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审计合集12篇

时间:2023-06-21 08:43:23

高标准农田审计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会议精神,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为整合对象,以县为资金整合、建设实施主体,以项目区为整合载体和建设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统筹安排。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为依据,兼顾并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加强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灾后重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优先选择建设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根据《阳新县整合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2016-2020年,全县要建成高标准农田42.4万亩,其中新建15.37万亩,补建11.9万亩;

总投资6.271亿元,其中新建标准为3200元/亩,补建标准为1000元/亩。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积5.7万亩,补建面积3.44万亩,投资2.264亿元;

2017年新建面积3.8万亩,补建面积4.11万亩,投资1.627亿元;

2018年新建面积3.0万亩,补建面积2.35万亩,投资1.262亿元;

2019年新建面积1.6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612亿元;

2020年新建面积1.27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506亿元。

三、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分别为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电力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

四、项目管理

总体原则是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报账。

(一)统一规划布局。

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布局。围绕重点区域,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高标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规划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申报计划。

各相关部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组织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规定用途的情况下,围绕总体规划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整合,并提出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1.建立健全项目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2.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县高标办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即:高标办提出年度申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向上申报”。

3.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高标办审核——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4.项目计划时间确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标办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9月30日前组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并上报省高标办备案。

(二)统一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电力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按照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要求,高标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经县高标准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统一技施设计。

项目申报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技施设计(初步设计)两部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组织编制。技施设计由县政府明确项目法人后,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遴选或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技施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区)村组意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由高标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项目区镇(区)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水利站长、农业中心主任等项目设计审查专班,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施设计方案,高标办将修订后的实施设计方案报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发改局批复立项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施工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管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镇(区)村参与监管、相关县直部门监督和县高标办督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负责。县高标办、县直相关部门派出现场专管员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高标准项目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高标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由县政府统—任命镇(区)或县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法人,全程参与项目技术设计、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区为一个镇(区),项目区所在地镇(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为法人;

当一个项目区跨二个或二个以上镇(区)时,项目法人可以确定为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2.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保障项目区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分三次进行,一是年度建设项目区范围及投资额度一经确定后,项目镇(区)必须在项目区交通主道旁设立固定公示牌,二是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区面积范围、主要工程量、财政投资额度、建设期限及相关举报电话。

3.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四控制。监理费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上限不超过需监理工程投资额的2%,按招标合同约定金额列支。

4.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时依法、依规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供应商。项目法人应将招投标方案报高标办审查,招投标结果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要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招投标活动。

5.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在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施工,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中介审计等其他业务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合同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台同签订后需报县高标办备案。

(五)统一竣工验收。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法人自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高标办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成立工程竣工验收专班,查阅相关工程资料,核对工程计划,抽检工程质量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办理资产移交并投入运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法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达标,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行审计决算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迅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核定的结算清单及监理报告,审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审计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最终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六)统一报账管理。

所有整合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其中,项目主管部门用于申报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所产生的项目前期费,按一定的比例,将项目管理费拨至项目主管部门账户,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1.项目资金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分管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

2.工程资金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项目法人单位意见—县监管责任单位意见—县高标办意见—县财政局意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

五、加强资金整合

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统一报帐,建立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一套专帐。

(一)整合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整合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县级报账制,专户管理:坚持按规划预算,计划安排;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坚持审计监督,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金的组成来源。

1.以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为载体。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运、林业、电力等部门分别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产创建、通村通组公路、配套农田电力设施改造、农田林网等项目资金。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后,均应按程序将资金转入到财政整合资金专户。

2.多方筹措缺口资金。针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导项目区内涉农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县级财政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配套投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将涉及的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的管理,封闭运行,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招标签约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账户。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参差不齐,为缓解合同资金拨付压力,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7:3比例分两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进度(lo%、30%、50%)分三次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机械进场完成合同价款10%时,预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价款50%时,拨付合同价款30%,同时扣除预付款10%;

完成合同价款80%时,拨付合同价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拨付合同价款至70%。预留合同价款30%(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决算后,按完工鉴定书日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乡镇、村或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复验,无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全部工程价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相关费用的管理。

1.项目管理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列有项目管理费的,按规定比例提取,打捆统筹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未按规定列管理费的,参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5‰纳入县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项目管理费报账时,按照报账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是否完备、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费用额度和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报账资料不全、报账事项不明确或支出明显不合理的、手续不健全的费用,不予报账。

2.工程管护费。工程项目管护费按照《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制订的工程管护费管理办法》执行,提取使用。

3.工程预(决)算审计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计费及单个项目的竣工审计费,列入工程成本,付费标准按《湖北省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审查、招投标及项目完工后决算审计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查、项目监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经县高标办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区增补工程和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当期项目资金原则上结零,如果仍有结余资金结转下期项目。

(四)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搞好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完工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阳新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办、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审计、交通、林业、扶贫、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镇(区)政府也应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镇(区)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水利站站长、农业中心主任、项目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主管单位抽调若干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监管、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

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划定子项目区,负责子项目区监管和联系省市对口部门;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2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新增95万亩高标准农田和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为确保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一)落实项目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尽早落实任务到到项目、到地块,有序推进项目设计、审批、招标、实施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95万亩高标准农田和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二)严格审查审批。严格立项前置查重、审核,拟建项目设计前位置查重、地类核实全覆盖,确保新建项目不重叠、地类符合要求。继续实行分级审批制,脱贫摘帽县自主审批,建设规模8000亩以上单个项目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查审批,建设规模8000亩以下单个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批,专家审查和第三方中介技术咨询相结合,严把审查审批质量关。规范项目变更管理程序,确需变更的项目依据管理权限进行变更。

