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3-02-02 07:23:04

集中整治方案

集中整治方案篇1

1、镇区沿街两侧清理各类乱堆乱放、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车辆,确保沿街两侧环境美观、交通畅通、秩序井然;

2、镇区4条河道清洁,确保河道无杂草、无漂浮物;

3、镇区主要街道两侧绿化池、绿化带整治,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无杂物;

4、镇区2条省道两侧形象提升,绿化管护到位,环境保洁到位;

5、远景居委会老村庄环境整治,确保村庄环境有较大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街道成立集镇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徐林泉,副组长:王爱骅,成员:派出所、村建中心、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综治办、公路站、水务站、远景居委会、厉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从7月上旬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时间1个月。共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核发通知、集中整治、巩固成果五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5日)。围绕整治重点及目标要求,派出专人对镇区范围内需整治情况逐条巷、逐地段进行细查摸底,排定计划任务,及时汇总拟定初步计划,专治领导小组并逐一现场再核查,进行专题会办研究,制定最终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可行性及实际性。

2、宣传发动阶段(7月6日—7月11日)。街道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文件,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居、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之,形成正面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核发通知阶段(7月12日—7月18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排定的工作任务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及时发出限期整改及拆除通知,明确告知时间要求。

4、集中整治阶段(7月19日—7月31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理清思路,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突出重点和难点,稳步有序开展,努力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多通气、多协调,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5、巩固成果阶段(8月上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效,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做到坚决取缔,毫不留情。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块负责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在全街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任务细化到人,密切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及时研究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加强宣传,发动群众,为集镇环境整治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公开栏、标语、横幅、图片等方式大力宣传,在全街道形成浓厚的氛围。使全街道人民了解集镇环境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每个居民认清在集镇环境整治中的责任,从而积极主动投身到集镇专项整治活动中来。

集中整治方案篇2

江河镇段沿线。

责任单位

xx村、xx村。

整治目标

(一)河流沿线做到“四无一有”。“四无”,即无生活垃圾、杂物、废弃物、建筑垃圾,无挖沙采沙现象,无工业选厂,无乱搭乱建现象;“一有”,即有保洁员。

(二)沿河村组做到“六有一杜绝”。“六有”,即户有垃圾桶、承诺书,组有专职保洁员、垃圾池,村有垃圾清运员、垃圾处理点;“一杜绝”,即杜绝往河里倾倒垃圾。

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中旬)。召开相关村组动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环境卫生清洁行动任务及河道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中旬至11月30日)。

各村分别在辖区范围内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实现河道“四无一有”、沿河村组(社区)“六有一杜绝”目标。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12月1日以后)。通过集中整治,加强环卫保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保洁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卫生制度,形成河道沿线管理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成立江河沿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水利站,由周娅娟及各村主任为工作人员,兼办公室主任,专题研究部署河道集中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镇安监、环保、国土、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认真指导和支持配合做好河道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方案篇3

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有效治理和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我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重点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高危领域或行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列为集中整治重点,进行彻底治理。对其它一般隐患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分别由镇(街)、高新区和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计划,进行认真整改。

三、工作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区、镇、企同步进行。各镇(街)、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区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除负责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外,同时负责督导分包镇(街)、高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监管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具体分工:

区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和工商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安监局与国土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危险化学品分管环节和烟花爆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公安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交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道路运输安全方面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建设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气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防雷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区农机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四、时间安排

从4月1日开始到7月9日结束。共分4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2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同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保证活动顺利实施。

(二)排查阶段(4月13日—4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认真梳理排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和资料库,研究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于4月27日前报区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协调办公室(联系电话:,表样附后)。

(三)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整改和治理。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9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是今年全区安全生产三项攻坚战之一,是防堵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不走过场。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协调办公室,专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镇(街)、高新区及区直各牵头部门于4月16日前将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活动工作协调办公室(联系人:张涛,电话:)。

集中整治方案篇4

一、检查整治时间

自201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网吧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

二、检查整治重点

此次集中检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为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行为,特别是零点以后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重点时段为中小学校放学时段、双休日、清明节期间。重点区域为繁华街区、中小学校周围。

