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合集12篇

时间:2024-03-04 14:42:05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1

2012年9月28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载文称:全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且每年新增7.6万个。并且在2013年,全国空巢老人将突破1亿人大关。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人在没有子女的温情关怀下孤独的度过余生,失独群体这个社会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教育专家朱克恒认为,放宽二胎政策,将有利于缓解这些矛盾。

二、放宽二胎政策对改善失独群体现状的意义

很多年前,当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到一定程度,社会老龄化苗头出现时,我们补充了与计划生育相适应的二胎政策。但是毕竟二胎政策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受到法律的保护,被允许生育第二胎,所以这种二胎政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老龄化现象的缓解所起的作用不太大。随着我国失独老人群体的壮大,放宽二胎政策,由“双独”走向“单独”的呼声日益高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网成曾就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发表过这样的言论:“计划生育政策持续到今天的代价已经太大,比如养老负担、人口红利的丧失、家长被孩子‘胁迫’成为‘孩奴’等等。”他认为上世纪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造成本世纪失独家庭现象扩大的根源。就此,张教授认为时至今日不应该再“一刀切”,而应该适度放宽“二胎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的基础,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二胎政策,又称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放开二胎”或许能化解社保空帐危机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所引发的人口结构快速变化,中国社会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在经济层面上,社保险账户中资金流出迅速增加,资金流入增速减弱,甚至出现流入金额负增长,社保账户支付能力迅速下降,甚至出现空账危机。

另一方面,在上层建筑层面上,中国养老金制度运行时间不长,目前正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度转向个人基金积累制的过程中,上层建筑跟不上经济基础,容易导致政策实施乏力。所以,在这种社保空帐危机下,社保基金难以为继,失独老人老何所依?由此可见,“放开二胎”不仅将使得年轻人口得以迅速增加,让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得到相当程度的缓解,而且有利于化解社保空帐危机,完善养老金制度。

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劳动人口增多,这不仅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也对较少失独群体的规模起到的缓解作用。加上如今科技进步,可以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这样老人能够老有所依,安享晚年,不会发生社保空账甚至崩盘危机。

(二)一个国家少一个人不算什么,独生子女家庭少了孩子就少了整个世界

我们暂且先不讨论“放开二胎”会为国民做出了什么很大的贡献,但起码在对失独群体的心理抚慰上,还是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在“未富先老”、劳动力短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的父母是承受着很大心理压力的。他们一方面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做个良好公民,另一方面也想多生一胎,养儿防老。然而,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依然很大,很多处于社会中下层的百姓就会认为原有的生育政策对有钱人的约束力是非常小的,而如今的生育政策则更有可能让大家获得平等的生育机会,这不管是对于国家昭示公平,构建和谐社会,还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安抚来说,都是具备着重大意义的。换句话说,政策的放宽,让独生子女家庭有了保障,减少了独生子女的赡养压力,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减缓公众的“养老焦虑症”现象,这对国家的稳定和谐是很重要的。

一个国家少一个人不算什么,但失独老人少了孩子就少了整个世界,这句话正是印证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的脆弱性。一旦失去唯一的孩子,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他们的内心世界就会彻底崩溃,精神上会受到重创。虽然对国家来说,这仅仅是渺小的一个人,但是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来说,孩子就是他们的全部。少了孩子,就等同于少了一个支撑他们世界的顶梁柱,他们就见不到未来。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对家庭的依赖则体现出老年人精神上的需要,所以,家庭的完整性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精神赡养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孝经》曾指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养其亲而致其乐,就是说不仅要在物质上使老年人温饱,而在精神上也应让他们感到快乐,安享晚年。从某种程度上看,“放开二胎”是有利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的。适当的放宽二胎的限制,对解决国家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问题和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的心理要求都具有前瞻性的作用。

三、对“放宽二胎”的建议

也许,“最伤心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对失独群体最大的写照。近年来,“失独家庭”、“计划生育”这些敏感的字眼慢慢地闯入了公众的视野,并不断地牵动着我们的心弦和很自然地扯动着人们近乎脆弱的神经,勾起共同遭遇者伤心往事无重数。失独家庭的痛楚,成了社会心照不宣的暗伤,失独家庭往往失语,他们选择封闭心扉,埋葬“过去”,却时常因别人的一句无意的寒暄,感情崩溃,痛哭流涕。虽然针对失独家庭这种现状,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救济措施,让有些需要节衣缩食才能安度晚年的失独家庭不再为温饱问题焦头烂额,并不能从根源上根治他们感情上的创伤;或者说,福利机构志NGO的看望和交流,会给予失独家庭一时的精神慰藉,却难以成为他们长久的心灵依靠。处于失独家庭的他们,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响应者,也成了政策风险承担者,苦苦捱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与痛。然而,此时热论的“放宽二胎”无意给失独家庭打上一注强心针,让他们重新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但是,放宽二胎依然要考虑诸多的问题,例如:家庭养育成本的提高;盲目的二胎会导致人口激增,会对公共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单独二胎”的放开还需要做好政策的配套等。

(一)降低家庭养育成本,促进二胎政策的深入进行

生二胎,是满足了各位父母的心里多年的愿望了,可是在这个“养孩子比买房子贵”的时代下,盲目地生第二胎,无疑会雪上加霜。即使放宽了二胎政策,面对不少家庭也许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首先,孩子的生活费用就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国家鼓励父母生育第二胎,就应出台相应的困难户补助措施,防止“二次啃老”。接着,孩子的教育费也是一个长久的支出,每个父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可是成才前是一个长期的付出,父母在这方面的压力也是很大的。虽说穷有穷养,富有富养,但是我们在提高人口质量的时代下,国家加大对困难家庭的补助力度还是有利于人口“质”的提高。并且家庭在生第二胎可以相对节省没必要的支出,例如可以重复利用上一胎的物品,减少养育成本,普通家庭尽量选择公办学校,父母可以合理分配收入,稳健投资。

(二)完善公共措施,丰富公共资源

首先,总人口数量的增加无疑加剧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资源环境分配的竞争性。我们不能一下子全面放开二胎,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完善相关的公共措施和丰富公共资源是个弹性过程,不会一下子就蹦的紧,而需要慢慢进行。政府要加强这些方面的建设,为放开二胎提供设施条件。

其次,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能力也会面临考验,二胎的放宽无疑将会给计生委的工作带来了挑战,管理能力的落后容易造成公众与政府的新一轮矛盾,由此可见,政府应加大对相关部门人员的技能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和公仆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最后,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更是要亟须跟上。新政实施后,三五年可见到效果,出生人口增长将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完善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具有战略性意义,强化学校的责任意识,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浙江湖州某妇幼保健院院长对在当地调研的乔晓春说,“大量高危人群集中生育,我们医院承受不了。此外,孕前免费优生检查的数量急剧上升,也给医院带来困难。”所以,在考虑放宽二胎的前期,还是会有很多相关的措施需要政府完善。

(三)“单独二胎”的放开需做好政策的配套

虽然目前我国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但是在没有相关完善的措施就一味放开二胎,这无疑不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说到底,人口问题的在本质上也是发展问题。所以,在处理人口问题时,我们应该是“以质取胜”而不是“人多力量大”的思想。倘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这不仅有利于我国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也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独生子女家庭抗压功能,从而使得家庭幸福和构建和谐社会。或者可以这么说,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单独二胎”新政,人口“质的”发展和飞跃才是“放开二胎”的根本目的,这对于我国在国际取得战略性地位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2

【关键词】全面二胎 财政支出结构 冲击

一、引言

(一)全面开放二胎研究背景及意义

全面实施二胎政策,既是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重要保障,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业机会有效创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有重要作用。

从长远来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能够增加未来劳动力人口,提高经济潜在增长率。数据显示,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首次出现下降,同比下降幅度达300多万。据预测,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25年将下降到8.4亿,2050年更锐减到6.69亿。而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低生育水平,甚至目前已接近超低生育水平。过低的生育水平不仅会导致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的短缺,更会降低经济潜在增长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蔡P认为,如果中国调整人口生育政策,短期内不会产生对GDP潜在增长率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程度也非常微弱。但是,当放开生育政策后出生的这一代人进入诙力市场,政策调整对潜在增长率的积极作用将会比较明显。与此同时,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有关医疗保险支出、教育支出、卫生支出等社会保障性支出,加大国家社会保障负担。

(二)相关文献综述

翟振武(2014)认为我国二胎会使得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发生变化,中国财政支出会更多向教育支出,医疗保险支出倾斜。茅倬彦和罗昊(2013)认为二胎政策会对妇女的就业产生不好的作用,使得女性可能不愿意生育二胎;范建霞,杨帅(2015)认为二胎会产生不公平的现象,高龄妇女生育的子女可能存在着更大概率的先天性疾病,其生育的质量会显著落后于同时期年轻妇女生育的子女;马良,方行明,雷震,蔡晓陈(2016)认为二胎会使得家庭内部会产生矛盾,部分家庭重男轻女,存在保守落后的思想,同时家庭的大孩子可能会因父母爱的转移也产生对小孩子的怨恨。

二.全面实行二胎政策的社会问题

二胎的实行有助于减少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我国社会传统家庭结构将会被打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报告分析指出,假设我国不改变人口政策,那么我国将在2050年前后达到30%以上的老龄化,为继续发扬我国社会的人口红利,充分缓解老龄化趋势,增加劳动力,我国中央出台了二胎政策。但是我国正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将会带来一系列挑战。

1.一定程度上加剧社会矛盾

就业歧视一直是女性就业难的问题。尤其在二胎政策背景下,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以营利为目的单位,往往会更加偏好于招聘男性员工。当今我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更加加剧了这一问题。在社会调查中,企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面试询问女性应聘者是否有意愿生育二胎,如果面试者说有意愿生二胎,那么企业用人单位一般不会首先考虑。这无疑是加剧了社会层次的矛盾。

2.加重了我国家庭的抚养成本

二胎政策的实行对社会普通家庭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加重了家庭负担,增加了开支,从新生儿的培育开始,就负担起新生儿的每日的日常用品,医疗卫生方面的开支。有调查显示,一个新生儿的从出生到成年所花费的资金大约近80到120万,部分可能会更高。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二胎政策的实行虽然会让普通家庭再新增加一个家庭成员,但是所带来的家庭成本也是非常的高。

三.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对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冲击

