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个人履职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10-27 02:56:09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1

在我们梳理收集的工作总结类、领导讲话类、经验交流类等文字材料中,对该项工作有多种提法。比如深圳市检察机关把“保护检察官开展调查活动及出庭的人身安全” 作为司法警察十项职责之一;河南省汝阳县检察院在《司法警察随庭保护公诉人实施办法》中规定了“随庭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高检政发第116号明确了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等等。为保证语言的严谨性、行文的严密性,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该项工作做规范的词义界定。在权衡上述多种提法的利弊,我们认为“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涵盖较为全面。理由如下:

(一)“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就是保护所有正在执行检察公务人员的安全

翻查《辞海》、《新华字典》等文字工具书,“保护”与“保障”同义,但“保护”多用于“人”,而“保障”多用于“物”;“执行公务”与“履职”近意,但“履职”二字更为言简意赅;“人身安全”的范畴略狭于“安全”,狭义理解的“人身安全”,通常仅指身体发肤无损。而检察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谩骂、侮辱、恫吓等精神威胁也未占少数,我们认为此类意义上的安全亦属司法警察保护范畴。同时,根据法警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的趋势,若将字意界定过死、不留后续发展空间,亦不利于该项工作的成熟和完善。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检察官”在此作广义理解

新形势下,面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更高要求,检察人员除原有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办事员序列,新增了检察辅助文员等。根据工作实际,检察权的实施虽由检察官主导(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但书记员、办事员及检察辅助文员等未进检察官序列的人员所起的辅助作用也不容小觑,许多检察官履职的现场都由他们充当配角,若出现暴力抗法、人身攻击等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应对上述人员实施同一的保护安全措施。

(三)“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安全”不宜并列称谓

众所周之,“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是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一种,公诉人的出庭安全亦属检察官履职安全的一类,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点跟面的关系,“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这个面应涵盖“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这个点,所以开展该项工作,不宜将“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单列。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现状梳理

2003年,深圳市检察院率全国之先首创开展该项工作,把“保护检察官开展调查活动及出庭的人身安全”正式列为该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十项职责之一。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深圳市检察院《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几点做法》,要求全国司法警察部门对该项工作积极探索、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历经六年多时间,根据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的探索性实践,我们对其现状作如下分析:

(一)“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成为拓展司法警察履职的又一工作重心

以上海市检察机关近三年的数据统计分析为例,“保护出庭公诉检察官人身安全”、“保护检察官履职时的人身安全”两项履职总数逐年递增,分别为:305次、330次和430次,同比上升幅度分别为8.2%和30.3%。数据显示,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实际履职量已占司法警察工作的重头。

(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范围不甚明确,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析不够

在我们收集的资料中,不论是工作总结类、领导讲话类、经验交流类等文字材料,还是高检院或任何院级的发文中,都鲜见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明确范围,即便有些警队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已渐成熟,但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析尚还欠缺。我们认为,若该项工作全面开展必须首先明确“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范围,而该“范围”的确定应根据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职能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在总结研析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尝试探索性的定位及日后的逐步完善。

(三)“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机制已渐形成格局

自2005年高检发文推广深圳市检察院《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几点做法》以来,全国司法警察部门根据自己的区位特点,对该项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实践,其中“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成为拓展该项创新工作的代表,江苏[1]、广州、上海等多个法警部门以院发文形式出台实施细则或撰文研析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以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例,宝山区检察院制定了《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暂行办法》;青浦区检察院制定了《保护公诉人出庭履职安全实施办法》;嘉定区检察院撰文《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警务工作初探》等等。在这些已经开展“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工作的法警部门,该项工作机制已渐成熟。

三、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之构建设想

新时期的检察办案中,追逃、搜查、外出取证等履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一些涉黑、涉恶,或犯罪嫌疑人家属情绪不稳的案件,检察官所面对的对抗压力越来越强,对抗手段越来越狂妄,对抗情绪越来越激烈。根据新的办案形势,把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纳入司法警察工作是势在必行的,要拓展该项工作的履职深度,需找准契机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工作机制、加强防范意识

