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1-16 18:37:41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1

谭荣尧强调,通过驻点监管工作,一是“解剖麻雀”、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二是点面结合,探索监管新手段、新方法,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专项监管和调研相结合,研究分析弃风弃光等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问题,找出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有效途径。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分“启动对接、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工作。通过专项监管,深入了解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核准及并网情况,分析研判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和深层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专项监管的重点,一是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情况;二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以及调度机构“三公”调度执行情况;三是风电、光伏发电消纳以及弃风弃光情况。

谭荣尧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既要发现存在的问题,也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各方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2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监察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日常节能监察;对建材、冶金两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拓宽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监察。通过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社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二)体系机制建设目标:在巩固“十一五”体系机制建设成果基础上,配合省、市节能监察机构推进节能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领域、全覆盖的节能监察执法格局。

(三)监察能力建设目标:加强节能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手段,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化管理,整合节能领域法律资源,提高节能监察效能。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节能意识。

二、主要工作

(一)节能日常监察工作

1、对董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制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执行差别电价、节能评估审查、节能状况报告、落实预警调控措施等能源利用管理情况,以及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进行监察。指导企业推进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在扩大生产的同时,合理利用能源,降低产品能耗。

2、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充分发挥节能评估审查作用,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

3、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用能单位浪费能源、违法违规利用能源行为。

(二)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1、对建材、冶金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能耗情况进行监察,加强能源效率检测和能源审计。

2、区交通部门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辆执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情况进行监察。

3、区住建部门对公共建筑节约用电、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情况进行监察。

4、对宾馆酒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日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节能基础建设工作

1、配备必需的节能监察仪器、设备,建立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数据库,强化节能数据动态管理。

2、针对“十二五”节能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管理模式,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工作技术规范与标准,注重运用新成果推进全区节能监察工作。

3、通过组织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参加省能源管理师培训测试等方式,加大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推动用能单位配齐配全能源管理专职人员,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4、组织开展节能监察进基层活动,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用能意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节能监察宣传力度,使节约能源的观念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3

随着原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尘埃落定,国家能源局重组工作宣告收官,监管大幕徐徐拉开,格局初露端倪。

监管“大练兵

一家能源央企内部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小三定”落定和重点专项监管开局同时进行,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国家能源局对其派出机构监管能力的“大练兵”。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监管工作例会第一次会议,通报了派出机构的“三定”方案。自此,原国家电监会所有派出机构都成为新国家能源局下属的监管机构,并被赋予了更为广泛的能源监管职能。

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6个区域监管局,区域监管局之下,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12个省区设立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在这些省区之外未设监管办的省区,由其所属区域监管局派驻监管业务办公室。至此,新国家能源局的能源监管体系已经基本实现了全国覆盖。

2013年3月,原电监会撤销并入国家能源局,在此基础上,新能源局整合了原有的监管职能,成立了市场监管司和电力安全监管司,这两个司的司长均由原电监会人士出任。

能源局在上述监管例会上,对重点开展的12项专项监管进行了部署,包括市场监管方面7项,安全监管方面3项,准入监管方面2项,大多是针对电力市场管理。

一位国家能源局司级官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重点专项监管近期将密集启动,“分别选取一个省份进行驻点监管”。驻点监管分别由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有关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立联合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虽然没有安排驻点监管,但是压力也不小,要自己给自己上发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一位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新能源局的工作方法和范围都有所变化,虽所在省份不在此次驻点监管之列,但也被安排了8项重点专项监管。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油气监管是全新的领域,目前正在与油气企业接触,没有现成的专业人员,必须从零开始。

“闭环”监管

有分析人士认为,上述监管内容仍围绕原电监会时代的电力监管职能展开,缺乏新意。但国家能源局方面对外特别强调,此次重点专项监管的创新之处在于“闭环”。

“闭环”本是管理学的概念,能源局方面解释说,“闭环监管”是由能源局专业司提出要求,监管司制订工作方案,派出机构具体执行,并将结果反馈回专业司形成闭环。

“此次的重点专项监管,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除了约谈、通报、稽查、处罚、督促整改等措施,还将采取区域限批、集团限批等手段”。

能源局的一位原电监会官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这里提到的“限批”就是闭环,是把项目的核准和政策执行情况联系起来。“闭环”监管的目的,是要将能源局专业司与原电监会的市场监管职能结合起来。

原电监会并没有获得完整的电力监管职能,尤其是在定价和项目审批方面,这两项核心监管职能并没有掌握。在体制设计上埋下了政出多门、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掣肘的隐患。监管职能的分散也使监管机构处于“有机构、缺职能”的尴尬境地。

能源定价和项目审批职能仍由发改委掌握,但因市场、安全方面的“闭环”监管,有了联动管理机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重组后的新国家能源局,归入发改委体系,过去的摩擦、掣肘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

“这些做法应该和新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的个人风格有关。”一家能源央企人士认为,吴新雄是从地方大员到中央部委的,其把握政策方向的能力较强,在三中全会之后,建立能源、电力市场,加强监管的方向明确。

但是对于两家合一的新国家能源局来说,这个“环”能不能“闭”上,还要考验新能源局内部的重组融合水平。

市场缺位

除了电力领域的监管之外,能源监管领域的各种变化中,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最为引人关注。

国家能源局有关官员透露,《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走内部程序,有望于2014年1月起实行。该《意见稿》首次明确提出,当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时,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供输送、储存服务。

虽然外界对油气管网开放的市场监管效果颇有怀疑,但国家能源局有关官员认为,这至少是迈出了第一步,未来能源局还会加强对油气管网建设、运营成本的监管。

新国家能源局的派出机构增加了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监管职能之后,在现有能源管理体系的夹缝中,让派出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所拓展,油气监管工作也有了落脚点。

“当时的能源局原则上有油气监管的职能,但没有监管的专业队伍。监管二处是专门负责油气监管的,但仅仅是一个处。”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秘书长胡卫平,曾任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副司长,他向记者回忆当年在油气司工作的情况时说,“只讲监管,没有队伍,也是一句空话。上面有这个说法,但是下面没有腿,谁来落实?”

