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2-03-19 07:15:37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1

脱贫攻坚战开打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扶贫治理结构、优化扶贫工作管理,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了许多精准扶贫的方式和扶贫工作管理的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我国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扶贫的力度和强度都有了明显提高,精准扶贫的质量有所提升。但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些地区和环节也暴露出了偏离精准扶贫精神和原则的扶贫造假倾向,诸如数字入贫、数字脱贫、虚假帮扶等。

扶贫造假存在于扶贫工作不同环节,既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扶贫造假,是指在扶贫工作中的相关组织或个人,有意识地采取有形无实、形实不符的方式,投机取巧,蒙骗中央和上级,获取不该获得的利益,误导上级的判断和决策,延误扶贫工作进程的行为。扶贫造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扶贫工作失误,是造假行为人有意识的主动行为,造假者清楚自己的行为偏离甚至背离实际情况仍执意为之。

扶贫造假,突出地表现为扶贫形式主义。2016年10月的《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中,揭露了以形式主义为代表的扶贫造假的典型表现。按照扶贫的不同环节划分,扶贫形式主义表现为贫困识别走形式、驻村帮扶走形式、政策落实走形式、脱贫规划走形式、产业扶贫走形式、资金管理走形式、社会扶贫走形式、贫困退出走形式等。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一些手段。

在贫困识别阶段,扶贫造假主要表现为:没有逐户深入调查、未经过村内群众讨论和公示等必要程序,由少数干部随意指定或安排扶贫对象,形成数字入贫。在2014年开展的贫困户建档立卡过程中,这种现象在较大面积上存在。如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广西马山县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在脱贫规划阶段,扶贫造假主要表现为:不是根据贫困人口规模、致贫原因、可用资源和条件,在充分论证和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脱贫规划,而是“拍脑袋”、层层加码,提出不切实际的脱贫计划,或者将工作更多地停留在制作挂图、展示沙盘、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层面。脱贫规划上的造假,在不少地方都有表现。

在扶贫计划实施中,造假突出地表现为将扶贫工作文件化、会议化、表格化。其中,产业扶贫上的造假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产业扶贫造假表现为:不是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产品市场需求和贫困户的能力,选择具有持续脱贫功效的产业和组织形式,而是不考虑市场需求、罔顾贫困户的能力和受益保障机制来搞产业扶贫,甚至盲目跟风。

在帮扶环节,扶贫造假一方面表现为少数帮扶人搞缩小版“大水漫灌”,表面上帮扶到户到人,但没有因人因户施策;另一方面表现为少数帮扶干部不是踏踏实实深入帮扶,而是利用监管漏洞,虚报驻村时间、帮扶内容,搞“挂名式”“走读式”帮扶。

在扶贫对象退出环节,扶贫造假表现为:不经过严格的调查、评估、认定和公示程序,搞数字脱贫或随意宣布扶贫对象脱贫。

扶贫造假,虽然只是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局部性、倾向性问题,但却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着很大的危害。

扶贫造假,是对精准扶贫精神和原则的反动和背叛。扶贫工作不同环节上出现的造假,都有违精准扶贫的精神和原则,导致识别不精准、计划不精准、资金安排不精准、帮扶不精准、脱贫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其结果,会直接导致受影响地区扶贫和脱贫的不精准。扶贫造假犹如扶工作中的传染性病毒,如果一时一地出现的扶贫造假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纠正,会引起其他扶贫机构和人员的效仿。因为相比于真扶贫,假扶贫无疑更轻松、更简单。

扶贫造假,是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形象和威信的渎职行为。中国的扶贫事业,是政府帮助贫困人群改善其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德政。贫困人群对政府扶贫期望很大,社会各界对政府扶贫资源的分配和扶贫效果也格外关注。政府体制内的人员搞扶贫造假,会直接导致扶贫对象和社会群体对政府行为的负面评价,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由政府工作人员有意识进行的扶贫造假,属于渎职行为。

扶贫造假,严重阻碍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影响可持续脱贫的实现,削弱和延缓扶贫对象脱贫。扶贫造假,或者导致部分真正的贫困对象不能被识别出来,造成扶贫对象的遗漏;或者导致扶贫对象不能按照合适的方式被帮扶,延缓其减贫和脱贫的进程;或者将未达到脱贫要求的扶贫对象提前摘帽,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或错配。

扶贫造假有着复杂的内外部因素,扶贫治理不当是主要原因

扶贫造假,并不是造假者的恶作剧,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外部原因。内部原因,跟造假者或组织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有关;外部原因,主要在于扶贫治理的不当,多数造假行为是由此造成的。

认识扶贫造假的内部原因,可以将造假置于造假者行为决策逻辑中进行分析。扶贫造假行为人或造假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选择或决定扶贫造假,必然有其成本和收益方面的考量,只有当造假的收益大于造假的成本时,造假者才会选择造假。扶贫造假行为人造假可能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造假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如故意将不合规农户划为扶贫对象所获得的直接或间接收益,有意识地将扶贫资源分配给非扶贫对象或与扶贫不相关的经济实体所获得的收益;二是造假较之于真扶贫所节约的时间或经济成本,如不经调查核实随意编造扶贫对象名单所节约的时间成本,不做扎实调查和认真研究编制扶贫规划所节约的时间,实际没有而只是记录的帮扶时间,等等。

