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12-08 20:33:07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1

新员工进入公司以后,首先由生产部经理与人事行政部经理为其讲解公司的情况与工作要求,并签订《员工入职告知书》与劳动合同。新员工进来以后,有一个7天的适应期,主要是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公司工作纪律,参观生产过程,熟悉产品性能、质量情况。7天适应期过去,基本掌握公司有关情况,进入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生产部为新员工指定一名政治思想好、资历长、技术全面的员工为其师傅,新员工在师傅的带领与指导下上岗操作,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3个岗位的操作,包括理论与实际操作。试用期满,由人事行政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一起对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这3个岗位的操作情况,分为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90分就转正成为正式员工,90分以下淘汰。由于我们生产部严格把好员工入口关,凡正式员工,都是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全面,为打造职业化生产队伍,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二、严格执行ISO9001与HACCP认证

我公司通过ISO9001与HACCP认证,我们生产部把严格执行ISO9001与HACCP认证,切实按照ISO9001与HACCP认证的相关要求做事,作为打造职业化生产队伍,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每月召开1次生产部办公会,每季度召开1次质量分析会,就相关流程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对好的做法与先进经验充分肯定,存在的不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必须合格。由于,我们生产部认真执行ISO9001与HACCP认证,狠抓产品质量,我公司的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基本排列在本行业的前列,用户比较满意,市场声誉比较好。

三、建立健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2

工程企业一般包括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等几种类型,本文所述工程企业是以笔者所从事的工作单位作为模型,这是一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设计院合并重组后设立的,以设计、EPC和施工管理一体化的中石化直属工程企业。

一、工程企业组织机构特点

工程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一般坚持有利于项目运作这一原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单元、项目管理单元和项目执行单元。其中项目执行单元主要包括专业设计室、分(子)公司和各类项目部。综合管理单元和项目管理单元构成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对项目执行单元实现强矩阵模式管理,由生产主管部门组建项目部,并按系统管理模式派出人员执行项目,设计业务由专业设计室派出人员组建设计业务执行团队,施工业务的核心部分由公司直属施工分公司承担,其余外包。

二、工程企业管理机制模式

企业向各类组织下达目标指标,签订年度或项目周期的绩效目标责任书,期末开展指标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企业各类组织的中层管理人员同时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业绩与所属二级组织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年度或项目执行周期绩效奖的依据。

三、工程企业各类组织的绩效指标体系构成

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是绩效考核的前提,而关键绩效指标(KPI)的设立又必须符合企业的特点,并能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根据工程企业的组织结构设置情况,各类业务单元的KPI设置均应抓住其工作目标、管理需要和考核模式。一般来说,上级单位对企业下达的绩效目标指标的分解落实是企业对二级组织设定的主要依据。因此,对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二级组织来说,经营性指标的设立很重要,指标数值一般来源于对企业年度目标值的分解;而企业机关职能部门,一般以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为主导。下面按照不同业务单元,分别描述对应的指标体系设置情况。

1.企业下属各分(子)公司的绩效指标一般由三部分构成: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和激励约束指标。(1)经营性指标一般包含产值总收入、期间费用总额、期间利润三项内容。其中,上交上级管理费可以单独立项,也可以合并在利润指标中进行考核。(2)管理性指标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目标,一般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项目执行进度、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等内容。其中项目执行指标包括承包合同履约率、一级进度控制点完成率等。(3)激励约束指标是企业设定的为鼓励二级组织在某些业务方面主动地开展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正激励,属于加分因素,有些是负激励,属于减分因素。这些工作可以包括:技术/管理创新情况、市场开况、队伍建设、干系人满意度等内容。其中技术/管理创新、市场开发为激励指标,队伍建设、干系人满意度为约束指标。激励约束指标是否设定,一般根据企业在这些工作方面的需要情况和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而定,指标所覆盖的范围也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有些指标可以作为管理性指标设定,开展硬性考核,有些指标作为激励。

2.. 专业设计室是工程企业设计业务的主要生产单位,他们一般不承担经济指标,主要负责设计项目的组建、项目执行和设计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因此,对专业设计室的绩效指标设置一般只包括项目执行指标和费用指标两部分。(1)项目执行指标。专业设计室的设计项目执行指标主要有设计质量、人力资源调配、科技创新、干系人满意度等内容所构成的指标。(2)费用指标。费用指标由企业财务部门每年初下达,主要依据部门上年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年度费用指标分解情况设定目标值。

3.企业直属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施工/施工管理项目部)是企业设置的临时机构,一般以完成某单个项目为目标,具有周期性、临时性和独立性的特点。而项目又是工程企业的成本中心和利润主要来源,一般在指标的设定与下达中,一方面要考虑项目管理的特点;另一方面还应考虑以利润为主导,并定期开展工作考核。对这类二级组织的绩效指标由四部分构成: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激励约束指标和项目考量指标。(1)经营性指标主要包括目标成本、目标贡献和目标管理费三项内容。在指标权重设定上,可以考虑以效益为主导,以成本管控为手段,以利润为主要考核内容。(2)项目的管理性指标设定一般是以项目执行的五大控制情况为基础,即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合同,另外还应考虑项目执行的效率在业务单元中的横向比较。(3)激励约束指标可以独立设定,也可以与管理性指标合并设定,内容由企业牵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决定。(4)项目考量指标:企业要考虑到项目执行的一些特殊情况,通过这一类指标进行区分,以达到在薪酬体系设置上的尽可能的公平。项目考量指标一般从项目规模、项目难易度两个方面专门考虑。规模是以月均完成产值为衡量标准,难易度主要是从项目业主性质、管理要求、项目的工期等特殊的要求方面进行考量,一般给予纯外资项目、短期检修改造项目特殊照顾,因其执行难度大。

4.企业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职能履行指标和费用指标两部分。(1)职能履行指标的设定主要依据是该部门的职能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指标分解。每年初,职能部门根据企业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需要,制定年度主要工作指标。部门职能履行指标应不少于三项,且便于量化考核。上级单位下达的年度绩效指标为机关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指标,应作为部门必设指标。(2)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指标分解情况下达给每个部门。

四、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保证与职责分工

1.成立企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构成如下:企业主要领导任组长,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审议绩效考核办法;研究部署绩效考核重要工作事项;听取绩效考核工作报告与实施奖惩。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以设在企业的企管部门,也可以设在人事部门,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制定或修订绩效考核办法;组织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组织跟踪绩效考核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汇总审核机关系统主管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组织提出年度绩效考核计分方案;反馈年度绩效考核计分结果;牵头做好考核兑现工作。

3.企业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需要参与对二级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职责如下:负责下达年度指标值;负责考核期内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约束性指标、项目考量指标考核及加减分认定;负责各类组织管理工作考核以及项目部过程考核;负责考核结果认定及绩效奖兑现。

五、组织绩效的指标下达

1.绩效指标下达流程。(1)各分(子)公司绩效指标下达流程:每年初,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业务归口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分解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进行各分(子)公司各项指标目标值的对接与下达,结果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这些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性指标和管理性指标。(2)专业设计室绩效指标下达流程。一是项目执行指标:每年初,由设计业务生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项目执行指标目标值,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二是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部门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总体情况,下达各职能部门/各专业设计室的年度费用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3)企业所属项目部绩效指标下达流程。一是企业费控部门在项目承接之后,组织进行项目经营性指标的测算与下达工作,测算结果经与项目部对接,并牵头下达各项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二是各系统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和管理目标需要,下达管理性指标,经与项目部对接后下达,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4)机关职能部门绩效指标下达流程。一是职能履行指标:每年初,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根据企业年度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履行需要,制定部门职能履行指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企业管理部门汇总,报企业领导办公会审查。二是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部门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总体情况,下达各职能部门/各专业设计室的年度费用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2.绩效责任书的签订。企业管理部门汇总各项指标的下达结果,编制各分(子)公司、专业设计室、各类项目部、机关职能部门的《绩效目标责任书》,交由企业经理(或授权分管经理)在年初或项目开工初期与二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1.企业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绩效考核组织实施。(1)绩效考核分为指标考核与管理工作考核两部分。指标考核即为各类组织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激励约束指标、项目考量指标在考核期满完成情况考核;管理工作考核主要是考核评价各类组织在考核期间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司制度执行情况。(2)绩效指标考核流程。一是各分(子)公司绩效指标考核:每年初,财务部门牵头进行各分(子)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进行管理性指标完成情况与约束性指标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二是项目部绩效指标考核:项目执行完毕,内外部结算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将考核兑现申请表报企业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门会签后交由费控、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经营性指标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交企业管理部门;同时企业管理部门牵头进行管理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与项目考量指标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3)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流程:一是各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公司各部门对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细则。每季度末,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分别对各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其中第四季度末的考核要考虑全年的总体情况。考核结果量化得分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每季度的考核得分均交人力资源部门。分(子)公司年度得分一般考虑全年的得分情况,可以取平均值,也可以设定各季度的权重。二是项目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企业各部门对各类项目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交人力资源部门。项目部年度考核得分一般考虑全年的得分情况,可以取平均值,也可以设定各季度的权重。项目结束后,最终管理考核得分可以考虑所跨各年度得分情况,进行加权计算。

2.专业设计室与机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参照上述流程执行。其中,专业设计室的考核测评主要包括业务开展、沟通协调、执行力、服务意识、团队建设等内容,机关职能部门的测评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项内容,由一般由企业分管领导、机关相关部门、相关项目部和相关分(子)公司参加;考核主体的权重一般考虑分管领导的稍高一些;测评得分取平均分计算。

七、考核计分办法

1.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考核计分办法如下:(1)各类组织考核得分的基准分均为100分。基准分的构成及权重(具体计分方法详见附表)如下:考核基准得分A=K1S1+K2S2+K3S3,