(三)加强全程管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责任。自治区和市级联合开展技术服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全要素监督指导,加强关键节点控制,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6月底基本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基本完成招投标,9月底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80%建设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用方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四)严格验收考评。按照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依规开展项目验收,及时完善2019年以来实施项目标识标牌。2019年立项项目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立项项目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50%以上,并及时上图入库”。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相关工作依据相关要求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五)加强运行管护。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项目及时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压实县级监管、乡镇负责、村级管理责任,多措落实维修和管护经费,强化日常维护和管理,因地制宜探索管护模式。

(六)编制建设规划。对标国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内完成编审工作并报批。市、县(区)按照整域推进思路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理清建设空间,开展项目储备,排好实施时序。规划编制应将高效节水灌溉、盐碱地改良等措施一并纳入其中。    

二、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七)谋划长远发展。按照三年全覆盖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思路,谋划《“十四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尽早启动编制工作。

(八)完善考评方案。结合2019年、2020年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情况,修订完善《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考评方案》,印发《2021年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区202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九)开展竞赛考评。组织召开全区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启动会,全面启动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黄河杯”竞赛考评工作,鼓励创新,样板引路,宣传鼓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监测

(十)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突出新建高标准农田、盐碱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建设重点,兼顾整体,谋划县级及全区《“十四五”耕地质量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地力提升措施覆盖率90%以上。继续实施退化耕地治理项目,在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红寺堡区等盐碱较重区域农艺改良盐碱地10万亩。注重科技示范,在平罗县、红寺堡区探索引黄和扬黄灌区盐碱地现代治理模式。鼓励农民投劳投资开展机深翻、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地力提升工作。

(十一)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扎实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加强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抓好监测点数据采集,编制年度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报告。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重点对新建高标准农田、退化耕地治理区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报告。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验收。开展耕地质量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编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四、统筹推进农发资金项目建设

    (十二)继续实施好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项目执行期2019年至2024年,国际农发基金贷款3600万美元,中央财政统借统还,涉及兴庆区、利通区、红寺堡区、原州区、彭阳县。2021年计划投资3378万元,其中国际农发基金贷款2451万元,国内配套927万元。扶持设施瓜菜种植基地、肉牛肉羊养殖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十三)启动亚行贷款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至2022年开展前期工作,2023年至2027年建设。预计投资3亿元,其中亚行贷款2200万美元,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地方财政配套1.5亿元。2021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县遴选,下半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农业农村部。建设绿色农田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亩,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五、加快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营造良好学风作风,加强政策和技术研究,注重在项目管理和施工建设实践中锻炼队伍、培养年轻干部。密切联系基层和农民群众,持续开展专家服务组下基层送服务活动。年内举办2期农田建设管理培训班和1期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物培训班,提升农田建设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人员赴外省区学习考察,扩宽视野。

(十五)加强科技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开展黄花菜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试验示范、硒砂瓜高效节水精准补灌技术试验示范、旱作高标准梯田集成技术试验研究等项目,为面上示范推广节本高效的农田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按照一县(区)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重点以引黄灌区高标准农田提升、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灌溉、南部山区梯田化旱作农田“三类工程”和土壤盐渍化综合治理、数字农田、绿色农田“三大示范”为重点,每个县(区)年内至少打造1个升级版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加规范、更高质量。

(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创新突破。按照“1+1+N”思路谋划农田信息化建设,即开发农田“一张图”、一个管理平台、N个应用模块,规划编制覆盖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建设监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数字化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基层农田建设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建设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充分利用现代智能设备和自动化技术,加快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智能化智慧化应用。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3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4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要求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围绕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基础和新农村建设三大任务,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着力提高地力,达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实现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三力”提升,全面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为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整合发改、财政、农粮、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千亿元粮食增产工程、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标准粮田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国土整治项目、造地增粮富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我县耕地现状及我县农业经济的实际,按照基础设施高质量、生态环境高品位、劳动生产高效益、产出收获高效益的总体要求,立足优生建设、快速建设的思路,力争通过10年努力,使农田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抗灾保丰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生态得到有效改善,做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基本实现田园化,规划到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占农田总面积的60%以上,达到17.2万亩。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紧紧围绕提高“三率”,结合我县农田现状,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建设重点,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集聚有益力量,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建设,为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夯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打造高标准农田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块、不同区域的特点、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依托科技,体现特色。紧紧围绕区域特色农业,注重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型技术普及推广。结合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改善传统生产农业,积极调整耕作方式,致力建设现代科技示范区。

(四)整合资源,综合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和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建设合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成一片、成效一片,实现开发一块、致富一方。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达到的标准是“田地平整肥沃,灌溉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具体内容要求是:1、田地平整肥沃,田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耕层厚度大于15厘米,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2、灌排设施配套,灌溉设计保证率取85%,排涝标准按一日暴雨三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设计,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米以下,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3、田间道路畅通,机耕道间距150~200米,路面宽度2.5~3.5米,路肩宽度0.3~0.5米,采用泥结石路面,与乡、村公路连接,高出田面0.3~0.5米,田间道采用素土路面,宽1~2米,间距120~150米,与机耕道或乡、村公路连接,高出田面0.2~0.4米;4、科技先进适用,种植冬季绿肥,原则上除播种油菜、蔬菜等冬季作物外,其余田块均应播种紫云英、肥田萝卜等绿肥作物,鲜草产量2000公斤以上,水稻秸秆还田面积90%以上,每亩还田量不低于稻草产量的60%。通过地力培育措施,农田土壤有机质达到3%以上,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5、优质高产高效,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时间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自行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年10月底前)。聘请相关单位或由农业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区域定位和产业定位,并报省有关部门审查。

