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合集12篇

时间:2024-03-18 18:28:13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1

关键词循环经济资源循环利用循环城市

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及生产利用方式

“十二五”的规划纲要提出,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稳定、经济、安全、清洁的能源产业体系。这一方针在我国在此期间的能源发展方向上具有指导性意义。其中,转变能源的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期间相关能源行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转变能源的发展方式就是要实现多元发展,改变能源的生产和利用方式,总的方针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其目的是实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并构建现代的能源产业体系。规划纲要中关于低能耗和低排放的要求,首先要转变能源的发展方式。本文中,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为基础,分析贵州省的能源结构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

二、贵州省目前的资源循环利用情况

资源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核心。资源循环利用使工业废弃物被资源化,使经济价值增长,减少向自然界排放的废弃物,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增加了生态效益。同时,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保证了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当今我国的循环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资源循环利用尚不成熟,没有完备的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贵州省的部分经济工业区的资源利用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能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控制。

(一)一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收效较好

贵州省的一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如贵阳的开阳磷化工集团、贵州宏福纸业有限公司等工业园区,其资源循环利用的重点项目已经启动。在“三废”的利用方面,各公司大力投入资金,形成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系,减少了“三废”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循环经济。

(二)部分国家的大中型企业通过清洁生产的审核

一些工业园区的大中型企业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通过了审核,取得了较好的收效。据数据统计,这些大中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以循环经济为方向,生产的水耗、电耗都较以往有所下降,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废物也得到了重复利用,达到了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

(三)部分工业区初步形成主要产业链

贵州省的各地区依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发展特色,以特有的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实现产业的协调发展。地方资源形成工业聚集区,发挥了企业集群效应,合理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再利用的方式。

三、构建资源循环利用系统 形成循环城市

贵州省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已初步形成,本文中以贵州省的贵州桐梓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成功案例为依托,详述了贵州中小型城县构建循环城市的概念。

(一)桐梓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由桐梓煤化工项目、桐梓火电厂等项目建立的桐梓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煤化工、铝加工、钛加工、热电、冶金、等产业。桐梓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总规划面积为45平方公里,是贵州省重点培育的工业园区之一。园区分为华电工业园、蟠龙工业园、娄山彩阳轻工食品工业园、桐梓重庆工业园和渝黔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地方的大力推动下,除桐梓火电厂这样的工程进展顺利以外,金兰伟明铝业也基本建成。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桐梓县制定了能源产业、铝钛加工产业、化工产业、轻工及副食品加工产业等四大产业综合发展,对园区的产业进行规划。园区产业定位是以煤化工、遵宝钛业、火电厂、伟明铝业的企业为依托,发展煤化品,铝加工、钛加工、电子信息和机械制造等节能环保且附加值高的附属产业,大力把桐梓发展成黔北工业经济的增长极和重要的产业承接基地。

(二)构建循环城市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是形成循环城市的核心内涵。循环城市,是指依照循环经济及循环社会的概念,以节约资源为方向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来建设的城市,在城市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中,资源节约使用、重复使用。中小型城县构建循环城市,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方式,是当今节能和环保的主题下,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有效办法。形成循环城市,对于中小型城县,是以日益发展的循环工业园区为依托,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的新型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目前,我国的循环城市的构建还在起步中,而循环城市的形成必然成为未来社会的方向。

结论:发展可持续经济,合理调整并优化能源生产利用的方式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方向。构建资源循环系统,形成“循环城市”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核心。本文通过分析贵州省目前的资源循环利用的情况,并以桐梓煤电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为例,提出了贵州省中小城县构建资源循环,实现“循环城市”的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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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小天,霍文冕,杨占星.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甘肃省高台县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06(11).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2

