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专题汇报材料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5 16:35:17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1

镇地处钱塘江南岸,面积35.6平方公里,辖15个村、4个社区(新建新润社区),户籍人口5.6万。全镇现有企业7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152家,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六大行业(轻纺化纤、钢构装饰、羽绒刺绣、塑料箱包、机械五金、化工食品)齐头并进、花木产业蓬勃发展、三产服务业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近年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施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互进战略,先后获得“中国花木之乡”、“中国钢构名镇”、“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等称号。09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亿元,镇财政可用资金达到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00元,综合实力连续八年位列全区前三

09年,在市委、区委的有力领导下,镇党委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坚持“适应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农村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全镇15个村党支部中有4个村升格为党委,11个村升格为党总支,20个村属非公企业全部纳入村党委(总支)管理。通过组织调整,目前镇党委下辖47个党组织,2511名党员,其中下辖9个村、企业、机关、教育党委,13个党总支,25个支部。同时,镇党委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镇实际,精心设计“优化结构促转型,科学发展保民生”的活动载体,通过“四征集四个百四问”、“五进五访五学”、“回头看”和“学先进、当先锋、促发展”大讨论等活动形式,坚持“一个深化”,严把“三个阶段”,全力推进活动有序开展,有效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使活动宗旨得到充分保障和广泛体现。

二、主要做法

去年12月以来,我镇根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目前已实现各村、社区网络全覆盖,“网格化”基层党建和社会管理体系已基本建成。

(一)抓组织,定人员,在“网格化”建设上下功夫。

作为构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一项新机制,镇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顾春晓同志为组长的民情联系服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五有”目标(有组织、有载体、有制度、有考核、有台帐),制订出台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联村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建立片组户民情联系服务机制相关工作;印制工作指导手册,为村(社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答疑解惑。各村(社区)也及时召开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制度上墙,促进此项工作有序有效有特色开展。

目前,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划定了18个网络化片区,明确了联系户,全面实行以镇街领导班子成员为片长,村、社区“两委”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覆盖全体群众的民情联系服务制度,共建立网格100个,配套成立服务组100个,有806名党员干部定格进服务组,每个服务组均配备一名镇机关干部、村三委人员、连片民警、村小组长、党员代表和村民骨干,形成了“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块状管理”工作格局。

(二)抓制度,讲方法,在“多元化”服务上下功夫。

1、落实制度。各片区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勾画一张网络图、制作一张民情联系卡、成立一个民情接待室、公开一条服务专线、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构筑党员群众“连心桥”;完善服务走访制度,定期对所在网格内各类人群实行分类重点走访;出台周一例会制度,通过交流、讨论,切实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点面结合。本着“全面联系、重点服务”工作原则,在全面联户走访的基础上,要求对贫困家庭、职工、党员,孤寡老人等重点走访,深入了解具体状况,为今后因地因户制宜落实帮扶措施,切实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奠定基础。共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82人,发放慰问金8.2万元。

3、优化服务。各服务组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化联系服务。如临近年关,100多名服务组成员分片到各类重点工程尚未安置的1270家征迁户中嘘寒问暖,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再如盛中村针对流动党员的特殊性,利用“农民信箱短信平台”推出“科学发展观每周一贴”,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为了在服务时间、空间和效率上得到更好的提升,服务组开展了全天候联系服务机制,借助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畅通了基层党员、群众互通信息、寻求帮助的绿色通道。

(三)抓监督,求实效,在“台账式”管理上下功夫。

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到格、责任到人,建立了“一村(社区)一台帐”制度,及时记录管理片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做到“一事一记”、“一事一馈”,包括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所需服务、解决的问题及心得体会等,作为定期交流时的基础资料;制订了工作监督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样检查、自评互评等方式,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形成了过程评价制度和成效考核制度,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为党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内双评、村(社区)百分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了问题限期交办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群众合理诉求要明确交办期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这项工作的开展,既加深了干群感情,深化了服务理念,又提高了镇村干部处理问题的能力,完善了村(社区)的基础资料,今后,我们将完善落实长效机制,注重分析总结,形成经验制度。

三、下步打算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2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3

二、撰写述职报告。每年年底,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机关对照区委确定的年度述职内容和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特色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形成过程中,要求广泛征求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老干部、村(社区、企业)负责人等各层面代表人士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政人大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形成正式的书面述职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实绩指标分析。在镇乡(街道)党(工)书记和区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委会述职前,由区委政研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供能反映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数据材料;由区人事局牵头,提供反映区级机关工作成效的主要数据和材料。其中,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经济、党群两大方面工作的具体工作成效,具体涵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等量化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定性评价。区级机关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基层群众的评议情况以及在全大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位情况等内容。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4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县正处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紧急突发公共事件也时有发生。能否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环节。突发事件信息和政务信息相比,具有意外突发性、造成影响大、需要及时处理等特点,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越强,对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价值就越高,对控制事态发展越有利。如果迟报或不报,将会贻误处理和控制紧急情况的最佳时机,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

其次,及时准确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是各级党政部门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法定责任。市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安排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我们县上也结合实际,下发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卢书记和县政府费县长在多次会议上对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对信息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今天,我们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部署,并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希望各乡镇、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这次会议安排,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这里我再强调一点,向县上报送应急信息,以后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铁的规定来对待,必须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应急信息。

二、寻找差距,深刻认识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我们已经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了“4·24”特强沙尘暴、“10·24”雪灾、“5·12”霜冻等自然灾害。在应对灾害和抗灾救灾中,我们吸取了教训也积累了经验,县上和各乡镇、有关部门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但是,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中,特别是信息报送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乡镇、部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主要领导急于控制事态、平息事件,认为这是乡镇、部门份内的事,没有考虑到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后果,没有考虑到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直到县上领导或县委办政府办催促时才上报信息。

二是存在迟报信息的问题。信息报送不及时,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送。如5月30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回族群众群体性上访事件,交警部门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及时上报,公安局、局在得知群众要进行群体性上访时和到县政府上访的第一时间,没有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两办”汇报,县委办政府办工作人员下班遇到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上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接访答复才使事情得以平息,如果处置不及时,这一事件很有可能引发成一件更严重的和民族性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类似问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事件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上汇报,争取最佳处置时间,赢得主动,有效处置。

