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法制教育合集12篇

时间:2023-06-22 09:11:48

防诈骗法制教育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1

一、当代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的困境

电信诈骗,其含义是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信手段,对特定对象通过虚构事实、冒用名义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诈骗方式。这一类诈骗手段,由于不必与受害者直接接触,同时事后追查的难度较高,成了近年来犯罪的主要手段[1]。2016年8月21日,大学生徐某被电信诈骗骗取9900元学费后,陷入了深深自责而离世。而仅仅两天后,大学生宋某也因为电信诈骗受到刺激而心脏骤停[2]。短短的几天内,发生了数起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而身亡的案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样的现象背后,是长期以来大学生由于自身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足,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盘中餐和首选对象。伴随着互联网和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电信诈骗分子的手段愈加隐蔽而隐晦,使得更多的大学生陷入了电信诈骗的深渊。当代大学生成为电信诈骗的首选对象,不仅是因为其缺乏预防电信诈骗的意识,而且当代大学生浏览网络的时间相对于其他人会长一点,所以他们接触不同形式的电信诈骗也最多,例如被盗号,借用该号向其朋友借钱,学校的各种转账缴税,特定政府机构跟其沟通等等。对这些事大学生相较其他人有更多的接触,所以当面临这一系列的电信诈骗时,不会识别,当骗子把自己的话术说得很具体时,学生自然而然就上当了。因此,本文以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从教育和法学的角度,探究当代大学生面临的电信诈骗困境与出路,是极为有必要的。

二、当代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困境的原因

(一)大学生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

当代大学生只关注于自己的文化课成绩,不重视法律意识的养成,因此对法律知识、法律常识的掌握不足,导致大学生面对现代诈骗手段非常陌生,一旦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猎物,因缺乏警惕意识很容易掉进诈骗分子布置的陷阱,成为诈骗分子的盘中餐,损失自己的财产,有些心理素质和经济条件差的同学很难承受这种打击。所以当代大学生不能忽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大学生作为接触网络最多的群体,反而导致防范意识不足,甚至会对提醒自己提高防范意识的父母或朋友嗤之以鼻。而随着智能化和互联网的不断推进,大学生借助网络的便捷从事生活与娱乐的程度也不断提高,几乎将自身的学习、工作以及购物都放在网上,这就使得大学生很容易接触到各种网络电信诈骗形式。而近年来大学生遭受电信诈骗从而承担严重后果的案例数不胜数。有研究指出,由于大学生自身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例如经常将自己网络购物的包裹随手扔掉抑或是在网络上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这就会导致有许多漏洞被网络不法分子利用。在漫长的互联网络使用的过程中,许多学生实际上已经接触了许多低级的电信诈骗手段,这会给予他们一种电信诈骗防范的错觉,那就是自己已经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抵抗能力,然而电信诈骗的手段日新月异,连公安和网警对于电信诈骗的追查都需要耗费巨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遑论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了,这就会导致大学生虽然拥有更广的互联网络接触经历以及知识水平,反倒成了社会上电信诈骗的主要对象。

(二)部分大学生存在侥幸和贪图小利的心理

大学生群体虽然消费意愿较强,但大多数本身不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当现实与欲望发生冲突,就很容易对许多中奖、秒杀以及各种轻松快捷得钱的兼职轻信。虽然大学生面临这一类骗局,总会保持最基本的防范意识,但由于此类电信诈骗骗局大多为大学生刻意准备,因此也会准备一些例如截图以及刻意打造朋友圈的诱惑,使得一些大学生心存侥幸心理,最终落入陷阱无法自拔[3]。部分大学生很容易单纯相信他人,欠缺对电信诈骗的辨识能力,再加上有心的不法分子一步步引诱,使得“高薪”“暴富”以及“中奖”成为诱骗大学生进入深渊的鱼饵。这里必须提到贪图小利和侥幸的心理人皆有之,但是成年人往往会因为自己的社会阅历以及遭受过其他诈骗,所以在电信诈骗时候留更多的心眼。大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本身做事与赚钱都会偏向于风险更大的选择,这样不免正中不法分子的下怀。同时,许多大学生第一时间接触到许多新事物。例如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型货币,很多成年人直接将其视为诈骗,但许多年轻人是知道其存在的,当面临这一系列的问询或者探讨的时候,他们不会将它作为一种诈骗手段,反而会陷入盲从从而受到电信诈骗。

(三)大学生缺乏足够的识骗防骗能力

倘若说大学生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是造成其深陷电信诈骗的原因的话,那么缺乏足够的防骗能力就是导致其遇见诈骗难以自救的根本原因。大学生自身涉世未深,但电信诈骗在多年的演变和发展之后,俨然已有层出不穷、层层陷阱的特点。互联网时代,经由网络进行的电信诈骗,其特殊性和隐蔽性给公安机关造成了极大的烦恼,对于大学生本身而言,更没有一定的能力去对抗电信诈骗。例如许多商人在遭受电信诈骗后,都会选择冻结银行账号以减少损失的手段,但许多大学生遭受电信诈骗后,在束手无策之后更多选择报警或者联系家人,这样白白地浪费了第一时间挽回损失的机会。大学生不具备足够的识别能力,有部分原因也在于大学生本身有一种逆反心理,所有大学生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违反过校园管理制度以及校规校纪。许多预防电信诈骗的手段在校规校纪中很明确,甚至学校食堂或者是小广场中间的海报和宣传都有相关内容,很多大学生几乎都熟视无睹。遇见这一类事情时候也不会多思考,直接就落入电信诈骗的深渊。

(四)防范电信诈骗教育的实时性、实效性欠佳

教育是行为的准则,从小到大任何人学会一件事情都要受到来自外界的教育,电信诈骗预防的能力与手段并不是上天赋予的,而需要自己在漫长的生活当中通过学习从而提高。对于大学生而言,电信诈骗这一种社会危害较强的欺诈手段,需要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的教育。从我国现有教育而言,针对电信诈骗的高校大学生教育基本流于表面。因为,电信诈骗虽然每年都有,而且学生深受其害,但相比其数量庞大的学生群体而言,遭受电信诈骗的始终是其中一小部分,这样就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电信诈骗防范教育的欲望和意图。让少部分缺乏一定电信诈骗防范能力的大学生成了这样教育缺失下的牺牲品,不免令人唏嘘。大学生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贪图小利的特点,其本质原因都是大学生涉世未深,同时缺乏有时效性、实时性的防诈骗教育。高校大学生作为年轻人中的高知群体,在知识和学术方面的能力自然不用多说,但几乎没有一门专门的课程或者讲座来教导大学生防范电信诈骗[4]。班主任抑或是学校文职老师的教育,又用的是几年前的信息或PPT,不但使得安全教育与电信防范诈骗的工作滞后,更无法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特别是近年来电信诈骗手段更新速度频繁,甚至一些借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码和行程码等的电信诈骗手段,更是需要非常时效性和实时性的电信诈骗教育来教导大学生。

三、当代大学生防范电信诈骗的出路所在

(一)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目前,我国面对电信诈骗,有很多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且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酌情从重处罚。虽然规定了诈骗公私财务的价值和数额,但是远远不足以对电信诈骗分子进行约束,司法解释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并且往往很难查清实际诈骗数额。所以导致无法给出具体的犯罪行为定性,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间接导致了犯罪行为的猖獗。因此国家必须要重视相关立法,弥补相关的法律漏洞,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提升学生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

目前部分大学生沉迷网络,欠缺应有的思想防范意识,同时又贪图小利,异想天开希望赚大钱的现象普遍。高校应当借此机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电信诈骗防范教育相结合。借助马克思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理论武装大学生,开展一系列有意义的电信防范诈骗的思想政治教育。倘若大学生能够脚踏实地、珍惜光阴、不负韶华,又怎会落入区区电信诈骗的陷阱。思想政治道德水平不但可以帮助中国大学生提高自身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同样也是对于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用知识武装自身,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其他欺诈手段以及由于自身涉世未深而遭受的骗局都有一个很好的预防作用。大学生本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当扎根于高校思想政治课这个主阵地,本质上还是以中国特色马克思社会主义思想来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展开各种主题式的教育,真正引导学生认识到自身时代的使命和指引。

