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合集12篇

时间:2023-07-06 09:30:56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1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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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2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截止2002年底,全国保险行业资产总规模已达6494.1亿元,保险资金可运用余额达5799.3亿元。预计到2005年保险资产总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

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与传统保险业相比,现代保险业不仅包括经济补偿功能,还包括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这是对中国保险业的再认识。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业在以往的发展中比较偏重于保险业务本身,从而导致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极不协调。2002年是中国保险业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同比增长44.7%.但保费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收益偏低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2002年,资金运用实现收益155.85亿元,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比上年下降1.16个百分点。这一矛盾已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投资渠道却非常狭窄,投资工具少,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仍然局限在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利率产品上。随着国家8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收益率已降至历史低位,投资国债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大。尽管允许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但由于保险公司可投资于基金的比例较小,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对总体收益贡献有限。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保险业不但需要化解以往累计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强力竞争,如不尽快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保险业将会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国内基金的种类不多,性质趋同,保险公司选择余地不大,也制约着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

二是投资环境和投资领域变化,竞争加剧,投资专业化的要求日益迫切。而保险公司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平台已不能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尽管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做了较大的改进,但由于资金运用管理部门仍作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内设部门,与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相比较仍存在很大弊端,具体表现在机构设置过于简单、投资专业人员不充分、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够、先进投资管理技术不足等等。

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提出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方向,要求按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严格分开,强化保险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改为“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为进一步管好、用好保险资金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为设立专业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构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的上述修改,提出:“要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业务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高度重视。要改革保险资金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做到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保障。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

国际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模式分为三种:外部委托投资、公司内设投资部门、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1、外部委托投资的模式。指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这种模式适于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

优点: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有偿运作,使保险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开拓保险业务。

缺点:外部委托的控制风险较大,保险人不仅要承担投资风险,还要承担外部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

2、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

优点:保险公司可直接掌握并控制保险投资活动。

缺点:投资部门是公司内设的一个部门,交易内部化,缺少专业性和竞争性。

3、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由保险公司单独设立,也可通过与其他具有专业优势的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设立。

统计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500强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国际保险业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经验表明:(1)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地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2)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3)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管理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第三种模式弥补了内设投资部门以及委托外部投资机构管理的不足,在引入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双层风险监控体系,降低投资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不仅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水平,还可凭借其自身的投资管理优势来管理养老基金、个人基金以及其他公司的资产。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应该与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投资领域以及保险资金运作的特点相适应。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全部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较小、运作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与其发展不相适应。

尽管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同属风险管理业务,但二者所面对的风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管理模式上具有不同的要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资源配置基本上都是按照保险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的,导致其管理风格及运作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现代保险资金运作的要求,这种管理模式的冲突必然会极大地削弱保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和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管控。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迅速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规模,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

因此,保险公司应立足于金融投资领域,除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其直接投资于股票、管理基金等。那么,目前保险公司内设的投资组织架构,就很难适应新的投资业务,一定程度上也必然限制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宽。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是保险公司适应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也是保险公司面对WTO接受挑战所需的正确选择,从根本上说,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大计。

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是实现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大计

1.有利于专业化投资队伍的建设。人才是金融投资的核心,专业化管理人才的不充分,是目前制约我国保险投资发展的最大障碍。保险公司现有的投资管理模式,对于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是不利的。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管理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的专业化投资队伍,为今后保险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金融投资领域的逐步放开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2.有利于培育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成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保险资金的性质与偏好,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在某些投资领域的收益能力优于其他金融机构。此外,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下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同时,还可以将资金委托给其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和比较,推动整个保险业资金运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3.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险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金融系统工程。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及时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根据金融投资要求,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可针对不同金融产品特性,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根据风险管控的需要,建立相互独立的前后台控制体系,有效地管控投资风险。

4.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水平。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可实现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使监管部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架构的基本设想

1.建立规范的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性,管理团队是资产管理公司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发达国家中,相当数量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是采取合伙人制,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则采取管理团队直接参股或间接参股的方式,形成管理团队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我们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适当考虑吸纳管理团队部分参股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更好地吸收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同时,还可以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律,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投资决策、执行交易、结算交收、风险控制、研究支持、财务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并可借鉴国际标准制定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完备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通过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保障保险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3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4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 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着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5

截止2006年6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5 808亿元,较2005年底增长12.17%。其中银行存款为5 667亿元,较年初增长9.71%,占比35.85%,较年初下降0.8个百分点。债券投资8 657亿元,较年初增长16.67%,占比 54.77%,较年初上升2.11个百分点。证券投资基金782亿元,较年初下降29.30%,占比4.95%,较年初下降2.9个百分点。股票投资434亿元,较年初增长173.62%,占比 2.75%,较年初上升1.62个百分点。”在资金运用余额快速增加、投资压力和资产配置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如何在资金运用过程中,既能保持资金的快速增值,又能确保有效的风险管理,是摆在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至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投资风险41%。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情况看,运用的方向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完全一致。银行存款主要风险总体上有两类: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还未放开,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达成大额存款协议来确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于国债投资,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基本不用考虑,而公司债券投资,则既面临利率风险,也面临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别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对于股票投资,不仅面临非系统性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也面临系统性的风险,因而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造成的市场风险相当大。

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尽合理,不能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使保险投资难以成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主导业务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投资组合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承保亏损,取得经营利润,其投资业务已成为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之一。比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于1997年的分布情况大体是政府债券占 15.8%,公司债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国,1996年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大体是股票54%,债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过多集中于银行存款,尽管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新的规定,但整体资金运用结构仍不能起到保险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也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收益(见表1)。

2.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保险资金在运用过程中,能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满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与使用,是保险公司能否稳健经营的关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则是基于保险业务的负债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合理匹配的风险管理方式。

