外,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部分行业则以交易额来征收营业税。此时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以不重复征税平衡税负的特点使得纳税人的广泛接受,那么这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则在税制结构中有了突出的体现,优化了我国的税收政策,同时也减少了税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些负面影响,带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在公司的经济业务中起着重要的完税凭证作用,从最初的生产阶段到最终的消费结算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对产品各生产环节增值额课税的特点,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都较为复杂,在税改之后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视发票的管理。除此之外,改革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要比营业税复杂很多,在进项税额抵扣和转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保管都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这也要求公司的会计人员要全面学习和理解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更快的熟悉和掌握公司业务的处理方法,分析涉税业务,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保护公司利益的同时也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一、营改增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公司的影响

在营改增的改革之前,一些企业通过进项税额来合法获取庞大的利润,但在增值税抵扣的终端,使进项税额很难被抵扣,使得企业经营成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改革后,则在进项抵税制度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同时也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负的压力。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中减少了所需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使企业降低了纳税的金额同时增加了利润总额。由于此次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规定,企业的销项税额能够简单明确的进行估算,同时也要求企业必须有严格的可抵扣的进项税票和明确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对于不同的行业公司,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对公司的影响效果也是不尽相同。对于金融领域的公司来说,降低重复征税的同时也使得国内的流转税系统和非银行机构中的利润大幅提升,公司成本结构也有所改变,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在利润方面是很大的利好政策,使税收的中性优势充分的发挥和体现出来,这也让国内流转税产生了一列的变化,并和国际趋势接轨,降低了我国原先税制所带来的重复征税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对企业自身更有益处。

在租赁的行业中,原先租赁公司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税率5%。此行业中的固定资产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并需要开具严格具体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税基没有改变,税负却确实提高了12个百分点,这对于租赁公司是一种负面的影响,这也阻挡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明确“营改增”的基本原则是“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但从目前融资租赁“营改增”的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许多与“营改增”本意和基本原则相违背的现象,如融资租赁企业税负明显增加,售后回租业务重复征税,进口租赁业务重复征税等。但在服务业当中,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纳税人通过在外购项目中将进项税额的部分进行抵扣,无形中确实降低了公司的税负,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二)营改增对不同规模公司的影响

公司规模的大小,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小公司来说,在公司的收益方面表现的会更为明显。在改革之初国家的改革试点选取的都为各地区的中小规模公司,这也就让小公司在此税制改革中收益方面获得了更多福利。

二、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降低风险

在税制改革中,平衡税负环境来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同时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为改革的目标,公司进行税务筹划依赖国家税制改革政策,通过政策的改革,来调整公司的税负情况,针对纳税性质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使公司能够在以后的发展中做好更为完善的规划、调整经营模式、更好的分配公司收益,使得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不同供应商开具出完整的发票,拓宽公司客源的同时,享受税制改革后带来的利益。同时也要和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对于改革后公司所面临的一些税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使这些问题能够及时快速的解决,使得未来的纳税条件更为便利和有益,而不是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改革的同时完善公司的管理模式

此次改革从中小型公司中进行试点,使得中小型公司受益颇多,作为我国极具发展前景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的变化。但我国的中小型公司也受其自身独立性不足和经营的局限性所困,公司的内部管理也存在的不少的问题,这就需要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严格监管企业管理模式,及时获取发票抵扣税款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经营理念和模式上双管齐下。

(三)合理定价降低公司税负压力

进行税制改革后,一些公司的销售收入方面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在大环境下要做好市场调查,在公司经营中对于产品的合理定价做出准确评判,稳定市场地位,合理的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规模较大、经营稳定的供应商为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服务,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为更好的提高公司的收入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司产品定价能合理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满足税负的规定,流转税额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没有了重复纳税,同时纳税人承担的流转税负有所降低,公司的利润也能有所保证。

三、总结语

在传统的税收制度中,营业税存在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所以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传统制度已经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和需求,税制改革是势在必行,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了新税制的探索,从税制改革来弥补营业税的不足;但我国的此次改革后,虽然在税率或税负方面有所降低,但增值税同样也存在着主客观条件下的制约,一些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对于某些行业的公司来说税负压力依然存在,对公司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要适时调整适合的经营策略来适应和满足税制改革,特别是在增值税发票方面其专用发票的填写和流转使用就使得国家花费了很大的扶持力度,尤其是我国的第三产业,其自身的特殊性也使得增值税的税改很难推行,并且在很多的公司及企业中,纳税的事务通常是由财务部门负责,而财务部门时常是“单打独斗”,既要应对来自外部监管部门的征管要求,同时又要与内部各部门沟通与协调,对所表现出来的结果的准确性、行动的主动性都无法进行充分地考虑与规划,使税收筹划缺乏前瞻性,这就需要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引起共同的重视,结合各公司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模式并使其更有市场竞争力,在税收制度改革后能够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炜.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商,2014(06).