三是存在漏报信息的问题。如5月29日上午11点10分,养殖小区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乡镇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火,但没有第一时间给县委办政府办汇报,灾情已过去60小时,直到5月31日晚上11:30才将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县委办电子信箱,而且没有打电话汇报,是典型的漏报信息现象,报送方式也不规范。

四是存在虚报信息的问题。上报信息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特别是个别乡镇、部门报送灾情信息,没有深入一线核查,只是估算,数据不科学、不严谨,还存在上报灾情大就能多争取救灾资金的错误想法,这不仅对救灾工作不利,还给县上的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

五是存在瞒报信息的问题。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对突发公共事件不愿上报、不敢上报或主要领导不让报,怕上报信息会影响实绩考核,对个别突发事件隐匿不报,结果使事件错过了最佳处置时间,小事情激化成了大矛盾,小失误演变成了大责任。如个别交通事故和学校、酒店发生的安全和卫生事件,就存在瞒报或漏报的现象。

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方面,除了以上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外,还存在上报信息格式不规范、信息内容欠准确等问题。对于以上问题,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规范、高效。

三、明确要求,切实规范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改进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关键是在提高认识、整改问题、增强时效、规范程序上下功夫。

一要明确时限要求。市上和县上下发的文件中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十分明确,县境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办和政府办。超过1小时的按迟报处理,超过24小时的按漏报处理。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应急信息处置效率,做到随发生、随报送。特别是紧急、严重的事件,要先通过电话等较为方便的方式报告初步情况,边报告、边了解情况,随后跟踪续报事态发展、应急处置、社会舆情和原因分析等详细情况。以后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基本情况报告县委办政府办,之后再报送文字信息和续报事件原由、灾情核查等详细情况。“两办”在接到报告后,要在10分钟之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工作时间之外,“两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值班领导要在接报10分钟之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要明确报送范围和程序。关于信息报送范围,今天印发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范围》手册,明确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敏感时间、敏感地区的,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也可以是不受材料标准限制,乡镇、部门、单位认为是比较重大的公共事件均属报送范围。特别是交通、、教育等公共事件相对多发部门,今后凡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事故、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20人以上到县委县政府集体上访等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决不能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在应急信息报送的程序上,遵循“两办”下发的《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到“三个必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镇、部门、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报告的信息内容要一致;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应急信息时,必须经县委办政府办审核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也要互通情况,畅通信息,在向市上报送信息时必须统一口径、同步报送。

三要明确报送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各乡镇、部门、单位和省市驻民各单位的法定职责,都具有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信息报送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这里要强调的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后,首先要向县委办政府办报送。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市驻民单位也不可以认为自己的业务主管是省市部门,而不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明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要责任在地方,处置的主要依靠力量在地方,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市驻民单位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汇报。

四要明确报送方式。过去我们报送突发公共信息,主要是采取文字材料报送,在起草和印制过程中耽搁了不少时间。目前,我们必须改进报送方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乡镇、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之后再补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报送。

四、强化措施,提高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水平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具体表现,也是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改进作风,努力促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新提升。

一要加强领导。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关键要看领导重视不重视,认识到位不到位,参加今天会议的都是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和信息工作人员,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来对待。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要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具体承担信息报送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

二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委办政府办要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对每一件突发公共事件何时接到信息、何时呈报何人,都要清楚记录在案,以便查询和责任追究。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实绩考核办公室要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动态考核内容,没有列入动态考核的部门要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严格值班制度。实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决不能出现无人值守、手机关机或通讯不畅的问题。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处置信息。在春节、国庆、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各乡镇以及、稳定、安全等职能部门要坚持执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工作档案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县委办政府办要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教育、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来自各行业的信息传递畅通无阻。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尽快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制定完善适应新规定新要求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规章制度。建立起整体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应急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有效。参会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县委办和政府办。

五要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必须有一支过硬的队伍。要把那些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应急信息工作岗位。会后,县委办政府办要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精心准备授课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下面,借此次机会,我就针对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强调几点。

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是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于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我们对县委办政府办要求的多、强调的多,对乡镇、部门要求的相对较少,但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办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借此机会,对乡镇、部门、单位办文、办会、办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再强调一下,再规范一下,在培训会上还要进行详细讲解。

目前,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办文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公文既没有文头,也没有主送机关,更没有注明上报时间和行文单位,行文格式不规范。

二是在办会方面存在不守纪律的问题。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在参加全县性的会议时,有迟到、不到或早退、顶替等现象,会议期间个别参会人员有接打手机或没有将手机调置静音状态,影响会场秩序;参加会议不带纸笔,不做记录,不能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县上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个别乡镇参会秩序混乱,乱走动、不认真听会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在办事方面存在汇报沟通不及时的问题。个别乡镇、部门领导对县上领导交待的事情重视不够,对事情办理情况汇报不主动、不及时。个别部门重大事项和上级重要来客不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汇报,个别部门未经县上领导同意就随意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印发接待方案,造成了某些工作环节上的混乱。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下一步,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办文、办会、办事的各项规定,以“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遵守规矩,提升质量。

一要进一步提升办文规范化水平。县委办政府办要对乡镇、部门、单位办公人员报送公文的行文规范、报送程序进行系统培训。以后,乡镇、部门报送公文格式不规范的,“两办”要督促进行重报;非文件材料,要注明行文时期和单位;县上领导个别安排的材料,一般由乡镇、部门领导亲自呈送县上领导(便于领导询问有关事情的详细情况),乡镇、部门其他一般性材料,如工作信息、汇报总结等由办公室按正常公文处理程序办理。要强调的是,县上为了提升公文办理效率,“两办”印发了《关于规范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上领导批示、市县要求上报材料、件回复等有时限要求的必须按要求上报,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10日内办理完毕,无法办理的必须向领导说明原因,绝不能出现既无结果又无回音的现象,县委办政府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乡镇、部门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5

承办会议单位分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统筹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办理会务工作。

(一)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办的会议

1.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会议;

2.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巧家县召开的会议;

3.其他需由“两办”联办的会议。

(二)由县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乡镇协办的会议

1.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2.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3.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

4.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

5.市人民政府在巧家县召开的会议;

6.由国家部委、省、市人民政府领导带队的检查工作汇报会议;

