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合集12篇

时间:2023-07-23 08:22:29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1

引 言

我国审计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而我国现代审计的发展则是近三十年的事情。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在我国建立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监督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搁置了很久的审计制度得以正式恢复。时至今日,我国审计的发展断断续续地经历了几千年,但仍未形成一种代表中国特色,或者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审计理论体系。各种理论较为分散化,或者只是代表几家之言,没有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国家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时,我们却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到审计理论制度建设的起点与特色。抓准起点与特色,把握住方向,整个审计理论制度就能逐渐成型。因此,找到审计理论的起点与特色成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关键。

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就要先找到审计理论的起点,而这个起点应该是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应该是审计理论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而且还是审计理论的起始范畴,其范畴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能够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在这样一种条件下,我们发现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再合适不过的。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前提,经济责任关系存在于整个经济活动中,只要经济活动一直在持续进行,那么相应的经济责任关系就会一直存在。因此,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具备一定合理性的。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的独创审计形式,将其作为审计理论体系内的特色点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关系

经济责任主要是指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经济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普遍地会存在四种经济责任,即国家对企业、企业对国家、企业对劳动者以及企业对企业。无论哪一种,双方在从事经济管理活动中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而这种原则就是经济责任制原则。在这过程中,双方便形成了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李凤鸣,2001)。这种经济责任是伴随着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只要经济活动一直在持续进行,那么这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一直存在。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人类的有生之年,经济责任关系不可能灭失。

经济责任关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特殊而又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首先,经济责任关系是人类历史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责任关系不是一种自然规律,也不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在人类社会的特点时期、特点环境下出现的,而且,从其现实性来说,它的出现代表着人类商业文明的真正到来;其次,经济责任关系伴随着人类社会在不断延伸,这主要表现在其超出了传统经济责任的范畴,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法律、科技、社会等多领域,因而,经济责任关系具有较明显的普遍性;再次,经济责任关系带来了经济责任评价与考核,大大推进了经济责任的完善与发展;最后,经济责任关系不仅是当事双方关注的焦点,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国家对企业、企业对国家,还是企业对企业、企业对劳动者,这种经济责任关系涉及的不仅仅是当事双方,社会大众也会将注意力转到这种关系上来,也正因为如此,在整个大的社会背景下,经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经济责任关系也注定是经济、政治等领域中一种最基本而又永恒的关系。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与经济责任相联系的一种审计形式。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审计组织对经济责任关系的主体应负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评价活动。它包括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个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性审计相比较,其最大的特点在于确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内应负的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

从广义上看,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一切审计。但在狭义上,经济责任审计仅特指在我国近些年出现的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不管广义,还是狭义,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加强对企业领导或管理者、机关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他们的责任履行情况,为用人单位提供依据;第二,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揭露腐败现象,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和谐,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第三,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当整个企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一种较好的内部文化氛围时,新老管理者或新老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接也会较为顺利,这对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是利好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起点与特色

审计理论是人们给予对审计实务活动的认识,通过思维运动而形成的关于审计系统化的、合乎逻辑的、合乎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是由审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以及由此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原则、原理等内容所构成的审计知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代表着审计在我国发展的阶段性成果,这个理论在将来还需要继续丰富、继续彰显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是集几代人的智慧与实践,是个集体结晶。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将吸取审计发展历程中的所有精华,这就使得整个体系显得更为丰满、有内涵。因此,在整个审计理论构建过程中,我们要牢牢抓住这根主绳。在其历史阶段性上,整个体系框架自然能全部浮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起点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首先要明确起点在哪,即通常所说的审计理论逻辑起点。作为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冠用逻辑起点本身的内涵,运用于审计理论中,它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该逻辑起点的实质内容用你该表现为审计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思维规定;第二,该逻辑起点应该是审计体系中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单位,即该逻辑起点是个基础性的内涵范畴,可作为其他审计范畴的依据;第三,该逻辑起点应该贯穿于审计理论发展的全过程;第四,该逻辑起点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审计理论体系,在其本质要求上,需要该逻辑起点与审计系统中的其他要素有多方面的联系。逻辑起点是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往往以起始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

基于上述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的要求发现,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构建审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较为合适。理由有五点:第一,经济责任关系是种确确实实存在的关系,它是审计理论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基础关系;第二,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前提。任何形式的审计最终的落脚点都在经济责任上,因此,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基础性的全部内容,其他审计范畴都应该是以它为依据;第三,前已述及,经济责任关系伴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产生并将一直存在,无论何种形式的审计都是以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的,而审计理论又是我们对审计实务的认识,因此,经济责任关系确实是贯穿于整个审计理论发展的过程;第四,经济责任关系反映了审计的根本属性,审计的根本属性决定审计的发展,也决定着审计理论的发展,因而,经济责任关系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审计理论体系;第五,逆向思维决定了经济责任作为审计理论起点的重要地位。退一步考虑,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审计发展到现在又要重新去挖掘她的起源呢?如果没起源,那审计理论是怎么产生、怎么发展而来的呢?对于这一点,学界对于审计理论起点的各种观点在获得一部分人认可的同时,也不免会让另一部分人有种想法:这种关于审计理论起点的探讨到底有多大意义值得我们再继续研究下去?较为明显的一点,审计的根在经济责任。任何一种关系都是由具体的事实所引起的,因而经济责任关系是由受托经济责任这个事实所带来的,而其内容就是经济责任对应的各种活动。从逻辑上来看,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审计理论的起点应该不会有错,而且更符合逻辑起点本身的意义与内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特色

