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合集12篇

时间:2022-03-27 14:36:36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1

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基础性、实践性、综合性课程,是以培养小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科学素养的形成是长期的,早期的科学教育对科学素养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原来的科学启蒙从三年级开始,现从一年级开始,并将六年学习时间划分为1-2年级、3-4年级、5-6年级三个学段,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科学课越来越受重视,这是一个机遇,也更是一个挑战,对科学教师的要求更高。1-2年级是学习习惯养成的阶段,科学教师一定要培养好学生的科学学习习惯;他们对周围事物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但仍处于懵懂的状态,教师要了解他们的学习特点,选择适当的学习方式,以游戏或故事为主导体验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现象;中高年级应逐渐过渡到以观察、对比、实验等学习方法,亲身经历科学探究的过程,体验科学的乐趣。教师要从低年级开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打下良好的基础,更要在不同的学段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教学内容,更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二、概念统筹,设定目标

新课程标准在物质科学(6)、生命科学(6)、地球与宇宙科学(3)、技术与工程(3)四大领域中一共设置18个主要概念,18个主要概念又分解成75个学习内容,即以主要概念来统筹课程内容架构,以学习进阶思想设计课程内容。这75个学习内容分布在三个学段,学生对某一科学知识从了解到深入,采用不同的科学探究方法逐步加深理解科学知识。教师设定的教学目标相应地层层递进,不同的教学目标就会有不一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中得到的培养也相应地不同,例如达到“记忆”层面,教师呈现知识让学生熟记即可;达到“理解”层面,教师要采用观察、实验、思考、交流、质疑等方法;达到“运用”层面,教师要在“理解”层面基础上拓展延伸,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因此,科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前概念、教学内容等,设定合理的能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教学目标。另外,教师在课堂上多联系生活实际,鼓励学生思考科学探究结果在实际应用中的例子,达到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方面的目标。

三、技术领域,联系生活

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三大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技术与工程领域,四大领域在科学课程的学习中同等重要。技术与工程领域要求学生亲自动手实践,注重创新,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让学生在了解事物的特性原理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设计和团队合作制作生活中常见的事物。例如“建高塔”在了解上轻下重、上小下大、三角形的稳定性等基础上团队合作设计制作一个建高塔,让学生经历从理论到实际的过程,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反思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亲自感受科学技术在生活中的应用,学会珍惜社会财物和保护人类的发明。

四、观念转变,共同学习

小学科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主体,这要求科学教师转变角色,从“教师教”转换成“学生学”。科学教师要学会转变观念,在课堂教学中不应使用传统的授课模式,应当抛出问题或引导学生发现问题,不要扼杀学生发言和质疑的机会,让学生在交流中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动性;不应只局限在三尺讲台,也不应局限在课堂,而要多带学生在校园、在社区、在课外等体验科学,如认识花草树木虫鱼鸟兽,领略大自然的美好;观察建筑桥梁思考相应的原理等等;要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景感受到科学的重要性,了解科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学会分析和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2

中图分类号:G6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2-0018-0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此即确证法治教育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核心价值地位。法治教育的开展与落实,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 [1 ]小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迅速成长的关键时期,此阶段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对于学生未来法治理念的塑造与践行起着重要的奠基与指向作用。作为法治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载体,小学社会科课程扮演着关键角色。而透彻理解指引课程发展的课程标准,则是有效落实法治教育的核心立足点。然而,我国新颁布的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目标是什么?内容是什么?途径是什么?等等,这些对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关于法治教育表述的系统性、整体性认知在学界则鲜有研究。缺乏对这些问题的了解与认知,将会制约法治教育的实践进程,进而延缓中国法治梦的价值实现。有鉴于此,本研究通过分析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探析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及途径,进而根据新的政策文本及法治教育实践现状提出改进策略。

一、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目标

法治教育是指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民主、公平、正义、规则、秩序、权利和义务的教育。自1985年国家全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以来,法治课程日益成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实验与发展,我国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法治素养得到显著改善。然而,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如何克服这一“顽疾”,成为教育理论与实践界的重大课题。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突出了社会科课程的发展,此为法治教育效果不彰“顽疾”的善治指明了未来路向。

所谓社会科指称的是为了提升公民能力而设置的社会、人文科学的综合性课程形态。其首要目标在于帮助年轻一代提高能力,以使它们作为多元文化、民主社会的公民,能够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中,为公众利益作出明智的、理性的决定 [2 ]。质言之,社会科的本质目的在于促进学生掌握公民知识,提升公民能力,形成恰切的公民态度。作为一门综合性课程,社会科整合了不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学科的内容以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学习机会,法律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自然也包含在内。鉴于此,法治教育进程中的“顽疾”善治,需将法治教育内容充分落实于社会科课程之中。在我国,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主要有两个:《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 [3 ](以下简称“品生课标”)和《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 [4 ](以下简称“品社课标”)。“品生课标”针对小学低年级设置,“品社课标”针对小学中高年级设置。

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目标旨在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知识的积累和法治能力的建构,为学生成为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打下坚实基础。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 形成适当的法治意识

所谓法治意识是指社会公民在学习法治知识、参与法治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解、认同、捍卫法治的价值信念 [5 ]。法治意识的生成是沟通法律制度与公民行为的中介桥梁。“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该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6 ]人们只有将法律内化于心,生成法治意识,才能够从本质上体认法律的功能与价值,践行法律的规则与制度。在“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表述之中发现,培养学生生成恰切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始终被放在了首要位置。具体到法治教育领域,树立学生法治理念、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是法治教育的核心价值目标。例如:“品生课标”指出,要培养学生“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怀,“保护环境,爱惜资源”的意识;“品社课标”规定,要引导学生“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热爱家乡,珍视祖国的历史与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等。学生法治意识的塑造与生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梦价值实现的理念根基,中国法治大厦建构蓝图的实现,依赖于青少年一代法治素养的系统培养。

2. 获得系统的法治知识

基础知识的习得,是人们认识社会形态、形成价值理念、参与社会实践的前提基础。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推进过程之中,对基础知识的重视程度相较改革之初有明显回归,此从“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知识、能力与意识三者所占比例可以窥见。具体而言,“品生课标”指出,学生应“初步了解生活中的社会常识”、“初步了解有关国家的知识”;“品社课标”指出,学生应“理解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和文明礼貌,了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规则、法律对于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基础知识的习得与法治知识体系的形成,是学生形塑法治意识、开展法治实践的基本立足点,同时也是W生成为未来公民的基础。

3. 培养法治实践的能力

学生法治知识的习得与法治意识的形塑,其根本在于培养学生智慧践行法治实践的能力。作为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核心要件,法治实践“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实践中日渐居于核心地位,其对公民意识的教育作用也日益彰显” [7 ]。因此,培养学生智慧践行法治实践的能力,是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重要价值目标所在。具体观之,“品生课标”指出,学生要“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并从宏观层面指出学生应生成基本的探究与合作能力;“品社课标”指出,学生应能够“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社会事物和现象,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法治实践的智慧践行,是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核心路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根本落脚点。

二、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内容

教育目标与教育内容相辅相成、和合共生。教育目标是确立教育内容的核心价值指引,教育内容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必然行为效力。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内容是由“法律规范”、“法治思维”和“法治权利与义务”有机组成的“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内容体系,其为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法治实践践行以及法治知识习得提供基础。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向度:

1. 法律规范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的法律规范内容,是法治教育有效实施的前提基础。所谓法律规范,指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旨在调整与约束人们行为的价值规范。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的法律规范,其主要作用在于引导和约束学生的行为规范,它是学生形成适当法治理念、智慧践行法治实践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学生法治知识转化为法治实践的中介桥梁。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法律规范”知识所占的比例均较多。“品生课标”指出,学生应“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懂礼貌,守秩序,爱护公物,行为文明”等。“品社课标”对于学生应习得的法律规范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如“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远离”“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安全”“遵守通信的基本礼貌和网络道德、法律规范,做到文明上W”“知道我国颁布的与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2. 法治思维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的法治思维内容,是法治教育有效实施的核心要件。所谓法治思维,指的是人类符合法治的精神、原则、理念、逻辑和要求的思维习惯和程式 [8 ]。“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 [9 ],而人们对良法的遵循与执行,则建基于人们法治思维的塑造与建构。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之中,法治思维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法治思维不仅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来源,更是公民追求高级规则理性、展示自身真实本性的理念起点。鉴于此,在小学阶段,就应当重视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以为学生提升法治素养、融入法治社会奠定理念基础。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对法治思维的培养多有呈现。“品生课标”指出,学生应“能够初步分辨是非,做了错事勇于承认和改正,诚实不说谎”等。“品社课标”指出,学生应“通过学校和班级等集体活动,体会民主、平等在学校生活中的现实意义”“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制意识”等。

3. 法治权利与义务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的法治权利与义务内容,是法治教育有效实施的重点所在。诚如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颁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应“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利就有责任的观念” [10 ]。权利与义务是一种复杂的、有价值的客观现象。对这一范畴的清晰认识与把握,对于形塑恰切世界观与价值观,理性分析与正确判断权利义务价值,发挥权利义务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指向作用 [11 ]。因此,小学阶段的学生就应学习法治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培养法治权利与义务的意识。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对法治权利与义务具有明显规定。具体观之,“品生课标”指出,学生应“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爱护动植物,节约资源,为保护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等。“品社课标”指出,学生应“了解在公共生活中存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各种群体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歧视,不抱有偏见”“知道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三、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途径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目标如何实现?法治教育内容如何落实到具体课程之中?这是法治教育有效推进的关键点所在,而这些问题的有效解答依赖于建构恰切的课程实施途径。通过对“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的文本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 教学关注经验,强调自主建构

在法治教育过程之中,学生获取知识的核心途径并不仅依靠教师的课堂讲授,其主要是通过教师引导结合自身经验自主建构。在小学低年级阶段以活动作为教与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在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的基础上,从学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可以深入的教学生长点,通过开展合童心、有童趣的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实现教学目标。诚如“品生课标”指出的“教学应引导儿童通过观察、调查、讨论、参观、访问、制作、种植、饲养、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与环境互动、与同伴合作”。在小学中高年级阶段,教师创设多样化教学情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从相关学科、班队活动、社区活动中汲取素材、创设情境,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获得丰富的经验性知识和对社会的亲身体验。诚如“品社课标”指出的“教师通过创设任务情境或问题情境,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的兴趣,鼓励他们大胆尝试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在经验和体验的不断深化中,明晰责任义务、习得法治规范、形成法治思维。

