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11-19 11:01:47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1

一、工作总结:

工作内容:

1、负责非核心信息化系统的日常运维(视频监控系统、集中文印管控系统后端、邮件系统、B角等)。

2、负责信息系统的监控系统和日志服务器的搭建、维护、管理工作(zabbix、360安全卫士企业版、FTP等)。

3、协助云管理平台的运维工作。

4、负责小型IT项目的部署实施工作。

5、负责非核心网络设备故障处理及日常运维。

6、协助核心网络、服务器、机房设备的管理工作。

7、协助信息安全建设工作。

8、负责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维。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公司360安全卫士企业版部署并在安保部安装运行,运行情况良好,根据公司需求可随时启动全面安装360企业版,并短时间能够完成提升个人电脑防护病毒能力。

2、完成公司FTP服务器搭建,利用三级用户特权机制及虚拟目录清晰简练地完成SER-U用户权限设置,方便以后扩展用户使用,并成功应用于ERP系统的升级服务中,运行稳定,可用性高。

3、完成跟进公司商务谈判室录音录像工程项目建设、地磅室监控系统安装测试。

4、完成机房路由器设备升级,优化路由双线热备配置,针对最近半年电信网络不稳定,实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行政办公的情况,信息管理部门策划并组建了上网宽带双线热备。上网宽带线路全部正常时,有线应用走电信出口,无线应用走联通出口;电信线路异常时,所有应用走联通出口。并对当前网络病毒较多,不同攻击状态进行路由进行安全加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

5、完成办公楼6-7楼新办公室调网络设备增加及安装调试使用。

6、完成FZL-2 FZL-2机柜搬迁及监控拆除及改网事宜。

7、完成机房服务器增加上架及系统调试,协助ERP服务器迁移。

8、完成zabbix设备监控增加新服务器及联通出口故障监控,并进行日常检查维护。

9、完成邮件系统升级及数据迁移,进一步提高邮件系统安全性、稳定性,解决境外邮件收发问题,并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10、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响应各部门邮件系统、集中文印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及网络的维护。

11、完成办公楼、生产楼电脑软件正版化检查

12、完成机房日常巡检工作及领导安排的任务。

二、查找不足反思改进:

半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在自己平凡而普

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从不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回顾

半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

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1、自己的思路还很窄对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认识的不够全面,

自己对新技术掌握速度还不够快。

2、有时候在一些突发故障比较集中时,没有分清轻重缓急,科

学的去安排时间,导致少数问题处理不及时。

    3、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办事心切,处事不够干练,想问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虽然能基本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但在工作中面对困难面对压力也感到力不从心,缺乏工作动力。

4、有时面对问题过于急躁,一心想干点事情,做点成绩,但缺少全盘筹划,工作不够谨慎周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领导同事的进一步指导改进。

三、展望2019:

   1、争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通过,在来年的项目中锻炼自己的项目全程把控能力。

   2、努力完成专升本学业,全面提升个人各方面技能,更高效的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状况全局监控,并做出定制的优化及故障处理提升网络安全工作,公司电脑安装企业版杀毒软件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对局域网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网络故障和排错,使网络快速高效的运行。

   4、进一步加强公司数据备份及异地容灾建设工作。

   5、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2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文化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文化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院)、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国家兴办的实行事业体制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艺术机构,以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2、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文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不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文化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6、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7、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文化艺术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文化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8、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文化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9、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10、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l)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文化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图书馆、博物馆(院)、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从事舞蹈、杂技、管乐演奏等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适当降低。

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艺术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文化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文化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文化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2、文化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13、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文化事业单位吝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文化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结构比例现状,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部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文化艺术创作单位,国家水准的艺术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的结构比例可适当高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

文化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基层单位小、人员少、较分散的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办法。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17、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文化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9、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0、文化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1、文化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22、文化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23、文化事业单位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文化艺术单位特点和文化艺术发展规律,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文化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文化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4、文化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5、图书馆、博物馆(院)、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馆员一级岗位、研究馆员二级岗位、研究馆员三级岗位、研究馆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副研究馆员一级岗位、副研究馆员二级岗位、副研究馆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馆员一级岗位、馆员二级岗位、馆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馆员一级岗位、助理馆员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管理员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6、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演员(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奏员、舞美设计、美术师等,下同)一级岗位、一级演员二级岗位、一级演员三级岗位、一级演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演员一级岗位、二级演员二级岗位、二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三级演员一级岗位、三级演员二级岗位、三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四级演员一级岗位、四级演员二级岗位、四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舞台技术人员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舞台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主任舞台技师一级岗位、主任舞台技师二级岗位、主任舞台技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舞台技师一级岗位、舞台技师二级岗位、舞台技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舞台技术员一级岗位、舞台技术员二级岗位、舞台技术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7、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28、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文化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主体业务确定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原则上应低于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30、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l)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3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l)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文化

事业单位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3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35、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文化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6、文化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文化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8、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l)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40、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41、文化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l)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42、国务院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其中,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文化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43、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44、地(市)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5、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6、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42、43、44、45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l)文化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8、文化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9、文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文化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50、基层单位小、人员少、较分散,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51、根据文化艺术人才的特点,对文化事业单位中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2、文化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对于在校期间已在大型国内外艺术比赛中获奖或在舞台演出中担任主演以上角色的艺术院校毕业生中的优秀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53、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文化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文化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5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55、文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56、文化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文化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实施

57、岗位设置管理是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开创性、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文化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尊重文化艺术发展规律和管理特点,切实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 电力企业 薪点制 薪酬 设计 评估

