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前台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10-28 08:50:29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1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局:

现将《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3月5日

20**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按照市局党组“实干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纳税服务工作部署,结合XXXX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服务集成化、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基础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纳税服务集成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在总结现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注重集成创新,深化整合好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1、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局要求,结合XXXX实际,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以春风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整体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展现各地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服务入鲁民企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入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支持民企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标准,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别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促进办税行为和服务礼仪的整齐划一,让纳税人办税更省心、顺心。

4、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抓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其他规范、信息系统及多渠道服务的衔接,做到前后台衔接顺畅,实现多渠道同标准处理服务事项,确保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一把尺子规范征税人。

5、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办税服务培训,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窗口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的利用,以智能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好办税服务厅,并对工作质效开展科学评价。

6、引进社会力量提升规范化服务质效。做好引进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试点经验做法的总结、完善和推广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服务规范落实、纳税人学堂建设、涉税业务咨询解答等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相关管理和服务。

三、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拓宽便利化办税渠道,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

7、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在现有12366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外部网站等纳税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整合,打造XXXX系统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实现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融合发展。

8、试点探索“互联网+精准服务”。通过外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实现对纳税服务诉求的快速响应、咨询问题的智能解答、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办税资料的预审预约、遵从信息的动态推送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9、积极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探索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进一步延伸自助办税服务。探索丰富自助设备的服务功能,做好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操作顺畅,提升应用效能,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四、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获取服务的渠道,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社会效应,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化格局。

10、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做好省局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规范、提升二手房办税服务水平,联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督导。

11、强化纳税信用评价与结果运用。强化信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金三优化版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的培训、应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进一步探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市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启动“税保合作”项目,以纳税信用数据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扶贫脱困、携手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税务部门与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扩大“征信互动”信贷产品受益企业的范围,有效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12、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服务纳税人。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清查工作。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做好涉税中介组织行政登记工作,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加强行业党建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扶持涉税中介组织自律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纳税服务基础化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内部督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打牢工作落实基础,促进各项服务举措取得实效。

13、建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护组织的引导,整合、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流程,对涉及纳税服务的咨询投诉事项,建立咨询投诉反馈机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和投诉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2

保证金台账内涵的变化

变化之一:扩大了限制类商品的管理范围。1996年保证金台账制度实施以来,限制类商品仅为394种,此次将1853种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增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同时,目前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仅限制料件进口,政策调整后,限制类商品管理将增加对制成品出口的限制。

变化之二:部分改变了对经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A类企业的信誉管理方式。按照现行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管理政策,对A类联网监管企业,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商务主管部门在合理的产能范围内仅作一次性审批;对A类非联网监管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对B类企业则按应征税款的50%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调整后,将不再区分A、B类企业的信誉类别以及联网与否,对东部地区经营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企业,一律按应征税款的50%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C类企业仍维持100%台账实转不变)。

变化之三:由全国的区域统一管理模式变为区域差别管理模式。为体现区内外政策落差,将允许限制类商品继续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经营;为推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对中西部地区将采取有别于东部地区的管理政策,拟对经营限制类商品生产的企业不再区分A、B类别均实行保证金台账“空转”( C类企业仍维持100%台账实转不变)。以企业为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由原来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调整为一律按照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管理。

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的变化

本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目录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限制进口类商品编码394个,是2007年之前的,限制出口类商品编码1853个,均为本次新增的。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产品。为此,随本《公告》下发了配套的限制出口类商品目录。其管理方式也随之变化:

管理环节的变化。2007年以前的限制类商品主要是按限制进口的方式进行管理的,而新增限制类商品主要是按限制出口方式进行管理。

管理区域的政策差别变化。本次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调整后,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按不同的比例计征台账保证金,体现了区域间的政策差别管理。

台账保证金的征收企业范围的变化。对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均需按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征收台账保证金。对中西部地区的A、B类企业,则实行台账保证金“空转”。

因此,今后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管理包涵三个层次:

一是〔1999〕35号文件(以下简称“35号文”)的管理层次;

二是限制类商品对东部地区的管理层次;

三是限制类商品对中西部地区的管理层次。

限制类商品台账保证金管理原则

《公告》第二条规定了限制类商品台账保证金的管理原则,包括台账保证金实转的征收和退还、计征方式、不同类别企业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差别管理。具体为:

实转台账保证金的征收,应要求企业在备案(变更)环节缴纳台账保证金。

实转台账保证金的退还,应在企业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将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其余情况下一律不予退还。

企业按照海关管理类别缴纳台账保证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35号文中的A类企业统一按照《公告》中A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行管理。

限制进口类与限制出口类两种限制类方式的保证金计算基数和相关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对限制进口类的保证金计算。仍按35号文设定的原则办理。即,将进口料件列入限制类,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进口料件本身的金额作为基数、按照相应的进口关税税率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率计算所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再按规定比例计征台账保证金。

――对限制出口类的保证金计算。考虑限制出口类商品所对应的进口料件多,保证金计算复杂,在落实对列入限制出口类商品实施保证金台账实转的前提下,简化具体计算操作。即,对限制出口类是将制成品列入限制类,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以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占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的比例作为权重,以按此权重计算的全部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为基数,按照综合税率计征保证金。综合税率目前暂按22%计算。

在计算保证金过程中,为实现《公告》第八条对深加工结转的例外,应注意A、B类企业限制出口类商品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并对台账保证金计征金额做相应调整(计算中应剔出)。

《公告》所列限制进口类商品的台账保证金计征公式“应缴纳台账保证金=全部限制进口类商品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50%”中,深加工结转转入的限制类进口料件不计入“全部限制进口类商品”;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台账保证金计征公式“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50%”中,深加工结转转出的限制类制成品备案金额不计入“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是指全部制成品的备案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对限制进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非深加工结转转入的限制进口类商品备案金额×〔关税税率+(1+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汇率×50%

对限制出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非深加工结转转出的限制出口类商品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汇率×50%

C类企业缴纳保证金

C类企业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金额×〔关税税率+(1+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当进口料件为限制进口类商品,且加工制成品为限制出口类商品时,只按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计征方法同第(一)项。”该条款是指,当某合同中既有限制进口类商品,又用于加工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对该合同只按限制进口类商品方式计征台账保证金。

在此,还需注意两点,一是经营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必须同属中西部地区的,方可适用中西部地区的限制类商品台账管理措施。二是在上报国务院请示同意启用保付保函批复之前,保证金台账实转仅限保证金一种形式。

关于部门间的职责划分

《公告》第三条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的职责划分,规范了限制类商品的申请、审批方式,强调海关要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内容予以备案,并计征台账保证金。

过渡管理措施

《公告》第四条明确了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过渡管理措施。

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持齐全和有效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可按原台账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2007年8月23日前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或向海关申请备案时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不齐全而未被受理的,虽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但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自动失效。主要是由于商务部门未在批准文件中对限制类商品予以标注,企业须重新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业务批准证,海关按新的限制类商品管理规定予以备案。

按原规定执行的合同在有效期满时仍未执行完毕的,不允许延期,但可要求企业对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等按内销、结转、退运、放弃等规定办结相关手续后,对手册进行核销结案。同时,由于系统无法对新增部分的限制类商品单独计征台账保证金,《公告》对按原规定执行的合同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对限制类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数量、金额进行变更,但其他项目允许变更(如变更口岸、规格等)。