扶贫造假行为人造假的成本,主要是一旦被发现后将会受到的处罚。造假成本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如果造假被发现的概率低,多数造假都不会被发现,造假的成本也就很低,这也容易使造假者滋生赌徒式心理;反之,如果造假被发现的概率高,造假的成本相应也就高。二是造假被发现后受到的处罚。如果对造假者给予的处罚轻,则造假的成本低;反之,如果造假者被发现后受到的处罚重,则造假的成本就高。从经济学来说,如果造假的收益大于造假的成本,就会诱导造假;反之,如果造假的成本高于收益,就可以减少和抑制造假。

扶贫造假的外部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扶贫目标和计划不恰当、监管方式存在漏洞和制度性缺陷、扶贫工作安排不合理、Ψ⑾值脑旒侔讣处置不力等扶贫治理方面的原因。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因素导致或助推了扶贫造假行为。

上级导致扶贫造假。其一,少数地方政府制定出不切实际的扶贫脱贫目标和计划,超出可用资源和时间支撑,迫使基层组织和人员只能造假“完成”。其二,上级的检查、考察数量多且频繁,不是深入基层调研,而是走马观花看典型、听汇报,让扶贫人员陷于准备汇报材料、开会、汇报中。其三,上级部门要求基层在短时间内上报扶贫工作数据或材料,而这些数据或材料实际上需要花较多时间才能收集和核实,基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有质量地完成任务,只好选择数字造假。

不健全的扶贫监管和考核评估制度,使扶贫造假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上级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多采取抽查方式核实下面所呈报的数据,且发现问题后的处理多限于发现问题的地方;政府部门对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估,也主要以呈报数据为基础。近年来出现的第三方独立评估,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也只能是抽查,难以进行全覆盖。现行的扶贫问责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扶贫相关组织和个人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较少顾及扶贫对象的意见和感受,也减少了扶贫造假被发现的机会。

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也易造成扶贫工作造假。比如个别部门在选派驻村扶贫干部时,一方面要求他们承担驻村帮扶任务、完成一定的在村天数,另一方面又没有安排相应的人接替其在原来单位的工作,使这部分驻村干部不得不在帮扶村和原单位之间两边跑,无奈时部分驻村干部被迫编造驻村时间以应付检查。

扶贫造假责任认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降低了扶贫造假的成本。由于扶贫造假的产生多存在比较复杂的原因,其中部分与上级不恰当的决策、部署有不同程度的关系,部分与同级领导的计划和监管有关,因此多数情况下的扶贫处罚难以针对个人,多为轻描淡写。当造假者为村级组织或村干部时,由于其属于非干部身份,只要造假行为不触犯法律,处罚就更加困难。

减少和遏制扶贫造假,要加强和创新扶贫治理,构建不想造假、不能造假的扶贫治理体系

扶贫造假,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延缓了国家脱贫攻坚进程,降低了扶贫的质量,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遏制扶贫工作中的造假行为。既要通过思想教育让扶贫工作人员用真心、扶真贫,更要通过加强和创新扶贫治理,构建不想造假、不能造假的扶贫治理体系。

第一,建立令人不想造假、不能造假的制度,增加造假成本,从制度层面遏止扶贫造假。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出现的扶贫造假,主要是利用了目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对造假处罚不力的弱点。因此,治理扶贫造假,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一是在加强现有扶贫工作监管和考核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让扶贫对象和社会媒体能够对扶贫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强化扶贫脱贫工作的公示和反馈,将扶贫对象调整、扶贫项目和计划安排、帮扶责任人和脱贫对象等信息都对外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加大对扶贫造假的问责和处罚力度,对负有造假责任的领导和行为人区分责任,加重处罚,让造假者付出足够高的代价,使造假者思之却步。

第二,改善扶贫脱贫的计划和监督管理水平,营造减少和遏制扶贫造假的政策环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我国扶贫方式的重大创新,在计划和监督管理方面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加之在脱贫压力下出现的急躁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没有进行深入调研的情况下,制定了不切实际的工作计划,客观上助推了扶贫造假行为。因此,应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改善各级政府扶贫脱贫计划和监督管理水平,在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下制定和调整扶贫脱贫计划和工作安排,合理组织和安排扶贫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第三,尽快完善常态化的扶贫数据报告制度和扶贫工作检查考核接待制度,让基层能够集中精力从事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填报种类繁多且有时交叉重复的调查表格,以及接待不同渠道下去的扶贫检查考核,占用了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大量时间,相应地减少了他们真正用于扎扎实实从事扶贫工作的时间,间接导致了扶贫造假。应该整合必要的数据需求,完善常态化的扶贫数据报告制度,重点做实建档立卡数据库,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数据共享,减少和避免重复调查;对于上面下去的扶贫工作调查、考核接待的程序和标准加以简化,减少逐级开会汇报和陪同。

第四,加强对参与扶贫工作的组织和干部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扶贫对象的责任感和对扶贫工作的敬畏感。我国参与扶贫工作的人数众多,思想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除了需要完善对帮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以外,还需要加强对参与扶贫工作组织和干部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断形式主义的思想根源”,提高他们对扶贫工作的敬畏和担当意识。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2

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赌博,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3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关于“组织干部轮训”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扶贫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员覆盖、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实用实效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

镇直机关1名主要领导及脱贫攻坚业务骨干、镇级帮扶联系人以及今年还未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的扶贫工作队员、村干部。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第一期11月19-20日,第二期11月18-19日。