前已述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起点应该是经济责任关系,而突显出中国特色的则是经济责任审计。既然构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必然得突出中国特色。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独创的审计形式,将其作为审计理论的特色无可厚非。另一方面,从实务角度来看,无论何种审计形式,其实质还是落在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况且,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许多国家已经或者开始借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这一点对于国人来说是值得骄傲的,这也标志着我国对世界审计作出的突出性贡献(当然,贡献不仅仅就这一小部分)。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审计理论的特色。综上所述,笔者以经济责任关系为起点、经济责任审计为特色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整个体系由起点、前提与导向、审计基本理论、审计规范理论、审计应用理论、审计相关理论和审计环境等所组成,如图1①所示。

三、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国情的需要。因而,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整个审计理论的起点、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理论的特色也是具有一定历史性和客观性的。构建以经济责任关系为起点、经济责任审计为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具有重大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关于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有着多种不同的看法,这违背审计历史发展的潮流。问题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只有一个,之所以有这么多种不同的观点,是因为人的思维习惯性地顺着事物发展进程思考,审计理论的起点并不一定就存在于审计范畴内,因为审计不是“天生”就有,审计是“果”,“因”在审计之前。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的最好方法是逆向思维。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的建立为我国现在与将来的审计实务工作奠定了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回归理论,逻辑上是这样,现实也是这样,这点不假。整个审计理论体系还要继续发展与完善。我们还要继续发扬自身的特色,使更多国家和地区受益。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的建立是中国对世界审计史作出的卓越贡献。中国经济的发展状况越来越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这当中需要做好强有力的监督,保证整个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建立不仅仅是中国对世界审计史作出的贡献,也是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可能考虑最多的还是审计理论本身的问题,对于中国特色而言,只要符合本国国情,是在我国发展的产物就应该称得上是中国特色。因为我们开创了经济责任审计,所以对中国特色有了锦上添花的效果。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同一内容饰演的两个角色。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似乎又给人有种内涵与外延的感觉,关键点还是经济责任,经济活动产生经济责任,进而产生经济责任关系,这个不是鸡与鸡蛋的问题,这个逻辑是比较清楚的。在确定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地位之后,要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使得理论在指导实务中发挥更大的效用,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也是今后要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在未来会发展得更完善、更先进。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2

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时效性不强而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不利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与评估。

 

文章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改善的途径,对于提高经济会计审计责任的时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状态以及所做出的业绩进行考核与监管,完善领导干部的监管机制,确保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性。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为重要的就是时效性,一定要针对在任期间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否则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失去应有的价值,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威胁到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性,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注重时效性,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现状

 

时点指标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对其在任期间的业绩以及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估,而经营目标运行的最终结果是进行判断的最好依据。主要对资产运行状况、财务效益以及偿债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此来衡量其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但是所有这些指标的衡量都需基于一个时间点,以其在任期间为评判的依据,由此反映出各种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在时间点上却无法有效的掌控,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比较常见。

 

虽然在某一固定的时间点所发生的经济事项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也仅是反应在其离任以前所发生的事项,审计所得出的结果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事情发生过了但已经无法阻止了,所以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增加了审计风险。

 

资产追回难度系数较大。基于上一部分的阐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时间点上存在滞后性,往往都是事后才得出审计结果,而此时对应审计事项的领导干部已经在新的岗位任职并且可能已经升迁,所以此时得到审计结果的意义已经背离原有的意图,对于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追回。出现这一问题的原由都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滞后性所导致的,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至关重要。

 

整改建议和措施难以落实。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无法保证,在领导干部离任后才得出审计结果,通过审计结果所发现的问题都是离任的干部在任期间存在的状况,而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还需要现任领导干部来实施。这在执行力方面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严重影响到企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长期下去在责任界限上会逐渐模糊。此外,这种现象也助长了部分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认为离任后才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以在廉洁奉公方面缺乏自律性,不利于单位的整体改革与发展,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真正意义。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的途径

 

从制度上保证审计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客观、有效开展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行为的各个方面,具有审计内容广泛、时间跨度长、涉及事项多、需关注的层面多等特点。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应从制度上为审计独立性提供有力保证,以确保开展相应审计工作时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任职期中审计。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该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工作。根据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有重大事项或者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不定期审计,这样可以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状态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在任期间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改进,有利于单位的长久发展。此外,还可以开展离任审计,将其作为任中审计的延续,二者相互结合,可以更加有效的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对领导干部形成一种威慑力,可提高自身的自律性,从而促使其廉洁奉公,保证国家资产安全,真正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开展必要的后续审计。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借鉴常规审计开展必要的后续审计工作,并将后续审计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可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通过后续审计的方式来监督和评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从而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结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利用。

 

适当利用其他审计结果。在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适当利用其他审计的工作成果。可以尝试通过评价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来适当利用其工作成果,依据其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核实,以提高审计效率;通过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信息资料,帮助审计人员进行判断。

 

可以适当利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常规内部审计的结果,来了解其经营管理状况及内、外部相关因素,了解任期内相关经济指标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此外,离任审计作为任中审计的延续,可以利用任中审计的审计成果,在其基础上开展工作,以更加全面、有效、及时地评价和界定任期经济责任,并起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资源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3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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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匡志高,王群.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体系探析[J].北方经贸,2014(10).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4