循环经济是以生态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循环过程,强调产品的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次物高效回收。同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流向的线性经济有着本质区别,能从根本上消除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尖锐冲突。目前,我国铜冶炼可利用的资源比较有限,为保证精铜冶炼,再生铜冶炼企业必须做好废铜、再生铜等资源的回收与利用工作,实施循环经济,这是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刚刚起步,很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予以支持,以便客观而全面的反映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因此,进行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研究是重要的,现实意义巨大。

1再生铜冶炼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再生铜冶炼实现了长足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能源消耗大、资源利用率低、工业污染严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这些问题成为制约再生铜冶炼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传统经济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加之,国内铜价低于国际铜价,再生铜冶炼加工利润薄弱,使国内再生铜冶炼企业发展严重受限。在这种情况下,再生铜冶炼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是一种必然选择。对于再生铜冶炼企业来说,实施循环经济可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节约型方向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再生铜冶炼企业经济循环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1循环经济基本框架

在铜矿资源有限及加工费用持续低迷的当下,某再生铜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通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一体化管理及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式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的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当然,实际上各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模式各不相同,但都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三个原则,基本围绕这三个原则来建设循环经济及其相关的技术措施。在循环经济下,某再生铜企业实行清洁生产,采用动力波洗涤、闪速熔炼、双转双吸、喷氮还原等技术工艺,选用清洁的原料,而且,注重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污水、废渣等处理方案与环境管理方案,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了环境污染,对自身发展及国民经济、环境等都产生了积极效应。

2.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可以看出,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主要包括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一体化管理、废弃物循环利用四个基本环节,这其实是从资源输入到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利用,再到资源输出的一个流程,是再生铜加工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情况的真实体现。为有效评价某再生铜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基于这样的一个资源利用过程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下面按照可比性、可量化、可行性、科学性、系统性、政策相关性等原则,结合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三个环节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的评价指标。基于以上分析与考虑,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一级指标)、准则层(二级指标)、指标层(三级指标)。目标层: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准则层:资源输入指标、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指标、资源输出指标;指标层:是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各环节的具体评价指标。在资源输入上,评价指标具体有资本保值增值率、销售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单位产值新水消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值能耗、综合利用效益、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总利润、废焦粉回用效益。在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上,评价指标具体有能源利用率、能源利用效率、污水处理率、再生铜冶炼回收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废渣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废焦粉回用量。在资源输出上,评价指标具体有废渣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外部损害价值。

2.3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方法

循环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想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其评价指标的建立与筛选都要讲究科学的方法,避免过于庞杂,又不可过少而遗漏重要内容,讲究总体最优或满意。为了做到这一点,建立并确定评价指标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在整个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理论分析、专家咨询、主成分分析、独立性分析是尤为关键的环节。通过理论分析,对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特征、基本要素、主要问题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能体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程度的一般评级指标;通过专家咨询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是评价指标完善与最终确立的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可以明确与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目标,确定主成分指标,如上文提及的准则层中的二次评价指标;通过独立性分析,可以避免评价指标之间出现信息、内涵等方面的重叠,使每一个评价指标都具有独立的意义。按照所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必须应具备完备性、针对性、主成分性等特点,应客观而全面的反映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循环经济下各个方面的变化情况,这样才能根据评价指标去科学、正确、客观的评价循环经济。

3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的评价实例

3.1原始数据处理

对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进行评价前,要利用模糊隶属度函数方法对各个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各个指标的模糊隶属度值,确定各个指标分属正向指标还是逆向指标。之后,按照公式计算得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数(Z)由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的指数计算公式得来,具体的计算公式如公式(1)所示。Zki=nj=1ΣWij×LXijΣΣ(1)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C),由公式(2)计算得来。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是用来反映企业在评价期内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能力和水平的数据,是评价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状况的一个不可获取的数据。计算出来的发展系数应在0~1之间,当在0≤C<0.5时,表示循环程度弱;当在0.5≤C<0.8时,表示循环程度一般;当在0.8≤C≤1.0时,表示循环程度强。Cki=3k=1ΣWk×Zki(2)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H),由计算公式(3)得来。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是用来反映经济、资源、能源、环境和循环经济发展潜力五个子系统协调发展程度的系数。计算出来的协调系数应在0-1之间,当在0≤H<0.5之间,表示协调程度弱,当在0.5≤H<0.8之间,表示协调程度一般;当在0.8≤H≤1.0时之间,表示协调程度高。Hi=1-Si/F軈i(3)

