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寄存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8 15:34:12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合同,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六、在托管期间,如乙方由于调动原因需要调阅档案或转至其他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甲方才给予办理阅档或转档的有关手续。

七、本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八、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托管费除按规定交纳托管费外,每人每日加收滞纳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变更地址及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联系。如不及时,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单方或自动终止时,托管关系自然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档案。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及缴交档案保管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档案及相关资料转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只为乙方提供出具档案保管证明以及借阅档案的服务,不提供其他服务。此外,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保医疗、人身权益及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4.本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档案转出;否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向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力。

5.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协议期内如档案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6.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2

一、登记流程规范化。房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采取专门的登记软件,树立各类房产登记的规范化流程,实现登记数据从案件受理到审批、登簿、发证、归档等业务的网上传输,树立电子登记簿。工作人员只需做好自己的环节,流水功课,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力。

二、测绘产权1体化。为解决房屋坐落不规范、编号凌乱的情况,依照“以图管房”的整体思想,采取房产丈量规范的编号规则,对于全市房屋进行统1的分区、分丘、分幢、分户编号,构成树状排列模式,通俗来说,即是将全市房屋都微缩到计算机中,树立1个虚拟的数字城市,在管理以及应用上更为直观、高效。房产测绘是树立这1模式的基础,通过实地的丈量、调查、绘图,构成每一幢房屋的自然状态信息,通过系统软件导入系统数据库,作为房产登记中房屋的自然状态数据。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首先获得全市的地籍图,依照道路、河流划分区片,每一区内依照土地界址划分丘,基本每一丘内为1个住宅小区,按幢测绘分户图,出具测绘成果,同时构成直观的楼盘表。

三、登记数据规范化。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树立规范的电子登记簿,解决了以往登记需要直接查阅房产原始档案的问题。同时,电子登记簿准确反应了房产的权力状态,也能够作为房产原始档案的索引,解决了以往手工登记中漏登、错登酿成的1系列问题,保障了房产登记的安全性。

四、数据应用简便化。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储了全市所有房屋的自然状态以及权力状态,除了了在房屋登记中施展不可或者缺的作用外,在数据统计、数据管理中一样可以做到简便、高效比如在城市计划中,可以统计任意区域内的房屋状态,计算拆迁本钱等。而对于于授权的网上档案查询等功能也能够轻松实现。

五、合同备案网络化。实现商品房网上备案是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又1大亮点。可以通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在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即时将售房数据传入系统数据库,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实时监控,随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有益于市场监管以及相应政策的制订。

六、为全国房产管理系统的联网提供可能。全国房产管理系统的联网是房产管理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在国家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如限制第2套购房等政策,如何认定购房者家庭主房套数等,如果没有完美的乃至全国联网的房产管理系统,在执行上确定难题重重。而各地在逐渐树立本地区内房产管理系统的情况下,今后只需与全国系统接通,便可实现全国的联网。

2、房产档案在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作用及收拾

针对于以往可能存在的档案资料不齐、权属不清、档案扩散等情况,应当在档案数字化进程中1并规范,仅从技术手腕方面讲,主要有下列几个步骤: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3

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在我国,企业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国企业档案工作实行宏观调控,制定和完善企业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和标准,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业的企业档案工作,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企业档案工作,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组织协调。这种管理体制使得企业档案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主要是以行政性为主,体现出纵向管理的特征,其指导和领导色彩较浓,以行业为中心的企业档案部门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而跨行业的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却很少。

美国企业档案管理体制属于分散式管理,联邦政府档案机构对企业档案工作没有指导和监督的权力,全国企业档案工作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管理要求和标准,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活动灵活性较大,企业档案管理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管理和处置自己的档案,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干涉,但是这种随意性也给企业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在全美档案工作者协会自发设立了企业档案工作处,每年不定期召开企业档案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相互促进,加强企业间档案工作的联系,因此,档案工作者协会的纽带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

可以看出,中美两国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各有利弊。我国企业档案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档案的规范管理,但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其对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时,往往对企业档案工作干预过多,使得企业档案管理业务活动灵活性较小,受到的约束较大,发展放不开手脚;而且企业档案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也较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档案部门之间的自发交流、多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会越来越多,我国应大胆借鉴美国经验,吸取其积极的一面,为企业档案部门之间的交流创造条件,如建立民间档案交流协会,吸纳企业档案工作者加入,以定期开会等形式促进企业档案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企业档案具体管理环节

1.收集:美国由于实行分散管理体制,企业档案收集工作完全在于企业自身的重视。企业档案机构一般是历史-档案型,其职责除了负责管理企业档案外,主要是研究企业发展史,这就使得企业档案的收集工作主要着眼于通过多种渠道从社会上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档案资料,同时也导致企业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脱节,档案部门只有保管档案之职,没有管理和监督文件归档之责,因此文件收集难是美国企业档案工作面临的较为棘手的问题。相比之下,我国企业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之间的结合相对紧密,由于有统一的规章制度,企业档案部门可以依照规定进行各种文件的收集工作,从制度上保证文件转化为档案的渠道畅通无阻,这是我国企业档案工作的优势,应当坚持;但是我国企业档案部门在拓展收集渠道,从社会上征集与本企业历史文化相关的档案资料方面做得很不够。

2.整理与鉴定:美国企业档案的整理没有统一的分类规则,各企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档案分类类目,整理以充分尊重文件形成的自然状态为前提,比较注重简明实用,不强求外观上的整齐划一,档案的具体整理工作大多临时雇佣人员来进行。他们也十分注重档案的鉴定,企业一般都编制自己的文件保管期限表,根据档案价值的不同"区别对待"。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十分重视,而对价值不大的文件仍放在文件箱中,不再进行整理。在我国,企业档案的整理比较追求整齐划一,在行业内编制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实行统一的分类代号,档案工作大部分时间用于档案的分类整理。企业档案的鉴定主要依据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企业依据国家通用保管期限表、专门保管期限表和专业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这种做法应当保持。美国企业在档案整理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地借鉴。企业追求的是效益和效率,对信息服务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随着企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简化文件归档整理要求,制订比较实用的整理程序将是当务之急。

3.提供利用:美国经济发达,因而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程度较高,计算机技术在档案部门应用很广,档案利用基本上实现了自动化检索。我国现代化起步较晚,计算机技术仅仅在一部分企业得到应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在对外提供利用方面二者有着相同之处,都奉行谨慎对外原则。美国尤其强调这一点,以免发生有损企业竞争力的事件,特别是对新闻界。另外,二者都比较注重利用档案维护企业权益、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在保护自身利益和信息披露方面,将有更严格的要求。近年来,我国企业机密泄漏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企业档案工作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企业自身利益的保护。

企业档案的归宿和最终流向

这里所说的企业档案的归宿和流向主要是指企业停顿破产后没有被重组、兼并、购买改造、拍卖而滞存的档案的流向问题。

在我国,企业停顿破产后档案的处置基本上是根据1997年制订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的。企业破产后,属产权范畴的档案随档案所有者的变更而转移,暂无去处的档案要移交给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综合档案馆保管。尽管《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仍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有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积极主动地接收档案,加上企业自身的档案管理混乱等,造成了破产企业档案的大量流失。另外,这一办法仅仅是针对国有企业而言的,非国有企业停顿后档案的处置和流向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许多企业档案由于未能得到妥善处置而流失严重。因此,企业档案的归宿和流向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美国,企业停顿破产以后,其档案一般由公共性保存机构(如大学和历史学会)保管。由大学和历史学会主动收集保管企业档案的传统由来已久,"事实上,在美国第一个企业档案馆建立之前,大学和历史学会已经收集了十多年的企业文件。1916年,哈佛大学率先系统收集企业文件,不久,其他大学也效仿了这种做法。"在经济不景气或者企业档案馆由于节省开支的需要不得不停办档案馆的情况下,企业"并没有消极地将企业的文件束之高阁或者全部销毁,而是明智地将之转送给公共性的保存机构,如高等院校图书馆或历史学会。"