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动所引发利率风险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发生了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没有适当的利率风险管理而导致破产的情况。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产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检验其利率风险管理。同时,保险业也开始整合利率风险以外的问题,包括承保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等,从而使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作为衡量产品相关风险与公司整体风险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为保险公司所广泛采用。

从我国保险业情况看,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与保险业务的负债之间结合得并不是很紧密,一般仅是从产险、寿险公司内部资金来源不同,强调产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短期性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长期性,但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各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赔付速度的差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的不同,而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更细致的资产结构要求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仍末完善,未能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约束,影响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信用评级指对特定企业按一定要求进行从高到低的评级排列,一般都有专门的简单对应符号,如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号来表示企业的评级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则采用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我国目前信用评级采用的代号基本类似,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中国诚信评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

通过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保险企业将会承担一定压力,因为它们需要一个较高级别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则在评级过程中自然会反映出来,其评级结果就会较低,从而破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影响其长远发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进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未进行评级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对信用评级不重视,同时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也很难对其进行真实的评级。此外,从信用评级机构角度看,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并不能完全为市场所认可。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从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资的方式,即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活动;三是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方式,即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国际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而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应该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保险资金运用分权制衡系统,这是保险公司内部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环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未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经成立专门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其相互制衡约束的风险管控仍显不足,决策、执行、监控之间的有效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利好,为保险业跨跃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可能会对保险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应考虑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制,即建立由宏观风险管理机制、中观风险管理机制、微观风险管理机制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风险管理体制。宏观层面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体,从法律法规入手,辅之以行政手段方式进行;中观层面则是以社会角度,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约束规范保险业资金运用;微观层面则从保险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角度入手,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具体来说,合理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宏观层面上加强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体制,确保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更多是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进行的。当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研究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的防线。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险监管可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手段,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包括通过制定综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资金运用结构等具体定量分析指标,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从政府层面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确定保费储备金,如何将投资资金与保费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当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

从证券监管来看,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企业债券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证券市场对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对资本市场实施风险监管也是理论界和监管机构重点研究的课题。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契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中观层面上发挥信用评级等社会机构力量,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能力

要确保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之运用于保险企业。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解决信用评级机构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关系,使信用评级机构的人员及资金方面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脱离开来,从而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真正独立性。只有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才可考虑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评级市场准人方面,必须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以利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的建立和维护。从世界各国的评级市场来看,全球性的评级机构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惠誉国际公司(其总部均在美国)。我国目前有九家许可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我国评级市场非常小,很难容纳这么多的评级机构生存。为树立评级业的声誉,从而被社会所认可,有必要严格市场准入,将评级机构数量限制在几家之内,然后由这几家机构进行市场竞争:三是由于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逐步完善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业立法。由于保险企业评级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因而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中国保监会为主对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予以监管。

此外,要利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险同业公约,规范入市资金的运用和日常操作,以规范其成员的风险约束。行业协会虽然不具备法律力量,但它从道德和公司声誉出发去约束其成员的投资行为,可以减少败德行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使保险行业协会及时获得其成员的各种交易信息,使同业监管更为方便,及时发挥行业监督的作用。

3.从微观层面上优化保险资金风险管控,使保险公司内部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优化

首先,在保险公司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运作。尽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但仍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仍处于内设部门或外部委托方式进行管理,这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升及风险的管控。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建立工作,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要构建投资决策、业务运作与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并贯穿于资金运用战略决策过程,通过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决策支持部门或小组,分别负责对若干专项投资决策前的重新分析、论证,并对已决策的资金运用项目进行追踪。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执行系统,即由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进行具体操作;三是要建立资金运用的考核监控系统,设立资金运用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监控资金运用执行部门的行为,及时发现与控制资金运用风险,考核执行系统的业绩,并将各种结果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一是要在负债管理上,实行理性的产品定价,要求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二是在资产管理上,要求投资组合的证券选择和期限结构必须符合负债的特点。此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持续期管理、总风险限额控制等手段的运用而加强提升。

[参考文献]

[1]赵皖平.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与运用[j].中国保险,2003,(9).

[2]苏宁华.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6

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是国外保险公司早期资金运用的通行模式,其投资主体是保险公司本身,即保险公司通过内部设立的专门投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这种模式使保险公司可直接掌握并控制保险投资活动。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常见的组织形式有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和矩阵式制等。直线职能制实行行政指挥的集中统一和专业管理的合理分工,有利于高效配置企业资源,提高投资效率;但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经营多元化和复杂化的需要。事业部制是在公司内部按地区设立若干事业部和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该地区投资经营的全部活动。事业部制有利于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保险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但事业部制容易导致各自为政,缺乏全局观念,难以实现保险公司的整体工作目标和整体利益。矩阵式制有利于保证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的实现,但存在多头领导,机构过于庞大,决策缺乏效率。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运作模式是国际上通行的传统模式,其突出优点是有利于总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易于监控,保证保险投资的安全;其缺点是缺乏专业性和竞争性,难以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同时容易产生内部黑箱作业,操作风险大,通常投资收益率较低。国外有的保险公司在总部设立专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公司的投资账户资产,同时对国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资业务进行监管。这些公司按部门、险种进行资金运用,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目前,仍有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大型保险公司采用这种投资主体模式。例如,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其分公司遍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业务包括:人寿与健康保险、养老金、互助基金及证券、汽车和房屋保险、资产管理等。