3.2评价指数计算与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三个公式,收集某再生铜冶炼企业2013年间业务数据,从中提取出公式计算需要的相关数据,然后代入公式中计算,得到需要的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循环经济发展系数和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然后,再结合计算出来的具体数据,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以上分析,对企业循环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计算结果分析:2013年,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C是0.53256,根据前文分析,说明2013年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处于一般循环状态;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H是0.71932,说明2013年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处于强协调状态;资源输入指数是0.45721,资源生产消耗与利用指数是0.71253,资源输出指数是0.81342。从资源输入指数可以知道,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在2013年间的资源输入的评价得分偏低,间接的能够看出该再生铜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偏低,特别是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手段不够理想,存在一些资源浪费、能能消耗大等情况,应加快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与研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有效的把生产力、生产资源转化成为经济效益增长的驱动力,更好的施行循环经济。此外,企业循环经济处于一般循环状态也表示出资源回收与利用水平不高,所以这一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要想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低耗能、高产出,唯有加大经济投入与科学技术研发,不间断的提高生产技术,应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才能降低资源与能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从以上结果分析可以得到:某再生铜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绿色生产与环境治理方面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工艺。由于没有采用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造成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偏低,根本满足不了可持续发展需求。为改善这样不利的现状,提高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可以采取一些手段:①加强生产设备等方面技术研发;②增加资金投入,夯实科研的经济基础,使各项研发工作有序开展;③不断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与方法,使评价指标更细化,评价结果更全面,为循环经济模式的调整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是再生铜冶炼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环境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再生铜冶炼企业要想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必须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注重污染治理与废弃物回收利用,走节约型、精益化的发展之路。同时,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而全面反映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程度,找出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加以调整,以促进循环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最终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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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3

答: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前期研究充分、基础工作扎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在42个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五个阶段,历时两年多,编制完成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批准实施。二是既体现战略性又突出可操作性。《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着眼长远,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长期战略,又立足当前,结合各产业、行业、社会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完善政策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撑、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具体的、短期可见实效的支撑措施。既针对循环经济共性问题明确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等,又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清晰易懂的思路、模式和技术路线、实现途径。三是既提出了中长期目标又明确了近期具体指标。《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以建设循环型社会为目的,提出了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中长期目标。同时,为促进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资源产出率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等18项主要目标。另外,以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为目的,提出了近80个量化的循环经济具体指标,内容涉及第一、二、三产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循环利用等各方面。四是着力创新、与时俱进。《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在思路、内容、体例、机制上有很多创新点。比如,针对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再生资源水平低的“只循环不经济”以及个别“二次污染”、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地沟油”回餐桌等问题,提出了“高效利用,安全循环”的基本原则;针对十“培育生态文化”和“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要求,提出鼓励开展循环文化创意活动,实施大循环战略,推进行业间、产业间、生产与生活系统、国内外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链接等措施;针对社会中存在的铺张浪费行为,《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响应中央有关精神,明确提出了要推行绿色消费,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推动餐饮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公务宴请、家庭等各方面节约粮食。此外,《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在形式上图文并茂,编制了一些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图,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体现了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

问:《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是如何体现党的十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

答:党的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实际上就是对如何推进循环发展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是实现循环发展的具体行动,从而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

十提出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并提出了“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新要求。《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等任务贯穿始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明确了提高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等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具体目标,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对各行业、各领域和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十还明确指出要“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把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作为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的主战场,提出战略任务、明确具体目标、总结基本模式、给出技术路线和实现方式等,力求把一些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转变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行绿色消费、实施大循环战略为重点,树立新的资源观、消费观,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这些都是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而做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

问: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方面,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废物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方面,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在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方面,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服务业在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再制造,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绿色交通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实施大循环战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

问:当前社会上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从哪些方面强化了有关措施?