其中:K1:经营性指标考核得分;S1:经营性指标所占权重;K2:管理性指标考核得分;S2:管理性指标所占权重;K3:管理工作考核得分;S3:管理工作考核所占权重;一般来讲,盈利能力弱的工程企业,可以考虑经营性指标应占主导地位,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应考虑管理性指标占主导地位。(2)考核总得分M=A+K4+K5,其中,K4:激励约束指标总得分,K5: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考量总得分。

2.专业设计室、机关职能部门的考核计分方法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办法

1.每季度的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与二级组织的业绩奖金总额发放挂钩,并分解到各具体管理岗位;挂钩方法由企业薪酬分配方案决定。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3

内控自查的必要性

在内控管理工作中,监督检查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在这里,监督检查除了内控(内审)专业人员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外,还包括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流程对处理相关业务开展的现场自查。

众所周知,在集团化管理的企业中,出于成本和效率方面的考虑,总部派遣的内控审计人员不可能全年都在某个企业中进行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即便是下属企业设立的内控审计人员也不可能全天对企业的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内控检查。但是作为实施内部控制活动的主要内容,相关控制活动需要落实到所有业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为保证这些具体业务控制活动的有效性,企业就需要对这类日常控制活动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现场自检程序。

相信有过企业质量管理经验的读者朋友都知道,在推行质量体系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就是操作人员的现场自检。企业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必须将质量控制活动通过自检程序落实到制造车间的每个操作人员的每个生产工序过程中,从而达到将产生不合格产品的风险控制在最初阶段。这就是产品自检。企业的专职检验员只是做事后的检查。内控自查和质量管理中的自检具有类似的效果。

笔者根据这些年从事内控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认为,企业定期开展内控自查工作正是保证执行内控管理程序,预防管理风险的重要工具。从内控管理五要素的角度来看,企业控制活动的主体就是企业的全体业务人员,如果他们在不同岗位处理不同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能够定期进行现场“自检”,则企业的管理风险和预防成本就可以大大减轻。

内控自查≠内控审计

内控自查与内控审计在概念上容易混淆,首先在此厘清内控自查与内控审计的主要区别。

1.实施主体不同。内控自查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现场业务人员,包括各级管理者。他们既是操作处理各项业务的主体,同时也是各项业务的检查者。被审计企业的内控经理或内审人员主要起到组织安排自查和监督自查的作用。而实施内控审计工作则通常是由独立于企业日常运营活动的上级内部审计部的专业内控审计人员进行。

2.检查项目的范围不同。内控自查项目虽然通常由总部统一制定,统一安排,但各个执行业务自查的企业可以根据其具体的风险情况和过去的审计结果自行调整检查项目和检查范围。而内控审计项目或审计大纲则由总部确定,审计范围一旦确定后就要由专职审计人员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变化较少。

3.自查的力度和纠正问题的力度不同。内控自查是被审计企业的自我检查,无论在检查力度还是纠正力度方面和专职的内控审计有所区别。

4.检查的目的不同。内控自查是企业管理层为保证落实管理程序的执行力,减少企业管理层自身管理风险而实施的自查。虽然由上级审计部门安排进行,但也是企业管理层的自身需要。而上级组织的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师组织的外部审计则是为了包括股东利益在内的独立或半独立审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由于内控自查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风险预防,直接为企业运营管理层服务,是运营管理层控制管理风险的重要工具,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出一套良好的自查方案,以保证内控自查工作的有效性。以下笔者将就如何设计企业内控自查方案与读者朋友进行交流。

内控自查方案的设计要点

从集团公司内控管理的角度来看,为保证实现内控自查的目的,总部内部审计(内控)部门通常会根据下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先统一设计出一套自查方案,供下属企业参考采用。作为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部在设计内控自查方案时主要应当考虑以下五个要点:制订内控自查管理程序;确定实施内控自查的参加人员和自查主体;确定内控自查实施的时间和频次;确定内控自查的项目和范围;自查总结和跟踪改进。具体内容如下:

1. 制订内控自查管理程序

作为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当将内控自查工作列入日常运营管理程序之中。通常由内控部(或内部审计部)首先制订出内控自查管理程序。该程序作为企业内控管理程序的一部分,应当具体描述包括内控自查方案审计和安排落实内控自查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为具体实施内控自查工作奠定政策基础。内控自查管理程序具体涉及到这么几个方面:内控自查的目的和宗旨、内控自查业务的主管部门、方案设计部门、参与内控自查工作的主要人员、内控自查的格式和自查项目设计、自查要求、内控自查的实施时间、跟踪改进和总结、自查过程中的政策规定等。

2. 确定实施内控自查的主体和参加人员

如上所述,内控自查的方案设计通常由总部内控部或内审部门人员根据下属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当年企业的风险变化和上年度的审计结果等有关因素,提出本年度的自查项目。自查项目经过内控部主管批准后统一发给各下属企业管理层供其参考执行。下属企业的内控经理是落实企业内控自查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企业内控经理应当在收到总部内控部的内控自查方案后,立即和企业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共同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特别是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管理情况,提出补充调整自查范围。企业全体管理者和敏感部门的人员是实施内控自查的主体。总经理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既是自查的检查者,同时也是实施自查的现场主管。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内控经理应当对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共同签字确认。企业内控经理应当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总部内控部或内审部。企业内控经理应当将跟踪该自查中发现的内控薄弱问题列入其日常工作中,并在定期内控工作汇报中具体说明更改情况。总部内控部将统一对各下属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为管理层提供分析意见。总部内控部将在实施企业年度现场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的自查结果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3.确定内控自查的实施时间和自查频次

内控自查时间和实施次数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各公司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条件决定。为配合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大型企业集团应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内控自查。自查时间则以1~3个月为限。自查时间应当尽量避开年中和年尾的结账高峰期。

4.确定自查项目和范围

确定内控自查项目和范围是设计内控自查的重点。各个行业和不同企业应当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风险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过评估后研究确定。由总部内控部制定的自查项目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以100~ 300个为宜。内控自查项目和内控审计项目之间应当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内控自查项目通常是针对高风险业务环节进行确定,并为减轻审计的压力服务。比如审计项目中有银行对账环节的检查。自查项目中也应该有相对应的检查项目。这样总部内控部在审计企业与银行对账业务时,就可以减轻抽查的数量。一些询问性风险较低的审计检查项目甚至可以依据自查结果就做出评分。作为总部设计的内控自查项目,还应该考虑将上年度内控审计中发现的具有共性的控制薄弱环节列入自查项目清单。总部设计的自查项目应当给各下属企业预留增加检查项目的余地。各企业管理层和内控经理可以根据总部的标准格式和检查范围,自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增加新的自查项目。内控自查的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对于企业新增加的自查项目并没有数量方面的限制。但企业不应该对总部统一布置的自查项目进行削减。所有自查项目在完成检查后都应该在表格上留下部门经理、内控经理和总经理的签字确认。

5.自查总结和跟踪改进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4

引 言: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管理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当今世界,各国经济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它的发展无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美国的邓恩和布斯特里斯信用分析公司在研究管理的作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多年来,他们对破产企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结果表明,在破产企业中,几乎有90%是由于管理不善所致。调查显示,我国80%以上亏损企业也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由此可见,企业管理是企业兴衰的决定因素,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 目标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目标

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管理活动与其达到的成果或效果。按照计划的时间性分为带有战略性的长期目标(10 年以上),中期目标(3-5 年),短期目标(1年)和执行目标(季度或月度)

目标既是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制订计划的基本依据,科学的计划工作主要是正确的预测未来的发展,选择好目标方向,有效的利用现有的资源(人力、财力、物力),获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目标管理

所谓目标管理(MBO, Management by Objective)就是指:组织的最高层领导根据组织面临的形势和社会需要,制订出一定时期内组织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然后层层落实,要求下属各部门主管人员以至每个员工根据上级制订的目标和保证措施,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并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简而言之,目标管理是让组织的主管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目标的制订,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制度或方法。

目标管理,被公认为是德鲁克对管理实践的主要贡献。美国总统布什在将2002 年度的“总统自由勋章”授予彼得德鲁克时,提到他的三大贡献之一就是目标管理。它已经在全世界为数众多的公司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

“目标管理”,五十年源于美国,它是在以泰罗的科学管理学说和梅奥的人际关系学说(后来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1954 年,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认为“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企业如果无总目标及与总目标相一致的分目标,来指导职工的生产和管理活动,则企业规模越大,人员越多,发生内耗和浪费的可能性越大”。概括来说也即是让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订,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是根据注重结果的思想,先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提出组织在一定时期的总目标,然后由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根据总目标确定各自的分目标,并在获得适当资源配置和授权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为各自的分目标而奋斗,从而使组织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模式。

目标管理的概念的理解从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作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目标管理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目标的实现者同时也时目标的制订者,即由上级与下级共同确定目标,上下协商,制订出企业各部门直至每个员工的目标,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一个目标手段链。

目标管理还力求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以增强员工在工作中的满足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目标管理体系的核心:适应外部环境的企业发展战略。

二、东成印刷公司简介

东成印刷公司始建于1991年,是一家以生产上级指令性计划任务为主的印制类中型国有企业,现有员工1500余名,作为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东成印刷公司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成总公司每年下达的国家指令性计划,并在保证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的前提下,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总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支持国家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拥有百余年历史的东成印刷公司,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企业的供、产、销一系列工作都是在总公司计划下完成的,因此,企业在经营自主性和自我调控等方面较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东成印刷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创新、第三产业的开拓等方面逐渐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自主权,使得企业在成本控制、技术水平、产品市场销售等各个方面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迫切要求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摒弃国有企业存在的众多瘤疾,更好的适应企业的管理和经营。