一、电力体制改革推动薪酬体系优化

随着我国建设智能电网进程的深入推进,为了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发展精神,国家电网公司对电力企业精益化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升。此外,近年来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行业融入市场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需要构建更加科学的薪酬体系,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电力行业具有天然垄断性特征,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电力企业内部薪酬体系相对保守且平均,在凸显个人绩效方面效果不明显。电力市场体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薪点制薪酬体系具有岗级明晰、极差合理、引入适度竞争的特点,能够很好的适应当前电力企业薪酬体系优化的需求,因此,在电力体制改革推动薪酬体系优化的背景下,薪点制薪酬体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二、电力企业薪点制薪酬体系的设计

薪酬体系优化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对电力企业的整体模式都会产生影响。根据上文分析可见,薪点制薪酬体系在电力企业应用可行性强,且对于推动电力企业体制改革有积极作用,现对其在电力企业的具体应用展开分析。

岗位薪点工资主要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通过岗位和薪资级别来划分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单元。企业薪点制工资通常由岗位薪点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三个工资单元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占工资总额比重 30%~40%,根据薪点和薪点点值确定的;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 50%左右,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来确定;辅助工资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15%,属于岗位薪点工资和绩效工资外的其他工资单元,如年功工资、加班工资等。

(一)岗位价值评价

电力企业薪点制薪酬体系建立的关键,在于员工的薪点数(包括岗级、薪级)的确定,因此,需要对工作岗位进行价值评价,并根据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岗级和薪级。岗位价值评价是以岗位为中心建立起来的薪酬评估机制,它所依据的标准就是所在岗位对企业的价值,并以此建立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评估体系,该评估的根本目的就是确定岗位自身价值以及相对其它岗位的价值,并且通过价值对比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岗位的价值性,完善单位职工的薪酬等级。

在岗位评价过程中,有多种评估方式方法,其中较为通用的是定量和定性两种分析方法,所谓定性分析法就是根据工作的性质进行评估,主要有工作分类法、专家评估法、工作排序法、配对比较法等,而定量分析法主要包括劳动评估要素分析法、点数法、岗位因素评分法以及海氏评估系统等。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和评价方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可以选择采用劳动评估要素分析法进行岗位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专业测评工具以及预先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评估,对“劳动强度、技能、责任、环境”四种因素进行测评打分,最终测评打分总数分布在相应区间内的岗位列为相同的岗位等级,形成岗位等级指标。

例如,电力企业的岗位有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能岗位、服务岗位四类,对于不同岗位而言影响的指标也不相同的,如技能岗位对设备责任以及安全责任要求较高,管理岗位主要对协调、沟通等管理方面要求较高,技术岗位注重技术的研究深度与创新性,服务岗位则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因此,要根据职能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二)确定薪点数

根据岗位价值评价结果,通过具体统计、分析将岗位等级进行划分,形成最终的工资等级,根据每个岗位的岗位评分对应岗位分数区间,确定最终的薪资。通常情况下,在确定岗位薪资的时候需要先行计算出最低岗位评分的薪资,然后根据等级依次确定各个岗位的薪资点位。

比如,某电力企业根据自身岗位需求以及等级划分最终确定了25个岗位级别,然后又根据岗位技能以及技能层次确定了不同岗位的薪资点位区间,一共设置了109 个薪级,1-8 岗设置 7 个薪级、9-10 岗设置 6 个薪级、11-12 设置 5 个薪级、13 岗设置 4 个薪级、14-16岗设置 3 个薪级、17 岗及以上设置 2 个薪级。不同岗级之间薪点工资可以交叉,一岗第1薪最低,二十五岗第 2薪最高。

(三)根据薪点值确定岗位薪点工资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制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及工资发放计划,并根据年终工资状况以及企业经营效益进行适当的调整。在薪点制薪酬体系中,岗位薪点工资相对固定,可按照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及工资构成比重,计算出岗位薪点工资总额,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薪点点值,从而计算出员工岗位薪点工资:

点值=岗位薪点工资总额/∑(岗级薪点×岗级员工人数)

员工的岗位薪点工资=岗位薪点×点值。

由上述分析可见,通过薪点值能够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有效的结合起来,在实现企业利益的同时满足员工的需求,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共同发展,能够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除了岗位薪点工资外,薪点制薪酬还包括绩效工资单元、辅助工资单元等部分。其中,绩效工资主要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横向、纵向考核,有利于提升员工危机意识,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辅助工资单元是岗位薪点与绩效工资外的有效补充。基于篇幅限制,以上工资构成单元在此不做深入探讨。

三、电力企业薪点制薪酬体系的评估

薪点制薪酬体系的设计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考核与评估来分析薪点制薪酬体系的实施效果,寻找薪点制薪酬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的调整与优化。能够用于薪酬体系评估的方法众多,满意度调查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

(一)实施薪酬满意度调查

在薪酬评估体系中,可以通过薪酬满意度调查进一步的了解员工对当前薪资的满意度,通过分析满意度状况进一步提高薪酬管理体系。具体而言,通过满意度调查能够找出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的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提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性和一致性,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存在感,为企业培养优秀的人才。

在进行薪酬满意度调查时,通常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进行满意度的调查,薪酬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福利制度、薪资满意度、岗位薪资满意度、奖罚机制合理性等。另外,还可以借助专业的咨询公司,对企业的薪酬体系进行诊断,结合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开展辅助分析。薪酬满意度调查具体实施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薪酬满意度调查通常采用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抽样,以此保证满意度调查的合理性。同时,抽样调查的样本应该具有代表性,要将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员工均考虑在内,包含一线员工、中层管理、高层领导等人员,才能有效的反映整体的状况,以及各个阶层员工对薪资待遇的满意度。

