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合集12篇

时间:2023-08-02 09:28:13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1

作为我国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消防部队承担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以及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我国近些年加大对消防部队基本建设的重视与投入,为消防部队自身职能的履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稳定我国的社会秩序,维持社会的和谐发挥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做好当前的基建工程的审计工作,为基建工作的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一、消防部队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概念特点

1.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概念

所谓消防部队的基建工程审计工作指的是专职的审计机构与人员,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地审核与检查基建工程各项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与合法性等,同时评价以及追查其经济责任,实现加强投资规模控制、对投资管理加以改善以及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的目标,最大化地实现投资效益。通过利用审计工作,为消防部队的基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重要保障,从而构建廉洁的消防部队。

2.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特点

首先,科学性。审计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通过数据以及指标等反映出结果,然而,只有使用科学的审计内容与方式,才能够为各项数据与指标的客观性提供重要保障,提高设计结果的准确性以及可参考性,科学性属于消防部队基建工程建设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其次,公平性。所谓公平性指的是在实施审计全部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从而确保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基建工程的建设实际情况。

最后,规范性。在实施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应当严格地按照规范的步骤与流程进行,从而保障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可参考性。

二、消防部队基建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内部招标代替规范招标

建设单位原本应当委托机构,应用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方式,然而建设单位擅自改为自行组织招标,一方面未能够严格地按照所规定的程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之上;另一方面未能够报该地区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招投标。除此之外,建设单位选用议标以及内部比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基本上建设单位全程掌控着招投标的过程与结果,导致招标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2.标段的随意划分

工程建设应当合理地划分项目标段,无需对一般单位工程进行再次的标段划分。与此同时,应当将项目的各个招标事项上报至审批部门进行核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分别是:第一,招标范围;第二,招标方式;第三,招标组织形式;第四,发包初步方案等,而后严格地按照所批复的内容进行招标。然而,针对于部分已经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项目,部分建设单位继续划分一些分部以及分项工程等,从而将整个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个较低估价的工程,进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3.低价中标与高价结算问题

现阶段,由于缺乏专业化的基建工程管理人员。因此,建设单位难以严格地审查以下几点内容,如第一,招标文件;第二,图纸;第三,工程量的清单;第四,施工合同等,造成出现较多漏项与错项的问题。

此外,一部分的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未能够仔细地核实施工单位所提出的设计变更以及新增加的材料签证等内容,造成出现杂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高价签证漏项目以及材料单价等,采取各种方式以获得监理的认可,并将其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导致大幅度地提升工程结算造价。

4.忽视服务与设备的招标

近些年,消防部队的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仅程序更加的规范,而且监督力度逐渐地加大,然而缺乏对工程勘察、监理以及设计服务与材料采购方面的竞争性选拔。部分建设单位要么为了节约时间而简化流程,要么由于照顾关系而取消招标,或者是直接自行组织小范围的招标,采取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方式明确承包方,结果是监理服务不符合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各项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三、加强消防部队基建工程招标审计工作措施

1.切实做好开标前的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招投标的范围。一方面需要对招标工程项目勘察、施工、设计等环节的审查;另一方面需要仔细地审查工程建设所需要的重要设备以及材料的采购环节,确保其符合国家以及部分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首先,避免存在将需要招标的整个单位或者项目进行化整为零的处理,以此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其次,仔细地核对工程量清单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等,确保其齐全且和合乎规定,防止出现零星的附属工程遗漏的问题;最后,避免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中混入不在计划内的附加工程。

2.开标评标以及定标审计

首先,开标阶段,要审查投标单位标书的密封性以及达到时间,确保其能够未经过任何拆开与涂改后按规定时间到达;其次,评标阶段,应当对评委进行查验,确保来源、组成与人数符合要求,避免评标委员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最后,做好定标阶段的审计工作,确保严格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评价原则,合理地选择施工单位,避免发生关系定标以及暗箱操作等问题,防止出现在定标后改变中标单位的状况。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消防部队的基本建设,对于改善消防官兵生活、工作与训练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消防部队自身职能的履行创造良好条件。为此,应当深入地研究基建工程的审计工作,最大化地实现建设投资的效益,为消防部队基建工程建设的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建设廉洁的消防部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2

机场非航业务:指与机场运营直接或间接关联业务中,除航空性业务外类似地面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物流服务、机场零售业、机场餐饮业、机场物业服务、机场贵宾服务、机场能源服务、商业地产、机场广告、机场便利服务设施等,都属于非航空性业务。

机场非航商业业务:特指机场非航空性业务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广告业、便利服务网点或设施等市场化商业业务。

非航商业自主招商:指以机场管理机构为单一招商主体,通过面向市场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并与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签订商业经营合同的招商行为。例如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经营管理的业务;新开发商业资源、经论证适宜采用市场模式运作的业务等较适合采用自主招商模式引进。

建立自主招商管理机构及程序。成立招商组织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可授权成立自主招商委员会和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自主招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每个招商项目由市场开发部门牵头组建招商项目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上述机构均由机场管理机构授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

自主招商委员会总领自主招商工作,召集自主招商委员会会议,听取自主招商办公室、各招商项目组关于招商工作的汇报,对招商工作做出决策;审批各招商项目的重要事项;审议各招商项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商。

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自主招商全过程,监督招商工作人员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招商程序及其行为规范的情况;对各招商项目组招标或谈判过程进行监督;对参与招商工作和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招商规范和纪律的培训;按程序抽取评审人员,组成招商项目评委会;受理招商工作中出现的举报和投诉。

自主招商办公室为日常招商办事机构,设在市场开发部门,负责招商委员会工作联动。

招商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比如编制各招商项目招商计划;根据具体招商项目制定招商方案、编制招商文件和评审标准;制定并执行招商推广方案,收集、管理经营商信息;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合约签订、装修审批、经营商入场施工与开业等后期工作。就几项关键流程点总结如下:

招商材料的编制及审批:招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邀请函、投标人指导、竞标文件格式、招商项目介绍及经营要求、评审标准及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自主招商委员会负责审批招商文件。

市场推广:包括主动收集潜在客户信息,对业务信息进行推广;主动拜访或接受潜在客户的拜访;通过公共传媒及机场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招商信息;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向潜在客户推广招商相关业务。

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包括有意愿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按照公开的招商信息中所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对报名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公司资质情况进行准入资质审查;向通过资质审查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发售招商文件。

踏勘与答疑:根据招商文件发售情况,组织至少一次现场踏勘,除招商项目基本信息外,不做任何有悖于招商规则的问题答疑。踏勘结束后,招商机构根据投标人需求,组织专门的答疑会或以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如需对招商文件中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或网上公示,审批后实施。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机场管理机构商业业主专家评委库中由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提前1个工作日抽取产生,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关于评审委员会的信息。

招商项目评审:评审工作须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按照评审方案确定的准入要求、评审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首先应审查竞标文件的内容与招商文件的对应性与完整性,如竞标文件缺少关键性条款、证明文件或者发现实质性错误,则竞标文件无效;通过评审合格的有效竞标人为三家以上的,评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有效竞标人不足三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评审程序;除竞标文件、评审表格、评标文件等需留存的资料外,其他所有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均应进行销毁;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于当日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阐述意见和理由:如出现异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委有权在报告中保留意见,并向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报告情况。

