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合集12篇

时间:2023-11-04 08:25:08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1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建筑工程发展到后期,工程基本上都已完成定型,这时的管理工作往往比较松懈,但这个时候又是工序交叉严重较复杂的阶段,这个时期的安全问题往往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做好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隐患

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肢解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

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

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

1、杜绝擅自分解发包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对建设单位擅自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要给予严肃的惩处,创造良好的施工安全管理环境。

2、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等行为进行明文规定,以此来约束和管理建设单位的行为。当前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不少见,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2

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进入工程装饰装修及设备阶段一般为建筑工程的施工后期。这一阶段施工场地拥挤、杂乱,施工工种多、人员杂,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到不了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松懈,加大了安全管理难度,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到后期时,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的问题有:脚手架连墙件;软硬防护被室外抹灰、幕墙等装饰或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混乱,多个施工班组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不均衡;有的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违反“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或者失灵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电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班组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等。凡此种种使建筑施工后期的作业现场险象环生。

一. 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施工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因为分包施工单位是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土建施工单位也无法对他们进行管理;而建设单位主要精力多放在控制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方面,往往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得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

3、各参建单位没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对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升降机等只知使用,而不知维护和管理,导致责任分配不明确,人员懈怠。

4、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且无人组织力量进行排除。

二、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1、加强总体协调:第一,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施工现场会议制度(如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第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

比如通过召开协调会议可解决下列问题:

①、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第四是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检查落实工作,应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建设单位协调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协议,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施工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格的督察、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3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第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一是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3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relatively late into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serious, lax cross complex period, during this period safety problems is often more hidden trouble, safety such vigilance, there may be a big problem, not out, but small problems and small hidden trouble constantly.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lat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50%~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

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

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3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5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50%~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文明施工乱、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土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下降、松懈。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阶段。

从分承包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等多个方面分析了造成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肢解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1.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1.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2.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参与组成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

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

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

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2.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3.1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3.2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结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曾龙骧.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制度建立[J].安徽建筑,2005.02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6

10月11日至10月12日,**公司班子成员5人,办公室2名负责同志,重点围绕围绕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员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合理诉求及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的问题等进行调研,先后参加综合部、社区综合站、退管站三个部门进行调研,随后又进行了个别交流了解,熟悉分管工作内容及做补充调研交流。本次调研采取座谈交流方式进行,共召开座谈会3场,征集问题及建议80多条,经过梳理合并,需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的为3大类21项83条。其中属于本人业务分管范畴的问题及建议有16条。此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直奔主题,不讲成绩,只提问题,无论对错,参会者畅所欲言,调研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从本次调研情况来看,调研对象覆盖面广,人员结构多元,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普通职工;既有管理层,也有操作层员工;既有在职职工,也有辖区居民、离退休职工和承包商,较好反映了公司的不同层级职工的心声。

总体来说,各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管党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执纪问责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得到了不断规范。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在党建、生产经营、安全、维稳等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好的业绩,社区管理、养老服务、公寓管理服务等服务工作,为塔西南公司做好了后勤保障,为石油大院居民做好了生活服务。调研过程中我最为深刻的感受是,有很大比例的员工,伴随大院几十年的生活、成长,有一种家国情怀,对库车石油大院有着深深地眷恋、深深地爱。大院是我家,共同建好她。

二、分管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其中属于本人业务分管范畴发现了5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了16条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一是纪检、工会工作方面。纪委委员、工会委员未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情况是干事包揽了相关工作内容。

二是制度流程方面。有的大量的重复性的工作,例如合同谈判,占用多部门多人员时间,是否可以在制度层面予以优化,提高效率。有的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规范,具体工作的组织者不确定与哪个部门、哪个岗位联系,谁来确认。

三是承包商管理表面。相关部门承包商评估未按要求评估,造成某些内容考核项满分。承包商监管责任人不明确,对承包商人员变更、员工培训等缺乏监管,评估结果未达预期;承包商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公寓服务方面。1.就餐管理系统没有开展每日的上传数据与后台数据核对工作。2.公寓没有固定日杂供货商,导致每月盘点库存物品金额大。3.德瑞日常使用的办公用品由甲方提,有可能造成浪费。4.管理人员对设备维修的现场监护缺乏专业技能。5.设备设施老化,需新增和更新设备。低老坏现象仍然存在。