根据抽样结果分析员工对薪酬制度的满意度,加以总结与归纳,分析现有薪酬体系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根据员工的反馈找出现有薪酬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法。

(二)依据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和优化

对薪酬满意度的调查结果进行整理与分析,相关调查数据可以通过柱状图、饼图、折线图等进行分类整理与对比。例如,某电力企业根据2015年度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从薪酬体系的公平性、薪酬体系的激励性、福利制度的合理性这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对调查问卷中“自我努力与工资回报公平性的感受”进行分析时,得出67%的员工认为“基本公平”,25%的员工认为“不公平或非常不公平”,二者比例差别不悬殊,员工总体对薪酬公平性较为认可。然而,在进一步分析时发现,在受访的20名生产一线员工中,有14人选择了“不公平或非常不公平”,认为薪酬体制不公平的一线员工比例较高,达到了70%,这说明了企业生产一线员工的整体自我公平感偏低,需要考虑薪酬体制中一线员工薪酬的合理性。

根据最终的薪点制薪酬体系评估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细节优化。在优化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操作性。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体现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体性,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实现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最大化,确保实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二、挽留企业人才。在制定薪酬制度的时候,一定要能够反映出对企业人才的重视,通过相应的奖罚机制挽留企业优秀人才。

第三、薪酬分配以价值评估为基准。依据科学的岗位价值评估、有效的业绩、能力评估,尽可能公平地进行薪酬分配,使员工收入与其价值贡献相对等。

按照上述原则,根据薪酬体系评估的结果,进一步的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优化岗位薪酬制度,具体优化措施如下:

优化措施1:进一步完善员工的薪点数,使得工资级差与岗位价值更加贴合。一方面,岗位薪点应该适度向关键技术岗位和关键管理岗位倾斜,对给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精英员工及时给予薪酬激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另一方面,薪酬制度应兼顾公平性,针对不同工作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价值测评方法,例如,对于上文中分析的某供电企业生产一线员工岗位满意度低的情况,考虑进一步对其薪点工资进行合理优化,使之能够更好的反映一线员工工作量,还可以考虑在辅助工资单元中增设基层突出贡献奖等环节,对一线员工中的特殊贡献者进行嘉奖。

优化措施2:进一步优化薪点值的预测方法,不断引入新的预测思想和数学算法,提升年度工资总额预测的准确率,从而进一步计算出精确的薪点值,进而对每个岗位的薪资点进行精确计算,相关的薪点值能够更好的体现出个人岗位价值,实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的有效融合。

优化措施3: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丰富薪酬激励的方式,改变传统的单一的经济性薪酬方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员工食堂、水电补贴、单身宿舍、健身娱乐、生日祝福等,推动电力企业薪点制向人性化、合理化、公平化进一步发展,提升员工对薪酬体系的满意度。

四、结语

合理的薪酬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员工的互利共赢。薪点值薪酬体系在电力企业的应用,能够解决企业的岗位差别、工资、福利、人员差别等问题,体现员工付出和回报的一致性,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因此,做好电力企业薪点制薪酬体系的设计、评估和优化,可以更好地服沼诠家电网公司“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建设,推动电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李崇旭.建立国有企业激励性薪酬体系[J].合作经济与科学,2011.02.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4

单位类型

、编制数

确定等情

况说明和

建议

三类岗位

结构比例

有关情况

说明和建

单位人员

岗位选择

情况说明

和建议

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工作情况

说明和建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填写此表,随岗位设置方案一起上报。

萍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本:

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萍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萍办字〔20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单位规格、经费形式,编制数XX。内设机构X个,名称分别是:XXX、XXX……。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单位领导正职X人、副职X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X人、副职X人;其他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X人(正高级X人,聘任X人;副高级X人,聘任X人;中级X人,聘任X人;初级X人,聘任X人);工勤技能人员X人(技师X个,高级工X人,中级工X人,初级工X人,普通工X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事业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姓名,职务

副组长: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成 员: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个,专业技术岗位X个,工勤技能岗位X个。主体岗位是XX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X%。专业技术主系列是XX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X,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XX%,辅系列岗位为XX系列,XX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X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四级X个,五级X个,六级X个,七级X个,八级X个,九级X个,十级X个。

1.单位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3.其他管理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Y级职员Y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

(1)正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三级岗位X个,四级岗位X个。

(2)副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五级岗位X个,六级岗位X个,七级岗位X个。

2.中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X个,十级岗位X个。

3.初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十一级岗位X个,十二级岗位X个,十三级岗位X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技术工一级X个,技术工二级X个,技术工三级X个,技术工四级X个,技术工五级X个,普通工岗位X个。

五、岗位说明书

(一)XX单位(管理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二)XX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三)XX单位(工勤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样式仅供各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参考。各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XX单位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

单位名称(盖章):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类别管理岗位等级七级岗位职务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任务(具

体职责单

位自行制

定)1.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单位人事、文秘等工作制度的审核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与对外宣传等工作;单位有关会议会务主任会议纪要、年度总结及有关重要报告的审核。2.负责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干部调整提出方案;3.协调部门内外关系,向单位领导提出处理人事危机的解决方案;4.负责人员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协助各类评奖、评优申报及管理;5.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6.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7.负责单位对外宣传工作;8.负责单位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实施;9.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岗位工作

