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成果范文

时间:2023-06-12 0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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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成果

篇1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Pathway Analysis of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of Educa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Abstract Educa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scientificly guide educational practic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s a basis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The transformation of a lot of good research results effectively guide educational practice has been thinking of researchers and educational policy makers. The exchage education research analysis, summed up the results into educational decision-making, used in teaching, to create an information-sharing platform, good publicity, transformed into consulting servic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edicated studio way.

Key words educa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pathway

1 将教育科研成果融入教育决策中

1.1 教育决策需要社会各界民主、广泛地参与

一项教育决策不仅在教育领域内完成,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参与,科学的决策需要民主的参与,民主的参与需要大量科学研究。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以政府或学校所属的教育政策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或组织不断成立,对国家的重大教育决策问题提供了充足的定量及定性分析及信息咨询服务,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各高校的“高等教育研究所”,“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1年10月教育部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和对外经贸大学合作成立了“人力资本与国家政策研究中心”等五家研究机构。这些机构通过不断地研究,不断创新,其研究成果为教育部和其他国家部委有关教育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1.2 《纲要》的制定体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决策

科学教育决策的提出要求研究者不仅有理论支持,同时需要收集基础数据,了解事实的原委,其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真正达到“问计于民”,防止“曲高和寡”。《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制定出台就是经过多方广泛反复探讨、向学者专家进行咨询的结果。《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自2008年8月启动以来,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公开征求意见稿,两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发表意见建议210多万条。《纲要》不仅集合了各界优秀的研究成果及意见,更是体现民主决策的一项重要文件,其本身也是一项重大的科研成果。

在教育科研成果中,方案类研究成果,如政策法规、咨询报告、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实施建议,都为教育决策提供理论及现实依据。

2 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教学工作中

2.1 应用于教学过程中的两类科研成果

(1)应用研究成果。许多教育科研成果是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科学研究,潜心钻研、总结出的宝贵教育智慧,我们可以把这类研究成果称作应用研究成果:运用教育理论或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总结出解决现实教育教学问题的一般方法、策略、途径和技术。(2)开发研究成果。很多教师在原有教育应用研究成果基础上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创造、更新,这类研究成果被视为教育开发研究。

教育应用研究成果和教育开发研究成果以物化的形式存在:各级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新颖的教学教育模式、教科书、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软件等等。

2.2 研究成果在教学过程中得到转化

应用研究成果和开发研究成果都是通过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得出的成果,其目的就是指导教育实践、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研究的成果可以直接通过教育主体的学习了解之后进行操作执行,各取所需,用于自己的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新型研究成果,教育管理部门可配合教育科研者,从操作层面出发进行设计,选择好实验学校及实验班级,应用科研成果,共同推广。

在儿童教学中著名的“蒙特梭利教学法”已经应用于幼儿教学计划中,通过应用蒙氏课程和教具及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儿童在自由活动中健康成长。在素质教育理念下教育工作者又总结出许多新型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挫折教育、赏识教育等等;这些教育理念各有侧重,教师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教育理念,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可见,教育成果在转化过程中不仅仅是显性的产品应用,包括思想的转变。

3 通过创建信息共享平台转化科研成果

3.1 通过互联网,搭建网络平台,实现教育成果信息共享

教育部在2012年教育部工作计划中指出“建设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平台汇聚百家企事业单位、万名师生开发的优秀资源,建设涉及多学科的千个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交流和教研社区,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和持续发展。

教育信息化不简单地等同于计算机化和网络化,而是一个关系到整个教育改革和教育现代化的系统工程,目的是实现信息服务最大化;教育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研究成果库,及时宣传推介相关研究课题和项目的成果。目前区域性教育成果共享平台有许多,成果公开程度和有效性还不能够保证,需要加强对这类平台的完善,发挥其内容对读者和使用者的服务。

3.2 继续发展面对面交流的传统模式,以多种形式转化科研成果

研究者在自己教育实践中的研究成果可以在学校内部、同类学校中推广,推广工作可以由学校教育科研小组、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由于本校教师研究的问题大多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现状,在本学校内部召开教师课题及论文成果学习研讨会,交流科研过程及相互学习后的体会,能够引起教师的共鸣,促进教师参与研讨的积极性,加强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对于值得推广的课题成果及获奖论文,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可以提前准备,做好交流材料,举办大型的课题成果汇报推广会。