“像美国一样,监管油气要监管到每一口井,这样才是有效的监管。”胡卫平认为,现在能源局和电监会合并,更明确了监管职能。

电力行业资深研究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吴疆认为,油气管网的发展比电网要晚几十年,油气管网在很多地方还没有成型的配售网络,基本都可以用监管电网的办法来解决,道理是相通的。

但是,由原电监会人马介入油气管网的监管,派出机构普遍缺乏油气方面资料和人才储备,挑战不小。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4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多,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地方对土地任意开发利用、破坏生态平衡,使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况,各种危害国土资源的违法事件不断涌现,这不仅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态环境,也对城市的发展及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在新时期下,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势在必行。国土资源监察工作中,需要探索一条有特色的工作思路,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

执法人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充分的认识。因此,在实际的国土监察工作中,培养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因此,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需要组织本地区国土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讲座,通过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农业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保证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有更高的水准。

当然,提高法律意识,只是建设执法队伍的一个部分,要搞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就需要健全执法机构。

事实上,土地管理工作的成败,决定了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的好坏。要做好国土监察工作,就必须要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这样才能有效控制违法占地案件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健全执法队伍

1.从各部门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经过业务考核,组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干部力量对执法工作的开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首先要建设好干部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保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全面性,不留死角。以干部队伍带动整个队伍,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2.以“严而又严,紧而又紧”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为核心,按照业务职能,将责、权、利挂钩,再逐一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负责人,最终实现分级负责制,同时,还需要把全年任务按月份、季度进行分解,并且要和工资挂钩。

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论事,统一标准,做到“四要”,即办案人员要秉公执法;负责人要依法按程序查处;执法大队要对案件的处理直接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通过层层负责,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

此外,还需要在工作流程上进行完善,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送达每个环节都要做到有记录、有档案,实现一案一卷,有始有终。

3.组建执法办公室。执法办公室要在国土监察的过程中,对执法监察案件的查处、调查、取证、处理、听证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如果是重点案件,那就由局领导班子带头集体研究,集体讨论审议。

二、抓住重点,重点监察

国土监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有多个部分组成,需要监管部门协调各方进行组织管理,而采取“抓重点”的策略,是搞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所在。

要紧紧围绕着土地市场秩序展开整顿工作,对重点区域进行加强执法,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如重点清理各类违法的开发园区。在城市进程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经济园区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但是也存在各种违法用地问题。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可以把园区的监察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

首先,是要认真梳理10年以来的所有卷宗、票据等。对执法过程中,处罚不到位的,进行相关的处理。对新上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近3年来的新上项目,要专门成立工作组,抽调精干人员,逐卷逐宗进行审核登记,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整顿,对没有按要求进行办结的,进行处理。通过这样的重点监察,确保了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效果。此外,对重点区域,重点监察对象,要实行巡回监察。为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不仅要依靠群众举报,同时还应该采取执法巡回监察的方法。在工作组内部绘制动态巡回检查图,然后让各个负责人分片包干,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三、建立立体监察系统

事实上,各地国土监察的难度在于,所辖地区面积大,地形多样,要实现全面监控,就需要建立立体的监管

络。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监察系统:

(一)聘请监督员

鉴于复杂地理环境,为了执法工作能够到位,不留死角,各地监察部门可以考虑聘请监督员,帮助执法监察。如可以聘请离退休回乡的干部和村民代表任兼职执法监察员,建设县、乡、村三级立体监察信息网络。事实证明,这样的制度在监察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土地违法案件的监控,能够让许多土地违法案件发现于苗头,解决于萌芽,在实际的监察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土地

其实,从中国国土监察的工作情况看,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其涉及到千家万户,也是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更是土地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土地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国土监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土地案件,实行领导包乡、包村、包案,定期会诊制度,保证工作有效性。采取执法与相结合的联动制度,针对不同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答复。

(三)建立土地信息网络

为了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国土资源的情况,各级国土管理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土地信息制度。在信息的采集上,要实现村、镇、县、区、市、省立体化的信息系统,各个系统之间信息流通,从整体到局部,形成流通的信息网络,保证整个片区的国土资源状况得到很好的监控。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国土监控中,宣传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工作方式。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能够减少工作的难度,也能够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国土安全的良好局面。这就要求监察部门在工作中的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努力抓出实效。

首先,要认真扎实地搞好“6.25”宣传活动:宣讲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领导召开座谈会,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各主要交通节点,悬挂宣传横幅,开办土地专刊;向各村镇街道办发放“土地日”宣传资料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联办“土地之声”专题节目。

其次,定期召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内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检查工作任务。

再次,充分利用群众会议、村政务公开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和培训等形式,取得了宣传法律法规的实效,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用地采矿、取土建房都必须依法行事。

五、结语

总而言之,国土监察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对社会发展,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做好国土监察工作是保证国土安全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监察部门在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确保国土资源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王立彬.国土资源部通报土地违法违规典型[n].新华每日电讯,2011.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5

(2)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尽管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不高,但部分水资源开发活动已引发了湖泊湿地萎缩、少数支流部分河段脱流干涸、珍稀水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一些闸坝建成蓄水后改变了水情,引起局部水域纳污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长期、累积影响将逐渐显露。近年来,国务院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溯江而上,又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十二五”规划的13座内陆核电站,有10座布局在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宜宾等区域规划的页岩气开发,用水量都将巨大。产业发展布局中,工业园区、化工产业等呈现由下游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随着长江流域经济布局的发展变化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如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

(3)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利改革等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水资源管理需要深入分析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找准流域水资源管理定位,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资源管理中,要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发挥“三条红线”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的作用,推动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合理用水需求;要狠抓落实,建立和落实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逐步确立流域、区域和取水户水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等。

2管理工作现状

(1)取水许可管理。目前,长江委保有取水许可证144套,约占流域总发证套数62000多套的0.2%,总许可取水量11000亿m3,约占流域总发证许可取水量30000多亿m3的37%,其中,河道内取水许可证29套,许可取水量10600亿m3;河道外取水许可证115套,许可取水量400亿m3。几年来,长江委进一步规范了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了施工用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评估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制度;加强了对委管取用水户的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其取水行为和受委托监管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和责任。

(2)流域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工作。长江委已制订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报送水利部;完成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和赤水河的水量分配方案,正在开展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另外,还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长江委将逐步推进河流及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统一调度,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2012,2013年澜沧江枯水期水资源统一调度;正在研究长江大通以下引江调度与管理,积极推动下游引江工程统一调度;长江流域第一批(汉江、嘉陵江、金沙江、牛栏江、氵舞水、水阳江、澜沧江)和第二批(长江下游干流、乌江、洞庭湖、鄱阳湖等)江河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已列入水利部计划。目前,长江流域已基本建立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开展了工业园区、城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河流规划等四大类型论证工作。