2. 评价关注过程,强调灵活开放

通过文本分析发现,法治教育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与方法、学习结果。如“品社课标”指出,学生应“主动参与、完成学习任务的态度”“运用探究、调查、搜集整理资料等学习方法的能力”以及“学习质量与进步程度”等。法治教育评价的途径不仅着眼于学生的学习结果,且更注重对学习过程进行综合性评价。具体来说,社会科课程标准强调评价过程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一方面表现为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突出评价重点。如“品生课标”指出,评价“课程‘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四个方面的目标维度……要根据主题的性质和特点突出重点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具有多样性。评价方法以质性评价为主,量化评价为辅,小学低年级阶段主要采用“观察、访谈、问卷、成长资料袋评价、作品分析等评价方法”,小学中高年级阶段倡导多主体、开放性的评价方法,主要有“观察记录、描述性评语、达成水平评价、作品评价、学生自评与互评”,教师根据评价需求,灵活选用评价方法。

3. 教材编写关注生活实际,强调综合性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内容的选择与编写要以学生生活为轴心,立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心理需求、生活经验和实际需要,选择与其生活情境密切相关的,学习者能感受到、体验到且乐于学习的内容。例如“品社课标”指出:“教材必须关注儿童现实的生活,选择贴近儿童生活的有意义的内容。”只有在选材时从学生的生活情境出发,把学习者身边的事作为内容主体,才能有利于他们更好地结合自身经验建构知识、获取能力、内化情感。此外,小学社会科课程法治教育内容选择与编写应具有综合性。法治内容的编写不仅以知识点的逻辑结构为基础,且要以学生的生活发展为主线,选取学生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展开,注重知识要素的综合性。例如在品德与社会课程内容中,对交通法规、公共秩序的学习融入到“我们的社区”板块中,对权利与义务、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融入“我们的国家”板块。同时,法治教育内容还分散贯穿于社会科课程的其他热葜中。例如在“品社课标”“我们的国家”板块中,学习我国地理特征时贯穿领土及领土的概念,学习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等内容时,贯穿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教学。

4. 资源开发整合校内校外,强调多样化

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首先,要注重校内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具体包括充分挖掘图书资源、有效利用音响资料、积极开发校园网络资源等。其次,因地制宜利用社区环境资源,全面认识学校周围环境的价值,发现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如法院、法治宣传栏、法治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纪念馆、博物馆等。再次,学校社区及家长队伍中与法有关的从业人员,例如法官、律师、警察、军人等,也是值得借助的重要法治教育资源。然后,合理挖掘和利用多种隐性资源。可以结合少先队活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开展法治教育,例如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向学生普及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升旗仪式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最后,还可从社会生活中的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中挖掘法治教育资源,例如从选举活动中衍生出对民主与法治的关注。总之,社会科课程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强调多样化,整合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兼顾显性资源和隐性资源。

四、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改进

深刻把握现行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特点与不足,切实体悟《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精神内涵,是有效改进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应为之径。

1.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特点

通过对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进一步解读发现,课程目标的融合性、课程内容的生活性和课程实施途径的实践性是其本质特点。首先,课程目标的融合性。分析发现,我国小学阶段现行的社会科课程标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理念起点,突破原有的分科式学科体系,融合了法律道德、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多学科知识,呈现出目标综合化的趋向。具体到法治教育,其目标的设置并非停滞在法律知识与规则的识记层面,而是更多地以道德教育为基础,将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促进学生树立社会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教化效果。其次,课程内容的生活性。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内容的最大特点就是围绕学生的现实生活展开,内容的选择和编写遵循学习者生活的逻辑与规律。具体表现为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源泉,选择学生熟悉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等作为法治教学素材。在教学活动中,从发生在学生周围的亲历事件入手,向学习者提供或模拟真实的生活素材或情境,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最后,课程实施途径的实践性。从教与学的方法上看,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以儿童主体性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教师结合学生生活经验,将教材内容转化为贴近学生实际的主题活动、游戏、讨论交流、动手实践、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动手动脑、主动探究,形成自己独特的认识,逐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法治素养。

2.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不足

现行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不足表现在三个层面:课程目标模糊不清,课程内容缺乏系统性和课程实施途径针对性不强。第一,课程目标模糊不清。通过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目标缺乏系统性描述,呈现出泛化的发展趋向。具体观之,“品生课标”和“品社课标”仅笼统表述通过法治教育应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法治能力,而对于具体培养学生何种法治能力并未做系统性的呈现。诚如“品社课标”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生应“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此一模糊、宽泛的表述,使教师难以把握课程重点,进而造成教学障碍。第二,课程内容缺乏系统性。通过分析发现,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内容多使用理解、了解、知道等宽泛、笼统的表述方式进行内容界定,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总体上呈现出重广度而轻深度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在法治教育课程内容之中,缺乏系统性的教学主题设置,且学段梯度区分不明显,此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规定的“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相去甚远。第三,课程实施途径针对性不强。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部分提到了小组学习、交流、辩论等课程实施途径,但这些实施途径适用于社会科课程所有板块的教学内容,并没有考虑到法治教育的情境性、实践性特征;课程标准中的法治教育教学建议,单提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一条,无法给教师教学实践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建议。

3. 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优化策略

课程标准的系统完善是课程有效实施的前提保障。有鉴于此,为实现法治教育的切实推进,培养学生良好的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本文从以下三个向度提出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中法治教育的优化策略:

(1)均衡协调目标,保障课程目标清晰性

“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是新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总体性目标所在。法治教育目标的价值实现,依赖于法治目标的协调均衡性发展。“重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正确认识、合理均衡三维目标间的关系,是我国社会科课程目标修订工作的重要课题。” [12 ]在具体法治教育过程中,只有在充分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发展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明晰行为规则、分辨是非,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和制度认同。与此同时,小学社会科课程标准应充分考虑法治教育大纲中关于小学阶段法治教育目标,综合自身的课程特点、性质,提出紧密契合青少年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清晰性、科学性的课程目标,以指导资源开发、教材编制、课程实施、课程教学评价等工作的开展。

(2)丰富资源渠道,加强课程内容系统性

小学社会科课程中法治教育内容的优化,首先,应提升法治教育课程内容的丰富性。课程应充分利用内容丰富、题材新颖、鲜活生动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增强法治教育新引力。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教学的需要,开发学校所在区域的社会资源和家长资源,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行业内专业人士来学校进行法治教育的实践技能指导,共同开展学校的日常法治教育工作。其次,提升法治教育课程内容的层次性。法治教育的展开应重视层次性。法治教育内容的设置,应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为学生提供适合身心发展的课程知识。具体来说,小学低段侧重法治规则的学习,小学高段侧重基本法律、权利义务的认知。最后,法治教育课程内容的设置要有系统性。现代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学习对象的意义,并将其纳入到原有认知结构当中,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和有序的知识网络的过程 [13 ]。其强调学习者新旧知识的联系与统整,此即要求知识要呈现出系统性的特征。因此,应提升法治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和联系性,为学生系统性法治知识的习得与内化奠定基础。

(3)整合多方力量,实现课程实施途径多样性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指出,应“协调、组织政府各有关部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鉴于此,法治教育的有效推进,应整合多方力量,实现课程实施途径多样化。首先,挖掘潜在法治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主题活动。学校以各种宣传日、少先队入队仪式、升国旗仪式等为契机,将学生熟悉的生活经验作为教学的切入点,全过程、全要素地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其次,拓展社会资源,给学生创造法治实践机会。学校联合社区、单位、家庭,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区、下街道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并在相关部门组织的协作下建立综合性法治实践基地,安排律师、法官、警察等相关法治人员给学生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最后,灵活选择教学方法,激发学生主动性。教师根据学生认知特点,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习、法律讲座等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引发思考与共鸣,提升学生的主体参与性,从而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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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w-related Education in Primary School in the Perspective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3

在培训中我聆听了金春兰教授的精彩讲座,领略了她幽默风趣的教育风格、先进的教育理论;也与班上的各位优秀的教师一起进行了交流,不但加强了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又和本组的教师一起进行了课例研究。可以说此次培训收益颇丰、获取匪浅。

一、耳目一新,吹人奋进

培训学习,让我把埋着苦干的头抬了起来,发现教育是需要远见卓识的。在本次培训中,每位专家老师给我们做精彩的讲座。金春兰教授的讲座,阐述了她对初中地方课程《技术》学科教学的独特见解,对该课程的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向我们介绍了《技术》教材的使用方法。此外,金春兰教授还对《技术》学科的教法进行的深入而透彻的分析让我们犹如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为之振奋。

二、学习理论,不断实践。

作为主讲地方课程的教师,我们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能,使之有效地指导平时的教学工作。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把各自对课程标准的理解相互交流,并在课例跟进后,用新的练习设计理念指导我们的教学,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发现,如此用心的循环往复,是因为培训班的课例研究让我从有力,变得更加有心。

同时,我学会了变换角度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新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反思、调整我的教育观,正是这种换位思考,让我学会了信任学生,并不断地感受到信任带来的惊喜和力量。

三、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做专业型教师。

在培训中,我们全体教师都感受到了一种孜孜以求、学无止境的氛围。这种严谨实效的氛围,让每听一课我都认真准备,精心揣摩,通过网络便捷方式查阅相关资料,努力构建高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实践过程中敢于迎接挑战,便也敢于创新。可以说,是培训激励了我的意志,启发了我们的心智,让我们更加执着地扑在初中地方课程教育教学上。有句话说的好:“教师要想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得有一桶水,甚至是源源不断的源头水。”所以我们要想做一名优秀的教师,不能做一潭死水,而是要做那源源不断的源头水,因此必须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四、以教法和课例研究为载体,促进自身能力提升。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4

但在教育界人士看来,教育部之所以会出台新的科学课程标准,因中国科协的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6.2%,比2010年的3.27%提高了近90%,然而,这个数字和全球范围内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无论何种原因,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修订,不管对于公立学校还是民办教育机构,都是新的尝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对此,本期梳理了教育从业者对此的一些认识。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科学教育,教育部于2017年2月15日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这是自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之后第一次修订和完善。

关于新课标的几点变化

一、两个新增

(一)明确新增技术与工程学

让学生体会到“动手”的成功和乐趣,养成通过“动手做”解决问题的习惯。明确了STEM中的"T"和"E"的重要性,即技术与工程学。

(二)明确新增对社会与环境的责任

不仅仅是科学技术在现实上的应用,还新增了科学技术对伦理、环境、生活影响的思考。让学生关注周围技术世界的发展,体验科学技术对个人生活、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两个变化

(一)划分了三个学段

学习分为1―2年级,3―4年级,5―6年级,更加详细化。对于低年级开设科学课,通过小实验、小游戏的体验对科学知识有感性的认识

(二)学习评价方式更多元

旧版本:行为表现评价;纸笔测验评价;综合评价。

新版本: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的自评和互评;终结性评价:1.纸笔测验,2.表现性评价,3.真实性评价,4.档案袋。

三、给出了与其他学科融合的建议

(一)与数学的关联与互动

科学探究中的数据处理模型建立都离不开数学。要尽可能让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应用数学知识和数学思维方式,例如,通过连续测量一杯热水的温度绘制曲线图。

(二)与语文的关联与互动

科学课有很多听、说、读、写的机会,教师应多提供这些机会,并设法使之带有科学色彩。例如,让学生撰写观察日记,阅读科普书籍,按科学探究的线索重组科学家传记中的信息,撰写科学小论文,编写与表演科普剧等。

(三)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关联与互动

科学探究的许多课题可以成为研究性学习的内容,对这些课题的研究可因其情境的真实性和时间的机动性而使学生获益。综合实践活动也会因科学与社会问题的交织而相得益彰,与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有关的议题较为容易实现两者的互动与整合。

(四)倡导跨学科学习方式

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即 STEM是一种以项目学习问题解决为导向的课程组织方式。它将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有机地融为一体,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科学教师可以尝试运用于自己的教学实践。

关于新课标,教育部有哪些要求?