三、处罚标准

对集中检查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上限标准进行处罚。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除并处罚款外,严格按照文化部2014年3月19日的文文件要求予以处罚。即: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申请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四、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方案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疏通“沟渠”、清理“三占三乱”、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美化亮化等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镇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美丽、整洁、畅通、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动。临街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住户和门店,均要签订“门前三包”合同,责任单位要对门前卫生、绿化、经营秩序按照《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门店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占乱挖,乱搭乱建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政府牵头,区市容局执法大队、工商等部门配合。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除杂草、清垃圾死角活动,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将各自卫生责任内的杂草、垃圾清理干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环境干净整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石堆积,无果皮纸屑,积极协助市容局做好大道延伸线周边厂区及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转运工作,力争24小时保洁,

3、开展“三占三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是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乱停车辆,乱摆摊位,乱倒垃圾等行为,我们对有营业执照的门店经营的,我们协助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对无营业执照的流动摊点,区执法大队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

4、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粘贴、喷涂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杜绝乱贴乱画现象,清除不规范的落地灯箱、牌匾广告,规范广告行为,达到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形成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景观要求。此项工作主要是协助区执法局做好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洁行动,重点是商店门口和镇政府地段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大道延伸线美庐公司车站拐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立,规范车辆停放。积极协助区交警大队组织的各项工作。

6、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整治行动。大道延伸线,的绿化整治要做到绿化带、行道树保持良好,对枯死或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美化整治要做到门头整齐,墙面整洁,亮化整治达到无人为损坏等。

三、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4日)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造势,使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与区有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主动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5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协调人要按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安排好整治的时间。各经营业主要按照整治要求尽快行动起来,自行配合整治,凡整治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停业整顿直至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镇市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直至验收合格。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各负其责,自觉投入到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责任明确,协同合作,管理有序的良性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好这次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集中整治方案篇6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镇19个行政村、1个渔业社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发生明显变化,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美化街容街景。清理整顿镇区各类主要道路、小街小巷和各类空地上的乱停放、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清理户外各类广告、路牌、招牌,确保不破损、不陈旧,内容文明、健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止门前各类影响环境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2、治理村庄(社区)环境。清理、整顿有碍观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棚田舍,允许配建的农棚田舍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外形整齐美观、周边无杂物堆放或垃圾堆积;对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临时搭建物进行清理和整改,抓好长效管理工作,促使村庄(社区)周边环境明显改观。

3、整顿市场环境。抓好镇区重点市场(五乡集贸市场、宝幢菜场)、村级菜场及市场周边的环境整顿工作,禁止乱停放、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乱倾倒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市场内外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动态管理。

4、规范再生资源(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区域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得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无法证明来源以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影响街容村貌。

5、墓区环境整治。规范群众丧葬行为,有效制止违规建坟和乱葬乱埋现象,抓好区域内公益生态墓园的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工作;保持入园道路及墓区配套设施(停车场等)的畅通、整洁。

6、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收运系统,全面推行垃圾袋(桶)装化,各村按标准配备保洁员,购置环卫车、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并确保生活垃圾收集无滴漏、存放不暴露,及时收集至中转处。

7、强化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含渣土)管理,清除各类道路两侧及空地上的建筑垃圾(含渣土)。渣土消纳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准,运输过程中必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倾倒,杜绝污染环境。各村要发动各方力量全面管控建筑垃圾及渣土的乱倾倒现象。

8、净化农村河道。建立健全河道的长效保洁机制,实现河道保洁全时段、全区域覆盖,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物、沿岸无垃圾。

9、加强道路常态化保洁。镇区范围所有道路和村级1.5米以上道路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做到路面和道路两侧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并加强道路动态巡回保洁。

10、加强公厕的日常维护。检查维修各村公共厕所环卫设施,彻底进行公厕除臭、除污垢、除四害的“三除”行动,达到一日三洗的保洁标准;专人管理保洁,落实公厕保洁员上墙公示制度。

11、严控污染源。对各村内的污染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杜绝工业“三废”偷排漏排。加大“十小行业”环境卫生治理力度,重点查处证件不全、卫生不达标、“四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无证上岗和聘用职业禁忌人员从业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的不法经营户。

12、推进公共设施的查漏补缺。杜绝道路破损、桥头严重跳车及病路、危桥,确保交通安全、顺畅。做好各类公共照明设施的管养或监管工作,确保正常照明。做好公交站台、电话亭、信报箱、阅报栏、宣传窗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到无污物、无破损。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03月21日—03月31日)。制定五乡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活动热潮。