(一)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对我国财政在医疗保险支出的影响

1.我国当前财政支持医疗保险的现状

首先,政府在医疗改革财政支持地域上存在差别。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起初是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究其原因在与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更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合理整合,但是由于我国的医疗原本存在地域差异,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医疗资源存在较大明显的地域差异。在财政改革中,财政支出的地域差距是导致地域医疗体系差异的直接原因之一。特别在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财政支出更加放松,一定程度上淡化了自身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责任感。

其次,政府和社会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性上存在偏差 。我国当前的财政在医疗卫生保险方面的财政支出上缺乏针对性。只是盲目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性上不够准确,大部分的人认为医院在市场经济改革体制中也应该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列入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范畴。因此,在医院的日常经营过程中,若以营利为目的则会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其服务群众的主动能力。医院为了生存则会更大程度的提高各方面的收费标准,从而加大了群众看病的负担。从这方面分析,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我国很多偏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极其欠缺。

2.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对我国财政医疗保险支出的影响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会加剧财政在地域上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差距。首先,在发达的东部地区 ,家庭在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之后会根据政策,选择再生一个二胎,从而会加剧发达地区医疗卫生的压力,当地政府会根据新生人口的增加从而加大财政支出的力度。这样一来,本来在医疗卫生方面地域差距就更加明显。偏远地区首先人口观念比较落后,普通的家庭在二胎政策实行之前一般都是抚养两个孩子以上,因此二胎政策的实行对偏远地区并没有实际的影响。这样财政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一前一后变化造成地域之间的差异更加大。

在发达地区,人口的福利比较完善,就医疗卫生方面来看,财政支出在普通人口中的体现主要在日常的医药费报销,医保报销,住院报销以及日常体检二胎新生儿疫苗方面,这些方面财政对于个人支出是比较大的,二胎政策开放以后,新增人口多,从而这些方面的财政支出会很大程度的加大。

(二)二胎政策对财政教育支出的影响

我国当前财政在教育支出在教育支出方面地域差距明显。首先,根据我国的教育资源来看,东部地区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优质的教育资源难以在中西部保留住,再加上东部地区原本的教育基础雄厚,从而导致我国存在明显的教育资源不合理配置现象。财政支出方面也是如此,财政在教育支出反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优质的教职工福利,义务教育学费以及良好的教育环境的建设,校园建设,教学器材的配置方面。东部地区的教育器材以及校园环境都是比较好的,这一点离不开强大的政府财政支持。

从财政教育拨款方面来看,东部地区一直占据着优质的教育资源。二胎政策开放后,将进一步加剧这一现象。从少数偏远地区人口来看,不发达的教育环境以及限制比较大的财政政策拨款会很大程度上限制当地经济的长期发展。

其次,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势必会加剧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二胎政策会直接增加新生儿的数量,而新生儿的数量增加主要存在于原本经济教育资源基础都比较好的东部,因此国家财政支出不可避免的又会在东部地区给予增加。

再而,二胎政策的实行会直接加大国家在师资力量方面的财政支出负担,由于新增人口的增多,需要教育的人口数量也在直线增长,有限的师资力量很快将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学生数量,因此国家财政支出在师资力量的培养方面也会适当的增加。培养优质的师资力量需要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以及良好的待遇环境。因此二胎政策的实行对于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在教育上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社会方面,更多的儿童进入学校,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同时使得学校的教育质量会进一步下降。在家庭方面,部分家庭也难以支撑二胎上学的负担,会导致部分儿童上不起学,文化层次低。有的家庭可以生得起二胎,有的家庭有心无力,这种差距会进一步拉大社会的差距。

(三)二胎政策的实行对我国财政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后,有限的财政支出将会一定程度上的分配到二胎补助方面,首先,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支出会逐渐的递减。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在逐渐加重,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因此国内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长远意义。

在普通的家庭中,若是三代同堂的情况,新生一个二胎则青年夫妇会直接增加经济压力,而夫妇双方也有各自的父母需要赡养,因此在赡养父母的开支上,有限的经济支出很有可能将会被缩减一部分。从宏观来看,国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如此,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财政支出是有限的,而国内的财政福利方面的预算支出也是有限的,一旦多了二胎福利方面的财政支出分配则会相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支出。新政策实施后,随着二胎的成长,普通家庭的抚养能力在未来也会提高,因此这对我国未来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支出的结构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四。应对全面放开二胎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冲击与影响的针对性建议

(一)完善财政医疗支出体系,缩小地域性差异

根据我国当前财政在医疗卫生体系方面的支出来看,地域差异很大,因此加强财政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开支很重要。首先我国可以增加一部分财政支出,专门用来二胎福利方面的。在地域差距上,鼓励东部地区企业补助单位员工生产二胎,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政的负担,然后在西部地区的人口福利上适度的加大,鼓励西部地区生产高效益的产品,增加当地人民的收入。

以长远的眼光求发展。最主要的在财政对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需要加大,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情况,因此,国家可以准备专项的财政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完善。在具体实施上;1.加大西部地区医疗卫生的人员的培训,增加西部地区专门的妇幼保健院,完善幼儿方面的医疗体系。2.鼓励东部优质的医疗资源适当往西部转移,带去优质的医疗经验,促进东西部医疗水平平衡发展。3,医疗器材的资源合理配置,东部地区的医疗卫生器材多余的部分转移到西部去,这样很大程度的促进了国内医疗卫生水平的均衡发展。4.提倡优生优育,由国家财政作支持, 人口增长使卫生医疗压力增大,同时加大对婴儿出生缺陷的筛选。建立预防小组,把严格好婚检和产前检查,引起大量先进的医疗设备,聘请更多国内外的专家坐诊,尽最大可能减少新生儿的患病率。5.为解决新生儿看不起病的问题,确保新出生儿童的质量。我国应当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扩大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范围,方向。我国还应不断加大人口普查的力度,不断做好人口统计工作。防止二胎政策没有起到实际效果。

二胎政策实行无疑会加剧东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体系的不均衡发展,因此国家财政支出有必要进行合理的分配,对于东部地区实行鼓励政策,在保持原有的财政人口福利的水平下,促进企业对单位员工加大生产二胎的福利。

(二)贯彻落实教育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师资力量

我国原有的教育资源中,主要优质资源分配在东部,教育基础设施也是东部优于西部。因此随着二胎政策的实行,需要制定一定的政策来缓解这一现象。

首先,落实基础实施的建设,良好的教育基础设施是关键,为解决西部地区新生儿的教育问题,在制定教育发展目标时要考虑到多方面问题。西部地区原有的教育基础,原有的教育师资力量以及原有的发展模式。为缓解二胎政策实行带来的教育方面的财政支出结构影响,则可以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加大西部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西部地^二胎政策的实行,为以后的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二胎政策会使得人口激增,人口增加后学校等公共服务应该扩建,从而满足更多上学的儿童的需求;二胎使得家庭抚养成本提高,财政应当给予补贴,使得部分“想生育二胎却生不起”的家庭敢于生二胎,改变人口结构。2.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提高西部地区的教师福利水平,留住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优质的西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升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更多的学校场地,让教师能减少后顾之忧彻底静下心来教书育人。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共同发展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后会很大的程度冲击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未来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支出结构也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度。因此,当下为了缓解这一冲击,协调二胎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来缓解这一矛盾。首先,当前应该保持应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财政支出,因为当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明显,老龄人口需要的各方面补助不可缺少。然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全员参与,共同参与,通过当地的中小企业来进行人口福利的补助,政府可以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来刺激激励中小企业提高单位员工在二胎新生儿的补助水平,充分利用政策的优势,做到资源最大化利用。其次,财政支出结构也需要完善,充分提高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加强这一方面的补助,完善新生儿的培养工作。减轻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负担。

综上所述,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是由我国国情决定,也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二胎政策给国内财政支出结构所带来的影响应该合理采取措施,做到协调、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风笑天.生育二胎:“双独夫妇”的意愿及相关因素分析[J].社会科学,2010,05

[2]翟振武,张现苓,靳永爱.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人口学后果分析[J].人口研究,2014,02:3-17.

[3]徐嘉蔚,浅析单独二胎政策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J]-东方企业文化 2013(23)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3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二、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三、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非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除开单独二胎来说,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其实也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一种扩展,也意味着我国政策正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向前改进。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4

我国在十八届三中上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上指出要全面实施二胎政策,改变原有计划生育政策,鼓励人们积极生养二胎。生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是我国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改变人口发展局势所进行的重大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意义。

一、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实施的理论依据之科学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观指的是在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范围内,实现既满足当代人发展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能力发展需要。在我国人口的持续增加下,我国自然资源和能源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人口规划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即实行计划生育。

在计划生育实施的几十年,我国人口快速增长问题基本得到了控制,我国逐渐步人了低生育率的行列,减少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但重新出现的一个问题是我国作为人口资源大国,社会的发展需要人口资源的支持,在人口减少的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突出表现了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和社会年轻劳动力的减少。为此,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要在人口规划控制的基础上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经过有关调查分析表明,单独二胎政策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在单独二胎政策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目的是降低社会人口的数量和生育量,经过多年的发展证明这种政策不再适应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逐渐出现了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导致我国人口结构发展变得不合理。二胎政策的实施时为了纠正过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失衡问题,在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二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辩证影响

(1)积极影响

第一,能够解决用工荒的问题,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后一步是劳动力过剩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一些区域发展出现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根据有关调查报告系那是,我国现阶段已经转出的农村劳动力在2.3亿左右,剩下的没有转移的劳动力一般是年纪大、劳动力不足够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2009年开始,我国内陆地区出现了用工荒的问题,导致劳动力成本费用增高,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实现二胎政策能够带动人口的增长,在长远上增加社会年轻劳动力总供给,提高劳动生产力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能够减少甚至消除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首先,能够协调人口性别比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人们在计划生育的指导下喜欢生男孩,由此导致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衡。而二胎政策的实施能够拓宽人们的生育选择权,减少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能够解决人口老龄化及社会养老问题。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人口生育的正常规律被打破,导致人口结构问题开始凸显,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进而引起社会保障问题。二胎政策的实施,虽然不能立即改变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问题,但是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减缓因为老龄化引起的社会负担问题,实现人口劳动力发展比例的平衡。