二、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

外部委托投资是指保险公司将全部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属于第三方投资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投资主体是受保险公司委托的证券投资公司、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化投资机构。这种运作模式的优点是,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有偿运营,从而使保险公司能够集中力量开拓保险业务;同时,由于投资机构可以对保险资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规模效益,保险公司只需支付很少费用就可以享受专业投资管理服务,既节约了成本,又享受到专家理财的好处。这种模式通常是保险公司与专业投资公司签订一份投资管理协议,包括保险公司的投资目标、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要求,投资公司按协议进行投资决策和操作的权力,以及信息披露等条款。这种运作模式的优缺点是,投资风险比较大。由于保险公司把资金交给投资公司管理后,就无法控制他们的经营活动,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因此,保险公司不但要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例如,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时期,由于当时大多数保险公司实力不强,投资经验不足,大部分保险公司都采用委托专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模式,由于投资公司缺少经营透明度,保险公司又不能直接控制投资风险,大量投资公司因经济危机而破产,保险公司也因此受到牵连,很多保险公司因此破产清算或被合并。这对选择保险投资主体模式是一个重要的警示。目前国外一些中小型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少部分小型寿险公司倾向于采用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采取此种模式利于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费用等,还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和成熟的经验。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对保险资金实行专业化管理,费用率低,收益率高;但风险较大,保险资金的安全性较差。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投资经验不足、信息技术力量薄弱的发展中保险公司。

三、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是通过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作,保险投资的主体是保险公司的子公司。这是目前大型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投资主体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就保险资金的投向、数量、收益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资产管理公司自主运用资金,但必须定期向保险公司报告投资状况;保险公司也可能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向资产管理公司提出调整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金额的要求。目前许多规模庞大的跨国保险集团公司不仅拥有一家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还收购或控股了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接受各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委托开展保险投资业务,产、寿险子公司的资金分别设立账户,独立进行投资,母公司负责资金运作的总体规划、协调以及投资风险的控制。这些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组织架构,有着独特的投资理念和鲜明的业务特色,拥有投资领域内出色的专业队伍,除重点管理母公司的资产外,还经营管理第三方资产。如美国国际金融集团分设了资产管理集团,其主要公司是AIG全球投资集团(AIGGIG),管理AIG资产410亿美元,第三方资产350亿美元,共计760亿美元,还管理着其他五家全资或控股的资产管理机构,经营不同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以及保险投资功能的凸显,专业化保险投资管理公司已成为国际保险业投资主体的主流模式。采取此种模式不仅可以更好地吸引投资专门人才,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而且可以通过专业化资产管理运作,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7

二、商业医疗保险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化水平不高

1、产品开发过程的局限

保险产品的研发主要依赖保险精算技术。然而我国对医疗保险精算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所需的有关医疗服务的数据积累的还太少,并且这些数据并不会在各家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披露。由于技术上的局限,保险产品的开发也受到了限制,表现为产品种类单一,保障范围狭窄,保障程度低等缺陷,这无疑满足不了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2、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医疗保险不同于寿险,它在风险预测、评估以及管理上的专业性较强,并且要求其从业人员具备对医疗知识、数据分析、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广泛了解及专业技能。在核保过程中,核保人需要严格控制医疗保险中有可能涉及到的道德风险,因为这类保险一般不会涉及到被保险人的死亡,但某些疾病所引起的医疗费用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动空间。在理赔过程中,保险人为防止被保险人的逆选择行为,会事先对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测,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保险公司的利益。然而医疗保险公司在这类问题的控制能力有限,控制难度大并且成本很高。

3、从业人员专业性有待增强

商业医疗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对其经营的优劣起到关键性作用,尤其在保险展业阶段。然而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因缺乏素质常常会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例如人为尽可能多的提升销售业绩,不向客户明确说明有关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刻意强调被保险人所享有的利益而忽视其应承担的责任,以次来诱使客户购买保险。这种作为显然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而这种现象在许多外资保险公司涌入市场并参与竞争后变得越发严重。

(二)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从经济学领域解释,当事人在经济行为中,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谋求某种目的从而做出损害他人利益行为的风险,便是道德风险。而在保险领域,由于保险公司不能预知投保人在投保后的个人行为与想法,由此诱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保单成立并生效后,被保险人若发生合同承保范围内的病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大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所以投保人会选择尽量隐瞒身体的真实情况以便支付较少的保费来取得较高的保障。或者对保险人存有依赖想法而不在意自身的健康状况,因此诱发疾病的概率显著上升。上述现象为不按常规履行保险合同而获得医疗费用给付或赔偿的行为,叫做事前道德风险。患者不约束自己的医疗资源消费行为,再加上对疾病的过分忧虑的心理,会无形中造成医疗服务需求过度。这属于无端增多医疗费用的行为以及对医疗保险的过度依赖心理,可称之为事后道德风险。另外,出险后,保险金的报销额度是可由病人和医生来决定的。在利益的驱使下,医生容易产生有悖于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可凭借在医学领域的优势对医疗服务费用造成很大影响。同时又缺乏约束其行为的有效手段,导致医疗费用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最终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

医疗保险领域中的道德风险行为普遍存在,一般会体现在:第一,保单成立并生效之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健康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导致健康风险的发生几率会增大;第二,投保人虚构保险事故,并利用虚假单据骗保;第三,被保险人出险后,当事人故意夸大其病情,主动要求医院增加患者住院时间、过度用药、检查或采取一些没必要的医疗护理等;第四,投保人同医疗机构人员相勾结,过度耗费医疗卫生资源的道德风险行为。

三、发展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对策

(一)提高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经营专业化程度

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运行需要一批专业型人才支撑,为了保证其业务效益,必须要在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核保、理赔、产品开拓等各个领域培养并储备一定的优秀人才。一方面,要设立严格的保险从业人员的从业准入标准,保证进入到保险行业的新人具备一定的保险学或医学或法学的专业知识储备同时具备良好的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已进入该行业内人员的培训。只有整体提升整个行业员工的专业化水平,才能保证医疗保险公司稳定健康地发展。