答:《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以“减量化优先”为基本原则,把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遏制当前社会上存在奢侈消费、过度消费乃至浪费,提出了一些明确的、根本性的措施。首先,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的陋习,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粮意识。其次在消费环节,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鼓励网上购物、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不消费珍稀野生动植物,提倡绿色出行,倡导生态旅游,杜绝随意丢弃垃圾。在餐饮住宿行业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特别是餐饮企业要引导顾客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坚决反对食品浪费行为,在零售批发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向消费者推介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生产。另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政府机关要在节能、节水、节纸、节粮等方面率先垂范,建设节约型政府,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促进产品再利用。

问: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包括哪些内容?

答:《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的“十百千”示范行动,是指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和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

“十”是十大示范工程。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示范试点工程、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工程。

“百”是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示范城市(县)要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资源产出率提高超出全国平均水平,探索实现转型发展的路子。

“千”是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选择1000家骨干企业或园区,树立循环经济典型。示范企业或园区的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单位产值能耗、物耗、水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以企业自主投资为主,各级政府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项目、能力建设、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示范及推广应用。引导金融和投资机构投向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鼓励企业通过自有资本、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实施循环经济重大工程。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4

    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律,本文将那些或多或少体现了循环经济思想和内涵的法律统称为循环经济相关法律。自1989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环境保护法体系。已有的环保法律法规借鉴和总结了国内外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经验,为企业的污染预防、综合治理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提供了一些法律保障。虽然现行法律中有些已经包含或体现了某些循环经济思想,有些已经采用了“循环经济”术语,但是现有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体系的主体仍以末端治理为主要目的。国内外的经验表明,仅对工业生产过程的末端进行污染控制,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污染的问题,而且存在着治理成本不断升高,经济损失不断扩大的趋势。这远落后于循环经济所要求的全面有效管理资源,建立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相促进的全新理念。

    近几年来,随着循环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化,国家开始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并且提出“健全法制是把发展循环经济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的进展较快。2004年11月1日我国第一部循环经济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施行,为我国今后的循环经济立法提供了经验。此后,云南、广州、安徽、江苏、太原、青岛、深圳等地均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循环经济法规。目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已经成立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这表明,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循环经济基本法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

    (二)我国循环经济相关法律的缺陷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别对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行了专门规定。但由于实施循环经济也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清洁生产以及对废物的回收利用等领域,循环经济立法很有可能与上述法律出现重复或者交叉,如何处理循环经济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关系是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过程中应当直面的问题。与循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相比,我国循环经济相关法律存在以下缺陷。

    1.从循环经济的3R原则来看,已有的法律贯彻了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原则,对资源化原则尤其是再利用原则贯彻不够。循环经济的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作为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原则在我国已达成共识。在3R原则中,减量化原则是核心,应当优先于再利用和资源化。《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主要针对循环经济的生产环节,强调资源和能源的投入减量; 《清洁生产促进法》主要针对工业企业的生产环节,强调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强调废弃物产生以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我国末端治理思想的体现。虽然减量化原则在3R原则中居于优先的地位,但资源化和再利用原则亦不可忽视。这是今后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应当坚持的原则。

    2.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环节来看,已有的法律主要规制了资源消耗环节和废弃物产生环节,对资源开采环节、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和消费环节的规制不够。选择重点环节来推动循环经济将事半功倍。上述五个环节是《国务院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环节,这是我国今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依据,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今后的循环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已有的《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规制了资源消耗环节; 《清蓓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规制了废弃物产生环节,注重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产生后的无害化处理;在资源开采环节,仅有极少条文涉及。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尚缺乏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范,只涉及了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关于消费环节的条文少,强制力差。如何规制资源开采环节、再生资源环节和消费环节,制定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这是我国今后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重点。