(2)消极影响

第一,加剧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在人口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的短缺问题,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见,不断增长的人口会为本身已经很脆弱的资源环境发展带来更多无法预料的问题,加大对各种资源的损耗,不断引发各种环境问题。第二,会引发日后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全面独立二胎政策的实施目的是缓解我国现阶段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对人口结构发展的优化。但是这一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引起了群众的思考和质疑。因为,人口老龄化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仅仅依靠生育来缓解,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外,人口的发展具有延时性的特点,现在表现为人口的增长,可能在多年以后才会反应出来一些隐性的老龄化问题。在社会保障体系得不到发展的情况下,这种隐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会导致社会养老资源的争夺,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第三,会对独生子女家庭带来消极影响。中国传统思想的弊端在于重男轻女,一些家里是女孩的家庭,在二胎政策之后会继续鼓励家里人生育男孩,但是基因的影响所致不能保证这些家庭生二胎的孩子使男孩,为此出现了一些家庭超生的恶性循环,进而影响到一个家庭的生活质量,会加重原本生活困难家庭的负担。

三、如何实现独立二胎政策的良好发展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5

刘大钧对民情的体察是精准的。过去,人们迫于高昂的社会抚养费不敢生二孩,可全面二孩放开了,许多人要么因为错过了生育年龄生不了二孩,要么迫于经济压力不敢生二孩。生养孩子的过程是很具体的,最重要的还是教育。据央视财经的报道,一对北京夫妇称养孩子到7岁要花费260万元,并非所有家庭都有这么高的生活质量,但甚爱必大费,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无论哪个阶层,养育孩子的费用都会占收入的很大比重。在上海中等偏下的二孩家庭中,养育二孩的支出一般会占到家庭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

二孩政策的贯彻实施需要完善配套措施,减除民众的后顾之忧,才能充分释放政策效果。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通过调整税收制度、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以及落实生育保险等措施,进一步鼓励二孩生育。全国政协的一号提案则聚焦学前教育,建议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的投资少、资源总量不足、师资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此外家长们忧心忡忡的还有学区房,北京数十万一平米的学区房令人咋舌,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对此坦承,老百姓(603883)对于择校和学区房不满意,原因是教育资源不均衡,唯一出路就是教育均等化。扫清教育方面的顾虑,对于刺激生育意义重大。

日本长期以来走不出低生育率的陷阱,一定程度上表明,对于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不可太乐观。20xx年前,日本就已实施刺激生育的政策,比如建立育儿休假制度,普及对伤病儿童的护理休假制度,扩增托儿所等育儿设施以及加强婴幼儿和孕产妇保健服务等。甚至出台《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等法律鼓励生育。从20xx年4月起,日本抚养15岁以下孩子的监护人每月可获1.3万日元儿童补贴。日本各级地方政府还会普遍发放生育和入学祝贺金,第一个孩子一般为数万日元,第二个孩子则增至数十万日元,孩子越多祝贺金越高。至于幼儿园的费用,则孩子越多收费越低,甚至免费。有的公司为鼓励员工生育实行3年产假制度。然而,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即使有政府支持,养孩成本仍然高企。日本工会总联合会曾称,40%怀孕女性的育儿休假落实不了,不要说生育率了,连结婚率都很低。最要命的是,低生育文化已经形成,只能眼睁睁看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便利店的老人纸尿裤堆积成山。

全面二孩可以缓解低生育率和老龄化问题,但由于上述原因,它的力度其实有限。中国应当吸取日本的教训,避免走同样的弯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自20xx年至20xx年,中国平均生育率只有1.2,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2.1。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扭转人口结构恐怕需要更大的手笔和执政智慧,更宜群策群力,汇集民智。因为少子化一旦成为常态,逆转极其困难。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全面放开生育,允许夫妇自己决定生育孩子数量。这种建议并非泛泛之谈,值得关注。黄细花还建议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以保护低龄事实婚姻群体的合法权益。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各有不同,16岁和18岁是普遍的节点,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确实可以重新审视。

总而言之,在低生率与老龄化的夹击之下,减除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多途径多角度想办法提高生育率,是接下来中国人口工作的中长期目标。

全面放开二胎背后两个政协委员的20xx年接力

20xx年春天,当时71岁的叶廷芳在两会期间发出了尽快停止执行独生子女条例的提案,轰动一时,甚至被命名为叶廷芳提案。

那是身为著名作家、翻译家的叶廷芳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最后一年,但他却联合了其他2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这份在当时听起来有些刺耳甚至带有挑战性的提案,成为当年网上最受关注的一份提案。

谁能料到,在从这份提案发出,到十年后的今天,只生一个的独生子女政策已成历史,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正式实施,有不少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小生命。

叶廷芳十年前的发声,并不是孤独的。在卸任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之后,他把放开二胎的发声筒交到了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手中。

正是在这两位全国政协委员的努力之下,去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终于开始正式实施。

十年的坚持,最终变成现实。

现年81岁的叶廷芳,他的名字曾经和卡夫卡联系在一起。

作为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的研究员,他曾经翻译了多部卡夫卡的作品,是中国最权威的卡夫卡研究者。对于十年前自己那份在当时看来有些令人震惊的建议,叶廷芳的记得十分清晰:我觉得独生子女政策是有不科学的地方的,说实话我是有抵触的。叶廷芳说,当时提案的时候,当了十年的全国政协委员的他已经是最后一次履职了,他希望最后一年自己可以说一些思考了很久并且想说的话。

生命的繁殖规律总是从少到多,如果人为减少,是有违科学的。叶廷芳是家中的老四,在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前,叶廷芳和妻子也只育有一个女儿,而独生女如今也只带给他一个外孙。让叶廷芳忧虑的是,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们除了没有兄弟姐妹,之后会孤独到没有姑姑舅舅,社会关系极为单调,情感系统也单调化了,就像一个房子,空空荡荡的,根本不坚固。

20xx年,叶廷芳决定要趁自己履职的最后一年把内心思考了很久的想法变成公开的声音。他决定提交这份在当时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的提案。在他以前,几乎并没有人公开对于计划生育国策提出不同意见。我已经那么大岁数了,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6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18

20世纪中叶,为了缓解人口增速过快,调节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和日益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环境有限的矛盾,我国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在1982年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而如今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计划生育政策在缓解了人口对环境资源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如老龄化日趋严重、劳动力资源短缺等诸多问题。2016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指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然而“全面二孩”的开放,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本文将从育龄妇女的生育现状,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于育龄妇女作出生育决策的效用进行分析。

1育龄妇女生育现状、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此次研究数据来源于长春市计生委及小组设计发放的调查问卷。发放共计500余份问卷,收回的有效问卷一共469份。

11育龄妇女意愿生育水平

通过表1调查发现,不同特征人群的意愿生育水平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教育方面,可以得出,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二胎意愿越低;初中及初中以下的育龄妇女生育二胎意愿高达513%;二是年龄方面,从问卷中可以得出,年龄越大,愿意生育二胎所占比例越小。调查可得45~49岁年龄组意愿生育二胎所占年龄组比例最小,比最高20~25岁年龄组低534%;三是不同收入人群意愿生育二胎水平的差异。可以基本得出,收入水平越高的人群生育二胎的意愿水平较高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育龄人群。

12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

对于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在长春市,大部分育龄妇女理想子女人数为2人及以上,而影响生育子女因素中,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出于对工作事业的考虑以及对于子女未来发展的考虑这三个因素是影响妇女生育子女考虑的首要因素,而养儿防老与身体原因占少数。

2数据分析

根对长春市育龄妇女意愿生育水平及影响意愿生育的因素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如下:总体来说,育龄女性群体中较为年轻且收入水平较高的这一部分生育二胎的意愿较为强烈。其中,对其影响最大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家庭经济情况,对工作事业的影响和孩子未来的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21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水平是生育二胎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主要体现在父母能否负担养育二孩的成本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但居民人均收入并未有大幅度的增加,与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相比,居民消费水平居高不下,而生活质量并未得到明显提高。这也间接导致了居民生育并养育第二个子女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在考虑经济负担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教育、未来住房等诸多问题。2013年瑞士信贷的发出过一份报告,其数据显示:在中国,一对父母平均每年要在孩子身上花费约225万元(约合3600美元),直到孩子成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22对工作事业的影响

现如今,在时间与精力有限的条件下,同时扮演好每个角色容易造成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在生育二胎与工作事业中,不少职业女性会更加倾向于工作。且根据数据,可以得到已育女性和未育女性在职业发展机会和发展速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低于后者,这说明了女性生育孩子对女性的职业规划有着不小的影响。这也印证了育龄妇女为工作事业放弃生育二胎的原因。

23对孩子未来发展的影响

在中国,孩子的教育一般从学前幼儿园开始,九年义务教育后,大多会选择继续深造,如上大学、上研究生、出国留学等。早在2004年,著名社会学家徐安琪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刊物《青年研究》上发表调研报告显示“把一个孩子抚养到大学毕业,父母的直接经济支出高达48万元”,而这只是十多年前的数据。现今孩子的教育成本如此之高,生育二胎后,对一般家庭来说,两个孩子的教育水平势必比不上独生子女的水平,从而可能影响两个孩子的发展,这是父母所不愿意的。

此外,在影响生育意愿的其他因素中,我们调查到,影响育龄女性生育二胎的因素中还有较为重要的是女性生育观念。妇女妊娠的痛苦是一部分育龄妇女不愿意再生育二胎的原因之一;而且受生理因素的制约,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大多具有性别歧视,且生育二胎会对女性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如收入水平变化、职位。出于考虑,育龄妇女会慎重选择生育二胎;根据数据显示,受到较好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一般首次生育年龄会推迟到30~33岁以后,如果继续生育二胎,则多在34~37岁,对于育龄女性来说这个年龄生育二胎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不理想。

3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利用收集分析调查问卷相关数据,对长春市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与生育决策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影响差异的具体因素进行讨论。而根据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以及根据长春市2016年生育率较2014年、2015年相比无明显提升甚至有小幅下降,对于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第一,在二胎政策实施的同时,政府应构建更加合理完善的配套体系。例如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的建设,同时应重视对新增人口的社会保障。第二,对于二孩生育意愿强烈的25~29岁和30~34岁年龄组的育龄夫妇,在为他们提供各种卫生计生服务的同时,应着重进行宣传和引导活动,以指导育龄夫妇合理进行二胎生育计划。第三,给予意愿生育二胎家庭适当的优惠政策。政府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减轻家庭生养二孩的负担;在给予孕妇更长的假期同时,可适当放长男方陪产假。第四,生育二胎对女性的职业规划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政府在推行二胎政策同时,应切实保障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工作权利,以期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迟明中国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的经济学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2]王军生育政策调整对中国出生人口规模的影响――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J].人口学刊,2015(2):26-33