第三阶段:完善修订阶段(年11月底前)。根据省有关部门初步审核意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后报省评审。

第四阶段:上报评审阶段(年12月底前)。经省统一评审后形成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第五阶段:落实实施阶段(年~年)。按建设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实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鉴于本次规划涉及行业和内容多,情况复杂,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合作,根据各部门各行业职能对应,认真把关,具体工作职责为: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为本次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综合协调,统筹平衡,整理复核;县财政局负责本次规划编制费用的预算和安排,参与本规划项目的调查和评审;县农粮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起草工作,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根据省里审定的年度计划,编制高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县水利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小农水”方面的工作;县国土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国土整治、造地增粮方面的工作;县农业开发办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农业开发方面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提供和规划建议,协助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工作。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5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调整吉安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批复》(赣农函〔2020〕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基础。集中力量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各乡镇自然资源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抛荒耕地整治、农村土地流转、富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二)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度全县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6000亩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比率达到80%以上,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县级法人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高标办)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调度、情况汇总等牵头抓总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及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批复、工程变更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对项目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格评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管;县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工作,与项目法人单位共同指导工程质量管理,行使质量监督权,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序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新增耕地认定及耕地质量提升评价等工作。

同时,县高标办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指导组,负责所挂片区从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雩田片5个乡镇(雩田、衙前、五斗江、新江、双桥);县水利局负责左安片共6个乡镇(珠田、禾源、左安、南江、黄坑、高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大汾片6个乡镇(草林、大坑、堆子前、西溪、大汾、戴家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泉江片4个乡镇(泉江、枚江、碧洲、巾石)。

(二)实行二级法人制,强化乡镇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战场在乡镇,为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增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县、乡两级法人制。

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县政府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法人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汇报、验收考核等牵头抓总工作,具体负责建设计划下达、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与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备案,工程设计变更总体审批以及组织推进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级法人和实施主体。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和工作机构,督导项目村组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理事会;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区域、核实建设田块面积,配合县高标办做好本乡镇各项目村工程勘测设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项目施工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纠纷;负责与县高标办、督查指导单位共同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组织工程单标段验收;负责项目完工后重新分田或耕地流转,签订管护合同,落实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协助做好项目前期以及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三)统一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按照“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注重实效”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2021年度建设方案,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平整区、非平整区两类,平整区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土地平整,达到“路成网、田成方、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非平整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田间道路、小型水陂水坝等农田配套设施。

(四)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统一技术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设计规划。二是严格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程序、工程质量须经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做到每个村有工作指导,每个项目标段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五)规范实施程序,优化操作流程

1.落实计划和下达建设任务。2021年度省、市下达我县建设任务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建设面积6000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2020年度耕地保有量和2011-2020年已建成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统筹下达各乡镇建设任务,高效节水建设面积按比例分配。

2.确定项目村点和实施区块。各乡镇结合耕地抛荒整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包地规模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地块,按整村整片推进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地点和面积。同时,各乡镇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意见。

3.选定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监理服务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择优遴选确定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将勘测设计代表、工程监理人员分片区落实到各乡镇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4.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外业勘测后,按照“三进三出”程序充分征求项目实施区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再由市高标办或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5.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设计方案评审批复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和批复。

6.工程施工招标。由县级法人按照有关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结合工程总量,合理划分施工标段,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乡镇及时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标段划分以项目小区为基础,一个施工标段可就近由多个项目小区组成,一个乡镇可划分多个施工标段,单个施工标段不跨乡镇。

7.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各乡镇和项目村组督促农户及时采收田间作物,作好田间施工准备,中标单位组织材料、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县高标办各督查指导组及乡镇高标办做好项目施工督查指导工作,各施工标段设计代表、现场监理人员、项目村理事会成员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程施工。

8.单标段工程验收。单标段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在县督导单位指导下,由乡镇高标办组织设计、监理、村理事会等人员,以标段为单元开展工程验收。对于工程质量验收不达标的,必须进行整改,直至质量合格。单标段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向县高标办申请县级验收。

9.县、市级验收评价。县高标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县级验收评价;对于完成县级验收评价的工程标段,由县高标办向市高标办申请市级验收。

10.工程移交落实建后管护。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移交和管护规定,高标准农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将项目工程移交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与项目村组签订管护协议,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日—3月15日)。各乡(镇)政府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于1月20日前落实建设地点和面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汇总,并于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调研核实工作;3月15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招标代理、勘测设计单位选定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3月15日—10月20日)。4月15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田间勘测;5月30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县级法人完成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工作;7月30日前,县级法人组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和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10月20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施工招标并指导各乡镇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31日)。各项目区于2021年10月20日前敦促农户完成农作物采收,项目村组完成实施田块面积核实,按时将田块交付施工,施工企业进驻项目区做好施工准备;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将田块交回村组,落实管护责任;2022年3月31日前,项目镇村完成田块权属调整、将田块落实到户或流转,确保春播。上图入库各阶段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时间节点共同完成。