    3.从循环经济的调整产业来看,已有的法律主要着眼于工业领域,对农业和第三产业涉及较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也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循环经济法应该尽可能地涵盖各个行业,重点是工业、农业、服务业。已有的法律都着眼于工业领域的污染防治,对于农业和第三产业涉及较少。今后应在修改已有法律和制定新法的过程中对农业和第三产业加以关注。

    我国现有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虽然已经贯彻了部分原则、规制了部分环节和产业,但仍然与循环经济法律建设的要求相距甚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并不是很清晰;若干相关的法律之间不协调,相互衔接不紧凑,甚至相互制约,这必将给将来循环经济的执法带来困难。这些都表明,我国需要系统地进行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即构建一个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

    二、德日循环经济法制的经验借鉴

    当前发达国家中,德国和日本是典型的“循环经济型”立法的国家。两国的立法经验告诉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至关重要。德国是先在具体领域立法中体现循环经济思想,然后建立系统整体的循环经济法规;而日本是先有总体性的立法,再向具体领域推进。虽然两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方式、步骤不同,但是两国都是既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又有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除此之外,德日两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还具备以下共性。

    1.两国的废弃物处理立法均经历了“末端治理—源头治理—循环经济”的阶段。早在1972年,德国就制定实施了《废弃物处理法》,当时的立法目的仅仅是为了“处理”生产消费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属于末端治理:1986年,德国将该法修正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强调要通过节省资源的工艺技术和可循环的包装系统,把避免废物产生作为废物管理的首选目标;1994年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把资源闭路循环的思想从商品包装拓展到社会所有领域,规定要避免产生废弃物,同时对于已产生的废弃物应循环使用和最终资源化的处置。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了七次修订,以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

    2.两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中均没有专门的规制循环经济消费环节的法案。消费环节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据此,有学者指出,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中应包括《可持续消费法》。但综观德日两国,对于循环经济消费环节的调整主要依赖于特定资源、产品、特定行业、特定产业的循环利用等为补充的单项立法和政府采购法;其对消费者在循环经济中的行为的规制,主要体现为在循环经济基本法中规定基本义务以及在不同行业的循环经济专项立法规定特别义务。德国的《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了官民合作原则,公民应参与解决环境问题。日本《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规定,国民有义务尽可能长时间使用产品、使用再生品和回收循环资源,有义务遵守有关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法规;当产品成为循环资源时有义务协助企业收集。

    3.两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均经历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自上而下是指两国从综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立法开始,然后扩展演变,制定特定行业、特定资源的废弃物处理法。德国的《废弃物处理法》最早于1972年制定,然后逐步制定了《包装废弃物法》、《限制废车条例》、《城市垃圾环境友好处置法》、《关于防止电子产品废物产生和再利用法(草案)》。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最早于1970年制定,然后逐步制定了《容器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特种家用电器循环法》、《建设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汽车循环利用法》。

    4.两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中均规定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该制度要求生产者在产品离开生产过程后,对消费等其他环节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承担回收、再利用及处置等责任。1991年德国首次按照“资源一产品一资源”的循环经济理念,制定《包装废弃物法》,规定生产商和零售商首先应避免包装的产生,其次要对其回收和利用。后又相继制定了《限制废车条例》和《关于防止电子产品废物产生和再利用法(草案)》分别规定了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日本2001年起制定实施《家电回收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商有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家电以及负担部分费用的义务。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我国所构建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应该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规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环节,关注三大产业的综合发展,以保护和节约资源,促进各行业废物的回收利用,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框架

