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推荐材料合集12篇

时间:2022-02-26 23:08:34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1

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不动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并时刻能够以党员的“八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在大学期间就已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该同志立场坚定,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善于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并能经常深入农村一线调查研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使得思想和行动有机统一起来,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工作上,踏实勤恳,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

1、积极作好政府各部门内部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政府办是乡机关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政府的形象。每天,她早来晚走,认真有礼地接待外来办事和上访村民,并有条不紊地处理好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使得全乡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2、全力负责乡政府办各种材料的撰写和修改工作。政府办不同时期需要书写不同材料,如红星乡xxx规划、全乡工作总结、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纪要、文件等等,她都亲自书写、校改。有时材料多、要求她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她在学中干、干中学,现对各类公文写作已轻车熟路。

3、认真作好乡长办公会和其他会议记录。定时随同各位乡长下到各村现场办公,扩大了视野,增长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认真做好政府办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文件类按时间顺序存档,材料类按性质分门别类整理,及时装入档案柜收存,随用随调,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5、做好了乡政府楼内外环境装璜和清扫工作。春季,协助常务乡长完成了楼内装修和楼外花草种植工作,美化了办公环境。

6、定时做好锅炉检修和冬季供热工作。锅炉检修抢前抓早,保证了及时供热,为全乡工作人员提供了和谐、温暖、舒适的工作环境。

7、深入实地,为民服务。在春耕前夕,到农家地头与农民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为其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把党的关心送到百姓的家中,温暖了百姓的心田。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2

工作上,踏实勤恳,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1、积极作好政府各部门内部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政府办是乡机关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政府的形象。每天,她早来晚走,认真有礼地接待外来办事和上访村民,并有条不紊地处理好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使得全乡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2、全力负责乡政府办各种材料的撰写和修改工作。政府办不同时期需要书写不同材料,如红星乡十一五规划、全乡工作总结、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纪要、文件等等,她都亲自书写、校改。有时材料多、要求急,她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她在学中干、干中学,现对各类公文写作已轻车熟路。3、认真作好乡长办公会和其他会议记录。定时随同各位乡长下到各村现场办公,扩大了视野,增长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认真做好政府办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文件类按时间顺序存档,材料类按性质分门别类整理,及时装入档案柜收存,随用随调,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5、做好了乡政府楼内外环境装璜和清扫工作。春季,协助常务乡长完成了楼内装修和楼外花草种植工作,美化了办公环境。6、定时做好锅炉检修和冬季供热工作。锅炉检修抢前抓早,保证了及时供热,为全乡工作人员提供了和谐、温暖、舒适的工作环境。7、深入实地,为民服务。在春耕前夕,到农家地头与农民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为其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把党的关心送到百姓的家中,温暖了百姓的心田。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3

该同志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勤勤恳恳,学习上力求上进,具体表现在:

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并时刻能够以党员的“八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在大学期间就已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该同志立场坚定,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善于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并能经常深入农村一线调查研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使得思想和行动有机统一起来,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工作上,踏实勤恳,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1、积极作好政府各部门内部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政府办是乡机关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政府的形象。每天,她早来晚走,认真有礼地接待外来办事和上访村民,并有条不紊地处理好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使得全乡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2、全力负责乡政府办各种材料的撰写和修改工作。政府办不同时期需要书写不同材料,如红星乡十一五规划、全乡工作总结、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纪要、文件等等,她都亲自书写、校改。有时材料多、要求急,她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她在学中干、干中学,现对各类公文写作已轻车熟路。3、认真作好乡长办公会和其他会议记录。定时随同各位乡长下到各村现场办公,扩大了视野,增长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认真做好政府办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文件类按时间顺序存档,材料类按性质分门别类整理,及时装入档案柜收存,随用随调,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5、做好了乡政府楼内外环境装璜和清扫工作。春季,协助常务乡长完成了楼内装修和楼外花草种植工作,美化了办公环境。6、定时做好锅炉检修和冬季供热工作。锅炉检修抢前抓早,保证了及时供热,为全乡工作人员提供了和谐、温暖、舒适的工作环境。7、深入实地,为民服务。在春耕前夕,到农家地头与农民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为其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把党的关心送到百姓的家中,温暖了百姓的心田。