教育领域的各类座谈会、学会、沙龙举办次数增多,内容不断丰富,例如教育学会学术年会,每次年会上都会呈现出各级教育中非常优秀的研究成果,组织各学校积极参与,指导教育实践;研究思想可以让其他研究者及读者内化、吸收;研究方法得到学习和借鉴。

4 通过宣传途径使科研成果得到转化

教育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可利用的宣传途径不断地宣传新的教育成果,通过宣传媒介让读者、观众熟知,转化为人们对教育活动、教育理念、教育改革不断地认识,也是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的一种形态。

同时,我国基础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媒介主要是会议和新闻出版机构,各种会议如学术研讨会、报告会、成果鉴定会、现场经验交流会、新闻会、教育行政会等也是传播的途径和手段;此外,可以将科研成果制成文化产品进行社会普及和推广,专著、普及读物、声像制品、报刊、杂志都可以在社会进行推广。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服务于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样,教育科研的成果转化成为知识体系,转化为教育政策同样需要实践、需要教育发展规律的考验,在进行教育科研的过程中需要作者遵循教育理论服务、指导教育实践的原则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作为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可以更新,在转化这个问题上,教育主体不仅包括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还包括研究者本身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共同形成成果转化的有序循环体系,真正形成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

篇2

【关 键 词】中图分类号:G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5)06-0073-04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自1982年成立至今,已经走过30余年的历程。30年来,长春市教育科研经历了发动、发展、成长、成熟阶段,课题研究从无到有、从自发到自觉、从无序到有序,教育科研成果从小到大、从无用到有用、从侧重理论到回归实践,在“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理念的引导下,群众性教育科研蓬勃开展。

自“八五”以来,长春市立项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已过千项,大多如期结题,获历届市教育科研优秀课题成果奖的有几百项,获历届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奖的有几千项,教师已成为教育科研的主力军。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市教育科研的健康发展:如,科研部门在管理中普遍存在重研究轻推广、重成果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重厚度轻深度的状况,科研成果一结题便束之高阁,很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得不到及时的总结、推广和应用,教育科研低效、无效的现象仍很严重。教育科研在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没有起到应有的先导、引领、推进和服务作用。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本应是市教科所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由于市教科所的科学研究素养、成果推广意识、科研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成为制约其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瓶颈。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识不到位。科研部门认为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不属于创新研究,不列为重点工作,没有列入议事日程,既没有工作要求,也没有工作计划,缺乏有效的组织与协调;科研人员也没有认识到科研成果推广的价值,重学术理论价值,重个人功利价值,足不出户,不深入基层,闭门造车,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严重脱节。

二是水平不到位。教育科研成果推广要求科研人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社交能力和统筹能力,成果的推广应用还需要科研人员帮助成果拥有者对成果进行科学总结和理论提升,但由于科研人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有限,对科研的实际指导能力比较欠缺,其专业水平也影响对科研成果价值的正确判断和理论加工及推广应用。

三是管理不完善。科研部门对于如何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没有系统的研究和科学规划。对课题的管理还停留在重前期研究、轻后期推广的状态,只有研究过程管理,没有成果推广管理。由于科研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对已有的科研成果缺乏有序的登记、存档、公布,很多优秀科研成果由于信息管理不力,渠道不畅,缺乏传播与交流,影响其推广和应用。

四是机制不健全。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科研部门没有制定相应的成果推广奖励机制,科研人员推不推成果一个样,成果推广效果好不好一个样,而实证、实验、推广性的研究比纯理论的思辨研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必然影响科研人员的实际收益,势必造成科研人员对成果推广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是体制不合理。科研部门的管理体制重学术轻实践,从课题的选择、审批到成果的验收、鉴定、评奖,更多强调的是学术因素,忽视学术研究的终极价值――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教科所对科研人员的工作考核注重的是科研成果而非实践能力和指导水平,科研成果的数量决定了研究人员的评职、评优等切身利益,而且用于成果推广的经费严重不足,导致科研人员漠视成果推广工作。