在国有企业档案的归宿和流向问题上,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介入并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是我们的优势,而对非国有企业档案归宿和流向的处置,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把企业停顿后"无家可归"的档案通过一定的方式转送给公共保存机构,既能使企业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又有利于企业档案的开发利用。当然,双方要签订严密的协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企业档案的寄存

在我国,企业把自己的档案交给档案中介机构("寄存中心"、"档案事务所",名称不一)代为保管的现象是近年来才出现的,可以说,企业档案保管逐步社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的建立首开了我国企业档案寄存服务的先河,其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不愿或无力建立档案室自己管理档案的企业提供一个有效的档案保管途径,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在美国,企业档案寄存服务已十分普遍。商业性文件中心就是由私人创办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寄存机构,配备有现代化的文件存贮设施,专门为企业提供档案寄存服务,尤其可为新型载体文件提供良好保管条件。可以说,美国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运作是完全市场化的,它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

与美国相比,我国企业档案寄存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它既不是行政意义上的寄存机构,也非完全意义上的商业性寄存机构。同时,档案寄存服务还处于探索时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要积极借鉴美国的经验,使档案寄存服务逐步规范化、市场化。

参考文献:

[1] Susan C.Box. Business archives in the United States Marketing in a changing environment.Janus.1997(1).

[2]肖永英.美国企业档案馆的发展:在竞争中求生存.北京档案.1999(8).

[3]宫晓东主编.企业档案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4

在这项工作的开展中,合肥市档案局始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难而上,勤于思考的工作态度,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有了经验及时总结,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一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合肥市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做此项工作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带领调研小组深入各家企业对全市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情况及档案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市属国有企业的情况相当复杂,比预想要困难得多。2004年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就有上百家,仅经委系统就有51家企业改制,其中破产的达16家。平均每家企业有档案约3000卷,仅这16家破产企业的档案数量就达4.8万卷。而且各企业的档案管理情况十分复杂,企业档案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很长时间无人管理,有的甚至就被直接装入麻袋中扔进仓库,许多档案已经破损、缺失,大多数先期整理过的档案质量不高,需要重新整理。同时还面临着资金、人力、物力、场地等方面的制约,开展工作的难度相当大。

二、 争取重视,寻求配合。经过全面细致的调研,市档案局领导班子认识到开展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整理移交工作,不是某一个单位单独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与紧密配合。针对这一情况,市档案局积极寻求对策,努力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一方面努力同市经贸委等部门协调,制定方案,一方面及时与破产改制企业互通信息,理顺关系,三管齐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充分考虑各方因素。经过反复宣传和积极争取,这项工作得到市委副书记汪庭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林建的高度重视,以及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批转《关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后档案处置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印发全市,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经费,强化队伍。2004年7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财政局、市经贸委等部门的配合下,安徽省第一家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合肥市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成立,抢救接收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迈出艰难而又重要的第一步,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经费是做好工作的物质基础,中心成立至今,市财政共拨款45万元,工司投资35万元。有了机构和经费,我们从全市企业下岗职工中挑选政治上合格并有档案工作经验人员,组织了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因为档案整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要求相对较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还要具备很强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档案分类、鉴定、编目、装订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国家有关业务标准执行,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

四、建章立制,规范业务。为进一步加强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抢救接收工作,市档案局根据对全市破产改制企业所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和每家企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时间表;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制定有关业务规范,依据《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市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合肥市档案馆接收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暂行办法》、《关于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全宗划分及编号的意见》等业务规范,明确了接收企业范围,接收档案时间跨度、门类以及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编目、交接等各项工作,确保了进馆档案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5

和上海的档案中介机构起步较早,规模和数量都较大。除浙江、上海以外,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档案中介机构,如北京碧海兰台咨询

有限公司、安徽晓荣档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要阐述的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档案事务所,限于所掌握的资

料,我们将从比较成熟而一般又置身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下的档案寄存中心入手来分析档案事务所的现状。

(一)档案事务所的性质与目前存在的与档案有关的社会服务组织的性质区别

档案事务所应为面向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它的性质和服务方式应与现在的比较完备的律师事务所相对一致。众所周知,律师事

务所在改革开放后建立起来,隶属于司法部门,后来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独立成为法人单位走入市场。在管理方面,目前已有律师行

业协会和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制度。

而我国档案事务所发展太晚,目前也仅在上海、浙江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咨询为主的档案事务所,并且还未形成规模,各项制度都

未完善。与此同时,我国又出现了一些与档案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如档案寄存中心。这是目前在档案界较引人注目的一种新型服务

方式,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存在的寄存中心与我们所要论述的档案事务所有很大差异。

1998年8月9日,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是全国首家档案寄存中心,其服务职能主要是将不具备充分保管条件及配备档案保管主体成

本过高的国有与非国有及破产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工作、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寄存在市档案馆中。在这里我们

要特别提到两点:①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隶属于深圳市档案局领导,并内设于市档案馆内。②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的经费和资金运转

基本上是靠市财政支出,并且有偿服务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局。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不存在独立性,不是独自承担

风险和资金运转的机构,它完全不属于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也只能说是档案局(馆)对社会服务的新形式。

上海出现的档案事务所,对一些企业的重要项目档案负责整理、编目、上架,从零散档案到系统正规整理完毕,收取适当费用。

这类档案事务所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档案事务所的雏形,未能真正成为成熟的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后有更大的发展。

(二)档案事务所产生的背景条件

1.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是档案事务所产生的先决条件。

我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的大改革中将政府一部分权力放开,将一部分领域推向社会公众管理,这是大量社会中介机构产生的先

决条件,这其中不仅有比较完备、影响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在经济领域日渐成熟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事务所都

进行了相应的改制,律师事务所从最初的司法部门中独立出来,会计师事务所从政府财政部门中独立出来。如果没有这个大前提,档

案事务所,包括档案寄存中心这一过渡型的机构恐怕还是很难实现的。

2.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是档案事务所的催生剂。

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起来,原有的单一的经济形式早被打破,不仅有国有经济、民营经济,还存

在着大量的混合型经济形式。我国的档案部门长期以来的服务和管理对象都仅仅局限在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部门,服务面窄,服务

水平低,服务条件比较落后,已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与这种状况同时出现的却是社会对档案管理的新要求。

(1)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企业档案存在管理不善乃至无处可归的情况。在国有企业破产、拍卖、改组、兼并中,无论是企业经营

状况和各种档案,还是企业职工个人档案管理都出现了矛盾。(2)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更显混乱。由于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减少管理成

本和用人方便,根本不接收档案,造成一些流动人员档案严重与人脱钩。即便一些企业存在着专门档案管理部门,也往往是办公条件

和保管条件特别差,加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对其也无直接管理业务,造成档案管理混乱。

(3)一些社会团体及许多个人不具备保管档案的充分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一些规模小,而档案保管费用又相对比较高,无论是社会

团体还是个人都不想关注这个问题。

在这些新情况下,如果出现档案事务所,并提供价格低廉的优质服务,无疑是个好方法,并且档案部门也可以通过对档案事务所

的业务宏观指导来达到对这部分档案的管理。

3.现有的其它社会服务中介机构的成熟运行是档案事务所产生的现实依据。

我国目前大量存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一些房产交易所等都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成熟的管理模式、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良性的运转,为我国加快档案事务所建设提供参照模式和实践依据。

4.档案寄存中心的健康发展与合理改制将是档案事务所发展的动力和希望。

目前我国以深圳为代表的档案寄存中心获得社会承认和欢迎,也为建立完备的档案事务所探索出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可以相信

随着档案寄存中心的逐步发展与今后的合理体制,档案寄存中心将是档案事务所发展的动力和希望,目前社会各界和档案部门应全力

做好档案寄存中心的工作。

(三)档案事务所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档案事务所的性质和成立条件无具体依据。

目前仅有的关于档案的法律不仅很少,而且内容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现在建立档案事务所的发展需要,并且相对地专门立法工作