由于司法警察和办案检察官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若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司法警察缺乏主动履职的工作依据,出面调处或协助防卫的及时性将大打折扣。为此,我们建议通过规范以下工作机制,来拓展该项履职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工作预案机制。对每起位列出警保护范围的检察官履职必须严格执行“一事一预案”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安全隐患评估机制。根据检察官履职性质,司法警察出警之前,先期评判履职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危险程度,并根据评判结果合理部署警力,携带必备警具。三是倡行跨区警务协作机制。高检发政字〔2010〕106号《人民检察院调用司法警察工作规则(试行)》已于2010年10月起施行,基层法警部门在执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过程中,若遇警力不足,可以以该工作机制为据,向上级警务部门申请协调警力,优化警力配置,完成保障任务。

(二)锻炼作战能力,提高反应速度

司法警察担负着保障检察权实施的重要使命,与检察官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要出色完成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必须增强应急作战能力、提高反应速度,以便应对各种突发考验。一是锻炼指挥能力。不论是法警部门的负责人或单次出警的指定负责人都应具备掌控全局的能力,只有指挥得当、运筹帷幄,才能保证每起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成功。其中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能力、对出警预案的研析能力更需日常锻炼积累。二是锻炼身体素能。检察官文职化势必导致检警分工更加明显,就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而言,行使检察权以检察官为主,但遇突发事件,需械控局面就要以法警队员为主,如若不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能,遇对抗激烈的场面时,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锻炼反应能力。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过程中,即便预案做得详细周密,但有时也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遇到突发状况,法警队员要做到临危不惊、遇乱不慌,则必须具备冷静的头脑、理智的思维和果敢的决断。只有通过不断的实战演练和经验积累,才能磨砺出谨慎灵敏的反应能力。

(三)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保护范围

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丰富司法警察的履职依据,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的具体范围,以便各级法警部门履职有据,准确把握与检察办案部门的职权边界。根据检察官履职安全隐患的工作实际,我们初步界定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范围如下:

1、偏远村落的追逃、取证等检察官履职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2、搜查、扣押、查封等检察官履职工作中,家属情绪不稳或拒不配合的;

3、涉黑、涉恶等重特大案件中,检察官行使取证和出庭公诉等检察权的;

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性团伙案件中,检察官行使取证和出庭公诉等检察权的;

5、疑犯家属或涉案关系人情绪不稳,可能出现围攻、殴打、推搡、谩骂等情形阻碍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

6、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涉案对象或精神异常的案件关系人进行取证,存在安全隐患的;

7、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检察官履职的;

8、闹访、集访,言行威胁检察官履职的;

9、其他需要司法警察保护检察官履职的。

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唯一的武装力量,继对检察办案安全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之后,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成为拓展司法警察工作的又一重要着力点。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保障检察办案安全”侧重于涉案对象的安全,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侧重于检察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的安全。作为拓展司法警察履职工作的平台,探索、完善、丰富“保护检察官履职安全”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2

(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二)监督机制不适应维护地方性金融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要求

(三)人员结构不适应高效履职的要求

(四)激励机制不适应支行更好履职的要求

二、制约县支行履职能力发挥的原因分析

第一,人民银行县支行普遍存在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手段普遍较为单一,没有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的自,不能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难以激励约束辖区金融机构。另外,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县支行职能权限大幅缩减,新增加的职能授权不清,导致对辖区金融体系的主导功能弱化,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第二,目前,县支行在金融监管及风险监测中的主导地位、政策不明确。特别是缺少监管职能的有效配合下,县级金融机构只是表面应付人民银行的工作,真正全力主动配合的较少。首先表现在金融机构报表的质量、时效性难以保证,同时对证券、保险整个金融领域的统计难度很大。其次是在征信系统管理中,金融机构存在不及时向人民银行数据库录入重要信息数据的问题。三是与银监部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协调和沟通不畅,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县支行相关职能范围不十分明确,维护金融稳定方面所需的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也不清晰,致使县支行监督机制不适应维护地方性金融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要求。

第三,我行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严重老化,岗位适应能力不足,干部队伍逐渐萎缩,从1997年至今未进新行员,人员调配、岗位整合往往捉襟见肘,导致从事一项工作一干到底的状态,有的岗位只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多岗兼职现象非常普遍,无法完全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当前人民银行大力倡导“调研兴行”,但支行人员紧缺、知识、年龄老化,且所处的地域环境狭隘,调研的实际效果往往不理想,很难写出有价值、高水准的调研报告。从以上原因可看出人员年龄、知识结构老化已不能适应支行高效履职的要求了。