一、充分认识小学科学教育的重要性

科学教育是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小学科学教育对从小激发和保护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以课程为统领,切实加强小学科学教育。

二、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各地要全面做好课程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纳入校长、教师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强化全员培训。要结合地方教育实际,特别是师资队伍情况等,整体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培训方式、方法,注重理论培训与实践研修相结合,帮助校长、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提升教育水平。

三、确保落实规定课时

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在我部组织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前,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

四、突出强化教学实践环节

各地要引导教师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要重视实验教学,努力创设适宜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积极参与、主动探究,引导学生做好每一个实验。教师要加强实践探究过程的指导,注重引导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增强学生问题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大力加强课程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合理配置小学科学教师,逐步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研人员队伍。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实验室建设、仪器设施设备和耗材等需要。要优化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发挥家庭、社区、校外青少年活动基地等作用,为保障课程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课程实施的监测和督导,建立小学科学课程管理的反馈和改进机制,保证课程的全面落实。

(来源:搜狐教育)

教育部重新修订的小学科学新课标的内容有三个值得关注的地方:1)新课标将小学科学课程定位为一门“基础性课程”“实践性课程”“综合性课程”;2)科学课程将从一年级上起;3)新增模块“技术与工程”。

中国教育一直缺少科学与工程文化,这个科学与工程文化绝不仅H是我们在课堂中去教授一些科学的知识,而应该通过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实践来逐步建立。新课标在明确小学科学课程的性质时强调,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从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和宇宙科学、技术与工程四个领域,综合呈现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强调这四个领域知识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联系,注重自然世界的整体性,发挥不同知识领域的教育功能和思维培养功能;注重学习内容与已有经验的结合、动手与动脑的结合、书本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结合,理解自然与解决问题的结合、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强调科学课程与并行开设的语文、数学等课程相互渗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响应了STEM、STEAM、创客教育推崇的跨学科融合、“做中学”的教育理念。

新课标把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和宇宙科学、技术与工程四大领域的18个主要概念分解成75个学习内容并将其分布在三个学段的课程内容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每一个领域概念下,科学知识学段目标之间的联系,但看不出不同领域下,概念之间的渗透与联系以及每个学段的科学课程与并行开设的语文、数学等课程之间的渗透与联系。这其实间接反映出新课标还不曾跳脱传统学科本位的羁绊。

新课标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和宇宙科W三大领域下的分学段目标基本上都是认知目标,对这些概念相对应的,对于学生的表现性预期(也就是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方面以及具体成果的预期)的提及非常笼统,这种评价表述方式不是以项目式导向的学习设计的风格来组织对学习者的评价,仅仅关注学习者对于概念的理解程度,对于学习者的知识与概念的运用过程与结果不够关注,可能会导致课程实施落地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教育者在思考如何设计STEM项目式学习课程以及如何将创客教育与科学课程目标融合等问题时可能仍会产生巨大困惑。

教材教具方面新标准提出,老师应该根据学生差异做适切性加工。虽然处于同一学段,但是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与文化群体,拥有不同的已有经验、学习风格、兴趣爱好等。因此在设计项目式学习时,教师应充分了解自己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设置差异化知识呈现方式和项目,比如,可以通过一些艺术作品或影视片素材等,向有艺术设计爱好的学生介绍某一科学领域概念,有编程经验的学生可以选择使用Scratch和开源硬件等工具呈现自己对于某一科学概念的理解。新课标提出老师应该根据学生差异对教材教具进行适切性加工,充分体现了新课标“面向全体学生”“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等基本理念。

另外,我认为科学教育的过程性评价对于科学教师的要求高,目前公立学校中,科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科学教师的过程性评价能力以及科学教师可使用的过程性评价工具资源可能会成为新课标所强调的、高质量的、过程性评价落地的阻碍原因。

建议学校能够积极引入校外优质的专家团队资源和技术资源来辅助本校开展科学教育的过程性评价,并能够根据过程性评价的分析结果建设能够满足本校学生需求的校本课程和校园中的科学与工程文化。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网)

有了课程标准之后,科学课应该怎么上?

把知识点学习转为“科学理解”

“如何画出食物进入口腔后经过的消化过程?”这项6岁儿童、15岁少年和大学生共同参加的测试结果出乎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裴新宁的意料:尽管大学生的正确率较高,但是大学生的错误水平与6岁孩子几乎一样―――这意味着他们的错误认识从儿童时期到大学阶段都没有过变化。

“我们现在的科学教育习惯解释‘为什么是这样’,但很少告诉学生‘为什么不是那样’。”在裴新宁看来,善于“像科学家一样具备质疑精神”,才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和科学素养的关键。

裴新宁认为,其实人们对于一些与日常经验接近的科学知识,容易形成“刻板印象”和“生活化解释”,但这些并不是“科学理解”,如果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结论,不加以质疑和反思,可能会滋生错误观念,甚至把错误观念延续一生。

裴新宁还提到,接受的知识碎片化是很多孩子在科学学习中的常见问题,学会组织和整合知识是形成科学素养必备的能力之一。根据儿童生物学的相关研究,孩子在10岁以前不太擅长整合知识,10岁以后,其认知学习的能力将会因为更能够接纳、包容各种知识而提升。因此,科学教育除了应交给孩子“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以外,还应该有选择地为孩子提供科学定制的教学内容,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将零散的知识点转化为融会贯通的科学理解。

培养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王祖浩提到,一般来说,科学课程教给学生的基本能力包括识别科学问题、运用科学证据、解释科学现象,而科学教育包含更多内涵,比如,科学态度、科学能力、科学精神等,因此,科学课不是要教会学生“科学知识”,而是要教给他们一种在情境中学习的能力,让他们知道,到底如何认识世界、解决问题。

制订科学课标准仍需前瞻性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称,自2001年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小学科学课程对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课程适宜性、可操作性、时代性和整体性有待增强等问题。此次《标准》的亮点之一,就是强调了小学科学教育是以科学课为核心课程的跨学科学习,强调了科学课与数学、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2016年,国办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提到,到2020年,我国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0%―――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全球中等水平。

在不少学者看来,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目前在科学素养规划方面仍较落后。裴新宁称:“可以说,他们现在的科学标准是10年前就开始制订的。我们科学课程的标准仍然需要有更高的前瞻性,需要面向更远的未来来制订我们的科学标准。”

(来源:《文汇报》)

宏观方面

在对科学课的宏观把控上,此次课标展现出四个不同点。

其一:此次课标突出了国家对科学教育的本土立场

在此前的课标中,课程设计思路的部分都以“依据国际教育”一言作为支撑,但此次的课程设计思路的对应段已变为“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充分考虑小学生年龄特点与认知规律,反映国际科学教育最新情况,兼顾我国科学教育现状。”这表明,科学教育真正被重视起来,在宏观价值观程度上产生了改变。

其二:对中国版的STEM做出了明确的定义

在此次课标的实施建议部分,第五点明确提及学科关联建议,其中言明对STEM的解释: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即STEM是一种以项目学习、问题解决为导向的课程组织方式 ,它将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有机地融为一体,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可见,我国此后的STEM概念强调在于跨学科、项目制学习,以及解决问题这三个特点,将区别于国外强调理工科,以及单科教学也被称为STEM的若干种解释,我国将更强调创新能力培养。

其三:强调了与其他学科的链接

在此前的课标中,科学课就是一门学科,科学课谈的是科学知识,但在此次的课程标手校不止谈及科学课框架,也言明科学课与其他课程的链接:科学学科与小学其他学科关系密切,科学学科可以为其他学科做贡献,其他学科也可以为科学学科做贡献。

在下文中更是言明,科学课与数学、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密不可分的联系。科学课需要数学课的数据处理、模型量化等能力,需要语文课中的记录、表述、论文、戏剧演出等能力,需要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等科学方法指导。

其四:删去了“基本要求”的提法

在往年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方面,都有基本要求的提法,所谓基本要求实际也是学生能达到的最低标准要求。这种提法主要适用于普及教育,所以,如果学校需要提高学生的科学教育水平,或者进行校企合作等特色教育都有足够空间,只要高于基本要求就行,但这次没有这种提法了,校企合作的空间也有一定压缩。

此次课程标准的要求已在课程内容、课程目标、课程评价方面做出了相当细化的要求和步骤,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颁发了国家课程,这给公立校外提供各式课程内容服务的企业出了难题。这意味着:教育企业一套课程通吃每个公立学校的规模化,复制的市场运作现状将被打破,因为学校完全可以基于这套课程标准开标准化的科学课了。

当然,企业还是有机会的,但能把握住机会的企业肯定相对过去会减少,此后的市场机会将是为学校提供更高端、定制化的课程服务,服务于学校建设校本课的需求,或者各类定制化需求。但这些需求更不可能规模化,各家有各家的需求,这就考验企业的服务能力了。但是很显然,能抓住这块市场的STEM、创客企业将获得更大比例的营收空间,毕竟做定制化服务的增值空间更高。

课程目标与实操

在科学课的课程目标与课程实际操作部分,此次课标展现出不同以往的四个变化。

其一:大量增加对实验室的建设,强调科学教育与实验室的关系

在课程资源与开发段落中的第一部分,课标阐述了科学实验室的利用与开发,其中直接点名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投入更多经费建设学校的实验室,并配备好与课程接轨的器材,做到每所学校拥有实验室和仪器室。