需要更长时间。

这种状况将使档案事务所缺乏法律依据,很难获得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因此为档案事务所定性和明确规定成立条件已是

十分必要的工作。

2.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目前未对档案事务所的发展及行业管理标准制定详细、科学的方案。

档案事务所的产生、发展不仅要有立法机关在法律上的保障,更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出针对本部门行业的方案,这是档案管理

部门的具体使命。档案部门有必要针对这种情况就建立全国性的行业指导协会,就档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获取及运转的具

体条件和具体责任等情况向有关立法部门提出积极的建议并参与相关法律的制订。

3.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和支持档案事务所事业的建设。

二、档案事务所的业务展望

1.对有关档案的咨询、指导工作。

这是档案中介机构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现阶段档案中介机构的主要服务方式。

档案事务所可接受被委托人的请求就有关档案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解决其保管档案中的问题;同时也可同有关单位和个人

建立起稳定的协作关系,由档案事务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指导其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业务,提高其档案保管和利用水平。

2.对企业档案做出定升级、ISO质量论证工作。

(1)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国家对企业管得太多,企业各项工作缺乏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其中也包括企业的档

案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对企业大大放权,由过去的微观管理转为现在的宏观调控,企业自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同时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依然存在,在企业的档案工作中,这也有所体现,像目前对企业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升级定级、评

先奖优等都明显地带有传统行政管理的色彩,这一切都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中要求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背道而驰,

使得企业在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还不得不将一部分精力用于应付这些额外的行政干预,从而部分地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但我

们也要认识到,如果政府对企业的档案工作完全放开,让企业完全自主地管理本企业的档案,企业就有可能忽视对档案的管理,导致

企业档案工作水平的下降,从而损害我国的整个档案工作的基础。而档案事务所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理想方式,政府将以前对企业的

档案管理转由档案事务所来协调解决,真正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让企业完全按照市场方式进行运转,这必将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

制的完善和发展。

(2)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众多企业充分认识到要想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必须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向管理要效益”的口号

,企业档案也是企业发展的一项衡量指标,企业的全面管理必须依靠高等级的企业档案。因此近年来兴起的对企业管理水平进行控制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6

首先,尽管我国已建立有比较完备的机关档案室体系,但其整体效能与具有经济和高效优点的文件中心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档案工作环境使半现行文件管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相应产生了建立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多元化需求。我国当前正处在变革时期,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这对档案工作环境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方面,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引发的机构精简和人员调整使得相当一批政府机关的档案部门不得不撤销或合并,档案人员也不得不下岗或分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使我国所有制成份和企业资产形式从单一走向多元化,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大量建立,国有中小企业大量改组、转制、兼并甚至破产,这些企业的档案工作或需要新建,或需要调整,或需要移交。政府机关和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和面临的新形势需要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不同特点和需求。

必须强调一点,笔者针对上述现实需要提出我国当前建立文件中心的设想必须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应将文件中心不再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一种特定称谓,而应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最佳组织形式的代名词。假如一味纠缠于文件中心的狭义概念,结果可能就会像某些学者那样,依据我国没有对应称谓得出“我国没有文件中心”的结论1。退一步说,即使如此,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建立文件中心的必要,相反恰恰证明了建立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在追求文档管理最优化目标的驱动下,我国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它们与文件中心可以说是名异而实同的。

二、我国现有新型档案管理机构

及其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一联合档案室

联合档案室主要是针对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不足,从80年代起建立的一种新型机关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一般做法是在相同的行业系统或区域,在充分考虑机关单位驻地远近和档案利用方便的基础上,将原来若干“小而全”的机关档案室以纵向或横向的方式联合起来,组织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整体开发、综合利用。这种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于牵头单位领导,它的库房、经费和编制由牵头单位和参联单位共同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区、县都出现了联合档案室,较富代表性的包括河北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四川长寿县县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等等。

近20年的实践证明,联合档案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它不仅有利于消除区、县级机关原有单一档案室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更重要的优点是节省了人财物资源,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为联合档案室可以通过人财物资源的集中配备和使用确保档案室设施的齐备,改变了原来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参差不齐的局面,提高了管理质量。仅以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为例,它是由区政府下属16个机关档案室联合而成的。联合前共有16名兼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累计192平方米;联合后只设2名专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仅用35平方米就满足了工作需要。为此,理论界对联合档案室的优越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是一种适合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切实可行的组织形式。目前,联合档案室已经推广到全国许多地区,成为档案室体系中的一种新型形式。

二档案寄存中心

档案寄存中心主要是针对企业档案的多元化管理需要到90年代末建立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这种多元化管理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分支机构,它们与政府机关一样也是无论大小均设置档案室保管档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性质上看,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以市场为中心、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利益主体。从特点上看,企业不仅数量急剧增加,而且类型大大丰富。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资产联合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资产单一化的形式,企业的类型划分具有多标准、多结果的特点。

企业类型的多元化使得各个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存在相当差异,档案工作自然也是千差万别,相应产生了多元化的管理需求。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企业档案管理不善甚至流失的现象。在“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下,不少国有中小企业由于破产、拍卖、改组、兼并、转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发生变动,长期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企业档案处于失控状态,整理不及时、管理不完善、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常有发生,有的档案落入个人手中,有的档案甚至被当成废纸销毁,致使大量档案流失。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大多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近年来,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相当迅速。它们大多租房办公,部门设置简单,人员流动频繁;加之在盈利目的驱动下,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很难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来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人员,致使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档案的损毁现象比较严重。这两方面的问题表明,企业在档案室撤销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新的形式来实现档案的安全保管,否则就会造成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

企业档案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在经济特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深圳市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种以档案部门代管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成为最早建立档案寄存中心的地区。1996年以来,深圳市档案馆就接收和代管了一些破产国有企业的档案,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档案的流失。为了进一步适应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需求,深圳市档案局馆于1998年专门设立了档案寄存中心,用于为本市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或有需要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档案寄存的有偿服务。这一举措是档案部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大胆改革,是向档案社会化管理的积极迈进。在深圳市带动下,目前我国一些市县档案馆或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设立了档案寄存机构或开展了档案寄存业务。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了非公有制档案服务中心、湖北省姊归县档案馆为本县财产保险公司的档案提供有偿寄存服务、北京市农科院情报所代管了市科委的全部成果档案,等等。

三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笔者认为,联合档案室和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我国追求档案管理组织形式高效化进程的产物。它们与文件中心均有着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都是文件中心的一种形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

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共同之处可概括为五点。第一,二者的性质相同。从文档管理系统的所处阶段来看,它们同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都是介于机关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性机构,都具有“中转站”的性质。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半现行文件的价值特性决定了它们都具备两项基本功能:一是妥善保管机关的半现行文件,满足机关的利用需求;二是对半现行文件进行最终处置,将其中具有长久价值的部分移交档案馆保存。第三,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联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和文件中心保管的文件,都仍然归属形成机关所有。第四,二者的建立目的一致。它们都是为了避免各机关分散保存半现行文件、降低保管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而建立的一种机构。第五,二者都具有明显的效益优点,包括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实现规模效益等等。美国早在70年代末就尝到了建立文件中心带来的效益,联邦政府每年因此可节省经费上亿美元。我国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1984年的一组对比数据,也可反映这种效益优点:28个参联机关在联合前有专兼职档案员28名、档案柜52套、库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联合后档案人员为2名、档案柜38套、库房面积为75平方米。

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相对复杂一点,因为寄存中心是一种隶属于档案部门,为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有偿服务的机构。国外文件中心就隶属关系而言,有属于政府档案系统、某一特定机构、甚至私人之分;就服务方式而言,也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之分。据此,笔者认为寄存中心同样可以看成是文件中心的一种特殊形式,原因主要基于五点:第一,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它们保管的档案或文件都仍然是原形成机关的财产,档案或文件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二者都只是机构,它们受形成机关的委托,负责为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的代管服务。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它们既要为形成机关提供代管服务,满足机关利用需求;又要对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那些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处置服务,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第三,二者的隶属关系存在相同之处。寄存中心隶属于政府档案系统,这一点与国外政府文件中心相同。第四,二者的服务方式也有相同特点。实行有偿服务的寄存中心与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第五,二者也都具有效益优点,它们以集中的方式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或文件,同样可以获得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和实现规模效益的良好效果。

