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6: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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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一)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2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13]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年终考核评比。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二)2021 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现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适宜创业大战,适宜生活居住的社区坏境,是一项重大举措,为此,社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1)、健全工作机构
平安社区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是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社区成立了社区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辖区物业,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单位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单位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库尔勒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负责包干到人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对各单位、各物业辖区、个体工商户巡查、抽查和暗访。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安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小区、个体工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精心规划社区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社区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社区理念,制定设施了《社区生态环境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风情”的生态社区格局。
近年来,我社区根据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成社区绿地绿化面积37、6555平方米。
三、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紧紧依靠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社区居民主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社区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树立公众参与意识,把“库尔勒是我家,创模靠大家”和“新库尔勒、新社区、新环境”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建立社区环保监督员、宣传员,使社区居民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创建绿色社区,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此,平安社区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居民环境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的作用,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开展爱绿护绿和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他们还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节水、节能、绿化家居等生活小窍门。在小区道路两侧和绿地上,提示居民爱护花草树木的警示牌,时刻提醒居民关注绿色,重视环保。小区内还按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企业和小区内精心设计的园林景点和休闲凉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优雅,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居民倍加珍爱的美好家园。 号召社区居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二)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
结合库尔勒市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创建绿色环境学校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
(三)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
创建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建设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三)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
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责任制,在依法行政、后勤监督、等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对安全生产要有高度的认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不能在发生事故后才去找原因,重要的是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落实、完善安全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社区书记、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员及辖区单位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略)
三、加强日常检查、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部份的事故不是突发的,他们事先一般会出现征兆,这些征兆是可以发现的,我们将会加强日常的检查,对有隐患的店面,单位给予整改,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法,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基础上,不断增强责任感,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利用辖区宣传栏板出宣传板报,悬挂红布条,张贴安全生产画册。
2、发放安全生产材料,利用各种活动进行图片展览及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3、召集辖区中小学生、楼梯长、店面负责人、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碟片。
4、要求辖区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5、组织楼梯长,店面负责人,举办一场安全讲座及安全会议。
6、每月坚持对辖区所有店面进行安全大检查。
7、做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日的宣传工作。
四、做好公众集聚场所安全的整治工作,对社区厂房、公寓、店面、出租房、坚决给予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缺点与问题,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条有理,坚持每月出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材料,让居民随时都能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六、社区将全力支持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组织、配合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并体现到社区的方方面面,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社区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20__年,我们_社区在区政府、综治办、司法局的领导下,在海兰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社区经济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__年度开展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将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措施到位,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将安全工作深入到辖区各个楼区,一抓到底。与辖区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制度,做到月访,每个节日之前,查隐患、做到以防为主、重点治理的原则。如:电线老化,安全用电,门市房的用火用电地段进行加大检查力度,以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和日常安全监管。加强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要提高监管效率;要加强安全检查和督查。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民的自救能力,预防事故或减少火灾发生。继续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减低意外风险。
5月12日,是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为了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社区于5月12日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截止到13日,社区共出板报8期,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动员鼓励社区成员参与防灾减灾和工作,着力提高社区防范抵御各类灾害的整体能力。
为了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师生的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增强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社区与辖区单位第二小学在5月7日—13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社区组织师生参加应急救助演练,包括逃生演练、防震演练,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月15日在中央街华富门前参加由区政法委组织的“共建平安黑河、平安爱辉、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千余份,社区还以出版报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全党动手全民参与、全力创建平安爱辉”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四、深入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如:二小在清明节前夕,我们下委进行走访、检查,宣传不在街头烧纸,宣传文明祭扫,革除陋习。每半年检查二次,抽查四次,开安全会议4次。通过以上活动使辖区单位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与人民生活的关系。
鹿源春社区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__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部署的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的宣传活动。
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安全骨干为成员的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知识,为建设“平安爱辉”、“和谐爱辉”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
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作条幅悬挂于社区门前;10月22日,聘请海兰街道办事处主管安全的领导孙志宏主任和司法所韩江为居民讲授公共安全知识和防灾自救常识,增强居民群众维护公共安全和危机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区营造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开展好安全活动,突出宣传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发动辖区居民群众参与,投身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培育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文化意识,让安全意识深入到辖区的每个居民之中和每个家庭当中,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社区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为了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巩固XX-20xx年度绿色社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省级"绿色社区"及**市市级"绿色社区"的考评标准要求,结合东门社区实际,在县委政府、环保局、建设局,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结合东门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绿色社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理方面
1、创建领导机构,社区分管领导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并有专人具体负责。
2、建有完整的环保档案、资料。
3、编写具体的绿色社区创建及发展计划和创建工作总结。
4、成立一支环卫工人队伍,能经常性地开展环卫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置环境监督员。
5、制订绿色社区公民行为规范,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
6、落实绿色社区环保活动的经费。
(二)、环境建设方面
1、尽可能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力争经治理使社区内固定噪声源达到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在小区内设置
禁鸣标志,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号。
2、争取社区内的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器和污水隔油池建造率100%。
3、新建小区绿地面积达35%以上,改建、扩建小区绿地面积达25%以上,无侵占绿地现象。
4、社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安全收集并处置废日关灯管等危险废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5、设立社区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产所及器械设施。
6、力争社区污染源达标排放,居民对绿色社区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环境宣传方面
1、设立环境宣传橱窗、宣传栏、警示牌、管理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摆放环境报刊和环境书籍。
2、社区每年开展3次环保科普知识培训讲座。
3、社区居民对保护七彩云南和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环境行为方面
1、能组织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2、积极推广居民使用新型节水、节电、节能技术以及绿色无氟冰箱等绿色产品。
3、提倡居民使用购物袋、无磷洗衣粉、拒绝白色污染和一次性餐具,倡导绿色消费生活。
4、引导居民关心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爱护社区内的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5、培养居民不放养家禽、()不乱倒乱扔垃圾等环保行为习惯。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一)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生态区创建工作,每年研究生态建设工作6次以上。(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生态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条,板报或厨窗不少于4期,在区级以上报刊、电视宣传生态每年不少于8次。(责任单位:各单位)
(四)及时上报生态建设信息,每年向局生态办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责任单位:各单位)
(五)考核指标支撑材料完整,档案管理规范,各种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各单位)
(六)制定绿色交通实施方案,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责任单位:运管处、客总公司)
(七)推广应用新型清洁交通运输工具,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人们购买和使用清洁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各单位)
(八)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做好公路、航道管理范围内的绿色通道建设,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倡导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公路站、航道站、局综合计划科)
(九)按照创建全国生态乡镇的序时进度,配合各乡镇整治乡镇道路。(责任单位:公路站)
(十)生态创建特色亮点工作在区级以上得到推广(包括开现场会,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作专题报道,在区级以上工作总结和领导的报告中受到表扬等)。(责任单位:各单位)
(十一)完成区生态办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创建步骤
生态区创建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20日)。全面启动生态区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召开本单位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创建生态区的要求及任务分工,制定创建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创建活动,确保2013年职责范围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区标准。
(三)模拟检查阶段(2014年1月1日-4月30日)。区生态区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对我局创建情况进行模拟检查,在区模拟检查前局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各单位根据区模拟检查及局检查情况,及时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准备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区逐级报请国家环保部对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进行调研、考核、验收,各单位做好调研、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行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此,局成立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科技安全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制定实施方案。4月25日前,请各单位将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报局科技安全科。
(二)强化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建立生态区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层层分解并落实目标责任。局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区建设工作作为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创建工作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