三、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0年,为促进总公司发展纲要的实施及战略目标的达成,推动印制企业现代化、集体化、国际化的建设进程,建立和完善印制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解析和真实反映印制企业的管理绩效,总公司制定了印制企业管理绩效评价规则,对印制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质量、资产运用、成本费用控制等管理成效进行定量及定性对比分析,做出综合评价。

东成印刷公司为了更好地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提高本企业的管理能力、优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并充分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1500余名员工的积极性,在各个处室、车间、工段和班组逐级实施了目标管理。多年的实践表明,目标管理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挖掘了企业内部潜力,增强了企业的应变能力,提高了企业素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一)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现状

第一,目标的制定。总公司制定的印制企业管理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企业成本费用控制状况、企业专业管理能力状况、企业资产效益状况、企业发展能力状况。东成印刷公司每年的企业总目标是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结合企业长远规划,并根据企业的实际,兼顾特殊产品要求,总目标主要体现在东成印刷公司每年的行政报告上。依据厂级行政报告,东成印刷公司将企业目标逐层向下分解,将细化分解的数字、安全、质量、纪律、精神文明等指标,落实到具体的处室、车间,明确具体的负责部门和责任承担人,并签署《企业管理绩效目标责任状》以确保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此为二级目标即部门目标。然后部门目标进一步向下分解为班组和个人目标,此为三级目标,由于班组的工作性质,不再继续向下分解。部门内部小组(个人)目标管理,其形式和要求与部门目标制订相类似,签订班组和员工的目标责任状,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实施和考核。具体方法是:先把部门目标分解落实到职能组,任务再分解落实到工段、工段再下达给个人。要求各个小组(个人)努力完成各自目标值,保证部门目标的如期完成。

第二,目标的实施。《企业管理绩效目标责任状》实行承包责任人归口管理责任制,责任状签订后,承包方签字人为承包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在部门内部进行目标分解,细化量化指标,进行第二次责任落实,实行全员承包。各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部门内部制定实施全员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各部门的第二次责任分解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两种形式进行,部门负责人直接与全员签字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签字落实责任,班组长再与全员签字落实责任。管理绩效目标责任状签订并经主管人员批准后,一份存上一级主管部门,一份由制订单位或个人自存。承包方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本部门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本专业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企管处负责组织对处室、车间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还实行了承包责任人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副主办以上责任承包人依据级别的不同,分别向厂交纳一定数额的责任风险抵押金,并在目标达成后给予一定倍数的返还。

第三,目标考评。考评机构上,东成印刷公司成立了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厂绩效考核小组,厂长任组长,三位副厂级领导任组员,共由9位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厂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部门绩效考核小组。由责任状的承包方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专业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企管处负责组织对处室、车间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部门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各自处室、车间的结果进行考评。

考评周期上,企业对部门的考核周期是一年,平时有日常考核和月度报告,对班组和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考核一般也是在年底,平时主要是日常出勤的考核。

考评办法上,东成印刷公司对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每月统计一次,年终进行总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各部门于每季度末将其完成管理绩效目标责任状情况的季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交与相关部门。各专业处室按照绩效目标责任状中本专业的管理目标和工作要求,对车间及有关部门进行每半年一次的专业考评。

考评方式上,考核中采用了“自我评价”和上级部门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做法,在每季度末月的29日之前,将本部门完成管理绩效目标责任状、行政工作计划情况的季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一并报企管处。企管处汇总核实后,由考核工作组给予恰当的评分。

考评处理上,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应主管负责人实施相应奖惩。年终,企管处汇总各处室、车间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上报厂级考核小组,由其根据各部门的重要性和完成情况,确定奖惩标准。各处室、车间内部根据企业给予本部门的奖惩情况,确定所属各部门或个人的奖惩标准。考评结果一般不公开,对奖惩有异议的可以层层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

(二)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东成印刷公司分析得知,企业具备实施目标管理的基本条件,并且有比较全面的目标管理工作意识,但是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体系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明确量化的厂级目标体系。东成印刷公司以每年的行政工作报告作为年度厂级总目标,行政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年度总公司下达的产品生产任务计划以及总公司重点检查和考核的目标体系。但是东成印刷公司没有一个明确量化的厂级目标体系文本,各个部门按照行政工作报告的精神领会制定部门目标。

第二,目标值的制定缺乏系统明确的量化方法体系。各个部门的目标任务主要由部门向厂绩效考评小组上报后确定,厂绩效考评小组难以衡量各个部门目标制定的客观性。实际中,员工普遍认为只要不出大的差错,比如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每个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都是可以顺利完成的,换句话来说就是目标值基本上都可以很容易的完成。而且,目标值未能体现出动态性,没有提升。主要问题在于目标值的制定缺乏系统明确的量化方法体系,很多部门只是根据往年的数据粗略估计,数据来源难于考查,更谈不上提升了。

第三,考核工作主观化,负激励明显。东成印刷公司目标责任状没有明确的权重分值,使得厂绩效考核小组和部门绩效考核小组考核评分过于主观化。此外,日常考核工作主要以企业制定的考核细则为主,而考核细则多以惩罚为主,负激励明显。

第四,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各个部门工作协调困难,部门只注重自身的绩效,不关注兄弟部门的绩效,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组织内耗大。

第五,目标管理组织体系不全面。因为企业员工考核结果反馈一般是逐层反馈,员工常常感到考核结果不公的时候没有一个很好的反馈和沟通部门。厂绩效考评小组得不到更好的互动信息支持,难以进一步以目标为导向开展企业管理和目标控制工作。由于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是由同一个组织来完成的,使得各级目标制定和绩效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缺乏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督和控制。[ hi138/Com]

四、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改进措施

(一)东成印刷公司目标管理组织体系设计

对原有的组织体系进行再设计,建立现代企业目标管理组织体系。首先在原有的组织体系中加入协调反馈监督组织,形成一个反馈控制闭环。成立目标决策委员会,主要由企业职代会主席以及企业决策层、企业经验职工代表组成。对职工在目标管理中存在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反馈,目标决策委员会具有最高目标审议否决权,以全面权衡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其人员构成是以企业工会主席、决策层为主导,各个部门推选资深职工代表为核心的常务组织;其次监审委员会由企业党群部门监审处组织设立,以监督检查目标管理执行组织工作为主要职能,包括员工对考核的申诉、意见,旨在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企业目标管理组织环境;最后厂目标管理委员会是目标管理工作的最高执行和控制层,主要是由厂级领导和企管处处长组成,是企业厂级目标的主要制定组织,同时主要针对各个责任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执行控制。厂目标管理小组是主要由企管处和劳动人事处的工作人员组成,是企业目标管理日常工作检查的主要执行者,同时负责部门、员工目标管理具体工作的落实。部门绩效考评小组主要是以部门为中心,主要针对其所在部门内部的目标管理工作。

(二)东成印刷公司目标定位

根据东成印刷公司的特点,其是以完成总公司交给的指令性计划任务为主,保证指令性计划任务的数量、质量、安全以及交货时间,以成本为导向的国有企业。因此确定企业主要工作目标是在成本最优的前提下按时交货、保证产品数量管理、保证质量、保证生产安全性。

(三)东成印刷公司目标与目标值的确定

厂级目标的设置主要依据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一般是规划企业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战略,应该由企业高层领导以及各个部门资深员工等共同协商制定,明确公司的使命、目标、远景,三至五年中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及在每一个进入领域中应达到或保持的地位与目标,并制定了达到这些目标的战略、组织保障、各部门的关键能力指标以及严谨的财务预测制度等。根据东成印刷公司的特点和目标定位,同时结合企业总公司目标绩效考评体系,确定其厂级目标体系结构如下:

第一,生产目标。包括指令性产品计划指标、非指令性产品销售指标。

第二,财务经营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

第三,关键能力发展目标。关键能力发展目标是对企业持续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指标,东成印刷公司参照《印制企业绩效评价规则》中评价指标体系,对隶属各个部门的关键指标着重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①质量和质量过程控制目标②安全开发和利用目标⑥其他重大年度项目改造和项目开发执行控制目标⑦企业标准体系管理与建设目标。

第四,学习与发展目标。①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目标②企业多元化产品经营和市场开拓目标③企业文化建设与发展目标。

企业各个部门的目标应该按照厂级目标确定的内容逐层分解,用各个分目标的手段来支持目标的实现。由于东成印刷公司产品的特殊性,要求其产能和物资供应始终满足生产的需求,企业阶段目标的制定主要是以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的要求,以均衡生产和控制必要成本为主要目标,每月由生产处负责人制定月度目标,各个职能部门在生产处的指导下制定和分解自身组织和员工的目标。

(四)东成印刷公司管理目标考评

东成印刷公司确定部门评价周期为一年,其中在年中的时候由企业目标管理小组和部门直接上级检查目标执行情况,年终汇总评价部门工作绩效,作为部门年度绩效排序的依据。班组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周期是以月度为单位,月度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在年终汇总评价。考核主要是过程控制的作用,年终进行汇总评价,作为年度绩效评价和绩效激励的依据。其中,部门年度绩效排序的主要作用是确定部门主管和部门年度奖金级别。而员工的绩效评价决定了员工自身在部门奖金级别下的年度奖金级别。

(五)东成印刷公司管理目标考评结果处理

东成印刷公司部门绩效考评的结果主要是决定部门年度绩效奖金等级的发放,部门主管年度绩效目标责任状的兑现情况,以及部门内部员工年绩效奖金的发放;班组和员工的绩效考评评价周期一年,其得到的绩效系数可以用于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此外,可以作为企业选拔人才,晋升培训的依据;同时目标的执行情况可以发现企业在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有助于根据各个部门和员工班组的表现情况及时地反馈问题。