之所以说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主要是因为它们作为传统档案室的革新形式,吸取了文件中心的突出优点棗经济和高效。一方面,它们以联合或集中的方式避免了机关档案管理盲目追求“小而全”的倾向,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优点,具有经济实用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们,特别是寄存中心可以使档案馆全面控制档案从机关直至进馆的整个运动过程并确保质量,实现管理高效化。但是,它们与文件中心并非毫无差别。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最大区别在于隶属关系的定位不同,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牵头机关领导,文件中心则大多归属档案部门领导。这种定位差别表明国外多将文件中心纳入档案系统,更有利于档案馆通过控制文件中心来实现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寄存中心则是国外政府文件中心与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有机结合,它的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与政府文件中心相同,它的保管任务与服务方式却与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这表明寄存中心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中国国情,既能保证政府档案系统对国家档案的有效控制;又能符合市场经济下追求利益和效益的要求。总之,联合档案室与档案寄存中心作为我国尊重现有国情建立的两种经济高效化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就可以说成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两种有效形式。

三、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和布局

应当说我国在建立文件中心进程中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迄今为止,除了联合档案室与寄存中心外,我国还出现了企业档案托管中心、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事务所等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尽管名称各异,但它们都有着力图追求经济高效的共同特征。因此,笔者认为对文件中心建立形式这一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具体名称既无必要,也无法穷尽。笔者仅就文件中心建立的总体形式和布局提出较为宏观的设想。当然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事务,笔者无权也无意插手,只是通过理论探讨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国外文件中心的类型可以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提供参考。概括起来国外文件中心包括三大类:一是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包括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州市、县等的文件中心,一般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归属政府档案部门领导,免费为政府机关提供半现行文件保管和利用服务的机构。二是特定机构的文件中心,这类文件中心分布很广,从学校、企业、医院到社团组织均有设立,严格说来属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文件管理机构,类似于我国的机关档案室。以上两类均是非营利性机构。三是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般是指为工商企业或其他有需要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文件管理有偿服务的营利性机构。其中,政府文件中心和商业性文件中心应当说更集中体现了经济高效的优点,而且它们也分别代表了服务方式的两种发展方向棗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依据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总体上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系统中设立无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提供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服务。这种文件中心与传统机关档案室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机关单位不再单设一个档案室,而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分级、分区域、分系统设立若干文件中心。每一个文件中心集中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文件。如果可能,这种文件中心最好能归属于各级综合档案局馆领导,必要时一些行业系统的文件中心也可归属专业档案馆领导。另一种是适应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要设立的有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或者是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全方位服务。这种文件中心又可以分两种方式设置,一是以各级档案馆为依托设置,借助档案馆的专业管理和人才资源优势,对有需要或是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代管服务,这既能减轻形成机关的压力,又能避免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二是允许设置纯粹商业性的文件中心,好处是可加快实现档案的社会化管理,激发良性竞争;但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可以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对它加以控制和规范,避免出现盲目追求利益的不良后果。

文件中心的总体布局是指国家对需要设置文件中心的地区、部门或机构作出全盘规划和统筹安排。根据上述设想的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笔者认为除了商业性文件中心以外,国家均可对政府系统文件中心和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就政府系统文件中心而言,我国目前中小城市和区县的机关建立了其中的一种形式棗联合档案室,但这远远不够,还应上下延伸,在大中城市的大、中型机关以及乡镇推广建立文件中心。另一方面,就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而言,我国可以在总结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然后逐步向有需要的地区推广。这是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比较突出,而且人们的效益观念也比较明显。只要文件中心能够为企业、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提供省时、省力、省财的优厚回报,它的前景就必然光明。对于这一点,文件中心自身的效益优点以及档案部门的资源优势可以提供有力的保证。

至此,笔者对文件中心这一热点问题的思考暂时告一段落。

注释: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7

首先,尽管我国已建立有比较完备的机关档案室体系,但其整体效能与具有经济和高效优点的文件中心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档案工作环境使半现行文件管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相应产生了建立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多元化需求。我国当前正处在变革时期,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这对档案工作环境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方面,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引发的机构精简和人员调整使得相当一批政府机关的档案部门不得不撤销或合并,档案人员也不得不下岗或分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使我国所有制成份和企业资产形式从单一走向多元化,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大量建立,国有中小企业大量改组、转制、兼并甚至破产,这些企业的档案工作或需要新建,或需要调整,或需要移交。政府机关和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和面临的新形势需要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不同特点和需求。

必须强调一点,笔者针对上述现实需要提出我国当前建立文件中心的设想必须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应将文件中心不再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一种特定称谓,而应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最佳组织形式的代名词。假如一味纠缠于文件中心的狭义概念,结果可能就会像某些学者那样,依据我国没有对应称谓得出“我国没有文件中心”的结论?1?。退一步说,即使如此,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建立文件中心的必要,相反恰恰证明了建立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在追求文档管理最优化目标的驱动下,我国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它们与文件中心可以说是名异而实同的。

二、我国现有新型档案管理机构

及其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一?联合档案室

联合档案室主要是针对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不足,从80年代起建立的一种新型机关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一般做法是在相同的行业系统或区域,在充分考虑机关单位驻地远近和档案利用方便的基础上,将原来若干“小而全”的机关档案室以纵向或横向的方式联合起来,组织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整体开发、综合利用。这种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于牵头单位领导,它的库房、经费和编制由牵头单位和参联单位共同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区、县都出现了联合档案室,较富代表性的包括河北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四川长寿县县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等等。

近20年的实践证明,联合档案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它不仅有利于消除区、县级机关原有单一档案室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更重要的优点是节省了人财物资源,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为联合档案室可以通过人财物资源的集中配备和使用确保档案室设施的齐备,改变了原来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参差不齐的局面,提高了管理质量。仅以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为例,它是由区政府下属16个机关档案室联合而成的。联合前共有16名兼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累计192平方米;联合后只设2名专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仅用35平方米就满足了工作需要。为此,理论界对联合档案室的优越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是一种适合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切实可行的组织形式。目前,联合档案室已经推广到全国许多地区,成为档案室体系中的一种新型形式。

?二?档案寄存中心

档案寄存中心主要是针对企业档案的多元化管理需要到90年代末建立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这种多元化管理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分支机构,它们与政府机关一样也是无论大小均设置档案室保管档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性质上看,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以市场为中心、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利益主体。从特点上看,企业不仅数量急剧增加,而且类型大大丰富。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资产联合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资产单一化的形式,企业的类型划分具有多标准、多结果的特点。

企业类型的多元化使得各个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存在相当差异,档案工作自然也是千差万别,相应产生了多元化的管理需求。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企业档案管理不善甚至流失的现象。在“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下,不少国有中小企业由于破产、拍卖、改组、兼并、转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发生变动,长期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企业档案处于失控状态,整理不及时、管理不完善、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常有发生,有的档案落入个人手中,有的档案甚至被当成废纸销毁,致使大量档案流失。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大多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近年来,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相当迅速。它们大多租房办公,部门设置简单,人员流动频繁;加之在盈利目的驱动下,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很难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来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人员,致使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档案的损毁现象比较严重。这两方面的问题表明,企业在档案室撤销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新的形式来实现档案的安全保管,否则就会造成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

