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治理体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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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治理体系

篇1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5)03-0061-05

一、跨界社会问题的涌现: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急剧转型,社会问题自身的属性和治理过程都表现出明显的跨边界性,各种城市社会问题相互交叠,对原有的城市治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跨边界社会问题都不是仅靠单个部门或某一级政府就能轻易解决的。本文将具有跨行政区、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等特征的社会问题定义为跨界社会问题。从治理的角度而言,跨界社会问题具有四个方面的意蕴:

(一)地理空间维度:跨行政区边界。我国地方政府在特定的行政区划范围内通过行使职权,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公共事务实行分层和分区域管理,每个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职能都有着严格的边界。但是,在社会要素的快速流动和社会问题扩张的交互作用下,诸如环境污染、流动犯罪和传染病等典型的社会问题开始不断扩大其空间范围,并跨越原有的行政区域边界。这类跨行政区社会问题的范围大到涉及几个省,小到几个乡镇或街道,甚至是几个社区或村委会。面对跨行政区域的社会问题,某个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已经难以仅仅依靠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实现有效治理。我国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以利益为中心,片面强调行政区划和管辖范围,以至画地为牢、以邻为壑的管理思维与城市跨界社会问题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紧张关系。

(二)横向结构维度:行政部门边界。传统的官僚制以专业分工、等级制和非人格化为特征,并日益发展成为支配公共行政的普遍组织形式。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强调以职能为中心设置政府部门,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只需重复一种工作的情况下,无疑能够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程度越来越高,社会问题的界定、诊断和治理都将超出特定部门的权力和职能范围。传统的官僚制在带来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行政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在我国则具体表现为部门利益导向、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和推诿扯皮等现象。面对跨部门边界的社会问题,各行政部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好事抢着管”、“难事不愿管、没人管”的尴尬局面。“碎片化”的地方行政管理已经难以有效应对大量跨部门边界的社会问题,成为我国地方行政管理中的一个普遍的难题。

(三)纵向结构维度:跨行政层级边界。以科层制为主要特征的行政管理表现出对权威和信息纵向流动的高度依赖。在科层制结构中,不同层级的政府主要依赖信息的层级控制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即信息的传播需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报。但是,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由“点到点”的传播方式逐步演变为“点到面”的裂变式传播方式。不同层级政府间的信息传播也已经从层级控制转向实时共享,任何个体、组织或政府都难以对信息进行垄断。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模式缺乏灵活性和即时性,在治理跨行政层级的社会问题时显得僵硬呆板。

(四)公共治理维度:跨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边界的共同治理。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已经超越了政府部门的任务范围,单从政府角度来治理社会问题往往陷入“治乱循环”的困境。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要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它的一个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之间的合作治理。在现代社会,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作为公共治理主体将跨越各种壁垒和边界,按照信任、沟通、合作的原则,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让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组织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社会管理过程,整合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发育的多赢式治理目标。[1]

二、整体性治理:对跨界社会问题治理的一种理论回应

针对社会问题跨边界性和行政管理碎片化之间持续增强的紧张关系,公共管理的研究进行了理论回应,并在各国的实践中进行了多维度的创新,形成了以下三种主要的解决路径:一是信息技术的路径。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通过在政府部门运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推动和实施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与电子政府工程。二是组织结构的路径。在充分尊重不同部门各自分工与专业化的基础上,围绕共同面临的问题,以共同目标为纽带,建立健全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或者进行大部制改革。三是管理过程的路径。公共政策的执行与目标的实现既不能依靠各自分立的政府职能部门,也不能依赖设立新的“超级部门”,而是要在不取消部门边界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典型代表有“无缝隙政府”和协同治理等。

问题在于,以上各种改革路径虽然都在某个侧面为解决行政管理的“碎片化”问题提供了具有启发意义思路:但是,任何单一的行政改革路径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这迫切需要一种整合性的理论来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它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和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造成的严重“碎片化问题”的战略性回应。本世纪以来,为有效应对政府管理中的部门主义、视野狭隘和各自为政等问题,从而提升政府的跨部门合作能力和政府绩效,满足多方位、多元化的社会需求,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的重点已经从结构性分权、机构裁减和设立单一职能的机构向有效的“跨界”合作和推进整体政府改革的转变。[2]