第四,当前,人民银行虽然已经自上而下建立了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和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并未拉开差距,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平均主义,势必挫伤一部分员工的积极性。其次,考核机制缺乏科学性,目前人民银行实行的是自上而下逐级考核制,上级行负责对下级行工作考核,但现行考核办法刚性不足,缺乏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弹性大,对县支行工作的优劣难以客观真实的予以评判,有一定的随意性,为应对考核,县支行消耗了大量精力,力求形式上的“完美”。第三、人员晋升机制不合理。县支行受行政级别的限制,能晋升到一定级别的人员少之又少,极大部分人员到退休已只是一名科员身份,如我行已经退休的多名老同志都是科员。这也是影响支行更好履职的原因,现行激励机制已不适应支行更好履职的要求。第四、职工队伍士气低落。究其原因:一是人民银行职能剥离,东川支行降格,由大行变小行,观念没有根本改变;二是东川降为支行后,大量人员分流,致使支行16年没进人,12年没人提拔使用,人员不流动,支行平均年龄46岁;三是正向激励的少,肯定的少,挫伤积极性。

三、提升县支行履职能力的方法途径

提升县支行履职能力,要从立足县域经济金融的发展实际着手,明确其自身定位,抓住制约县支行履职能力的主要矛盾。

(一)定位清晰、职责明确

明确县支行主要职能定位于执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突出基层特色。总、分行、地(市)中支和县支行根据所处的层次不同,工作内容应各有侧重,“上下一边粗”是不科学的。要使县支行更好地把握中心任务,适应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应以改革和发展的观念和思路指导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职能定位,把部分应付性、事务性职能从县支行剥离出来,集中精力建设特色支行。积极构建“小而精”、“专而精”的基层央行机构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激活动力。

(二)改善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监督服务机制

建议建立和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协调机制,从法律上赋予基层行一定的监督权限,加强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配合与合作,定期召开辖区金融协调会议,搞好辖区经济金融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定期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调研、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辖区应对金融风险预案,不断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方金融平安。

认真履行好国库、支付结算、货币发行等金融服务职能,制定梳理岗位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使各环节、岗位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质量要求,岗位人员要明了自身职责、要求和纪律规定,满足金融服务的要求。

(三)优化职能调整,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履职能力

第一,根据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地区条件和履职的切实需要,合理确定县支行的人员规模。在人员结构无法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可从职能调整着手来改善县支行的履职能力,建议上收部分业务至中心支行统一管理。如宣传群工、人事劳资、监察内审、反洗钱现场检查等可尝试上收到上级行对口部门统一管理,既可以减轻县支行工作量,又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允许县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兼职兼岗,有利于业务开展,又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升综合业务技能。

第三,创新用人机制,对县支行人员管理实行“一行两制”,即分“正式行员”和“合同制行员”,由上级行依据具体情况,酌情分配县支行“合同制行员”指标,并提供录聘、费用等配套保障,将操作性强、无风险或风险低的岗位交给合同制职工承担。

第四,建立职工培训长效机制,区分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岗位,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和学习,注重培训质量。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3

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深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每一位律师应尽的义务,虽然在2018年度内没有机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但是我一直积极跟其他律师请教学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也不断自己搜集资料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为之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社会服务等做准备。

上年度我通过智拾网、律师协会举办的线下课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业务,不断为自己充电,在完成了规定学时之后还通过其他渠道和平台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我所领导的正确引导下,我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同时也按照规定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4

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深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每一位律师应尽的义务,虽然在2018年度内没有机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但是我一直积极跟其他律师请教学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也不断自己搜集资料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为之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社会服务等做准备。

上年度我通过智拾网、律师协会举办的线下课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业务,不断为自己充电,在完成了规定学时之后还通过其他渠道和平台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我所领导的正确引导下,我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同时也按照规定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F839.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71-02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经过试点后,推出了一种新的审计形式——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经过这几年的审计探索,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已成为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最主要的工作形式之一,并已逐渐成为人民银行内部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内审转型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深化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便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