(三)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校园文化氛围

一所学校的氛围,对于身在其中的学生学习、生活都有极大的影响。当学校真正对电信诈骗引起重视。在学生公寓、教师课堂、实习地点等多个集中场合展开电信诈骗防范的集中教育;在学生入学之前、学习之中以及毕业之前都反复进行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5]。实现在时间和空间维度方式多样、形式互补的宣传局面。校园安保人员、教学老师、班主任、教导员等全体教师都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教育,将电信诈骗同学生实习课堂相联系,对电信诈骗防范的典型案例以多种形式进行展现,共同营造全民防骗的校园风气。学校电信诈骗防范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由于电信诈骗的防范同学生的学业以及学校学术水平无关,因此很大程度上,学校都难以主动营造校园防范的氛围。但须知,学校更多的是教书育人,而育人最关键的就是要育人以德,学生提高自身的网络防范诈骗水平也正是符合这样的时代要求。学校应当主动以各种方法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电信诈骗防范的宣传,对于大学生提高自身电信诈骗防范的能力极为重要。在这一点上,学校保卫科和管理部门身上的责任重大。他们不但要负责将现阶段电信诈骗的新手段、新型变化趋势进行总结与把握,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学生进行预警和预防;同时,还要更为细致地关注警方发布的案例通报,这样才能够做好自身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在现阶段高校宣传教育手段下,学校一方面要巩固已有的讲座、班会等传统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手段,让班主任、辅导员同学生更为亲密地进行面对面深入地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注重新媒体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通过学校自媒体平台以及新媒体技术,让学生能够获得更快更全面的信息,也能够通过高新技术来增强学生的兴趣,提高电信诈骗防范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四、结束语

国家应该重视有关针对电信诈骗的立法,完善有关的法律程序,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护,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锻炼大学生法律能力、普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所以我们始终要有信心,一定能够增强大学生自身的免疫能力,在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面前树立坚强的保护墙,抵御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同时大学生通过践行守法、护法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惩治违法犯罪,通过国家、社会、高校和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一定能让电信诈骗在大学生中的危害得到控制,最终成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校园建设的坚强力量。

参考文献

[1]赵炎.电信诈骗手段下大学生受骗心理分析及应对[J].高校后勤研究,2020(2):79-82.

[2]傅佳青.电信诈骗的实证调研及大学生防范对策研究[J].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2(5):86-90.

[3]王梦月,任海波.信息时代背景下电信诈骗的防控对策——以河南省大学生防骗为中心[J].法制博览,2019(18):37-38,41.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2

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网络诈骗是当前高校学生面临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并且带来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文通过对武汉地区高校学生遭遇网络诈骗的调研,提出了建立多位一体的防范措施。

一、大学生遭遇网络诈骗的特点

1.高校学生遭遇网络诈骗极为普遍

网络诈骗与一般性诈骗的区别在于诈骗分子都是借助网络实施犯罪,而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7.31亿,与欧洲人口总量相当,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达到53.2%,超过半成的中国人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而高校学生使用网络的频率则更高。

网络的普及带来的是信息的无障碍传递,高校学生在享受网络便利化的同时,也深受网络诈骗的困扰。据调查显示,52%的大学生亲生经历过网络诈骗,有38%学生的亲朋好友遭遇过网络诈骗,仅有10%的学生没有遭遇过网络诈骗。高校学生不仅遭遇过网络诈骗,而且一年内可能遭遇多次,调查显示,经历过网络诈骗的学生中,有超过70%的同学遭遇到至少2次以上的网络诈骗,遭受5次以上的网络诈骗人数则不多。这说明学生遭遇网络诈骗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2.网络诈骗的形式多样

在大学生遭遇的网络诈骗中,形式多样,防不甚防。据调查,高校学生个人PC端、手机端都会接收到诈骗信息。大学生经常使用的网络社交软经常会接收到诈骗信息,经常浏览的网站也会弹出钓鱼网站的界面,特别是求职网站、购物网站、游戏娱乐网站等。在日常使用的支付方式中也存在很多风险,如网上银行、企业支付平台等支付方式。这些多样化的应用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稍不留意就会导致个人信息泄漏,成为不法人员实施诈骗的工具。具体而言,针对大学生的诈骗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社交软件,中奖信息。虽然,采用中奖信息是非常低劣的诈骗方法,但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还是容易中招。调查案例中,有一位同学深信自己中了某大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4万元的奖金,向行骗人员缴纳了近3000元的手续费,后续又缴纳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被骗总金额达到近一万元,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往往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对于深陷诈骗陷阱的学生而言,他们很难做出理性思考。

(2)冒充好友,实施诈骗。在网络诈骗中,因为信息的泄漏,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相关信息,假装是同学们的亲朋好友,制造各种理由,向大学生借支生活费等。有时候是直接打电话,套取信息,取得信任后再进行诈骗,有的是通过聊天软件,盗取亲朋的QQ号码,直接在网上聊天实施诈骗。大学生因为防范意识不强,往往会信以为真,这种诈骗的成功率@著较高。

(3)网络购物,篡改支付方式。大学生经常使用各种购物网站,包括美食外卖、消费性购物、电竞娱乐消费等,不法分子往往会提供一些虚假链接或是钓鱼网站诱使大学生上当,而且通过改变支付方式或是直接收取定金的形式骗取钱财。

(4)网络兼职,收取手续费。在网络诈骗中有一类特别针对大学生的诈骗手段――兼职收费。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获取经济独立的心理,往往打着提供兼职的旗号,骗大学生提供信息,并收取信息咨询费用等。实际上,缴纳相关费用后,大学生也很难找到兼职工作,缴纳的费用也是有去无回。

(5)其他诈骗手段

结合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不法分子往往会冒充政府部门或学校管理部门,巧立名目,设置各种诱饵,实施诈骗。比如,通过短消息发放助学金、奖学金、贫困生补助等信息。让大学生提供银行帐号等重要信息,让其汇款。还有一些是利用一些热门的程序,例如发红包、手机充值返还话费、银行返利等设置一系列操作步骤,提示大学生一步步操作,最后上当受骗。

3.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影响

大学生一旦遭遇网络诈骗,有可能会造成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可能会危及其人身安全。2016年,即将入读大学的山东籍学生徐玉玉,因为被骗去近万元的学费,悲痛过度,不幸离世。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不法分子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但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值得反思。

(1)网络诈骗会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武汉地区高校学生的平均生活开支大约为1000元/月,而调查显示的网络诈骗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虽然总金额不高,但是对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家庭支助的学生而言,是一笔数目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当受骗的是家境贫寒的学生时,被骗款可能是其几个月的生活开支,一旦被骗,他们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对学生自己和其家庭而言都是无法承受的。而且,受骗金额中超过60%的损失没有追回,不能及时挽回损失也加重了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这也显示了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及法律维权意识不强。

(2)网络诈骗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当得知受骗后,大学生的心理状态会受到剧烈冲击,产生很多负面情绪。比如,否定自我,有极大的愧疚情绪。大学生虽然生理年龄已经属于成年人,但是他们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对突然受骗没有心理准备,且一般不愿意向外人讲述受骗的经历,致使心理上承受极大的压力,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导致价值观的扭曲。

二、大学生频遭网络诈骗的原因

1.网络安全技术存在漏洞,给网络诈骗可乘之机

网络诈骗依托于互联网,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网上信息泄漏也极为普遍。一方面是,不法分子直接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大学生通过网上注册真实信息,也可能导致自身信息的泄漏。

2.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较差

(1)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加上社会经验不足,是导致网络诈骗存在的重要的主观原因。大学生虽然接触网络较多,但是对于使用网络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他们利用网络更多地是获取资讯、娱乐、交友、消费、交易等,他们更多地关注的是网络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经常忽略网络交易中可能存在风险。比如在网络购物、注册或是输入银行账户信息时,大学生可能只留意到产品信息,没有关注网页、链接的地址是否正确,是否是钓鱼网站,他们从主观上并没有这种防范意识。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学生不会留意网站是否存在网络诈骗,只有不到两成的学生会警惕是否存在网络诈骗,还有两成学生会关注,但不会过多地去思考是否真的遭遇网络诈骗。

(2)学校防范网络诈骗教育的缺失,是重要的客观原因。校园是大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高校应该在校园开展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作用。但是,高校在防范网络诈骗教育方面的措施比较乏力。目前,高校已经将防范网络诈骗纳入到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内容之一,围绕此类安全教育活动,主要以开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公开讲座等形式为主。调查显示,29%的学生参与过此类活动,但是56%的学生有听说,但是并没有亲生参与,还有15%的学生不知道有此类活动。这说明,高校在宣传网络诈骗知识、提高防骗意识、讲解防骗技巧上取得效果并不理想。

3.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大学生频遭网络诈骗,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健全,是导致此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使得网络诈骗很难找到准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管,公安部门的防控手段和方法也比较滞后,使得网路诈骗分子有恃无恐地进行犯罪活动。

三、建立多位一体的防范措施

所谓“多位一体”就是指以学生为中心,多方共同参与全方位多方向的协作,通过建立有效的防范与应对机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财务安全的体系。该体系得构成体现了学生的中心地位,强调多方参与共建的统一与协调。