(二)培训地点:第一期:镇党校会议室(学员:村干部、第一书记及驻村队员)。第二期:镇党校会议室(学员:有帮扶任务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法;扶贫领域廉洁和作风教育;典型案例等。(具体见日程安排表)

六、培训方式

邀请镇领导小组或专家上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坚持以学员为本,实行按需施教,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采取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传统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提高学习效果。

加强培训质量,培训班在培训结束10天内,学员要结合学习收获、指导工作和今后打算,撰写1000-1500字学习心得体会报本单位统一报xx镇扶贫办。

七、培训管理

(一)上课纪律

本次培训是上级要求安排的,并要求全员培训,各学员需遵守专题培训班的有关规定与培训工作制度,学习期间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和到课考勤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经xx镇党政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请假条。

(二)教务机构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镇党政办、镇扶贫办。

八、会场保障

1.镇党政办负责落实布置会场、会标悬挂(制作)、音响、投影调试等工作。

2.镇党政办负责每一节课的考勤管理、教务管理工作。

3.镇文化站负责会场拍摄和宣传报道相关工作。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4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一户一策因户施策,方能解决这些不幸。

2015年11月的一天,四川省乐山市政府派驻的“精准扶贫”工作暗访组进入夹江县,发现竟有“贫困户”不清楚自己是贫困户,遂向市政府汇报情况。随后,夹江县启动进一步核查精准识别行动,逐村逐户走访,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贫困户。

今年2月1日,夹江县移民扶贫局局长史力告诉笔者,全县2014年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16872人,精准识别后清理了不符合规定的5595人,另外两年来4000多人脱贫,1000多人返贫,还剩贫困人口9121人。

就在这次暗访期间,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键词是“精准扶贫”,而前提是精准识别。该决定提出,要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

“以前识别的力度不够,暗访组来了之后,把全县(干部)的扶贫积极性调动起来。”史力说。

假贫困户“乌龙”

悄悄进入夹江县的暗访四人小组规格“高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亲自带队。

一名接近暗访组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暗访前,乐山市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对暗访的情况要不折不扣地带回去,不得中途向暗访地的上级领导泄露半点风声,否则以最严的纪律处分。

夹江县地处四川南部,距离成都100多公里,因盛产瓷器而被誉为“西部瓷都”。按照2014年的建档立卡统计,该县贫困人口为16872人,市级贫困村30个、县级贫困村42个。史力说:“主要因伤病残、变故导致的贫困,是相对贫困人口。”

所谓建档立卡,即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根据不同的困难程度,分发相应的贫困卡,以得到政府进一步的帮扶。贫困卡上一般会载明户主姓名、住址、电话、帮扶单位和具体帮扶措施。

“在2014年建档立卡以前,确定贫困户的标准主要根据人口指标上报,一些并不贫困的人员也被列为贫困户。”夹江县派驻歇马乡某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刘波说。

暗访组的任务是,结合建档立卡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查探真假。

上述工作人员透露,当暗访组一行来到夹江县新场镇某村,在村支书指引下,找到了一贫困户,很快发现了问题――该户村民居然不知晓自己是贫困户,村镇上的工作人员也拿不出这家贫困户的扶贫档案。

暗访组判定,这属于冒充的假贫困户。上述人士介绍,暗访组向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之后,夹江县立即被通报。该县主要领导不得不赶往市里汇报工作。

不过,在史力看来,夹江此次“中招”比较冤。“暗访组去的这家贫困户,正好男主人在外打工不在家,女主人不识字又不知道,因为当初是村干部帮助写的贫困申请。这个问题比较普遍。”

对于暗访组发现的没有扶贫档案,史力同样认为不切实际。“这个卡有的放在村里有的放在镇上,当时新场镇负责保存档案卡的工作人员正好在外地考察。”笔者了解到,与四川夹江不同,湖北嘉鱼的贫困户卡是一张A3纸大小的红色吹塑板,挂在贫困户的家门口墙壁上。

事后,史力曾向暗访组组长表达了自己的委屈。他说,2014年因为机构改革,县扶贫移民局被撤销,“全局共4个编制五5个人,没有身份职务,负责全县的扶贫和移民工作,工作量巨大。”直到今年1月,扶贫移民局重新组建,史力才恢复了局长职务。

2月2日,乐山市扶贫移民局一名负责人向笔者表示,夹江被发现贫困户作假确有原因。暗访组成员王新国也表示,此次事件属于贫困户“乌龙事件”,并向夹江县进行了澄清说明。

最严厉的核查识别

此次暗访,其实是乐山市的一次“精准扶贫”例行检查。每次检查,都以暗访形式进行。暗访组由乐山市政府督导室、市扶贫移民局和其他部门共同抽调人员组成。

2014年7月起,乐山全市启动精准扶贫识别,对外“两公告一公示”,建立了全市贫困人口信息库。一年后,乐山市了“实施科学精准扶贫”的总体方案,提出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暗访组成员王新国告诉笔者,暗访的主要内容是识别得准不准,贫困原因是什么,具体脱贫措施如何,是否公示。

在内部,精准识别工作被称为“回头看”。“所谓回头看,就是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定期地巡查或抽查。”王新国介绍,2015年,乐山市共组织了三次精准识别工作,要求确保真贫困户一个不漏,假贫困户一个不进。前两次“回头看”分别在2015年5月和9月,但没有发现大问题。