以上几点是导致长春地区大量优秀教育科研成果闲置、科研成果推广难的主要原因,造成了基础教育领域的极大浪费。为实现长春教育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教育科研品质,让教育科研更加务实高效,让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让研究者付出的辛勤努力得到认可,长春市教科所理应肩负起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的重任。

一、教科所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专业发展

科研人员必须走出书斋,直面长春地区的教育教学实践,将理论研究扎根于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这样的研究才更有意义,而这样的研究也更辛苦,对科研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要求更高。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吸收先进教育理念、更新科研手段、完善科研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有利于提高市教科所管理水平

教育科研与教育实践脱节、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两张皮”的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教科所忽视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管理不完善。加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势必增强市教科所与基层学校的联系,提高教科所的管理水平,这是教科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有利于产出精品成果。任何一项教育科研成果的获得并不意味着对该项研究认识的终结,成果都是在小范围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往往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反复检验、不断证实、不断修改和完善,才能形成更完善、更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操作模式。成果推广就是进一步的深化研究,通过推广,能够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成果的价值,发展和完善成果的内容,扩大成果的效益,产出更多的精品成果。

(四)有利于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任何一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科研成果都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要为社会和学校教师了解和接受,并能用以指导教学,让潜在的价值变为现实的价值,只有通过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才能让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真正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五)有利于提升长春地区整体科研水平

推广优秀科研成果,可以让更多的学校和教师学习、借鉴已有的优秀成果,有助于长春地区整体科研意识和水平的提高,有助于转化、吸纳优秀科研成果良好氛围的形成,有助于对教育教学实践产生积极影响。学习、模仿和应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的粗制滥造,改变长春地区科研“一枝独秀”,实现整体“水涨船高”的科研态势。

(六)有利于实现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是对长春地区所有优质资源进行挖掘和梳理,从整体上把握区域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在科研成果推广过程中,成果推广者可以通过直接应用、移植、渗透、发展优秀科研成果的方式,让他人的成果为自己所用,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使成果真正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际效益,实现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

(七)有利于真正发挥教育科研的功能

教育科研是教育发展的理论支撑,是提高教学效率、教育质量、保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应是教育发展的应有之意。然而,科研部门和专职科研人员毕竟是少数,基层教育工作者受科研水平制约,产出的优秀科研成果并不多,依靠教育科研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是不现实的。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弥补了这一缺憾,将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加以推广,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科研的作用――指导教育实践、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最终实现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整体提升。

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特性

(一)实用性

成果只有好用、管用,才能被教师乐于接受。因此,优秀科研成果应是真正产生于教学实践并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对当前教育教学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成果的表现形式都是通过有形的规定、制度、课件、案例等体现出来,成果的表现形式具有技术和手段、方法的共享性。

(二)先进性

优秀科研成果应在理论、方法、技术、策略方面居同类研究领先地位,在内容和结论上应有新意。因为基层学校开展的教育科研,更多的是草根式研究,如果没有先进的、前沿的研究成果做引领,理论探索就会失去方向,实践活动就会失去价值,研究始终在低层次徘徊。

(三)创新性

优秀科研成果应能创造性地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形成新的方法、策略,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案,这样的研究成果才有被推广的价值。创新是教育科研的最高境界。成果推广的目的是为教育教学服务,为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因此,应更多关注研究成果在实践策略上的创新性。

(四)实践性

优秀课题成果推广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而不是解决“为什么”的问题。因此,推广成果必须体现实践性特点,应以问题研究为主,强调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选择在教育教学实际中的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避免“大而空”脱离实际的课题。

(五)可行性

教师应用教育科研成果有很多制约因素:自身理论水平影响对成果的认识和吸收;推广学校的软、硬件条件影响成果应用操作效果等。优秀成果的推广,就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应用,为了让更多的教师能借鉴和应用,因此,要选择可操作性强的课题进行推广,成果的理论简明、方法易学、操作简便,推广应用有可行性。

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策略

(一)自身建设

打铁还须自身硬,市教科所首先应加强自身建设:

