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定合集12篇

时间:2023-08-15 09:28:15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1

随着建筑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防火设计也应当向着多样化、全面化、以及系统化的方向发展,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建筑性能的安全与可靠。当前,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导致通用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而针对高层建筑专用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具体规定上也与通用性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与矛盾。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平衡现行通用性、特殊性标准在有关条款中的矛盾与差异,对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整与修正,能够更加适用于新时期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需求,值得关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差异分析

国家立法中明确规定:凡国家标准规范,在效力上是完全平等的。但在特殊规定与普通规定均出自同一机关且内容发生冲突时,应当以特殊规定为适用标准;在新规定与既有规定相矛盾时,则应当以新规定为适用标准。但结合相关法规标准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通用性标准中所制定的某些条款与内容较特殊性标准而言更为严格与严谨。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标准与规定来看,认为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存在以下差异性的内容与条款:1)针对建筑构件耐火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墙体、楼板、梁体、以及柱体等承重性构件的耐火等级标准规定有明显差异,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与严谨,体现在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以及火警系统等内容的设置上,故而导致该规范中部分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而言偏低。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人防工程的设计应当参考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但在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中则要求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依据,合理设置地上部分与地下人防工程建筑的防火间距,在地面建筑外墙为防火墙的情况下不限防火间距。由于通用性规范与特殊规范在防火墙耐火极限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地上建筑物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但可能出现无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情况。2)安全疏散规定存在差异在有关疏散距离、地下室大小、出口可疏散人数、走廊顶端房间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规定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均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更为严格。3)消防设施设置存在差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排烟设置必须满足“内走道长度>20米”的要求,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该标准为“>40米”。4)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均针对公共建筑地层、上层、乃至展厅的防火分区面积有明确规定,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的规定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高了1倍左右。

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要性分析

为了有效处理并平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款中存在的差异与矛盾,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既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二为一,通过对相关条款的整合修订,可适用于各类建筑的防火设计工作。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规范适用性的问题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适用范围上具有明确要求。但当前建筑领域工况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在工程实践中常常会遇到选用何种规范作为设计依据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将两项规范合二为一,在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纳入各类工业、民用建筑,统一根据建筑高度进行划分,从而能够解决规范适用性方面的问题。2)解决安全尺度的问题在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独立并行的背景下,两部规范自身均具有合理性、系统性的特点。但综合对比分析可见,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一些适用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条款与设计标准设置较多层、单层建筑更低,设防内容还该不够全面。而将两项规范合二为一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能够对防火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更全面的审视,从而确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尺度。

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补充与修订分析

1)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独立增设了“灭火救援设施”章节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旧规中的消防电梯、消防车道等设置设计标准作出了修订与完善,如在以下条件中应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整体高度>33米;②埋深>10米;③建筑面积>3000米²。同时,消防电梯应当按照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进行设置,至少需要满足1个防火分区设置1台消防电梯的标准。同时,本章节中还针对消防车辆登高操作场地等与灭火救援相关的内容作出了完善,如消防车辆的登高操作场地应当沿周边长度1/4且>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形成,且需要符合“裙房进深≤4米”的要求。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超高层公共建筑防火要求进行了完善针对当前层高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而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楼板结构的耐火极限自旧规中的1.5小时提高至2小时。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超高层公共建筑避难层防火要求作出了完善:①第一避难层楼地面与救援场所地面高度距离应>50米;②两相邻避难层间高度差异应<50米;③避难层进入楼梯间入口、疏散楼梯位置应当增设明显的警示标志;④消防标志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1.5小时。

4结束语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集中体现了在建筑火灾防控领域中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整合优化,在建筑防火设计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深入理解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最大限度规避建筑火灾隐患,提高火灾抵抗能力有重要意义,值得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曹顺学.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与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问题[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29(7):636-637.

[2]曾绪斌,张红.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与防火设计规范相协调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30(1):11-16.

[3]李凌高,尹正,陈译民等.高层住宅剪刀楼梯间防火设计规范解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6,(2):218-221.

[4]陆德伟.构建建筑与消防的和谐整体——建筑防火规范问题研究[J].建筑科学,2012,(1):65-69,54.

[5]刘贵,张格梁.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用技术权威性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12):889-891.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2

引言

在最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大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各种摩天大楼、豪华小区、功能场馆等建筑拔地而起,建筑设计也逐渐趋向于复杂化、多元化、和综合化。而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建筑防火设计带来很多问题和挑战。如何做好防火设计,防火设计中的常遇问题有哪些及如何改善,对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1 建筑防火设计概述

建筑防火设计,指结合建筑物火灾防治要求,采用一定方法确定建筑物防火措施的工程行为。按不同的方式和依据设计出的防火措施,火灾防治能力不同。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火灾不断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近几年来为了减少损失我国正在加大建筑防火力度,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作为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技术规范,也在不断完善。然而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于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而且最近几年,消防部队官兵在扑救建筑火灾中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甚至死亡,这与建筑本身缺乏利于消防官兵作战的设计规范具有重要的关系。

2 建筑防火设计中的常遇问题

2.1 建筑布局不合理

在城市经济发达的区域 ,外来人口多,对住房需求呈现供不应求趋势,因此大多建筑物都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其防火设计主要依靠消防设施,而未将建筑布局纳入防火考虑之中,因此导致建筑间距小,当火灾发生时会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如果救火不及时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2 特殊房间的防火问题

像顶楼搭建的简易房或在底楼建的地下室 等,这都属于比较特殊的房屋建筑,而且这些特殊的房屋在城市环境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屡见不鲜。而顶楼的材料是钢结构材料,当发生火灾时,消防用水根本无法进入,火势得不扑灭。而对于地下室 ,消防用水基本会阻滞在房间里无法顺利排出 ,而且烟气不易排出。常规的消防设施很难满足这类建筑的要求 ,一旦发生火灾 ,这些区域的人员也不容易逃生。

2.3 防火分区设置规范不完善

建筑物内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发生火灾时,能有效分隔火灾现场,防止火情继续蔓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和损失。但是当前我国防火设计方面的规范还不够完善。

2.3.1 考虑因素不全

对于建筑物防火的设计方面只注重建筑物高度、类别、材料耐火性能几个方面,对于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具体情形关注却不足,比如建筑物内部可燃物的放置情况,建筑物装修情况和建筑的使用功能等方面因素,而这些因素却是做好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

2.3.2 防火分区方法与建筑空间功能要求有矛盾

不同建筑物防火分区要采用不同的分隔方法。比如对于空间的整体功能要求很强的工厂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无法用防火墙的设置来实现;对于空间较大的建筑物,设置防火墙会影响整体空间的构造,设置难度大,若使用消防水幕设置防火分区,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很大,防火分隔效果也并不佳,若设置防火卷帘,对建筑物结构要求强,安装起来操作难度较大。

2.3.3 防火分隔时间不明确

建筑物设置防火分区是为了在火灾出现时防止火灾蔓延,并由其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来确定它阻隔火焰的时间。但是不同的防火分隔物在消防规范中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防火分隔时间还是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2.4 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不全面

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多规范了火灾防控方面的技术标准,而对发生火灾后如何利于消防队扑救方面规定得少之又少。

2.4.1 没有根据火灾扑救的难度和危险性规定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并没有考虑或者很少为消防队扑救火灾难度性和危险性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近几年来,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火灾屡屡发生,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中发生了多起消防官兵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本身垮塌所致,也就是建筑的耐火等级低,在火势的直接作用下失去了完整性、稳定性。如果达到一定的耐火等级,就不会发生倒塌,消防队到场后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战斗。

2.4.2 排烟设施规范不完善

建筑内部排烟设计多是考虑了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需要,而对于消防队到场灭火却考虑的不多。排烟设施只规定了设置排烟设施,应当设置多大,在可燃物较多的建筑中,设置的排烟量能否满足实际发生火灾时排烟量;排烟机的使用温度一般高于280℃后就停止了工作,因此在火灾情况下,排烟设施很少能为消防队所用;排烟口的面积设计偏小,火灾排烟量远达不到火场排烟要求;排烟口的位置多考虑火场排烟要求,没有规定消防队进攻的途径,一些建筑的排烟正好设置消防队进攻灭火的主要通道上,严重影响了扑救火灾作战行动和灭火的效率。

3 防火设计问题中的改善建议

3.1 加快城市规划步伐

对城市建筑进行合理布局,对于不合理的建筑 ,应该纳入城市规划当中。对危险区域的建筑进行密度控制,拆除危险建筑,进行合理化设计,将建筑火灾的危险性降到最小化。

3.2 加强建筑防火设计

在建筑修建前 ,就应该根据建筑物其实建筑材料等性能指标和特点 ,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 ,对建筑物对行安全性评估、可行性研究。预先了解建筑的整体布局、性能、保养等 ,将可能发生的危险记录下来并逐步解决。