结论

目标管理的基础是经济责任制,目标管理只有同明确的责任划分结合起来,才能深入持久、才能具有生命力,达到最终的成功;每名员工都有责任制定自己的目标,而且是其首要责任;目标设定开始就应把重点放在团队配合和团队成果上。即设定目标必须把员工和所在的单位(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必须把单位(部门)间的协作关系有机结合起来,规定和要求本单位在其他单位实现其目标时应给予的帮助,以及本单位在实现自己的目标时期望其他单位给予支持;目标管理把客观的需要转化成为个人的目标,适用于各种层次和具有各种职能的员工,也适用于大大小小的各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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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5

摘 要:本文以SNEI公司为例,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模式、绩效指标体系构成、绩效考核的组织保证等方面对国有大型企业构建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了全面探讨。

关键词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6-0061-02

SNEI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是以设计为先导,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开发为核心,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专业施工为主体、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综合性、一体化的国际工程公司,对于此类国有大型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于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如何构建公司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是本文的研究内容。

一、SNEI公司组织机构介绍

工程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一般坚持有利于项目运作这一原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单元、项目管理单元和项目执行单元。其中项目执行单元主要包括专业设计室、分(子)公司和各类项目部。综合管理单元和项目管理单元组成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对项目执行单元实现强矩阵模式管理,由生产主管部门组建项目部,并按系统管理模式派出人员执行项目,设计业务由专业设计室派出人员组建设计业务执行团队,施工业务的核心部分由企业直属施工分公司承担,其余外包。

二、SNEI公司绩效管理机制模式

企业向各类组织下达目标指标,签订年度或项目周期的绩效目标责任书,期末开展指标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企业各类组织的中层管理人员同时开展360度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业绩与所属二级组织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年度或项目执行周期绩效奖的依据。

三、SNEI公司各类组织的绩效指标体系构成

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是绩效考核的前提,而关键绩效指标(KPI)的设立又必须符合企业的特点,并能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根据工程企业的组织结构设置情况,各类业务单元的KPI设置均应抓住其工作目标、管理需要和考核模式。[46]一般来说,上级单位对企业下达的绩效目标指标的分解落实是企业对二级组织设定的主要依据。因此,对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二级组织来说,经营性指标的设立很重要,指标数值一般来源于对企业年度目标值的分解;而企业机关职能部门,一般以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为主导。下面按照不同业务单元,分别描述对应的指标体系设置情况。

(1)企业下属各分(子)公司的绩效指标一般由三部分构成: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和激励约束指标。

1)经营性指标一般包含产值总额、管理成本总额、利润总额三项内容。其中,上交上级管理费可以单独立项,也可以合并在利润总额指标中进行考核。

2)管理性指标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目标,一般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项目执行进度、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等内容。其中项目执行指标包括承包合同履约率、一级进度控制点完成率等。

3)激励约束指标是企业设定的为鼓励二级组织在某些业务方面主动地开展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正激励,属于加分因素,有些是负激励,属于减分因素。这些工作可以包括:技术/管理创新情况、市场开发情况、队伍建设、员工满意度等内容。其中技术/管理创新、市场开发为激励指标,队伍建设、员工满意度为约束指标。

激励约束指标是否设定,一般根据企业在这些工作方面的需要情况和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而定,指标所覆盖的范围也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有些指标可以作为管理性指标设定,开展硬性考核,有些指标作为激励。

(2)专业设计室是工程企业设计业务的主要生产单位,他们一般不承担经济指标,主要负责设计项目的组建、项目执行和设计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因此,对专业设计室的绩效指标设置一般只包括项目执行指标和费用指标两部分。

1)项目执行指标:

专业设计室的设计项目执行指标主要有设计质量、人力资源调配、科技创新、员工满意度等内容所构成的指标。

2)费用指标:

费用指标由企业财务部门每年初下达,主要依据部门上年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年度费用指标分解情况设定目标值。

(3)企业直属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施工/施工管理项目部)是企业设置的临时机构,一般以完成某单个项目为目标,具有周期性、临时性和独立性的特点。而项目又是工程企业的成本中心和利润主要来源,一般在指标的设定与下达中,一方面要考虑项目管理的特点,另一方面还应考虑以利润为主导,并定期开展工作考核。对这类二级组织的绩效指标由四部分构成: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激励约束指标和项目考量指标。

1)经营性指标主要包括目标成本、目标贡献和目标管理费三项内容。在指标权重设定上,可以考虑以效益为主导,以成本管控为手段,以利润为主要考核内容。

2)项目的管理性指标设定一般是以项目执行的五大控制情况为基础,即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合同,另外还应考虑项目执行的效率在业务单元中的横向比较。

3)激励约束指标可以独立设定,也可以与管理性指标合并设定,内容由企业牵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决定。

4)项目考量指标:企业要考虑到项目执行的一些特殊情况,通过这一类指标进行区分,以达到在薪酬体系设置上的尽可能的公平。项目考量指标一般从项目规模、项目难易度两个方面专门考虑。规模是以月均完成产值为衡量标准,难易度主要是从项目业主性质、管理要求、项目的工期等特殊的要求方面进行考量,一般给予纯外资项目、短期检修改造项目特殊照顾,因其执行难度大。

(4)企业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职能履行指标和费用指标两部分。

1)职能履行指标的设定主要依据是该部门的职能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指标分解。每年初,职能部门根据企业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需要,制定年度主要工作指标。部门职能履行指标应不少于三项,且便于量化考核。上级单位下达的年度绩效指标为机关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指标,应作为部门必设指标。

2)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指标分解情况下达给每个部门。

四、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保证与职责分工

(1)成立企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构成如下:企业主要领导任组长,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审议绩效考核办法;研究部署绩效考核重要工作事项;听取绩效考核工作报告与实施奖惩。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以设在企业的企管部门,也可以设在人事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组织制定或修订绩效考核办法;组织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组织跟踪绩效考核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汇总审核机关系统主管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组织提出年度绩效考核计分方案;反馈年度绩效考核计分结果;牵头做好考核兑现工作。

(3)企业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需要参与对二级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职责如下:

负责下达年度指标值;负责考核期内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约束性指标、项目考量指标考核及加减分认定;负责各类组织管理工作考核以及项目部过程考核;负责考核结果认定及绩效奖兑现。

五、组织绩效的指标下达

(1)绩效指标下达流程

1)各分(子)公司绩效指标下达流程:

每年初,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业务归口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分解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进行各分(子)公司各项指标目标值的对接与下达,结果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这些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性指标和管理性指标。

2)专业设计室绩效指标下达流程

a)项目执行指标:每年初,由设计业务生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项目执行指标目标值,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b)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部门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总体情况,下达各职能部门/各专业设计室的年度费用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3)企业所属项目部绩效指标下达流程

a)企业费控部门在项目承接之后,组织进行项目经营性指标的测算与下达工作,测算结果经与项目部对接,并牵头下达各项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b)各系统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和管理目标需要,下达管理性指标,经与项目部对接后下达,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4)机关职能部门绩效指标下达流程

a)职能履行指标:每年初,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根据企业年度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履行需要,制定部门职能履行指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企业管理部门汇总,报企业领导办公会审查。

b)费用指标:每年初,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部门年度费用预算,结合上级下达的费用总体情况,下达各职能部门/各专业设计室的年度费用指标,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

(2)绩效责任书的签订

企业管理部门汇总各项指标的下达结果,编制各分(子)公司、专业设计室、各类项目部、机关职能部门的《绩效目标责任书》,交由企业经理(或授权分管经理)在年初或项目开工初期与二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1)企业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1)绩效考核分为指标考核与管理工作考核两部分。指标考核即为各类组织经营性指标、管理性指标、激励约束指标、项目考量指标在考核期满完成情况考核;管理工作考核主要是考核评价各类组织在考核期间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司制度执行情况。

2)绩效指标考核流程

a)各分(子)公司绩效指标考核:每年初,财务部门牵头进行各分(子)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进行管理性指标完成情况与约束性指标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

b)项目部绩效指标考核:项目执行完毕,内外部结算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将考核兑现申请表报企业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门会签后交由费控、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经营性指标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交企业管理部门;同时企业管理部门牵头进行管理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与项目考量指标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得分情况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

3)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流程:

a)各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公司各部门对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细则。每季度末,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分别对各分(子)公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其中第四季度末的考核要考虑全年的总体情况。考核结果量化得分由企业管理部门汇总。每季度的考核得分均交人力资源部门。

分(子)公司年度得分一般考虑全年的得分情况,可以取平均值,也可以设定各季度的权重。

b)项目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企业各部门对各类项目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交人力资源部门。

项目部年度考核得分一般考虑全年的得分情况,可以取平均值,也可以设定各季度的权重。项目结束后,最终管理考核得分可以考虑所跨各年度得分情况,进行加权计算。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6

总会计师是主管一个企业或单位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企业或单位的领导人员。目前,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很不健全,影响和制约着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谓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对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作用、地位,以及总会计师的任命、奖惩、考核、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综合。追根溯源,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是伴随着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照搬前苏联经验,在“一长三师”(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

20世纪50年代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为实现国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国营企业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61年,国务院下达了工业七十条,规定了在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总会计师的地位得到充分的认可。1962年国务院通过《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总会计师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66年“”开始,“”反对经济核算,把会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说成是管、卡、压,总会计师被当成反动权威批斗,迫使大批会计人员转行,总会计师制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经济建设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方针,会计工作也被列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程。1978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和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把设置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规定了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基本职责和工作权限。198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一级经济责任人,不少大中型企业和部分经济主管部门相继设置了总会计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厂三总”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为了更加系统、有效地促使总会计师履行自身重大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990年12月国务院了《总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同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的要求。确定了总会计师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参与权、财务开支中有决定权、经营管理中有指挥权、执行财经纪律中有维护权、会计报表中有审批权。1993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总会计师设置范围又重新作出了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保证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参与重要经济问题分析等职责到位。2003年,在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再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这为确立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对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保护所有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在《总会计师条例》的规范下运行实施的,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总会计师条例》在诸多方面都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以及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求不相匹配,在经营管理决策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总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应借鉴西方首席财务官制度的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接轨,建立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为依托所组成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要求下出台的,代表着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越来越倾向于复杂化、智能化和艺术化,总会计师在其中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要。概括地讲,总会计师既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又是该企业财会改革和财会管理的总设计师,还是本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任何职位或人员所不可替代的。推进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和经济发展中的管理决策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管理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参与企业价值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协助经营者履行经营责任,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为所有者及其他外部利益主体提供信息基础,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