1.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科研观。纯理论的教育科研必然是远离实践的。因此,市教科所应树立正确的科研观,引导科研人员主动学习和吸收优秀科研成果,并将其融入决策和管理中。科研人员应走出书斋,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学校和课堂寻找教育教学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与教师多层次、全方位的接触,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为教师提供指导建议、知识和理论支撑。教科所年终考评应侧重考察科研人员在优秀科研成果推广做了多少工作,如提炼几项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成果辐射多少县区、改善多少教学实践、带动多少学校、提高多少教师、惠及多少学生。

2. 规范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模式。教科所应建立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的常规工作机制,实现成果推广工作的常态化。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好的选题决定了教育科研的高度和水平。鼓励科研人员进行实践性研究,在课题选题上向教育教学实践倾斜,在成果结题鉴定时要实地考察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的实际成效。建立科学有效的优秀课题成果管理机制,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教科所成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的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通过完善课题管理制度,规范课题研究者,重视推广环节,使研究和推广相互促进。

3.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激励是指挥棒,如果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成果推广工作,教科所给予肯定和奖励,科研人员就会下气力去做;反之,科研人员就会忽视它。应制订出台成果推广的激励机制,筹措资金设立成果推广专项资金,对于在成果推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予以奖励,科研人员就会有开展成果推广应用的内驱力。改变原有的以成果数量评价科研人员工作业绩的评价机制,完善优秀科研成果推广的评价机制。还应定期召开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现场会,对表现突出的科研人员予以奖励。

4. 加强优秀科研成果推广的研究。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是如此。成果推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研究: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价值的可行性研究、成果推广体系研究、成果推广策略研究、成果推广人员专业素质培养研究、成果推广操作模式研究、成果推广评价研究等,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任务艰巨,教科所应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进行研究。

5. 研发、提炼优秀科研成果。30年来,长春地区产出了不少优秀科研成果,不可能每项优秀成果都要推广,这就需要科研人员精心筛选其中有价值的热点内容、精品内容,帮助基层提炼精心修改、提炼、归纳成果,增强成果的可推广性。同时,将优秀成果整理成可操作的形式: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课例、案例汇编等。

(二)组织推广

市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协助基层学校和教师,加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为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牵线搭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确定推广成果,建立成果推广共同体。根据长春市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教科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推广成果,成立由课题成果单位、成果推广单位、教科所组成的成果推广共同体,建立彼此合作、交流的平台,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共享优质科研资源,发挥各自作用,实现共同发展。

2. 制定推广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推广方案和计划的制定,是开展成果推广的必要环节,既是对推广课题的实践应用,又是新研究方向的确立。因此,要把握好研究目标的确定:第一,目标来源于推广课题的观点和结论;第二,目标来源于教育教学实际;第三,目标来源于对推广课题的补充和完善。成果推广方案包括:推广成果名称、推广目的、推广内容、推广范围、推广步骤、推广评价、推广条件等。推广成果的过程,是普及教育理论和进行实践操作的过程,要制定详尽的科研培训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推广工作。

3. 组织观摩,开展培训。组织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和理论知识培训,让教师学会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研究。首先应开展观摩活动,由课题学校提供现场,通过具体的研究课例、研究报告、研究过程资料等,全方位、直观地展示推广课题成果的价值和功能,让教师对课题成果在实际教育教学中的效果和作用产生兴趣,对推广课题有一个感性认识,然后开展培训。教师对推广课题已有一定的实践感知,再让教师学习相关的理论,促使教师有目的地寻求理论支撑,更新自己的观念,加深对推广课题的理解,以避免课题推广的形式化和追求简单的借鉴与模仿,避免以“形似”替代“神似”。

4. 搭建成果推广交流平台,实现网络化科研。充分利用《长春教育》和市教科所网站,开辟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专栏,搭建成果推广交流平台,扩大优秀成果影响力和公信度,让教师及时了解成果、关注成果,每个推广课题设有专栏,把课题推广研究方案、活动纪实、阶段成果及时上传,及时交流、追踪问题、在线研讨、资源共建、跟进管理、成果共享、科学评价,确保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编辑出版优秀教育科研成果集,包括和成果相关的研究报告、论文、教案、课案、活动纪实等;设立固定的优秀成果展室,让更多的教师了解、学习、借鉴、掌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精髓,并内化为自己的教育思想,改进自己的教育行为。