《公告》前,中西部地区B类企业已征收的台账保证金,在其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前不予退还。

加工贸易企业的资质认定

《公告》第五条主要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增量,控制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存量,即对东部地区新增经营企业不予批准其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对已经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的企业,商务部门按上一年度的数量予以审批。加工贸易企业是否有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资质,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认可,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办理备案手续。

例外条款

《公告》第八条为例外条款,规定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不适用本公告,应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按规定与区外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同样不适用本公告。

此外,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深加工结转也不适用本公告,即是,对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如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限制进口类商品的,对该转入项商品不按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如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对该转出项商品不按限制出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应注意的是,对C类企业,无论是否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进出口限制类商品,均应按全部备案进口料件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计征台账保证金。

电子账册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与备案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3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包括将企业集团税务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的操作流程、税务风险点、应对策略整理、分类、维护到系统之中,建立可编辑、可调用的税务风险点识别库及管控措施库。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将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流程纳入系统,即税务部门人员获知重大业务事项发生后,将重大业务事项及相关资料维护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事项类别、性质,调用税务风险点识别及管控措施库信息进行分析,或聘请外部税务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最终确定发表的税务意见反馈给决策部门。税务管理系统需通过流程管理工具和文档管理系统固化企业集团内部税务检查业务流程,包括集团总部通过系统自查、抽查通知;上下级单位之间通过系统通报工作进度、交流相关问题;自查、抽查结束后,相关人员将自查报告、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结论性质文档上传存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应对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业务流程,要求成员企业在发生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向上级单位报告相关检查内容;上级单位可通过系统掌握、跟进成员企业外部税务机关检查的办理进度,提出指导意见;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将相关结论性文档上传存档。

(二)集团纳税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按行政区划、业务板块、成员企业、税费种类、税款属期等多维度统计、查询应交税费、实缴税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应实现查询条件可任意组合,逐层细化和深化统计分析;应通过权限控制,实现层级管理,即每一成员企业均可查询、统计本级及所属下级企业纳税数据。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基于财务预算或业务预算实现对成员企业及其下级单位未来期间的税费预测;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税负变动弹性指标等纳税评估指标数值,与行业平均值、管理经验值比较并提示预警信息;系统应实现基于税费数据和辅助的财务数据,自动生成集团税务管理报表;应实现按预先制定的模版或管理口径生成不同层级成员企业的税务工作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信息。

(三)税务交流共享平台功能

税务管理系统应实现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单向或互动平台;应实现集团总部通过系统向各层级成员企业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应将年度、季度、月度相对固定的工作事项制成税务工作日历自动提醒相关人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自动归档功能和手工上传归档功能,用户可按权限查询、调阅本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资料。除全税种纳税申报资料自动归档外,应根据需要将系统外涉税文档扫描上传到系统,实现日常涉税文档的电子化分类管理。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的目标

尽管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内容繁多,通常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成员企业纳税申报管理、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但其目标与集团内单体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一致,即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成本。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目标这条主线,凡是对控制税务风险或降低税收成本作用显著的税务管理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就必须尽量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反之,则可以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暂时将需求予以搁置。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4

广投集团经营主要集中在广西,目前已经向区外贵州、江西、甘肃、内蒙、四川等省份发展,并延伸至东南亚、香港等境外,这种跨区域经营布局使得广投集团面临多地税务机关的监管,由于税收管辖权不明确而引起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时有发生。

2.关联交易较为频繁,公允价格难以衡量

随着广投集团规模的扩大,母子公司间及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相当频繁和普遍,如何确定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并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成为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3.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高,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较强

广投集团拥有众多具有会计、审计和税务等专业注册资格或中高级职称的管理人才,一些企业还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税务顾问,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较强,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能力。

二、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广投集团不断发展壮大,业务扩张到多个领域,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显露出来的税务管理问题越来越多,这对广投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调研发现广投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防控措施被动并停留在表层

主要表现在:各企业风险把控能力不足,对中介依赖程度过高,不易于打造集团自己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缺乏系统化控制税务风险的机制,应对税务风险的方式比较被动,经营中很少主动去规避税务风险。

2.各所属企业独立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

集团内多数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由会计核算人员兼任,主要职责在于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在税务管理工作上缺乏沟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纳税管理机制,即使是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常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难以被企业自我发现。

3.国家税收政策更新快,员工税务风险意识和税务知识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目前,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进行中,整个税法体系不断完善,一些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都在频繁变动中,部分负责税务工作的员工缺乏系统地培训,没有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或者由于工作经验不足,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对税收政策没有了解透彻,容易造成企业多缴、少缴税款的情形发生。

4.对重大涉税事项管控不到位,部分税务筹划存在涉税风险

一些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时,出于对考核的担心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及时甚至不愿意主动向集团总部报告,使得集团总部不能及时协助各企业解决问题,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还有一些企业自行进行税收筹划,由于专业水平有限,忽略了某些潜在的税务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不足,未能充分实现降本增效部分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或理解不到位,未能积极争取享受税收优惠,尤其是一些不常用的税收政策,如专项资金除、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以及地方性的优惠政策等等,往往容易被企业忽略,丧失开源节流的机会。

三、集团税务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1.搭建集团税务标准化管理框架体系

(1)控制环境

①实行集团总部、二级平台企业(简称平台企业)、三级及以下基层企业(简称基层企业)协同管理的三级体系三级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广投集团所倡导的“集团化、专业化、差异化”的管理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了平台企业作为集团各业务板块管理机构的作用,弥补了当前集团股权层级过多和某些基层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缺陷,更能适应集团战略发展的需要。②建立不同层级的税务管理专业团队集团总部需设立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各所属企业设立专职或指定专人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专人专岗,职责明确,对税务工作实施更为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充分地参与各企业全过程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各企业的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能较好地实施控制。③制订涉税员工培训计划由于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各企业必须对涉税员工进行持续的后续教育,确保其及时、熟练掌握最新的税法规定。在方式上,广投集团通过聘请专家为财务人员开展专项知识培训,或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的方式交流管理经验,并鼓励各企业积极参加集团外部如纳税人俱乐部、中华会计网校、税务机关等组织开展的各种专业培训。④倡导诚信纳税管理理念,优化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环境诚信纳税文化的培养可以为企业建立和完善纳税风险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广投集团将此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纳税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管理意识。

(2)风险评估

广投集团对税务风险的评估遵循风险控制原则,运用税务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种方式分析识别自身存在的税务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安排相应应对措施。具体方式如下:第一,集团总部或平台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企业开展税务风险测评,依据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第二,鼓励各企业主动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主管机关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日常或专项审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3)控制活动

