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教案合集12篇

时间:2023-07-14 09:45:15

国家安全法教案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1

二、我国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宏观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侧重的是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各地对档案信息管理漏洞百出,使得许多机关信息无法保密,滋生了部分信息安全方面的犯罪。只有对档案信息安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进行规范,才有利于对档案信息的管理规制,进而保障信息安全。在这方面国家需要做的就是,在国家档案局成立专门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处以负责对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在各省市也成立相应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相关的法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国家法规的指导下,地方才可以制定出本地适用的地方标准,以便于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档案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

从技术上对档案信息的安全进行保障,也是档案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目标,可有效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可追溯性、真实性等。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安全技术不断进步,依据不同属性可分为:物理安全技术、系统安全技术、数据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用户安全技术等等。在运用这些安全技术时要考虑到档案信息的特殊性,比如档案信息的性,还有些档案需要长时间保存,还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就需要对这样的档案信息进行特殊的物理安全技术保存。可见,对档案信息采取安全技术进行保障时要谨慎保存。

(三)档案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化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手段,以标准行事可以减少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盲目性,有了标准就有了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规划和目标。为了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加强立法,使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在法律的保护下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定了档案安全法规后,地方就可以参照法律制定地方条例和标准,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管理本地的档案信息安全工作

(四)档案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档案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就是要为档案信息安全构建基本的设施,为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提供最有利的服务和支撑。这些基础设施涵盖面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档案信息系统,这个系统需要档案管理部门的协调和引导,运用计算机数据加密和数字签名;档案信息灾备中心建设是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中的一项基础设施,档案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对档案信息进行灾难备份,以保障信息的长期性;档案信息系统应急响应的工作需要利用政府或商业机构的应急服务,这项支援服务的关键就是选择具有国家资质认可的服务机构,还要向缺乏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的档案部门提供安全服务。

(五)档案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人才是科技发展的生力军,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根本离不开档案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我国对于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已经提上日程,对于这方面的教育也逐渐普及,主要包括高校信息安全学科教育、科研机构高学历教育、商业化培训以及各单位信息安全普及的教育等。另外我国也在各大高校开设了信息安全教育,设立了相关的专业,其中以中国科学院的教育工作做得最为出色。信息安全的教育要大力普及,宣传档案信息安全专业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去关注,吸引信息安全人才投身到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吸纳高学历人才成为档案信息安全建设的主力军,普及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推广,尽快构建档案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体系。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2

 

近年来,高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偷盗、诈骗案件频发,甚至出现入室持刀抢劫这类恶性案件,令人触目惊心,给当前高校的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应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是关系到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的一件大事。 

一、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高校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当前我国国家形势依旧复杂多变,在校大学生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国内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渠道潜入大学校园,妄图利用大学生政治敏锐性差的弱点,以举办讲座、设立基金会等形式诱惑学生加入他们的队伍,在思想上对学生进行意识渗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价值观。因此,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国家安全的含义,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高校安全教育是当前校园治安形势的需要。 

开放型校园的发展,使得校园与社会相互影响,校园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后勤化改革后,大量的外来务工、社会闲杂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一些高校位于城乡结合部位,地域广,周边人员复杂,给整个校园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因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三)高校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 

当前大学生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意识相对薄弱,思想单纯,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认识,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没有及时报警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求助。因此,加强高校学生安全教育,让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提高广大学生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高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各高校领导,特别是主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教育工作者都日益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依据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 

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针对这些情况,一是要组织大学生学习好国家和学校的名项消防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开设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员培训,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等多种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法制观念。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三是加强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增强学生对交通突发情况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防盗防骗教育。 

近期高校学生宿舍盗窃案发率上升,要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二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三要建立治安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校园网定期“防骗警示”、“温馨提示”、“案情通报”或上传防盗防骗视频资料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各类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告诉学生一些防盗防骗的知识。四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不得随意摆放,不擅自留宿外客。同时,宿管人员要严格制订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网络安全教育。 

当今网络技术迅速发展,高校师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针对上述情况,要重点抓好网络安全教育,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法制观念。二是积极开展“构建安全和谐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网上的有害信息,防止校园网络遭到非法侵入。 

三、抓好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高校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在校师生员工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以校长为首,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各学院“一把手”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在师生中树立“安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的共识,让大家认识到安全是高校稳定和谐发展的前提,提高自防自救自卫能力。三是点面结合抓好安全教育。抓好重点人物、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新生入学时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课。采取课堂授课与实践演练的形式,推广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网上各种安全案例,上传生动的视频资料,供学生阅读观看。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月活动,辅之图片展板,集中向学生宣传安全知识。 

总之,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校园的安全稳定直接关乎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要深入研究高校安全教育问题,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才能真正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3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部要按要求下载省司法厅制作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画册,并通过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2、各单位要在4月_日前到保卫处_办公室领取“_”宣传小册子,组织师生学习由_市国家安全局提供的宣传教育图片展(点击本通知五个附件链接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并通过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新媒体平台、分享师生的观后感和心得体会。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公开课、研讨会和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可邀请专家学者、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和讲座等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新媒体、橱窗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教育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增强宣传报道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活动、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学校国家安全的思想基础。

各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于4月_日前书面报送保卫处(行政楼_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_。

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2】

20_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_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建议方案》要求,现决定在全省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化“法律六进”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_年4月1日—4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规章。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六进”系列主题活动。在机关,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活动。4月15日前后,各地要集中举办机关国家安全教育报告会,同时积极运用座谈会、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带头维护国家安全。在学校,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组织优秀律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中小学生上一堂国家安全知识法律课,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在乡村、社区,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万家”活动,依托道德讲堂、法治学校、村居法制辅导站,动员社会力量进驻讲堂,组织文艺巡演、电影下乡、法律咨询、资料发放等活动,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在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国家安全知识法律巡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单位的国家安全观念。

(二)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媒体行动。“法润_网”和“_网络普法联盟”将开辟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活动。15日上午,将联动全省380多家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同步推出网络专题,实现百站联动、百网展播。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户外公益广告、led显示屏等媒体资源,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国家安全教育公益广告,推动形成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

(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春风行动”。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法润_�6�120_春风行动”,在国家安全日前后,依托“走进企业”法律服务、“三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特殊人群帮扶等活动载体,组织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结合“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活动日、“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动员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共识。

(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融入行动”。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四有”(公共场所显示屏有宣传标语、公告栏有宣传海报、移动电视有宣传视频、法治文化阵地有宣传板块)全覆盖。利用法宣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等编排巡演法治文艺节目,增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融入党团建设、社会组织建设、村居建设等基层自治工作,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不断夯实国家安全教育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强化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创新、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运用方法形式载体上创新,在坚持结合融入上创新,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上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因地制宜确定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把主题活动有机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制定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宣传时机、掌握宣传节奏,增强宣传效果。要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注重运用新媒体和新技术,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要及时发现、推介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干群投身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精神为指针,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今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安全教育日”,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将围绕主题及有关安全的热点问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一个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_年_月_日——4月15日

四、活动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

_月_日(周一)升国旗仪式,由大队辅导员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二)全体动员

全体教师利用周三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状。

(三)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1、_月_日开始,在学校张贴标语,号召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争做学校安全人。

2、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事故等教育。

3、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与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实,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5、组织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逃生演练。

六、活动要求

1.根据要求,全体教师密切配合,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学校广播、墙报等教育阵地,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3.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和防范训练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

5.学校结合安全教育周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对本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精神为指针,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今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安全教育日”,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将围绕主题及有关安全的热点问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一个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_年_月_日——4月15日

四、活动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

_月_日(周一)升国旗仪式,由大队辅导员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二)全体动员

全体教师利用周三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状。

(三)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1、_月_日开始,在学校张贴标语,号召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争做学校安全人。

2、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事故等教育。

3、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与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实,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5、组织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逃生演练。

六、活动要求

1.根据要求,全体教师密切配合,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学校广播、墙报等教育阵地,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3.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和防范训练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

5.学校结合安全教育周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对本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5】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_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_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通知》(_教保函[2018]_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4月15日前后,重点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部要按要求下载省司法厅制作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画册,并通过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2、各单位要在4月_日前到保卫处_办公室领取“_”宣传小册子,组织师生学习由_市国家安全局提供的宣传教育图片展(点击本通知五个附件链接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并通过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新媒体平台、分享师生的观后感和心得体会。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公开课、研讨会和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可邀请专家学者、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和讲座等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新媒体、橱窗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教育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增强宣传报道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4

[中圈分类号]C913 5

[文献标识码]A

2006年4月7日晚,广州中医药大学的一位年轻女博士被发现全身离奇死在办公室内,并且还有被焚烧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广州警方立即派遣大批精兵强将侦查该案,一周后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归案。2006年11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采取不公开形式,除家属以外的人员不得进入旁听。疑犯熊某当庭承认抢劫及两项指控,并对残忍罪行悔恨不已。

这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教研室案”曾轰动一时。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不禁要问,事发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地处广州中心繁华地带,而且案发地点楼下就有保安,雄某为何能轻易攻破学校的保安防线?广州其他高校的治安状况又如何?而中国其他地方校园的安全又是何等的情状与现状?中国学校安全相关立法又是处于何种水准?

