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知识培训合集12篇

时间:2023-07-21 09:13:32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

丘北县是一个农业县,全县共有9个乡、3个镇、101个村民委(社区)、1265个村小组。2017年丘北县共有48.95万人,农业人口占88%,耕地面积12.13万hm2。境内海拔最高2501.8m,最低782m,适宜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多,也有各种病虫、杂草、鼠害的发生。历年大小春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7.33万hm2,防治面积11.33万hm2,农药需求量较大,年使用农药商品量达428t左右。目前丘北县农药经营门市部有186个,从业人员220余人,涉及各个乡、镇、村、寨。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作物种植品种增多且种植方式发生变化,对农药品种的需求不再单一,导致农药市场中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对农药的经营管理难度加大。

1农药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1农药经营部门多,管理难度大

随着农药经营格局、方式的改变,农资市场进一步活跃,新增农药经营门店也逐年增加,且摊点多、规模大小不一、分布较散,县、乡镇、村都有,这样加大了监督管理的难度。

1.2存在无证经营

在乡、镇、村中的一些小门店仍然存在证照不全或无证经营的现象。

1.3缺乏相关知识

农药经营门店的从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经营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技术培训,缺乏对相应植物病虫害知识的了解,也缺乏对农药基本知识的了解。首先,不懂得病虫害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不能正确指导农民对症下药;其次,不知道农药的使用方法,在农药的使用和销售中形成技术脱节;再次,一些经营者把几种农药混合卖给农民教其混用,这样容易造成药效降低或者形成药害。部分经营者为了追求较高的利润而不顾农药质量好坏、是否过期、是否有效等,盲目将农药推荐给农民,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1.4缺乏安全经营观念

部分经营者不建立相应的采购和销售台账,缺乏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措施,没有仓库管理等制度,缺乏相应的安全经营观念。

1.5文化程度低

农药使用者普遍文化程度低,对农药知识的了解不多。很多农民对农药使用方法缺乏必要的了解,不知道与农药相关的法律法规,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药时只考虑价格较低的,因此往往买到劣质农药。

1.6使用违法

农药有的经营者经营违禁农药,将农药与其他商品混合经营。有的经营者为了提高农药防治效果,追求高额利润,还在冒险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丘北县经营农药的门店很多,大都是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用物资一起经营,有的甚至还和一些生活用品共同经营。

1.7农药标签问题多

首先,假冒农药登记证号,套用其他农药的登记证号;其次,使用没有批准的名称,甚至侵占已经批准的商品名称;再次,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者防治对象;最后,没有标注使用说明、生产企业等。

1.8缺乏检测设备

随着农资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农药的品种越来越多,有的农药从表面上难以分辨真假,需要抽查产品送上级相关部门检测,造成经济支出过大、耗时长,给监督管理带来困难。

2加强农药市场经营管理的对策

第一,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加强农药执法人员的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积累宝贵的经验,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把农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执法专项检测经费,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二,构建农业执法信息交流平台,配备农业执法所需的信息设备,完善通信手段,及时开通农业“12316”举报投诉热线,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农药无证经营的行为。积极开展对农药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针对农作物的不同生长季节、不同的用药时期,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乡、镇、村、寨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无证农药的经营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同时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合作,进行联合执法,组成强大的队伍,形成强大的合力,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

第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杜绝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不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在处理违法案件中,做到办案程序合法、操作阳光,杜绝粗暴执法,要文明办案、处罚准确,严格做到依法办案。

第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①加大对农药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农药经营者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使用准则》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使其知法、懂法而不去违法。同时学习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相关知识,经营者要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要培训经营者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农药,不能将农药与其他商品特别是生活用品、食品等混在一起经营,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②加大对使用者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提高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进一步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达到保护坏境的目的。印发《怎么辨别真假农药》《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等资料,进行大力宣传讲解,提高使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2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76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的必需品,它为植保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全州县近10a年农药用量730t,年防治挽回稻谷损失69659t、挽回蔬菜和经济作物损失15247t、挽回水果损失30763t。然而,近年来农药不科学、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一些诸如农业面源污染、杀伤天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农产品质量安全、害虫抗药性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加大、药害事故等问题。绿色防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农药残留超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措施之一,但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对症下药和交替轮换用药、严格按安全间隔期用药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术难以全面推广。笔者结合多年农技推广和植保工作与全州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情况,分析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