(1)大学生即是网络诈骗过程中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防范网络诈骗最为直接的参与者。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提高防骗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积极主动地与亲友、师长沟通交流。在使用网络工具时,尽量不要轻易地注册或泄露真实身份信息,而要到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或是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在接到亲友求助的电话或是短信息时,要及时地和当事人取得直接的联系,并向其他亲友求证情况的真伪。在接到中奖、发补贴、领红包等信息时,做到不轻信,不转账,要意识到这种情况大多是诈骗,要通过政府官方机构查询主办单位的真实性,或是直接到相关单位咨询,或是向公安C关求证。万一受骗,大学生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好相关资料,协助公安部门破案。同时,也应该跟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得到家人的理解与帮助。

(2)高校在防范网络诈骗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学校首先要重视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比如组织开设安全知识大讲堂、开办主题班会活动、安全知识的竞赛活动、与网络诈骗相关的宣传栏展示等,学校应该将此类安全教育活动纳入到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来,做到制度化、固定化。另外,学校还可以联系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一些现实案例的分析与防骗技巧培训活动,使大学生对网络诈骗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防范技巧与方法,切实增强大学生的防骗能力。

(3)大学生的直系亲属也应该参与到防范网络诈骗的过程中来。鉴于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经验不足,经常成为诈骗的对象。学生家长应该多关注学生在校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多跟孩子交流,主动地分析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手段,讲解一些防骗技巧,同时增进和孩子之间的交流,万一遭遇诈骗,还可以帮助孩子正确地处理事情,避免给孩子造成较大的心理负担。

(4)社会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给学生营造一个更安全的社会环境。政府部门应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完善依法监管措施。正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地进行犯罪活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健全电信网络安全、公民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得打击网络犯罪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有效遏制网络诈骗活动。公安部门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网络诈骗的侦查力度,加快案件的侦破,切实保护大学生群体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姜伟军,李蔚然.大学生电信网络安全状况调查分析及防控措施研究――以15所高校大学生为例[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6(6):123-128.

[2]黄闰等.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的认知与防范意识的调查分析――以川北医学院为例[J].教育现代化.2016(7):137-138.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3

面对这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仅有讨伐远远不够,我们更应从其原因背后找到切实可行的建议。电信诈骗,无外乎抓住了用户及电信运营商的漏洞,为了“可观”的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因此,要防止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学校有关方面应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手段,扎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点。

首先,学校应教育学生提高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电信诈骗由于其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技术手段高等特点,即使专业的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理、追赃减损上都存在较大困难,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就更难分辨。因此,作为大学生教育的主阵地,高校应当充分认清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措施,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难以得逞。

其次,大力拓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渠道。高校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网、校园新媒体、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及形式,开展防诈骗主题活动,在学校显眼位置张贴海报或悬挂横幅,使广大师生了解并熟悉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特点及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巧,筑牢思想防线。此外,高校还应利用学生寒暑假等返乡时间做好普及教育,将识骗、防骗的相关信息传递到每位家庭成员及社会大众之中,切实提高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及普及率。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4

近年来,高校在与社会不断接轨的同时,也遭受着部分犯罪因素的侵扰,其中侵财型诈骗类频繁发生。侵财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给受骗的高校师生尤其是大学生带来了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尤需关注和预防。

一、被害状况分析

(一)调研情况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遭遇过校园诈骗的学生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39.6%,这一比率明显偏高,而且在这39.6%的群体中有20.7%的学生损失了财物,由此可以看出在贵州省各大高校中侵财型诈骗比较多发。从被害人的学科特点来看,所学专业为理科类的大学生遭遇诈骗且损失财物的比例大于文科类和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大学生,但是比例差异不大,说明大学生各自的专业差异对其是否会遭受诈骗且损失财物的影响不明显。

(二)被害人自身的致害因素和被害救济

从被害人学的角度来看,被害人往往呈现出某些群体性特征即致害因素,和犯罪人共同构成犯罪的整体。当代大学生在被骗时所抱的有同情、渴望通过兼职积累社会经验和虚荣攀比等心理,其中渴望通过兼职积累社会经验的心理是绝大多数受骗大学生所具有的,也有较多大学生是因同情心理被骗的。大学生的这些受骗心理,多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高中隔绝社会的生活方式在大学生初入大学时仍保持惯性,单纯心理会催生各种致害心理形成其自身的致害因素。从本次调查数据来看,70%以上的大学生被害人没有寻求救济而选择默认结果,其中绝大多数表示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被害救济状况不容乐观。

二、诈骗行为人分析

(一)诈骗手段及特点

现今侵财型诈骗手段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身份伪装。校园诈骗中,上门推销、虚假招聘、提供兼职、钓鱼广告、伪装成弱势群体寻求帮助等手段较为常用,其中虚假招聘、提供兼职、上门推销最为常用。这些手段多是伪装成大学生中的一员或者弱势群体,利用大学生对于特定身份的信任实施诈骗,满足大学生兼职赚钱与维护形象的需求。

当下诈骗手段趋向多样化、网络化、职业化。行为人更多地利用手机、计算机等通信工具和网络技术实施诈骗,更具隐蔽性,如钓鱼网站、微信假客服、病毒二维码等。这些手段所面向的群体更为广泛,涵盖了抵抗力不足和已具备一定防诈骗经验大学生。经常性的诈骗行为人往往为资源共享而集聚,形成职业性诈骗组织,且力求向外扩充队伍、在高校大学生群体内部吸收人员,使得被害人向诈骗行为人转变的潜在危险增强。

(二)行为人的特征

行为人多是在社会环境中拥有较少的社会资源、个人或家庭经济地位处于劣势、受教育水平不高的人,表现为早早辍学、外出打工、四处流窜的闲散失业或者无业人员。此外需关注的是被害人向加害人的转化,如大学生陷入骗局却^而反向、向他人实施诈骗。

三、高校校园侵财型诈骗频发的原因

(一)大学生群体的原因

1.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在大学这种半开放式的社会环境中,新入学大学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往往无所适从,易受外界因素干扰,轻信诱惑而陷入诈骗。

2.心理缺陷。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大多是单纯、同情心强、虚荣攀比、轻信他人,容易顺应并接受被害环境,不能对自己的财物安全予以警惕,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将自己置于浑然不知的危险状态中,为行为人实施诈骗提供便利条件。

3.行为习惯较差。粗心大意,缺乏危险意识;误读大学生主流文化,疯狂的宴饮、烟酒之风盛行;依赖网络,频繁网络购物或陷入网络游戏,忽视自己真正所需;等等。这些是部分大学生表现出来的行为习惯。诈骗行为人会利用被害人这些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疏忽和漏洞实施侵财型诈骗。

(二)诈骗行为人群体的原因

根据犯罪学上的理性选择理论和紧张理论分析,诈骗行为人大多是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中下层的人员,其通过使用合法手段实现物欲满足的可能性被个人能力和社会结构所限制,无法满足求富的欲望,导致心理出现严重的紧张,在有限理性引导下选择做出诈骗等越轨行为。

(三)客观原因

1.高校安全教育缺失。本调查显示,因学校或者学院做过安全教育培训这一途径而对诈骗产生警惕心理的大学生比例最少,可看出学校的安全教育职能缺失,防诈骗教育与技能培训较少或者力度不够。

2.高校间信息交互不畅。各高校之间缺乏校园安全信息的互动交流,一定程度上使诈骗行为人在高校间流窜作案却不被学生识别和警惕。

3.校园治安管理漏洞。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大学生表示感觉校园不安全。目前的高校均为半开放式的,来往人员审查不严密;且学生公寓缺乏对外来人员的严格把关,使得上门推销型诈骗多发。

4.司法救济薄弱

诈骗犯罪受刑法规制,但若现实案例中的诈骗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本调查显示,大多数大学生被害人在遭受了侵财型诈骗之后没有选择寻求司法救济,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大多是损失数额未达到公安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救济程序的标准,且公安司法机关一般只是被动地事后救济,在诈骗预防上暂时难以发挥较大作用。

四、预防措施初探

研究重在防治,防治重在多方协同努力。

大学生群体自身方面,应自觉接受校园安全教育,提高防骗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自身致害因素的产生或增强;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敢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高校建设方面,校园应设置入校登记设备等;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发挥基础性的教育职能,培训大学生预防诈骗的知识和技能。从对贵州省高校的调研来看,各大高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诈骗行为人可在各个高校间流窜而不被识别,建议各大高校之间建立预防诈骗的信息共享网络平台,联动预防。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5