四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暂行办法》有利于解决我国总会计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和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企业实践来看,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利于解决对总会计师职位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总会计师行业整体处于无序状态,总会计师在企业“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排末位”现象严重,相当部分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厂长经理对会计法规理解不全面,对总会计师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

首先是对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认识不到位。原因一是有关总会计师的设置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即使不设置总会计师,也不会受到行政或经济处罚;二是财权是企业的核心权利之一,企业行政领导常常会亲自主抓,或让其信任的副职领导负责财务工作。针对这个问题,《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其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总会计师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他的职责不是一般行政领导所能替代的。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努力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企业价值管理,以财务会计系统为主线,将企业经营活动全部衔接起来,打造企业管理价值链,优先实施价值管理;三是提升风险控制力度;四是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总会计师的作用具体是:1、领导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2、法制作用;3、决策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的领导成员,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使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更为突出;4、管理作用;5、沟通作用,总会计师组织各级经济活动分析,考察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成果,发挥信息反馈作用;6、监督作用;7、效益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总会计师的效益作用是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管理战略来体现的。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应有的作用,《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的职位设置及职责权限作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利于扫清认识上的误区,又便于操作。

再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认识不到位。《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对其缺乏全面理解,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尺度把握得不好。《暂行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在这一方面又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总会计师管理体制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总会计师行为的有关法律、准则和制度等规范体系;二是实施总会计师管理的机构和组织,最终形成一个由法律性管制、行政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等要素所组成的较为完整的企业总会计师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许多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

一个是干部管理体制,《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可见,总会计师是企业“内部人”,其缺点是总会计师缺乏独立性,无法也无需对股东负责,是“内部人控制”的范畴。总会计师不进董事会,其作用就很难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是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评价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对现职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科学合理体系。《暂行办法》的出台,在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同时,也对总会计师的监督考核做出了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职责权限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总会计师在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效益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强企业财务职能转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呼声的日渐提高,总会计师职责权限上暴露出先天不足的缺陷,概括起来是:责大权小,监管无力。

具体来讲,首先,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匹配。新时期财务职能面临的挑战要求总会计师转变职能,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承担关键性角色,这要求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必须作相应的改变。其次,总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所处的助手和从属地位以及在职责权限上有先天不足之处,对企业经营者带有较大风险的举措或不当的经营行为只能提出规劝性意见,当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总会计师的监督往往显得苍白无力,由此产生了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总会计师岗位,但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确保企业总会计师权责统一,《暂行办法》赋予了总会计师四种工作权限:一是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包括参与拟定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二是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包括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即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任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时,应当由总会计师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四是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即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应当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缺位和人才的培养问题

总会计师,不仅为企业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担负着组织和领导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工作的职责,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都承担着关键性角色,而且是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之一。正是因为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责,总会计师的“门槛”是很高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总会计师应当侧重于管理层面规范其资质条件。总的要求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又对出资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通晓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概括地讲,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有相当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二是必须善于运用恰当的管理工具,三是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暂行办法》中对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规定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但结合目前国内现状来看,这一点恰恰是最现实和急迫的,第十、十一、十二条对总会计师的任职、不得任职、应回避等情况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符合时展的要求。

下一步需要迫切解决问题

虽然《暂行办法》在总会计师的职责管理方面作了很多重要的、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是,总会计师行业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会计师队伍本身素质有待提高

就总会计师的整体素质来看,以下几个方面亟需提高:

工作职责认识问题,对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认识不清,管理理念尚停留在以会计核算为主,没有建立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的强烈意识。知识面较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对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需要。

适应环境能力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们往往只习惯于根据财政部门的政策和制度的变化而被动变化,不太适应因市场竞争的变化而主动变化的要求。

加强诚信建设问题,目前,很多总会计师在坚持职业道德、树立行业诚信方面,有待提高。这给总会计师的群体形象罩上了阴影,不利总会计师自身发展,对企业的发展及投资人利益更是莫大的损害。

总会计师法律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和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随着经济环境发展变化,总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已经不适应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需要;《总会计师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征,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7

目前,很多企业薪酬核算都是利用薪酬管理系统软件来实现,比较简单方便,但在实际应用时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由于企业的薪酬项目明细繁多,还经常增减项目,这样会出现薪酬管理系统软件解决不了的问题;二是由于薪酬管理系统软件的查询统计条件设置不灵活,功能有限,不能满足企业管理上的一些要求;三是由于薪酬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数据库一般只存有工资性数据,如果企业的人员数量大,数据变动时,工作量会非常大。实际工作中很多数据在表与表之间都可以用Excel函数取数来完成,这使得数据在人事部、财务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中心、税收部门以及银行之间的转换变得非常方便。尤其在每个月都要变动时,优势就更明显。利用Excel的一系列功能编制薪酬管理有关表格,可以很好地实现薪酬的核算和管理,不仅提高效率,还能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要求。

一、企业薪酬操作流程

企业的薪酬管理工作经常由人事部和财务部两个部门共同承担。人事部门一般会与社会保险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发生数据往来,而企业财务部门除了和人事部门发生数据往来,还会与税务、银行等发生数据往来,具体的流程见图1。

二、Excel表格在人事部门薪酬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从企业人事部门看,对内主要和企业财务部门发生相关往来,对外则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中心等发生相关业务联系。从具体工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形成企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形成企业员工工资调整表

(三)形成企业职工福利表

(四)形成企业五险一金(个人)表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企业用人时,要为其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人事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从其薪酬项目明细中,统计出要计算社会保险的缴交基数,然后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缴交比例计算其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企业部分由企业缴交,个人部分按月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至社险中心和公积金中心。

(五)形成企业五险一金(企业)表

三、Excel表格在财务部门薪酬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从企业财务部门来看,财务部门除了和企业内部的人事部门发生数据的往来,还会与税务、银行发生相关业务往来。从具体工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形成工资结算单

(二)形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三)形成银行打卡表

企业工资发放一般采用银行打卡方式进行,银行打卡表是企业根据银行要求制作的工资发放表,是企业要求银行给员工发放工资的依据,其表格如表8。财务部门主要完成编号、姓名等栏目的录入;另外账号、金额等栏目由公式产生。其中账号和金额栏目是从人员基本情况表和工资结算单中用VLOOKUP函数取数过来的。银行打卡表格完成后,利用银行网银助手把该表转换成银行特定的格式,最后通过网银或用盘片上交银行发放工资。

(四)财务部门月末的账务处理

薪酬是企业主要的耗费之一,月末,财务部门要将本月发生的薪酬作相应账务处理。在账务处理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首先,形成工资总额汇总表。用SUMIF函数把工资结算单发生的费用按照企业各个部门汇总各项金额,从而形成部门工资总额汇总表。SUMIF()求和函数的功能是在满足指定的统计条件下,对给定数据区域中的某一栏目范围进行累计求和。在单元格中输入公式:SUMIF(工资结算单!$D:$D,$B3,汇总表工资结算单!E:E),表示将“部门”列中所有的行所对应的列合计。其他项目汇总公式均参照此单元格填写,然后利用SUM函数算出合计数即可。工资总额汇总表是财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主要依据。

其次,形成薪酬记账凭证清单。为了做账计算方便,可以制作薪酬记账凭证清单。我们可以利用INDEX、MATCH等函数计算工资总额汇总表中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的各部门金额合计数。同理也可以计算出工资总额汇总表中应该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

四、结束语

薪酬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往往需要人事部和财务部共同来完成,利用Excel设计一整套薪酬管理系统,让人事和财务共享相关数据资料,能极大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为企业薪酬管理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8

张逢春,一位兼具国际风范和中国国有企业领导特色的矛盾人物,就坐在我面前。

他来自甘肃贫困山区,是农家子弟出身。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现改为商学院)、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学历背景,以及3年留校任教、3年中央政府部门公务员、被派往中央驻港企业营商17年的职业经历,造就了他身上多重矛盾气质,连口音,都带着浓浓的北方香江韵味。

张逢春身居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董事、总会计师之职,分管集团财务、信息化、物流、电力和总务多方面的工作。他秉承敬业务实、进取创新的精神,坚持与企业共成长、共荣辱的理念,言语中表现出对企业的责任感、敬重感。

港中旅创立于1928年4月,是驻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经过几代人的开拓经营,现已发展成为以旅游为主业、以实业投资(钢铁)一房地产一物流贸易为支柱产业的海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是中国产业要素最齐全、产业链最完整、业务规模最大、竞争实力最强的跨国旅游企业,也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十企业。

作为国际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港中旅的经营和发展面临着转型,作为集团董事、总会计师,张逢春关注的焦点、工作的重点,亦在转型。

三个阶段的跳跃

张逢春谈财务,先从历史谈起来,先是港中旅将近百年的风雨历程,而后是改革开放和香港回归,这才施施然从历史转入经济。

“香港回归前后,企业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企业经营和发展都面临转型。”此前,港中旅的业务支撑点在香港,那里是金融中心、商贸重镇;香港回归后,集团业务的发展扎根香港、依托内地、面向海外,适度多元化经营和发展。此后,发展与转型就成为港中旅前进道路上的主题词。