[3]张晓青,黄彩虹,张强,等“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家庭生育意愿比较及启示[J].人口研究,2016(1):87-97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7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7019203

1问题的提出

197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明确提出“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就意味着计划生育成为一项时效长、影响范围广的基本国策之一。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人口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历史转折,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迈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同时也创造了长达30余年的“人口红利”,具体表现在充足劳动力资源、高储蓄率、低劳动力成本对经济促进效用。然而,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的短缺、失独家庭的数量增加等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放开严控生育政策向“单独二胎”过渡引起了各方热议与论辩,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本文运用倡导政策联盟框架分析其中政策参与主体在政策变迁中博弈与学习的过程,并提出单独二胎政策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2理论基础:倡导联盟框架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发展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对于公共政策变迁而言,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的决策子系统之间博弈的影响下也在持续不断的变革,逐渐成为公共政策存在的一种常态。传统政策变迁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Charles Lindblom 的“渐进主义”模型,该阶段以Robert Nakumura的“阶段分析法”最为典型,它把问题界定、议题设置、政策规划、政策设计、政策执行与结果评估视为公共政策变迁的过程,这种视角最大的弊端是把政策看成是一种线性过程的变迁,忽略了公共政策变迁的动态性,无法对政策变迁作出全面性、动态性的解释。20世纪80年代Sabatier&Jenkins-Smith在“阶段分层法”批判的基础上提出“非线性公共政策变迁过程”的理论典范―倡导联盟框架。该理论努力探究代表不同价值观的政策行动者如何通过竞争和学习从意识形态、政策利益的对立转化为共享一套信仰体系的过程,从而实现政策变迁。为了更加清晰的解释政策变迁过程具体情况,倡导联盟框架需要通过观察一个十年或更长久的时段来解释政策的变迁,具体理论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倡导联盟框架的政策主体

传统的政策变迁理论认为政策的变迁是不同利益集团件相互讨价还价的结果。与此相反,倡导联盟框架则认为是由持有不同政策立场的行动派相互博弈、相互学习的过程。这种思想源自于对“行政管理机构、立法机关、利益集团”的传统铁三角的批判,希望从原有的模式中拓展出来,主张把共享一个特定的信仰系统(信仰、价值取向、立场、问题的态度)的政策行动者归属于同一个行动联盟。然而,在一个政策系统当中会存在多个政策联盟,由于各自的政策偏好和政策目标的不同则会引起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甚至会引起政策僵持。因此,各种倡导联盟需要设法把他们的内核信念转变为公共政策,如果发生政策僵持,权威决策者、专家学者等也将充当政策经纪人协调各方的矛盾,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将矛盾降至最低。

2.2倡导联盟框架的影响因素

引起政策变迁影响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由相对稳定因素和外部事件的互动的结果。相对稳定的因素一般指在较长的时期内基本没有较大变动的因素,如政策问题背景、基本的社会结构、社会资源等一切可能对引起政策过程变化的影响因素。外部事件相对来说活跃程度较大,如社会经济条件、民意、其他子系统的决策影响等。倡导联盟框架重点关注这些变量的属性如何影响政策的变迁的发展,真正摆脱了传统的从单一因素决定论。真正回应政治价值取向多元化和环境复杂化的实践背景。

2.3倡导联盟信仰系统

倡导联盟理论认为每一个政策变迁都有具体体系化的信仰系统,信仰系统主要包括倡导联盟的价值取向、问题认知、政策目标认同及目标优先序等。这些信仰系统对于人们对问题的判断、选用政策工具和路径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信仰系统由抽象到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深层核心信仰、政策核心信仰、表层信仰。深层核心信仰属于抽象信仰层面,如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宗教信仰等这类难于改变价值观,它直接影响政策核心信仰和表层信仰,直接改变倡导联盟的判断力、认知力及其行为规范。政策信仰是较为具体的信仰,是由政策子系统当中的行动者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将深层核心信仰作用与某个具体政策,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个联盟政策的核心信仰并非僵化不变,只是调整起来非常困难;表层信仰指政策变迁当中具体的规范,如对问题界定、影响问题的成因,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等。

2.4倡导联盟信仰系统间博弈

不同的倡导联盟为扩大自己信念体系的影响力,需要借助各种手段保证目标的实现。其一,通过设置议题讨论发动联盟内部的成员从事发表言论、抗议、选举等活动,引起广泛的关注。其二,策略性的利用媒体宣传联盟倡导的宗旨,吸取有相同信仰的成员,扩大联盟内部的力量。其三,借助权威人士、公众舆论、可靠性的信息等各种政策资源与竞争对手进行对话和辩论,通过政策学习吸取各方的信仰体系中合理因素,淘汰不合理的信息,逐渐地调整和改变内部信仰,最终促使政策的产出与实施。若当政策子系统中的各方倡导联盟处于势均力敌时,就会产生政策僵局或内部震荡。政策制定者则会积极寻找各个联盟能接受的折中性方案,缓解各方的矛盾。

3我国单独二胎政策变迁

我国二胎政策经历了一个从鼓励生育时期到计划生育酝酿阶段、计划生育发展阶段、计划生育调整阶段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具体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鼓励生育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十年期间,国家没有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这个时期实际上受前苏联人口政策思想影响以及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影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到生产和建设中。

二是计划生育酝酿阶段。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国总人口已突破6亿。马寅初在《新人口论》中表明了丰富的劳动力带来的效应固然是好的,但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如果不加控制与调整金,势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党和政府意识到限制人口增殖的重要性,开始提倡群众避孕节孕。

三是计划生育发展阶段。1971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的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行“晚、稀、少”宽松型的计划生育政策。而真正开始转变为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该文件明确指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项政策起初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妇女总和生育率从上世纪20年代初的5.8下降到了1979年的2.7。

四是计划生育调整阶段。1984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7号文件,对“一孩”政策进行修正。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对徇私舞弊要处分,经过批准的困难农村家庭允许生二胎,即“开小口”、“堵大口”、“禁歪口”。

4我国二单独胎政策变迁:基于倡导联盟框架的分析

4.1我国二胎政策变迁中的政策子系统的构成及其其核心信念体系

如若对公共政策变迁的整个过程进行深入的研究,倡导联盟框架需要回答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秉持不同政策价值观的子系统在多大的程度上、采用何种政策资源支持自身的政策立场,另一方面是如何对对方的价值观、观点和意见加以引导和约束。在围绕信仰差异进行政策论辩的过程当中,也只有结盟,才能保证提出的政策行动方案的建议被决策者所采纳。

(1)“支持二胎联盟”主张“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利大于弊”。

首先,“单独二胎”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数量和人口结构。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9.37亿人,比上年减少345万人,意味着劳动力匮乏的问题使我国人口红利进入逐渐收缩的态势。因此,需要重新激活劳动的活力才能重新分享人口的红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证实来这个观点,开放单独二胎政策能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得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其次,我国人口迅速老化的现状使得劳动力数量与需要抚养的老人数量比例失衡,未富先老、失独家庭数量激增、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等问题也随之凸显。这将导致社会养老成本增加,年轻人的压力增大。因此,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2)“反对二胎联盟”主张“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利大于弊”。

与此相反,“反对二胎联盟”认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意味基本国策的动摇。担忧一旦放开生育政策,婴儿出生率会在短期内大幅度反弹,一方面这将造成环境、资源、城镇化、就业等问题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形成供需紧张的局面。其次,截止到2005年末,《第四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共计508713人,其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公务员104753人。《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显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是812.85亿元。在防止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上,有关专家指出单独二胎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不了中国的老龄化,它只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老龄化的水平。从社会的抚养负担来说,迫于社会经济的压力下,许多公众表示不是生不起,而是养不起。

4.2政策取向的学习和政策变迁

政策变迁是政策子系统相互学习、调适和妥协的产物。倡导联盟框架认为,在政策制定的环节上,持有不同信仰的联盟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充分论辩基础上及时调整提出的政策方案及正常立场。最有利的方式是通过政策学习进行调整,政策学习是政策变迁的重要途径之一,它包括一个倡导联盟信仰体系内的学习和跨越不同联盟信仰体系的学习。从单独二胎政策变迁过程中来看,存在着三个层面的政策取向学习活动:倡导联盟内部、倡导联盟之间以及政策斡旋人。各个倡导联盟之间都围绕所面临的争议点着广泛而深入的政策取向学习活动,其目的是:一抨击对方的观点缺点,二吸取对方观点的合理性。

(1)支持单独二胎政策联盟的学习。

放开“单独的二胎政策”并不完全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动摇,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当前的人口结构对经济、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要继续坚持落实和稳抓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其次,计划生育并非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科技技术、社会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也会延长人的预期寿命。另外,老龄化和劳动力不足、人口红利减少没有必然联系。

(2)反对单独二胎政策取向的学习。

对于公众所关心的“放开单独二胎后短期内是否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观点,“单独二胎反对政策联盟”认为实行放开二胎政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人口数量的增长从社会的角度上看必然会增加人口与公共资源的矛盾、劳动力的矛盾。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人们的生育观念正发生了转变,“少生优生”的思维定式已在新生代育龄夫妻中悄然形成。面对高昂的育儿成本,即使放开“单独两孩”并不会引起生育的反弹。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在短期内人口数量增长是可以通过各省政策实施的时间差来进行适当调整。中国正处于出生率降低、升老龄化造成死亡率上阶段,二者相抵,新增人口对出生率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政策斡旋人的调和。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8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中国女富豪张茵建议:国家应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并且有个3~5年的过渡期,让一部分人先行,然后再完全放开。她说:“我是从养老问题上来考虑的,现在的出生比例很小,如果再这么下去,我们进入老龄化社会将不知如何应对。”

她的这一提案,无疑拨动了国人的神经,公众与专家的讨论又一次聚焦在“要不要放开二胎”人口政策的调整问题上。

定居于美国的妇产科医生易富贤多年前就开始呼吁人口政策调整,曾尝试在国内各大网站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为此写了讨论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国空巢》一书。

易富贤说,在人口政策已执行30年这个重要节点上,来讨论“二胎”问题,意味着调整人口政策的微妙期已经来临。国家在2010年即将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之后中国必将面临人口政策的重大调整。

他强调,1980年中央文件明确说独生子女政策只实行30年,到2010年恰好是30年。而2011年又要开始“十二五规划”。也就是说今年和明年,中国人口政策调整势在必行。