整体性治理致力于解决传统官僚模式中的部门分立和碎片化问题,对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其一,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希克斯则认为,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解决方式,它针对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政府改革所强化的碎片化状况。[3]整体性治理”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这思维方式注重各部分之间的连结方式或结合方式,以及在这种结合方式中产生的新的现象、新的属性,它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行之有效、并被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其二,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治理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通过政府内部的组织、流程、技术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建立部门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达成组织之间的合作共治。其三,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治理模式。整体性治理强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组织的一体化的信息平台,通过实现“一站式”的平台,为公民提供跨越边界的整体。[4]

图2 城市跨界社会问题治理流程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实地调研获取的资料绘制。

5.定期会诊问题: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的信息研判。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组建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平台,每月会同区维稳办,将涉及社会稳定、城市运行安全、城区市容管理、市民需求反映等方面情况实现全方位采集、全时空汇集,形成了社会问题和信息的“月度分析、专项研判、动态预测”的分析研判和会诊机制,从中梳理出各阶段、各时期城市管理中市民反映最多和民生服务中市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管理联动中心还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对社会问题的分析研判融入到政府工作的推进中,在复杂地区整治、民生需求服务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准确的信息,发挥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辅助决策和参谋作用。

6.畅通参与渠道: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中的政社合作。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是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的有效措施,也是拓展信息渠道,广泛延伸管理触角,更有力地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一是组建社会管理议事员队伍。长宁区动员和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干部、地区居民、企事业职员和热心参与社会管理的志愿者等加入到开展收集反映市民呼声、监督评价处置情况、查找管理建议、跟踪督促隐患整改等社会管理的工作中。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奖励办法。长宁区制定了《鼓励市民参与社会管理奖励的暂行办法》,明确参与范围、参与主体、奖励程序、评奖要求等内容,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开发试用社会管理互动智能模块。按照更加有利于市民参与社会管理,更加便捷地建立政社渠道的要求,社会管理联动中心会同研发公司,开发互动智能模块,让市民便捷地从网络下载软件,建立起互通渠道。

(三)对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的评价

与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相比,长宁区的社会管理联动模式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在技术上的升级、功能上的拓展和管理领域的延伸。它的特点在于在不打破原有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结构创新、功能整合和流程再造,从而实现对城市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在实际运行中,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在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是实现了对疑难事项处置由“按职处置”向“指定处置”的转变。针对公众需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职能边界模糊的情况,长宁区遵循市民利益为重的原则,采取了“指定谁、谁处置”的方式,减少了因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重叠而出现的推诿扯皮情况。二是实现了社会管理方式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管理”的转变。长宁区改变了以前社会管理具体事项应急运动式的处置模式,把联动处置作为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固化下来,以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促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平台全面整合区、街镇、网格和部门的各类服务管理资源,形成以网格为基础,以街镇为单位,以部门为依托的工作格局,建立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的闭环式工作流程。社会管理联动中心在处置事件中遵守工作规范,对联动处置形成了严格的评价标准,并纳入到对部门的绩效考核,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和标准化。

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手段,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模式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尤其是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会与原有体制不衔接,在新技术及新管理手段的应用上也会存在一些技术障碍与认识问题。例如,在社会问题的发现层面,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主要存在市民诉求受理渠道多、受理面广,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归并和打通,条块信息汇集不畅,基层多头接受派单和指令等问题;在社会问题的处置层面,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中的综合类事件的处置效能不高,主动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在社会管理大联动的体系层面,区和街道两级联动平台关系尚未理顺,网格内资源整合和利用的效果不明显。

(四)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的展望:基于智慧城市的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