五是依法合规方面。员工不重视合同管理结算等流程,随意性强。各单位不重视项目立项工作的计划性,影响合同的时限。 (二)工作建议

调研过程中,各单位在座谈交流中坦诚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与困惑,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工作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吸纳改进。

一是纪检、工会工作方面的建议。建议加强纪委成员、工会委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发挥作用,参与执纪监督及工会相关工作。

二是制度流程方面的建议。建议重新梳理制度、流程,做好制度流程的制修订工作,优化再造流程,培训后执行,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承包商管理方面的建议。确定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商全过程管理,从选商、资质审查、承包商培训、履约过程管理、评估,都有明确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升承包商管理质量。

四是公寓服务方面的建议。1.事事有人管,落实工作责任与岗位有对应,不遗漏。2.编制、申报低值易耗品、设备的采购更新计划,按照审批权限申报。3.签订公寓服务合同,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全程监管。

五是依法合规方面的建议。编制优化流程,培训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并纳入绩效考核,做到管理过程依法合规。

三、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分管业务工作部分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中的思考和研判,我虽然刚接任分管业务工作,还在熟悉过程中,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我认为,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高质量服务奠定坚实的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实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公司党委下设6个基层党支部(在职支部3个,退休支部3个),在职党员29人,退休党员94人,合计党员人数123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优秀的群体,在我们的生产经营、物业服务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坚持学有所获,着力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及时学、深入学、持久学,重点突出对党的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的学习领会,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以理论武装,我们的党支部发挥引领作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发挥主人翁作用。

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杨总在油田党工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宣贯当前油田的大好形势,一切为了3000万,一切为了老百姓。塔里木人听党话、跟党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战略,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加快推进塔里木油气业务发展,坚决做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骨干力量。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塔里木的一份子,建设好我们的家园,也是为塔里木3000万建设发光发热。有很大比例的员工,伴随大院几十年的生活、成长,都有为自己的石油大院自豪的心,有着深深地眷恋、深深地爱。离退休党支部,离退休党员,离退休员工及家属,也都有热切的期望加入建设家园的队伍出一份力的愿望。我们把当前的形式给大家讲好、讲透,使大家都变成自觉的主人翁,自觉的进行出力,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三是分清职责、再造流程、促进合规高效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7

中图分类号:TV74文献标识码: A

Practice and Research 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Model of Immigration Project in Large and Medium-sized Hydropower Stations

Gu Qinghua

(China Three Gorges Corporation,Relocation & Resettlement Bureau, Chengdu 610041,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way of implementation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four basic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s of the immigration project are defined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immigratio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On the basi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unique organizational form 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se models are analyzed, and the applicable conditions for each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 are summarized and established.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useful reference for colleagues.

Keywords: hydropower; immigra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 practice and research

1 前言

就狭义而言,工程定义为“以某组设想的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一群人的有组织活动将某个(或某些)现有实体(自然的或人造的)转化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过程”。就广义而言,工程则定义为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在水利水电行业,有人把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简称为移民工作,也有人简称为移民工程。为便于区分,笔者从狭义上定义工程,把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简称为移民工作,把移民工作中涉及到的专业项目复建、城集镇迁建、农村移民安置点建设、安置房建设等工程项目统称为移民工程。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移民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地方政府是移民工程项目的实施业主。从其建设属性上来看,移民工程项目基本属于非经营性公共项目,但与传统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建设资金来源于水电开发业主。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作为移民工程项目的实施业主,尽管地方政府需对概算投资负责,但移民工程项目仍然表现出传统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特征,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项目管理不专业、同位一体化现象严重、工期滞后以及超概算现象严重等问题[1-4]。对于大中型水电站而言,库区移民工程项目往往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且项目繁多、投资额巨大。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移民工程项目的建设直接关系移民工作的整体进度,如何加强移民工程项目尤其是城集镇和农村移民安置点的建设与管理,已成为当前移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 移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分析