易富贤还从经济角度论证人口政策调整的急迫性。他认为,全国的消费能力绝大部分是由青壮年劳动力提供,青壮年人口比例的下降将导致消费的萎缩。老年人的消费是跟劳动人口的消费无法比较的,一旦劳动人口下降,就会降低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此外劳动人口还必须抚养庞大的老年人群,可消费的能力就更低了。如果不进行人口政策调整,很多产业会萎缩。如教育规模缩水,前期投资成本无法收回等现象都会出现。

著名国情专家胡鞍钢,多年来一直是计划生育的积极支持者。在2000年“十五计划”时曾向有关方面述称,“必须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事隔十年,他却在《经济参考报》上撰文要求放开二胎生育。

他说,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早在制定时就被冠以30年的期限。证据是1980年党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提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以前的政策我觉得它在低收入条件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但现在我们已经是中等收入水平。(这几十年来)中国的人口环境发生了变化,中国的发展程度也发生了变化。”“随着科技和生产的发展,现在的资源已经能够承受起人口政策的调整。”“进入21世纪后,中国社会将面临‘加速的少子化’和‘加速的老龄化’的挑战,第一代以控制人口增长过快为目标的人口政策已经不适应社会实际情况。”

2009年7月份,在中国社科院召开的一次高规格的研讨会上,绝大部分与会者坚守“一胎政策”,但保守派权威、计划生育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却提出“二胎方案”:夫妻双方有一个为独生子女的,可生二胎。

这样一位“领军人物”的忽然转向,无疑给国内人口政策讨论抛出了“重磅炸弹”。去年12月,田雪原更是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认为“‘十二五规划’即将到来”、人口政策也应“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他提出调整人口政策的方案是:全国不分城乡,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一律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也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现在可以实施,城镇可从“十二五”开始实施;在有效制止三孩及以上多孩生育条件下,农村可普遍允许生育两个孩子。

田雪原还认为,过去的30年被称为中国的“人口红利”期,但如果始终不调整人口政策,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人口红利”将慢慢变成“人口负债”。田雪原说,目前他所建议的人口政策调整,并不是动摇计划生育国策,也不是否定独生子女政策,恰恰相反,在上世纪70年代末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时候,就早已经定好了30年的时限。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人口学者顾宝昌认为:“2.0左右的生育率是人口世代更替水平,高于这个水平人口会增加,低于这个水平人口会减少。以这个数据为标准,中国现在的生育率已经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了,‘二胎’应该放开。”

长期研究人口与生育问题的学者何亚福说:“不论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人口出生率产生了多少影响,但它确实是加速人口老龄化和两性比例失衡的根本原因。”“现在中国的人口结构为4-2-1型,即2个独生子女要负担4个老人和1个孩子。而社会养老金只不过是用众多的‘子’来养育一个老人,但养老问题仅依托养老保障体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合理比例的年轻劳动人口创造经济价值。因此,放开二胎政策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参事、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马力在今年两会期间称:“即使从现在开始实行普遍的‘二胎’政策,也只能将老年人口在峰值时的占比由31%降到29%,只能稍微缓解老龄化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她认为,增加就业率,提高劳动者素质,挖掘老年劳动者潜力,是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她称,今后有可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允许“单独”家庭生育两个小孩。但要实施普遍的“二胎”政策,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室主任侯东民始终坚持“一胎”政策不能放开。他说“中国人口基数本来就大,如果放开,资源、环境根本承受不起。”“比如说,我们是消耗钢铁的大国,现在50%依赖于国外,棉布人均只有六七米,衣服只有六七件。如果老是拿老龄化的事说要放开生育政策,就是根本没有考虑到经济、环境、资源的综合因素。”

侯东民认为,老龄化所产生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比如现在的民工荒,那是因为工厂招人时只招聘25岁年龄阶段的劳动力,40、50后根本不录用。这种劳动力短缺不是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是用工方式的问题。像那些针对所有年龄阶段开放的工作,不仅不存在劳动力不足,还面临劳动人口过剩的现象。”

侯东民用国外老龄化程度高的国家的例子来辅证。日本7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程度达到23%,60年代的失业人口是70万,现在却有两三百万;西欧9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失业率一直在8%~10%,没有出现劳动人口不足。

“现在国家有社会保障体制,对老年人的抚养应该主要从社会保障体制完善、社保水平控制、社会公益体系等等方面来解决,而不能拿人口增长的方式去应对。国家投入经济危机就用去四万亿,现在社保漏洞也只有一万亿左右,听起来多,其实以国家的财政能力补上并不困难,就看愿不愿意补,什么时候补。”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在“南方十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上强调:“实行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出发所采取的重大国策,‘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现在人口学界议论的格局就是:以田雪原为代表的大多数意见是全部放开二胎;计生委认为只能放开独生子女二胎,并且现在也是这样在做;而小部分学者苦苦坚持一胎不放开。

对于各路人口学专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的局面,呼吁放开二胎的顾宝昌教授认为应该“多做研究,少下结论”:“老龄化是一个我国历史上从没遇到的变化,对于它的影响有多大,现在谁也说不清楚。只能尽早地引起重视,估计它所将产生的最大的后果,并及早防范。”

山西翼城:放开“二胎”25年

独生子女政策在一片吵吵嚷嚷中走过了30年。而山西翼城县,却做了一个历时25年的人口试验――放开“二胎”。这一鲜为人知的“二胎人口试点”,以“晚婚晚育加间隔”的方式逐渐成型。

放开“二胎”是不是一定会导致人口增长?山西翼城县作了否定的回答。这是一个试点“二胎”政策25年的“人口特区”,其人口增长率反而低于全国水平,各项人口指标优于全国水平。这背后的秘密是什么?它的经验,有没有可能影响决策层?

1、为什么在翼城试点。

1979年,全国不分城乡推行“一胎化”生育政策,传统中国“多子多福”的生育习惯由此被改变。

现任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梁中堂,当时是山西省委党校教师。他在30年前给全国第二次人口科学讨论会的论文中已经指出:如此激进的生育政策必将导致中国人口老化。

在这篇论文中他还认为:当时的人口统计方法有误,科学的统计是在特定的时间点上统计人口数据,并且要统计出男女性别比例,而并非简单的依靠各地公安部的户籍统计。加之计划生育对于农村人口的压缩并不适于我国,因而提出了“晚婚晚育延长间隔”的“折中”方案。

在被计生委否定5年后的1984年春节,已经是山西省社科院人口所所长的梁中堂急切地向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写信,建议试行这一生育政策。信件很快得到了中央高层的批复,并有意选择一两个县试验。1985年,冀城作为中国的首个“人口特区”,以“不能宣传”为前提得以顺产。

人口书籍《八百万人的实践》中提出,与翼城试点一并提出的还有三个试点:湖北恩施,河北承德,甘肃酒泉。但事实上,历史上并没有所谓的四个计划生育试点:湖北恩施为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本属于少数民族享有可生育二胎权利。承德属于山区囊括在国家计生委提交中央报告的第七条“边远山区和沿海渔区特殊困难户可生二胎”。而甘肃酒泉也并未真正意义上实施过“二胎”政策。而“女儿户”等“二胎”试点,均是由下至上争取而来。因此,真正意义上的“二胎”试点仅为山西翼城。

为什么把试点选在翼城?

梁中堂认为,“二胎”试点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典型的农业县;二是该县人口情况清晰;三是县委领导能力强;四是省县领导有较好沟通。

最初“二胎”试点并未在翼城县而是长治市高平县。而后来走访到翼城时,梁中堂发现翼城的人口底子很好,人口增长幅度不大且计生数字比较具体。而时任山西翼城县委书记武伯勤的看法也给梁中堂吃了颗政府“定心丸”。他说:“强行推行一胎化是很难的,梁中堂关于人口的算法和试点意见,我认为是可行的。”因此,最终“花”落翼城。

2、试点后,人口增长率反而低于全国。

1985年,在山西翼城开始试点“二胎”政策。县政府建议农民生育要有计划,妇女第一胎在24岁生育,第二个孩子则在30岁左右生育,杜绝三胎和三胎以上的生育。梁中堂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检验中国人口出生率是否会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而有所下降。

车月莲,从70年代一胎化实行时就在翼城担任当地计划生育宣传员,至2009年退休。她说:“在翼城试点施行前,虽然政策只允许生一个,但农民日常生活导致生育都在两个孩子以上,政策与实际生活的差距,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受到了许多人为的摩擦和障碍。”

1990~1998年期间担任翼城县计生委主任的冯才山更将当时的计生工作称为“天下第一难事”。他说,“在试点启动时,因为计划生育是国策,最开始大家都以为不能越过这个雷池,对试点的设立感到很惊奇。当时我在翼城龙化镇当镇长,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听错了。这一胎化好不容易推展开来,能就这么变了?并且当时还有个担心:在放开了二胎之后,农民会不会继续生三胎、生四胎?”冯才山的这些忧虑,在日后25年的计生工作中的事实,给出了答案。

在当地政府、学者和群众的合作下,政策逐渐由不合情理调整为合乎情理。翼城试点从刚刚开始一户一户地去进行“家访”,再到后来组织群众开动员大会,梁中堂用最简单但却最直接的方式在翼城逐渐将“晚婚晚育加间隔”推广至户。

施行试点时,翼城有17个乡镇,当时人口就已经27.8万人了,发展的目标是到2000年,人口不超过30万。

而这个异于全国的人口试点,却在1982~2000年全国两次人口普查期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该县各项人口指标数据均优于全国水平。在此期间,全国人口增长了25.5%,而翼城县放开二胎却仅增长了20.7%。而另一个重要的人口统计指标――出生性别比全国为117.8,翼城则为106.1。

3、试点经验还没有影响政策。

在谈及翼城30年印象最深的事时,1986年就开始从事计生工作,而现任翼城县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吴宝堂说:“别的地方生育率都是1.0,1.3,1.5,而只有我们翼城是2.0。这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在翼城试点获得成功后,有些邻乡县的女孩子会为了能生二胎嫁到翼城来。

“有人说是因为有了我,翼城的老百姓才得以生育二胎,但事实上,是我要谢谢他们,因为正是有了他们,我的理念才得以实践,正是因为他们,才能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梁中堂说。

数据直观地显示出:放开“二胎”政策不仅不会导致人口的迅猛增长,相反,人口增长速度会降低。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9