长宁区政府于2001年提出“数字长宁”的发展战略,又在“十二五”规划中更明确地提出建设“智慧高地”的设想。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整体性治理还有更大的提升和发展空间。一是针对目前社会管理联动工作系统不通、接口不连、信息不畅等问题,长宁区可在现有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以“三个实有”数据库(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为基础,依托社会管理联动工作,整合视频监控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视频对讲系统、移动通讯系统等网络资源,建立集发现、受理、派单、管理、统计、监督等功能为一体,覆盖社会管理各个环节的智能化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在社会管理联动系统建设、平台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维护要求、统一信息格式,建立健全联动单位必须统一遵守的社会管理联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系统共管、诚信共建”的管理格局。三是针对当前政府临管存在多头监管、监管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等情况。长宁区可依托“三个实有”数据库和社会管理联动平台,将食品安全监管、城市运行安全监管、企业日常管理监管等纳动平台之中,对企业单位日常经营、生产、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检查、监管、处罚等情况进行汇集,使多部门监管、多方位记录、多渠道反映汇集于一个系统之内,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数据,形成政府监管的信息综合积累,提升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

四、结语

本文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对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改革实践作了初步的理论分析和评价,可以发现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涉及体制、机制和技术等多个层面,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健全部门间、层级政府间和社会主体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模式需要战略层面的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改革创新带给我们的启示意义在于:它对治理过程的优化是在未对现有的行政体制进行大规模手术的基础上实现的,这也避免了改革的阻力,这是一种系统内的技术整合和流程再造。但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实践的深入推进,它也必将遇到原有体制内政府部门利益化冲动和部门间合作文化缺失的阻力,这将影响社会管理联动中心整体性治理的长期效果。

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之一,长宁区担负着成果推广和经验扩散的责任,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进: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在长宁区区级层面,不仅区委、区政府要对社会管理联动的改革进行常态化的沟通和协调,以使各个部门能步调一致,而且也要形成区和上海市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更高层面达到条和块的协调以及部门间信息技术标准的统一。其次是构建合作文化。在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的运作过程中,共同价值观、参与、信任与团队合作文化的培养和塑造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任务。再次是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地方干部要有更加包容的心态和开放的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新媒体吸纳和整合民意的能力,这些都是地方干部在实现城市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中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参考文献]

[1]陶希东. 跨界治理:中国社会公共治理的战略选择[J].学术月刊,2011(8).

[2]汤姆・克里斯滕森,皮尔・格雷德.后新公共管理改革――作为一种新趋势的整体政府[J].中国行政管理,2006(9).

[3]Perri6. Towards Holistic Governance: The New Reform Agenda. New York: Palgrave, 2002.p48.

[4]竺乾威. 从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8 (10).

The Holistic Governance on Cross - border Urban Issues in China:

A Case Study of Social Management Coordination Center in Changning District of Shanghai

Jiang Junjie

篇2

关键词:转型社区治理公民参与

Key word:Reforming The community governs the citizen to participation

一、概念及背景

在现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社区治理和社区公民参与已经成为非常流行的话语。那么它们的概念和定位是什么呢?广义的“社区治理”是指社区与国家和市场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社会互动方式。①而对于社区参与这一概念的理解,目前多内大多数研究者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即认为它是指社区成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社区各种公共活动或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运作,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在我国的城市社区发展建设中,实现社区自治式的社区治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目标,而社区自治的主体就是社区公民,社区自治的实现需要真正地实现社区公民参与。城市社区公民参与的兴起和提倡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和城市化是紧密联系的。

从宏观角度来看,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我国城市的“单位制”社区开始瓦解,逐渐开始向社区制转变,社区就像一个小型的“社会”,逐渐成为介于政府和家庭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而社区缓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从微观的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居民不仅在物质生活和生活质量上的要求提高,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长。