十年来共审计41万多人,查出问题资金684亿多元

《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两个《暂行规定》的施行,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全面推开,全国普遍开始了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要说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可以列举一组数字。”刘家义说,1998年至2010年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共计41万多人,查出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金额684亿多元,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交各类报告和信息40多万篇。

经济责任审计的另一种成效则是无形的。“试想一下,有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约,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会意识到对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合规性和效果要进行审计,就会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你想想从乡镇长到省部长,从党政领导干部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么大的一个被审计领导干部群体,会因此避免多少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刘家义说。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暂行规定》的许多内容已经滞后。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进一步完善。“2006年修正的审计法,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亟须出台专门的规定加以贯彻落实。”刘家义说,在这种情况下,新规定的出台自然提上日程。

范围涵盖省部级领导

审计实现制度化,2009年至今共审计省部长37名

“如果说《规定》最大的突破,毫无疑问,是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出台的两个《暂行规定》确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尚不包括县级。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了地厅级。按照中央的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

截至2010年,审计署共审计了151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两年共审计省部长37名。短短10年,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已走向制度化,发展可谓迅速。经过长期试点,审计署已积累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在审计技术层面已较为成熟。

刘家义说,在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经济政策的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揭示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和建立政府负债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议。

“省部级领导干部拥有着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掌管着大量的国家资源,他们能否切实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刘家义说,《规定》出台后,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制度化,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层面已走向成熟。

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许多高官因为腐败问题而纷纷落马,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是独特的。”刘家义说,更重要的是,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常性审计,可以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展和蔓延,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而清除腐败赖以滋生的土壤,遏制腐败行为。

据了解,1998年至2010年10月,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金额20多亿元,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对4%的给予了免职、降职、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或责任追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7200人。

刘家义说,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于发现和查出问题,还要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多年来,审计机关在原来以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力求尽早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秋后算账”,发挥“治本”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2009年和2010年审计的37名省部长中,有33名是任中审计。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同时,《规定》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也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刘家义表示,《规定》出台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审计报告先礼后兵

会留给被审计领导干部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

据了解,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那么,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否看到这些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刘家义说,按照程序,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审计结果报告应当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此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报告还要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给被审计领导干部留有充分的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这也是审计结论客观公正性的保证。”刘家义说。

如果换个视角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拥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那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5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尤其在党的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也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日程,它是新经济环境下,加强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廉政认真,克己奉公的最大举措。而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之不断前进的我国高等教育,也以势不可挡的劲头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国家加大了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又容许多渠道融资教育经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做为监督和检查之于服务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愈发重要。

1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最初根源于厂长离职审计,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建立了相应规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国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结合各地区实情,依照中法办[1999]20号文件中的两个“暂行规定”和审办发[2000]21号文件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计工作。虽然在近二三十年间,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原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就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看,南北发展不平衡,东西发展不同步,各地区的审计方法、程序、内容、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经济不同,与之而来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国各地区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种各样,各自为政。各高校也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不同的审计制度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审计办法和规定。据调查,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而执行审计的部门也以各校的组织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居多,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审计也以离职审计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没有开展届中审计。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是财经法纪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等,虽然各高校的审计内容和报告如出一辙,但是其审计具体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认真思量了,这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困难,也加大了审计评价的风险。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离任审计较多

目前来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离任审计为主要的形式,在职审计相对较少,而离任审计也是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模式也不多,先离后审的现象是与我国特有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模式有关,通常来说,只有当审计的责任人离任或是调任了之后,有关部门才向审计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的模式,不仅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了阻碍,也使审计的结果人浮于事,失去本来审计的意义和目的。

2.2审计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门的审计都以离任审计为主,就导致审计的效果不佳,工作质量不高,其结果就更不严谨和确定。这种审计往往是相关部门上报离调任责任人,再由其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而后才是审计部门收集资料,入驻审计。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内部干部集中调整和调离任后,组织部门才统一向内部的审计部门提交审计委托,并且要求其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其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程序就使审计部门不能主动制订出工作计划,只能被动地接受审计项目,审计不全面,不细致,更不用提工作质量和审计效果了。

2.3评价随意性多

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上述段旨中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其不足,没有一个统一的审计规章,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客观的审计条款或制度,当面对错综复杂的审计委托时,就更显得无地放失。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处理千头万绪的审计项目时,往往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使他们通常会从自己工作的经验和主观进行判断,自由裁量随意性就较大,其客观性、正确性和公正性就相对较弱。

2.4报告利用性差

就我国当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其审计成果报告普遍缺少针对性,专业语言又泛滥,结论往往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就使组织部门对其产生的报告和结果无从下手,更不用谈如何利用了。而先离后审的模式,干部已经任命完毕,审计的结果对于其任命与否不具有权威性,也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的实效性和威慑性,降低了审计的必要性,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第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依法审计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工作应该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开展,它也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对各项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和约束。第二,客观公正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观公正,就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着重于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并对要审计的资料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反复核对,较准。同时,就要着重于审计的独立性,尤其是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立场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正确,以《审计法》为准绳,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审计一般时效性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资料较多,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把着眼点放置于影响因子较大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来。经济责任审计人,在高校来说,一般都是学校的各层领导,更应首先立足于重点问题和环节,仔细、认真、多层面,多角度地审核每一个疑点和问题。第四,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和重要,所以对这类审计客体,更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把握好谨慎原则,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责任,划清工作、渎职和失职之间的界线,统一标准,透明过程,昭示结果。第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字面的意思上来看,就是要对审计的问题如实地反映,绝不隐瞒,绝不姑息,绝不夸大,绝不回避的四个绝不原则,做到审计到位,审计清晰,审计无误,审计准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为变通,既做到审计清查,又要兼顾各单位的不同,实事求是地清算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也是针对于各级领导人员在任期间的财政、收支、效益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评价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在任作为等,为国家和人民做好对于各层领导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监管机关提供相应的评价总结和任用依据。

