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的途径范文

时间:2023-07-28 0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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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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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当今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个人与家庭资金的不断积累,居民对于经营资金的观念也在逐渐发生改变。居民不再以单纯的把资金存进银行这种传统古板的方式使资金保值增值,更多的人开始将投资目光转向个人理财市场。居民的一些类似于寻求更多的可靠的投资机会以及让商业银行安全的保管和处理投资资金等各式各样的需求都快速的出现。综合各方考虑,很多居民的投资意识都有明显提高,有意愿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人数也明显攀升。个人理财投资资金数额越来越多,占商业银行盈利总额的比重也越来越高。未来个人理财市场对商业银行来说越发重要。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募集资金规模逐年上升

据调研分析可知,我国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注意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片领域并纷纷踏足于此。根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底就有233家以上的银行投身于理财市场并衍生出了一些诸如适应当今金融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款理财产物。从银行理财发展报告统计获悉,每年募集到的投资资金规模大概有50万亿元,尚且在存续期间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约有3.2万款,规模愈发庞大其存续总额满7.1万亿元。

二、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

(一)理财产品的开发缺乏创新,产品同质化严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势头可谓是强劲有力,各大商业银行均使出浑身解数大力开拓自己的个人理财业务市场,都想在当前这一备受居民关注和青睐的理财市场上获取利润,扩大自己的业务份额。不难发现当今理财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比比皆是,众多商业银行每周也都会发行数十款理财产品,而结果却不容乐观。截止2014年5月统计的数据显示全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市场上共存续理财产品的数量为50918款。数量虽然庞大,但简单的数量多并不意味着个人理财市场的发达,其存在很大的不利因素,理财产品缺乏创新并且同质化非常严重。国内商行在源源不断推陈出新的理财业务中每个都被商行贴上了自己独特的标签,而专业人员稍加简单的研究就能够发现大部分商行发行的貌似迥然不同的产品实质上全部都是大同小异,各家理财产品差异程度几近为零。

(二)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缺乏有主动营销观念的复合型人才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非常强业务,涉及到的专业范围也非常广泛,这就要求个人理财业务工作人员必须更全面的了解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领,了解不同个人理财客户的投资需求,并且能够娴熟的掌握商业银行、国家税收、多项投资、保险、金融法律、财务会计等多方面基础知识,能够融会贯通应用到实际理财工作上。拥有足够宽泛的现实业务操作经验,并且具备优秀的交流沟通和协调应变能力。而当今复合型经济人才的缺乏始终困扰着国内商行,阻碍着个人理财业帐谐〉挠行蚩发和进步,限制了理财市场的拓展和利润的流入。

三、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突破途径

(一)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研发创新理财产品

为了避免理财产品的单一性,丰富其产品多样化的要求,拓宽理财业务的范围,提升其业务发展的程度,就必须要求商业银行加深产品的创新深度以及增快其创新速度,达到其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根据现阶段理财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构建起拥有高学历、经验丰富并且责任意识强的一致创新研发队伍,争取运用创新的发散性思维研发投资者个人所需要的并且合理的产品,并且此产品符合其特色性的要求,力求其产品做到既全面又创新的程度。另外,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和非银行机构协调配合大力合作,促使各机构之间在互相合作的同时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提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理财产品的创新意识与革新能力,促进其业务的发展与金融产品革新的进程。与此同时,构建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将客户信息进行整合然后再将其细分,设计与客户自身经济能力、收入水平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客户推荐最佳的投资产品,达到理财产品个性化、差异化等要求,完成金融服务创新性的要求。

(二)健全从业资格标准、树立主动营销观念

高素质的理财从业队伍是个人理财业务创造利润的软基础,还是各家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角逐的重中之重,因此,对理财业务专业人才的技能素质培养是必须的。从事理财业务的人才对金融知识层面要求一定是综合的而非单一。培训过程中从业人员一定要掌握跨越银行专业的其他金融知识,熟练掌握关于其他金融市场的证券知识、基金知识、信托知识以及保险知识。以此为专业知识的基础进而去了解学习关于投资资金的运用、营销策略选择、风险管理的控制等,致力成为理财业务方面的专业型全才。当然商业银行也可以采取委托专业理财培训的教育机构对本行员工进行更加深入的培训,理财教育培训机构会更加富有程序化和策略性,通过系统的教导和培训是员工更加流畅顺手的去落实高标准的工作。除以上两种方式之外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应该是从系统外选拔聘请有经验、有能力、有天赋的专业精尖理财人才,将这批人才用来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同时对新人进行针对性培训和经验分享,逐渐扩大理财人才队伍。不容忽视的是商业银行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一定要严格,真正地人才才能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为个人理财市场创造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孟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2.