2000年,港中旅制订了第一个十年发展战略规划并付诸实施,经历了调整整顿、全面优化、快速发展3个阶段。其时张逢春先后担任集团财务部总经理,集团董事。那时候的财务人员,更像是“账房先生”和“欠账先生”,财务工作重点是记账出报表、融资保生存。他对财务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坚守准则、进取创新”。张逢春回忆那段日子。笑容中有自强不息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当时那种企业治理和生存环境下啊,财务人员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吃苦耐劳。辛苦和委屈是不可避免的,经常加班或受委屈是正常的,不加班或不受委屈才是不正常的。”

经过几年的努力,港中旅逐步步入全面优化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为适应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工作重点转向核算和管控系统建设。逐步由核算型向管控型转变,他对财务团队的要求也变成了“工作紧张、心情愉快、手段先进、效率为先”。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年,也是港中旅第二个十年发展规划的开局年,集团将未来10年分为两个阶段,确定了战略目标、实施办法、相应保障体系。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张逢春提出,财务工作要从管控型。向战略管理、价值管理、成长管理转变。

围绕这一转变,张逢春组织财务主管们调查研究,重新梳理财务工作的追求、目标、举措,明确集团财务队伍核心价值观为“操守为重、专业为本、敬业为基、创新为魂”;明确集团财务工作的战略追求为“创价值、促成长、控风险、求融合”;明确集团财务工作战略指针为“以控制财务风险为前提、以促进企业成长为主题、以创造企业价值为主线、以实施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构建信息平台为保障,实现业务与财务的融合互动,为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提供业绩贡献和服务保障”;明确集团财务工作战略目标为“成长管理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决策支持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财务管理信息化、集约化程度,资本运营和财务绩效水平行业领先、央企前列、国际一流”。

“以前我们注重于核算系统的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政策的统一。以及内控制度建设、财务制度建设等。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决策支持、促进发展、价值创造和风险控制上。财务不光要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而且要从资金运作、资本运营、产融结合、金融业务多方面寻求创造利润和价值的渠道,为企业提供利润贡献。”张逢春举例说。港中旅在制定第二个十年规划配套的财务战略和策略时就提出了量化目标――财务系统创造价值,为集团提供的业绩贡献要达到集团利润10%以上。

从总会翻CFO

张逢春对财务部门和财务领导者定位的转变,并不只基于港中旅的发展。

2007年。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制度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这一规定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CFO职责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在张逢春看来,新的形势和环境,要求现代企业总会计师须由理财者、管控者向价值管理者和战略管理者转变,其职责权力、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沟通技巧、管理能力、协调关系、运筹运作、商业意识和策略思维等有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中国特色的总会计师与国际上比较流行的CFO正在逐步趋于统一。”

张逢春认为。这种统一趋势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首先是“称谓”类同。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其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将英文名称从GARSC(TheGeneral Aecounlanl ResearchSociety or Chins)改成了℃ACFO(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中文名称保持不变。这样,中国总会计师的英文名称就由General Acxountunt变成Chief Financial Officer,简称CFO。正如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丁平准先生所讲,“总会计师和CFO就好象是‘1公里=2华里’”。

其次的“地位”类同。总会计师和CFO均位于企业决策及运营系统的关键部位,是价值链的核心或关键环节,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核心成员之一。CFO位于CEO之后,是CEO的合作伙伴和工作助手。

再次是“权力”类同。总会

计师和CFO均要组织、协调和领导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和财务运作;组织、协调和领导企业财务和会计工作;实施企业价值管理和风险管理。

最后是“责任”类同。两者都要实现顾客价值最大、员工利益最好和股东收益最高。经营责任、融资责任和内控责任结合。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确保财务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结合自己多年在财务领导岗位的工作经验,张逢春认为,现代企业总会计师职责正面临着6项转型。

1 向实施战略管理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向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及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转变,组织制定。督导实施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战略,提升企业战略管理水平。

2 向履行决策职责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提供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向进行决策支持、发表决策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各项决策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3 向推进资本运营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以支持和保障业务经营进行资金筹措、安排资金使用转为以资本为纽带,进行收购兼并、资产和债务重组、上市集资(IPO)、批股和配股、发行可换股债券等资本运作,调整企业资产结构和资本结构。实现快速扩张和发展。

4 向落实风险管理转型:主要

职责和重点工作由内控制度的检测评价、风险评估检查落实向组织制定并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转变,工作重点转向企业风险信息搜集确认和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及有关制度和措施的检查落实。特别是组织制定并修定财务风险静际,定期组织财务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财务风险、化解财务危机的措施是现代企业总会计师或CFO不可缺少的工作。

5 向推行今面预算管理转型:

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由组织制订并落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向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转变,组织落实企业全过程、全要素。系统性预算指标的制订、落实、分析和考核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总会计师或CFO的主要工作之一。

6 向创造价值,提高企业业绩

转型: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由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财务费用向践行产融结合、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业绩贡献、创造企业价值转型。通过财务资源的科学配置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探索企业产融结合,拓展企业金融产品和业务,实现产业和金融的有机结合。这也是现代企业总会计师或CFO重点工作之一。

总之,无论你的头衔是总会计师。还是CFO,都必须牢记“和谐的关系能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推动力、也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注意处理好与股东的关系、与企业监事会的关系、与董事会的关系。与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班子成员的关系、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与所属公司的关系、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与审计机构的关系、与监管机构及基金经理和市场分析员的关系、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等。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9

九十年代初,又进一步提出:建立规范、合理的综合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推动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使其成为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际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成为带动建筑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主导力量。

十五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总承包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以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北京城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实施总承包管理,带动行业发展。表1对1999年不同级别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统计,由此看出,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产值占总产值44%,起主导作用。以北京城建为例,“八五”期间企业总产值年递增比例达20%以上。2001年总经营额达154亿元,总产值10亿元,其中实施总承包管理完成的产值35亿元,国外总承包额为2.5亿元,分别占总产值的34%、2.5%.另外,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国际承包额也逐步递增,见表2.

表1 1999年我国不同级别企业经营情况

表2 我国国际承包历年完成情况(万美元)

2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践

2.1 建筑企业常用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2.1.1 项目施工总承包模式

由集团公司总承包部组建“项目总承包部”,代表集团公司对工程实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并负总包责任。所有分包单位都必须与项目总承包部签订分包合同,服从总包的统一协调、指挥、管理、监督。总承包部对“项目总承包部”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1.2 管理总承包模式

对于政治性强的工程或以集团企业子公司直接参与投标的工程,由总承包部组建“项目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对工程实施管理总承包,担负对业主承诺的合同义务,不承担工程成本盈亏指标,仅收取业主支付总包的管理费用。

2.1.3 项目部总承包模式

针对有些工程,总承包部组建项目经理部直接带施工能力强的劳务队从事施工总承包管理。通过不断实践施工总承包管理,不断改革,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总承包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北京城建为例,2001年实施总承包管理完成产值35亿元。1999年、2000年、2001年的总经营额分别为130亿元、139亿元、154亿元,年平均递增10%.

2.2 国内外常用的总承包管理模式

近几年,国内外常用的主要有八种总承包管理模式:平行承发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联合体模式,施工合作体模式,CM模式(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NC模式(NovationContract),BOT/PFI模式。我国开展总承包管理较晚,受投资体制的制约,国家没有形成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市场,业主仍然是自己成立基建班子,分别面对设计、施工,因此,多数企业实施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少量工程采用了工程总承包管理和施工联合体模式及BOT模式。而其他模式,如CM及NC模式国内采用很少。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特点,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将成为主流总承包管理模式。如上海建工集团,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中华第一高楼———金茂大厦获得成功;北京城建集团联合上海建工、香港建设集团采用联合体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国家大剧院工程已初见成效。CM模式适用于工期要求紧的“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特大型项目。NC模式是业主完成初步设计之后转化式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BOT模式的特点是建设、经营、移交,是投资带总承包管理模式。

3 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与国外的差距

2000年全球225家承包商统计,我国只有35家,占总数的15%,见表3;总承包额为53.838亿美元,占世界总承包额的4.6%;平均承包额为1.53亿美元;而美国有73家,总承包额为249.628亿美元,平均承包额为3.42亿美元;日本有21家,总承包额为88.016亿美元,平均承包额为4.19亿美元。排名前100位的中国企业只有9家,其中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分别是第19位、78位,见表4.可见,我国的企业平均承包额是很低的,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

表3 2000年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公司营业额的市场分布 单位:亿美元

管理特点以日本为例:大成、清水、鹿岛、竹中工务店、大林组、熊谷组是六大承包商,这些公司,一般不拥有自己的施工队伍,而是充当总承包商的角色。经营特点是:①智力密集型的人才组织结构;②较强的科研设计和开发能力;③将企业国际化做为发展战略目标;④重视技术创新和员工的素质培养。其管理优势是:①灵活合理的组织机构,精干高效的管理班子;②重视发挥作业所所长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③细致的专业分包和严格的合同管理;④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过程监督控制。

表4 2000年进入225家承包商排名前100位的中国承包商情况

4 我国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1 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有误区

人们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认识不清,误解较多,主要是计划体制下各行各业各系统都有自己的基建队伍,在行业垄断、部门分隔的情况下,实施总承包阻力较大。有人认为:实施总承包管理是施工费用再加上管理费,是一种加大了管理费用的“扒皮式”总承包,总承包管理型公司是“皮包公司”等错误观念。

4.2 现有人员素质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

土建专业技术、管理型人才多,但掌握新技术、懂英语、直接与国际交流的管理型复合人才少。在工程总承包管理实践中,土建部分一般不超过25%的份额。对于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深化设计、外贸、融资合作等方面人才更缺。

4.3 企业组织结构布局不合理。

我国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计划体制下受原苏联产业组织结构的影响,形成了企业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三重分割局面。很难形成专业化协作关系下的经济规模。以1999年为例:我国四种级别企业的数量比例分别为:一级5.0%,二级15.8%,三级39.2%,四级40.0%,形成了大公司不大不强,小公司不小不专的局面,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过多,导致在总承包管理这一平台上过度竞争,管理水平较低,而日、美两国的特大型企业比例一般在1%以下。