1.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

1.1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历史阶段。1949-1953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生产技术落后,国家的建设与生产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投入,人多就是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一时期鼓励人口生育。1954-1959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人们意识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必要性。在党的“”会议上,在代表中共政府所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报告》中提出:“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很好地教养后代,以利名族的健康和繁荣,我们赞成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1]但由于受到时期现实客观因数的影响,实施计划生育萌芽的思想被搁浅了。1960-1969年,国家的经济发展受挫,政府重新认识人口的快速增长严重影响了国家社会经济增长与人民正常生活,控制人口增长问题再次摆到了人们面前,划生育政策开始逐步试点阶段。1970-1984年,人口与经济发展比例关系失调问题持续恶化,计划生育工作开始提上日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逐渐形成了以“晚、稀、少”为中心的计划生育生育政策。1984-1999年,由于一孩政策在农村地区实施困难,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开小口,堵大口”的做法,逐步调整,在农村适当放宽二孩生育,实行“一孩半”政策。2000至今,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实行,生育水平持续走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三中全会提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完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各省根据自身省情决定实施时间,并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新一轮起点。

1.2单独二胎政策的提出背景

1.2.1人口结构比例不合理。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年龄结构出现的一种必然趋势,当前也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2]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影响,我国人口结构迅速向老龄化趋势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3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但全国人口总数比重从7.1%上升到9.7%(如图1),老年人口总数逐步增多,养老压力日益增大,中国将面临着未富先老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国年轻劳动力在劳动年龄人口中的比例也逐渐下降,我国劳动力资源的国际比较优势减弱,人口红利消失,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国际竞争力。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将有助于改变我国当前人口结构比例失衡的现状,促使年轻人口迅速增长,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1.2.2生育水平低下。从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正效益来看,人口增长会有效地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增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满足经济增长的所需的条件。[3]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在紧缩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实施的影响下,加之当前巨大的生活压力与经济负担,中国妇女的生育水平也降至历史低位,更是低于更替水平。中国步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生育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持续下降(如图2),每年的净增人口数逐步减少,人口增长速度慢,长此以往将会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生育率持续走低还会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口结构失衡问题。

1.2.3性别比例失调,单独家庭问题突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传统养儿防老思想以及选择性生育问题的影响,我国的性别比例开始呈爬高趋势,截止至2013年,我国男女性别比例已高达117.7,超出了正常值。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所导致的性别比失衡,有着诸多方面的社会经济原因和潜在危害,不仅影响到未来婚姻市场的平衡和家庭关系的稳定,严重干扰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秩序,而且势必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民族的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4]

2.单独二胎政策实施问题思考

2.1对人口自身发展的思考

2.1.1如何实现控制人口目标。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2013年,我国大陆人口总数超过了13.6亿,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依然是世界上人口总数最多的国家。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近年来有所改变,长期看来不会出现人口的剧增,但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压力,扎堆生育现象肯定不可避免。据有关人口学家预测,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每年新生人口数将会增加100万左右,人口增加幅度上升,如何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成为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的一个实施难题。

2.1.2人口质量保证。国家一直提倡少生、优生,希望在人口质量上有所保证。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在人口质量上,人们不得不思考几个问题。首先,当前的独生子女中,年龄大的已经超过了最佳生育期,甚至达到了高龄产妇年龄,二胎生育对她们来说存在一定风险,胎儿缺陷风险比例也比较高。其次,孩子的成长成本太高,无论是在奶粉、看病、幼托、择校上都需要大量金钱的投入,生活品质和教育质量达不到标准,无法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容易造成教而不善的后果。再次,迫于生存的压力,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忙碌与自己的工作,没有精力顾及到孩子的成长,原本生养一个孩子就已经筋疲力尽,二孩的生育后更会打破原来的生活节奏。基于此,部份家庭选择把孩子送到托儿机构,或让父母照看,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滋生心理问题。

2.2对资源环境影响的反思

人口众多、资源人均占有量小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缓减人口的快速增长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速度,缓解环境资源的压力。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之人们不合理的过度开采,资源储存量逐渐减少,资源问题突出,特别是一些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资源储存量有大幅度减少。不仅如此,2013年底国家国土资源部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我国耕地质量下降,当前我国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如图3),截至2009年底人均耕地面积下降至1.52亩,比1996年人均下降0.07亩,低于世界3.38亩的平均水平,并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有可能持续下降,这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保障。作为人类生存的唯一家园,地球的资源承载量是有限的,人口过多会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影响人类持续发展。单独二胎政策实施过程中,二胎生育后人口增长必然会对有限资源存量之间产生压力,无论是对矿产资源的开发,还是耕地的使用,都需要人们的思考与关注。

图3 2009年-2012年全国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除了考虑到资源的有限,环境的承载力度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2年,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生活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重较大(如表1)。基于此,不难看出人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对周围环境影响大,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人口增长会进一步加大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导致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紧张。

2.3对当前公共服务机制的挑战

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会解决我国人口结构老化的问题,但有专家认为,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技术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会延长,这样一来,老年人比例将不会降低太多,二胎生育并不能及时地从根本上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婴儿成长成为劳动力人口至少需要15年时间,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短时间内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劳动力人口减少的困境,人口红利消失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取得了一定进展,但 服务效能低下、定位模糊、责任迷失、资金与资源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牵一发而动全身,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后,新生婴儿数量将会有大幅度的增加,在老龄化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同时就会迎来“婴儿潮”的到来。老龄化与婴儿潮的同时出现将会对国家的公共服务机制以及政府管理工作产生新的压力和挑战,特别是在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医疗保险、住房保障、人口管理、妇女就业问题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解决。

4.数据来源

本文所采用数据系国家2001-2013年年度数据,主要来源有2001-2013年全国年度统计公报、2009-2013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07-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等。

5.结论及政策建议

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单独二胎”政策的提出,是在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的基础上,特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数量的增减及其变化频率会对相关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亦是当前人口形势下的重要决策,在中国人口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上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当前的人口总量、教育、资源、服务机制的现实情况以及近年的变化趋势来看,单独二胎生育势必会对以上各个方面带来新的挑战与压力,有效地解决好政策实施后带来各个问题,平衡好各方关系才能保证政策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首先,在人口数量与人口质量保证上,各地根据自身的人口现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二胎生育事的生育间隔期限,防止扎堆生育,避免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剧增。加强对育龄产妇的孕检工作,特别是一些高龄产妇,降低生育风险,保证新生儿质量。此外,增加幼儿教学实施,完善教学体制,提高教学质量,平等教育机会,保证每个孩子不仅上得起学,而且上得好学。

其次,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提高人们的资源的保护意识。合理开发资源,严厉杜绝资源的滥采滥用现象。加大资源开发技术投入,延生资源型产业的产业链,拓宽产业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保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存。而在环境的保护上,人们应该在日常生活尽量减少生活排污量,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切实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最后,二胎生育,配套先行。计划生育政策涉及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二胎政策的放开,应出台和调整相关配套政策,对现行的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生育保障、教育体制、就业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加大社保投入,降低生育成本,保障妇女的就业机会与生育权利,有效解决很多单独家庭能生却不敢生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尹豪.人口学导论[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336.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10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6条规定: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双反”指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WTO规则中的“特保”与“双反”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补贴”是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针对前两种补贴,一是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经授权采取的反补贴措施;二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特保”和“双反”的调查是目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者的主要手段。只要有“特保”立案,后续的便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实施,并且如果特保成立,那么其他国家也可以根据该案例对所调查产品实施特保。这对一国实施自己的贸易政策有着严重的影响,也对企业的国际贸易行为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进而对一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美国商用轮胎“特保”案及启示

(一)美国商用轮胎特保案的经过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由总统最终裁决;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最终裁决,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2009年9月13日:中国商务部做出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从金额上看,中美反倾销案的金额相当,均约20亿美元;9月14日,奥巴马称,向中国输美轮胎加征关税并非是向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信号,也并非意在挑衅中国,美国不希望由此和中国爆发贸易战。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年第83号和第84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二)轮胎特保案对我国的启示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由于金融危机所引起的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各国政府面临着更大的国内经济、政治的双重压力,因而贸易政策更多地用来缓解国内的矛盾和压力。从更深层次来看,贸易保护主义、国际产业结构的重构和趋同、出口市场的集中及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是贸易摩擦形成的主要因素,再加上有的世贸组织成员滥用规则,便更进一步加剧了我国饱受贸易保护主义之苦,也对我国外贸企业和对外贸易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首先,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奥巴马批准了对中国的特保制裁,其他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这一制裁方案,对中国轮胎出口征收同等关税,从而使中国的轮胎失去世界市场;另一方面,“轮胎特保案”的通过使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受到鼓舞,其他针对中国出口美国产品的特别调查很可能会接踵而至。美国政府在“轮胎特保案”上的举措,等同于向世界发出了纵容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使中国面临更多国家对“中国制造”的各种调查,也使得中国外贸企业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所以,政府必须考虑在全球经济不景气背景下如何改变现行的贸易政策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刻不容缓。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央又反复强调,一定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我国经济应对困难和危机的能力。然而,中央的警示和要求,并没有引起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很多地方和企业仍然陶醉于“劳动力成本低廉”、“拼土地、拼环境”等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停留于劳动密集和技术粗糙的生产方式和手段。这样的发展理念,在经济繁荣和稳定时期,其内在的矛盾和问题还难以充分暴露,即使发生贸易争端,其危害也很容易被忽视。但是,一旦经济出现困难,甚至出现危机的时候,其内在的矛盾和问题就会迅速暴露,贸易争端、贸易纠纷等产生的后果也会不断放大。以轮胎特保案为例,仅此一项争端,就将造成我国近10万工人的失业,后果之严重,令人十分担心。

第三,我国对外贸易产业结构升级迫在眉睫。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贸易争端就时有发生,进入21世纪以来,各种贸易争端更是日趋频繁。据我国贸易救济委员会统计,我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连续3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成员。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多次明确要求,必须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依然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流,政府不注重技术的研发投入,企业不重视技术的创新,致使我们的产品一旦受到贸易壁垒就一败涂地,严重影响了国家和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地方利益应该服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切实把对外贸易产业结构的升级作为最紧迫的一项任务来抓。

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策略

(一)实施战略性自主创新政策

从各国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实施的贸易政策来看,国际贸易领域内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不但考虑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贸易保护措施,诸如: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为了应对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从国家贸易政策调整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实施战略性自主创新政策不失为一个正确的选择。