篇2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9月12日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而且受到金融制度、金融管理体制、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其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个人理财业务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既有外部市场问题,也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问题,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拓展。我国的金融业仍然处于分业经营状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仍然是相互割裂。商业银行只能是在较低的层面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尚无法在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商业银行各项理财业务,使得理财产品的开发受到极大的影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产品同质化严重、个性化不足。虽然各商业银行不断推出个人理财产品,但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仍然以产品销售为中心,没有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要设计产品,个性化服务缺乏。所以,各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为有差别的客户提供无差别的服务,无法满足客户的特性化的、内在的理财需求,更无法针对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相应的理财产品。由于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使得各行在同质化产品中进行无序甚至是恶性的竞争,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营销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的营销方面大多数采取首先通过网络、电台、短信、报纸等渠道把理财产品的信息传达给客户,等客户主动上门,然后通过专业人员推荐以进一步吸引客户,达到销售理财产品和留住客户的目的。这是一种坐等客户上门的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模式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具备较强的能力,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储备。目前,各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在各家银行的营业厅,几乎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宣传纸,但又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很好的理财产品,了解的客户并不多,特别是有些商业银行把信贷员、外勤人员、柜台人员聘为客户经理,这些人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全面的金融服务理念、业务知识和金融市场营销技能。以上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营销与宣传,导致该项业务的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的制约。此外,在理财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对产品的风险披露提示不全面,常引发客户投诉问题;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大多报喜不报忧,多说预期收益、少说存在的风险,误导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一旦出现问题,银行的声誉也必然受到影响。

(四)居民的金融意识有待提高。在我国,普及性的金融教育仍严重滞后,而且,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大多过分倾向收益的宣传,对风险提示尚不足,这必然导致居民没有正确认识风险与收益,再加上居民往往仍认可银行传统的存款类业务、具有保底承诺的理财产品,对代客理财等个人理财业务没有真正的了解与认识,对有风险的理财产品大多不敢涉足。所以,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在现阶段仍然是一些低风险的简单理财产品更受青睐。这必然影响理财业务的拓展。

(五)高质量的复合型专业理财人才匮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涉及面广、服务要求又高。这就要求理财人员既要全面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及其功能,掌握证券、保险、法律、税收、财务、房地产等多方面知识,还必须具备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长期以来金融行业又处于分业经营状态,这就使得我国高质量的、复合型的人才匮乏,国内银行普遍缺乏高素质的优秀理财人员,既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和管理操作能力,又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而且对自己所推介的理财产品的特性、功能等认识不够,在销售过程中难免导致不规范行为的产生。这就必然制约了商业银行个性化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能力,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效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针对其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主要可通过如下几条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营销理念,积极培育理财市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与壮大离不开充足的市场需求和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所以,各商业银行必须树立正确的营销理念,积极培育和完善理财市场。目前,各商业银行首先必须利用自己广泛的销售网点以及运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大对自身推出的理财业务及相关理财产品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公众了解和认识理财产品,以达到拓宽市场的目的。同时,理财产品营销人员应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应针对不同层次客户的实际情况推荐适宜的理财产品,并尽量提供便捷的理财工具,并且能及时与客户沟通,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的满足感和满意度。

(二)创新个人理财业务与产品。在目前我国仍然是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与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寻求合作,提升跨行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整合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应尽快构建较为齐全的客户平台,对客户层次进行细分。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层次客户的理财产品,提供个性化的、差别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对理财产品的不同需求,拓展理财产品的品种,使理财产品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在应充分调查研究和不断挖掘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加快理财业务的创新,比如对汽车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一些客户需求量大、热门的业务,可通过手续简化、条件放宽、改善服务等途径,扩大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拓展理财产品的市场空间,从而形成规模优势。

(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监管机构应不断适应银行发展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为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受法律约束的良好法律环境,保护银行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支持,使银行利益和投资者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此外,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规范各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对理财产品从设计、投资范围、风险控制、销售宣传、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四)加大专业理财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目前,各商业银行之所以在开展理财业务中遇到种种问题,这与银行专业理财从业人员缺乏不无关系。所以,商业银行应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特别是目前应该尽快优选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理财从业人员,对他们进行金融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能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理论知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对理财服务的需求。同时,还应大力培养知识全面化,职业操守专业化的个人理财规划师队伍,以满足目前日益发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和理财业务综合化、个性化的要求,达到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完整、全面,以遏制误导客户行为的产生,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银行风险体系管理中应将理财业务纳入其中,并根据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对理财项目风险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识别、计量、检测,对理财产品从设计、宣传营销、投资到后续服务等都应建立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面、科学的风险管理。此外,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在销售中,要做到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在后续服务中应对相关文件和数据记录保持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充分、如实地披露相关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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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理财行业发展日趋成熟,大学生需要提高对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加强自身的理财能力,以便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这一背景下,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高校也逐渐增多。目前,对该课程的教学尚在探索之中,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大学生的理财需求,如何改善课程教学以便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能力。对这一问题探讨的深入,有利于完善个人理财教学,不断提高大学生财商水平。