1.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有助于促进各级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人民银行在实施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金融宏观调控、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金融生态、促进经济稳健发展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职能更加重要,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因此,有效维护人民银行自身的信誉和形象,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以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以业务和管理活动为审计内容,基本涵盖了体现人民银行主要职能的各项业务,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人民银行各级行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央行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2.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丰富了干部监督的内容,有助于领导干部加强自律、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通过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决策、内部控制、工作运行、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既发现问题又肯定成绩,在查处和纠正问题的同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特别是履职审计将发现的违规问题与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挂钩,全面落实问题责任,履职审计得出的结论可以为干部考核和使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3.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符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内审作用,提高内审工作的水平和层次。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体现了“人与事结合”、“权利义务与责任结合”,拓展了审计领域和空间,较之以单纯业务活动为重点的其他审计,将审计内容拓展到了复合的管理活动,与国际上通行的“绩效审计”更为贴近,具有管理审计的特点,有利于内审部门强化自身特色,促进业务发展。同时履职审计突出审计时效,监督关口前移,对风险隐患进行预警,及时发现不足,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既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防范、价值提升,有利于被审领导干部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履职能力,也有利于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

二、制约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深入发展的因素

1.配套制度滞后,审计内容不全面。为了加强对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总行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就履职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责任认定与处理进行了明确,但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审计周期等有关规定比较模糊,配套制度和程序也不完善,尤其是对于同级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往往都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实施,同级监督工作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审计内容中没有涉及,缺乏对上述重要内容的审计,内审部门做出的评价结论是不全面的。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6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 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 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用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有限公司

****年*月**日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7

对市中级法院法官、市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并对做好履职评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目的是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本次履职评议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新形势下人大为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拓展监督途径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目的就是通过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

首先,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观点,实现了从“国家管理”、“社会管理”向“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转变的重大突破。全会提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着力强调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是提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等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充分诠释了法官、检察官履职行为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我们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既能为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落实搭建平台、创新抓手,更能推动我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发挥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其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进一步用法律形式确定了法院、检察院及法官、检察官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的义务。长期以来,通过法院、检察院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工作的方式,人大及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有了整体性了解。但相比之下,人大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工作还较为薄弱。在此背景下,我省台州、杭州、衢州等地人大相继开展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通过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法官或检察官,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以深化、细化、延伸人大司法监督。尤其是台州已经实现了常态化,该做法得到了省委夏宝龙书记的充分肯定,在去年省人大主任读书会上要求各地予以借鉴。实践证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人大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一个具体载体,体现了人大司法监督在闭会期间的延续和拓展。通过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可以把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统筹兼顾起来,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渠道更加畅通、机制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有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再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加强“两官”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需要。目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分别有102名、88名,近年来,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在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和民主法治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很好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市人大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 市中级法院法官、市检察院检察官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队伍。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这两支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在司法理念、司法水平、司法效果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因为,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严格的具体要求,才能让问题解决比较彻底。我们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既是为了肯定成绩,继续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也是为了推进法官、检察官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促进我市审判和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坚持原则,有力确保履职评议的正确方向

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创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我市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尚属首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履职评议的目的不是“挑刺”,也不是“找茬”,而是通过履职评议这种监督形式,推动、促进法、检“两院”依法履职。要达到这一预期目的,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履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确保履职评议顺利进行。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履职评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的重要保证。我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报市委同意,并经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该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也必须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我们要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对评议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听取市委的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加强领导、协调各方,积极、稳妥地推进履职评议工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保证履职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要坚持依法评议。

无论是人大的评议工作,还是审判、检察工作,都是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调研小组的成员首先要懂法,既要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也要学习了解有关审判、检察工作的法律知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这样才能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做分析、提建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同时,我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以对6名重点评议对象开展评议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实现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两官”队伍履职情况的总体评议。这种评议模式,既不同于党委组织部门对干部的全面考察,又不同于法院、检察院对法官、检察官的工作考核,是我市“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特色所在,我们在具体组织实施评议过程中一定要始终坚持、注意把握。