(四)验收考评阶段(2022年4月1日-7月30日)。2022年5月20日前,由县高标办牵头,组织各项目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完成县级验收评价;2022年6月20日前,完善结算资料报送市高标办申请市级全面验收;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市级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准备,并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有关乡镇须参照成立乡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项目实施村成立理事会,并明确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省高标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县财政按30元/亩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县高标办8元/亩、乡镇政府10元/亩、村组12元/亩,用于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和项目日常管理经费支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同时,为激励项目区新增耕地开发工作,提升项目建设效益,县财政根据新增耕地开发认定成果,按20000元/亩安排奖补资金,对新增耕地开发参与单位予以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是我县今后几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方向。各乡镇、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落实,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均应经所在乡镇审核认定、并经工程督查指导单位、监理单位及县高标办签字确认后,再予拨付。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评,并酌情增加评分比重,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县高标办要落实工作督查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加分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遂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分解表

 

 

 

 

 

 

 

 

 

附件1

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凌秋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邹海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日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彭水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康  蛟  县发改委主任

廖建峰  县审计局局长

曾建兵  县财政局局长

蒋隆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晓曲  县水利局局长

黄桂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古小亮  县扶贫办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蒋隆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夏华、胡子钦、郭源、彭春玲、刘小亮、刘祖剑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附件2

        遂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分解表

乡镇名称

(任务数)

村名

拟实施面积(亩)

项目涉及的村民小组名称

督查指导单位

泉江镇

(5000亩)

里口村

1800

1-14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共同村

680

黄溪上、黄溪下、金田、豪坑、龙源、白果

良头村

610

岭下、寨背1组2组、瑶下1组2组、良头

上坑村

450

向阳、冷水坑、排上

下坑村

500

坑口、黄竹坑、下塘、祠坪、布口、井上冈

黄练村

400

大岭、中村、中塅、大窝、马安、下村、朱溪

高源村

600

塅内、慈源、增上、楼下

小计

5040

大坑乡

(1500亩)

灵潭村

900

上仁、后园、灵潭、永灵、上坑、车田、六和、裕民

自然资源局

罗坊村

600

罗坊、象形、西溪、上段、中段、坝角、洋中、冷田

小计

1500

珠田乡

(2500亩)

仙溪村

1300

上村、中村、罗带、下村、山坳、寨下、仙溪

水利局

达溪村

1200

洋溪、塔前等村民小组

小计

2500

雩田镇

(8000亩)

村口村

190

1,2,3,4,5,6,7,8,11,12组

农业农村局

皋村村

380

1,2,3,4,5,6,7,10,11组

加庄村

800

1,2,3,4,5,6,7,8,10组

下塘村

800

1,2,3,4,5,6,11组

任溪村

700

12,13,14,15,16,17, 18,19组

雁林村

780

1,2,3,4,5,6,7,8,9组

龙脑村

2100

1-15组

堂境村

1410

关门口、天塖、穆厦、樟树下、竹山、下肖、樟前、城头

江背村

1000

罗口塘、船角上等村民小组

小计

8160

巾石乡

(3500亩)

丘坊村

850

1、2、3、4、5、6、7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巾石村

600

7、8、9、10、11、12、13、19组

界溪村

980

1、2、11、12、13、14、15组,塘下,岐上,彭段,下南坑,黄仚

竹坪村

1200

1、2、3、4、5、6、7、8、9组

小计

3630

枚江镇

(6000亩)

高升村

350

1、2、3、4、5、6、7、8、9(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豪溪村

630

1、2、3、4、5、6(组)

钱塘村

540

1、2、3、4、5(组)

东江村

1700

2、3、5、6、8、9、10、11、12、13、14、15、16、17、18(组)

高垅村

1230

2、3、4、5、6、7、9、11(组)

舍上村

260

1、3、7(组)

石牌村

780

1、2、3、4、5(组)

莲溪村

900

1、3、5、6、13、14、15、16(组)

小计

6390

碧州镇

(2000亩)

宏山村

1200

精木垇、上芋、其上、满田、大坎、小坎

农业综合开发办

黄岗村

130

黄岗二组

安子前村

680

小水1组2组、龙下组、安子前1组2组、长岭1组2组

小计

2010

草林镇

(3500亩)

锡溪村

1000

茶坝、莲花、坳上、塘下、水坪、下村、凤形、坑口、珠溪、坑尾

自然资源局

冠溪村

1300

坑尾、田心、上屋、逢源、新富、小活、新屋、祠堂、高堪、蟹形、溪口、下坑、中塅、虎形、上坑

蕃源村

1500

寨下、锡源、横段、田心、陈坑、甲水、上村、中村、新富、高排、富里、庙坳

小计

3800

禾源镇

(2000亩)

谷团村

520

蛇形、排上、坪里、坳下、石角、坳坪

水利局

三溪村

1720

陂丘、横路、洞上、洞下、坛下、鸭坑、太平、茶园、富田

小计

2240

南江乡

(1500亩)

沙美村

400

沙溪组、桥头组

水利局

南江村

1440

南江、义坑、游渡、河溪、岑下、新华、坑口、大坑、排溪、杏林、彭高、茶溪、庄口、下车、新屋、荷树

小计

1840

西溪乡

(2500亩)

