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道路建设合集12篇

时间:2023-11-17 09:36:21

公墓道路建设

公墓道路建设篇1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现代生态陵园特征

1、全局性特征。现代生态陵园的建设应考虑全局性,不但要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而且还要具有相应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现代生态陵园不能只重视自身发展问题的解决,而应该在整体协调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新秩序下寻求发展。

2、持续性特征。现代生态陵园的建设应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采用“掠夺”的方式促进公墓暂时的“繁荣”,以保证其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3、应对性特征。现代生态陵园应针对具体环境做出应对性的规划设计。在尊重现有环境的基础上修复和改善环境,做到“建设一个陵园就能改善和修复一片环境”。

4、和谐性特征。现代生态陵园的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现代生态陵园是一个优美的园林环境,更是一个满足人类殡葬需求、文化气息浓郁、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生态环境。

现代生态陵园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地减少殡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节约土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采用科学的发展观和生态规划设计理念,把传统殡葬文化、殡葬改革制度与环境生态相结合,解决传统殡葬领域中存在的人口、土地资源和环境问题,在故者与生者、环境与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和谐而科学的平衡关系。

二、国内现状

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死亡人口逐年增加,在全国范围内老龄化水平超过全国平均值的城市,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重庆等11个省市,在40年内将陆续转入“地下”。由此可见,这么多人口身故后的“归属”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存在着以下两种局面:其一,无序的孤茔野坟在城市边缘的路旁、沟边散乱地扩展,严重损害卫生、观瞻和节约用地原则;其二,在全国提倡火葬的情况下,传统墓地仍以惊人的速度增加着。“阴宅”挤压“阳宅”空间,也不利于阴阳平衡。现今全国共有陵园约几万座,在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新兴现代化陵园的建设与老陵园的改扩建将迎来新一轮的建设高潮。

三、公墓的选址

受风水理论的影响,无论是王公贵戚还是平民百姓,对墓的选址十分讲究,下葬之前,总是请勘舆家(俗称风水先生)查看地形、地势、山水走向,以求避祸得福,子孙兴旺。当然这种传统习俗及作法从理论上讲是荒谬的,从实践上看也是极为有害的,与今天两个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公墓作为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选址时要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有利于殡葬改革、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在具体选择墓址时,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当地的城市建设规划,对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经济条件等因素要综合考虑。为尽量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还要对下列几点进行考虑:(1)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前提,结合地地质、因地制宜,节约建筑成本和资金,缩短建设周期。(2)应考虑交通的便利和服务范围的广泛性。(2)良好的地型和朝向,良好的地质条件,足够规模的土地面积,可以满足各种葬法。(4)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的影响,建造良好的排水系统,提高抗旱能力,保证绿化的种植及养护。

四、规划设计的人文化

纪念性景观由于把人与纪念性场所联系在一起,所以景观与人的联系比景观本身显得更为重要。借助景观的意象延伸和移情升华,或使人抽离形体以寄情山水的精神活动与环境产生共鸣,或使人透过浮华喧嚣的世俗感悟人生哲理,或追溯历史寻找最本真的传统文化精髓。将纪念功能与墓园传统文化结合,使墓园成为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场所。

1、佛教文化。佛教宣扬的“轮回转世”观念告诫人们来生的形象与命运是受“善恶报应”的原则支配,如果来生不想陷于无止境的六道轮回,今世就要一心向善。佛教主张薄葬,同时倡导火葬,引入佛塔这一建筑形式以供供奉逝者骨灰。

2、传统生死观。多数人信奉人死之后灵魂不灭,生死一体化,死是生的延续;追求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注重对祖先的祭拜。因此对墓地的选择不仅注重风水,还重视墓园环境的设计。

3、慈孝文化。孝道是中国丧葬文化特色之一。儒家讲究孝道和厚葬,崇尚“礼乐”“仁义”,提倡“忠孝”“中庸”之道。在儒家文化的指导下,人们相信灵魂不灭,人死之后躯体要人土方能得到安宁。

4、生命文化。《圣经》上说,你来自泥土,又必将回归泥土。所以灵魂就选择了大地。所以坟墓最本色的位置就是在泥石和草木间。或许,墓地的存在,本身即一种宗教象征。人类应以对生命的尊重态度来对待它,应最大限度地赋予它以爱意和生命性。一块好的墓地,看上去,应像“家园”一样,是适于生命居住的地方、朴素、安谧、祥和、空间自由;阳光、水分、草木、风雨、呼吸……皆充足,符合生命本身的审美设计和要求。因为,它是一个人的灵魂永远栖息和长眠的田园,是我们为自己保存一段情感一段历史的地方,也是人间离上帝和天堂最近的所在。因此它最神性、最人道、最宗教、最纯洁……

五、公墓内部规划设计

(一)墓区规划与布局

1、从使用功能上墓区可分为墓葬区和寄存区。墓葬区就是客户为逝者骨灰安葬、祭扫的区域,包括基葬、挂树葬等。寄存区就是丧户为逝者骨灰寄存、祭扫的区域,包括塔葬、楼葬、亭葬、壁葬等。

2、以墓地的文化含量及价值,墓区又可分为商品墓、艺术墓和名人墓。商品墓区就是在划块的墓区中,成批开发制作的墓石、墓穴,由客户自行选购;艺术墓即独立设计开发制作,具有一定艺术风格、观赏价值的墓石。当然,其设计应首先得到客户的认可,或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抽象、概括、提炼,根据逝者的经历、爱好、贡献、职业等进行创作,再反馈给客户,名人墓即为名人设计制怍,具有一定艺术风格、观赏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墓石,名人墓的多寡、水平往往代表着公墓的层次。一般讲、大至国家、小至县乡都会有名人,只不过名气大小有所区别而已。做好名人墓不仅是对他们的纪念,也可以提升墓区的档次。

(二)墓区的绿化与景观布局

在绿化效果的把握上,要处理好活泼与庄重的关系,既有园林的特点,不能过于沉重和呆板,又与公墓庄重、安祥的气氛相协调。墓园的、绿化布局主要包括:

1、区域绿化。为保护公墓的生态环境,美化墓园,防止白色污染,突出“园”的特色,在墓区保留适当的土地,用于种植树木、花草。

2、墓间绿化。由乱埋乱葬到设立公墓是历史的进步、文明的象征,但公墓不是由分散污染变为集中污染,更不能有凄凉的气氛,所以在墓的周边预留适当的地块用于植树种草,可以将墓巧妙地掩映在绿色之中,不经意间减少了视觉污染。

3、绿化小景。利用树木、花草、盆花、盆景等组合成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绿化景观。

4、道路绿化。在主道两侧种植行道树,应尽量选用‘常绿树种,不宜用落叶树种,公务用房是现代公墓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主要有公共侧所、休息室等,以免秋天落叶满园,增添凄凉、悲伤之感。为美化道路,可设路边花坛。

5、小景布局。中国园林多通过修景、选景、添景等人工方式达到园区风景的完美与协调统一,弥补自然景观的不足,以获得视觉上的美感、身心的享受和心理的愉悦。中国园林讲究山水,至于园中需如何造景,则应因园而异。但一般园中应包括山、水、桥、石、亭、榭等,这些人为景观通过合理搭配,可产生美的享受。若有条件的话,不妨请园林专家设计布置。

(三)建筑物的设置与布局

这里的建筑物是指在承担不同功能的建筑设施。现代公墓不仅是处理骨灰、遗体的场所,也是具有纪念意义的人文公园。为了突出公墓的现代性、服务性,设置建筑物时要尽可能齐全,为洽谈业务、休憩提供方便。建筑物按其在公墓内的功能可分为服务、管理、业务和其他功能性用房。

1、服务用房是现代公墓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主要有公共厕所,休息室等。园区内的厕所应布局合理,标志醒目,有必要的指示路线或方向。至于数量多少则视本园墓穴规模而定,可设置流动厕所。

2、管理用房主要有办公室、档案室等。办公室应分布在行政办公区内,无论是经营性公墓还是合资墓还是陵园等,它都是必不可少的部门,应具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设施。墓穴的销售,管理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不容许有半点差错,所以,建立档案室保管有关的法律文件、客户资料、收入支出资料等很有必要。

3、业务用房主要有接待室、洽谈室等。由乎公墓销售主要争取坐门等客的方式,客户对公墓的了解主要通过接待部门进行,所以公墓要重视接待室的建设,它应坐落在主门旁显眼位置。内部环境要庄重祥和,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接待员应具备一定的素养,应耐心地回答客户的各种问题。洽谈室应与接待室相毗连或为一体,室内要放置必要的宣传材料,有关合同材料、购置程序,业务人员要熟悉本园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政策,随时解答客户的疑问。

4、道路。包括公墓进出通道把公墓主人口与外部连接的道路。为改善祭扫高峰时车辆拥挤状况,公墓应分设宽敞进出通道,有条件的话,车辆原路进出,以便于及时安全、有效地疏散车辆和人流,同时路边应设人行道,做到人车分流。园路指墓园内的各种道路,设计时应主次分明,简捷便利,以利于客户快速到各墓区。园路一般有主墓道路,指公墓内部的环行道路,主要用于消防救险、材料运输及人员运送。路宽宜在3.5米以上,主墓道应尽可能地设计成环状道路,路面宜用彩色连锁砖石材等铺设,有一定的色彩感,增加园的祥和气氛。次墓道路指导公墓内联系各墓区的道路,路宽宜在2米以上,路面宜用彩色连锁砖、石材等铺设。墓区道路指公墓墓区间的道路,路宽宜在1.5米以上,路面宜用彩色连锁砖、石材等铺设。墓间道路指公墓墓区间的道路,路宽宜在0.8米以上,路面宜用彩色连锁砖、石材等铺设。