7.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直部门领导带队的综合性检查工作汇报会议;

8.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

9.其他需由县政府办公室主办的会议。

(三)由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政府办协办的会议。

1.市人民政府组织、由市直部门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汇报会;

2.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涉及某一部门的专题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

3.其他应由县直部门和乡镇承办的会议。

二、会议办理程序及工作分工

(一)会议通知

1.“两办”联办的会议,若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草拟会议通知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会签后,送县委办审签印发。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办的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草拟会议通知,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审签后印发。不发书面通知的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

3.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的会议,由承办部门、乡镇草拟会议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会议材料

1.“两办”联办的会议,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草拟,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确定。会议其他材料根据会务分工负责。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办的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会议材料,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配合草拟或提供,经人民县政府办公室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确定。

3.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的会议,会议材料由承办部门、乡镇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由承办会议的部门或乡镇草拟,经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确定。会议相关材料由承办部门、乡镇负责印制。

(三)食宿安排及报到

1.“两办”联办的会议,根据会务分工负责。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办的会议,食宿及报到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给予配合。

3.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的会议,由承办会议的部门、乡镇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指导。

(四)会场布置、服务及礼仪

1.“两办”联办的会议,按会务分工负责。

2.县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办的会议,会场布置、服务及礼仪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给予配合。

3.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政府办公室协办的会议,由承办会议的部门、乡镇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指导。

(五)会议经费

1.“两办”联办的会议,根据会务分工安排办理。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办的会议,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会议类别申请核拨和管理使用。

3.县直部门、乡镇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的会议,经费由承办会议的部门、乡镇按会议类别申请核拨和管理使用。

三、参会人员范围

(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1.县政府领导,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1名领导出席会议;

2.各乡镇乡镇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巧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1.出席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议题有关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3.邀请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

1.县长、与议题有关的分管副县长,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1名领导出席会议;

2.与议题有关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1.县长、分管副县长,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1名领导出席会议;

2.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其它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确定

四、会议纪律及要求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确因外出离巧不能到会的,应向县人民政府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是主要领导的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是分管领导的委托其他副职参加。出(列)席和邀请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6

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联动式指导。即县乡两级联动,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县级联络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通过参加党委会议、深入乡村调研、直接参与各项活动等方式,对各乡镇党委的党建工作进行联络指导;乡镇党委为每个村确定一名机关党员干部作为党建联络员,帮助村班子开展党建工作,解决各类问题。二是坚持强制式履责。采取分别签定党建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强制党建联络员履行列席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动态、指导乡镇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发现并反馈苗头性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五方面职责。三是坚持捆绑式考核。即把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考核与组织部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捆绑在一起;把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与乡镇机关干部考核捆绑在一起。对所联系乡镇或村被评为先进党组织的联络员,在年度个人考核评优评先时给予最优先考虑;对所联系的乡镇或村党建工作考核成绩较差的联络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此激发县乡两级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7

一、我县乡、镇统计工作现状

1、统计网络不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统计网络也就是乡镇统计机构以及统计人员的设置和配备问题。我县目前的乡镇统计工作基本上是一种松散的、不稳定的网络结构,构成这个网络结点的统计人员不仅承担着繁重的统计工作,也大都兼任着其它的乡镇工作,如分包村户、计划生育等,且都与工资挂钩,导致部分统计人员往往安不下心来,统计工作缺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统计队伍不稳定。由于统计工作的繁重琐碎和统计人员的清苦贫寒,尽管各乡镇都配备了统计人员,但专职的极少,而且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个别乡镇甚至一年几换。按《统计法》规定,更换统计人员必须征求上级统计部门的意见,但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统计资料不完整。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些乡镇由于统计人员更换过于频繁,统计员之间交接手续不完整,致使统计资料丢失、损坏,年度统计资料断档现象较为严重。同时,一些乡镇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上级统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置统计台帐,对统计资料的归档不够规范。

4、统计服务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只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和初级数据汇总整理,而忽视了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的职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基层统计人员少,而各种统计调查过多,个人承担的工作过重,无暇开展统计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缺乏应有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必要的专业知识。由于乡镇没有设置综合统计机构,全县11个乡镇的统计工作是分散的,农业统计、工业统计、人口统计分别由不同的统计人员承担,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对全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往往给乡镇党委、政府造成统计服务不到位的感觉。

5、统计制度不健全或不实用。目前的统计调查制度大都以满足本级和上级的需求为主,而基层统计人员往往只是简单地收集和汇总各种统计报表,不能满足乡镇对其经济情况分析的需求。加上市、县一些部门常常擅自制发不符规定、未经统计部门审批的报表,且大多不能采用抽样或难于取材,加重了乡镇统计人员的负担。即使是统计部门的正规统计报表,虽然规定得很详细,也难免有一些与乡镇的实际不符,导致乡镇统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几乎只能是简单应付,无法真正实行。

二、对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和搞好基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源头的真实可靠,成了当前各级统计部门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统计工作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统计调查单位遍布城镇乡村的每个地方,全县统计调查单位有近400个,统计范围之广,单位之多,是其他工作少见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而要真正的解决好以上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在于最基层的乡镇统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和统计队伍的稳定与否。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1、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根据我县情况,乡镇可成立联合型综合统计机构,设置专职统计员1名,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任命,明确身份为乡镇行政编制,享受正(副)股级干部待遇。承担乡镇农村统计工作,并负责收集乡镇各站(所)的全部统计资料及运行情况,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集、汇总、分析,将月度统计报表资料和相关分析材料于次月5日前提供给乡(镇)有关领导,经乡(镇)领导审核同意后,同时报送县统计局和县直有关部门,充分保证乡镇统计网络的稳定性,确保统计报表渠道畅通。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8

二、总体目标,组织领导

总体目标是:全旗9个乡镇和林业局所属林场、格尼河农场、那吉屯农场的“两基”工作全部达标。即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五个方面指标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非文盲率、脱盲巩固率、扫盲经费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稳步提高,扫盲工作扎实推进,科教兴旗步伐明显加快。

*年10月,***“两基”达标将接受自治区政府验收,3月末、7月初自治区“两基”指导组将对我旗进行初期和中期的检查指导,10月份进行终结验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两基”达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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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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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基”达标验收的宣传工作

