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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拟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名,2认真组织“三支一扶”报名工作。依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其中包括南部新区20名。5月25-27日共三天的报名时间里,共有316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参与今年的三支一扶”招募。口试时间将在6月18日进行。
对全区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中,3继续做好年度考核的工作。依照谯组﹝2011﹞20号文件精神。坚持原则,严格“四关”一是优秀指标超标的一律不予接收;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优秀指标互占的一律不予接收;三是优秀指标中领导职数超标的一律不予接收;四是受奖励人员没有落实到位的一律不予接收。
将确保2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完成。操持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定工作,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人才的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需求登记。
5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及其他区直单位人员招聘选调工作的准备工作。协助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和选调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为区计生委、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工业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就业培训工作扎实进行
通过加强再就业培训和进一步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新机制,1想方设法扩大就业再就业。使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为我区企业服务,针对杉杉服饰有限公司招工问题,积极行动,制定招工实施方案,抽调专人为企业服务。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招工信息,采取重点招工方式,联系有关服装学校,牵线搭桥。
开展洽谈对接,2召开2011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解他情况,通报企业情况,通过座谈会,加深双方了解,促进人员选择用工,截止目前,已为企业招工960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力保证。截止目前,全区新增就业人员3862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9%劳务输出1310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133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9.7万元。
占全年任务的34%依照规定已向财政部门预拨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50万元,3按序时进度一季度完成农民工培训任务1360人。用于农民技能培训的直补。
为符合小额贷款发放条件的52户,4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发放工作。通过认真的审核。发放贷款208万元。
三、社会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了二0一一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宣传方案,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工作。并实施宣传月活动,三是做好居民医疗平安启动前准备工作。
根据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2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包括接受电视采访,设立了宣传台、走流动字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使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技能培训两项工作深入民心,做到家喻户晓。
截至月底完成全年任务70%生育平安工作完成任务7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工作。
认真料理失地农民养为工业园区、南部新区、康美药业”项目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安全。5月份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平安金41.8万元。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5认真做好全区企业职工申报退休工作。对申请正常退休的50名人员。上报市局审批。
为全区申报慢性病的1600多人进行了慢性病鉴定。6认真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5月20-25日的几天时间里。
四、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推进
建立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和工资支付监控两项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凡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工备案的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招用职工的个人资料及与职工签订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信息等内容,并建立工资支付档案,劳动保障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查和抽查,动态监控工资支付情况,对连续拖欠工资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并向社会公告。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工伤补偿范围和标准、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围绕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印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悬挂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正确引导农民工合理维权。至目前办理用工备案手续43家,累计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673份,累计免费发放资料3000余份,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400余人。
加强执法,规范用工,力挺一个“益”字。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省检查组领导:
首先,对省检查评估小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多年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首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中期评估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01号)的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转发了省相关通知,加强了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自今年6月份开始,要求兰山区、临沭县对照中期评估标准,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同时,市里也对全市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把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鼓励创业的体制机制,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总体呈现出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服务明显加强、创业愿望有效保护,创业活动显著增多的态势。早在2003年,我市就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资金支持;2004年作为全省第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市,率先组织开展了“SYB”创业培训,提供了“一条龙”创业跟踪服务;2009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建立“五大体系”为目标,开展了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09年2月,我市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对创业带动就业十大典型进行了隆重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2010年11月,在临沭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仅2010年,全市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达到46536户,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14.5万人。
一、浓厚的创业氛围,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形成了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同时,建立了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工作,营造推动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市、县(区)人社局设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兰山区、临沭县政府都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将目标任务逐级逐项分解下达,出台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了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创建机构定目标、定要求、定责任、定奖惩措施,加强动态监测、注重服务指导,狠抓督促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快捷高效的发展。二是舆论宣传工作得力,相关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建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创业推介会、创业校园行、创业金点子大赛、创业故事专题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业促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转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通过对创业明星、优秀创业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制作创业典型专题片下乡播放等活动,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创业的好处,体会到创业的优越性,认识到创业不但能自主就业,更能脱贫致富奔小康,使人们单纯依靠政府安置就业的传统观念得到了明显转变,增加了群众对创业促就业的认同度。
二、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奠定了创建活动基础
为切实推动工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市人社局和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初步建立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结合行业特点,允许创办一人公司,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全部流转和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将其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二是扩大政策覆盖面。将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到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创业人群,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费用,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据统计,到2010年底,仅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就达2.1万人,带动就业10万余人,真正实现了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返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畅通融资渠道。为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管理办法等政策,有的县(市)建立了创业指导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有的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止“十一五”末,全市设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的县区已达到7个,共注入1600多万元的担保基金。五年中,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7笔、共计7773万元,平均年回收率在98%以上,解除了创业者“一怕政策有变、二怕没钱周转”的后顾之忧,极大地稳定了原有的创业群体,带动和促进了新的创业群体的积极参与和发展。今年1-8月份,全市新发放贷款1141万元,扶持创业人员257人,带动就业801人。
三、完善的培训体系,培育壮大了创业主体
积极整合社会各类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院校,加强了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社会化创业培训体系。一是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市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通过招标已认定具备培训条件的具有完善教学设施、规范教材、实训基地、演练设备的创业培训基地已达113处,多数开设了创业培训和各种技能培训课程。二是创业培训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积极整合国家和省里关于妇女、青年、残疾人、大学生、复转军人、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和资金,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创业富民培训。三是创业培训形式不断创新。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不同的创业群体,组织实施了“就业帮扶行动”、“创业培训进校园”、“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创办中小企业”等系列培训活动,大大提升了创业者的技能素质。“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3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5万人,新创造就业岗位3.3万个。今年1-8月份,全市共有7980人参加了创业培训。
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搭建了创业平台载体
一是创业指导成效显著。市、县(区)共聘请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及创业成功人士共98人,组建成立了9个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开展创业项目开发评审、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二是创业项目库逐步完善。截止到目前,全市共筛选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且适合本地生产经营的优秀项目320多个,并在创业就业网站进行公开,使创业者通过查询平台可以快速便捷的了解创业项目信息。三是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结合***市作为商贸物流大市的优势,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资、多方融资,采取新建、联合、挂靠等方式,在市、县(区)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市场等处开辟建立孵化基地、创业园区27处,创业见习基地35处,帮助6800余人成功创业,充分发挥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也利用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积极为困难职工、青年、妇女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