确定中标方:由自主招商项目组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向自主招商委员会推荐中标方,自主招商委员会研究决定成交方;原则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拟成交方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投诉的可发出《成交通知书》,有投诉的,按纪检流程调查,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处理。

签约:在《成交通知书》约定的有效期内,招商项目组应组织与中标方签订书面合同;在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之前,《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因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根据招商文件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招商项目组可向自主招商委员会提出取消成交资格的建议,由自主招商委员会批准。机场非航商业风险与控制

非航商业风险,指机场管理机构在对经营商的招商工作中存在的、有可能导致机场管理机构人员及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潜在的风险源主要包括招商道德风险,例如在招商工作中,涉及到的利益人较多,利益较大,容易发生招商人员在利益面前舞弊的行为。法律风险,例如合约管理未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安全风险,例如商业服务在店面装修、服务运营过程可能出现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空防安全隐患、运行安全隐患、信息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如果不能及时排除,则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进而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

招商风险控制:人员回避机制:特定情况下,招商工作人员应申请回避;人员行为规范:招商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场管理机构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约束;招商监督:商业招商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的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在透明、合法、守纪的原则下实施。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3

引述

目前,建设工程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我国工程建设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已经3年了,在实施过程中,提高了投资效益,节约了国家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但同时在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 、评标办法

1.1较为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其缺陷

在商务标评审中,招标人为避免低价恶意竞争或达到设定的“目标”,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有。

①报价平均值法:以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合理评标价,或者以低于平均值若干个百分点作为合理评标价。

②投标报价期望值法:以业主方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标底再下降一定的比例作为投标报价期望值,以接近此值为中标人。

③标底加报价平均值法:以标底和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合理评标价。

④综合评标法: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进行评审。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三分之一左右,由于各投标人技术标均按同一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分数差异很小,因此商务标的分值往往起决定作用。

以上评标办法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着很大缺点。一是容易产生多家投标人围标、串标,几家投标人抬高报价,把平均报价抬高,另外1―2家参与串标的投标人把标价报在抬高后的“合理评标价”附近,成为中标人,真正合理最低标价被排除在外成为废标。实际上,这跟过去直接发包没什么两样。久而久之,找不到关系的施工企业只有放弃投标,建筑市场逐渐成为了“能人”的天下。二是专家评委无需对标书进行评审,因为评标办法已计算出中标候选人,这样,抽取专家评委已无多大实际意义,只不过走个过场,搞个形式。三是不符合招投标原则,违背市场竞争规律,与节约投资、提高生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初衷背道而驰。

1.2应对策略建议

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围标串标、遏制腐败现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我国《招标投标法》早就确定了的中标条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即经评审最低价中标。但一段时间以来,用此评标办法的招标人越来越少了,他们对在评审中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去想方设法解决,而是一古脑地把存在问题砸在此办法上,对自己制定的评标办法津津乐道,对存在的大量问题视而不见。笔者以为:对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规定必须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并不断完善措施,不准另辟新径。那些变通的、变味的、自以为高明的评标办法应坚决予以取缔。

1。3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当然,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要制定明确的执行标准和事后防范措施,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1.3.1标价评审

目前,各地对投标报价的工、料、机、管都制定了最低标准。笔者认为:如果最低报价中个别成本低,在总报价中占的比例很小,则可以认为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中的个别成本低于规定值占有一定比例,且此报价比次低报价相差很大,则认为是不合理的。造价管理部门可制定出具体量化标准。

为防止评审不认真,应要求专家评委按照要求写出详实的评标报告,让数据说话。如:主要材料规格、价格是否合理?有哪几种材料低于市场价?低出的总费用,合计占总材料费的比例;缺项漏项有几条?费用占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在专家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编制出总评标报告。这样,通过认真评审评出的中标候选人,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

1.1.2事后防范措施

①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要制定施工阶段目标条款,防止低价中标后久拖不干。如果中标人在阶段目标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应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

②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后放弃中标再卖标的行为,一是要加大投标保证金的比例,二是要通过评审施工企业信用度,把此类企业列为信用度不合格企业,不允许参加本地投标活动。

③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后,拖延工期,工程粗制滥造,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潜在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交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④加强监管。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低价中标等不协调现象已经多年,主要问题是监督不严,执行不力。但几年来各地都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只要认真加以总结落实,这些“顽疾”是可以消除的。

二、 资格审查

2.1资格预审中存在的问题

①一项工程,参加投标的单位经常有十几家或数十家,而招标人只需投标人仅7家左右,业主只凭主观推断确定投标人,这往往带有很大的倾向性。

②不少业主按旧有思维操作,推荐一些合作默契的施工单位投标,认为容易管理,但这会产生孳生腐败的温床。

③少数投标人利用几个施工企业的资质,挂靠招标,为“围标”作准备,少数业主与投标人串通,将挂靠企业依数选作投标人。

④“陪标”、“串标”,几个投票人串通,互相利用,“有利大家分”,或者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再帮我,业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照不宣。

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招标的公正性。

2.2应对策略建议

应该说,这一招投标环节目前常得不到有效监管,笔者认为,建设、工商、纪委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在进行招标资格预审后,采用有效方法,堵塞这一漏洞。

①可随机抽取部分专家,采取评分法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投标人。

②地、市可定期对进入本地、市的施工队伍进行可信度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资格审查时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可信度评价优秀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③采取不记名方式。将各申请人资格条件、经验、能力、业绩、信誉用表格形式专人填写,然后密封审查,象学校招生一样优选投标人。

④在有关部门监督下,采用摇奖方式确定投标人。

三、评标专家

目前,在评标专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责任心不强、水平不高,对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专业性评审意见。个别评委品德修养水平差,评标时照顾关系和迎合招标人意见,严重影响了评审的公正性。

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是保证评标质量的关键:

一是要健全专家队伍,对评标人的品德修养、知识深度广度、相应资质、实践经验情况全面掌握,优化人员配置,实行动态管理。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4

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房地产公司,都面监着迈出去、走进来的市场环境。国内企业参与国际项目招标投标的机会大大增多,而在国际招投标中,不同国家的承包商只能按本国的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业主很难找出一个适应各国国情的同一标准来编制标底。因此无标底招标在国际招投标中势在必行。国际上很多国家都采用无标底招标的方式,为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使我国企业能尽快适应并参与国际竞争,实行无标底招标势在必行。

一、有标底招标中存在的弊端

工程招投标的实质就是招标单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选取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要想中标,就必须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经验以及财务能力,并通过投标文件和报价反映出来[尹国顺,《关于工程投标报价评审方法的探讨》,中外建筑,2004,76页]。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运作来看,有标底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越来越突出其弊端,严重影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投标者为了中标设法迎合标底

在有标底招标时,为了中标,施工企业总是设法迎合标底,难以根据自身的管理、技术水平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不能真正实现招投标活动应达到的选择施工能力强、所需费用少的最优者来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因为标底就像一只无形之手把他给牵住了,要想入围或者中标,就必须通过标底这第一道防线的检验;如果探听不到标底,他也是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的标底价格、以往投标单位的报价水平以及中标价格等来决定该报多少,更有甚者猜测标底。这样的招投标实质是投标单位和标底之间的竞争。所以只要是有标底招标,企业自主报价就成了一句空话,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就成了一种形式,也就是说有标底招标在理论上偏离了招投标的实质[邱会旺,《试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无标底招标》,江西水利科技,2005,13页]。

