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2-07-11 06: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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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 违者罚款10元。

2、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10元罚款。以此类推。

3、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100元罚款。

4、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10元罚款。

5、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 每次处以10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10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100%赔偿。

7、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 每次处以每人5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5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20元罚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 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

8、在25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10元,负责人罚款5元,以此类推。

9、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篇2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划》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推进,确保试点成果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2、工作负责人: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氛围。2、工作负责人:3、工作进度: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随时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非公有制试点工作事关全省、全国,我们一定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二)整体安排,同步推进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8月要重点完成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设、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项监管办法建设等方面工作;9月各项试点工作要全面突破,试点企业取得初步成效;10月20日前我区的试点工作要全面完成,迎接省和国家的验收。(三)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要加强联系,做到组织落实、任务到人,按时间表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使整个试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篇3

1引言

我国现行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为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其中囊括了森林经营年度生产计划、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凭证加工以及运输制度等。采用限额管理的目的是有效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对资源进行有节制、有规划的利用,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使我国森林资源在生态绿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达到最大化。自从我国开展“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来,经营主体的转变与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所激化的矛盾性日益凸显。深入分析我国现阶段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存在的诸多制约性问题,完善采伐管理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林木资源的需求量极大,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度消耗的重要措施。根据我国针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采伐限额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制约森林资源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阻碍了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不利于林业建设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2.1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不规范

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1331号)第六条规定:发证人员必须具备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分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书和专用名章发证,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然而,部分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并没有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此项规定,发证人员资历与资质不够;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也存在盖名章的现象。林木采伐许可证台账管理不严谨,导致台账管理混乱,缺乏系统的集中管理制度;采伐许可证在采伐验收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收回,个别单位甚至私自印制林木采伐许可证,这对木材采伐工作的正常运行带来极大的影响。导致以上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为在林业采伐工作开展中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通知,使得采伐工作难以有序进行,造成工作开展的低效与紊乱。

2.2森林采伐限额制定缺乏科学性

森林采伐限额是国家根据长期经营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结合单位的可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制定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然后逐级上报采伐限额年度计划。各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年度限额采伐计划地制定理论上是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规划局的调查结果而相匹配的。然而,实际上很多地方经营单位致力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很少从全局从发,这就导致其经营行为无法全面的顾及到整个森林资源的生态发展效益,加上国家缺乏完整的对地方经营单位的生态效益成果激励措施,在这种经营活动的现状下,森林资源经营者往往擅自虚报采伐限额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上报的采伐限额缺乏真实性、科学性势必导致过度采伐,阻碍了林业资源建设的正常发展。

2.3森林采伐限额分配中存在设租和寻租现象

虽然我国制定了完备的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但长期以来过度采伐的现象一直存在,除了不法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国家法规过度采伐木材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在与森林资源采伐许可证的发放与审核上出现了设租与寻租现象。设租是指某权利个体干预政府对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经济活动和行政管理过程,导致某种生产要素的良性供应链遭到人为破坏,而权利个体正是从中获取利于自身利益的外部条件。掌握森林资源采伐权的人即是“权利个体”。这就的行径导致森林资源经营者无法通过正常的程序获取采伐指标,导致行业内的行贿受贿之风盛行。寻租是在经营活动中为获取更大化的利益而采取的向政府部门赢取特殊庇护而从事的不正当活动。其在森林资源限额采伐政策实施的过程中表现为森林经营者通过行贿林业相关管理部门而获取更多的采伐指标或者采伐许可证,从而为其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润。这种设租和寻租行为对森林资源合理利用造成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导致森林资源的滥砍滥伐,森林的可持续利用性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构成威胁,从全球生态环境的失衡我们可以窥探到此点;第二、影响森林资源经营企业内部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导致行业间的行贿、受贿之风盛行,寻、设租为腐败者的权钱交易恶劣行为提供了“温床”,腐蚀了干部队伍,降低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2.4伐区验收流于形式

森林资源的采伐工作完成后的伐区验收制度是为了保证伐区生产管理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国有林业企业而言,伐区的最后验收工程是执行伐区审批拨交验收制度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保证木材凭证采伐、适度采伐、依法采伐的重要手段。就木材资源的采伐检验而言,其伐区采伐许可证的审批、采伐阶段中的检查以及采伐后的最后验收工作都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需要森林经营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部分经营单位为了需求更要的利润,而致使伐区验收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实际的监督检查作用。

2.5现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限制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当个人说拥有的产权并不完全时,这就引出了“产权残缺”这一概念。产权残缺限制了个体的自我投资意愿,导致其不能按照个人投资预期收益对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当个人的投资无法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收益反馈时,其投资热情和积极性势必大打折扣,最终阻碍了资金的流入。“产权残缺”是由于政府政策的介入而引起的,所以仅仅通过对现有政策体系进行微调是难以改变这一现状的。按照产权经济学的理论,采伐限额导致了非公有制林业资源经营者经营产权的缺失,不仅降低了经营者的投资与管理积极性,更促使了行业内腐败之风的生成。产权残缺现象使得经营者处于在预期的时间里无法进行采伐和获取预期收益的窘境,影响林业经营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并对其他人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从而阻碍了投资资金流向林业领域,限制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2.6长期以来我国重采伐轻造林的现象十分严重