尽管2015年11月的这次暗访出了乌龙,但一场严厉的扶贫专项督查工作很快在夹江全县展开。

2015年12月,刘波接到紧急通知,到县里参加扶贫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对全县贫困户再次精准识别,“再发现有作假或不实等情况,就地免职。”

这次精准识别要求更加细致,县、镇、村组织人员分赴72个贫困村,对扶贫对象站在自家房屋前拍照验明正身,逐级公示。

经济条件和家庭收入较好的农户将成为清理的主要对象,标准是:对于出现过买车、买房、经商、家属吃财政饭、家庭人均年收入明显高于国家贫困线2736元的,一律清除(编者注:2736元是2013年之后的国家贫困线标准,统计部门有一个计算方法,跟农民年平均最低收入有关,各地略有浮动)。

“如果严格按照2736元的标准,一些收入超出但家庭病人多支出多的贫困户会被清理,不切实际。所以我们的标准是明显高于2736元。”史力说,他希望暗访组以后能对这一情况予以理解。

再次精准识别后,夹江全县2014年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16872人,清理了不符合规定的5595人。史力坦言,以前力度不够,随便识别一下就行了,再次核查中确实发现了不少家庭平均收入明显高于2736元的,也有村干部优亲厚友的情况,已全部清理出去。

中兴镇党委书记代永利告诉笔者,他们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组织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扶贫工作组和扶贫村“第一书记”分赴各村,用了两天时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询问调查、实地走访。该镇有30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清退。

刘波帮扶的村子贫困户由47人减少到19人,“主要问题是明显高于国家贫困标准线。”据他介绍,出现许多不符合规定的贫困户,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2014年建档立卡以前,贫困人口按照上级计划确定,“上级出一个贫困人口指标,每村按照9%的人口比例分下去,所以不准确,也容易优亲厚友。”

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贫困户,获得了村、镇干部的支持。笔者走访了新场镇的江山村、普益村、黄林村、合兴村4个村,发现均有不符合规定的贫困户被清理。普益村贫困户33人,脱贫9人,清理21人,还剩3人,“扶贫压力减小。”

史力说,对于优亲厚友的村干部,为了不影响工作积极性,只要及时纠正就暂未处理,“3月份后再次核查,如果出现情况,绝不手软。”

为了保证不再被暗访组发现问题,夹江县还推行了交叉检查方式,让22个乡镇随机交叉检查各镇的精准识别工作。

历经三次暗访“回头看”,乐山市暗访组成员王新国也发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有的贫困户不按真实情况申报家庭收入,因此导致识别不准确,这需要基层工作人员不断走访村邻亲友,反复识别,工作量大。另外,扶贫措施不够精准,有的地方仍然是简单的送钱送物。这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精准扶贫:一户一策

精准识别之后,如何精准扶贫,是扶贫工作面临的另一重要课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给出的“精准扶贫”官方解释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刘波说,以前的扶贫模式更像走形式,逢年过节各级领导拎着慰问金和生活品到贫困户家慰问,拍照录像后就走了,后续扶贫难以为继,“也有贫困户等靠要,因懒致贫,扶贫反而成了帮懒。”

代永利则认为,无法脱贫与贫困户缺乏劳动力、技术、资金有关。

乐山市扶贫移民局一名负责人告诉笔者,贫困户因伤病残等结构性贫困突出,而贫困村基础设施普遍薄弱,“对贫困户简单的送钱送物可持续发展能力低下,不能根本性脱贫;对贫困村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产业培育和龙头组织带动。”

为了改变以前的扶贫模式,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8月6日,夹江县召开“百名干部人才驻村帮扶”工作动员大会,派驻260名驻村帮扶干部和科技人才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实行一户一策因户施策的扶贫措施。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一户一策因户施策,便是解决这些不幸。”乐山市扶贫移民局负责人说。

夹江县委组织部组织股股长杨滔告诉笔者,全县从各部门共选派了72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村一名,“党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村,主要职责就是设法帮助脱贫,原则上驻村两年,实际要求何时脱贫何时调回。”刘波便是从林业部门选派到歇马乡驻村的第一书记。

派驻“第一书记”是中央的明确要求。2015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乐山市提出,全市力争2019年先于全国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小康,而夹江则要求确保2018年、力争2017年先于乐山全部脱贫。

2月1日,在新场镇合兴村,笔者看到,村委会正帮贫困户吴英柱家的田翻土,准备种植橘树。81岁的吴英柱无儿无女,老伴常年瘘肠卧病,没有劳动能力。合兴村原有贫困户40人,精准识别后还剩18户。

村支书肖国贵告诉笔者,这些橘子树从买苗、种植、施肥打药到出售,全部由村委会负责,“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管理果园”。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5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和8月29日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内蒙古制定了全区“扶贫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扶贫办,承担全区“扶贫日”的组织筹备、协调联络等工作。各有关单位按方案分工组织实施。

方案显示,今年的“扶贫日”,内蒙古将秉着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扶贫济困,践行友善”为主题,大力倡导和开展献爱心、募善款活动,充分调动整个社会力量,将其拧成一股绳,为实现全区2017年现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目标聚力。募集的款物将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项目。

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内蒙古将随即召开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做好全区“扶贫日”活动提出要求。

扶贫日前后,内蒙古将召开由中央驻自治区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加的扶贫工作座谈会,拟邀请区委书记王君主持,区政府主席巴特尔、区委副书记李佳、区政府副主席王玉明等领导出席,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