2、计价方式缺乏市场竞争性

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计价方式,都是以预算定额为基础来计算工程报价的。虽然有一些针对性的调价方式,但这种计价方式还是以定额为依据,即还是以定额为依据来进行投标报价的。这种计价方式只能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体现不出投标企业自身的生产成本,也体现不出市场的竞争性。在有标底招标中,特别是还指定人工、材料价格以及采用何种定额和费用标准的招标,则投标单位独特的施工技术、科学的管理方法就不能充分的展现出来。以国家统一预算定额对同一工程进行报价,这种计价方式下的投标报价脱离了投标单位之间实力竞争的初衷,而更表现为投标单位之间编制造价预算水平的较量。

3、投标者为探询标底滋生腐败现象

在有标底招标中投标单位想要中标,必须使自己的投标报价尽可能的接近标底,为了探询标底,某些腐败和不正之风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某些招标单位的人员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泄露标底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在设有标底的评标中,往往会使管理和技术水平高而报价低于标底的企业不一定获得高分,甚至可能淘汰出局,而中庸者接近基数获得高分。严重打击了施工企业努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积极性,业主想要以最小的投资成本完成项目目的也就化作泡影。

二、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必要性和作用

无标底招标的特点:招标人不再人为设定标底或编制标底也仅作参考之用;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方可获得投标资格;认为资格预审合格或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认为有能力承建项目,价格便成为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投标人自主报价,价格合理与否不再以统一的定额计算结果作为判断依据;无标底招标的评价条件由较多的主观评价因素转向施工企业的自由资金、保函等客观评价因素。

(一) 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必要性

1、实行无标底招标是有效节省业主投资成本的需要

无标底招标可以通过市场竞争确定那些实际管理和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投标企业,这类企业施工的个别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从而节约工程投资。同时,由于这类企业的施工技术相对较高,工程质量也可以得到保障。

2、实行无标底招标是提高施工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的需要

实行无标底招标后,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承受着激烈竞争的压力。施工企业会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重视企业信誉,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以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否则,企业就很难在满足期望利润的前提下中标。

(二) 实行无标底招标的作用

1、无标底招标有利于建筑业技术进步

采用无标底招标,投标单位就会把全部精力集中在研读招标文件、分析市场环境、制定投标策略上,就会认真地设计施工方案、谨慎地编制投标报价,就会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地体现企业优势。同时通过投标实践,努力吸收别人的长处,分析成败原因,积累投标经验,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升企业素质。由于企业个别消耗的不断降低,带动全社会平均消耗的降低,从而推动技术进步,推动建筑业发展。

2、无标底招标有利于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没有标底,企业才可以自主报价,中标与否完全决定于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对手的实力,不再与竞争主体之外的标底有关。通过一套统一的评标系统评定投标人的方案、报价和能力,对所有的投标人都一视同仁。所以,无标底招标能有效避免有标底招标造成的招投标纠纷,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3、无标底招标有利于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没有标底,业主就少了压价降价的理由。没有标底,投标人就不会在报价上和业主或者标底编制人串通,业主也无法将工程发包给他意想中的人,这就在报价环节消除了人情工程、关系工程和暗箱操作,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从而保护了标底编制人,保护了投标企业和投资主体,即保护了市场参与各方利益,也促进着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4、无标底招标减少了标底环节,降低了招标成本

有标底招标中,标底是重要的一环,确定标底编制人员、监督人员和编标费用,都是不可缺少的,有的还要签定编标合同。采用无标底招标,就省掉了这些环节,节约了招标费用。就不至于在编标时出动纪检、监察、主管及业主等众多的人士,也不会发生到了开标时间标底还编不出来的现象[齐宝库、姜海波、黄昌铁,《建设工程无标底招标评标方法的探讨》,建筑与预算,2004,12页]。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无标底招标的开展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运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招标人编制拟建工程实物工程量清单,显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及说明,而由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单价与合价,一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王华,《对工程量清单和无标底招标的一点思考》,建筑经济,2005,24页]。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技术错误等不承担责任,这部分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投标报价满足下列关系: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由业主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给定统一的工程量,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各投标企业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材料的实际价格确定工程单价。在工程量上标准一致,可以避免各投标企业因工程量的计算偏差造成投标总价大大偏离自身的实际利润预算值。避免投标的过程变相成为考核各投标企业预算员的计算编制水平的情况。让投标企业把精力用在施工方案的选择和综合单价的测算上。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成本的界定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包括除利润之外的全部费用,具体来说,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税金三个部分。其中直接成本是指直接形成工程实体和不能直接形成工程实体但又是完成该项目必不可少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措施增加费、赶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成本的75%左右;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队伍调遣费、社会劳动保险费等,一般占工程总成本的20%左右;税金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计人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一般约占工程总成本的3%~5%。此外,在计算成本时,还必须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

四、无标底招标的评标方法研究

1、目前无标底评标中采用的评标方法

目前对于无标底招标的评标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做法,但在实际中现行的无标底招标,是以各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标和最低标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的基准价、以基准价下浮一定的百分比来控制判断某个报价是否属于合理最低价的方式来评定商务标的。或者根据3个以上已完类似工程的价格,给予不同权重建立评标基准价[李峰,《无标底招标及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当代经济,2005,19页]。在评标中将评标基准价作为判断依据,发挥如同标底的作用。

这个基准价看起来既公平又公开,却缺乏科学性,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现行的计价方式难以体现各个企业的实际水平,报价缺乏真正的市场竞争性,原因就是我国建筑的造价管理系统至今仍然执行着同一个定额标准。不管是量、价分离也好,搞企业自主确定材料价格也好,实质上企业报价仍是以现行的预算定额为依据的。无标底招标是一个完全自由化的模式,而按预算定额报价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就造成了市场经济模式在计划经济中的惯性轨道上运作的局面,给很多价格背离价值的无规范操作有机可乘,引发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几家投标企业串通一气哄抬标价;盲目压价、中标之后毁约情况严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等。这些现象使得无标底招标有流于形式的危险,所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所选出来的中标价是否合理值得怀疑。

2、笔者对评标方法的建议:将企业定额用于评标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行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后,同一个建设项目,同样的工程数量,各投标单位以各企业内部定额为基础所报的价格不同,反映了企业之间个别成本的差异,形成企业之同整体实力的竞争。企业内部定额也可以成为评价企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有效依据。

企业定额是一个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机械利用率、管理费节约率与主要材料进价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改变常规施工程序从而大大节约企业成本开支的独家秘方,属于企业内部的商业机密。企业定额是在考虑了施工的实际成本之外又必然要考虑企业投入再生产的资本来源,积累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所以根据企业定额编制的报价才是企业实际能完成某项工程任务的成本底线。以不低于成本底线的标价中标,投标单位的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就有了经济保证,更有利于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成功完成项目,减少项目执行中业主的风险。