标准(具

体标准单

位自行制

定)1.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既要符合政策规定,又要体现领导意图;2.综合协调有力、服务周到全面,能与其他部门负责人有效沟通,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单位对外的影响力;3.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岗位聘用

条件(具

体条件单

位自行制

定)1.符合《萍乡市岗位设置与岗位竞聘指导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各单位可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高岗位聘任条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3.在下一级职位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4.熟悉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6.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

说明:编写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的要求是:1、原则上一岗一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不同编写一岗多书;2、岗位说明书与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一并装订成册。

XX单位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5

1.单位范围。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2.人员范围。首次岗位设置时,已参加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凡属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首次岗位设置。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4.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1)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当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6.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7.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管理岗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工作需要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执行。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确定。

1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5∶3.5∶6。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须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其工作职能、人才密集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适用主系列岗位的控制标准。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4.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事业单位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5.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6.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9.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0.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条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2.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23.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2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

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同〖JP2〗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JP〗会保障局核准。

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门文件规定执行。

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无法按照规定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和每一类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其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在总的结构比例内根据情况统筹考虑,调剂使用。

2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设置、任职条件和人员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核、市政府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27.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文件及有关规定,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新补充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28.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9.已经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已经达到或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采取适当方式平稳过渡。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以下简称“双肩挑”),因行业特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二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是确实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双肩挑”人员占用管理岗位职数,须在核定的管理岗位总额之内按岗位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双肩挑”应从严控制和审批。

32.对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可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但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应严格管理,逐步过渡。凡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得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兼任政工专业职务的参照执行。

33.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规定结构比例核定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按照其现聘职务或岗位,在单位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结构,加强管理,逐步实现三类人员结构与三类岗位结构相一致。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完成后,坚持对岗聘用。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勤技能等级与岗位所需任职资格不符的,不得聘用相应等级,也不得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4.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现有在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职数竞争上岗,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和实际情况,制定逐步消化的措施,经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实施。

35.首次岗位设置时,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可列入管理岗位类别,以本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为基数,其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并按岗位设置规定程序及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6.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由单位填报《市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按照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1)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

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

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核定的岗位数审核申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三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37.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的,应具备所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其中,由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并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8.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后,应将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从确认的次月起按所聘岗位确定并审批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共同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40.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组织、编办、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具体实施。

41.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后,按政策新增的岗位工资按分级分类的原则负责,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增资由市财政解决,差额拨款单位专技人员增资按原渠道实施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增资由单位自行解决。

4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3.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6

“制度管人”就是根据工作岗位的个性特点,对从事这个岗位的主体“人”提出行为规范和要求,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约束。所以,它主要是指对人的行为规范的约束,不同的岗位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决定了对人的要求也不同。所以根据各科室职责,制定了各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考评评分标准。

“程序管事”就是根据全处的工作内容与标准,科学合理的因事设岗。我处按照各科室的岗位实际.情况从五个工作分类设置40个一线工作岗位,并对每个工作岗位从岗位名称(编号)、工作区域、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进行细化与规范,明确了各岗位的考核评分细则。特别是那些技术含量高、操作规范严谨的技术岗位,如高(低)压配电房管理岗、监控设备管理岗等,我们对操作程序、运行机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台帐考核”就是根据对“人”和“事”所制定的制度、工作标准以及考核细则,依照考核办法,坚持巡查日常考核制,建立日考核台帐,逐月进行汇总,并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实施奖惩。

一是制定了工作岗位及人员考评办法。明确考评小组的组成,考核的操作机制、内容,台帐的建立,考核结果的汇总与计算,实施奖惩的方法。

二是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并实施考核。明确要求各科(室)对下属岗位和岗位工作实行日考核制,处领导也不时地对各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周至少抽查2—3次,对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岗位人员管理规范》和《岗位工作程序规范》中明确的考评评分标准现场做出扣分。

三是对考评结果逐月汇总、公示。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综合办公室结合各科(室)汇总的考核情况,处考核小组的考评结果(按标准的1.5倍扣分)、局检查通报的情况(按标准的2倍扣分)以及市级以上检查的情况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投诉情况(按标准的3倍扣分)进行汇总评分,分值累计相加,上不封顶。每分按5元的标准折算扣款金额,并将考评结果、计扣分(款)情况在全处范围内公示。

四是按月实施奖惩。对所扣金额在当事人的当月岗位津贴中扣除。对于当月计扣分累计20分者,临时工处留岗查看一个月的处分,超过20分者做辞退处理。临时工连续三个月未扣分者,给予30元∕月奖励。正式工作人员的计扣分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列入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并实施奖惩。

如果说“制度管人”和“程序管事”是衡量我们工作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一把尺子,那么“台帐考核”就是用好这把尺子的具体操作方法。因此,“制度管人”、“程序管事”、“台帐考核”三者之间的主体虽然不同,但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环环相扣,有机统一,融为一体,它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

自从这套管理模式在我处实施以来,工作岗位更加具体、职责范围更加明确、程序操作更加规范、管理工作更加轻松、管理效果更加明显。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理念逐渐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扎根,全处范围内逐步形成了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严谨细致、追求完美的良好氛围。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7

2007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高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2009年4月,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在南京召开全省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印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部署了全省普通高校岗位设置工作,从此我省普通高校开始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实施工作。盐城工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经过几个月的调研、定编设岗、确定岗位分级条件,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制定聘后考核指标,基本完成了首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一、普通高校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的意义