一、加强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重要性。

(一)个人理财社会需求增长较快。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和金融投资工具种类的不断增加,社会理财需求增长较快,理财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高端消费者人群中,约78%的受访者需要理财服务;50%以上的人愿意为理财服务支付费用。1995 年至2005 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达到 18%,而据该项调查预计,在未来 10 年里,中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均30%的速度高速增长[1]。金融投资工具的增多加大了人们对专业理财服务的需求,理财规划师行业前景广阔,因此,培养大学生具有理财规划方面的专业眼光和视角正在成为高校理财教育的基本目标。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亟待提高。

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大学生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大学生已不满足于基本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希望通过一定的投资渠道为富余资金找到保值增值的门路,但实际上,他们的理财行为和理财观念之间还有较大差距。有调查表明,虽然大学生将证券投资列为投资首选渠道,但真正具有实际股市投资经验的比例只有10%,因此,有四分之三的大学生表示,需要理财知识并希望通过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报纸杂志、专家讲座等方式获取理财知识[2]。

二、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

(一)综合性和系统性。

高校个人理财类课程综合性突出,涵盖了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等诸多领域,需要大学生拥有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房地产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等诸多课程学习的基础,而且对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整合度较高。个人理财类课程以居民家庭理财规划为主要服务目标,包含着投资规划和生活规划两大类内容。投资规划不仅包括证券投资规划,如股票、债券、基金和期权等金融工具的规划,而且还包括外汇、黄金等方面的投资规划。生活规划包括了现金规划、储蓄规划、消费信贷规划、房地产规划、保险规划、税收规划、子女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和遗产规划等诸多方面。

(二)实务性和专业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家庭都是经济活动单位,都需要解决如何扩大收入和如何合理消费的问题,个人理财是以实现居民家庭的财务自由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财力分配活动,包括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家庭理财集中在投资上,很多人将理财等同于投资。但居民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涉及到资金的分配问题,需要平衡好自身财力和消费水平的关系,因此,个人理财包含着比投资内涵更广、更为实际的内容。个人理财是在居民家庭难以应对复杂的财务管理体系状况下诞生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较完善、规范的理财规划师行业。理财规划师包括了注册金融策划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特许财富管理师等诸多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理财人士。除理财规划师外,广义上为居民家庭提供理财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类似人员,还包括了保险专业人员、证券和投资咨询专业人员、会计师、律师、遗产规划师等等。

三、个人理财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一)适应学生理财需求的教材少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理财课程有着不同的需求,一般来说,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希望获得增加对理财规划师职业能力的了解,加深对已有金融、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认识,而理工类和医学类等其他非财经类专业学生则想通过对理财课程的学习,了解投资的基本知识,做好自己的生活规划。但是,从目前已有的《个人理财》或者《理财规划》教材来看,案例分析较少,而对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成为重点,如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外汇投资、保险等基本知识的介绍占据了大半的篇幅,对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这些知识都已经了解过,或者非常很熟悉。使用这些教材授课,学生就会认为再学已经学过的知识意义不大,从而对《个人理财》课程由新鲜、好奇逐渐转向厌倦情绪。目前各个高校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专业多是财经类,因此,教材内容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理财能力的实际提升。

(二)课程定位并不恰当。

《个人理财》课程定位一般是专业选修课或者一般的选修课,很少作为专业课出现。财经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综合性强的个人理财课程由于涉及到众多金融投资工具和会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将其作为学生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从该课程的特点来看,知识综合性强需要一定的教学课时让学生融会贯通,实务性强需要学生多实际操作,结合自己的生活理财多体会、多实践,所以各高校分配给专业选修课的 30 多个课时就显得不足。另外,选修课的课程定位也使部分学生存在轻视该课程的倾向,因此,随着对个人理财课程定位认识的加深,将其调整为专业主干课程有一定的必要性。

(三)过多重视理论教学。

目前,各高校对个人理财课程的课时分配只是在32 课时上下。有限的教学课时使得实践教学课时捉襟见肘,而强调实践教学又会使学生的知识整合度欠缺,加上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重视理论教学成为有限课时内的理性选择。