(四)配套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除上述必须的项目外,公墓还要提供相关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给排水、供电、广播、通讯、消防、标志等相关服务。停车场是现代公墓不可缺少的服务设施。停车场的大小及设立方式是由公墓规模及已销售墓穴的数量决定的。因为公墓的停车场使用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季节性,因此公墓的停车场可以不用像城市的停车场那样标准,可进出。通道的两旁稍加平整,铺垫一些沙石作临时停车场用,也可利用荒地略价平整,因地制宜即可。给水主要应符合本园的生活及建设绿化用水及祭扫时客户用水。给排水设施也是现代公墓建设的一项重要设施。给水应达到防疫部门的卫生要求。排水应满足环保和水利部门要求,应有系统完善的暗沟排水管道,保确保排水畅通,尤其是排水系统应考虑洪涝灾害。公墓安全工作很重要,消防设施就是必要的安全保障,消防管道、消防器材应布局合理,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其他诸如供电、广播、通讯等应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此不一二介绍。

结语

现代陵园景观设计的构思应以“环境园林化、功能多样化、景点群体化”作为指导思想,把传统殡葬文化和殡葬改革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减少殡葬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殡葬体系。

参考文献:

公墓道路建设篇2

墓园作为一种传统的纪念性景观,一块城市和乡村的公共绿地,其中凝聚着古老

的文化和信仰。国外墓园规划设计理论研究已经相当的成熟。国内墓园规划设计的理论研究还是一个空白。虽然在纪念性景观研究中会有所涉及,但还不够深入和系统。随着国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墓园建设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对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的控制,将墓园建设与文化、生态建设相结合,营造园林式墓园成为一个新的趋势。

一、 墓园的概述

广义墓园是指从人类对自身死亡墓葬意识产生以后,生者为死者建立的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墓地。狭义墓园也指公墓,是用园林的形式设计,具有一定的设施、规模和数量的墓穴,它是近现代出现的一种墓地形式。

墓园作为一个生死对话,承载记忆的场所,具有强烈的纪念性特征、象征性、时代性、地域性、功能性、文化性。现代墓园运用空间艺术和设计方法,构成了不同空间和场所,营造墓园特定的环境气氛。

二、 墓园文化的解读

(一) 、宗教文化

墓园文化与古时祖先崇拜和灵魂不灭的观念有着一定的联系,同时交织着地域性

的宗教文化内涵。在中国,儒、道、佛的丧葬观深层地覆盖着墓园的思想。 在西方是神学教义的影响很深。

(二)、风水文化

墓园文化其中风水文化是最典型的一种体现。最早使用“风水”一词的《葬经》简明概括了风水选择的标准是:“来积止聚,冲阳和阴,土厚水深,郁草茂林”。 以风水择定墓地作为历代普遍烙守的丧葬历法。

(1)、山:

龙脉就是山脉,对基地或穴位来说就称来龙、来脉或后龙。要求山势层叠深远,要“重峦叠嶂,秀丽森然”,不宜孤峰独秀,最好后龙背后还有少祖山、祖山几层。

(2)、水:

水在景观方面也很重要,在风水理论中提到“风水之法,得水为上”,山主静,水主动,是互为对比和衬托的。

(3)、地形:

穴区四周尤其是前面,要有一定的长宽面积,所谓“福厚之地,雍容不迫”,“地

贵平夷”,也就是“堂局”或“明堂”要求平坦宽敞,足以安排寝陵中前后院当和各

个殿座。

(4)、土壤

土壤的质地、色泽、含水情况亦须测验。

(5)、植被

“寝陵以风水为重,荫护以树木为先”。树木繁茂与否和风水好坏分不开。

(三)、墓志、墓碑艺术

“墓志”是指埋在墓中的记有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的文字。

“墓碑”的出现当在墓志之前,真正的墓碑始于秦汉。有碑、有表、有志、有铭、有颂,这就使得墓碑和墓志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墓园文化形式,墓园文化更加多彩。

(四)传统墓葬形式

传统墓葬形式主要有土葬、火葬、天葬、水葬、风葬、崖葬、塔葬等。

三、 墓园规划设计

墓园规划设计要打破那种给人阴森可怖的感觉,努力营造一种祥和、安逸的氛围。

用设计公园的手法来设计墓园,而不是传统意义上排排坐墓碑的形式,不但为已故的亲人,也为祭奠者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一)、选址

墓园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为城市居民服务的任务。位置选择是指选好墓园与城市的相对位置以及适宜的自然条件的地点。选址必须符合国家对墓园选址用地的有关法规要求。要考虑城市发展的情况,符合城市近远期总体规划的安排。为方便城市居民安葬、悼念死者,位置要选在交通方便的近郊。自然条件选择上,地形多选山岗丘陵地带,同时要求有一定的平坦地面。地形处理多采用逐步上升,以台阶的形式形成墓园的主景,使人产生仰视的观赏效果。要调查周边水源的种类,如河流水,还是水库水等。水源地起到收集自然雨水的作用,所以不能选在城市饮用水源附近。植被条件对墓园的选址也很重要,原有植被生长茂盛,就容易形成墓园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也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规划时,尽量保留原有的植物。

(二) 、墓园规划的基本原则

1、 师法自然,营造绿色环境。

墓园的规划应当尊重自然,师法自然,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地形等要素加以人工

规划。尽量保持和不破坏原有的山势和自然风貌,创造能够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心理要求的环境。

2、 墓园园林化。

墓园是具有特殊功能和特征的景观,应表达庄重肃穆、简洁素雅的纪念性气氛为

主调,但还应当具有园林外貌特征,满足生者对环境的要求。运用自然山、水、地形、

建筑、植物等造园要素和手法,营建亲切、宁静,可以为前来祭奠的人们提供休息、冥想的场所。

3、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的人的需要。

墓园应考虑到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人群的要求,提供多种选择、多种规格的

安葬方式,同时要考虑不同比例,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尊重当

地的风俗习惯进行规划。力求当地特色的墓园环境。

4、传统墓园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墓园在重视绿色环境的同时,也应该重视传统风水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使墓

园能够体现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现代科技特征。

5、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留有发展余地。

墓园要统一规划和布局、合理区划。由于墓园的开发和建设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所以要进行分期实施,并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三) 、墓园面积规划

1、墓园所需面积

以火葬为主的城市必要墓园面积:

M=C X A X (N-B)

M:墓园面积

C:园路、广场、建筑、植被占地系数((2-3)

A:每个墓穴占地面积

N:城市本地居民户数

B:城市本地居民有墓的户数

2、墓园的规模

每个墓园的面积,要根据土地利用、后期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以10公顷以上,20-50公顷为宜,小城市的墓园面积小于10公顷的,或以骨灰寄存为主的墓园,面积不受限。

3、墓穴总面积与墓园面积比例

墓园中墓穴所占的总面积,一般不超过墓园总面的1邝。

(四)、墓园分区规划

分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组织空间,以下说明分区的设计要点。

1、入口广场区

需要一个强烈的到来感和迁移感;合理的停车位,积极创造墓园内徒步的倾向;

设置导游信息介绍,包括场地位置,场地地形图,特殊纪念物的位置(以媒体技术优先);足够的空间组织人流。

2、服务区

采用生态环保型建筑;服务性建筑的位置要有可达性;有大型的聚会和为长期的预约提供的场所;提供纪念品及祭奠用品出售。

3、墓园区

墓园区设立在风水好的朝阳带,并成为主体;通过步行体系贯穿墓园各区;各区划分高、中、低档;墓座密度合适,满足穴位需要;考虑排水,防止墓穴积水;墓体、墓碑设计根据亡者生前喜好及家属愿望设计,不可格式化。

4、纪念区

提供足够空间进行各种规模的纪念活动;创造冥想和纪念氛围;以下各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而定进行设置。

5、森林缓冲区

以当地优势树种和松柏类植物混和种植,形成视觉上的季节变化,营造一种围合的空间感;从地形顶点的视觉作为一种优势点,意为升到“天堂”;考虑生物多样性,作为野生动植物栖息的地带。

6、水景区

全年保证有水,并且不对饮用水源产生污染;扩大空间感;创造听觉和触觉体验;

提供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场所。

7、开敞空间

墓园中的开敞空间为整个区域提供了非常好的风景视觉;大部分面积里处于缓和斜坡;充当“外部空间”作用,用来加强区域的空间转换;为狭窄区域的自然环境提供了一些保护。

(五)、墓园景观空间构成

墓园景观空间侧重于通过空间环境渲染或影响殡葬活动者的情绪,具有特殊性。

空间由“线”和“点”两种类型组成。“线”为引导人们活动(如办理丧事、祭奠等)提供条件,而且有助于引导人们在活动中确定方向和寻觅途径(如墓区道路),“点”

是指供人们停留的“结点”(如广场、祭奠场、小游园等)。

主要划分:

1、道路划分空间

2、植物划分空间

3、建筑划分空间

4、植物、道路和建筑综合组成的空间

各种实体共同组成一个空间最具有表现力,使墓园空间具有鲜明的主题,可以产

生较好的效果。

若干有特色的空间连接起来,可以形成一个丰富的连锁空间。采用“步移景异”、 借景等手法扩大了空间感,把有限的视觉范围扩展到无穷无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墓园道路规划

墓园的道路规划要充分利用动线空间景物的展示规律,使各墓区(点)前后呼应,使人们在游览过程中能把独立景点连贯成完整空间序列,形成一个统一、变化的空间体系,以获得良好的动态景观。

墓园道路是连接园内各墓区、墓点的纽带,又是引导人们观赏风景的导游线。道

路系统设计要根据墓园的规模、各分区的内容、游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确定道路的分

级要求。主要道路具有引导作用,要做到易于识别方向、通畅、便于集散。主要道路可以通车,同时考虑车行和人行步道分开,车行道以不干扰人行道为前提,丧葬车行道要考虑出入方便以及至墓区的可及性;依照地形地貌及习惯形成的次级道路,合理进行布局,次级道路考虑无障碍设计,减少台阶,以坡度削弱高差,方便轮椅和推车通行。根据道路所在的墓区环境和功能要求,选择路面的材料、质感、形式、尺度,研究路面的寓意、趣味,使路面很好地成为墓园的组成部分。

(七)、墓园小品规划

墓园的艺术性与实用性是通过多种多样的墓穴形式表现出来的。墓穴、墓碑的制作、安放都能体现艺术性。墓碑是墓园特有的景观小品,在墓穴、墓碑统一安放、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提倡设计的多样化,这样既可充分利用土地及空间,又使墓园更加美观和艺术化。