①统一规范日常涉税事项广投集团依据国家目前的财税政策,组织各企业对各项日常涉税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后,对普遍存在却又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些涉税事项进行了规范,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资产损失管理、税务档案管理、税收减免、捐赠、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各环节的涉税风险点,不断优化管理流程。②建立重大涉税事项监测机制各企业财务部应积极参与对外投资、并购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等重大经营决策,并研究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对于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集团总部财务部,由集团总部财务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指导,并对后续操作进行监控。③加强税务会计管理一是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掌握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涉税业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在对涉税业务进会计处理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从税务稽查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由于会计核算失误带来的涉税风险;二是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在本年度会计核算结账前必须对涉税事项进行稽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进行调账或申请补退税,涉及以前年度账务调整的,税务事项相应追溯到以前年度,正确计缴、申报税款,从此前发生的一些案例分析,我们发现由于未执行年度结账前的税务稽核程序而导致企业多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屡见不鲜。④纳税申报实行三级复核管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各项税费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由税务会计完成,且必须经税务主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三级复核签批后才能对外报出,纳税申报表必须归档备查。

(4)信息与沟通

①利用广投财务网,建立税收法规库和案例库,及时最新税收政策,实现信息和经验共享广投财务网是广投集团为加强整个集团的财务信息沟通和交流而建立的一个信息平台,在广投财务网上建立法规库和案例库较文档式的法规汇编更便于信息的保存和及时传递共享。同时,鼓励各平台企业建立更具本行业特点,针对性更强的行业税收法规库和案例库。②组建专家委员会,集中力量解决整个集团的疑难税收问题为了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广投集团在2013年成立了财务专家委员会,下设税务专家组,并从各企业中挑选了一批优秀的税务管理人员,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答疑等方式及时解决了各企业税务方面的疑难杂症。③全方位地开拓税务咨询渠道,尽可能地避免税务争端由于税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且不断进行更新,容易导致纳税人、执法人理解存在差异,造成各种争端。针对这一难题,广投集团拓展了税务咨询渠道:鼓励各企业聘请不同的税务顾问并共享资源,重大涉税事项力争取得较为全面、准确的意见;聘请税务方面的权威老师授课并请求解答疑难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沟通,或通过正式行文的方式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帮助,力争取得书面批复;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书面提问,争取得到官方的权威解答作为最终的纳税依据。④完善税企争议的处理与协调方法,强化税企沟通的能力面对税务稽查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检查前进行自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补缴税款,减少滞纳金和罚款;在检查过程中,集团总部和平台企业需积极协助被检查企业合理合法处理好税收争议,特别是在对一些税法规定比较模糊的事项进行处理时,需要增加政策解读与沟通、外部专家答疑、启动行政复议等环节,改变单一的税企关系路径依赖;检查工作完成后,被检查企业应及时将检查报告报送至集团总部,对于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集团总部应及时进行规范。

(5)监督与反馈

①各企业每年年底前自查,集团总部或平台级企业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各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对本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税费计算的准确性、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税收优惠的享受程度、与税务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风险等等;集团总部或平台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②各企业报送上年度税务工作总结及外聘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报告各企业要对上年度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由平台企业汇总后上报至集团财务部。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遵从情况、上年度纳税情况、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和外部税务检查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税收筹划、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等。如企业聘请了税务顾问提供涉税服务,还应将税务顾问出具的上年度日常审核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及其他专项涉税报告一并报送。集团总部和平台企业对各所属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③审计部依法对涉税事项进行审计集团审计部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税费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2.编制集团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

为了进一步细化纳税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广投集团在上述所建立起来的税务标准化管理框架体系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及时编制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从操作层面规范各企业的税务管理行为,提高税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广投集团所编制的标准化操作手册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以重点行业为试点分阶段有序推进

广投集团利用同行业企业在经营业务和税收政策上有诸多相似之处的特点,采取了分行业编制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的方法,并以铝业、电力和房地产三个重点行业作为第一期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各行业一线税务人员的工作实践经验,并发挥集团财务专家委员会中资深税务专家的作用,组成以集团财务部人员为主的“行业税务标准化手册编制小组”,共同完成操作手册的编制。

(2)综合税务管理和分税种税务管理相结合

广投集团的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综合税务管理和分税种税务管理。综合税务管理致力于从流程上对一些重点涉税业务进行规范,将流程图、制度、职位说明书等工具融合在一起,提高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标准化程度,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了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资产损失税务管理、企业重组涉税管理、税务档案管理、税收减免管理、税务稽查管理等主要涉税流程;分税种税务管理则是以税种作为主线,充分结合本行业经济业务及财务核算特点来分类收集、整理相关税收政策,并从征税范围、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时间、申报期限、税收减免等税收要素入手进行深入剖析,还将税收法规地方性差异、纳税计算、账务处理等细节流程贯穿于具体执行过程,逐步实现集团税收政策的标准化,从基础环节上促进企业对纳税风险的防范。

(3)重视特殊和疑难涉税事项的标准化管理

除了日常业务以外,各企业在工作中偶尔还会碰到一些特殊和疑难的涉税事项,如企业重组业务、碳减排销售收入、合作建房等等,这些业务虽然发生的频率较低,但是涉税金额往往较大,如果处理不当会给企业留下巨大的税务风险隐患,广投集团在编制操作手册时将其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在集团内形成一个统一的处理模式。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5

与此同时,内蒙古、河南、广东等省、自治区扩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4月,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工作进入验收期。

金税工程是我国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它的实施提高了纳税服务的水平和税收征收率,规范了税收执法,加强了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金税工程从1994年到2001年先后经历了一期和二期的建设。在2001年之后近10年的时间,一直是三期工程的筹备期,正式启动建设的时间是在2010年的4月。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王浩处长表示,在总结前两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金税三期无论从需求调研,顶层设计,项目规划以及措施保证,都是事无巨细,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并充分借鉴国内外各行业先进的信息科技管理理念,以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力保投资的价值最大化。王浩举了个例子,金税三期的工程管理办法有7个,项目管理规范有9个,而工程管理指南达到了20个,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都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在王浩看来,金税三期的成功是必然的。

根据最新数据,近十年来,我国纳税人的数量增长123%,到2013底在3500万户左右;我国税收收入增长了近500%,达到2013年的11万亿元。而近十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的队伍的人数维持在75万人左右,也就是说人均管护130个纳税人。

上面的数据传达出两个重要的信号:第一,税收涉及千家万户,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第二,有限的征管力量与日益重要的税收职能、日益扩大的纳税人群体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如何做好税收工作,显然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场不容忽视和严峻的挑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采集与利用,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之道。

总体来说,金税三期的目标是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统一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的两级集中,进而为统一全国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而建设内容可以概括为: 三项基础设施、四大业务系统、七类数据库以及四大保障体系。三项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平台、硬件平台和系统软件平台;四大业务系统是指税收征管执法应用系统、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外部信息交换应用系统、税务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基本涵盖了所有税收业务;七类数据库包括法人涉税数据库、自然人涉税数据库、发票信息数据库、税务机构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库和税收法规数据库;而四大保障体系是指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安全体系、运维体系和灾备体系。

金税三期有两个突出的特点,或者说关键词:集中统一和与时俱进,而这两点也是整个工程的关键和难点所在。

统一主要体现在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和口径,集中管理全国征管数据和应用,统一国税和地税征管应用的系统版本,统一规范纳税服务系统,统一网络发票系统。涉税数据“大集中”是整个金税三期工程的核心,将彻底改变过去依附于传统行政管理架构的“金字塔”形的涉税数据配置结构,而形成某种“倒金字塔”形的结构形态。通过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国税收业务统一、税务行政管理规范、强化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动税收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全国集中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的涉税数据库,涉税信息在各部门、各涉税环节可以顺畅流转、多次复用,并能够实现各数据间的交叉审核和流程监控。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统一集中的税收征管业务平台、纳税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利用与辅助决策支持平台和行政管理平台,实现各级管理人员对全国税务信息的实时查询和监控、分析,为决策分析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数据源,为各级税务机关税收决策提供依据。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6

