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2 0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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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科研院属企业潜在风险
2.1农业科研院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监督制约,尤其是董事会要能充分发挥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科技开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还没有真正形成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
2.2产权归属不清,连带责任风险大一些农业科研单位在“非转经”的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投资方和经营方往往为实际的同一主体,科研院属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基本由投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兼任,致使实际出资人虚位,投资监管责任不明,对资产的经营行为缺乏监督约束,造成了虽然有人经营使用国有资产,而无人向经营者追索投资收益和所有者权益的弊端。
2.3关联交易复杂,成本核算不准确科研院属企业投资方和技术依托单位往往都是同一单位,利润和投资收益混淆,企业保值增值责任主体不清。一方面应该由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没有正常纳人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一些与企业取得收人无关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支出,企业的经营利润以各种不同的关联交易形式返回给其投资单位或主管单位。
3农业科研院属企业潜在风险原因分析
3.1认识上的误区农业科研院属企业基本属于国家投资,科研单位产权管理意识和成本效益观念比较淡薄。
3.2体制上的障碍多头监管但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缺乏统一的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监管不力。名义上,农业科研院属企业监管部门很多,外部有国资委、财政和税务审计等部门,内部还有主管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内审等,但实际上,每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造成了监管乏力。
3.3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足(理解偏差),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或财务控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有的把内控制度等同于内部管理制度,强调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忽视了内部控制的整体协调。
4加强对农业科研企业院属企业监管的途径和方法
4.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其关键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而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之上的,当前,我国国有产权改革的核心问题应着眼于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将政府职能从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剥离出去,将资产委托给能完全以企业经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机构来运营。所以最根本的是真正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和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
4.2创新财务管理机制加强成本控制,成本管理应围绕企业战略目标,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科学、合理测算各项目标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建立目标成本的前提下,通过建章立制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岗位。
中小企业及其民间融资的特点要求政府履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监管责任,民间借贷市场只有在合理监管情况下才能得以规范、有序和完全运行。1.中小企业的外部性要求政府给与扶持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产生正的外部性。首先,中小企业吸纳较大比率的劳动力就业,缓解了政府的就业难题。目前GDP占全国58.5%的中小企业创造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其次,中小企业是新创企业的雏形,有望发展成大型企业。如果中小企业存活率低也就表明创业成功率低,这将大大降低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创业创造岗位是就业政策导向,创业活动带动劳动力就业,产生了外部经济。新创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创业者和政府的共同目标。再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产业演进和经济转型的引擎。科技创业是新兴产业形成的根本,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产业升级。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转型产生外部性。承担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要享有中小企业溢出收益就必须扶持中小企业,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宏观调控要求政府将非正规金融市场纳入监管和调控范围货币政策的作用对象是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没有纳入宏观调控范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让金融市场重新洗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高利率和风险特性影响存款人的储蓄行为,经济理性的存款者会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特性选择非正规金融机构。这样,正规金融机构的储蓄量和可放贷量减少,政府调控标的规模缩减,宏观调控效率降低,调控目标将难以实现[4]。另一方面,产业政策效力也会削弱。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端产业由于民间融资的支持而难以打压下去,而需要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却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民间金融的存在,削弱国家政策的实施效果。要达到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需要将非正规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3.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无序和混乱要求政府加以规范由于非正规金融市场监管缺失,一些黑恶势力趁机浑水摸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如温州高利贷与黑恶势力勾结放贷,一旦借款者不能如期归还借款,高利贷者将以暴力手段讨债,这也是温州老板跑路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监管缺失和法律不完善,民间借款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纠纷调解缺乏法律依据。政府在非正规金融市场没有发挥“守门人”作用,导致民间金融市场无序和混乱,民间借贷亟需政府规范。4.民间金融市场高风险性要求政府加强监管民间金融市场存在较高的风险和风险诱因。第一,民间金融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范围之外,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担保,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容易导致风险失控。第二,民间融资不但要求借款企业承担较高的利息成本,还提高了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第三,民间金融机构自身规模小,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发生破产倒闭的风险较大,容易给存款人带来储蓄风险。无论就借款人还是存款人而言,民间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都要求政府加强金融监管。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监管的可行路径
物业管理商业在我国市场上属于新兴的朝阳行业,其自身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由于其发展的历史性,决定了其质量服务的层次性。对于现在的物业管理商业来说,其进入门槛比较低,技术含量、服务水平等等都是参差不齐的。同时,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使得我国的物业服务水平在地域上也具有差异性,再一个就是,由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小区的范围也比较小,使得现在的物业管理管理的范围也比较小,市场化比较低,由于总成本是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组成,这样就使得在管理时候可能加大物业管理的成本。就目前而言,我国物业管理企业自身资金的不足,就可能造成物业管理的困难或者是发生纠纷。
行业竞争不正当
从物业管理招投标情况看,体现在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未体现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发商很有可能在房屋销售之后委托给自己已经选定的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是私下交给自己“关系亲密”的一家物业管理企业;也或者是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等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信息不对称性,这样便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逆向选择的成因分析