普通高校科学合理地进行岗位设置管理是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的关键,也是促进高校学科建设的关键,对学校的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是普通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学校实行聘用制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旨在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各类人员的收入待遇与所聘岗位与等级直接挂钩,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这就迫切需要高校进行岗位设置,以确保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二,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有利于普通高校各类人员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人才结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高水平大学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控制目标为1∶3∶5∶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以教师岗位为主体。”适度比例的专任教师高级岗位可以有效地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起到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作用。

第三,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有利于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人才利用效率。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只对岗位不对人,按照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要求,以及任务量、工作强度、工作难度、责任等因素来确定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优劳优酬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能够使普通高校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通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人事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最终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模式。

二、普通高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实施中的问题

我院于2004年实施了全员聘任制,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2007年初,我院进行了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这些改革均为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1.定编定岗是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首要难题。定编定岗是岗位设置的基础工作,是指根据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任务确定学校的编制总数和各类岗位数。但是,我国的编制标准十几年未变,也没有完全量化的定编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首先,对普通高校内设机构的规模缺乏量化规定,内设机构偏多,机构功能接近、任务重叠。其次,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计算也缺乏科学量化规定,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再次,现有普通高校大部分是多校合并而建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偏多。最后,由于首次设岗必须强行入轨、平稳过渡,即使定了编制,也必须聘用超编人员。

2.岗位结构矛盾突出,岗位分配困难。近年来,由于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各高校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高级职务岗位人数和比例不断增加,但是学科结构很不均衡,有些学科高级职务比例已超过国家控制标准(40%),而有些学科的高级职称比例又偏低,且现有人员的学术能力较弱,近期很难晋升。若根据标准学生数计算的岗位总量分配给各个部门,有些学科高级岗位余量很少,将导致青年教师晋升空间小,而有些学科高级职务人数则明显不足。

3.专业技术队伍复杂,岗位类别模糊。《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将高校的工作人员分为三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然而在高校中却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即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来自于教师,95%以上的管理人员都取得了专业技术职务,部分工勤人员亦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了专业技术职务,很多管理人员兼任教学科研工作。因此,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非常复杂,岗位类别模糊,将高校中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完全分离是否科学,还有待于实践检验。

4.岗位分级条件是难点,岗位职责不够明确。高校推行聘用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都要以岗位设置的细化分级为依据。各类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13个等级,管理岗位可分为10级,工勤技能岗位可分为5级。每一级别岗位的任职条件也成为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如何对各类人员进行科学分级,特别是设置教师岗位的分级条件是难点之一。在确定岗位等级之后,应该要确定各等级岗位在聘期内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要求,但事实上,各高校将岗位设置数据上报之后,才开始逐步修订岗位职责,具有很强的滞后性。

5.改革不够彻底,工资待遇难对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以岗定薪”。理想的改革程序应该是先定编、定岗、定薪,再竞争上岗。但现实情况却不太理想,首先,没有严格按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存在高薪低效、高职低能现象。目前有不少高职称、高职级的人员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他们的工作量不大,工资却高。其次,在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答复口径文件中,有这样的规定:“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员,除符合‘双肩挑’条件人员外,均纳入管理岗位管理。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首次聘用及续聘管理岗位职级时,可继续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允许在管理岗位上获得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工资待遇,或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获得与管理职务对应的工资待遇的现象存在。最后,江苏省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属于管理系列职称,但却又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待遇。

6.没有形成良性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由于首聘工作是过渡,我院没有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良性激励机制或惩罚机制。尽管学校公布了各类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进行公开招聘,但实际上,首次聘用“人人有岗位”,没有真正实行择优聘用。

此外,考核评价机制未得到完善,这将会对岗位竞聘、续聘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三、改善普通高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的对策

1.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岗位总量与结构。普通高校的岗位设置工作既要着眼于学校现状,又要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系统、深入了解和分析学校现有人员状况和现有岗位情况,同时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规划等预测未来所需岗位数量与岗位结构,为杰出人才的晋升、特殊人才的引进留下足够的空间。

2.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任组长,分管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院(部)积极协同,完成各类实施细则的制订、各类岗位的人员聘用工作。学校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岗位任职条件等重大问题,均需通过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通过。

3.精确测算,设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实施方案与细则。学校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校内各方面意见,摸清所有职工的职称职务年限、科研业绩成果等,分析学校事业发展对岗位结构比例的需求,同时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沟通,对实施范围、岗位结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教师的岗位总量设置与标准生数相关,比较容易确定,但实验人员与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的岗位数量的设置必须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例如实验辅助人员岗位数须与实验设备台套数、实验课时数、实验仪器的价值、实验室数目相关,图书资料岗位数量须与服务对象数量、图书馆开设的服务窗口、图书借阅流量、情报信息查询服务数量等相关。

4.稳定教师队伍,鼓励高水平人才脱颖而出。高校既要考虑各类人员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又必须调动一线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升档条件时主要侧重于业绩水平、学术贡献和发展潜力,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认真从教、严谨治学,积极从事各级各类科研工作。教学、科研业绩杰出者可不受资历的限制,申报高一级岗位。在管理岗位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首次设岗、聘用时只能聘至原享受待遇岗位的最低等级,将管理岗位上的科研型人才引导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去。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8

一、充分认识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施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国家出台的文件政策,是与公务员管理配套的政策措施。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调查摸底,我市纳入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共3038个,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共52140人,其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4372人,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9824人,在工勤岗位工作的7944人。这不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是全市公务员队伍的五倍),而且,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情况、职称结构、领导职数、行业归属和层级分布等情况极为复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更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20*年下半年,国家人事部先后印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调协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部门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20*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这是我们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政策框架,下一步,我市将出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并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一些配套政策,积极、全面、稳妥地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