商业医疗保险的业务特点和经营、运作模式与财产险、寿险的差别较大,这是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专业化运营道路的最根本原因。其核心是经营理念专业化,即充分理解医疗保险区别于其他类保险业务的独特性,树立量体裁衣式理念,就是依据医疗保险的特征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专业化,即建立并完善适应医疗保险经营要求的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单独的财务核算制度、专业化的精算制度与风险管理制度、专业化的核保理赔制度与数据管理制度、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与核准评估体系,运用专门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人员队伍专业化,即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育系统,逐步形成一批素质高、技术精、市场敏感度强的,由复合型管理人才、技术型专家人才、开拓型销售人才组成的医疗保险专业化从业人员队伍。

(二)加大力度控制道德风险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8

(一)内控风险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部分中央企业已建立了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风险评估机制,并开展了风险信息化系统建设。但仍有部分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刚刚开始,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尚未完成,企业内控风险工作建设相对还比较落后,风险管控水平较低,有待进一步加快。

(二)内控风险管理工作实效性不强

虽然已建立了内控风险管理体系,但风险管理工作缺乏完整性和专业性,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投资、安全环保、人力资源、现金流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时有发生,不可避免地给企业造成了经济和声誉损失,也凸显了部分企业在重大风险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

(三)风控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后

整体来说国有企业的全面风险信息化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只有部分国有企业建立起风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在企业各项风险管控工作中的应用仍不充分,无法满足企业对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预警测试、沟通报告等工作的信息化要求。已建立起风控信息系统的,其风控系统与企业其他业务系统的融合不足,不能有效量化风险水平,做到实时预警。

(四)风险管理评价与考核机制尚未形成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风险管理评价内容、标准的设置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缺乏清晰、统一的认识。即使已建立了风险管理考核办法的企业,但实际执行效果不佳,未能真正与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有效融合,发挥对风险管控的促进作用。

(五)风险意识薄弱

虽然针对国资委等外部监管机构要求,国有企业建立了内控风险专职部门,并开展了风控体系建设工作,企业领导也对风险有了初步认识,但风险意识仍然比较薄弱。目前,国有金融企业对风险控制比较重视,但仍有不少企业认为风控是可有可无的,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相反,不少民营企业家有着很强的风险意识,华为董事长任正非在《华为的冬天》中对华为在迅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剖析,他认为,企业从上到下,如果没有真正认识到危机,当危机来临的时候,就会措手不及。

(六)风控管理人才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风险管控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属于新生事物,企业风险防范和控制涉及领域广,需要大量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外对于风险管控方面比较权威的系统性培训和专业认证也较少。因此,企业风险管控人才队伍建设难度较大,风控管理人才水平参差不齐。

二、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目标和原则

(一)战略导向和风险管控并重的原则

要科学处理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之间的关系,既要通过风险管控保证企业的稳健发展,防止颠覆性风险的出现,又要利用经济和市场变局抓住机会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寻找企业发展与风险管控之间的最佳契合点。

(二)多种风险应对策略并举的原则

风险管控的原则并不是单纯使风险最小化,应该是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要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应对策略,对于重大风险,应做好风险管控措施。

(三)务求实效的原则

应密切关注日常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明确风险应对的主责部门及岗位,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及适用性,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日常管理的需要。

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的具体措施

(一)融入日常管理、注重实效

风险管控工作应有效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中,避免“两张皮”现象,切实发挥风险管控对企业管理的保障与提升作用。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风险管控工作已经与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法律等工作相结合,今后还应加强与企业纪检监察、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全面预算等管理体系的有效融合,提升风险管控的实效性。在企业投资并购、研发技改、采购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或重要业务活动,要嵌入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等功能,行成专项风险评估机制,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对业务部门和分子公司重大风险管控情况要及时跟踪和监控,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一线单位要定期上报风险管控情况和风险事件,风险管控职能部门对风险事件进行备案和筛选,针对重大风险管控进展和重大风险事件进行进一步的监控和跟进,并上报企业风险管控领导机构。

(二)开展专项风险管控

要积极探索创新专项风险管控的方式方法,将风险管控的相关理念和方法有效融入专项业务活动中,形成专业性和系统性、切合实际的专项风险管控体系。针对收购兼并、研发技改等投资项目,要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审批权限,将风险管控流程融入投资决策制度中,重大投资和兼并收购活动应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提高投资决策的成功概率,避免重大投资失误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针对投资对象应充分了解收集各类风险信息,为评估投资并购活动的各类风险打下基础;结合当前市场政策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正确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并与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比较,对于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项目坚决放弃,对于可利用的市场机会要及时把握;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预案,灵活应变;投资完成后积极推动并购重组的整合,防范各类整合风险,最大程度实现投资目标。

(三)建立风险评估、管控、监督改进的闭环机制

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应结合内控审计、法律风险检查、纪检监察等工作,形成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监督改进为核心的风险管控闭环机制。在风险评估方面,要建立定期和日常评估相结合、年度和半年度/季度评估相结合、职能管理与业务层面评估相结合的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风险评估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企业风险管控牵头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企业全面风险评估工作,各职能部门、业务单元和分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和日常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进行季度或半年度动态评估。在风险管控方面,要关注重大和专项风险,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监控、预警、报告机制,从而提升重大风险及重要业务事项的管控效果。在监督改进方面,积极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内控或专项审计、法律风险检查、全面风险管理评价与考核等,以评促建,不断提升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四)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风险管控相关制度、流程、工作手册,固化风险管控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确保风险管控知识的及时有效积累和风险管控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也为风险管控工作在企业各层级范围内全面推广和持续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建立集团统一和各分子企业适用的内控手册、内控评价标准、风险评估手册以及内控和风险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分支机构每年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并纳入到企业总部的评价报告中,完成集团整体的内控和风险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五)完善风险信息平台,建立监控预警机制