一、弊症与缺位:校警制度与校园安全管理立法的现状

(一)法律的空白与缺位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法》,相关规定见于一系列的部门规章中。1988年4月,公安部、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设立公安派出所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是高校设立公安机构的重要依据。至此,我国众多高校建立了公安机构,其性质具有双重性,既是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派出的代表机构,即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学校公安部门的设立,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创造了良好秩序。但在1994年4月,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原则上撤销了大学中设立的公安机构。在2002年12月,基于校园治安状况恶化的态势,导致了《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的出台,基本上确立了在重点高校派驻公安机构的制度。但是,无论是这些相应部门规章的流变,还是2003年12月《通知》的出台,都无法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由于法律的空白和缺失,使相关机关校园执法缺乏有力法律依持和庇护。而《通知》却兼具了效力级别低,内容粗糙,线条简单诸多弊病,同时由于经费支出、体制调整、管理安排的诸多因素,使派驻高校警察的计划流产。同时,该《通知》并没有在广大中小学派驻警察的规定。

(二)恶化的治安态势的挑战

一般而言,基于人员流动的相对单一,社会关系的相对简单,以及行为内容的相对纯粹,学校的治安管理状况相比较而言基本上处于较高水准。但也存在着诸多隐忧,除了法律规定的缺位外,安全意识的淡漠、应急机制的缺乏也成了学校安全的一大弊症。这也是学校安全成为社会治安管理软肋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开篇提到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教研室案”,还是2006年5月24日河南省邓州市“杨新龙杀二人并劫持19名小学生人质案”,都凸现了现在校园并不是一方罪恶没有涉足的净土,也不是与犯罪绝缘的象牙塔。相反,随着社会总体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仅仅对于高校而言,发生于校园及周边或以高校学生为案发主体的治安或刑事犯罪案件接连不断。据全国高校保卫学会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6所高校调查,对全国13个省市区的76所高校的调查,1999至2000年两年间,校园内共发生了各类案件9278起(自行车被盗未统计在内),非正常死亡164人。其中,北京、南京、重庆、武汉、成都等地的8所院校有18名学生和教授被歹徒杀害。而中小学发生的血案也不时见于报端。

(三)校园安全人员素质低端和力量孱弱

我国学校安全管理队伍主要由保卫处(科)为主的保卫人员,其他还包括外聘的保安、校卫队等人员。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无论是人员的学历水平、任职资格和条件、还是在安全管理装备保障、任职保障、应急能力与实战能力的培训上,都存在着诸多的缺失与不足。同时,由于法律规定的错位,导致学校的保卫部门既没有执法权力,也没有执法力量,也缺乏相应的执法能力,因此,很容易成为一种虚设的组织。这种需要与存在不对称的现状,使校园警察制度的构建与《校园安全法》的制定成为必要。

二、比较法视野:国外校警制度及安全立法的趋势和范式

(一)美国

在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各州就开始相继立法,建立校警制度。成为此种制度之肇始。而1990年10月美国议会通过的《校园安全法》,更是正式确认了校园警察制度,从而以联邦法的形式确立厂校园警察体制的法律地位,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各项校园安全管理法律对校园警察的工作要求、执法权力、授权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一般而言,美国校园警察制度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在职权上,公立学校的校园警察具有与普通警察相同的职权。只要是校园内发生的案件,公立学校警察都可以独立侦查,直接向当地法院。私立学校警察则只能自行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性问题,重罪主要依靠城市警察当局侦破。校园警察与地方警察互不隶属,双方信息共亨,是协作关系,“大家都向法律负责”。

第二,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校长领导校园警察的独特管理体制。由美国法律体系和国情所决定,美国的校园警察实行的是校长领导的独特管理体制。校园警察机构建立,由校长和校董事会依法决定,人员聘任、升迁、淘汰由校长决定,经费开支也由学校负担。校园警察与州和联邦警察没有隶属关系,在业务上,他们是依法相互协作的关系。

第三,在分类上,校园警察组织分为三类:一类是高级校警。它享有同地方警察机构相同的权力,有权进行拘留和逮捕;二类是校园保卫组织。根据本地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保卫校园安全的任务,不佩枪,也没有逮捕权;三类是学校从地方保安公司雇用的私人警察。

第四,在校园警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校园警察任职人员包括大学毕业生、退役警察和军官,文化程度一般在本科以上,有的甚至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校园警察的录用十分严格,而且必须达到国家“警察训练监督委员会”的训练指标才能上岗。校园警察上岗前需经过14-16周职业培训,现职警察每年要到警察培训中心接受不同期限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第五,在任务上,美国校警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校园防盗;第二,制止和控制校园犯罪的发生。枪支泛滥是美国一大弊病,校园枪击、抢劫和性暴力等案件也是危害校园安全的罪魁祸首,而校园警察在这方面就承担了防火墙和灭火器的作用;第三,防止和控制恐怖活动发生。“9・1 1”事件使美国校园成为青睐的重点目标,因此,与联邦调查局的反恐人员密切合

作,共同对付恐怖犯罪的魔影成为美国校园警察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样可以看出,美国高校基本上建立了法制化、专业化的警察队伍,并且具有专门的执法权力,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校园安全。除了《校园安全法》以法律力量作为保证以外,美国校园警察也采取了高科技的手段,这样,不仅保证了执法的合法性,也保证了执法的迅速、及时、高效、准确。由于大多数美国高校属于开放式的建筑,面对更加复杂的难以控制的场域,电子监控防范系统成为现代美国校园的重要防范方式。从而保证对校园的整体情况进行24小时的监控,这也保证了火情、匪情、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处理。

(二)其他国家

基于日益复杂的学校内外治安环境,以及逐渐上升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逐渐借鉴了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并且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关立法。

在亚洲,从2005年5月2日开始,韩国第二大城市釜山将成为韩国“校园警察”制度的试点城市。“校园警察”由退休警官和退休教师搭档而成,任务是定点定时地巡逻,训导学生、接受学生咨询。之所以出台这个措施,是因为近年“校园暴力”已经成为韩国政府和教育部门急需解决的头等大事。除了韩国以外,日本和马来西亚等国也对校警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着手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变革和重构。借鉴美国校警制度的范式,日本建立了一套以保护校园安全为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其校园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港式和操作依据。

在欧洲,2004年9月5日,奥地利部长委员会采纳了一个新的安全法案,该法案合并了城市和乡村警察部队(Polizei and Gendarmerie),在将来,27,000名警察将用一个“Polizel”的名字和穿同样的蓝制服,此改革法案在2005年7月实施。新的警察安全法案将引入“保护区”制度,设立保证校园安全的专职警察。在学校周围附近,专职校园警察可以禁止一些嫌疑人(如毒贩)进入学校内部。另外专职警察有权防止有关人进入及在该区域停留。警察还有权在保护区内进行证件检查。欧洲其他的一些国家也设立了职责与美国校警相似的“校园护士”和“助理老师”等机构和人员,在英国,斯旺西大学是最先设立校园警察的大学,成为该校学校管理制度上的一个亮点。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都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校园安全法》。

这样,我们可以基本上看出世界各国在校园警察及其安全立法上的一些特点:第一,校园警察制度确立和校园安全立法是现代许多国家法治发展的一个趋势,上述国家,从美洲到亚洲,从欧洲到大洋州,许多国家纷纷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这既是对学生这个弱势群体关照的体现,也是当今社会学校治安态势恶化引起的一种必然反应。第二,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国情,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机制和立法模式。在校园警察的设置上,既有美国的专门校园警察制度,负责高校学校内外的治安秩序的控制,也有日本的校园警察制度,主要针对学校内部秩序进行管理,也有奥地利的“区域警察”制度,虽然没有被冠之以“校园警察”的名称,但实际上却承担了高校和中小学校园警察的一部分职能。

三.设局与破解:中国校警及安全立法的型塑与构建

法律是执行的灵魂,没有法律,执行将成为一具躯壳,既没有能力驱动自己,也没有能力保证行为的法律品性。校园安全是一个特殊环境中的特殊问题。中小学学生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安全需要有保障。此外,高校校园安全也是社会治安的阿基里斯之踵,因此,《校园安全法》的制定和校园警察制定的确立已经成为必要,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校园安全立法的原则