(二)调研部署、组织实施(04月01日—04月15日)。各行政村(社)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的调查摸底工作,集中对村庄内外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汇总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落实各村(社)环境卫生责任包干相关事宜,做到区域划分明确、人员职责明确、奖罚机制明确(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召开村级动员会议,对各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三)集中力量、综合整治(04月01日—05月15日)。根据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日程安排,通过治标治根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个半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全镇内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整改落实、完善提高(05月16日—06月15日)。镇环境卫生督导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行政村(社)的“自查”、提前通知的“明查”、不定期的“暗查”的“三查”形式对各村进行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真正做到环境卫生无盲点、无死角。

(五)考核巩固、常态管理(06月16日以后)

镇政府组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各行政村(社)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此后,按照《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检查标准》,镇政府每月组织1-2次明查暗访,年底汇总后确定村级目标考核中环境卫生最终得分。同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行政村(社)、农村工作指导员根据《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日程安排表》(见附表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方案篇7

长期以来,以灯塔、寨桂片区为主的农民占用中华路进行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造成该路段人流拥挤、交通不畅、卫生环境差,给市民出行和学生上学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巩固创建成果,改善该路段交通卫生环境,并为灯塔、寨桂片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较为舒适的农产品交易场所,我区筹建了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并完全具备了交易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揽,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在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全部规范在东关农产品直销市场内,达到交通畅通、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该路段交通等方面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16日—18日)

1.由市中办事处在16日前做10块告示牌,摆放在五完小片区的醒目位置,向市民宣传规范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事项。

2.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各抽5人从16日下午18:00时至18日上午对在此路段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农民进行宣传。

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告知市民东关市场的启用;二是告知从7月18日起,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一律不准占道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19日—8月20日)

成立综合执法组,由副区长谭欧阳任总指挥长,区城管分局杨建明、环北办事处主任刘俊、市中办事处主任肖德斌任副指挥长,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粮局、市农委、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为成员,组成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对不执行政府公告、执意不听从劝告,仍继续在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占道经营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2.实行两班倒轮流上班:第一班上班时间下午16:00时—晚上24:00时;第二班上班时间晚上24:00—次日早上8:00时。

3.集中取缔单位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取缔,并安排运输车辆;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市中办事处、环北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及劝阻工作,区创建办负责督查。

4.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蔬菜农民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正常交易,秩序良好。

(三)巩固阶段(2013年8月20日以后)

在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城管分局加强对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的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五完小片区马路市场的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方案篇8

通过开展“城中村”综合环境整治,使“城中村”的综合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乱设摊、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整治,综合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居民集聚区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县城区周边5个农村社区:城桥社区、城东社区、车站社区、西项社区、庄港社区。共整治各农村社区的32个居住小区和自然村,分别为城桥社区1个,城东社区5个,车站社区9个,西项社区6个,庄港社区11个。其中列入重点整治小区的有12个,分别为城桥社区的城桥小区,城东社区的张家桥小区、城东小区、安乐桥小区、陈家浜小区,车站社区的野师庵浜、日晖桥下北、善东花苑、城河滩,西项社区的上南浜小区、南杨浜小区,庄港社区的茅草新区。其中城桥小区和张家桥小区列入重点示范整治小区。

三、整治重点

1、加大违章建筑清理力度。在摸清底子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清理违章建筑方案,做到党员干部违章先拆、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必拆、沿路沿河违章必拆,妨碍建设违章必拆,公共用地违章必拆,切实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

2、加大生活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强集中排查力度,整治一批影响居民生活、焚烧有毒有害垃圾、焚烧物堆放杂乱的小锅炉。加强日学巡查和宣传,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3、加大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开展沿线、沿路和小区内废品收购点的集中整治力度,取缔一些脏、乱、差,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点,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和居住环境。

4、加大小区经营户、摊点整治力度。各农村社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经营户的长效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小区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户以及临时流动摊点。

5、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农村社区要组织人力,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除道路、房前屋后、河道的垃圾,全面清理乱堆放,清除卫生死角,做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杂物堆放有序整齐,小区干净整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铺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管理责任,改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洁质量。