从单位看,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此外,国家还规定了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而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类,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这实际上是为事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高层次人才开辟了一条通道。同时需要说明的是,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岗位,并不是每个事业单位都需要和可以设置特设岗位,它有严格的设置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应按照岗位设置核准权限予以核销,不允许乱设、滥设。

(三)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国家规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我省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省事业单位的实际,将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三到十级职员岗位。我市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将根据我省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市事业单位的实际,将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到十级职员岗位。因为,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的最高规格是处级正职。

另外,省上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也做了规定。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我省有具体规定的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一、十二级是助理级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岗位结构比例

岗位结构比例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在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中是不同的。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它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覆盖面;对已经实现服务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每个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包括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1:3:6。这个控制目标与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一致的,也与目前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的比例现状大体相符。此外,省上分别对不同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也规定了总体控制目标,我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可能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对应的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这个控制目标与国家人事部的规定是一致的。

制定这些比例的主要依据:一是这些比例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控比例相一致;二是从规范人员结构出发,岗位和人员结构应呈金字塔型,具有合理的层次和幅度。

在执行过程中,全省总体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是刚性的,但到具体的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审核和报批时,要以其现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作为基本依据,适当考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总体要求。需要强调的是,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审核、核准时,必须掌握在总体控制目标内。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我市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二级(技师),没有一级(高级技师),我们将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总量。

此外,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的结构比例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综合平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内调控使用。

(五)岗位条件

岗位的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构成,其中基本条件由政府制定,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同一等级的岗位在不同的单位其具体条件可以不同,但不能低于国家、省、市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以及行业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保证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致。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些基本条件,只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同时,基本任职年限只是最低年限规定,岗位聘用不存在到期就得晋升的问题,也就是说,明确在下一级管理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并不意味着达到任职的最低年限后就必须得聘用到上一级管理岗位。达到任职年限后可否聘用到上一级岗位,这还要看上一级岗位是否有空缺,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并通过竞聘的方式,才能聘用上岗。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需要说明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只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的基本任职条件。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并未在高级、中级、初级内部细分等级,而岗位设置管理文件划分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空间。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这样既能与现行职称制度较好衔接,又能较好地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

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一级、二级岗位与其它等级岗位不同,是人岗合一的。其中,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我市为从严控制各层级最高等级岗位的数量,在我市的实施意见中,我们将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五级和八级的核准权由市里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参考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制定的,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二是必须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或考评。

(六)岗位设置程序与审核权限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审核权限,根据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最后的核准权限分别在省和设区的市(州)两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即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省上和我市规定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八)“双肩挑”问题

从前段时间我们的调查摸底情况看,各方面对“双肩挑”问题反映比较多,全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事业单位大多数的领导都是从专业技术岗位走到管理岗位的,有的仍然继续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特别是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所以“双肩挑”的现象比较普遍。从实际工作中来看,这种情况既有利也有弊。好的方面是,不少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同时是专家甚至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这就提高了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带动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并非所有的领导岗位都与专业技术工作密切相关。不好的方面就是,如果“双肩挑”的同志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研究,顾此失彼,也会影响履行管理职责的精力和效果。此外,从建设一支科学的管理人才队伍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化是一种趋势,也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因此,省上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这样规定既坚持了岗位设置管理的改革方向,又兼顾了现实情况的需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审批“双肩挑”的时候,掌握的原则应该是确认其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保其能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总之,“双肩挑”人员要严格控制,不应过多。

(九)对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问题

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中明确规定,在按国家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经认定后,再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在没有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只能套到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等级。因此,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认定时,应重点注意把握两点:一要看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二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规范性要求。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问题

这一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计发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年7月1日。按国家规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从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后,才能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因全国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滞后,大多数省市区从今年才开始实施入轨。2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当时是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的。因此,2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经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规定,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以依据退休前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按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重新计发退休费。他们重新计发退休费的起算时间与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致。

三、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今年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时间紧、任务艰、责任重。在此,我强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延荣市长讲话要求,认真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一要摸清家底,统筹规划;二要内容完备、任务明确;三要有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办法和标准;四要措施具体得当,具有可操作性;五要有具体实施的方法步骤。按照核准权限规定,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后,才能印发实施。

(二)要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确定了不同的核准权限,要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看实施范围是否明确;二是看是否符合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三是看是否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四是看是否有规范的岗位聘用的办法;五是看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

(三)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市委仲彬书记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六点指示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要把握时限,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审核备案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工作。

实施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因政策滞后、管理不规范以及《实施意见》未能完全覆盖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及时研究,更好地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9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工作结构、优化部(室)人员组合,打破铁饭碗,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精干、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电视宣传队伍。

二、方法步骤

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绩效挂钩,严肃稽核,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总体上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职工填报双向选择表,双向选择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与此同时,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员编制数选择本部室人员。在控制在编人数的前提下,需坚持“宁缺勿乱”的原则,确保部室人员精干、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对某一同志有两个部室同时被选择上的,由台领导结合该同志专长与部室主任充分协商予以解决,做到个人、部室选择与组织协商相结合。

第三步:部室负责人确定后,要尽快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责、权、利,试行绩效挂钩,强化稽核,实行奖惩。

第四步:对第一、第二志愿选择落岗的,按照市广电局“关于__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意见第三款第三条“双向选择中落岗的职工视为待岗,待岗期两年,待岗期满仍未上岗的,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可进入人才市场”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间发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0的工资。