企业档案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在经济特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深圳市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种以档案部门代管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成为最早建立档案寄存中心的地区。1996年以来,深圳市档案馆就接收和代管了一些破产国有企业的档案,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档案的流失。为了进一步适应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需求,深圳市档案局?馆?于1998年专门设立了档案寄存中心,用于为本市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或有需要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档案寄存的有偿服务。这一举措是档案部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大胆改革,是向档案社会化管理的积极迈进。在深圳市带动下,目前我国一些市县档案馆或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设立了档案寄存机构或开展了档案寄存业务。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了非公有制档案服务中心、湖北省姊归县档案馆为本县财产保险公司的档案提供有偿寄存服务、北京市农科院情报所代管了市科委的全部成果档案,等等。

?三?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笔者认为,联合档案室和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我国追求档案管理组织形式高效化进程的产物。它们与文件中心均有着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都是文件中心的一种形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

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共同之处可概括为五点。第一,二者的性质相同。从文档管理系统的所处阶段来看,它们同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都是介于机关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性机构,都具有“中转站”的性质。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半现行文件的价值特性决定了它们都具备两项基本功能:一是妥善保管机关的半现行文件,满足机关的利用需求;二是对半现行文件进行最终处置,将其中具有长久价值的部分移交档案馆保存。第三,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联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和文件中心保管的文件,都仍然归属形成机关所有。第四,二者的建立目的一致。它们都是为了避免各机关分散保存半现行文件、降低保管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而建立的一种机构。第五,二者都具有明显的效益优点,包括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实现规模效益等等。美国早在70年代末就尝到了建立文件中心带来的效益,联邦政府每年因此可节省经费上亿美元。我国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1984年的一组对比数据,也可反映这种效益优点:28个参联机关在联合前有专兼职档案员28名、档案柜52套、库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联合后档案人员为2名、档案柜38套、库房面积为75平方米。

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相对复杂一点,因为寄存中心是一种隶属于档案部门,为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有偿服务的机构。国外文件中心就隶属关系而言,有属于政府档案系统、某一特定机构、甚至私人之分;就服务方式而言,也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之分。据此,笔者认为寄存中心同样可以看成是文件中心的一种特殊形式,原因主要基于五点:第一,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它们保管的档案或文件都仍然是原形成机关的财产,档案或文件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二者都只是机构,它们受形成机关的委托,负责为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的代管服务。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它们既要为形成机关提供代管服务,满足机关利用需求;又要对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那些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处置服务,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第三,二者的隶属关系存在相同之处。寄存中心隶属于政府档案系统,这一点与国外政府文件中心相同。第四,二者的服务方式也有相同特点。实行有偿服务的寄存中心与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第五,二者也都具有效益优点,它们以集中的方式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或文件,同样可以获得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和实现规模效益的良好效果。

之所以说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主要是因为它们作为传统档案室的革新形式,吸取了文件中心的突出优点??经济和高效。一方面,它们以联合或集中的方式避免了机关档案管理盲目追求“小而全”的倾向,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优点,具有经济实用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们,特别是寄存中心可以使档案馆全面控制档案从机关直至进馆的整个运动过程并确保质量,实现管理高效化。但是,它们与文件中心并非毫无差别。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最大区别在于隶属关系的定位不同,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牵头机关领导,文件中心则大多归属档案部门领导。这种定位差别表明国外多将文件中心纳入档案系统,更有利于档案馆通过控制文件中心来实现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寄存中心则是国外政府文件中心与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有机结合,它的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与政府文件中心相同,它的保管任务与服务方式却与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这表明寄存中心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中国国情,既能保证政府档案系统对国家档案的有效控制;又能符合市场经济下追求利益和效益的要求。总之,联合档案室与档案寄存中心作为我国尊重现有国情建立的两种经济高效化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就可以说成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两种有效形式。

三、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和布局

应当说我国在建立文件中心进程中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迄今为止,除了联合档案室与寄存中心外,我国还出现了企业档案托管中心、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事务所等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尽管名称各异,但它们都有着力图追求经济高效的共同特征。因此,笔者认为对文件中心建立形式这一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具体名称既无必要,也无法穷尽。笔者仅就文件中心建立的总体形式和布局提出较为宏观的设想。当然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事务,笔者无权也无意插手,只是通过理论探讨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国外文件中心的类型可以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提供参考。概括起来国外文件中心包括三大类:一是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包括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州市、县等?的文件中心,一般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归属政府档案部门领导,免费为政府机关提供半现行文件保管和利用服务的机构。二是特定机构的文件中心,这类文件中心分布很广,从学校、企业、医院到社团组织均有设立,严格说来属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文件管理机构,类似于我国的机关档案室。以上两类均是非营利性机构。三是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般是指为工商企业或其他有需要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文件管理有偿服务的营利性机构。其中,政府文件中心和商业性文件中心应当说更集中体现了经济高效的优点,而且它们也分别代表了服务方式的两种发展方向??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依据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总体上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系统中设立无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提供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服务。这种文件中心与传统机关档案室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机关单位不再单设一个档案室,而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分级、分区域、分系统设立若干文件中心。每一个文件中心集中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文件。如果可能,这种文件中心最好能归属于各级综合档案局馆领导,必要时一些行业系统的文件中心也可归属专业档案馆领导。另一种是适应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要设立的有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或者是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全方位服务。这种文件中心又可以分两种方式设置,一是以各级档案馆为依托设置,借助档案馆的专业管理和人才资源优势,对有需要或是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代管服务,这既能减轻形成机关的压力,又能避免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二是允许设置纯粹商业性的文件中心,好处是可加快实现档案的社会化管理,激发良性竞争;但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可以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对它加以控制和规范,避免出现盲目追求利益的不良后果。

文件中心的总体布局是指国家对需要设置文件中心的地区、部门或机构作出全盘规划和统筹安排。根据上述设想的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笔者认为除了商业性文件中心以外,国家均可对政府系统文件中心和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就政府系统文件中心而言,我国目前中小城市和区县的机关建立了其中的一种形式??联合档案室,但这远远不够,还应上下延伸,在大中城市的大、中型机关以及乡镇推广建立文件中心。另一方面,就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而言,我国可以在总结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然后逐步向有需要的地区推广。这是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比较突出,而且人们的效益观念也比较明显。只要文件中心能够为企业、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提供省时、省力、省财的优厚回报,它的前景就必然光明。对于这一点,文件中心自身的效益优点以及档案部门的资源优势可以提供有力的保证。

至此,笔者对文件中心这一热点问题的思考暂时告一段落。

注释: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8

我们都知道,国有企业的企业档案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企面临着转换经营机制的今天,企业档案工作当然也需要转换其管理机制,以期能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国有企业重组中,企业资产评估及处置,人员安置与遗留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企业的档案来规整以及解决。国有企业重组,它的档案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都是在具体实践中形成的。比如根据地域和行业的不同、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档案管理方式就会不同。还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国有企业等相关部门在重组档案管理工作中都有着不同的作用方式,档案管理必须配合它们。另外,近些年来档案管理方式的多样性又被注入了新元素,比如,档案管理在向集约化、社会化发展的趋势。

一、国有企业重组中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

1、重组国有企业内部统一管理

它可谓是国有重组中最主要的档案管理方式,其又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a国有企业档案的集中、统一式管理,即是重组国有企业档案部门对企业所有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可使企业较快理清档案的工作脉络,有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档案信息利用中心。

b分级式管理。它是指国有企业重组后根据组织结构,分层级进行管理,较为适用分级管理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是重组后国有企业成为多法人单位的集团公司,以独立法人为单位实行分级管理;第二是重组后形成单一法人但内组织结构层级较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便于有关部门就近利用档案所以采用分级管理。

2、国资经营公司的集中管理

该管理方式是通过下设的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对所属重组的国有企业的档案实行集中管理,该管理方式为较为特殊的档案管理方式,它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形态之变化而产生。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之投资主体及经营主体,国有资产经营的公司直接领导企业档案管理中心来进行工作。

3、国家档案馆接收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破产重组国有企业的档案主要是由国家档案馆来管理与接收,对重组国有企业,尤其是破产重组的国有企业档案进行接收管理,是一件非常有积极意义的事。