二、相对于区域经济结构的顶层设计制度意外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通过对邢台市“营改增”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营改增”对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言,尚存在以下顶层设计的制度意外。

1.“营改增”税收占比依然较小。

据统计,邢台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共4317户,仅占全市增值税纳税人70250户的6.1%;2014年1~10月,入库增值税税款2.1亿元,仅占全市应缴增值税的4.5%。与河北全省“营改增”占全部增值税的比例相比仍然偏低,在河北省11个市中排在第10位,这与邢台经济结构偏重、第二产业比例过大有很大关系。

2.“营改增”行业税负依然偏高。

在10个行业中,有2个行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原营业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4.69%,高于原营业税率(3%)1.69个百分点;鉴证咨询服务业5.84%,高于原营业税税率(5%)1.84个百分点。相关企业税收负担仍然偏高,不利于产业的进一步优化。

3.“营改增”政策效应尚需进一步拓展。

在邢台全市43179户“营改增”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只有359户,仅占“营改增”企业总数的8.3%,90%以上的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政策,致使国家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尤其是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得不到“政策滋养”。同时,高新技术“营改增”企业户数少,比如全市信息技术服务企业17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仅9户,应纳税额仅69.28万元,税收占比微乎其微。

4.“营改增”总体税基不够壮大。

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未在邢台市设立下属站段企业,邢台的京广线客运、货运相关业务均由邯郸段管理,而邢台的京九线客运、货运相关业务则均由衡水段管理,因而邢台市没有铁路运输业增值税纳税人,直接造成邢台市的客运、货运相关业务收入不在邢台申报,所属税款无法在本地入库,税基自然减少。同时,邢台的资源类等货源通过铁路运输运费数额巨大,均由本市纳税人抵扣税款,造成部分地方税收遭到侵蚀,形成“只抵、不征”的双重损失。

5.“营改增”税收风险相对较高。

从税收负担比较看,主要表现在税负过高和税负过低两个方面。一方面,“空壳公司”利用虚开发票非法谋利;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虚假抵扣偷逃税款,侵蚀国家税基,这都是国家重点关注和打击的对象。同时,个别县级政府对税收风险较高的货运行业采取财政返还措施,直接造成接受发票的纳税人多抵税款,极大地破坏了地方经济税收秩序。

三、拓展优化“营改增”政策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措施

国家“营改增”政策旨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邢台市应立足本地产业特点,着眼发展大局,力争把“营改增”政策用实、用足、用活,把地方经济做大、做强、做优。

1.积极招商引资,“做大、做优”现代服务业。

据预测显示,服务业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加强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行“营改增”可看到,尽管邢台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很快、发展潜力巨大,但企业普遍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税收贡献少。因此,应重点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发展一批规模大、项目优、见效快、有发展前途的优质项目。要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实行产业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和服务升级“四步联动”,依托现有传统优势产业拓展现代服务业,逐步实现制造业服务化,从而“做大、做优”现代服务业。

2.拓展政策效应,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由于邢台现代服务业数量少、规模小、高新技术含量低,大多数企业无法享受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税收负担重、利润水平低,难以扩大再生产。为此,建议政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重点引进优质环保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这样既有利于推进生态发展战略,又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使企业更多地享受各项减免税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形成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本级收入、加强民生保障的良性循环。

3.壮大税基,做强铁路运输业。

邢台的资源型企业(行业)较多,铁路运输业务量较大,铁路运输具有相当的税收“潜力”。但因为没有铁路运输站段企业纳税人,从而导致客运、货运业务收入所实现的税款无法在本地入库。为此,建议政府加强工作协调,在邢台建立独立的铁路运输站段,设立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纳税人,由“只抵不征”变为“既抵又征”,培养新的经济税收增长点,壮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4.规范行业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税收风险特别是税收案件对地方经济建设、企业良性发展、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公共财政收入都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为此必须进一步监控“营改增”运行情况,按月开展“营改增”专项分析,及时风险预警。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开展核查评估,其中重点对货运行业加强分析防控,对其运费发票开具流程,运费单价、数量、运输线路是否符合常理,企业运输车辆是否自有等方面进行核查。逐步形成科学高效、规范精准的“营改增”税收管理制度体系。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7

我组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上半年,服务组根据纳税服务中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市(或县)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求我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税收。年初省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及月计划。工作计划中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做为税收工作的灵魂来抓,要求全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通过抓思想观念转变,我组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创新思路,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推动了我组纳税服务上新台阶。坚持了每周一例会和每周一课制度,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做好了职责分工,设定了岗位职责,编写人员分工一览表,设定AB角和工作上报日期;六月份开始实行了效能管理日常考核制度,做好了新人入职前的培训工作。通过抓思想观念进一步促进了工作,上半年在服务组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中心工作中,共接受咨询宗(其中来电咨询宗、网上咨询宗、来访咨询宗),电话咨询多数为E税通操作、社保费、二手房税收政策;受理举报宗(其中来电举报宗、网上举报宗、来访举报宗、信函举报宗),主要是纳税人举报假发票行为;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宗。

二、创新服务手段,打造现代服务平台

(一)参与省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主要渠道之一。省局纳服中心非常重视发挥热线电话在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日常服务工作的强大作用,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开展纳税服务的主要平台,按照总局及纳税中心的要求,我组积极参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组在坚持每两个月编辑出版一期《12366热点问题汇编》的同时,为更进一步发挥热线电话的信息技术优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避免分散建设与资源浪费,我服务组协助省局拟订了建设全省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功能需求。该方案使地税系统12366热线电话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安全快捷、双向互动以及信息共享。目前,我组正与有关处室部门紧密联系,争取该系统在今年全面投入运作。去年,我市只有等地级以上县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半年工作,今年来又有等分局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我市开通12366热线的地级以上县达到,占全市90%以上的比例,其余各县区开通有专用咨询电话。

(二)加强咨询服务管理。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一是落实总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制定咨询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畅通咨询渠道,规范咨询流程,提高咨询服务实效,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类咨询服务。二是全面开展纳税培训。依托市、县两级纳税人税法学校,每月固定培训时间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培训,打造税法培训品牌。

(三)打造“税企e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服务中心召开了服务品牌推介会,隆重介绍并推出“税企e家”服务品牌。在开展对“税企e家”税企互动QQ群工作中,我组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得到满足”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电子办税平台应用领域,完善了办税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环境服务和维权服务等功能,并制订了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力求在便捷、高效、热情的纳税服务中,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帮助纳税人提高竞争力,与纳税人共同抗御金融危机的影响。“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推出,为纳税中心服务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每一项理念、每一项内容都紧扣我们纳税人的需求,涵盖了办税的每一环节。它见证我组为纳税人服务的真情实意,税收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信息管理,提升纳税服务层次