为了增加墓园的整体视觉效果,可在园内设置一些其它的景观小品,以达到锦上

添花的目的。包括墓园导游图、简介牌、标志牌以及指路牌等各种形式。展示小品也

可结合园椅、园灯、山石、植物等统一布局,使其融为一体。

(八)、墓园植物规划

墓园的植物景观设计要以自然为师,才能营造好的植物群落。墓园的形式各有不

同,其选用的植物也会因不同的生态条件和气候条件而有差异。

1、选择寿命长的植物

墓园中常选一些树龄较长的植物以表示逝者永恒之意。这类植物常见的有松柏、

银杏、黄连木、樟树、苏铁、南天竹、楠木类、榕树等。

2、选择可以避邪的植物

墓园内种植避邪的植物,由来已久。目的是为了求得死者在阴间能够平安,这符

合中国人的心理。这类植物主要有:垂柳、桃、梧桐、柏等。

3、选择与宗教有关的植物

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都存在不同的。同一民族也有不同的人,

这些人生前信奉宗教,在死后也希望能够在其坟墓周围种植与宗教有关的植物,以表

示其虔诚的信仰。在墓园植物选择时要考虑与宗教有关的植物。这些植物主要有:菩

提树、贝叶棕、婆罗树、荷花等。

4、选择常绿树种

常绿树种具有坚强和万古常青的寓意。是营造墓园纪念性气氛很好的植物材料。

除松柏类植物以外,可以在墓园中选择的常绿树种的种类很多,如冬青、罗汉松、白

兰、石楠、广玉兰、蚊母树、含笑、青冈、十大功劳、杜鹃等。

5、选择赋有人格化的植物

根据逝者生前职业和其喜爱的植物,选择与之相应的赋予人格化意义的植物,也是墓园植物选择的一个特点。如生前是知识分子,则可选择具有文人色彩的“岁寒三友”、“四君子”、紫薇、丁香、桂花等植物栽植在墓旁;如生前是教师,可以选择桃、李,表示“桃李满天下”的寓意;如果是军人,可以选择木棉。

植物配置上还要注重色彩、姿态的选择。墓穴周围可以选择一些草本植物,作为点缀。色彩丰富的草花可以活跃墓园肃穆的单一气氛。草本植物以宿根花卉为主;也可以根据死者家属的意愿布置花卉。

四、 案例――厦门市海沧文圃山墓园设计

2008-2009年笔者在厦门市海沧文圃山墓园项目设计中,可以说是第一次真正地全面地接触到具体的墓园规划设计,包括细部的具体功能分区分地块的设计,以及每个墓碑的艺术设计创意。整个项目的过程也是学习墓园基础知识,总结国内外墓园的发展史和特征,在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天泉佳境陵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墓园的宏观规划上笔者进一步最后落实到墓园详细规划设计,结合具体地域文化,具体项目概况进行项目的理念规划,具体的分去设计。设计过程也是笔者对墓园景观这个景观分支的一个初探过程,一个提升自身综合专业素质的过程。

(一)、墓园项目概述

海沧区政府希望通过文圃山墓园项目的建设,以解决海沧区东头山烈士墓、海沧区内各农村骨灰堂异地搬迁和散布在海沧各处山林的墓地归整搬迁问题,统一整治现状散落在各村的墓穴,集中提供部分永久墓穴,以免村民乱葬骨灰,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管理,也消除了清明扫墓焚烧纸钱带来的森林火灾隐患。

墓园的规划范围为73公顷,线形基本上沿山体等高线走。规划区位于海沧区文圃山南麓, 地处海沧区中部蔡尖尾山片区,西面与龙海角美镇相邻,南面正对古楼水库,距海沧行政中心约7公里,距海沧大桥约8公里,距新阳工业区约6公里,距海沧港区约12公里,距角美镇约14公里,距青礁慈济东宫约2公里。

(二)、墓园位置现状分析

1、风水分析

文圃山依山面水,周围群山绿荫葱葱,园内小溪婉转穿流而过,汇集成古楼水库。风水学上有“山聚人力水聚财,有山有水是宝地”之说,规划地块正合“经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之意,是一处构筑墓园的风水宝地。

① 按照“龙真”、“穴的”、“砂环”、“水抱”四个准则对基地评估:整个基地的左右山脉即在左青龙、右白虎非常清晰,前(南)有水库即湾池,谓之朱雀,后(北)有丘陵(背山),谓之玄武。

② 按照朝山、案山、明堂、文峰四个元素进行评估:基地前面具备了朝山和案山,东南方向有一山丘即文峰,且基地大、中、小明堂明显。整个基地“龙真”、“穴的”、“砂环”、“水抱”和“朝山”、“案山”、“明堂”、“文峰”同时具备,实属罕见的“藏内抱水”上等吉地。③ 基地的西北方向有水溪流出,出水口方位就是一个缺口,正是冬季寒冷北风侵入的大门,“煞气”乘虚而入。

2、地形分析

规划地块属丘陵地貌,北侧依山,东南侧为古楼水库,东西长约1500米,南北宽约1000米,总面积73公顷,山体约占面积的68%,整个地势东、北高,西、南低,规划范围内最高点高程为146.2米,最低点高程为25.7米,相对高差约120.5米。

3、景观资源分析

景观资源优势:

规划区南面为古楼水库,水库面积很大,水面较为开阔,周围群山环抱,绿荫葱葱,可作为区外重要水景加以利用。区内则群山环抱、山峦起伏,其高低起伏,风景各异,为墓园营造了独具特色的水体景观。

景观资源劣势:

古楼水库大坝北面的海沧爆破器材仓库对山体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园内林分结构单一,树种较少,缺乏观赏价值高的园林树种给此区景观带来一定的影响。

4、现状植被分析

规划地块地处丘陵山地,主要为野生植物,全园约百分之三十区域为经济林,主要以龙眼、柑、柚、蕉等为主,其余大部分为山地,植物群落结构简单,树种单调,除了经济林,只有一个乔木层,以少数几个先锋树种占优势,如马尾松、相思树、木麻黄、桉树、杉木等,郁闭度不高,林下灌木、草被也不茂密。

(三)、墓园规划

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散满山坡的卵石,加以环境处理,创造出“仙石”、“寿石”、“灵石”等景观。 (2)地方特色原则:通过分析闽南地区的自然人文因素,追寻与厦门相关的文化精神并贯穿全局,将历史、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文明有机融合,形成闽南地区独特的建筑、小品、墓地等人文景观,又兼有现代园林风格。

(3)以人为本原则:满足人员流动、车辆流向的功能要求,适应来客扫墓、祭扫、游览的需要。 (4)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保持原来这片土地的自然景观特色,重视与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机联系,保证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的方针。

规划理念――

墓园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固有特色的墓园文化、殡葬文化。本项目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遵循风水、融入文化、在突出景观的艺术性、观赏性的基础上,把墓园打造成以纪念为主题,以文化为根、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优美环境的墓园“公园”。

总体布局――

整个文圃山墓园规划结构为两轴、四区。起伏的地形和变化的山脊,蜿蜒穿插的溪流,形成了墓园丰富的空间结构,聚散有序,疏密有致。

1、两轴――指“华夏”、“天衢”两条景观轴线。“华夏”轴线为全园的景观主轴线,亦是整个园区的脊梁,形如“龙状”,体现华夏文化、闽台文化,包括以“思、根、孝”为中心思想,突出同根同源文化的同根文化广场,河洛文化平台,祭天坛,炎黄景观平台,龙字碑等景观节点。“天衢”轴线位于西侧山谷之中,以天地为轴,体现“天人合一”、“世事轮回”的观念,为通天的衢道。

围绕两条轴线,错落有序地布置与中华民族起源或闽台民间传说有关并在闽台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如女娲补天、三皇五帝、妈祖、保生大帝等。以及布置代表民族文化的人物和故事:郑成功、施琅、孔子、老子等;布置象征民族情结的龙、凤、麒麟、龟等吉祥物和琴棋书画等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布置太极、八卦、河洛图、生肖等代表传统民族文化的符号以及佛、道、儒、法家思想里的典故。这些景观元素为墓园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奠定基础。四区――入口区、英烈区、福寿区、康乐区。

(四)、分区设计

(1)、轴线布局

华夏轴线―― 为墓园的主轴线,形如龙状。起点是两根 “九龙吐珠”的华表门柱,暗喻海峡两岸同胞都是龙的传人,气势宏伟。由此向北拾级而上通过“人之门”――同根文化广场――“地之门”――河洛文化平台――祭天坛――“天之门”,最

终到达炎黄景观平台的 “龙”字碑。

天衢轴线――为陵园的副轴线,同时也是一条景观水轴。天衢轴线由林荫小广场沿溪流渐渐向上,经天门、天桥、天池,达到“天缘阁”,在阁后是一弧形的功德廊,寓意人类历经一番辛苦,终至天界,从此功德圆满。

(2)、各分区布局

各功能区内巧妙运用园中园的设计手法,丰富园区内容,赋予墓园祥和、宁静的氛围。墓园公园化的理念在于把墓园做成一个功能齐全、景观优美的大公园,通过依山造势、就地取材的手法,利用墓葬区的合理布置,墓碑的艺术化处理,结合植物景观和园林建筑小品的穿插,建一座墓园“公园”。

入口区

西入口为主入口,位于古楼水库西北面,包括林荫神道、入口牌坊、大型生态停车场。通过林荫神道,穿过入口牌楼,正式进入墓园。

英烈区――位于陵园的中部。分为办公服务区、烈士陵园,名人园、 众贤园。

其中,烈士广场,硬质铺装占地5312平方米,总占地11200平方米,位于华夏轴线东面,同根广场的东北面,与华夏轴线相平行。广场纪念部分呈几何规则式布置, 规划通过在鲜花丛中笔直向上的轴线通道和层层升高的台阶,以及烈士情景雕塑、升旗广场和烈士纪念碑等形成庄严、肃穆的轴线。

福寿区――本区位于陵园的西面,墓葬的规格相对较高,环境较好,利用山上奇石,辟建高档的名石名木景观。根据各自不同的特色和情趣,分为“福禄寿喜”园、“奇雅秀锦”园、“玫瑰”园三个园。 各个园区既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彼此又不孤立,充分反映人们希望“福禄寿喜”同至、“奇雅秀锦”共赏的美好心愿!