(3)流域水资源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长江委以长江流域片现有54个国控省界断面水量监测点为基础,从2012年起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水资源监测通报》(月报、年报),并从2014年起启动了长江流域省界年度水资源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工作,为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4)汉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按照2012年12月水利部批复的《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明确了建立汉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制度等六大任务。长江委成立了工作协调组,编制了汉江试点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分工,细化了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在取水许可、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①落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限批条件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尚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国务院已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条红线”指标,但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区(不含红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尚未批复,已下达的各省区用水指标如何与流域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及正在推进的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有效衔接,尚需进一步研究落实;③机构和队伍、经费和技术支撑、水资源监测能力等还非常薄弱。面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水资源管理还需从以下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1)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水法》明确规定流域机构要“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出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强调“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但目前,水资源统一调度,特别是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尚未建立,导致水资源利用矛盾日益凸显,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例如,2014年,上海市水务局提出了关于增加长江大通下泄流量应对咸潮入侵解决上海市供水困难局面的要求,四川攀枝花市水务局提出了请求协调解决沿江取水难等问题;另外,“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等鱼类自然繁殖问题,缓解汉江中下游“水华”和鄱阳湖、洞庭湖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生态调度问题,都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迫切需要建立统筹协调电网、取用水户、水力发电工程、航运、跨流域调水的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制度,协调好水电站生产、群众生活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形成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

(2)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的流域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三条红线”考核等多个方面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其中,“三条红线”考核迫在眉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相继实施。目前,水利部已着手开展2013年考核工作,一些省份编制和上报了自查报告,但水利部尚未明确流域机构“三条红线”考核的职责。胡四一副部长在2014年召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各流域机构要整合流域内相关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考核技术核查与现场抽查等工作。面临紧迫的“三条红线”考核管理形势,长江流域亟待建立流域考核工作机制。

(3)落实和探索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结合流域机构管理职能和长江流域的实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流域控制断面最小下泄生态基流流量管理,河湖连通工程和闸坝生态调度,节水减污等内容。目前,结合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长江委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虽然逐步明确了最小下泄流量,但存在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测和监督措施缺乏,生态调度条件不明确、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流域机构节水工作主要局限于指导性工作,整体推动流域节水减污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探索。

(4)加强水资源监测评估能力和工作。①控制断面监测设施亟待配套完善。多年来,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投入较少,监测能力薄弱;为防汛抗旱服务而建立的河流水文监测站网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的需求,严重制约了长江委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②长江委管理的取水户监控系统亟待建立和完善,目前还有大量的取用水户尚未纳入监测。③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长江委经与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将绝大部分委管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少部分重大取水工程和跨省界取水工程由委相关单位(水文局、丹管局、陆管局)实施日常监管。目前地方监测队伍和长江委水资源监督管理队伍也十分薄弱。④监测制度尚需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

(5)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对水资源管理的指导和支撑力度不够,一些重要跨省支流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尚未编制或批复,已经批复和编制的规划存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工程规划脱节的现象。水资源管理公报、年报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沛,相关部门普遍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示范和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6)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但长江委水资源管理人员偏少,尚未成立支撑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水资源管理中心,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地方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更加缺乏,多数地方甚至尚未配备专职水资源管理人员,难以承载日益繁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4思路及对策

长江流域近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上游重点抓蓄水工程管理,中游重点抓汉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下游重点抓沿江大型引江工程管理;流域重点抓“三条红线”控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督管理等。近期围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赋予了流域机构的法定管理地位,确立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计量收费和超额加价制度等。限于人力财力投入问题,目前水资源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制度并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在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切实落实《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比任何管理制度的创新都更显重要。

(2)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秩序。以单个水库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审批为抓手,明确最小下泄流量等工程调度运用条件,做好单一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梯级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界断面、重要水利工程、流域水系控制节点、重要城市4类控制断面的监测和监督管理,逐步构建电调服从水调的流域水资源调度秩序。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加强蓄水工程蓄水计划与调度管理,结合蓄水工程延续取水,协调梯级工程之间蓄泄关系,完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蓄水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确立单一水库电调服从水调的秩序。②逐步推进澜沧江、汉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探索建立汉江流域和金沙江中下游等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启动汉江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形成涵盖全流域的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制度。

(3)探索建立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完成汉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各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在体制机制、技术支撑、监督监控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配合水利部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核算工作。按水利部统一部署,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复核评估和典型抽查复核工作。在分析总结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4~2016年度相关省区考核评估工作,并逐步形成长江委考核能力和工作机制。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工作。①加强流域节水减污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流域内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第四批试点的验收工作,配合水利部水资源司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事后监督管理;开展长江流域“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评估工作,加强流域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开展各行业《节水措施方案》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节水管理,推动委管取水户节水,力求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配合水利部和工信部开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流域节水专家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节水宣传工作。②推进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管理工作。加快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断面的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管。③推动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和重要调蓄工程生态调度工作。着力推动开展生态调度需求研究,以及沿江闸站、河湖连通工程和金沙江梯级、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工作,保障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合理水位。

(5)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合理用水需求。首先优化配置水资源。积极争取水利部批复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在完成第一批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及赤水河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推动开展第三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继续推进其他生态敏感、供用水紧张的跨省中小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社会高效用水、合理布局生产力;继续推进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片、龙盛片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结合汉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谷城等5个县城、安康市等5个地级市和汉中市航空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争取经费,继续开展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长江规划经济带、重化工建设布局、核电布局等与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关系密切项目的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其次,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促进新建项目符合经济转型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把好延续取水评估关,促进项目节水升级,从严核定项目取水量,明确委管取水户取水权,适时探索开展水权交易。同时,加强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全面规范和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取水许可批复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跟踪制度,完成委管取水户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各项制度措施。

(6)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①大力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促进2014年完成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建设形成监控能力,推进建设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积极争取开展西南诸河和汉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明确取水户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监测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流域水资源监控断面和取水户、沿江取用水口门实时监测能力。②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水资源管理队伍。③积极组织水资源费征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④加强公报、年报编制工作,逐步推行用水大户逐一统计和典型样本推求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数据结果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报、年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⑤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完善监督队伍建设,逐步理顺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动长江委专业化的取水许可监督队伍建设,敦促地方保障监督人力和监督经费,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要求,对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7)加强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以《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647号令)规定的长江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和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管理职责为抓手,协调好汉江水资源调度、丹江口水库和引江济汉调度的关系,逐步构建长江委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着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协调淮委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制度。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6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确立后,要求税务部门做到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经过几年的运行,实践证明,税源管理尤为重要。只有抓住税源,税源才能稳定,税收收入才会增长。这几年,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快、力度大,原有的许多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或破产拍卖,转为个体工商户,税源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源监控、培植、预测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当前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转制过程中税务部门介入不够,导致税款流失。目前,体制改革,企业转制,使原国有企业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小,股份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大,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多困难。在对破产倒闭管户实行清算过程中,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接受清算并清缴欠税后办理注销登记,但也有少数纳税人在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后找不到法人或其他代表人,既不申报,也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导致部分税款流失。对于改组的企业,则由于税务部门介入不够或完全不能介入,原企业所欠税款无人承担,成为死欠,而税务部门在这方面却又显得无能为力。还有某些企业不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税款结清和发票缴销手续,导致更大的税收流失。