在税收信息化条件下,我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充分依托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和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提升纳税服务层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坚持每季度对自助办税服务开展电话回访,了解纳税人对自助办税服务功能设置和使用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强信息的上报,鼓励服务组人员积极投稿,做好单月《纳服之窗》相关栏目的编辑工作,并每月将纳税服务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坚持每月上报省局,同时我组税务知识库的初步构建,提升了工作人员能力。一是推广网上报税和银行网点申报,实现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缴税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可使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各个环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改变了以往不论路途远近,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的单一模式,纳税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或选择网上报税、或选择银行网点报税、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等,拓宽为纳税人服务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四、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8

【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税务网站服务税收工作、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水平,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对税务网站的意见、建议和需求,2020年10月27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州税务局对2020年纳税人满意度开展了网站问卷调查,现将本次调查的结果分析报告如下。

一、调查总体情况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调查对象为全州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州税务局网站公布调查问卷方式开展。

调查问卷共设置13个问题,其中前12个问题政策宣传、助力疫情防控、涉税事项办理、执法情况、办税服务厅服务、12366热线服务、纳税信用建设、公共发票服务平台(使用免费UKEY开具普通发票)、电子税务局等,第13个问题为开放型问题。

本次调查共填写问卷34份,其中有效问卷34份,有效率为100%,提出文字意见建议共12份,占35.3%。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调查对象分析

本次调查共34人参加,调查对象主要是纳税人、缴费人,调查问卷能有效反映税务网站主要服务对象的需求。

(二)评价情况分析

调查对象对政策宣传、助力疫情防控、涉税事项办理、执法情况、办税服务厅服务、12366热线服务、纳税信用建设、公共发票服务平台(使用免费UKEY开具普通发票)、电子税务局较为满意,相关事项满意度超过80%。但调查对象中有5.9%认为注销难度大、需要多头跑,14.7%认为限制领票数量、需要领导签字,17.6%认为部分税务机关没有落实前置预审服务,纳税人被叫号后发现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补填资料,再取号办理,导致纳税人重复排队。

(三)需求情况分析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9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一、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

从硬件上看,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国内收入局就使用计算机处理税收业务。目前收入局系统现在硬件设备有150多台大型机,1620余台中型机,10万多台个人计算机,以及3万多台笔记本电脑。63个地方税务局和近700个基层税务单位应用计算机系统。可见,美国从中央覆盖到地方的网络及强大的硬件系统为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基础。

从软件系统来看,美国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在人员的培养上,美国也非常注重,通过加强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培养了大量信息技术人员。根据最近统计,收入局全部人员100229名,信息技术人员有7772名,信息技术人员占全体人数的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6.7%上升到2002年的7.75%。如果包括地区和基层税务机关,每天有70000名员工直接使用计算机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从管理上看,同时美国国内收入局在马丁斯伯格和底特律设立总部计算机中心,在费城。亚特兰大等十个城市设10个大区服务中心。美国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美国国内收入局总部的局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兼任首席信息官(CIO)。收入局设有两个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一个负责业务需求,另一个负责技术开发管理,都接受主管副局长兼首席信息官直接领导,相互协调、配合,统领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二、税收信息收化发展启示

美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同其本身的经济和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密不可分的。中国毕竟在国情和税制税法上与美国不同,对于美国做法不能照搬,但我们可以研究其发展借鉴经验,同时在不断创新发展,完善我国税收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与纳税服务。

1.国家、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

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多家科技公司合作不断更新软件硬件系统,收入局为税收信息化设立专属机构都是信息化的保障。

2.强调税务系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养

注重工作人员税收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综合素质,美国还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

3.重视开发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美国在国家计算机中心和分布在全国的10个数据处理中心组成了税务管理系统,负责纳税申报、年终所得税的汇总清算、纳税资料的处理等。对于纳税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

4.对部门机构进行管理改革以配合税收信息化

专门设立信息技术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内部部门业务整合核心税收业务,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化发展方案。

5.美国收入局与外部各大科技公司合作

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6.加强信息资料的联网共享

不仅注重纳税人信息收集准确性和安全性,美国国内收入局还和有关政府部门实施信息共享。我国税源数据信息少,共享程度低,基本上只是来自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不利于发现纳税人偷逃税问题。利用外部涉税信息与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进而发现偷逃税线索,是今后税收信息化建设重点。

7.强化纳税服务

服务手段从手工向信息电子化发展,美国国内收入局网站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缴纳、网上税法宣网络纳税辅导等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大大提高了纳税服务。中国纳税服务目前主要是人工为主,电子远程申报业务覆盖面不广,网络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在利用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服务方面,还刚刚起步,网站涉及内容少,信息更新慢,网上办事和政务工作的功能有待抓紧开发应用。

8.美国对信息安全非常重视

除了用技术手段严密防范非法入侵外,还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税务局可以接收纳税人的电子邮件,但承诺不会给纳税人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信息交流,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官员不能查询及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更不能泄露纳税人的保密信息,否则会被。我国在信息管理上也应不仅重技术保护,还应改进管理。

9.美国后期注重软件和管理平台的整合

对于前期美国同十几家软件公司签订协议开发软件,导致软件层次不齐,没有统一的平台,不利于数据共享及管理。后期美国开始开发统一软件,注重整合与统一。中国在发展中也存在类似问题,今后技术开发重心也将是软件的整合及管理平台的统一。

三、总结

上文通过对中国税收信息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的总结,分析美国税收信息化经验,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同美国具有不同税制及国情,对于经验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必须结合中国现状加以利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美国在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也有许多不足,比如早期过于依赖外部司的技术力量导致管理不善和成本剧增等。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也必须避免这些错误。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10

安泰科技(000969)因高科技身份而享有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已经结束,而其2001年的税前利润为7300万元,“按此运营规模,仅所得税一项,我们每年将增加1000多万元的支出”,安泰科技财务部的李克成说。对于任何一家国内企业,这都不能算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小数字,李克成说:“公司希望对企业运营中的各个纳税环节做出一个合理妥善的总体安排,这是我们目前正在着手的一项重要工作。”

海信集团财务中心税务主管存忠说:“我们有自己的税务顾问,这些专家可以为我们提供专业支持,而纳税筹划也本来就是公司税务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

多数企业最终要拿税后而不是税前的利润数字来说话,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缺乏税务筹划思想的企业管理者就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管理者,对企业的财务官来说尤其如此。

成本or利润?

理解纳税筹划思想的一个前提便是要对企业的税务负担重新审视,在企业经营者的眼中,税负究竟应该是何物?