1阿克洛夫的“柠檬”模型
“柠檬”在美国俚语中意思为“次品”或者是“不中用的东西”。“柠檬市场”就是次品市场的意思。柠檬市场根源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自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旧车市场为例分析逆向选择问题开始,之后世界经济学家又通过了一系列的发展,并提出了“逆向选择”理论,“市场信号”理论等。
阿克洛夫认为,在旧车市场上,市场上的买方和卖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只有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买者只知道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因而卖方只愿意根据车的平均质量支付价格;而在一辆旧车的任一价格上,那些最差的次品车的主人最急于将他们的车出手;当买主把这些次品买回家后,才会逐渐发现它的缺陷;一段时间后,卖主能够接受的旧车的平均价格会下降,那些持有缺陷最轻的车的车主这时会认为还是将车留着自己用更为合算;这意味着,那些还留在市场上出售的汽车的平均质量又进一步降低了。因此说,随着价格的下降,存在着逆向选择效应: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会退出交易,只有质量低的卖者才会进入市场。这样的交易一直持续下去就出现了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物业管理市场上,由于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所掌握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也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事实上,只要有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就会出现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
2物业管理企业的“柠檬”现象
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虽然经过了这30年的发展,但是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比方说提供服务的类型单一,质量不高,品牌建设不强,尤其是二线、三线城市等,种种状况使得我国现在物业管理市场上出现的物业管理服务基本上处于同质化的状态,或者说是有高质量的却难以以品牌的形象树立出来。这样的结果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在招标、竞标市场上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同样,在其他方面,类似的情况可能还会存在,比方说物业管理行业企业的信用问题也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为企业知道自己的信用,但是业主不知道。但是这里笔者就招标、投标过程为例进行阐述。假设物业管理市场上的服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的质量只有两种类型:高质量和低质量。而给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自己知道自己的管理质量水平,但是业主不知道企业的质量的高低。相应的高质量由于其成本的原因对应的就是高价格,低质量对应的低价格。再假设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是6000元,而业主愿意付给企业8000元以下的价格来获得服务,所以双方子在6000~8000元这样的价格区间内能达成交易;低质量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价格是2000元,业主愿意花3000元以下的价格来获得服务,所以双方在2000~3000元这样的价格区间内能达成交易。但是业主一开始不会拿8000元的价格给物业管理企业,一方面是存在讨价还价方面的动机,另一方面是业主区分不出来质量的高低,当然,一开始业主也不会只拿3000元的价格,因为这样他们招揽不到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企业。所以他们会在3000~8000元区间内选择一个点作为他们的起价,比如5500((3000+8000)/2=5500)元以下的资金,结果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会成这个企业退出,因为业主给予的价格低于他们的最低的服务供给;当业主发现市场上提供物业服务质量的企业都是低质量的时候,那么他们会把期望值压低到3000元以下,这时候市场上就只剩下低质量的企业了。更一般的,如果假设服务质量服从于[0/l]间的连续均匀分布,我们还可以得出物业管理市场瘫痪的结果,即服务市场没有服务供给。当然,在现实中,物业管理市场没有瘫痪的例子,但低效率却是常见的。为了分析上述情形,我们借助于阿克洛夫模型做这样的一个假定:服务质量服从[0,1]上的均匀分布。所以这个均匀分布的概率密度是1。服务质量在[0,1]之间的概率就是1,我们可以用分布图的整个面积来表示这个概率(见图1)。在图1中,我们可以在q=p处画一条铅垂直线。
所有位于这条铅垂线左侧的物业管理服务,其质量q≤p,将愿意进入市场;而位于铅垂线右侧的企业,其质量q>p,这些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将不会进入市场交易。这样,在以价格p成功交易的企业里面,有一半企业服务的质量低于μ,μ是达成交易的平均质量。假定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存在传递信号的可能性,所有卖者获得同样的价格支付再假定给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是q,企业对服务估价为p=q,业主对服务质量的估价为p=rq(r≥1),S表示某种商品的供给曲线,D表示该种商品的需求曲线,E点是供求均衡点,在未到达均衡点之前,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比Pe高,卖者愿意出卖的价格比Pe低,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交易利益(图2中阴影部分的面积)。假定买者不知道q,并且也不预期质量低于q的所有者会诚实显示其质量水平q。服务质量服从[0,1]区间的均匀分布,于是,市场上服务的平均质量没有信号传递的情况下,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同一价格p处达成交易,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在q≤p,那么他们就会与业主达成交易,获得中间的差价收益;相反的话他们就会损失中间的差价部分。在市场价格p≤1时,业主知道物业服务部门的质量
对策及建议
对于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重点还是在于建立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要尽量使得市场主体中交易的各方所掌握的信息对称起来;对于物业服务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则主要是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同时也要重要的监管制度做保障,使守信誉者得到鼓励和奖励,使失信的一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1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法规体系及监督机制
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国家的调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指导整个市场的有序发展,结合行业的发展特点,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依据做保障,比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这些都将有效地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和建设,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还会不断地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案例等,这就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不断地对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敢于大胆地改革和创新,使得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效预防一些投机分子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同时,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要敢于对违背诚信原则,败坏行业声誉的企业和行为予以严厉的查处和办理,甚至予以通报和曝光。
2提高物业管理参与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诚信意识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使其规范化、现代化,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及其物业参与主体的素质和诚信意识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我国现代物业服务管理行业进入门槛比较低,技术含量等也比较低,服务种类比较少等缘故,我国现代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在招聘时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并没有一定的要求和一定的考核。在物业管理出现业主与业主、物业与业主等的纠纷的时候,由于没有一定的素质训练或者是一定的素质提升,很可能出现物业管理人员管理不当的事情。同时,应提高其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对违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其进行惩罚,对优秀的情况进行激励和奖励。因此,笔者认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提高物业参与主体及物业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及其素质是很有必要的。
3建立和实施物业管理企业信誉管理体系
1.监管体制未理顺