4.4 非市场因素干预多,没有形成二级分包市场

国际大承包商一般不具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之后可能将大部分工程的不同专业分包给专业分包商。而我国规定: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在取得总承包任务之后,至少结构工程要独立完成,不能分包。这种规定是对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尽快占领国际市场的制约。另外,国内大型建筑公司,分包项目往往仅限于集团下属的二级公司,内部进行行政干预、保护,也是制约总承包市场的一个不利因素。

4.5 业主行为的影响

在我国目前体制下,业主类型较多,由于业主的建设目的不同,对建筑法、投招标法的运用理解有所不同。有些业主为避开有关法规的限制,把大工程解肢,进行分块,分段招标,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

4.6 重视项目法施工,忽视高层次总承包管理

项目法施工的实践,在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实践证明,当大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的总承包管理时,与单体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方式完全是两回事。由于一些大型企业对总承包管理模式学习、实践不够,忽视总承包管理研究,对国际承包商的惯例不了解,对WTO知识不了解,对总包与分包的责权管理不清楚,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然后,只能去做外国承包商的二包,甚至三包。

4.7 对国际总承包管理模式、惯例及法规研究不够

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以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建筑企业对国际承包商管理的通用作法有了了解。并在国内一些大型重点工程已经应用,例如:国家大剧院工程,上海金茂大厦工程,首都国际机场工程,北京东方广场工程,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工程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面对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对CM模式、NC模式、BOT模式、PFI模式了解很少,应用更少,对我国大企业面对国外承包商的竞争非常不利。

5 加强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的方法及改进

5.1 组建特大管理型建筑企业集团

国有大型集团企业象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北京城建集团等,应进一步改革企业的组织体系,精简母公司,剥离以土建分包或专业分包为主的二级施工公司,使母公司成为以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人才密集、管理密集的特大型总承包管理型企业集团,加强调控和监管功能,重点做总包管理。二级企业要形成独立产权和资质的进行专业化施工的中小型民营化或民营参股工程公司。国家对这些大企业给予特殊政策,采用横向或纵向联合方式,尽快形成大而强的企业集团,重点突出,轻装上阵,在国内外与国际承包商抗衡。分包企业从二级市场择优选择,不背包袱。

5.2 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减少总承包企业数量

抬高总承包施工资质的标准,减少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数量,防止在同一平台的企业过度竞争。明确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只能承担与资质、规模相一致的工程。小马不允拉大车,大马拉小车也要制止。

5.3 顺理总承包管理机制,明确总分包责任

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首先要理顺总承包管理机制:集团公司是总包决策中心,总承包部门是总包经营中心,项目承包部是生产管理中心,分包单位重点抓好项目经理部管理。以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包、分包的责、权、利。树立总包对业主负总责,分包对总包负责。对分包单位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计划、管理、监督。对于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总包企业,除要做好总分包协调,监理协调外,还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协调工作:

①社会及周边环境的协调:主要是在项目前期协助业主疏通关系,完成规划、设计、报批等手续,搞好拆迁,七通一平及业主要委托的有关工作。

②设计协调:在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协调结构与建筑设计,在平面与立体空间上统筹安排各专业系统设计,并纳入总体设计方案。

③设备采购协调:主要是进口设备的外贸、报关、开箱、索赔等工作。

④其他协调职能:保险、保函、担保工作,对业主指定分包的技术判断,多币种报价,涉外人员的税金、护照等管理工作。

5.4 严格质量责任及总工期控制

依据总包合同,按ISO9000标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要求,总包要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树立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技术、质量管理的权威与责任,总包要做好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质量目标设计,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质量设计方案,重点设备材料供应方案等。总包要制定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做好阶段性工期控制,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包的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分包工程工期控制计划。

5.5 重视工程索赔管理

按国际合同条款规定,索赔事宜应在发生28天内提出,分包要及时提供索赔文件,总包要对索赔文件进行审批,确定之后,总包向业主呈报。总包要重视与业主之间的索赔与反索赔,也要重视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反索赔与索赔工作。搞好索赔工作,是确保总、分包经济利益,确保质量、总工期控制的重要环节。

5.6 学习国外经验,培养复合型人才

研究美国、日本等国在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国建筑业的特色、强练内功,努力实践。中华第一高楼———上海金茂大厦,是上海建工集团以设计、施工一体化实施工程总承包完成的,取得了成功。另外,从三个层次做好建筑业复合人才的培养:政府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公共管理C-MPA人才;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工商管理C-MBA人才;项目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项目管理C-MPM人才。

5.7 规范业主行为

我国已颁布《建筑法》及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法规,但目前管理力度不够,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业主行业规范的制度研究,防止业主将工程切块、分块或分段招标。另外,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四种难于克服的病症,创造更多的机会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

5.8 在WTO条件下,政府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政策

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在世贸组织协议的范围内,我国要有限地、逐渐地开放建筑市场。国家可采用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许可证制度或者对重点建筑企业进行补贴或保护,以避免境外企业垄断我国总承包市场。要正确对待WTO和经济全球化。许多实行全面开放、通盘与西方快速接轨的国家,往往会落入西方国家的圈套。我们决不能让西方大承包商将我国建筑业垄断,置中国企业于总承包体系的底层,充当二包、甚至三包的角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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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叶毅,秦安民 项目法施工原理[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4] 张青林 中国建筑施工行业改革实践与走向[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5] 张海贵,吴根红 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M] 北京:金盾出版社,2001

[6] 梁钅监 国际工程施工经营管理[M] 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

[7] 阮连法 建筑企业管理学[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8] [英]弗兰克。哈里斯著,毛磊等译 现代建筑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10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6-0117-02

1 工程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1.1 行业推广面增加,市场扩容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00多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业企业从开始单一的施工分包、施工总承包逐步发展到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在开展工程总承包初期,一些企业的承包额只有上千万元,目前不少企业已有能力承担几亿乃至几十亿项目的总承包。

1.2 境外项目大幅增长,项目管理飞速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对外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业务由劳务分包发展到工程承包,年完成业务额跃居世界建筑出口服务前五。目前在我国建筑业对外投资的工程中,实行BOT项目的也已有300多个,普及面在建筑业企业工程承包施工组织中达到90%以上。形成了“总部宏观调控,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调”的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框架。

同时我国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方面又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1)管理体制未理顺。

承包管理的概念模糊不清,以致有人认为,承包管理就是施工费再加管理费,就是管理费的“扒皮”承包方式。“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未得到根本理解和贯彻。对诸如FIDIC合同模式、CM模式、NC模式、BOT/PFI模式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无法面对国际竞争。

(2)业主行为不规范。

由于业主建设目的、筹资方式的不同,以及业主行为的不规范,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导致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随意分包、拖欠工程款乃至索要回扣等不利于项目承包管理的有效开展的现象。

2 工程承包企业责任制形式

2.1 工程承包企业中项目的组织关系

在施工总承包中,工程承包企业需要为业主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即从立项、征地、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单机试车到联动调试,最终交钥匙移交运行。同时,还要向多元化发展,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提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同时,注意向主业的两头延伸,积极发展设计、监理、地基处理、智能化、钢结构、机械租赁等专业化配套能力。作为协作体,在项目责任体系中承担着以下责任内容:

(1)为项目输送合格的管理人员并组成高效工作的项目经理部,如项目部需求的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健康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各方面能够负责的工作人员;

(2)为项目供应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加工;

(3)提供劳务及技术工人等;

(4)提供场内外的运输;

(5)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如协助项目处理工程出现的生要技术问题,进行技术鉴定、质量评定等;

(6)在总包项目中还要由企业的设计部门完成工程设计工作;

(7)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融资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支持。

总之,项目管理的任务的非单一性决定了协作部门与协作人员的组织复杂性,这也体现了大型项目科学管理的重要性。

2.2 企业责任制度的种类

建筑业适宜采用责任中心制进行管理,作为比较传统的产业采用责任形式进行管理是行之有效的。作为公司下属单位的企业管辖下的各部门,都是企业的一个责任体。通常在企业的组织中不同责任体有不同的责任指标,在企业有机体中扮演着相对独立的角色并完成相应的工作:

(1)成本型责任形式,指对成本的发生加以控制的责任单位。它对产品生产或服务的成本、产量、质量、效率负责,而无需对利润或投资负责。作为成本型责任形式的负责人,他必须具有直接消耗成本的决定权,并通过对本部门的协调使成本降到最低。把控企业对某一工作的合理成本。

(2)利润型责任形式,指既要发生成本又能取得收,还能根据收与成本计算利润的这样一种责任中心。利润中心对实现的利润额或利润负责,应有相应的经营权力和较专业的经营能力及对项目协作的参与能力。

(3)投资型责任形式,指有能力运作资金筹措,既要发生成本,能取得收入,获得利润,还要有权决定投资的方向的责任体,负责控制资金的投放和投资的考虑报酬的回收。

2.3 工程项目的责任形式

工程项目的责任制形式就是工程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模式。由于工程承包项目是多样化的和特殊的,它的责任制形式也是多样化的。最典型的有:

(1)工程承包企业参与项目融资,如BOT项目。对个业来说,BOT项目的全过程就是投资责任中心。因为企业参与项目融资,最主要考虑在BOT项目期间的投资回报。

(2)工程施工项目通常作为成本责任体,主要考核工程项目部的责任成本,以成本控制作为对项目部的考核标准,项目部在其责任范围内展开工作,完成预定的成本目标。

(3)有些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用企业的名义投标,中标后按照合同核定比例上缴利润和管理费,而具体的项目资源的获取,组织的建立和施工过程的管理都由项目经理及其管辖下的组织全权负责,企业只在一定范围内给与相应资金和人员支持。它实际上是采用利润为中心的责任形式。