黄源村

1000

光明、光背、大一、大二、楼下、全心、中心、街里、坳背、黄源、宝洞、社坑、高峰、寨下

自然资源局

廖坊村

1600

新建组、瑶下组等村民小组

小计

2600

堆子前镇

(500亩)

堆前村

260

光明、上洪、永洪、油槽、石坑、田心、圆湖等组

自然资源局

久渡村

240

坳里组、龙门、坪坑、姜口

小计

500

大汾镇

(4000亩)

寨溪村

2200

新合、中东、烟头、大坑、店背、上塘、寨坪、下塘、黄岗、船形、永丰、中心、上寨、合明、新明、长青、金星

自然资源局

螺汾村

770

螺汾、黄屋、张屋、湾里、庙边、田心、龙岗、档下、石桥、新屋、阶背、文山、丰树、槽下、路下、大屋

石花村

550

光明、下杏、坳下、新坊、石红、花心、杨坑、杨溪、水口、塘唇、中心、洞口

小计

3520

戴家埔乡

(1000亩)

大洞村

200

大部、炸坑

自然资源局

福龙村

450

福兴、庙湾、吊湾、社下、龙门

立新村

220

竹围、水口、象湾、柏树

七岭村

230

坑里、淲湃

小计

1100

左安镇

(3500亩)

连河村

570

陈东、光辉、安下、太坪、丰收、丰产、邓坪、上坑、黄泥、半坑、贡塅、胜利

水利局

东光村

950

水南、桥头、渡头、上岭、岗坪、凉桥、上沙、上排、新开、进士、横岭、安口

红裕村

1850

立新 龙池 洛溪 中心 围心 桥头 下村

小计

3370

黄坑乡

(2500亩)

古洲村

1470

新华、新屋、下屋、上屋、船形、河唇、坪塅、南埠、南村、上在、新在、中心、红星、新光

水利局

黄塖村

1100

新建、曲塘等村民小组

小计

2570

高坪镇

(1000亩)

明坑村

1000

寨下、大屋等村民小组

水利局

小计

1000

衙前镇

(2000亩)

溪口村

1080

溪口街、犁壁洲、茶盘洲、福禄洲、下竹园、龙凤桥、锡嘉坪、洞口、岭下、贤子、横坑

农业农村局

衙前村

1200

下坑、丹潭等村民小组

小计

2280

五斗江乡

(2000亩)

联桥村

1400

拱溪、大杏、老店、坛西、圣斗田、红星、坪上、石桥、米西、大岭、烟竹

农业农村局

三和村

600

易家坪、黄土等村民小组

小计

2000

新江乡

(2500亩)

横石村

2500

槽下、禾丘等村民小组

农业农村局

小计

2500

双桥乡

(1500亩)

马埠村

1400

山坝组、下洲组、大丘组、马埠组、岐山洲组、院里组、

下兰组、车田垄组、

农业农村局

双溪村

150

大岭组

东垓村

100

南塅坑、水南塅

小计

1650

全县合计

60200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6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2-0115-02

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土地平整度大大提高,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成效

1.1 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蚌埠市五年来共完成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118 32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

1 100hm2,此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项目区空心村复垦2.2hm2,改建、新建中心村居民点9 527hm2,促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布局,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 099万kg,蚌埠市粮食连续五年丰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配套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蚌埠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和改建农田排灌、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不但大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而且规范了基础设施占地,提高节约用地水平,蚌埠市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低于国家规定的8%。二是改善了农田机械作业条件。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修或改建田间道2 218km2,硬化田间道1 306km,新建、改建生产路1372km,使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新增机耕机收面积10.7万hm2,占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90%。三是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蚌埠市5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10.5万hm2,占建成总量的88%;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8.1万hm2,占建成总量的68%。新建、改建各级灌、排(渠)管道、排水沟、灌溉两用渠道4 310km,新建、改建农用桥6 235座,新建、改建机井6 149眼,新建、改建涵洞、渡槽、倒虹吸12 246座,新建、改建各类水闸3 038座,新建、改建泵站200座,新建输电配线42.59km。四是提升农田防护能力。蚌埠市93个项目区共建造防护林134.20万株,新增农田防护面积11.8万h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9万hm2。不仅在防御自然灾害、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分、净化大气、减少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优化了农田景观,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五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蚌埠市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效推动机械化耕作和适度规模经营,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和l展了20个新型农业经济体,同时流转土地7 873万hm2(通过问卷调查涉及项目区),其中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5 927万hm2。如2014年度固镇县连城镇良种场高标农田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项目区的排水灌溉工程,建成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整治后的土地非常满意,先后流转土地近66.7hm2,建起了特色葡萄园和绿色有机蔬菜大棚,产品远销南京等地。

1.3 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蚌埠市5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人口达866 830人,通过怀远县、固镇县调查问卷统计:蚌埠市农民新增土地租金0.91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劳务收入3 504.73万元,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力进城务工增加收入75 475.65万元。

在提升农民满意度方面:蚌埠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广泛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利用等工作,把农民意愿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满意度。蚌埠市在怀远县、固镇县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6 299份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农民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满意度为97.0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意度98.44%,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值93.76%,农民总体满意度达97.40%。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5项制度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动态巡查,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计划》。四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或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开展联合专项督办。五是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为更好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建立了信息报备平台,定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报备和维护工作。

2.2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规范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水、林、财、交通、审计、工程等行业专家,建立土地整治评审验收专家信息库。

2.3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将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通过招标确定复测单位,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复测工作,复测合格的项目再组织市级验收。三是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针对大型农桥(单跨6m以上)及田间道路(砼),要求必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认定高标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2.4 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建设 在项目申报、验收等方面坚持“以图管地”,充分利用收集的项目信息和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张图上的分层管理和即时跟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满足多类别多层次管理需要。

3 建议

(1)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发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美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实行综合整治。根据本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因素,差别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注重“雪中送炭”,不忘“锦上添花”,鼓励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1]赵凡.土地整理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12(7).