此外,该段落还强调科学教师应当参与到实验室的建设和使用上来。科学教师应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由科学教师兼职实验管理员工作的,应当折算相应的课时量。

其二:增加科技与社会、环境关系的互动和思考

在课标的课程评价方案中,本次课标明确细化了学习评价的几个具体维度,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态度、科学探究以及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在最后这一维度中要求培养小学生具有思考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用科技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模式。并删去了此前版本中探讨科技造成社会问题的段落,彭禹认为,这或许是由于时代变化造成的意识改变,科技越发具体地展现在现代人眼前,所以大家更多地开始思考如何运用、驾驭科技。

此外,在STEM教学思维中,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但在这一段落中,我们能明确看出国家对小学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不止是思考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而要有创业者思维,思考如何用科技解决社会问题,如何运用科技创造更好的生活。

其三:增加了分年级段的目标与评价方案

在此前的课程标准中,对于小学阶段的学习目标只是相对笼统地提出整体的目标与方案,并未提及阶段性目标方针,教师实施起来不够具体。而在此次的课程标准中,目标阶段将小学六个年级分为了三个阶段,对不同知识点,不同年龄段都做出了更细节化的要求,可谓是在课程标准细节上的改善。

其四:强调探究式学习不是科学课唯一的学习方式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5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649(2003)01-0091-03

语文教学目标,是指通过语文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自古以来,围绕语文教学目标问题出现过多次争论,这些争论大多数与社会政治和传统文化观念有关。古人重视“文以载道”,道为主,文为辅。近代以来,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文与道的兼容、排斥、孰轻孰重等方面。进而由此引起了语文教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的许多争论。到了20世纪90年代,语文教学目标特别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目标及其相关问题的讨论意见出现了靠拢靠近的发展趋向。1991年上海《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学科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通过对上海《课程标准》的分析和思考,提出作者对近十多年来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目标反映出的教学思想的几点看法,仅供讨论参考。

一、在语文教学的性质方面,强调思想性和工具性并存,工具性为主,思想性为辅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教委先后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这两个大纲都提出了“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强调在掌握语言这一工具的同时,应通过语文教材的学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与文学熏陶。上海《课程标准》可以说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

首先,《课程标准》从教学目标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教材选编等各个环节,反映了工具性和思想性并存这一教学思想。在总述“教学目标”时提出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必须使学生具有读、写、听、说的基本能力;二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三是必须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在“教材编选”部分明确指出:“语文教材是传授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依据。教材编选必须有利于全面完成学科教育目标规定的任务”。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部分则强调,必须“按文悟道,以道解文”,“忽视思想教育的语言文字教学和脱离语言文学教学的思想教育,都有碍于语文教学目标的实现”。这种文道并存的教学思想充分考虑了语文学科的特殊性(“语文是思想性、实践性很强的工具学科”),既是对我国传统语言教育观的继承,也是对单一强调思想性(如“文革”中语文教学基本上是“毛主席语录”教学)或单一强调工具性的否定。

其次,《课程标准》在体现文道并存的同时,强调文为主,道为辅。在我国古代,语文教育实际上是“大语文教育”,即把文、史、哲、经合为一体,使语文教育与伦理道德教育、经典哲学教育、政治历史教育等相融汇。且古人重“道”轻“文”,所谓“文以载道”、“文以明道”、“文以贯道”等都是说“道”是根本的,而“文”则是用来阐释及传播“道”,人们也必须通过“文”来理解“道”。这种重“道”轻“文”的教育观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表现了它的适应性和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特别是近代随着学科门类的不断分支和细化,重“道”轻“文”则成为语文教学发展的障碍。毕竟语文课不是思想品德课。语文教学须以掌握语言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为主要目标。思想品德教育在语文教学中只能是辅助性的,其主要渠道应依靠思想品德课来完成。纵观《课程标准》,虽然对语文教学的“思想性”提出一定的要求,但着重强调的还是其“工具性”──即对语文基本能力的要求。在“教学目标”部分,总目标中首先强调的是要使学生具有读、写、听、说的基本能力,六项具体目标中则全部是对语文基本能力和基础知识的要求,为什么没有提出思想教育?根据我的理解,思想教育作为语文教学的辅助目标,它只能在给学生进行基本能力基础知识的传授过程中,通过教材内容进行潜移默化地渗透,否则就会喧宾夺主,冲淡语文教学的“工具性”功能。这种对语文教学性质“文道并存,文为主、道为辅”的诠释,我认为比较符合语文学科的特殊性和语文教学的规律性,无论是和传统的重道轻文比较,还是和建国后曾出现的以道代文(纯“思想性”)、以文代道(纯“工具性”)比较,这种观点都更具有先进性、科学性。

二、在教学目标和教学组织中,强调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

《课程标准》“目标”部分指出:“语文教学必须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组织学生进行观察、想象、联想、记忆、分析、归纳、比较、质疑等思维训练”。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部分要求:“语文教学要培养泩的思维能力,促进语言和思维的统一发展,要指导学生在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把握思维的途径、方法、鼓励独立思考,倡导质疑探究,允许发表不同见解,培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必须防止出现以教师分析代替学生阅读、理解、欣赏的‘满堂灌’、‘满堂问’的教学状况。”《课程标准》将发展学生思维能力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来提出,反映了现代教育注重开发人的智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一个发展趋势,和传统教学有着很大的差异。我国传统的语文教育强调记忆、从启蒙教学开始就要求学生背诵记忆教材。而这种记忆又大多表现为被动的:“机械记忆”,培养出的学生往往成为满腹经文的书呆子,只知背诵“赵、钱、孙、李”和撰写“八股文”,对知识的灵活运用则知之甚少。从心理学角度讲,鼓励学生分析问题、解决一等并享受问题解决后的乐趣,更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从社会需要来看,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生在校学习不仅是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掌握应用知识的能力,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为社会服务。因此,《课程标准》所反映出的重视开发学生思维能力的教育思想,从理论上讲具有积极的意义。当然,和西方教学模式比较,我国在这方面是强调的多,具体教学过程中则实施得远远不够。这可能与我国传统的教育思想和延续至今的应试制度有很大的关系。有人提出,为什么中国“奥林匹克”竞赛得奖多,则诺贝尔奖一项也拿不到?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三、在教学进程方面,注意学生的年龄差异,依照学生的心理成长规律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不同年龄的学生有不同的心理发展特点,这种特点对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表现有较大的影响。教学内容和手段低于年龄段要求,学生就会感到“吃不饱”;超越年龄段要求,学生则感到“吃不了”。《课程标准》在实施教学进程中,对此作了充分的考虑。如考虑到小学生记忆力强,但思维能力较弱的因素,将小学的重点放在识字写字方面(要求认识2500个常用汉字),而在读、写、听、说方面仅作一般性的要求。针对初中生抽象逻辑思维较好,感知较精确,理解能力增强,观察较细微全面的特点,将学习的重点逐步由识字写字(在小学2500字的基础上增加到3500字)过渡到阅读、作文、听说话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方面,这种因年龄不同特点安排教材内容的教学思想是对我国传统和近现代语文教育观的继承、批判和发展、古代很重视“因材施教”、“学思结合”、“循序渐进”,但教学内容过于简单。启蒙教育对语文的要求基本上是识字教育,以背诵记忆《千字文》、《三字经》及《百家姓》为主要教学目标;启蒙后教育则以“作文”为重,而忽视阅读、欣赏、听说等方面的教学,到了近现代,随着语文学科的细化和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语文教学进程中比较强调年龄段的不同要求。但内地和香港比较,内地将语文和文学合为一科,融知识、趣味、情感于一体,可能更符合少年儿童心理成长规律;香港将语文和文学分科设置,也许会使语文学教学出现枯燥的情况,影响教学效果。当然,我国近时期的语文教学内容安排亦有不完善之处。如小学语文课程任务过重,内容偏深;中学语文课统得过死,忽视青少年语文能力的训练。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基础教育注重人性化教育的作法,将基础知识教学和能力训练,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小学阶段的教学以识字和基础知识的掌握为重点,中学阶段则可以给学生一个“异想天开”、充分发挥创造性和能动性的自由空间,将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应用能力方面,这样可能更符合少年儿童在不同年龄的心理、生理需要。

总之,从古至今,教育界对语文教学目标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语文教育理论在争论中不断走向成熟,语文教学实践在争论中不断走向完善。到了上世纪末,教育界对语文教学目标的认识趋于一致,语文课程设置、课程组织、教材选编等也一方面体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运用新的教学思维和手段来保障教学目标的实现。通过分析比较,我认为,我国现阶段对中小学语文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比较准确,且在课时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手段等方面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表现出的基本国情是相符合的。但从发展的眼光看,我们的理论还有待创新,我们的实践还有待改革。例如:在教育制度方面,应试发展和以高考为目的的办学导向如不改变,语文教学目标就无法全面实现。在教育思想方面,我们必须全面吸取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教育理论研究成果,敢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特别是要克服重视基础、忽视能力,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等错误倾向,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在教学方法和手段方面,应加强实践性的教学环节,并重视图片、幻灯、录音,录像以及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的运用。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6

新西兰教育部于2007年公布了修订的《国家课程》(The New Zealand Curriculum),该课程确定了8个学习领域,包括:英语、艺术、卫生与体育、语言、数学与统计、科学、社会、技术。其中,科学课程标准文本大致由前言、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3个部分组成。“前言”简介了什么是科学(What is science about),为什么要学习科学(Why study science),以及科学学习领域是如何构造的(How is the learning area structured)。“课程总目标”(the fundamental aims)分解为一系列分支学习领域的成就目标(achievement aims),而分支学习领域的成就目标又是通过相应领域的内容标准即分级成就目标(achievement objectives)系列来达成的。科学课程的分支领域包括科学本质、生命世界、地球与空间、物理世界和物质世界等5个部分。以上内容框架设计见表1。

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中的科学本质内容标准及其特点

从表1可以看出,在“科学学习领域”中把“科学本质”作为5个学习领域之一,并且放在首位。在该课程标准列出的“分级成就目标”

(相当于课程内容标准)中,把从小学到高中(1-13年级)的“科学本质”分为8个不同水平,其具体内容见表2。

考察以上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中有关科学本质内容标准的设计框架,可以看出在1-13年级科学本质教育的内容都包括相同的4个维度,但分为8个水平,即在不同年龄学习阶段的目标要求有所侧重,体现了科学本质教育目标水平的层次性、阶段性和连贯性。和其他许多国家科学课程标准相比较,应该说在这方面是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的一大特色。