4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其他审计的程序不尽相同。

5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

5.1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和确立的就是统一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往的审计制度只规定了相关离调任审计的相关内容和程序,为了建立相对健全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就要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从原则上明确任前,任中、离任和调任的审计模式和有针对性的内容,为开展审计工作铺平道路,为其顺利进行做保障。对于任前审计,要着重对于敏感和重要岗位的选用和调任干部的审计,任中则应该侧重于群众反响较大和民意调查问题较多的干部,离任审计则把着眼点放在正常的人事变调,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2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主观影响因子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左右,让主观臆断和随意性彻底剥离,为此各大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价考核体系。就高校现在的人事格局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门,即教学院系、行政管理、学校相关经济实体这三部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和量化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更能体现出不同的审计层面。

5.3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职能

经济责任审计不是普通的审计,把工作的重点放置于财务收支,而是侧重于在离调任干部的绩效审计,在任其间的作为调查,群众反映和民意调查,通过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有形和无形中就可以给干部以督促和推动力,使他们在任其间更为合理地调动资金和配置资源。

5.4利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对于一些保密性不强、时间相对较仓促的内部审计项目,相关高校组织部门也可以把此类项目委托给外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该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相对数量,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于人员审计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便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的配置和时间的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6.1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但在近几年来,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全新的审计理论——免疫系统审计,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职能基础上,更为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任前、任中审计,落实离任、调任审计的必要性,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模式,以审计促正气,以审计督新风,让一切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了传统审计马后炮效应,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层面和角度。

6.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有内部提交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部门安排的程序模式为基础,还新增了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的年初,内部审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殊情况,依照审联会的委托,客观、科学地制订出本年度的审计计划,将财政收支审计、预算审计、专项专款资金审计,责任作为绩效审计,与任中、调离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一些无谓的重复审计项目,不仅节省了审计成本和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的情况下,合理配置了审计资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报告,以资料的形式直接应用于其离调任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6.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这种全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拘泥于离调任的审计,而且也把在任审计纳入到了干部的审核中来,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同时加强了对在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时时自醒,强化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弥补了考核审核体系的缺失,给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了最为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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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剑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其评价内容[J].交通财会,2002(03).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6

一、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更扎实有效地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了专门的部门(综合研究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明确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分管领导,创新机制制度,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审计成果的分析运用

搞好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得到发挥。

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察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情况,促使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领导干部有收送钱物、超标准购车、领导干部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督促领导干部予以纠正,严肃处理。

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落实“四个坚决纠正”、解决教育乱收费、农民负担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导干部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或者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或者违反中央和省上规定,搞“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重要线索,如果不够具体清楚,可以委托审计机关先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再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反财经纪律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继续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审计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察干部,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合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别计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五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注意从违纪违法行为中揭露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着眼防范,强化监督,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7

This paper mainly research the risks and control methods in the auditing process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Keyword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Risk.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39.4文献标识码A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意义上的审计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审计结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提供了量化的依据;二是审计结果人格化,即必须要有具体的人来承担经济责任。过去我们的审计结果是只对单位不对人,现在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明确其经济责任,防止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促进干部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组织部门把好用人关,防止选用干部失察,失误。实行这一制度是对领导干部的激励和鞭策,严格要求自己,以便对经营者任期工作业绩作出确切的评价,对有关任期的经济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并按相应的政策规定划清间接或直接责任。审计中财务收支是基础,经济效益是根本,内控制度是保证。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内涵和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不是指当事人对其与经济相关的职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或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经济上的后果。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1、经济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义务。这里责任的真正含义应当是当事人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所负有的特定的职责或义务,而不是当事人的行为应当承担的特定后果。

2、经济责任是与职务相关的职责,当事人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职责或义务有多种,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基于当事人担任特定的职务而应当承担或履行的法定或约定的职责或义务,与职务无关的其他责任或义务不在该责任的范畴之中。

3、经济责任是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基于当事人特定的职务而产生的职责或义务同样很多,包括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和与经济无关的职责或义务(如政治上的职责或义务等),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责任所包含的是当事人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涉及财务过程,又包含经济活动领域。经济责任审计在范围上远远大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特征体现在直接对“人”的监督上,将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因此,监督的层次更高,政策性更强,审计内容更复杂,要求更严格。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具体是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使用不恰当的程序和方法,对某一事项作出错误地估计和判断,进而提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审计结果,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给使用者带来错误的信息,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由此引起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和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类型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上来看,风险有两种类型;一是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未完成政府责任目标、存在违反程序决策或严重决策失误、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本人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而作出错误的评价;二是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而审计人员由于职业判断失误,而对领导人做出不正确的评价。三种,但无论哪种风险它们都不是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征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通常比较复杂。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不确定性因素多、社会环境影响人、牵涉面广的工作,对人与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因此风险更高、难度更大;同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每一项审计活动都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其成因和表现形式均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二是风险成因的独特性。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领导者,同时审计的内容错综复杂,加之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限长,评价事项多而敏感,审计的评价依据仍处在不断变化、完善之中,所有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会反向促生审计风险。三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可控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但只要审计机关掌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背景、影响因素、运行特点和规律,通过改进审计手段,收集审计证据,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控制审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产生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避免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是审计手段滞后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来发现问题,但缺乏真实性。另外,随着网络与会计电算化不断推广与应用,许多经济业务都在网上实现。二是经济责任制不够健全。大多数部门、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制,领导干部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同时被审计单位在某些环节上违反财经法纪是由离任者和领导班子的混和行为所引起。目前国内主要采用两类标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审计评价细则和标准仍很欠缺。三是经济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的界定包括:原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短期责任与长期责任等内容。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即使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四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养。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经验和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监督失控、失误、失察。五是程序不当导致的风险。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必须符合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质量特征。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客观、不真实或不相关的证据也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原则