作为企业定额,既要考虑到工程的实体消耗量,又要考虑到施工手段的消耗。施工图纸中的具体设计决定了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部分,根据设计可计算出人工、材料的消耗量;但施工的方式方法有多种选择,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设备、技术、管理水平等情况自行决定,这部分内容属于纯竞争型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势,降低工程报价。面对日新月异的建筑设计、千变万化的建筑技术、层出不穷的新型建筑材料,企业定额是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优势随时更新、随时调整的,这样才会让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市场竞争性,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李良松,《从加入WTO谈工程无标底招标与企业定额》,建筑经济,2005,28页]。

企业定额是招投标中判别企业个别成本与社会平均成本之间的价格差异的最有效的工具,是解释企业投标报价最直接的证据,也是判别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底线的依据。由于成本组成的复杂性,评标机构要对每个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作逐一的校对很难实现,但是我们可以对最低的投标报价作重点的审查,审核其降价的理由是否充分,那么企业定额在评标中就成为有力的解释依据了。

因此,建议在评标时首先对投标保价最低的投标进行重点审查,对工程量清单中值得怀疑的报价,首先由专家组讨论其合理性,再让投标人提供降价的依据如企业定额,并进行合理的解释,然后再由专家组讨论其实现的可能性,看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底线。若对于最低报价,投标人均能对所有的低报价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且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依据评判其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则该投标人为最优投标者。

五、无标底招标中业主的风险及其防范

1、恶意哄抬标价给业主带来的风险

在无标底招标中业主不设标底,投标者利用这点可能串通一气恶意哄抬投标价格,给业主带来盲目评标、增加投资成本的风险。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单位,严格进行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选择有能力、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投标,可防范恶意抬标给业主带来的风险。资格预审以企业资金作为主要的考核标准,体现企业现实的财务能力,即日后的赔付能力,在承包商违约需要赔偿时为业主减少一定风险[张宇、赵永涛、丁朝燕,《工程量清单招标中业主的风险防范》,建筑经济,2005,16页]。正因为有了资金限制,企业只能量力而行,可减少到处抢标的现象,过度竞争也可以得到控制。中标后招标单位需对中标的最低报价进行复核,审核报价是否有漏项或计算错误。发现错误时报价不得修改,中标者要么坚持与招标方签约,要么放弃签约用投标保涵赔偿招标方的损失。此后次低报价者成为新的中标者,继续进行标书复核。如次低报价者仍不能签约,则重新进行新的招标。

2、合理低价中标中,基准价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风险

当基准价未能反映业主对造价的预期时,业主需要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国家计委《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中第十条指出:“在个别成本无法确定时,行业组织应当协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测定行业平均成本及合理的下浮幅度,制止低价倾销行为。”因此,无标底招标的合理定位应该是,业主在招标时还编制一个标底,只是这个标底仅仅是作为判断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一个参考,使业主在招标时做到“心中有底”,减少盲目成分,但在实际评标时并不发生具体的作用。这样,在评标中如果出现所有的报价异常或全部高于标底时,业主可宣布此次招标流标,并重新进行招标,减少盲目招标的风险性。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风险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无标底招标突出了承包商在项目投标中以企业个别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工程造价的竞争,从而加大了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竞争的力度。业主应对市场充分了解,警惕投标方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张宇、赵永涛、丁朝燕,《工程量清单招标中业主的风险防范》,建筑经济,2005,16页]。业主应对中标的标价进行详细审核,重点检查其报价是否已包含了所有的工程内容,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并要求投标方对报价组成的合理性予以解释,并在合同中确认。在评标过程中允许投标企业用自身企业定额对超低报价子项进行合理的解释,可减少评标中的盲目性,同时可避免承包商为了中标,强占市场,以超低价中标,然后利用索赔高价结算的目的,或偷工减料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风险。

无标底招标应防范“逆向选择”的结果。即能力强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不愿意承担无利可图的工程项目,而信誉差,业务少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选择低于成本报价,期望在以后以变更和索赔获取高结算,甚至偷工减料获取利润,从而为工程建设管理埋下隐患,严重威胁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六、目前推行无标底招标遇到的困难

1、施工企业缺乏企业定额

实行无标底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企业定额报价,以真正体现出投标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赵生康,《谈无标底招标与企业定额》,工程造价管理,2003,18页]。但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施工企业却没有反映自身管理和技术水平的定额,很多企业甚至没有以往的施工记录,一时难以制定其企业定额。

2、对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提高了要求

由于建筑工程的影响因素较多,给评标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评标人员也应具备相应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中标的报价中材料价格的取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审查是否合理可行,是一项专业技术很强的工作,如果选择了不合理的中标企业,工程的质量、工期都得不到保证,对业主和承包商都会带来较大的损失。这就要求每个评标人员都应有较专业的水平和高度的责任感。在选择评标委员会成员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方向的专家比例,确保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对招标文件的编写提高了要求

无标底招标对招标前期工作要求很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特别是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要求越精确细致。尤其是作为投标企业报价基础的工程量计算要尽可能精确,减少偏差。为了避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同,产生歧义及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有疑问和不明确的地方在投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以澄清会的方式作出解答,避免个别回答,对所有投标单位一视同仁。

七、结束语

市场经济在我国已运行了10来年,基本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风险机制、保险机制渐已形成,施工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已比较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基本具备。因此,采用无标底招标,就能充分满足市场竞争主体的这种需要。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4条明确: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这是很好的契机,说明无标底招标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努力推动无标底招标的顺利开展。

企业应该在国家及省、市的定额基础上编制本企业的定额,企业定额水平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来定。并且在评标中业主还是可编制一个标底,作为判断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一个参考,在招标时做到“心中有底”,减少盲目成分,但在实际评标时并不发生具体的作用。再则,在评标中允许投标人用自身企业定额进行低报价的合理解释,有利于业主选择最优的投标人成功完成项目,并同时可降低项目投资成本。

参考文献:

1、 邱会旺,《试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无标底招标》,江西水利科技,2005

2、 齐宝库、姜海波、黄昌铁,《建设工程无标底招标评标方法的探讨》,建筑与预算,2004

3、 李良松,《从加入WTO谈工程无标底招标与企业定额》,建筑经济,2005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5

2.预备费。预备费主要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3.建设期贷款利息

二、广电归心苑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造价控制与管理

1.投资估算阶段的控制与管理。该阶段通过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的投资评估,是投资方和项目审批机关进行投资建设决策、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关键基础阶段。

2.投资概算阶段的控制与管理。该阶段是设计部门在项目可行性获得批准后,在进行一系列勘察工作的基础上对建设条件的综合分析、对投资估算所开展的初步设计,进而编制项目投资总概算。

3.投资预算阶段的控制与管理。该阶段是在投资概算初步设计获得批准后,通过工程详细施工图纸设计和绘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进行投资控制。

4.工程结算阶段的控制与管理。该阶段是在工程项目实施结束、竣工验收后所编制的工程阶段,即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

三、广电归心苑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由多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工程造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由归心苑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实施,会同纪检、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从设计、工程招标、施工到竣工结算、造价分析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控制与管理,以求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1.设计阶段

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采用技术先进、功能优越,性能价格比最优的设计。克服重施工、轻设计的传统观念,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2.招投标阶段