(一)文字宣传

1、编辑“两基”攻坚简报--。每周一期,以“专项推进情况”、“重要新闻”、“典型推介”、“信息交流”等主要内容形式。

2、制作“两基”宣传手册,以普及“两基”基本知识为主,争取全旗师生人手一册。

3、制作“两基”达标专题片,筹备“两基”专场文艺汇报演出。

4、利用《义务教育法》宣传月,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宣传站,印制《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例》宣传单,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5、力争在《内蒙古日报》、《呼伦贝尔日报》上刊登***“两基”工作的消息或新闻。

6、乡镇政府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两基”达标工作,深入村、屯、学校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例》,让儿童少年和青壮年知道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既是义务又是责任,提高文化素质。各乡镇政府在做好“两基”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控辍工作,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扫盲工作,举办文盲学习班,加强档案建设,完善各种辅资料,鼓励文盲、半文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农业生产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媒体宣传

1、电视新闻媒体。在旗电视台每两周播出一次与“两基”相关的新闻(包括宣传口号等);在呼伦贝尔市电视台每月要有***“两基”攻坚的新闻播出。

2、流动标语。在终期验收前,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在出租车、公交车上张贴彩喷的“两基”攻坚相关内容的标语。

3、学校板报宣传。每所学校必须保证有一块板报宣传“两基”相关内容,板报内容每月要更新一次。各校必须保证在初期、中期、终期验收时,有两条以上宣传“两基”的永久性标语,要在乡镇主要街道、路口、墙壁上张贴“两基”的宣传标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两基”达标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两基”工作,推进“两基”达标进程,使“两基”达标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决定成立“两基”达标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四)人员分工及职责

1、新闻稿件的采播、领导讲话、录像、提供电视新闻素材、编辑“两基”简报等工作由宣传部、教育局、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2、编辑制作“两基”宣传手册、专题片和文艺汇报演出,撰写“两基”专题片解说词等工作由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3、在市级以上报刊报道***“两基”工作的宣传任务,由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4、各乡镇学校宣传标语的制定、张贴工作由乡镇政府负总责,各学校校长具体负责。

5、流动性标语的宣传、制作由交通局负责。教育局负责提供标语内容。负责人:*****

6、“两基”宣传的所有标语内容都由教育局负责提供。

(五)实施步骤

三月份:自治区初期检查指导,要做好新闻报导和宣传工作,乡镇政府做好迎接检查和中小学的控辍工作(宣传部、广电局、各乡镇政府);

四月份:在旗电视台设立“两基”宣传专栏;每天滚动播出“两基”宣传口号(宣传部、广电局);

五月份:利用义务教育宣传月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件》,播放录音,发放宣传单(教育局);

六月份:筹备“两基”汇报文艺演出节目,制作专题片和“两基”知识宣传手册(教育局、广电局);

七月份:自治区“两基”中期指导,做好新闻报导宣传工作,刷写“两基”永久性标语,制作流动标语(广电局、教育局、交通局);

八月份:旗领导在电视台作“两基”达标验收动员讲话,全旗“两基”达标进入倒计时(宣传部、广电局);

九月份:旗“两基”督查组对全旗“两基”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旗电视台公布督查结果(宣传部、教育局);

十月份:迎接自治区终期验收,做好“两基”验收的一切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广电局、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准确把握,高度重视“两基”达标验收工作,特别是承担“两基”达标宣传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反复思考,严格履行职责,推进“两基”达标进程。

2、教育“两基”达标是全旗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尽管我们的工作任务很重、事情很多,这项工作决不能耽搁,否则会影响全旗、全市乃至全区的“两基”达标工作,并且一定要处理好验收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两基”达标工作。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中承担的职责,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积极配合,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两基”工作,确保“两基”达标顺利通过自治区政府验收。

四、整治学校环境

(一)目标及原则

学校要成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机盎然的育人场所。校园建设要突出个性、建出特色、内涵要丰富。

全员参与、组织健全、因地制宜,逐步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旗各学校环境建设工作,成立学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乡镇分管副镇长。

成员:45所学校校长

(三)工作要求

1、结合学校实际,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教育局定期到各学校检查指导,督促各校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两基”顺利通过验收。

4、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园环境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年4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1、学校周边环境

(1)美化、净化校门附近环境,刷新校门及宣传标语等。

(2)协同交通、公安、工商、卫生部门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网吧等娱乐场所、无证经营摊点特别是沿街叫卖食品的小商贩进行集中整治。

2、教学区外环境

(1)平整校园、清除垃圾、铲除杂草、没有硬化路面的要黄沙铺路。

(2)绿化: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主要指:校门左右、围墙内外、道路两旁、楼(房)前、楼(房)后、花坛、运动场、学生宿舍等各区域,对学校树木进行修理、维护或补栽(*年6月20日前完成)。

(3)美化:旧建筑、体育设施、门窗、新闻橱窗进行粉刷、喷漆等,宣传标语等要更换或重新喷字(*年9月15日前完成)

3、教学区内环境

美化:各办公室、教室、走廊窗台适当摆放盛开的鲜花。

净化:(1)教学楼(房)粉刷(*年7月20日—*年8月15日完成);(2)教学楼(房)内陈旧的警言、校训、荣誉展示栏(3)走廊有名人名言、风景、英雄肖像等县挂物品要进行更新;(4)楼梯、楼道要有维护秩序的警示牌(如:静、净、慢步、轻声等);(5)教室要有室标、眼保健操图、时间表、课程表、值日生表,墙壁装饰要高雅大方,营造教育氛围,物品摆放整齐;(6)办公室、教导处、团委、实验室等要有图板、各种制度、职责分工等并上墙,体现出教育管理思想,物品摆放整齐。

4、宿舍外环境

(1)门前硬化,道路两侧(植树、种花);

(2)有凉衣场所,不影响整体环境美观;

(3)摆放盆花。

5、宿舍内环境

(1)绿化:适当摆放盆花;

(2)门厅:有衣冠镜。入门口:门里墙上有“寝室管理制度”、“宿舍示意图”。

(3)走廊适当张贴如“遵守纪律”、“身心健康”、“文明礼貌”、“行为养成”、“高尚美德”的宣传画等。

(4)洗漱用品、暖瓶及扫除用品统一摆放。

(5)床垫、褥单铺放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型,床上用品、衣物、书籍等要摆放整齐有序。