3.3 对于防火分区中的改善建议

3.3.1 根据建筑不同的性能设计防火分区

要根据不同建筑的材料、使用功能、高度、装修情况、耐火程度、人员情况、疏散通道情况等进行设置防火分区。与此同时,科学的防火分区的设置,依靠的是设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虽然现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还存在一些题,但是只要设计人员积极积累行业经验,以国家的消防规范为标准,依照建筑的性能设计防火分区,才能真正减少建筑火灾的发生。

3.3.2 建筑内防火带要符合规范要求

在易燃物品周围的区域存放一些不易燃的物品或者材料,在发生易燃物品着火的情况,下,可以起到有效的阻隔、切断的作用,能有效的起到防火、防烟、控制火情的目的,给扑救火灾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它的原理就是运用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防止火情蔓延。比如在一些对电影院、商场、候机厅等对建筑空间连续性要求较高的地方,如果单纯采用规范中提到的防火分区设计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因此设置防火带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根据我国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在一般防火间距设计中,如果周围物品为不可燃物品或者很难燃烧的物品,那么要设置防火带宽度不小于6m,如果建筑内存在可燃或者难燃烧的物品,那么防火间距就可以适当加强,防火宽度可以不小于9m。防火带的宽度是由建筑物内存放物品的可燃程度确定的,防火带附近的物品如果不易燃烧,那么它的耐火性能也较高,防火带宽度可以适当减小。防火带的设置对于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有着重要作用,也是消防车进入的重要通道,因此在设计时要特别重视。

(下转第67页)

【摘 要】本文阐述了建筑防火设计中的常遇问题,并对此提出了一些见解和改善,希冀对类似的工程或同行带来一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防火设计

引言

在最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大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各种摩天大楼、豪华小区、功能场馆等建筑拔地而起,建筑设计也逐渐趋向于复杂化、多元化、和综合化。而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建筑防火设计带来很多问题和挑战。如何做好防火设计,防火设计中的常遇问题有哪些及如何改善,对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1 建筑防火设计概述

建筑防火设计,指结合建筑物火灾防治要求,采用一定方法确定建筑物防火措施的工程行为。按不同的方式和依据设计出的防火措施,火灾防治能力不同。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火灾不断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近几年来为了减少损失我国正在加大建筑防火力度,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作为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技术规范,也在不断完善。然而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于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而且最近几年,消防部队官兵在扑救建筑火灾中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甚至死亡,这与建筑本身缺乏利于消防官兵作战的设计规范具有重要的关系。

2 建筑防火设计中的常遇问题

2.1 建筑布局不合理

在城市经济发达的区域 ,外来人口多,对住房需求呈现供不应求趋势,因此大多建筑物都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其防火设计主要依靠消防设施,而未将建筑布局纳入防火考虑之中,因此导致建筑间距小,当火灾发生时会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如果救火不及时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2 特殊房间的防火问题

像顶楼搭建的简易房或在底楼建的地下室 等,这都属于比较特殊的房屋建筑,而且这些特殊的房屋在城市环境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屡见不鲜。而顶楼的材料是钢结构材料,当发生火灾时,消防用水根本无法进入,火势得不扑灭。而对于地下室 ,消防用水基本会阻滞在房间里无法顺利排出 ,而且烟气不易排出。常规的消防设施很难满足这类建筑的要求 ,一旦发生火灾 ,这些区域的人员也不容易逃生。

2.3 防火分区设置规范不完善

建筑物内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发生火灾时,能有效分隔火灾现场,防止火情继续蔓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和损失。但是当前我国防火设计方面的规范还不够完善。

2.3.1 考虑因素不全

对于建筑物防火的设计方面只注重建筑物高度、类别、材料耐火性能几个方面,对于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具体情形关注却不足,比如建筑物内部可燃物的放置情况,建筑物装修情况和建筑的使用功能等方面因素,而这些因素却是做好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

2.3.2 防火分区方法与建筑空间功能要求有矛盾

不同建筑物防火分区要采用不同的分隔方法。比如对于空间的整体功能要求很强的工厂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无法用防火墙的设置来实现;对于空间较大的建筑物,设置防火墙会影响整体空间的构造,设置难度大,若使用消防水幕设置防火分区,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很大,防火分隔效果也并不佳,若设置防火卷帘,对建筑物结构要求强,安装起来操作难度较大。

2.3.3 防火分隔时间不明确

建筑物设置防火分区是为了在火灾出现时防止火灾蔓延,并由其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来确定它阻隔火焰的时间。但是不同的防火分隔物在消防规范中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防火分隔时间还是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2.4 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不全面

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多规范了火灾防控方面的技术标准,而对发生火灾后如何利于消防队扑救方面规定得少之又少。

2.4.1 没有根据火灾扑救的难度和危险性规定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并没有考虑或者很少为消防队扑救火灾难度性和危险性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近几年来,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火灾屡屡发生,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中发生了多起消防官兵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本身垮塌所致,也就是建筑的耐火等级低,在火势的直接作用下失去了完整性、稳定性。如果达到一定的耐火等级,就不会发生倒塌,消防队到场后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战斗。

2.4.2 排烟设施规范不完善

建筑内部排烟设计多是考虑了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需要,而对于消防队到场灭火却考虑的不多。排烟设施只规定了设置排烟设施,应当设置多大,在可燃物较多的建筑中,设置的排烟量能否满足实际发生火灾时排烟量;排烟机的使用温度一般高于280℃后就停止了工作,因此在火灾情况下,排烟设施很少能为消防队所用;排烟口的面积设计偏小,火灾排烟量远达不到火场排烟要求;排烟口的位置多考虑火场排烟要求,没有规定消防队进攻的途径,一些建筑的排烟正好设置消防队进攻灭火的主要通道上,严重影响了扑救火灾作战行动和灭火的效率。

3 防火设计问题中的改善建议

3.1 加快城市规划步伐

对城市建筑进行合理布局,对于不合理的建筑 ,应该纳入城市规划当中。对危险区域的建筑进行密度控制,拆除危险建筑,进行合理化设计,将建筑火灾的危险性降到最小化。

3.2 加强建筑防火设计

在建筑修建前 ,就应该根据建筑物其实建筑材料等性能指标和特点 ,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 ,对建筑物对行安全性评估、可行性研究。预先了解建筑的整体布局、性能、保养等 ,将可能发生的危险记录下来并逐步解决。

3.3 对于防火分区中的改善建议

3.3.1 根据建筑不同的性能设计防火分区

要根据不同建筑的材料、使用功能、高度、装修情况、耐火程度、人员情况、疏散通道情况等进行设置防火分区。与此同时,科学的防火分区的设置,依靠的是设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虽然现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还存在一些题,但是只要设计人员积极积累行业经验,以国家的消防规范为标准,依照建筑的性能设计防火分区,才能真正减少建筑火灾的发生。

3.3.2 建筑内防火带要符合规范要求

在易燃物品周围的区域存放一些不易燃的物品或者材料,在发生易燃物品着火的情况,下,可以起到有效的阻隔、切断的作用,能有效的起到防火、防烟、控制火情的目的,给扑救火灾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它的原理就是运用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防止火情蔓延。比如在一些对电影院、商场、候机厅等对建筑空间连续性要求较高的地方,如果单纯采用规范中提到的防火分区设计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因此设置防火带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根据我国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在一般防火间距设计中,如果周围物品为不可燃物品或者很难燃烧的物品,那么要设置防火带宽度不小于6m,如果建筑内存在可燃或者难燃烧的物品,那么防火间距就可以适当加强,防火宽度可以不小于9m。防火带的宽度是由建筑物内存放物品的可燃程度确定的,防火带附近的物品如果不易燃烧,那么它的耐火性能也较高,防火带宽度可以适当减小。防火带的设置对于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有着重要作用,也是消防车进入的重要通道,因此在设计时要特别重视。

3.4 完善防火设计规范

目前规范应从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不仅要满足火灾防控的需要,也要满足火灾时就和灭火的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官兵死亡问题。并且对需要规范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使其适应当今的实际工作。规范还应紧跟经济发展步伐,着眼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体现时展要求。

4 结语

建筑防火设计已成为当今建筑行业需要解决的头等问题,我国目前的建筑防火设计还不完善,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针对目前防火设计中存在的建筑布局、防火分区、防火设计规范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给出了改善建议。以此希望相关的部门和民众认真落实工作,提高建筑的防火性能,保护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钱明成.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9).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3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越来越复杂,对建筑防火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防火分区设计是提高建筑安全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建筑中合理地划分防火分区,在火灾情况下能阻止火灾蔓延,将火灾控制在局部空间内,从而为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提供有利条件,有效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在一些建筑中,由于防火分区划分不合理,防火分隔物设置不当,致使发生火灾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研究建筑设计中的防火分区问题是预防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

1.建筑防火分区方法

建筑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物内部采用耐火楼板、防火分隔墙等防火分隔构件分隔而成,能在火灾发生时的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有限空间。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发生范围的基本空间单位。防火分区按照防止火灾向防火分区以外扩大蔓延的功能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竖向防火分区,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区,用以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扩大蔓延。竖向防火分区要依靠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水平防火分区可通过使用防火墙、防火门或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