牛君(2007)认为,战略性自主创新政策是指在寡头市场结构下,政府通过自主创新政策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干预,其干预的目的是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进而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其中“战略性”指的是政府和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各自所实施的策略;也就是说,政府在制定自主创新政策时要考虑本国企业和国外企业以及国外政府的反应,而国内企业在实施自主创新时也要考虑本国政府的政策对自己的影响以及国外企业和国外政府的策略的影响。战略性自主创新实施的途径是:国家通过制定自主创新政策,对一些风险很大的高科技产业或特殊行业进行扶持,使这些被扶持产业或行业产生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效应,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转变观念并实施贸易反制策略

从既往历史看,我国之所以受到贸易保护调查的原因有一大部分是出于“和为贵”、“和气生财”的民族传统信仰,加之我们在处理对外关系中奉行“韬光养晦”策略,中国这个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却是名列前茅的贸易反制小国,很少实施贸易报复或其他反制措施。我国的“双反”措施则表明我国正在走出一味避免贸易反制的误区。因此,应当将贸易反制措施纳入贸易武库之中;实施反制措施的目的不是发动全面的“贸易战”,而是要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所以实施贸易反制也是减少贸易争端、为国际经贸创造平稳环境的必不可少的工具。

(三)切实推行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我国出口市场高度集中对出口贸易的增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是受到贸易保护调查的原因之一。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规避市场风险,有利于出口贸易持续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在国际贸易中争取有利条件。所以,从我国出口市场分布的现状出发,结合世界市场需求的特点,应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相应的出口政策。今后的重点目标是:向纵深拓展欧洲、北美市场,稳定亚洲市场,积极开发非洲和拉丁美洲市场和稳步扩大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市场。

(四)地方政府必须服从大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要改变目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从长远利益出发,服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从低端制造向高端研发转变,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切实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的科技实力与科技含量,提高企业和产品的效益与附加值,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高我国企业应对贸易保护的能力。另外,我国企业应对贸易争端能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重复建设,导致我国企业产品的效益和附加值很低。一旦发生贸易争端,就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参考文献: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11

中图分类号:F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3-0029-06

2008年由美国次贷问题引发的连锁反应将恐慌与危机传染到全球各国,导致全球经济进入“严冬期”。随着金融危机负面影响的不断扩大、深化,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和贸易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经济衰退是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根源。一国经济衰退,其对本国贸易的保护必有抬头,而当前的情况正激发了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2009美国奥巴马政府对中国发起涉案金额约为22亿美元的“轮胎特保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此案意味着美国在纵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开了极坏的先例”,[1]并会导致其他国家采取跟进措施,损害中国利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给中国经济的发展提出的一个非常严肃的课题。作为公权力代表的中国政府,是经济发展中的有力舵手,必须充分认识、理性分析、积极对待,为中国外贸经济的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

一、“轮胎特保案”及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致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11日。本文所探讨的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是由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2009年4月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导致美国工人失业为由要求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发起特保调查引起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2009年6月29日建议美国政府此后连续3年依次对中国输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加征55%、45%和35%的特别关税。[2]9月11日,美方不顾中方严正立场,决定对中国输美乘用车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根据奥巴马的最终决定,美国将在此后3年内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依次征收35%、30%和25%的特别关税。[3]这一特保调查是2007年以来的首次对华特保案,也是针对中国的最大的特保案,涉及金额达22亿美元,影响中国数十万人就业。具体来说,轮胎特保案对中国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轮胎贸易摩擦严重影响中国出口贸易额

轮胎特保案的通过,使中国出口轮胎的成本提高,竞争力下降,进而导致中国的轮胎出口急剧下降。据中国橡胶协会统计,2008年中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额约有22亿美元,轮胎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如果削减输出美国轮胎的半数产量,意味着中国会出现12%的剩余轮胎产能,并且减少10亿美元的外贸收入。[4]据报道,华南橡胶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此次特保案中受影响最大的国内轮胎企业之一。该公司海外部经理苑云涛表示,目前中国出口轮胎的关税为4.4%,而华南轮胎公司2008年对美出口额为2亿美元,如果按照60%计算则要收关税1.6亿美元,这意味华南轮胎公司将要放弃美国市场。[5]同时,受损的不仅是轮胎企业本身,整个产业链的上下游也会受到牵连。轮胎特保案的通过,将使得其上游产业链的橡胶、炭黑、焦油以至焦化等产业出现不同程度的产品积压、销售困难等。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就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以来中国轮胎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同比下降的速度均为两位数,1/3的企业亏损。轮胎特保案后,中国轮胎出口量将下滑12%左右,连带着橡胶工业的增长速度将下降5至6个百分点。”[6]另外,即使中国轮胎出口企业没有倾销行为,但从立案到调查,再到初裁、终裁,整个过程可能持续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中国轮胎企业的市场拓展进程,也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轮胎的贸易额。

(二)轮胎贸易摩擦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的连锁反应

轮胎特保案可以起到“风向标”作用,可能鼓舞国内其他产业和其他国家引起连锁反应,因为“这一招好使”,且在数据收集、律师费用等方面成本也比反倾销调查低。正如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所说,“轮胎特保案的关键不是在征税的高低。核心的问题是,美国作为一个大国,其做法有全球示范性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对世界其他国家起一个引导作用,采取的特保措施有着很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以邻为壑,别的国家就会跟风。”[7]这时因为,根据WTO规则,相关国家可直接援引美国的特保措施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或以涉案轮胎产品可能发生“重大贸易转移”为由,预先对于中国轮胎产品设限。事实已经开始证明了这种连锁反应的存在。美国政府对中国输美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仅仅过了6天,中国出口美国的钢管再次成为两国贸易争端的一个焦点。9月17日,美国钢铁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某些钢管征收最高90%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这是继中国出口轮胎在美国被征收限制性关税之后,美国政府再次挑起的贸易争端。[8]接着,中国轮胎业又在阿根廷遇阻,阿根廷拟对中国生产的小汽车用轮胎征收反倾销税。一旦这一做法蔓延,中国轮胎出口南美洲的大门或将关闭。[9]欧盟也紧跟着于24日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为期五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分别高达39.2%和30%。[10]

(三)轮胎贸易摩擦引起国内市场的激烈争夺和生产轮胎的工人失业

美国政府对中国输美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截断了中国众多轮胎企业出口美国之路。部分从美国市场退出的轮胎产能将被迫转移到国内市场,加入本已竞争激烈的国内市场争夺之列。正如业内人士分析称,虽然特保案对中国的轮胎业尚不足以造成灭顶之灾,但会带来巨大冲击。若对美出口的销量转入国内销售,势必增加国内供给,产能过剩的局面也将不可避免,国内轮胎企业的竞争格局将随之发生改变。[11]这样,短期内供应的大量增加必将引发轮胎价格恶性竞争,对国内市场形成巨大压力,也必将影响整个轮胎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由于轮胎生产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中国经济的主要贡献之一是吸纳大量就业人员。轮胎特保措施的实施,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的就业状况。这是因为,中国生产的轮胎中有40%出口,而其中1/3出口美国,按最高35%的关税计算,这意味着中国的轮胎产品在实施特保后的第一年将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将影响到10万左右工人的就业,损失约10亿美元出口额。[12]

二、从“轮胎特保案”看中美贸易摩擦的深层原因

贸易摩擦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既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客观普遍性,又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中国”等外部因素,也有中国经济发展和转轨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等自身因素[13];既有其不同阶段的理论根源,又有反映其本质的利益根源。[14]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也不例外。通过近期发生的“轮胎特保案”,我们便能透视中美贸易摩擦的深层原因。

(一)美国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

保护主义是国家采取的所有限制、禁止、控制或者影响国际贸易的措施,保护主义因而是国家强制权力干预建立在贸易直接有关人士的自由意愿的贸易程序的结果。[15]因此,所谓贸易保护主义,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和冲击,同时为本国商品的销售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通常的做法一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二是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

从历史经验来看,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好坏与贸易保护主义呈负相关。近年来世界经济趋于疲软,发达国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常常利用WTO的模糊性规则,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滥用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从而导致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在金融危机的肆虐下,不景气的美国经济再次走向低迷,与中国经济的繁荣形成明显反差。于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回流,加强了对其国内产业的保护。“轮胎特保案”就是美国奉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典范。美国康奈尔大学贸易政策教授埃斯瓦尔・普拉萨德说,奥巴马这一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举措是一个“危险的策略”,奥巴马为了让几个工会组织满意,却将中美关系推到争端加剧的危险阶段。普拉萨德指出,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遭遇挫折。[16]

(二)美国贸易政策受政治体制运作影响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政治原因

美国贸易政策的制定权在立法部门,决定了其贸易政策的制定更多地代表国会议员的利益而不能总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标准,容易滋生贸易保护主义。国会议员是由选举产生的,每个议员会代表选区和特定阶层的利益。因此,一旦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影响到相关阶层或地区特定的利益,他们就会置社会最高福利于不顾而选择制造障碍,贸易摩擦由此而生。同时,美国政治实行的代言人制度使得议员和政府官员无一例外成为某一集团利益的代言人,在选举制度下,个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于政治前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维持和延续个人的政治地位,议员和政府官员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以及资本来进行兑现竞选承诺的活动,甚至还要为了下次的连选连任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轮胎特保案”的发生,意味着贸易问题再次成为美国国内政治角力的牺牲品。美国政府不顾轮胎进口商、销售商以及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作出上述决定,迎合了美国国内某些利益集团的需求,以换取他们对奥巴马政府医疗改革计划的支持。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专家胡夫鲍尔就认为,奥巴马政府的医疗改革计划目前陷入僵局①,为达成妥协,奥巴马可能不愿在诸如轮胎特保案等问题上得罪支持工会的人。[17]

(三)中美贸易中的美方巨额逆差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经济原因

根据国际收支理论,贸易赤字的增加通过对外贸易乘数的作用导致美国国民收入的下降,国民收入的下降必然使国内失业增加,如此就会产生两国间的贸易摩擦。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两国间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5%,会发生激烈摩擦;超过2%,就会引发报复行为;如果对一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是政治问题了。[18]

近年来,中美贸易中的美方逆差,是美国国会经常提起的一个问题。按照中方的统计,2006年,中国对美贸易逆差为1 442.6亿美元;2007年中美贸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中美双边贸易额为3 866.8亿美元,增长12.8%;[19]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2008年虽然中美双边贸易额增速降至入世7年来最低点,但据中国海关统计,中国对美国出口仍然高达2 523亿美元,同比增长8.4%,扣除自美国进口814.4亿美元,对美贸易实现顺差1 708.6亿美元,增长4.6%。[20]贸易不平衡是目前中美贸易摩擦最重要的消极因素,迅速攀升的贸易逆差,必然引起逆差国的强烈不满,他们把国内经济发展的疲软归因于中国的外贸顺差,频频引发贸易摩擦。“轮胎特保案”便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进行特殊保障措施调查的结果。