4、市场化寄存管理

一般来说,由档案寄存中心来完成市场化寄存管理。国家综合档案馆设立了为重组国有企业档案提供寄存管理服务项目,它是为各类国有(非国有)破产企业、社团和公民个人提供档案寄存的一种有偿服务,为配备档案保管条件成本过高,或者不具备保管条件的重组的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法。

5、国企重组中的行业集约化管理

这种管理方式是指在国有企业重组中要在集团公司的内部形成一个统一集中管理之平台,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行业集团,按照行业划分成不同的行业区域,分别进行的集约化管理。

二、国企重组中档案管理方式之发展与优化

1、大力加强企业档案之基础建设以适应企业机制转换

我们认为,国企的管理工作势必要科学化,一定要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之基础建设与业务建设,以促进管理工作进一步向科学化迈进。

企业要在精简非生产性人员的同时,为了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和企业机制转换的需要,亦需重视招聘优秀人才。

2、大力促进国企档案管理工作之科学化首先要实现档案的系统综合管理

国企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作为一个系统来综合的管理,把档案收集与档案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紧密衔接起来。

a国企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依法做好国企改制后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档。

b做好企业改制后档案收集与保管重心的调整工作,企业的体制不同,新增的内容就不相同,档案内容发生较大变化。企业自身形成的材料以及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外来文件是企业改制后的保管重点。

c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改制后企业档案归属及流向的确定非常重要。改制后新企业运行的坚实基础和企业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就是系统、完整、科学的企业档案。

d要做好改制后企业档案库藏的优化工作,通过全面科学的规整保留住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并使其得到更好的保管与利用。企业内的库藏档案之优化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保持其优化状态,档案管理工作方可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以确保企业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安全,从而能够有效地利用。

3、开发和完善企业档案信息资源

就目前来说,企业对档案信息地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对信息的要求越发多样而复杂。企业的综合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以及重要的信息资源,它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能够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同时企业的各个部门都是企业档案部门需要紧密配合的对象,档案部门要综合地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扩充并能够为咨询、论证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a国企的档案人员要确定档案工作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内容与方法,提高对信息资源的认识,同时企业高层领导要从战略高度来重视信息资源之开发、运用,加强信息资源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b国企的档案部门要对企业档案进行整理编研工作,开拓“以档养档,有偿服务”的新路子,要注重培养、任用具有经营头脑和创新思维,有超强专业技术能力、良好信息素养和应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档案管理人才。另外,企业要建立一套标准、规范的企业信息资源库,使企业信息资源的流程建立在全面系统及科学的基础上。

c国有企业的信息管理机构必须按照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来进行档案管理。比如建立企业的档案信息中心或者培养起信息资源的管理人员等等。让档案信息资源可以被企业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

参考文献: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9

档案业务外包内容主要包括传统业务外包:如档案整理、档案编研、档案寄存、委托管理、档案用品经营服务、档案人员培训等;现代业务外包:如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档案缩微摄影、档案管理软件开发、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档案网站建设等有关现代信息技术的工作和其他业务外包。

1.国外发展简况。自20世纪80年代起,英美国家的政府机构和企业开始普遍接受业务外包这一理念和做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商业性文件中心迅猛发展,出现了以美国“铁山”(Iron Mountain Incorporated)为代表的数千家档案数据管理机构。美国商业性文件中心协会(ACRC)曾经统计了90年代协会会员数量情况:1991年,协会会员数量为380个;到了90年代末,会员数量已经发展到500个。2008年,会员公司已达573个,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2000多个分支机构。有85%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都采用了档案外包服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外的商业性文件中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行业;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的成立,为行业的有序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成熟规范的标准制度和行业准则,为整个行业的自律和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行业内部频繁开展各项交流活动,共享各自的经验与成果,为行业的整体水平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2.国内发展简况。我国的档案业务外包发展较晚,目前我国列入世界500强的企业中,采用档案外包业务的不到5%。我国的档案业务外包工作主要由档案中介机构来完成。现有资料显示,我国最早的档案中介机构是1992年9月成立的浙江省建德市档案事务所和湖州市档案事务所,主要经营档案用品和提供档案整理服务。创建于1993年的上海档案咨询服务中心不仅提供档案整理、档案寄存等服务,还提供档案鉴定评估、档案缩微、人才培训等服务;黑龙江省档案技术服务中心组建于2006年,主要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寄存、委托管理、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由此可见,我国档案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档案整理、归档、寄存、业务培训、咨询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事务,在档案管理软件开发、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档案网站建设等技术含量高的领域发展较为缓慢,与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相比,在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上均有较大的差距。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成立一个明确的管理机构来规范和指导档案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档案业务外包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档案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问题。首先,档案中介行业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在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有一个宗旨明确、成员分布广泛的管理、协调机构——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在协会的协调下,整个商业性文件中心行业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为整个行业的有序运转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同时,在PRISM的带动下,各商业性文件中心之间频繁开展交流活动,汇集行业最新动态,探讨行业热点问题,进行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而在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行业目前尚未成立一个类似行业管理协会的机构来管理或协调档案中介服务行业的有序运转,使得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各自为政,基本上处于分散经营状态。其次,在我国旧的档案管理体制的长期影响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而档案中介机构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中介机构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据笔者了解,在30个省(市)“档案管理条例”中,有6个省(市)的“条例”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须向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有业务监督、指导关系的有7个,还有6个无任何约束关系。

2.档案中介机构的运作问题。一是档案中介机构规模小,综合实力不强。除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部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如深圳档案寄存中心、上海档案咨询服务中心等)的规模尚可外,我国大部分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规模均较小、服务水平不太高,大量的从业人员从事的都是档案整理、编目等手工劳动。由于规模小,研发人员少,设备少且不先进,许多机构缺乏高科技设备,使得档案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不强,无法承接大中型的档案外包业务,从而影响档案外包业务的发展。同时,外包行业之间由于不正当的竞争,内部缺乏交流,资源不能共享,使得外包业务难以形成品牌,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也就难以形成规模。二是档案中介机构业务的种类少,服务手段单一。据了解,在30个省(市)“档案管理条例”中,有20个省(市)出台的“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其中提到了档案评估、鉴定、咨询的有16个;有3个省(市)的“条例”涉及到了档案整理;只有山东省的档案管理条例将档案业务咨询、档案整理、档案价值评估、档案技术服务、档案寄存保管纳人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范围。目前,在我国发展的比较好的档案中介服务项目是档案整理、档案寄存和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但较少涉及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档案网站设计等业务。与国外相比,我国档案中介机构业务较少,服务范围狭窄,服务手段单一的状况,也是制约档案中介机构进一步发展的一个瓶颈。

3.档案业务外包的质量问题。首先,档案业务外包过程中缺乏质量标准。在档案业务外包过程中,发包方(档案形成机构)关心的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得到最有效、最优质的档案业务服务;而业务承包方(档案中介机构)关心的是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双方在业务外包中存在着观念差异和经营矛盾。作为发包方的档案形成机构,必然在成本与收益之间反复权衡,力争把外包业务以最低价格委托给中介机构。而档案中介机构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则千方百计地压缩外包业务的成本,从而使外包的质量下降。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可供参考的质量标准来规范业务外包的双方,导致在档案业务外包过程中出现诸如偷工减料、整理不规范、编目不科学、查找不方便、保管措施不力等各种质量问题。其次,外包业务过程中监管缺失。档案业务外包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监管缺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发包方(档案形成机构)出于成本考虑,不可能再找第三方进行监督,也很难保证自己的档案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另一方面,如果靠业务承包方(档案中介机构)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则对于档案形成者而言,又可能面临档案损坏、信息丢失、泄露的风险。