二、发展中呈现的问题浅析

尽管公民参与在社区中兴起并成为社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处在这样一个转型期,各种类型的社区内的公民参与发展程度事实上是参差不齐的。一般说来,在单位型社区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的居民参与度较低,而在一些新型的商品房小区里的社区居民参与度则相对较高。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单位型小区的居民由于习惯了传统的纵向管理,因此,人们对于社区治理和社区参与的理解更多地带有自上而下的参与取向。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居民通常来说是由郊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组成,这类社区由于社区的发育程度较低,社区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因此,人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意识并不强烈。而在新型社区里的居民由于有较好的收入,参与意识较强,且具备参与的能力,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较前两者高。但是随着“单位型”社区的功能的逐渐弱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以及现代化的发展,单位型社区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的公民参与程度会逐渐地提高,而目前社区参与的不同发展程度正是中国从传统到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从城市社区组织来看,在社区内通常存在着纵向组织和横向组织两种参与取向的组织。尽管在许多城市社区中,业主委员会、中介服务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横向组织进入社区大大地推动了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发展,但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纵向组织作为政府在社区的代言人,在很多社区中仍然在发挥主导作用。这种社区的居民参与依然表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参与取向,所谓的“参与”只是一种政府动员、推动下的被动的参与,并没有发挥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实现自治的真正作用。

三、小结

篇3

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依靠自己的观念控制自己的学习活动,因此传统上把自我调节的学习主要视作学习者心理内部的活动,然而,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不仅仅是自我调节、自我反思的,而且自我调节的过程、策略、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等都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不深入研究制约自我调节能力的社会因素,就无法深刻理解自我调节学习的实质与规律。基于此,本文将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自我调节学习的性质、发展阶段与具体策略。

一、自我调节学习的内在规定性

自我调节的学习常常又称为自主学习,通常认为是学生心理的内部活动,是由学习者个人所决定的。然而,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社会认知理论的奠基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人的行为是环境、个体特征、行为自身相互影响的结果,这三者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单一因素都不足以决定人的行为。个人的行为既受个体遗传因素、心理特征(特别是认知活动)的制约,也受到环境(包括物理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个体也会根据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来调整后续的行为。这就是社会认知理论的三维交互作用的观点。

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做出了独具特色的解释,指出自我调节的学习作为一种重要的能力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学习者个体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调节的学习离不开学生的认识,但认知活动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制约。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学习可以说是学生自我调节的?齐莫曼(Zimmerman)认为,当学生在动机、行为和元认知等方面都能够积极参与、且有明确的自我意识时,他们就能够自我调节自己的学习了。进一步地说,如果学生能够自己激发学习动机,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行为主动地作出自我观察、判断与反应,能够依据对学习情况的判断灵活地运用或调整元认知策略,那么,这样的学习就是自我调节的学习[1]。他强调指出学习中的自我调节既包含学习者内部的心理活动,也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在不同的问题维度上,自我调节受外部社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自我调节的属性与过程也不一样。

二、自我调节学习的不同水平与影响因素

社会认知理论着重关注社会因素对个体认识活动的影响。依据社会认知理论,自我调节的学习是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中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如表1所示的四个阶段:

由上表可知,自我调节学习的发展过程始于观察。学生要有效地进行学习,需要观察榜样的学习行为,感知榜样的学习规则与策略,但还没有把这些规则与特征内化,还没有真正掌握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方法。在模仿阶段,学生把知觉到的学习策略与技能付诸实施,应用于自己的学习活动。在模仿阶段,学生对学习技能或策略还没有完全内化,使用时还需要外部的支持。无论是观察还是模仿,学生的学习都深受社会因素的制约,例如,在学生练习所感知到的学习策略时,如果榜样能够及时提供讲解、指导以及反馈的话,会大大提高学生模仿行为的精确性。

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第三级水平是自我控制。在这一阶段,学生已经能够独立地运用策略或技能去完成学习任务。这得益于学生已经内化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技能或策略,意味着学生开始能利用自己内部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最后,在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最高水平即自主水平上,学生已经完全内化、掌握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策略或技能,并且能够依据不断变化的个人状况与学习环境而灵活调整学习的策略或方法,自主地、随意地调节自己的学习活动了。综观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过程,前两级水平主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后两级水平则主要由学生内部的心理活动控制,主要依靠学生自身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

社会认知理论对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也提出了独特的见解。根据该理论,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行为因素、环境因素在内的众多因素。就内部因素而言,主要包括自我效能感、学习策略、设置目标的策略、情感、归因等,其中自我效能感与学习策略是影响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行为因素主要包括对学习活动的自我观察、自我判断、自我反应,行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自我调节的学习的质量。环境因素包括榜样示范、他人的帮助等社会性因素以及学习发生的物理环境,这些因素为自我调节的学习提供了物质的或社会性的支持。依据班杜拉的观点,这三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学生学习中自我调节的发生及其成效。