少数地方近年来存在重采伐轻造林的思想,加之森林火灾频发,荒山逐年增加。采伐量年年加大,只砍林不造成林,采伐量大大超过生长量,可采资源越来越少,资源接近枯竭的边缘,最后出现无林可采难以生存的局面。

3完善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主要措施

3.1建立适应性强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结合我国现在的基本国情,政府实施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的制度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有益社会和谐的正确决策。但需要解决的关键课题在于如何建立适应性强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针对公有制林业,国家在实施林业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同时,综合考虑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几个方面。针对非公有制林业,顺利实施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关键在于正确、合理的解决“产权残缺”这一问题,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放宽非公有制林业的经营权限,赋予经营主体更加灵活的采伐权利,进一步完善经营者的林木所有权制度,提高经营者的投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社会各界的资金流入,并完善惠民政策,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得以良性发展。

3.2改进采伐限额编制与管理方法

对现行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与调整。根据材林的年度采伐限额管理计划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可持续发展政策进行编制和管理。省级林业规划部门结合市场需求适当预留商品材限额,与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对森林资源的额外需求。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料林采伐限额按照年度需求量进行测算,按照年度编制方案,经核实之后,上年度未使用完的采伐量可结转下一年度采伐限额之内。 可以使用天然林采伐限额弥补人工林采伐限额的不足;森林资源抚育期间的采伐限额不足,可使用主伐限额。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和森林资源消耗量,有目的的调整采伐限额总量,以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适当的减少非商品材限额,增加商品材限额,总的实施原则为提高森林资源的可利用率。

3.3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减少政府管制

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森林资源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市场控制力的不足,以政府干预的形式有计划的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但是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因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而导致设租与寻租现象的产生。由于政府过度干预而导致的问题当然应抓住源头予以解决,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逐步的减少政府对林业经营的干预行为,遵守市场运行的一般性规律。然而,放宽政府的管控力度,又会影响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做好市场与政府干预的双向互补,通过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责,共同为森林资源的采伐与经营活动作出积极的贡献。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减少政府管制是有效的调控措施,针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管理工作,还是应由政府部门进行统一调控和管理;对于市场经营活动说需要的商品林采伐,在保证森林经营者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减少政府干预,由经营者根据市场运行规律按照自己的采伐计划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如果因政府的采伐限额管理行为而导致的经营亏损,政府应当予以补偿。实行这种政策,既能满足经营者的利益需求,同时又能有效地抑制他们的寻租动机。

3.4取消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我国的森林资源的年度木材生产与采伐计划是受到国家政府部门严格控制的,通过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来调节年度商品材的消耗数量,以保证采伐量控制在采伐限额之内。木材的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需要结合我国的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计划。其中,森林采伐限额包括商品材、燃用材、农户自用材等一切人为消耗的森林资源,其中对商品材的采伐限额管理是重中之重。具体规定为:森林资源的年度生产量不可随意增加,不能跨年度使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商品材不能擅自调剂生产计划指标,对抚育林的采伐指标不能随意套用主伐木材林的采伐指标等。我国现阶段所实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制度,虽然从宏观意义上保障了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但从另一方面却极大的限制了非公有制森林经营者的经营权限,这对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整体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束缚和负面影响。因此,要保障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稳定发展,有必要取消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制度。而应从市场经营经济学的原则上来考量,让森林资源经营者根据市场动向和行业竞争形势制定适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的生产计划,给予经营者更多的自主经营权,政府部门需要严格控制的是其生产与采伐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的经营许可要求。所以,我国取消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是极高的。放宽对森林资源经营者的商品林采伐限制,不但不会导致滥砍滥伐的现象无法控制,反而会推动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的确立与完善,从而提高了森林资源的可利用率。

3.5加大宜林迹地更新造林力度

政府要逐步增加对林业特产基地开发的投入,对专业大户造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在资金扶持和采伐指标的安排上给予倾斜。同时对造林、特产基地开发户财政按造林面积给予补贴,鼓励木竹加工企业走深加工之路,提高附加值,对附加值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考虑予以奖励。对从事造林、特产基地开发及林特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金融部门要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信贷政策给予支持。对在非林地上造林的,林业部门也应颁发林权证,以方便林农以林权抵押贷款。使林业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的。

4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资源建设的各个方面也在不断完善,我们看到了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总结出一套适应我国实际国情的政策支撑体系。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工作的矛盾性仍存在并将继续存在下去,如何深入、客观的分析各种制约性因素,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是重中之重。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对林业发展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森林资源经营者应从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经营与管理经验,建立适应我国林业发展趋势的采伐管理体制,为推动我国林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014年11月绿色科技第11期参考文献:

[1] 韩福春,高云龙.谈森林采伐分区施策与分类管理[J].林业勘查设计,2006(1).