(二)税务机关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运用不合理,导致税收征管职能弱化。由于内部分工管理不够统一和规范,使得本应协调一致的工作时有脱节。主要是某些基层征收单位,虽成立了专门的税源管理科,配备了专职人员,但是就户籍管理来说,税政管理科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这样就造成了人员浪费,且责任不明确。

(三)税务机关内部某些工作人员对税源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尤其是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说明不了深层问题,没有给予重点税源足够的支持,导致税源流失。再者,从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来看,由于企业规模大,分支机构多,核算头绪多,纳税环节多,如果监管不力,极易发生偷税与逃税行为。事实上,前些年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控管,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控管,重点企业税收流失严重。对于某些地区来说,其支柱税源也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就目前来说,尽管在微机化管理方面做了巨大努力,前进了一大步,在某些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大软件已经开始运行了,但是此类软件通常都存在着问题,在运用时常造成错误,因此有时不得不另外搞一些人工处理程序,不仅增大了工作量,更增加了工作难度。而且如果不及时纠正错误,会带来更多的错误,最终导致整个计算机系统失灵和不连贯。而税务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普遍较低,不能将计算机做为管理税源的有力工具,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税务部门应在改制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介入企业,摸清税源底数。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有对改制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虽然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阻力或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作为税务部门,有权利也有义务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针对当前现状,税务部门应和当地体制改革办公室、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联系制度,做好企业转制前的管理工作,保证税款的清缴入库,防止税款流失;同时对转制后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从新企业的办证户籍管理一直到税源的预测、监控,真正起到税前监控和税源培植的作用,保证税源的稳定增长。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认定改制企业的纳税情况,或者在必要时,派税务稽查人员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征收部门的外勤人员对转制后的企业要做到腿勤、嘴勤。要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动资金的投入及存货状况。转制后的企业看上去没有原有的国有企业庞大,其实不然。原国有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转制后的企业包袱轻、资金充足,上马的项目新,有潜力、有后劲,运行效率高,生产规模和销售情况较好。如果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到位,税收收入就会增加。

(二)重新划分机构职能,建立和规范税源监控体系,是巩固和完善新的征管模式的必然选择。为真正体现“管为基础,从源头上控制”的原则,税务部门应明确税源监控主要在于真正落实“管事”的问题,做到“管事”专门化,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流程衔接,监督考核到位。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事前税源监控体系

税源监控不能坐等纳税申报,要变被动为主动,跳出办税服务厅这个范围监控税源。

(1)设立税收公共关系机构(岗位),延伸税收服务,分类指导办税。

税收服务工作具体,纳税人掌握的税收信息充分,主动申报纳税面就宽,申报质量就高,税源主渠道就通畅。

(2)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充分发挥监控税源的主力作用。

日常稽查组织和办税服务厅通常是在一个行政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协调之下,具有征管信息来源充沛,打击偷逃骗税及时主动,对属地范围熟悉等优势,所以应该充分发挥日常稽查对税源监控的主力作用。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则是发挥其职能作用最好的行政管理措施。一是设立纳税人户籍稽查岗。尽量管住所有的纳税人和尽量减少非正常失踪户,实行税源户管专业化。二是分行业设立稽查岗。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系日益完善,跨国跨区经营、财务管理信息化、关联交易、电子商务等经营、结算方式日新月异,传统税务稽查赖以为凭的书面账簿越来越多地被电子信息所取代,而且其真实性越来越容易受到交易方式、管理方式、结算方式的影响,税务稽查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应对措施,对税务稽查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设置十分必要。即在工商业稽查岗之外,设立网络稽查、关联调查等岗位,充实专门人才,探索税务稽查新手段、新技术。2.规范事中和事后税源监控体系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7

一是全面征管与重点管理相统筹。在抓好各种税源管理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加大对交通运输、通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定期到纳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经营状况和收入、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强化日常管理。二是分类管理与强化评估相统筹。加强税源监控管理,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利用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优势,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横向比对,全面推进纳税评估,客观判断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执法与重点帮扶相统筹。各相关科室要在对重点税源的监控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征管法》及相关税种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和税收优惠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给予审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取消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确保减免税适用政策准确、程序规范,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四是优化服务与帮困减负相统筹。要求管理员对重点企业管理服务做到“三有三不”,即:“政策辅导有记录、问题咨询有解答、困难申请有落实”;能一次办完的不让纳税人多次办,税务机关内部能够收集加工的数据信息不让纳税人重复报,税务机关能负担的征纳费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以分析为推动,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五是事前分析与事中、事后监控相统筹。凡进入重点税源名单的纳税人,明确专人负责,按户建立税源监控信息库,相关信息随时了解及时更新;税收管理人员经常性地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和掌握经营情况,并对企业同期相比增减幅度异常、大起大落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工作预案,以保证税源监控的最终实效。*年,我们通过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138户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征收入库税款2.155亿元;今年前10个月,通过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117户重点税源的管理,征收入库税款2.492亿元,起到了保证均衡入库稳定税收任务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一是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对各科税收计划进行调整分配,确保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二是有利于发挥部门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依据。三是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税收薄弱环节和小税种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依法治税,公平税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税源分析监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尚未实现各部门的优势组合上下联动

现今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主要归计财科负责,由于缺少及时的信息交换和协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管理部门催报催缴、征收部门审核征收、计财部门负责填报三头不见面的局面,造成重点税源监控人员不能及时、准确、直接地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而将税收入库情况的统计分析当作税源监控工作来做,就数字论数字进行事后分析,而对其入库数据的合理性、实际税源规模等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对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也不能及早发现,因此,很难达到对重点税源实施全面监控的目的。

(二)重点税源分析监控的标准缺乏科学性全面性

当前重点税源户认定基本采取以年纳税额作为认定标准,这种认定标准虽能保证监控的收入额足够高,但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仅是一项历史和静态的数据,无法反映今后的发展变化趋势,另外采取以年纳税额为标准无法确保监控的行业、类型面足够广,不能全面反映整体的税源结构特点,势必会形成重点税源变化同整体税源变化脱节甚至背离的现象。

(三)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价值性有待提升

目前,计财部门对重点税源信息的掌握主要依靠征收部门传递的企业的数据、信息,对税源的掌握只能停留在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报表漏填、缺项或逻辑错误时有发生,而且有的纳税人反映的财务状况也不真实,加上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等最具征管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不全,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信息及经营动向,直接影响了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四)计算机技术在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中的应用需要扩大