会同纪检、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全过程参与。第一,合理划分标段,确定适合的发包方式,引进总承包竞争机。针对工程数量较大的单价,需予以重点分析,保证该单价与施工方案、工作内容及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确保选择最合理、最合适的施工方。

3.施工阶段

引进内审机构(工程造价事务所),从施工到结算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归心苑工程建设指挥部互相监督、配合,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第一,合同谈判及签订。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起草合同,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第二,合理确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准确建立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库,并随市场价格变化定期更新,控制成本并确保材料质量。第三,严把变更关,规范技术经济签证流程。即在项目设计的初期阶段,就需设计变更控制。

4.施工结算阶段

归心苑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内审机构及审计部终审机构形成三级审核机制,专业造价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工程变更内容、具体做法、工程量增减情况,严格把好结算审核第一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广电归心苑通过控制成本节省了以下费用

1.设计

撇洪渠改道由箱函改成盖板函节约资金约40万元。

2.招投标

第一,监理招标正处于新收费标准出台,与各投标单位协商后仍按原收费文件执行,节约资金约100万。第二,主体招标正处于新的消耗量标准出台,通过测算旧定额与新标准,新标准定额水平提高可节省成本8%~10%,指挥部领导决定主体招标采用新的消耗量标准,节约资金约4500万元。通过指挥部内部图纸会审取消地下室防水层,节约资金约300万元。第三,电梯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节约资金约200万元。第四,智能化设计方案及施工招投标,节约设计费用约40万元。第五,铝合金窗、厨房排气道、外墙涂料、电表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材料供应商,节约资金约700万元。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6

关键词: 建设工程;招投标;串标;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bid and bidding;forging bid;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1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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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田桥(1981-),女,辽宁鞍山人,中级工程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建设工程招投标;黄浩(1981-),男,辽宁鞍山人,中级工程师,学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房屋建设及管理。

0 引言

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是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串标行为违反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阻碍行业良性发展,损害各方的经济利益。

1 串标的表现形式

1.1 投标人之间的串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主要有以下类型:①价格同盟:私下串通,达成价格协议,排挤他人,干扰正常的竞争秩序;②轮流坐庄:相互约定轮流以高价中标;③陪标补偿: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给予未中标人一定的经济补偿;④挂靠垄断:挂靠若干家企业,分别投标,形成投标垄断。

1.2 招标人(招标)和投标人之间的串标 招标人(招标)预先内定中标人,协助其在表面看是正常的招标程序中中标。主要有以下类型:①透露信息:透露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给内定中标人;②事后补偿: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事后补偿;③差别对待:主要是对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④设置障碍:设置不合理要求,排斥其他投标人。

2 遏制串标行为的具体措施、利弊及要求

2.1 遏制投标人之间串标

2.1.1 招标公告阶段 具体措施:错时报名(电话预约)。有利效果:避免投标人之间碰头。可能弊端:耗时较长,安排不当仍不能有效避免报名单位的信息透露。要求:专人负责,细心谨慎,注意对已报名单位的信息保密。

2.1.2 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①具体措施:技术标作为符合型审查内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价及次低价投标人进入到项目经理面试环节(类似最低价评价法)。有利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且降低成本。可能弊端:项目经理面试可能会使次低价投标人中标。要求:最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评委会有权认定为废标,应慎重。②具体措施: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明确分值分配及浮动比率,具体数字于唱标时公布。有利效果:防止参与串标的投标人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反算其各投标人的报价。可能弊端:有违背《招投标法》的规定之嫌。要求:招标人应确保开标之前有关数据的保密,一视同仁,不得对投标人存在不公平态度。

2.1.3 答疑及踏勘现场阶段 ①具体措施:尽量不采用集中踏勘现场。有利效果:有效避免投标人之间碰头。可能弊端:投标人对工程认识不足,导致废标。要求:招标文件应工程描述准确,详尽,全面,直观,且无误导性。②具体措施:取消答疑会;若必须,应先汇总,然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对所有投标人给予解答。有利效果:有效避免投标人之间碰头。可能弊端:投标人对工程认识不足,导致废标;工作量大;信息传递容易产生偏差。要求:招标文件对工程描述准确,详尽,全面,直观,且无误导性。

2.1.4 评标阶段 ①具体措施:投标文件明显串标行为,评委会有权认定废标。有利效果:使串标各方很难达成同盟。可能弊端:很难界定,评委责任大,容易引发投诉。要求:招标文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说明废标情况,评委会成员应谨慎且有高度的责任心,评标时发现串标应当场提请监管部门和纪检部门。②具体措施:对有过串标行为且通报的投标人在评分时应扣减一部分分值。有利效果:会减少参与串标的新成员,使得投标人能尊重招投标程序,遵守秩序。可能弊端:有歧视投标人之嫌,扣减分值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要求:串标行为应有年限限制,不能永远成为减分项目。

2.2 遏制招标人{招标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串标

2.2.1 招标公告阶段 ①具体措施:监管部门备案。有利效果: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②具体措施:监管部门(第三方)接受报名。有利效果:防止招标人与投标人碰头。可能弊端:监管部门工作量增大,参与方过多。

2.2.2 资格审查阶段 ①具体措施:以必备条件审查(法人、资质、负责人等级),根据工程实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置。有利效果: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可能弊端:标准设置不准确容易使资格条件不够的投标人参与进来。要求:招标要求准确无误,审查人认真仔细,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且有责任心。②具体措施:对同类工程经验不做要求(技术复杂、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除外)。有利效果:能更广泛的接收投标人参与进来,增加竞争。可能弊端:若中标,可能因为经验不足对业主造成经济或者工期的损失。③具体措施: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应尽量采用资格后身,由评委会审查。有利效果:有效减少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歧视,体现公正。可能弊端:评委会成员中的招标人代表可能会有失公正。要求:评委会成员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

2.2.3 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具体措施:监管部门备案。有利效果:审查不合理内容。要求:监管部门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审查,且有高度的责任心。

2.2.4答疑及踏勘现场阶段 同2.1.3。

2.2.5 评标阶段 ①具体措施:招标人(机构)不进入评标室,可通过语音介绍情况,不允许有倾向性的明示或者暗示,不允许提到任何投标人名称,并且可以考虑受各投标人监督。有利效果:防止向评委会渗透招标人的倾向性。可能弊端:硬件标准高(语音室及设备)。要求:监督人全面负责评标过程。②具体措施:评委会招标人代表与社会评委分隔两间,严禁语言交流。有利效果:防止向评委会渗透招标人的倾向性。可能弊端:硬件标准高(语音室及设备)。要求:监督人全面负责评标过程。③具体措施:量化打分方法时,社会评委分值的平均值与招标人评委分值的平均作为招标人评委的分值。有利效果:避免招标人评委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可能弊端:合理性有待考量。要求:监督人全面负责评标过程。

3 结论

招投标是建设工程选取参建方采取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招标方式能够有效做到节约成本,择优选取参见方,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体现公平。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规操作行为时有发生,串标就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因此,招投标各方主体、监管部门及纪检部门应在招投标各层阶段加强分析和管理,严守招标制度,严把招标程序,严审招标文件,完善评标办法,从多方面着手防范串标行为,还建筑市场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诚信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军,彭尚源.如何防控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行为[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6):32-35.