4.业务外包后的档案安全问题。一是档案载体的安全。主要体现在档案整理等业务环节。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保持档案的完整齐全、美观适用是业务发包方的主要要求。但是,在承包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安全问题。例如,基建档案在装盒时,由于规格的不同会牵涉到档案的拆分(如A3规格的基建档案装入A4规格的档案盒,会涉及A3规格的档案如何放进A4规格的档案盒中),而拆分档案必然会破坏载体的完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是通过拆分档案进行装盒的,虽然保证了档案的美观、整齐,但有可能造成对档案载体完整性的破坏。二是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在档案业务外包过程中更为突出。比如,发包方将档案文件交由承包方整理,业务承包方的工作人员要对档案文件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特别是在档案数字化录入阶段,信息录入人员要接触每一份具体的档案文件,这就使被整理的档案文件变得毫无秘密可言。而具体从事档案整理的人员如果是非档案人员或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在保密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加之没有相关规定的约束,他们可能会泄露档案信息的内容,甚至将文件目录或档案原件带走,从而给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带来威胁。

5.档案专业人才问题。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档案中介机构中的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不高与能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我国档案业务外包的发展。在一些档案中介机构中,具体从事档案业务的人员往往是经过短期培训、有些甚至是没有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的,许多人不具备从业资格。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这些人员在从事档案业务时往往会出现诸如归档范围把握不准,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文件排列编号不规范、目录录入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由于档案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无法得到保证,将严重影响档案业务外包服务的质量与成效,甚至全部工作重来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三、发展档案业务外包的措施

1.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档案业务外包市场管理。首先,作为档案事业的宏观管理者,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快制定全国性的有关档案业务外包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如尽快制订出台《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使档案业务外包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档案业务外包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作为档案业务外包的承包者,档案中介机构要恪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标准和政策规定,服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规范自身的行为,以规范、高效、优质的诚信服务占领市场,实现“双赢”。其次,完善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竞争行为。目前,我国的档案业务外包市场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档案中介组织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局面与没有建立完善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直接有关。据此,国家应加快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明确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尤其是档案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如规定从业人员均需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档案中介服务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杜绝部门、地区垄断和档案中介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2.加强指导引导,提升机构综合实力。首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观念上深化对档案中介机构作用的认识,加强对档案中介机构的指导与引导。借鉴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管理经验,协调成立全国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组织——档案中介行业协会,在该协会的组织下,制定统一的行业准则,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与资源共享,指导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规范运作。其次,实施档案业务外包市场品牌战略,提升档案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我国有着可观的档案业务外包市场,为了增强和国外同类知名企业抢夺市场的能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档案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势在必行。因此,应对我国现有的档案中介服务行业进行整合、规范,实行优胜劣汰,走规模化发展之路。在合并重组,优化组合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一支全国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档案中介机构队伍。同时,拓宽档案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打造一流的档案中介服务品牌,以档案中介服务独有的管理成效、文化品位和服务信誉去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使档案中介机构以规模经营模式走向更高产业平台。

3.制定相关标准与评估机制,确保外包项目质量。一是要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在总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本行业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如档案业务外包验收标准、档案文件登记备份数据存储管理规范、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规定、档案文件扫描操作规程等。同时,档案业务外包方应与业务承包方保持密切联系,前者要根据自身的外包要求,对业务承包商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后者也要将工作进度及时通报给对方,并就出现的问题与前者积极沟通,共同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达成共识,从而保证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建立评估机制,确保业务外包项目质量。成果验收是检验档案业务外包质量高低的最有效方法。档案业务外包项目完成后,可由业务发包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承包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依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和共同认可的各项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查出漏洞并弥补纠正。

也可由业务发包方聘请资质较深的第三方专家对承包方完成的项目进行评估;还可通过招标的形式聘请资质较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项目的质量监理,以确保档案业务外包项目的质量。

4.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一是档案业务发包方要根据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特点,对现有业务进行认真清理。首先对业务是否需要外包进行可行性论证;然后对哪些业务可以外包,哪些业务不能外包划定一个明确的范围。根据档案信息在保密方面的新特点,一般选择部分档案业务外包。在此前提下,要将本单位的核心与非核心业务区分开来,宜将那些不涉及本单位核心与机密的档案业务外包给档案中介公司。二是业务外包双方(发包方与承包方)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条款中,要明确表述对档案载体与信息内容安全的保护。严格规定档案业务操作者不得损坏档案原件;不得随意破坏档案载体的完整性,如果确需拆分档案载体,必须征得业务发包方的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拆分;不得泄露档案信息的内容等,一旦违反,档案业务发包方有权追究承包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及至法律责任。

5.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外包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国家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注册制度。档案中介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档案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档案管理、计算机知识、信息开发、网络技术等管理知识的培训,尤其是信息处理、现代技术运用方面的训练,使他们在系统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方法的同时,不断提高信息处理技能,并实现工作理念、知识结构和工作技能同步更新,使其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档案业务外包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Michael J Faber. The Evolving Commer? cial records Center Industry. Information Manage? ment Journal,2001(7).

[2]黄霄羽.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现状特点评析.北京档案2009(6).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10

《若干意见》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即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四个进一步”同样也适用于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这“四个进一步”,首要的是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

第一,不能简单用“国有”还是“非国有”来划分档案工作的服务范围与对象,而要从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来考虑,应该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档案行政管理范围,即纳入档案事业总体规划,纳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议程。

第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鼓励、引导服务主要是从宏观上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种环境对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是平等的,不可能也没必要为一个又一个民营企业提供直接具体的服务。

第三,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宜搞什么档案管理规定,让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这么做、那么做;也不宜肯定几种档案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去推行。适宜的可以多制定一些管理规范、技术标准,供民营企业借鉴、参考,用规范、技术标准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第四,应当明确,衡量一个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准是其是否适应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档案工作适应民营企业发展需要,那它的管理水平就是高的,反之则是低的,判断其高低的最有发言权的是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决策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宜用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以及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去衡量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也不宜笼统地说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水平低,是我国企业档案工作的一个难点。我们应该相信,民营企业所有者、决策层,他们会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他们会认识到应该投入多大的力量来做好档案工作。

二、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自主管理

《若干意见》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若干意见》还要求“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民营企业形成的档案属于民营企业财产,其档案管理是企业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进行干预,对其档案财产也不应强制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享有充分的自主管理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自主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档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档案统一还是分散管理上;二是在档案工作列入民营企业各项管理、采取文件材料归档控制措施上;三是在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鉴定、保管、利用上;四是在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上。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自身形成档案自主管理,当然对涉及国计民生、安全生产、司法审计等方面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民营企业必须依法管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自主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应该充分相信民营企业最了解档案的重要性,最有能力从实际出发把自身档案管好用好;二是应该充分放手让民营企业依法、依照实际进行档案管理;三是应该充分为民营企业创造一视同仁的服务环境,包括档案管理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四是认真建议有关部门对不适应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修订。

三、引导、服务、监管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民营企业档案由民营企业自主管理,并不是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没有责任,在不干涉民营企业自的前提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开展,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管。

第一,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我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引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一些档案管理规范、标准,虽然对民营企业没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其参考,比如电子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等管理规范,民营企业完全可以借鉴。在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不往民营企业印发文件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完全可以从网上获得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的内容。第二,典型引导。在自愿的前提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挑选各行业各类型的有代表性、影响力较大的民营企业进行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试点,树立一批典型,用典型引导、带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这种典型引导是比较有效的,既可以受到这些民营企业的欢迎,又能带动其他民营企业抓好档案工作。第三,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特别是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示范引导。一座城市,一个标志性的档案馆建筑、一个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的档案馆,本身就是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示范引导,除了国家综合档案馆之外,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也会极大地影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所以大力强化档案馆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也是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开展的重要形式。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11

【关键词】

国有企业;重组;档案管理

国企重组是指由于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进行显著改变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对企业经营业务的出售或终止,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大幅调整,以及对企业经营场所的改进或迁移。本文主要分析了档案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以及在企业重组背景下的现行管理方式,并提出了管理方式的优化与创新。

1 档案管理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作用

档案管理也称档案工作,是档案管理部门针对企业中的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从其基本性质和作用分析,属于一项管理性、服务性和政治性的工作。对于企业而言,档案管理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一方面,档案管理属于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档案管理工作虽然主要是对档案的研究、整理和编制,但是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社会的使用需求,关系着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因此,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引起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重视。