持续建设完善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内审体系以及其他办公系统的融合,构建风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管控语言和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要进一步提升风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度,提高风险管控信息在集团总部各部门以及分子公司之间的信息集成与共享,解决风险管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按照国资委等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强化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风险信息传递准确、顺畅、及时、有效。在建立健全风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科学设定指标、模型,提升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建立风险评价与考核机制

探索研究风险管理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考核评价真正发挥对企业风险管控的促进作用。首先,应明确企业风险管理评价内容、标准的设置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且统一思想和认识,使风险管理考核评价与企业现有业绩考核体系有效融合。

(七)培育风险管控人才队伍

由于风险管控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属于新生事物,企业风险防范和控制涉及领域广,需要大量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外对于风险管控方面比较权威的系统性培训和专业认证也较少。因此,企业风险管控人才队伍建设难度较大。首先,要通过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大对企业各层级人员的风险管控知识的培训,使其理解风险管控工作的理论知识,熟悉工作方法和操作规程。另外要加强企业各部门风控协调员、各分支机构内控工作负责人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通过日常工作和专项评估检查等工作加大风控人员的相互交流学习,使得发挥其在风险管控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也要发挥其在风控意识培育、政策宣传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与各方合作,引进、培养、储备相关风控专业人才,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建立风险管控理念,加强全员风险意识

风险管控绝不是企业一个部门的日常工作,也不仅仅是企业构架和公司运营的一方面,风险管控应该是公司整体运营的一大核心。风险意识是企业进行主动风险管控的关键,风险理念是企业进行有效风险管控的航标。强化公司的风险管控理念,需要树立一种风险信念和风险态度,促进全员风险意识的培养,将风险管控应用到公司战略制定和各个部门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的培训、检查监督等方式,向员工灌输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风险管控的责任重大。在公司内部日常经营管理中形成重制度、重程序、重证据的浓厚氛围。

四、结语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9

1.2再保险信用风险定义及分类。再保险信用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各项信用风险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再保险人资信风险,简言之,是指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接受人有无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承担其对分出公司的到期债务(再保险合同约定的、由再保险人对分出人承担的赔付责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相关资产或权益主要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按照再保险信用风险的性质,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契约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再保险人与分出公司就已签署的分保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例如已签订的文本中有关定义不清晰而发生歧义;或因双方对损失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发生争议等。(2)履约风险:指再保险人失去偿付能力,无法按约定履约,例如倒闭,破产清算等;或再保险人因道德风险蓄意拒付或有意拖延等。(3)管理风险:主要是分出公司内部在再保险人资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再保险人信息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未及时了解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以及信用评级的重大变化情况;与再保险人沟通的及时性较差;对应收分保账款等监控不严;对拖欠账款缺乏有效的追讨手段等。

2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日常管理

再保险信用风险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再保险人的资信选择;再保险人资信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再保险人资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

2.1对于再保险人的选择,目前既有行业的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内部也不同的制度规定,主要是指再保险人在资信评级与资本金方面的硬性要求,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有着明确的不低于“A-”(标普,惠誉,穆迪或贝氏评级)标准。

2.2再保险资信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对于再保险人信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是当前保险公司再保险信用管理的主要工作,一般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再保险人资信信息:(1)直接向对方索取注册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2)通过公共途径获取信息,例如通过网络、报纸或者行业协会等搜集相关信息;(3)向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定购信用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情况;(4)与同行其他公司进行信息交换。

2.3再保险人资信分析与评估。对再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评级评价,是日常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工作核心,也是工作难点,通过对再保险人所有相关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再保险人的偿债能力评估,一般需要运用专门的信用分析技术和模型并结合专业人员的经验来完成。目前国内尚未见到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管理实例,个别管理较好的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再保险人黑灰名单制度,以加强对再保险人应收应付的日常管理,实现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目的。

3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建议

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与国际上管理成熟的保险市场或保险主体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建议国内保险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提高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水平:

3.1提高认识,建立专业团队统一归口管理。虽然近年来国内再保险业务不断发展,但是再保险信用风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风险相比,由于从业人员少,专业化较强,外部以及行业整体上,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宣导,提高认识,将是近年行业的主题。此外,设立专业的团队及岗位,统一归口管理再保险信用风险,是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落实的基本保障。

3.2明确信用风险容忍度,即信用风险承受能力问题。在业务安排上,明确标准并严格执行再保险人的使用,对于重要业务分保安排的风险敞口要实现明确,特别要考虑单个再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度问题,无论是分出风险责任,还是应收账款或应摊赔款,都要事先确认公司的风险承受限额。

3.3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无论是再保险人信息的收集整理,还是相关交易数据统计监控,均需要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开发再保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再保险人资信管理监控平台,以更好的实现对再保险人信用风险的动态管理,例如通过结算周期研究,发现有结算问题的再保险人,通过暂停支付、暂停新业务交易等方法,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10

一、专利保险管理的概述

1.专利保险的概念。专利保险是指在专利研发、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与转让、专利使用、专利诉讼过程以专利的财产权和专利侵权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保险期间,一旦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专利风险事故,则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专利保险的目的可概括为:(1)填补被保险人因专利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2)被保险人依法对侵权人提讼所造成的财产损失;(3)被保险人支付诉讼费用所受损失。

2.专利保险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专利保险有着不同的分类,不同的文献对其分类也不尽相同。一般按照专利保险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一是专利执行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专利权为标的,当第三人发生损害被保险人专利权的保险事故,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侵权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此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的保险,这是一类攻击性的保险。二是专利侵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专利侵权赔偿责任为标的,当被保险人被指控侵犯他人专利权因诉讼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的保险,其为防守性的保险。依据被保险人能否自主选择是否进行专利保险可分为以下两类:强制性专利保险与任意性专利保险。