    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具有客观性,它是由现实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需要法律予以调整的循环经济社会关系所决定的。根据我们对循环经济基本理论和循环经济立法相关理论的理解,以及对循环经济相关立法的缺陷分析,借鉴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立法经验,本文将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循环经济促进法》,这是整个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基础;第二层次是五部综合法,即《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是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主干,调整循环经济的各个环节;第三层次包括绿色采购法,特定资源、特定产品、特定行业、特定产业的循环利用等为补充的单项立法以及各项循环经济标准。这是调整特定资源、特定产品、特定行业、特定产业的循环经济活动,内容可能涉及循环经济的不同环节。在上述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中,前一层次立法是上位法,后一层次立法是下位法,下位法要与上位法的精神、原则和内容相一致,并在具体立法内容、制度设计中予以体现和贯彻。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策略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5

【分类号】:F4

一、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二、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三、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 规律 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 目前 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四、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 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 旅游 、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五、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6

循环经济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其核心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标,构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路循环,有效利用资源和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工业是循环经济实施的主体之一,其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工业生产作为将资源转化为产品的主要途径,是“减量化”的关键环节;工业是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主要承担者;工业是循环经济所需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供应者。

1 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因

(1)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动力。从发展循环经济比较成功的企业看,基本上都能够通过循环利用本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环境保护政策日益严格,迫使一批企业不得不考虑减少污染排放,以便减少污染排放费用支出,以降低成本压力。

(3)资源的短缺和市场相对价格变化,迫使企业为了确保利润,开始寻求从废弃物中提取有用物质和循环利用资源,替代原始资源进行生产,以规避企业的环境风险。

(4)规模经济是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实现成本最小化、实现循环利用资源的社会化的前提,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

(5)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能性和经济效益好坏,往往取决于技术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6)政府对企业循环利用资源给予一定的财政或税收优惠和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对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2 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选择

循环经济的技术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以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和无害处理为手段,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的技术主体要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线性技术范式基础上,增加反馈机制。在微观层次上,要求企业纵向延长生产链条,从生产产品延伸到废旧产品回收处理和再生;横向技术体系拓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和无害处理。循环经济在生产领域的发展模式就是改造和重构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使其向生态化方向转型。改造现有的工业体系,建设生态工业体系是生产领域的核心内容,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本质要求。

工业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因此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打造企业内部循环链条,实施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完善产品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更新改造设备;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改善运行管理等,以期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清洁生产谋求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资源的利用,以及节能、节水和省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二是通过减少废料和污染物的生存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降低整个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工业企业应从实施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上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抓好企业主体治理工程。首先,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用能够使资源能源最大限度地转为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新工艺,以代替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以代替剧毒有害原料;采用无污染、少污染、低噪声、节约资源能源的先进设备,以代替浪费资源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陈旧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最大限度地利用工业“三废”,生产有市场需求、质量好、能满足环保要求的产品。其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充分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和各种可燃气体;生产对环境无污染、少污染、易回收利用的产品。企业生产中排放的废弃物,应坚持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广开途径,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凡本企业有能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利用不完全的工业“三废”,应当提倡给其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者进行联合经营利用。第三,对不同层次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清洁生产的费用方案。

3 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路径

路径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结合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发展规模和水平,将清洁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生态工业等确定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在建设生态工业体系时,优先选择钢铁、石化、建材、食品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重点研究开发循环经济发展的适用技术,探索行业发展模式。

路径二:从推行清洁生产入手,打造新型循环经济型企业。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依据“增效、降耗、节能、减污”的清洁生产目标,把开展清洁生产作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手段。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利用信息产业参与制造业信息化,数字化设计、自动控制、电子数据管理、电子商务,发展集成制造、网络制造,进而带动与信息产业关联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工艺,在生产过程中构织一个废物连续利用的“循环圈”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实施清洁生产

路径三:推动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先进的生态循环技术和设备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条件。因此,应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及产业化。加强对具有共性特点的技术攻关,解决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路径四: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企业设计、管理、生产的全过程,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线,延伸产业链。工业企业应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发挥煤炭资源深加工,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深度开发油、气资源,延伸石油化工产业链;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资源开发、加工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

路径五: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科学调度水、电、气、运等资源配置。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科研、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开展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4 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要件