[2]杨文旺.浅述“串标”行为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性[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5(03).

[3]余廷亮.浅析围标、串标行为及其防范[J].建设监理,2008(01).

[4]《串标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中国招投标网.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7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项目无手续不能按时开工、边施工边办理手续等前期工作滞后的问题。由于建设施工受季节影响,各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时间,在秋、冬季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批报批等前期工作,各审批部门要在秋、冬季完成项目的评审、审批等工作,保障项目在春季开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共同研究解决建设项目在前期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地震部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节水措施方案审查;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和招标最高限价评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招投标;人防部门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住建部门的工程报建意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外进企业入境备案、中标结果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的设计审核或备案;行政执法部门的施工放验线等内容。建设单位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前期审批手续:

(一)划拨用地类项目。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发改部门出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委会或评审会进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水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以及节水措施方案审查、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地震部门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发改部门出具可研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意见书;如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先依法进行报批,如属存量用地的,由国土部门办理划拨用地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部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消防部门办理设计审核或备案、住建部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外进企业入境备案手续;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和招标最高限价评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住建部门办理中标结果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行政执法部门监督项目放线、进行项目验线。

(二)出让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如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先依法进行报批,如属存量用地的,由招拍挂部门公开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并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发改部门出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规委会或评审会进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水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以及节水措施方案审查、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地震部门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意见书;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部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消防部门办理设计审核或备案、住建部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外进企业入境备案手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住建部门办理中标结果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行政执法部门监督项目放线、进行项目验线。

(三)出让类工业项目。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如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先依法进行报批,如属存量用地的,由有关部门公开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并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规委会或评审会进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水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以及节水措施方案审查、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地震部门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意见书;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住建部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外进企业入境备案手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住建部门办理中标结果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外网许可证;行政执法部门监督项目放线、进行项目验线。

三、切实加快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进度

各审批部门要将项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统一印制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建设单位并进行公开。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加快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认真及时进行审阅,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要限期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要当时或在三日内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经市政府批准招收的在公安消防中队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以及在公安消防部门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工作和协助开展消防工作的消防文员。

第三条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编制、招收

第四条城市普通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人数不少于30人,特勤消防站不少于45人,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数。

第五条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门从事消防文员岗位的人数不少于10人,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数。

第六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员额编制增减,由市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市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招聘时间定于每年3月份。招聘方案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同意后,由市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为18至30周岁的社会青年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官兵和从事消防车驾驶的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等级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八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第九条市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招收的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不少于45天、消防文员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等级。考核工作应在试用期满前1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管理

第十条市公安消防部门设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机构,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档案管理、福利待遇、保险待遇及等级晋升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等级战备制和轮休制。消防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十二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档案管理制度,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建立个人档案。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市公安消防部门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评细则,每半年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量化考评。

第十四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消防员晋升、奖惩、去留的主要依据。其中,优秀占10%,良好占60%,合格占20%,不合格占10%。

第十五条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专职消防员每季度给予绩效津贴;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优秀的发放奖励工资;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的,报市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后下岗培训3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参加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消防文员应当参加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七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包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抚恤费、住房公积金、被装费等。

第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应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

第六章工资、保险和待遇

第二十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应高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保与其从事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培训期间只享受伙食费,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第二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从事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属于高危险性职业,应当享受高危补贴。

第二十二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体就餐,伙食费不发放给本人。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参照本地公安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供给标准参照当地公安消防部队义务兵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非因公外出不得着制服。

第二十四条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公安消防部门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相关标准为专职消防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由财政部门拨付,公安消防部门缴纳。标准参照当地企业缴费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章合同、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公安消防部门在试用期满后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协议每两年一签;期满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员自愿解除合同关系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经单位同意后合同和协议关系终止。

第三十条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一)不能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二)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三)严重违反部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规定的;(四)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的;(五)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经下岗培训后仍不合格的;(六)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情形;(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发生纠纷,由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第八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职消防员社会保险办理、劳动合同依法备案、合同履行监督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民政部门负责参考《军人怃恤优抚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专职消防员抚恤政策,办理专职消防员相关抚恤手续。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9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工程招投标的现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建筑市场能否有序发展。目前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招投标制度引入了公开竞争机制,促进建筑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能有效控制行政干预,加强权力制约,防止权钱交易,预防商业贿赂。招标投标对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均有重要作用。招标投标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讲求职业道德。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探讨的意义

招投标作为富有竞争性的一种交易方式,除了广泛应用于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及监理外,还扩大到项目选址、融资、咨询、代建,以及教材、药品采购等领域。做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是预防建设项目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招标工作的成败同时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三、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同时

2、陪标现象: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4、评标办法不够科学:评审标准是评标方法的核心内容,评审标准的问题通常表现形式为:对符合性审查通过或不通过的标准过于模糊、甚至前后矛盾;废标条款不确切,或者设置过多、过滥等,导致评标委员会废标随意性大或废标过多,影响招标效率;综合评估法的各种评审因素的权重设置随意性大、缺乏公平性、科学性和项目针对性,这在货物、服务类采购中尤其突出;对具体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不明确,为评委打人情分提供空间等。

四、改善招投标几点认识探讨

1、统一工程量清单格式和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

由行业部门统一规范和完善招投标过程中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便于投标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投标,同时也便于评标专家进行商务标评审。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2、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陪标、转包现象

作为招标人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可以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和“转包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3、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

采用“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综合应用两种招标方式。在评标过程中,都是以所有投标书中报价最低者为标准(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按预先确定的偏离百分比计算相应得分,这就要防止低于成本的低价中标。这就要求在评标过程中,采用更加合理的评标方法。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可以采用“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先采用无标底招标,每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管理水平以及市场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报价,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评标时再采用一个参考的标底来进行评标,可以防止低价中标。采用较多的做法是:开标后,首先计算各主要报价项的标准值。可以采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数或平均值下浮某一预先规定的百分比作为标准值。标准值确定后,再按预先确定的规则,视各投标书的报价与标准值的偏离程度,计算各投标书的该项得分。

4、加大对招标机构的约束及奖励制度

施工合同中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施工单位,提前完工的会进行相应的奖励,为了提高招标机构的业务水平,也可在其依法完成招标项目并达到招标人满意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奖励。同时也要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

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5、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管理,杜绝腐败现象

(1)加强政府监管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违法招标的,应坚决废标,重新依法招标。对多次违法招标投标的,应取消其招标投标资格。

(2)加强对招投标机构的管理

强化招标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制定招标机构行为规范和纪律规定,加强对招标机构行为的监督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招标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虽然受招标人的委托,但在行使其权时,要严格遵循法律和行为规范,不得超越。如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机构应当就招标单位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如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办法等招标文件是否合法、是否完善进行初步审查。对招标机构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招标,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应视其违法性质和情节,采取经济处罚,取消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对大中型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管理

对大中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应参照英美国家招标投标中进行议标的成功经验,在招标前与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方案进行详细讨论,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再进行正式招标投标。这样有利于投标人考虑其中标可能性,决定是否实际投标。减少不必要的陪标,降低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在投标截止,开标后评标定标前,应增加答疑会,由投标人解释标书,进行答疑。提问和答疑,提倡采取书面形式。如未采用书面形式,在召开答疑会时应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与会招标投标参与人签字。如最低价中标,应由中标单位对降低费用的措施进行解释,增加招标投标的透明度。