6、明确目标,规范管理

(1)成立学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筹措资金,分步实施。

(2)建设分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治理脏、乱、差,搞好校园环境建设,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加强对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管理,抓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以《守则》、《规范》为标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提高文明意识,要求学生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文雅,待人礼貌。

(4)规范教室、寝室的管理,抓好室内学习、卫生等各个方面工作。室内严禁抽烟喝酒,不准乱倒、乱扔废旧东西,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狠抓校风校纪,用制度规范师生行为。

(6)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办好新闻橱窗,做到环境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五、撰写“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

“两基”达标自查报告是一个地区的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基”达标水平、工作措施等情况的综合反映。因此,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自查报告的组织撰写工作,为加强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查报告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内容全面。

(三)实施步骤

初检阶段:3月末4月初。自查报告于3月17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由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中检阶段:7月初。根据自治区指导组初期指导,对存在不足进行整改,查缺补漏,完善工作。中期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侯殿平、邹德生、王成石、刘鹏。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终验阶段:10月12日左右。根据自治区初期和中期指导组指导,做最后修改和完善工作,终验自查报告于9月20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侯殿平、邹德生、王成石、刘鹏。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六、“两基”档案建设工作

——普及程度

(一)建档步骤

第一阶段在自治区前期指导组来之前清理旗、镇(乡)“两基”依据性、基础性、辅资料。

第二阶段按照自治区督查组意见,召开项目组成员会议,有针对性的总结档案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按照自治区督导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年度义务教育档案。

(二)措施和办法

1、学校要高度重视“两基”档案建设工作,把它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档案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两基”验收成果,所以各校要集中时间,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档案建设,确保“两基”验收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2、项目组成员必须加强档案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把建档工作列入到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人都要制定工作日程表,按日程安排推进档案建设。

3、熟悉上级政策和各项目标准,按照档案目录,精心整理、分析和归类。要准确掌握各项指标和运算公式,表格填写要规范准确。做好基础性资料和辅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明确档案建设的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按照档案建设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建设工作,做到表格工整,前后呼应,上下一致,概念清楚,数出有据,数据真实,装订规范。

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做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和开除学生,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开展有效的助学活动。对转入转出要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纪录和统计工作。

——师资水平

召开培训会,整理完善旗、乡(镇)、校三级档案建设,做到档案建设规范,依据资料翔实,数字统计准确,文字资料全面并能说明问题。要对各乡镇学校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迎接自治区初期、中期检查指导。

对自治区指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对档案建设存在问题的学校,项目组负责人到学校蹲点指导,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档案建设万无一失,保证“两基”达标顺利通过验收。

——办学条件

1、业务培训:召开培训会,对全旗办学条件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软件部分:了解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的配备标准,掌握仪器设备配项率、配件率、图书分类的计算方法和表与表之间的关系。

二是硬件部分: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的管理,对摆放不合理和在各室中堆放的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在7月底前将图书账目纳入计算机管理;各村点校要设有多功能教室和门牌,建立健全仪器帐,实验教学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验记录。通过这次培训,要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标准、强化管理、保证质量,更好地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2、教育局组成仪器设备清查领导小组对各学校设备进行清查,对学校多余的音体美设备就近调配。

3、加强办学条件档案的检查和指导,规范内容,统一形式。依据性材料要准确可靠,基础性材料要全面细致,具有真实性,能说明问题。档案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学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驻校指导,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教育经费

(一)总体安排

1、举办教育经费业务培训班。提高认识,增强验收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通过培训清楚验收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档案管理,备查资料齐全可靠。

2、要求每个乡镇学校选一名素质高,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教育经费项目负责人,承担迎检工作,必须做到:积极主动,档案规范,资料翔实。

3、对初检和中检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逐校落实,做到万无一失。

4、6月份,旗政府做好尚缺图书和仪器器材统一采购工作,教育局要做尚缺部分的统计工作。

(二)教育经费档案建立共分两部分

1、教育局档案:

(1)依据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

(2)基础性档案(V1、V2表,三个增长,三个比例,经费测算报告)。

(3)辅档案。

2、乡镇档案:

(1)依据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

(2)基础性档案(V1、V2表,二个增长,二个比例,经费测算文字材料报告)

(3)辅档案

(三)教育经费核查的基本程序

1、对旗财政部门的核查(前三年的决算报表)。

2、对旗税务部门核查。到地税局核查前三年的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到地税局、国税局核查前三年的消费税总额。

3、对教育局核查档案内容(前三年的教育经费决算报表等)。

4、对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核查档案内容(查财政所决算报表数字的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各学校不断充实材料,早日达到国家“两基”达标的要求。

——教育质量(周峰)

1、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标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更好地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2、加强全旗各学校教育质量档案建设的指导。具体对档案的形式、内容进一步规范,依据性材料要准确可靠,基础性材料要全面细致,具有真实性。

3、建立和完善全旗教育质量档案,各种资料全面、可靠。

——扫盲工作

(一)工作目标

进行排查所有扫盲档案资料,完善档案建设。验收的指标必须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在扫除现有青壮年文盲的同时,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使脱盲人员全部接受脱盲后的继续教育。

(二)主要任务

1、核清文盲底数,健全扫盲档案。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数据,以村(社区)为单位,逐户调查,核准文盲、半文盲底数,做到不重、不漏。对新生文盲、复盲加强监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扫盲工作顺利进行。

2、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新生文盲。重点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辍学。对15至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年文盲,保证有一个脱盲一个。

3、突出扫盲重点,全面整体推进。按照全民启动、整体推进、按时实现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扫盲工作。

4、注重巩固提高,确保扫盲质量。分批分期进行巩固提高培训,并使其掌握一至二门适用技术,有效稳定脱盲人群,提高脱盲人口素质。

(三)扫盲验收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由旗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由旗人民医院出据失能人员证明,要求监护人签字。

2、脱盲人员的户口卡身份证和户口相符,到乡镇派出所查户口底册,不相符的要记录造册,注明详细住址。相关扫盲人员户口问题由公安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3、脱盲人员各乡镇政府要按年度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报告,要加盖原乡镇公章并上报教育局。(脱盲时间*至*年12月份,文件要符脱盲人员名单、性别及村组)