2.建筑防火分区划分中常见问题

2.1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

关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各国规范均做了具体规定,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对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有明确规定,而现实中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就是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面积。建设单位及设计者借性能化评估之名,使得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面积数倍之多,而实际评估并无可靠的基础数据可供参考,形成既不符合规范规定,又无性能化评估可供支撑的问题。

2.2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

一些特殊场所防火分区划分和满足使用要求存在矛盾冲突,造成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如选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应选用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的,而实际采用普通防火卷帘,又无冷却水幕保护,或虽有冷却水幕保护,但供水时间不能保障持续3h。一些建筑内装设防火卷帘控制装置不全,防火卷帘要求要自动、电动、机械操作三种控制方式,而实际中仅有两种或仅有手动一种控制方式。一些场所选用防火门开启方式不合理,如一些人流量较大场所应选用常开式防火门,但却选用常闭式防火门,实际使用中却处于常开状态,或者在较短时间内经多次的启闭后,闭门器损坏即不能正常使用,闭门器需要频繁更换。

2.3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低

2001年规范重新修订后,明确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h的不燃烧体墙,而一些场所采用纸面石膏板夹岩棉做隔墙。规范规定,纸面石膏板必须是双层双面的,中间岩棉夹层厚度不得小7. 5 cm,耐火时间才能达到2 Oh以上。但实际工程中,填充岩棉的厚度往往不到7. 5 cm,有的甚至采用单层纸面石膏板,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特殊分隔部位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小于1.5h,但在大多数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这些部位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没有区别,楼板耐火极限仅达到1h.

2.4存在“隔而不断”问题

有些建筑表面上做了防火分隔,但往往在隐蔽部位却没有完全分隔,形成“隔而不断”现象,不能使防火分区形成一个封闭空间。一些有吊顶的场所中防火墙仅仅砌至吊顶底,不符合防火墙应砌至“梁板底部”的规定,闷顶内依然连通,一旦失火,火就容易在吊顶内蔓延开来;有些建筑因局部功能改造,装修时私自在防火墙上穿孔打洞,外表用装饰材料装饰,墙体上孔洞却未用耐火材料封堵;有些建筑通风空调系统风竹穿越防火墙而未设防火阀,或设置不当,或处理不善,起不到隔火作用。

2.5竖向井道未进行分隔

防火分区作为封闭空间必须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进行分隔。而有些建筑对上下层连通的部位未进行分隔,如自动扶梯;有些建筑玻璃幕墙与楼板之间的空隙未封堵,也未设置耐火的0.8m窗槛墙。再如,有的设计师在设计电梯时,把普通电梯或载货电梯设计在疏散走道上,按规范规定,普通电梯不需设消防前室,但是这种设计对建筑内部防火分区的划分相当不利,火灾发生时,电梯作为垂直方向的井道成为烟气蔓延通道,很快使烟气侵入上部楼层,不利于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疏散。

3.对防火分区设计的探讨

3.1建筑中庭防火分区设计

为了追求空间美感和采光的效果,一些建筑采用中庭设置,中庭上顶采用玻璃屋盖采光。按照现行消防规范,防火分区由中庭贯穿的各层建筑面积叠加计算,这样计算往往较易超过规范允许的防火分区面积。一般规定沿中庭四周设置防火卷帘,或把与中庭相通的门改为防火门等分隔措施,投资大而且还可能影响整体的建筑效果。当中庭两长边间距大于6m时,可将其封闭屋盖去掉作为内天井或内院,形成自然排烟,这样面积可不叠加计算;为了挡雨雪,上面还可以设雨棚,四周洞口敞开,总开口面积不小于天井底面面积,这样也可作为天井考虑。

3.2对大空间建筑设置防火带进行防火分区

防火带就是在存放可燃物品的建筑物中设置一定的区域,这个区域内的建筑构件及装修全部为不可燃烧材料,且该区域内不存放可燃物,并采取有效的防烟、防火措施,阻挡防火带一侧的烟火向另一侧蔓延,从而在空间上形成一个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如在一些影剧院、体育馆、候机厅、大商场等对建筑物空间连续性要求较高的建筑物防火分区划分中,目前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设置方法已经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而设置防火带对防火分区进行分隔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防火带的宽度视建筑内堆放物质的燃烧性质而定

3.3对建筑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4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相继建设了不少高层建筑,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施作了严格规定,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即所谓超高层建筑,在遵守一般高层建筑的通用防火规定外,增加了合理的防火技术要求。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民用建筑采取的特殊防火要求,要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扑救难度更大,成灾后果严重。在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过程中,随时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所以正确运用规范,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保证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至关重要。

一、超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分析研究

1、火势蔓延快。高建筑物的排气道、电缆井、楼梯间等竖向井道中,若忽略防火分隔,或方法处理不当,产生火灾时,灾情短时间内会迅速扩大。据测定,火灾刚发生时,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m/s,火势猛烈后,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0.8m/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4m/s。如一座高度为 100m的高层建筑 ,如无阻挡,只要半分钟即可将火势引至顶层,造成严重影响。风对高层建筑火灾有较大的影响,测定显示,当建筑物10m高处的风速为5m/s时,在30m高处为8.7m/s,60m高处为12.3m/s,90m高处为15m/s,由于风速增长,导致火势的蔓延,因此更加难以控制和扑灭。

2、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疏散到地面时间长;二是人员较多,不易疏散;三是高层建筑火势蔓延极快,增加了疏散困难,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火灾案例分析表明,在火灾中有一半人数以上是被烟熏死的。

3、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起火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扑救十分困难。例如: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消防队员难以堵截;消防队使用的灭火及救护设施高度有限,因此室内消防给水设施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主要设施。当火势扩大,形成大面积火宅时,室内消防水量不足,需要利用消防车向高楼供水,但消防水带耐压能力常常不能适应需要,此外,建筑物如果没有安装消防电梯,消防队员因攀登高楼体力不够,不能及时达到火层进行扑救,消防器材也不能随时补充,均会影响扑救。

4、火险隐患多。高层建筑通常功能多元化,易燃物多,若管理不当,发生火灾可能性很大。特别是一些面积大、超高层建筑,情况更为复杂,一旦发生火宅,后果不堪设想。

二、超高层防火疏散设计的策略分析研究

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必须结合各类建筑的功能要求,考虑防火安全。我国在1982年底,经国家经委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施行)属于国家标准,设计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设计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负责,凡不符合设计防火规范的工程,不能上报审批或交付施工。在设计超高层建筑的防火时,重点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体布局要保证安全畅通。保持与其它各类建筑的防火间距,对广场、空地和绿化做好合理规划,保证消防车可以顺利接近高层建筑。二是合理进行划分防火区。采取每层做水平的区分(以防火墙划分)和垂直的分区(以耐火的楼板划分),将火势控制在起火单元内加以扑灭,防止向上层和相邻单元扩散。同时,对各种管道及线路的设计要尽力消除取火及蔓延的可能性。三是构造设计要使建筑物的基本构件(墙、柱、防火门等)具有足够的耐火极限,以保证火灾时结构的耐火支持能力和分区的隔火能力。四是安全疏散路线要简明直接。在靠近防火单元的两端布置疏散楼梯,控制最远房间到安全疏散出口的距离,做好疏散楼梯的防火封闭和排烟措施,以保证人员安全迅速地撤离。五是尽量做到建筑物内部装修、隔断、家具的不燃化或难燃化,以减少火照的发生和降低蔓延速度。六是做好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保证足够的消防用水量和最不利点的灭火设备所需的水压。七是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并正确地处理安装位置及联动控制功能,控制和智慧报警、灭火、排烟、疏散等。总之,高层建筑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设计防火规范,包括各种正在制定,即将公布的有关专业规范。必须从整体考虑,包括各种正在制订,即将公布的有关专业规范。必须从整体考虑,加强建筑与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种的配合,使防火设计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加强防火设计的同时,还必须健全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审核工作,保证《规范》的贯彻执行。防火设计审核工作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设计单位内部,从设计组到设计室以及院管理室都应建立防火设计审核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监督工作,各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根据此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把高层建筑列为重点审查项目,从方案设计到最后的施工图,都须报审,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不得交付施工。设计部分内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审核工作,都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保证防火规范得到正确、前面的贯彻。防止由于建筑单位和设计人员不重视或不理解,使《规范》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留下隐患和造成难以解决的后果。

防火设计中还有一件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设计中的一些关键设备,如防火门、防火阀、防火卷帘、事故照明、消防电梯、自动报警和灭火设备的生产制作,要得到落实。防止施工中由于没有产品而甩项,或采用不合格的代用品,造成日后使用中的不安全。因为建筑防火产品的生产还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长期来普遍存在这种现象。这需要设计、消防以及生产部分共同努力来解决,但首先是设计部门。完整的防火设计中药提供一切必要的图纸和明确产品的型号、规格,才能使设计计划得以实现。没有定性产品的时候,应组织研或从国外引进,使问题得到解决。对工程中多采用的由外国引进的建筑装饰材料和消防器材设备等,均需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验测定,凡达不到我国国家标准的,不得安装使用。

三、结语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人们研究制定了多种防治对策,例如建立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机构、设计制造不同的防火灭火设施、制订与各种防火用火规范条例等,其中搞好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室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关键环节。随着科学技术和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超高层建筑的出现已逐渐成为普遍,这些巨人在防火疏散设计方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寻找新思路,增加建筑防火设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显得越来越重要。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5

Abstract: the fire partition is building fire control of spatial unit, according to the work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he large rubber joint factory buildings fire protection design, the setting of the division of fire prevention is put forward some opinions discussed.