“原则”一词来自拉丁语(Pnncipium),其语义是“开始、起源、基础”。在法学中,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一般而言,原则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公理性的特征。对于校园安全立法而言,原则属于贯穿其立法过程中的准则和标尺。一般而言,校园安全立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协调一致原则。这首先表征了校园立法需要与宪法协调一敛。因为宪法是一国法律的总的领袖,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基石,离开了宪法,就是动摇了这个基石。其次,从效力等级上,《教育法》也是属于《校园安全法》的上位法,因此,《校园安全法》行为指向的疆域不能超过这个范围。此外,涉及校园安全的还有《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校园安全法》应当与这些法律法规相协调。从而在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规治问题上形成合力而不是悖逆;(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校园安全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有普适性和涵盖性,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主要指实施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校。但是,由于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异,因此,必须在保证最低限度立法要求的前提下,即保证底限正义的条件下,在保卫机构的设置、装备及人员的配置、管理方面做出公正、适当、合理的安排;(3)综合治理原则。在管理上,应当借鉴美国有关做法,在立法上实行综合治理原则。美国认为学校董事会和学校行政人员不可能独自维护学校的安全。学校要与法律实施机关,青少年案件负责部门、社会、健康、福利部门等形成联盟,指定“参加力晕协议”或者“了解备忘录”。建立这样的联盟和协议仅需很少的或不需额外的花销就能给教育、社会带来新的资源,促进学校的安全。_6_而在我国,尚未形成学校综合管理体制,我国绝大多数学校属于主体单一性、空间封闭性、时间滞后性的校园管理范式,没有形成政府、学校、社区、用人单位、家长、媒体等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各方的信息成孤岛状态,没有连通。因此,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使学校管理和社会管理形成联动机制和态势。

另外,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结合实际、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在《校园安全法》的制定上提供原则的灯塔。

(二)校园警察制度的具体构建

1.在体制安排上。美国的校园警察均由学校校长任命和领导,工作上除受国家和州法律制约之外,还受学校对校园警察所作规定的制约。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国高校安全管理体制,但是在具体运作上进行调整,建立中国校园警察制度。应当规定公安机关在高校派驻派出所(或警务站),行政和业务归当地公安机关领导,但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实现高校安全管理社会化。

2.在校园警察职权设置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机关裁决。以上这些规定说明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查处治安、刑事案件。学校保卫机构按照现行法律,还不能行使这些权力。但是,在《校园安全法》中,应当把校园警察的性质定位于人民警察的一个新的警种,与铁路、民航、海关缉私警察以及森林警察并无二致,所以应当具有警察的执法权力。只要是校园内发生的案件,校园警察都可以独立侦查,如果是涉及校外的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在与普通警察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确定管辖权。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5

焦点一:校车资金谁来承担

校车资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资金投入不足是当前校车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没有充足的资金就难以保障校车的质量和运行。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草案经反复征求部门、地方、专家的意见,形成了保障就近入学,大力发展公交,重点支持农村校车服务的总体思路。

在这一思路主导下,草案对资金问题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国家通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坦言:“在校车服务问题上,政府的功能和服务能力也是有限的。草案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这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随着地方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校车服务也可能演变为一种公共服务,但一定要和国家整体的财政能力相匹配。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授沈荣华提出:“近年来,国家一直强调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和比重,有关方丽应以校车安全为契机,通立法确保校车安全的财政资金来源和可持续性。”

焦点二:校车安全谁来监管

校车安全涉及诸多管理部门,教育、公安、质监等。越是多头管理越容易导致权限不清,责任不明。针对这一弊端和焦点问题,草案在责任划分上予以较为详细的规定:

首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此外,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校车使用申请,查处学校违规行为等。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审查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办理注册登记并核发校车标牌,审核校车驾驶人资格,查处取缔上路行驶的非法校车等。

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草案还指明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这些职责划分,北师大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表示:“我国各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工作重心下移,明晰地方政府责任符合我国国情。在赋予县级政府权责的同时,要求各个部门协同做好工作,思路是很好的。”

焦点三:安全责任谁来保障

校车安全到底谁该负责?草案明确,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

“校车是流动的校舍,学校应当对乘车学生的安全负责。配备校车的学校和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是保证校车安全的主体,应当对校车的安全性负责。”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

草案为此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签订责任书,派人随车全程照管学生等。

对于这些规定,王敬波教授有一定的担忧,她说:“我注意到草案出于安全考虑,把很多安全责任给了学校。学校是一个义务教育机构,能够承担多少在公共交通领域的责任?即使想承担,有没有这个能力也是一个要考量的问题,否则实施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阻力。”

焦点四:质量标准如何设定

在网络上,一幅照片被很多人转载:美国一辆悍马撞上校车后,悍马半个车体粉碎、校车安然无恙。这和我国一些地方尤其农村地区运送学生的车辆质量形成鲜明对比。那么,我们国家的校车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来打造呢?

据介绍,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作为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校车安全标准体系,并对校车安全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制定、修订的原则作了规定;要求校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生产、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2010年7月1日,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开始执行,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并根据小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很多改造设计,比如为了防止小学生在车辆行驶时将头或四肢伸出窗外,车窗的下部采用了封闭式设计。

除此之外,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专用于幼儿的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将有望进一步提升校车的安全系数和质量。

焦点五:什么样的车可做校车

校车的安全性能是保障行驶安全的基础。实践中,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以至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往往是将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对此,草案规定:只有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安全保障条件,审查合格,取得校车标牌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方可作为校车使用。

草案还要求,校车要装备停车指示牌,喷涂统一的外观标识,投保交强险和乘客责任险等。

有关专家表示,这些要求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国外的经验和做法。但在制定我国的标准时,应根据教育事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焦点六:驾驶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是保障校车安全的关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鉴于校车乘坐对象的特殊性,草案对校车驾驶人规定了比一般车辆驾驶人更为严格的资格条件。

草案规定,校车驾驶人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年龄不超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及醉酒后驾驶记录,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受拘留处罚,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这位负责人透露,有些人建议要设置更严格的标准。“但经反复研究校车驾驶这个职业,如果规定太严,司机就不好找。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要求。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客车的条件,而且要比这些条件更加严格一些才行。”这位负责人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也认为不能对校车驾驶员高要求,否则实践中不好操作。他认为可以通建立信用制来解决问题。

袁桂林教授则建议,应强调驾驶人应该热爱教育事业而且品行端正。“因为校车不仅仅是一个交通工具,还是一个流动教室,是一个教育场所,驾驶员有义务和责任为儿童树立良好的榜样。”他说。

焦点七:校车享受哪些“特权”

为保障校车通行和停靠安全,草案对校车赋予了三项优先权: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

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为校车设置一定的优先权在国外也是通行的做法,有利于保障校车的安全。

焦点八:乘车安全怎么保障

乘车安全是校车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应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草案对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予以了详细规定。比如,发现驾驶人饮酒、超载要制止校车开行;确保学生安全落座;制止离开座位;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等。

“乘坐校车的都是未成年人,很多还是年幼的孩子。他们天生爱动,免不了打打闹闹。因此在乘车程中,需要有专人全程照管。”袁桂林教授说。

他还建议,老师最好也能够允许乘坐校车,这样不仅给老师上下班提供了便利,老师在乘坐程中,也能承担起照管责任,可以对孩子的打闹、走动等危险行为进行劝导或者教育。

焦点九:法律责任怎么设定

只有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确保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此次草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校车的,使用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或者以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随车照管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校车超速、超载的,以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负有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等,分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对违反本条例,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从重处罚。

焦点十:渡期怎么办

在草案“附则”中有这样一项关于“渡期”的规定:自条例施行起,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超3年的渡期。在该期限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但条例的其他各项规定在渡期内都应执行。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6

(一)加快档案馆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为推进我县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促进“三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立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目前我县综合档案馆已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待附属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着眼于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把档案馆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二)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在新馆投入使用后,按照省、州档案部门规范化上等级的要求,今年我县档案馆要达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标准。按照《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今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从政策保障、档案馆馆舍建设、设施设备、经费、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五个方面通过自身的努力,同时争取得到县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做好相关相关准备工作和条件保障。

2、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为准确掌握我县各类档案资源,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我局已以印发《关于填报各档案室档案数量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乡(镇)、省(州)属驻雅各单位机关档案室积存档案资源作一次全面完整的调查统计,对档案有序进馆做好规划和安排。县档案馆要按照国家档案局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要求,制定县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实施细则》,完善档案移交接收制度,依法开展档案接收,努力构建覆盖广大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加强对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和检索工具编制;档号编制科学规范、账实相符。全宗名册规范、全宗卷内容齐全。规范编制《档案馆指南》和《全宗指南》、编制机检和手检式《馆藏档案检索目录》。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八防”措施得力。库内安装温湿度自动监控仪,确保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为档案实体安全提供保证。