1 科学使用农药的影响因素

1.1 村级没有了科技干部

村农科员是为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在村委会设立的工作岗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各村委都设置有农科员,他们担负的主要工作职责: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组织开展对农户的农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在县乡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1988年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干部制度改革,每个村委会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3~4人。农科员这个科技干部在村委会没有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此断了层,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农事活动少了这最直接、最贴近的技术员,农业科技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到农户,致使病虫防治等时间、季节性明显的农事活动很易错过最适期。

1.2 农业种植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科学用药意识与水平低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多为老(老年人)、弱(体弱者)、妇(带小孩的妇女)群体,劳动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的重担落在留守的老、弱、妇群体身上。据调查,留守在农村从事稻田病虫防治施药人员妇女占20.2%,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81.3%,50岁以上人员占57.6%[1]。由于这群留守人文化程度不高,病虫防治知识显然不足、技术水平低,面对作物病虫害的频频发生,以及众多的农药品种,该如何防治、打什么农药、何时打、怎么打。根本就无所适从这种技术含量高、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的病虫防治作业,没有根据病虫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施药防治,重治轻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时常出现按习惯喷药、打保险药、打过头药的现象。再者常常因农药包装袋(瓶)小而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字体较小,上了年纪的人根本看不清,难识别,导致不能做到用药精准,甚至用错药,出现药害或中毒事故。

1.3 农药经营者素质问题

全州县共有农药经营销售店(点)241家,多分布在各乡镇所在地和大的村屯。这众多的农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没有受过专门的农药知识培训,缺乏专业系统的农药使用知识。广大农户自主防治病虫害一般是根据农药销售人员推荐选择防治所需农药。据调查,农民要购买农药对稻田进行病虫害防治时,到农药销售店指明农药品种购买的约占25.1%;向经销商询问,防治某某病虫要买什么药,或该什么时候杀虫防病的约占74.9%[1],这时,受利益的驱使,经销商会推荐利润高的农药品种,为了能够短期见效或确保防效,并会加配1~2个农药,加大农药使用剂量,甚至防治各种病虫的农药都给配上,从而导致农药用量增加,造成超标。

1.4 专业种植户素质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不足,农业种植大户大量产生。大户种植面积大,但是施药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多采用背负式喷雾器喷雾,劳动强度大,人工费高,一次用药常是药多量大,以保药效期延长来减少施药防治次数;种植大户中设施种植户和特色产品种植户,为了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生产中频繁施用化学农药、盲目加大农药使用量,使病虫产生不同程度的抗药性,增大了防治难度。

1.5 植保技术力量薄弱

全州县农业局系统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20名,植保专业的技术人员18名,占8.18%,其中县级10名,18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5名农业技术人员中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仅8名,平均2.5个乡镇才有一名植保专业技术员,而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性较高,难度较大,工作上难以适应要求,导致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困难,并且乡镇农技推广站除站长外,普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知识老化,不利于植保新技术、新药剂、新器械的推广应用。

2 建议

农药科学施用技术的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有力支持,调动推广应用积极性。在此前提下,必须完善推广体制,加强培训,发展专业防治服务。

2.1 健全完善推广体系

在村委设立科技干部,负责本村农技推广工作,指导广大农户科学防治病虫害。

2.2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加强对农户的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技术骨干,提高化学防治技术水平,增强科学用药、安全施药意识,改变不合理用药,促进农药的高效安全使用;提高操作水平,推广新药剂、新器械,扩大示范效应。加强对农药经营销售者的培训,提高农药经营销售人员的系统农药知识和从业道德素养,以便在营业中指农户对症下药、精准用药,推广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植保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植保专业技能,增长指导科学防治技术,促进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应用。