[2]吴海洋.“十二五”时期中国土地整治工作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3(3).

[3]王洪波,程峰,张中帆.中国耕地等别分异特性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影响[J].农业工程学报,2011(11).

[4]夏方舟,严金明,刘建生.农村居民点重构治理路径模式的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4(3).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7

中图分类号:S2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有效的解决农业灌溉问题,保障农村饮用水供应,为农村的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探讨分析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农村水利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总的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水利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考虑不周全。在工程建设的时候欠缺周全的考虑,忽视对工程技术、工程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做全面的考虑,工程建设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进而影响了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第二、建设效率低。由于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不周全,工程建设的质量低,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着重复建设的情况,大大影响了农田水利建设的效率。第三、建设标准低。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不都由政府拨款,一部分资金需要农民集资。这样容易出现资金缺口现象。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只好降低工程建设标准,而建设标准的降低往往会影响工程的质量,进而影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第四、施工进度慢。一般来说,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比较小,设备先进、作业水平高的单位往往不愿意参加施工,施工的单位往往规模较小,施工设备、施工技术都很一般,这样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再加上资金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施工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造成项目工程效益低。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工程管理不到位也是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项目法人职责不明确。项目法人的职责比较混乱,没有明确项目的所有权归属。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大多数条件下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法人,在很多的条件下行政主管部门不能真正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难以对资金进行集中使用,难以保证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第二、招标和竣工结算难度大。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国家财政拨款和农民自行集资。通常情况下,国家的资金很容易到位,但是地方的资金筹集比较困难,难以到位,群众筹集的资金又比较的少。如果对项目进行招标的话就会形成资金缺口,而在竣工结算阶段比较困难,使得项目难以按时完成。第三、监督管理不到位。事实上,水利主管部门有责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田水利建设进行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着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这就使得工程建设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效益。第四、资金难以落实。在工程建设实践中,资金往往难以落到实处,政府拨款不能到位,农民自行集资比较困难。资金不能落到实处,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还会影响农村水利工程的质量。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对策

针对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在农田水利建设之前,一定要制定好项目建设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保证资金落到实处,做好村民集资工作,不能因为资金问题而降低水利建设的标准。

2、保证施工进度。一方面,要做好对资金的安排和计划工作,保证施工每个阶段的资金落到实处,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施工进度。另一方面,要重视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的运用,保证施工进度,提高施工效率。

3、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管理,重点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地域比较广,地点分散,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要做好规划工作,坚持先审批,再施工的原则,保证施工质量,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进一步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第二、完善审批制度。审批制度不健全,必然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针对申请材料,相关部门需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规划与审核。做好规划审核工作,能够确保规划合理,保证资金落到实处,为水利工程的质量提供保障。第三、严格招投标制度。首先要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保证设计单位具有一定的资质和水平,以做好设计工作,对于资质不够的设计单位,一定不得让其参与设计工作。对于经过审批的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以选择最优的施工单位,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提供可能。在招投标工作中,要规范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防止招投标工作中发生腐败问题,保证招投标工作有序的进行。第四、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质量,有必要建立施工准入制度,保证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同时加强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保证施工质量。要加强工程监理工作,做好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工作,保证农田水利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在工程建设实践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为农业灌溉用水和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邓福喜.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 2009(20)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8

一、严格用地审查报批管理

(一)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建设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纳入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应当优先保证省审批或核准的重点急需项目、列入省“86l”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用地。

(二)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年度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项目用地计划应列明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依照突出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提出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需求,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予报批农用地转用。市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台帐,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检查。

(三)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建设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用地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建设用地的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充耕地的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等。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文件是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和安排年度用地计划的必备文件。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没有预审文件或预审未通过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年。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新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二、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一)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以及开发区(园区)要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调查,重点查清开发区(园区)(包括被正在清查的开发区、园区)、近郊乡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闲置未用、供地方式、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情况,以及被撤销的开发区(园区)已批准征收但尚未供应的土地。闲置未用的要依法收回,一律纳入市和县、市土地储备库统一管理和供应,优先用于工业和其它招商引资项目。

(二)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要确保工业项目用地。工业项目用地要向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用地集约度高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导向,具有产业拉动和延伸、完善功能的项目倾斜。对国家禁止类项目不予供地,限制类项目不供地或者从严控制供地。要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宏观调控,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布局和结构。市政府每年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计划、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确定经营性用地总量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结构要向普通住宅倾斜,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用地。