学习上,能够抓住点滴时间,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才能不被历史所淘汰。一是积极参加乡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WTO知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行政许可法规,用所学指导工作实践;二是积极主动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闲暇时间,能自觉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和应用文写作,提高了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三是认真学习英语和电脑方面知识。她以在校学习的基础,并不断地深入。现正在积极运做筹划建立“红星乡政府信息网站”。四是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省委选调生培训和学习,虚心向老师求教,诚恳与周围同志交流经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总之,朱长波同志无论在思想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的表现都很突出,达到了很高的标准。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4

一、主要简历

86年12月—87年12月,在原江北县xx区公所实习,任文化专干。

88年1月—92年12月,在原江北县xx乡政府任文化专干兼任团委书记。

93年1月—12月,在原江北县xx乡任文化专干。

94年4月至今,在yq镇政府任文化专干,兼任统战干事、团委书记、计生专干、电教干事。

二、家庭成员

妻子:xxx,35岁,务农。

儿子:xx,13岁,初中在读。

母亲:xx,务农(长期重病)。

三、获奖情况

(17年工作中,曾先后为集体、个人争得荣誉和奖励40余项次)

四、个人表现及主要成绩

(一)政治素质高。该同志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自觉学习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该同志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和镇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诚信对人,礼貌待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实事求是,工作务实;艰苦朴素,勤俭自强;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苦。

(三)能力强、观念新。该同志知识面较宽,业务能力强,除担任本职文化工作之外,还兼任了计生工作,电教工作和驻村工作,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该同志创作过许多首歌曲并获奖,多次参加了市区级演出,具有很高的音乐创作能力和演出水平;组织策划了各种大中型庆典、文体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在政府的各种会议如换届选举大会中担当策划,思路清晰、方案科学、重点突出,展示出其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发展观念强,意识新,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抓住主要矛盾,公正果断地处理好各种矛盾,具有较高运用唯物辨证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实,成绩优。该同志调入yq工作以来,工作积极主动;工作中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在文化工作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了各种大中型文娱、体育等活动,创作了优秀的群众歌曲,多次参加了市区级演出活动并获奖;97年创作的少儿歌曲《小飞机》代表渝北区在市获最佳新作奖,98年创作的民歌《薅秧歌》和XX年创作的民歌《走进三峡》获区民歌大赛创作、表演一等奖,繁荣了文艺,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故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该同志从事计生工作3年,为yq镇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贡献;兼任电教干事工作,形成了有特色的电教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电教科技工作,深受好评。农村工作方面,熟悉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总是驻困难最大的村;现在驻发扬村,经过三年多限苦工作,解决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在该同志指导协助下,该村建成了能够通客车的村级公路8公里,实现了社社通公路,发展蚕桑基地300亩,优秀水果400亩,全村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均取得较大的成绩,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6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16日前)

各党(工)委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把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选拔程序进行公开。

二、民主推荐阶段(3月17日至3月21日)

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

1、乡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政机关干部,乡镇所属站、所负责人,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2、市直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超过30%的作为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不能确定考察对象时,可在推荐票数相对较高的人选中,按拟定名额进行民意测评,得优秀票超过60%的,列为考察对象。对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本着“宁精勿滥”的原则,相应减少呈报名额。

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结束后,各党组织应将结果在党政联席会上进行通报,同时将推荐表、测评表、统计结果报告单(须有两人以上具体统计人员签字)封存,留档备查。

三、党(工)委考察、研究上报(3月22日至3月27日)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各党(工)委指派人员对拟确定对象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呈报对象。会上先由考察人员汇报考察情况,党(工)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集体决议后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室。有关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

呈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两份,留存一份。主要包括:①呈批报告。要写明党(工)委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研究意见。②后备干部登记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晰,同时上报打印件及电子表格。③考察材料。材料的最后要写明召开民主推荐会议的时间,参加人数,得推荐票情况。考察人员要签名。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7

每个行政村的“两委”后备干部数量按照现有领取固定工作报酬的村干部数量1:1的比例进行确定。

二、村“两委”后备干部条件

村“两委”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公认。

2、综合素质比较高,工作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技术或专长,在从事的工作中表现较好。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2周岁。每村至少要有一名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后备干部和一名女性后备干部。