根据现行移民政策法规,在水电项目核准之后,移民工程项目需达到或相当于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5-6]。进入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依据审定的概算投资,在水电开发业主与省级或地方政府签订移民投资包干协议后,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国外发展并衍生出了多种建设管理模式,比如:DB模式、DBB模式、EPC模式、CM模式、MC模式、PMC模式、融资模式等等[7]。随着国务院颁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之后,目前市场上发展并广泛采用的四种基本的建设管理模式为施工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和工程总承包模式。但对于移民工程项目,目前国内并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也没有相对固定的建设管理模式和统一的组织形式。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一般遵照国内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执行。根据移民政策法规,结合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组织实施方式,移民工程项目有如下四种基本的建设管理模式。

图1 a模式图2 b模式图3 c模式 图4 d模式

移民工程项目通常采用的四种建设管理模式

3 移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实践与研究

在现行移民工作管理体制下,县级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因此,对于移民工程项目,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建设任务,只有极个别省管或市(州)管项目由其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建设任务。针对不同的移民工程项目,选择哪种建设管理模式并明确其组织形式,是移民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笔者通过参与某流域巨型梯级电站的开发,对上述四种不同的建设管理模式进行了实践与研究。通过不断地探索,基本理顺了每一种建设管理模式的适用条件及其特有的组织形式。

(1)a模式。对于技术不复杂或工程量不大的移民工程项目,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直接承担建设任务。操作上通常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组建临时管理机构,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委托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监理任务,具体交由临时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二是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直接组织实施;三是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委托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监理任务,具体交由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践表明,该模式普遍存在传统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弊端,且设计变更项目多、管理混乱。又因项目地处偏僻,施工条件极差,地方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采购的承包商分包现象严重,分包商基本属于一流的资质三流的队伍,技术力量非常有限,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难以控制。实践认为,a模式仅适用于一般性移民工程项目。

(2) b模式。在a模式的基础上,为充实项目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通过协调上级人民政府加强指导和监管,配合、帮助建设单位进行管理。组织形式上与a模式相同,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通常由水电开发业主联合省建设主管部门、省移民管理机构共同委托一家项目管理单位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承包商资质的管理。实践表明,若由地方政府委托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效果不好,且对承包商不具备威慑力。在实践过程中,虽然b模式较a模式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上有所改善,但无法彻底解决同位一体化现象严重、分包等问题,且因参与方较多,沟通协调难度明显加大。实践认为,b模式同样适用于一般性移民工程项目。

(3) c模式。对于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尤其是大型城集镇,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避免a、b模式的弊端,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或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市级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和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建设任务。该模式属于组织级别最高的一种模式,移民工程项目被认定为政治任务。为加强监管,市(州)人民政府通常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框架性协议,明确节点目标及责任。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合同,组织形式与a模式相同。实践表明,c模式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在质量和进度方面有保障,但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同位一体化现象严重、监管难等问题。对于部分中小型城集镇迁建项目,在实践过程中也做出了探索,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采购或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样存在a、b模式的问题。实践认为,c模式适用于大型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尤其是城集镇迁建项目。

(4) d模式。对于技术难度大的控制性移民工程项目,为促进移民工作进度,一般由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程序采购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该模式国内称为“代建”模式,国外称为EPC模式。为充分发挥水电开发业主管理方面的优势,国内很多大中型水电站通常以地方政府商水电开发业主实施“代建”模式的居多。实践认为,d模式在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上效果较好,但对水电开发业主的要求较高,且工程移交困难。

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分析,提出了移民工程项目四种建设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及建议,详见下表:

表1移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及建议

建设管理模式 优点 缺点 建议

a模式 组织结构简单,沟通协调方便,在征地拆迁、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项目管理不专业,分包现象严重,进度、质量及投资难以控制。 适用于一般性移民工程项目。建议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尤其是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承包商资质的管理。

b模式 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在征地拆迁、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该模式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力量,加强了对承包商的管理。 沟通协调难度大,不能彻底遏制分包问题。 适用于一般性移民工程项目。建议明确各方职责和管理程序。

c模式 若为中小型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优点同a模式,且项目管理难度降低。 同a模式 适用于中小型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建议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监管。