启示

通过以上简要介绍我们可以发现,新西兰中小学科学教育中的科学本质教育实施首先是由国家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来规定的,而且对不同阶段的学生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要求,这对在我国理科(科学)课程标准修订和完善中强化科学本质教育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把科学本质作为理科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的组成要素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7

二、课程标准存在的不足

由于课程标准制定工作是在相关理论研究薄弱、实践积累不足的情况下开始的,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课程标准中的一些问题不断显现出来,应认真分析并对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课程标准对农村地区的关注尚有不足

学科课程标准中选择的内容题材及其教学理念与农村生活存在一定距离。这里以本次课程改革中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例说明。数学知识本身,特别是传统的基础知识是中性的,但本次课程改革在数学学科中的一些“增长点”则与农村社会的现实有较大距离。从理念上看,强调了“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要充分考虑计算器、计算机对数学学习内容和方式的影响,大力开发并向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强有力工具,致力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乐意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这代表数学学科发展的方向,是时代对学生素质培养的新要求,但这对于课程资源相对不足、办学条件较差的农村学校来说,实施起来困难较大。为了进一步解释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标准》中还安排了一些案例(见专栏四),在这些案例中,除一些中性题材外,大多是基于城市生活的。只有案例3与农村生活有关,但在数学与现实素材结合的深广度上显然无法和其它案例相比。其它学科的课程标准中也有同样的问题存在,如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要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阅读,要“能利用图书馆、网络搜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等等。这些所列目标明显体现着都市化的倾向,没有考虑到有多少农村学生可以“看音像制品”,有多少农村学生可以“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音乐课程标准能够“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要求“学校应配置音乐专用教室和专用设备,如钢琴、风琴、手风琴、电子琴、音像器材、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常用的打击乐器、民族乐器及西洋乐器等”。物理课程标准要求学校在多媒体教学资源方面要“收集学生难以见到的、有重要物理意义的、展示科学技术发展的实况录像,例如航天发射、大型船闸、蒙古包外的风力发电机、小山村的水磨、激光手术等。利用快录、慢录、显微摄影等技术手段拍摄的音像资料,向学生展示物理过程的细节。收集课堂上难以完成的实验录像资料。例如用磁悬浮表现超导;以粗铁丝作棱,以薄橡胶膜作面做成中空立方体,放到水中表现液体内部各个面的受压情况”,并强调“在物理课的学习中提倡智能型软件,学生输入条件后它按照科学规律自动给出正确的情境”。这些目标、内容要求、课程资源的建议,对于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学校及其儿童来说无异于形同虚设。不容否认,新的课程标准与以往教学大纲相比确实有了很大的弹性,但依然是单一的城市的层级与维度,偏离我国的教育现实。

(二)课程标准体系尚不完备

到目前为止,除高中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外,国家已经颁布了基础教育阶段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本次课程改革的亮点,在实践中苦苦探索多年,有关该课程的规定和要求只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仅有的几段文字,而该课程具体实施的指导纲要已在私下传播了好几年至今还未正式出台。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实施中出现了诸多变异的做法,有的省、地、市教育厅(局)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没有正式颁布为由,至今没有出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和评价方案,或者在出台的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依然以学科课程的形式开设新课程以前的“劳技课”、“信息技术”等课程,依然自主发行和使用原有的劳技课教材、信息技术课的教材,试图以独立的劳技课程和信息技术课程取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剥夺了广大中小学在综合实践活动获得发展的教育机会。教育行政部门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政策严重滞后于学校的改革实践,甚至与学校的改革进程相冲突,拖后腿。任意拆解、瓜分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现象普遍存在,另有以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地方管理为由,以地方课程的形式全面改造或取代综合实践活动,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名存实亡。

(三)学科课程标准的文本有待进一步完善

1.课程标准缺少评价标准和机会标准

现有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标准尤其是评价指标几乎是缺失的。以正在试行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为例,只有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主要内容,而且在内容标准中的科学知识部分只是呈现了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和宇宙的具体内容标准,而没有与之相应的、如何检验学生是否学会了这些内容的评价指标。例如,在生命世界的具体内容标准中只是要求“了解不同生物的生命过程是不一样的,感受时间对生命的意义”,而没有描述或设计怎样才能知道学生是否学到或实现了这一内容的评价指标,这无疑会给教师在教学中带来迷茫。虽然在课程标准中设计了活动建议且在实施建议中谈及评价建议,显然,这些并不能代替评价标准。同时,课程标准本身要为相关目标和要求的实现设定并创造条件,在提出“内容标准”的同时,还应提出“表现标准(成就标准)”,并提供“机会标准”,要求教育系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合适的条件。机会标准是指为保证学生达到内容标准和评价标准的要求,对教育者提供给学习者的教育经验和资源的性质、质量的规定。遗憾的是,在我们的课程标准中这方面非常薄弱,仅有一些指导性的笼统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课程标准的执行。

2.课程标准的表述还不够清楚明确

首先,课程标准中规定的是“最低标准”还是“最高标准”似乎并不明确,以《数学课程标准》为例,强调了“仅规定了学生在相应学段应该达到的基本水平”,“基本水平”不是最高标准,也不是最低标准。但是,课标中的一些“具体目标”本身就有相当难度,还有一些看不出深浅,同时也有不少不可逾越的上限的规定,有些上限式的限定还明显缺乏论证。其次,在研制课程标准时,应重点确定基本要求,而不应把主要精力花在设计教材和教学工作如何开展上。但现行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恰恰非常关注教学过程和教学方式,而在指标体系的制定上非常薄弱,甚至还不如原来的教学大纲清楚明白,从而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歧义,违背了课程标准作为标准的应有之义。

三、教材审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教材管理制度是各项课程管理制度中相对比较完善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教材的标准体系并不完备,管理制度仍有很大的提供空间。虽然早在1987年就颁布了《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但用现在的眼光看,与真正意义上的标准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其中规定的内容大多只是一些原则和要求,还不能称其为标准。200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及教材审定的有11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教材审定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教材审定原则,送交审定教材要具备的条件,教材审定的结论等。此办法中并未明确教材审查标准,而有据可查的是1996年10月由国家教委颁布的、再次修改后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简称《工作章程》)中第三章“审定(查)原,原则和标准”中提出的有关教材内容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5条)、教材体系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3条)、教材的文字、插图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6条)。从文本上分析,其中有关教材内容和体系的基本要求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审定原则有雷同之处。由此可见,不仅在教材审定原则和审定标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概念不清,内容混淆等问题,而且教材审定(查)标准仍然与真正意义上的标准有相当大的距离,具体表现为:比较笼统,缺乏条理;审查内容涵盖不够全面,尤其是新课程标准中强调的一些内容,未列入现在的审查范围,如教材中设计的有关学习评价问题,如何面向全体学生,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内容,技术的利用以及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方面的内容;每个方面缺少细化的指标;没有评价等级和权重。使用这样的审查标准很难保证教材质量及教材审查的科学和严谨,容易造成:教材审查的随意性过大;不同审查委员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差距较大;由于审查委员的变动造成对同一套教材的审查意见出现前后矛盾等问题;审查时忽略对教材作整体和全面的评价而注重对枝节(如标点符号、错别字)问题。除了内容之外,教材的印制也非常重要。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中小学教书幅面尺寸版面通用标准》和《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新出联[2001]12号),只是提出了小学教科书的幅面尺寸应采用A5和B5,对图、表等有特殊要求的小学教科书可采用A4;中学教科书的幅面尺寸应采用A5、B5和A4;由于设备及再版等原因,中小学教科书仍可过渡性使用非标准的787mm×l092mml6开规格,过渡期为5年。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深入,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各种版本的教科书在开本规格和印张上呈现出多样、开放的特点,但与此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2008年3月,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程教学研究部承担了关于义务教育教材管理的研究项目,对列入教育部印发的《2008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目前中小学正在使用的25个科别220套1551册教科书(不含初中俄语、日语;不涉及练习册、挂图、光盘、地方教材和五四制教材)的开本规格、印张数量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发现25个学科203套教科书中,787mm×1092mml6的为168.5套,占83.01%,少数学科在同一学科中教科书开本各异,如小学数学的6套教科书采用4种不同开本,小学英语的19套教科书采用4种不同开本,小学语文和初中数学的教科书分别采用3种不同开本。可见,由于政策制订不够完善、要求不够明确,尽管规定了中小学教科书可以采用的幅面尺寸,但没有对同一学科不同版本教材是否应采用同一开本,或可以采用几种不同开本做出明确规定,因此造成较大差异。另外,由于制订的政策和规定中没有明确关于印张数量的要求,因此,造成同一学科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印张数量差异较大。通过上述调查发现,不同版本教科书印张差异显著的有6个学科,占总学科数的25%。以小学英语学科为例,如图*所示,19套教科书总印张数与平均印张(42.70)差距很大,且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外教研和教科社两家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的总印张数接近70,明显高于其他各套,而辽宁师大版教科书印张数最少(25.75),最多和最少之间相差42.75,近2倍。

四、对策建议

(一)课程标准应以农村地区为基准

广大农村地区应该是国家课程标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学要求应充分考虑农村师生的现状,教学条件、设施、指导性案例等内容的设计和表述也都要基于农村的实际,对于城市可以达到的而农村地区难以达到的要求,可以以有条件的地区如何如何的口吻表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是城市,也可以是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

(二)进一步完善各学科课程标准

在制订课程标准时不但要描述期望学生应该知道的和能够取得的学习成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针对不同水平学习成果所设计的评价指标,帮助教师评价学生所取得的学习成果。课程标准应重点包括课程内容、学习成果和评价指标。国外的课程标准在这方面都非常关注,应该说,没有评价标准不能称为完整的课程标准。因此,我国课程标准应增加评价标准,使之更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更有利于帮助教师开展教学,全面培养学生素养,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在增设评价标准的同时,还应增加机会标准,将实施课程标准所需的基本条件细化为强制性的指标体系,体现教育公平的思想,以保证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

(三)尽快出台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指南

我们认为课程标准应该是一个可以测量的学生能达到的最低标准,而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效果难以量化,不宜用课程标准的形式来规范,但可以用详细的实施指南来加以指导和规范,尤其是对目前认识较混乱的内容领域要予以清晰界定,以免降低该课程的价值。目前规定的这四部分内容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难以以融合的方式进行操作。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例,信息技术教育是教会学生掌握一门现代技术手段的课程,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里只能作为工具或技术手段来应用,而不能在此课程里进行系统学习,建议此课程单独开设。而研究性学习从其本质和实际发挥作用来看,它更主要的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所凭借的一种基本学习方式,是应当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所有内容和所有过程中的主导性学习方式,而不是作为一个内容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内容应该面向学生的生活领域,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我”三个维度来综合组织活动内容。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8