审计工作是一项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工作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均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在每一具体环节注意避免产生差错,是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所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切实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方针,突出重点,强化职能,扎实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风险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其责任心,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2、强化审计的合规性。

在目前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条例》,从法律上明确审计人员执法的权限,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经审计不得离任、不经审计不得提拨等硬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8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9

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审计理论与中国特色审计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审计制度创新(蔡春、陈晓媛,2007)①。这一创新主要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自然人而非组织,是我国特有的审计类型。马克思告诉我们,人之所以是人的重要体现在于主观能动性,经济责任审计直接将自然人作为审计对象,使其区别其他类型审计而存在。

我国国家审计体系目前采用的是“3+1”模式,其中的“1”即是经济责任审计,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upreme Audit Institutions,INTOSA)秘书长Moser,在2008年7月举行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UNESC)会议上指出,国家审计是良好国家治理的关键要素,国家审计是来公正和客观地评价政府是否负责和有效地管理公共资源并实现既定目标,从而帮助政府组织实现责任、改善管理,以增强公民和利益相关者对政府的信心。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2012)指出,“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②,因此,国家审计具有国家治理功能。作为国家审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责任审计除具有一般审计具有的基础功能外,理应具有国家治理功能。

2010年12月,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新“两办规定”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组织协调、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11年7月,国家审计署出台的《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第十一条专门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规定,要求“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理论与中国特色审计实践相结合的一种审计类型,越来越受到重视,且其功能作用也在不断地增强,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更上升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无论是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还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从相关规定还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非普通自然人,而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他们是国家各个组织的治理主体。自古以来,“国治”即“吏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发挥国家治理的功能。基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国家治理功能,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发挥的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功能的发挥是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国家治理功能的基础。审计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监督功能、鉴证功能和评价功能。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众多审计类型的一种,同样具备这三种基本功能。监督、鉴证和评价是组织治理的基础手段和重要方式,国家治理同样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指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评价标准和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复核,包括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正确、可靠,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理、有效,被审计对象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以达到解除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鉴证功能则是指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和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进行检查和验证,通过审计结果来鉴定和证明被审计行为人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得到全面有效履行以及履行程度如何的功能。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功能指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确认和检查,明确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肯定取得的成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评价和认定,然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可以为国家治理功能的发挥提供基本的治理信息,经济责任审计的鉴证功能可以提供必要的治理证据,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功能则可以提供重要的治理建议。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信息,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证据和治理建议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进一步发挥的重要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理论分析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是解释审计的重要理论。何谓受托经济责任?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授予一个被审计个人或实体的责任,显示他已经根据资金提供者的条件对委托给他的资金进行了管理或控制。加拿大审计长公署(OAG)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对授予的某项职责履行义务,做出问答,他假设至少存在两方:一方授予职责;另一方接受这一职责,并承担责任,对履行这一职责的方式做出报告。关于受托经济责任,我国著名审计学者蔡春在其著作中曾做过精辟的阐述:“受托经济责任的实质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所有者提出的或者社会提出的)管理和经营受托经济资源(资产)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它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大方面。”③

受托经济责任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不同可以分为企业受托经济责任、组织内部的受托经济责任以及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其中,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委托方是公共资源所有者即人民群众,受托方则是政府。政府获得人民群众所委托的公共资源,就对人民群众负有公共受托经济责任,需要合理地经管公共资源,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的进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所反映的以委托人为代表的社会需要的层次与水平在不断提高和拓展,即委托人的期望与要求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变化,由此也导致了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的拓展。如从行为责任这个角度来说,其内容由保全责任、节约责任、效率责任等传统的责任内容向安全责任、认证责任、治理责任等新兴的责任内容拓展。因此,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是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种类型,它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控,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可以有效减少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克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并确保国家的制度决策、权力运用等行为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内嵌于国家治理结构之中。从理论层面而言,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的一项制度安排,理应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率;从实践层面而言,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并将其大力推广,这也验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改善、提高国家治理效率中的作用。因此,作为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安排可以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重要和特殊的组成部分,其制度安排的优劣性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实现的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的发挥需要有具体的实现方式。公共权力是国家治理的内在需求,政治民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治理的经济基础,三者缺一不可。基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功能可以通过公共权力制约、政治民主推动和国家经济安全保障这三种重要方式来实现: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制约公共权力。权力作为现代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东西方古代哲学文献对其进行过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中文里“权力”一词来自对英文单词“power”的翻译。“power”引申自拉丁语动词“potere”,意为可以做某件事,“权力”则指通过意志的运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能力。由于权力存在天生的强制性和不平等性,一旦权力脱离了它所应该代表的利益而去追逐私利,权力往往会蜕变成裸的暴力。因此,“控制和约束”是与“权力”相伴而生的。我国古代的法家思想著作《管子》中提到“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为大治。”④法国十八世纪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⑤可见,权力需要制约在中西方已是根深蒂固的思想。