4、原则上要具备有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学历。

5、本村村民,身体健康。

三、确定村“两委”后备干部程序

本次村“两委”后备干部备案管理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方案。各党支部要根据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选拔人数,制定选拔方案。

2、推荐报名:可以以村党支部、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的名义进行组织推荐;村民联名推荐;或由村民个人向村党支部自荐,所有推荐和自荐都要以书面形式向村党支部递交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

3、村党支部讨论: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各方面推荐的人选进行讨论酝酿,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决定村级后备干部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核。

4、乡考察和确定:乡党委将组成若干个考察组,由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认真的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乡将召开党委会,认真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认真研究确定各个行政村的“两委”后备干部人选,并按要求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5、社会公示:经乡党委研究确定后的村“两委”后备干部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所在行政村党支部,村党支部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样式见附件1),公示期为七天。对在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村级后备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将认真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8

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包括离退休老干部)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公开、择优选拔领导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范围包括:各乡镇、党政部门、人大政协各委办、纪检委各室办、法检两院、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中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国有企业、国家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推荐领导干部的条件、资格

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所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实绩突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联系群众,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凡被推荐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副科级任职经历;被推荐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科员或中层负责人的经历。除具备上述规定条件资格外,还应符合所推荐职位所需的党龄、年龄、文化、专业知识结构的具体要求。

三、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程序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 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 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条 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 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 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 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 察

第二十五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 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记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 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 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 任 职

第三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 免 职

第三十八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 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 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 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 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 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x年x月x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股级干部任免所需材料:

1.《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

2.《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考察材料》;

5.《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

6.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10

第三条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经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各镇为党委会,市级机关建立党委、党组的部门为党政联席会,其它部门为行政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提供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及会议纪要。

第四条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市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附后),推荐理由要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内容主要包括被推荐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缺点和不足,并署名。

第五条被推荐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备《中国共产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推荐领导岗位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5周岁。

(三)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被推荐担任副科(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选,由副职被推荐担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被推荐担任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第六条推荐人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一)要从有利于事业的高度出发,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唯贤是举。

(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情况,提交书面材料。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11

从《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来看,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是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要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首先必须明确三个环节的责任要求。

(一)推荐责任。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明确推荐责任要求。

1、单位推荐责任

(1)组织人事部门的民主推荐是根据职位空缺和个别提拔任用进行民主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空缺职位和个别提拔职位的要求,明确推荐条件、范围、职位,按照民主推荐的要求进行民主推荐。

(2)各级党委(党组)推荐本单位优秀人才,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所推荐人选必须是本单位后备干部,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党委(党组)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上报。

2、个人推荐责任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人才,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领导干部应本着对组织和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举荐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优秀人才。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填写推荐表,写出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和拟任职务,并且本人签名承担责任。

3、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责任要求。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应是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应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持独立思考,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如实推荐干部。

4、负责民主推荐工作人员的责任。民主推荐组织者对民主推荐全过程负责,负责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并提出有关要求。负责维护推荐秩序,清点人数,分发和回收推荐表,做好民主推荐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考察责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干部考察工作。

1、组织考察工作单位的责任:应根据考察任务组建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培训考察人员;建立干部考察登记制度,如考察工作人员姓名、考察的单位及时间、被考察人的姓名及职务、谈话人数和名单、参加民主推荐人数、考察结果等都如实进行登记,整理综述考察资料。

2、考察组的责任。实行考察组长负责制,考察组应根据考察任务和考察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详细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形成干部考察材料,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优缺点,并在考察材料上署名,提出具体的使用意见。

3、参与谈话对象的责任。应按照考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并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

4、被考察对象的责任。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情况,主动反映自己的问题或缺点。

5、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责任。按照考察组的要求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搞好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组织工作,如实提供被考察对象档案材料,近期考核情况和工作业绩表现等。

6、审查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对考察对象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写出具体审查材料。