五、结语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需要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其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市场。我国的招投标工作也应该进行必要的改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采用合理的招投标方式,改善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范招投标程序,使得招投标工作能有效的实施, 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形成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参考文献

[1]杨庆丰,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9

[2]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10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应对策略

Key words: Bill of Quantities;unbalanced bids;response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3-0090-01

0 引言

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大多实行低价中标模式,不少承包商常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参与投标,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成与实施产生严重影响。从施工承包人的角度来讲,不平衡报价是投标的策略之一,但从发包人的觉得角度讲,如果不及时进行识别和防范,就会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研究投标人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手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范对策,既可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也有助于形成投标人竞争的统一起跑线,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理低价中标。

1 清单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概念及分类

1.1 概念 清单模式下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总价竞争力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对可能有利润提升潜力的项目报高价或有利于工程款提前兑现,而对在招标范围内可能减少甚至取消承的项目或后期的项目尽量报低价,两类报价高低相互抵消,表面上总价与正常基本一致,但存有潜在的陷阱,当中标合同形成、建设方踏入陷阱后,竣工结算时承包商就可索取超额利润。

1.2 分类 清单模式下不平衡报价通常分为时间不平衡报价、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和综合不平衡报价三类。时间不平衡报价指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承包商有意识的提高前期项目的报价,降低后期项目的报价,虽然后期项目是亏损的,但由于前期项目已经多收了工程款,所以对承包商而言,整个工程是可以获得期望盈利的,有利于提前兑现工程款,该类不平衡报价手法常用于工期较长,按完成实际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承包商周转资金不充裕的情况。工程量不平衡报价指承包商有意识的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项目的报价,降低工程量可能减少甚至取消的项目的报价,可能的情况一旦发生,结算时承包商可索取超额利润。综合不平衡报价指综合了前两种报价方式中的时间价值和工程量变化因素的不平衡报价。

2 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常用手法

在现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的模式下,为获得中标且经济效益最大化,有经验的承包商积累了大量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不平衡报价作为一种投标手法,不断应用在承包商投标竞价中,常用的手法有:①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如土方开挖、基础工程等)投标单价可以报得较高,后期施工项目(水电安装、装饰)可适当降低。②工程量经过核算,工程量增加项目的预计,适当提高单价,而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为能提高单价,在修改后增加工程量,故设计图纸不够明确;而说不清楚工程内容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③对暂定项目,预计会做的单价定得高些,估计不发生的则降低单价。④在业主要求某些项目实行包干报价的时候,易报高价。主要出现在单价包干混合制合同中。⑤承包商对将来业主有可能指定分包的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会降低该部分报价,规避风险。⑥承包商对招标人未提供量或量较少的清单零星工作计日工等,在单价上会提高其报价。但如果计日工表中有一个假定的“名义工程量”时,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⑦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对材料设备技术指标、外观、等级等特征要求描述不到位的和某些有特殊施工方案、半成品工艺要求等未作具体要求的项目承包商会适当降低报价,待中标且招标人明晰具体要求后提出较高价格签证。

3 工程量清单招标不平衡报价的应对措施

3.1 注重招标前准备从源头上防范不平衡报价 ①严格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为减少甚至避免设计变更,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全、深、精、准”。②注重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提高,堵住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漏洞。应尽可能周全详尽地编制工程量清单,数量要准确,力避漏算、少算或多算,详细项目特征,以防止投标人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和项目特征不明确进行不平衡报价。③随时掌握工程涉及主要材料的价格,大宗的特殊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同时应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④

及时考察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考察施工投标单位过去有无因工程结算引起经济纠纷等历史,拒绝在入围选拔中表现恶劣的企业。

3.2 制定合理的评标标准 ①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在招标文件的措施中,应写明对诸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规定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该标书视为无效废标。②高度重视投标书的评审,采取措施及时规避风险,在中标人确定之前,招标人应借助评标专家的力量,梳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隐患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对于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项目未构成重大偏差,或设置比较隐蔽的,可结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询标方式要求中标人澄清问题,以此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

3.3 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合理划分发承包人风险责任 通过合同条款回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方面可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来加大其履约担保额度;另一方面可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可重新组价该分项的综合单价,与此同时,对组价方法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以此消除双方可能产生的额外不公平支付。

3.4 发挥施工合同管理作用 防范产生新的不平衡报价 ①控制工程的变更。为保证合同目标质量的实现,必须及时对施工图设计缺陷进行修正,防范承包人有意通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变更施工过程来获得不平衡报价的超额利润。②合理执行结算与支付合同条款。对不平衡报价引起超付工程款的异常情况注意防范,高度重视施工合同全过程的结算与支付,有效防止履约过程产生新的不平衡报价。

4 结束语

前期招标准备工作越充分,评审过程把关越仔细,合同条款签订越严密,在施工管理和后期结算工作中越不容易出现问题。要把应对不平衡报价投标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另外,要应对好不平衡报价,建设方须组织精通业务、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人员负责项目招标和项目管理工作,否则应对不平衡报价是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11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

城区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包括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空地、烂尾楼工地等无主管地带,以及单位居民区围墙以外的道路、河道沟渠、河塘湖泊、游园广场、机场和火车站外环境等地。消杀对象主要包括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二)保障经费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试点区(管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由市、区(管委会)财政按1:1承担。市市政执法管理局、园林局等所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运作办法

1.搞好摸底调查,选好试点,逐步推行。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市内城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办事处或部分公共区域作为试点,运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试点单位由各区(管委会)选择,并做好摸底调查,明确专业化消杀的面积范围,制订招标文件。市园林局、市政执法管理局等要做好所辖的游园广场、道路、河道沟渠等公共环境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并配合做好日常消杀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招投标工作。各区(管委会)选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试点后,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专业化服务的范围及服务标准要求,以各区(管委会)为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各相关单位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区域由市爱卫办和相关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要规范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招标信息在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消杀公司投标,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经费估算;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整个招标、评标过程透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市场化运作的效果。

3.试点期限及经费支付。2009年市场化运作期限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支付经费,灭鼠、灭蝇、灭蚊、灭蟑和群众满意五项指标各占20%,按第一、四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15%,第二、三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35%的标准,分阶段支付。考核办法如下:

现场考核:根据书面合同和市、区(管委会)爱卫办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的规定,市爱卫办每季度抽查一次,区(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抽查一次,街道办事处爱卫办和无办事处的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检查二次。并且市爱卫办将每年度组织一次年终综合考核。

民意调查:根据制订的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群众调查表,每季度各街道办事处至少调查访问100名居民(其中市爱卫办访问10名,区(管委会)爱卫办访问20名,街道办事处爱卫办、无办事处的管委会试点区域访问70名),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经费支付:综合市、区、街道检查结果,对于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每季度按核发标准全额支付;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暂缓支付,在限期内落实整改,按每季度原定金额的90%支付;未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达标的,不予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处理。

(四)2009年至2010年时间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20日)。搞好摸底调查,明确试点,制作招标文件,制定规则。