若为大型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承包商技术力量雄厚,项目管理难度明显降低。 监管难,同位一体化现象依然存在。 适用于大型综合性移民工程项目,尤其是大型城集镇迁建项目。建议严格管理程序,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d模式 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有保障,且地方政府的压力明显降低。 对水电开发业主的要求较高,“代建”风险较大,且工程移交较为困难。 适用于技术难度大的控制性移民工程项目。建议与地方政府签订代建协议,明确由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监管,为工程顺利移交创造条件。

4 结语

从某流域下游两座巨型梯级电站的实施情况来看,有针对性地采用c、d两种建设管理模式,保障了城集镇迁建项目和控制性移民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和库区基础设施的尽快建成创造了条件,确保了两电站按期下闸蓄水。为避免a、b两种模式的弊端,在该流域上游两座巨型梯级电站,已把c、d两种模式进一步扩展到一般性移民工程项目,尤其是中小型城集镇和安置点的建设,力争为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实践与研究,移民工程项目采用的四种建设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有关各方通力协作,共同克服项目管理不专业、分包现象严重、工作机制不顺以及因行业之间的差异引发的工程移交困难等问题。基于现行移民工作管理体制下,需充分发挥综合设代和综合监理的作用,尤其是在设计变更管理方面,应进一步加强监管。

今后,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与研究,努力完善移民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和程序,才能逐步形成相对固定和统一的建设管理模式及组织形式,最终填补国内在该领域的空白。

参考文献:

[1]孙猛.国内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2.

[2]刘凌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2.

[3]范成方,贾宏俊,罗建强.非盈利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探讨[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6,25(1):81-84.

[4]朱明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技术,2007,38(11):866-868.

[5]张一军,蔡频,李红远,等.DL/T 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8

(1)、实现两个“源头”的管理:首先,把握好采购物资的源头,控制物资供应采购链的上游环节,牢牢把好物资价格、质量、数量、型号关,切实符合一线生产需求。其次,把握好材料消耗的终端环节,搞好现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杜绝材料铺张浪费现象。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9

设计管理就是管理单位运用自身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技术以满足业主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在工期、投资和质量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以使业主获得最大效益,从而实现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设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范围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和分工的差异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设计管理的职责范围包括: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监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执行,控制设计质量,并对成果进行审核;控制设计进度满足建设进度要求;审核设计概(预)算,实施或协助实施投资控制;参与工程主要设备选型;参与工程设计交底和竣工验收;协调设计单位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以下通过设计管理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中所起的作用,介绍一些方法和经验。

一、编写“设计导则”,优选设计单位。

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是召开广东省、广州市人大、政协等政务会议的重要场所,是体现我省、市政务管理能力和建设水平的重要公共设施。针对该项目专业技术复杂、建设时间短的特点,设计管理单位组织了来自省内外的知名专家共同成立《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设计导则》编制小组,通过参观调研北京人民大会堂、北京市会议中心、山东大会堂、中山纪念堂等国内大型会议设施,分析比较国外同类先进会议建筑的特点和经验,在充分考虑人大。政协的会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和国外有关先进标准规范,编制了“设计导则”。有效地引导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成果除满足一定功能和深度要求外,还应符合设计管理单位编制的设计导则。

业主对设计单位的选定可以采取直接指定、设计招标及设计方案竞赛等方式。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为了征集到理想的方案,进行了设计方案国际邀请赛,参赛的方案共十一个,从中评出了三个优胜方案,再以对优胜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竞赛的方式,优选出中标单位。设计管理单位从方案评审阶段就开始介人,通过了解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采取扬长避短的方式总结与优化方案,使设计方案最大程度满足建筑主体功能的需求。