2.3 发展专业防治服务,推行统防统治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3

2018年,在区农业局的领导下和统一部署下,按照省、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药市场春季打假、基地安全生产、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等重点工作,突出 “强监管、抓源头”的工作思路,区农检中心扎实开展上半年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区农药经营许可工作,2018年1月-2月,对全区农药经营单位的法人(负责人)和农药经营人员展开了培训,扎实做好农药经营人员56学时培训,全区共计培训10期,人员1200余名。

二、  农药经营审核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有序

3月初,我们如期召开一年一度的农药产品经营审核登记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登记审核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农药产品登记审核制度,提升自律意识,加强守法经营。未经审批登记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本辖区市场销售,从而做到源头把控,有效扼制假劣农药入市;并于 2018年6月,召开临渭区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区所有农药经营人员对三马路示范经营门店、仓库管理进行了现场观摩,并进行农药进销货台账及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申请资料申报、制度记录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我区农药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截止目前,共计备案单位60家,已审核通过35家,备案产品数量680多个。

三、加大农药市场执法检查

为保障“两会期间”我区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公众消费安全,也为树立临渭区农产品安全区新形象。为此我执法大队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抽调执法人员,于2018年3月份,对全区400余家农药生产、经营单位,52家现代园区基地,发放、张贴“临渭区关于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逐药、滥用高毒农药违法犯罪的公告,从而警醒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及种植基地,守法经营。4-5月份进行农药经营门店突击检查整顿,要求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进行经营销售,累计共共检查农药门店153家,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收缴“违规农药70公斤”,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1起,收缴罚款2.7万元。

四、召开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培训工作会,强化日常基地监管

2018年5月,区农业局牵头,我中心具体承办,在渭南地区饭店会议厅召开了临渭区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培训工作会,我中心纪主任对各街镇参会的主管农产品安全副镇长及干部、辖区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法人及负责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做了具体培训,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打下理论基础,在日常基地管理中,按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积极开展例行监测、执法监管监测和基地准出检测服务工作,对全区40多家生产基地及鲜食农产品草莓9个生产基地,严格执行农产品基地准出抽样检测制度。确保全区人民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半年共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62批次,其中水果39批次。涉及种类有草莓、猕猴桃、苹果等。蔬菜23批次,涉及种类有黄瓜、西红柿、青辣椒等;2018年5月17日接到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雁食药监函〔2018〕58号告知函,关于临渭区交斜镇秋丰村黄花菜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领导紧急安排部署,派出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实际勘察调查,并加以询问,并立案调查,有效防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无公害认证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目前我区2018年无公害第一批认证4家企业,已全部资料审核通过。

六、抓业务,促学习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4

本意见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农药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实施意见。

二、农药生产

1、我市各农药生产企业,其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必须“三证”齐全,即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

2、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同时附具说明书。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3、农药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

4、禁止生产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品种,大力提倡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三、农药经营

(一)经营条件

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市植保站下属北镇市盛农植保医院有限公司审查、备案、培训,取得农药知识培训合格证后领取农药经营委托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

具体要求如下: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二)经营规定

1、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应当核对农药登记证、产品标签以及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并保存进货凭证。

2、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剧、高毒农药应做好销售流向记录。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第322号规定,农药经营单位禁止经营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及含有上述农药的复配剂。

4、农药经营单位不得经营下列农药:

(1)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国产农药。

(2)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进口农药。

(3)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4)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农药。

(5)产品包装未附标签或标签残缺不清的,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

(6)撤销登记的农药。

(7)假冒、伪造、转让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的农药。

5、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应当出具发票,并向农药使用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6、鼓励经营者经销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

四、农药使用

1、农药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安全、合理施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第322号规定,在我市内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及含有上述农药的复配剂。

3、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4种高毒农药。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4、生产的绿色农产品禁止使用矮壮素、乙稀利等激素类农药。对于葡萄邻近地块使用2.4-D丁酯、乙草胺等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除草作业时,必须保证与葡萄园500米以上的间隔距离,以免造成药液的挥发、飘移所造成的药害。封闭除草作业最好选择无风天气,并注意风向,防止药液随风飘移。可选用耕杰除草剂作为2.4-D丁酯的替代产品,进行封闭除草或茎叶处理。农产品采收上市前要保证足够的农药安全间隔期,根据施用药剂不同,一般在15天以上,并实施农药残留检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农药监督管理