是应尽的义务,是回报社会的基本道德……

都没错,但在务实而精明的企业眼中,它首先是一种“成本”,而且往往是企业所必须支付的最大的一项成本。

中国的税负水平较重,有“纳税筹划第一人”之称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中秀指出:“按小口径计算的总体税负水平为16.6%,而若按大口径计算,企业税负水平则高达33%。”企业在巨大的成本压力之下,考虑通过合理筹划实现节税便成了一种很自然的选择。

所幸的是,这种“成本”属“可变成本”,企业通过自身调整可以实现对税负的一定程度的可控性,纳税筹划的空间也由此而产生。

而且,对纳税成本的控制与企业运营成本的控制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后者往往会引发企业税负的增加,而前者则会直接转化为利润。

从这个角度,税负又可以被视为一种“利润”,只不过这笔利润将流向税务局而不是企业股东。显然,在股东和税务局之间是一种利益此消彼长的关系。

“利润”当然不同于“毛收入”,“节税的效果远远大于增收”,张中秀说。如果同样是100万元,因节税而来和因营销而来这两种情况最终体现在股东利益上的效果会有数倍的差距。

“成本”抑或“利润”,这就是企业管理者应该把握的税负本质。

到底能否把一部分“成本”转化为“利润”?不妨与税务局侃侃价。

企业的合法招式

北京韩亚投资顾问公司办公室,其高级顾问吴剑语气肯定地与初次接触的美国客户通电话。

“我认为您有必要到中国来一趟,你们律师所拟定的合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存在很多问题。”

但在耐心解释之后,电话另一端的美国人仍然更倾向于相信自己的律师。

“这样吧,我只需要改动其中的一个字,就一个字,合资企业的未来运营条件就能大为改观,过来后您如果认为不值,我甘愿承担您此次中国之行的全部差旅费。”

最后的结果是,吴剑赢得了一个新客户,而客户也为其中国之行深感庆幸,当然,差旅费是客户自己负担。

“其实很简单,”吴剑事后解释说:“客户的律师尽管专业水平很高,但他对中国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解读得不透,在原合同、章程中所设定的企业经营年限是10年,但中国对于三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优惠仅限于经营期超过10年的企业,因此,我只需要把其中的‘0’改成‘1’就起到了一字千金的效果。”

纳税筹划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要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而企业往往在成立之前就涉及到这一问题,注册地、企业性质(身份)、所属行业等方面的差异都可能使企业在未来经营中面对不同的税收政策。

与利用优惠政策有关,在企业成立之前,谋求有利的纳税身份应列入整体筹划的考量范围之中。不同形式和性质的企业将在未来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其中最基本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企业,从所得税的角度,有限责任公司涉及两重征收(公司自身是一重,投资收益进入股东又需征收一重),而合伙制企业只需在投资收益环节征收。当然,由于税前列支等原因,总体税负水平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稍轻。

优惠政策只是提供给那些符合条件的企业,但精明的纳税人总是善于利用“挂靠”等变通手段获得优惠待遇。

大连威科特有限公司在一次听了税收筹划的演讲后,邀请大连智通税收筹划研究所所长李继友去公司访问。李仔细研究了该企业的情况后说,你可以节税十几万的。于是做了一些手续,该公司每年将比原来节省税负十几万。“企业对结果很满意”,李继友说。该案例的具体操作是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巧妙利用了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大连本地税务法规,企业聘用下岗职工比例达到企业全部职工比例的40%,可在特定经营项目上免除的纳税。威科特是个创业企业,人数只有10多个,于是,依照筹划,威科特新招聘了几个下岗职工,到劳动局备案,到税务部门登记并取得认可,这样取得了每年节税10多万元的效果。

地方性的优惠政策值得注意,而对各地方的一般性税收政策也应认真研究。“中国税收征管的一个特点是,地方税收政策经常会与中央税收政策不一致,而在具体执行中会以地方规定为准。”北京国瑞管理咨询公司总裁宋洪祥说。可以举一个例子,对于企业纳税身份的选择,按中央税收政策,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便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通常税率为17%),100万元以下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增值税,其中并不存在企业的自主选择;但具体到地方税收政策,比如在山东烟台地区,一般纳税人在连续3个月零申报之后便会自动被调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便为企业的纳税身份筹划提供了空间。

注册地、身份、创造优惠条件……有筹划意识的企业一开始便在各个环节打着算盘,因而企业的纳税筹划便线性地进行下来,成为了常规。

企业开张之后,自然会有产品销售,对于适用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分解混合销售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常用手法。

有一个风机厂,专业生产工业通风设备,免费为客户安装,2000年销售34台,收入680万元,上缴增值税42万元,企业对缴纳的增值税并没有异议;2001年在单台风机的收入和成本均未发生变化的的情况下,销售40台,上缴增值税仍然是42万元,税务局对所缴纳的增值税没有异议。

很显然,该风机厂在增加6台风机的销量后,增值税并没有相应提高,那么,这6台风机的增值税(7万多元)是如何“省”去的?

其实该风机厂只是在2001年对其销售结构进行了调整,把原来每台风机售价20万元分解为了售价17万元和安装费3万元,而风机厂原来的安装部门则分立为一家安装公司,承担风机厂的安装任务。如此一来,增值税就仅按每台17万元的进项税基计算,而安装公司一方作为建筑安装企业仅就安装费部分缴纳税率为2.5%的附征税。

在售后服务被日益强调的市场环境下,混合销售行为在企业经营中十分普遍,如空调器的销售、IT解决方案的提供等都属此类。

纳税筹划的另一种常规武器是借助关联方。宋洪祥指出:“几乎所有的烟酒类公司都有自己的销售公司,这个销售公司就是其合理规划税负的关联方。”烟酒类公司由于产品特点须交纳高昂的消费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计征,即按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的价格计征消费税,后续的分销、零售等环节不再征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引入自己的销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策略,先以相对低价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分销,这样便可在确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减少消费税的负担。

母公司和分、子公司之间是典型的关联关系,利用这种关联关系可以在许多方面实施有效的纳税筹划。比如可通过关联方共同承担广告费,使得广告费支出所占各自销售额的比例不超出税前列支所允许的限度,从而在整体上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纳税筹划不仅仅是针对业务环节进行设计,同时也需要从具体税种出发来做文章。增值税、所得税等就经常是税务筹划专家们的用武之地。

在宋洪祥所接触的客户中,有一家软件公司的老总曾一度深感困惑,他的一位年薪30万元的核心技术人员被另外一家公司“挖”走了,而据了解对方所支付的年薪却仅为24万元。“是所得税在作怪”,宋洪祥凭职业敏感一语中的。该软件公司所谓的30万元年薪是含税工资,真正拿到个人手中的其实仅有19万元,其中的约11万元以个人所得税的形式流走了,“而且由于如此高薪无法在税前列支,企业还要为这30万元年薪额外承担约14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总的计算下来,企业付出了约44万元的代价,却仅起到了约19万元的效果。“其实只需做一些简单筹划,结果就会大不一样。”宋洪祥说:“企业可适当减少以直接工资形式发放报酬的比例,而在合理的限度内提高员工个人‘福利’,比如报销员工的个人消费支出,以公司名义为员工购置汽车等固定资产。此类做法在让员工获得实惠的同时,还可增强其精神上的满足感。而且,由于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支出也会大为降低。”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罗列起来可以形成厚厚的一套书,不仅仅是因为方法众多,也与方法的繁琐有关,“纳税筹划的具体操作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宋洪祥说。

由于这种复杂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就需要考虑两个基本问题:成本与风险。繁杂的操作自然会形成筹划成本,筹划的可行性首先要基于投入产出分析。另一方面,复杂性之中便蕴含了风险性,稍有不慎便可能超越合法界限,跌入“避税”或“漏税”的雷池。