各地各级领导干部还将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6

(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科长负责科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二、学 习 制 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办公室学习时间。政治学习由办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业务学习由综合科列出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党员学习,按党支部统一安排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席。工作人员要自觉、认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政治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等。

(三)业务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也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强化自身,增强本领。

三、会 议 制 度

(一)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办公室重要工作。

(二)办公会议:由办领导主持,每月上旬或下旬召开一次,传达和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形势教育,听取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安排工作。

(三)从办公室人员少,且均为中~员,以及工作确需的实际出发,支部会和办公室会,亦可合并召开,但务必注重会议质量和效益。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监督机制,保持机关高效廉洁,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二)坚持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承办项目实行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五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及程序办事。

(三)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大吃大喝,不打工作麻将,不接受项目单位(含业主)宴请、礼物;合理安排接待开支,严禁私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五、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发制度

1、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文件,由办领导审核并签具意见后,方可送市委、市政府“两办”或有关领导审签。

2、办公室文件、材料和外发稿(表册)等,由综合科长审核把关,送办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未经办领导审定签字,不能打印和用印(印章)。

(二) 文书运转制度

1、办公室印发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收发的人员做好登记和存档;往来文件和公事信件等由收发人员负责统一拆封、登记,及时送办领导阅批;属科室业务类的,应及时分发相关责任人办理。报刊杂志应做到,及时归类上报夹和按月整理保管。

2、收发人员每周二、五日到市政府文件交换站,领取上级和有关部门发给的文件材料,做好分类登记;对领导审阅后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批示及时送交科室经办人阅办,办结收回归档,办结需作文字记录或说明的,亦应规范办理;要妥善保管各类文件和资料,不得遗失和乱传。

3、文件收发、传阅必须及时准确。急件必须在收文2小时内报送办领导签阅,平件必须在收文2天内分发,若因积压造成延误承办、漏办或丢失、失密等,将追究工作责任。

六、作息、值班及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制度

办公室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凡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有关人员必须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凡遇节假日基层有来办事项,必须及时接待办理。

(二)值班制度

实行办领导按月值班,科室人员按周轮流值班制度。值周的同志负责当日来人来访接待、电话、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以及领导交办事项。凡遇节假日,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值班者要搞好交~,值班期间若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

(三)请销假制度

1、因事或因病请假者,均须写请假条(不含半天)。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报办领导批准,同时将假条交综合科负责考勤的同志,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2、无故缺席或不假离岗者,按所耽误天数,扣减津补贴,并写书面检查。

3、职工休公休假,应年初提出休假计划,以便统筹安排。

七、经费管理制度

(一)实行财务报帐制和经费开支预报制,办公室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开支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并送办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办公室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200元以下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200元以上必须报办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三)严格控制私借公款,杜绝挪用。凡因特殊情况借款,须经办领导批准,并注明归还日期。出差人员借垫现金,返回后5天内结清手续。

(四)报帐员自觉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核实报销原始凭证,及时向会计结算中心报帐,正确反映会计对应科目,确保帐证、帐款相符。

八、公物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自觉爱护财产和公

物,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害或有意侵占;凡损害和侵占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购置新办公设备,由办领导审定,综合科按照办领导意见办理;办公用品购买,需经办人开列清单报送办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统一购买分发。

(三)办公室小车管理由办领导和综合科负责。凡因公或特殊情况用车,均须办领导同意;驾驶员要确保小车始终处于安全、正常、整洁状态;小车若需要保养和维修,驾驶员必须报经办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在指定专业厂维修。

九、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由办领导负总责,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按职责落实到责任人。

(二)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向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透露保密事宜,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办公室人员要自觉遵章守纪,要对亲属和子女做好思想教育和法规教育,防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办领导对科室的保密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安全和综治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坚持节假日值班,对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奖 惩 制 度

(一)凡受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办公室人员,办公室年终将根据实绩给予奖励。

(二)凡办公室人员撰写反映以工代赈工作的各类文稿,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办公室将视其数量、质量,给予作者原稿费3-5倍奖励。

(三)凡办公室人员工作、生活出现违纪事件,均视其情节,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每年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评选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落实好上级有关奖惩规定。

附:①保密守则

②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保 密 守 则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 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机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 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一、要严格按照省、市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办事,不准在各级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以外安排项目立项,使用扶贫资金及填写扶贫贴息贷款确认书。

二、要坚持扶贫资金公示制,不准弄虚作假。

三、要切实按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规定的用途和对象使用扶贫资金,不准改变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用途,或者将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对象以外的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

四、要坚持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准向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扶贫基金。

五、要减轻扶贫项目单位和扶贫对扶贫对象的负担,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项目准备费。

六、要坚持廉洁奉公,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以任何名义使用扶贫资金从事经商,办企业和报销各种费用。

七、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礼品。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7

过去的两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帮扶干部的辛勤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令人鼓舞、也是令人欣喜的,因为顺利实现摘帽目标就是包括帮扶干部在内的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天遂人愿,应该高兴。但是,让我们警醒、令我们不安的是,在脱贫攻坚刚刚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绩后,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仍然非常薄弱、巩固提升的机制远未形成,这几个月我们的帮扶工作就已经开始滑坡,在帮扶上面力度、措施、成效上讲,推进乏力,甚至对脱贫摘帽存在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也流于形式。上一周,省委督导组对我县今年以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导,从中发现并不客气地给我们指出了其中一系列存在问题,如醍醐灌顶、当头棒喝,一下子让我们从昏昏沉睡中警醒、从自我满足中顿悟。县委于当天传达了省委督导组的情况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思想认识必须到位、问题整改重新补课、驻村帮扶必须加强、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的四点新要求。我们开展新一轮驻村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就是落实省委的督导组、县委要求的具体举措,就是懈怠之后的绷紧,萎靡之后的振作、落伍之后的赶超。借此机会,我代表脱贫攻坚领导组,和大家交流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在现在强调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