二、通过设计总包带动整体设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发生了变化。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以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为原则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工期紧、技术难度大,使用功能要求高,项目主要包括会议、酒店两大功能建筑,涵盖建筑声学、舞台工艺、建筑智能化、室内装修、园林景观等多个专业设计,任何一个设计单位无论是从自身实力,还是类似工程业绩出发,要独立完成设计任务都会存在较大困难。业主为了实现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有力统一协调与管理,决定采用设计总承包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业主将项目设计全权委托给设计总承包单位,由设计总承包单位直接进行专项设计分包,该设计总承包单位在项目设计上向业主负全部责任,同时由设计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人员架构情况进行监督。这种模式通过一个有经验的设计总承包单位,直接把参与项目设计的各分包单位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纵向管理体系。

设计总承包单位以总包方的身份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并直接承担主要设计任务,同时对参与设计的各分包单位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实施全方位管理和调控,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整体设计工作的成果达到优质、高效、经济、合理的目标。

三、加强设计策划,把握主要控制点。

鉴于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技术难度大的特点,为确保项目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声学、舞台工艺、安防、会议智能系统、装修、景观等技术和功能方面的特殊要求,确保项目在目前国内外同类会议中心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靠性,设计总包单位邀请了国内知名。行业中领先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为了推进设计计划、合理统筹控制工程进度和建设工期,加强各专业的协调、配合工作,设计管理单位必须加强设计策划,把握主要控制点。

(一)加强设计计划管理设计计划对于工程项目能否按时完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设计工作进度会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而且设计方案/总体规划、建筑装饰选材等方面的设计工作质量也会影响项目进度。设计计划除了考虑可能会出现的反复修改方案等情况外,还应对处理变更,问题解答等的及时性做出规定。

1、设计计划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和范围、设计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技术经济要求、安全和环保要求等。

2、设计计划除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外,还应同时满足企业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

3、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4、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度协调。

(二)检查和验证设计计划的实施为有效地通过规定的工作来实施设计计划,并根据客观变化了的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设计计划,明确设计计划的控制点,设计管理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协调以确保设计计划目标的实现,推动计划实施的进度。

1、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以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2、通过建立设计技术总协调组,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督促各设计单位建立设计协调程序,让有关专业之间能及时互提条件,协调和控制好各个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3、建立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程序,按计划进行设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4、协调设计工作按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5、审查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时,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需要。审查施工图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时,检查其是否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运行的需要。

6、检查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是否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7、在施工前,检查设计单位是否及时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析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10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ing,以下简称pmc)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以后,业主选择(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一个技术力量较强、有丰富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在这种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管理力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项目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如何更好地发挥pmc模式的作用,实现项目全寿命期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的最优化,进而达到业主和项目管理承包商的双赢,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实践证明,在pmc项目中应用价值增值工程理论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价值增值

价值增值(value improving practices,以下简称vip)是在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以下简称ve)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能给项目带来增值的价值工程方法,旨在去除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产生任何价值的投资活动,并通过价值增值方法,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寿命周期(life-cycle)成本,增加项目净现值(npv),从而最终达到降低项目投资费用的目的。

在pmc模式的项目中,由于项目管理承包商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车负全面管理责任而使得项目一体化优势更加明显,为vip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业主在选择项目管理承包商时,一般会将其实施vip的能力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并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分享比例,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由于实施vip而节约的项目投资按照此比例进行奖励,以此激励项目管理承包商。由此可以看出,项目管理承包商进行vip工作的能力大小直接影响了项目的成功以及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本文以下篇幅即结合相关石化pmc项目的实践,从项目管理承包商的角度介绍vip在pmc项目中的内容、适用阶段、组织、程序。

二、vip的主要工作内容及适用阶段

vip是致力于清除项目范围内非增值投资的专业活动,其实质是使项目寿命周期内费用最小而使设施使用寿命最长的有组织的工作方法,在pmc项目中价值增值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路线选择。其目标是确保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具有竞争力。目标的实现通常是采用在当前其他项目中被成功使用的技术。

2. 工艺方案最简化。其目标是通过修改、合并或削减一项或多项工艺步骤来减少投资需求,降低操作成本。实现该目标一般是在工艺设计过程中评价现有工艺或选择最优级别的工艺使没有价值增值的投资最小化。