一、关于课标脱离实际

1923年新学制语文课程纲要刊布后,杨贤江认为叶圣陶起草的《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中“使学生能看平易的古书”这一目标并不合适,而主张将其改为“使学生能看平易的文言文”。因为在他看来,“古书对于初中学生,实在太难读了,而且古书的内容多半是与现代生活无关系的”。将“平易的古书”改为“平易的文言文”,一方面可以“为学习高中国语课程打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阅读近代人的名作做准备”。[1]多年后,叶圣陶在《论中学国文课程的改订》一文提出将“培养学生读解古书,欣赏中国文学名著之能力”中的“古书”二字去掉,因为,“广义的‘古书’,国文科不必管”。[2]今天看来,杨氏较为准确地看到了目标中“古书”脱离学生实际这一问题,欲通过“文言文”替代“古书”来给学生“减负”;且与叶圣陶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致的主张,但难度的降低并没有化解原有目标不够明确、具体的问题。因为,什么样的古书(文言文)才算是“平易的”,长期以来莫衷一是,缺乏具有认可度的标准出现。

马仲殊在《读部颁国文课程标准》一文中,对1932年中学国文课程标准“要我们十二至十八岁的青年,深切了解固有的文化,负起振兴民族的担子;要青年能做语体文,又要有用文言文的技能;要有创造新语新文学的能力,又要有读解古书,欣赏中国文学名著的能力”等课程目标,打趣地说道:“当我读这标准时,我以为这目标是对我讲的,教部希望中学教师能够得上这目标,谁知竟是为中学生而定的。我想,我该赶快辞职,那目标所说,不但中学生不能,即我这中学生教师也不能。”在文中,马仲殊呼吁“要他们读解古书,又何必培养什么创造新语新文学之能力”,“目标不能不要,至多,我说,一个也就够了”。[3]马氏以一线教师的身份明白地点破了课程目标要求过多、过高的弊病。

1936年语文课程标准在1932版本基础上修订而成,课程目标只做了只言片语的修改,无实质性变化。于是,王秀思针对“目标”中“培养学生创造国语新文学之能力”提出批评,认为“标准定得太高,一般中学生无此能力,也无此需要”[4]。

二、关于课标缺乏操作性

1923年之前的学制、课程文件对语文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界定都是较为笼统的。如“兼以启发智德”这一目标,含义宽泛,使得目标难于实施。龚启昌在《中学国文教学问题之检讨》中指出:“一种学科的教学必须先确定教学目标,然后教材教法才有依据。”虽然“目标的拟订是很不容易的”,但“空乏不如具体,笼统不如列举。我们究竟希望中学生所要达到的是些什么标准,这些标准必须十分确实,教师才能据此来选择教材,并作为教学时所应怀抱的理想”。[5]

1929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中学课程暂行标准》,其中就各科目规定了初高中学生的毕业最低限度。夏丏尊认为初中和高中语文科十二条毕业最低限度“原也定得很笼统,什么‘名著六种’咧,‘名著十二种’咧,什么‘略能’咧,‘大致’咧,什么‘浅近的’咧,‘平易的’咧,都是些不着边际的话。究竟所谓六种或十二种名著是些什么书,哪一种文字叫做‘平易的’、‘浅近的’,也不曾下着定义。到怎样程度才是‘略能’,才是‘大致’,都无法说明其所以然”[6]。虽然“毕业最低限度”只出现在1923年和1929年的课程标准中,且其中不乏“写字能写正书和行书,依照俞子夷氏书法测验(商务印书馆出版)快慢能达到T分数48,优劣能达到T分数45”和“默读速度,每分钟能阅二百四十字至二百六十字”等这样具有客观评价依据的限度标准,但夏氏所指也确属事实,且仍有诸如什么才算“浅易”之类的问题困扰着今日语文课程标准的编制与研究。(张秋玲博士论文《初中语文教科书文言文选篇“浅易”指标量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对百年来我国语文教育界关于“浅易文言文”问题的研究做了系统的梳理。)

1932年小学国语课程标准在“教法要点”的“说话”项下有“教师应预编案例,作为语言材料”的要求。且课标中将语料分为有组织的演进语料、会话的语料和故事的语料。孙钰结合自身经历评论道:“不用说预备案例一般乡村的小学教师做不到,就凭这个有组织的演进语料,也得把他们弄得糊里糊涂。记得笔者参加北平市社会局编辑说话科具体教材时,大家为这个有组织的演进语料,讨论了许久,也没有定出一个界说和教学的具体办法。”[7]

阮真认为,课程标准之所以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乃是“制定纲要目标的人,多是于中学国文教学没有经验的名人,他们不过凭着一己之见,随便写出几条”。阮真据此主张,课程标准中要谨慎使用新的名词术语,表述力求精确、具体,力避笼统的表述;即使必要的新名词术语也应由课程标准研制者做出界定,以便操作实施。[8]

三、关于“固有文化”等

自1923年小学国语课程纲要中有“涵养性情,启发想象力及思想力”的目标,到1932年初级中学国文课程纲要中要求“使学生从本国语言文字上,了解固有的文化,以培养其民族精神”,思维、情感、民族意识和精神等课程目标便经常出现在今后的语文课程标准中。以“固有文化”为例,不少专家学者对其提出了批评意见。

王季思认为1936年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中“深切了解固有文化”是可以取消的。因为,了解固有文化“当着眼于整个国家的政治设施与社会风气,绝非学校教育所能独负其责。而即就学校教育而论,也当由公民、史、地等科负责。在国文一科,是只能叫学生在选文里完成其部分的责任的”[9]。

1944年,余冠英从对当时“坊间的初中国文教科书”批评的角度出发,认为194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修正初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使学生‘了解固有文化’,以及‘唤起民族意识,发扬民族精神’本都不是国文课程独有的任务,也许历史、公民等课程对这几方面责任更应该多负些”[10]。叶圣陶也在评论语文课程标准的文章《论中学国文课程的改订》中提到了“固有文化”。他说:“一个受教育的人,依理说,必须了解固有文化,才可以‘继往开来’。否则像无根之草,长发不起来,也就说不上受教育。而且,这里的了解不只是通常所说的‘知道’,它比‘知道’深广得多,包含着‘领会’‘体验’‘有在自己身上’等等意思。要使学生有这样深广的了解,不是国文一科单独办得了的,其他学科也得负责,如历史和地理。”[11]讨论史地方面的问题,阅读史地方面的书籍,也是从本国语言文字上,了解固有文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根基,它凭借一种浸淫、感化、滋养的方式影响着、建构着民族成员的精神世界,改变着民族成员的人生态度、思想品质和情感特点。作为文化载体的语文自然成为构成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语文教育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传递过程,一种文化的生成和创造过程。”[12]我们在语文教学中要明白,“养成读书思想和表现的习惯或能力”和“发展思想,涵育情感”,“后者是与他科共有的,前者才是国文科所特有的”;“我们在实施时,这两个目的是不应分离的,且不应分轻重的,但在论理上,我们须认前者为主要的”,力避像穆济波那样将“‘人的教育’的全副重担子都放在国文教师的两肩上……以国文一科的教学代负全部教育的责任”。[13]

四、关于课程内容选取

1.强调课程内容要均衡、有序

曾参加1923年高级中学语文课程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的穆济波撰文对1923年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订的正式语文课程纲要提出怀疑。穆氏基于国家主义的立场,在其“国文国语这一科目,对于中等教育所具的目标,便应该负绝对的责任”的语文教育观下,认为胡适所拟的高级中学语文课程纲要中要求学生“一方要练习用文言作文,一方又要学生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是令人“同时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是办不到的事情”。穆氏则主张,“与其六年中都同时学语体文又渐近于文言文,又要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不如分成各个阶段,一项一项地学习”;“中学六年中语文分学,尤应于每年分别文章体裁,用一年工夫专学一种”;“初级应特别注意作法,高级特设国文应注意国学常识及研究国学之途径”。[14]

汪懋祖的观点与穆济波有相同的一面。他认为:“一般所谓‘国学大师’之主张,往往自相矛盾;即一面主张语体,废作文言,而一面又注重学术思想之演变……其间文学家则注重文学之源流,哲学家则注意学术思想之体系。”因此,汪氏批评1936年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乃调和之,欲使学生于两年之间,略窥其全,以作专修国学准备;且皆依演变之次序,自古代至现代;难易倒置,学生程度愈不能衔接。结果则所学茫无头绪,甚至普通国文不能通顺,皆此种极端矛盾之思想作祟。”[15]

1929年暂行课程标准颁布后,叶圣陶撰文评价暂行课程标准带有一种“复古”的倾向。他具体解说道:“‘复古’色彩最显露的,是高中国文科文言文的加重。”对“目标”中“除继续使学生能自由运用语体文外,并养成其用文言叙事说理表情达意之技能”,而“实施方法概要”项下又规定“译语体文为文言文”,“译外国短评文为中国文言文”等规定,叶氏指出:“高中学生,在目前,须有阅读文言文的能力,这是我们所赞同的;但写作文言文的技能,让中年以上的人去独擅好了,何必把练习这种技能的责任加在青年的两肩呢?”[16]

对语文课程标准课程内容批评较为激烈的当是黎锦熙。他将民国政府分别于1923、1929和1932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认定是“一步一步往后退”。他认为:在1923年小学国语课程纲要中,“竟把之前课程文件中第一学年‘首宜教授注音字母’这个法良意美的规定删去了,只在初小‘毕业最低限度标准’项下,载明‘并能使用注音字母’一语,这是倒退的第一步”;1929年课程标准当中又把“‘国音字母熟习运用’规定在第三、四学年中,不知高年级已经认识了许多汉字,再学字母,效力和兴味便大减低,终成应付部章,敷衍督学之局而已,这是倒退的第二步”;1932年课标中“却又把‘国音注音符号的熟习’仍规定在第三四学年中……这是倒退的第三步”。[17]吴增芥也持与黎锦熙类似的观点。[18]

2.从学科分类划定课程内容

程其保是从对目标的划分来界说学科课程内容的。以1932年初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为例,其四个目标,“可以归纳为两个问题,一是国语,一是国文”。“国语一科,在求能应用以表示自己的思想及从语言与文字中以明了别人的思想。正是养成用语体文及语言叙事说理表情达意之技能。国文一科,则注重在使学生了解文学的形成及内容,因以发展感赏阅读的习惯。”[19]