6、加大河道保洁和绿化力度。组织人员开展河道漂浮的打涝和清淤工作,加强对城边、小区内的河道落实专人分段负责河道保洁工作。以小区主干道、进村入口、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河岸边的绿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做到小区绿化成荫、河清岸绿,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分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5月31日前)。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试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1日-7月20日)。各农村社区根据街道的实施方案,对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与街道相关部门和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形成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3、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7月21-31日)。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综合环境长效管理各项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此次农村社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农村社区具体根据街道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为把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街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分4个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整治小组与各农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对接,加强与县级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六、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方案篇9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版权所有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方案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1、查摆问题。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两年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展板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受理投诉。全面提升改造效能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实现受理、签批、转办、督办、评价、反馈“一体化”。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监督举报专栏,并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民生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机关作风效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问题到线索和信息。

4、搭建平台。围绕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的目标,以解决我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审批效率低、机关效能不够高、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平台和涉及监察备案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5、健全制度。一是出台《新建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问责方式,细化问责情形,加大问责力度。二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投资者、企业协调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预警制度》,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亮红灯。四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执法部门涉企稽查、申报、检验等一系列可能影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活动,都需要进行备案、存档,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1月)

1、全面检查。乡纪委负责组织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开展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的方式,对各单位机关作风暨效能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检查与件核查、案件查办结合起来,实现暗访经常化,对发现的问题速查速办,及时通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4、严格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新建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单位要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影响机关作风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深入分析总结基础上,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被查。

2、完善提高。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抓源头、强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机关效能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方案篇11

1、镇土地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整治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列出违法用地清单;二是搞好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应当申请和移送的案件及时办理。

2、镇纪检监察室:依法查处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渎职、失职行为,对参与违法用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工商所:责令违法用地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供电所:积极配合全镇专项行动,对违法用地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5、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司法所:做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案件查处中的调解工作,参与督查追责等相关工作。

7、城建办:负责对整治对象是否违反镇、村规划的认定,提出处罚意见,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补办相关手续。

8、各村委会:按照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3日—15日)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并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行动。

2、调查摸底阶段:(16 日—17日)由土地所组织力量,对__年以来6家企业违法用地情况进行集中摸底、核查,将调查摸底情况整理汇总报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阶段:(18日—30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__年以来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违法用地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迎接好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验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集中整治方案篇12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了解近几年出国劳务人员情况,进一步规范全乡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全面遏制境外劳务纠纷多发势头,有效打击非法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对外劳务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显著提高合法经营企业素质,提高出国劳务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9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整个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查处、制度完善、检查验收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研究制定《开展外派劳务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推进整治方案实施。

致全乡劳务人员一封信,宣传商务部和省政府、县政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说明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整治目的和措施,动员全乡劳务人员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次整治工作。

通过会议部署和宣传,将商务部通知要求和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各单位、各村和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营造有利于整治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在全乡范围内对年以来外派劳务相关情况调查摸底。通过反复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各类外派劳务纠纷隐患,随时了解、把握在国外劳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组织或个人的动态,建立详细的台帐,为下一步集中查处和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查处阶段。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出近几年来典型非法劳务案件和问题,由公安、劳动、司法等单位参与,进行深刻剖析,逐一研究处理意见,予以严厉打击。通过宣传正反面典型,达到教育外派劳务机构和劳务人员的目的,净化出国务工环境,肃清外派劳务市场,提高出国人员守法意识。

(四)制度完善阶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在充分调研、排查、整治和总结的基础上,对全乡的外派劳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外派劳务长效管理机制。

(五)检查验收阶段。针对省市县关于整治活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逐项复查整改,全面总结回顾,迎接上级外派劳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评估。

四、整治措施

(一)实行护照集中保管制度。按照全县统一要求,收取全乡凡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居民持有的因私护照,交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集中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县里另行制定。

(二)实行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群众可对未按政府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实行会议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村责任人进行工作问责,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会办解决。

(四)加强对劳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强化出境前培训,重点宣传外派劳务政策法规、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生活、生产环境,提高劳务人员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履约意识和境外务工适应性。注重平时教育,整合现有劳动力培训资源,从技能、法律意识、思想素质等多个方面着手,改变目前劳务人员文化程度低、技术水平落后、国家观念淡薄等状况,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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