4、按年度完成自查报告(*至*年自查报告并加盖原乡镇的公章)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5、乡镇、村一定有化技术学校并有校牌。

6、乡镇、村两级化技术学校要加强内外环境建设,要求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图版,各种组织、制度、措施上墙。

七、“两基”工作督查

为加强“两基”工作督查,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成立“两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共分三组:

第一组负责那吉镇内中小学。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第二组负责*镇、*乡、*镇、*乡。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第三组负责*镇、*镇、*乡、*乡。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一)“两基”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普及程度

1、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3、中小学生辍学率;

4、15周岁、17周岁人口完成率;

5、15周岁人口文盲率。

——师资水平

1、中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

2、新补充教师合格率;

3、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

4、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5、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6、教师和校长培训情况。

——办学条件

1、中小学校网点布局情况;

2、小学、初中生均占有校舍面积;

3、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册数;

4、小学、初中计算机教师建设;小学自然常识、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

5、教学仪器、设备;

6、音、体、美、卫生器材配备;

7、学校周边环境;

8、规范化学校建设。

——教育经费

1、财政对教育拨款逐年增长;

2、生均经费逐年增长;

3、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4、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5、“两免一补”;

6、城乡教育附加费征收和使用。

——教育质量

1、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各科合格率;

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体育合格率;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视力合格率;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

5、实施素质教育规划、措施、成果。

----扫盲工作

1、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

2、扫盲经费;

3、脱盲人员巩固率。

(二)召开“两基”督查调度会议

“两基”督查组根据工作要求终期验收前,对全旗“两基”工作督查两次,第一次督查时间是5月上旬,对自治区初期指导组提高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存在问题和“两基”验收内容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合束后,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向旗委政府汇报,对工作不力、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诿扯皮的乡镇、学校要提出批评并全旗通报。

第二次督查时间是8月上旬,结合自治区中期提出的问题和“两基”面临验收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学校软硬件建设、室内外环境建设、周边环境整治、自查报告的撰写、接待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整理汇总,召开第二次督查调度会,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要求单位负责人作好表态性发言,确保“两基”达标通过自治区验收。

八、“两基”达标验收程序

自治区政府“两基”达标验收,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对一个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和扫盲工作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的。验收年度初期和中期检查指导是检查验收前三年的义务教育和扫盲档案,即:*-*、*-*、*—*三个学年度;终期验收是检查当年并向前推两年的义务教育和扫盲档案,即:*-*、*-*、*-*三个学年度。因此,各乡镇学校认真理解,准确把握。

自治区“两基”中期检查指导工作结束,***人民政府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请***“两基”达标验收的报告。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上午:***人民政府向自治区验收组汇报“两基”达标工作;抽签确定受检乡镇(占三分之一受检查单位);检查教育局“两基”档案;下午:在旗所在地检查“两基”档案,所在地政府汇报两基工作,深入学校检查两基档案。

2、第二天:深入受检单位检查“两基”工作。

3、检查组汇总,写反馈材料。

4、最后,检查组向旗政府反馈检查意见,宣布“两基”验收结果。

九、“两基”迎检准备工作及要求

迎检工作是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迎检工作必须做到严谨、周到、细致,给检查组营造一个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

1、各乡镇政府和中小学要树立迎检意识,张贴欢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两基”验收的标语;刷写永久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标语和口号。街道悬挂过街旗,学校挂彩旗。

2、接待验收在乡镇中心校,要准备一个接待室,会标:**乡或镇“两基”达标验收汇报会。在接待上既要热情更要真情,既有准备又要节约,突出当地特色,体现本乡民风。

3、各中心校要将“两基”档案分成六个指标组安排六个办公室,在各自办公室门贴上相对应的项目名称。

4、项目负责人要业务熟悉,工作要有条不紊,按检查组工作的要求,准确地提供资料并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

5、项目组陪检人员,穿着打扮要合体大方,为人师表,有迎检意识,陪检人员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有礼貌的解释且要适度,可以请教,但不要面红耳赤。

6、陪检人员要谦虚,虚心向检查组成员学习,与他们建立友好和谐的工作关系,通过检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向前发展。

7、检查验收时间:初期验收时间3月末至4月初;中期验收时间7月初;终期验收时间10月12日左右。

十、接待工作

(一)工作原则

诚恳热情、讲究礼仪、细致周到、按章办事、俭省节约、保密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接待方面:了解评估验收组的基本情况(单位、姓名、性别、职务、级别、人数、到达地点、日期);拟订接待指南、日程安排;安排住宿;安排用车;安排饮食(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根据工作内容,拟出陪同人员名单;根据来宾的身份及抵达日期、地点,安排领导迎接;商定具体日程(包括会议),并印发给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根据来宾要求,安排好体育活动;新闻单位采访、报道,把好稿件关(重要身份,重要内容);征询来宾意见,

预订返程票;安排领导送行。

会务方面:各种材料的印制、汇编和分发。***“两基”达标工作汇报会、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的会议筹备工作。

(三)接待工作推进内容

1、拟订接待指南

具体内容包括: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组人员名单;呼伦贝尔市陪同检查组人员名单;***“两基”达标迎检组人员名单;***“两基”迎检工作组织机构;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组分组情况及陪检人员安排;车辆安排;住宿安排;就餐安排;会议安排;作息时间;联络员安排;***教育发展概况(***教育概况);天气情况等。

2、迎接评估验收组领导

(1)根据评估验收组领导到达时间,到齐齐哈尔飞机场或火车站迎接

具体安排:(略)

(2)在与黑龙江交界处金界壕进行欢迎仪式。主要内容如下:

a、旗四大班子领导在金界壕迎接评估验收组领导;

b、敬献哈达;

c、迎宾演员演唱《呼伦贝尔酒歌》;以草原迎宾礼仪向自治区领导敬酒;

d、领导合影留念;

e、返回阿荣宾馆。

3、住宿及相关

住宿地点安排在阿荣宾馆。按领导级别和宾馆实际情况安排评估验收组领导、市陪检领导住宿。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宾馆门口悬挂一横两竖条幅,楼悬挂长条幅。

(2)、房间准备鲜花、水果、水、烟等日常用品(部分每日更换);