三、社会认知理论下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

学生要对学习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就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策略。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对于自我调节的策略,也应该关注其社会属性。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设置目标。设立学习目标是自我调节学习的首要工作,学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自我调节,就必须具有引导、调整学习行为的参照点,否则无法比较自己当前的学习行为与预设状态的差异。为了确定自我调节学习目标的个体属性与社会属性,宾特里奇(Pintrich)从四个维度剖析了自我调节学习的目标特点,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知,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如果设立的是表现性目标,那么,目标就主要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即这种目标是社会性的而非内源性的。在这种目标控制下,学生主要在考察他人学习状况的基础上调整自己的学习动机与策略,以达到超越同伴的目标。所以,社会维度是表现性目标的主要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自我调节的过程与策略和掌握性目标的调节过程存在很大的区别。

目标由学生自主设立,还是由他人指定或分配,对自我调节的进程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学生自己设立学习目标而不是被动接受他人指定的目标时,他们对实现学习目标的承诺的感受更强烈,而且对自己的能力更自信。因此,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教师应鼓励学生自己设立适切的目标,从而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与自信心,而不能越俎代庖,影响学生对学习活动自我调节的效果。

观察与模仿。社会认知理论认为,观察是一种重要的学习途径。如前所述,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就是个体把他人的学习技能内化为自己能力的过程,这一过程要先后经历观察、模仿、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四个阶段[3]。个体的自我调节能力起源于对榜样的观察和模仿,经过练习内化为自己的学习策略,从而实现对自己学习过程的调控。个体不仅可以观察他人的学习状况,也可以以自身的学习为观察对象,对自我榜样的认知与反思同样有助于发展自我调节能力。不论是观察、模仿他人的学习,还是自我榜样,都是发展自我调节能力的有效路径。

社会性比较。当评价一个人的能力时,社会性比较可以提供必要的规范与标准。为了说明社会性比较所提供的标准的重要性,申克(Schunk)进行了这样一个实验:在数学课的教学中,被试组在每一节课都会被告知教学目标,并且会被告知其他同学解决了多少数学问题。这是一种社会性比较,让被试意识到教学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对照组则每一节课都没有被告知学习目标,教师只是简单地鼓励他们好好学。结果显示,被试组的学习结果远远胜过对照组[4]。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而获得行为的规范与标准,可以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感,促进其问题解决的进程,从而提高他们的数学成绩。社会性比较可以帮助学生设置有针对性的目标,并依据目标与标准不断自我调节学习的过程。

归因。归因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成功或失败所作出的因果解释。韦纳(Weiner)归纳了学生对学习成败归因的四种类型,如表3所示:

当然,学生在对自己的学业成败进行归因时,这四项因素往往是结合在一起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例如,如果学生把自己的学习成功归结为能力强,把学习失败归结为努力不够,那么,这样的归因就有利于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如果把学习成功归结为运气好,把学习失败归结为自己能力差,就会对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自己的能力不足,这是一种内部的稳定因素,学生会觉得难以改变,就会产生焦虑情绪,自尊心降低;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可以弥补或纠正的原因,不论是内部的因素还是外部的因素,都有利于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行动。必须注意,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外部提供的归因反馈对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运用也具有明显的影响。申克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被试被告知其学习结果是由他的能力导致的,那么他解答的问题会更多;即使是被告知了其它的归因,能够接受到反馈信息总比没有接到任何反馈要好。如果他人告诉学生其取得的进步是自身努力的结果,那么,学生的学习会更加努力,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也会进一步增强[5]。

出声言语。自我出声言语策略也是促进学生自我调节学习的有效方法。在一项研究中,第一组学生在本文转自dylw.net解决问题时一直大声地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二组学生在学习的前半段大声描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后半段则不再言语,第三组学生则一直不对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进行语言描述。结果表明,第一组学生的学习效果最好。让学生大声说出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他们对学习的自我意识,增强自我效能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教师能够诊察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