目前,安监机构的管理是上下级指导关系,每一级安监机构只对本级机关单位负责。近几年,全国很多地方都大搞开发区建设,级别也越来越高,存在共同的问题就是没有专职的安全监管机构,很多监管职能是由负责经济管理的部门兼职,缺乏人员装备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安全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是目前开发区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
2.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人治大于法制
国家近些年不断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实体法过多,缺少程序法、缺少对责任追究的专项法律。安全生产法律落实不到位,在监管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地方机关单位领导总是能瞒就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安全监管机构的处罚进行干涉,导致了该处罚的事故没有处罚,同时导致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3.专业人员不足,无法满足各类企业的监管需要
生产工艺不同、设备设施不同、操作规程不同、使用的生产原料不同,这些企业需要各种不同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光凭目前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和力量,是无法在企业监察中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安全监管机构是法律的执行机关,不是专业的技术部门,很多时候执法人员凭着经验来进行识别隐患,导致很多隐患不能彻底的排查出来。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到位,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水平有限,这类企业属于事故高发型企业,如果机关单位监管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无法发现隐患并督促企业整改,事故仍然无法控制和避免。
4.对安全生产事故重视不够,未将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发展的首位
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但是往往领导们注重经济效益,注重政绩,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严重不足。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引不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只有当事故发生了,追究领导责任的时候,才知道安全生产是多么的重要,很多时候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讲,没有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第一位。
5.企业对监管部门的配合、自身隐患的整改认识不到位
有些企业认为,机关单位监管部门来监督检查是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干扰,认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自己能解决,不希望机关单位部门过多的干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对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采取对抗态度。对安全监管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企业重视不足,难以彻底整改隐患,只是应付监督检查。企业未与机关单位监管部门站在同一立场,将所有的问题找出来解决掉,没有认识到机关单位监管部门是来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机关单位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1.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有计划、分类别的进行有效监管
机关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摸清本地区的企业总数,将企业进行分类,区分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将监管部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重点监管企业上,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目前,事故高发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部分企业还存在着重大危险源;其次是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小型企业。监管的重点是对事故高发的行业和中小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加大对这类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2.借助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力量,弥补监管力量和技术的不足
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各有关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解决在监管中存在的技术性监察的缺陷,在招录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时应注重吸收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安全监管部门后再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监管人员最好是工业企业的某一方面的专家,再经过相关法律和执法程序培训后,成为某一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在弥补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最简便也最实用的方法就是聘请某一方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服务,监察执法人员根据专家的意见下达整改指令,整改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销号。当前,国家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企业和机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机关单位监管部门可将辖区的企业进行分类,采取机关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招标,通过安全技术中介定期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报安全监管机构进行督办,一般隐患由中介机构和企业共同整改,重大隐患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机关单位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这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员工只有树立起时刻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观念,才能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完成工作任务。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通过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管理者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使其具备安全管理岗位的基本素质;二是通过培训让员工(包括特种工)明确自己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通过安全监管机构的培训和考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会了如何进行安全管理,如何防范和避免事故发生;员工通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明确自己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怎么干;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特种工才能适应特殊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4.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建设
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职责分工上还存在相互交叉、职责不明的地方,相关机关单位监管部门相互推诿和“扯皮”,严重影响了安全监管有序进行。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应在法律规范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各行业和领域都要明确专门的主管部门,做到监管无空白、事事有人管,以有利于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国家可改革管理体制,专业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实行垂直管理,每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上一级机关单位负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避免为招商引资而放弃对企业的管理。当前,一些地方机关单位为了招商引资,在办理施工手续方面,将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给予减免办理,在安全设计上也未经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核,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整改非常困难。在对外资企业的监管上,有的地方机关单位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甚至一年也不到企业检查一次,发现问题也是大化小、小化了,只要不出事故,就没有人重视。通过监管部门的体制改革,可直接避免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后人为干涉事故处理、瞒报或谎报事故等现象,使事故的处理更加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