审计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经济责任按照委托人、受托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企业受托经济责任和组织内部的受托经济责任,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决定着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所以也决定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的一切权力和财富归人民所有,人民将公共资源委托给国家,国家就需要对人民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需要运用公共权力,或者说国家权力的运用是为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而服务的。为了保证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的履行,需要进行国家审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是公共权力运用的主体,他们直接决定着公共权力运行的效果,也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公共权力的运行需要制约,审计作为监督的一种,必然要在公共权力制约过程中发挥相应的功能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与其他审计类型将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对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自然人,而且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的运用可以产生直接的制约作用,因而可以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政治,是凭借公共权力,和平地管理冲突,建立秩序,并实现平等、自由、人民等价值理念的方式和过程,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手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最大多数人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因此,全体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的委托人,委托人利益的保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对受托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审计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010年,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要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在2011年的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刘家义审计长进一步指出:“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国家治理和干部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著名审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曾有过精辟的论述:“民主,是现代审计的实质,审计,是民主政治的表现;民主,是现代审计的目的,审计,是现代民主的手段。没有现代审计这一手段,就很难达到现代民主这个目的;而没有现代民主这个目的,现代审计也就失去其意义。”⑥

从审计机关领导和学者的观点中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理应发挥民主政治的国家治理功能,起到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另一方面,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离不开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因为无论是在整个国家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他们是旗帜,是号召和团结人民群众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舵手,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种类型,其审计对象恰恰是作为自然人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行为,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胜任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舵手职责,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家经济安全是民众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经济基础。当国家的经济安全无法保障时,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国家经济安全可从两个方面定义,一方面指国家经济利益的获取受到保护,国家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不受到破坏,国家经济处于不可分割的状态;另一方面则指抵御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变动而带来的冲击的能力,抵抗经济入侵和防范经济危机的能力。国家经济安全既包括国内经济安全也包括处于全球环境中的经济安全。

无论是国家内部的经济安全还是处于全球环境中的国家整体的经济安全,都需要有一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来保障。决策机制的存在可以出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和方针;执行机制的存在使得这些政策方针具有了执行的行为主体;对于制定的政策是否切实有效,执行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达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标则需要监督机制来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则属于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政策方针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以及最终负责人恰恰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将制定和执行主体以及最终负责人作为审计的对象,监督和督促其切实有效的制定、及时到位地执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使得国家经济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作者为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审计研究》,2007年第1期,第10页。

②刘家义:“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第60页。

③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1页。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10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工作岗位之前,就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鉴证和评价。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重点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其任职情况编制滚动审计计划,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五、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发挥审计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是内部审计的目标,也是规避当前事业单位审计风险的需要,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推进事业单位审计改革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晓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0

[2]钱云飞.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思考[J].现代商业,2010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11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的政府审计是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等,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绩效审计已成为主要的审计类型。在有审计制度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我国有经济责任审计。自1986年审计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以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有20余年的历史。经济责任审计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政党经济监督 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审计活动按照审计主体可以分为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政府审计被认为是一种经济监督。政府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所进行的审计,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即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而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进行的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政府审计的性质都是经济监督,但在此基础上,经济责任审计有着特殊的性质,它是一种政党经济监督。

我国政府审计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是属于各级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在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最高审计机关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在这种体制下,审计机关主要围绕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直接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审计工作。这时的政府审计是政府行政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或者说是通过监督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来监督控制和支配这些活动和资金的经济权力和相应的经济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政府审计的对象,从内容看仍然包括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但政府审计已经成为了执政党执政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执政系统之中领导干部的执政权力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在我国的执政系统中,各级领导干部因执政权力而产生相应的执政责任,其中很重要的是执政经济责任。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执政党制定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治决策,并将这些决策转化为国家意志和政府政策,进入国家行政系统,通过国家行政系统以行政、经济等手段,如政策、调控、管制等来贯彻执行,将执政党关于经济工作的政治决策转变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现实成果。在执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有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一种党内监督的制度,为监督和考核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职责进行的审计 第一,所审计的职责是个人职责而非单位职责。在审计中,通常对于所居职位而导致的经济责任,会先由单位或法人来承担,然后再由单位或法人追究个人职责,即“先对事后对人”,因为个人在行使职权时代表的是所在的单位而非个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直接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给予审计评价,确定或解除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即所谓的“对人”。第二,所审计的职责是个人经济职责而非个人其他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人在履行经济职责的同时,可能还会拥有其他职位,承担其他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所有职责责任进行审计,而只是审计因履行经济职责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统一 政府审计一般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前者关注真实性、合规性,后者关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活动真实合规是基本要求,追求效益则是更高层次的发展。政府凭借公共权力获取社会公众的部分私人财产作为财政资源,用于机构行政开支和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形成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这些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应当真实和合规,政府承担的这种责任称为财务责任。同时,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政府行使职权应当实现某种特定职能,达到相应的结果,政府承担的这种责任称为绩效责任。对这两种责任的审计分别称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在一般的审计活动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可以分别单独开展,也可以两者结合起来开展,并且这两者结合的程度和比例可以根据审计目标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者个人经济职责所进行的审计。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受托承担的经济职责是基于所居职位的整体上的经济职责,包括财务责任和绩效责任。因而经济责任审计必然同时包含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统一。这样才能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责任履行评价,真正起到监督和考核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职能。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专业技术性的党内监督 经济领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就经济领域而言,领导干部个人因居于领导职位而履行的经济职责,必然表现为各项经济活动,很多经济活动都可以具体化为各项财政财务收支,进一步通过财务账目体系和其他载体,加以记录和反映。因而,对党内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必然要借助审查记录财政财务收支的财务账目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记录,以获得基本的证据,进行责任履行评价。这种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依靠专业技术才可以更好完成,这也正是传统审计活动独有的专业能力优势。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专业性在党内监督形式上的运用,是党内监督形式的扩展,是党内监督结合专业技术更科学和客观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改进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把纪检机关的监督与其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效果。