(三)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232号)的规定,工业项目容积率分行业应当分别控制在有关规定之内(见附件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见附件二);落户于开发区(园区)的工业项目,其投资强度还必须达到开发区(园区)的规定标准。建筑系数不低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7%。不得圈占土地建造“花园式工厂”。供地时,要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和投资强度等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各开发区(园区)要提倡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四)买行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根据土地利用结构、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益等因素,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进行考核。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但满两年未供地的,或者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投资强度低、土地利用效益差的,市政府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角计划时将扣减相应的用地指标。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耕地保护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末,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土地集约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基本农田遭到破坏且在土地利用计划考核年度内未复垦的,将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情节严重的,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报批。要加强领导干部土地管理离任审查制度。市政府将组织审计、国土、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情况、土地审批中行使职权情况、耕地占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基本农田的管理。一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二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农户,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书中注明,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分别签定责任书、责任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并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准确性。要进一步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保护标志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设立。三要抓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要在土地承包合同书或基本农田保护卡上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乡(镇)要加强基本农田的巡查,防止乱占滥用耕地。

四、严格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管理

(一)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设,今后三年每年各县、市、区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应不低于1200亩。要大力推进农地整理,尤其是基本农田整理,建设标准化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应当实行专家论证、项目法人负责、招投标、监理、公告和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佥的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全额缴纳不得减免,全额用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的落实。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一)严格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必须与国务院或省政府已批准的“一书四方案’’中《征地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相一致。土地补偿费的70%以上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严禁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补偿费。市和县、市、区的农业、民政、监察、国土等部门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凡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补偿费用的,一律停止办理有关县、市、区或开发区(园区)的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等报批手续,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各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为: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不低于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其他地区和各县、市不低于14倍。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在土地依法报批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应以书面形式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被征地农民要求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征地过程要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得先用地再实施征地。

六、严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

(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对本辖区宅基地使用状况(包括超占面积情况、一户多宅情况、转让出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宅基地专项台帐和档案。农村村民宅基地只能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禁止农村村(居)民私自买卖宅基地,对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产、土地、规划、户籍等手续。非法建设、买卖的房屋在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市政府近期将对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规划、国土、建设、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违反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稳步推进老村庄和“城中村”改造。各县、市、区每年要认真抓好2.3个老村庄改造试点工作,对零散的老村庄实行统一规划,结合土地复垦实施“拆小村变大村”。市政府对退宅复耕的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从土地开垦和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琅琊区、南谯区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每年抓好1—2个改造项目试点,可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统一拆迁,按照“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有,机整合、配套建设”的方针,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其改造和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居民小区。

七、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

(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决定》“要深入持久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和省政府“20*年9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土地法制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决定》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刑法》|中有关土地犯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土地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规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等。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备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9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安排基本农田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立足于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还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因此,我们力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择上,做到“三结合”:即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实施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进行综合评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都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编制,确保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要求以大比例尺实测现状图为底图,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分析,做到因地制宜、地尽其用,满足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特别强调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内的耕地表土,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田块归整的,都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回填的专项设计,将祖先们长期劳动留下的宝贵财富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对于每年安排实施的3万~5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出具30年内不改变项目区农业用途的承诺函,保证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的保护。

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的质量

我们在基本农田管理中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把基本农田建设的每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管理。一是认真执行项目申报、踏勘、审批、设计审查、资金申请拨付、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做到每个关口都有章可循。二是坚持依法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权属置换、调整。整理前后,因道路、渠道、田块走向改变,需要土地权属调整的,乡村之间、农户之间都签订协议书互相认可,作为历史的档案。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资金管理的问题。四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监控,争取把每一笔资金用好,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依据设计图纸逐一对照、逐项验收。六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验收后的每一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都及时更新保护资料,设立一块永久性的保护标牌,制定保护乡规民约,向群众印发管护政策的宣传册,落实设施管护责任、制度、资金。

所谓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的工程标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设计编制规范、工程验收制度,开展每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到每一个步骤都有标准可依,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实效性。

推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

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后,密布的沟渠、零碎的地块、显眼的坟墓、无人居住的旧宅不见了,代之以项目规划合理、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标准良田。一亩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在2000元左右,建设后如依旧生产粮食,可增产100公斤左右,降低生产成本20%,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10

1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维护资金和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西北地区干旱少雨,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但已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费用和新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地方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需求,新兴的农田水利技术不能迅速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1.2缺乏专业化的运行管理人才

随着水利工程技术的不断创新,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要求不断提高。目前大部分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政府水务部门管理,管理运行人员大多是从事非水利管理工作的干部,存在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同时最近几年建成的许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维护和指导,致使违规操作的现象屡屡发生。原本设计的工程使用年限,在违规操作和不能及时维护的情况下,不但无法发挥其工程效益,还大大降低了工程使用寿命。

1.3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受管理体制的制约

西北地区各县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和建设的管理,隶属关系错综复杂,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护制度并存。政府管水、农民用水的传统管用模式专业化管理意识薄弱,粗放式管理没有转化为精细化管理,水利工程的效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此外,材料购买、检验及老旧工程的维修还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管理,使得水利工程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2解决对策

2.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利国富民,效益具有持久性。在我国西北地区干旱少雨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多年来国家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一直发挥着防洪和灌溉的综合性作用,对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西北地区的降水稀少且分布不均,加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正常发挥工程效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持久性效益,必须加大建设与维修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加强运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技术水平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涉及范围较广、管理难度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及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使全体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聘用和引进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将原有工程管理人员,根据专业水平的不同合理进行岗位调整,将掌握水利机械工作原理且熟悉机电设备性能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到泵站操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岗位。在工程灌溉管理和供用水管理工作中,要将熟悉工程特性、灌区情况和供用水工程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排在灌溉管理和供用水管理相关工作岗位,确保灌溉管理、调度运行和供用水管理正常进行,充分发挥灌区工程效益。同时,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每年运行管理间隙,轮流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学习借鉴相关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先进经验,逐步改善自身不足,丰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健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2.3重视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做好工程项目审查审核工作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11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1沈丘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原则