第五步:各部室负责人在选择本部室人员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岗位和临时人员的管理办法,上报台办公室,台办公室综合意见形成文件下发。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竞争上岗演讲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在本年度未按台下达部室的任务结帐,未完成的当年给予戒勉一次,次年给予警告,连续二次警告的可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免去职务。在任期间,享受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效益工资制

在不突破预算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做好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预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别制定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党总支制定的方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后勤岗位工资基数各不相同。总的原则按局领导意见:后勤(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岗位工资高一点;前勤(新闻中心、广告中心和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指标)绩效工资高一点;管理层及一线人员高一点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资各部室根据同岗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拟定考核目标进行百分量化管理,达到基本考核目标的,台对部室按预算测定的效益工资金额结算。部室按技术含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兑现,并办理分配手续,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进行汇总,送分管台长审查,属实后报台长签审。

4、效益工资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员、分管台长联合会审,提交台长裁定,惩罚直至最低生活费。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10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就是为社会和人们的提供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国的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改革,其中对于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就是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进行了规定,对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分配制度和完善。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进行岗位的设置管理,可以实现工作人员的价值,使其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积极工作,进而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足发展。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概述

事业单位从其性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对于岗位的设置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对各个岗位进行目标、权利等的规定,遵循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方法。具体的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且难度较大的工作,因为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岗位的设置,包括登记、结构、条件等等方面,这样才能为以后的岗位管理以及工资待遇的确定等方面提供便利。从某种程度上说,对于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设置和管理也是事业单位制度改革的创新因素。

但是就我国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来说,还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提及到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问题,总会和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联系起来。这样就使得岗位管理工作的质量不高,阻碍了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提高重视,因为这项工作对于制度改革来说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第二,岗位设置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三,在事业单位的管理中,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由工作人员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模式过渡,可以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只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对于岗位设置管理,是对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对社会的公益事业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的问题

2.1对岗位设置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足

我国对于事业单位采取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就是按照职称来进行岗位的设置,这种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与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对岗位设置管理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认识程度较低。因此,应该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岗位设置对用人机制和认识管理的积极意义。在具体的工作中还会出现将岗位设置管理当做是一种任务去执行的现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另外,对于人力资源的岗位考核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其管理措施还应该进一步地完善。总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优化岗位体系,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2.2岗位设置与编制管理不配套

从我国现如今对于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来看,只是对岗位设置管理所包含的范畴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对于设置和管理的问题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说明。首先,编制管理办法没有严格按照其本身的社会功能和性质来进行,因此必须对各个岗位的的特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不要单纯的根据人的职称来进行岗位的设置,按照需要来进行人员的配置。其次,事业单位是不断发展的,但是很多单位一直以来都没有进行岗位或者编制的变换,这就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随着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员的不断变动,就会出现人员数量和岗位出现矛盾的现象,有时会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2.3岗位职责不明晰

因人设岗部分事业单位并没有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日常工作中常存在岗位与职责不匹配的现象,高等级岗位和低等级岗位的人做同样的事情,甚至出现工作内容和岗位等级倒置的现象,岗位职责不明晰。例如,某事业单位的一个部门大部分的项目任务都由中级以下年轻人承担,而一些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人员则仅仅做整理资料、绘制图件等辅助工作。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事业单位各级人员应深入研究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单位的聘用制度以及岗位管理等内容,在全面了解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认真审视单位未来发展的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聘任制度确立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淡化身份,设定能力等级标准,进而强化岗位设置管理。相关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不仅仅是薪资问题,更是要通过岗位设置来规范岗位、提供信息和机会,为实现单位的发展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可能,肯定员工的能力和价值。

3.2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第一步是科学、合理地设定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单位职能原则,岗位设置应明确单位是干什么的,与单位的具体目标、职能和任务直接挂钩,岗位设置向单位是主业务倾斜;二是岗位系统原则,岗位设置不仅要向主业务岗位倾斜,也应考虑主业务的各支持子系统的岗位,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保证单位主业务的有效运营;三是优化结构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体现出对工作技能、业务素质和目标考核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分析岗位的特点、技术要求和责任大小等合理确定岗位的人员结构比例,并根据需要适时优化调整。

3.3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分类核定编制数额

岗位设置方案的完善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首先是确定岗位总量,在岗位设置原则的指导下核定人员编制数额,确定单位岗位总量;其次,确定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以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工作目标为基础,综合考虑工作性质、规模大小、效益高低等要素,合理划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突出主业务岗位,同时兼顾其他岗位,并顺应单位发展的需要,适时作出调整。最后,确定岗位能级结构比例和岗位档次结构比例,以相关政策为指导,确定单位每一类别的岗位能级结构比例,以及每一能级的岗位档次结构比例。

4.总结

总之,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等,从而激发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健康稳定地发展。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11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县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在实施范围。

(二)事业单位正式在册的并与事业单位具有正式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需要。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技能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四)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2、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设备维护、后勤保障、技能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类别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通用等级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仅设置7至10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7至10级。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职员数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暂行办法确定。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十三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2、全县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0.5:3.5:6。各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具体结构比例,可依据各层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筹确定。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于国家专设和管理的特级岗位,二级岗位由自治区统一设置和控制。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实行集中调控管理的办法。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5%,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20%,四级、五级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设定。

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主要在技术含量高、操作技能强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非常设岗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其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人事部门也可以在核准岗位时直接设定特设岗位的有效期限。

(五)过渡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因历史等原因形成超编或超岗位比例情况的,首次设岗时允许设置一定数量的过渡岗位,过渡岗位系临时性岗位,人员晋级聘用或解聘后自然销减。