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接受重点评议的6名法官、检察官要联系工作实际,客观、准确地写好履职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履职情况。评议工作调研组要围绕法院、检察院的职业特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走访、座谈、案卷抽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评议对象的看法和意见,全面掌握相关方面的真实情况,保证调研工作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提出的评议意见要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充分肯定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又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指出评议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评议工作更加客观公正,使评议结果让群众信服,让社会满意。

三、精心组织,努力增强履职评议的工作实效

这次履职评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评议各方要按照整个履职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努力提高履职评议的工作实效。这里,我再强调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要切实把接受人大评议作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一次重要契机,将这次履职评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整个评议工作的要求,在各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制订迎评方案,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迎评工作。接受重点评议的法官、检察官,要以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消除顾虑,切实增强接受履职评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在当前法院、检察院工作任务重、办案时限要求严的情况下,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接受评议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评议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正确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评议工作的社会效果。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8

 

2007年我校工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抓住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修改后的《工会法》的契机,紧紧围绕“三个最大限度”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的参与监督机制、维护保障合同制、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机制,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真正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为创建江苏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作出我校工会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

(一)进一步学好,贯彻好修改后的《工会法》

修改后的《工会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并就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工会法》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指明了两个主要维护手段;对保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加大了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权和途径;加强了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法律保护,规定了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会十四大要求,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工作大局、切实履行职责、职工群众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实现这个目标,工会干部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会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强化创新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工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创新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坚持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强化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两个务必”,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他们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与要求,心系职工群众的安危与冷暖,敢于说真话、报实情,更好地服务教职工。

二、实践“三个代表”,履行维护职能

(一)切实履行维护职能首要的是继续推进依靠方针的落实。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这是教育工会工作的主线。党的依靠方针落实得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才有根本保证。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履行基本职责各个环节的实际问题,在政治上,要确保教职工在学校、行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坚决维护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制度上,要进一步巩固教代会制度,提高教代会质量,落实教代会职权,在素质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教育观念,以适应教育信息化和基础教育改革带来的新的挑战;在权益上,主要在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中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坚决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不断满足教职工的经济文化需求,才能使履行维护职能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维护职能,重要的是认识的深化和措施的扎实。

江泽民同志指出: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工会切实履行好维护职能,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要求,也是取信于民、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的具体体现”。

要创造性地履行维护职能,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必须解决的三个关系:一是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的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二是既要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益和精神文化利益。三是要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同时,引导和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理论文化素质。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切实履行维护职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从今后一段时间来说,我们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以校务公开为重要内容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2、积极参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公正、公开、保障教职工的劳动权力和经济利益。3、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保证困难教职工的正常生活。4、关心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职工的基本生活。5、继续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协助党政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三)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关键的是要有一支坚强的工会干部队伍。

工会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履行维护职能,任务艰苦而繁重,除了建立一套保障机制外,还必须要有坚强的工会干部贯彻落实。所以我们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思想、组织和作用建设。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在履行维护职能的各项重要工作中,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要切实加强作用建设,改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式,带着对教职工群众的浓厚感情,倾听他们的意愿和要求,求真务实,讲究实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为教育工会的发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好素质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发挥优势,找准切入点,提高思想政治实效。

充分发挥工会是群众组织的优势,进一步抓好教工之家等工作阵地建设,在弘扬主旋律、畅通主渠道,占领主阵地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继续深入贯彻“内强教育素养,外树师表形象”主题的现代化“师表工程”力争在:“展师德风采、创优秀群体,树教育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中求新发展。

要提高教职工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配合党政、引导和帮助教职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把科学的教育思想和理想的教育模式变为具体的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素质教育与现代化教育,素质教育与发展学生的特长等之间的关系,科学地实施素质教育。

工会领导工作在从根本上维护教职工权益的高度上,促进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竞争能力的增强。切实将工会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领域。继续开展“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传帮带活动。注重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努力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培养和树立优秀青年教师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文化知识和科技优势,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促进教职工在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知识才干。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9