除了该课程的教材过多重视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性内容外,就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这类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老教师们一般不愿涉足,这给年轻教师留下了较大的发挥空间。年轻教师理论知识较强,但教学经验不足,对不同知识之间的衔接转换上掌握还不够熟练,因此,在讲课中往往对实际操作重视不够,倾向于理论讲解。对学生而言,如果年轻教师理论教学与学生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会快速下降。

(四)教学案例较为简单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作为生活情景的简化模拟,案例教学能将枯燥的理论变得简单明了。目前,一般教材上的已有案例选择往往只为某一章节、某一种理财知识准备,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使学生对案例本身的认同度不高。

除了个别教材在最后一章设置综合性很强的案例外,缺乏不同种类理财知识的案例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就是说,能将简单的两三种理财知识结合在一起的案例不多。这也导致对案例本身的问题设置等一系列引导性的思考还欠深入。

四、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对策。

(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生理财能力培养。

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影响着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认识,大学生群体的财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加强大学生理财观念和能力的调查研究。来自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的大学生,理财观念和经验存在很大的差别。所学专业不同的大学生,其投资理财能力差异也较大。在个人理财课程开课前,可以设置简单的理财课程需求调查问卷,对大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和动机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摸清大学生的实际理财状况,能展开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参与案例讨论和课外阅读或实践活动的信息反馈,注重学生解决生活模拟理财问题的能力的提高和创造性的培养,帮助其养成较好的理财习惯,使大学生的理财能力能够不断提高。

(二)对个人理财课程重新定位。

解决个人理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逐步改变个人理财课程的选修课地位,将其纳入专业主干课程。通过延长教师的授课时数,可以有充分的教学时间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者兼顾,会吸引经验丰富的教师加入到理财课程教学中来,他们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缩短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过程,更能适应学生的理财需求。课程的重新定位也有助于强化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认识,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会加大对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使其主动学习的动力增强,切实提高其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个人理财课程实践教学力度。

加强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主要途径有以下 4 条:一是结合大学生自身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可以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讨论中,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通过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理财模拟大赛,以赛带练,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职业理财规划师、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四是和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运营流程,体验理财文化,加深对实际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

(四)注重教学案例的综合性和严谨性。

在理财教学中,需要精选案例,建立教师自己的理财案例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和经典案例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身边的案例等搜集,并进行加工,以适合教学需要。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不必要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2 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的适度综合性,同时又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更好;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家庭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家庭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逻辑性,设置问题要循序渐进,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反馈思考所用案例的适用性、综合性和严谨性,不断整理财案例库,增强案例教学的生命力,使之能对提高学生的理财能力提供切实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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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出售个人理财产品后,应当按照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向投资者披露完整的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的真实信息。然后商业银行常常将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统一管理,商业银行仅仅负责信托业务,导致若信托公司未按时间规定向商业银行披露真实完全的信息,个人理财的投资者将很难把握资金去向。因此,银行只能利用与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约束其信息披露职责,这种方式导致信息披露往往要经过两层关系才能落实到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难度。

(二)业务法律规定模糊不清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立法项目仍处于较低层次,有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更新速度严重滞后,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有利发展。一些有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章制度未对银行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法律关系做出有效调整,在双方权利和义务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这种不完善的法律制定,并将其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以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使银行、投资者以及相关金融部门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才能得到更好发展。

(三)金融监管体制严重滞后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但是监管部门职权的不合理分配,监管协调中不明晰的法律依据,在两者的共同影响下就产生了不同的监管主体出台不同的监管标准和措施的问题。与此同时,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在各监管机构范围内没有做严格的协调,因此产生监管过度与监管力度不足并存的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属于相同级别,但是缺乏协调一致的金融监管机制,存在较大程度的利益冲突问题,在产生纠纷问题时必然导致推卸责任等现象发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度需要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

(一)强化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

只有明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才能最终破解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问题。同时我们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不同,将个人理财的业务类别做暂时性的划分,以方便在业务办理和进行的过程中做到协调统一。

(二)完善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与金融业务发展迅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商业银行理财人员应及时有效将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披露,以确保客户切身利益的维护。在出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积极规避过分夸大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同时切实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向投资者强调有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并对不同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如实地让客服获悉理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三)加强对个人理财市场的金融监管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分业机制,导致我国的金融监管出现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力等现象,要想完全改变现存在的分业监管问题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对实行监管机构内部进行专业化、细致化的分工处理,制定出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协调一致的风险控制部门,达到专业化监管和协调监管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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