公司经营税务篇9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纳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减轻公司的税负。但是所谓减轻税负仅仅就总体而言,落实到不一样的职业以及具体的公司,其影响彻底不一样。因为公司所在的职业不一样,以及运营模式发展阶段和规划不一样,在相同的税率水平基础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今后,不一样公司也许出现税收担负有增有减不一的情况。

随着商场经济的疾速开展,关于公司来讲营业税的征收日益呈现出不合理性,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所以营改增已成为了中国税制变革的重要内容和开展趋势。营改增不仅利于经济开展方法的改变。仍是完善税制的重要措施,从当前经济开展视点看,“营改增”还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开展方法的改变,有利于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展,有利于推进制作业主辅别离和转型晋级,然后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公司层面看,“营改增”强调和表现了税收的中性准则,可以非常好的表现商场对装备资本的基础性效果,增强公司开展的活力,推进公司进一步改进经营方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这将有利于公司的久远健康的开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对中小企业财务审核的影响

营业税准则改为增值税准则, 最直接的影响即是财政审阅,由于营业税中并没有销项核算, 所以营业税核算相比照较简单; 关于增值税,其核算相比照营业税要杂乱的多, 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公司收入要按必定税率进行扣除销项税额,本钱也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以一种全新的应交税金方法审阅,应交的税金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所以一旦公司实施“营改增”,那么有必要要对公司的会计审阅做出调整。对于当前服务业的混业经营的情况,为下降税负,进步公司经济效益,需求依据不一样税种事务来进行不一样的核算。

(二)对中小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 后,公司的办理也在提高。为了完成公司减负,公司加强了办理,在上游和下流都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工业链条。公司在办理中作用越好,则抵扣的税额也就越多,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一起还给下流的公司增加了抵扣额,各个公司在转型晋级上动力得到了有用的加强。总体上讲,跟着税收制度的变革开展,为了能非常好的适应这个税收制度,公司需在运营形式、市场营销、对外效劳、对内办理和出产安排方法等多方面的进行变革。如许多公司从商业链的构建开端,对财务办理、合同办理、合作伙伴的挑选上等等都有清晰的规范和公司机制,使得公司办理水平大幅度上升。

(三)对中小企业负税产生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交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减轻公司的税负。可是所谓减轻税负仅仅就全体而言,落实到纷歧样的职业以及详细的公司,其影响彻底纷歧样。因为公司所处的职业纷歧样,以及运营形式发展阶段和规划纷歧样,在相同的税率水平基础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今后,纷歧样公司也许呈现税收担负增减纷歧的情况,税负的影响对纷歧样公司是有增有减。比方:关于小规划交税人公司则是对比有利的,这首要源于税率的调整,小规划交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如果是交通运输业在变革前后没有改变,而现代服务业则是由本来营业税的5%调整到增值税的3%,税率上大大下降,变成这次“营改增”变革最大受益者。而关于交通运输业而言,税率方面,从本来营业税的3%调整为变革后11%的增值税,税率上升了8个百分点,可是交通运输业变成增值税交税人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能够从销项税中抵扣,抵扣有些减轻了税负,全体上看变革关于交通运输职业也是利好音讯。可是关于征询服务业类型的职业也许就不那么有利了,就征询服务业而言,其没有进项税额,不存在抵扣一说,反而会增加了税负。”

二、营改增实施后的利与弊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营改增”项新税政也不例外,它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有利影响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一)营改增后的有利影响

营改增后减税效果显著,大大降低了企业负担。

(二)营改增后的弊端

公司经营税务篇10

纳税人名称:*****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

检查时限20**年*月—20**年**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创建于****年*月,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四家联合投资组建,由*****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承包,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征税企业;20**年*月**号在**国地税的牵头下,按***[20**]**号文的规定,进行主辅业分离成立“*******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企业经营财务状况

企业投资注册资本金****万元,总资产近****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拥有*****生产流水线,20**年*月正式投产,员工***人。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年*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

三、经自查应补申报增值税

本公司按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对本公司在20**年*月—20**年**月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增值税税收事项进行认真详尽进行自查工作。对相关数据又进行了计算、审理基本正确,未发现其他遗漏税收的情况。经自查本公司20**年*月—20**年**月期间未违反增值税法规规定之情形。

本公司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依法征税和照章纳税,纳税意识强,准确计算增值税及时申报,并足额地缴纳税款,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谢谢!