税务局的尚方宝剑

“税务局不反对筹划,”国家税务总局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培森说:“只要不违反税法,税务局就不会挑剔。”但对于企业避税,税务局则是持明确的否定态度,“我们不认为避税有所谓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分,税务局反对所有形式的避税行为。”张培森说。在具体的稽查措施上,税务部门为加大反避税力度,专门成立了“反避税调查处”。关联交易是该部门所关注的一项重点,如发现确属明显的避税行为,税务局将行使强制调价权等征管措施,这是税务局的尚方宝剑。

税务局的尚方宝剑一旦砍落,等待企业的便是数额巨大的罚金,同时企业的声誉也将不可避免地遭受重创。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纳税筹划的风险首先源于税收政策的繁杂多变。张中秀说:“几乎每天都会有税收的新政策,我国税法中仅增值税一项就修改过364次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准确就有可能使合法节税行为越界而成为逃税,最终遭到征管部门的重罚。

也正是基于这种风险因素,时下的纳税筹划专家纷纷赋予纳税筹划新的含义。李继友认为税收筹划就像“防火墙”,其最重要的目标不在于节了多少税,而是要构建出合理的税负结构,避免税收风险。企业避免税收风险就像房子防火一样,是一种事前的设计。房子要防火可以采取两种基本途径,一是室内装修要用防火材料,二是要控制好电路等火源,税收筹划正起着防火作用。“是防火但不是救火”,李继友强调。

张中秀教授则明确提出了“涉税零风险”的概念,其观点一针见血,他认为,所谓纳税筹划就是要帮助企业避免两种风险:多交税的风险和少交税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六大平台

价格平台

价格平台是指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而形成的一个范畴,其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

优惠平台

顾名思义,优惠平台是指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所凭借的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形成的一种操作空间。

具体筹划方法有:直接利用筹划法;临界点筹划法;人的流动筹划法;挂靠筹划法等。

漏洞平台

所谓漏洞平台是建立在税收实务中官方的大大小小漏洞上的操作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漏洞平台所揭示的技巧来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收益。

漏洞平台

的筹划必须有两个分析权衡的过程。其一是成本-收益分析,其二是风险-收益分析。其实风险也是一种变相的成本,因为要是风险变小甚至避免风险是肯定要付出一定成本的。

空白平台

空白平台是一个动态化的筹划平台,因为一部税法、一国税制是在治税实践中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的。于是,在税制中余留的空白便会不断被发现,被补充。因而,空白平台具体建立的基础只能是不断缩小的税法空白范畴。

空白平台

筹划的两大途径是:利用立法空白;利用执法空白。

弹性平台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11

一、全市地税系统五年来信息化建设成果回顾

2005年以来,我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经历了起步、加快和跨越的发展阶段之后,逐步进入了巩固、完善和提高的发展阶段。五年来,全市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无论是硬件、网络还是软件应用,都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信息化在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得到广泛应用,从税款征收、入库到日常行政办公以及规范化管理工作,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有力支撑,信息化已成为当前地税工作高效稳定运转的基础。

硬件建设、基础设施不断优化

按照"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选型、统一采购"的原则,对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类设备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采购,所有设备由省局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截止2009年底,全市装备台式计算机1326台,笔记本电脑160台,服务器及机柜31台,网络交换设备447台,网络安全设备22台,票据打印机441台,视频会议和大厅监控设备60套,UPS88台,使全系统百人PC机拥有量由改革前的18台增长到现在的103.1台。

去年8月,市局办公大楼乔迁,新的中心机房及多媒体教室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新的中心机房面积110平方米,功能分区科学,配备设施先进,满足了设备所要求的洁净度、温湿度和消防、防雷要求。新的多媒体教室面积90平方米,每次培训可容纳50人,可实现语音、图像的互动教学。新的视频会议室可容纳130余人,极大满足了视频会议需要。在视频会议系统基础上还建立了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监控系统,将全市15个办税服务厅全部纳入视频监控范围。随后,吉水县局、永丰县局的新机房也相继搬迁。至此,全市15个机房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硬件及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平台,保障了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网络建设日臻完善

依托省政府信息网,市地税系统建成了上连省局,下至县、分局(所)四级广域网络,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现以税收征管系统、办公自动化数据传输为主,实现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将省局、县(市、区)局、基层分局和办税服务厅纳入到统一的广域网络,其中省、市、县三级骨干网络依托省党政信息网建设,省市之间带宽为155M、市县之间带宽为10M,县局到分局(所)租用了运营商的2MSDH线路。同时还建立了市级网管中心,部署了全省统一的网管系统以及防病毒系统。全系统广域网络承载了征管业务系统、公文处理系统、邮件系统、FTP系统等应用。

去年下半年,备份线路的建设全面展开。备份线路在政务网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骨干网双设备双线路的全冗余,省、市之间总出口将由过去的百兆升级为千兆,县局接入带宽将由过去的8M升级为34M,传输速率将大幅提高。备份线路的建设能够显著提升我市地税广域网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为税收征管业务、行政管理业务正常开展提供坚实的网络基础。

安全体系逐步完备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级网管中心,部署了统一的网管系统以及防病毒系统,同时根据安全评估报告的意见,搭建了全系统Windows系统升级平台,实现了自动分发和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补丁。在市、县二级网络节点安装部署了157台防火墙,在市局网络骨干节点部署了1套入侵检测和漏洞扫描系统,架设了邮件系统和反垃圾邮件网关。省局开发的安管平台(一期)已在我市成功上线,在强化信息资产管理、监控网络运行,保障信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二期也即将上线推广。建设了总电源、机房配电柜、UPS输入端三级电源防雷击保护的防雷体系。有效地提高了计算机类设备的安全保障能力,降低了因感应雷而导致设备损毁、网络中断、业务瘫痪的可能性。

软件开发应用不断拓展

全省地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省、市、县各级信息人员全力运维,不断优化,在地税征管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省局相继开发的高端查询、纳税评估模块和税收管理员平台投入使用,效果良好。推行了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配合全系统规范化建设,推广使用了规范化文本管理系统;自主开发了数据分发应用软件,实现省、市两级征管数据分发,有效发挥了省级大集中情况下的数据资源优势,基层数据应用规模和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利用信息门户技术,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建立了“地税网”,信息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纳税服务水平、地税形象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各县(区)局推广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ODPS行政办公系统,市局机关还应用了政务通软件,实现了自动考勤、会议通知管理、内部短信、文件传递等功能。在全系统全面推广运用了总局新的综合行政办公系统,提升办公效能和对行政办公系统的保障能力。

依托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技术的网上办税系统已在全市推广应用。目前,实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达到1400多户,网上扣缴税款近4亿元。实现了纳税人申报纳税可足不出户完成,避免过去到办税服务厅、银行排队等候和往返于地税、银行之间的烦恼,也将大大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了POS机划卡缴税应用,完成了POS机划卡缴税与征管业务软件对接;搭建了短信平台,增强征纳互动,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地税收宣传、税务公告、催报催缴等信息;在市城区推行“同城办税”模式,开创了“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的地税征管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税收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成效显著,为加快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进程、促进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认识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且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理念与方式也产生深刻的变革。一方面,信息社会拉近了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距离,纳税人对税收活动的便捷性、信息公开和透明程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也为税务部门提高管理绩效、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手段。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必须深入研究和利用信息技术,改进和优化组织机构、业务模式、工作流程,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多元化服务,改进纳税服务手段,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当前,税收工作正处在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总局党组根据税收工作新形势,明确提出要把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共同作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强调税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促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年初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实施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征管方式变革。税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我们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我们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理念上认识到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首先要领导重视,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加管理”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涉及税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各级领导应予以足够重视,积极配合实施才能保证信息化建设有条不紊地推进。其次,要更新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崭新的、涉及面广、科技含量高的工作,要树立系统观念、全局观念和时代观念,把税收信息化工作摆在决定税收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战略地位。第三,要强化学习,统一认识,增强紧迫感,彻底清除传统征管模式及纸介质条件下的思想障碍,全面提高加强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的自觉性。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信息化的客观规律,信息化不是神话,信息技术不是万能,科技不能脱离管理,应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