一、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求我们在深入学习、掌握懂得、武装头脑的基础上,付诸于实践活动,特别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办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而履职尽责作为领导干部的为政之本、从政之基,其行为特点恰恰切合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履职尽责。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强调的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依靠人,一切为了人,更加突出人的全面发展,把人作为手段与目标的统一。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主旨,是一脉相承的,也是目标相一致的。领导干部被党和人民提拔到某个岗位上,代表党和人民行使公共权利,不是用来作威作福的、而是用来为民造福的,不是用来当老爷的、而是用来当公仆的。职位寄寓着使命,权利意味着责任,作为担负某个职位的干部、行使某种权利的领导,我们更应时刻牢记党的根本主旨,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始终把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大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忧虑和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决定,把群众中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履职尽责。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领导干部尽管级别不同、岗位不同,但都是党的执政者,都应为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反观近年来全国一些地点出现的因非法开采滥采造成的生态灾难,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的惨痛矿难,因小事处理不当不力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有碍科学发展的问题而言,看似偶然,实属必定。究其深因,是认识疏忽、责任缺失的后果,是我们的一些干部遇到问题踢皮球、碰到抵触绕道走、没有履职尽责的结果。假如我们每名领导干部都树有科学发展观,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都能够履职尽责、尽心尽力,就能够形成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六安正处在厚积薄发、加速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领导干部更应立足岗位,履好职尽好责。

科学发展观的系统贯彻,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履职尽责。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地贯彻到各项实践活动中,转化成生产力,最后来还离不开我们"人"这个关键因素。系统理论告诉我们,社会一定是一个大系统,每个地点每个单位都是大系统中的子系统,每个人又是子系统中的重要的系统因子。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是否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到应尽的责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直接阻碍着全部系统的运行质量,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实现着科学发展。因此,作为经济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的众因子的领导干部,应有强烈的岗位意识、角色意识、责任意识,守好自个儿的岗,唱好自个儿的戏,尽好自个儿的责,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这个大系统安稳较快发展贡献自个儿的力量,为掀起建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这部巨戏新高潮扮好自个儿的角色。

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首先练好内功。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既是一项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一门需要修炼的治理艺术。"打铁先得自身硬",因此,关于领导干部来说,履好职、尽好责,必须首先练好内功。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加强党性修养高低工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履职尽责是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前提的,关于领导干部来说,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一是要加强大局意识。我们要牢记发展为上、人民为重的理念,自觉摒弃本位主义,合力干大事,全心创大业,聚力谋发展。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基础要求。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找准位置,爱护岗位,自觉强化干事创业的意识,切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三是要树立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常怀忧患之思,常存自警之心。要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抵触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切实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要建立妥当处理社会抵触的体制机制,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把抵触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提高能力素养高低工夫。高素养是领导干部履行好职责的基础,强烈的责任感与精彩的能力素养结合起来,才能劳有成果,干有成绩。一要勤于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孜孜以求,学而不怠。要向书本学,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个儿的理论素养;要向同行和能者学,对照岗位职责要求,找出自个儿的不足和差距,改善业务知识体系,加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事,提高服务群众的程度和效率。二要擅长考虑。逐步养成擅长考虑的良好适应,改良思维方法,提高思想程度,看事情、想问题,要力求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三要擅长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做到学以致用,努力通过坚持不懈地的实践锻炼和学习总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把握科学工作方法高低工夫。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积极创新,勇于开辟,把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一是要善谋全局,统筹统筹。"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领导干部考虑任何问题、做任何事情都要把自个儿放在全局中来认识、来定位、来把握,做到胸有全局,服务于全局。要在大局中把握重点,抓住主要抵触,把主要精神花在中心工作的落实上,同时又要学会"弹钢琴",注意处理好主次关系,统筹其他各项工作。二是要把握细节,明责知责。"细节决定成败".要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每一项工作乃至每一环节都不出现丝毫毛病。三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抓落实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关键所在。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抓重点、抓关键、抓实效;坚持深入基层,亲临一线,身体力行,认真调查研究,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培养过硬工作作风高低工夫。良好的作风能培养创造力,产生凝聚力,形成战斗力,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根本保证。一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坚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干起、从细节抓起,不图虚名,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每件事情做细、做实。二要大兴团结协作之风。人心齐,泰山移。干部队伍的团结,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团结,是事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一定要以事业为重,珍视团结,保护团结,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要注意化解同事之间不和谐的因素,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作风,互相"补台",精诚合作,和衷共济,努力形成领导发展、服务发展的工作合力。三要大兴廉洁自律之风。"公生明、廉生威".要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履职理念,正视权利地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履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自觉批准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慎言、慎行、慎独,培养健康履职心态,持守崇高履职情操,塑造清廉的履职形象。