我国政府审计是属于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虽然党内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活动,政府审计本身也是具有强制性的经济监督,但政府审计不能对领导干部直接行使监督权,必须通过接受委托的方式才能进行相应的审计,同时审计结果要提交给委托人,由委托人依法运用审计结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三条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虽然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都是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而产生的,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与通常所说的政府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并不相同。通常的政府审计是由法律授权而进行的,在法律的规范内直接进行,不必再接受委托,是一种隐性的委托受托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在《审计法》中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但在执行中则需要经过相关权力部门的委托、履行规定的程序后进行,是一种显现的委托受托关系。通过在程序上确立委托受托关系,政府审计才能够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运用审计专业技术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监督扩展到党内监督,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完善,监督手段更有力,以政府审计的特有职能促进并加强党的干部管理,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分析

(一)一般政府审计的审计关系 根据审计理论,审计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产生,经济资源的所有者将经济资源委托给经营管理者,同时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对经济资源受托者的责任履行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形成审计关系。审计关系就是指审计活动中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之间的关系,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同时也是经济资源的所有者。审计关系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还要结合不同的审计体制,其中主要是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我国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其审计关系如图1所示。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同样是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是一种超出政府行政系统的特定的委托受托关系,其具体审计关系与一般审计关系在审计关系人、审计性质、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图2所示。

一般政府审计关系中的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是人大和政府,被审计人是政府各部门,审计的是受托行政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不须接受特定的委托,根据社会经济形势和政府工作重心,以及审计工作需要,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关系中的审计委托人是干部管理部门的党组织而非一般意义的资源财产所有者或投资人,被审计人是党政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审计的是受托执政经济责任,组织部门提出审计委托,审计机关将联席会议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请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突破了传统的审计关系人理论学说,促使人们对审计委托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新的诠释。

(三)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对政府审计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审计关系,在机构设置上增强了执政党领导的成分,在权力配置上通过执政党权力的权威性强化了审计监督权。对于政府审计来说,这种新型审计关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扩展和强化了政府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相对于财政、税务、金融等多种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审计机构的监督最具全面性和专业性,是专职的经济监督机构。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要通过具体的监督客体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扩展了审计监督的客体范围和层级,从行政系统扩展到执政系统,从对政府部门(含国有企业)的监督扩展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伴随监督范围的扩展,审计监督职能所达范围也随之扩展,其职能作用也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更多地发挥出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有效贯彻执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权、有效履责,同时为党政干部管理提供更加客观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向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审计评价和提交审计结果,反映经济运行真实情况和客观成果,为执政党进行经济决策服务,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还要通过监督权力的保障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提升了监督权力的保障程度,从而加强了监督的力度。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党的执政系统,通过审计委托方式,以党的执政权力保障审计的监督权力,以党委、组织部门、联席会议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保障,使处于较低层次的行政系统的政府审计可以监督处于较高层次的执政系统的领导干部,并且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样,审计监督才有力度和权威,才能有效,审计的监督职能得以强化。

二是提升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多年来,政府审计在监督公共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方面,在揭露问题、严肃法纪方面,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在评价经济活动为政府提供建议咨询方面等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普遍开展,更加提高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党的领导主张能否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依赖于作为领导干部的执行者的能力和素质。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掌握着一定的公共资源,层次越高的官员,掌握的资源分配权就越大,其行为和决策的影响也就越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普遍开展和级别的提高,使得权力约束更加广泛,权力制约的成果更加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慑,无形中会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管理,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审计的影响力不仅仅停留在检查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有效防范问题。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对于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相结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审计的作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重要性越来越突显,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是增加了政府审计的组织价值。政府审计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组织机构,耗用一定的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从审计组织的角度来讲,依法受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拓宽了审计的领域,提高了审计的层级和权威性,丰富了审计的理念,增大了对社会的贡献,必然增加审计作为一个组织的价值。而审计组织价值的增加,可以为审计带来更多的社会认可,从而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舆论支持以及财政预算支持。组织价值的增加也必然会带来审计人员的自我价值认同,激发对职业声誉的珍惜和敬业精神,做好审计工作,发挥审计作用,形成审计组织自身的良性发展循环。

审计是国家社会经济的“免疫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经常性,必然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范围,以更权威性的力度和更客观的专业手段,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充分发挥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功能,更大程度地保障社会经济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蔡春、田秋蓉、刘雷:《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审计研究》2011年第2期。

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篇12

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领导干部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同时也向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挑战。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的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对其任期工作业绩作出评价,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其经济业绩,全面评价考核领导干部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同时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二)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了纪律观念,促进了廉政建设。