1、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协同工商、环保、卫生、质监等部门负责农药管理和农药监查工作。根据北镇实际,对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农药法律、法规和农药知识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等业务。

2、北镇市植保站下属的北镇市盛农植保医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审查、备案、农药知识培训工作,每年培训二次以上。农药经营实行委托书制度,要求农药经营人员必须掌握农药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农药培训证、农药经营委托书方可经营,对未取得证件的农药经营者,一律视为不具备农药经营条件。农药委托书每年年审一次,并相应收取培训费、证书工本费。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配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在全国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面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完成1500多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工作,推进条例修订进程。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地方农药管理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进一步开展蔬菜用药调查,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开展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培训,组建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库,指导地方做好农药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加强农药经营管理,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状况调查,检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地方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合理安排限制农药经营网点布局,积极探索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近几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的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成分。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农药的生产企业,检查落实1586号公告等规定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

(四)加强农药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1500项残留限量标准,清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4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1700个样品。

(五)落实补贴政策,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总结实施成效,做好示范引导,完善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农药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农药经营培训、考核,提高经营人员素质。以“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为主题,以蔬菜等鲜食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为重点,广泛利用各种资源,培训农民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农药管理条例》同步实施。5月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宣传农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10月份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进行抽查;将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农业部派人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四)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4月份召开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研讨会。5-6月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及设备转化处置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地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继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工作,重点抓好菜药组合的筛选和联合试验的管理,着手开展小宗作物登记管理政策收集整理和作物分类及病虫草害群组化研究,9月份召开农药登记政策研讨会。

(七)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助。4月份召开《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座谈会,完善示范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4-10月份指导地方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11月份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助管理办法》。

(八)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九)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4月份,印发《201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4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十)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4月份,编印、发送《科学使用生物农药》、《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4-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积极推行技物结合,强化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十一)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6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供应网络建设。区乡村各级医疗机构、区级药品批发、连锁企业以及药品零售门店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主体。进一步完善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对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的监督管理,力求做到布局合理,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药用药,保证药品质量。具体要求:一是积极配合区纪委、卫生等部门对基本药物供应工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网点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二是积极配合新农合、社保等管理部门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提供全面的监管信息,为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三是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零售门店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药品质量保障能力。四是进一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药房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其合理储存、使用药品,保障药品质量,增强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能力及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继续与区街道办事处和镇乡政府形成联动一体监管体系,协助查处药品违法行为。二是适时对镇乡药品监管义务协管员和村社药品监督义务信息员给予调整充实,保持农村药品义务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巩固农村药品监督区、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体系,形成纵到底、横道边的药品监督网,确保对全县药品质量的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选聘、考核、培训、奖惩等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完善义务协管员、信息员信息档案,强化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实施的动态管理。五是充分发挥义务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三)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巩固创新成果。对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网络信息电子监管平台实施平台维护。一是对部分变更过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实时监控,确保数据的正常传输。二是完善部分新增社保定点药店、药品零售单体门店硬件设施,纳入信用网络监管范畴,实现电子监管平台对接。三是进一步完善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充分发挥电子监管平台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做好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立足强化开展日常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力求监管面达到全覆盖。全年度对全区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少于90%,其中乡镇药品供应网点的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村级药品供应网点的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档案。二是完善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点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考评制度,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考评。三是全面完成市、区要求的专项整治任务。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四是高度重视药品举报投诉,对药品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办结率必须达100%。五是进一步强化技术监督的作用。将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和基本药物品种纳入药品监督抽验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7

中图分类号: S48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3.006

长阳县是一个农业特色大县,全县有反季节蔬菜10多万亩,柑橘15万亩,茶叶5万亩,马铃薯18万亩。生产中需要大量投入,其中,农药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开支。长阳县农药管理站现有管理人员9人,全县有农药经销商320家。为搞好农药管理,替经销商把脉,替农民把关,长阳县农药管理站经过多年摸索,不断探索农药管理新路子,以便为农药销售市场把关,为农业生产把关。