Keywords: rubber joint workshop; Fire protection division set; Fire belt; explore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工艺的改进,大型橡胶联合厂房建筑面积达数万平方米,甚至达到几十万平方米。大型、超大型橡胶联合厂房与现行消防规范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本文根据此类建筑的特点,提出利用综合手段对其大跨度、大空间进行适当的分隔,在保证消防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地满足生产工艺的特殊需求。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设置防火分区是一种消极的火灾对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发生重大火灾的概率,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各类消防技术规范均对防火分区的设置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按照橡胶厂房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物质性质和数量等因素分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等级属于丙类。

选用某地一个大型橡胶联合厂房为例,建筑平面呈长方形,长134m,宽117m左右;四层,建筑高度为29.6m,为高层厂房;总建筑面积63980m²,单层建筑面积达到15850m²;结构形式为大跨度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果使用常规的防火分隔措施进行防火分区划分,可能达不到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

依据现行消防规范对防火分区的主要规定和消防预防措施对本课题建筑进行分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第3.3.1条(强规)对厂房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本建筑为高层厂房,一级耐火等级,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3000 m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第3.3.3条(强规),当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可在上述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0倍,本建筑实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6000 m²。

防火分区分隔措施造成设计和使用之间的矛盾。橡胶联合厂房是工艺设备连续性强的工业建筑,设置防火墙会将其分隔成若干个完全不通的部分,在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又不能下降到底,不能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在大空间建筑内设置防火墙会破坏大空间,而且很高的防火墙其自身的稳定都难以保证;设置防火卷帘因自重大,对建筑物的承重要求高,安装难度大,且大面积防火卷帘能否正常动作也是个未知数,它还会影响建筑物的实用性和艺术效果;如果设置消防水幕进行分隔,其巨大的消防用水量(储水设施)是业主无法接受的,而且,消防水幕的防火分隔效果也得打些折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第3.7.4条(强规),本丙类高层联合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米,在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出疏散通道以满足规范要求。如图1、图2所示:

图1 某高层大型橡胶联合厂房一层平面防火分区示意图

图2 某高层大型橡胶联合厂房二层平面防火分区示意图

火灾中产生的烟气是导致人员伤亡、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因素,大型橡胶联合厂房层高接近8米,大空间结构有足够大的蓄烟空间,合理设置烟气控制系统可以延缓和降低烟气危险来临时间,有利于及时开始疏散,如果再考虑能够有效防止火势在整个厂房内肆意蔓延的消防加强措施,则可以保障厂房内人员在安全疏散期间不会受到烟气的威胁。

此外,如果借用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中常用的“防火隔离带”概念,考虑生产工艺特点布置“防火隔离带”将防火分区划分为多个防火单元,也能够起到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随着工艺设备要求严格的大空间联合橡胶厂房建筑物不断出现,现行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设置方法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而合理设置防火带应该是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阻火带就是在有可燃物品的建筑物中划分出一段区域,这个区域内的建筑构件及装修全部为非燃材料,且该区域内不存放可燃物,并采取有效的防烟措施(机械排烟、防火带部分局部升高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排烟口等),阻挡防火带一侧的烟火向另一侧蔓延,从而在空间上形成一个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防火带的宽度视建筑内堆放物质的燃烧性质而定,可将防火带另一侧的物品等同于用这些物品堆建的小型建筑物来考虑,如为防火带附近物品为不燃物品,则将其视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参照《建规》对防火间距设置的要求,将防火带宽度确定为6m;如为防火带附近物品为可燃或难燃物品,则将其视为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参照《建规》对防火间距设置的要求,将防火带宽度确定为9m。防火带平时作为人员疏散特别是车辆往来的主要通道,防火带直通主要出入口,人员疏散到该处可直接看到出口,避免了迷宫式疏散所造成的人员恐慌。

针对大型橡胶联合厂房建筑的消防问题的探讨得到以下结论:

1、防火分区是阻止建筑内部火势迅速蔓延的有效手段,科学合理地设置防火分区可以有效减少建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

2、采用设置防火带的方法解决大空间、大跨度及工艺设备连续性强的大型橡胶联合厂房建筑的防火分区问题。“防火隔离带”可以作为一种新的防火分隔方式有效阻止火势在弧形结构的大跨度、大空间结构的展厅内蔓延,同时可以利用大空间的蓄烟能力延缓烟气下降速度,保障人员疏散安全。要求该区域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严禁在隔离带上布置任何可燃物。

3、将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理念引入防火分区的设置设计中。现行规范是建立在部分火灾案例和局部小比例模拟实验的基础上的规范,采用确定的方法解决工程的防火问题,适用于一些普通建筑。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是通过对随机建筑的综合防火性能评定,设计出特定的符合该建设的防火安全系统模式,以实现火灾时,保证该建筑物内的人员生命安全和有效控制财产损失的总目标。引用性能化设计理念来设置防火分区就是在确定建筑应达到的防火标准后,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内部装修、可燃物的多少、建筑功能、疏散设施、建筑内人员的素质和数量以及分布等多种因素后,确定建筑的防火分区。当然,采用这种方法确定的防火分区可能会与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有些出入,而且,采集和验证防火分区的技术指标目前没有确切的方法和手段,因此,要真正将性能化设计理念引入防火设计,应由国家制定相应的规范,形成以现行指令性规范为基础,性能化设计为补充的规范体系,才能有效解决防火分区设置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6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率在世界中下水平,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人民对建筑的需求从最开始的住宿向着安全、舒适、功能等多方面发展,当然,在这些方面中,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任何建筑工作都是以安全为基准,为原则进行的,民用建筑问题已经成为了设计者们高度重视的问题之一。笔者从事建筑设计多年,着手过多处民用建筑施工设计工作,对此有着丰富的经验,就国家相关规定和现实设计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谈谈自身看法。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 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 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 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由此可见,公共娱乐场所包含的范畴较大,其中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因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也应当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塔式高层建筑剪刀楼梯的设置

剪刀楼梯, 有的称为叠合楼梯或套梯。它是在同一楼梯间一对相互重叠、又互不相通的两个楼梯。在其楼层之间的梯段一般为单跑直梯段。在《高规》中涉及剪刀楼梯的条文有两条:

1、塔式高层建筑, 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 当确有困难时, 可设置剪刀楼梯,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1.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 , 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

1.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 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置加压送风系统。

1.4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 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 送风口应分别设置。常见的设计错误及正确的设计方法:

2、剪刀楼梯两个梯段在顶层贯通。剪刀楼梯梯段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 是为了将剪刀楼梯两个梯段完全分开, 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防烟楼梯间, 一旦一个梯段窜入烟气, 另一个梯段确保不受影响, 仍不失疏散逃生功能, 正确做法是两个梯段从底至顶分隔, 不能留有任何地方相通。

3、无前置条件的共用正压送风系统。塔式住宅不禁止设置一个前室或合用前室, 这种情况下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4、公共建筑设计剪刀楼梯应分别设计前室, 严禁两楼梯间采用一个前室的设计。

三、火灾自动报替系统方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第10 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得出结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由此看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要求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却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做要求。

因此,在执行规范的时候,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困惑。鉴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长,人员较密集,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更加增大了火灾危险性,综合这些不利因素,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对于防排烟问题,可以采取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能将以上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四、消防车道与火灾扑救面

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辆通行的道路, 火灾扑救面是供消防车辆操作时的工作面, 设计时应将两者结合起来。《高规》只对消防车道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未对火灾扑救面作出独立明确的规定, 给设计者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了诸多不便, 有些设计人员考虑该问题时觉得无据可依, 有些设计人员干脆就不考虑该问题,因此,这给民用建筑设计防火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因素。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多, 火灾扑救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往往因为没有火灾扑救面而使整个建筑不能通过消防验收, 严重影响了民用建筑的整体质量和公司信誉,所以,在平面设计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来保证建筑防火质量:

1、消防车道与火灾扑救面相结合

消防车道至少保持4米宽度, 内沿与建筑保持5米距离。如果建筑是长方形的, 应在建筑的两个长边考虑扑救面的设置, 保证云梯、举高车工作时可覆盖建筑物各个部位, 火灾扑救面与消防车道结合使用, 含扑救面处车道可适当加宽至6米。