(一)政策有规定。干部驻村帮扶是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力量。中央和省里的明确要求,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促进驻村干部练就过硬作风。

(二)工作有需要。脱贫攻坚打的是“硬仗中的硬仗”,正从“打赢”向“打好”转变,时间更紧、任务更重,对驻村干部作风要求更高、考验更大。大家必须以苦干实干真干的好作风,下苦功、做细活、出干货,做到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确保脱贫结果真实。

(三)现状有差距。干部驻村帮扶都是凭党性、凭良心在做,大家既然被组织上选派担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就不能只挂名、不到村、不入户、不干事,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占了别人干事的机会。

(四)群众有反响。群众在驻村干部的帮助下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对驻村干部的希望越来越大、满意度也就会越来越高。大家落实政策就是办好事、做实事,不管是家长里短还是大政方针,群众对我们的帮扶干部是欢迎的、认可的、信任的。

(五)督导有指示。在各级督导、明察暗访、调研检查中,驻村干部都是必查、细查、重点查的对象。大家不光要干好,还要在督查的时候说好、汇报好。既能干好、又能说好,这也是干部作风的一个体现。

二、当前驻村帮扶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我们反复强调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干部驻村帮扶是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和政治考验。实打实讲,年前年后我们的帮扶干部作风、状态和效果大不一样,年前大家“挑灯夜战”“马不停蹄”的干劲不见了,“松口气”“歇歇脚”的倾向普遍存在,更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脱贫验收之后就万事大吉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没了动力,行动上就会差距更大。

二是到不了村、进不了户的问题。新一轮驻村干部轮换之后,有的帮扶干部还没有做到完全脱产,单位、村里两头跑,个别的两头不见人。有的帮扶干部不驻村,不入户,还有一些工作队员的党组织关系至今没有转到村里,不参加村里的会议和组织生活。刚才通报中说的很形象,村民反映一天不知道找人家签几次字,签完字就再也不来了。

三是管而不严、抓而不紧的问题。说实话,无论乡镇,还是县里,对市派干部的管理上、要求上、监督上,都有抹不开面子、下不了手的心态,尤其对那些工作还算过得去的同志,更多的首先想到的还是感激之情。出于这样的考虑,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就会松一点、打折扣。松一点、打折扣就存在不公平,就会出现南郭先生。更有甚者假驻村、假考勤,个别驻村干部不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出现种种不尽如意的表现。不但市里,只要县里的,恐怕都会打折扣。

四是政策吃不透、情况摸不清的问题。现在已经是5月底了,轮换之后大家开展工作也有半年时间了,尽管我们组织了几次培训,也下发了很多资料,还是有一部分驻村干部不了解帮扶政策、不熟悉村里情况,提不出具体的思路和办法。督导组下去问问题,支支吾吾答不出来。个别帮扶干部的责任心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一些不该发生的错误屡改屡犯。

五是人在心不在、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从掌握的一些情况来看,“混日子”、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村里有反应、群众不满意、乡镇不认可。有的驻村干部现在还有“走过场”“应付了事”的侥幸心理,沉不下去;有的对扶贫任务“念拖字诀”,一拖再拖;有的对帮扶对象“不上心”,办法不多、投入精力不够;更有个别的驻村干部虽然看上去经常在村,却是在岗不干事、干事不担当。

六是沟通不顺畅、工作不协调的问题。一些驻村干部与派出单位沟通汇报不及时、不畅通,导致单位负责人不关心、不过问帮扶工作,干部派出去之后就一了百了,不去想法解决实际困难、具体问题。

三、如何改进提升驻村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沉下去,不折不扣落实“两包三到”精准联动帮扶机制。“两包三到”即领导干部包带、帮扶单位包村,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是中央、省委对广大驻村帮扶干部的明确要求。这个机制形成之后一直在健全完善,要求也是越来越细、越来越严。实际上,要真正做好帮扶工作,这些要求是最基本的。如果说工作成效的好坏与环境条件外在因素有关,那到村入户则是没有价钱可讲的要求。希望同志们都能按照上面要求,该到岗的及时到岗、该到村的一定到村、该到户的经常到户,必须严格落实、严格执行,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二是抓重点,即知即改确保“回头看”和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在省市县三级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问题很突出、很清楚,也很具体,接下来就是要把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完整地建立起来,逐项整改、逐项解决、逐项落实。要解决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干部底数清、群众政策明、百姓心气顺、村容村貌净”的要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认真检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逐村过,逐户查,见人见事,举一反三。工作不到位、问题排查不彻底的,重新补课;整改措施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限期完成。要解决焦点问题。抓住群众关心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一两个焦点问题,集中精力、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落实落地,切实提升群众对驻村干部帮扶工作的信任度。要解决帮扶问题。认真回顾总结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目标责任书等要求,逐项盘点各类帮扶措施,查进度、看效果、晒成绩,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提出下一步的帮扶措施及脱贫产业巩固提升发展计划。