3、做好档案的开放利用。主要利用好档案资源,建立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为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筹备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建设,使档案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共青团员、干部培训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地方历史文化展示基地。

4、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工作。完成馆藏重点档案全文数字化、其他馆藏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数字化工作。同时建立档案管理应用平台和互联网网站,实现开放档案在互联网上查询。

二、以民生档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为重点,强化档案监督指导

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社保、医保档案、草补档案、会计档案、天保、水普、土地确权等专项档案为年内民生档案工作重点,规范广播电视节目档案和会计档案,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和撤销合并单位档案和全县机关单位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的登记、监督、指导和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规范化,努力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水平。

三、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关档案室,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要依照《档案违法违纪处分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系统、计算机和载体的安全管控,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积极推动档案法制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

(一)2015年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攻坚之年,大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一是组织开展《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省实施办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6月9日世界档案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法制宣传日活动。二是要切实履职尽责,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制、严肃查处档案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按照《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做好文件备案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30号令,结合开展“六进”活动。

(二)继续深化群众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治“庸懒散浮推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努力做到清正、清廉。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和维稳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实施细则,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寺庙僧尼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结合结对认亲、联户联僧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控个人极端事件发生,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确保社会政治局势持续稳定。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7

关注两会,关注热案,关注以热案闻名的代表委员。

期待2012两会,有更多的热案落到实处,有更新的热案提上日程。

两会热案追踪

有些热案,可能涉及重大制度安排,从呼吁、建议到立法或制度设计,中间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有代表委员从小处着眼,提出细节型推动的建议

截至2012年2月14日零点,在新浪微博上发起的“2012全国两会,您最关注哪些热点问题?”的投票中,“稳定物价严防通胀”、“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分好财富大蛋糕,提高居民收入”、“大力整顿食品药品安全”,这四项得到了近万张“选票”中的多数。

这一结果与过去4年来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每年收到的“热案”内容基本对应。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召开以来,每年都接收到超过一万件议案、提案和建议。在数量众多的治国理政建议中,每年全国两会都有一些因较为真切反映了社会需求而成为舆论焦点的“热案”。

在过去4年,哪些议案、提案和建议最引人关注?哪些领域的话题受到了舆论的关注?

提高个税起征点,提案议案“接力”呼吁

2011年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至此,数年间备受关注的个税法修改尘埃落定。

个税法修改的焦点在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2011年6月1日零时,《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网上平台正式关闭。在1个月的时间里,共有237684条意见和建议从各地汇集而来。这一数字创下中国单项立法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

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议题与这一届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几乎相伴而生。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如期召开。就在这个月,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但这一政策调整很快又被认为“不足”。舆论分析,全国城镇居民2009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已升至1431元,与此相比,2000元的起征点就显得仍然偏低了。

2009年,多位代表委员开始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时任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建议将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律师刘红宇认为应将这一标准提高至5000元。

刘红宇后来收到税务总局的回复,表示“目前不考虑提高个税起征点”。

2010年,又有一些代表委员加入到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接力”之中。这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等人。他们均认为,起征点应提升至5000元。

到2011年,社会对提高起征点的呼吁几成共识。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几乎每年都提出此建议,这一年董明珠的建议明显比前两年获得了更多的媒体关注。

主管部门对于这一呼吁的回应也在两年内有了巨大改变。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未获通过,旋即就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收到的意见中,针对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方案,15%表示赞成,35%明确表示反对,48%要求修改。

起征点最终确定为3500元。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约28%下降到约7. 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 万人。

尽管这与一些人呼吁的5000元起征点尚有距离,但此次税法修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其幅度不可说不大,并且确实使得低收入群体获益良多。

一方面,第一档税率应税所得的级率,由500元提高到1500元,另一方面,将最低一级税率由5%调低至3%,这对低收入者的减税力度都比较大。

民生、经济、法治,热案议题相对集中

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560多件,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5762件。在总结这年议案的特点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何晔晖提到的一条是,代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就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的议案数量较多,大约占议案总数的20%左右。

同年的全国政协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762件,其中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共提出提案1800余件,所占比例超过30%。而此前的2010年情况相当,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收到提案共5430件,围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提案1700余件。

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万瑞数据曾经对2009年和2010年围绕两会的舆论情况做过系统分析,从中也能看出近几年的两会热点。

2009年,万瑞数据根据新浪网、搜狐网、网易、央视网、和讯网、千龙网、北广网等7家网站的两会专题进行统计,其中,与百姓相关的公共长假、教育、就业成为网民关注度的前三名;其次,收入分配、金融以及其他民生方面的议题也获得广泛关注,这6个方面占据热案浏览量的54. 5%。

2010年万瑞进行的统计加入了凤凰网、中青在线、tom、中广网、国际在线、西部网、浙江在线,排除了北广网。这13家网站的两会专题中,住房问题成为最大的热点,占去两会期间热点新闻浏览量的10. 9%,这其中房价问题又是热点中的热点,在285条关于住房的新闻中,标题中明确有房价的就占110条。

具体到2010年两会热案,根据万瑞的统计,关于教育的热案最受媒体关注,是报道最多的领域,其次是住房和法治。而网友浏览时,选择最多的是法治、长假和反腐,前两者占据浏览量的30%以上。

在这两年热案top20的统计中,提高个税起征点都位居前五名,另一个两年都同样受关注的热案是建议增加春节长假。

与网友关注度有区别的是,在代表委员们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中,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容比例极高。仅以2011年全国政协收到的提案为例,在5762件提案中,这一类型提案共有2400余件。

不难理解,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官员、企业家和学者群体对此问题颇为关注,而他们调研经济领域问题的专业能力也较强。

这些提案的内容涉及开放民间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小企业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进资源税改革,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这些议题基本反映了经济界近年来的思考。

从相关部门表态看,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经济转型、民生问题和法治等都有明确回应。

2011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就“十二五”期间立法项目的重点做了说明。

她表示,第一个重点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我们都有一个共识,就是经济发展的模式、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已经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使命”,其中一些重要元素,如用法律鼓励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鼓励科技进步,都是法律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内容。

第二个重点是加大保障民生的力度。“我们希望通过国家法律调整手段,能够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共享”。

回复程序完成后,舆论助推立法

200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原校长朱清时代表教育界联组发言时,提出“让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工资不低于普通管理干部”。这成为当年颇受关注的热案之一。

舆论反响也较大,引起上级主管部门重视。朱清时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媒体报道后,现在教育规划纲要里规定,教师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的水平。”

朱清时所说的教育规划纲要,即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其中对于教师待遇着墨不少。

这个《纲要》明确提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事实上,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义务教育法已经作出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在一些地方,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代表在两会上再次将这一问题提出后,国务院再出新规。

2009年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第一步就是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舆论对于教育问题异常关注,希望借两会契机,推动诸多教育问题的解决。

这其中,指向去行政化的“取消大学行政级别”,指向高考制度改革的“高考改为一年多考”,指向教育公平的“异地高考”等,都反复成为媒体的议题。

另一项受到关注的教育问题是校车。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的一辆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这一事件震惊全国,进而掀起了社会各界对校车问题的集中关注。

这一事故发生后,有媒体忆及,在事故发生前8个月,也就是这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曾提出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建议。

对于这一建议,在当年10月20日,教育部通过专函曾给予回复。这份回复有4000多字,包括教育部近年来对校车工作的调研和摸底,其中提到,自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间,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对校车安全展开调研,制定了校车安全标准,并在山东威海等地启动校车试点,试行政府主导等模式。

对于周洪宇提出的一些建议,教育部也表示,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重要障碍。回函中算了一笔账:一年需要政府投入4500亿元。

教育部的回复意味着这项工作正在推动之中。可意外的事故不仅将校车问题推至舆论顶点,也加速了这项工作的进程。

校车议案并非一人提及。与周洪宇同时,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通客车董事长汤玉祥在两会上也提出了《关于大力推广使用专用校车的建议》。

汤玉祥这一建议颇为详细。后来网民、媒体费尽心思寻找到的美国校车的具体情况,汤玉祥在建议中早有提及。汤玉祥的建议,从校车专用标准、校车管理主体、配套管理制度、运营主体四方面剖析了校车现存的问题,并参照一些国家校车的成功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建议,包括校车标准落实与监督、政府校车管理职责归属、校车管理法律体系搭建、政府对专用校车的推广和普及四大方向,为解决校园安全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拥堵等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2011年11月27日,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在1个月之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2月1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愚公”们的探索与坚持

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第四次提出推动政府财政透明的提案。

2008年,首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蒋洪递交了一份盼望“阳光财政”的发言稿。

2009年,他获得了发言的机会。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他说,当前,我国公开财政信息的广度、深度和速度都存在一定问题,并提出了数条建议,包括修订预算法,规定政府财政必须公开透明,并建议法律要明确规定公开财政信息的内容、流程、责任。