2、在室外景观设计中, 应将消防车道与火灾扑救面结合起来,实现完美的衔接。消防车道与火灾扑救面在硬化的基础上可适当种植不影响车辆通行、扑救的植物,来美化街道,同时起到美化环境和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

3、消防车道与火灾扑救面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上空不应有障碍物,防止发生火灾时,出现扑救车辆不能及时进入的状况发生。

五、机械排烟

高层建筑中下部设商业用房时, 应考虑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许多设计中考虑自然通风排烟, 对于大面积商业用房, 经过装修布柜后, 往往造成自然通风排烟难以实现,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很有必要。

机械排烟系统可以将建筑中的烟和火通过通风管道排出建筑体外,保证了建筑内不淤积烟气,也就保证了建筑安全,因此,机械排烟系统和技术在近年来已经被广泛运用于民用建筑中,并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成效,而且,机械排烟系统的技术还在发展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项技术一定会更加成熟。

结束语: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知道,对于民用建筑而言,建筑设计防火一直是建筑设计中的重点工作,建筑设计防火是围绕着建筑和用户安全进行的,只有利用先进的材料和技术理念,并且抱着高度责任心态,才能摒除设计防火中的多种问题,将建筑防火设计做到最好。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7

前言

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由此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家具市场也日益火爆。中小城市的家具商场建筑日益增多,人们在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家具商场的火灾隐患却越来越突出。家具商场的商品特性决定了商场的火灾荷载较大。大部分商品如:布艺、木材等家具都属于可燃物,并且放置集中,如防火措施不到位,容易存在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头大,蔓延迅速,烟雾产生快,人员没有时间疏散,扑救工作困难,由此,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并且极易造成巨大的群死群伤事故。由此可见,对于容易存在火灾隐患的家具商场要防微杜渐,设计出一第列合理的防火评估体系,以避免、预防火灾的发生。

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综述

有关建筑防火设计,国外某些发达国家进行的研究要比我国早一些。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日本、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对建筑设计的要求当中,就强制规定了防火指标,并在大量工程建筑中所应用。其中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是性能化防火设计。它主要是运用消防安全原理来制定整个防火系统应该达到的性能目标,并针对各类建筑物的实际状态,对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预测和评估,以期得到最佳的防火设计方案,最大可能的减少因火灾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例如日本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出版了《建筑物综合防火设计》,并对《消防法》进行修订。美国于七十年代开始进行消防规范研究,并于近几年公布了《国际化建筑性能规范》等,都是采用的性能化防火设计思路。

我国的性能化防火设计起步比较晚,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才引入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思想。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主体,展开了相关研究,一方面汲取国外现成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实际自主创新。主要成果是,对传统的规范式设计规范与性能化设计规范间的区别进行了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火灾安全工程性能设计的设想和软件体系框架。我国“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城市火灾与重大化学灾害事故防范与控制技术的研究”,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本世纪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出版《性能化建筑防火分析与设计》一书,该书概述了性能化建筑防火分析与设计的现状,是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性能化建筑防火理论、方法及应用的著作。我国在次方面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对建筑进行了分类总结,在商场建筑防火方面也进展快速,《大型商场建筑营业厅疏散人数的调查研究》、《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等专门性的论著及规定的出现标志着商场建筑的防火设计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二、家具商场建筑的防火设计分析

家具商场做为家具的集中地,其火灾荷载巨大,火灾隐患存在性高。家具商场的商品多为易燃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蔓延,难以及时扑灭,并且商场的人流量大,人员撤离困难。因此,针对家具商场的特点,具体分析家具商场建筑的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家具商场的火灾安全性,对家具商场建筑的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对减少火灾中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是有积极意义的。

1.家具商场建筑的防火分隔设计

家具商场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设计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建筑的火灾安全性。好的防火设计能将火灾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反之则酿成火灾险情越来越大。而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设计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建筑物现在越来越趋向多功能化、多元化发展,即一个建筑物可以分作不同的用途,用于不同种类的经营。因此,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分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极其严重。家具商场建筑属于大型的商务建筑。家具商场的面积寸土寸金,家具商家们的商品摆放相对密集,其分隔多为标志性分区,不具有实际的防火意义。因此,对于家具商场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要严格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有关防火的规定。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⑴、安全是首位。如果发生了火灾,分区可以起到限制火灾和烟气在建筑物内外蔓延的作用,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的扑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⑵、合理是关键。防火分隔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还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隔内部空间,方便经营和购物等。

⑶、经济是重点。防火分区越小越安全,但是过多的分隔不仅会导致空间混乱,使用不便,还会造成空间的浪费,因此,要在满足防火分区要求的同时,尽可能少占空间。对于大型商场,不便采用防火墙和防火门进行防火分区分隔时,可设计为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

⒉家具商场的其他防火设计

防火设计中除防火分隔设计外,还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灭火设备等辅助设计。

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圈

防火设计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它的意义就在于火灾发生的初期能够探测出火情并发出报警,使火灾在初期阶段尽快被扑灭,并对人员及时疏散有着重要的作用。家具商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该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执行,选用合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⑵防排烟设计

防排烟设计应符合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防烟分区的面积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而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设计的目的在于发生火灾时防止烟气蔓延,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排出室外,保护人们安全撤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8

1前言

如果说纳米技术使新材料的研究起到了革命性飞跃,那么也可以说性能化设计方法将开创消防科技的新局面。

消防设计目前有两种设计思想,一种是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其基于场所类型进行设计考虑;另一种是“性能化设计方法”,它立足于危害分析及火灾假想,对于解决超越法规或现行法规无法解决的复杂建筑的消防设计具有很大意义。

由于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方法与传统的设计方法相比具有许多优越性,所以很快成为建筑防火的一种新理念,并将发展成为建筑防火技术领域里一个全球性发展潮流,受到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2性能化消防设计的概念

性能化消防设计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学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它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与方法,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由设计者根据建筑的各个不同空间条件、功能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自由选择为达到消防安全目的而应采取的各种防火措施,并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该建筑物的总体防火安全设计方案,然后用已开发出的工程学方法,对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量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到最优化的防火设计方案,为建筑结构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

与“处方式”设计相比较,性能化设计方案更关注是否能够实现“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不受火灾烟气影响”这一“目的”,而不是拘泥于满足规范要求的最低排烟量。性能化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科学的论证,能够提供比之处方式的消防规范更为安全的设计表现效果,比较起来,性能化设计方案具有设计成本有效性,设计选择多样性及设计效果更为优化性的特点。

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两个关键点,第一是确认危害,第二是明确设计目标。具体来说,它针对建筑物的特点,建筑物内人员特点,建筑物内部操作方式,建筑物外部特征,消防灭火组织特点等。从而针对每种危害或者每个设计区域选择设计方法及评估方法。这种设计方法突破了传统设计针对建筑物结构类型、相应的层高及面积的限制,同时提供了更加灵活而有效的设计选择性。

性能化消防设计包括确立消防安全目标,建立可量化的性能要求,分析建筑物及内部情况,设定性能设计指标,建立火灾场景和设计火灾,选择工程分析计算方法和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设计方案并编写设计报告等步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物可能发生的火灾进行量化分析,并对典型火灾场景下火灾及烟气的发展蔓延过程进行模拟计算,因此计算的工作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的需要量非常大,往往需要采用计算机火灾模拟软件等分析和计算工具。

3性能化消防设计的流程

性能化设计利用火灾科学和消防安全工程建立设计指标,评估设计方案;并利用火灾危害分析和火灾风险评估建立从总体目标和功能目标到火灾场景等领域内所需要的参数。性能化的消防安全设计是一种可以对诸如非工程参数(如人在火灾中的行为和反应)进行定义的工程过程。

4建筑物性能化消防设计的内容

建筑物的性能化消防设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设计内容:一是保证建筑内人员安全疏散的性能设计,二是保证建筑构件耐火的性能设计。

人员安全疏散的性能设计是从建筑内人员安全方面进行考虑的,通过综合考虑各种火灾因素对人员逃生的影响,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来保证建筑物内人员的火灾安全性,从而防止人员伤亡。其性能化的设计准则是:烟层下降高度和烟气浓度达到人不能忍耐的时间大于人员安全疏散所需的时间。

构件耐火的性能化设计是从建筑物的稳定性方面进行考虑的,通过分析建筑构件在火灾中的反应,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火灾稳定性,从而防止建筑物的倒塌。其性能化设计准则是:火灾持续时间小于构件的耐火时间。

5国内外性能化设计应用概况

自20世纪80年代英国提出了“以性能为基础的消防安全设计方法”(performance——basedfiresafety

design

method,以下简称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概念以来,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北欧等发达国家政府先后投入大量研究经费积极开展了消防性能化设计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南非、埃及、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都纷纷开展了这方面研究工作。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行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英国于1985年颁布了第一部性能化防火规范,包括防火规范的性能化修改,新规范规定“必须建造一座安全的建筑”,但不详细确定应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新西兰1991年的建筑法案对建筑监督立法体系进了彻底调整,于1992年了性能化的《新西兰建筑规范》,新规范中保留了处方式的要求,并作为可接受的设计方法,于1993年强制执行。1993~1998年,继续开展了“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方法的研究”,制定了性能化建筑消防安全框架;其中功能要求包括防止火灾的发生、安全疏散措施、防止倒塌、消防基础设施和通道要求以及防止火灾相互蔓延五部分。