三是打基础,全心全意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群众最讲实在、最认实干,我们在工作中投入的时间、精力,付出的努力、汗水,争取到的资金、项目,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所以说,干好农村工作、干好帮扶工作来不得一点虚假,必须脚踏实地。要讲究方法重实效。我所知道,在上一轮帮扶干部中,很多和群众的关系很贴近,到了饭点的时候,有的群众就会主动叫第一书记去吃饭,有的把地里的新鲜蔬菜送到第一书记的厨房,还有的直接把饭做好送到第一书记的宿舍。大家要常到街头巷尾走一走,常去百姓家里坐一坐,常同干部群众聊一聊。有时候我们的帮扶干部到群众家里吃上一顿饭,喝上几杯茶,群众就能把我们当成是朋友,才能敞开胸怀和我们说真心话,才能真正了解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盼,才能找到我们帮扶工作的突破口。要抓住节点送温暖。在七一前夕、端午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这也是今年我县纪念建党97周年活动的一项内容。要对五保户、低保户、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户和老红军、老党员等开展慰问,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群众家中,让广大农民群众亲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要抓住节假日、村里庙会等时间节点,经常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入户走访,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要善于团结聚合力。把自己融到村里面,把两委干部、党员、群众紧紧团结在一起,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这一点,不光是扶贫工作,村里的各项工作就不愁落实。

四是谋长远,善作善成推动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我们安排了六项重点任务,都是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都是解决干部帮扶存在问题的具体办法。总体要达到三个提升的目标。帮扶作风要有大提升。结合“七一”活动,开展“互联共建”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等活动,用一些务实管用的活动体现作风改进的效果,获得党员干部的肯定。县里也将对优秀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希望大家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靠作风、靠工作、靠实绩赢得组织的认可。帮扶措施要有大提升。脱贫不是终点。贫困村退出之后,巩固脱贫成果就是紧要的事,帮助村里致富奔小康。大家要吃透政策,更多地为村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尽职尽责,把已经实施的项目监管好、巩固好,把产业经营好、发展好;要抓住机遇,不断壮大村里的集体经济,为实施乡村振兴打好基础。帮扶成效要有大提升。这是我们最终要的结果。只要大家全身心的投入到整改工作当中,揉入到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当中,形成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一个月实实在在的努力,不论是政策落实还是干部作风,不论是党员群众还是上级督导,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我们的脱贫工作也会有一个大的提升。

四、怎样保证驻村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广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沟通交流,落实帮扶政策。我们要加大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教育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月扶贫办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每周乡镇党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让脱贫攻坚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确保干部驻村帮扶的效果。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我们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必须脱产驻村,组织关系必须转接到村,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二,严格执行请销假报批手续,相关人员不经组织批准不得私自调整。大家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廉政纪律,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决不允许发生触犯红线的事情。

三是从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驻村干部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省里提出的“一村一队、一队三人”要求,健全完善督查、通报、约谈、召回制度,严格执行落实相关规定,确保真驻村、真帮扶。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驻村干部属地管理的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检查考核,紧盯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做到从严管理、从实监督。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根据县委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督导组的作用,加大明察暗访的频次,抓几个典型,公开进行曝光,起到震慑作用,情节严重的,县级的要召回,市级的要退回。抓几个反面典型不是目的,主要是给大家敲个钟、提个醒,推动工作落实,希望大家不要当了反面典型。督查组要严格按照驻村干部管理规定,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到岗时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扶贫干部节假日工作篇8

(一)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定约谈方案,对市扶贫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区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廉洁守纪有关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性的监督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印制《重庆市扶贫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60余册,购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60余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是抓好重点时节监督检查。坚持在节假给每个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廉洁自律注意事项。编写《纪检监察信息》3期,用扶贫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下发廉洁守纪通知,提出廉洁过节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纪委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纪检组长关力安排部署了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刘戈新对抓好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了市扶贫办内部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外,市扶贫办党组还与各区县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的清单压到岗位、压到人头、压到日常,推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作风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新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学习宣传,并抓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区县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十项制度”,加强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使用,组织力量对整村扶贫、扶贫移民、扶贫培训、乡村旅游等大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对策措施。四是加强“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认真参加市扶贫办的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尤其是对扶贫资金分配、干部任免和财务事项等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市扶贫办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思路、想法,并组织实施。对办机关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监督。上半年市扶贫办调整使用干部4名,做到了公正公平。

(四)认真做好工作。积极督促驻在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参与“阳光重庆”节目。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上半年参与《阳光重庆》节目2次,办理群众诉求17件,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扶贫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举报和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办理群众述求,上半年收到各类232件,25件正在督办,其余的已全部办结。三是对重点件进行督办。上半年,先后到6个重点贫困区县,开展工作检查调研,并对5件重点件进行督办,有效化解了矛盾,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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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聚焦脱贫攻坚收官阶段重点任务,聚焦全县135户339人剩余贫困人口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清零,统筹开展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和清查摸底工作,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主要工作

(一)脱贫攻坚成效检查。10个乡镇(园区),对全县3615户913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到户帮扶成效进行检查。主要围绕4大类23项指标进行。(详见A表《建档立卡户检查登记表》)

(二)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验收。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135户339人剩余贫困人口,就2020年6月底是否达到脱贫条件进行验收。主要围绕《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贫困户退出6项指标进行。(详见B表《剩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三、方式方法