尽管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大了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信息化应用水平仍然不高,重点税源监控手段基本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运用的网络化水平较低,没有与银行、财政、工商、企业等部门做到横向联网,未能实现信息共享;计算机的智能化水平也较低,系统信息传递、资料查询等工作尚处于“原始”阶段,信息处理分散,不能适应纳税人在信息时代经营业务迅速变化和转移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导致税源监控的缺位。

三、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专业培训,造就高素质的重点税源管理队伍。

只有建立一支既懂经济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又熟悉经济税源情况变化、熟悉统计分析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税收分析队伍,才能保证重点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因此,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专业能力、宏观经济掌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的培训,多方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利用视频系统、内部网络,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长短期培训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税收管理员、分析员和兼职分析员的系统培训。另外,还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工作经验,不断开拓管理思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各部门各环节的互动交流。

重点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过程主要包括管理、分析、实施三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牵涉到征、管、查各方。目前,税务机关在税源管理环节上不同程度存在相互脱节或衔接不畅的问题,不仅制约了税源管理信息的共享以及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已成为进一步强化当前税源管理工作深度的一个制约因素。因此要进一步规范《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既强化个人责任,又注重部门责任,将税源管理分析和实施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尽快建立起由税收管理员、征收部门重点税源管理人员和计划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良性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衔接紧密、良性联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切实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尊重客观规律,实现重点税源标准的务实性。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8

二、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

(一)、以《规划》为指导,深入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方向,是指导我市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规划》主要从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能力、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强调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进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两个方面,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进行了部署。

因此,抓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既是落实《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质监部门服务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规划》为指导,积极履行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确保2013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和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宣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对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方法及结果做了详细规定。为发挥好能源计量审查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总局要求,我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审查规范》宣贯培训、企业落实工作。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计量服务队人员对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认识,确保相关人员知道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和处置方法,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准备工作。二是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驻滨48家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人员的宣贯培训。三是抓好企业《审查规范》落实工作。采用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辅导等形式,组织企业逐一梳理分析《审查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2、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各县(区)局一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审查工作不走过场,通过审查,进一步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二要缜密安排。要根据各自所辖区域内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量,制定详细的审查计划,组织参加过《审查规范》培训、技术水平高、长期参加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人员组成审查组,用三年时间(截止到“十二五”末)完成全部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首次审查工作。对于2012年以后年度(含2012年)获得“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或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证书的企业,审查采用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2013年各县(区)局完成的能源计量审查企业数不应低于应审查企业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强化整改。对能源计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保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有效性,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由组织审查的县(区)局将相关情况报市局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7月中旬市局将使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审查功能,形成能源计量审查信息档案。届时市局组织审查组在平台上填写“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节约能源法》、GB17167-2006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未组织能源计量审查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继续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2013年监督检查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的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参考《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并将自查结果填写至《监督检查报告》。自查工作可视情况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千家企业自查工作要于6月30日前结束。

2、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局要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A、B、C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确定各企业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各县(区)局现场检查中要按照《监督检查报告》的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现场检查,提高检查活动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分类;要在信息平台“监督检查”项目中填写“监督检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签字盖章后留存企业;要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预警,形成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1、各县(区)局应认真组织完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信息。一是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一步检查、完善,重点补充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的证号、有效期等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对能源计量管理信息进行检查、完善,补充“企业信息”栏目中2012年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三是补充修订能源计量网络图。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能源计量网络图通用技术规范》(JJF(鲁)93-2012)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能源计量网络图、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修订完善工作,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四是补充能源计量器具信息,要求重点补充完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及用能单元或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2、各县(区)局组织企业按时开展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工作。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9

1 引言

我国加入WTO后,监理咨询企业要实现与国际接轨,缺乏的更是高素质、高水平的项目管理专业人才。那么如何解决监理咨询企业的人才资源问题呢?通信工程监理咨询企业从事的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它是以人才,而不是以资金为本的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企业最主要的人力资源资本。所以,人才作为一种资源和资本如何开发管理,是监理咨询企业最为关注、也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主要结合通信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工作性质及特点,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人力管理展开分析探讨,以期从中找到合理可行有效的监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与方案,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2 通信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现状

我国通信工程建设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企业过多,压级压价,转包、挂靠,从业人员收入低、流动频繁等。由于进入门槛低,监理企业已呈过多过滥之势。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全省在册监理企业有近千家,广州市在册监理企业有近300家,业内竞争空前激烈,为承接到业务,各家监理企业竞相压级压价,靠低价中标;过低的价格导致业内人员收入过低,流动频繁,优秀人才不断流出,监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下降;使得监理过程中,人员投入严重不足,服务水平难以保证,工程监控协调不力,导致业主不满,影响监理行业形象。这种状况,进而使得业主不愿也不敢依赖监理,于是在强制监理情况下,众多业主纷纷倾向选用低报价的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价格越低,服务越差;服务越差,价格越低”的怪圈。

3 通信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建议与策略

3.1通信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模式

对于通信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应采用工作分析、工作分类、工作评价、绩效考评、薪酬设计、职业规划等管理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监理人员按价值链理论进行分类,实行差别管理。

(1)对总监/总代岗位监理人员按I级标准管理,这部分人员的特点是数量相对较少,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屑公司核心层员工,对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极为重要,一旦流失将对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会对公司其他在职员工产生严重的负面效果。因此,对这部分人员按Ⅱ级标准管理,包括优厚的薪酬、公司级的定期访谈、人力资源部门的持续关注、定制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严格的合同/职责/管理嗜核等约控措施。

(2)对标段传业负责人岗位监理人员按II级标准管理,这部分人员的特点是专业实践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有一定的协调管理能力,属公司骨干层员工,对保证工程现场监理工作顺利进行作用很大,一旦流失会给现场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并会对现场其他人员产生较大的负面冲击。因此,对这部分员工按Il级标准管理,提供相对较高的薪酬、人力资源部门的定期访谈、总监总代对其的持续关注、基于公司发展需求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较严的合同/职责/管理/考核等约控措施。

(3)对专业监理师岗位监理人员按III级标准管理,这部分人员的特点是专业操作能力较强、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员工数量多,是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但待遇偏低、稳定性较差,也是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实施主体,其整体素质水平和稳老对保证现场监理服务质量至关重要,一旦出现频繁流失或批量流失情况将会给现场监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甚至难以为继,同时也会给公司形象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对这些员工按Ⅲ级标准管理,提供相对较高的薪酬、人力资源部的定期总体访谈调查、总监总代对他们的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适度关注、基于公司发展需求的总体职业发展规划、适度的合同/职责/管理/考核等约控措施,