1 依法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1.1打造良好的农药管理外部氛围

为避免单位间互相推诿、互不买帐的情况,每年的3月5日~10日,长阳县农药管理站对农药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会上邀请省、市专家授课,向农药生产厂家和企业宣传新农药、新技术,县工商、技术监督局、县民政局、安监局等到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管理站自编农药基础知识培训手册和《农业法律法规汇编》的小册子,发给经销商学习。通过县农业信息网站、手机短信、科技赶集、送法下乡等形式向全县广大农民宣传推介,用“放心”的农药产品抢占市场,拒绝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使假冒伪劣农药在全县无市场。

1.2抓好农药经营资格资质管理,严把农药市场准入关,确保农药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加强“两证”管理。长阳县农药管理站与县工商局达成共识,制订了《长阳县农药经营资格审查表》,由农业部门先行对申请农药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和情况登记备案,简化了农药经营审批手续,借助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之时,与县工商局联合对全县各农药网点的经营资格进行了年检审查,对无农药经营许可证、农业经营上岗证的给予取缔经营资格。确保经营者都能向购药者正确地说明农药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全县380多个农药网点的经营人员接受了业务知识考试,并对他们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对考试和审查合格的农药经营人员发放了上岗证,可上岗经营,对考试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他们待岗学习,重新学习和考试,直至合格。目前,380家经销商中有高、中学文化的80家,占总经销商的20%,小学文化的9家,占总经销商的2%;二是合理布局销售网点。长阳县山大人稀,有的乡(镇)只有4家经销商,有的高达100多家。县农药管理站对年纪较大、文化程度低、多次考核不能上岗的予以关闭。在蔬菜、柑橘、茶叶等主产区多设网点,龙舟坪38家,火烧坪有33家,渔峡口有49家,榔坪87家,贺家坪41家,在粮食主产区适当少设网点,大堰乡17家,庄溪28家,鸭子口4家;三是查看经销商农药进销台账,了解农药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 全面禁用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火烧坪蔬菜产区,对33户经销商实行保证金制度,确保产区无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剧毒农药销售。并加强安全用药宣传,由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分发到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多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药安全使用工作,从而争取了政府组织各职能单位齐抓共管安全用药工作,出动宣传车在全县各镇流动播报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禁用宣传;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开办农民田间学校,引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每年共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100多次,培训农民5000多人次,宣传优质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产品生产的技术要领及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技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治理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保障农产品安全。

1.3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售假行为

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使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药,2013年,狠抓农药市场管理,一是建立档案制度。对农药经营网点的材料,进行了归档,对他们每年的违规、违法情况记录在档,并输入电脑,实行数据化管理;二是市场检查有计划分季节进行;三是采取灵活有效的检查方法。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及群体反映强烈的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在长阳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本单位农药打假举报电话号码,对农民群众举报、投诉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反映的农药质量纠纷事件,都记录在册,并及时受理,力争做到妥善处理。今年调解处理农药质量纠纷案件5起,没收罚款2万元。

2 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执法队伍建设是农业执法的关键,长阳县农药管理站有国管专家、高级农艺师3人,专业技术人才6人。但是,管理站还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市相关单位组织的法制培训班学习,学习人员回单位后传达学习精神,交流学习经验。同时单位每月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并强调办公室自学。在办案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共同研讨案件,遇到疑难问题向有关部门请教,始终坚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要求每位执法人员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为农业服务的水平。

参考文献

[1].赵毓潮,覃拥军,田明华,郭世赞.长阳高山蔬菜绿色防控工作实践[J].湖北植保,2012,(01).