自我指导。自我指导可以引导学生设置既具有挑战性、又能够实现的目标,还能够督促学生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研究表明,与没有指导的状况相比,不论是自我指导,还是他人的指导,都能够加强学生的自我效能感,改善他们的学习结果。外部指导并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谁是指导者也不是影响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指导的方法与过程更重要,有条理的、详细而又有重点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诊察其学习过程,并提高他们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

外部奖励。合适的奖励无疑有益于学生自我调节的学习。为了提高学生的期待,在学习初始阶段,最好不要告知学生奖励什么。不能无原则地给予奖励。奖励可以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结合在一起。研究表明,当学生实现所设立的目标时对他们给予奖励,能够最大限度地促使他们调控自己的学习进程与策略。

反馈与评价。班杜拉指出,人们的行为主要是经由自我评价来调节的。自我评价一方面为个体的行为提供导向,另一方面,自我评价还是行为的动力源,积极的自我评价比物质奖励更能促进学习。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自我评价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还需要结合学习目标来考察。如果学生关注学习的过程,而且能够不断地得到反馈,那么,自我评价就能够较好地促使学生调整学习策略。如果学生仅仅关注学习的结果,而且所设立的目标宽泛、模糊,自我评价就难以发挥调节学习的作用。

要对学习过程进行连续的评价与反馈并不容易。为了促进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可以采取这些措施:在每次学习开始前,督促学生设立具体的行为目标,在学习过程中让他们经常比照;教师也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标准,便于学生评判自己的表现;在适当的情况下,教师引导学生先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当学生自己的评价与教师的评价比较一致时,对学生给予表扬和强化。

参考文献:

[1]Zimmerman, B.J. & Kitsantas, A.: Development phases in self-regulation: Shifting from process goals to outcome goals[J].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97(89).

[2]Elliot,A.J.& Church,M.A hierarchical model of approach and avoidance achievement motivation[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7(72).

[3]Schunk,D.H.& Zimmerman, B.J. Self-regulation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 Issues and educational applications[M]. Lawrence Erl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s,1994.219.

篇4

一、社会组织与城市竞争力的关系

(一)社会组织的界定

社会组织,一般指由志愿人员组成并致力于实现某种价值目标,但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共事务,处于政府和市场以外的独立的民间组织。根据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划分,一般把社会组织分为三类:一是社会团体;二是基金会;三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城市竞争力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编的《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把城市竞争力定义为“城市在竞争和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城市相比较所具有的吸引、争夺、拥有、控制、转化资源与争夺、占领、控制市场,多快好省地创造价值、为其居民提供福利的能力,其中为其居民提供福利是城市竞争力的最终目标。”据《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的分类,共有六大城市竞争力构成因素,分别是以企业和经济为核心的企业素质、当地要素、当地需求、内部联系、公共制度、全球联系。当然,在这六大因素下还可根据不同的标准细分出更多的子因素。为突出社会组织与城市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本文仅从社会组织在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即二者之间的相关要素展开分析。

(三)社会组织发展与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互动效应

根据前文界定的城市竞争力构成因素,与社会组织相关的要素包括企业素质、内部联系、公共制度及全球联系。其中,全球联系又称之为外部联系,因此本文把社会组织与城市竞争力之间的相关要素归纳为企业素质、公共制度及内外部联系。

1、企业素质与社会组织

就企业素质而言,现代企业素质的提高不仅是企业内部需要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所致力要提高的重要方面。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行业的不断纵深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便自然而然地诞生,这是促进城市中企业的持续、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企业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其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只顾及自身发展,实则“短视”的一些决策和行为。出于对促进企业自律、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多重因素考虑,行业协会等类型的社会组织的产生,从长远和全局来看,无疑有益于企业和行业的良性发展。