5. 实践操作,交流研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和理论学习,教科所应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汇报研究进展、研究策略、存在问题、今后设想,对研究中的共性问题集体公关,让成果拥有者和成果推广者交流与碰撞,明确思想,理清思路,让学校和教师介绍自己成功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并提出下一步深入研究的想法和建议,在推广中深化研究,在研究中促进推广。

篇3

一、教育科研成果的网络化

教育科研成果网络化是顺应时代的必须,是势在必行。传统的科研成果通过印刷品等纸面形式表现出来,现今网络发展迅猛之极,已然成为经济发展的指标,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多,信息技术的突破发展,也使学术界找到了新的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的新兴场所,越来越多的成果拥有者选择通过网络来传播。它能在网上能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知名度,让成果的拥有者建立由网络带来的应有的知名度;通过有亲和力的网络,掌握当下的需求关系;提供教育科技成果的相关信息,服务科技成果的供求双方;为网民及业内人士提供最新的教育科研成果;为社会和需求者提供各种多媒体信息,通过不同方式形象的显示成果信息;降低宣传和咨询服务的成本,提高信息查询的效率,加强教育机构之间的成果交流。

总之,各教育机构必须正视电子商务带来的冲击尽快实现网络化科技成果,这是信息化的需要和必须,教育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大力支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科技成果的网络化也应很好地借鉴和学习企业的无孔不入的网络化过程,它们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和执着的精神。

二、网络环境下教育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救济途径

一方面来说,教育科研成果的网络化为提高成果之间的交流和享受网络的便利和进步,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教育成果的充分网络化也会带来其的自身权益的破坏,首先,网络是个大而杂的交流媒介,一旦将科研作品从现实世界转移至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就要经受与传统的作品传播所不同而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冲击,首先网络传播是不受地域、空间和国界的限制的,其次,其的方便性非常强,用户可以随意选择接触作品的时间和空间,再次,网络传播的灵活性使成果被修改、破坏、歪曲、篡改等的可能性增加,最后网络传播复制的简易性使作者的成果被轻而易举复制,再加上我国的网络监管的漏洞和不力使的通过法律来规制网络环境下教育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而网络环境下的教育科研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和专利权。同一般著作权、专利权不同的是,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更为复杂和艰难,如何定性及归责是一直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

1、网络环境下教育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构成要件包括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也应具备这两个要件。教育科研成果侵权行为属于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所以由著作权法规制。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定义为”未经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许可,通过网络行使权利人专有使用权的不法行为”,有擅自通过网络行使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专有权或侵害了其的其他利益和行为违法两个构成要件。

网络环境下侵犯教育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归责原则学界有不同的说法,有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三种,要视于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归责原则,对于直接侵权行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人,就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则是直接侵权人无论是否有主观侵权的故意都应承担其实际侵权行为带来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而对于间接侵权行为,以主观过错为认定侵权责任的依据,只有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大部分情况下应适用严格责任,这是我国网络侵权规制的必然选择,符合调节著作权人和使用者相互冲突的最终目的,即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保护创作者和使用者双方的合法利益。

2、教育科研网络侵权的救济方式

目前我国教育科研网络侵权的救济方式主要是诉讼方式和私力救济,诉讼方式以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为主。而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对于网络侵权缺乏相关立法,相关法律的缺失使知识产权人缺乏维权的法律依据,助长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气焰,导致当权利人遭受知识产权侵害时,不会诉诸法律,使得网络知识产权人主动放弃自己权利成为一种趋势;从另一方面,私力救济在实践中也是困难重重,因私力救济对于搜证的要求很高,而网络上搜证实际执行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要切实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主要从完善法律救济方式入手。

首先修改立法模式,设立相对独立的经济刑法。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除了侵犯了民事法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外,严重情况下还还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可纳入经济刑法中,通过刑法来规制特定的经济犯罪;用强制的手段规范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同传统的民事手段相辅相成,使二者都发挥最大的震慑作用。

其次,修改现行刑法规范,扩大保护范围。目前,归于我国刑法的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种类有限,应相应增大对计算机软件技术措施与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的刑法规定,扩大著作权的保护方式,调整刑罚结构,重视罚金刑与资格刑的适用;通过多种方式丰富对网络科研成果的保护。