*******有限公司

增值税自查报告(二)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三、地方各税部分: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公司经营税务篇11

一、客运公共交通税收管理

(一)客运站(点)从事客运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提供站务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从高适用税率。

以上所称提供站务服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客运站(点)为承运单位或个人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向承运单位或个人计收的客运费。

(二)对县(市、区)以下(含县,下同)客运公司从事客运业务的营业税实行客运站(点)集中管理与核定管理相结合的控管办法。

县(市、区)以下客运公司在本县(市、区)内从事短途客运业务,凡实行集中管理、进站经营的,统一由售票站(点)集中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客运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取得的临时、零散运输劳务收入,可实行“以票控税”办法进行管理;凡未实行集中管理、进站经营的,其税收可实行“单台(辆)核定、以票控税”办法,由客运公司集中申报缴纳。

县(市、区)以下客运公司在本县(市、区)外从事长途客运业务,统一由售票站(点)集中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从县(市、区)以外地区分回的运输劳务收入,应先开据统一税务发票,然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县(市、区)以上客运公司从事客运业务,凡取得的运输劳务收入,应先开据统一税务发票,然后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四)客运公司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按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执行。

二、客运出租公司(包括客运公司,下同)税收管理

公司经营税务篇12

1 现今我国公司理财主要问题

1.1 公司理财目标局限性

现代公司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长期以来,人多数公司的治理结构框架是股东至上原则,在这种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日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但是在现代企业中,除了股东投入资木外,一般管理者、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都为公司的发展承担了较人的风险,如果单纯地强调股东财富最大化,忽视了公司的其他群体的利益,就会导致他们自动割裂与公司之问的利益纽带,无法培养长期忠诚于公司的员工,这与现代管理理论中逐渐重视人力资本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因而以股东至上原则为基础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发展与调查。而公司理财日标作为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它不但间接反映着公司治理结构环境的变化结果,而且还需要根据治理结构的变化适当地进行调查。因此,公司理财日标应该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将会给公司发展带来极大的无形风险隐患。

1.2 多种理财工具的两面性

从开展理财业务公司的内部角度看,通过采用创新金融工具来提高其资产经营的流动性与安全性,并有效降低财务运营成本与交易成本来实现价值最大化,这是公司财务活动部门在内部推动新型理财业务发展的动因。金融机构则通过开发风险管理技术,可以提高理财公司的资产赢利能力以及提高现金的投资利用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惊人价值而进行创新。但是,创新的理财工具都是以传统理财工具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如期权、期货交易等,其风险明显大于传统的理财工具。随着金融市场规模的日益扩人和复杂化,资本活动的不确定性也愈发突出。公司在努力进行多力一位经营,做出合理的投资组合的同时,所面临可能爆发的风险也在不断加人。运用新型理财工具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对其交易活动制定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交易的限额,亏损的限制,内部监督与稽核等。如果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和不完善,这些新型理财工具所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将十分巨人,公司无法承受这种可能比木金放人若十倍的风险损失。

2 公司财务走出困境

2.1 会计报表应用之理财创新

要重视会计报告在公司理则中的应用,首先要明确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尽管人们对会计和财务的本质及二者关系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但日前人们还是基本上接受了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财务是一个管理系统的观点。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一是提供会计信息,即以货币表现的资金或资本的信息,二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财务是一个管理系统,这个管理系统组织财务活动,协调财务关系、提高财务效率。会计这一信息系统反映的正是财务管理系统中的财务活动、财务关系和财务效率,财务管理系统中的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和提高财务效率的决策与控制正是依靠会计信息来实现的。公司理则作为财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公司资本运筹、提高公司资本运筹效率中必须要注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无论对外报告还是内部报告,从公司理财角度看,它们都是公司理财的基础与工具。公司理则无论从资本的运动过程(筹资、投资、经营和分配),资本的增值过程(资本存量、资本流量与资本增量),还是资本经营层次(资本经营、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都可通过会计报告来反映,会计报告对公司理财过程及结果的这种反映为公司对资本经营的战略决策与管理控制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公司理财本质是要通过资本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为实现公司理则这一目标,公司在组织体制上往往根据责权利统一原则划分责任单位,形成资本经营、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责任中心。公司理财正是要搞好公司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的协调与统一。公司内部报告正式是为满足公司理财的这一要求而设计和应用。从公司理财这一角度出发,公司内部报告是以资本经营报告、资产经营报告、商品经营报告和产品经营报告为主线的完整系统。

2.2 充分利用税务理财创新

在对税务筹划的现实需求和筹划原则进行全面分析后,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现代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进行探讨。

(1)缩小税基。由于税基是计税的基础,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税基越小,纳税人负有的纳税义务越轻。缩小企业的税基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还可间接适用较低的税率,即在税法的许可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及摊销最大化。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合理选用、成本费用合理分配、存货的成本计算法和销售商品的计算法、高利润公司并购高亏损公司以冲减盈利公司的利润等。

(2)延期纳税。延期纳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缴纳而相对节税的方法。延期纳税虽不能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但纳税期限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地使用一笔款项而无须支付利息。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纳税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税款乘以市场利率,纳税人可以把这部分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也就是说,延期纳税实际上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期间,延期纳税的理财收益会更加明显。

(3)转嫁税负。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商品价格来实现税负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的转移。如:企业集中采购原材料可以较低的价格成交,然后以一定价格发包给物流公司运往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把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和物流公司,或者以提高价格的方式把部分和全部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等。税负转嫁主要以流转税为主,适用那些内部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孙险峰.我国公司理财的风险管理研究[J].商业研究,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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