3. 工厂质量等级确定。其目标是建立满足商业计划所必须的设施。通过建立费用平衡(资本及操作费用)来实现目标。需要考虑可靠性、可消耗性、自动化水平、公用设施的寿命周期、物流系数的期望值,以及产品产率随时间、产品质量及产品弹性的变化等。

4. 体现价值工程。可理解为“物尽其用”,目标是在不以牺牲项目功能、性能指标、及完成项目特殊使命所需的设施能力前提下取得最低的费用投入。

5. 最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制定。其目标是使标准规范、工程规定与项目目标相一致。通过挑选最适用于项目的标准规范、工程规定,以及在确保不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前提下修改工程规定,以满足项目目标。

6. 预先进行维护。预先提出检修及维护要求的目标是通过测量设备条件,证实即将发生的问题,并预测何时采取正确行动。

7. 设计能力最佳化。其目标是评估主要单体设备的最大能力,设置最低的余量。实现方式为通过组织专家评价主要单体设备的最大能力,从而使设备能力最大化,其前提是不提高设计安全系数。

8. 可施工性评审。其目标是让有施工经验的人员对设计进行分析,以便减少施工阶段的费用,缩短进度。实现方式为项目管理承包商在前期设计阶段,组织有施工经验的人员参与到项目组中开发可施工性程序。

以上内容会因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并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各个项目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一些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这几种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不同的适用阶段。比如,技术路线选择、工艺方案最简化、工程质量等级确定等价值增值方法适用于项目定义阶段;可施工性评审这种价值增值方法适用于项目实施阶段。图1的纵坐标表示各种价值增值方法对项目价值的潜在影响,从图中可以看出,价值增值工作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越早实行对项目价值影响越大,执行效果也就越好。

三、项目管理承包商的价值增值组织

vip是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它的开展和实施需要一个明确职责分工的组织来实现。对vip工作的组织是否得力是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从项目管理承包商组织成员的选配、组织的组建,到方案的发起、选择、评价、实施,都对vip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pmc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的vip工作的人员组织主要包括:vip发起人、项目经理、vip协调员、建议审核小组、提议负责人、趋势工程师等。

vip发起人为pmc项目的vip总负责人,他在项目主任(project director)的领导下,发起pmc项目增值工作的实施。vip发起人在总体上负责调配vip工作所需资源,设置vip工作目标,批准vip工作的执行策略以及设定各类vip建议的优先顺序。项目经理在vip工作中起的是管理协调的作用。他负责安排正式的vip讨论会议,保证vip讨论会议符合进度计划,审核vip发起过程中各关键成果,与业主和专利商协调vip工作的情况。

增值实务的顺利实施有赖于项目组早期的规划和投入。vip协调员的职责就在于负责组织vip工作开工会以及随后的vip工作在整个项目的推广。vip协调员需要编制一套说明如何在项目上开展vip工作的综合程序;收集并记录整个项目中的vip建议形成日志,并负责初步筛选建议,组织vip建议审核小组。建议审核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各专业工程师。在项目最初,建议审核小组应每周开会,审核潜在的成本节约建议。小组将就审核标准达成一致,通知vip协调员哪些建议将进一步讨论。

提议负责人全面负责进行进一步的成本节约问题评估,并按要求让hse、项目控制和其他部门参与评估过程。研究一经充分展开,提议负责人应尽快把节约建议转换成费用趋势计划。然后由趋势工程师按照趋势程序对已形成趋势计划的vip建议进行管理。

此外,应鼓励所有的项目参与人员参与到vip工作中。所有的项目参与人员,不论来自什么组织和地点,都应该积极探索费用节约的建议并参与到vip工作中。只有这样,vip计划才会取得成功。

四、价值增值工作流程

在pmc项目中价值增值工作的开展一般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价值增值工作前期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价值增值建议的筛选阶段。

项目开工后,即进入价值增值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价值增值负责人负责该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内容:第一,召开价值增值开工会,以确保价值增值工作成为项目执行计划中的一部分;第二,编制价值增值程序文件,以明确价值增值成员的工作责任,确立价值增值工作的开展程序,及对每一条建议的追踪和执行;第三,建立价值增值的工作目标,该目标应以项目的投资为基础,且能反映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根据项目的投资估算适时地对目标进行评估。