3.专利保险管理的内涵。专利保险管理是对专利保险活动进行的战略策划、监督、保护、组织、协调等活动的总称,包括专利保险承保范围管理、保险标的管理、专利保险风险管理、专利价值评估管理等内容。专利保险管理也是一种市场行为,其需要政府、保险公司、投保企业三者协作进行,才能实现专利保险的最大价值化。

二、专利保险管理的特殊性

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类,专利保险属于后者。由于专利自身具有的独占性,时间性以及地域性等特征,导致专利权利的不确定性,使其与传统的财产保险有所区别。故专利保险管理也与一般保险的管理不同,其呈现出管理客体的复杂性和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1.管理客体的复杂性。在保险标的方面,专利保险标的不仅包括专利权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也包括保险人因专利侵权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因而承担的相关诉讼费用。而有形财产保险的标的较为单一。在保险范围方面,专利保险既有传统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又根据专利的发展需要创设出多种新型的保险如专利融资质押保险等。在业务开展方面,由于专利自身的特性决定专利保险不一专利权的确定为保险合同签订的前提。在保险程序方面,由于专利的无形性,导致其不同于有形财产,可以通过许可等方式给他人实施其专利,这导致专利权利的复杂性,使其保险程序与有形财产不同,也趋于复杂化。

2.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同于有形财产保险起步早,发展成熟,专利保险近些年才开始实施,目前没有足够的数据来支撑其运作。仅仅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下,由保险公司开展专利保险业务并不能发挥专利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其一是企业参保率过低,导致保费过高,企业没有投保的积极性;其二是赔偿金额有限,导致其并不能够帮助企业度过专利危机。故应加强政府的管理作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如各省市保费补贴政策等,鼓励新险种的开发,并保障专利保险的有效实施。而企业作为投保人也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现状选择适当的专利保险,最大化的保护企业的利益。

三、专利保险管理现状及建议

1.专利保险管理现状。2014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强调要加强专利保险工作。将专利保险单独指出,表明专利保险是推进中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中国起步虽然较晚,但由于其价值不言而喻,故采取了多种方式来加快专利保险的实施,采取政府补贴适量保费的方式。各地也纷纷试点专利保险。一方面,它确实是取得了成果,但由于专利自身特性导致专利保险价值评估以及风险评估不够准确,造成保险公司对保费定价过高,造成企业的参保率不足,使专利保险并未发挥其本身价值,既不能分散企业风险,也不能给保险公司创造价值。

2.专利保险管理建议。

2.1政府层面。针对专利保险实务上保费过于高昂的问题,国家目前虽然通过保费补贴的方式极大的缓解了这一问题,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政府应该为专利保险的开展提供开放健康的市场环境。

2.2保险公司层面。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专利保险在专利价值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的能力,雇佣专业人士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对专利保险风险选择适当的评估时点,确保能够科学地制定保费。同时还要制定出更适合企业的保险险种,促进企业的投保率。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专利价值的彰显,专利保险这一金融商品顺应科技发展而生,其在制度和价值上体现无比的优越性。我国的专利保险事业进展飞速,但在实务中也出现了专利保费过高等一系列问题,故需对专利保险管理进行研究。这对强化企业创新发展优势和对我国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相关产业持续发展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吴贝贝.我国专利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3,(12):248.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11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陈滔。健康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 邹根宝。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风险及保险管理专业篇12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4-0094-05

科技保险是保险公司为防范和化解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而设计开发的险种及其他支持方式的统称。科技保险契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对于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企业稳健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科技保险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科技保险契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金融创新的推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可见,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优化科技保险服务,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科技保险能防范化解科技企业风险

科技保险对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对企业风险的防范化解方面。具体如下:

1.提供科技保险产品,防范化解科技企业各类风险。科技企业发展需要经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等不同阶段,不同阶段面临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程度存在差异,需要对外“转嫁”风险,将科技企业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通过赔偿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损失,从而分散科技企业各类风险,消除科技企业及其管理层、研发人员的后顾之忧。

2.提供风险管理支持与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除了“转嫁”风险,科技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防范其自身风险的重要保障。保险公司可发挥其风险管理能力和经验,通过宣导、培训、交流等方式,强化科技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科技企业对研发项目的风险控制和评估能力,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自身风险管理体系。

(三)科技保险能助推科技企业融资

1.科技保险能起到企业增信效果。融资渠道窄、资金周转难是众多科技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难题。实践中,科技企业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但由于科技企业高风险性、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且估值较难等原因,银行贷款这一融资“主渠道”往往并非坦途。因此,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成为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技保险能对企业起到增信效果,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在科技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偿付义务,分散了银行借贷风险,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2.科技保险能够传递良好信息从而促进投融资支持。处于初创期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往往缺乏有效的对外信息传递途径,以吸引“性价比高”的投融资。投资者与银行常以科技企业所处行业与可比企业的通常情形作为投资与信贷决策的重要考量,从而将增加发展潜力较大、风险防范能力较强的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由于行业一般风险与费率是保险公司承保的重要考虑,保险公司承保实则向外界展示了科技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与基础能力,有利于获得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支持。

(四)科技保险能提升科技企业创新与盈利能力

部分科技保险产品能够助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经过对238家科技企业开展问卷调查,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就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创新与盈利能力影响的研究显示,科技保险(财产险)能够直接推动科技企业盈利能力提升。〔1 〕

二、科技保险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先后制定规范性文件,初步明确了科技保险险种,出台了财政金融支持举措,科技保险的规模性与经营成效渐显。与此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制约了科技保险健康有序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保险的支持体系框架尚未真正建立