而从提升城市的竞争力而言,企业素质的提高又处在了核心的地位。一方面,城市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需要通过企业的发展壮大来实现经济能力的“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还需要发展成熟的行业协会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引导和提升,从而实现企业的集约式发展、合理化管理组织和科学的运行,这将有助于形成和发扬企业文化,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最终促成城市竞争力的“质”的提升。具体而言,只有一个成熟的产业集群才能达到具备知识外溢效应显著、产业整体创新能力较高和集群内信任机制健全,有序竞争的状态。而一般尚未达到成熟阶段的产业集群,由于缺乏有效的创新网络,许多研发活动仅限于企业内部,缺乏集群内其他企业参与与支持以及信任约束机制的不完善等,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现象往往较为严重。因此,健全的社会组织网络和成熟的社会组织发展生态对于提升企业和行业素质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

事实上,行业协会的出现和不断完善,既有利于团结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加深同行业间的相互交流,同时还有利于归纳和发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就此进行共同的研讨和改进,从而促进行业往更优的方向发展。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通过企业会员的登记信息较先地掌握行业的实际状况和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企业会员们“转让”的部分权力对行业内一些不良现象进行纠正,督促企业会员自律,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并制定达成共识的行规,以求最终实现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目标。从长远来看,行业协会商会对于企业会员的监督、规范和完善作用最终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素质和行业前景。而优良的企业素质和相当的经济规模必然对城市竞争力的构建和提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公共制度与社会组织

公共制度是城市中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与构成城市的主体――公民密不可分。《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中把公共制度定义为“政府制定的约束经济主体交往、维护社会发展的行为规则”。关于公共制度对于城市生活或者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社会上普遍形成这样的共识:“良好的制度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效率,可以对经济主体产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可以保证公民获得应有的福祉,减少不平等和歧视”。也就是说,城市发展的综合水平,或者更确切地说,城市竞争力的大小不仅与其经济总量和效益相关,而且与公共制度的构建与执行关系密切。

长期以来,一般都认为公共制度与政府有着最大最直接的关系。诚然,公共制度作为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提供,以及维护社会发展秩序的重要工具,政府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通过更为科学的决策及实施办法推动城市公共制度的建立和维护。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都离不开公民及由公民组成的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因而,在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政府自然是主体,但是,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一元。公民的参与本身具有促进信息开放和交流,增进公民独立决策和影响政府决策方向的能力,并有利于政策的执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利于政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入到社会管理的公共事务中去,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管理职能;而且还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通过社会组织的草根特性,紧密联系群众,进一步增进社会凝聚力;此外还可以促进相关社会组织的成长,通过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锻炼自身组织的能力并增强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建立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合作。

而公共制度的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到位、社会的稳定和谐这些都是构成城市竞争力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而城市社会领域的不断完善自然会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也能够保证高端人才能过在所在城市内获得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从而实现城市的人才战略。此为社会组织在协助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外起到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连带作用,这也是城市竞争力组成的重要一环。

3、内外部联系与社会组织

就内外部联系而言,城市竞争力的提升需要树立相应的城市形象,而社会组织在城市形象的树立以及对外展示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加强内部联系方面,社会组织立足于市民,下达基层,上可汇聚市民心声表达意愿,既可加强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又可增进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在发展外部联系方面,社会组织在政府的官方渠道之外另辟蹊径,通过开展各类非政府的、非官方的、民间的交流活动,既可提高城市的区域化以及国际化程度,同时也能帮助把城市的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对外展示。可以说,社会组织之间的网络以及其内外部联系是城市对外宣传和推广的一扇窗户。

我国社会组织中大多数都属于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来源于普通市民,且其活动的领域也都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倾听市民心声、反映民意、满足市民需求等方面,社会组织有着天生的优势,同时也是其后天成长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另外,社会组织还可以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媒介作用,促进下情上达以及政令畅通,加强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沟通。

此外,由于大部分的社会组织从事的都是公益事业,通常都专注于某些特定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关怀,通过他们的各种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既满足了服务对象的需求,同时也在向社会倡导、传达了志愿精神,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公众的公益意识,帮助建立社会的公共道德。