篇4

关键词:集团事业部制生产;管理模式

事业部是企业在宏观政策指导下,具有经营自,完全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部门,是分级管理 、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一种形式。

XX集团计划建立以母公司为核心的事业部制,亦即对与重型装备相关的研究开发、采购、生产、市场等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实现资源共享。

一、XX集团事业部制的主要特点

1.按照重型装备的种类和地域将母公司、子公司一和子公司二的生产组合起来,成立专业化的生产经营部门,即事业部。

2.在母子公司关系上,按照“集中政策,分散经营”的原则,处理母公司高层领导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3.在各子公司关系方面,各子公司均为利润中心,实行独立核算。

二、XX集团事业部制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1.母公司生产管理部——第一级生产管理机构。母公司生产管理部的工作定位是:对各子公司生产实行总体监督、控制、顾问、支持、协调的作用,为事业部经营战略的实施提供服务和支持。

2.子公司生产管理部——第二级生产管理机构。各子公司直属生产管理部的工作定位是: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

三、XX集团事业部制生产管理运作模式

总公司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以效益为中心,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事业部制则是以总公司经营目的为核心,将总公司内重大决策权集中在母公司,赋予子公司自主经营权。

(1)母公司在制度上,要制定统一的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权限及职责方法,各子公司要遵照执行。生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和报表主要包括:

①产前计划制度:产前计划准备会议制度、计划管理制度、物料信息通报管理制度等;

②产中控制制度:技术准备管理制度、过程控制制度、进度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半成品管理制度、物控管理制度等。

③产后总结制度:交货期管理与分析制度、交货期变更制度、生产周期管理制度、成品管理制度、绩效评估制度。

(2)充分发挥母公司的优势,对部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生产管理运作模式如下:

①. 生产计划:

公司级产品计划大纲由市场部(包含各子公司)统一下达,由一个部门――生产管理部根据产品技术要求和各子公司加工工艺条件、生产资源准备等产前情况,统一下达公司级生产计划,在计划中明确对各子公司的生产任务指标,以及各主要部件等工时间要求。

②. 生产协调和控制:

对关键材料统一采购的物资,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调配和控制。整体考虑特殊工装和关键设备的利用,协调技术、设备、采购等有关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关系。从而分生产阶段管理和控制各关键主要部件的投入和产出量,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减少和限制半成品和在制品的数量,最终保证生产指标的完成。

③. 生产组织:

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负责生产任务的组织和协调沟通。各子公司的生产信息与生产管理部的沟通与交流,生产进度的掌握和生产计划的调整。

④. 生产统计:

主要部件完工单、产品入库单、影响生产信息反馈单、生产总结分析由各子公司及时报送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报单信息和实际生产信息,进行信息的处理,甚至计划的调整,以及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最终由生产管理部形成统一报表。

(3)在生产上要充分调动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子公司围绕总公司经营的目标,在遵守总公司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制定生产经营的各项决策,为了有效避免配合失误,界定责任,所有需要由母公司决策的在有效时间内,母公司应给予明确回复,否则,子公司可以自行处置。

(4)在生产上,加强对各子公司生产的监督控制。监督控制是管理的主要手段,是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实现母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

①建立以生产经营指标为重点的生产目标控制系统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可将事业部的一切生产活动统一纳入严格的生产经营指标控制体系内,对各子公司的目标、业绩评价、绩效考核等各种管控手段融合到一起,成为渗透到事业部生产各个环节的主要控制手段。 ②建立以重大生产事项决策为重点的生产决策控制系统。为了有效保障事业部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生产经营的安全,规避风险,减少失误,应建立企业重大生产事项审批规定,也就是说凡属重大生产事项均需经母公司总部做出决定后才能办理。

③建立以生产检查、生产考核为主的生产监督控制系统。生产监督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生产检查与生产考核两个方面,由母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对所属子公司生产部门执行生产管理规定、生产组织和生产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障事业部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平稳运行与发展。 ⑤建立以生产分析报告和生产信息网络为主的生产信息控制系统。哪种控制都离不开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生产控制是一种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控制过程,要保证实现事业部的生产目标,必须对各子公司进行跟踪监控、检查,并不断修正偏差。

总之,事业部制生产管理模式应是在综合分析集权型与分权型生产管理模式后建立起的一种创新型的生产管理模式。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规避集权与分权这两种制度的缺点,将它们的优点有机的结合起来,它的最大特点是把集权与分权融为一体,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最大限度的调动每一环节的积极性。(作者单位: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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