价值增值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即进入价值增值建议筛选阶段。图2所示为pmc项目价值增值建议筛选阶段的流程图。

由vip协调员审核并录入来自各方的价值增值建议,形成日志,该日志面向所有的项目团队成员,该过程是透明的。建议审核小组定期召开审核会,评估收到的vip建议,审核小组需要建立一定的方法作为建立筛选标准的基础,并按照标准逐一审核每个建议。当审核小组认为建议值得进一步评估,则提供资金支持,并确定一名提议负责人。如果建议的审核需要相关技术专利商,则需获得专利商的参与。建议审核小组中将有一名成员对提议负责人提供支持和指导,审核、同意研究结果。经评审通过后的建议将提交给趋势工程师进行趋势管理,并提交给业主进行确认。按照vip组织制定的奖励方案,对vip建议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图2中可以看出建议从最开始的提出到最终被业主接受,需要经过a、b、c、d、e五个关口,为了增强全员对vip工作的积极性,一般应随着建议通过关数的增加,相应增加对建议提交者奖励的额度。

五、价值增值在某pmc项目中应用

价值增值的工作随着项目定义阶段的启动而开始,并在定义阶段贯彻始终。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召开一系列的价值增值会议来收集建议,然后由建议评审小组对每条建议进行评定和筛选,最终确定有实施可能的建议,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指定专人对建议的实施进行监督。

在某大型石化pmc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提出了改进冷凝水热回收系统的价值增值建议。该建议将原设计中冷凝水热回收系统所采用的换热器由串联方式改为并联方式,并增设两台冷凝水闪蒸器以回收蒸汽。同时可节省掉原流程中的两台管壳式换热器及一台空冷器。

经建议审核小组、提议负责人多次评估后,认为该建议有以下优点:

一是降低了设备的投资,按国内供货计算,与原设计相比减少了276万元人民币。

二 减化了控制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三是减少了循环水系统的冷却负荷,每年节约操作费用300万元人民币。

据此,业主采纳该建议并在实施阶段实行。在这个石化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共提出价值增值建议700多条,为业主节约投资近1.3亿美元。项目管理承包商通过合同中规定的分享比例相应的获得了可观的激励金。

六、结论

价值增值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强的管理活动,它是把技术与经济结合起来的管理技术,需要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数据,涉及到许多技术部门和经济部门,因此,在价值增值的应用过程中,项目管理承包商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通力合作,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在保证功能、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用最低的成本来实现必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陈勇强:项目管理承包中相关费用和激励问题分析,《国际经济合作》,2005年第8期。

jolivert f, navarre c, 1996. “large-scale projects, self-organizing and meta-rules: towards new forms of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 pp.265-271.

anderson d, deborah fisher j, 2000. “integrating constructability into project development: a process approach.”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2, pp.81-88.

王茂斌:vip在石化项目中的应用,《化工管理》,2004年第2期。

刘家明、陈勇强、戚国胜:《项目管理承包——pmc理论与实践》,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年。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11

(一)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严格实行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建立强农惠农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市农经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平台,及时将强农惠农资金有关信息向群众公开。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快捷、高效运行。

(二)切实加大涉农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的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及时掌握和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和行为,着力查处和公开曝光一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努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在认真梳理现行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基础上,根据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等单位,研究制定涉及农民负担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稳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努力构建村级公益建设投入新机制

(四)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认真贯彻《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2007〕4号)和《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发〔2005〕17号)规定,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所议事项不超范围,所筹资金和劳务不突破限额,保证议事程序符合法律要求,申报审批做到严格规范有序。

(五)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监管。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全部纳入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进一步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一些地方通过虚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骗取国家奖补资金问题的发生。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项目竣工后,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组织做好验收。

(六)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认真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严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审核工作,把好奖补项目复审验收关。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审计,确保奖补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七)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制定出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和问题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八)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和流转合同的指导、鉴证、备案工作,大力推广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合同文本,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并且按照“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按照县“民生100工程”分解的目标任务,着力建好3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常态化。