三、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也需制度严格保证。

领导干部做到履职尽责,仅靠自我意识、自我教育是不够的,还需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来保证。与履责相应的是,明责、验责、问责。它们虽是四个环节,却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领导干部履好职尽好责的重要保证。其中,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10

在目前电力体制全面改革的形势下,基层分工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创建一支团结、乐观、向上、创新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职工是企业主力军的作用。这一任务的关键还是在于要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活跃基层。试想,一个豪无生气的企业如何能够适应如今的改革浪潮呢?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工会基层组织的活力呢?本人就自己在工会建设工作中的一些体会,谈一谈自己对此粗浅的认识。

一、激发活力,在于夯实自身基础,树立服务意识。

电力新形势下的分工会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以发展促发展的科教兴企主题,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服务意识。供点电企业有其特殊性,本身就是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分工会要更好地服务大局,为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夯实自身的基础至关重要。这是由工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落实,工会的作用最终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体现,要把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全面推进改革中来。这从根本上说要靠党的坚强领导,就基层工会组织而言,离开了职工群众,其作用就不可能发挥。目前,我们基层工作的现状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使工会基层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在多次会议上,我们常州供电公司的工会主席也经常提到,工会干部一定要注重自身的建设,加强自身的素质.因此,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树立良好地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打基础、增活力、促发展的工作。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工会组织服务大局与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夯实自身的基础从来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后者是为前者服务的。服务大局为加强工会基层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工会基层工作紧紧围绕伟大事业的需要来展开,并促其蓬勃发展。党中央曾指出,工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努力使基层组织的工作活跃起来。同志在同全总新班子成员和工会十四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的活力激发出来”。党中央总是把工会服务大局的要求和重视基层、激活基层的要求紧密结合,一贯地、现实地提了出来。这应该成为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一个规律性认识。

二、激发活力,在于提高维权能力,全面履行各项工会职能。

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这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切实履行好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电力企业基层工会只有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理直气壮地切实履行好维护的基本职责,才能得到职工的认可,才能把职工有效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当今社会对供电企业的待遇颇有微词,我们一方面要正确面对,但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出发,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不能一味退避.同时工会基层组织还要从实际出发,履行好其它工会职能。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与全面履行其它职能是统一的,而不是排斥的、对立的。我们既不能一讲突出维护职能,就以为是不要履行其它职能了,也不能一讲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就以为是不要突出维护职能了。基层工会必须坚持用辩证的观点去开展工作,要善于把维权融入改革、发展、参与、帮扶的全部过程,并通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来提升维护效应。

按照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的要求,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就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就必须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运行机制,重点维护好职工群众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权益;就必须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把《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用好,落到实处;就必须切实抓好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基层活力;就必须认真抓好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竞争能力,等等。

三、激发活力,在于把握自身特点,进一步推进群众化、民主化进程

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是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要求的,是基层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方向。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工会本身必须是民主的模范”。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四大上的祝词也对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因此,推进加强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建设致关重要。实践表明,工会的力量存在于会员和职工之中。哪个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水平高,哪个基层工会作用就发挥得好。反之,就可能形同虚设。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根据会员群众的意愿开展工会工作,是催生基层工会活力的不竭动力。基层工会要始终把体现会员、职工群众的意愿、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同时,要把坚持和完善工会内部的各项民主制度贯穿其中。如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不仅增强了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群众观念,而且强化了职工群众的会员意识、主体意识,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化、民主化,被称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突破口”。但基层的民主素质只能在基层的民主的实践中提高,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会和会员当家作主有机结合的原则,积极而稳妥地推进。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11

(一)进一步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上海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40%,是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的稳定与否对上海职工队伍的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增强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专项集体合同为主要载体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目前上海正处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尤其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已经影响到上海,并且还在继续加深。此外,上海进入新一轮生育高峰期、严峻的就业形势等都将使女职工维权工作面临严峻考验,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来解决广大女职工的三最问题,切实表达和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进一步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提升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能力、完善工会维权机制的需要。

开展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和女职工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具体体现,为工会女职工组织履行维护职能、完善维权机制提供了有效载体,增强了新时期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维权能力,从而提高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切实发挥好专项集体合同这一维权载体的作用,适应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在完善中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