4.1 制度支撑

4.1.1 计划和布局制度

工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针对地质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可得实际,对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企业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

4.1.2 循环程序和示范制度

不合理的再用或再生利用程序往往导致不同的经济、环境后果,为了保证循环经济循序渐进地发展,应重视循环程序的制定,通过建立重要技术、工艺、设备和区域的示范制度来带动面上循环经济的发展。如可以选择物耗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示范,选择特定的企业集团和开发区进行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网络的示范。总结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提出利用循环经济改造现有企业的思路和措施。

4.1.3 市场准入制度

企业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等。通过提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凡新建和改、扩建工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用水方案。

4.1.4 信息化建设制度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生态工业化,逐步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调度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人力资源信息网、资金管理信息网、产品销售信息网、物资管理信息网等,提高企业循环经济的水平。

4.2 管理支撑

4.2.1 建立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信息平台

这是对循环经济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基本的物质流量表,对于企业和地区进行循环经济管理缺乏基本的数据信息。针对目前缺失的物料和能量利用的数据,建立相应的综合性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系统,在企业建立基本物质流量表,企业之间实现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的关联和交换,逐步形成生态型企业网络。

4.2.2 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需要逐步把资源和环境代价计入成本,真实反映、科学评价企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通过设置经济运行指标、资源消耗指标、循环再用指标、废弃排放指标、建设保障指标和发展潜力指标,指导工业企业循环经济建设,使抽象的循环经济具体化。

4.2.3 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7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危机”日益显现,人们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起初人们对水资源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规律和运动规律,即着重于水资源自然属性的研究。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技革命,使人们对水资源的研究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逐步从水资源自然属性的研究过渡到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属性研究,从社会经济系统的角度广泛开展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这些研究领域包括水资源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水环境安全的研究、水权水价的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等。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短缺,以水资源的节约使用、清洁生产、水循环利用、污水资源化为核心的水循环经济理论与发展模式的研究逐渐成为当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的最新方向。

1 水循环经济的概念与特征

1.1 水循环经济的概念

关于水循环经济的概念,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并未明确提出,大多数是在循环经济的概念基础上,从城市或产业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近似的概念。

陈琨[1]从实施水循环经济的模式方面,提出水资源循环经济应该至少包括两层内涵:一是在用水环节,对于跑、冒、滴、漏、污实现最小量化,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净化、回收、循环利用,达到或接近水的零排放;二是尊重自然界水的循环规律,在区域范围内,通过经济、工程技术、立法等手段调整水的时空合理分布和利用,维护水的自然循环系统,使水资源得以永续利用。张钡[2]从社会水循环的角度,提出了水产业循环经济的概念,他认为,水产业的循环经济应是一种在对水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其中污水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是水产业循环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和标志。

正确而又合理的水循环经济定义是水循环经济系统分析、核算与制定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综上所述,在对水循环经济及其应用这一研究过程中,虽然各位学者给水循环经济所下的定义,规定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等都有所不同,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研究成果的大量问世,彼此间的差异将逐步缩小。本文认为,水循环经济首先是一种先进的水资源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社会水循环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循环经济的思想,按照水资源节约、水环境友好的原则,在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以完善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降低污染,来实现社会发展的最终可持续性。

1.2 水循环经济的特征

根据水循环经济的定义,通过传统水资源利用模式和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水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如下特征。

1.2.1 发展目标上追求效率、效益和可持续的统一性

水循环经济模式在发展目标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要求水资源利用模式必须按这三大目标进行重新构建。

(1)效率特征要求水资源利用注重节水,节水应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在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高效利用水资源。

(2)效益特征表现在中观上水资源配置的高效益,要构建节水型经济系统和节水型社会系统。例如,非农产业的用水效益大大高于农业,低耗水产业的用水效益高于高耗水产业,经济作物的用水效益高于种植业,这要求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将水从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领域,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