由此可见,社会组织在开展其自身活动的同时也间接地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塑造,在诠释城市文化、展示市民精神风貌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而社会组织在进行对外交流时,既可以通过与市外、省外乃至国外社会组织的合作,引进出有益于本城市的外地经验、技术、人才、资金等,还可以代表民间力量在参加国际活动中对国际决策过程施加影响,使城市的利益和愿望能够更多地展示和体现在相关的决策过程中。

总而言之,社会组织作为公民社会的主要载体,其组织的构成和活动的范围都紧紧扎根于城市中的居民们。因而,社会组织的发展无疑与公民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因此,在致力于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同时,鼓励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推动其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进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西方相比发展较晚,而各类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于一个城市而言,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公民社会、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综合前文对社会组织发展与城市竞争力提升之间的关系梳理,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在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同时,以求达到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效果。

(一)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理论创新

从社会组织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中的社会组织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已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和规模,并开展了一定数量的活动,同时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于社会组织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在实践过程中,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经验需要经过总结和提炼,有助于现有的社会组织发现问题并及时寻求科学的解决办法,同时还可为更多新建立的社会组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在时间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发展的瓶颈,如如何实现自我造血的功能,摆脱资金短缺的困扰、提高组织的活动能力和影响力等等。而仅由单个社会组织去思考和解决这些带有共性的问题,难免出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情形。因此,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系统研究和理论创新,从更宽广、系统、全面的视角来检视社会组织,这是有益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必要之举。

(二)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体制创新

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政府在贯彻执行当前的社会组织政策的同时,应当加大在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方面的体制创新力度。

一方面,通过提高城市居民的公民素质、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等方式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当前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瓶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公众对于社会组织的不了解、甚至抗拒。要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打开局面,创造条件让公众深入了解社会组织,近距离接触社会组织,鼓励部分群众身体力行加入到其中的行列,公众对于社会组织的了解越多,自然对其所宣扬的慈善公益、行业利益、公众福利等价值观产生一定程度的共鸣,也就实现了对社会组织的了解乃至肯定。

另一方面,通过完善面向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实现从以往的常态化资助到动态管理的转变。具体而言,政府在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拨款扶持时,可以把所拨款的资金进行细化分类,清晰界定社会组织的启动资金、项目经费、专项经费以及运作经费等,并且对每项经费的使用进行全程的监督。与此同时,每年定期对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进行一到两次的抽检,除了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同时对其活动开展的成效进行评估。动态管理的根本目的除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识别出优秀的社会组织,在下一年度的资助中可以有选择性地适度倾斜于这部分社会组织,避免资源的平均分配。

此外,通过建设面向公众的平台,把社会组织的相关资料、活动信息、组织年报、财务报告等进行公示。如此一来,不仅公众可以便利地在固定的平台获取社会组织的信息,有助于公众对身边社会组织将要进行或正在进行的服务项目和系列活动有更直接的了解,而且也为社会组织主动公示其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提供了方便。而这一信息平台还可以实现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和经验共享,促进彼此的沟通与交流。

(三)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能力创新

要实现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从根本上提升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水平以及社会服务水平。就社会组织的现状而言,尽管从数量的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规模,然而其具体的能力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在组织内部,除了要实现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外,还要对组织员工进行常态化的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服务的专业水平。同时,现有的社会组织中大多数员工的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且文化程度较高,结合年轻一代和知识分子的需求和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增强员工与组织之间的凝聚力,关心员工的个人成长,从而减少人才的流失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软件保证。

在组织的外部,社会组织要学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提升自身社会形象,善于利用新媒体等为组织及其活动进行有效的宣传。而加强与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则可有助于吸收相关的有益经验,掌握到所在地更多的需求信息,为更好开展自身活动,及开拓跨领域的服务项目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实现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可能,在政府和市场以外开辟了第三条道路,为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传统办法以外的选择,同时也为更好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了其力量。在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既是城市竞争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城市竞争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应该指出的是,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应当只停留在解决现有问题的层面,而应该从更宏观更长远的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在预防社会问题的产生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郑琼洁.创新发展集群: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分析框架.《南京社会科学》,2010.9

[2]马占稳.民间组织发展与北京世界城市建设――从城市竞争力视角看.《城市管理与科技》,20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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