农田水利建设要始终围绕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多方协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论文百事通

1.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农田水利综合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

1.2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建设管理与改革同步

根据沈丘县农业经济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慎重布局,坚持走“政府组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之路;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全面发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协作,稳步发展

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稳步推进,使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全县各部门的共同行动,全面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切实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能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完成。

2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和依据[1]。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论文百事通

2.2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沈丘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众多,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2]。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2.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权力。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能使用;所有审批的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3]: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把关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并积极吸取其他行业及县市的先进经验,改进沈丘县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2.4着力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4]。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新晨

2.5实行工程全面监理、监督制度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逐步“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3]。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5]。

2.6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部门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还可以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

3参考文献

[1]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2]邓彦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77-78.

高标准农田审计篇12

一、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建设资金闲置问题。

审计发现,资金不足是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立项申报、批准拨付到最终使用,往往要经过多个环节,由此造成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难以衔接,大量建设资金闲置,无法发挥效用。审计公告显示,9个省区有4763亿元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闲置。其中:3898亿元“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闲置在县级财政或项目主管部门;865亿元其他专项资金闲置在市、县级财政部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协调,部分年度计划投资下达较晚,资金迟迟不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逐渐加大,作为项目实施主要管理部门的县级相关部门,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进度。此外,受制于农时、天气条件,部分项目很难按计划推进。

(二)多头管理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散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国土等多个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易导致资金在项目选择和投向上各自为政,影响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审计发现,财政、水利等5个部门都有专项资金用于渠道衬砌等田间水利工程,而5个部门在渠道衬砌的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方面各自不同。在这种多头管理下,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行为和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农田水利建设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主要依靠中央。而中央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多,一般转移支付少,下达到县里的资金都是专项,作为县级部门很难整合资金、优化配置。

(三)工程管理混乱问题。

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虚假招标或未招标的问题;施工单位违规招标和转包分包,有的工程队借用施工资质,有的工程队中标后又转包,甚至存在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无资质施工队和个人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套取中央资金,重复申报项目或虚增项目投资概算;一些项目无监理、监理资格不符合要求,验收走过场、档案材料不完整等。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水利、财政等监管部门职责懈怠,相关管理办法未能明确对这些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相关部门联手争取中央资金,项目只按中央资金规模组织实施,对于地方资金不到位造成的压缩方案、降低标准等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四)筹资投劳不到位问题。

许多农田水利工程都要求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因此,对农民筹资投劳有一定比例的要求。但实际上,筹资投劳不到位已成为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审计公告也印证了这一点,在9个省区40个县涉及的165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有22个县的44个项目农民筹资投劳不到位1054253万元,占计划筹资投劳额的2081%。个别地方甚至存在虚假筹资投劳的情况。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在项目申报时,相关管理部门为了满足申报要求,自行填报农民筹资投劳数额;二是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一事一议”程序复杂,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都不高。

二、审计视角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对策

(一)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从近期来看,鉴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建议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时尽量减少地方配套,特别是市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如果配套,也要明确配套主体和比例;从长远来看,必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适度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统一的税权管理体制。通过建立有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保障地方公共服务所需的基本财力。

(二)统筹安排计划与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闲置。针对计划下达与资金安排协调匹配不够、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量闲置,难以发挥效益的问题,发改、财政和水利等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对资金流程的监督。计划、资金下达要充分考虑农时和天气对项目区的影响。此外,要加强县级涉农部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一些涉农部门在农田水利项目立项、招标、验收等方面把关不严的问题,要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单位违规转包、随意压缩建设内容等情况,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检查。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不仅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而且要取消这些单位以后承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资格。

(四)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调动农民筹资投劳积极性。农田水利建设中,组织农民积极筹资投劳,对于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运行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农民主人翁热情,相关部门要创造机会让农民参与项目申报、实施、监督等过程,消除农民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要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工程中农民筹资投劳比例,防止以农民筹资投劳为配套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注重协调配合,全方位推进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成立了以王登高副县长为组长,相关科局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利局、开发局、农委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相关乡镇配合工程施工及解决地方矛盾等,分工明确,强化管理,责任到位,确保了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其中财政局主要牵头实施“乡间彩虹”工程,并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资金管理。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质量。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我们始终“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编制预算、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编制档案”),运行效果显著,使项目建设水平不断上台阶。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标,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招标节余资金在原项目区继续增做工程,提高项目区建设标准。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采用专业监理和“五老制”义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工程质量。一是专门聘请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在对进入各个工地的钢筋、水泥、黄沙、石子等原材料全部进行抽检,检测没有发现一例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对隐蔽工程阶段,须经监理工程师统一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二是推行“五老制”义务监督,由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农桥建设,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四、总结

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我们按照整合资金提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路,以《江苏省灌南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金,集中投入,分口实施,整片推进,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任务。通过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实现由各自为战向整合资金转变,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平均分配向突出重点转变,由单项建设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由一般监管向全面绩效考评转变,努力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成为整合资金、提升效益的典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这项惠民实事做实做好,让群众满意。(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水务局农水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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