瑞典于1994年了新的包含有性能化设计内容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澳大利亚于1996年颁布了性能化防火设计规范的《澳大利亚建筑设计规范》(《BuildingCodeof

Australia》,简称"BCA"),并自1997年7月1日起,在各州政府陆续推行。

巴西于1999年颁布了新的《钢结构防火设计》和《对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两部标准。这是南美首次制定的建筑标准,由SaoPaulo大学、Mi—nasGerais大学和OuroPreto大学编制。标准中引入了如时间计算方法与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程设计方法等性能化的新概念,允许建筑物的火灾安全根据其火灾荷载、建筑物高度、建筑总面积以及灭火设备的安装与否等条件确定,而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做要求。

日本政府于1998年6月对《建筑基准法》进行了修订,引入了一些有关性能化设计的内容,并于2000年6月施行;另外,还于2003年8月开始对《消防法》进行修订,计划于2005年施行。

加拿大于2001年了性能化的建筑规范和防火规范,其要求将以不同层次的目标形式表述。

美国也于2001年了《国际建筑性能规范》和《国际防火性能规范》。

目前,已有不少于13个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法国、英国、日本、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西班牙、瑞典和美国)采用或积极发展性能化规范和基于规范结构形式下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中国也正在加紧性能化设计方法的研究和性能化设计规范的制定。公安部所属消防研究所承担了几项有关性能化设计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承担的“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技术导则”的研究和制定,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承担的“高层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安全评估技术研究”等。

6推行性能化设计方法是一个逐步过程

尽管建筑物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有很多优点,作为性能化设计技术的基础一“火灾模型”在性能化设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们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还不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部门的人员都不太了解这种新的设计方法。

有人曾对美国、中国香港和澳大利亚的建筑管理人员在对待性能化设计和处方式设计在能否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以及火灾模型是否足以支持性能化设计的态度进

行了一个调查,并进行了比较。发现半数以上的管理人员认为性能化设计不能保证建筑的安全,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人员认为处方式设计能保证建筑的安全,以及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认为火灾模型不足以支持性能化设计。调查结果参见表1。

世界各国几乎都存在着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人员对性能化设计技术还存在一个从初步认识、深入了解到最终肯定的意识转变过程。

另外,对于采用性能化方法设计的建筑,如何正确地评估其消防安全性方面也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难题有待解决。

7展望

性能化消防设计已成为世界性建筑消防设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的发展将大大促进消防安全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成本效益的最优化,并将产生十分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尽管目前还有许多人不太理解和排斥使用它,但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有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肯定性能化设计方法的行列中来。据日本方面的统计,采用性能化方法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正在逐年增加。

我国也应该加快性能化规范及配套技术的研究步伐,充分发挥性能设计的优越性。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促进性能化设计技术的发展:

(1)加强各种火灾预测模型和火灾风险评估模型的研究,拓展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空间。

(2)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研究,规范材料性能参数,建立和完善消防数据库,提供准确的性能化指标,为性能化应用积累基础性数据。

(3)深入研究火灾规律、火灾情况下建筑内人员逃生规律和构件变化规律,为各种火灾模型的建立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并拓展计算机技术在消防中的应用。

(4)积极向建筑设计师和建筑管理人员介绍性能化设计方法,使他们从认识、理解并自觉接受性能化设计方法。

(5)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性能化设计指南,使建筑设计师能尽快地掌握性能化设计方法的使用。

(6)制定性能化消防设计规范,为性能化设计方法的应用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田玉敏.论“性能化”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7).

[2]肖学锋.发展性能化防火设计,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5).

[3]SFPE性能化消防分析和设计工程指南.

[4]倪照鹏.国外以性能为基础的建筑防火规范研究综述.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1,(10).

[5]国外建筑物性能化设计研究译文集.消防安全工程工作组编,2001.

[6]T.Tanaka.性能化消防案例设计标准和用于评估的FSE工具.国外建筑物性能化设计研究译文集.消防安全工程工作组编.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9

1、高层建筑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均属高层建筑。它是根据我国登高消防器材、消防车供水能力等具体情况,并参考了国外的资料决定的。

高层建筑早在19世纪后期就已在西方出现。1974年建成的110层、高443m的美国芝加哥希尔顿大楼,至2004年台北市建成的高508m、共101层的摩天大厦为止,高层建筑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这是世界人口增长迅速,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土地紧张,地价昂贵,工商发达和城市设施费用节约的需要,以及由于高层建筑面积集中,体形庞大,能满足多功能的使用要求和增加城市壮观的结果。我国高层建筑始于上世纪初,发展于上世纪末。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1985年年底仅北京市的高层建筑就达1500幢,且1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也在我国各地陆续兴建。如广州白云宾馆33层,高114m;深圳国际贸易中心53层,高150m;北京彩色电视中心大厦等,都超过100m。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也越来越被世界所瞩目。据火灾统计资料得知:建筑火灾一般占火灾总数的60%左右,而高层建筑火灾在建筑火灾中所占的比例很大,火灾机率很高。损失之大,令人吃惊。如美国纽约115栋高层建筑在三年内竟发生火灾41起,我国仅1985年就发生高层建筑重大、特大火灾4起。所以我们要切实做好高层建筑中的防火设计。

2、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2.1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高层建筑内一旦起火,建筑内的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各种竖井犹如高耸的烟囱,拔火效应十分强烈。据实测:火灾时烟气的水平流速为0.3~0.8m/s,垂直流速为2~4m/s。这表明烟气在无阻挡情况下,对长约100m的大楼,只要2~2.5min即可从一端扩散到另一端。而垂直方向不到1min,则可蔓延几十层,整个大楼就可能形成一片火海。因此,所有的竖井可使火灾迅速扩大。

高层建筑所承受的风力也是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速度越迅猛。据实测,建筑物高度10m处风速为5m/s,相应在90m高处风速为15m/s。风通常能使微弱的火源变得十分危险,或使蔓延可能性很小的火势急剧扩大成灾难。巴西圣保罗“安得拉斯”大楼发生火灾时风速为7.6m/s,火舌从大楼窗口卷出十几米,使处于下风侧面40m处的建筑物相继起火,连成火海。

2.2高层建筑楼层高、人员集中、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所以疏散到地面上的时间相当长,据联邦德国在50层建筑内进行疏散演习,通过楼梯将人员疏散完毕竟达2h以上。何况许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在很小的区内集中很多人。当火势涌起,短时间内疏散是很困难的。如果楼梯设计不良,烟火窜入,人员根本无法疏散,往往造成巨大伤亡。

在救助手段方面,灭火及救护设施还不能达到应有高度。我国城市消防大队配备的消防车,云梯高度大多在24m,若高度超过24m时就有困难。少数消防车,云梯高度为50m。一般消防队员徒步登高24m内尚能正常工作,超过24m体力消耗会很大。据测试,呼吸及心率次数均超过允许的正常心率和呼吸次数,加之输送人员和大量器材,往往贻误早期灭火的有利时间。

3、高层建筑若干防火设计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是建筑设计诸方面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建筑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与否,同建筑设计工作密不可分。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我们必须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从建筑设计入手,严格遵循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采取先进的建筑防火技术和周密的防火措施,避免和减轻高层建筑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

3.1防火设计方面

建筑防火设计是设计人员应尽的责任。消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

建筑防火规范所规定的一般是最低的要求,同时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不可能把所有要明确的问题都面面俱到地加以规定。此外,建筑使用功能不同,规模形状不同,所处的地理条件位置不同,室内火灾荷载、装饰和陈设等不同,规范不可能把各式各样的高层建筑防火都详细地规定下来。所以规定中没有规定,设计者需考虑如何处理才能更安全更经济。对执行条文有困难的,采用变通办法,认真负责的态度,针对所设计建筑物具体条件,在实际设计中灵活运用,加强防火隔断,增加灭火手段,避免使用可燃材料,增加建筑构件的耐火性,加强防排烟措施,其组合方法是很多的,即使是同一座建筑物,也可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达到防火安全的目的。