2010年,对相关部门的回复不十分满意的蒋洪再度提交提案《采取切实措施,将阳光财政落在实处》。

推进政府财政公开,近年来地方政府已经有一些引人注目的尝试,如四川白庙的“网上晒账本”,广州市公开114个部门的预算,这两者也是蒋洪2011年的提案中希望中央政府采取行动推广财政透明的典型。

感到个别案例不足以马上改变全局,蒋洪花了更大力气致力于修改《预算法》,希望在立法方面取得进展。

2011年两会上,他带来了7份提案,除了上述关注阳光财政的提案,其他6份的主题都涉及“预算法”修正案。

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媒体曾多次报道,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人们正期待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中能看到修正案草案,并预见会给预算带来的那些新的变化。

蒋洪对于政府财政公开的坚持与每一位人大代表的履职效果相关:审议上一年中央和地方的预算执行情况与当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是人大代表们的工作之一,但一些代表反映“看不懂”预算报告。

对某一个议案的坚持,蒋洪并非孤例。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连续8年就公车改革递交议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连续6年建议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这几位代表委员都因为长期对特定议案的坚持而被舆论称为“愚公”。

探究代表委员持续多年就同一问题提出议案提案不难发现,其目标均指向对公权力的约束。

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潘复生提案尽快制定“国家行政问责法”,他提出“要以立 法形式,对有关规定加以整合,形成一部全国统一的问责法律或法规,并在操作层面出台规范细则。”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提交《关于完善行政问责制的建议》,还提出被问责官员复出前应当提前公开。

如今,中央已将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列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工作。

有些热案,可能涉及到重大制度安排,从呼吁、建议,到立法或制度设计,中间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有代表委员从小处着眼,提出细节型推动的建议。比如,2010年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提出“禁止公款消费香烟”的建议。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8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b)-0183-03

1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概述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斯坦福大学的Paul Berg教授首次成功将外源基因导入真核细胞,获得首例重组DNA,自此拉开了转基因技术在人类史上的发展序幕[1]。20世纪90年代,第一例利用重组DNA基因工程菌生产的凝乳酶在奶酪工业中的使用,标志着转基因技术在食品工业中得以应用[1]。1993年,美国批准Calgene公司转反义Pg基因的延熟番茄Flavr-Savr上市,这使得转基因食品正式进入了民众的消费生活中,成为传统生物技术食品的延续和丰富 [2]。此后,转基因植物源食品原料的种植面积迅速增加,被寄予厚望的转基因食品被誉为未来“粮食咽喉”,但是随之其安全性也开始备受关注[3]。纵观我国近几年的转基因食品研究发展状况,2008年,我国启动了计划投入资金约200亿元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根据该计划我国将于2020年就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功能基因克隆验证与规模化转基因操作技术、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推广及产业化和条件能力建设等五大优先领域这些重点问题及动植物转基因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实现突破[4]。引人注目的是,2013年美国转基因巨头孟山都首席技术官Robert T. Fraley和另两名在作物中插入外来基因技术的科学家获得了国际农业领域的最高荣誉“世界粮食奖”,这是拥有27年历史的“世界粮食奖”首次颁奖给研究转基因的科学家[5]。多年以来,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对其安全性的关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科学家,同时也款款走入了寻常百姓家。

就我国情况而言,社会各界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了解程度不一[6]。高层次的学术界和科研人员对其安全性的信息掌握较多,而普通民众的知晓程度较差,很多人只是听说有转基因食品的存在,谈不上科学理性的认知,更没有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而是人云亦云,甚至是盲目的谈“转”色变,可见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推广势在必行。而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教学与转基因安全知识的推广是相辅相成的,作为经由高等教育的食品专业人才,更加需要扎实的掌握转基因食品的基本原理和安全性评价常识,做到能够客观、理性的认识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进而拥有认知新科学技术的积极态度,才能让科学之风吹开发展之路。

自2001年起,中国农业大学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中开设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相关的6门课程,其他各大高校的食品学院也开设了食品生物技术、转基因食品等课程,其教学都不可避免会涉及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些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分析和对待新技术、新问题和新生产力的能力,希望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为日后从事食品安全、转基因生物、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打下基础。而《转基因食品安全》作为一门快速发展的学科,其课程内容不断发展变化、原理概念相对晦涩难懂,教学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其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的必要性

哈佛大学于20世纪初创造了案例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将现实世界中的真实场景进行典型化处理之后,有步骤地组织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与讨论,引导学生进入具体实际的分析中,而不是学习晦涩的抽象理论,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7]。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基础理论比较抽象难懂,转基因食品相关的经典故事也不胜枚举,非常适合案例法教学。因此,将教学计划内的知识点融合到案例中,引导学生开展讨论和辩论,进一步向学生传授正确、客观地看待科学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贯彻启发式教学的需要。通过案例引发讨论,让学生踊跃参与其中,不仅可以加强师生互动,形成活跃的课堂氛围,避免教学课程枯燥无味;还可以逐步使学生转换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引导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过程变为主动的学习过程,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启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力[8]。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激发高科技兴趣的需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用案例引导学生了解转基因科学技术中的深刻学说,体会蕴藏其中的科学思想,进而激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学生可以学在其中、乐在其中,老师也避免了填塞式的教学方法,以及就原理概念而讲原理概念的老调重弹,更能激发学生对于高新科技的兴趣[9]。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培养批判性思维的需要。科学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在批判、继承、发展之中曲折前行[10]。能够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让学生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凭借逻辑和证据进行辩论及反思,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提升学生独立的判断能力,从而科学、客观地看待转基因食品,并推动这一先进技术的发展。

3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

3.1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的教学内容

本课程根据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案例设计教学内容,首先以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抗虫转基因棉花、抗虫转基因水稻、抗病毒转基因番木瓜和抗病毒转基因甜椒”为例来认识具有特定抗性的转基因食品;以“耐储藏转基因番茄和耐储存转基因河套蜜瓜”为例来认识延长果实储藏期的转基因食品;以“富含β-胡萝卜素的金大米、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转基因亚麻和降低过敏原的转基因花生”为例来认识改良品质的转基因食品;以“抗乙肝转基因番茄”为例来认识药用功能的转基因食品;以“吸收有毒重金属硒的转基因印度芥属”来认识可以改良环境的转基因植物。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目前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研发和产业情况,更清晰地认识为什么要进行转基因研究,以及我国在转基因研究领域所处的位置。

另外,针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围绕历史上引发转基因食品物安全争论的典型案例,如“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普斯泰事件”、“孟山都转基因玉米事件”、“俄罗斯之声转基因食品事件”、“中国广西迪卡007/008玉米事件”、“黄金大米事件”、“帝王蝶事件”以及“墨西哥玉米事件”等展开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的原则和内容,以及获准进入市场的程序。进而,将转基因技术以及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最新研究新进展及时反馈到课堂教学中,使课程内容不断丰富和更新。

3.2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的教学过程

课堂上,结合教学内容,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导入案例,教学过程可分为“案例呈现-问题提炼-角色模拟-教学实施”四个步骤,下面以迄今唯一因过敏而未被商业化的转基因食品案例―― “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为例进行解读。

首先通过“案例呈现”将发生在1994年的“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娓娓道来,然后向学习抛出“为什么要向大豆中转乳巴西坚果中编码蛋白质2S albumin的基因”、“如何确定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以及“如何处理不安全的转基因食品”等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掌握知识、搜集资料、查阅文献。然后把课堂的部分时间交给学生,通过“角色模拟”环节请学生分饰大豆种植者、科学家、政府官员、消费者、媒体等角色,进行激烈的讨论或者辩论,其间由教师把转基因大豆的背景、转基因食品涉及的主要安全问题、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的内容和原则以及管理策略等知识点融入此案例教学中,并对学生在分析讨论中存在分歧和疑问的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完成“教学实施”的过程。继而引导学生认识到转基因植物的安全管理和生物技术育种技术体系具有自我检查和自我调控的能力,能有效地保障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再让学生进一步提出完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及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从而更易切中预设的教学目标。

此案例法教学将学生放到不同的角色饰演之中,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使学生真正获得自主学习的乐趣,顺利地实现由“学会”向“会学”的转化,有助于引导食品专业人才用科学的态度参与到社会热点话题和公众事务的讨论之中。

3.3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师队伍

转基因食品安全作为一门新兴课程,教师资源相对比较紧张,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本校教师+客座教师”的模式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以本校的师资力量为主,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经常开展的教研活动,坚持轮流听课,分析研究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探讨适应时展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着力提高本课程教师队伍整体的教学水平[11]。另外,分析发生在我国或者涉及到我国的重要转基因安全案例可以从社会引入教师资源,以曾经参与处理过转基因重要安全事件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专家、学者或公职人员为客座教授,有请他们参照国家标准程序来解读如何处理的相关事件,形成生动的课程教学典型案例,如“湖南黄金大米事件”、“湖北非法种植Bt转基因水稻事件”、“广西大学生异常事件”和“山西老鼠绝迹事件”等。本校教师与客座教师的结合,可以说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碰撞。

