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履职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2-11-24 23:05:37

驾驶员履职报告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1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县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10分钟务必准时到达中心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4.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如有此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随车照管人员不得与校车司机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6.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汇报。

7.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8.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9.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10.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11.随车照管人员有病或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与校车负责人请假,以便校车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12.随车照管人员每天送完学生后,必须跟随校车回到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随车照管人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

14.及时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时,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行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6、幼儿园比较小的学生,照管员应该与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位置禁止安排学生乘坐。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2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创造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违背交通规矩或产生事故,由驾驶人累赘,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允许将校车借予他人应用。

(2)违背交通规矩,其罚款由驾驶人累赘。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产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累赘。

(5)产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丧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累赘一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掩护作业,以干净、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请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机动,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耽曲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批准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载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诉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请求司机在沿途增长停源码下载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达到停车点,若提前达到应断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订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成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容许其他人(包含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背交通规矩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干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国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矩。

(2)司机应爱护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干净。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创造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创造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创造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容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别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定要遵守交通规矩,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成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屈服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履行任务时,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阐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嘉奖。

7、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巧,熟悉控制车辆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屈服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质、工具等的保管和应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丧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丧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丧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别情况可机动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捏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主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转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措施处理。

(10)严格履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捏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持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动等。

8、司机会投诉事项处理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3

一、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受到领导的好评。

二、在工作中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一事同仁,对来单位办事的经营者,不吃拿卡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接待每位经营者和处理各项有关行业管理事务。

三、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按照国家“五部委”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了山西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出文,在全省组织实施。此外制定了清理整顿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印发全省实施。

2.完成了全省驾校培训和考试用车的选型工作,确定了车型,并与省交管局联合下文,在全省驾校中贯彻实施。本年度全省各驾校预计更新、新增各类教练车20__辆。

3.组织全省各驾校教练员认真贯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全省教员法律法规意识普遍提高;同时换发了《教员准教证》近千本,为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奠定了基础。

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我省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的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了驾驶员报名、培训、考试、发证和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从制度上杜绝了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和漏洞,为全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和履行管理职责奠定了基础,现已印发全省执行。

5.以专家身份代表省局参加了国家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20__的制定工作,先后8次赴京,作为主要起草修定人之一,参加了本标准制定修改的各项工作。交通部于九月份召开标准评审会,顺利通过评审,并在全国实施。此项工作不但使自己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为省局争得了荣誉。

6.赴上海参加了交通部行业标准《汽车驾驶训练模拟器》JT/T387的评审工作。

7.负责制定了“__省驾驶培训车载计时器及计算机管理软件”供应商资格评审文件,并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确定了供应商。为全省驾校推广使用培训计时仪,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创造了条件。

8.全年共起草文件17项,其中与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发文5项。

9.负责制定了__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卡》使用办法(试行),并印发全省执行,为下一步全面落实国家的教学大纲,保证学员的培训课时创造了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项工作中有急躁情绪。二是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三是行业管理的经验不足。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部加强学习,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

2.深入基层,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理顺各类关系,更好地为基层和经营者服务。

3.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调整好心态,更加认真努力地工作,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仆,为行业管理工作当好排头兵。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4

甲方:

乙方:一、乙方履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4.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认真参加班前会、积极参加单位、部门、工段、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7.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合理意见。

9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对铲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和行为检查

积极参加本工段应急演练;

二、乙方履行以下环保责任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条例;确保管辖范围内噪声、粉尘、废气达标排放,杜绝重大环保责任事故发生;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现场设备设施跑冒滴漏、卫生死角情况进行排查、治理、整改,保持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乙方履行以下森林防火责任:

对所属员工加强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己率先做到、同时教育和劝阻家人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带火种进山进行野外用火及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到山林远足和野炊,拒绝并制止未成年人、老年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四、乙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对管辖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违规使用(比如公司寝室)大功率电器和炊具等;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所有办公电器设备和取暖设备必须关闭;对易燃爆场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整改;组织或参加消防演练,提高火灾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五、乙方履行以下交通安全责任:

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或搭乘摩托车时会戴好头盔并要求同车人员也戴好头盔;驾车或乘车时系好安全带;驾车时不接听手机、收发短信、进食或与他人交谈,乘车时不与驾驶员交谈或有其他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的行为。启动车辆前检查车况,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有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驾车过程中不超速行驶或强行超车,主动避让行人,遇有行人或可能有行人的路段主动减速,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停车时规范停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爱护车内公共卫生,不随意在车内丢弃垃圾或其他物品;不随意横穿马路;排队候车;不在机动车道上停车或拦车,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不在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搭乘此类人员驾驶的车辆;保证所驾车辆证照齐全有效,不自用租用无牌无证注销报废的病车;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进出公司或本岗位管辖范围。

六、乙方管辖范围内或本人完成如下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重伤以上事故

职业病和3人以上中毒责任事故

轻伤

新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设备责任事故

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担责的自然灾害事故

质量事故

火灾事故

环保保事故和环保处罚

100%

 

参加公司部门工段安全培训或组织班组培训

新员工三级培训

参加公司部门工段安全会议或组织班组会议

参加或组织工段班组安全检查

按风险管控清单检查登记

隐患整改

本人隐患上报

特种作业持证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2

100%

为了实现以上指标,本人接受月度和年度安环专项考核

七、考核期限与其他说明

1、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责任书》签字人如发生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3、本《责任书》由安环办存档。

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与修订。

 

 

甲方: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5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6

一、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

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驾驶技术,认清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分站一名驾驶员,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钻研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爱护车辆装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容整治、车况良好、遵守交通法规行车纪律,正确驾驶车辆爱护乘载人员,圆满完成车辆的每一次出车任务。在执勤中,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文明执勤,积极参加**单位领导组织的**任务,在**中注意行车安全,遵守好交通法规,没特殊情况严禁超速行驶,确保乘载人的安全,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军事技能:

作为一名驾驶士官,我能积极参加各种军事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军事技能,通过队列、擒敌、体能、警务实战的训练,提高了自己的军事素质和服从意识,磨练了自己不怕苦、不怕累的意志和精神,把自己在军事训练中所学到的技能应用到每一次边防执勤工作中。

三、遵守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

我严格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至对身边战友的生冷态度的现象。努力为战友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一言一行都要从“争创执法为民窗口,争当执法为民标兵”的良好形象出发。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战友之间的交流。作为“三互”活动的一名成员,我认开展好“三互”活动的工作。在工作中自觉的服从管理、服务大局,自觉的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全站各项工作联系在一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遵守部队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单位里的各项文体活动。

总之,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教育下,我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学习积极性不高。吃苦精神还不够,但我还是有信心改正自我提高自我的决心,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事业做出最高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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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履职报告篇7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村级道路及其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道路,是指本县境内的行政村(自然村)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以及其它行政村(自然村)之间相互连接的道路。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是村级道路安全管理的行政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全县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协调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村级道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辖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管,有效预防村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要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村级道路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行政村和居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每年与村(居)委会签订村级道路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各村(居)委会的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认真开展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对危险路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危险路段档案并提出治理意见,对已治理的危险路段,及时开展整治效果评估;

(三)制定辖区村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村级道路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含拖拉机)、机动车驾驶人逐一进行登记建档,详细记录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和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当地公安、交通、农机等相关部门;

(五)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规划,定期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培训,广泛深入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六)落实村级道路安全管理经费,做好未列养村级道路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七)其它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安交警部门是各类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执法责任主体,承担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连带责任。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对各类机动车车辆进行定期检验、挂牌上户;

(二)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农机部门是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执法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普查登记、建档和驾驶人的考核发证工作,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进行定期检验,依照法规调查处理农机事故;

(二)要深入开展农业机械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村级道路危险路段治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按照道路建设通行标准配设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整治危险路段。

第十三条交通运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强力推行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制定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定客运车辆通行、检验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县乡村营运车辆、营运线路审批,对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车辆、线路要坚决停运;

(三)对交通事故高发、驾驶人员违规现象严重的运输企业,经限期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运输资质;

(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做好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教育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在校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长安全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教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

第十五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管、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究责任事故。

第十六条宣传、广电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全县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十七条县直其它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的实际出发,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道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监、教育、交警、运管、农机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执法公正、文明、高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负有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违规作出审批决定或者发放牌证、许可证的;