2.招标公告、获取响应文件阶段(2009年9月下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3.组织评标、签订服务合同阶段(2009年10月上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4.组织实施和绩效考评阶段(2009年10月中旬-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试点。各区(管委会)要把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当成转变政府职能、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人力物力,积极探索试点,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推向市场。要把保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深化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纳入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爱国卫生任务,实现常态化。

(二)积极培育市场化主体。一定数量、具有竞争实力的有害生物防制公司(PCO)是市场化运作成败的关键。鉴于目前我市现有PCO公司20余家,规模参差不齐,此次市场化运作要引进部分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公司,带动本地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发展。

(三)市场化服务质量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不得扰乱居民生活,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公共环境,消杀频次合理,现场操作规范,用药科学,病媒生物防制药械符合国家规定。服务区域内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最低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的标准,同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转变职能,加强管理。各级爱卫办要及时转变管理理念,发挥市

场作用,搞好公共服务,把自身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加强对PCO的日常监督,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巡查制度,以抽查暗访为主,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检查登记、上报制度,各区(管委会)在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监督检查情况,并上报市爱卫办。

消防工程招标评分标准篇12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由于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价法,更加剧了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时为提高中标的可能性,不得不竞相压低报价,而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提高中标后的利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中规定准备实施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工程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用于招投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招标人视角下不平衡报价策略的依据分析

1、不平衡报价与合同类型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首先是施工合同中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明确,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价都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与投标文件中相应的综合单价相乘而计算。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国家实行的是一种量价分离的风险分担方式,即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大小及准确性的风险,而承包人则来承担对所报的综合单价的风险。最后,因工程量清单招标常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使得承包人根据企业实力自主报价。13 清单为承包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提供了可能,而不平衡报价正好适用于 13 清单这种单价合同类型,承包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前提条件是招标项目拟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2、有关变更的相关依据分析

工程项目的复杂性特点决定了在招标阶段使用的设计图纸不可能将来不发生变更,因此依据该设计图纸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自然存在变更隐患。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也就显现出来,同时工程量清单中问题也就随之而来。2013 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 13 版合同)通用条款 10. 1 条出了变更包括的具体内容: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②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③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④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⑤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由此,13 清单第 9. 3 条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

3、有关调价的相关依据分析

由于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受自然地理条件、市场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与招标时的预期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合同工期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受市场影响,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合理分担市场价格的涨幅范围风险,双方就需要对相关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即工程价款的调整―调价。13 版合同中第 11. 1 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 11. 2 条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等条款均对合同价格调整条件做出了规定。13 清单第 9. 2 条法律法规变化、第 9. 4 条项目特征不符、第 9. 5 条工程量清单缺项、第 9. 6 条工程量偏差、第 9. 8 条物价变化等情况作了具体的调价规定。由此可见:13 版合同与 13 清单均为承包人调价提供了依据。

4、有关索赔的相关依据分析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认为对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发生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的要求。13 版合同第 19. 1 条规定了承包人索赔发生时的办理程序,第 19. 2 条规定了监理人和承包人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时限和方式,第 19. 5 条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3 清单第 9. 13 条同时也规定了索赔的程序、索赔时限和索赔方式等。由此可见:13 版合同与 13 清单均为承包人索赔提供了依据。

二、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分析

如何识别招标文件中可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的机会则是承包人在投标阶段的重要工作。承包人对不平衡报价分析是否充分,是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是否成功的关键。

1、不平衡报价与变更结合的策略分析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投标人对将来预计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清单子目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为以后施工中进行工程变更获取利润做准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原报价低的清单子目,以提高工程结算总价。投标人将不平衡报价策略与变更相结合实现利润,主要在工程量清单中的错项、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难以准确计算工程量的清单子目等方面预计或推定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变更,承包人通常采用设计变更、合同缺陷、推定性变更等变更手段获取利润。

2、不平衡报价与调价结合的策略分析

不平衡报价与调价结合的策略:投标人主要依据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情况进行调价。该策略主要是:①项目特征不符,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就需重新调整综合单价;②工程量清单缺项,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需要重新调整综合单价。

3、不平衡报价与索赔结合的策略分析

对于索赔实现预期利润的方式,具有较为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人通常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漏洞,寻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索赔的机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为索赔所必须的数据或信息做好铺垫。承包人可对清单中的项目工程数量的误差、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错误、设计的失误、施工图纸的错误等加以利用,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以期在施工过程中利用上述漏洞通过索赔达到实现预期利润的目的。

三、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的应对策略

1、预防不平衡报价策略

招标人在交易阶段前期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可以有效预防或减少不平衡报价的发生。招标人通常可采用的预防办法:①提高施工招标设计图纸质量,提高设计图纸深度,选择好设计单位和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降低设计图纸错误;②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与其清单编制工程咨询费挂勾,从而减少降低招标工程清单错项、漏项的发生,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对其自身成果的质量的风险意识;③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选择有丰富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经验的技术、经济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或审查,防止招标文件的缺陷或漏洞给中标人带来调价或索赔的机会。

2、识别不平衡报价策略

招标人在交易阶段前期做好招标文件中关键性条款,特别是评标办法,可以有效识别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通常采用的识别方法: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随机抽取10 项或 20 项材料价格或综合单价进行评分等,降低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的中标机会;②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调整综合单价的工料机消耗量的详细调整方法,以及暂估价材料的价差的调整方法;规定工料机消耗量不得高于本地定额规定等招标文件条款,否则视为废标;③对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进行市场调查,准确把握市场价格信息,若投标人所报出的价格偏离市场价格过大,则容易被评标专家识别;④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价、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摊做出利于招标人的规定,甚至有可以规定部分主要材料及辅材等材料价格不予调整。⑤通过电子评标软件结合招标控制价对不平衡报价进行筛选分析。

3、限制不平衡报价策略

招标人对承包人通过索赔实现期望利润的应对策略:

①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诚信评分,重庆市已经率先推出对施工企业进行诚信体系建设,评标时进行诚信评分;②招标人对主要或关键的施工方案做出明确的规定,限制实施过程中通过施工方案来实现索赔;③将工程量清单中占造价比重大的分项工程作为主要项目清单,做出最高综合单价的限制性规定,并对主要项目清单进行评分;当发现报价明显超过其他投标人的平均报价时或累计偏差超过一定比例时,可作废标处理,一旦承包人不平衡报价幅度过大,则可能存在被发包人识别继而判定为废标的可能,即造成承包人的交易风险;④根据投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加大其履约保证金额度,增加承包人中标后的履约风险。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运作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点:①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参与竞争的基础;②作为工程合同价款签订的依据;③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处理索赔时确定价格选用或参照的基础。

2、投标报价的编制

投标报价一般由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虑、创优的计划及其他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报价。同此投标单位的各种投标实力、投标策略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从而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各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

3、评标、定标

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控制,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原则。这里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通过“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的报价。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对投标报价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的倾向,是否有恶意压价的可能,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方面进行判断是否低于成本后再得出结论。

《结束语》

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也决定了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将长期存在,发包人应编写科学严密的招标文件,特别是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计价条款将对不平衡报价起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另外,通过做好招标前的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合同条款等规避将来出现的风险等措施也可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

参考文献

[1]. 李慧智,刘燕清.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J].煤炭工程.2003(10):18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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