(3)、抽调确定10名服务人员,24小时负责为领导服务;

(4)、抽调医务人员2名,备好常用药品;

(5)、抽调保卫人员4名;

4、安排饮食及相关

充分体现当地特色,避免铺张浪费,注意领导的民族习惯和饮食习惯,统筹安排饮食,编排桌位。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欢迎晚宴。主要包括:宴会大厅布置、设立致辞台、准备欢迎辞、音响设备、话筒、音乐等。主要程序:1、主持人(肖国忠)宣布晚宴开始;2、政府旗长陈立新致欢迎辞;3、请相关领导讲话;4、文艺演出(朝鲜歌舞、祝酒歌曲等);5、敬酒。

(2)其他餐饮安排,早餐均在阿荣宾馆、午餐、晚餐主体安排在阿荣宾馆,各安排到东光朝鲜屯、全猪、全鱼等风味特色一次。

(3)欢送宴会。参照欢迎晚宴进行。

5、安排用车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由旗政府办牵头统一协调评估验收期间车辆使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车辆抽调(待定)。

(2)车辆按类别统一编号(详细编号见“活动指南”),排序出车,车后方张贴“两基”宣传标语。

6、安排相关活动

(1)汇报演出。汇报演出在旗文化中心进行,节目主要从镇内各中小学中遴选确定。主要工作内容:演出现场布置、音响设备调试、其他后勤工作。

(2)文化娱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于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后当晚进行。文化娱乐地点:天外天,主要形式:舞蹈、演唱。

(3)其他活动。以服务于领导为中心,按领导要求开展如体育、等活动。

7、欢送仪式

参照欢迎仪式进行。送行至扎兰屯。

8、其他事宜

(1)、协调好宣传、新闻部门,做好“两基”评估验收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2)为自治区领导预订返程票;

(四)会务工作推进内容

1、会议材料准备

主体材料:***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各乡镇中学、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各相关科局“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校对、印刷,制作成汇编;制作接待指南、***教育简介或教育发展概况;

2、会议筹备

评估验收期间共召开两个主要会议:***“两基”达标汇报会和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9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也要按规定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由人口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并明确分管主任、具办科室和具办人,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目标任务

村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进行村级年审、评议和公示,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年审表》和《退出报告单》。

乡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乡级年审、审核和公示;向县报送个案材料、《退出报告单》、完善奖扶对象的个人档案;发放《奖扶光荣证》,为奖扶对象开设储蓄帐户。

县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进行县级审批、公示;县对乡年审质量检查评估;县向市报送《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及《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录入变更奖扶对象信息,数据下载分析,生成花名册和备份数据;建立奖扶对象个人档案,向财政部门和委托机构提供《奖扶对象花名册》和《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向市报送《奖扶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表》。

市级:对新增对象进行20%质量抽查、汇审,向省报送《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和《奖扶对象人数预测及经费预算表》,协调财政部门下拨市级配套资金;向省报送《奖扶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表》,工作督查、检查,评估、总结。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1月15日前完成);乡村负责调查摸底。

(二)本人申请(1月15日前完成);由本人提出申请。

(三)村级评议(2月15日前完成):

1.村(居)计生协理事会和村(居)民代表评议。

2.村(居)两委调查审议。

3.第一榜公示。在村务公开栏(居委会宣传栏)和村(居)民小组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十天。

4.向乡(镇、街道)报送个案材料。

(四)乡级审核(3月15日前完成)

1.乡(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2.入户见面和走访调查。

3.乡(镇、街道)审核小组审核。

4.第二榜公示。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街道)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乡(镇、街道)设立举报信箱。

5.向县级人口计生委报送个案材料。

(五)县级确认(3月31日前完成)

1.县级人口计生委全面复核。

2.第三榜公示。

3.县级人口计生委确认。县对乡年审质量检查评估。

(六)市级抽查(4月20日前完成)

市级人口计生委质量抽查,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质量进行抽查。

(七)信息录入(4月30日前完成)

个案信息录入和变更。4月30日前,县级人口计生委将本辖区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八)信息报送

5月10日前,市、县级人口计生委分别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当年《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及资金测算表》,县将《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备审,市级人口计生委对各县区的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进行汇审,并将《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最终确认的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提供给发放机构。

(九)资金发放(8月31日前)

中央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6月30日前下达到省;地方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到位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供给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作为发放奖励扶助金的依据。县、乡农村信用联社应在5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帐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9月15日前向省人口计生委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

(十)评估总结(12月31日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完整地交给群众

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品,利用行风热线,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等方式,广泛深入的进行奖扶政策宣传。特别是第一次送光荣证和存折时要敲锣打鼓送上门。

(二)严格政策界限,准确界定奖扶对象资格

按照省的政策解释,市县对奖扶工作人员分级进行培训,按照“严格细致,不漏不冒”的原则把握政策口径,审慎界定复杂个案;坚持政策统一不留弹性、管理规范不留漏洞,认真落实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市级抽查;“三榜四级”公示(即村、乡、县三级评议,审核结果分别在奖励扶助对象所在村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严肃

严格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对资格确认实行严格的差错追究和终身问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要求,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加强领导,督促检查。继续实行对新增对象进行20%的封闭式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资格确认有误差的,及时进行纠错、补漏,并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完善“四权分离”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规范资金发放,确保奖扶资金及时发放

市、县财政负担的奖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在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及时将奖扶对象个案信息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供给县级发放机构,作为发放奖扶金的依据。发放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扶对象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帐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五、要求

(一)各级领导对奖扶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注意掌握“三个有利于”和“一个负责”。即:有利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长期、稳定的实施。

(二)要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奖励扶助政策人人明白,个个知晓,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审批程序和标准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监督实施。

(三)要严把“四关”,一是宣传关,二是资格确认关,三是责任关,四是发放关。坚持谁调查登记谁负责,谁取证谁负责,谁审核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在执行程序上的走过场现象,在资格审查上重点把握户籍性质、出生时间、婚姻史、生育史及相关证据,确保审核确认不重、不漏、不错。

(四)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10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4、反馈检查情况;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11