正确理解税收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认为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必须为税收核心业务的有效开展提供及时、稳定的系统支持。二是必须为提高税收决策的科学化开展全面深入的数据分析。三是必须为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构建完善的运维和安全体系。四是必须为提高税收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工作创新。

三、明确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2010年全市地税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根据省局信息中心的总体部署,以信息管税为主线,以服务全市地税工作为目标,以“推广、运维、保障”为重点,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资产设备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收工作中的依托和支撑作用。

(一)、加强软件推广运维,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随着省级数据集中工作的全面实现,系统风险也高度集中,任何一个系统的设备停机、应用中断和数据丢失都可能导致基层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停顿,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网络不能断、系统不能停、数据不能丢”已经成为当前各级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的基本要求。

各级信息中心要继续做好现有系统软件的完善和应用工作,重点抓好征管业务系统、数据仓库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的完善、应用;落实征管业务系统操作等各项制度;继续做好总局货运发票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和两税比对系统的应用工作;继续完善和深化征管业务报告库,利用征管业务数据开展个性化软件的开发及数据分析利用,为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全面及时的征管信息;积极推广省局开发的税源监控软件、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应用软件,丰富和完善信息管税的手段和方法。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数据利用水平

数据质量管理是当前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一定程度上讲,数据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也影响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

市局已经充分认识到数据质量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市局信息中心把征管业务系统的数据质量管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自2012年以来,市局根据省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地税系统征管业务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各地要对数据质量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办法》要求,联系实际,建立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数据清理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办法,确保相关涉税信息全面、真实、及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市局信息中心要建立数据分析应用基础数据平台,完善面向市局决策层的统计分析功能,为税收监控和分析预测提供有效的手段,切实提高数据分析利用水平。

(三)、加强资产设备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

随着金税三期工程各子项目的陆续启动,各级信息中心既要参与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又要保持现有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原有工作任务重、协调难度大、人员调度难等困难局面进一步加剧。各地要积极配合省局完成金税三期各项建设任务,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根据总局金税工程(三期)规划要求,按照备份网建设规划和技术方案,完成备份网络建设,实现全省地税广域网光纤线路、网络设备的备份和冗余,降低网络故障发生概率,提高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

各地要坚持“统一标准、集中采购、分级运维”的原则,集中采购计算机类设备、网络线路的维保及运行服务,建立设备维保考核制度;要加强中心机房管理与设备维护,要做好计算机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工作,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能,逐步建立计算机类设备运维管理体系;要继续做好OA系统的运行保障工作,提高OA系统的增值应用水平,做好视频会议、业务培训等系统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信息系统保障能力

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于外部的侵袭、内部人员的攻击以及数据的丢失和病毒的泛滥。同时由于计算机具有传接快、易复制、易泄密、难补救特点,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确保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安全,必须一方面要加强系统自身安全建设,建立外部人员上网或内部人员远程访问数据的身份认证机制,做到内部关键数据与公共网络的物理隔离。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机制建设,行政管理方面要抓好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人员、责任和监督机制等,技术管理方面要抓好工程建设和网络运行的各个环节。

各级信息技术人员要熟练掌握省局开发的安管平台一期的使用,做好安管平台二期的上线推广准备工作;要积极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强化技术部门应对IT故障的处理能力;要深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税务前台工作总结篇12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系列专题片,结合税收工作,抓好抓牢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撸起袖子、尽责担当,把深化改革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改革工作推进有力、确保将改革落实到位,让企业享受到“红利”,纳税人得到实惠。

一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以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指导,以大数据治税为引领,以金税三期系统为依托,以电子税务局为载体,强化基础税源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不断整合征管资源,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增强税法遵从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推动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落地。全市地税系统按照《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当前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筑地税发〔2017〕111号)安排,继续稳步推进深改工作。南明区地税局建设智慧税务手机APP,为纳税人办理发票查询、预约叫号、发票领用等涉税事宜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云岩区地税局扎实开展社区大征管,盘活社区税源存量,提高税收征收效率。观山湖区地税局积极落实《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政策落实,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二是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全市国地税合作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合作、纵深推进”原则,联合下发国地税合作实施方案,编写国地税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国、地税联合深化征管改革办公室,建立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高新区地税局作为合作示范单位,先行先试与高新国税共同搭建了“国地税统一平台”,深入探讨核心问题,不断优化合作服务,建立了高新区“大数据工作组”,共同对区内大数据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减轻大数据企业办税负担,提高纳税人获得感。花溪区地税局进一步推进联合办税,协作拟定了包含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协同注销办理、协同定额评定、联合清理欠税管理。白云区地税局成功开具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与白云国税联合开展测试“联合网厅”软件系统。

三是提升大数据治税管理水平。贵阳市地税局将各部门的“条数据”转化为分纳税人、分行业等不同主题的“块数据”,形成涉税分析数据中心,建立大数据综合治税分析系统,搭建疑点数据核查反馈监控系统。通过贵阳市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已获取35个部门信息数据。截止2017年6月,获取共享涉税信息数据1.55亿余条。贵阳市已完成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二期)项目的开发,同步下发了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二期)推广应用方案,启动了全市范围内“横到边,纵到底”应用工作。

四是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严格落实国务院推出的新的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创新驱动发展,让企业轻装上阵。随着各项结构性减税的税收政策陆续落地,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企业税收负担也会随之有所降低,各类税种功能结构会更加趋于合理,经济增速放缓的主基调也将再次得以体现。

五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工作。按照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贵阳市地税局围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市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推进法治地税示范基地建设,组织13个基层地税局到第一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授牌单位开阳县地方税务局开展学习交流,初步推荐高新区地税局和南明区地税局代表贵阳市地税局参加今年省地税局开展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结构性减税的调研工作,深入开展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市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五证合一”改革工作,成立贵阳市地税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实现个体工商户的“两证合一”。

六是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贵阳市地税局加强“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培训,设立“营改增”咨询服务岗、新增便捷办税绿色通道,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阳光税务平台、微信平台、政务大厅LED屏等载体,加大“营改增”宣传力度,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和具体办理涉税流程事项的办税公开工作。目前,全市13个区县地税局基本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办理、一人一机双系统单POS”模式。联合贵阳市国税局与银监局签订“税信贷”框架协议,并与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贵阳银行等合作开展“税易贷”、“税信贷”、“税银诚信贷”服务。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如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的咨询、投诉受理,及时反馈,让纳税人的问题得到解决。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建设,推进“银税互动”项目扩围,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促进税务领域的信用信息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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