(三)任用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任用干部。

1、组织人事部门酝酿提名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对已经考察的干部人选要进行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向党委(党组)提交讨论任用人选。没有经过考察或考察时群众反映有问题尚未查清的人选,暂缓提交党委(党组)讨论,提交党委(党组)讨论的人选应报送真实、规范的简介材料。

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责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议。不准个人决定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意见。党委(党组)到会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作出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党委(党组)成员对讨论决定任用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3、实行任前公示的责任。对经讨论决定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任前公示,并认真掌握和调查核实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干部任用的,应提出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

二、科学制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标准。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属选人用人失误。

1、任职后发现任职前有经济或其他问题,按规定不能提拔任用的。

2、任职试用期间或任职近期内因个人品德、能力、水平等不具备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明显不胜任现职的;

3、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选拔任用干部不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任职资格的;

4、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造成选人用人失误的;

5、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纪律选人用人的。

三、明确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内容

明确界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内容,是建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的前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是多方面的,从《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来看,容易导致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主要有三个环节,即推荐失误、考察失误、决策失误。

(一)推荐失误。民主推荐是选人用人最基础的环节,推荐结果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质量,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推荐的主体分为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单位党组织推荐及组织人事部门推荐。

1、领导干部个人提名或推荐失误。主要是指领导干部个人在推荐提名干部时,动机不纯,不负责任地推荐干部,包括凭个人好恶、私人感情进行推荐;或收受财物进行利益交易;或凭个人的地位、权力和影响,向组织部门施加压力的:或推荐干部时,不如实向组织介绍真实情况的。

2、单位党组织推荐失误。主要包括单位党组织不按《干部作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民主推荐的;不如实向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结果,歪曲民意,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单位推荐干部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的。

3、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失误。主要包括民主推荐时,应有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而没有实地组织推荐的;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时,不坚持原则不按程序办事的;不如实向组织汇报推荐结果,隐瞒事实、歪曲民意的;泄露民主推荐结果的。

(二)考察失误。考察是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能否选准人用好人,考察环节起着重要的作用,考察过程中容易导致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拟定考察对象的失误。考察对象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确定,尽管有量化的标准来参考,但如果没有正确把握,也容易出现失误。主要包括,没有科学地分析民主推荐结果,简单地以票取人的;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少数或个人确定考察对象的。

2、组织考察的失误。组织考察的失误主要包括,组织(人事)部门没有按规定制定考察方案,随意进行考察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派出的考察组成员素质把握不严或考察成员少于2人的;需要回避没有回避的;违反考察工作纪律,泄露考察机密,造成考察失真失实的。

3、考察人员的失误。考察人员的失误主要是指考察组成员在考察过程中的失误,主要包括没有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的;考察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深入调查核实,未作了解或了解不清的;隐瞒考察事实真相的;违反考察纪律,吃请收礼、通风报信、泄露考察机密的;考察材料反映不真实,不全面、不具体的。

4、被谈话人的失误。被谈话人的失误主要包括:被谈话人(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如实向考察组反映真实情况的;故意捏造隐瞒事实真相,刻意中伤或夸大其词的。

5、审核把关的失误。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的基础上对其人选的审核把关失误主要包括,拟任用人选的基本情况不准确的(包括工龄、学历、年龄、任职资格、培训等);按照规定没有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的;对人选的综合评价不准确的。

(三)决策任用的失误。决策任用是选人用人的最后环节,也是综合选人用人前几个环节的最后结果,这一环节的失误主体是组织人事部门和党委(党组)。失误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人事部门提名酝酿的失误。组织人事部门将没有经考察或未经过酝酿和征求意见的干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的;未经过书记办公会酝酿,直接提交党委(党组)讨论的。

2、讨论决定的失误。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参加讨论的成员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以书记办公会、少数人研究或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临时动议决定任免干部的;党委(党组)成员个人决策干部任免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不考虑组织人事部门经考察研究提出的意见,或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并作出用人决策的。