二、工作目标

解困住房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要做好全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户的摸底工作,建立农村住房困难户档案;二是要制订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办法,完成300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任务;三是在全县六乡六镇100村的规划建设中,特别是结合采煤沉陷治理、整村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困难群众住房困难户作为先行解决对象,帮助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实现整体搬迁的住房困难户实现搬迁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制订解困规划,并于采煤沉陷治理、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实施。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逐步解决。依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办法,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最终达到人人有房住。

四、解决方案

全县农村现有低保户4757户,其中住房困难户487户。根据上级安排,今年先解决最为困难的300户。

(一)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思路是:根据县政府“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六乡六镇100村”的规划建设目标。农村住房困难户新建住户的安置,一律在六乡六镇100百村的范围内,依照规划合理安置,避免重复建设。

(二)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具体办法是: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修缮、翻新、公配、置换、新建等方式进行。

五、政策措施

(一)解困对象。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的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住房困难户。低保边缘户是指人均年收入不达1000元的户;住户困难户是指无房户或建筑面积人均不达10平方米的住房户、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和采煤沉陷区无法居住的住房困难户。

(二)解困标准。对修缮、翻新住房的按现有面积修缮、翻新。对公配、置换、新建住房的,按照农户家庭实际户籍人口,解困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5-30平方米/人。质量标准为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题,确保解困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新建、翻新、公配的解困住房要达到符合抗震要求的砖木结构以上标准,装修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修缮、置换的解困住房,在不改变原来居住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一要消除居住安全隐患,二要改变房屋院落面貌。

(三)解困程序

——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西省农村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

——村委评议。村委在收到解困申请后,开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公示7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所属乡镇政府。

——乡镇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领导组审批。

——复查核准。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领导组要在10个工作日组织城建、民政、财政、国土等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解困对象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补助标准。解困住房的建设资金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采取困难户自筹,乡村两级扶持等方式解决。各乡镇政府根据解困工程的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解困资金,切忌平均分配。

(五)资金管理。根据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领导组的竣工验收表和确定的补助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城建局向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将申领的全部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解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六、实施步骤

(一)住房解困工作的申请、评议、审查、复核、批准工作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上报预选对象住房的规划、土地审批等工作要在核准后15日内完成。

(二)条件成熟、手续完备的要尽快组织施工,今年要达到下列要求。

1、全部完成300户困难群众修缮、翻新、公配、置换、新建的住房,并设置全省统一的“政府解困住房”标识。

2、将已经解决300户困难群众住房的院落全部整理完毕,做到整洁卫生。房屋外装饰由各村根据村容村貌环境整治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3、困难群众退出的破旧房屋院落,要全部拆除整理,除重新安排外,其余要全部复垦或绿化。

(三)12月10日前完成检查验收。由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按质量标准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档后及时将解困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统筹使用;对完不成的要说明理由,督促整改。各解困户必须办理房产证手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以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接受省、市抽查验收。

七、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的领导,认真搞好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解困工作,经研究成立灵石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局村镇股。办公室主任由王廷印副局长兼任。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困工作的实施。要加强指导、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情况、解决问题。如实填写解困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做好档案资料的汇总上报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城建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困难群众住房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汇总住房困难户现有住房情况(包括住房的面积、影像及文字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动态数据库。提出各乡镇解困指标,做好施工管理,质检监督等工作。

民政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对象的情况进行复核。

国土局负责农村住房解困工作中的土地审批、发证工作。

财政局负责本级解困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拨付,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做好解困资金使用的监管。

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审查解困户申请材料并公示结果,确定方案、解困标准、实施地点,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完善档案。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领导组办公室做好农村住房保障的有关工作。

为了便于工作,所有成员单位均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完成日常联络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八、监督管理

(一)认真审查把关。严格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乡镇专题汇报材料篇12

一、统一认识,增强对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规模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重要措施。经过多轮尤其是上一轮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区在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和落实人员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据统计,全区乡镇行政机关没有出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也除分流人员外,人员和编制基本持平,但具体到某个乡镇来说,有的乡镇还有空编,有的乡镇已出现了超编,而且,目前仍存在有超编进人的苗头,因此,要巩固现已取得的成果并逐步走上规范的道路,其任务仍十分艰巨,如不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现有规模,乡镇机构编制有可能再度膨胀,使农民负担难以减轻,乡镇财政支出难以承受,税费改革成果得不到巩固。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并以此次迎检为契机,把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任务,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这次区的迎检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一次全面的迎检工作,了解区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落实人员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强化整改,促进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确保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区迎检工作要求在月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根据自治区、市的要求和参照做得较好的县市的做法进行全面自查和相应整改,使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具体自查和整改的内容为:

1、区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落实人员的措施。

2、对乡镇人员编制是否实行了总量控制,是否明确事业编制总量调整的审核审批程序。

3、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是否明确(编制实名制)并在乡镇进行公布。

4、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控编审批,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

5、是否存在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领导职数核定等问题。

6、就加强区乡两级机构编制管理,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采取了哪些监督、考核措施;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乡镇人员编制核拨经费,对严格控制乡镇干部公务消费采取了哪些有效的措施。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面完成区迎检自查的目标任务,关键是按照中央督查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是做好汇报工作。会后,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此项工作,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两办最近下发的有关迎检工作的文件精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按照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将迎检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做好材料的准备和归档管理工作。各类材料要准备齐全,并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归档工作。三是以这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此次迎检自查工作,由于要定岗到人,落实编制到人,这是个敏感的问题,各乡镇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去操作,要把问题考虑周全,确保本乡镇干部职工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同时,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要加强监督,一经查出有违纪问题,要从严处理,以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四是落实部门责任。这次迎检自查工作,组织部主要负责收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名册,编委办主要负责收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批文、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管理台帐、编制使用审批表等,财政局主要负责收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收集人员录用、调入手续资料及有关保险资料等。乡镇主要负责收集有关机构设立的批文、在职人员调入时的调动文件依据和各类人员名单的原始名册、干部职工工资表、通讯录等材料。这次自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同时,要注意数据材料的统一性,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切实加以整改,特别是乡镇一级定编到人的问题。特别强调的是,在自查工作中,要摸准底数,不准有水份,谁做假,谁负责。

四、统一协调,加强汇报

这次迎检工作由区编委办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区编委办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各乡镇要积极主动配合,要落实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区编委办要派出人员到各乡镇指导检查工作。在迎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乡镇要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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