康乐区――康乐区作为普通的墓葬区,包括安逸堂、康乐园、泰宁园三部分。

(五)、植物景观规划

闽南地区对神灵的崇拜之一就是自然崇拜,素有崇拜榕树与樟树的习俗。榕树枝繁叶茂,盘根错节,须鬓垂地,苍莽粗壮,给人一种神秘感。樟树在闽南被百姓视为“神树”,受到民众祭拜。本次陵园植物规划中选此两种树种作为主要基调树种,守护逝者安息。其余可供选择的基调树种有:南洋杉、白玉兰、大叶紫薇、尖叶杜英、荔枝、扁桃、凤凰木、麻楝、人面子、芒果、鸡蛋花、假苹婆、木棉、洋紫荆、乌榄等。

地块以及各园区分界之间选择防火树种作为边界卫护,例如火力楠、珊瑚树、麻楝、细叶榕、木荷、油茶、马占相思、大叶相思、台湾相思、红椎、厚荚相思、半枫荷、秋枫、白颜、蝴蝶果、吊瓜木等等。

主干道两侧以春花植物和秋果植物为主,让清明、冬至两节上山祭拜的游客有景可观。开花植物一般选用白色(纯洁)、黄色(高贵)、兰紫色(幽静)系列。开白花植物有广玉兰、白玉兰、含笑、石楠、丁香、葱兰、鸡蛋花、凤尾兰等。开黄花的植物有黄蝉、黄花槐、决明、黄馨、金丝桃、野生菊类等。开兰花的植物有紫荆、大花紫薇、木槿、二月兰、紫藤、马缨丹、紫玉兰、鸢尾、鸭紫草等。观果类植物可选择:假苹婆、黄果榕、小果铁冬青、火棘、红果仔、构骨等等。

(六)、墓葬规划

1、墓葬形式

根据不同功能区和小园的主题,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采用不同墓葬形式,具体包括:

花坛葬――花坛葬每个墓穴仅占地0.2平方米,是节地葬的典型,同时价格也较经济。花坛葬的特点是将骨灰盒深埋花坛中,根据花坛大小可以存放不同数量的骨灰量。

草坪葬――是源于西方、流行于东方的葬式。将骨灰或骨灰盒与芳草为伴,让生命起于自然,归于自然,吸取大地甘露,与天地合二为一。同时达到美化环境,节约用地,移风易俗的目的。

树葬――树葬是以人们认养绿地的方式,种植一些个人喜欢的树木,将亲人骨灰撒于树下。

艺术葬――既是一座座纪念墓碑,又是一尊尊高品位的艺术品,给后人舒心的视觉感受。生命结束后,用艺术墓碑雕刻形式表现自我,不同的人生具有不同特点,它是逝者生前职业、特长、性格的再现,自然呈现为一座特殊的公园。

壁葬――将骨灰盒嵌在具有传统艺术元素与特色的墙壁内,充分利用空间。分室内壁葬和室外壁葬两种,本次规划中室内壁葬主要位于安逸堂内。

统葬(过渡时期)――传统殡葬文化深入人心,要转变人们对新型殡葬方式的采纳,肯定需要时间也需要大力的宣传。因此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在各功能区内根据山形地貌、对视觉景观的影响选择合适位置,小比例的布置传统墓葬,并通过新旧形式的对比让更多人了解新型墓葬形式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促进新型墓葬的发展。

骨灰寄存――作为殡葬改革的一大新举措,对海沧区十二个村的骨灰寄存进行集中管理,节约土地,节省开支。

2、墓葬规划

根据地形条件以及坡度、汇水、景观敏感性等现状分析以及各功能区的主题来合理规划各墓区的墓葬形式。总的规划原则就是坡度陡的地方以树葬(覆盖表土,形成郁郁葱葱的陵园界面,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壁葬(结合挡土墙景观设计)、花坛葬为主;坡度平缓、地势开阔、沿车行主干道两侧的区域以艺术葬、草坪葬、花坛葬为主,结合植物造景,是重要的公园式陵园景观体验区域;水边以树葬为主,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视觉敏感度低的地方因为被观看到的几率比较低,不会对整个陵园视觉景观造成污染,所以可根据地形考虑部分传统葬;而视觉敏感度高的地方要以树葬、花坛葬为主,让人们满眼绿树鲜花,对陵园有全新体验;靠近陵园边界的区域也以树葬为主,形成边界背景风景林带,同时在偏僻地段因被观看的几率低亦可提供局部传统葬。不同习俗安排墓葬区。

(七)、道路交通规划

车行主干道:在马青路段的古楼农场和青礁慈济宫中间新开路进园区,从马青路起点过安逸堂广场前至东入口的道路为红线宽10米的两车道柏油路,其中7米为车行道,东侧为2.5米宽的人行道,西侧为0.5米的路肩,满足清明节爆发性的车流来往。

车行次干道:一级次干道为红线宽6米的环陵园路,人车混行,为陵园的主要人流疏散线,方便游人快速抵达各墓园进行祭拜。二级次干道,行车路面宽4米,位于陵园的西面,南端接主干道北段,北端接一级次干道的西端,形成一环路,满足消防功能。

人行游步道

分为登山游览梯道、步游登山道和滨水游步道三种形式。

登山游览梯道主要指华夏轴的登山道,宽6米,由本地石材砌筑,中间设休息观景平台。

步游登山道主要是连接各园区交通有内环步道、外环步道。外环步道主要是穿越整个福寿区和康乐区,与车行主干道在水库东侧相接。内环步道主要是沿着“天衢”轴线布置,通过同根文化广场,和外环步道的东端相接。

滨水游步道位于滨水休闲区,根据现状地形1~2.5米宽不等。

停车场

文圃山陵园距厦门市区较远,停车场计算需考虑多种车型。面积计算依据【G•K•N(F÷M)•R】公式。G:高峰时游人数(日游人规模按清明节游人数的平均值5000人次/日计÷0.85);K:乘车率(80%);N:停车场利用率(80%);F:单位规模(轿车17/台,小旅行车24/台);M:单车容纳人数(轿车4人,小旅行车12人);R:交通比例(轿车占90%)。

根据清明节的人流量,规划范围内拟建8个生态型停车场,规划总面积为20737。

整个文圃山墓园力求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的、带有墓园浓厚文化气息的公园式墓园。

结束语:

当今人类社会对人生观的体会是一种新的思想观念,也是一种新的美学观和价值观的体现。现代墓园的发展正努力适应社会的这种变化,墓园不在是那种给人阴森、恐怖感觉的墓园,而多的是一份祥和、安逸的氛围。墓园公园化的理念成为当前墓园发展的新趋势。同时也是活人从中获得崇高启示与人生感悟的哲学公园,是一个人造环境,环境造人的人文互动系统。

参考文献:

【1】诸华敏.现代殡葬文化建设概论[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2】蔡希勤.中国墓葬文化[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5.

【3】付超,刘艳红,辛宏宇,赵挺.荷兰景观与规划设计「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4】刘滨谊等.纪念性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5】康.纪念的凝思〔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6】苏雪痕.植物造景[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

【7】王其亨.风水理论研究〔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

公墓道路建设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革除丧葬陋习,在全面推行遗体火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整治滥埋乱葬,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转变丧葬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公墓(骨灰堂)建设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划部门、民政部门要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纳入全市公墓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科学合理的规划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编制《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规划》,制定《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升我市公墓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滥埋乱葬现象。各镇(街道)要采取绿化、深埋、平毁或迁移等多种形式,治理铁路公路沿线、耕地、林地、绿化带、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的滥埋乱葬现象。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对新规划审批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公墓,由各镇(街道)会同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责令恢复原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4月)。

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镇(街道)、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根据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电视台、《今日》等新闻媒体开辟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专栏。各镇(街道)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墓建设管理、革除丧葬陋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11月)。

1.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选址。在整合现有公墓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合理、超前谋划,节约土地、保护生态,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制订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规划。公墓选址必须符合《省殡葬管理规定》、《省公墓管理办法》及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其规模根据辖区内人口总数的年平均7‰死亡率、每亩300穴及20年为周期确定用地面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也可对符合规划选址要求的原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改造扩建。镇村建设公益性公墓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审批程序执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由国土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住建委、林业局、环保局审核同意,民政局审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规划原则上要求近郊镇(街道)以建立骨灰堂、骨灰墙等新型骨灰存放处为主,平原镇(街道)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建设1-2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交通不便的山区可以相邻村联建的形式建设。提倡和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推行绿色殡葬。

2.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与管理。

一是规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要按照规划、国土、民政等部门批准的规划和用地范围及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修改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各镇(街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墓园林化的要求,公墓区绿化率要达到75%以上。到年底,各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规模在1000座墓穴(格位)以上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改变现有公墓“小、散、乱”的现状。

二是严格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审批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局按程序严格审批,加强监督管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穴和存放格位价格,由所在镇(街道)提出,报民政、物价部门审批。三是完善骨灰存放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墓料采购、管理人员职责规范等制度;有关证照、墓穴(格位)存量和位置、墓区布局规划、服务指南等张榜公布;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放档案。

3.坟墓迁移管理。凡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项目开发涉及的坟墓搬迁,原则上就近迁移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公墓。坟墓迁移时,严禁搭车新建和重修祖坟、宗族坟、家族坟。迁坟费用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负担。

4.整治滥埋乱葬行为。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本辖区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做法,根据排查情况,全面整改。建立骨灰存放跟踪制度。全市范围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实行跟踪管理,一律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公墓,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处置。加大违规殡葬治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是整治主体,民政局搞好业务指导,相关部门配合,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坟墓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违规坟墓,要集中进行清理整治。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12月)。

市政府将在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成效。

四、奖励标准

公墓道路建设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全面整治四边区域坟墓问题,通过生态化改造和迁移实现美化、绿化,恢复山体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建设“洁净、美丽、幸福”的侨乡特色美丽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改造为主,“改迁”并举治理青山白化现象,切实减少由于殡葬活动造成森林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坟墓生态化改造等综合治理,到2014年底,县境内高速公路、330国道、省道公路、通乡公路主干道可视范围(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通乡公路主干道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坟墓得到全面整治。坟墓治理率100%,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坟化”目标,新型社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禁新”工作。坚决禁止新建私坟,通过严格考绩手段,确保“禁新”100%;对违规新建、扩建、修建的各类坟墓,按有关法规一律整改恢复山体生态原状。