吴增芥在比较了美国、苏联小学语文教学目标后,提出“语文的学习应‘语’‘文’并重”,且针对“一般学校的情形,还是侧重于文字的学习,忽视口语的训练”的缺点,吴氏主张:“二年级儿童的说话活动,似乎可以占据国语科学习时间的一半,三四年级和五六年级宜占三分之一。低年级的作文,应以口述做基础,先使儿童的说话合于语法,再进而练习笔述”;“高年级儿童应学习演说,每人都要有练习的机会,切不可偏颇”。[20]

五、反思与启示

民国时期,学者对语文课程标准的批评并不止于前文所提的几方面,比如还有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选文标准等问题的批评。当我们在完成前面挂一漏万的梳理后再来审视1923年至1949年的语文课程标准时,会有如下认识。

一是,民国学者对语文课程标准的批评影响到了之后课程标准的编制、修订。以我们前面所举批评为例。不论是杨贤江、叶圣陶这样的民国著名教育家,还是马仲殊这样历任多校语文教师的一线教员,他们对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批评意见还是受到了当时教育部门的重视,至少从之后颁布的课程标准文本来看,他们之前所批评的对象还是有所修改的。如杨贤江将“平易的古书”改为“平易的文言文”这一主张,在1929年初级中学暂行语文课程标准中便得到了体现。特别是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颁布的课程标准冠以“暂行”二字,意在凸显“本标准虽曾博采重意,几经修订而成;但总不免流于主观,缺少科学依据”[21],“有许多可以商榷的地方,还应该由全国中小学实地试行,以便修订”[22]的态度,也因此,众多学校、专家展开了课程标准的试验研究。

二是,民国时期学者对语文课程标准的批评今日依然有效。时光荏苒,民国学人对语文课程标准脱离教学、学生实际,表述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和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批评,至今仍是我辈对现行语文课程标准批评的重要内容。翻阅十几年来对新课改以降语文课程标准研究的文章便可发现,我们今天围绕课程标准展开的讨论在民国时期已经有众多人士形成了真知灼见,只是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们被束之高阁。当我们大张旗鼓地展开“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时,标准自身的建设已不能再被忽视。在借鉴国外优秀课程标准编制经验,深入挖掘本国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展对语文课程标准自身品质的研究,建立评价语文课程标准的标准,应当是我们深入开展课程标准研究的必然之路。我们要摆脱那种对语文课程标准批评多是基于各自语文教育观,采用“对事实,是‘我看到’;对价值,是‘我主张’;对规范,是‘我规定’”的一种“我以为”“我们以为”的学派立场式的评价。[23]

参考文献

[1][4][5][9][10][13]顾黄初,李杏保主编.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C].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272,936,918-921,936,737,353.

[2][11]叶圣陶.论中学国文课程的改订//叶至善.叶圣陶集(十一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50-51.

[3]马仲殊.读部颁国文课程标准[J].集美周刊,1933(9、10).

[6]夏丏尊.国文科的学力检验//夏丏尊.夏丏尊教育名篇[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29.

[7]孙钰.修改小学课程标准的几点商榷[J].教育杂志,1936,16(1).

[8]阮真.中学国文教学目的之研究[J].中华教育界,1934,22(5).

[12]曹明海,陈秀春.语文教育文化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18.

[14]穆济波.新制中学国文科课程标准纲要问题[J].中华教育界,1924,13(8).

[15]汪懋祖,阮真.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之讨论[J].教与学月刊,1936(6).

[16]叶圣陶.新课程标准与中学生叶至善.叶圣陶集(十二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41.

[17]黎锦熙.教育部定国语课程标准之检讨[J].文化与教育,1934(19).

[18]吴增芥.对于现行小学课程标准的意见[J].教育杂志,1936,26(1).

[19]程其保.高级中学课程标准之讨论[J].教育杂志,1931,23(9).

[20]吴增芥.对于小学课程的几点意见[J].教育杂志,1947,32(4).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9

小学科学课教师对小学科学课程的实施起着主导作用,肩负着课程资源的开发与科用方面的重担。所以小学科学课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课程资源识别与开发规划的能力。教师根据小学科学课程目标对学校与家庭等方面进行考察,找出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课程资源,结合教学内容进行规划设计,从而达到对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开发与利用网络课程资源,根据小学科学课标准对教师的课程理念与行为要求,进修教学设计。

2.突出课程开发的新理念

新的小学科学课已成为新的小学课程体系当中一门重要的学科。课程改革提升了小学科学课的地位,表现了现代教育对小学科学课的重视,对小学科学课教师来说是一次全面提升自己能力的重要时机。所以教师应深刻理解小学科学课的新理念,努力成为新理念的传播者与积极倡导者。

3.体现科学素养的发展

新课程背景下对小学科学课程的目标明确定位,对学生科学素养的培养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三维素养的标准规定了教学内容标准,体现了小学科学课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的教育学科。同样小学科学课教师也不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而是肩负着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使命,是培养小学生科学素养发展的促进者。

4.充分体现科学引领作用

小学科学课程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从学生生活中接触的自然事物开始学习,让学生主动参与到科学学习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小学科学课程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而科学素养的形成需要学生自身在参与科学探索活动中体验与感悟实现的,而并非单纯地听教师讲授。所以在培养学生科学素养时,看到课程资源开发出来的与众不同。

5.从学生的前科学概念和技能水平出发

每位学习者必须以对自己有意义的方式学习――这是惟一的可以与个体已经拥有的知识、经验或概念相联系的学习途径。孩子们所学的东西不是对环境观察的复制,而是自己思考和处理的结果。

例如,声音是怎么产生的?学生的前概念是――给物体力(敲、打、碰、撞、磨、揉、弹、吹)物体就发出声音,而科学的概念,即物体发声的本质,物体受到外力后发生了变化,正是由于这种变化――振动形成了声音。而这种物体发声本质(科学概念)的建立,是在学生前概念给物体力(敲、打、碰、撞、磨、揉、弹、吹)的基础上实现的。

6.制定有效的课堂教学目标

首先,在根据教学内容制定课堂教学目标时要考虑上位目标(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为他们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课堂教学目标的制定要以《课标》中的具体内容标准为基础。第三,课堂教学目标的制定要符合学生的心智发展水平和教学实际。

《课标》中的具体内容标准是课堂教学目标设定的基础,教材内容中的重点、难点知识是课堂教学目标设定的载体。教师依据科学课程内容,挖掘科学教材中隐含的科学知识、探究技能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方面的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心智发展水平和教学实际情况,完善和细化课堂教学目标,然后,再筛选、调整和组织具体的教学内容。

7.确定课堂教学活动的中心目标

科学课堂教学目标由科学知识、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所组成。在制订目标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思考和设计每一维度的预期目标。但由于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三维目标的达成预期并不一定一致,(三个维度的目标不是齐头并进的)因此,应根据各维度目标的特点,以及具体的教学内容,在目标的设计上有所侧重。一般而言,在一个具体的教学活动(一节课、一个探究活动或几个探究活动等)中,应该有一个活动的中心,即中心目标。一般我们往往选取科学知识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中心目标,通过该中心目标的达成,来实现其它相关目标的积累和达成,也就是说科学知识以外的其它目标,只有在科学知识的探究过程中才能实现,而且这些目标在某些程度上比科学知识目标更重要。

我们可以根据预设的教学内容的特点,小学科学学科的特征,小学科学的教学内容可以分为以科学知识学习为主的类型、以科学探究方法(技能)学习为主的类型等不同的类型。以科学知识学习为主的类型,又可分为以事实性知识学习为主的类型、以概念性知识学习为主的类型和以规律性知识学习为主的类型。根据每一种不同类型的教学内容,对应设定中心目标。设计什么样的探究活动,采取什么样的教学策略,获得最佳效果。

8.设计有效的探究活动

探究活动设计的是否有效,直接影响教学目标的达成,所以,设计有效的科学探究活动至关重要。

钻研教材

深入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和含义是设计好课堂中心目标的前提,(课程目标是依据教学内容确定的)是设计科学有效探究方法的基础。为能准确地制定出中心目标和设计科学有效的探究活动,必须要认真的钻研教材。

例如,《热空气和冷空气》一课,第一幅图,一小孩用蜡烛感觉热空气在哪里,为什么小孩伸出的是两只手?

再如,《声音的产生》一课,为什么画一幅图一个小孩吹一个放了些细盐的塑料瓶?等等,不理解好教材中这些内容,怎么能设计出有效的教学活动。

体现自主

探究活动方案学生自主设计。小学科学教学一般都是通过某种方法提出问题,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启发下自己设计的,教师不能牵着学生走,不能给学生任何暗示和框框。

是学生的真实体验,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究得出一个什么结果就是一个什么结果,发现了什么就是什么。哪怕是和我们目标的方向不一致,也没关系,交流研讨时总会找到原因、找到方向、找到找到目标。教师千万不要强加给孩子什么。

通过分析讨论自己得出结论,要让学生真正的自主,要给学生时间、空间,只有让学生在探索科学奥秘的宇宙中不断的锻炼和摔打,他们才能不断的得到发展和提高。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10

学科教育类课程作为培养专业人才的主流课程,传授语文学科教育知识、培养语文学科教育技能是它的两大基本目标。这两大基本目标之间的关系常常被表述为语文学科教育知识是基础,语文学科教育技能的培养要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但实际的情况是“语文学科教育知识是基础”这一地位被无形中当作为“重点”,需要在这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语文学科教育技能”往往成了陪衬。综上所述,学科教育类课程的改革与结构重建,目前可以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即课程结构(内部学科构成)改革、教材建设改革和实践教育改革。

1.课程结构改革

主要解决课程层次提升和学科结构领域扩充的问题,应本着各有侧重、区分能级、明确阵地的原则,构建语文学科教育类课程的新格局。课程层次提升和学科结构领域扩充,指的是要提升课程的内涵,丰富学科教育类课程涵盖的具体学科范围。以往构成学科教育类课程的主干学科往往是小学语文教学法或者是小学语文教材概说和小学语文教学概论,外加教育见实习作为实践教育课程,培养出的小学语文教师能够轻松驾驭静态的语文课程。而《语文课程标准》在理念上将语文课程当作一个不断开发、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对教师的课程资源的研究与开发、教学方案的设计与整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要求很高。适应贯彻《语文课程标准》的需要,现有的以小学语文教材概说和小学语文教学概论为主干课程的学科教育类课程必须提高研究与训练的规格层次,本着各有侧重、区分能级、明确阵地的原则,建设好着眼于宏观课程开发与研究的小学语文课程论、教学设计和创新的小学语文教学论和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语文课程资源和教育力量的小学语文教育研究的学科体系。“各有侧重”是指适应《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语文教师的课程开发、教学理念、教学评价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学科教育类课程各内部课程设置要具有对应性,并相对独立而又互相形成合力;“区分能级”是指不同学科在传授知识和训练能力、培养情感和价值观、探索过程和发现方法等方面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力量不同,教育影响的结果也有长效短效之分,学科教育类课程内部课程设置要综合考虑能级,实现学科的互补;“明确阵地”是指适应《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语文教育的综合性、交叉性和自主性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内部课程设置要兼顾课堂教学主阵地、学校课外教育阵地和社会教育阵地,立足于不同的阵地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思想和价值观的培养,促进学生语文教育知识学习和语文教育能力形成。以课程层次提升和学科领域扩充为基础,按照上述原则建构的学科教育类课程新格局,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四个方向和三块阵地”。