(4)对于监理员和资料员岗位监理人员按IV级标准管理,这部分人员的特点是年轻、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少、专业实践能力较弱、多数为应届或刚工作一两年的学生、待遇很低、流动频繁,是公司专业监理师岗位员工队伍的后备力量,在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中起辅助作用,其整体素质水平和稳定性对监理企业后续发展潜力影响很大。因此,对这些员工按W级标准管理,人力资源部门严把招聘筛选关、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监理员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并由总监/总代或标段/专业负责人协助落实、人力资源部门有专人负责对这一员工群体进行动态跟踪了解,对重大的共性的问题及时反馈总监/总代和上报公司领导、根据岗位职责酌情设置合同/管理/考核等约控措施。

3.2通信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体系构建

针对当前监理人员存在的群体性收入低、离职率高、素质欠佳等实际问题,以系统管理理论、价值链理论和行为激励理论为基础,运用工作分析、工作分类、工作评价关系分析法、业绩评定表法、关键事件法、工作成果评价法等技术方法,借助微软EXCEL软件等计算机管理工具,从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关系管理五个方面着手,创建动态的管理体系运作模式,对监理人员按岗分级实施从招聘到离职全过程的差别管理。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10

(一)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是政府解决税源税收问题的现实选择

近年来,我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但财政税收管理中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税源查实难、资源产品产量掌握难、计税价格计算难、税费政策理顺难、财税举措创新难等“五难”问题和税收征管中的漏统、漏登、漏征“三漏”现象。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政府相关经济工作部门协调互动不力,配合不到位,税源管理出现部分空档。二是税源监控措施不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信息失真、失控。三是税源管理制度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缺少科学有效的监控机制,无法建立全履盖的税源评估和分析体系。四是社会监督机制薄弱,还不能形成全社会协力抓税源管理的软环境。由于税源家底不清,监控管理不力,造成对税收局势的总体把握判断不准,在安排落实年度财政收入上处于被动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程度不同地制约着我市财税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造成了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也损害了党和政府自身形象,必须狠下气力加强税源监控管理。

(二)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新要求

税源是税收管理的核心和首要环节,是财税工作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信息网络化的飞速发展,税源的流动性、隐蔽性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应当清醒地看到靠原有的税收管理措施和模式已不适应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的要求,必须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布署,科学分析和把握经济税收形势,理清思路、开拓创新,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强化税源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要收入。解决税源税收难题,关键是要建立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核心是各级政府要全面监控掌握区域经济税源数据,把税源监控的成果转化到税收上来,确保经济财政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二、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奋斗目标和“两基地一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税源建设,夯实税源基础,狠抓税源监控管理,确保国家税收依法应收尽收。

(二)基本原则

1、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并重的原则。经济税源是税收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必经摒弃单纯依靠税务部门管理税源的陈旧观念,把政府对税源的管理纳入到整个经济工作总体布局中,致力于发挥政府宏观管理优势,全方位发展财源,掌控税源,努力实现经济、税源、税收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

2、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原则。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既要强化服务意识,为纳税人创造公平、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又要适应税收发展变化的环境,狠抓管理,提高组织收入的水平。

3、服从服务于经济大跨越、财政收入上台阶的原则。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要大力支持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交换和共享相关税源信息,严厉打击税源税收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和发展健康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目标任务

1、调整完善税源监控管理方式和管理关系,推动涉税信息资源整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建立税源监控管理网络应用平台体系,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要实现经济发展、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社会增富的目标,提高税收效率。

3.努力建设政府宏观掌握税源,税务机关依法管理税源,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治税的新格局。

三、建立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监控管理机制和体系

深化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税源经济规律的认识,努力建立与现行财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现代的税源监控网络,形成“四位一体”的税源监控管理机制和体系,即:税源监控管理的技术管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执法监督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税源监控管理的信息平台体系。

(一)税源监控技术管理机制

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在于经济数据的搜集掌握,其基础前提必须加强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在会计核算、科技创新、信息传送、纳税评估和组织管理机制等层面建立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

1、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全面控制会计基础信息。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依法记账、算账、报账。为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网络体系,必须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强会计基础信息管理:一是对煤炭、焦炭、化工、电力等企业未建账核算的,必须全部推开建账核算;二是对未实行建账核算的小规模商业流通、服务企业也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设定期限,逐步推行建账核算。对不按规定建账核算的企业,在工商税收上同建账企业应有所区别,建账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照顾,非建账企业不得优惠减免;三是加强会计基础数据管理,煤炭生产企业要逐日、逐月登记坑口生产数量,按月编制生产数量报表,向财税部门报送,并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加以保存归档。四是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从2009年1月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月度和年度会计报表。重点能源化工企业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即期财会分析报告。

2、创新管理,依靠科技手段监控税源。全面建立煤矿坑口电子计量监控系统,原有煤矿要在整合中尽快完成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新建煤矿在电子监控设备未安装前,相关部门不得批准进行生产。强化加油站等税控设施监管,在大中型商场全面推行税控机管理,逐步在商业零售、批发、物流和餐饮企业推开税控机管理。税务部门要制定全市税控电子管理发展规划,先行在一定规模、层次企业中试行税控管理。

3、建立经常性的税源税收调查、监控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实行税源调查制度,加强税源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录入、归档,建立纳税人动态管理系统。二是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税源动态监管系统,加大投入,提升税源监管的科技含量。尤其是对煤炭生产、运销,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企业要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基础经济数据普查汇总分析工作,及时提供政府掌握。三是加强对非重点税源范围内的小经济体的监控管理力度。要针对这些企业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经营灵活、偷漏税空间大、不易监控的特点,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分级、分类、分片负责,建立税源监控责任区,注意使监控对象涵盖实际税源的各个层面,特别要加大对市场税源和采用现金结算交易的监控调查管理。四是建立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详细造册登记纳税户,采集税源基本信息。

4、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建立纳税评估体系,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评估税源总体情况、平均税负率等指标,认真对比企业经济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经济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要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运用实用的科学方法和评估模型,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全方位掌控税源信息,增强监控的效果。要扩大纳税评估面,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纳税评估。要从财政、税务、审计、工商、银行等部门选拔一批懂经营管理、懂财会知识的专业人员组建纳税评估人才库,每年抽调一定数量人员组成评估组,集中开展纳税评估。

5、创新组织管理机制,向税源监控重点对象派驻财务监事或会计核算员。财政部门要选拔一批懂财务管理的中青年骨干派驻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掌控税源变化动态,有效管理税源并及时反馈。试行政府向重点企业派驻会计核算员,每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由政府委派到企业担任会计,实行定期轮换,职责是搞好会计管理,向财税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充分发挥会计中介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委托记账,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水平。