2.4 承包企业的责任制形式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的和部门围绕项目目标为项目提供支持各种有益的支持,包括管理服务、资金支持、资源共享、专项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等。在企业中,这些部门的责任制形式也各不相同。

(1)成本责任型的,它们有一定的经营权和管理审批权,对企业在项目上的成本负责,按企业的要求达到一定的成本目标。

(2)利润责任型的,即部门有独立的经营自,在生产和销售方面是相对独立的,它向项目提品或服务,企业通常按照年度考核它们的利润。

3 工程承包企业责任制的目标

工程承包企业的项目责任制应围绕着以下目标设置:

(1)使项目的运作符合企业的总目标和经营战略,对企业的发展提供积极的贡献和有力的支持。

(2)要使项目管理和部门管理具有合理的驱动力和参与积极性。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在项目利润最优化的前提下使同一企业的项目间利益合理化,部门和项目间利益均衡化。

(3)保持企业对项目的有效控制和调配,保证项目在企业的控制下健康实施,在财务上不失控,在产品上不失控。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并充分调动各个合作企业的专业优势,集中力量,高效完成工程项目。实现企业内部的资源优化整合和企业间资源的优化组合,防止在项目上的个体行为。

4 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责任制实施方式

4.1 工程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责任制形式的分类

对工程承包企业,从总体上工程承包项目为利润的载体。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情况比较复杂的,有各种不同的责任制形式,项目经理可能在不同的阶段承担项目任务,与企业有不同的内部承包合同。目前中小企业最通行的做法是:①承包企业经营部门组织投标,通过参与招投标竞争取得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再由企业选择项目经理,并以内部契约的形式委托项目经理对项目工作负责。②直接由项目经理以企业的名义组织投标,承接工程承包项目,并按照内部协议以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企业交纳利润,项目的施工直接由项目经理领导的项目部组织实施,最极端的做法是连同工程物资都由项目经理组织企业外采购资源。其它区别于上述情形的中间形式在此不一一提及。

4.2 承包项目实施过程的责任分析

在考虑工程项目的要求和业主方的要求的条件下,工程承包项目一般分为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生产)阶段、项目结束工作四个阶段。

(1)投标阶段。发挥企业经营的优势,估价、合同谈判、作实施方案必须集中企业的优势,而且投标报价要服从和贯彻企业战略和经营策略。按照招标工作流程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定项目经理,在评标过程中对拟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和审查,赋予一定的评标分数。

(2)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现场的准备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这个阶段需要各部门支持施工项目,仍需要集中企业的优势。在这个阶段项目组已经投入,并开始项目的工作,承担项目责任。

(3)在施工阶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主要责任和任务,按照计划和设计实施。按“总部宏观调控,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调”的机制运行;组织结构按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理顺项目层次与企业层次的关系、项目经理与企业法人代表的关系、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的关系有助于项目的实施。

(4)项目结束工作,项目结束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在项目结束工作阶段,涉及企业的利益,需要企业较多介入。通过验收项目成果、进行决算、考核项目组工作等对项目直接和间接地进行监控,项目经理部组织生产的功能逐渐减弱。

5 工程承包企业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

5.1 确定核算方法的基本原则

(1)符合企业的利益,合理地保证了企业的总利润的增涨。

(2)使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独立核算单位)在项目上都有积极性,使利益均衡。

(3)尽可能保证企业各个项目上的均衡性,使各方面感到公平。

(4)有利于项目的责任制和部门的核算。

(5)有利于今后在新的项目上的报价,有利于与业主的工程结算和索赔的计算。

5.2 必须解决的问题

(1)确定考核项目管理成果的指标体系。由于各方利益主体的参与,为平衡各方的利得与利失必须建立可衡量的多指标的考核体系。

(2)部门向项目提供的资源和服务的数量和价格确定方法。必须合理确定企业内供应和服务的价格,使企业项目责任的评价和考核有统一的尺度,对考核项目组织和部门的业绩是十分重要的。

(3)企业应该有一套核算考核办法和内部指标(定额)体系。企业通过长期的实践,逐渐要有意识地形成适宜的企业定额体系,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11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篇12

一、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纽带由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等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企业群体。

一方面集团公司可按独资或股份公司组成,按《公司法》规定,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关系体制和相互制衡的自我约束机制。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与所聘任的经理层之间存在明确的权责规定,其中关于财务管理问题是双方权责规定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要强调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又是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外投资,掌握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实施产权管理,也存在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监督问题。结合这些内容,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应体现以下原则:第一,要与《公司法》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相符合。第二,要形成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处理好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财务关系。第三,要充分体现出所有者意志,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和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第四,财务管理要与财务监督紧密结合,即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把好财务监督关,在设立财务管理机制中,溶进财务监督思想。第五,按照企业集团特点,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统一与灵活关系,保持一定的集权和统一模式是尤为重要的。

二、按照上述原则,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运行设置如下:

说明如下:

1.集团公司是整个企业集团的权力中心,在财务管理方面起着对整个企业集团的筹资、运用、收回与分配等的战略决策作用。集团公司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直接委派代表所有者意志专司财务管理与监督的专职、专业人员。为便于财务总监职责的履行,财务总监直接向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受命于财务总监。

子公司在法律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但由于其受母公司产权控制,这样在财务机构的设置上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安排上要统一由集团公司决定。关联公司与此基本类同。

分公司、直属分厂由于对外不具法人资格,因此,其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可集中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即有关筹资、投资决策的业务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其只负责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2.由于董事会本身的职责规定和人员构成等因素,其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也难以对经营者实施日常专业性监督,实际上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在及时性和有效性上尚存不足之处。可考虑在总经理(经营者)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委派财务总监专司财务监管之责,双方分别走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两个职责系统。按内部控制原则,企业最高经营者(经理层)应属“不相容职务”,不应赋予过多的强权或独权,即人、财、物等诸大权不能归集于一人,该层需设定制约与分权机制。分别设立经营者与财务总监,是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所要强调的是,董事会在选择经营者或委派财务总监时,必须事先明确双方各自的责、权、利,以保证双方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相互约束,共负企业发展重任。

3.财务总监应按高层职位设置。

4.监事会是专司企业监督之职的基本组织,其设立与功能是依法规定,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是依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组成,公司制企业是依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设立。

5.由监事会(或董事会)直接负责内部审计,以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证其监管监督职能发挥。尽管财务总监也具有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本身也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组织财务收支活动,故其不具备独立性身份。所以经营者、财务总监的工作状况以及在其监督下的财务收支过程及结果本身又要受到独立的内部审计再监督,从而完整构成企业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三、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除设置相应管理机制外,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1.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财务会计工作体制。在多层次管理体制和多元化投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集团化经营企业,可考虑建立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垂直”领导和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横向”领导相结合,以“垂直”领导为主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整个企业范围内财务会计组织工作,包括财务机构的设置与下属主要财务负责人的统一任免(有些财务岗位或主要负责人须经董事会批准后再由财务总监执行任免决定);与这种组织体系相关的财务人员业务考核,工作评价,提任晋级,奖罚等主要事项由财务总监统一负责;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也统一由财务总监负责;下属财务负责人要向财务总监和本单位负责人共同报告其工作。这种自上而下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一方面使所有者对其资产的监管要求一开始就有了组织上的保证,从而为日后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可保证所有者的意志和最高层次的各项决策、指令自上而下得到迅速贯彻执行,并保持自下而上的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各项决策建立在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基础上。当然,一旦“双重”领导中出现指令各异情况,在这种工作体系下处于“一仆二主”地位的财务人员可能在许多问题上陷入矛盾和困惑之中。对此,首先由企业统一按《会计法》和国家、企业有关财务会计方针政策和企业具体情况,建立明确的财务人员职责职权,使财务人员所做所为均有制度、标准去约束、衡量和评价;其次,要认识到财务人员工作的严格化、制度化、标准化是整个企业对财务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原则,也是保证整个企业有效、高效运转和企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的重要措施,争取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此达到共识,并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再次,若财务人员认为是违法、违规或违背上级有关政策的财务收支,应按照《会计法》和职责权限规定去办理,要求财务人员的做法是有根有据,有法可依的;最后财务总监对下属企业主要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既要按照财务工作的专业标准和财务人员职责要求去考虑,也要充分参考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

2.“上检下报”工作制度。与“双重领导”工作组织体系相适应,实行“上检下报”工作制度。所谓“上检”是指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最高财务负责人要对整个企业范围内各项财务制度、财务计划、各项决策的实际遵守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这些工作已在财务总监职权、权限中明确,这就要求财务总监或其委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有关部门和下属各企业单位检查了解情况。所谓“下报”是指企业有关部门,特别是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要定期向财务总监上报会计报表(包括汇总会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基层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及时上报其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需要财务总监掌握和解决的财务问题(除财务人员外,企业任何人员,也都有责任上报有关财务问题)。财务总监通过“上检下报”及时掌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及时发现、控制和上报存在的各种财务问题。这样做,在保证企业政令上下贯通的同时,也使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有关决策部门,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并使发现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3.以统一管理为特征的权责规定。第一,对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总监领导下,以财务部为主体,承担下列职责:(1)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办法,母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盘盈、调入、调出、投资等资产变动的经济行为,以及折旧计提方式,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审批。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核算,确保资产收益率的实现。(2)统一管理资金,对内是资金调度中心,对外是筹集资金“窗口”,实行统存统贷、开户集中、内部借贷办法。(3)统一财务报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实行财务报表汇总核算。(4)统一上缴税利,子公司由集团一个口对外缴纳税利。(5)统一投资权,子公司技改开发,对外投资等方案,经核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投资实施。第二,对于子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以成本利润为内容的财务管理体系。(3)承担本公司资产运营、资金活动的增值任务。(4)编制财务报表,按期上缴利润与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