近期,南京邮电大学准大学生徐某某遭遇电信诈骗,被骗去学费后突发心脏病身亡。随后又曝光了几起大学生电信诈骗受害案件,如“宋某某诈骗案”“揭阳女大学生诈骗案”等,这些案件的集中曝光显示了在传统安全教育下大学生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的特点,因而进行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创新势在必行。

1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1当前校园电信诈骗案件的新特征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一种或者多种形式的诈骗手段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1]。目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校园电信诈骗尤为猖獗,并呈现出了一些新特征。第一,诈骗方式不断升级,欺骗性更强。传统的电信诈骗包括了冒充朋友借款、虚假购物网站、冒充公检法部门、发送汇款和中奖信息等方式,而近年来校园电信诈骗方式不断地升级,变得更具有针对性[2]。目前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个人的相关信息,了解到大学生近期的活动状态,通过伪装成与大学生财务相联系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诈骗。此类校园电信诈骗欺骗性更强,正如近期人们所熟知的冒充教育部门人员(准大学生徐某被骗)、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大二学生宋某被骗)、“航班取消/改签”信息(大二学生小文被骗)、植入病毒链接的信息、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诈骗,大学生本以为保密或安全的信息被泄露出去,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骗取钱财。最后,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来电号码、信息发送号码的更改,让电信诈骗如同披上了“羊”的外衣,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第二,诈骗金额大,危害性高。电信诈骗方式导致大学生经济上损失惨重,同时精神负担大大加剧。作为网购主体的大学生,其中部分人的银行卡开通快捷支付,并绑定了微信支付、QQ支付等,如此一来,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的风险增加。从目前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学生在经济上也遭受了巨大损失。近期几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其中出身农村的学生因此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增加。除了经济损失外,大学生精神上的打击也不可忽视。在被骗后,大学生往往表现出强烈的自责和悔恨感,严重者甚至导致心理障碍或者产生轻生的想法。可见,校园电信诈骗对师生的伤害之严重,影响之深远。

1.2当前校园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安全教育存在着形式主义的问题。当前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停留在形式上,通常是在校园出现电信诈骗受害案例后,或者为了迎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而进行,这样的做法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一方面,这样的做法具有临时性、突击性的鲜明特点,不能将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地推广下去,往往风平浪静后,安全教育工作也慢慢淡出视线;另一方面,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发生在事后,是事后的经验总结,其事后反思是“高、大、空”,不切合校园的实际情况,即便工作已经开展也难以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第二,安全教育的内容简单,案例陈旧。在涉及电信安全教育的内容上,高校没有系统的、专业的知识作为参考依据,往往凭借过往的经验总结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实际上,预防电信诈骗的安全教育工作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通信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主观经验总结往往是不系统的、主观的和片面的,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质,甚至可能起到误导学生的作用。当前在预防校园电信诈骗的方式上,往往采用相关案例分析,即对某一电信诈骗的案例进行,如果能够对大量的案例进行总结归类,不失为一个简单高效的方式。而实际上,这些案例通常是非常陈旧的,缺乏对案例的更新,毫无疑问,在不断升级的电信诈骗面前,这样的安全教育工作只是徒劳。第三,安全教育的载体单一,缺乏灵活性。目前高校安全教育的载体比较单一,不够生动和活泼。通常而言,传统的安全教育工作载体包括了开会议、黑板报、张贴海报、拉横幅等形式,但这些形式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首先,一些大学生在心理上对班会等形式有种特别的抵触情绪,只会听取一些与自身相关的内容,对于无关的内容往往置若罔闻,再加上有些学生心理自信度较高,认为自己具备较高的防范意识,不会遇到安全问题。其次,当代高校学生是标新立异的一代,他们追求时尚,往往对新奇的东西比较感兴趣,一些老套的、呆板的东西通常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效果上也事倍功半,收效甚微。第四,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显著。由于内容上的枯燥性和形式上的单一性,高校安全教育通常是一种被动式的教育。在进行教育时,经常使用“你应该……”“你不该……”等强调式的语句,这样可能使学生感到压抑,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导致当前安全教育工作的效果不够理想。另外,被动式的教育往往使学生不能深刻地领悟问题的实质,安全教育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2基于电信诈骗的新特征,丰富高校安全教育内涵

2.1珍爱生命,加强生命安全教育

笔者通过选择百度作为搜索引擎,以“大学生”、“电信诈骗”和“自杀”三个词汇作为关键词,进行了百度网页的搜索,结果显示找到相关结果为131万个,通过对内容进行分析,发现特别是近期山东理工大学大二学生宋某遭遇诈骗自杀、广东准大学生蔡某遭遇诈骗跳海自杀等事件被媒体曝出后,引发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件被揭露。在为这些大学生悲惨结局感到不幸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轻视生命的价值,忽视生命的意义,这是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时放弃生命的原因;紧急关头,大学生缺乏人生安全意识,这一情况必须唤起我们的警惕[3]。当前社会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频发、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当代大学生承担挫折的能力也在下降;学生作为电信诈骗案件发生的高危人群,电信诈骗已经开始威胁当代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已经刻不容缓。长期以来,高校忽视了生命安全教育这一环境,导致大学生生命观的缺失,没有了对生命的极度渴望和生命力的尊重。高校对大学生进行人生安全教育,显示了对神圣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完善大学生的人格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大学生身心发展的思路和方法,建立起正确的生命观。

2.2宣传正确的法制观,杜绝投机取巧

整理校园电信诈骗的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由于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希望通过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大学生,他们也成为校园电信诈骗的主要受害者。通常而言,一些大学生存在着一些投机取巧的想法,或者迫于考试/考取证书的压力,他们抱着投机取巧的想法去买一些所谓的“真题”“证书”,结果不言而喻;同时这些学生由于缺乏法制意识,认为是自己的事情没有伤害他人,甚至冒险作弊,触犯法律,对此类学生进行适当的法制观教育刻不容缓。高校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之了解与自身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电信诈骗就是抓住了大学生投机取巧的想法,利用他们淡薄的法制意识,甚至以违法的方式满足大学生的诉求。一旦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此类行为产生抵触心理,凭借自身努力、脚踏实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2.3强化心理安全教育,增强心理素质

当前,遭遇电信诈骗后的大学生选择结束生命或者诱发各类疾病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分析这种现象的发生,大学生较差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是发生这种现象的主因。电信诈骗引发的经济压力、心理创伤等很容易突破大学生的心理承受极限,引发心理安全问题。再加上当前大学生的心智发展还不成熟,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出悔恨终生的选择;因而,高校应针对当前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开设相关课程增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意识,杜绝类似的事件发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可以帮助大学生减少心理脆弱诱发的身体伤害,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大学生增强内心健康的重要保障。通过强化心理安全教育,有助于大学生获得较强的心理素质,增强了自身自我调节的能力,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消除不良心态的产生,进而杜绝了因为心理素质较低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4正确使用个人信息,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当前正处于信息时代,大学生作为接触网络最频发的人群,由于泄露信息而引发的各种财产损失的案例不可胜数,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在于大学生对于个人信息的滥用。简单来说,大学生注册相关的网页,预留的个人信息往往会通过无良的运营商转手卖给诈骗团伙,或者大学生由于粗心上传了一些个人的资料等,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当前高校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高校信息安全的教育在于增强大学生的信息保护能力,通过规范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信息使用,避免在没有安全认证的网站上进行注册等操作,不上传个人的私密信息,增强防范意识,从而有效地避免由于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案件[4]。

3积极探索高校安全教育的新方式

3.1创建生动活泼的高校安全教育课堂

近几年,高校陆续开设了安全教育课堂,但目前课堂内容陈旧、形式刻板,学生并没有积极主动学习的兴趣。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升安全教育课堂的吸引力:1)依据学生求知的特点进行备课。抓住当代大学生认知的特点,充分结合大学生身边的实事,以案例现身说法,引发学生的充分讨论;2)授课方式要创新。高校应充分利用多媒体的作用,授课方式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形式展示出来,营造形象生动的授课内容,吸引大学生的兴趣;3)应增强课堂师生互动。传统的授课方式忽视了师生的互动,大学课堂作为知识的交流平台,不应该拘泥“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方式,分组讨论、师生讨论等形式更利于大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3.2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高校安全教育也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安全教育的宣传[5]。高校可以借鉴以下几种安全教育的做法:1)利用“安全教育微课程”进行宣传和推广。大连女子职业中专打造的“互联网+安全教育”新模式下的安全教育宣传体验系统,正是结合当前最前沿的宣传载体,生动活泼的内容,便捷的互动,极大提高了高校学生的兴趣;2)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微电影大赛”激发大学生参与。通过鼓励学生自主拍摄相关视频,让学生把自身对安全教育工作的理解转化到视频作品中去,加深他们对安全事故的理解。另外,由于以大学生作为微电影的主视角,更能激发大学生的观看热情,将获奖的微电影作品放在校园官方平台或校园公共区域循环播放,可以起到了极佳的宣传效果;3)利用“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官方订阅号”进行宣传和推广。高校学生有爱看手机翻阅新闻的习惯,利用高校安全教育的官方微博或者微信订阅号,及时案情通报,推送安全教育知识,不失为简单高效的方式。