(二)税源监控信息共享机制

1、建立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别监管”的原则,税源监控管理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及时提供所掌握的税源信息,实现税源信息充分共享,形成全面、及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加快财税库银网络建设,尽快实现财税库银之间的横向联网。

2、改进和加强财税银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信息的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通报和反馈涉及税收征管的各种情况,保证信息资源使用合理化、最大化,争取区域内税源监控变化情况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将税源监控管理作为财税部门内部的共同责任加以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切实做好税源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管理。

3、财税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商定提供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方式、时限要求及双方责任、义务等,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更好地掌控税源,加强征管,同时为政府宏观决策和财政收入的安排搞好基础性工作。

4、实现税源信息的横向、纵向共享。要打破区域、部门、条块界限,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区域的税源信息联络和快速传递,逐级汇总到政府终端平台,形成最终税源监控信息,提供政府决策。

(三)税源监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之间要进行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通过经常性的数据交换,建立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长效机制。财税部门要结合“金财工程”、“金税工程”、“秦税工程”建设,尽快实现联网,搭建网络平台,实现财税库银之间的横向联网和经常性的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通过国税、地税部门与工商管理、国土资源、房管、统计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起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税收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近期分析与远期分析相结合的税源税收分析机制;通过国税、地税部门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利用企业登记、银行资信备案资料比对信息,核查漏管户,摸清税源底数;通过国税、地税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倒买、倒卖发票等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

(四)税源监控执法监督惩治机制

发挥公检法、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作用,建立经常性的专项执法互动机制,定期采取集中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涉税执法监督检查,打击偷逃漏税行为。公检法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打击税源税收管理中的失职渎职惩治机制,协助税务部门整顿规范税收执法环境。

(五)搭建政府税源监控信息汇总终端平台

各级政府必须提高税源监控管理信息的可利用程度,利用多渠道、多层次监控掌握的税源信息搭建政府终端税源监控信息平台,汇总整理并分析运用税源监控信息,服务于政府决策,综合平衡统筹安排财税收入任务。

1、建立政府税源监控管理终端平台,纳入“数字”管理。分级、分部门建立税源监控管理应用网络子平台,对来自不同渠道的涉税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总体税源情况判断,具体数据信息的集中汇总工作由财政、税务、工商和其它经济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收集汇总,统一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归纳整理,提交各级政府决策。

2、财税部门要强化责任,建立税源监控管理的相关制度,指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按月、按季、按年分析税源、税收变化情况动态,及时沟通情况,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3、政府税源监控信息终端平台数据,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税源监控机构具体管理,每年年终形成上年总体税源分布、构成、实际税收完成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执行结果报告,对下年度财税收入任务提出详细预案分析,提供各级政府作为安排财税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的领导

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经济区域内税源监控管理的运行机制作为财税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强政府对税源监控管理建设的领导,深化对税源经济规律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与现行财税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的、现代的税源监控网络体系,改进和提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学会并善于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推进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改进政府对税源、税收总量的把握,努力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驾驭财税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税源税收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建立完善的税源监控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思维方式,宏观把握财税工作全局。要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形成千方百计引进税源、深化改革激活税源、搞好服务留住税源、创造环境培植税源、加强监管掌控税源的区域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二)建立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加强税源监控管理,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决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负责税源监控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和总结汇报。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本县区税源监控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创新管理工作方式。税源监控管理要重心下移,实现对区域经济税源的全面监控。税源监控原则上对所有纳税人都要进行,但从目前税源管理的基础、税源监控的能力考虑,重点是对行业、面上的监控管理,应不断扩大监控范围,尽快实现由重点税源监控向全面税源监控的转变。市、县区两级税务机关要实施分级监控,关注本区域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情况,及时采集税源管理数据,有针对性地搞好宏观判断,对重要税源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政府。

(四)加大税收宣传和社会监控力度。要加强税法宣传,减少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中的矛盾和阻力,运用多种形式整顿税收秩序,扩大税法知晓面和渗透力。要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打击偷逃税活动,该公告的公告,该曝光的曝光,鼓励举报涉税行为。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税源管理的社会监控网络,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成本。

(五)建立税源监控管理考核奖励机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税源监控管理作为财税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强化考核,确保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考核对象由各级税源监控管理机构公布。

考核对象:所有向税源监控管理体系信息平台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单位和县区。

考核的内容:税源监控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部门信息互动、税源管理状况、网络化进程、应用分析程度、税源监管的社会环境等情况。

考核的程序:每年上半年对税源监控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考核,由市税源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比表彰。

奖惩:对税源监控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没有落实专职负责,不向财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资料,或内容失真、时间严重滞后,影响政府财税工作任务安排的,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税源监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全市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开展工作。

财政部门承担税源监控综合组织协调职责,具体负责组织税源监控信息网络的建立工作,负责筹集资金加快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制定相关措施办法,组织力量搭建政府税源监控“四位一体”的信息平台体系,搞好数据归纳汇总分析工作,为政府宏观把握财税工作全局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国税部门承担国税税源的监控管理职责,建立自下而上的国税税源监控系统,逐级汇总到“金税工程”终端平台,然后逐月汇入政府税源监控终端平台。具体负责增值税等国税税源的信息搜集汇总整理工作,宏观把握资源产品价格走势,提供制定合理的计税价格准确依据,并随经济走势即时调整核定。

地税部门承担地方税种的税源监控管理职责,建立地方税种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纳入“秦税工程”管理,并逐月将地方税源监控信息提交政府终端平台。具体掌握地方税种的监控、征缴状况,分析税源税收形势,确定符合客观实际的地方税收定额标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政府。

煤炭、石化、工业等经济主管部门承担各自系统的税源信息搜集汇总职责,搞好本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并将相关数据情况提交财税部门。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11

党的*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市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执行最严格的能耗标准,落实好节能降耗减排任务。

准确计量、全面客观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加强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贯彻国家和本市节能法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前提,是开展节能降耗任务分解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前,本市能源统计监测工作仍待加强:能源统计力量相对薄弱;能源统计监测制度不完善,全市性的能源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能源统计信息需要整合,信息机制有待完善;许多用能单位对能源消费情况缺乏必要的、准确的计量和原始记录,能源统计数据质量需提高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市统计局作为本市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按照建设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全市能源统计监测工作的统筹管理。要研究制定能源流通供应部门数据报送制度,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能源流通供应统计制度。努力提高能源统计监测的工作质量。