(三)核实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其他审计工作作为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通常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直接的关联,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有别于其他审计工作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密切相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无论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评价的方法等方面都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着显著的不同。诚然,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毕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政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等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政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组织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首先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审计意见,经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同意后,再由组织部门书面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机构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后负责具体实施。在具体审计过程中,组织部门有义务协助和支持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抄报有关部门,作为监督管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同时,需要追究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做出必要的处理。可见,经济责任审计不单纯是审计部门的工作,而是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的作用

审计机关具有制约与监督权力的法定职责。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中,经济责任审计无疑以丰硕的成果,发挥了重大作用,成为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一)在项目选择上,突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对象

如掌管资金分配权和资金使用量大、群众反映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计过程中,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重大经济决策为重点,以落实经济责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的审计

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直接关系到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对经济决策程序进行跟踪审计,从最初的可行性调查到决策过程、决策形成、决策实施、决策效益等各个环节,查证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决策过程民主、决策结果科学。

(三)注重审计成果的转化提升

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分析,从体制上、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用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机制、规范的运作、严密的程序来保证政府权力的运行实现公开、公平和效率。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政府问责制度的逻辑关系

在新的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手段,包括了为使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和促使问责制度逐步推行等两方面的重要内容。全国 政协副主席李金华时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期间曾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促进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已成为政府治理的普遍理念。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问责制”已成为整治官场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每每出了重大事故,常常要被“问责”,不少行政长官因此而承担了“连带责任”。因此,“问责制”又被称为“高官问责制”,往往是对中、高层领导人在技术上本可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事情承担责任。

由此,审计部门需要通过严格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认真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熟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的路径,通过与效益审计的有机结合,围绕领导干部的决策和行政行为加大审计力度和创新绩效评估手段,建立决策、效益、效率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审计质量,创新审计成果,推动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建立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和行政效能评估制度,确保干部履行责任的目标最大化。

五、建立政府问责制的目的、意义与作用

(一)政府问责制的相关理论

何谓政府审计问责制?简单地说,就是对于政府审计结果中涉及的个人或组织使用资产的流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的一种社会交待和责任追究体系。换句话说是用“问”的“制度化”来保证“权责对等”的一种机制。

由于所谓的问责制是指政府应该是一个能够接受公众问责的政府,因此政府既要为公众负责,同时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又由各级负责任的公务员来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承担应由它承担的责任,所以政府必须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管,以保证责任的实现。

根据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理论,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对等。在人民赋予政府权力的同时,政府也接过了责任。政府的责任对象是人民,而不能或者不肯正确履行责任的领导干部,就不配再成为契约的当事人。所以对于审计报告所查处的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行政与刑事责任,部门主管的行政与政治责任也不应当豁免。

(二)政府审计问责制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1、政府审计问责制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是问责制的一个基本原则。该制度凸显了一种理念,并非只有贪污受贿才会受处罚,如果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同样会因失职而受到责任追究。这样,各级领导干部才会不得不转变观念,从以往“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转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上来。

2、政府审计问责制有利于改革人事考核和人事任命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作出硬性的制度约束,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让不能、不肯或未能承担应有责任的官员不再持有相应的权力,这是一种更直接、更有效的官员淘汰机制。同时,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干部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的转变,即谁用的干部谁管理,谁用的干部谁负责,需要的时候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就促使干部选用和任命坚持德、才标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促使其廉洁执政和为民执政。

3、政府审计问责制有利于强化受托责任的执行效果。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问责制能够克服执行人的搭便车或者机会主义的行为;二是问责制能够影响执行人的动力机制,他被迫或者出于明智的自利动机来认真履行受托责任;三是问责制能够影响执行人的博弈行为,从而影响受托责任的执行效果。

4、政府审计问责制有利于依法履行经济法治功能,即“审计法治”。审计是法治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法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行政权的分权和制衡。法治国家均实行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即行政法治。政府审计是对行政权力进行经济控制和监督的有效方式,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掌握了行使行政权力的权力,审计对经济行政行使履行监控职责,保证前期立法过程所制定的法得以贯彻实施、审计的意志和权力即法的意志和权力,审计机关按照法的规定履行法的意志。问责制度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于政府问责制的思考

(一)着眼于领导干部决策能力的审查

在当前体制、机制仍然呈现权力相对集中、制约监督滞后的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直接体现着工作、领导能力和政绩。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鉴证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政绩,必须围绕决策确定审计坐标和方位,在空间上寻求审计视角,用较高的敏锐度去捕捉政绩以及存在问题的信息和佐证,既要肯定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又要指出能力和绩效上的不足,这样才能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的的最大化。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主要领导疏于决策成本和行政成本的计算,成本意识淡薄,缺少约束力,把成本大账算在集体兜里,“三拍”决策、盲目决策、想当然决策等现象不时存在,审计查出的不计成本决策导致重大损失浪费的情况较为严重。这些现象与情况,既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决策之中,又体现在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范围内。因此,新形势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必要把领导干部的决策纳入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从决策中引伸到绩效评估,以促进成本意识,加大成本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决策水平,科学评价政绩,提高行政效率,推进绩效管理,实现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

(二)着力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落实

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工作业绩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程度,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行为又关联着所在部门和单位的效益和效率,其责任有着明显的结果导向、服务至上的作用,也是提升部门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如何,体现着部门的公共责任和谋求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水平,是部门公信力的重要尺度。决策成本和行政成本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责”与“果”是该成本的客观反映,并成正比例增长。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应把着力点放在经济责任的界定上,促使领导干部主观上全面考虑承担的责任,客观上认真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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