(二)生态化改造。对“四边区域”现有私坟,按照坟墓生态化改造“四化”(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要求,对坟墓进行治理,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具体标准:土坟化,拆除私坟钢筋水泥结构,覆以泥土,便于绿化植被和自然风化;植被化,在土坟化的基础上,种植绿色植被,融私坟于生态绿化之中;小型化,拆除私坟坟圈坟坦等部分;景观化,经过改造,使改造坟墓与山体生态景观协调一致。

(三)迁移安置和深埋处理。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2012年9月10日后在上述区域内新建的坟墓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的坟墓,原则上采取迁移安置的治理办法,应拆坟墓原则上就近迁入公益性墓地或经营性公墓,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同时,无主坟墓可就地深埋处理,将整座坟墓用泥土覆盖深埋后,植树绿化。

(四)推进新型葬法。通过出台生态葬法奖励、补贴办法,大力推进海葬、塔楼葬、草坪葬、树花葬等新型骨灰安葬方式及墓区建设,推进骨灰安置方式不断向多样化、立体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28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要在2012年9月10日前全乡坟墓数据的基础上,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四边区域”存在的现有坟墓数量。

(二)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4年6月)。各村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四边三化”坟墓治理行动,到2013年底前,实现“四边区域”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到2014年6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四边三化”坟墓治理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迎检阶段(2014年7月—9月)。进行全区“四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自查验收,各村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和总结,迎接市、县检查。

五、保障措施

公墓道路建设篇5

引言

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普通百姓死后都葬在祖坟,人们相信祖坟的风水影响甚至决定子孙的命运。但社会动乱,以及人们为了生机的大量迁徙,导致很多人不能葬在家族的族墓里,农民们往往会把亲人葬在村子周围的山坡或者荒地里,城市里的人也就近选择郊区的荒山安葬亲人。

近十几年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土地的减少,以及人们对墓地要求的提高,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商业化陵园有了较快的发展。我国的现代陵园规划缺少系统的理论,发展时间较短,多是模仿西方的方法设计,不符合中国国情的规划设计,导致陵园交通规划设计满足不了与日俱增的实用需求,长期处于人堵车堵的危机当中。

1 我国现代陵园交通规划实践现状回顾

1.1区域交通规划

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建设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管理层面:首先采取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需求,提出骨灰堂(即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公墓建设的数量、布局规划;同时对公墓布局区位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占用耕地、林地,远离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同时与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保持一定距离,避开城市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某些地方性管理条例和办法以此为下限,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布局原则,大部分要求公墓距离水库、河流堤坝和水源保护 1000 米以上、距离铁路、公路(国道、省道)和通航河道两侧500 米以上,距离居民居住区 500 米以上。在齐齐哈尔这样的平原城市防护距离更大,要求公墓与水库、河流堤坝和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在 3000 米以上,与铁路和公路主干线两侧的距离在 1000 米以上。除此之外,各地在公墓用地选择上多提倡选用荒山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场。

整体上,我国陵园地处相对偏远位置,其绝大部分对外交通还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快捷的交通网络与其相连。

1.2内部交通规划

90 年代民政部相继出台新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殡葬管理条例》,倡导公墓经营市场化,允许企业用公有土地投资开发经营墓地,促进了我国公墓的迅猛发展,开始在规划、绿化和美化方面下功夫,建设公园式公墓,注重可持续发展,从普遍实行传统葬式转变为大力推广环保节地葬式。中国建设部于1990年后制定并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国家标准中,把殡葬用地划分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类别中。随着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思想观念的逐步转变,人民群众的丧葬观在逐步改变,统一规划的陵园迅速增多,中国的陵园景观走上了发展的道路。

作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归于园林范畴,许多景观设计师依据他们的景观规划设计经验从事着陵园规划工作。由于没有完整陵园规划条文,更多的设计师沿用他们熟知的其它类似规划条文。从而在规划设计中,对交通系统规划时出现了不同体系规划条文。如《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小区内道路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划》混用现象,从而使现有陵园内部道路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高效的道路系统。

2.我国现代陵园交通规划现状调查

通过一年多来对全国各地地区陵园采样调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中国陵园现状调查报告》。主要采样范围涵盖上海、天津、河南、新疆、湖北、山西、安徽、江苏、福建等地区近20个陵园。分别从规模、集散空间面积、道路级别与宽度、停车场布置与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对比。

3我国现代陵园交通规划实践经验整理

陵园的道路结构应做到有效的将景观节点有序的串联起来,并有助于展现陵园的空间序列和精神的内涵的表达。陵园的道路规划设计要充分利用动线空间景物的展示规律,使各功能区(点)前后呼应,让人们在游览过程中能把独立空间连贯成完整空间序列,形成一个统一变化的空间体系,获得良好的动态景观。

道路系统应以总体设计为依据,根据陵园的规模、各分区内容、游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确定道路分级要求,形成多环、套环的道路体系,并结合陵园不同功能区合理安排,确定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以及路面结构,应有利于雨水排泄和便于管道敷设。陵园道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材料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乡车行路有所区别。园路的路网密度宜在100~280m/hm2之间。

3.1路网形式

自由式路网:陵园由于特殊的精神需求,多选择坡度较为平缓的向阳坡。这就决定了其路网形式应顺应等高线,采用环形的布局方式,结合坡度采用内外环或多环的车行交通,在其中组织人行交通。

3.2道路分级

一般陵园道路可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四级道路。山地道路网布置应合理利用地形,防止水土流失和塌方。

一级道路:主干道是陵园内的一级道路,是全园的框架, 要求路线自成循环体系,同时需要考虑机动车和人行功能。主路设计要大曲率,流顺通畅,起到游览的主动脉作用,具备标识性,通畅且便于组织游览、疏导游人,同时要方便陵园管理活动的进行。路面多采用石砖铺砌,同时兼顾实用和艺术的需求。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为交通运输方便(如管理、喷洒等活动),主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并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山地陵园的主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大型陵园主路可以通车,应考虑人车分流,丧葬车行道还应考虑与游览步道相分离。根据调研,一级道路一般道路宽度为5-7m,但部分北方陵园也可达到10-13m,具体设计可参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1】。

二级道路:二级道路为陵园次要道路,主要考虑四轮电瓶车和人行功能,同时应考虑无障碍设计,方便轮椅和推车通行。次要道路设计要尊重地形地貌,同时满足功能设计的要求,路面多采用彩色转铺砌,易于形成路线引导。山地陵园的二级道路应“顺势辟路”,顺应地形并与地形巧妙结合;平地陵园二级道路可根据立意布局,设计不同感观的游览路线。传统墓葬区可采用规则式道路布局,便于统一管理;艺术墓区可采用自然式道路,并注意曲之有法,取之有度。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拦设施。根据调研,二级道路一般道路宽度为3-5m,可人车混行,最宽者可达到8m,具体设计可以参考《公园设计规范》【2】。

三级道路:三级道路主要为陵园内墓区和绿地中人行步道。路面多采用卵石、大理石等材料铺砌,同时兼顾功能和美观的需求。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结合地形的无障碍的设计。根据调研,三级道路一般道路宽度为1.2-3M。

四级道路:四级道路一般为墓区内的墓道。根据调研,四级道路一般道路宽度为0.6-1.5m,也有2-2.5m的情况。

3.3出入口

主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和自行车存放处且不应占用出入口内外的集散广场,并根据陵园安置容量、当地殡葬习俗以及周边条件等因素确定其规模。在停车场出入最方便的地段应设残疾人的停车车位,并设醒目的“无障碍标志”。

3.4停车场

a.位置

《建筑学场地设计》【4】中说明,“配建停车场是主体建筑的附属设施,其选择规划受主体建筑的限制,一般应紧邻主体建筑设置,他们之间距离宜在 100m 以内,即步行约2min,不宜超过150m。”

对于陵园来说,停车场的位置一般都位于整个空间序列的前区,即陵园的前端,停车场的规模等级与大小及设立方式取决于陵园规模及墓穴的数量。停车场设置有不同功能分区,主要为祭祀扫墓停车专用,同时设置对内停车场,做到功能分区明确,车辆流线合理,减少交叉。机动车停车场主要分为大巴停车场和小型轿车停车场。停车场宜采用草坪格铺装,以解决大面积绿化与停车承重之间的矛盾。

前置型:停车场地设置在城市(乡镇)道路网与陵园专用道的衔接处。适用范围为:专用道较短、徒步步行距离不长的;基地附近建设停车场地困难的陵园;高峰期交通流量大,疏散困难的,距离长还需要设置临时公交线路。

后置型:停车场地与陵园相邻。适用范围:基地有较好的用地条件可供建设停车场地的;专用道能够满足高峰期机动车通行的需要。

复合型:是以上两类方式的混合组织形式,一般前置的规模较大,后置为辅助停车场。适用范围:基地用地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停车需要的;专用道通行能力有限,高峰期疏散困难的。距离长时,为控制大量私家车进入后置停车场,应制定收费机制,引导访客将车停在前置停车场,同时尽可能使用公交专用线。

4结语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祭奠文化的人口大国,现代陵园规划设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很快。许多城市都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很多宝贵的成功经验。笔者在本次调研过程中,深感中国现代陵园规划与设计,应站在整个城市甚至国家的高度,以拥有更广阔的视角、更中国的眼光、更系统的体系,从而寻找到中国现代陵园的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国建设工程规范[S],北京,2012

【2】《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中国建设工程规范[S],北京,1992

公墓道路建设篇6

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公墓共17家,分别是。其中公办公营3家,其余14家均为公办民营。在2011年--2012年,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大力度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积极鼓励各地走多元化投资的,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墓建设中来,有效破解大部分乡镇财力紧张的难题,使乡镇公墓建设呈现出投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但不论是公办公营公墓,还是公办民营公墓,我县XX家乡镇公墓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益性质:包括实行骨灰免费寄存,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散葬烈士迁葬实行减免措施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公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墓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17家公墓价格均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3家公办公营公墓也仅仅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正式价格尚未出台,所以一直以来,我县乡镇公墓价格均为投资经营者自行定价。