专项集体合同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载体,是当前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形成共同推进专项集体合同的态势,把它作为工会的常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当前,在巩固现有签订率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非公企业的签订工作,提升签订率。上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给予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充分发挥行业性、区域性专项集体合同的作用,对非公企业带有共性或者倾向性的、女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确定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区域、行业标准和具体内容,以此来提高专项集体合同在非公企业的签订率和覆盖率。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专项集体合同质量。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在落实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在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体现企业特色上下功夫。要将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种利益问题纳入到平等协商的议题。当前要突出几个协商重点:一是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间的休息、休假及其待遇的落实。尤其是对实行计件工作制的企业;二是围绕男女平等享有技术技能培训、就业晋升等劳动权益进行协商;三是岗位界定和退休年龄:通过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岗位性质进行界定,确保女管理、技术人员55岁退休;四是女农民工生育待遇的落实等问题。协商时,要注重增强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性,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要尽量细化、量化,便于操作,便于对照检查是否履行,避免因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被集团、区域性、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的、基础较好的企业,应签订细化落实措施、更具个性化的单独合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重在落实。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从健全制度入手,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当前要注重抓好几个环节:

一是抓好合同内容的宣传环节: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生效后,基层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企业内部网站等手段,加大对专项集体合同内容的宣传力度。

二是抓好合同条款的落实环节。要建立健全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基层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要督促企业方将专项集体合同条款逐条分解,纳入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生产运作过程,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三是抓好履约监督检查环节。在规范签订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履约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履约率。要将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监督检查,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到企业向职代会报告的事项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行政沟通协商,向企业提出、进行整改。市总和区县总工会要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每年“三八”节联合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契机,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探索创新,不断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着力于解放思想,突破难点,增强服务大局服务职工能力。各级工会干部和女职工干部都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推进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新方法和新手段,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既要带领女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又要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采取切实措施,突破非公企业签订专项合同的难点,探索提高签订率和续签率的新方法;要运用各方资源,加强监督检查,探索提高履约率的新手段,不断提高专项合同的有效性。

(二)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素质,提高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水平。

护理个人履职总结篇12

第一,履职就是履行职责。有分工才能有职责。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模范履职是每个人的义务。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社会里的每个人都是有分工的。每个人把自己分工的事做好,履职。做到不一般的好,比一般的好更好,就是模范履职。为什么女的比男的更爱逛商场?因为在原始社会,男的狩猎,女人采集。男的是看准了就要出手。女的要比较。封建社会男耕女织。你耕田来我织布,也是一种分工。现代社会也是分工。宋祖英和姚明就是一种分工。一个唱歌,一个打篮球。都在本职岗位上做到了最好,都是模范履职。唱歌的就要唱的好,打球的就要打的好。在歌唱界篮球打的好,在篮球界歌唱的好,就有问题了。在家庭也是这样。日本人为什么先进?有一种说法是因为男女分工好。男主外,女主内。所以现在我给老婆说,要有分工,你在家多干点,我在外多干点。当然,还在探讨之中。所以说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有分工,每个人把自己分工内的事做好,就是模范履职。上个月一天中午我从女厕所出来,见着朱书记,赶紧解释:女厕所水笼头坏了,我看看。马上找人修。不是做贼心虚,我的专业不是学这个的,也没这方面的业余爱好。估计我不说朱书记也不会把我往别处想,不过还是说了好。还是能说清的。女厕所坏了,谁的压力大?我的压力大。为什么我的压力的,因为我管这摊子,是我的分工,是我的职责所在,是我份内的事。把我份内的事做好,这是一种义务。

第二,中国传统的讲法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模范履职是我们的责任。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应该不算穷,算是达。不是说你要做到主席、总理才是达。那是大达。即使是小达,也有兼济天下的责任。这是大道理。从个人来说,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和我一样,都存在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具体说就是对小达的困惑和焦虑。官太小,职级太低,谈什么达,谈什么兼济天下,谈什么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无论大达还是小达,都有模范履职的责任。温家宝尽到做总理的责任,我一个小科员尽到做科员的责任。虽然暂时工资低一点,级别低一点,但责任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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