3.3将安全教育纳入到学分体系中来

将高校安全教育纳入到学分体系中来,是推动高校安全教育“日常化”的一种有力措施。如北京林业大学率先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引入大学课堂作为基础选修课,共10课时占1学分,课程主要以防火、防盗、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无独有偶,上海大学也将安全防范教育纳入正式课堂,共20课时占2学分,课程涵盖了消防逃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10个方面的内容,课程新奇有意义,吸引不少学生进行选修学习。另外安全教育结课时也十分严谨,如果不能通过则不能顺利毕业,这也让大学生不得不花费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安全知识的储备,提高其危机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对于大学生应对社会复杂问题有着极大的帮助。

3.4构建高校安全教育的“家—学校—社会”联防体系

高校作为安全教育的主体,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安全事故的预防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大学生的家庭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预防安全问题上,在准大学生接到录用通知伊始,高校应开始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留下相互的联系方式,并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简单培训,遇到相关问题或学生有异常状况发生时,应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同时,高校也需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系,获得公安部门的专业指导以及最新的安全问题案情通报。在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应对上,即当大学生发生相关安全问题时,高校应及时与其父母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持续地将安全事故的发展情况予以通报,最大程度挽回安全事件产生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胡向阳,刘祥伟,彭魏.电信诈骗犯罪防控对策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90-98.

[2]秦帅,陈刚.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侦查研究综述[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3):36-40.

[3]李婷婷.简议大学生的生命教育问题[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4(4):152-154.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6

大学生的防骗考试很有必要

新生须参加防诈骗考试而未满80分者还要重考,对此,或许有的人会觉得这是多此一举、小题大做,但其实防诈骗考试乃大学必修课。 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们不仅要导学,更要导为人之道。而作为大学新生,起码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社会很复杂,除了相关部门有所作为之外,公民个人也要学会防人之心不可无。

组织大一新生参加防诈骗考试,这是教育部门及高校对学子们负责任的表现。也可以说,防诈骗考试是新生入学的第一课,且这门课非满80分不可。而作为大学新生,不应该对这样的考试有抵触情绪。安全意识,除了经济安全,还有消防安全、出行安全、饮食安全等,对这些基本常识的了解与掌握,并非权宜之计,而是受益终身。如果生命安全意识不强,一旦人的生命都没有了,所有的一切都统统归零了。新生必须参加防诈骗考试而未满80分者要重考,江苏这种较真的劲头值得点赞,而各地高校都该有这种精气神儿,安全知识手册也该年年更新年年考。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7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笔者所在的高校,全日制在校聋生达到400余人,全国很少有高校能达到如此规模,笔者已有五年从事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经历,接报和处理的学生被诈骗事件,达上百起。其中不乏聋生被诈骗事件。通过数据分析,笔者发现诈骗事件在聋生群体中的发生比例,要远远高于其在正常学生群体中的发生比例。笔者对这些聋生被诈骗的事件,作了相关的分析总结,希望能为聋生如何预防诈骗提供一些参考。

诈骗,简单地定义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的最大特点就是,它是通过非暴力的手段,达到预期的目的。防诈骗问题在聋生的安全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现在大学校园逐步地社会化,加上网络传播途径的广泛运用,导致各种诈骗行为无孔不入,也使得如何预防诈骗,成为了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题。

而聋生又是大学生当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兼具残疾人身份和在校大学生的双重特点。笔者工作中接报的聋生被骗事件中,数额大的达到近万元,数额小的也有数百元。举一例:2013年4月,笔者接报了一起诈骗案件,当事人是同班的几名聋生,因在网络上看到招聘兼职的信息,日薪能达到300元至500元,但需先预付中介费和押金,面对高薪的诱惑,几名聋生按照网上提供的信息,汇款过去了,结果一直没有回应,他们这才发觉受骗,随即向学校保卫处报了案,经了解,他们共汇款7000余元,由于案值较大,已由警方接手此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破案,而且这种案子由于线索很少,所以破案的机率非常低。但是这种诈骗案件会严重地影响聋生的学习生活情绪,打击他们的自信心,间接地还会影响到他们的心理。聋生由于本身存在听力障碍,接收社会信息的渠道有限,所以当面对激烈的学业竞争或遇到挫折时倾向于压抑内心感受,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躯体化、焦虑、抑郁等症状。①因此防范聋生被骗,意义十分重大。但是防范聋生被骗比防范普通大学生被骗更具难度,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聋生家庭条件相对都比较优越,他们生活消费的平均水平高于正常学生。加上很多家庭对聋生都有溺爱的倾向,对钱的给予方面一般都是有求必应,如此一来,聋生在思想意识上对钱的在乎和重视程度,相对就差一些,这就为日后轻易被人骗取财物,无形中埋下了思想上的隐患。

第二,聋生的社会生活经验和识别能力,跟正常学生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聋生在进入高校之前,一般都是在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和生活,而特殊教育学校相对于普通学校而言更为封闭,生活和交际的圈子都很窄。笔者所在的高校对聋生实行全国招生,笔者所了解的情况大致如此。还有聋生获取知识和经验的过程要比正常学生艰辛很多,所以同年龄阶段的聋生和正常学生相比,其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要欠缺很多。

第三,针对聋生的安全宣传教育难度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全国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这导致聋生知识水平和能力整体逊色于正常学生,且聋生内部之间水平和能力的差距又非常大。而这种大的差距,就给安全教育带来很大难度。因为受教育对象的接受能力不在同一个层面上,要想达到预期的全覆盖式的安全教育效果,就必须“因材施教”,实行差别化教育,针对不同的聋生群体,在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要作出不同的选择,这样就大大地增加了教育成本。其次,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手段缺乏。相关的教师和辅导员中,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手语跟聋生交流的人数,还有待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也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去考虑。

第四,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考虑,诈骗犯罪分子更愿意优先针对聋生进行诈骗。首先,聋生确实比正常学生更容易上当,诈骗成功率高。其次,在诈骗过程中,即使被聋生识破,聋生自己没法打电话报警,必须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报警。这样聋生的反应时间和举报周期,都比正常学生要长。总之对聋生进行诈骗,不管成功与否,犯罪分子的自身安全系数都很高。

综合考虑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如何预防聋生被诈骗,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加强对聋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各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遍不够重视。目前在高校中并没有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也没有规范的安全教育课程,学生不了解安全的重要性,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②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将各种教育资源适当向聋生群体倾斜,方式方法要与正常学生有所区别。

第二,要加强对从事聋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教职人员的手语培训,系统组织,让交流无障碍。笔者所在的高校,既掌握防诈骗安全知识,又懂手语的教师很少。对于防诈骗安全知识的培训,比较容易;而手语培训,相对较难。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该建立教师手语培训的相关制度,并贯彻执行,努力提高懂手语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

第三,多引导聋生参加集体活动,建立集体交流平台,多安排懂手语的正常生加入到聋生的集体活动中,促进聋生与正常学生各方面的交流,尤其是在防诈骗安全知识的普及方面。尽力缩小正常学生与聋生整体上的差距,同时缩小聋生内部之间的差距。

第四,建立聋生快捷报警通道,让其遇到诈骗事件,可以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或者公安机关报警。因为正常人的报警方式,对聋生不适用。而第一时间接到报警的话,便可第一时间处理,有时就可以把一起诈骗事件,扼杀在摇篮中,这也是一种有效的预防。试举一例:学校保卫处可以组织建立一个或者几个聋生QQ群,尽量能够覆盖全部聋生,然后在每个QQ群里,可以以勤工俭学岗的方式,安排一名学生干部(正常学生),其任务就是时刻关注QQ群动态信息,现在手机24小时都是可以上QQ的,同时告知所有聋生,遇到诈骗事件,可直接在QQ群里报警,这样的话,报警效率就会大为提高。间接来讲,也起到了预防和震慑的效果。

第五,聋生自己也要自强、自律,积极学习掌握防诈骗的相关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积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谨防上当受骗。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8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学生防骗意识不强或贪图小利,被不法分子骗走钱财的事件频频发生。据统计,今年2至3月,我校共发生诈骗案件10余起,受骗金额达5万元。为了有效控制校园诈骗案件频发,确保学生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我校通过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骗宣传,以提高大学生的防骗能力。