3.2安全疏散方面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10

1.1高层建筑划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规定,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美国《国际建筑规范》(2009年版)规定,有人员使用的楼面到消防车可以到达的地面的高差大于22.9m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8m的建筑,可采用ⅠB类耐火等级的结构替代ⅠA类耐火等级的结构,但承重柱的耐火极限不应降低。英国《建筑设计、管理及使用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S9999∶2008)规定,顶层楼板到地面的高度超过18m时,应设置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且前室内设置消火栓。此外该规范按照顶层楼面高度的不同对建筑耐火等级作了规定,如A2类建筑(人员处于清醒状态且熟悉环境,火灾增长速率为中速火),当顶层楼面高度超过60m时,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法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法规》(2007年版)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及建筑高度大于28m的其他类型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1972年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分为4类:第一类为9~16层(最高50m),第二类为17~25层(最高75m),第三类为26~40层(最高100m),第四类为40层以上(高于100m)。由此可见,各国对于高层建筑均作了规定,但对超高层建筑的划分并不完全一致。有关高层建筑高度划分标准如下:美国23m、英国30m、法国28m(其中住宅50m)、我国24m,可见几个国家的规定相对而言差别不大,总体上,我国的规定比较适中。我国和法国明确界定了超高层建筑的划分高度,我国为100m,法国为200m,其中我国规范对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作了专门要求。美国和英国没有单独规定超高层建筑,但从消防救援以及建筑耐火等级角度对超过某一建筑高度的高层建筑作了特殊规定。如美国规定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8m的建筑,可采用ⅠB类耐火等级的结构替代ⅠA类耐火等级的结构,但承重柱的耐火极限不应降低;英国规定人员处于清醒状态且熟悉环境、火灾增长速率为中速火的建筑,当顶层楼面高度超过60m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均不低于2.50h。

1.2耐火等级各国规范均根据建筑高度及使用功能规定了相应建筑的耐火等级,有关超高层民用建筑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对比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规范中有关柱、梁、承重墙等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与其他国家的规定比较接近,但楼板的耐火极限相对偏低。根据国内建筑火灾统计资料,火灾延续时间在1.50h以内的占88%,在1.00h以内的占80%。与之对应国内规范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0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00h。我国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占多数,这样大部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会被烧垮。当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定得越高,发生火灾时烧垮的可能性就越小,但建筑的造价要增加。

1.3防火间距各国规范均通过限定防火间距作为防止火灾在建筑之间蔓延的措施,美国规范详细规定了建筑相邻部位的开口要求,当间距大于9.1m时,则对外墙耐火极限没有要求。英国采用相邻建筑外墙所受热辐射强度来确定防火间距,以是否达到引燃木材的热辐射强度12.6kW•m-2作为判定条件,要求建筑到达公共边界或者假定的边界(而非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为其达到热辐射要求的计算距离的一半。例如,在火灾规模为30MW的情况下,距离着火建筑7.9m的距离处即可达到12.6kW•m-2的辐射强度,从而可以引燃木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到达与相邻建筑公共边界的距离取7.9m的一半,即不小于4m。法国规范要求相邻高层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或具有8m的防火间距。我国规范也有限制外墙开口的类似规定,如开口面积小于外墙面积的5%时,防火间距可减少25%。对于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的相邻建筑,高民用层建筑与相邻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13m,与相邻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9m。我国规范中有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规定与国外规范相比较为接近。

1.4避难设施避难层(间)作为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各国规范均有详细规定。美国规范规定电梯候梯厅在采取防烟措施的条件下可兼做避难区域,同时对避难区域提出了双向疏散要求。对人员疏散存在困难的医疗建筑,美国规范要求可供患者睡觉休息或治疗的楼层以及其他人员荷载超过50人的楼层均应采用挡烟设施分为至少两个烟气控制区,并对该类建筑中的避难区域面积作了规定,卧床病人按照2.8m2•人-1、其他人按照0.56m2•人-1确定避难面积。英国规范允许避难区域设置在受保护的楼梯间内。此外,美国、英国规范均考虑了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其每人占用的面积美国为0.9m2,英国为1.3m2。我国规范对超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超高层住宅建筑,《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要求设置避难层(间),而防火设计规范没有相应的规定,有关超高层住宅设置避难设施的技术要求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1.5消防救援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着火建筑,提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对于营救建筑内的被困人员、降低火灾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规范对消防车道(包括其宽度、通行高度和坡度、回转场地等)及消防扑救作业面(包括长度、与建筑的距离等)均有所规定。美国规范中消防车辆可到达的位置与建筑内设置消防设施的情况有关,当建筑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距离可相应增加,如消防车道应能到达距建筑入口15m的位置,此外建筑物外墙与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超过46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到137m。英国规范规定消防车应能到达距消防水泵接合器18m的位置。法国规范规定消防车道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我国规范通过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要求,限定其与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同时规定消防车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为15m~40m。可见国内外规范对消防车到达位置与建筑之间的距离要求比较接近,一般控制在15m~40m的范围内。关于超过一定长度的袋形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地的要求,美国规范规定为46m,英国规范为20m。我国规范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但未明确其长度要求,应进一步细化该规定。

2超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措施

综上所述,针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如下加强措施:

2.1耐火等级我国规范规定超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从前文对国内外超高层民用建筑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一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求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50h,而国外规范的相关要求均不低于2.00h,可见我国规范对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相对偏低。为给超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救援以及人员安全疏散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建议提高楼板的耐火极限。目前,我国有关楼板的构造做法及耐火性能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在楼板厚度为100mm(保护层厚度为10mm),其耐火极限可达到2.00h,楼板厚度达到120mm(保护层厚度为20mm)时,耐火极限可达2.65h。结合国外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我国实际的楼板构造做法情况,对超高层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提出如下要求:超高层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2防火间距我国规范中有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规定与国外规范相比较为接近。此外,规范中规定在设有防火墙等条件下,高层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可以不限或不小于4m。对于超高层民用建筑,较大的防火间距除有利于防止火灾在建筑之间的蔓延外,也为消防救援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考虑到我国超高层建筑的数量及相应的救援和管理条件,建议即使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调整超高层民用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为此,提出如下建议:超高层民用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减小。超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防火间距(包括与甲类厂房,与甲类仓库,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与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减小。

2.3避难设施避难层(间)作为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各国规范均有详细规定。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高层住宅建筑的避难层设置没有提出要求。仅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有高层住宅需要设置避难层(间)的规定。因此,我国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有关超高层住宅设置避难设施的技术要求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结合住宅建筑的特点,设置避难间。同时参考美国、英国等国家的规范对医疗建筑的避难区域或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的规定,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规定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施时也应考虑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为该类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可靠的保障。此外,对于高层建筑避难间的具体设置高度要求,需要考虑到当前消防车辆救援高度一般在50m的实际情况。为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层病房楼,其50m以上楼层每层应设置避难间。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其54m以上楼层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2.4消防救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稿)对消防灭火救援要求的规定,补充了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在消防救援规定方面的不足,但对需要设置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的长度要求需补充规定。结合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的规定建议取1/4,即40m。此外,超高层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时,其裙房屋面如果兼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对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提高要求,以确保消防救援作业的安全,可考虑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即3.00h。为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一是长度超过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该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二是超高层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住宅部分通过裙房屋面疏散且裙房屋面用作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裙房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3结论

基于上述比较分析,对于超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送审稿)中增加以下规定:

3.1耐火等级。超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11

引言

近年来,城市综合体建筑的快速发展导致其防火设计面临很大的挑战。在城市综合体设计实践中,常会遇到一些现行规范适用范围无法包络或规范条文无法解释的建筑设计形式,一旦发生火灾,很可能陷入人员伤亡数量多、经济损失大的惨况。因此,针对此类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结合我国城市综合体建筑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研究安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防火设计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008年1月,新疆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特大火灾,过火面积65000m?,涉及商户1046个,造成2名工作人员及3名消防员牺牲,财产损失达18亿元。2011年2月,沈阳市和平区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0000m?以上,B座公寓楼基本只剩框架,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由此可见,如何避免类似灾害事故的再度发生,尽最大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经成为消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我国2015年5月将实施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其中针对建筑防火设计作了详细且操作性很强的规定,为建筑火灾的预防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由于城市综合体建筑结构及功能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现状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建筑的规范,设计中只能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并遵循相应建筑使用功能涉及的规范,但是拘泥于现有规范不能满足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的需要,探索和解决合理的建筑布局与科技支持是当前面临的主要课题。性能化设计为城市综合体建筑的防火设计带来希望和选择。本文结合某商业综合体建筑项目,分析了城市商业综合体中的防火设计。

1、工程概况

某商业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1.0228万m2。该项目地上部分西边为一个24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7855万m2,东边是由8个多层建筑围合的步行商业街,建筑面积为2.5300万m2。地下室为二层,地下一层由一个近7900m2的大型超市和地下停车场组成,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兼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地下车库总面积为3.9800万m2,停车位600个以上。综合楼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步行街为2-4层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总平面

如果在设计中对消防车道布置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将无法靠近建筑,无法进行扑救。因此在该项目总平面设计时,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下,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1在用地内整个建筑群周边,满足离外墙 5m且不大于10m范围内,具备4m宽的环形消防车道(广场部分设置隐形消防车道,铺设硬质铺地),而且与建筑之间的绿地无种植高大植物以保证13m宽的消防登高扑救面;高层建筑之间间距均大于13m。

2.2各个高层主体均有多于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外墙直至地面,无高于5m、进深超4m的遮挡部分。