3.4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材建设

目前在整个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教学中尚无一本合适的教材,本课程的案例法教学尤其需要一本精编的案例集锦教材,因此需自主编纂首册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集锦。该教材围绕五个原则进行编写,一是“秉承事实”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还原案例的来龙去脉,没有任何感彩的倾斜和结论性引导,保持科学严谨的纯粹态度;二是“百家争鸣”的原则,针对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历来存在许多争议,从客观的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声音,让学生拥有全方位信息的知情权;三是“科学规范”的原则,以科学原理为基础,用理性、客观、辩证的科学思想分析案例,让学生掌握用科学思考问题、用科学分析案例以及用科学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深入浅出”的原则,全书使用科普性的语言和生活化的描述,继深入挖掘案例之后,注重强调转基因食品与我们的生活,从而让学生更容易的掌握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相关知识;四是“网络同步”的原则,在这个网络越来越重要的年代,青年人更愿意利用网络获取知识,因此将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电子教材、教案、大纲、课件和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全部实现网上同步开放,便于学生随时随地进行资料查阅和自主学习。

3.5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考核机制

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中,仅仅从一张期末试卷来判断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是存在很大缺陷的,因此对于考核机制的改革是教学实践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宗旨,将考核机制加以改革后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随堂考核”,涉及出勤率、课堂表现等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课程参与度,此部分占总成绩的10%;第二部分“讨论及辩论”,理不辨不明,由学生分饰食品生产者、科学家、政府官员、消费者、媒体等不同的角色,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其中乾坤,让学生针对典型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不同角度的讨论和辩论,主要考核学生综合分析的能力、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以致用的能力,此部分占总成绩的45%;第三部分“期末考试”,从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案例集锦教材上涉及的内容中选择3~5个典型案例,由学生进行独立的案例分析并形成小论文,综合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搜集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同时老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论文更加直观的得到教学质量的反馈,此部分占总成绩的45%。通过考核机制的改革,充分体现出“传道、授业、解惑”的思想,更加注重于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使考核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塑造学生的科学观。

4 结语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科学观念,同时掌握并熟练运用新生产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进一步使得学生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状况,并且为学习其他的相关课程及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打下基础。近几年,转基因食品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对传统单一教学模式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以适应转基因食品安全领域发展的模式,力求为培养具有辩证思维和科学理念的高素质人才提供一个理想的教学环境和成长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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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平静.转基因食品存在的人类健康伦理疑虑及其发展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6):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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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江波.转基因技术百亿重大专项获批[J].食品科技,2008,33(8):8.

[5] 杨骏.转基因专家获世界粮食奖的意义何在[J].种子科技,2013,31(8):31.

[6] 王国霞,贾红帅,秦凌云,等.大学生对转基因食品认知态度的调查―― 以郑州市北大学城为例[J].农学学报,2013, 3(4):55-58.

[7] 朱金生,刘耀辉.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理工高教研究,2006,24(6):66-67.

[8] 李楷彬.让学生自主学习 培养创新意识[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1(7):61.

[9] 王珍发.利用科普促进高中物理教学的实践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08.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9

一、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研究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也日渐深入人心,人们对自身的安全和健康越来越重视。安全的系数已成为人们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指标,安全专业人才更是我们社会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

作为培养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神圣使命和责任,其任重而道远。

但是,长期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意外工伤事故居高不下,尤其突出的是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存在着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与当前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培养大量高素质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是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扭转事故高发状况的重要措施之一。

安全工程高等教育作为我国安全人才培养的主要渠道之一,对我国的安全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安全工程的高等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仅有个别院校设“安全工程”专业。到1980年,全国也仅有4所院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目前,全国已有68所院校开设了“安全工程”本科专业。但是,鉴于安全人才严重缺乏的现状,必须重新审视我国安全工程的高等教育。

二、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中西对比

安全学科是一个管理学、理学与工程学、心理学及医学的交叉学科,所以,四个方面的教学内容均是必须的,但课程类别比例在中外专业教育方案中差别巨大。参看下页英国、美国和我国的安全学科对这4个方面的教学内容的比例对照表。

通过研究和比较,我们可以得到如下认识:

(1)生源和课程设置基本思想不同

我国安全专业的学生基本上是刚刚完成12年基础教育的应届毕业生;而西方国家安全专业的学生很大一部分是有工作经验或受过其他专业高等教育的成年人。

我国安全学科专业课程设置基本思想是设置广泛的(或有侧重的)工程背景课、工程安全课程,学生的就业岗位主要是工程技术人员;而西方国家的基本思想是设置大量的通用安全科学课程,学生的就业岗位主要是各个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人才。

(2)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和课程重点不同

英、美国家的方案中以管理学、统计学、流行病学、心理学等为职业安全学科的主要专业基础课,有时辅以少量工程基础课程;而我国的方案以力学、电学、各类工程学为专业基础课。在安全专业的教学中,英联邦国家重视安全管理,美国重视技术方面的工业卫生问题,中国重视安全问题的工程解决手段。

(3)课程范围和课程稳定性、通用性不同

我国方案中的课程普遍没有涉及西方国家中常见的劳动关系(Industrial Relations)问题,劳动关系实际上是雇主(或行业协会)、雇员(或工会)、政府三方间的关系;事实上有些国家的职业安全健康立法是三方协商的结果,也规定了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英联邦国家的方案在各大学之间变化不大,比较稳定,通用程度高,但工程技术性较弱;安全工程专业在我国开始的时间较短,教学方案在各高校之间变化较大,还很不稳定。

(4)课程方案的影响因素不同

我国许多安全工程专业设置在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及其他工程学院内,不可避免地降低了教学方案中通用课程的比例;英、美国家在制定课程方案时常常听取工业界的意见,对学生就业极为有利。事实上,澳大利亚的六级安全中,高等教育层次准确地对应着工业界相应的安全职位。我国安全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机制尚在建立和形成之中,但目前很不乐观。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虽重视安全,但工业界的认识还跟不上,所以安全专业岗位在招聘市场上十分少见。

纵观发达国家的安全教育方案,安全科学方法论的教学远远多于工程技术教学内容,对安全管理水平的影响也就不难理解了。所以在目前的专业教育方案中加强安全科学方法论(俗称“大安全”)教学对提高我国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科学领域,工程技术手段仅是一个方面。所以,结合我国国情,有选择地吸收西方经验是有益的。

三、我国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现状

1、专业设置的局限性和培养目标的雷同性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专业覆盖面仍很窄。将学生培养成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是目前多数高校的安全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然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工程型安全人才,而且也需要管理型安全人才、理财型安全人才、社会工作型安全人才等。安全人才类型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安全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是现在的雷同一致。

2、课程设置的低通用性,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

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设置上,设置了较多的工程技术类课程,降低了教学方案中通用课程的比例。例如,管理学、心理学、医学和法学方面的课程则很少。有些学校甚至没有该类课程。同时,高等院校安全工程专业的教师,其知识结构侧重于某一行业的安全技术及管理,缺少安全科学原理、现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大安全”观

目前,全社会对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虽然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少人认为搞安全艰苦、危险、效益差,还没有形成搞好安全的大气候,与我国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差甚远。各高等院校同样受到大气候的影响,对安全工程专业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对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还显不足,没有形成办学的合力。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大安全”观念,也影响了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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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课程负担较重,就业盲目性大

在安全工程专业建立的初期,各校的安全工程专业都带有很强的行业特点,如矿业类的一些院校则是以培养采矿行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为主,化工部门的一些院校则是以培养化工行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为主,机械部门的一些院校则是以培养机械行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为主,等等。从而使其安全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某特定行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现在,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不过分强调行业特点,在课程设置时增加了化工、消防、电气等专业的一些课程,有时怕顾此失彼甚至还安排一些工程技术类的课程,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使学生专业课程的负担相当繁重。即使这样,有时还感到不足,例如,建筑行业、保险行业的安全技术课程还需要增加,这必将进一步增加学生课程负担。

由于现代安全工程专业还没有解决其自身的特色问题,所以,在社会上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从而不能得到社会上各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认同,使安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在社会上失去了强有的竞争力。在就业市场上,它们不得不去和采矿、化工、消防、建筑等专业的毕业生竞争,这无疑对他们的就业是非常不利的。

四、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

1、加强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许多高校的安全管理学、安全心理学、安全法学、安全经济学等课程往往是某工程类的专业教师兼任,象这些课程的教师均应是相关的管理学、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尚需大大加强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2、调整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