2、公墓总体价格偏高。由于公墓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少数公办民营的公墓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急于收回投资成本,热衷于建造超面积和豪华墓穴,导致墓穴售价出现偏高现象。

3、少数群众存在虚荣心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城乡群众一味追求“体面”和“风光”,厚葬习俗根深蒂固,尽管各个公墓都建有中低档的墓穴,但丧户对此普遍不认可(如峰山公墓曾建有40个低档墓穴,有的卧式墓穴不足千元,3年没有卖掉一个)。一方面对高档墓穴趋之若鹜,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又高喊墓穴价格太贵“死不起”,形成极度的矛盾心理。

4、土葬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受多年来“入土为安”思想影响,有少数群众既不选择公墓,也不选择灵堂,导致骨灰装棺再葬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殡葬、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召开一次推进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各公墓负责人以及物价局、市监局、国土局、新农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计划观摩两个先进乡镇,安排两家后进单位发言,推进乡镇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公墓建设行为。各个公墓必须规划建设传统墓区、壁葬区、树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散撒区等不同类别的区域,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丧葬需求;依据“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强制墓穴建设标准,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1米;合理确定墓穴档次比例,坚持以中低档墓穴为主,中低档墓穴占比不低于80%,高档墓穴不超过20%,严格控制建设超大豪华墓穴,尽量降低墓穴成本;

公墓道路建设篇7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墓园是随着人类对自身死亡墓葬意识的出现而产生的,它凝聚着人类古老的文化和信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墓园建设将成为当代热点,而墓园建设与文化和生态建设相结合,营造园林式节约型的墓园将成为一个新的趋势。对墓园的植物景观设计进行研究,可以填补国内墓园植物的空白,为同类型园林设计中的植物配置建设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1墓园的相关概念

墓园,是灵魂的归宿,是生者缅怀、追思已逝亲友的所在。日本学者将墓园定义为在墓地上增加庭院和公园设施,将墓地经营为宁静的特殊福利园,并作为城市绿化系统的一部分。目前我国研究者尚未界定墓园的概念,但在古籍中对墓的解释早有记载,《方言》卷十三:“凡葬而无坟谓之墓”,《礼记・檀弓上》:“古也木而不坟”。《辞海》中表述为:“上古时期,凡掘塘穴葬棺木,盖土与推平,不植树者称墓。”

近代,墓园有两种解释,广义墓园是指人类对自身死亡墓葬意识产生以后,生者为死者建立的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墓地。狭义墓园也指公墓,是用园林的形式设计,具有一定的设施、规模和数量的墓穴,同时不以姓氏和地域为安葬限制的公共墓地,它是近现代出现的一种墓地形式。

2墓园植物的功能

中国传统的墓园给人们的印象是阴森、断肠、悲哀的情绪。很大程度上是园中的植物景观造成的。大多数的传统墓园植物品种单一,基本只是松柏类植物,配置方式陈旧,基本只是简单的列植,没有景观可言,生态效应也比较差。因此我认为在现代城市园林公墓的建设中应依墓园的布局和特点,因地制宜,以特色带全面,从园林绿化与公墓环境的协调与配合来加以艺术的设计,达到“公墓如公园”的效果。自然、美观的植物景观,能为在墓园中安葬的人们实现回归自然的心理愿望提供场所,同时也为生者创造一个凭吊先人、领悟生死问题的环境。优美的环境可以使传统墓地增加功能,发挥墓地和公园的双重作用,这对解决人地矛盾,民间丧葬的困难,将荒冢变成公园绿地,成为人们游憩的场所,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1]。同时在植物的选择上注意遵循各项原则,才能使墓区环境形成一个稳定而有机的系统,并在其所处生态环境中承担起一定的生态职能、观赏职能。

3西福园植物配置设计

3.1墓园植物配置原则在西福园中的体现

西福园整个墓园的森林植被生长良好,已形成较好的森林景观,我们利用原有植物营造景观,体现了植物配置原则中的自然优先原则;在此基础上选用适合本地生长的植物或乡土树种进行栽植,丰富植物景观,使其具有变化性,体现因地制宜及时间原则;同时全园主要以常绿树种为主,形成整个园区的底色,在不同的景区栽植不同的树种,落叶树种、彩叶树种、地被等形成不同园区特色,体现整体与局部相结合的原则,如在西福园道路、广场、交叉路口,采用桂花、红枫、樱花等芳香或美观的植物,使其重点突出。

3.2西福园植物配置方式

(1)总体布局形式一致,与环境协调。

墓园绿地总体布局形式通常分为规则式、自然式和混合式。在西福园大门两侧、主神道两旁、万福广场周围等,我们采用规则式配置方式,体现高大肃穆的气势;在自然的草坪、水池边缘、山丘上面、自然风景林缘等环境中,采用自然式配置方式,缓和人的心理;在水景旁用水葱、伞草、再力花、鸢尾、睡莲等喜湿植物与水石搭配组成对比强烈的自然景观;在幽静的小径两侧和供人休闲的草坪边缘,配置红花粗浆草、美女樱、天竺葵、黄金菊、一串红、四季海棠等特色草花,使整个色调搭配浓淡适宜,主次分明,与环境协调,艳而不俗,明快畅亮,给人轻松愉快的感觉。

(2)运用不同的配置方式,组成有韵律节奏的空间,使得墓园空间在平面上前后错落、疏密有致,在立面上高低参差、断续起伏。

西福园主神道两侧整齐、对称栽植枝叶茂密、树形美观、规格一致的银杏、雪松、龙柏、香樟、罗汉松等植物,利用主神道的地形变化创造一条富有节奏、韵律的空间序列,营造墓园肃穆,庄严的氛围,来影响参观者的内心世界;在园路两旁以簇状栽植花灌木、观叶小乔木、绿篱等,同时成片种植花草等地被植物以创造自然宽阔的空间,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园林植物景观,达到步移景异的效果。

4西福园墓园植物选择

西福园墓址位于六盘水市中山区水月片区康乐北路东延伸段,为典型的岩溶地貌,岩溶地区土壤偏碱性,肥力低下,易受到流水侵蚀,造成水土流失,对植物的生长有极大的限制作用,许多喜酸、喜湿、喜肥的植物在这里难以生长,使得群落结构相对简单,群落的自我调控能力弱 ,易受到外界干扰,从而发生逆转产生石漠化,因此我们在植物选择上主要应用了一些具有抗旱保水性、适应性及生命力强的植物,全园基调植物和各分区的主调植物、配调植物明确,我们选择常绿植物香樟作为基调树种,在各个分区选择不同的树种作为主调树种、配调树种。在墓园区利用华山松作为主调树种,在服务区利用龙柏作为主调树种,选用清香木、栾树、玉兰、香樟、桂花、红枫、樱花、垂丝海棠、紫薇等有色乔灌作为配调树种,同时配以如石楠、女贞、八角金盘、南天竺、杜鹃、黄素馨、茶梅、红花继木、黄杨、麦冬、常春藤、色叶草花等彩色地被植物所组成的变幻无穷的图案,造就多种艺术造型,使其色彩变化、林冠线富于变化,从而打造每个季节中不同的、变换的自然景观,营造一种祥和、安逸、有趣的氛围,打破墓园阴森恐怖的感觉,同时满足植物在观形、赏色、闻香、听声等方面的特殊观赏效果以满足祭祀者不同感受的审美要求。

5小结

墓园植物是墓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是具有生命力特征的墓园要素,在城市园林公墓建设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它不但能满足墓园的空间构成、艺术构图需要,而且能为人们提供遮荫、降暑、防灾等功能需求,更是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者,是大多数生物种类的栖息地,是墓园景观的生命象征[3]。作为墓园景观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的植物是墓区里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如何配置才能达到推进城市生态园林化建设,同时达到生者对死者寄予哀思,是很值得研究的。

参考文献

公墓道路建设篇8

0 引言

蚌埠地区的汤和墓石像生雕塑群,位于蚌埠龙子湖东岸,距今已经有600余年的历史了,是中国古代雕刻艺术特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及至明代,石像生作为皇权的象征,成为当时陵寝制度中的主流形态,石像生艺术也因此在当时达到了鼎盛,产生了众多优秀的石雕作品。石雕运用清晰利落的圆雕与线刻形式,体现了明初雕刻,庄重简朴,气贯意连的审美追求。每组石雕立于神道两侧,从不同角度观察,因大小不同,既有高低错落的对比,又体现了中正的对称与均衡。石雕群坐落于曹山、锥子山、小庐山之间,面朝龙子湖, “前有照、后有靠”与青山绿水相映,体现了陵寝特有的庄重之感。

1 汤和墓石像生的艺术价值概述

明代王公陵墓中,除知名的凤阳明皇陵石像生外(明皇陵与汤和墓相距15公里),汤和墓石像生也是同时期陵墓雕刻艺术的代表。汤和墓神道石像生在题材上体现了明初社会的等级制度,在艺术表现力上因数量多、体量大、雕刻手法多样,虽然在题材、种类、体量以及表现手法上虽无法与皇陵石像生媲美,但就个体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言并不逊色,也是雕刻艺术的精品代表。汤和墓石像生所具有的抒情写意和装饰意味,不仅反映了封建时期的礼制观念,而且还具有出明朝初期的文化思想和艺术旨趣,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1.1 汤和墓石像生艺术特点

(1)写意的雕刻手法。抒情写意不仅是中国传统视觉艺术的审美趣味,更是中国古典美学的艺术指向,汤和墓石像生雕刻手法也一样具有写意性,石像生外形轮廓被概况为弧线,削弱轮廓的起伏变化而追求整体性,用具有张力的大弧线来表现动物的精神,给人一种陵园的庄严肃穆感,体现了东方雕塑特有的艺术魅力和审美情趣。