[2] 高龙. 巴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与对策[J]. 湖北植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8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水平;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完善追溯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药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清查,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专业资质人员、有登记备案、有质量承诺、有规章制度、有交易台账”的“六有”标准,全面进行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生产经营农药品种(尤其是高毒农药品种)等,全部进行登记入档,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质量不达标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在违规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套证冒证的、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四是全面普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高毒农药经营网点要设立专柜,并建立高毒农药进销货台账和发票,详细记录农药名称、生产企业、产品证号、进货来源、数量、日期以及购买者姓名、住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等。五是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要抽检10个农药产品,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二)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

为搞清农药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我们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增加例行抽检的数量和批次,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样品不少于300个。在做好例行抽检的同时,还要抽取10个样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甲胺磷、对硫磷等22种农药含量进行定量检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依据。

各镇街区要加快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集中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指导活动

一是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同时,要指导农民使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特别要在大姜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大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向姜农传授大姜安全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印发技术资料。按照食用农产品的种类,编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制成明白纸,对应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园区建设

按照《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对各镇街区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任务。

三、组织领导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9

附件: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拓展;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完成2000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指导地方做好农药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组建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查,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结合近几年监管结果,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由我部直接派员到企业抽取样品,发现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实现产品可追溯。

(四)加强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进程,制定2000项残留限量标准,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制定500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包括赤霉酸等4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6种作物上的合理使用,解决农药合理使用问题。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5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2000个样品。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举办省级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组织地方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配合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条例》同步实施。《条例》公布后,以农业部文件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贯工作。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3月份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年底前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4-8月组织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四)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3月份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报告产品主要流向等。4月份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检查活动,抽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检查率达到100%。7-8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产品标签条形码管理研讨会。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3月份完成蔬菜用药现状调查,4月研究制定《蔬菜用药登记工作方案》。组织11个省开展联合试验试点。

(七)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2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5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八)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3月份,编印、发送《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5-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九)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0

中图分类号:S48 文献标识码:A

1 蒲城县农药市场存在的问题

1.1 高毒农药失控

农药经营比较混乱,高毒农药随处可买,到处使用,不管是瓜果、蔬菜、粮食作物上,想打啥就打啥,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其实和其他报道的没有两样,说起来叫毒黄瓜、毒韭菜也不为过。测中心对蒲城县部分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的蔬菜进行抽检化验,其中有几个样品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已经严重地威胁到蒲城县的几大产业,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农药经营已到了必须重新洗牌的时候,必须规范经营,合理地分布经营区域,必须提高门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1.2 农药经销商的素质偏差

农药经销商只知道挣钱,不管能否在瓜果、蔬菜上使用。经销商素质大多较低。真正懂农药懂农业技术的寥寥无几,经销商本身不懂农药就不能识别一般假冒伪劣,就不能给农民用药指导,就难以推广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药产品,更不能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真正懂农药懂农业技术的寥寥无几,经销商本身不懂农药就不能识别一般假冒伪劣,就不能给农民用药指导,就难以推广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药产品,更不能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

1.3 经销秩序比较混乱

无证经营、经营不合格、挂在农技站、植保站下经营,在基层经销商中还有一定比例。有些零售点本身是个百货店,里面同时摆放农药、水果、蔬菜、烟酒副食、肥料等,是假冒伪劣产品容易藏匿的地方。

1.4 农民绝大多数是个体种植,普遍文化水平不高

在选择农药时多从短期药效或价格考虑,很容易选择高毒或不合格的产品,难以理性躲避假冒伪劣产品的损害。选择高毒、假冒伪劣产品的后果:容易在喷洒过程中中毒,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使用不合格产品,起不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容易延误最佳防治时期,造成损失;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直接危害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不利于作物生长和环境保护,造成环境污染。

2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蒲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2.1 经营资质合法

经营者必须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蒲城县农药经营培训合格证”及“蒲城县农药经营上岗证”,和相应的技术职称,也就是“一照三证”齐全后方可进行农药经营,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科学安全指导农民用药。

2.2 加大农药检测,杜绝假冒伪劣

首先从生产企业着手,从源头消灭假冒伪劣。抓源头堵漏洞,每年一次开展农药市场大清理和大整顿活动,会同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对全县农药门店开展地毯式的排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协助,决不遗漏一户门店,取缔无证经营门店,收缴假劣农药及高毒农药,处理违规经营者。对全县合法经营人员分期进行培训、考试。同时,要求农资配送中心所配送的农药入市场前必须到农业局备案,备案要求提供进货发票、产品标签,对违规产品进行筛选,未备案的产品不得入市销售,从而大大的提高了市场农药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名称,坚决打击制销假农药黑窝点,使老百姓用上放心的农药产品,促进蒲城农业的发展。