1 高校诈骗案的主要类型及案例

1.1 网络诈骗

案例一:伪装官方人员,诱骗转账

刘某,女,在校大学生,2月22日报案称:自己被骗了2000元人民币。经了解,刘某曾接到一个自称是“校妆网”(某化妆品购物网站)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她有一笔订单出了错误,导致每个月都要扣钱,要取消的话就要按对方的指示去做,刘某当时也并未想太多,就按照对方所言在就近的ATM机上进行了操作,导致自己的2000元存款被转到另一个账户上去,当刘某发觉不对劲时,为时已晚。

案例二:兼职陷阱,任务骗术

朱某,女,在校大学生,2月24日报案称:自己被骗7000元人民币。据了解,原来朱某是打算在“58同城”(某求职及二手交易网站)上找一份兼职,发现一个专门给淘宝刷信誉度的兼职,她自己感觉这份还不错,于是点击链接以了解更多资讯。不过,正当她准备进一步了解这份工作时,浏览器却弹出了一个加QQ好友的对话框,朱某想也没想就加了好友,开始简单的聊天,她经过一番了解,觉得这个工作确实不错,对方紧接着给她发了一个链接,朱某点开这个链接却发现转到的是一个充值话费的页面,对方给的解释说是只有先完成了链接里面充话费的任务,才能开始这项工作,并说明话费充值之后会立即返回给她。天真的朱某信以为真地在该界面充值了300元话费,并且连续充了6次,可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话费并没有按对方说的返还给她,这时候对方却解释说:任务已经完成了,但是银行卡还没有激活,任务只完成了50%。于是朱某又开始“做任务”,继续充了10次话费,每次500元,直到最后朱某才发现,所谓的做任务不过是骗子的花言巧语,而说好的返钱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自己意识到这一切时,自己的7000元钱早已落入贼人手中。

案例三:钓鱼链接,山寨网站令人防不胜防

陈某,女,在校大学生,同样在去年,在“58同城”网站上找工作时,被一位自称是负责本次招聘的人骗进一个类似于招聘的陌生网站,被骗走银行卡和支付宝上的钱财共计1200元人民币。

案例四:退货需谨慎,退订存玄机

赵某,女,在校大学生,2月17日报案称,自己被骗了987元人民币,经了解,赵某的姐姐在网站上订购了一部手机,而后想退又觉得不方便,便找赵某帮忙退订,赵某按照姐姐提供的退订电话打了过去,并且根据对方电话里的指令进行了一系列的所谓的退款操作后发现自己被骗。

1.2 电话诈骗

案例一:3月1日――3月2日,数学与信息学院某女生接到一电话,对方自称其好友因打架被抓到派出所,急需用钱私了,该女生先后三次将钱打入非其好友户名的账号,被骗走8000元。

案例二:3月4日20时,西华师大校内某人员被骗4000元。经了解,当事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京东商城的工作人员。称当事人买了一瓶护发素,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把当事人从个体户登记成批发商;导致当事人每月将扣500元;若取消,就按照他的提示操作结果被骗。,

1.3 现实生活中诈骗案件

案例一:3月8日18时,一期1公寓4名同学被骗1620元。经了解,,有一个自称是“七彩花”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一份兼职。要求他们去发传单,并每张返2角钱。该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540件产品样本,要求他们交押金(每份3元)。于是,4名同学同意交押金。她称第二天送传单来,便离开了。最后才发现被骗了。

案例二:3月9日11时,一期四名同学报警称被骗2232元。经了解,此案与上述案件相似,也相继骗走了2232元。当天下午19时一期三名同学也相继被骗走1611元。类似案件已在我校发生四起,分别在1、4、6、10公寓发生。

其实,案例的类型远不止上述的几种,随着网民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骗子的手段也越来越多种多样,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防骗知识。

2 大学生被诈骗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为什么那么容易被诈骗呢?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法多种多样,让人难辨真伪外,还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大学生自身。

2.1 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法多种多样,让人难以辨别真伪。从近年来我校发生的诈骗案件来看,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法变化多样,且具有循环性,一些诈骗手法隔一段时间以后又重复出现。一部分同学不关心校园事件,因此很容易被诈骗分子的重复手法所诈骗。

2.2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目前大部分高校都是开放式管理模式,导致诈骗分子可以轻易进入校园甚至是学生寝室实施诈骗。另外,校园安全管理松懈,入校检查和校内巡防松散,特别是在晚自习和周末时间段内,使得诈骗分子有大量时机进入校园进行诈骗。

2.3 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思想相对单纯,容易轻信他人。一方面大学生由于从高中的校门直接跨入大学的校门,再加上父母的呵护,使得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一些社会生活的基本常识;另一方面:大学生的身体发育成熟但心理成熟相对滞后,使得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并且容易轻信他人。

2.4 警惕性不高,自我防范能力差。大学生一路从校园走来,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校园是一方净土,认为校园内不存在安全问题,因此缺乏警惕性和自我防范的能力。然而,随着高校的日益社会化,很多犯罪分子将手伸向了校园,让很大学生深受其害。

2.5 部分大学生存在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西文化日益交流,我国的传统文化受到了西方文化、西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严峻挑战。部分大学生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出现了贪图小利和享受、爱慕虚荣等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抵制外界诱惑,最后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

3 如何提高大学生的防骗能力

上述诈骗案件都是具有可防性的。造成被骗的原因,主要是大学生警惕性不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太差,因此提高大学生自身的防诈骗能力是防止和减少校园诈骗案件的关键。

3.1 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高校诈骗案件,多数是因为大学生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认为大学校园是一方净土,不存在安全问题,因此轻易相信他人。高校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首先,加强新生入学教育中的安全教育,将近年发生的诈骗案件编成册子发放给每一位学生,使大学生一进校门就认识到自我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其次,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可以采取拉横幅、放展板、开讲座等多种形式,使校园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再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治安管理,比如参加校园110、校园119,锻炼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2 学校加强对大学生基本常识的教育。通过对一些案列的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分子之所以得逞,很多时候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相关的基本常识。例如网路诈骗多数是由于大学生缺乏正确的网路知识所造成的。如果大学生都具有正确的网路知识,他们就不会再山寨网站上购买东西、不会按照犯罪分子的指示操作、不会相信订单错误会每月扣除她账户的余额。电话诈骗和生活中的诈骗更是表明大学生缺乏生活常识,轻易将现金交给他人而不看对方的任何证件,反而天真的相信对方还会回来。可见,对大学生加强基本常识的教育是多么重要。高校应该较强对大学生活常识和社会知识的教育,例如:生理知识、心理知识、就业知识、网路知识等课外知识。同志告诫说:“我们应该努力用科学技术的成果来免除人民所遭受的暴力、愚昧和贫困之苦,增进全人类和平发展之福。”[1]

3.3 学校加强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高校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邓小平深刻指出:“我们这些人是由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要特别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一定不能让我们的青少年作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那绝对不行的。”[2]从上述诈骗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大学生被诈骗是因为价值观的迷失,他们贪图小利、急于求成,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因此,必须加强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防诈骗的能力。

3.4 学校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学校整理上述诈骗案件时,我们发现有很多学生在被骗以后选择了隐忍,因为出于面子问题,不愿意向学校报案。正是这种消极的处理方式,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獗,也使得更多的大学生别骗。因此,大学生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遇到诈骗后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学校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大学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可以避免和减少校园诈骗案件,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防止诈骗案件的再次发生。

高校是大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地方,但是近期频发的校园诈骗案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校园诈骗案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大学生的防诈骗能力,还学生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9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网络化成为了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诈骗组织和个人带来了新的诈骗手段。(1)网购方式诈骗。网购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最流行的一种购物方式,大学生一直走在社会流行的最前沿,是网购的主力军,这也给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利用网络购物诈骗是骗子当下最主要的诈骗手段之一。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较强,在实际进行交易时都是在网上操作,所以这种诈骗手段令许多大学生防不胜防,其方式主要有:①在网上出售低价商品,以QQ、微信等方式向大学生发虚假的支付宝链接,导致大学生上当受骗;②盗取购物网站店主信息,联系买家因无法完成订单进行退款,然后指引买家进入钓鱼网站,盗取存款。网络购物诈骗的方式还有很多,安全网购是每一个大学生应当注意的问题。(2)电话诈骗。有些骗子致电学生谎称是学生的熟人,通过“怎么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等诱导性话语,让学生误认为是哪个熟人,然后骗子向学生借钱;有些骗子以中奖为引诱,致电或发短信给学生称学生中了哪个电视台的哪个节目的大奖,例如:笔记本一台,苹果手机一部等,然后借口要交一部分钱才能领到奖品,诱骗学生向骗子账户转账。电信诈骗的方式也有着多样化的趋势,大学生应该仔细辨别,防止诈骗[1]。(3)社交软件诈骗。QQ和微信是当下最流行的手机社交软件,一些大学生QQ、微信的保密措施不严,骗子会盗取QQ、微信号,然后冒充大学生向其联系人借钱,尤其许多大学生出门在外,父母比较担心,很容易将钱汇给骗子,而当下骗子为了提高QQ诈骗的成功率,会跟大学生视频,然后盗取QQ后与大学生的其他联系人视频时播放之前录制好的视频,增加了可信性,能够有效迷惑别人,增加诈骗成功率。