(2)造型纹样的装饰意味。汤和墓石像生雕刻对称式的站姿和图案化的雕刻手法,通过对雕刻线条的精心组织,石雕犹如青铜礼器上的图腾,威严神秘,具有装饰意味。不仅如此,石像生表面还运用了云纹、回纹、植物纹等多种装饰纹样,这些纹样生动,富有感染力,不单对雕塑本身具有装饰美化的作用,还具有象征意味,传达出丰富的文化信息。

1.2 汤和墓石像生的审美意蕴

汤和墓石像生的雕凿制作体现出明代雕刻的初创特征,即遵循礼制、质朴浑厚。石雕概括、夸张,省略细节,注重整体,既保留了唐代石像生的大气与质朴,又融合了宋元时期民间绘本的图案化的表现手法,体现了雕刻者兼容并蓄、创新求变的创作思想。

汤和墓石像生伫立于神道两侧,纵横布局既有高低错落的对比,又体现了中轴线式的对称与平衡,行走其间,可以明显感到一种庄严的仪式感,周围的青山绿水映衬石雕,陵寝特有的庄严、静谧之感尤为凸显,体现了陵寝雕刻独特的审美追求。

2 汤和墓石像生艺术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2.1 汤和墓石像生现状

如今,游览汤和墓石像生,需进入汤和墓古迹园,该墓园设立东门、北门两处入口,分别位于曹山路与凤阳路。汤和墓古迹园北门,处于墓园西北角,立有一巨石,刻有“汤和园”三字,作为入口处的提示标志,但因通往北门的路况太差,此门已暂停对游人开放;汤和墓古迹园东门,位于曹山路西路西侧一条巷道内,门口立两座石狮为标志。东门进入20米,步入神道,依次分布神道碑、石像生雕塑群。历经600余年的风雨、掩埋或破坏,汤和墓石像生表面呈现出岁月风化和破损的痕迹,如文官造像的鼻子已经不完整,袍袖边缘也损坏的比较严重,手执之圭也有断裂的痕迹。

2.2 汤和墓曾历经的修缮与保护

1982年,蚌埠市人民政府、安徽省文物局茏款,蚌埠市博物馆负责对汤和墓进行修缮。一期工程从1984年4月至12月底,历经8个月竣工,修复残裂石雕、石碑4件,按照史书记载重新排列石像生位置。1986年7月3日,汤和墓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汤和墓因其毗邻龙湖,水光山色,且背倚松林,汤和墓连同周围的自然景观被市政府列入龙湖八景之一,誉为“古冢松涛”。2013年3月,国务院公布汤和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立碑。明确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墓道及石相生群两侧20米;神道碑四周各10米,明确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东至环山公路,西至龙湖,南至变电所围墙北侧,北至合蚌公路。但由于以上这些措施,缺乏时代性和连续性,尤其是近十年来龙湖周边的新城建设,导致汤和墓石像生处在一个非常复杂的环境中,其保护与开发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

2.3 汤和墓园区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文化内涵开发不充分。古代遗址的艺术特色与历史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遗址的文化内涵,这些文化因素构成了旅游文化中重要的一环。再好的文化也要有一定的载体来表现才行。汤和墓景点在开发建设中,还存在景区与文化、文化与旅游之间的不协调,特别是文化内涵欠缺,其中汤河墓遗址中人文景观与自然风光两者结合做得远远不够。石像生与周边环境之间缺乏有效的保护,所以,在文化内涵的开发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促使人们在体会文化底蕴的同时能切身体会到优美的环境,也需要利用优美的环境呈现出历史文化的内涵,二者交相辉映,有利于文化产业的积极发展。

(2)园区对外宣传不到位。在此次开发保护方案提出之前,通过随机走访50位市民,获取开发方案的可行性调研。选取谈话调研对象涵盖范围:男女比例1∶1。学历范围小学到研究生。职业包括教师、工人、个体工商业者、学生等。其中以教师与在校大学生为主,占调查人数的70%。年龄主要集中在20~50岁。

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大部分人知道汤和墓,但对神道石像生不甚了解,经过初步介绍,表示愿意游览。谈话调研中,有15%的人实际参观过汤和墓,并对神道石像生有深刻印象。表示愿意前往却没有实际参观的人,大多因为不清楚前往汤和园的道路,园区指示标志不明。蚌埠市108、115路公交车虽然停靠“汤和园”巨石附近,离北门较近,但道路较为泥泞,尤其下雨天更是同行不畅,而且遗迹园北门现在已不向游人开放,加之没有公交车到达汤和园东门附近,需要步行绕路近10分钟前往。不愿意实际参观的人,大多觉得只有一处汤和墓园,游览单一,如果在园区游览的内容更加丰富,或者能够“一条线”的游览多个景点,则表示愿意前往。

目前来看,蚌埠市旅游景区对外宣传力度缺乏,汤和园石像生宣传更是少之又少,相关信息鲜见于纸媒或网络。而且除了要加强对外宣传外,最主要的还是汤和墓园区作为景区本身的讲解也极其重要:遗址的由来、历史典故这些都需要让参观者得以了解,才能更好地了解蚌埠当地的景区文化,促进本地旅游业的发展。

(3)园区旅游设施不完善。园区内,没有石像生相关的文字介绍,园区指示标志也不够清晰,卫生盥洗和游人休息设备也很不健全;部分区域杂草丛生,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堆放着各种建筑材料,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游人安全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虽毗邻龙子湖风景区,但没有打通墓园到龙湖东公园的道路,无法进行连贯性的游览,整个园区没有真正显现出毗邻湖水,背倚松林,坐听松涛的优势。区域内还存在煤炭煤球生产点,废品收购站等,极大的影响园区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致使龙湖八景之一的“古冢松涛”,有名无实。

(4)周边生态环境对园区的负面影响。近十年由于蚌埠城区的扩大,龙湖已经逐变为城中湖,因此湖岸周边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考验。蚌埠市政府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已将龙子湖周边变沿岸建成公共园林,但是围绕龙子湖风景区周边房地产开发热情也越来越高,房地产开发的强度不断加大,植被覆盖面越来越少,导致龙之湖周边湿地生态净化功能下降。当地文管部门虽然对汤和墓石像生石雕群加装了防护栏,然而公路上车水马龙、烟尘四起,加剧了石刻的风化和污染,加上周边例如废品回收站,煤炭煤球生产点等产生的垃圾堆放和污染物,周边被农田包围,均未见保护措施和应划出的保护范围。农民紧挨着石刻耕作,存在众多隐忧,人为破坏在所难免。园区东北部围墙外,原部队靶场内盖起了三排违建房,靶场养殖有鸡、鸭、犬类等动物,并开设有几家废旧物品回收仓库。园区正东面、东南面围墙外就是蚌埠变电所,各类高压电力设备,严重影响了园区的安全。几十亩龙湖生态区规划用地被周围百姓种植上棉花、石榴、蚕豆等数十种农作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汤和墓的正常管理和保护。这些,必然会加速石刻的风化与破坏,若保护不及时,几十年后石刻可能就会面目全非。

2.4 汤和墓石像生保护和开发对策

作为皖北地区明代文化遗存,汤和墓石像生石雕群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合理的保护与开发,将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相互结合,使之和谐共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都有益处。在可以借助数字媒体技术建立数字展览馆,进行明文化的展示;加强网络媒体、报纸周刊的宣传力度,政府加大投入开设汤和墓至周边旅游景点的公交专线;可以与驻蚌高校的对接,校地合作,将优质的高教资源引入汤和墓石像生的保护与开发中来。

(1)治理周边环境,清理破坏源。首先,对石像生周边开展治理行动,搬迁变电所、煤炭厂、家禽养殖、垃圾站等企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形成。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措施,包括清洗、修补石像生。其次,在修复过程中,应该坚持文物修汀靶蘧扇缇伞钡脑则,保留文物的历史沧桑感。可以运用数字图形图像等技术手段,将石像生种类、数量、尺寸进行3D复原,用数字技术将其永久保存下来,建立数字展览馆复原园区的全貌。

不仅如此,在汤和墓石刻风化严重、空气污染加剧的情况下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要降低空气中的粉尘等污染物,减慢石像生的风化速度,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石像生周边甚至市区进行环境整治。

(2)深入研究,扩大宣传。大学城几所高校,为园区提供了固定且规模庞大的观众来源,而且景区与驻蚌高校的对接,校地合作,可以全面提升提升整个区域的文化品位和文化层次。

可以利用驻蚌高校的学术资源,设立文化论坛,投入专项资金,从学术角度开展研究;通过开展研讨会、撰写文章来介绍汤和墓石像生,提升景区知名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汤和墓石像生;利用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能力,为汤和墓园区设计指示系统、视觉识别系统,使景区的整体设计更为合理并具有时代性。

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等条件的限制,对于汤和墓石像生的研究文章非常少,但是作为一座典型的明代墓园,其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是大有开发空间的。在这种情况下,理论文章的研究就是必不可少的要素,通过学者对其的研究,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学者前来探究石像生的艺术价值,也有利于让更多的人对汤和墓景区乃至整个蚌埠市都有全新的认识。所以,对于汤和墓的理论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就如前文所述,汤和墓园区的旅游指示系统还不完善,指示标识和对经典的介绍也亟待改观,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景区的旅游指示系统的设计和规划也应作为汤和墓保护和开发的重点之一进行考量。对于指示牌方面,可以融入明代雕塑纹样的元素进行设计,令人眼前一亮。在景区规划方面,可以与专业园林规划人士进行合作和沟通,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合作,也更有利于资源的配置和流通。

可以在周边大学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和讲解员,一方面可以通过年轻且具有热情的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而且可以为游人提供利用大学生的假期为参观者提供更好的更好地了解当地景区文化。艺术史、文化史、艺术设计等角度与景区建设相互衔接。

(3)文脉相成,区域联动。蚌埠及周边地区不缺乏名胜古迹,蚌埠、凤阳附近有许多明代文化遗址,如明皇陵、明中都城遗址、汤和墓、五河严小姐墓、怀远常遇春墓等,这些古迹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并没有利用现代旅游模式进行合理的开发,而且每个古迹风景单一,占地面积小。汤和墓遗址的文化内涵进行挖掘,加入文化解读,将其内在的联系融汇,既可以打通文化内涵又可以形成有效的区域联动,设置文化旅游专线,古迹景区一日游等活动,让游客在一日内可了解汤和墓古迹遗址文化和历史故事。建议在市区设置古迹文化专线公交线路,旅行社也可以开发古迹遗址一日游专线,也可以带动汤和墓周边的餐饮,住宿等方面的发展,使旅游资源辐射到周边,带动龙子湖区域乃至蚌埠周边的旅游经济发展。