四、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

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有密切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如果在某一环节发生失察失误,则有可能导致在选人用人结果上的失误。因此,对选人用人中出现的失误,应分清是在哪一个环节中出现的失察失误,然后,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以教育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违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对推荐阶段的责任追究。推荐包括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不论什么形式的推荐,都必须坚持谁推荐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以便于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被推荐人任命后,如在试用期内发现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要追究推荐人或组织者的推荐责任,推荐人应做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对推荐材料不实,有夸大被推荐人的德才表现的,或在推荐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欺骗组织的,应给予推荐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推荐过程中收受被推荐人的财物、谋取私利者,应给予通报批评、诫勉、降职、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到追究推荐人的刑事责任。对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带“病”上任的,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失误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对考察阶段的责任追究。对干部的考察,必须明确考察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考察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内容、方法、要求和程序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对在考察过程中,恶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或借机谋取私利、跑风漏气、打击报复者,情节较轻的,应给予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组织上用人失误的,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处分,同时,调离工作岗位。对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深入,没能发现被考察者任前之“病”,一年内发生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应给予考察人员通报批评、诫勉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任免(审批)阶段的责任追究。讨论研究干部的任免(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1)对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重大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相应的处分。(2)对程序上走了过场,实际上是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用人失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责令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辞职或免职,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3)主要领导有提示、授意、暗示下属,发表带框框意见,影响干部公正使用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4)对有异议、问题不清的任免对象没有停止审议,继续做出任免决定,造成用人失误的,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5)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决定任用干部的,已作出的干部决定一律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机制

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只是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一种补救措施,要真正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责任追究的科学选人用人体系。

后备干部推荐材料篇12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努力形成争先报名的良好局面

这次公开选拔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自愿报名。因此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报名工作,广泛动员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报名参加选拔,大力营造“支持报名、鼓励竞争”的浓厚氛围。

从以往公开选拔的情况来看,总有一些同志有这样或那样的思想顾虑,不愿意报名参加公开选拔。这些顾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怕考不好丢面子,不好向单位和同事交待;二怕被领导和群众误认为自己是想伸手要官;三怕人员已经内定,选拔只不过走走形式。针对这些错误的思想认识,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推荐时,要特别强调几点:一要强调端正思想认识,后备干部选拔是市委为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平等竞争、展示才智、脱颖而出的机会,每一位年轻干部都应珍惜,积极参与,参加公开选拔也是对自己各方面知识能力检验的过程,更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的具体表现,与是不是想当官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二要强调丢下思想包袱,参加公开选拔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和磨练,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即使选拔不上同样也会有所收获。更不要担心测评不好影响到个人今后的成长,市委的用人导向一贯很鲜明,只要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组织上都会及时提拔使用的;三要强调相信组织,只有公开选拔的后备干部,没有内定的后备干部,我们之所以要通过公开选拔的形式来确定后备干部,就是要避免暗箱操作,实现阳光运作,维护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单位要向全体人员说明,这次公开选拔后备干部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市纪委、监察局将全程监督,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

二、严格标准,认真审核,严把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个人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个人报名情况,以及德才表现、培养潜力,召开党组(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本单位、本系统后备干部推荐人选。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核,要严格执行规定,参加选拔的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通知》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次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分为正科级和副科级后备干部两大类,其中副科级后备干部根据选拔对象的不同层次、结构,又分为A、B、C三类,C类单独选拔,不进行报名推荐。

三、出以公心,好中选优,全面把握推荐人选的质量和数量

推荐人选的优劣直接关系着选拔工作的成效,只有“群贤毕至”,才能好中选优,才能真正把优秀的年轻干部选。为便于全面把握推荐人选的质量和数量,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需要和实际需求,市委组织部对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按本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规定职数正职1:2的比例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一般按本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规定职数副职1:1的比例推荐,其中A类与B类人员一般各占50%。

2.推荐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年轻干部队伍现状进行推荐,既考虑数量、结构要求,更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年轻干部较多的单位(部门)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年轻干部较少的单位(部门)应酌情少推或暂不推荐。

3.要广开视野进行推荐,既要推荐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也要推荐优秀的村(居)干部和企业干部;既要推荐优秀的党内干部,也要推荐优秀的党外干部;还要注意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女干部。党外干部、妇女干部推荐比例一般掌握在推荐数的10%左右。

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出以公心推荐,不能只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而是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实绩导向,注意好中选优,努力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出来。

四、紧扣时点,高效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报名推荐的各项工作

这次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报名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紧扣时点,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报名推荐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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