2.3 建立可追溯的制度

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进、销货台账,进货数量要与销货数量相符。详细登记购买者的身份信息,购买农药的品种,数量以及用途等,使销售信息、流向100%可查询和跟踪。

2.4 规范农药经销商的行为

和农药经销商签订承诺书,树立“讲道德、守信用、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的行业风尚。同时健全相关的制度,要求制度上墙,制度包括“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陕西省禁限高毒农药的名单、承诺制度及诚信等级及监督管理公示牌”。引导和约束经营者守法合法经营,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对经销商定期培训农业技术,使经销商不但懂得农药还懂得农业科学知识,在卖农药的同时向农民传播病虫害防治及作物管理技术。

2.5 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

严格按照“五项制度”管理,即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公开承诺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有效期为1a,凡不按照“五项制度”执行的定点企业,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永远不得从事高毒农药的经营,对非定点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高毒农药,一经发现,坚决取缔,5a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2.6 建立个人诚信经营信息档案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科教质量股、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种子站、经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植保站、农技站、种子站、经作站负责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指导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抽样监测工作,土肥站负责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科教质量股负责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各股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

我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是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在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防止伪劣农资和禁用投入品进入到农业生产中。

7月上旬我局还开展了为期10天,以水溶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为重点的农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水溶肥料品种35个,检查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7个,对部分所售产品存在问题的经营户给予了警告和问题产品禁止销售的处罚。

2011年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3次,出动检查经营企业151家次,检查市场73个次,立案8起,已办结6起。

三、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从业素质

2011年,我局对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3次,共培训人员246人次,并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从业资格证。通过加强培训和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专业知识,保证了从业素质。

四、加强宣传力度,增进群众知晓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我局结合实际,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对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文件精神和相关知识。2011年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000余份。

在加强宣传力度的同时,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我局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838-3121298,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送各类工作信息。

五、集中培训,签订承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罗食药安办〔201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县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培训,共培训148人次。

为落实生产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局组织农产品生产者(基地、企业、专合组织)、农资经营者、“三品一标”主体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20余份。

六、认真开展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的检查,节前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市48个次,未发现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及其它违禁投入品销售。二是加大农产品抽样检测,节前共抽样农产品142个,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

七、强化种植环节监管,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申报

在种植环节的监管上,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指导力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专合组织发放田间农事操作、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购买、产品质量检测和流向等记录表,要求生产者严格规范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做好生产各环节记录,建立生产档案。同时对符合三品一标认证条件的产品及时申报,目前共有18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还有1个产品正在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中。

2011年完成了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6万亩,其中粮油4万亩,蔬菜0.5万亩,水果1.5万亩。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约20万亩(原有无公害认证基地总面积4万余亩,2011年3月全县无公害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通过,认证面积共24.4万亩)。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样监测力度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2

2农药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网的组建

首先执法工作力度要加强,农药喷洒工作执法工作要抓好。在农村要成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农村执法工作要在农药经营点定期开展,禁用的农药品种及混配剂要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店有无销售。农药网点经营要管理好,所有的销售农药的经营部门均要想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每天的进货量以及销售量都是定期汇报,对于喷洒农药的旺季,要将购买记录上报到村委,村委根据上报情况,对下面农民进行指导告知,帮助农民科学合理的喷洒农药。工商部门与农业部门保持联系,农药网点资料应及时更新,执法工作才能取得更好成效。像是我们知道的阳高县工商局会不定期的生产药品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无牌照的作坊进行卫生检查,看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要会同相关农业部门,围绕本县蔬菜、杏树、养猪三大主导产业,从源头严抓食品安全。其次是组建联合执法网,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要通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以及协调能力,进行全方面的合作,政府职员要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一个高效的执法部门,该部门要监管到位、建立百姓信得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切实形成合力。此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切实改善行政效率,加强监管力度,改革现行体制,依法严打不法商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一定要做到治标治本并重,扎扎实实落实好食品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到协调、统一、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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