2.5 与时俱进,网络推广

公墓道路建设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倡导生态绿色殡葬,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并举,加快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

(二)工作目标。从年开始启动,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

二、严格规范设施建设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村民自治组织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死亡后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遗体的集体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一)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以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使用量,合理确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制定本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以村为单位,1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10亩。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村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联建,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20亩。

(二)合理选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选址应优先选择荒山、瘠地,不占耕地或少占林地。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

(三)节约土地。农村公益性墓地要按照节约用地、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墓碑卧放等节地安葬方式。火葬地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硬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非火化区遗体入土安葬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做到墓位间距整齐规范,墓碑规格样式统一。保留立式墓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迁移结合起来,并及时将治理后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

(四)保护环境。农村公益性墓地应与当地生态相协调,因地制宜地进行有特色、园林型的设计,既方便群众祭祀,又不影响生态环境,公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三、严格规范运营管理

(一)明确管理主体。农村公益性墓地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前,可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统一村民思想,形成会议决议,并专题研究资金筹集、管理方案及村规民约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建成后由兴建单位负责管理。

(二)严格政策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要严格遵守公墓管理的基本要求,禁止修建家族墓;禁止利用公益性墓地经营、炒卖墓地墓穴;禁止超标准建立大墓、豪华墓。要加强墓区土地管理,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三)强化日常监管。要加强对墓区的日常管护,每个公益性墓地都应建立墓地管理制度和墓位档案登记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维护、安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要建立财务账目,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检审手续。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由民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墓地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兴建和违规运作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抽检,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公墓道路建设篇10

一、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行,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执行比较到位;全面推行火化,2000年5月1日实现了全境全员100%火化;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墓地610个,有效减少了乱葬滥埋和大坟大碑现象;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共建设生态墓地567处,2011年,90%以上的骨灰实现生态葬法处理。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从认识上看,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畏难情绪较重。部分乡镇和行政村领导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对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信心不足、动力不强。有的片面认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会引发群众问题,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不强,甚至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二是被动应付思想。部分领导干部平时注重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发展,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个别部门职责不明确,错误认为殡葬改革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从举措上看,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广度,长期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开展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宣传透彻,造成基层干部群众对推进殡葬改革的认识不够,政策法规不清楚,工作执行难到位,群众丧葬观念转变缓慢。二是管理不到位。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无序,点多面广,有的村每个自然村就建有一个公墓,特别是村规模调整后,有的村甚至达到16个。墓地建设档次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难以推行生态葬法。墓地管理粗放,有的村把整座山都作为村公益性墓地,丧户可以随处乱葬。存在违规经营现象,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死亡骨灰葬入本村公墓,严重破坏了殡葬管理秩序。三是整治不到位。各乡镇、街道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不平衡,部分乡镇、村对墓葬管理的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对超标准树大碑造大坟和乱葬滥埋、违法经营坟墓的情况执法不严、整治不力,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农村富人违反殡改政策,违规建坟,在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从成效上看,存在两个严重问题。2012年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反弹,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去年,市委傅根友书记和陈锦标市长分别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反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一是超标准建坟现象严重。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情况,全市公益性墓地内71%以上的坟墓属于超标准建坟,共有树大碑、造大坟等超标准坟墓3778穴。大部分墓碑面积是规定标准的两倍,墓穴面积是规定标准的3倍,甚至有部分超过标准的10倍多,建造的墓碑高达2.75米,墓穴占地面积40多平方米。二是乱葬滥埋现象严重。一些丧户私自将亲人的骨灰葬在自留山、自留地上,或是到村公益性墓地外买地、买山入葬。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787穴乱葬滥埋坟墓,最严重的一个乡镇就有160穴。同时,生态葬法在我市大部分行政村停止推行。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目前,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正处于一个深化提升的关键时期,必须及时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否则我市多年来推行的殡葬改革成果将前功尽弃。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推进我市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着力巩固成果,规范墓葬秩序,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市殡葬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提升,深入开展违规建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墓葬秩序。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全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1、合理规划墓区建设。主要是对全市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重新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强化管理。在时间要求上,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1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在4月底完成建设工作。要在对各行政村墓地规划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殡改办,由民政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参与,对全市所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发给公益性墓区证。在规划选址上,要符合乡镇、街道的总体规划,原则上对原有符合规划要求的公益性墓地进行规划改造,修建墓区道路及排水设施。需要重新选址的,必须利用荒山脊地,避开“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和农民群众的居住点。在建设要求上,原则上1个村建1个墓地,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的村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以建2个,鼓励联村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墓地。要规划部分生态墓地,原则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墓地建设标准规划建设2个以上生态墓地。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行政村按照“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墓地基础设施,改善墓地环境,切实解决“定点安葬”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全市“312”新农村绿化运动,大力推进墓区绿化工作,确保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严格禁止乱葬滥埋和规范墓葬标准。重点是严格执行《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时纠正查处乱葬滥埋、超标准建坟、公益性墓地超范围经营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禁乱葬滥埋。在新规划建设的乡村公益性墓地投入使用前,骨灰一律按规定标准葬入原村公益性墓地内,自5月1日起,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公益性墓地或市公墓内。今后乱葬滥埋的,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非本服务区域内死亡人员骨灰葬入,一经查实,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二是严格规范墓葬标准。原则上一个墓区内的墓穴面积、墓碑面积和制式要统一。具体标准是: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m2,双穴不得大于1m2;墓碑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4m2,双穴不得大于0.6m2;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碑制式在不超标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或各行政村确定,丧户到村里统一定制领取。墓葬穴位由村里统一安排,原则上按顺序或一行内抽签确定,不得隔行选择。今后凡在公益性墓地内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

3、积极倡导“小碑型”生态葬法。生态墓葬占地面积小、墓区绿化好,有利于群众节约墓葬成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在建设标准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葬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04]1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墓地绿化覆盖率必须达到80%以上;墓碑的尺寸大小控制在40㎝×50㎝以内;墓碑可平放或倾斜放,离地面高度控制在0.15米以内,倾斜放的墓碑与草坪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5度。在具体要求上,推行“小碑型”生态葬法的村,要严禁骨灰在生态墓地外乱葬滥埋,从5月1日开始,所有生态墓地使用区域内的骨灰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生态墓区内(包括迁坟);凡今后乱葬滥埋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在生态墓地内超标准树碑建坟,发生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在建设经费上,生态墓地建设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由市、乡两级财政以奖代补和村级集体经济共同承担的办法解决。

4、集中开展违规建坟墓葬整治。整治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整治对象是2000年5月1日至2009年2月16日期间的违规建坟。整治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动员辖区内违规建坟户,自觉向本村申报违规建坟情况。在各村申报基础上,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申报情况逐户调查核实,登记编号造册,于3月10日前上报市殡改办,并对申报和核实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于3月12日前向户主发出清理迁移或绿化覆盖违规建坟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和村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户主按时整改,确保在8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或绿化覆盖。对逾期未整改迁移或绿化覆盖的违规坟墓,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或平毁。三是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每月底向市殡改办上报墓葬专项整治的进度。市殡改办将在8月底组织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对验收优秀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时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对违规建坟的集中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殡葬改革成果。

1、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每年4月份是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规范墓葬秩序工作。特别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开道作用,把整治通知书印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支持作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软磨硬抵、违规建坟的进行曝光,为推进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要强化职责,齐抓共管。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充分发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着力形成民政牵头、责任在乡、村为基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市殡改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这项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要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分值为5分,并签订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市殡改办年底还将对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专项考核。从下届村级换届开始,要把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情况列入村两委干部的任职条件之一。

公墓道路建设篇11

一、提倡不保留骨灰。丧属要求对骨灰采用植树、撒入湖(江)等不保留的形式进行处理的,遗体火化时由丧属申请,骨灰可暂寄存在殡仪馆内,适时由民政部门组织植树或撒入湖(江)等。

二、遗体火化后,丧属需将骨灰带回安葬(安放)的,领取骨灰时应出具村(居)委会开具的安葬(安放)证明,安葬(安放)证明须凭公墓单位(包括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等)墓穴(格位)预订凭证出具;尚未落实骨灰安葬(安放)点的,丧属可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内。

三、外来人员在湖死亡遗体火化后,丧属需将骨灰带回原籍安葬的,领取骨灰时,领取人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

四、禁止在公路、铁路、航运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内和耕地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风景区内建造坟墓。上述区域内现有的坟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2006年底前督促丧属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不能再进行合墓。

五、因建设用地需要搬迁的坟墓,应将骨灰(遗骸)迁到辖区公益性生态墓地或骨灰堂(墙、廊)内,也可迁到经营性公墓内,县区人民政府应督促有关乡镇落实迁葬点,严禁乱葬滥埋。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墙、廊)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到2007年底,实现生态葬法覆盖所有行政村,切实解决辖区村民骨灰(遗骸)的安葬(安放)问题。

七、市、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得再新建公墓或公益性生态墓地,已建的要加大绿化覆盖。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村(居)民骨灰安葬和坟墓搬迁,原则上迁葬到妙西枫树岭灵园,也可迁葬到本乡镇已建公益性生态墓地和其他经营性公墓。

八、禁止骨灰入棺土葬。遗体火化时,丧属不得将棺材(含小棺材、安乐缸)带入殡仪馆安装骨灰,殡仪车驾驶员要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九、严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墓碑墓料。墓碑墓料只能向公墓服务单位销售,不得向个人销售;凡超标准的墓碑墓料,一律不得销售。

十、各地要健全殡葬监督管理网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区应建立殡葬执法机构,强化殡葬执法监督;乡镇要有殡葬专管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殡葬管理工作;村(居)要设立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协助宣传殡改政策,及时反映殡葬情况,指导督促丧属文明办丧。

公墓道路建设篇12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碧阳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七线)沿线两侧。

2、*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6、*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7、*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8、*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05年《*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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