1.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科技保险涉及政府机构、科技企业、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多个利益相关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需求和利益导向,现有做法虽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决定的正确思路,但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挖掘深度”不够,并未统筹建立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形成纳什均衡。

2.现有机制激励效果不尽如人意。科技保险现有机制的激励效果不理想,产品定价较高、补贴落地周期较长、保险产品经营成本较大等因素削弱了科技保险的投保与续保需求。以长沙高新区为例,保费较高、单台成套设备保费相当于该产品成本价格的1/4,成为阻止企业投保的主要原因。在目前审批机制下,从申报到发放的周期可能历时半年至1年,“审批周期长,补贴到位慢”为广大科技企业所诟病,也成为制约投保积极性的主要原因。〔2 〕而较高的赔付率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了保险公司展业与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建立需求导向、因势利导的科技保险支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科技保险信息披露支持机制尚未形成。科技研发具有创新性、专业性和高风险性,科技研发成败关涉科技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还将影响国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由于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定价、承保和理赔,可能对科技企业产生逆向选择,抑制科技企业投保意愿并增加其投保成本,影响其获得投融资。

(二)科技保险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1.科技保险投保情况不够理想。在经济科技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上海,科技企业投保比例不足15%,近20%的企业认为科技保险的保障作用有限,保险公司则因承担风险较高而缺乏展业动力,造成“供求两不旺”现象。〔3 〕早先对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93%的被调查企业没有投保科技保险,其中57%的企业没有使用科技保险的计划,7%的曾投保科技企业并未选择续保。〔4 〕在长沙市高新区,尽管有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措施,但该区460家高科技企业中,只有12家投保了科技保险,保费收入仅24万多元,而同期湖南省投保企业在全省科技企业的占比不足1%。〔5 〕

2.投保险种集中度较高。不少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产品,主要集中于企业财产险、团队意外健康险等传统产品,对科技企业特殊风险(如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阶段的风险)投保比例较低。

(三)科技保险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存在不足

1.科技保险产品与企业需求存在“错配”现象。一些科技保险险种与传统险种无实质性区别,保险条款设计并未充分考虑高科技企业的特点。如在长沙市高新区的12家投保企业中,有11家购买的是关键研发人员健康险等人身险。〔6 〕

2.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力度不足。现有科技保险险种结构不能涵盖科技领域全部风险、科技企业研发经营全部流程节点、科技企业的差异性,以及保险需求的地域差异,保险条款相对单一,创新性与专业性不足。

3.科技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储备滞后。熟悉专业领域知识、实现主体之间信息对称是保险公司判断承保风险、确认保险事故并进行理赔的重要保障。有关调研报告显示,由于出险查勘与事故认定存在困难,个别保险公司甚至取消了产品研发责任险、项目投资损失险这两款重要的科技保险产品,凸显出科技保险专业人才的匮乏。

三、构建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发展支持体系框架的思考

(一)遵循原则

1.需求导向。科技保险关涉政府机构、科技企业、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需要关注各方需求,均衡各方利益,统筹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2.守成创新。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体系,理应发挥保险公司的核心作用及其全产业链优势,利用保险公司承保、投资等不同业务板块与专业优势,优化科技保险险种设计与服务,发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与增信功能,建立灵活多样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

3.协同共赢。紧扣科技企业需求,设计完善科技保险相关产品,分担风险,形成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力,实现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协同共赢。

4.检讨完善。科技企业风险管控机制遵循着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管控方法与技术-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演进路径。作为企业风险管控重要方式的科技保险,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因此,应及时积累科技保险经营数据,对科技保险支持体系进行实施效果绩效评价测算,分析绩效影响因素,不断完善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体系。

(二)支持体系框架设计(见图1)

四、科技保险支持科技企业的具体对策

根据上述体系框架设计,应从科技企业发展的阶段性和实际需求出发,提升保险公司专业能力,调动保险公司内部资源,发挥金融机构协同效应,完善政府支持管理以及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体系。具体如下:

(一)提升保险公司专业经营能力

1.推进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发展。一是研究完善科技保险险种和产品组合。根据实践需求,研究委托研发保证保险、科技企业转让技术成果质量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设计涵盖基本险种与其他险种的保险组合产品,并采取多年期、综合定价等方式,增加科技保险产品市场供给。二是完善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险。结合2012年专利保险试点以来的经验,完善现有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人职业责任保险和专利侵权保险,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设计。三是探索建立灵活的保费支付机制。研究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分期缴纳保费的可行性及其风险管控措施;针对科技企业发展周期及特点,探索实施阶梯式保费支付方式,通过“前低后高”的保费支付方式,实现科技企业与保险公司长期共赢。

2.发挥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优势,为科技企业提供指导支持。一是保险公司可通过定期宣导和培训方式,增强企业管理层的风险认识水平和能力,提高管理层重视程度。二是保险公司可通过编制或指导企业编制定期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保险公司深入了解科技保险风险状况,完善保险产品提供数据支撑。

3.加强对科技保险的基础性研究。一是协调政府机构、保险公司、科研院所、保险中介机构等力量,建立科技保险风险信息数据库,研究科技保险定价方法和定价模型,完善科技保险定价机制。二是收集科技保险风险数据,研究科技保险典型案例、险种开发升级等事项,为科技风险类型化和风险评估提供指导;建立健全科技保险指标分析体系,明确各类指标的具体范围以及和保险需求的关联性。三是研究提高保险产品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匹配性。保险公司通过定期调研走访、提供保险服务等方式,搭建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跟踪投保企业及其员工对于科技保险服务的反馈意见,有效掌握企业研发和经营中的风险类型与风险程度,并加强对科技企业终端用户的调研,从而“逆向推算”出科技企业的风险状况和真实保险需求,以增强保险产品的针对性。如经过研究,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提供了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13类科技保险险种。苏州中银保险推出了商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个贷保、企贷宝等险种,为2700多家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提供保险服务。〔7 〕