(二)当前安全教育存在问题

(1)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意识不强是大学生诈骗案件屡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年纪都比较轻,且社会经验不足,这就造成了其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诈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中没有一个安全防范的意识,当自身处于骗局时还浑然不觉,这不仅会造成自身财产的损失,也助长了骗子的嚣张气焰。(2)学校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当前许多高校只是注重对学生的学科知识的教育,而对大学生安全教育不够重视,这就导致了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不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培养学生掌握安全技能,就诈骗案件来说,如果高校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那大学生就不能从思想上重视诈骗带来的危害,也就不可能掌握防骗技能和受骗后的补救措施,这会加深诈骗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危害。

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第一,编写近期高校诈骗案例,学校安全教育部门针对高校发生的诈骗事件应仔细了解,把诈骗人的诈骗手段和整个过程进行整理分析,分发至大学生的邮箱,让学生引以为戒[2];第二,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课程等对大学生尽行安全教育,通过多形式的教育,引起大学生的重视,让防骗意识深入人心;第三,在法律基础、政治、心理素质等课程的教育中渗透防骗教育;第四,通过网络手段进行安全教育,例如设立安全教育主题的学校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并实时更新,让学生每时每刻都能关注大学生诈骗信息,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提高大学生素养。许多大学生贪图小利、觉得天上会掉馅饼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就大大增加了上当受骗的可能性,所以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素养,踏踏实实做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骗。提高大学生素养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①不贪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学生应理性对待意外之财,因为这很可能是骗子的一种引诱手段,不应贪婪小便宜。②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个人信息的泄露是遭到诈骗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自身的信息和资料,尤其对于网络来说,要做好自己QQ、微信、支付宝等账号的保密处理,防止上当受骗。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10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1    随着互联网、电信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十分猖獗。今年以来全国范围电信诈骗金额达到7000亿人名币,诈骗名目繁多,涉案人员众多。

   我们学生自身在专业学习之余,自觉尝试接触社会,增加自身的社会经验,加强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重视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不清楚的事宜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咨询;再者增强自身的心理素质,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旦出现意外,沉着冷静,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及时与父母和老师沟通。

   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如果掉人不法份子所设络的陷阱,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高校大学生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其背后所衍生的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反思和思考。

   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骗子最终的核心或者是共同点都是一个骗字,只要我们多加强预防心理,切实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要及时报案。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2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防骗识骗能力意识,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三山分局峨桥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总结出“四到位工作法”,打出一套防电诈宣传“组合拳”,切实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及时降低财产损失,有效遏制电诈案件高发势头。    1、提前部署,筹谋到位。

   峨桥派出所成立反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所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反电诈工作推进会,通报发案形势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案特点及规律,汇集众智,调整思路,靶向发力,提升实效,同时结合学校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部署谋划专项宣传活动,综合室加强与各社区民警沟通,全面统计所需的宣传资料数量、尺寸等内容,积极与广告公司对接,选择适宜的电诈宣传内容,迅速制作出大批量的宣传单页、横幅、展板等材料,将防电诈宣传工作筹划准备到位。

   2、线上线下,覆盖到位

   线上依托警企、警民微信群,持续推送反电诈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组织警力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资料、解答疑问等形式,开展动态宣传,并在小区、企业、学校、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充分运用企业单位的LED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达到立体覆盖、润物无声、内化于心的效果。共计张贴宣传海报15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4条,投放LED电子屏50余块。

   3、精准辐射,教育到位

   一是积极与辖区银行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利用银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电信诈骗防范预警信息,并加强对银行保安、大堂经理、柜员的防范诈骗知识培训,及时通报近期电信诈骗发案规律,及时有效地制止群众被骗;二是新学期伊始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民警通过真实案例给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课,同时向现场教师和学生讲解了常见的网络诈骗套路。三是针对企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预防电信诈骗知识专项宣传。截止目前,共走访宣传辖区银行、学校、企业单位160余家,共发放宣传单3千余张,开展宣传讲座3次,受教群众300余人次。

   4、扩宽渠道,宣传到位

   依托户籍窗口接待群众量大的条件,将业务办理与防范宣传有机结合,积极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讲解宣传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动员办事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在护航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时开展反电诈宣传、结合入户走访时开展精准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使其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性,主动提升防范意识。8月以来,共计入户走访500余户,宣传群众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千余张,解答群众疑问300余条,形成全面铺开、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峨桥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3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

   “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

   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11

一、金融诈骗的特征

1.白领犯罪与智能化犯罪

金融诈骗是一种新型犯罪,属于白领犯罪,高智能化犯罪。诈骗分子,大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如在法人诈骗中的厂长经理、银行的职员都属于这种类型。白领犯罪比街头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并对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原则产生破坏性的影响。据某法院对判处的12名金融诈骗犯罪分子的调查,未受过司法部门处罚的人数有10人,占总数的83%,即初犯率为83%。

2.诈骗方法名目繁多,高科技化

近二十年来,金融诈骗犯罪作为一个新型犯罪,发展十分迅速。发案率越来越高,大案要案,层出不穷,成为诈骗犯罪的重灾区,引起了全社会的格外关注。从诈骗方法来看,最初的金融诈骗只是在储户的存折上做手脚,如伪造存折、伪造印章冒领存款。从诈骗手段来看,经历了由手工作案到计算机诈骗的发展过程。例如,河北省某金融机构在犯罪分子的欺骗下,被骗出具了200张总计高达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有的省市自治区被骗,签署了不少“担保函”,为诈骗分子的诈骗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3.内外勾结,共同犯罪

犯罪分子与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犯罪,这是目前我国金融诈骗犯罪,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如果没有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狼狈为奸,合伙犯罪,有些金融诈骗活动是不可能实现的。据调查,全国工商银行已遂的107起案件中,内外勾结作案的有50起,占全部案件的47%。

4.携款潜逃,偷渡出境

金融诈骗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也知道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所以,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性和善后的应对措施。有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犯罪之前,就做好潜逃境外的计划和准备工作。用各种手段将子女送出国外留学,让妻子去国外陪读,用金钱购买出国护照。在实施诈骗犯罪后,如果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潜逃出境。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剖析的102件特大金融案件中,作案后携款潜逃的有38件,占到37%,携款金额6.2亿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5.发案率高,损失巨大

金融业是国家经济的核心产业部门,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长期以来,金融市场资金供给,处在严重供不应求的状态。民营企业、个体户为了取得银行贷款,不惜用重金贿赂和收买银行工作人员,导致内外勾结的银行诈骗案件,不断增长。金融诈骗的数额,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快速增长过程。金融诈骗的高发性,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某在实施犯罪后,携款潜逃加拿大。与他同时潜逃的,还有他的两位前任行长余某和许某。在银行的调查中,发现了48.3亿美元的亏空,此三人涉嫌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系统监守自盗案,上演了银行行长诈骗自己银行的丑剧。

二.预防金融诈骗的措施

1.适当提高对金融诈骗犯罪的量刑力度

面对严重的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在立法上,适当提高对金融诈骗犯罪的量刑力度是必要的。原来的标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金融诈骗犯罪还不十分严重,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但是,金融诈骗犯罪出现了新的情况,原来的量刑标准就显得不适应了,有点偏低。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的高发期,而且,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发案率会进一步提高,诈骗方法会推陈出新,诈骗金额越来越大,这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壮大,与国际接轨相伴随而产生的。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必要提高金融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

2.健全内控制度,建立防范体系

许多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实施,都与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相互勾结密切联系,“家贼难防”。必须健全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从制度上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才能起到防范的作用。银行和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合作关系,有利于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有利于起到防范的作用。实践证明,金融机构与司法机关联手,有利于预防金融诈骗犯罪,起到明显的效果。要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和业务的培训,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才能增强他们的免疫力,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防止领导干部一人专断,暗箱操作。坚持审贷分离的查检制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交叉审计制度,防止诈骗犯罪。建立安全的预警岗位和预防系统,加强计算机系统的存取控制和重要数据的保密工作,提高计算机系统的监控能力。对违法违纪人员决不姑息迁就,严格查处。健全内部举报制度,重奖举报人员。