四、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一)管理岗位七至十级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职员七级岗位、职员八级岗位、职员九级岗位、职员十级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根据系列和等级,统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行业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名称统一规范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以及普通工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各等级基本条件是: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的任职条件要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殊岗位,主要针对中国工程院和科学院院士而设立,由国家人事部设置管理。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管理和控制。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须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取得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在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第一完成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5)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者;

(7)自治区“313”人才计划第一层次入选者;

(8)其他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条件:

(1)高级岗位:

A、任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B、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C、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岗位:

A、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B、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3)初级岗位:

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条件中的年限规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任职年限、履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岗位等级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资格考核。

3、技术工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4、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五)转岗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岗位类别转岗的,即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工勤技能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六、岗位设置程序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具体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要充分体现每个工作岗位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以及所需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配备、目标考核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岗位的合理设置,促进单位人员结构优化,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岗位设置方案应涉及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拨款形式、隶属关系、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人员结构以及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主要工作项目等;

2、单位设置岗位的原则和依据,包括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3、单位设置岗位的数量结构,包括设置的岗位总量,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数量及结构比例,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数量及结构比例等;

4、岗位设置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包括单位落实岗位设置方案的办法,对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设置过渡性岗位问题的说明,对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逐步消化到位的措施,对逐步完善岗位设置制度的工作安排等。

(二)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劳动保障局核准。审核、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时,单位需同时提供下列相关批准文件:

1、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给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2、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成员的,须提供人事任免机构签发的超职数领导人员任职通知书;

3、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管理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4、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5、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岗位设置说明书(包括具体工作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3、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竞争上岗、实施岗位聘用、安置未聘人员、开展岗位考核和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等);

4、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5、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应由单位领导、组织、人事、纪检机构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

6、实施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单位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征求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落实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透明度。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交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方案通过后须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分别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核准。

(六)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组织机构,根据已通过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单位应主动接受主管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岗位设置审核权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一)*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县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二)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保障局共同核准.

(三)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岗位设置纳入正常管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重新设置岗位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四)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报人事劳动保障局认定审批。

事业单位的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岗位总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规模和事业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总量调整后,对其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八、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具体的岗位聘用办法,采取竞聘上岗、量化考核、公开招聘等方式,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择优聘用人员。

(一)聘用必须由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二)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应保证现有人员严格按照现聘任职务(技术等级)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对现有人员职务(技术等级)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逐年逐步到位。

(三)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四)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要打破身份界限,不得再设置身份限制。

(五)事业单位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后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制定分类、细化的岗位考核细则或办法,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岗位职务等级和进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并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政策衔接,规范岗位设置,并调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和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后,出现空缺岗位,应首先消化单位内部的超编人员。无超编情况的,须通过内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工作人员。对因超编设置过渡性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准许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

(八)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管理人员(职员)原则上可高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可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高聘一个等级。破格聘用必须严格控制。

九、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年1月至8月)。组织培训班对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干部进行培训,各单位学习传达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文件精神。

(二)制订方案阶段(*年9月)。各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自下而上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三)核准方案阶段(*年10月)。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人事劳动保障局核准。

(四)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开展岗位聘用。

(五)自查验收与认定阶段(*年12月)。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结果报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认定。

化工岗位个人工作总结篇12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公职人员要通过梳理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排查各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与水平,确保公共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二、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镇机关的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负责人及其他管人、管财、管物、管工程等重要岗位人员。

(二)主要内容。按照“准确定岗定职、排查廉政风险、科学评估等级、深化廉政教育、落实防范机制、推进绩效考评”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具体工作,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查找公职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风险,构建防控机制,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完善效能绩效评估考核,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方法步骤。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抓好以下五个阶段的工作。

1、权力公开阶段(6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对照权力制衡工作,梳理行政职权,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理清权力清单,在工作范围内编制权力流程,要把权力清单和流程通过网络、公示栏、文件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风险排查阶段(7月)。要强化问题意识,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四类风险点”,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附件1)。

一是查找班子领导岗位风险。各班子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查找和分析行政、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廉政风险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从法律、政策、外部环境、体制机制、权力运行、人员管理等环节查找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二是查找中层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针对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廉政风险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是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各重要岗位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各分管领导要将分管的科室人员风险点登记汇总,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汇总表》(附件2)。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经镇纪委严格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根据每个风险点的情况,按照廉政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形成一级、二级、三级岗位风险。一级为重点风险,责令整改和重点监控;二级为苗头风险,诫勉纠错和预警监控;三级为可能风险,警示提醒和预防监控。

3、教育强化阶段(8月)。主要任务是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镇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通过案件剖析、座谈交流、情景模拟、专题培训和重点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风险教育,特别是要以“我的岗位、我的风险”为主题,深入开展面对面情景案例交流和岗位防范教育大讨论活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警言警句。要注重因时施教、因岗施教、因人施教,从小问题入手,通过互动启发,进行具体、生动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成为以岗位为单元的个性化廉政教育。

4、制度防范阶段(9月)。主要任务是注重预防、源头治理。根据廉政风险点进行整改,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制度机制。要做到每位公职人员根据自身每个岗位的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为规范,并针对岗位职责、权力流程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解决本岗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评估总结阶段(10月)。开展“两优化、两推进”(即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干部作风,推进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绩效评估活动。要建立个人效能档案,要以办事职能科室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组织开展效能竞赛活动,组织评选“效能示范科室(窗口)”。各科室要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行认真总结,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汇总表》(附件3)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镇纪委。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是深入推进我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形成“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开展教育、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管”的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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