4.提升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K.J.Arrovo指出,创新活动中的保险行为可以提高创新者的参与人数,而保险将风险承担主体从创新者转移至保险公司。〔8 〕但科技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风险数据积累不充分,保险公司与科技企业掌握信息不对称,完善保险公司风险分散机制尤具现实意义。一是保险公司应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承保风险的识别判断、定性定量分析和应对机制构建,合理量化评估风险并予以持续跟踪,加强风险管控。二是利用保险行业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可通过共保(体)、再保险(尤其是溢额再保险)等方式,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例如,阳光产险等6家保险公司与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合作组建了全国首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三是利用资本市场分散风险。借鉴发行巨灾债券等经验,探索科技保险证券化,研究发行科技风险债券分散保险公司风险的可行性。

5.加强科技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保险涉及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运用,需要运用保险承保、理赔甚至是银行信贷等金融专业知识,需要掌握科技研发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知识,因此,需要培养、储备、引进专业人才,搭建专业团队。

(二)调动保险公司内部资源,形成对科技企业的联动支持

改变投保-理赔的传统二元逻辑,发挥保险公司承保、资金运用等板块功能,推进保险公司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深度。

1.探索建立承保与投资的联动机制。允许保险资金对科技企业、科研项目甚至是高科技产业园区进行投资, 研究将保费支付义务作为可转换债的具体方案,即保险公司可在一定条件下将保费转化为股权,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对科技企业的战略性投资或财务性投资体系,并可采取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投资等金融产品方式进行投资,扩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渠道,以投资收益对冲科技保险承保风险。

2.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功能。承保科技保险后,应鼓励保险公司在企业研发、经营管理中承担风险管理人角色,以帮助企业进行风险控制。

3.创新保险公司与科技企业的合作方式。允许保险公司和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在企业产品研发取得成功后,共享企业成果转化与发展红利,同时对企业产品研发失败分担损失。

(三)形成保险公司与银行对科技企业的协同支持

科技保险能够起到增信作用,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协作,从以往以关系为主要表现的合作形式向深度融合转化,共同研发和改进保险产品,在合力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实现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协同共赢。

1.完善银保合作的保险产品。完善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评估价值险等险种条款设计,同时加强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在业务受理、客户信息、授信决策、保险承保、保险理赔、贷款发放、欠款违约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如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合作,为初创期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企业取得信贷。上海市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由上海市科委牵头,中国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各出资5000万元,向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50万元~500万元短期贷款,太平洋保险负责提供贷款风险保障,上述单位按比例共同分担企业无法还款的风险。青岛推出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即科技企业将专利权质押,保险公司为业务投保,银行根据担保函发放贷款。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和银行分别按60%、20%、20%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

2.梳理明确相关保险产品的业务流程和关键节点。一是明确和优化上述险种核保、承保、理赔等全部业务流程,明确保险公司与银行对科技企业资信的分别审查义务以及各自审点。二是统筹考虑银行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设置水平,合理控制贷款额度上限与贷款期间,合理设置质押率与质押物价值之间的比例,将企业融资成本和金融机构运营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明确理赔标准,允许保险公司在对银行(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后,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对科技企业的代位求偿权,并允许保险公司将该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四是加强对科技企业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的管控,避免出现道德风险。

3.加快科技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模型,重点关注科技企业财务资金真实性、现金流稳定性等核心指标。二是建立借款人失信惩戒机制,将欠款违约事项纳入征信体系,作为科技企业享受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后续贷款等的重要参考。

(四)完善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与管理机制

1.健全政府补贴政策。一是构建多层级的政府补贴机制。根据承保风险情况建立相应的补贴机制,实现政府补贴与研发科技的重要性程度、企业研发经营风险程度的正相关关系,与投保企业发展阶段、投保年限的负相关关系,同时应考虑地域差异、险种差异并配置不同的补贴标准。二是进一步精简政府发放补贴的审批流程,降低政府补贴发放周期,细化补贴发放标准和考量因素,加强核查,真正发挥补贴对投保的激励作用,防止发生骗取补贴情形。三是扩宽政府补贴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应在总结地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科技发展基金,建立科技补贴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扩宽科技补贴资金来源。四是定期评价补贴政策实施效果,适应性完善补贴审批和发放机制。

2.加强对科技企业的管理。一是建立对投保科技企业的持续性信息披露机制,重点关注其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体系,合理降低保险公司定价与承保、银行贷款时的尽调成本。二是通过互联网、行业组织等方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科技企业、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对政府机构支持服务、科技保险产品、科技企业需求与信用信息等方面的信息积累与共享。三是建立科技、财政、保险监管、银行监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动态关注和监控科技保险运行态势和相关指标,收集并共享科技保险与科技企业相关信息,协商解决科技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科技保险与其他科技金融支持方式的协同发展。

3.修订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保险资金不得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建议根据实际适时修订上述规定,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并明确投资条件和相应要求。

参考文献:

〔1〕薛伟贤,刘 倩,刘 骏.科技保险对科技企业创新盈利能力影响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24).

〔2〕赵 杨,吕文栋.科技保险试点三年来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基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调查分析〔J〕.科学决策,2011(12).

〔3〕王 蕾,顾孟迪.科技创新的保险支持模式――基于上海市的调研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1).

〔4〕彭志文,宋 旺.我国科技保险市场的问题、根源及对策――基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抽样调查的分析〔J〕.保险研究,2010(9).

〔5〕欧阳资生,许晓庆.推进湖南省科技保险发展的策略探讨〔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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