(3)可持续性是指水资源利用充分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水循环经济模式追求的最高目标。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要求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塑造持续发展型社会;要求一个流域或地区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打造与当地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要求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精心管理,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将农业、工业的结构布局和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

1.2.2 管理环节上追求供水、用水和排水等环节的健康循环

发展水循环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为人类提供健康的水资源生存环境,水循环经济要求水资源利用的各个环节和途径都应追求健康循环,且贯穿于整个水的社会循环过程中。水循环经济的健康、良性循环特征体现在水资源利用的各个环节中,需要贯彻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输入端的减量化原则(Reduce)。要求在供水环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水资源量,即用较少的水资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水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节水技术和节水实践,从而减少生产过程中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在生活中,要求人们使用节水器具和采用节水实践来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需求,从而达到减少废水排放的目的。

(2)过程控制的再利用原则(Reuse)。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从上一工序或过程排出的水资源能够直接为下一工序或过程所用,水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多次重复利用。在生产中,要求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和先进技术,以便于排出的水能够不经任何处理就能为另一用途所用;在生活中,鼓励人们采取措施将生活水重复使用后用于冲厕、灌溉等用途。

(3)输出端的再循环原则(Recycle)。要求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水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废水。废水资源化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水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二是水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不同的新产品,废水资源化后形成不同的产品可用于不同的用途。再循环原则要求水资源相关者将失去功能的废水恢复功能,从而可以再利用,以使水资源整个流程实现闭合。

1.2.3 利用手段上追求科学技术、经济与行政手段的一体化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水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多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水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持体系由五类构成,包括替代技术、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

有效的经济政策是水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必要保障。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求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利用价格、税收和财政等各种经济手段,包括建立征收水资源税制度、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污水资源化税收优惠制度等,从而实现符合水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3R原则。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8

循环经济,即生态经济。它是从改变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式的单向流动,实现了“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使上一个产品的废弃物成为下一个产品的原料,整个生产过程没有废物排出,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原材料的损失。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工业、农业和消费等各类社会活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是循环经济的重点区域。循环经济某种程度上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它是解决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1 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 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 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 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 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主要指标。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十一五”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

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

(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

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10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主要指标。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

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

(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

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11

【关键词】循环经济资源措施

一、循环经济概念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按照生态规律运行、实行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经济形态。它不仅要求经济活动遵循一般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且要求遵循生态规律,把经济活动纳入生态系统的运行轨道,力求在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和谐的关系,循环经济也称为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人均资源占有不足、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保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是缓解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目前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实际困难和障碍,比如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国家还没有指导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资源利用的指标和核算体系也不健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是薄弱环节,有效的激励政策尚未建立起来,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还不够,还缺乏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这些都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障碍。

1.思想认识不足。其表现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不够,或不够关心。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不多。

2.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3.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体制。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但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费用机制。

4.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我国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已滞后于实践。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

5.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利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及消费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一致。中央政府的态度是积极的、明确的,而地方政府的态度则是比较迟缓或者消极;社会宣传、动员机制不够,民众参与低下。由于宣传不够和信息的不对称性,民众不容易获得循环经济的信息资源,社会成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绿色消费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参与意识薄弱;中国目前缺乏大量的群众性的环保组织,造成中间环节的缺失,单纯依靠政府的推动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取得预期效果。企业亟待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投入。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措施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的研究,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同时,我国怎样发展循环经济,这一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理论上深入研究。

1.转变观念,要把发展观统一到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在发展思路上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要把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一道列为基本国策。

2.要搞好规划,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要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及分阶段的推进计划。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要认真转变职能,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3.调整结构,要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篇12

循环经济,即生态经济。它是从改变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式的单向流动,实现了“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使上一个产品的废弃物成为下一个产品的原料,整个生产过程没有废物排出,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原材料的损失。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工业、农业和消费等各类社会活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是循环经济的重点区域。循环经济某种程度上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它是解决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1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解振华.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