2.教材建设改革

主要解决目前学科教育类课程教材存在的不足,适应当前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的需要,编写贯彻《语文课程标准》课程理念的新教材。当前小学教育专业所使用的学科教育类教材,存在很多不足。从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建设的角度看,目前缺少一套适合小学教育专业语文方向需要的教材;从与小学语文教育关系看,当前使用的教材无论在体系上还是内容上与小学语文教育实际有一定的距离,对小学语文教育发展改革的趋势的反映缺乏一定的前瞻性;从《语文课程标准》所体现的课程理念看,当前所使用的教材自身没有体现出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体验和价值观的三维统一,对小学语文教育的研究也没有从这三个维度去解析。

因此,按照新的《语文课程标准》重新解读小学语文教材,诠释小学语文教育的规律,研究小学语文教育改革的趋势,开发设计小学语文课程,尽快建设紧扣小学语文教育实际、紧跟小学语文课程改革步伐的教材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针对我国目前小学教育专业语文方向专业建设实际和各地初等教育存在的地域性差异,新教材的编写和体系建设需要考虑诸方面因素。

3.义务教育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11

对于百年语文教育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目前大致有七种观点,其中以王松泉、钱威的《中国语文教学史》阐述的最为详细,即:以文学设科、建国为时间节点,把语文教育史分成古代语文教育期、近代语文教育期、现代语文教育期三大时期。这种观点可以看成是对其他六种观点的概括,其注重社会政治等要素对语文教育的影响,对研究语文教育内在的发展规律重视不够。基于此,课题组查阅近百年来关于语文基础教育的大量文本及研究材料,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依据,提出语文教育史由1904年文学设科为起点,1932年颁布语文课程标准与2001年颁布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为两个时间节点,把语文教育史分为三个时期。即:1904年~1932年的语文教育开始时期,1932年~2001年的语文教育探索时期,2001年至今的语文教育发展时期。

课题组认为,语文课程标准(包括语文课程纲要、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相同)是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对语文教育的发展起着引领方向的作用,它是语文教育发展的核心,语文课程标准与语文教育发展规律一致,则有利于语文教育的发展;语文课程标准偏离语文教育发展轨道,则会阻碍语文教育规律的发展。选择语文课程标准的衍变进行研究分析,体现语文教育的发展,是研究语文教育发展规律的新视角。

一、语文教育开始时期

语文教育开始时期是指文学设科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语文独立设科,

语文课程的建构才刚刚开始,从当时的法规性文件中,可以了解语文课程的早期发展状况。

课题组认为,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和1912年《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是课程标准的雏形,课程内容简单,按照课程目标、内容和实施三个部分进行表述。其中《奏定学堂章程》各科目教学要义对中国文学的目标作界定,课程内容清楚,课程实施明确,语文课程的名称称做国文。《奏定学堂章程》阐述中国文字、中国文学都应该作为语文学科,这也成为文学设科也就是语文学科独立的佐证。1923年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国语课程纲要,课程增加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1929年颁布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语文课程暂行标准,把课程内容具体化为作业类别、作业要领。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语文课程暂行标准增加时间分配、教材大纲两项内容。语文从独立设科到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的初期发展,课程与教学内容的建设已初见规模,语文成为中小学堂中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

二、语文教育探索时期

语文教育探索时期是指1932年至2001年新课程标准颁布之前。课题组借鉴顾黄初先生在教育史分期小类上的时间节点1932年,选择为语文教育带来变革的2001年新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颁布的时间节点来划分这一时期。

顾黄初先生从我国语文课程标准发展的角度,研究奠定语文教育基础的是1932年颁布的课程标准,但对此的阐述较少。课题组先后查阅了顾黄初先生的《现代语文教育史札记》《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二十世纪后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等文本及当时的教育法规后认为,1932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完善了语文课程在内容上的架构。对其后的语文课程标准的制定在课程与教学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从表二中分析,1932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范围比较全面,包括幼稚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四个部分;内容具体,与1929年及以前的语文教育法规文件相比,提出了教学大纲这一重要内容,并规范了以后语文教育的发展走向,一直到2001年新课标施行,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结构框架基本不变,语文学科在教学领域形成了比较成熟、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语文教育发展时期

语文教育发展时期是指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至今。

2001年颁布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是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与之前的教学大纲相比课程及教学上都有较大改变。2011年,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语文等19个学科的课程标准,从课程标准上看,课程性质表述有补充,阐释语文课程问题基调与2001年的语文课程标准一致。课题组在研究2011年语文课程标准的结构与内容的基础上,审视2001年课程标准。这种倒推式研究,使得对2001年的语文课程标准的研究更加深入,更有分量。

从表三可以看到:200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与201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核心概念语文、语文课程,以及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的作用和地位等重要问题上起到修订完善作用。课题组认为,语文课程标准的变化与语文教育发展密切相关,语文课程标准施行是体现语文教育发展的核心所在,厘清语文课程标准的衍变,可以清楚地认识语文教育的发展规律。

总之,对语文教育规律的研究,把文学设科后的课程标准完善的1932年与重提课程标准的2001年作为体现语文发展规律的切入点研究的较少,特别是2011年对课程标准的修改完善,使2001年之后的语文教育又有新发展,课题组强调对语文教育内在规律的研究,以使得对语文教育问题的研究更加科学规范。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篇12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因此学校课程体系的构建在新的时代 背景下也应该立足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如下就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联系我国课程标准改革面临的挑战,探究如何构建课程体系。

一、我国推进课程标准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1.由于缺乏核心素养、能力方面的内容,使我国现行课程标准出现教育能力本位和知识本位的混淆。在我国现行的课程标准中,受到欧美教育学者的推崇和赞同的是学科知识体系之间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并注意更加详细全面地诠释课程内容。这种学科知识体系使得教学内容从难到易,循序渐进的编排课本知识,符合教育规律和实际学情,有利于帮助中小学生形成牢固的学科基础。也正因课程标准过于追求知识体系的科学与完整,使得课程标准多以学科知识为导向,过分强调知识体系的科学与完整,教学内容多为抽象的学科知识,忽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

2.国内现行课程标准中缺乏质量、表现标准。质量标准是学生的核心素养在具体学科具体学段的具体体现,是学生在经过一定教育阶段后应该或必须达到的基本能力水平。国内课程标准虽然从内容、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角度进行说明,但在能力维度方面却缺乏明确具体且可操作化的能力表现标准;

各国都开始重视课程标准中的质量标准或表现标准,这是因为作为学生核心素养在学科当中的具体体现,质量标准可以用来监测学生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达到的程度,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指导和评价,进而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此同时,在课程标准中添加质量标准,为教育质量的提供了评价依据,促进教育权利的下放和教育问责制度的完善。

3.国内现行课程标准当中缺乏明确的教学与课程资源建议。教育界一般⒔萄в肟纬探ㄒ槎ㄒ逦课程机会标准,是关于教育教学的过程性支持系统的标准。课程机会标准可以为学生的学习成果提供教学安排、课程设置、课堂组织等方面的支持,从而帮助教师组织课堂教学,促使学生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质量标准,培养相应的核心素养。

在我国现行课程标准中,关于教学建议与课程资源使用建议等方面的规定较为模糊和简单,学科特色体现的不够充分,在实现具体学科能力方面缺乏有效地建议和措施,不利于指导教师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因此,国内课程标准应在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基础上,详细制定教学建议和课程资源使用建议等相关内容,指导和帮助教师科学合理的使用教材,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进行课堂教学等。

二、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内容、结构以及各部分的关系

纵观世界各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历程,其改革的基础都是基于核心素养建构起的课程体系。而当下国内的课程改革也应与国际教育改革接轨,顺应教育发展规律,建立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能力。基于核心素养的现代课程体系应包含如下部分:首先是具体化的教学目标,它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达到的具体的教育目标,即培养学生掌握何种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其次是内容标准,它是指在某些核心学科领域(如数学、阅读、科学等),学生应该掌握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再次是教学建议,即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提供的教育经验和资源,通过提供相应的资源来保证受教育者的学习质量。教学建议的外延较为广泛,既包括课堂教学内容的结构体系、组织安排、重点处理和传授方式,也包括学校公平性、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资源的分配,被称为“教育机会标准”或“教学过程标准”。最后则是质量标准,即在经过一段时间教学后,学生在知识技能、继续受教育的基本准备和基本能力以及学生在适应未来社会等方面的能力上需要达到的基本水平。

根据国际现有改革经验和国内现有课程体系的特点,上述四个部分与学生核心素养模型应呈现如下关系:学生核心素养通过具体化的教学目标和质量标准来体现和反映;内容标准和教学建议则是为了通过学科教学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质量标准是对教学结果导向的标准,内容标准是教学过程导向的标准。一方面,过程标准有利于帮助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而另一方面,结果标准也体现了核心素养的具体要求,只有将过程标准和结果标准有机结合才能达到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

三、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各部分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

首先,作为具体化的教学目标,应该在指导和统领本学科其他内容编排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各个学科应根据学情特点,结合学科内容,设置充分体现学科特色且能实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具体目标。与此同时,应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素养。

其次,内容标准和教学建议应作为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保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通过传授学科知识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因此学科的内容标准和学科教学形式成为学生形成核心素养的基本保障。与传统课程标准相比,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要求内容标准应以形成学科核心素养为导向,而不是将学科内容的科学性和完备性作为根本依据。在教学设计时,应结合实际学情和核心素养目标来安排具体的学科知识。

最后则是质量标准,它是学生核心素养在学业上的具体体现。学生的核心素养是一种宽泛的能力,它指的是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以及终身学习的基本能力与核心素质。质量标准反映的是学生在某学科中的核心素养水平,有利于教育活动的理性判断和科学发展。与学生核心素养相比,质量标准更加符合课程规律和学科教学特点,有利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因此,质量标准与内容标准有机结合后可以用来指导教育评价。

四、结语

因此,应顺应教育发展规律,结合实际学情和学科特点,立足核心素养问题,探究课程体系的建构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建构起一个以核心素养为基础的现代科学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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