(九)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设立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开展仲裁员选聘工作,制定仲裁员培训规划,开展仲裁员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建立仲裁工作制度,提高仲裁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仲裁工作依法、公平、公正进行。

(十)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奖扶政策落实。大力宣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永办发〔2009〕17号),进一步协调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力争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四、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十一)加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工作,指导各个乡镇组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出让、发包、租赁和村集体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等项目全部纳入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制定出台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制度。开展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

(十二)巩固和深化村财乡代管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增强村级财政预算约束力,确保村级收支平衡。切实加大对村级收入的清查力度,从严查处“坐支”和收款不入账行为。从严把好支出凭证审核、审查关,规范报账手续,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做好新一届村民主理财小组选举和成员颁证工作,完善民主理财机制,切实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农民群众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财乡代管工作水平。

(十三)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力度。村级财务审计坚持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村级财务常规审计以乡镇为主,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农经站和财政所等人员实施,全年村级财务审计面要达20%以上。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实施重点审计,全年完成20个以上村的财务重点审计。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费和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从严查办贪污、侵占、挪用、私分和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案件。

五、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十四)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引导农民依托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按照“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帮助指导各个乡镇至少发展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消除农民专业合作社空白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郴政发〔2011〕1号),积极引导烟区大力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全面提高烟农组织化程度和烟草产业化水平。

(十五)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宣传力度,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产业基地和生产规模,创建加工实体,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积极引导同类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壮大生产规模,增强实力、带动力和产品竞争力。切实加大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落实信贷优惠政策,解决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十六)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建立成员帐户和台帐为重点,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健全生产流程档案,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6-8个、市级示范社5-6个、省级示范社1-2个,争取部级示范社项目2个。着力抓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开展。

六、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强化农经工作基础

(十七)着力抓好农经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0〕9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郴发〔2011〕2号),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农经队伍,切实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大力创建学习型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三农”工作必备知识,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农经干部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的农经队伍。

加强分包管理的建议篇12

工作目标: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培植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开展“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2个,创办明晰集体“三资”产权试点1个,建立土地流转乡镇级市场1个,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一要依法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二轮延包以来,各地已向农户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确认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要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把加强对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等管理工作统筹安排,重点做好移民、高速公路、高产农田改造等重点工程的确权确地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二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要求,以建设乡镇土地流转平台为重点,构建“村组服务、乡镇交易、县市监管”的服务体系,促进土地向种养能手、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现代市场主体集中。不提倡工商企业大规模、长期流转土地。三要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调解仲裁体系,做到村村有调解员,乡乡有调解室,县县有仲裁庭。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农村资产、资源和资金管理是农村经管的最为基础性工作。在继续抓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明晰集体产权上,区、市可先办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一是坚持依规确权。集体资金,按照“委托双代管”制度进行清理确权;集体资产,参照“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中清产核资的办法进行清理确权;集体资源,根据不同权属,尊重历史和群众意见,采取不同的办法清理确权。二是促进规范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作价,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县市区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清理的结果要张榜公布。三是建立监管制度。按照民主公开、成员受益的原则,制订“三资”监管制度。建立托管制度,集体“三资”所有权、处置权权证,原则上由乡镇财经所托管,实施全程服务和监督,确保实现保值增值。四是继续开展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区、市、各办1个试点。

(三)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思路,实施“五大工程”:

开展“推进工程”。继续鼓励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回归创业农民工等创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社,支持社会各行业、各产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新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其中45个、区25个、市27个、风景名胜区1个、市经济开发区2个。

开展示范工程。开展特色合作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继续对新发展的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

开展人才培训工程。利用多形式、多层次对各级分管农业的领导、经管干部、村级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和社员等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高合作理论、合作技巧,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开展“农超对接”工程。要大力组织合作社产品进入农夫子生鲜超市,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与中百、中商等大型超市对接。

开展品牌培育工程。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认证。对获得有机食品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四)进一步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在全市农村工作会上,“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落实‘笼子管理’及‘一票否决’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全面落实惠农政策。重点检查督办粮补“一卡通”、政策监督卡到户情况,确保惠农资金一分不少地送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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