再次,取消刑法中知识产权犯罪无限额罚金制的规定,设置资格刑。由于很多知识产权犯罪的罚金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中很多侵权人对于所承担的民事赔偿只是敷衍了事,所以,应按不同性质的侵权行为设定合理的罚金限额,使之适用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

最后,完善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使之有明确,正式的法律依据。明确的司法解释减轻实践中对于网络犯罪的认定的压力,使任何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篇4

一、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的主要特点

一是教育科研成果过程性资料丰富。教育科研成果过程性资料主要指在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过程性、阶段性的资料。教育科研成果的过程性资料是教育科研成果及结论获得的事实依据、重要源泉和有力支撑。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过程性资料主要包括文献分析类、问卷调查类、观察类、访谈类、研究对象案例类、活动记录类等,也包括与研究和实践相关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学生作业、学生成绩、学生成长档案等方面的资料。中小学教师在开展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过程中普遍比较注重保存和整理过程性的资料。

二是教育科研成果表达形式多样化。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可分为文本性成果、制度性成果、成长性(或实践性)成果和技术性成果四大类。文本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著作、课程资源、研究报告、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方面的成果;制度性成果主要指学校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科组管理、班级管理、科研管理以及研究共同体等方面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机制形成的成果;成长性(或实践性)成果主要指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成果;技术性成果主要指教育教学软件、电子资源库、音像产品以及专利技术等。由于教师科研水平评价的需要以及扩大研究成果影响力的需要,中小学教师逐步提高了成果公开发表的意识,在形成教育科研文本性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研究报告等方面的成果后,一般会积极争取在报刊、文集上公开发表。

三是教育科研成果个性化特征较为明显。中小学教师形成的教育科研成果大多是基于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反思和升华,并主要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解决实践问题、探索教学策略、建构教学模式、设计教学方案等方面形成教育科研成果。这些成果既与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密切相关,也与教师个体的教育教学理念、实践能力密切相关,教育科研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

二、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学教师在开展课题研究、教学实践探索、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成果公开发表等方面都需要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提炼与表述。教育科研成果“提炼”是指对教育科研过程中的零散的、个别的、复杂的研究素材进行整理、归纳、分析,以获取具有一般性或特殊性的规律和结论。教育科研成果“表述”是指对教育科研过程中获得的规律和结论用恰当的载体和方式进行有效呈现,以便交流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与表述是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的重要环节,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有不少在实践中被认为是好的教育理念、工作经验、教学策略、教学模式等成果却因为提炼与表述得不够科学、规范、准确、新颖,而在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中落选,这是甚为遗憾的。目前,中小学教师在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方面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过程性研究资料归纳分析不到位

中小学教师在对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过程性资料的整理归纳分析中“不到位”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乏研究主线的引领,没有围绕“研究问题以及推动问题的解决”这一条主线来对研究过程性资料进行整理归纳,以致归纳分析不能紧扣主题,较为零散和杂乱。另一方面是在众多研究过程性素材中,教师缺乏对研究素材价值性和相关性的正确判断,也缺乏对研究素材的取舍能力。个别教师在整理研究素材时,容易把其他与研究问题价值性和相关性较低或离主题较远的素材也纳入分析范围,从而使得出的研究成果及结论与主题不对应。

2.成果及研究结论的内在逻辑性欠缺

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及研究结论的内在逻辑性欠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行为中依托的理论理念、方法技术在研究成果及结论的分析过程中找不到相关踪迹,其研究成果及结论的获得过程缺乏合理性的过渡分析和说明。二是部分研究成果及结论在用图形或表格呈现时,各组成要素及其诠释缺乏逻辑性。部分教师比较喜欢用程序图、框架图、关系图等形式来对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指标体系等方面的成果进行简化,但这些图表往往经不起科学性和逻辑性的推敲和分析。三是研究报告类的成果中“问题———理论———概念———目标———内容———思路———方法——过程—结论—成果”之间的对应性和一致性不明显,个别教师容易在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的分析中偏离原有研究问题。

