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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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从业资格考试36场,有7157名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初考合格率达80%,同去年相比减少考生2000名左右,参考人数约降低21.5%。完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签注约71480人,相比2018年约下降1.9%。核发初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约5924个,换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约4295个。
(2)25所驾培机构共培训机动车驾驶员约1600名左右,同比2018年约上升47.5%。
2、主要工作措施
(1)开展培训行为专项整治。自2月27日起,加强了对驾驶员培训过程的监管力度,联合各县区运管机构严厉打击应用“跑马机”进行培训的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检查在训教学车辆是否擅自改造安装教练车计时计程终端等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数据审核,不合格的培训数据一律不予以审核。三是加强与车载终端运营商和监管平台运营商的协作,并要求两家运营商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办法,从科技层面,定期或不定期地持续对车载终端进行更新升级,用技术手段给“跑马机”从源头上设置屏障,共同形成合力,防止违规培训行为发生,确保驾培市场和谐稳定。四是开展“保平安、迎大庆”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跑马机”刷学时现象。
(2)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时审核。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大纲,规范驾驶员培训学时审核,强化驾培行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规范。针对培训中出现的摄像头看不到学员、学员在驾驶操作中吸烟、吃东西,打电话、浏览手机、戴口罩、戴墨镜、频繁更换教练员、车速超过规定范围、学员手脱离方向盘或没有任何驾驶动作等14种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或问题,分别对369名学员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给予全部删除培训,责令驾培机构重新对该学员进行培训,维护学员权益。
(3)坚守“扫黑除恶”攻坚战。督促全市25所驾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驾校教学组织情况以及教学车辆、教练员管理、教练场地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属地运管机构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并督促驾校做实安全工作,以及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移交给属地运管机构,要求其督促驾校整改落实。
(4)落实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采用“督导+指导”的方式,推进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盘山县、大洼区,督促县区要做好三方面,一是将辖区内营运驾驶员和车主的底数摸清;二是针对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生产实际以及行业管理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三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组织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情况反馈给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驾培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人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驾培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与每位教练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要对教练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每次培训都要教练员签字,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实现痕迹化管理;驾培机构要采取半封闭管理,设立必要的门岗门卫,严禁非本机构车辆以及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定期检查教练场地、教学车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确保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并建立检查档案;认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暨设立一个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课、观看一次警示片、参与一次劝导服务、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
(6)加强远程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监管。按照《关于加强从业人员远程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远程继续教育机构进行随机抽查、互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约谈提醒。
(7)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工作。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8〕31号)要求,从2018年12月31日起,不再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发证;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的换证、补证、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等相关业务。
二、存在的重点问题
1.驾培机构存在应用“跑马机”,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学时问题,侵犯了正规驾培机构的利益,影响驾培行业稳定。
2.驾培机构资质“缩水”,因为驾培机构缺少长远规则和驾培市场利益空间减小,驾培机构投入减少,造成机构资质不符合“国家两项标准”。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和设想
针对驾培市场存在的问题,2020年应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引导,强化监管,强化考核
1、做好市场发展引导,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认真开展市场调查,掌握驾培市场供需能力,定期向社会公布现有驾培机构的数量、教练车总量、培训能力、培训需求等情况,加强市场风险预警,防止社会资本盲目申办驾培机构,减少或避免投资人损失和资源浪费。二是调控市场准入机制。按照“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原则,依据“国家两项标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根据目前我市驾培行业发展现状和培训能力及社会需求情况,县区运管机构要充分调查研究本辖区驾培行业发展状况,提前预判,合理谋划。慎重实施三级驾培机构行政许可,鼓励原有二、三级驾培机构升级和一、二级驾培机构行政许可。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将土地纳入规划。按照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将驾培训练场地纳入政府城乡建设统一用地规划,科学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场发展专项规划。加强交通管理与国土部门的信息连通、执法联动,在经营许可证核发时审查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对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予以纠正,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2.加强监管,规范培训。全面应用计时培训考试管理系统,监督驾驶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一是按照见人、见车、见证 、见设施的原则,采取进校、到场、查车等方式,针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实地核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并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加强线上线下培训行为监督和培训数据审核,对违规培训行为和培训学时、里程等相关数据,根据《关于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进行处理。
3.加强经营信誉监督考核。严格执行《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做好考核,确立市场退出机制,对驾培机构反复出现违规经营行为且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加强从业资格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部门的培训学习,经公安车管机关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考核认为能胜任驾驶工作,签出意见并办理公司资格审查证后,才能上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考聘程序如下:
1、由驾驶员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按要求填写“驾驶员上岗资质审查表”;
2、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年龄、履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到赣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其违法计分及事故情况;
4、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路面驾驶考核;
5、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办理公司“驾驶资质审查合格证”并实施上岗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驾驶。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员本公司车辆:
1、年龄或身体健康不适合从事营业性驾驶工作的;
2、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实际驾驶车辆要求的;
4、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满12分未消除的;
5、累计有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6、被计入行业或其它运输企业黑名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
8、对劳改或劳教释放人员应慎重录用。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培训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一经查出,责令书面检查、扣车停运或开除处理。
4、严禁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
5、驾车时不准打手机、吸烟、闲谈和吃东西,不准穿拖鞋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车。
6、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起步行车。
7、驾驶员驾车靠站时必须减速慢行,待旅客全部上下车完毕之后才能关门;依次进出车站,不准赖站、滞站。
8、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运行,不得越线运行。
9、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检审。
10、严格遵守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形,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作出停驾、开除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1、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满足本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二十五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司机的思想觉悟
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2018年车辆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会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各项管理规定及防御性驾驶培训。
二、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大队现有车辆13辆,2700:5辆,4000:1辆,皮卡:6辆,中巴:一辆。截止11月底车辆安全行车320923万公里,长途车行驶88车次,中巴车行驶45车次,驾驶员培训学习17次,路查路检33车次,周安全例会44次。周安全检查55次,GPS监控288车次。
车辆运行都在生产第一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教育: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安全附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开英雄车,要求驾驶员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不“带病”出车。
2、严格执行车辆审批制度和节假日“三交一封”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3、在安全教育方面:大队在5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车辆管理质量提升月”活动目的是通过比服务质量、比工作态度、赛岗位知识技能等,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和生产保障工作,实现“一个杜绝、两个平衡、三个要求、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在10月大队组织开展 “冬季交通安全”两项活动,即:防滑链培训与竞赛和驾驶员安全经验分享活动比赛;切实增强驾驶员冬季交通安全驾驶技术和意识,提高车辆管理人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冬季交通安全。
三、存在问题:
1、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2、大队没有专业的人或地方对车辆进行检查。
3、用车部门不能合理合并用车,减少出车的风险。
四、2020年车辆管理计划
1、做好车辆的日常调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