(四)中国外贸经济的自身缺陷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一方面,低价倾销、无序增长、重复建设等以求得外贸数量扩张的外贸模式为美国发动对中国的贸易战提供了口实。当前,中国出口产品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大都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价格偏低,附加值不高,产品差异化不大,而且是大批量的出口。这就不可避免地与国外的产品发生剧烈的碰撞。同时,长期对出口产品进行出口补贴,导致对出口产品定价过低,因而经常被控倾销。甚至有些企业为了换取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无利也要销售,造成不规范的定价行为,结果为美国指责中国破坏公平竞争和公平贸易的准则、发动对中国的贸易战提供了借口。

另一方面,中国在外贸上对美国的依存度较高容易引起美国动辄以贸易制裁相向。中国出口商品的市场过于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商品的份额在这些国家非常大。就“轮胎特保案”而言,据《上海证券报》调查,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在很多企业的销售总额中占比很大,2008年,中国轮胎单对美国的出口就达到总产量的1/3[21]。这就很容易引起进口国的关注,引发贸易摩擦。因此,出口产品的外贸依存度越高,将大大增加中国防范对外贸易风险的难度,一旦出口受阻,国内生产企业和相关企业就会受到严重打击。

三、中国政府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有效策略

从理论依据上,近年来逐渐盛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们有深刻的启发。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干预来改变企业的战略,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干本国企业获取最大限度利润的方向发展。[22]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仅意味着“看不见的手”能够发挥作用,“看得见的手”――政府干预也应该发挥作用。中国加人世贸组织后,减少了很多与WTO有关协议下不一致的行政干预或政府干预。但选择对外贸易的自由化并非不要政府干预。相反,加入WTO要求我们的政府具有更高超的干预手段,促进贸易利益的最大化。以“轮胎特保案”为标志,中国的外贸经济正遭受新一轮贸易摩擦的冲击。在出口境况严峻的形势下,中国企业在自寻出路的同时,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与规范。

(一)健全适合WTO规则的法律制度

中国是新入世的国家,仍然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还未能完成新法的订立,未能完全完成对与WTO规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的废改和调整工作。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既为美国对中国发动贸易战轻易找到借口,也不利于中国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以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因此,中国政府应根据加入WTO的要求和中国入世时所做出的承诺,调整、增加中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这就要求我们对那些与WTO规则存在冲突或不协调的地方结合国情予以修改,以保证中国的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能够符合WTO规定的义务。同时,中国国内立法应尽量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接轨,以求更充分地获得WTO的保护,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另外,中国还应当完善公平法律体系,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领域以保护中国的利益。

(二)建立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

加入WTO后,虽然中国可以借助多边机制来解决贸易争端,但由于中国在入世时承诺了“特别保障条款”等条款,使得中国出口面临新的不确定性,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摩擦时,中国企业仍然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中国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谋略不足。更重要的是,由于对国外市场的动态了解不及时,即使在国外企业或行业中介组织已经决定或表现出对某种出口产品的关注,并可能付诸调查、决定立案时,我们的企业仍不改变原有的出口战略,继续大量涌入出口市场,使自身陷于被动地位。

“轮胎特保案”的发生,再一次发出警示,政府必须建立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与此相适应,建立有效的情报和预警机制,事先对一些重大经济问题展开调查和评估。这是因为,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与其他部门相比在解决贸易信息失灵问题时具有极大的优势。当前,引发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对外贸易信息的失灵,因此,市场必然要求政府出面建立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以消除对外贸易信息失灵问题。具体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商会要实时跟踪一些产品的出口贸易情况,如果某一产品在某国市场上销量突然大增或价格急剧下跌,我们就应提高警惕,考虑是否会引发国际贸易摩擦。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行业协会之间保持紧密联系,互相通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出口情况,一旦察觉进口国国内有正在酝酿贸易保护措施的动向,应立即向全行业预警信号,及时协调出口量、出口方向和产品出口价格,防止国际贸易摩擦的真正发生。

(三)引导企业优化出口结构

美国“轮胎特保案”因其不公正条款,再度使中国轮胎企业陷入水深火热之困境,然而反观事件本身,中国部分轮胎出口产品确实存在着价格低廉、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和品牌价值不高的短板,很容易受到国外制裁。在特保案宣布后的第二天,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曾经指出,虽然此次特保案影响很大,但中国的高档轮胎仍有很大市场,政府也将积极研究政策,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支持。[23]

具体来说,政府在引导企业优化出口结构时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帮助国内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和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通过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推动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避免陷入“低价格―低质量―更低价格―更低质量”的恶性循环,实现出口商品多元化,提高对外贸易质量。第二,支持企业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战略。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加工贸易的产业链中,增强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能力,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从国际产业链的制造业环节入手,逐步实现制造优势向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的转变。第三,积极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输出等形式,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

(四)鼓励行业组织的良性发展

在维护行业利益、企业利益、化解国际贸易摩擦方面,行业协会是政府、企业的合适的“代言人”。在这次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中,中国行业协会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橡胶工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以及中国全体涉案轮胎企业12日发表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抗议信,称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及涉案企业表示强烈抗议,并表示已向中国政府要求,对美国实行强烈的反制措施。[24]然而,由于中国对行业协会法律定位不清等限制性因素的存在,制约了中国行业协会此项作用的发挥,严重削弱了在对外贸易中的自我保护能力。面对频繁爆发的贸易摩擦,中国的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协调和服务功能还远远没有发挥,不能满足应对贸易摩擦的需要。因此,中国政府应推动《行业协会法》尽早出台,促进行业协会的建设,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和协调作用,让行业协会能切实地保护各个行业企业的利益[25]。

(五)促进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

面对美国“轮胎特保案”的决定,在强烈抨击其贸易保护的同时,也应当理性审视中国贸易市场的发展及其政策背景。当前,在中国的出口部门中,存在着一种奇特的现象,即:同一种产品出口给国外,其价格不但低于目标市场的其他同类商品价格,甚至还比国内售价还要便宜。以本次“轮胎特保案”所涉及的小轿车、轻型卡车轮胎为例,大体上,出口到国外的价格,相较而言要比国内低10%左右。[26]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出口退税因素。以轮胎行业为例,现行出口退税率约为9%。二是出口市场的信用体系畅通,而国内市场信用体系滞后,交易成本高,风险大。三是国内物流成本较高,同时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分割。[27]于是,企业热衷于出口产品,选择通过庞大的数量来获得可观的利润。这种出口状况,成为美国反倾销、实施特保措施的把柄,也形成了目前对外国市场开拓有余而对国内市场建设不足的现状。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常识,出口和内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美国“轮胎特保案”再一次警示我们:中国贸易政策的重心应当立足于建成国内统一的大市场体系,让中国企业更愿意在国内市场做生意。因此,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尽快树立国内市场也是世界市场一部分的理念,促进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首先,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城市化进程等途径加快提高国内市场容量。其次,加快国内市场规范化建设,彻底根治地方保护主义,构建诚信、法制和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大市场。第三,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早日确立。

注释:

①奥巴马拟耗资9000亿美元、原指望8月前推出的医改计划现已被国会推到夏季休会后再讨论。当前,美国国内反对医改的声音越来越大、民众对此的支持率也在不断向下(最新民调不满率已升至52%)。当奥巴马召开万人集会大谈特谈医改之时,反对奥巴马医改计划、新税收政策及财政支出失控的万人抗议活动也在华盛顿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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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of Our Government Coping with the Trade Friction between China and American in the Financial Crisis

Li ci

二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篇12

计划生育政策于1982年被写进宪法第25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相适应。”这一条文有如下意涵:一是国家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但不是非得实行一胎化;二是人口计划要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而调整,并非一成不变;三是这一条文作为宪法的一部分,其解释和适用不能与其他条文、尤其是公民权利条款相冲突。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计生工作的一些弊端展现得十分明显,一方面是政府各部门协同“作战”,一些地方强制节育、强制堕胎成为常规实践;另一方面是因计生和反计生而引发的冲突层出不穷。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依法行政日益成为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2002年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中央还提出了计生工作中的“七不准”政策,包括“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主要目的在于禁止计生工作中的暴力行政现象。

之所以说是暴力行政,而不是暴力执法,是因为,尽管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出台,计生领域的日常工作仍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比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温和而轻描淡写地写道:“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只是“提倡”,现实中就不应该出现那么多强制节育和堕胎事件了。

众人皆知的事实是,一胎化是刚性的行政目标,例外情况很少。这种刚性的目标并非由法律来规定,而是由实际操作中无法实现司法救济的“政策”来确立。这种无法可依的状况,除了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形象不符,并导致救济缺位以外,还造成了如下制度层面的问题:

首先,每当有计生恶性事件发生,地方政府都会拿“政策”来当挡箭牌,而中央政府则会套用民间流传的“中央的政策很好,地方的执行好狠”思路,在肯定计生政策的前提下处理基层的“个别”工作人员。这种做法治标不治本,不利于找出原因,明确责任。

其次,与计生紧密相关的堕胎问题关系到妇女的人身权利、选择权以及胎儿的生命权,是极其严肃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而中国在这个领域目前无法可依。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判例都采用妊娠三期区分法,对于怀孕初期(一般标准是12周以内)的情况,以尊重妇女选择权为主,可以选择人工流产;对于怀孕中期(一般为12周至24周)的情况,以保护母婴健康为主要考量,允许在法定情况(比如继续怀孕危及母亲身体或精神健康、导致的怀孕等等)下选择人工流产;对于怀孕晚期(一般为24周以上)的情况,则以胎儿生命权为主要考虑因素,因为这一期的胎儿具备了一定的独立生存能力,此时堕胎相当于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法律一般会禁止人工流产。

在涉及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生命权这样的重大宪法问题的领域,鉴于中国目前行宪的方法是通过立法来将宪法原则具体化,关于人工流产的立法显然是不可或缺、迫在眉睫。

再次,上述关于人工流产的立法例都是针对自愿流产而言的。强制流产在当今的文明国家几乎已经绝迹。中国政府也一向否认强制堕胎政策及其实践的存在。但卫生部官方数据显示:中国人工流产数量居世界之冠,上世纪80年代几乎都在1000万以上,1993年至今稳定在每年700万左右。其中被强制的比例没有官方数字,但绝对数字想来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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