3.成果及结论缺乏关键性事实资料的支撑

教育科研成果及研究结论要有充足的事实及数据资料来支撑。这一要求也是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和鉴定的主要指标之一。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得出的结论大多数是基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不重视提供事实性资料及相关数据予以支撑。有的教师在问卷调查中只提供简单的数量统计数据而没有深入分析;有的教师在验证学生得到认知发展时只提供学生成绩的变化表,这显然是不够的;有的教师为迎合研究成果和结论的获得及其正确性,擅自修改、杜撰相关研究数据,这也应引起重视。

4.成果表述形式的规范性不够

中小学教师都希望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能够得到权威专家的肯定和认可,也希望自己的科研论文、教育叙事、教学反思、研究报告等方面的成果能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但很多教师未必都能如愿。其中,成果表达形式的不规范是主要原因之一。科研论文、教育叙事、教学反思、研究报告等都有自身的写作规范,但个别教师不重视,不遵守相关要求,随意改变文本结构以及表述的顺序和形式,追求个性,这也就难以获得报刊编辑部教师的关注。其他如参考文献各要素及信息不齐全,引用他人观点成果不注释、行文结构排版不合理等问题在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论文类成果中仍较为常见。

三、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能力的对策

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对推动学校创新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的作用。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是评价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能力也影响着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及其影响力。目前,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能力已成为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发展中需要重点破解的瓶颈问题。因此,无论是作为教育科研主管部门、中小学校还是中小学教师个体,都应重视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与表述能力。而要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与表述能力,也需要教育科研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以及中小学教师个体的共同努力。

1.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方面

(1)开展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专题培训。近年来,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已着手开展教育科研系列培训,较好地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科研理论和实践水平。其中,在培训课程中也安排了“教育科研学术规范”“教育科研成果表达”“教育科研论文写作”“课题研究报告撰写”等专题培训。但这些专题培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般性的、常规性的知识介绍偏多,实际操作能力指导类培训偏少;二是涉及教育科研领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本表达能力等专题较少,很少能深入具体案例进行细致的指导,以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与表述能力整体提高较为缓慢,效果不明显。因此,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重点设计和开发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的理论类和实践类专题培训课程,并以实践指导类为主,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的实际能力。

(2)加强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方面的指导效果。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在建立教育科研成果发掘、培育、指导、转化、推广和应用系列工作机制时,要把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的专题指导作为工作要求之一,并强化实际指导效果。由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牵头的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指导活动主要以教学成果提炼与表述指导、课题研究成果提炼与表述指导以及科研论文和著作类成果提炼指导为主要形式,主要以跟踪辅导式实践指导为主。

(3)构建教育科研成果交流学习平台。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建立教育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和评审规范,并在教育科研专题网站中建立教育科研成果推介栏目,及时推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也为教师之间在教育科研成果提炼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和参考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2.中小学校方面

(1)及时为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专题指导活动提供支持。中小学校要制定相应制度或办法,支持教师在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过程中与同行及教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指导关系。同时,学校主管领导要及时发现教师产出教育科研成果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多渠道寻求专业力量的指导。

(2)建立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分享研讨平台。学校主管部门要在学校层面、学科层面、年级组层面、课题组建立多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成果交流研讨平台,让教师在相互交流、学习和研讨中推广应用教育科研成果,也有助于发现教育科研成果及结论中的不足,及时修改完善。

3.中小学教师方面

(1)重视教育科研成果的提炼与表述。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与表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把成果的“提炼与表述”作为对研究问题的二次研究,深化对研究问题的认识,在实践检验中反思不足,以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成果及结论。

(2)加强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其中包括学习和掌握教育科研成果各种文本表达形式如科研论文、著作、课程、教育叙事、教学反思、研究报告的主要结构和具体要求;并重点结合教育科研领域学习综合分析方法、逻辑思维分析方法、写作方法与技巧等。

(3)遵守教育科研规律和学术规范。在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和教育科研成果提炼中要尊重研究素材,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如借鉴或引用他人观点和成果的需要注明。

(4)围绕研究主线分析研究素材。要以研究主题及相关问题为核心,明确提炼与表述的目标和形式,围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策略———解决问题的效果”对研究素材进行归纳分析,甄别研究素材,舍去价值性和相关性较低的素材。

(5)为研究结论和成果提供充分的事实及数据支持。中小学教师在形成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及研究结论时,要深入思考成果及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价值性,争取提供多方面的事实性资料和数据予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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