政府教育主管机构应根据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及安全人才类型需求的多样性的实际情况,克服目前安全类专业设置上存在的学科门类较为单一的问题,切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由高等院校依据《高等教育法》,根据社会需求,自主设置专业,使安全类专业具有较为广泛的覆盖面,或在目前尚未有安全类专业的经济学科、医学学科和管理学科等学科中设置相关本科专业,来更好地满足未来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健康的需要。

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是事故,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事故,其发生发展的规律都具有相同之处,因此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应多开些此类的课程。如安全学原理、安全管理学、安全心理学、安全行为学、安全法学、安全经济学、风险控制与评价、系统工程原理等。

各高校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制定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培养计划,同时要考虑到新时期人才市场的要求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工程专业办出特色,从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拓宽毕业生的就业范围,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未来展望

安全工程高等教育的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相关高校应以现代大学理念为指导,根据社会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以及企业的需求,不断探索课程设置,进一步加强课程群建设,以期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安全学科是一个管理学、社会学、理学与工程学、医学等相互交叉的学科,并且安全工作涉及许多领域。因此,未来高校对安全学科的专业设置应能满足我国安全生产和解决各个领域安全问题的需要,以及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健康的需要,并积极应对WTO挑战,开设国际公认的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以及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OHSMS)认证规范标准的课程,满足行政、企事业、中介机构对这方面的人才需求。

未来高校和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企业甚至可以根据自己所需安全专业人才的特殊要求向高校订制人才,高校由此可向企业提供更加符合各行业要求的安全人才,或专才式,或通才式,不应一概而论。高校在开设安全专业通用课程的基础上,可广泛开设不同行业的安全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人生目标定位,或提前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自己选修哪个领域的安全课程。这样,既解决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也解决了学生就业盲目性的问题。

总之,使自己生产的产品——安全专业人才“学以致用”,才真正表明安全工程高等教育做到了“行有所成”。当然,与许多经典的工程专业相比,安全工程高等教育毕竟尚处摸索阶段,相信其步履会越来越轻松,同时也越来越稳重。 参考文献

[1] 袁昌明.安全工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N].北京:安全与环境学报,2006年7月

[2] 吕保和.安全工程的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与研究[N].北京: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年7月

[3] 徐志斌.我国安全学科学历教育的困境与对策[N].北京: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年8月

[4] 傅贵.安全工程专业学历教育方案的中西对比研究[N].北京: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年4月

[5] 吕品.关于高等院校安全工程专业的改革与探讨[N].北京: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年11月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10

案例教学技术(Case Study)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开创的,原是讨论问题的方式。又被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在继承苏格拉底教学方法精髓的基础上,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 1826~1906)创立现代案例教学技术(casemethod)。其内涵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这一内涵使得案例教学技术显示了自身的优势,与传统教学技术相比,案例教学技术的特点是:客观真实性、环境的特殊性、较强的综合性、学习的积极性、现场针对性、深刻的启发性、突出的实践性、学生主体性、成果多元性。正是案例教学技术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核心的新型教学法,这与传统教学中一味突出教师单一主体地位,强调单向交流,教材多年一贯的固定化等有很大不同。它体现了教学论的人本化思想和现代心理学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适应了学习者建构知识、接受知识的内在认识程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和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客观规律,这是案例教学技术具有生命力的奥妙所在。中国对西方案例教学的关注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有了20多年历史,主要用于部分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工商管理、法学、医学、国际商务等学科领域。它对我国高校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有着重要启示和推动作用。而案例教学技术运用于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则是新事物,这也是很多煤矿安全培训教师致力于研究如何运用好案例教学技术的原因所在。

二、煤矿安全培训教师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技术的策略

使用案例教学技术在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关键是要寻找正确的途径和策略,教学实践中,安全培训教师应该具体做到:

1 实现教学内容与培训对象特点的结合

煤矿安全培训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即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灾害规律和防灾抗灾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生产第一线和辅助单位的岗位操作工,他们的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使用案例教学技术一定要结合教学内容和培训对象特点。其一是教学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如讲授安全操作技能的内容,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来讲可以多用一些案例教学,运用反面的事故案例达到警示作用的目的。其二是调动学员积极参与。在培训中,尽可能地利用参培学员身边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故来教育全体学员,通过一人讲,众人评等许多方法使所有人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其三是面向参加培训学员的素质。对于基本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工种的学员可采用发放预先印好的案例资料,由教师叙述说明,并用必要的生产“俗语”翻译、解释;对于文化素质较高的学员,比如采掘队长、机电队长、安检员等可由学员自己阅读案例资料,这样就使培训更加贴近现实,更加生动,更加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 科学合理地选择案例

科学合理地选择案例是上好案例教学课的基础,也是案例教学技术发挥作用的关键,所以,选择案例时应注意:其一,密切结合教学目的。要有典型性、代表性。一般以能反映出管理、灾害规律性质、操作行为3个方面内容为宜,体现普遍规律。其二,密切结合培训对象的岗位性质。煤矿的安全培训是按工种教学,各工种工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作业方式有很大差异,所以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案例中的作业环境,作业形式要与学员的作业环境、作业形式尽量相符或相近。比如队长、安检员等培训,选择案例时要侧重选择由于管理上的漏洞及对灾害性质认识不足造成事故的案例。其三,案例选择在地域上尽量就地取材。选择案例时应尽量选取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因为本企业的案例有些可能就是发生在学员身边的,其惨烈的事故场面对学员具有强烈的震撼力与吸引力,学员觉得真实性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其四,案例选择在时间上力求近。因为如今的煤矿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使煤矿的作业环境与形式有了很大的改观,发生时间久远的案例缺乏对学员的吸引力,所以应选近期发生的案例。

3 储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

案例教学技术的主旨是通过有限的精选过的实例,培养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安培教师必须储备如下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其一,熟知该工种学员的安全操作程序,掌握此工种作业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及作业环境。其二,了解案例中的矿井自然条件、作业方式以及同本地区的差异。其三,掌握该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生产工艺装备以及该工种操作程序。其四,熟悉矿山生产过程中的“俗语”。因为煤矿工人文化素质较低,对授课过程中的书面用语或专业用语不能完全理解,所以教师必须将这些用语进行“翻译”,这个过程有利于教师和学员的沟通,便于互动教学。

4 有效驾驭课堂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为了使案例教学技术的有效性得以更大限度的发挥,安全培训教师还必须时时有效地驾驭课堂,这是科学使用案例教学技术的难点。具体做法是:

(1)适时引入案例。即要准确把握案例引入的时机,或用案例引述安全问题,或用案例印证安全原理,或用案例探究安全操作技能。用此策略有利于学生情绪的调节、转换,使课堂教学富有节奏感。

(2)认真组织讨论案例 一般以分组讨论为宜,每组学员最好能跨单位,这样能给不同单位的同工种学员提供结合实际相互沟通和切磋技术的机会,也有利于对讨论题目的回答。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11

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在《国标》中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部分,明确指出:“各专业应注重强化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2.案例教学的源流及现状

案例教学法在上世纪80年代末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之中,一些大学均开设了案例教学法的课程。自引入案例教学法至今,现实中的案例教学法仍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国标》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部分明确提到:强化案例教学。该标准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涉及到法学课程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类、相关专业点的教学方法有导向与引领的作用。一方面对案例教学法需要进行一个全面深入、全新的再认识,另一方面也要结合目前我国公安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为公安人才的培养找到一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培养道路。

二、案例教学:问题有哪些?

1.案例教学只是讲授法教学的补充

中国受大陆法系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借鉴了法律制度的同时也学习了大陆法国家的法学教学方法,采用的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的特点是:以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教学素材,在教学过程中着重强调法学的系统性、抽象性、理论性、概念化及其形式结构。讲授法教学的缺点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缺乏,讲授法教学的优点是训练学生学术能力方面较强。案例教学法虽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引入中国,一些知名大学纷纷采用案例教学法开设某些法律课程,但许许多多的法学院、法学课程并没有改变讲授法教学的传统。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法学院、法学课程中也只是将案例教学法作为讲授法教学的一种补充。

2.割裂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应用型,偏离案例教学法

当前,在大部分法学院法学课程中所实施的案例教学法的多种形式,可以视为是在中国传统教育模式之下对哈佛模式的案例教学法进行的一种变通或者调整。例如:用案例进行说明法。再有:用案例进行讨论法。再比如:用案例进行课程编排法。在讲授案例的过程中灌输给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点。这些不同的教学方法都或多或少的吸取了案例教学法的某些方面特点。这些不同的方法存在一个相似的缺陷:都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教学体系的约束和限制。案例的设置仍然按照知识点来编排,往往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都集中在某些章节中。这些教学方法中的案例教学都还是讲授式的。而真正的案例教学法则是籍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念。因此,以上的几种常见教学方法虽然在教学过程当中都运用到了案例讲授,但偏离了真正的案例教学法。这些案例教学模式,割裂了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和应用性,也偏离了判例教学法对逻辑思维能力进行培训的初衷。