(二)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三)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四)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五)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六)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七)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八)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考核一次,并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第一次,责成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整改;第二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第三次,取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第二十五条对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同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成绩突出的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8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9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二】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

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是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

体师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

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

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

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四是应急工作分工。

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教育局报

告);留校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10

本办法所要控制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确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从事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本办法所要控制的交通事故,是指由公安部规定的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的机关、部队、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村、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私有机动车主,均须按本办法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香河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的实施。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上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安全责任制及处罚。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每季度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工作会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参加。会议内容是: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研究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和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机关、单位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交通安全及事故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所有单位必须负责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协调,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隐情隐患。

教育部门必须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好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交通、建设部门要及时搞好道路的维修、养护、拓建、改造。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的增设、更新、实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对运输行业、企业特别是出租车辆和私有客运车辆的管理。

对占用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联合进行管理,对停车场周边乱停乱放车辆要及时清理。县城区内未经允许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造成道路损坏,应联合清理并责令赔偿。

城管、工商部门应对影响交通、有碍市容的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摊贩、店外店进行清理、规范主要街道、交通干线及两侧人行道要还路于行。

第七条经香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香河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年度控制指数。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登记造册,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备案。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对私有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指标控制,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承担。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应当领取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并随驾驶证同时携带。驾驶人信息卡用于记载驾驶人的年度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培训、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计分情况和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信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由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单位组织实施。

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交通安全职责:

(一)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同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对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逐级落实。

(二)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并分解下达到各基层部门和驾驶人,同时报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备案。

(三)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收集、上报和反馈交通安全信息,对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通报主管部门。

(四)组织本单位积极参与全县9月份交通安全宣传周,“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日和其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育所属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群众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驾驶人安全学习定期开展安全驾驶检查、评比活动。

(二)督促驾驶人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专题培训,教育驾驶人服从交通民警依法管理。

(三)掌握本单位驾驶人及其安全行车情况,建立新驾驶人跟踪教育制度,详细记录驾驶人违法行为、事故等情况。

(四)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的驾驶人应当确定为重点驾驶人,建立重点驾驶人帮教制度。

第十二条有车单位对本单位机动车应当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制止不符合安全技术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消除事故隐患。

(二)记录车辆安全行车里程,严格车辆检修和交付使用手续,落实车辆检修责任制度。

(三)建立并健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专业运输单位、拥有机动车辆较多的非专业运输单位除履行上述规定的交通管理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专业运输单位,拥有机动车辆数量在20辆以上的非专业运输单位,应当设置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并按本单位机动车拥有数的2%的比例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按比例不到1名的,必须配备1名)。

(二)拥有机动车辆在20辆以上的专业运输单位,应当配备1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拥有机动车辆数量在20辆以下的非专业运输单位,应当配备1名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生产经营指标或签订承包、租赁、转包、挂靠、资产抵押经营等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相应交通安全责任书。

(四)建立安全行车管理台帐,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记录,道路交通事故记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辆安全行车里程记录,车辆第三责任保险记录,车辆各级保养和检修记录、单位安全行车状况分析等。

(五)做好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现场监督管理,维护营运场所交通秩序。

(六)承运危险品等特殊物品运输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七)及时了解、掌握驾驶人工作强度及遵守规章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疲劳驾车、违法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本部门驾驶人尤其是有严重违法记录或当月违法记分累积6分以上的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交通安全责任制管理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执行交通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三)追究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四)分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记录,掌握驾驶人安全学习和车辆单位安全行车情况,对事故多发单位加强监管。

(五)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交通安全信息,部署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

(六)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导致交通违法行为严重,交通事故多发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七)指导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八)对从事危险品等运输行业的驾驶人进行资质认定。

第十五条无单位的私有车驾驶人要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居委会、村镇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有或无单位的私有车主应按机动辆使用、保养、维修、检查规定进行日常保养与维修,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严禁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第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成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当月记分累计满6分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相关知识考试。

第十八条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对违反安全责任制的单位,应做如下处理:

(一)本单位交通违法行为超过半年控制指数的,予以通报。

(二)交通事故超过年度控制指数的,予以挂黄牌警告且限期整改。

(三)被限期整改的单位,逾期不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禁止所属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单位不履行定期组织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等违反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批评或停车整顿的行政管理措施。

(五)对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超标或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实行倒查,对当事人、责任人逐级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十九条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责任制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一)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公路客运车辆超载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合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加强路查路检,确保信息卡随驾驶证携带。驾驶人未按照安全责任制规定接受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培训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信息卡,并暂缓办理其驾驶证相关业务。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11

尊敬领导同志们:

我叫xxx, xxx年 xx月入伍, 是一名共产党员,现担任xx边防支队机关驾驶员。在2010年的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现将一年来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向组织与领导自述如下:

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一年里我认真学习各种书本知识来充实自己,积极参加支队单位领导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学习,自学的用先进的理论来武装头脑,做到有理想,有信念、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主动学习各项基本知识。

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

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驾驶技术,认清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机关的一名驾驶员,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车辆装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遵守交通法、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

加强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军事技能:

以为一名机关驾驶员,我能积极参加各种军事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军事技能、通过队列、擒敌、体能、警务实战的训练,来提高自己的军事素质和服从意识。

遵守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

我严格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至对身边战友的生冷态度的现象. 在工作中自觉的服从管理、服务大局,自觉的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全队各项工作联系在一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遵守部队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单位里的各项文体活动。

总之,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教育下,我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学习积极性不高。吃苦精神还不够,但我还是有信心改正自我提高自我的决心,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世纪军人。

驾驶员的述职报告二

本人,XX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现任XX中队驾驶员,驾驶员述职报告范文。工作一年多以来,在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紧紧围绕着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全心全意为中队服务”的宗旨,立足“建一流中队”的标准,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工作路线,扎扎实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赋予的其它各项运输任务。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理论指导实践不但是我党的优良学风,还是我党的工作作风.要想工作好必须先学习好。党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作为新时期党和人民的军队,应该是高科技、先进知识武装的部队。努力学习必然成为每个军人的责任。因此,本人努力学习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力求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力求做到有高瞻远瞩的远大理想,又有务求实际的能力。dxp同志有过这样的形象比喻,人才就象红砖,思想道德即“红”,专业技术即“砖”,述职报告《驾驶员述职报告范文》。本人力求做部队的“红砖”,为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2、严格要求,积极参加各种训练。

在平时的训练和工作中,刻苦训练、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发扬我军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弘扬“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精神。

3、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

作为一名驾驶员,我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严整的军容,严格遵守交通法和驾驶员职责,认真做好上级赋予的各类运输任务和战备意识,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树立当代消防军人的良好形象。

4、塌实肯干,锐意进取,积极开展并完成业务工作。

驾驶员担任着中队的运输和战备任务,是消防部队中的主力军,自工作以来,我热爱本职,服务官兵,廉洁奉公,乐于奉献;日常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工作中注意方法,坚持原则,按标准制度组织供应,按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一年多以来,我认真对待中队赋予我的光荣使命和艰巨的任务,为促进中队全面发展,完善自己以下方面的业务素质:(1)达到“两熟悉”。即熟悉中队车辆的有关标准制度;熟悉车辆的性能。(2)达到“三会”。即会操作;会维修一般车辆故障;会保养车辆;(3)达到“两抓好”。即抓好中队给予我的任务建设,抓好个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

二、主要存在不足

1、请示报告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不能及时主动的向中队汇报个人思想情况。

驾驶员履职报告篇12

二、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和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凡局(台)干部职工购车者(包含轿车、摩托车、面包车等)以及所有持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服从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四、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禁非专职人员驾公车、公车私自外出外借、无证驾驶、驾无证车、酒后驾驶、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驾车、违规超车、违规会车、驾驶制动不良和灯光不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要做到时间紧迫不开急躁车,情况复杂不开冒险车,遇事冷静不开情绪车,不开快车,不强超、抢会,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谨慎驾驶等,不得发生因本人违法违规而导致的交通责任事故。

五、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管理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保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

六、按规定办理好相关证照,参加年检及驾驶证年审,如实向局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建好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

七、积极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发现交通违法及时举报,发现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者,报告交警部门并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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