要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按照满足全市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的要求,整合现有的能源统计资源,规范能源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建立全市统一、功能齐全、分工明确、信息共享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要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为基础,开展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监测,加强对全市能源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全市能源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三、明确工作职责,实现齐抓共管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把加强能源统计监测作为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基础,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要继续完善全社会能源消费统计,健全生产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统计制度,重点加强第一、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的能源消费统计。建立并逐步完善产品能耗、设备能耗等能源利用效率的统计制度。研究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部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的统计指标体系。

(二)各能源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能源统计监测工作。要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规范能源统计监测制度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20*年起,按照要求报送能源统计数据,将能源统计监测情况及时纳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重要物资市场监测平台”和“*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的完善与运行;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测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并将监测情况纳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负责全市主要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测工作。

市市政管委负责全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热力等能源品种供应情况的统计工作。按季度提供全市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供应数据,按年度提供热力供应及供热用燃料数据,并逐步实现按月提供上述资料。

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完善全市成品油统计制度。

市交通委负责研究建立煤炭、石油制品等主要能源品种公路运输量统计制度,并逐步实现提供相关数据。

市建委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耗能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工作,逐步建立全市大型建筑物能耗的统计监测制度,并将监测情况纳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市工业促进局负责全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电力运行情况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情况纳入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电力供应和使用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按月提供相关数据。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依法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各区县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和能源统计监测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充实能源统计的人员力量,完成各项能源统计任务。

(五)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规定,为政府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能源统计制度建设和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各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能源统计监测中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帮助指导企业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用能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能源统计的数据质量。

(一)各职能部门要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定期开展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

(二)全市能源生产销售和供应单位、第二、三产业规模以上单位和农业法人企业要根据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并保持能源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各级能源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要定期接受统计法规和能源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报表。

要按照统计制度要求,以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记录为依据,建立能源月度统计台帐,并严格记录本单位各能源品种生产、购进、消费的全部情况。

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做好计量测试工作。

(三)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大对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能源统计中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要研究建立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能源基层统计数据和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评估。重点加强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评估。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能源统计数据的质量。

五、整合能源统计信息,完善能耗公报制度

(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要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全市能源统计信息及其需求进行统一梳理,依法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能源统计信息管理与制度,明确各部门对全市能源数据使用和的权限。

(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信息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能耗数据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不得擅自未经国家统计部门评估确认的全市能耗及其相关数据。

(三)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和市发展改革委要结合节能降耗目标考核的要求,提高能源平衡表的编制质量,完善全市及分区县能耗公报制度。坚持对各区县能源消费量实行下算一级的制度,完善季度能源消费量的测算方法。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高能耗公报的时效性。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节能降耗的工作要求,逐步增加公报内容,规范公报形式。

(四)各能源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区县能耗公报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细化管理,加强统计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分区县监测,并提供分区县能耗公报所需的资料。

六、加大协调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篇12

今年年初,云南省2013年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为确保在加快环境管理转型升级上实现新突破。云南省环保厅厅长王建华表示,针对当前污染减排形势严峻、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为实现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完善、环境信息化与环保业务紧密融合、重点核心业务全面信息化、环境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广泛共享、环境信息服务覆盖环保业务全流程的目标,云南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全省“数字环保”体系建设。

云南省将从“三化”建设推动环境管理业务转型出发,努力实现从“环境管理业务与环境信息化脱节分离”向“环境管理业务与环境信息化有机融合”转变、从“各业务板块自成体系”向“整体推进和业务协同”转变。

同时,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三化”建设水平。要按照整合现有资源,实施技术集成,建立综合平台的要求,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编制全省“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统一标准,先易后难,简便实用,分步建设。建成全省环境监测基础数据库,实现监测数据定期更新;建成全省环境监测物联网,实现在线监测信息实时传输;建成云南省环境监测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搭建环境地理信息平台,实现环保管理一张图,实现环境管理数据的可视化;建成全省重点监控企业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等。今年上半年,云南省环保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全面运行。

云南省将加大投入,以“三化”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今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拟安排2000万元投入省级“三化”建设。各州市环保局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争取州市县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各地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

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数字环保管理已不可少。云南省昆明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数字环保”能更有效地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成为各级环保部门探索创新管理制度的重点。

环保“电子眼”全天候监控

美丽的春城昆明是云南“数字环保”的重点建设地区,日前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落户安宁,引发市民关心昆明市的环境监控能力达到什么样的水准,昆明市如何对全市的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监控?在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呈贡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记者看到,一项针对重点企业全天候监控的环保“电子眼”对企业排污情况的在线监控流程,让公众吃了一颗“放心丸”,昆明市有能力对全市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和大气环境实施全天候监测。

早上9点30分,走进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迎面的大屏幕上打开的是环境监控中心的工作平台网页,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就快速调出了所有监控点的实时数据信息,各水源地水质、空气、噪声情况及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一目了然。

“目前,市、县环保局主要对昆明市的空气、噪声、污染源废水、废气排放等情况进行监控。接下来,我通过对污染源、环境质量、视频监控系统的展示,来介绍日常监控工作。”昆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结合监控系统界面内容,就昆明环境日常监控情况介绍道。

随后,大屏幕出现了昆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这个系统负责对污染源废水、废气排口的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接入,使前端在线监测数据能实时展现给环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说,目前已接入污水处理厂16家、排污企业54家,共接入在线监控设施140套(其中水监测62套、气监测78套)。

“现在屏幕显示的是污水和废气排放企业的监测数据情况,点击企业名称,就可以看到监测数据的具体情况。”在工作人员点击安宁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后,可以看到系统页面上方的表格是该厂排口的监测数据,下方的曲线图是污染因子随时间而变化的浓度值。

据了解,结合数据、曲线和视频信息,环保工作人员能实时掌控企业污染因子的排放情况。工作人员监控中一旦发现污染源企业排污异常、污染因子超标等情况,将通过监控报告的方式,与环境监察支队形成有效联动,及时遏制和处罚企业违法排污。

看完污染源监控系统界面后,大屏幕上切换为环境质量监控系统界面。“环境质量监控包含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控。”工作人员说,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连接了全市30个噪声自动监测子站的数据,堪称市环保局的“顺风耳”。

水质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则接入了前端的水质监测自动站和空气监测自动站,可对湖库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入滇河道水质状况、全市空气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控。

为了更直观地监控昆明市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情况,市环保局还在昆明市多处制高点安装了超远距高空视频监控探头,它们是市环保局的“千里眼”,通过它们能真切看到数公里外的清晰画面。该系统目前已在昆明钢铁集团旁的文苑雅居小区、寻甸金锁工业园区和杨林工业园区配备。监控探头可以监控半径5公里内的排污企业烟囱排放情况,执法人员坐在办公室内,就可直接看到企业的排污情况。为掌握企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还采用了企业定点视频的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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