3.缺乏强化案例教学的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中案例的搜集、编排,教学过程的组织、教学效果分析等等会占用教师大量的时间、精力才能完成。往往教师在案例教学方面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做很多努力,却没有相对应的激励机制。此外,案例教学对教师本身的要求很高,由于没有对应的激励机制,很多教师也就不愿意花费精力及时间去学习和适应新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对学生也存在不同的评价标准。而目前很多学校主要还是通过期末考试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考试内容涉及到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内容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也会涉及到案例题目,但,案例题目主要以抽出具体案例的部分条件,直接询问某些知识点,要求给出结论的方式来表现。这样的考核机制缺乏对学生总体实际分析能力、运用法律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实际考察。

三、法学课程强化案例教学的途径及方法

1.审慎面对案例教学的难点与局限性

没有一种教学方法能够全面、完整、优质的达成教育的最终目标。案例教学法也存在诸多难点与局限性。首先,学生知识储备、综合素质不同时,案例教学会遇到不同的挑战。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无论是上课过程中的课堂讨论互动还是后期的课后总结与提炼,都对学生的知识水平、智力、能力、综合素质等要求比较高。其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学生。其次,无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学习到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案例教学法在课堂讨论时,提问、回答、辩论只能是部分学生,其他学生可能无法学到相应的知识,在很多场合下,可能用这种方法造成了教学有效时间的浪费,无法让学生学到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与法律原理,既浪费时间又收效甚微。第三,单纯案例教学是否忽略了法律的全貌?案例教学注重了法律在实践层面的运用,从而在过分注重实践性的情况下忽略了法律的学术性。虽然交给了学生分析具体案件的能力,对人际交往能力、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实体法的知识、职业伦理等往往无法兼顾。

2.切实加强教师职业培训,夯实案例教学的基础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能够对案例、案例当中涉及到的事实、事实背后的社会实践都要有一定的把控能力。日本学者大木雅夫指出,在案例教学这种教学方法中,学生首先须阅读若干判例,在课堂上作报告,提出所意识到的问题,并论述该案件所涉及的各种利害关系等等。教授则以学生事先已预习教材、了解法律问题之所在为前提,在课堂上倾听学生的报告,并随时提问,力图使学生能够在类似判例中发现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并根据情况能够意识到有必要对以往的解决方法加以修正。教师要对案例教学的教学理论、方法有相当的了解与娴熟的运用,才能保证教学能够和社会的发展保持同步。为此,应定期对老师进行专业培训,在教学方法和技能上让教师能有一个持续学习、借鉴、不断提高的机会。需要有组织、有目的的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定期的制度化培训应该是提高教师职业技能、夯实案例教学法基础的有效及必要途径。

国家安全法教案篇12

一、新形势下科研档案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

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日益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保密战线前移

加入WTO后,我国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及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开放国内市场,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及对外合作的增多,境内外人员必将频繁流动,科技领域对外接触更为广泛,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一些敌对势力必然会利用这些条件,采取各种方式渗透到他们以前难以进入的科技行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更为广泛和便捷的科技情报搜集活动,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形势更加错综复杂。

(二)法律法规滞后

总的说来,我国关于科研档案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立法重点不明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是规范我国保密工作的一部专门法,是制定一切保密法规、规章和具体保密制度的基本依据,在我国整个保密法制法规体系中起着主导和决定作用。虽然《保密法》颁布实施16年来,保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是目前这部《保密法》在一些方面存在滞后性。包括对于科研档案保密方面欠缺法制规定及计算机的管理规定落后于现代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这就给科研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部门保密规章带来一定的难度,也给科研档案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带来了困难,同样也对科研档案的保密工作十分不利。

(三)保密意识弱化

首先,思想认识上的麻痹使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保密观念淡薄。有部分人甚至对《保密法》知悉甚少,认为市场经济无密可保,在当前高科技发展的时代有密也难保。科技档案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忙于业务工作,对经手的大量的国家秘密见密不知密,习以为常,对国家秘密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其次,工作上的形式主义使一些人保密意识相对淡薄。有些人认为只要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科研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科研档案,就能杜绝科技信息的泄密。因此放松了对安全隐患的警惕,放弃了对新问题、新挑战的应对。

(四)技术手段落后

当前科研档案保密技术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高技术的发展和在窃密方面的应用,使得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日益显现出高技术抗衡的特点,特别是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泄密隐患更多。一是信息与网络安全的防护能力很弱,许多档案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状态,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和危险性;二是对引进的档案信息技术和设备缺乏保护信息安全所必需的有效管理和技术改造;三是我国网络管理滞后,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保密技术防范装备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工作进展迟缓,投入不足,经费匮乏,措施薄弱,加之更先进的网络技术、设备的引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这个“瓶颈”更加突出,由此导致我国科技信息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

二、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要求科研档案保密工作要有新起点。在新形势下,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必须迎难而上,增强法制、服务意识,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保密法制建设,为科研档案保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中的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规范性较强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科研档案保密法律、法规,才能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加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维护国家安全的要求;更是保密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加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建设,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密法律制度。据笔者了解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相当重视,《保密法》的修订工作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作为科研档案部门一定要把保密立法工作与落实党中央有关加强新形势下科研档案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要把修订后的《保密法》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提到的保密法制建设的各项要求,充分体现在我们即将制定的各类科研档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把保密立法工作与进一步完备党政机关、重点单位的科研档案保密管理制度结合起来。

另外,还应加大科研档案保密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的力度。档案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确立各级档案保密工作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要进一步完善档案保密行政执法手段;要进一步提高专兼职档案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改革科研档案保密工作新机制,加强对科研档案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方面各级科研档案部门应根据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和充实完善科研档案保密制度。比如:《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制度》、《科研档案保密工作职责》、《保密手则》、《泄秘事件查处办法》、《密传机房工作制度》、《加密机设备维护制度》、《加密机使用操作规程》、《科研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科研档案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使科研档案保密工作的运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紧紧抓住科研档案保密工作的管理环节,加强对要害部门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依法治密。对科研档案的定密、传阅、使用、存放、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应实行严格的管理负责制。二是,坚持贯彻检查制度。由专职科研档案保密员定期对本单位或部门的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领导定期对科研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要害部门的管理,由主要领导对科研保密工作做出强调和部署,由科研档案部门负责人对档案、机要、传真等要害部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和杜绝泄密事件。

(三)强化科研档案保密知识教育,增强科研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加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教育,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密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档案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档案领导干部,必须从这样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面对这种形势,档案部门要大力加强保密法纪教育,提高广大档案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保密法纪观念。用法、守法首先必须懂法。通过保密法制教育,不仅要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如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怎样履行好宪法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保密义务,还要使他们了解违反科研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履行保密义务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加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教育,是依法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条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科研档案工作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研档案管理需要更多地使用法律的手段和办法。因此,通过加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教育,使各级档案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掌握管理国家科技秘密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技能,是依法管理国家科技秘密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1)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普及科研档案保密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要突出科研档案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通过在各级科研档案部门、党校行政干部学校开设科技保密法制教育课及讲座,进一步更新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观念,提高他们的档案保密法制意识和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3)要大力宣传认真执行科研档案保密法规,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先进典型,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

(四)建立健全档案干部教育机制,提高科研档案保密人员素质

形势的发展对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文化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传统档案保密工作知识,而且还要懂得计算机等高科技条件下的保密知识,不仅要懂得保护国家科技秘密的知识,还要懂得保护其他秘密的知识。从目前基层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人员情况看,政治思想素质比较过硬,对传统科研档案管理及保密知识方法了解得比较熟悉,掌握运用得较好,但对新情况、新知识了解得相对较少。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方面,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学习好继承好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传统,又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了解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另一方面,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研档案保密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多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水平,构建以档案基础知识为根基,保密专业知识为主干,相关知识为补充的知识结构,使科研档案保密工作人员向复合型人才转化。

(五)积极应对高技术挑战,加强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

在科研档案保密技术发展上,要特别关注对网络信息安全的保密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可分三个层次:法律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法律管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信息系统主体及其与外界关联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行政管理主要是针对内部,当务之急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网络一定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并建立、完善网络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配备必需的防范设备,增强网络的技术防范能力;二是抓好互联网上的防泄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制,定期进行网上信息检查,确保信息不上网。

在新形势下,科研档案保密工作要适应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在维护国家重大经济、安全利益的同时,要积极促进国家科技秘密技术的应用、转化和推广,增强我国科技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此,各级科研档案主管部门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科研档案保密的方针,依靠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力量,使科研档案保密工作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服务,为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⒈《档案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⒉《档案学通讯》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