3.开展专门培训,增强防骗意识

对于新进的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中,必须新增防骗意识的教育和培训。这在我国金融机构还是一个空白,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培训是业务培训,重业务轻防骗,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严重的金融诈骗犯罪活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开展防骗教育,增强每一个员工的防骗意识。在防骗教育中,必须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金融票据凭证业务十分复杂,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训才能熟练操作。要让员工了解到,业务技能的低水平,就会导致工作中出现漏洞,就会为诈骗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要让员工知道,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打击金融诈骗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打击犯罪结合在一起,才能从制度上建立起牢固的防线。金融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金融诈骗的警惕性。树立空白凭证就是现金的观念,加强对空白凭证的管理,防范利用空白凭证,进行的各种诈骗活动。

4.提高员工素质,严把用人关

在队伍建设过程中,应当把好进人关和用人关。在招聘员工时,严格审查,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员工队伍。在选用干部时,要严把用人关,对基层组织的信用社、储蓄所、办事处主任的选用上,一定要配备技术好、素质高的人去担任。这对预防诈骗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用人不当,不仅会危害个人,也会危害国家。金融内部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必须要总结经验教训。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对新进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员工懂法守法,做一名优秀的金融人才。实行奖罚制度,扭转目前存在的安全经营重奖少、渎职行为处罚轻的状况。

5.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按市场规律办银行

在加入世贸之后,我国的金融业将面临极大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不佳,在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方面都比较差。在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与我国商业银行形成比较多的市场竞争。外资银行将会用优质服务吸引客户,争夺市场。外资银行会,在储蓄业务上形成竞争。此外,人才的竞争,外资银行将实行管理人员本土化,将高级人才吸引到外资银行。要优化金融资产结构,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办银行。这是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出路,也是为防范金融诈骗犯罪创造良好的条件。必须从根本上清除地方行政手段对银行的干扰影响,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减少政府干预和权钱交易的机会,达到预防金融诈骗犯罪的目的。推进金融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增强金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将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6.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国际金融诈骗犯罪

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改革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特别是我国的对外贸易、海外投资等国际经济活动蓬勃发展,在广阔的世界舞台上进行经济合作技术交流。但是,国际金融诈骗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跨进国门,使金融诈骗犯罪活动演化为跨国犯罪和国际金融犯罪。这就为诈骗分子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机会。国际金融诈骗犯罪活动,会呈现出发现难、侦破难和追赃难的特征。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是有效防止国际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重要措施,是控制跨国犯罪的得力手段。

参考资料:

[1]刘爽.法治进步的晴雨表.法律与生活,2012年3下

防诈骗法制教育篇12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正确理解和把握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有效防范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前提。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刑法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有不同表述,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以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以刑法经224要规定和诈骗罪的传统定义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3.以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特征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为公私财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上述几种观点都揭示了合同诈骗罪骗取他人财物的本质属性,并指出了合同诈骗罪是利用合同手段进行的诈骗犯罪,但都没有指出合同诈骗罪的另一本质特征,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笔者在结合上述概念的基础上将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定义为:“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行为”。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理论体系以及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都占有核心地位。对于犯罪的成立与否,判断的惟一根据只能是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同样,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对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探讨是有效预防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基础。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结合我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1、犯罪客体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要求交易主体在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及商业交易习惯的基础上进行自愿、平等、公正、合理的交易活动和行为,而合同诈骗行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合同制度,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显然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因此,合同诈骗罪也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方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构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3、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同时,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签订、履行合同一方的当事人。4、犯罪主观方面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三、合同诈骗罪的防范研究犯罪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预防犯罪的产生。犯罪预防是整个犯罪科学的最终归宿,被誉为犯罪科学理论的皇冠。研究任何犯罪的形态、构成,其根本目的不在于如何打击犯罪,比打击犯罪更高一个层次的问题是如何防范犯罪。“所谓犯罪预防,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消除或者减少犯罪产生的一切原因和条件,防止、阻碍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乃至根治犯罪现象,对全体社会公民所采取的一系列防治措施体系及其控制过程”。预防的举措主要是防范,即防范于未然,制止犯罪企图于预谋中,从而减少犯罪的机会。1、合同诈骗罪防范的概念及宗旨合同诈骗防范就是根据合同诈骗犯罪的原因、规律,综合社会各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控制和减少合同诈骗犯罪及其重新犯罪的系统工程。这一系统工程包括有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内容,属于犯罪预防科学的一部分。合同诈骗防范的宗旨在于:努力克服合同诈骗犯罪诱因,多方设置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困难条件,有力地打击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繁荣与发展。预防的举措主要防范,即防患于未然,制止犯罪企图于预谋中,及时消除各种潜在的危险性因素,针对合同管理的行业性特点,加强条件性预防和环境设计预防,堵塞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减少合同诈骗犯罪的机会。2、合同诈骗罪防范的重要性(1)有利于保护社会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合同诈骗防范,就可以直接减少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的合同诈骗案件的出现,减轻对社会造成的各种危害,节约司法成本,从而实现社会保护。应该说,犯罪预防的一切措施都旨在实现社会保护。倘若不能防止防止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不能有效地保护社会,再成功的教育也是失败的教育,再好的管理也是徒有形式,再能干的警察、再精通法律的法官也是梁山军师吴(无)用。可见,相比较造成后果后再想办法堵塞漏洞、事后进行刑事处置等措施,防范的作用最为显著。(2)有利于挽救失足者待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危害结果已经出现,社会已经受到伤害,则相当多数的行为人必然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社会对他们的惩罚名正言顺,合情合理合法,犯罪行为人是咎由自取,罚所应得。然而,社会对其惩罚又会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如行为人被判处刑罚后,配偶与其离婚,父母无人赡养,小孩无人管教,这些问题的出现又会不利于对其进行矫治。枪毙一个危害社会、罪大恶极的罪犯,对罪犯个体,对罪犯亲属以及对社会有关方面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这些问题最终还会使社会背上包袱。如果在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发生前及早采取措施加以积极防范,使其不能乃至不愿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其就不会因此而违法,更不会有经济、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损失,从而得到一种实质性的挽救。(3)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工作的效率预防是整个犯罪科学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刑事司法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预防是一种卓有成效的犯罪防控措施。实行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从防到治的犯罪防控方略,才可以变被动为主动,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刑事司法工作的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客观不足。四、合同诈骗犯罪防范的可能性1、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规律性合同诈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发展必有一定的社会运动规律;合同诈骗犯罪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其发生发展必有一定的人的行为的规律。合同诈骗犯罪的运行规律就是:利用被害人的缺陷心理以售其奸;依靠制造假象以创造条件;从骗取被害人信任转入骗取被害人钱财。曹操必走华容道,既然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是合乎逻辑的,有客观的规律可循,则就可以被认识和掌握,可以运用其规律进行控制和预防。2、合同诈骗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过程性合同诈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不是“上帝”安排的,而是一定社会运动过程的产物;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它的存在也不是固有的,而是一定的人的行为实践过程的产物。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既有一定的规律,又有一定的过程。合同诈骗的犯罪分子在打算行骗时,往往都有一个准备的过程,制造各种证明文书或者租赁一个地点,为其以后的诈骗行为创造假象。之后与被害人之间有个签订合同的过程,在骗取被害人的预付款等财物后,还有一个假装履行合同的过程。既然合同诈骗犯罪有一个完整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有可能对其进行认识,利用其事变必须经过的时间抓紧做工作,进行施设防。3、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征兆性合同诈骗犯罪的运行既然有一定的规律和过程,其发生发展就会有一定征兆,人们利用这些征兆就可以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合同诈骗犯罪的运行有一个形成系统的过程,在合同签订之前、之中、之后,都会有一定的结构信息显示出来。如当行为人开始虚设单位、虚报注册资本时,就表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前有诈骗的征兆;当行为人隐瞒真实身份,就表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诈骗征兆;当行为人骗取被害人财物后逃匿,就表明行为人在履行合同后有诈骗征兆。这些从外部显露出来的信息就可以被人们所利用,人们因此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事实上,合同诈骗犯罪是发生于社会的客观事物,其运行中必然要与外界发生一定联系,必定要改变一定的客观社会情况,从而在客观外界及行为人主观上出现一定征兆。这些征光可以帮助人们发现合同诈骗的线索,认识和掌握合同诈骗的运行规律和过程,采取措施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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