2 国企重组背景下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推动下,许多国有企业陈旧的经营管理方式存在的弊端日益显露,逐渐难以适应时展的要求,因此,国有企业实现了分离、重组和改制,而企业的档案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动。在国企重组的背景下,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1 内部统一管理

内部统一管理可以说是国有企业重组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档案管理方式,可以细分为统一式管理和分级式管理。统一式管理,是指国有企业对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重组,统一管理企业重组中的所有档案信息。其优势在于可以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企业档案信息利用中心,从而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有序进行;分级式管理,是指国有企业在重组完成后,集合自身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对档案进行分层分级管理,其优点在于工作量相对较小,各级管理部门共同协作,管理效率高。分级式管理适用于两种情况,其一,国企重组后,企业的性质为多法人单位的集团公司,每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可以对自身的档案进行管理;其二,企业重组后,形成单一的法人,但是由于规模较大,内部组织结构复杂,层级较多,为了便于档案信息的利用,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

2.2 国资集中管理

该管理方式是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形态变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相对比较特殊。在实际应用中,主要是下设的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对重组后的国企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档案管理中心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领导。

2.3 国家档案馆接收管理

国家档案馆接收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针对破产重组的国企而言,可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避免档案信息的遗失,其意义和作用都是十分巨大的。

2.4 行业集约化管理

行业集约化管理,是指国有企业在重组后的集团公司内部,建立相应的集中管理平台,对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行业集团,可以通过对行业的区分,实现分别管理,以保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该管理方式并不常用,主要是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或者条件成本过高的重组企业,提供一条有效的档案管理途径。

2.5 市场化寄存管理

市场化寄存管理的主体,是相应的档案寄存中心。国家综合档案馆专门针对重组国企的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了档案寄存管理服务业务,通过收取相应的档案管理费用,为各类国有企业提供档案寄存服务,以确保企业档案的完整性,避免重组过程中档案的遗失和混乱。

3 对档案管理方式的优化和创新

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重组国企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但是也同样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自动化管理水平低下、管理难度大、管理人员素质较差、档案存在残缺现象等,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因此,需要对档案管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优化和创新。

3.1 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国企重组的背景下,要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就必须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就目前的档案管理而言,要加强对于档案存储库房的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例如,可以引入自动化管理系统,并通过相应的处理软件和网络,实现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和自动化管理,切实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确保档案信息的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3.2 建设高素质的档案管理队伍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重组后的国企而言,必须加强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档案管理队伍。这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基础,也是确保档案管理质量的重要保证。

3.3 切实做好档案的日常维护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实体档案进行保存和维护,对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和总结,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同时,要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结语

总而言之,档案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引起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在当前国企重组的背景下,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改进和创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档案寄存工作计划篇12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强化贫困家庭学生入园、上学、升学保障体系,实施教育人才支撑和对口帮扶计划,落实扶贫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校校有帮扶”;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落实到位,完成2016年以来覆盖贫困村学校项目建设,督促未完成的覆盖贫困村项目按期完成;确保控辍保学、学校结对帮扶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落实到位;完成教师交流、培训、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档案材料整理;完成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提升省扶贫重点村运动场地、辐射区域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我县教育和体育事业总体发展取得的成果,顺利通过各级脱贫攻坚验收评估。

二、工作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

责任主体:办公室

1.2016—2020年局党委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

2.2018年下半年局党委学习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3.2019年上半年局党委学习贯彻落实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情况。

4.2019年下半年局党委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

5.2016—2020年局党委学习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情况。

(以上材料要求有学习贯彻落实的会议纪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学习内容、研讨交流发言等资料)

(二)印发文件和专题会议情况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资助中心、基础教育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法规科、装备中心、职教科、体育和运动服务中心

文件类:2016年以来省、市、县扶贫部门出台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历年工作总结和计划。

会议类:自2016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召开的系统内专项扶贫会议等通知、纪要、照片等相关材料。

落实台账:2016—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学生落实政策台账(按年度分学期整理,包括享受资助时建档立卡个人及家庭信息、享受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发放时间等)。

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全面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

责任科室:资助中心

学前教育资助: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14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寄宿生补助面为在校寄宿生的30%,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面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建档立卡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均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并享受免校服费、校车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认定条件为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孤儿、父母一方亡故、单亲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普通高中资助: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在校生的10%,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标准2500元每生每年;对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孤儿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职学生资助: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为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全面落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每人每年贷款额普通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

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台账(明确未资助原因)。

(四)覆盖贫困村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责任科室:财务规划科、基础教育科

1.“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建设规划文件及台账(涉及的贫困村学校)。

2.2016年以来制定的学前教育建设规划文件(财务规划科)。

3.2016年以来覆盖贫困村的学校、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内设配备进展情况(台账及建设照片)。

4.2016年以来合作办园、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应包含相应工作通知、活动开展的照片)。

5.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财务规划科、基础教育科

(五)控辍保学、学校结对帮扶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1.出台的学校结对帮扶相关文件和结对帮扶工作台账。

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设立的相关文件和设立、使用情况台账(覆盖贫困村学校应进行特殊标注)。

3.2016—2020年控辍保学档案材料按年度分学期整理。

4.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

(以上材料应包括:印发的控辍保学相关文件、贫困户学生辍学排查台账、劝返复学通知书、送教上门台账及相关档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开展照片等)

(六)教师交流、培训、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科室: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1.出台的有关人事和教师培训工作中涉及扶贫的相关文件。

2.2016—2020年城镇教师乡村支教、教师交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农村学校教师招聘等工作开展情况。

3.2016年以来农村“三名教师”培养工作、贫困村小学校长、教师轮训工作档案。

4.2016年以来选派教师援青、、援渝支教情况。

5.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

(以上材料按年度整理,应包括通知文件、人员名单、工作台账及相关活动照片等)

(七)加大投入,提升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广场建设水平

责任科室:体育运动服务中心

1.场地建设。积极对接镇、办政府及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健身场地建设工作,力争让所有不达标的健身场所面积达标。

2.器材维护与配备。联系市体育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全县健身场所的投资力度,重点做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场所的器材维护和配备工作。

3.健身指导。结合2020年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加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做好健身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健身质量和健身水平。

(八)落实好帮扶责任人联户工作

责任科室:法规科

进一步完善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机制,各帮扶责任人要密切联系贫困群众,严格落实帮扶具体责任。坚决克服不负责任、散慢懈怠、弄虚作假等工作作风,确保所有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一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每周电话联系不少于2次,并结合帮扶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随时入户走访,及时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排查问题解决困难。重点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空中课堂”学习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九)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责任科室:职教科

1.出台的与职业教育扶贫相关文件。

2.2016年以来中职学校精准招生、定向培养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档案应包括招生文件、工作开展的照片等)。

3.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

(十)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

责任科室:装备中心

1.2016年以来出台的与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文件;

2.2016—2020年农村学校网络建设、班班通建设、同步课堂开展情况包括:工作台账、相关文件、活动开展的照片等,应对覆盖贫困村学校进行特别标注。

三、节点安排

(一)自查评估。各责任科室完成脱贫攻坚档案和台账整理工作,3月底前形成教育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报告,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县扶贫办。

(二)问题查摆。4月份,迎接市局开展的覆盖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教育脱贫攻坚评估验收督查,以问题为导向,彻底查摆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形成台账。

(三)整改提升。4月—6月底,教育攻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对各学区、各县直学校进行自查评估,从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边查边改、逐项整改。

(四)长效机制。9-12月,对原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实施,11月底前全部完成。12月做好迎接省、市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验收,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全面布置,精准细致地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教育脱贫攻坚责任、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扶贫办公室,形成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班。

(三)强化舆论宣传。围绕扶贫工作重点,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典型宣传,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凝聚合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增强合作意识。脱贫攻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形成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班,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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