3、防火分区划分和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 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 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项目综合楼三层以下为商业功能,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和氛围,设置了中庭和自动扶梯。根据规范要求,该项目地下超市需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两个出口,依规范折算后疏散总宽度为47m(7900×0.7×0.85×1/100),按梯段1.4m宽楼梯(商业建筑营业疏散楼梯最小宽度)设计需34个疏散楼梯,楼梯间采用实体防火墙,这样占用了大量商场内部空间。针对这种情况,《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规定当设有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且出口宽度能满足该防火分区所需安全疏散宽度的1/2时,该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本项目现在地下超市的东西两端均设置了下沉式广场直通广场地面, 广场具有一定的长度和面积, 且通向广场的隔墙上设足够的出口宽度,采取以上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4000m2 (地面营业厅防火分区面积),对此种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虽有个别地方标准允许的,仍须以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为准。建议此种情况规范统一要求,以免引发争议。

4、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

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应设置在不同方向。该项目为城市商业综合体,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疏散楼梯的设置尽可能地在商场四周外墙设置封闭楼梯间,这样可自然采光,省去前室。因疏散距离不满足必须在商场内部设置楼梯的可将楼梯成组布置,使两个防火分区共用楼梯,为商业留出灵活的空间。《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营业部分公用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结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每股人流宽度,梯段宽度取1.8m较为合适。该项目商业部分层高均为5.4m,按梯宽1.8m,将楼梯设计为4跑,可节省近1/3梯间面积。若设计成2跑剪刀梯,则一个梯间位置可设置2部楼梯,可节省更多梯间面积,为业主争取更多营业面积。但现有规范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仅对塔式住宅规定两部楼梯分别独立设置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梯外,并无明确规定。按“法不禁止则许可”的原则,已建成的公建工程中也已出现剪刀梯,说明采用剪刀楼梯是一项合理经济的措施。在此,为使在公建中疏散楼梯的设计更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对剪刀梯宽度、出口数量如何计入疏散楼梯进行明确。

5、诱导疏散设计和消防设施

(1)为便于在夜间和烟气很大的情况下紧急疏散,在营业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内加强诱导疏散设计,即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对于地下商业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还应设置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防排烟设计。烟气是火灾中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准确合理的防排烟设计对保障人员安全疏散显的尤为重要。(3)防火门的设置。正确选用防火门,可保持建筑防火分隔完整性,又可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性。(4)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两个系统共同作用可延缓火灾的蔓延,为人员安全撤离火灾区域提供宝贵时间。

6、结论

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的消防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原则,结合大型建筑物的整体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和经济的消防设计方案,以保证建筑消防系统综合性能的发挥。本工程分析了城市商业综合体防火设计经多方面验证后,能够满足人员的安全疏散要求,达到了规范原则要求的同等水平,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更好的安全购物空间。

参考文献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篇12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设计中消防车回车场地的设计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都具体的提到了在供大型消防车进行回车时,场地的尺度不能小于18米×18米。但是这样就在设计中存在一个问题,便是在设计消防车回车场地时是按照当地实际配置的消防车进行设计,还是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大型消防车回车场地的设计。因为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一定会使用大型消防车,虽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大型消防车回车场地的设计,但是在实际项目操作中,很少建筑能按照规范要求留出足够大的场地作为大型消防车回车的场所。针对这一问题,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消防车回车场地设计时,是否可以根据建筑本身的规模、性质、高度等因素,来合理判断消防车的选用,结合当地消防相关尺度从而进行合理的消防回车场地设计。

工业建筑的消防设计

(一)大型仓库同一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设计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第3.8.1条中明确的规定出:在同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中,相邻的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最近的边缘水平距离不能小于5米,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指出应该设置多少个安全出口。但是在具体的大型仓库建筑设计时,安全出口的设置过多直接影响到整体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所以建议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时,大型仓库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中的每个楼层通向疏散走道,或是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能过多,最好每个防火分区两个安全出口。这样一来既能保证符合消防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又能具体的对建筑进行结构等的设计。

(二)消防应急灯的设置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12月22日的《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2012)——转型升级与竞争力指数》显示,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产品仍然是劳动密集型。劳动密集的企业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或是断电等情况时极其容易造成人员的恐慌,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消防设计规范中,并没有明确的给出消防应急灯的设置,但是消防应急灯却在这种情况下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所以在进行消防设计时,应该在劳动力密集的建筑物设置相应的消防应急灯,来快速安全的疏散人员,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设计中普通电梯的防火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第5.3.7条中指出,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应该单独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能直接在营业厅、过功能厅等地方直接进行设置。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建筑中大多存在大空间办公室的情况,其人员密集,而电梯却没有单独进行设置。这样就会导致电梯起火后造成大面积的火灾现象,而这一点在消防规范中却没有明确进行提出。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进行建筑电梯消防设计时,如果没有对其设置独立的电梯间,可以在通用的电梯门前增设做复合防火卷帘门,以防止火势的蔓延。

防烟楼梯的消防设计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1.1中规定:防烟楼梯间可用敞开式阳台或者凹廊作为前室。但是在室外楼梯做防烟楼梯的相关规定中又有楼梯周边两米的范围内不得另开其他门窗、洞口的要求,这是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失火房间中的火舌蔓延到室外防烟楼梯的情况,这样一来就和消防规范所冲突。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当外阳台的边缘就做一个隔壁房间的洞口时,一旦隔壁房间发生火灾,并且风势较大的情况之下,火舌就很容易蔓延到外阳台,引起更大面积的火灾。在这种情况下,防烟楼梯按照消防规范所设计的敞开式阳台或者是凹廊,作为前室就并不是安全的区域,失去了设计的意义。所以在消防规范设计中,应该更加具体全面的进行规范设计,如前室周围水平两米范围内,阴角方向四米范围内,不得另开其他的门窗和洞口等相关要求,以此保证防烟楼梯的防火安全。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设计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4.12条,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该朝着疏散方向开启的要求,这是为了避免在发生火灾进行疏散时,疏散门朝疏散相反方向开启造成人员的拥堵情况。并且其中还提出除了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六十人的房间并且每扇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三十人时,疏散门的开启方式是不加限制的。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的首层公共疏散门是指高层建筑的公用门厅的外门,这时便会出现问题,在从多个方向过来的人流中,以那个方向作为疏散门的开启方向,这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根据起火的地点不同,人群疏散的方向也就不同。另一个问题就是在疏散门开启方向不限的房间内,如何保证房间内的人数在规定的范围内?疏散门向外开启肯定影响疏散通道,这些问题还有待设计改进和完善。

封闭楼梯间的疏散门设计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2.4条中明确规定了高层厂房、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中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疏散防火门应该为乙级防火门,并且朝着疏散方向开启。而又在第7.4.2.5条中规定到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疏散防火门可以采用双向开启的弹簧门。这里就有个问题,所谓的其他建筑到底是指那些建筑?如果我们将其考虑为小于五层的非人员密集建筑,那么又在7.4.2.5条中说道通向居住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防火疏散门才能采用双向开启的弹簧门。同一个规范中先说只有非人员密集的建筑才能采用双向开启的弹簧门,又说只有居住建筑才能采用双向开启的弹簧门,这就让设计者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时无所适从,不知道怎样进行区分。所以在这一问题上,规范中应该给出一个准确的适用范围,建筑设计者直接执行依据。

室外消火栓的设计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8.1.2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区应该设置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堆场等地应该设置室外消火栓。但是其中的问题就在于城市、居民区安装的市政消火栓其实是包括在室外消火栓的范围内的,但是规范却将其进行了区分,没有对市政消火栓的设置作出明确的要求,就造成消火栓设置工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在实际建筑的消火栓设计时,应该根据其建筑的规格进行消火栓的设置。在城市、民用区进行市政消火栓的设置,而当民用建筑、厂房等建筑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其要求的情况下,再改用室外消火栓,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的解决消火栓的设置不规范,或是浪费的现象。

门厅隔墙的防火门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2.3.4条规定到: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门厅隔离墙上的门窗防火等级,应该为乙级防火窗。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这栋楼的面积小于一个防火区或者是封闭楼梯可以不通过门窗就直接通向户外的情况下,那么这条规定就没有实际存在的意义了。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设计者又按照要求进行防火门的设计,只会增加建设成本而已。所以对这条规定存在一定的牵强性,在实际的建筑中,应该根据建筑楼栋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门的设置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结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虽然给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起到了一定的抑制效果,但是在其中还是存在着许多有问题的规定。设计者在针对这些规定进行设计时,就很容易被误导或是不知所措,从而主观的进行消防设施的设置,导致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仍然居高不下。所以为了有效控制这一问题,建筑设计、建筑使用时应该对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进行全面的完善,使其中存在问题的条例得到订正,这样才能有效的对火灾进行防治,减少人员的伤亡事故,才能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出一个和谐美丽的社会。

参考文献:

[1]徐放蕊.论住宅建筑消防设计中的建筑节能、节地、节材措施[A].2006中国科协年会[C].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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