县扶贫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社局、民政局、水务局、教育局、扶贫办、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县直有关单位,抽调33名干部,组成11个验收组,对全县135户339人未脱贫人口,对照贫困户退出6项指标,逐户填写《剩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按照“谁检查验收、谁签字负责”的原则,经贫困户认可,入户验收人员、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

各乡镇(园区)组织各包村干部、村干部,就A表所列指标,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因人口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按户填写《建档立卡户检查登记表》,并留存影像资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部门,组成实地抽查组,对各乡镇(园区)验收质量进行抽查,每个乡镇(园区)抽查2-3个村,抽查村涵盖脱贫退出村和非贫困村。

四、时间步骤

2020年6月19日一7月5日,各乡镇(园区)全面检查验收,县扶贫办全程跟踪指导,各乡镇(园区)于7月5日前报送验收结果;2020年6月22日一6月24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135户339人未脱贫人口进行验收。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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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一)思想,,为扶贫开发组织。

年初,在全系统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局班子把扶贫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安排部署扶贫工作,层层签定责任状,了各位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自觉地把思想到县委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人为的扶贫开发工作,并设立了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了组织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扶贫挂钩点基础设施。那长村委会有13个村,共有713户3456人,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缓慢,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人均收入低。县委县安排部署后,我局与剥隘镇签订扶贫建设责任书,指定专人工作的情况。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拿出0.5万元投入到定点挂钩扶贫工作上,有25名党员与12户结对帮扶,捐助物资0.6万元,我局还组织人员到扶贫点为想方设法发展经济,排解纠纷、消除矛盾,共调处矛盾纠纷6起,为该村法律援助1件1人,减轻了的经济负担。

(三)以法律救济手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了自我发展能力。

我局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司法法制宣传职能,以“送法下乡”活动为载体,把与生产生活息息的编印成册后,发放到手中,户均一册,为学法用法了便利,到村委会法制广播宣传,为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一年来,到扶贫点法制宣传教育2期,:广播录音宣传1期,定点法律咨询服务1期,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了的作用。

(四)搞好调查,有性地扶贫工作。班子不解决扶贫挂钩工作的和问题,共解决问题3件。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调查,为挂钩村发展经济出谋献策,清理发展思路,考察人数达8人(次)。组织党员捐款捐物,节假日慰问贫困老党员,解决其面临的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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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巩固贫困人口脱贫成果、清零脱贫攻坚成效问题为目标,补短板、抓落实、稳成效,全面解决制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突出问题,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督战对象

(一)疫情影响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情况

(二)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的情况

(三)包保帮扶任务落实情况

三、督战内容

总的督战内容是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情况、减小疫情影响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工作推进情况、“四不摘”要求落实情况。

(一)疫情影响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情况

督战重点:扶贫产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

责任部门:扶贫办、劳资办

(二)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的情况

督战重点: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饮水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逐户逐人逐项问题排查清零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乡建办、水管站

(三)包保帮扶任务落实情况

督战重点:行业政策落实情况、区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包保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部门: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扶贫办

四、时间安排

按照《区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督战方案》的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每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26日至5月31日):查缺补漏阶段。开展全面排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筛子,建立工作台帐,对标对表补短板,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销号解决,无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

第三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收官阶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所有+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提升阶段。滚动式开展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督战成果。

五、督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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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会议决策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全面落实“五个更加突出”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学习宣传。团县委所有扶贫干部认真开展自学、单位组织集中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最新政策,帮扶干部要掌握各项扶贫政策,同时要积极运用网络新媒体资源,在共青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精准扶贫典型做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扶贫走访的时候,及时向所帮扶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确保贫困户第一时间能够了解扶贫政策。

(二)开展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坚持每人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按照全县扶贫工作要求,严格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重点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在重大节庆日期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慰问活动,努力做到带着感情走访,给贫困户送去物质、精神双重关怀。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单位主动对接“满篮和鲜”平台,将帮扶贫困户种植的农产品进行线上售卖,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社会扶贫网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实现广泛参与、合力攻坚。引导和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大力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实施扶贫项目、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引导、号召爱心企业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擦亮“爱心圆梦”、“送温暖”等扶贫助学品牌,努力为贫困学生、留守儿童争取贫困学生助学金、励学金。同时联系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在暑假期间赴部分村(社区)开展“全心全益”爱心支教活动,为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创造了一个温馨的暑期家园。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多样化的帮扶措施参与扶贫工作,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大扶贫”格局。

(四)继续推进“金钥匙”扶贫工程。金钥匙扶贫是我县脱贫攻坚的首创做法、特色工作,是社会扶贫、就业扶贫的积极探索和有机结合,一方面增加了基层力量,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又让贫困户通过双手自立自强、实现增收,在思想观念上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重新建立起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自信心,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金钥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团县委将与相关单位继续做好“金钥匙”扶贫工作,强化“金钥匙”管理和监督,确保“金钥匙”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五)积极开展培训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作用,团县委计划为部分农村贫困青年、创业青年开展培训活动,例如电商培训、青年创业培训等,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老师授课,为农村贫困青年提供电商技能培训。

同时,积极联系团市委,争取市一级资源,尽可能为我县需要的青年争取一切可争取的资源,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

(六)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学校共青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城乡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广泛开展“微心愿直通车”活动,满足农村贫困中小学生的微需求、微心愿。同时,要在现有贫困青少年数据库基础上,及时更新数据库,做到及时帮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扶贫工作方面,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集中精力抓落实。单位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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